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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的思念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4-29

柔情玫瑰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柔情玫瑰",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阿书认识小玉的时候,阿书22岁,小玉17岁。

小玉有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玫瑰花瓣似的嘴唇。小玉笑起来如玫瑰在清晨绽开一般。

小玉哭了,那眼泪是花瓣上昨夜残留的露水,亮晶晶,一滴一滴。

这是阿书的初恋。认识小玉以前,阿书只晓得专心画画、看书,从来不晓得女孩子有那么可爱的。

后来,小玉出现了,她俯在沙发上,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听一群男孩弹吉他,用柔柔的嗓音唱: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那是80年代的歌谣,90年代的恋情。

再后来,事情有了变化,阿书的一个朋友跟小玉说,你喜欢画画,我教你,你愿意唱歌,我介绍老师给你,你完全可以当歌星。小玉年轻,不知世道的深浅,她听了他的话,跟他去了他家看画画,那一夜,小玉没回家。

阿书不久后知道了这一夜发生的事,是那位朋友亲口告诉他。阿书心痛得一瓣一瓣的。小玉睁着大眼睛,吃惊地看着阿书。阿书觉得这是小玉的过错,他不能够原谅她。

阿书坚持与小玉分手。小玉回家之后哭了一夜,但是事已至此,她不太明白自己做了什么,她有口难辩。她选择离开那个城市,她才17岁。她想她还年轻,她要重新开始,她不知道17岁的自己已经带着一颗受重创的心。

小玉走后,阿书开始了流浪生涯,他漫无目的地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睡在城市的街心花园里,看尽私人老板的脸色。他灰心得黑压压的,一片茫然,不知所措。

他开始怀念起小玉,小玉从来不会故意伤害他,小玉会仰起头来看着他,听他哼唱那首歌: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每当夜半时分,他会想起小玉,无法入睡。

三年后,他与小玉相遇,小玉已考上大学,正念大二,放暑假时,她来海边度假,意外碰到了他。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爱如潮水一般不可遏止,他渴望留住她,但小玉笑着说,要不是你当初不要我,我哪会有今天。阿书知道小玉的笑不是真的,但他无能为力。

小玉坐上火车回学校,阿书送她。小玉在车厢里跟他挥手,一边挥一边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小玉长大了,她知道自己这一生中做错了什么,但她也无能为力。

小玉在大学,有很优秀的男孩子追她。她也跟他们去看电影、吃饭,逛公园,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但她心不在焉,她想念阿书,她知道他从不给她答案。他用忧郁的眼神望着她,或者看向别处,一言不发。她就用整夜整月整年的时间来怀念他,她还希望他不再忧伤。

她给他打过长途,想跟他要个答案,可电话那端是长长的沉默。小玉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打湿了手帕。

时光飞逝。小玉转眼毕业,被分配到海边的那座城市里。而这时,阿书却已经历经沧桑回到了家乡。小玉工作一年后回家探亲,阿书带着新任女友与一班老友同小玉一起吃饭。小玉整晚谈笑风生,还拍着阿书的肩膀大讲笑话,拼命喝酒。阿书的新女友嫉妒得脸色发白,扭头就走。

但故事一如既往,阿书没有答案,小玉必须离开。

多年之后,小玉长大成人,她已经学会处变不惊,只是一遇到阿书,小玉立刻会回到17岁,一个瞬间的灿烂,一个永远的叹息。

后来,小玉在很多追她的男孩子中选择了一个,结了婚,生下一个漂亮的孩子。

小玉带着孩子回了家乡,她再一次看到阿书,阿书已经与女友分手,而小玉的婚姻也濒临绝境。姐妹们都说,阿书这一生都在等小玉一个人。

小玉想,这一生是怎么了呢?走了那么远,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地。

阿书看着她,那种满是爱怜的眼神。她故作轻松讲笑话,他忍不住伸手去捏她的鼻子。她低头,心酸得不得了,阿书俯下来头吻她,那吻让小玉窒息,让小玉觉得地已老,天已荒。

小玉带着孩子再次离开。真是,这没完没了的爱情真让人受不了。也许,阿书优柔的心,愿意永远留在漫无止境的暗夜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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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爱情和婚姻,最经典的莫过于张爱玲的红玫瑰白玫瑰理论了。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当红玫瑰在身边时,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一抹恶心的蚊子血,不在身边时,就演变成胸口的一颗朱砂痣;当白玫瑰在身边时,久而久之就变成一粒惹人厌的饭黏子,不在身边时,就演变成永远让人怀念的白月光。有人说:总有两个人,一个相忘于江湖,一个相濡以沫于身边;也有人说: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我说:一个存留于梦想,一个安放于身边;一个风花雪月,一个柴米油盐。

爱情是单纯的。它跨越国界,种族,肤色,语言,年龄,层次,身份,信仰,甚至性别等等,不经意地就产生了,它的不确定性与未知性很难为人们所研究透彻,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加西莫多与艾丝美拉达,弗朗西斯卡与罗伯特,王子与灰姑娘,穆念慈与杨康,梁山伯与祝英台,往往越是惊世骇俗与离经叛道,越能被人们所称颂与怀想。爱情,就如木婉清脸上那层薄薄的面纱,面纱下的面容若隐若现,清秀而诱惑,美丽而神秘,让多少男人为之神往或倾倒,然而,一旦揭开这层面纱,随之而来的就是必须面对的婚姻,几十年如一日地面对一张曾经令人充满幻想的脸,当这张脸再也不是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时,那种挑逗与战胜的快感也就随之消失了。

婚姻是复杂的。它除了包含爱情,还有家族,责任,担当,孩子,未来,义务等等。当婚姻已成既定事实,则孩子的牵挂,道德的羁绊,现实的束缚便将爱情捆绑起来。如果说爱情如一只轻盈的,随时可以展翅高飞,放声歌唱的鸟儿,那么婚姻就如拴在鸟儿脚上的那根绳索,鸟儿想要再无所顾忌的飞来飞去时,绳索却给了它最大的局限。

然而钱钟书先生说的再在理不过,处处皆围城。当处于爱情中的人们甜蜜到如胶似漆的时候,就多么期盼以婚姻这种形式来将这幸福永远定格,而一旦走入婚姻时,又多么怀念热恋时的激情与冲动,恨不能再回到单身时代。张学良对于凤至,也曾经倾慕至极的,但赵四小姐硬是将这个男人的心拉到了自己的身边,然而正当张学良与赵四半个世纪的爱情已经成为一段佳话和传奇时,张学良说出的却是:那还不是没办法嘛,被关在一起。

让这段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顿时跌入红尘,走下神坛。卓文君夜奔,与司马相如当垆卖酒,这该是如何疯狂到无法抑制的爱情啊,然而,司马相如的心猿意马却令文君伤心不已,一首才情与悲情满溢的数字诗,才打消了司马相如纳妾的念头。

沙特与波伏娃,这对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从来不曾以婚姻将他们的爱情固定下来,两人亦师亦友亦情人,同居时也是一个楼上一个楼下,始终保持着距离与激情,然而,中途二人都曾经各找情人,二人所经历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有几人能承受的起?爱情这件奢侈品,经不起时光的打磨,也经不起距离的阻隔,更经不起柴米油盐的消耗。而婚姻,本想将爱情小心翼翼的保护起来时,却又不小心将它摔碎了。

说到这里,似乎挺令人沮丧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同时保留爱情的甜蜜激情与婚姻的幸福稳定呢。这,似乎就是人性的弱点,但同时也是人性的必然,社会进步的必须。当红玫瑰不再是朱砂痣时,我们正好可以将注意力转移到孩子,家庭,事业上来;当白玫瑰成为饭黏子时,我们正好可以无所顾忌,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交给对方。我连最不可示人的一面都暴露给你了,还有什么不可信任的呢?成功的婚姻,肯定是幸福而稳定的婚姻,但绝不是永远充满激情的爱情在起主要作用,而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义无反顾的责任与自我约束的道德在制衡着婚姻。爱情与婚姻的距离,并不遥远,只是一张纸,一座桥,一堵墙而已。

玫瑰


真正对你好的人,往往是细水长流。你可能会怪他没有付出真心,但在一天天过日子里,却能感觉到他对你无所不在的关心。好的感情,不是一下子就把你感动晕,而是细水长流的把你宠坏

朋友一脸幸福的样子跟我说着她的那个他。

我是一个好的聆听者!朋友们有时候都笑我,女性朋友太多了!倒是老婆比较了解我:因为你能听着感性的故事,做着理性的分析!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样的人,不否认,愿意跟我聊心事的女性朋友有过那么几位。一,可能是大家互不相识;二,可能是我真的能说一些深入她们内心的话吧;别问我她们都跟我聊了什么!对不起,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的!这是其三。

在森林里找不到完全相同的树叶,在人世间也找不到相同的故事。重要的是,我不知道还能听多久。有时候心忧、有时候心疚、有时候心纠。老婆说我是一个挺理性的人却沉浸在感性的世界里,自己却没有为她做过一件感性而浪漫的事情。

或许我于人前遇事理性、人后也有感性的一面吧。对我而言,现实是理性的,轰轰烈烈的浪漫故事才属于感性。我曾经跟那些跟我聊心情的女性朋友说过:你们跟我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聊天,可能以为我是一个肤白面静的成熟男子,其实我是一个皮肤幽黑、满脸胡子的丑大叔形象。她们的回答却是:我看到的是你的细腻的心。真想国骂一句!这话说的,真让我难受,还不如说我有娘们的气质呢!

今年2月13号的时候,一个女性朋友说:给老婆送一朵花吧。我说:不用,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送过,如果今年真的送花了,她还以为我出轨了呢!坏人一下子变好,肯定有问题。她说:听我的,送一束吧,女人虽然嘴上不说,但还是希望自己的男人送一朵花的。不管她是不是真的不喜欢花,但是明天的日子不同,她会很高兴的。

真是抖胆!也算寒碜,呵呵,考虑到2月14号的花肯定会很贵,晚上买了一束花,放在了车里,然后还设计了一个浪漫的情节,第二天,也就是14号,我起个大早,在她还没有醒来之前,到车里把花拿出来,放在她的床头,在她醒来之前。结果13号那天晚上她的闺蜜到家里来吃饭,说到送花的事情,我就问到:为什么大家都不今晚买花呢,放在某个地方,然后明天一大早拿出来呢?不是省好多钱。结果她闺蜜说了一句让我心里特没底的话:你笨啊,现在天这么冷,你就是放在车里,冻到明天早上,那花还怎么能看?搞得像是路边捡回来的一样!我的那个心哪,凉透气了。想赌一回晚上天不会太冷,那束花的生命力也够强,但还是怕真的如这位闺蜜所言,那我明早就不是浪漫一回,而是要浪费一回了,搞不好还要在床头跪上半天,然后承包整个家务活。最终,我还是在13号的晚上到车里拿出来,提前把那束花给放到了她的面前。

你在哪捡的?

今天是13号,你到大街上捡一束给我看看!

你买的?你会舍得买花给我?是不是送给小情人,人家不要,你拿回来给我了?

送小情人也要14号好不好?再说就我这形象要有小情人才行啊!

多少钱买的?真浪费!

最终看到她喜滋滋地把花小心翼翼地手插进了那从恋爱到现在都没有用过的花瓶里的时候,我也差点感性到落泪,这么多年,她是真的喜欢也希望我送给她花的!感谢我的那个让我送给她花的朋友!

转眼,今天虽3月8号了。年后我们因为筹备新店,忙是忙了一点,也怪我粗心,我们连晚饭都没有在一起吃,更别说给她再买一束花再感性的浪漫一回了。那朵2月13号晚上送给她的玫瑰,还放在电脑边上,我在看着这一束玫瑰花,在她的呵护下,依旧开得那么艳丽。或许爱情经过了岁月的沉淀,如这果玫瑰般,花开如旧,历久弥新!纵使总有一天这朵花会凋零,但彼此心里的那一束花,却会永久盛开!

心里,现在,却想着,我应该送一朵鲜红的玫瑰给我的那个朋友,她应该也是爱花之人。可是,一怕我要是送了,会引起别人的误解;二怕我送了会让老婆知道了跟我俩干架;三怕,我也不知道怕什么,但肯定是还有一怕的,如同有时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需要帮助而我却无法伸出援手般的感觉。我想她今晚也会收到花吧,不管是谁送的,有形的无形的。我送一朵无形的给她吧,祝福的话呢,就让她自己想去。

翻看一本熟悉的书,读一篇光景如夜的故事。孤独中从一个故事到另一个故事,孤独中从一个彼岸走向另一个彼岸,我始终是一个静默的男子,不是高富帅,却全力,爱你!

铁汉柔情


铁汉柔情

老爸年轻的时侯很帅,差不多一米八的大高个儿,生得结实,实打实干的军人,所以不管什么时侯都是飒爽英姿。老爸长有一双人人羡幕的修长而宽大的双手,一双大脚板走起路来掷地有声,铿镪有力。

老爸从小没了娘,12岁不到就被分家单过。只上过三年学,但天资聪颖,基本上都是过目不忘。不上学时也跟着有文化的姐夫学习。17岁就接手了村上的财经队长,但因奸人陷害,老爸因当了这财经队长赔上了十多年的时间来还债。但老爸没有赖一分钱的帐。老爸后来才去参军的,被分配到当年谁都不愿意去的西藏,并且还是空降兵。

当年在西藏当兵时遇上飞机故障,眼看着飞机失控撞上山崖,老爸和战友赶紧选择急速跳伞,最后降落在西藏的原始森林里。过了7天 7夜才被救援部队发现。听老爸事后说起当时跟他一起跳伞的那位战友,天天看到天黑就哭鼻子。丛林里是没有东南西北的,根本找不到出口,又没有吃的,又还害怕野兽的袭击,晚上困得要命也不敢合眼,因为蝎子和毒蛇遍地都是。白天找些野果蕃薯充饥,然后就是寻找出口,挥着用自己的衣服,向空中搜救的飞机求救。哎,这样一位铁骨铮铮的男儿是多么的勇敢和足智多谋呀,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信念才能走出那看不到出口的原始丛林。老爸的英勇和出众的谋略获得了好多好多的勋功章,记得家里现在都还完好的保存着。

老爸退伍复员被安排去建铁路,但是老爸想到离家近一点方便照看,毅然放弃了高薪选择了做一名养路工。老爸去到单位后很努力工作,当了一辈子的班长,区公所的代表,油库的管理员等,老爸身兼数职。班上所有的工人都惧怕老爸,只要看到他的影子都不敢偷懒。老爸守油库时,逮到两个偷油的油耗子,两小偷看到只有老爸一人,油库空旷,四下没人。两小偷就想拿点小钱收卖老爸。但是老爸才不为所动,最后两小偷恼羞成怒了,拿着两根棍子朝老爸飞过来。老爸凌空一跃避开了,另一个小偷捡块大石块扔过来,老爸再次一蹲又避开了。等两小偷再次围攻,老爸一只手一个就把两小偷给生擒了。从那以后,油库再也没来过小偷,老爸的威武也在单位给传得神奇无比。为了能存下更多的时间回家干农活,老爸把自己的星期天都用来替人家值班,然后攒齐10天假了就回家来。

记得老爸回到养路段的第二年,老妈生下了我,我还不到半岁,老爸回家来了,不知道老爸老妈为何事吵起来了,老妈正在给我喂奶,老爸背对着老妈,吵得不可开交,老妈很生气就说:你这么凶,就把你闺女拿去养活吧,你那么厉害你拿去喂奶吧。说话间,老妈就把我一把扔给了老爸,老爸因为是背对着老妈的,做梦也想不到老妈会把一个活生生的婴儿摔出去砸老爸,只听得咚的一声,我重重地被摔在地上,老爸转身一看是把我给扔出去了,吓得腿都软了,赶紧抱起来,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看见刚喝的奶水呛得鼻子嘴里全是。老爸吓坏了,一把抱起我疯了一样的跑去找外婆,外婆家离我们很近。老爸一口气跑到外婆家,扑通一声跪在外婆面前:娘,求求你救下这个妹崽儿,被她妈摔死了,哭都哭不出来了。情况紧急,外婆和大舅和老爸轮流地抱着我一路狂奔去医院,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我终于得救了。老爸没日没夜地守着我,不曾离开半步,眼皮都没合一下。后来我都记事长大了,外婆就跟我说:妹崽,你要记得你爸哟,你的命是你爸捡回来的,长大了要好好的孝顺他,他小时侯那么可怜都没有向任何人下个跪,但为了你,堂堂七尺男儿双膝给我跪下,哎。

家里永远是老妈强势,管教我们非常严格,小小年纪都指派了活儿。放农忙假时,老爸也回家来了,老妈叫我跟老爸一起去地里收割小麦。老妈留在家里准备午饭。割小麦的活儿是很受罪的,天气非常炎热,虽然老爸给我买了一顶草帽,但小脑袋根本够不着,一戴上就把眼睛给盖住了。麦芒如一根根长长的刺一样,不小心就会被划上一条一条的血口子,汗水象盐一样渗进血口子里,那酸爽,哎。我在麦地里割不了几棵就不想割了,老爸心疼地叫我去桑树底下躲太阳,我如得了特赦令,撒腿一下子窜飞老远。待到我吃得满嘴紫紫的桑果汁被老爸叫回来的时侯,老爸已经把一块地里的麦子割完了。看着我满嘴黑黑的,就拖着我的小手去崖缝里找泉水帮我洗脸和手,一边洗一边说:三娃,莫那么野呀,要是被你那母老虎的妈逮到,你又得脱层皮,你不痛呀。

老爸不光是对他亲生的子女充满柔情,对别人家的也一样。那年,小表妹约摸三四岁,一整个夏天里,三表妹身上的皮肤没一处是完好的,长满了痘疮。一个小小的人儿倦着身子坐在角落里,双手不停的抓着痒痒,抓得破皮出血了都还在抓。三表妹本来就瘦弱,这还满身的疮夷,更显得楚楚可怜。老爸去看望外婆时发现了就问外婆怎么没带去看医生,外婆说没有去看,大人有空了就在山里寻点草药回来熬点水给她洗洗。老爸沉默了一会,就径直跑去街上的西药房,买了高锰酸钾,软膏,风油精,清亮油,蚊香等。买回来后还亲自帮三表妹抹药,还让舅妈站在旁边看着那些药使用的顺序。没过几天,被疮夷折磨的三表妹完全康复了,结痂都掉了。老爸再次去看望三表妹时,三表妹满面笑容地伸手要抱抱,用稚嫩的小手儿抚摸老爸的粗胡茬儿。开心地笑得合不拢嘴,很想表达谢意,但三四岁的娃哪知道说什么呀。舅妈激动地对老爸说着感谢的话,很热情地要去煮东西给老爸吃。如今,身边很多人都讨厌风油精清凉油及蚊香的味道,但我却很喜欢,因为那些味道有老爸的味道。

老爸的外形给所有人都是铁汉硬汉,可是又有几人能懂他的铁汉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