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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时光

发表时间: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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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布衣时光,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前一段时间看《陆小曼传》作者说她半生青衣,半生布衣,组成了她精彩的一生。是啊!她前半生是多么美丽妖娆,舞动的青衣,一拂袖便是绝代的风景,多少男子为她倾倒。擅长舞蹈的她,那石榴裙下滚动着多少风景,她美丽的容颜,成了多少人过目不忘的风景,满目的风情,流转多少浪子的心。不管怎样她都是美的,美的让人沉醉,尽管后半生她素颜洗面,布衣裹身,在水墨画中洗心,双目洞察着人生,用绵薄时光,来将剩下的时光过得秋水天长,静静地淡看人生别离。我想她的人生是美好的,有过风华绝代,半生青衣,半生布衣。多少女人可以将人生过得那么绚烂,而又在绚烂陨落过后,在那厚重的时光中,将日子过得绵薄,过得清醒。对于如烟的往事,虽轻描淡写,但是又是不得忘怀。后半生在后悔与谴责的时光中度过。我想如若没有那么鲜衣怒马的时代,哪会看淡秋水长天,人总是会在以前走过的路中,学到一点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是投着石子过河,摸索着人生,摸索着岁月,最后在一切过去过后,才捡起那所谓最珍贵的东西,只是那时山河已改,岁月已偷换,你我已不在,就如徐志摩对于陆小曼,用一沉痛的失去,才换来小蔓的彻底清醒,但是等他已清醒他已不在。她帮他写未完的诗集,她帮他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可是他却永远不在了。那烟火阑珊处,是心里硬生生的凉。
人的思想总是要经过一系列的打击才彻底的清醒,陆小曼也是我们大千的世界上人又何尝不是?总是会在绕过许多弯才明白,珍惜,只有走过许多路才知道原来丢失的总是最真的。就如小的时候猴子捡东西的故事,而我们总是会笑猴子自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而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一步步的走来,总会丢失许多真的,而拾起许多不必要的烦恼。而当我们彻底醒悟时,一切最珍贵的东西已都不在。所以人生才会有许多后悔,许多悔恨。但是这就是人生,无奈夹杂着心酸。让稚嫩的心,装上生命的厚重。一些单薄的弦才会触动内心深处那根敏感的神经。所以我们总是会对于一些入心的文字,而感动不已,对于一些入心的音乐痴迷不已。
走过这么才的路,时间削弱了我的猖狂,岁月让我的心长上了梦的臂膀,在时光中努力飞翔。也许也是在成长中慢慢明白许多道理,让我心沉静了不少,再加上看了一些书,深深明白只要内心有桃花源,何处不是水云间?也许总是在翻过跟头才明白,人生不易,心要满载阳光,你才可看到到处春光明媚。要深深明白每个人都有缺陷,尤其是亲朋好有之间,而我们不能抓住他们的缺陷不放,让心开阔点,到处都是值得感恩,用一颗感恩的心来拥抱世界。而我很庆幸我在不大的年纪,就懂得亲情的可贵,更加珍惜亲情。懂得了人生不过就是一辈子,即使你拥有再多,不是全都要交还给时间。而我们不过要做的是,好好爱自己,爱家人,对人慈悲,对万物怀有感恩的心。心存美好,世界到处都是美。
我知道我没有灿烂的青衣时光,而我的布衣时光,也是美丽至极。我喜欢在平常的时间,穿着布衣,素颜,行走于四季,行走于人生之中。没有惹眼的容貌但是有一颗纯净的心。这样的时光真的很美。我喜欢与植物对话,与古典文化接触,我爱古典的美,也许古典的东西沾染了岁月,从上下五千年走来,穿过时光,穿过山川,让其浸染了岁月的灵性,山河的魅力,让人也不觉沾染上古典的气质书法能静心,书籍能够养心,水墨画能够洗心,而古筝能够净心,总是习惯于跟他们打交道,让我的心改变不少,这样的布衣时光真的很美。Www.Qg1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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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里的布衣妆


01

在转过这条街道的巷陌处,会看到奔跑的新娘,满带着苍凉的狼狈婚纱,用没有热度的微笑,看陌生的路人彼此唏嘘。天涯尽头的艳阳,山川河岳的风沙就此与城市建筑悖离不同,新娘的新人,凋零的只剩下一身素颜的婚纱。她脱下那件雪白的衣履,最终淹没在无边的路人中,成为江湖中的一面苍茫。

城市街角处自此没有了那幕可人风景,多少繁华谢幕的季节里,城市都是孤独的显示着流光溢彩。没有人会知道,这座城市的那个转角处,在多少年前,上演过惊艳的爱情传奇。爱情的颜色胜过某一处的烟花,可烟花很绝美,绽放或者湮灭都会惹来喧闹,唯有爱情,无论惊天动地,都不免黯淡此生。

城市的转角处因此少了人烟,流火,繁盛,街景。很多人都在说,那么多年的习惯,让城市的那个角落被世人遗弃。浓妆艳抹的热闹街道被人光顾的时候,那么多的人流,总也走不过,这道轻轻的记忆之门。

就像这座城市里的那么多人,刚开始时是不相信爱情的绝美和绝美的爱情。之后又在城市昏暗如雾的时候,喜欢上了被自己点缀着的茫茫白色,遮天蔽日。他们在爱情中演绎的角色慢慢淡去,找不到南北。是谁在脉脉的高楼之畔,念着属于这个时代的荒凉诗篇。或许再也找不到诗人了,甚至于连仅有的诗情画意在这座城市里也纳凉一样被晒在一旁。

这是一座埋没锦衣玉食的城市,平凡的才情遥遥无期,奢华的灯火在人间逃遂。那么多的路人走过山重水复,走过遥遥无期。他们开始相信爱情,然后摒弃爱情。是一无是处的江湖布衣也好,是锦瑟无端的高高贵族也罢。唱一段此生不离的文字,乐曲,歌谣,江湖于是平坦,向着无边的风月,漫烁缤纷。

记着寻常巷陌也好,不记得亦无妨。我只知道在这座江湖的波澜内,曾经,我是那么的信心满怀。我穿着布衣,走进缤纷的色彩里。我卸下布衣,依旧一片欢声笑语,江湖就是在这样的风雨里蜕变为城市的烟雨巷陌。

那个江湖里的布衣最终装扮是清净的,也许面带微笑,也许漂泊江湖。布衣的行程左右皆是,宽敞的路和宽敞的心。走一程是路,休憩一程也是路。布衣的点点滴滴都是素颜,清风点水,一世倾城。

所以,我会依然记得自己是从江湖的哪处走来,用一生清丽的妆扮,走在桃花盛开的千山万水间。那么多的豪华声势,总是成谜。而我如此安宁,又用桃花写尽一生素颜。布衣的样子于是淹没进江湖,再不会有人相知。

02

我做了一个很长时间的梦。

在梦里,我穿着锦衣绸缎,彳亍在雕花玉龙的宫宇间。当朦胧的春雪在庭院的梅枝间零落的时候,我看到自己的指尖也流露着暖暖的雪瓣。从某一个繁华的地方走失,不知所以然的才步入到了那么一个锦瑟殿堂。我即便是睡着了也依旧为自己的无端而心有不甘,江湖在什么时候居然浓缩成了瑰丽,我不知晓。

我还是想念当初自己的布衣装扮。

在与布衣妆扮这个词语一起写进我生命中的还有另一个叫做旷世之恋的美丽寓言。

我还是在执着的做着梦寐,长春的季节,暖暖的春光。无限美丽的燕子和蝴蝶飞上我沉睡的面庞,有为我痴心守护的人面带笑意,用碧纱的衣袖,将暖暖的小精灵们赶走。它们离去时的轻灵影子,莹莹的照耀在我冰冷的皮肤上,在春日的阳光里,那阵阵影子镌刻成了我梦里最温柔的妩媚。

我是逃离过那座无边宫殿的,我抱着自己的玉枕,悄悄离开,就打算再也不回来。

褪去繁华的锦衣,有位常在江湖漂泊的姐妹告诉我,只有粗糙的布衣才是搭配我的最好外衣。她轻笑着对我说,会有那么一位得道的僧人在城市的一处等待我,不必千思万虑,跟着似曾相识的感觉走,我们总会在某一处柳暗花明的地方相会。

可是江湖那么远啊!

我又想起了那个叫做旷世之恋的词语,它伟大的就像童话一般。江湖那么远,会有那么一处地方,一个人,在等着我,共赴一场旷世之恋。那是一个没有锦衣玉食的地方,那是一位没有车马喧闹的恩人。

浮屠庐主之地,不过区区足驾之境,对比苍茫江湖,还是小小尔尔,唯有被世人称之为金宝神枕的此方信物才为我所重。走在安静的林间,我终于渐渐明朗起来。我用锦衣绸缎换取的这段淡妆江湖,无非是要等一位名曰辩机的恩人。

荣华与君相比,实在暗色不少。我的心里,掩藏着万千种对君的挂念。我钟情那种布衣江湖,要怎么相信,要怎么不弃。我在江湖之外的宁静里,等着永远不会苏醒的梦魇。那一排排被故人重提的悠悠血书,在昏暗的宫宇间永远看不清,道不明。

我只是披着一段布衣,失魂落魄的遥望着北方的江湖。

03

现代的城市和古老的城市,江湖都是不明其实。我从古老的梦里醒来,依稀望着这个世界上的全新色彩。用一段纠结的时间去记起一段爱情,一位恋人,然后引以为绝望,又满心希望去忘记。不会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发生了,所谓遗忘。

所有的事情不是如想象中的那般简单,以为只是一件锦衣和布衣的差别,以为只是一句适合与不适合的搪塞。江湖从来不乏,美丽的谎言。

记得那年我也是如此幼稚的,以为牵上婚纱,走在凉爽的秋日风景里,将自己刻画成美艳的油画,然后我们就可以走过坎坷的山高水长。没想到,城市留给我们的是匆匆一瞥,自此天涯寸断,永不相望。

从城市中走了一遭,我才发现,彼此只是过客。是锦衣画堂还是布衣流浪,是浅显留白还是刻骨铭心。江湖在短暂的时间里已经不会刻意记下,那些深深的遥望。

是抛弃婚纱的新娘,最后潇洒的逃出城市的某个转角,是浪迹天涯的高阳,只图得个半生寂寞圈禁红墙。江湖内外的妆扮,总是风生水起,连绵成帐。最后我会成为哪个角色,为你平添衣襟,或是肝断寸肠行走在江湖内外的你已经都不知道了。

也许,你要为我做一身缟素,纪念来生我们在江湖中行将遇到时,彼此默默相忘的布衣妆

时光,刻下时光


你说了拙劣的谎,我却还是理所当然的相信。我的泪,它说连疼都是浪费。前言。

【1】

木漫,说到这个名字,咋一听,有点土,静下心去看,却又觉得清新,似乎能从里面闻到山林里枝木的味道一样。

初次邂逅木漫,是在去年的夏天,在老家一间名为青春书屋里。那时,她趴在柜台的书桌上,带着黑色的眼镜,认真无比的翻看着面前的书本。我抱着刚找来的复习资料站在柜台边上,认真无比的看着她聚精会神的开着小差。过了好一会,我凑过去,小声的问她:这是什么书?她似乎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她抬起头睁着大眼睛愣愣的看着我,我这才看清楚她是挺清秀的女孩,然后她回答我道:《甜酸》,饶雪漫写的,关于青春的小说。

哦。我应了声,记下了这个有点奇怪,却有着普遍字眼的书籍。

一个星期去三次书屋一直以来都是我亘古不变的习惯,暑假无所事事的我,也只有靠书籍打发时光。有时候去逛逛并不买书,有时候躲在那里就是一上午,那个时候,我并不爱看言情小说,我觉得书里写的东西都是胡编乱造的,唯美忧伤的不切实际。

饶雪漫写的小说,既现实又唯美,她清丽的笔锋把我们这些处于青春期少年间的问题都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更像个小电影般,印在了漫迷的脑海里。

我不喜欢伤感,更不喜欢多愁善感,所以,我不是饶雪漫的书迷,我不能接受那些让自己的心脏疼痛的任何东西,为一个书中的人物疼痛,那是不科学的。可是,木漫就是喜欢不科学的东西,她爱死饶雪漫写的东西了。

我去书屋的次数多了,和木漫见面多了,彼此也算是熟识了,或许是因为大家都是自来熟的人,没几下就加上了扣扣,然后就是东南西北的胡侃海谈。在她的空间里,我能看到一大片的文字,带着淡淡的清愁。她的每条说说都会有我的足迹,每个足迹都是同样一句话:木姐姐,你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知识分子,做啥要去学古代那林黛玉姑娘,时不时的就泪湿满巾?

木漫说,你懂个屁,我严重怀疑情商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种植在你身上。

我想我的确是不懂,不懂她的执着,不懂她为什么那么喜欢饶雪漫。而我本来就很笨,再加上我是真的有那么一点没心没肺,在那个时候我最看中的就是能不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能不能去实现自己所梦想的东西,所以,别人对我来说,并不是那么的重要。

【2】

8月末我回到了学校,继续念着我的高中,和往昔的朋友一如既往的打打闹闹,然后,很快的,我就把木漫这个人忘的差不多了。在空间里看多了她伤愁的文字,也腻了就屏蔽了她的状态。

木漫到学校来找我,是我意料之外的。那天我们坐在学校外面的麻辣烫摊上,一边大声聊着天,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热乎乎的汤底,我把木漫喜欢吃得面筋夹了好几块给她,她吃得很快,没一会额头上就冒出了好多的汗水。不过她也没喊热,继续没形象的风卷残云的吃着那碗加了很多辣的麻辣烫。

木漫眼里多了一些水,薄薄的一层附在眼眶里,要掉不掉的。我盯着她,大言不惭的说,木漫,你眼睛都被热出水来了。一边把放在自己手边的纸巾递给她,她笑了一下,接过去拿在手上,却不擦。

木漫说,小音,我辞职了,后天去厦门。

为什么突然想去厦门?我愣愣的问她,厦门这个字眼对从没有出过远门的我来说,路程就像和出国一样遥远。

因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在厦门,之前就说好在他生日那天就去厦门陪他的。她又笑,很满足的模样。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很悲伤。我梦见了木漫,梦见她去了厦门,看到她和他走在鼓浪屿边上,然后站在她身边的那人突然就不见了,她一个人站在偌大的海边,风打在她脸上,湿成一片。

我醒了过来,在黑暗中睁开了双眼,躺在床上愣了一会,才伸手去拿自己放在一旁的小手电筒。黄色温暖的光照在我脸上,让我的心开始平静下来。已是凌晨,天空漆黑漆黑的,宿舍里很安静,除了均匀的呼吸声,就只有剩下熟睡的人偶尔发出的呓语声。我下床去了阳台,用水洗了把脸,然后又回到床上。坐在床上,拿起手机看了看,上面显示的是3点30分,明天还要上课,我放下手机重新躺倒了床上,但是却没有了睡意。心里很疼,莫名的疼,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做那样的梦,悲伤到让自己揪心不已。

梦都是相反的,在准备再次入眠时,我不停的用这句话催眠着自己。

【3】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牙也没刷,就拿起手机上了网,给木漫发了短信息问她是否安好,有没有见到她的王子。而后她回复我一切都好。我终于放下心来,带着点抱怨的给她说了我昨天的那个怪梦,而后,她没有再回复我,我也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在忙,也就没有多问什么。

上午上完了第三节课,木漫也没有给我回复消息,我心神莫名的又开始变的不安宁。我拿起桌子上的圆规,一笔一划,认认真真的刻着木漫的名字,心里满满的都是祈祷,祈祷我做的那个梦不要成真。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祈祷灵验了,还是压根就是我在杞人忧天,几天过后,我就收到了木漫从厦门寄过来的包裹,是厦门风景的明信片和漂亮的首饰之类的东西。包裹里还有一份木漫写的信,她说她在那里过的很好,这几天都在游玩,一时之间忘了和我联系。她还告诉我厦门是中国最美的大学之一,如果我想考上那里的话,就要再努力一点。我在她的明信片上看到一丛艳丽的花朵,看起来特别像文艺女青年的样子,花朵旁边写着三角梅的字样,木漫说那是厦门的市花。

我终于放下心来,看起来木漫过的很好。而我,面临着高三的最后一年,为了即将而来的高考,我把手机这玩意给戒了,除了每个星期给家里打打电话外,几乎都是不碰的。

在这样紧张的阶段里,时间的一分一秒对我们来说都变的十分重要,学习已经融入了我们的骨血里,其他的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我和木漫的联系也终于淡了下来。

在考场上,每个学子都像是在跟时间赛跑的战士,手中的笔几乎没有停下来的机会,刷刷刷的声音在安静的考场上更是没有停歇的汇成了一首歌,让我们绷紧的神经更加的紧张不已。

高考过后,我再也联系不上木漫,她的扣扣头像暗了下去,她的电话成了空号。

后来我去了她的空间,才知道她一直过的不好,厦门的生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精彩,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给我制造出来得假象。

她去到厦门的第一天,她的王子和她提出了分手,他说他没有信心陪在她的身边,她是那样的骄傲,而就是那样的傲气,把他们的爱情杀死了。

她最后一条说说让我特别揪心,她说:你说了拙劣的谎,我却还是理所当然的相信。我的泪,它说连疼都是浪费。

我在她的留言板留了言,留言上,我没有问她有没有好些,因为我知道她不可能一下子就好起来,也不可能好得起来,或许友情的确很伟大,只是,十个伟大的友情也不能抵过一个让她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给她留言,只是希望有一天她能联系我,只是希望她知道,爱情没有好坏,友情一直都在。

时光时光,慢些吧


春去秋来,花谢花开,数不尽勿勿岁月,你亲手为我缔造这个世界。题记

一亭秋风袭来,吹走了炙热的盛夏,唤来了硕果的凉秋。

夕阳西下,一条曲径通幽的乡间小路,缓缓走出了扛着锄头的你,我仿若看见你额鬓的苍发被风吹乱,映着额头黝黑发亮。

记忆中,父亲的衣裳极少,背心却极多,背心廉价,耐穿,又能吸汗。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炊烟袅袅,灯火彷徨。

一顿饱腹后,我径直握着你那粗糙的手掌,把你摁到凳子前,你茫然不知所以。当我缓缓把试过水温的水盆子端到你面前时,你却显得十分局促忸怩。像极了那做错了事而手足无措的孩子。

闺女,你的心意爹领了,可爹的脚脏的很,你将来是要考大学的料,使不得

我鼻子一酸,不顾你的制止,褪掉了你常年搭在脚下的板拖。把你长年奔波,布满厚厚老茧粗糙的大脚放进了水盆子里,我清楚的见到你脚底的老茧蜕了一层又新添了一层。因终日劳作,脚板下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水泡,有的甚至磨烂了隐隐透着血印。

接过你的脚掌轻轻的按摩着,我不敢太用力,生怕不知轻重弄疼了你。你的脚趾缝里积满了泥垢,显得脚趾盖也微微隆起。脚面上的青筋暴起,却怎么也抚不平。水盆中浮着些泥沙,如你脚上的肤色那般浑浊不堪。

我狠狠埋下了头,敛住即将迸发的情绪,眼泪有时直到真正需要了,才躲躲闪闪的落下。

我们的父亲,都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辛辛苦苦为我们操持这个能遮风挡雨的家,而我们是他们的后代,身上流淌着他们的血脉,便更应该明白,因为我们的存在,时间会带走之前属于他们的一切

于我而言,其实最开始最最喜欢父亲,之后从小事看到父亲的斤斤计较,不能满足自己年少的狂妄挥霍;从小事看到父亲的优柔寡断,不能满足自己年少的轻率简单;从小事看到父亲的软弱平凡,不能满足自己年少渴望的大世界

却总也忘记了时间早已将他的身体和心里都刻上了浓浓的痕迹,磨平着他的激情和任性。

时间不能触碰他伤痕累累庇护下的我。

我的任性偏执狂妄自大骄傲倔强自以为是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

父亲的包容忍让退却无私被这样卑鄙的自己认为是怯弱和胆小。

我的不懂事不明理不听话不乖巧不可爱不自律不知足的坏脾气。

于是我又想起年少,小时候我胖胖肥肥的模样,丑丑的。被父亲抱在肩上,可惜那时我太稚嫩,不懂,冬日微醺的日光和父亲粗糙的手掌。

光阳似箭催人无,日月如梭趱少年。而今,你的闺女长大了,她真的很笨,现在才懂你,她真的很笨,现在才知道你的良苦用心。现在,就在此刻,这样笨的我,愿意用足够多的爱去爱你,像你爱我那样,满满的,满满的。

秋风乍起时,你用双手为我缔造整个世界。余生,我该拿什么来弥留你日渐苍老的岁月痕迹?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