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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最浪漫的事

发表时间:2019-12-20

【www.qg13.com - 浪漫的挽回爱情】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歌词:最浪漫的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导读:歌词:最浪漫的事-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爱情诗词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乐聊聊愿望
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
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
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
只要我讲你就记住不忘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
手心里的宝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乐聊聊愿望
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
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
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
只要我讲你就记住不忘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
手心里的宝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
手心里的宝wWw.qG13.COm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浪漫的事,就是和你慢慢相爱


山崩地裂的爱情故事听的很多,往往这些故事是为了烘托一种爱情速燃的气氛,让很多痴男痴女们迷于这样的山盟海誓般的爱情,而今天的爱情却不尽然,两对恋人在一起是由淡然如水开始,慢慢的淡淡的牵手一生,这就是林语堂。

林语堂真是一个可爱的老头,80岁那年,在《八十自述》一书中这样写道: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这个妹妹名叫陈锦端。林语堂十七八岁时对她心生热爱,相爱却未能在一起,直到80岁犹是难能忘怀。正应了白居易那句诗: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有一次,陈锦端的嫂子去香港探望暮年久病缠身的林语堂,当听说陈锦端还住在厦门,他双手硬撑着轮椅的扶手要站起来,高兴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他的妻子廖翠凤虽然素知他对陈锦端一怀深情,但也忍不住说:语堂!不要发疯,你不能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想想也是,他颓然坐在轮椅上,喟然长叹。

陈锦端若是知晓这些事,心有何想?

于女人来说,青春时节曾被几个男子爱过或许并不值得骄傲,骄傲的是,是否有那么一个人,虽不能白首偕老,但他将她放在心间一辈子,如印记。若能得这么一人,此生足矣。

于男人来说,一生爱过几个女子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有那么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想起都满心欢喜,想去见她,就像红蜻蜓想望见油亮绿草,有着小松鼠穿梭树林的轻松。这有多好。

爱,或许无须计较在一起时有多热烈,单看不在一起后,能否爱如当初。隔了迢迢山迢迢水,你知她在那儿,她知你在这儿。好好地活着,美好相望,而不是从此陌路,相忘于江湖。

遇见陈锦端前,林语堂喜欢一个叫赖柏英的女孩。

赖柏英和林语堂在同一个村子出生成长。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去河里捉鲦鱼、捉螯虾。他记得很清楚,赖柏英有个了不得的本事,她能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她还喜欢在落雨后的清晨,早早起床,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她笑起来的时候,多像清澈湖水,阳光洒下来,明媚一如花都开好了的春。是否每个男人的生命中,都有那么一个女孩,一起成长,谈天说笑,天真无邪的年纪许下许多美好诺言,他说娶她为妻,她说非他不嫁。

林语堂爱赖柏英,赖柏英也爱林语堂。只是后来,一个远走他乡求学,急于追求新知识见识新天地;一个留在故乡,她的祖父双目失明,她要孝顺祖父,最后嫁给本地的一个商人。

人人都说,初恋是男人一生都无法解开的魔咒。后来,林语堂常常还会想起,在故乡,有个女孩,她行在清晨的稻田里,风吹树,树上积雨落,湿了她的发梢和她的蓝色棉布长衫,她忽然就笑起来。

时光多疯狂,它使孩童那么快就成长为少年,又推着少年离开故乡,去远方。

1912年,林语堂去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这个少年很优秀,在大学二年级时曾接连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此两所学校同是当时美国圣公会上海施主教建立的教会教育中心)传为美谈。然而,于林语堂来说,最好的事是在这儿认识陈锦端,两人陷入热恋。

陈锦端是林语堂的同学的妹妹,用他的话说,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才子钟情佳人,佳人爱慕才子英俊又有美好名声。

一切就像小说一样,相爱的男女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女方家长站出来,棒打鸳鸯。

陈锦端出身名门,她的父亲是归侨名医陈天恩,而林语堂,他不过是教会牧师的儿子,虽年少多才那又如何,门不当户不对,陈锦端的父亲看不上他。

这事情其实寻常,哪家父母不想为自己的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呢?

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他们中间横亘一条河。这河不比银河,王母娘娘拔簪划河,而牛郎织女终是夫妻,年年七夕尚能鹊桥相会。而他和她,隔河相望,无桥可渡,绝无成亲机会。

陈父不给这对恋人渡河之桥,但他愿意为林语堂搭另一座桥。陈父和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又漂亮,如果愿意,他可做媒。

这廖家二小姐就是廖翠凤。她的父亲也很不简单,是银行家,在当时的上海颇有名望。

林家父母倒很满意陈父的提议,要林语堂去廖家提亲。父母之命不可违,林语堂去了廖家。廖翠凤对林语堂的才气早有耳闻,又见他相貌俊朗,十分欢喜,她愿嫁他为妻。

想想多酸楚,他心中至爱陈家姑娘,却要和陈家隔壁的廖家姑娘订立媒妁之约。可是,他能做什么呢?许多年后,谈及此事,他不无感慨: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

但,最终令他下定决心娶廖翠凤的,或许是因为,廖母和女儿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是的,廖母也不看好这门亲事。但是,廖翠凤很干脆又很坚定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

一个姑娘,生于富有之家,却不嫌弃你贫穷,不怕嫁给你吃苦受累,多好,除了爱她娶她,努力使她过上好生活,男人无以为报。

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定下婚事。

陈锦端得知这消息,她拒绝了父亲为她觅寻的富家子弟,孑然一身远渡重洋去美国留学。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交涉。她的心上人,将娶她家隔壁的姑娘。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役里,她也是伤兵。如果他和她都奋力争取,铁了心在一起,结局又会怎样?他和她都没有去做。他们爱得太冷静,他们都是爱情的逃兵。

没有谁知道,每当回首这爱情往事,陈锦端是怎样的心情。历史只简短记载,陈锦端留学归国后,多年不婚,一直单身独居。直到32岁那年,她与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长居厦门,终生未育,只是抱养了一对儿女。是否可以猜测,女人若不爱男人,即使有婚姻也不愿和他生儿育女?究竟只是猜测罢了。

1919年1月9日,林语堂娶廖翠凤为妻。结婚的时候,林语堂做了一件奇事,他把结婚证书一把火烧掉了。不过,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多智慧的一句话。或可看作是他对廖翠凤许下盟誓,对她好,一辈子不离弃。

即使如此,可是,试问天下有几个女子能容忍丈夫烧掉婚书?

廖翠凤能。

廖翠凤生于富贵之家,但她却能快乐地和丈夫一起过平常日子。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辛苦,不过巧妇不会难于少米之炊,简单的饭菜她亦是能做得花样百出。实在揭不开锅时,她默默当掉首饰维持生活。这样的女人,要林语堂如何不对她刮目相看,如何不爱?

她知林语堂心中一直不曾放下陈锦端,但并不计较,居住在上海时,她常常邀请尚未婚配的陈锦端到家中做客。每次得知陈锦端来,林语堂都会很紧张,坐立不安。孩子看见了,颇为不解,便问妈妈。她坦然微笑,和孩子说:爸爸曾喜欢过你锦端阿姨。

笔耕之余,林语堂喜欢作画自娱,他画中的女子从来都是一个模样:留长发,再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将长发挽起。孩子又发现了这个秘密,问父亲:为何她们都是同样的发型呢?林语堂也不掩饰,抚摸着画纸上的人像,他说:锦端的头发是这样梳的。

没什么好隐瞒的,他不过只是在怀念。天长日久,烟火岁月,他早已爱上他的妻子。他不过只是在怀念少年时爱过的姑娘。他明白他的妻子不会打翻醋坛子和他吵闹。

世间哪有不争吵的夫妻?为别的事,倘若真的争吵了,他总会先闭口不言,这是他的妙招:少说一句,比多说一句好;有一个人不说,那就更好了。的确,夫妻吵嘴,无非是意见不合,在气头上多说一句都是废话,徒然增添摩擦,毫无益处。他说: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她生气。

她忌讳别人说她胖,但她喜欢人家赞美她挺直的鼻子,所以她生气时,他总是去捏她的鼻子,说一些欢喜的话,她也就笑起来了。

这样一对夫妻,多好。

谁说先结婚后恋爱不可以呢?

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他还说,婚姻就像穿鞋,穿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合脚了。

人人都知道他一直都在念着陈锦端,但是,他的智慧在于,不和生活较劲,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旧情人再好,往事多美妙,不过都是过往,最要紧的是怜取眼前人。和在一起的这人,好好生活,岁月静好。

我们现代人的毛病是把爱情当饭吃,把婚姻当点心吃,用爱情的方式过婚姻,没有不失败的。他说,把婚姻当饭吃,把爱情当点心吃,那就好了。

其实,生活的道理人人都懂一箩筐,然而懂得又能做到的人,却是太少。

结婚50周年,是为金婚。那一年,林语堂送给妻子廖翠凤一个勋章,上面刻了美国诗人詹姆斯惠特孔莱里的《老情人》一诗: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他对她心怀感恩,对于他们的婚姻,他引以为荣,他曾得意地说:我把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

婚姻犹如一艘雕刻的船,看你怎样去欣赏它,又怎样去驾驭它。倘若你智慧,即使婚前你和爱人不相识,婚后你也是能和爱人琴瑟和鸣、相敬如宾的。

1976年3月26日,林语堂逝世于香港,灵柩运至台北,埋葬于阳明山麓林家庭院后园,廖翠凤守着他度晚年,直到她也闭上眼睛停止呼吸。

浪漫的事是与你一起慢慢变老


谈到爱情两个字,恐怕没有谁不色变的,或是眉飞色舞,或是容光黯淡。没有尝过爱情的人也许会憧憬某年某月的美丽邂逅、热恋中的烛光晚餐、迷人的花束与醉人的红酒尝过爱情的人,好运气的也许会一脸幸福陶醉在近日那点点滴滴的快乐中;倘若命苦一点的也许会撇撇嘴大大咧咧说一句世间没有真正的爱情或是悲悲戚戚一脸落寞低声诉说啊,我对爱情已经绝望了,你,别相信爱情。

爱情是什么?爱情便是那信誓旦旦、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热忱,是那直教人生死相许的缠绵,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的美丽,是孟姜女哭长城的肝肠寸断,是白娘子水淹金山寺的痴心可感,是焦仲卿与兰芝殉情的壮烈无奈我们爱吟诵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诗句,心里沸腾着对古人那忠贞不渝的爱与被爱的深切渴望;我们为纯属虚构的爱情哭得七荤八素,为俊男靓女的终成眷属开心得糊里糊涂;我们固执地相信那些演绎加工了几千年的爱情,祈祷真的会有王子骑着白马奔驰而来有公主披着白纱款款而至

每个人都照着心中的梦编织自己的爱情故事,总是希望他或她是完美如神,他应该有贵族的气质学者的儒雅绅士的风度,她要有高贵漂亮的容貌聪慧体贴的心思然而,现实的平凡与不如意,轻而易举地把梦击得粉碎。于是,有了怀疑有了悲叹有了怨慕有了今不如昔的感慨。不过,这有什么呢?古人不亦是如此吗?最早的《诗三百》不是说过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吗?既是在水一方,又岂可相求?《氓》里不是说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吗?山盟海誓不也是可以烟消云散吗?

爱情是什么?爱情不过是风是雨,吹过了,飘落了,也就完了,没有永恒,没有如意。爱情其实是尾生抱柱而死的悲剧,是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的叹息,是梁山伯与祝英台永远无法相依的遗憾,是贾宝玉与林黛玉木石前盟而今世无缘的哀伤,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怨恨,是年轻时不知不觉里向往却可遇而不可求的珍宝。

尘世里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因为得不到,所以憧憬所以追求所以有了虚构的荡气回肠有了赚不完的眼泪。于是,一部《流星花园》虽然粗鄙却风靡万千青少年,两辑《蓝色生死恋》虽然单调却俘虏了许多人的心灵。情歌的泛滥是因为无爱而盼望有爱,裘海正的《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道出了单恋的痛苦,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唱出了无爱的凄伤我们就这样慵懒地被风花雪月拥抱着,津津有味地说着别人的故事,哀怜自己的不济。

偶尔,我们也会很乐观地大谈真正的爱情其实是藏在碗碗碟碟的碰击声里躲在奔奔波波的繁忙中,也会平静而愉悦地说

浪漫的灵魂


不知相约今生何时许,却将梦想追天明,看见往事叫不醒回忆,如昨日沉睡在心底,在经历每个夜晚,如那漆黑的墨定,似水柔情化开的僵硬的墨,反省自己勾勒的轮廓,想要的生活在眼中无比清晰。

也曾拥有幻想的人,哪怕生活不尽如意里太多平淡,就如这梦不完的红尘如戏中悲喜,在每份遇见里藏不住情绪,也许人生应该傻一点,在感觉离别时微笑,在感受一个人清冷时敞开心扉,面对自己的生活,其实不需要为谁而活着,因为活着、就该有想要的生活,还有一点天真,不曾磨灭幻想的人有个浪漫的灵魂。

爱上现状,因为尝试过失去,而这并不是痛苦,失去能够让人懂得珍惜,才会去学怎样才是珍惜,其实珍惜并不难,就如这糟糕的现实一样,从点滴做起,爱上这种糟糕,可这并不是享受,一个只懂得享受的人,很难认清自己,更加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有一个喜欢浪漫的灵魂,爱上现状这种糟糕,在享受里懂得满足,认清自己的时候去努力。

就如恋爱是对浪漫最恰当的定义,当我寻找你的时候,不知你在哪里,当我遇到你的时候,你是我恋爱的主题,很多寻找都不曾遇见,相知的人又不一定喜欢,就如浪漫可以让我想象,人群中的你一定特别迷人,思索中有时候觉得恋爱是个难题,只是我还没遇着你,让你才成为幻想的诗句,意境里有过平凡,就如每个人都知道相爱容易,在平凡中相守一生才是爱的恋曲。

你是喜欢棒棒糖的女孩,我是送给你棒棒糖的人,我也是你口中棒棒糖,其实恋爱中都可以为你,只是想在你甜蜜的时刻,别忘了给你爱的人是我,是心甘情愿为爱失去自我的我。在憧憬生活与恋爱诗意中,学会去爱惜自己,我是一个喜欢浪漫的人,也有一个伤感的灵魂。

单身就如自由飞翔的鸟儿,忙碌不停的拍打翅膀,因为想要个家,它才飞的很吃力,总是寻寻觅觅,在林间穿梭来去,就像找不到落脚的大树,因为想要天空,每一次的翱翔、俯冲,或许别人会羡慕它驾驭风的自由,其实它只是想要个依靠,可以在枝头安心的梳理羽毛。

只有爱惜自己的人,争取努力,喜欢着蓝天白云里的自由,喜欢身边的一切,专心干自己的喜欢的事,让它发光,就如那只鸟儿一样,翱翔与俯冲的生活,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在忙碌中爱惜自我,让想要的生活更加起色,你还没来到,只是我还没不够闪耀,何处怨这风带来的自由、生活平凡与沉默。

好像每个喜欢浪漫的人,都不完善,就如每个没有遇到相守一生的人,因为缺个你,才让灵魂伤感,生活与梦不确定,才会多愁善感,感慨岁月把握不了时间,浪漫的灵魂,让陪伴时间的人,追逐着梦、懂得随遇而安,随缘分自然,相守期待,享受幻想,爱这所有的一切,爱上等待。

今夜又无梦,而你在心间,却不知化作谁,与之幸福最难得。

浪漫过的灵魂,没有一点功力色彩,就像春天的花朵,随秋风谢落的脉搏,树枝的摇曳,雪中唱轻歌,听凭内心召唤没有特别的理由,存于脸上的心情,就如错过的时间,在不知名的回忆角落,雕琢心的脱变化作蝴蝶,短暂的惆怅说起爱过,又幻想世界另一半的生活,或许未来没什么不同,却因为不想停止的追求面对从容。

无声的浪漫


编辑成一段行文:“我这一生都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唯你,我希望有来生”,发送、完毕,也带着这份深藏内心的感激,投递给远方的痴人!

清晨的闹铃,又将缠绵的梦儿打扰,懒懒的起床,轻轻地揉捏仍未完全苏醒的眼睛,无意间翻阅的一条短信,让我瞬间凝眸:秋意渐浓,气温骤降,谨记添衣护暖!后面尾随的是一张我所现居城市的天气状况截图。

刹那间,这些文字,仿若化作一股暖流,注满心头,喜悦,也在其中,泛起层层柔波。

推开窗,阵阵凉意席卷而来,随之而来的一串喷嚏,声声滑落,口中又不忘无奈的徐徐道说:莫非,那个呆人,又托秋风,将思念通宵寄出,而且味道那么浓重!

仔细推算,别离已是一季之久,而长期以来的关心与问候,却从未缺席:始终关注的气候、睡前的一句晚安、时常收获的一份快递、偶尔账户新增的余额

其实,认真思量,这种流淌的温馨,已经持续了十几个春夏又秋冬!

忆起当年初识,便是趣事堆多,比如当你在公园长椅上落座之前,为你摊一份报纸;又或许在夜晚的湖边,寒意荡起时,假装展示自己的健美肌肉,让你帮他披一会儿外套;有时候,也会在人流攒动的街头,用跑偏的格调,吼一首情歌,即使迎来了万众瞩目的收视,也不曾停止,直到你咯咯的笑弯了腰,他才愿意安静的凝眸!

就这样,一起度过了婚姻中最为忌惮的七年之痒,又赏过了几度春花秋月的温婉娇容,于无声岁月中,轻踱一个又一个年华里的良辰美景!

时光里的风,也并非一向温柔,看那秋风中飘渺的瘦枯黄叶,心中不免生出几丝忧伤的悲叹:而今容光已渐殒,姿态亦不如从前,又能否始终是你心中的朝朝与暮暮?

一直都记得,他微笑着沉默,继而是一趣幽默的回声:半生都过了,从前如此安好,以后也如此便好,习惯了的人或事,不想变了,已经老了,也没力气去寻找,所以,只能就是你了。

平淡的日子里,没有用过多的言语,来编织些许浪漫,也没有刻意的模仿小说的情节,营造人生中的诗情与画意,一切都在自然中流露,却又总是轻易,被这纯粹的点点滴滴,润心、润梦、也润情,让人不禁在这份无声而又浓烈的浪漫里,久久沉溺。

不知不觉,思绪已陷落许久,时间,也渐抵至将要出发的边缘,迅速整理完行装,落锁之前,又用借来的一封情书,编辑成一段行文:我这一生都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唯你,我希望有来生,发送、完毕,也带着这份深藏内心的感激,投递给远方的痴人!

不习惯的浪漫


不知从何时开始,渐渐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养成了许多只有自己才懂的习惯。习惯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看人来人往;习惯在周六周日去附近书店读一读心爱的书;习惯在傍晚时分独自出去看看夕阳;习惯在蝉鸣悠扬的夏日午后做一个戴着耳机追梦的少年

只是突然有一天,一个你从没有过非分之想的男生就这么打乱了你的生活。他自顾自的带你去吃西餐,带你品尝千奇百怪的小吃,炫耀般的为你剥着虾皮,对你所谓的减肥不屑一顾!甚至为了买一个你想吃的奶香冰淇淋绕着商场跑了整整两圈。

他请你去看你喜欢的电影,当你看的心潮澎湃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他已经在旁边困得要死。他打车送你回学校,厚脸皮的拽着你的手在校园里溜达,你一本正经的解说着学校的建筑,他却兴趣缺缺的在一旁不知叽歪些什么

我也就是心太软,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无奈听从了他第二天的旅游安排。一起坐车,一起听歌,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结伴走在街上的时候,他总想着法子抢你的包,生怕你会累;在旅游景点的时候,你一个劲儿的拍风景,他却一个劲儿的拍你!

以前我还年少懵懂的时候,经常会羡慕偶像剧里情侣之间的各种体贴和浪漫,可当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不知怎么搞的,别扭的不行!当旅途结束,他的表白随之而来,对你说,答应我就给我一个拥抱吧!

你顿在原地不敢向前。学校的公车来的很及时,你就像一只躲避猫的老鼠匆忙钻进去,祈祷着赶紧发车。隆隆声响起,你总算松了一口气,想着终于可以回到一个人的世界,轻松自在。

静下来的时候想想,或许感情的重点从来不在于做了多浪漫的事,而在于陪你浪漫的人你是否喜欢。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能腻在一起就已是浪漫了,又何须牵强的制造浪漫呢!

冬日的浪漫元素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气质,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一个季节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其他季节相区分的标准,在这里我不想说什么冬天与其他季节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我只想从一些冬季的表象上来说一说冬天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冬季,给每个人印象最深的恐怕要数雪花了,不过下雪并不是冬季的专利,有时候在深秋或者初春的时候因为天气寒冷,照样会有雪花的光临,但是在我们的记忆中,只是一味的把雪花划分到冬天的香囊里,就好像一提起开花,人们就会联想到春天一样。人们不能记住你所有的特征,倒是记住了你的主要特点,也就像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的懂你一样,因为没有人能那么细致的懂得你全部得心思,还有就是一个人的主要形象已经无形中弱化了他的那些不明显的特征。每一次下雪的时候,人们都是欢呼雀跃的,因为人们喜欢雪花,美丽的雪花从空中摇摇晃晃的坠落下来,轻飘飘优雅的舞姿吸引了大批的粉丝,我们这些观众冒着寒风的侵袭,躲在屋檐下或者透过窗子来看纷纷下落的雪儿。大雪花瓣和小雪花瓣都是不够美丽的,就像美女通常普遍都是窈窕婀娜的,不大不小的雪花更能打动我们的心灵。我们喜欢雪花缓缓下落的过程,就像是在欣赏一个美女在风中迎风招展轻轻飘散的头发一样。

温暖你的除了男朋友的安慰,除了冬天躲在被子里睡懒觉,除了风雨阴天之后的阳光,还有就是戴着一个温暖舒适美观的围巾,男孩子带上围巾是很酷的,当然大部分的男孩并不是想用围巾来保暖,主要的还是为了让自己显得帅气俊秀一些,不过显然女孩子并没有给男孩们的围巾足够的关注度,人们好像并不在乎男人的穿着,除非穿的太过帅气,或者穿的太过邋遢了,才能引起人们的热议。一直以来,我们所喜欢讨论的还是女孩子长得怎么怎么样,穿得好不好看,男孩子倒是很少成为重要的话题。当一个女孩子戴着一款长长的厚厚的白色围巾,裹在她微微露出细腻白皙的脖子上的时候,她是不是显得更可爱了呢?不要觉得这样很孩子气,哪个男人不喜欢天真的女孩呢?当然女孩们也可以围着粉红色、黑色、红色的围巾,如果这些围巾上还点缀着好看的图案,或者主色调显得有些复古典雅的话,不也会衬托一个女孩子的高贵和优雅吗?也会衬托出你有着良好的品味,可以一眼看出你是一个有气质的女孩,看着你的围巾,不仅被你的美丽打扮所吸引,也许还会喜欢上你与众不同的华丽形象。

你说时间过得漫长也好,匆匆也罢,反正每次到了冬天,你可以看见树上的叶子早已泛黄,像是一个幽默的画家一下子把绿色的树叶涂上了鹅黄的染料一样,满园春色一下子就步入到秋风起兮落叶自飞舞的场景中,其实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黄色的树叶比绿色的树叶要好看的多,记忆中好像从来没有人把绿色的叶子放在书本中夹着,倒是有不少浪漫主义者从地上捡起枯黄的叶子,欣喜的小心翼翼的放在笔记本里,好像我们可以闻到叶子上的芳香,我们总结那是时间的味道,可是时间到底是什么呢?它身上究竟又会散发着什么样的气息呢?

其实,冬天给我们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冷,天气是寒冷的,冷空气在颤抖的吹来吹去,我们穿着宽厚的衣服躲在某个永远不够暖和的屋子里,偶尔打开窗户透透新鲜的空气,那突然袭来的寒风让我们立马哆嗦颤抖起来,好冷啊,真冷。当屋子里与室外的空气得以充分交换以后,屋子里多了新鲜的气息,但同时温暖的气息也就需要我们重新来酿造了。当寒风肆意的刮在我们单薄的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开始怀念夏天的好处来,但是当夏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们还是痛斥夏天的炎热和潮湿,反倒想起冬天的好来。此时寒风肆意的游动,我突然想到,那个叫做楚楚的姑娘,不一定楚楚动人,但她此时一定很冻人。

每一年我们都会经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一个季节有它独特的特征,也有属于我们的季节偏爱和气候厌恶,更多的还是我们对那些季节的回忆和想象。冬天虽然很少为人们所赞美,实际上冬天也可以是我们喜欢的季节,因为冬日里我们可以看见我们所喜欢的,而其他季节所不具备的那些浪漫的元素。

阿旺的浪漫


阿旺是个诚实、直爽、豁达而性情耿直的人,他头脑聪明,属于脑壳转得快而没有多少想法的人,他城府不深、没有多少叽咕转,他不懂浪漫,不会浪漫,更不会制造浪漫。

阿旺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每个月都有一份不菲的收入,他在村里的人缘极好,无论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还是咿呀学语的孩子,见了他都叫他阿旺,他也笑嘻嘻的答应,而且还答应得很爽快,从无拖泥带水。

阿旺的爱情来得不易,二十九岁了,才得一姑娘的青睐。他的人生也算圆满,婚后得一大白胖小子,身体健康,和睦相处、相敬如宾,时间过得平淡如水,日子过得清淡如茶。在柴米油盐酱醋的日子里,度过了十个年头。阿旺很爱他的妻子,每次只要是出县城以外的远方,回来时总不忘为她捎这带那,哪怕是针头尖那样小的礼物,他都没有忘记。

当激情涌退、爱情逐渐转变为亲情的时候,阿旺也同所有已婚者一样,上班、赚钱、养家糊口。当努力得到一定回报,生活有了一定节余时,他家也扯了网线,配备了档次不低的电脑。上网、聊天、神游,在那个僻静的小山村也荡起了不小的涟漪。每到晚上、空余闲暇时间,他那貌美如花、神清气爽的妻子便手握鼠标、眼盯屏幕,沉浸在那虚无缥缈的浪漫时空里了。而阿旺,仍然一如既往的工作、赚钱、吃饭、闲聊。过着轻松而无忧的曰子。

当阿旺的妻子衣着愈来愈艳丽、与他的沟通愈来愈少时,那种柴米油盐的清淡曰子也慢慢地被打破了,在他的生命长河里激起了一朵朵湍急的浪花。

那是2005年夏季一个闷热的夜晚,池塘里的青蛙早已奏起了欢快的《夏季奏鸣曲》,岸边的蛐蛐应和着悠扬的乐章。阿旺吃过晚饭,照例与村里的闲人聚在村头那棵挺拔的杨柳树下,吹风、聊天,望天边闪过的流星和月亮述说心事,暖暖的凉风驱赶着他们身上的热意,皎洁的月光梳理着他们心中的热情。一阵海阔天空后,他们都回到了家。望着那发光的窗口,阿旺深知她又在神游,打开门,阿旺想提醒她要注意眼睛,已到了深夜,身体重要,该休息了。便来到了那间发光的房子,房门没关,阿旺站在身后,只见那荧光屏上的那个长方形的对话框,里面呈现一些爱昧的话语和一些一闪而过的图片,她正在那微笑的盯着那不断翻动的长方形框。那神情、那姿态、那表情、那目光,完全一幅春风得意、神采飞扬的样子。当她猛然发现身后有人时,已是十多分钟以后的事了。啪的一声,动作如闪电,娴熟如喝水,电源马上切断,手脚不知放到什么地方好、脸却涨得通红。憨厚的阿旺并没说什么,只提醒她要注意休息。

日子如磨房中的碾子,转得飞快,时间如湍急奔腾的河水,一去不返。憨实的阿旺晨起暮歇,带着他那可爱的儿子奔走于学校、工地、家庭之间。只是打电话时,她的电话老在占线之中,而她也常背着他,在屋后那片茂密的丛林中偷偷的接着那颇似神秘的电话。在夜深人静、万籁俱静的时候,她的手机常会飘来嘀嘀的信息声。阿旺也发现了危机,几次与其理论,偕无明显变化,为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挽回她那狂野的心,阿旺只得挖空心思地制造了一次浪漫。

在结婚纪念日那天,阿旺生平第一次托人从县城买了一束鲜花,还买了几十支酒杯大、三四厘米高的红蜡烛,回到家,妻子刚好不在,他便拉上窗帘,炽烈的阳光顿时变得柔软,挪动玻璃餐桌,摆在进门必经的小道旁,把那几十支红得流泪的蜡烛摆成了一个巨大的心形,并点燃了它,把那束鲜花摆放在一旁,而那张留下了密密麻麻心语的雪白信笺则放在心的中央,餐桌旁还摆了一把用餐的椅子,电脑中则播放着一些浪漫的钢琴曲。微弱的烛光倒映在玻璃餐桌上、闪烁着烛光的巨大心形在餐桌间跳跃,浅黄的烛光、柔和的日光、温馨的鲜花、甜甜的细语、优雅的曲调,只等那个漫天神游的她。

阿旺掐着时间,在她将要回家的那刻,他去了一朋友家,两天没有回来。而他的爱情,也在这最后的浪漫里走到了尽头。

不再浪漫


直到家里的地板被我拖得一尘不染,午饭也已经准备好了,我这才有空到阳台上张望,看看丈夫回来没有。没看到丈夫的身影,却又看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楼下的路灯杆下,插着裤袋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还不时地抬头向我的楼上望。我急忙走进屋里,心里一阵慌乱。他,该不是来找我的吧?昨天,我就看见他了,也是这样子站在楼下,后来就走了。我镇定下来,在心里对自己说:“慌什么呢,或许,人家根本就不是来找你的,人家在等的,可能是这幢楼某一家待字闺中的女儿呢。”可是我还是不禁有点兴奋。

我是在一次旅行中认识他的。因为丈夫要加班,不能陪我去,我就一个人孤身上路了。他也是一个人,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囊,穿着一身鲜艳的运动服,把本来就帅气的他衬得更加英气逼人。不可否认,第一眼见到他,我的心就被他打动了。他叫我帮他拍照,我帮他拍完后,他又帮我拍。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他问我:“你是学生吧?”我暗暗好笑,我已经出来工作三年了,婚也结了,他居然以为我是学生。

不过我挺高兴,因为这说明我还年轻呀,毕竟,我才二十四岁。我反问他:“你呢?”他说:“你看我像吗?”我也说:“那你看我像吗?”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他告诉我他二十三岁,刚大学毕业,现在一家报社做摄影记者。那天,我们一直走在一起,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我和他是原本就相识的。我们很谈得来,仿佛老朋友一样。

临走时,他问我:“以后还能见到你吗?”我说:“有缘的话我们就会再见的。”他说:“缘分也是可以人为的。”我说:“人为的就不算是真正的缘分了。再见。”说完我就很洒脱地走了。其实,我这样做是想留住这份对我来说算是奢侈的美丽的偶遇,因为一旦让它延续下去,这份美丽就再也难以保存了。毕竟,我是已为人妇呀,虽然我对他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虽然他那种强烈的青春气息是如此的吸引我,那种感觉是我那比我大八岁的丈夫从来没有给过我的。

没想到在归途我们搭上了同一辆长途汽车,他原来是我的老乡。他喜形于色,对我说:“你看,我们真的很有缘呢!”我虽然有点不安,但是也不知为什么竟然很高兴。他把一张名片递给我,说:“以后有空就找我玩啊。”他又问起我的地址,我只好告诉他我住在哪条街哪幢楼。他说:“你不介意我去找你吧?”我居然大方地说:“当然不介意了。”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结婚。

今天,他出现在我的楼下。难道,他真的是来找我吗?如果是的话,我该怎么办呢?快到下班时间,丈夫即将回来了。我是应该把他请上我的家里,大大方方地介绍我的丈夫给他认识,还是应该对他视而不见?但鬼使神差地,我走到了楼下,到了他的面前。

他见到我,脸上放出光彩,歪着头叹了一声,说:“终于等到你了!我只知道你住在这幢楼,不知你住哪号房,只好在这里等你出现。”原来,他真的是在等我。

我笑了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他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已经骑上了一辆摩托车。这时我才发现,他身旁停着这么一辆车。

我还在发愣,他已经戴上了头盔,发动了车子,对我说:“来呀。”我本来还在为我的措辞而发愁,可是现在,他那青春焕发的神情感染了我,我的心又像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吸引住了一样被他吸引了去。

该死的!我这不忠的妇人!我居然真的坐到了他的身后,任由他风一般地把我带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他把车开得飞快,我耳边只听到呼呼的风声。他的开襟衬衣的下摆被风扯起,像浪涛一样拍打着我的身,我的心。

我不知道他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这对我来说根本就不重要,我只知道我发现自己原来很喜欢和他在一起。

仿佛在空中飞翔,感觉从来没有这样美妙过。终于,他停了下来,说:“到了。”我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郊外,满眼的嫩绿,满眼的清新。此时正是初春,空气里充满了新鲜的气息,我们就在一条小河边,河边是田野,田野上立着几根电线杆,电线上有燕子在啾啁。

我不禁张开双臂,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声说:“好舒服!”他笑着看我,一脸自得地说:“我没带错地方吧?”说完,他打开摩托车上的储物箱,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架相机。

“来,我给你照几张相片。”他兴致勃勃地说。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就愉快地充当起他的模特来。我穿着一身纯白的长裙,外面还有一层粉红的轻纱,我相信这身打扮和这清新的春色一定很相衬。

他定睛看了我一会,说:“你很美。”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脸上竟然热起来。

天色忽然暗下来,阵阵春雷在我们的头顶滚过。看样子,是要下雨了。

我着急地说:“要下雨了,附近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我们走吧。”他说:“别急,我有雨衣呢。”淅淅沥沥的春雨从空中飘洒下来,像一首优美的抒情诗。他从储物箱里拿出一张红色的雨衣,抖开了,披在我头上。我被罩在一片温暖的红色当中,外面的雨已经与我无关了。

他也钻了进来,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只有一张雨衣。你介意吗?”此刻离他是这样的近,彼此都听得到对方的呼吸。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回答他,一切都好像停顿下来,天地间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

他把头低下来,吻了我的额头。我没有抗拒,他又吻了我的唇。

事情的发展好像有点过火了。我轻轻地推开了他,撩开雨衣。雨点打在我的身上,提醒我是个已婚的人。

我掠掠淋湿的头发,说:“回去吧。”他默默地把雨衣披在我身上,骑上摩托车。

归途上他问我:“你生我的气吗?”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生我自己的气。”我心乱如麻,他的吻把我弄得六神无主。

我承认自己已经爱上了他,虽然我们相识才几天。

爱情真是不可理喻,它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不管你是不是真的需要它。

那天以后,我的心开始了痛苦的挣扎。我并不想背叛丈夫,虽然那雨中的浪漫是如此难忘,虽然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但是我知道在幸福的婚姻和浪漫的爱情之间,我宁愿选择前者。

我决定去对他说明一切。

刚到他工作的报社楼下,就看见他揽着一个女孩的腰说笑着走过来。

看到我,他的笑容僵住了。我不自然地笑了笑,问他:“这是你女朋友吧?”他有点迟疑,然后说:“是的。”我的心忽然放松下来,好像解脱了一般。

他问:“你,来找我吗?”“不是的。我正要去前面的餐厅等一个人。”“哦?等谁呢?”“等我的丈夫。”我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