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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正确看待女同性恋者

发表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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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恋爱时两个人都会有很多心理活动,我们总是不愿意去沟通而是喜欢去猜测,想知道对方都在想些什么吗?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学会正确看待女同性恋者",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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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初,我收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的小白的邮件。从事女同性爱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小白讲,她即将去H省省会帮助阿娇姑娘,阿娇与同性伴侣小梅共同生活几年后被家长发现并软禁家中。小白问,若与阿娇父母沟通须注意什么。过了几日,小白再次给我来信,说不去H省了,因为阿娇目前已割腕自杀去世。很巧,6月中旬我要到H省出差,行前我向小白索要了小梅的电话号码。抵达H省,我便给小梅去电话。小梅说,阿娇的去世使她受到强烈刺激,一度每日只能恍恍惚惚睡两三小时。她曾向当地广播电台心理健康节目主持人求助,对方协助她联系到从事有关工作的某医科大学副教授张女士。张已与她谈话,并建议她上班。她在阿娇去世一周后开始上班,目前心理状况略好转。电话中,小梅呜咽着说:“我不明白……她……怎么这么傻……会这样?……我希望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了。"在H省开会期间,我与早已熟识的张副教授交流了有关小梅的信息,并连续两晚与小梅见面。初见时,有H省防艾民间组织的数位人士在座。第二次谈话,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李东民先生等在座。

小梅和阿娇的敌事小梅,24岁,中等个儿,短发,着中性服装,穿平底鞋,有几分像结实的小伙。小梅说话甚少,几乎是不问不答。她说,自己以往性格开朗,阿娇的去世使她话少了。小梅说,她自小喜欢男孩游戏,从不穿裙子和高跟鞋,但又留、心保护“小女生"。随后,她讲起了自己和阿娇的故事。我15岁进了体校。当时我文化课差,一个师兄介绍我认识了阿娇,请她帮我补习文化课。她比我大4岁,家里就她一个孩子。那时我和她都不知道什么是“拉拉"。我们逐渐成了好朋友。‘大概过了两年多,哪天我见不到她,她见不到我,我们都觉得浑身不自在。’2002年夏天,阿娇的同事邀她出去吃饭。我也很想去,可阿娇不带我去。我生气自己走了,她给我电话我也不接。。后来她给我发短信,我忍不住去找她了。那时我心里已明白喜欢她也离不开她了。那天见面,我们很激动,就在那天确定了关系。那之前,我认识了一位拉拉朋友。那个朋友是我同学的姐姐,她是T,我看出来了,因为她有点像我。我问她是不是拉拉,她承认了。‘当时她与即将结婚的同性伴侣分手不久,正准备出国。她把房子留下,让我和阿娇住。这样,我和阿娇就开始了同居生活。我们一直住到2006年秋天,那房子拆迁,我们搬了出来。2006年圣诞节前,阿娇父母发现了这件事,阻止我和阿娇来往,把她软禁在家里,’我无法联系到她。阿娇的堂妹比阿娇小两岁,是搞艺术的,知道我和阿娇的关系,也理解我们。有事时她堂妹能帮一下我们。阿娇的父亲很霸道。阿娇说过:“如果我们的事被我父亲知道。,后果不堪设想。"2007年初。她被软禁后,家里逼她相亲,无奈之下她答应与那个男人见面,重新有了自由。阿娇告诉我,她实在没办法,年底要与那个男人结婚。我曾提出和阿娇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她不愿意走,怕父母因此伤心难过,因为她母亲有严重的糖尿病,经不起这种打击。阿娇和我见面的事还是让她父亲发现了,我们失去了联系。不久,她的堂妹发来短信说,阿娇被送到乡下软禁起来了,结果阿娇开始不吃不喝,一天晚上割腕自杀,。身边留下了一份遗书,是她的堂妹把遗书交给我的。前几天我给她堂妹打电话。她堂妹说,出事后,阿娇的母亲糖尿病发作,住院了,阿娇的父亲很后悔,说“早知道这个样,还不如成全她俩”。网上说,北京有个团伙专杀我们这样的人,不知真假。我想问:我们只是选择的爱的对象不同,我们没有什么错啊!你能爱,我也要爱,只是我们爱的是同性。我想知道,我们这样的人什么时候能得到平等?我们不求什么,只想求个平等。我不想再看到家长这样反对我们。旁白:这是与小梅第二次见面时她的陈述,我同步记录。因为受到精神刺激,小梅的叙说顺序有些混乱,我重新进行了整理。谈话中,因为担心过分触痛小梅,我未问及小梅所知的阿娇自杀现场情况。类似的悲伤事与我通信的同性爱者中,数人最终自杀。一些通信者和同我见过面的同性爱者,在信中或交流时。曾讲到周。围同性爱者自杀的状况。那些自杀者均为男子,自杀方式包括上吊、跳楼、触电、卧轨、用煤气、服毒等。阿娇是例外,采用的是割腕方式。写作本文过程中,青岛康先生向我咨询,他有位好友的女儿爱上了女孩,好友非常焦虑。女孩高中时,家人给她整理房间,无意中发现她给另一女孩写的情书。康先生劝好友找专家咨询。好友说:“可不敢找心理医生。我知道这个事已经不是病了,医生都这么说。一旦让女儿咨询,医生就会支持她,那就更不得了了!现在还不敢逼她,一逼她就出走。已经出走两次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我得想办法,一点点让她变过来。”康先生也为好友的做法担心:靠这种办法管得了一时,管不住一世,等她上了大学,走向社会,还怎么管?数年前,河南几家报纸报道过一桩案件。该省某中等城市一法官之女是同性爱者,她与另一女孩相恋。两女孩不顾那父亲的威胁,‘不离不弃,坚持同居。那父亲见百计无效,于是雇人“解决问题”。受雇的三男子绑架了与法官之女同居的女孩,先是轮奸,。而后将她勒死。那起罪案的恶劣与残忍,远超出同性爱者因不堪家庭和社会压力自杀的事件。意外的“尾巴”第二次与小梅分手前,我同她单独在路边交谈了两三分钟。街灯下,她眼中泪光闪动。她讲到父亲的病、自己收入的微薄和家中窘境。我自十余年前开始,向遭遇特殊困难的同性爱者提供物质帮助,此次自然又是如此。翌日,我返回青岛。根据工作常规,因为小梅没有找我,我未再与她联系。但回青岛后,我告知很善良的张副教授和H省同样善良的民间组织成员,请她和他们继续帮助小梅。完成“绝笔”前几部分文字后约十天,我收到张副教授与H省青年人的信,讲述了新发生的一些事。虽然张副教授主动与小梅几次联系,但她未再出现;而小梅向H省民间组织多位成员分别私下借钱,共借了两千多元钱,却毫无还钱迹象。小梅的行为使人们疑窦丛生。。查阅卫生统计部门和殡仪馆有关记录发现,在所谓阿娇自杀之日那段时间,H省省会并无阿娇的死亡记录和火化记录……是否真有阿娇其人?小梅所言有几分真实?是否由于某种原因,小梅讲述的事发生于他地而非H省省会?还是小梅为了获取金钱,于是炮制出阿娇的故事?应怎样看待小梅后来的行为?……。如此种种,怕是至少相当长时间内无法知道答案了。小梅的故事尽管迷雾重重,但也给了我们从人性的角度去审视每个社会族群的契机。无论是同性恋也好,还是异性恋也好,族群里都可能有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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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同性恋者是如何形成的呢?


百度百科把同性恋定义一种性别认同模式。那些对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有时也用来描述同性性行为,而不管参与者的性取向如何。著名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说,每个人或多或少可能也有同性爱的倾向。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同性恋的由来。诗经中大部分歌颂同性的诗句,周定王"裸衣合睡";隋唐的同骑相抱,宋代的执手抚面直至明清同性之间的关系过度密切都为同性恋的存在提供典范。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多数案例中同性双方均是双性恋。究其原因,可能是古代对此并没有严格束缚,这是自古逐渐形成的风气而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病态。以汉武帝为例,他对陈阿娇和卫子夫等妃嫔可能是抱着传统观念,外戚势力以及繁衍子嗣的需要;他对卫青,霍去病可能是抱着奖赏及巩固帝位的需要。这种同性恋行为也许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恋或双性恋,有可能是出于外部性影响有意识的做出的行为。因此许多历史学家和人文学者也并不认为此"古风"为同性恋做法,而仅仅是超越生死的情谊。

到了现代,同性恋一词被提出,这一团体逐渐被大众关注,而现代社会同性恋比例越来越高。关于同性恋的成因,学术界主要有三种看法。一种认为是由生理因素造成的,这种同性恋称为素质性同性恋。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由心理社会因素所致,这种同性恋称为境域性同性。最后一种是一些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性倾向有双向发展的可能。同性恋的原因与异性恋的原因没有什么不同,两者同样都是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其差别只是选择对象的性别不同而已。第一种看法是以遗传因素、激素水平和大脑结构来考察同性恋问题。第二种观点包括精神分析的观点和行为主义观点。前者是出于生理因素,后者则通过心理社会因素。

精神分析学说认为,儿童期3~5岁是人类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幼儿对自己的异性生身亲长即父亲或母亲产生特殊强烈的依恋之情,特别是怀有本能的性欲渴求,同时伴随产生的是对同性生身亲长的敌对感。这就是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在此阶段,双亲对儿童的性本能既不采取过分抑制,又不采取过分刺激的合理态度,儿童就会顺利通过这一阶段。相反,如果儿童在此期间心理遭受创伤,那么恋父情结或恋母情结就会潜藏在意识里,并继续影响个体的心理发育,最终在性成熟后发生相似的心理异常。行为主义特别重视的是伙伴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经历。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情感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引诱,就会产生同性恋的倾向。比如童年时期的性别认同错误,家庭教育中性教育被忽视,或者被拒绝,或者被歪曲(异性化教育环境),乱伦行为等这些偶然的机会或者特殊的经历会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形成同性恋。

还有的人被情感与寂寞,欲望与焦虑所困惑,急欲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来摆脱感情孤独进入同性恋,学术上称其为“边缘同性恋者”。这部分人一般以学生为主,多是由假性同性恋者过渡而来。北大燕园博思心理咨询专家分析认为:有些人虽然其表现形式酷似同性恋,但从他们的生理或心理的需求看,只是一种过渡性的表性性“同性恋”。青少年学生在进入青春期后,敏感,叛逆,焦虑,同时渴望被了解。尤其是当社会风气如此开放的现在,很多人混淆了知交与情人的概念。他们在青春期感到彷徨因而选择了同性恋的生活方式,跨越了友情,出现互相拥抱、接吻、触摸,最后模仿同性恋的体交行为,来满足彼此爱与被爱的、躯体、生理、心理的需求。

社会对同性恋有着不同的看法,这也是跟不同的生活环境和教育理念有关。同性恋者因为与法律与社会约俗相左而遭受迫害,但逐渐也被认可。正如萨特所言,存在即合理。我们应该合理的对待同性恋者,既要有感性的关怀,也要有理性的判断,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待同性恋这一现象。

解说女同性恋的由来


女性之间的爱LES有很多是天生的,她们只能和男人做朋友,无法产生爱及性欲但有些喜欢女人,但也有可能喜欢上男人,这些人是双性恋有些人一见男人就紧张,害怕,无法

交谈,更别提恋爱。所以当她们需要爱时,只有去找女人。这叫恐男症(非学名,与之相应的有恐女症),是可以医治的心理上的,比如受过创伤,或环境影响,这类的,也是可以改变的最后,有一类较特殊:

那些被男人甩了,就说自己要当LES,再也不爱男人的,只是在逃避现实,也可以说是心理异常(与上面“心理上的”不同)使用lesbian来称呼女性的同性恋者。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公元前7世纪时,Lesbos岛以其抒情诗人而闻名,最着名的是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Lesbian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自萨福以后,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

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

lesbian的来历。源于一个岛屿莱斯瓦斯岛。最早来历与一个女诗人。莎孚。有关。莎孚(古希腊语:∑απφ?;

拉丁字母转写:Sapph?),公元前七世纪希腊女诗人。相传被柏拉图誉为“第十缪斯”。传统上认为其人是同性恋者,西方语言中“女同性恋者”一词(例如德语:Lesbe,法语:lesbienne,英语:lesbian),即源自其居住地莱斯瓦斯岛(现代希腊语:∧?σβο?;拉丁字母转写:Lésvos)

同性恋者如何进行心理咨询


什么是同性恋?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的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那些对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称为同性恋者。

同性恋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现代医学界认为,同性恋是人性的一种自然流露,并非内心的扭曲,应尊重他们的个性化情感的发展。产生同性恋的主要原因:

1.生理本能:人类性行为是多元化的,本能的宣泄和外界的刺激所产生的渴求,是人性正常的需求。在缺乏异性的环境中,如军队、监狱等,性爱是一种满足性欲的取代行为。

2.遗传先天因素:携带有同性恋基因的个体细胞,在适宜的条件下,易于发展成同性恋细胞。

3.性激素影响:胎儿的大脑受何种性激素的影响,决定了个体细胞未来的性取向。如果男性胎儿未得到睾丸激素的影响,而是受到母亲卵巢的雌激素影响,男性胎儿大脑就会女性化;女性胎儿如果受到睾丸激素的影响,女性胎儿大脑也会雄性化。

4、后天因素;如:性别认同错位、找替代物、精神需求缺失、创伤投射等

同性恋者容易产生哪些心理问题?

同性在恋爱中的心理困惑要比异性恋复杂,

1、由于同性恋不是社会主流文化,牵扯到社会、家庭和个人内心期待等多重因素,形成内心冲突。如自责和愧疚、担忧、躲避和无归属感等。

2、同性恋者往往会极力掩盖自己的同性恋行为,这样自我、家庭和社会就在这一问题上形成对立,在这种环境中,同性恋者更易发生焦虑、抑郁、强迫、自我贬抑、自我惩罚等不良状况。

3、同性恋不能有自己的后代,不能有稳定的家庭,为父母所不容,面对养育自己的父母,同性恋者陷入极大的痛苦。加上社会上对同性恋者异样的眼光,同性恋者往往出现人际关系障碍、社交恐惧甚至妄想等症状。

4、同性恋者冲破重重困难而走到一起,但因为双方都背负太多,期待的也更多。又因为同性恋者被社会边缘化,又不像异性恋受到法律保护,同性恋往往很脆弱,容易出现过高的期望,过低的收获引发的情绪情感问题和生命未来的迷茫感而引发的抑郁、焦虑的问题。

同性恋者如何进行心理咨询?

首先心理咨询师帮助你了解内心需求,是想改变自己的性取向,还是在保持性取向的基础上摆脱由于家庭和社会压力造成的苦恼,分析是先天因素还是后天因素,如果是后天因素来访者又具有很强的动机和毅力想改变自己的性取向的愿望,心理咨询的过程中,经常采取催眠、沙盘疗法、精神分析和行为疗法结合的综合疗法,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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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者会存在哪些心理障碍


性心理正常的人,生物学性别和社会学性别是同一的,性欲成熟后,选择异性伴侣,在适宜的性刺激下,通过阴茎阴道性交,满足性欲;性欲的强弱也是适度的。性心理障碍者则不然,他们或有识别自己性身份的异常,或性欲的唤起、性对象及满足性欲的方式有别于常人,构成形形色色的性变态。对于性心理障碍的种种表现,尚无统一的分类。这里分性身份异常、性对象异常、性目的异常、性行为手段方法异常、性欲异常等几方面进行介绍。

是性爱的中心偏离了社会所公认的合理的异性个体的一类性变态。其异常的性对象可涉及社会所禁止的异性个体或不合理的人(包括自己),也可涉及动物或其他事物。一般此类性变态是指在有正常异性个体存在或可能获得的前提下出现的,境遇性的类似情况不属性变态。

同性恋指在行动中或幻想中,喜欢与同性个体发生性关系的癖好,通常以同性个体作为性恋和性欲满足的对象,而对异性却反感厌恶,但满意自己的生物学性别。那些因缺乏与异性接触机会或由于环境因素影响而暂时转向同性恋的,多是假性同性恋。

同性恋者以抚弄阴部、乳房刺激、身体接触、口淫、相互手淫为常见方式,肛门交媾(鸡奸)较少见。在同性恋伙伴关系中常可改变扮演角色,如有时是主动者,而有时又扮演被动承受者,但是有些同性恋者可形成固定配对关系,有的人总是主动者,另一方则总是被动者。

一般来说,女性主动型,男性被动型往往是顽固的,甚至终生较难改变的同性恋者。相反,男性主动型,女性被动型则较易于摆脱同性恋关系或以后与异性结婚。男性同性恋通常不持续很长时间(但有少数例外),由于年龄不断增长,社会舆论压力增加,长期维持性伙伴关系困难日增。

特别是到了中年时期取得相近年龄性伙伴更加困难,因此,他们此时多产生孤独、焦虑、抑郁和神经衰弱的症状。女性同性恋者多可与同性恋对象形成较持久的性关系,但多数女性同性恋者在生活的某些时候可以从事异性恋生活,甚至因此取得部分性满足,有的还可以与异性结婚。

同性恋的形成与遗传、激素失调、体格特征及社会文化的影响都有一定关系。就同性恋形成的心理特征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早期形成的对性欲的敌视,其后发展为对性欲、特别是对异性恋的否定;二是自尊心和自信心很低,未成熟的感觉根深蒂固;三是对同性恋性满足的强迫性不断增强。

同性恋者在其早期的生活环境中,较其他人受到更多反性欲行为的影响。他们的父母不鼓励与异性成员间任何私下的、直接的个人联系,使孩子意识到非性爱的接近可能引起性爱的亲密。因而,对接触异性有厌恶感,以致完全避免这种接触,在异性成员面前感到不适,甚至焦虑。

这些孩子的父母对他们与同性的交往则无异议,甚至赞许。父母对自己异性的敌意和怀疑态度也会阻止子女接近异性而使之转向同性。

具有反性欲心理的少男少女,由于心理和身体条件的影响,在其后的成长中如果屡遭挫折,特别是在异性恋中经常受到拒绝和挫败的人,最终导致自尊心和自信心缺乏。他们往往认为自己是毫无价值的人,沮丧及未成熟的情感和观念笼罩心头。

真性同性恋者自认为同性恋行为难以纠正,对异性有异常的忧虑,对异性恋关系有不可抗拒的恐惧。种种原因使同性恋者强迫自己继续从事同性恋活动。

与世界其它地区一样,我国历代都有同性恋行为。就近代来讲,同性恋也没断绝,但泛滥程度和危害性较远西方国家为低。近些年国内同性恋有活跃的迹象,参与者多为男性,各行业各年龄都有。他们在公共场合游荡,寻觅同道者。曾有报告7例男性梅毒患者是同性恋者。

女同性恋我们应该怎么去包容?


2007年6月初,我收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的小白的邮件。从事女同性爱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小白讲,她即将去H省省会帮助阿娇姑娘,阿娇与同性伴侣小梅共同生活几年后被家长发现并软禁家中。小白问,若与阿娇父母沟通须注意什么。过了几日,小白再次给我来信,说不去H省了,因为阿娇目前已割腕自杀去世。

很巧,6月中旬我要到H省出差,行前我向小白索要了小梅的电话号码。抵达H省,我便给小梅去电话。小梅说,阿娇的去世使她受到强烈刺激,一度每日只能恍恍惚惚睡两三小时。她曾向当地广播电台心理健康节目主持人求助,对方协助她联系到从事有关工作的某医科大学副教授张女士。张已与她谈话,并建议她上班。她在阿娇去世一周后开始上班,目前心理状况略好转。电话中,小梅呜咽着说:“我不明白……她……怎么这么傻……会这样?……我希望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了。"在H省开会期间,我与早已熟识的张副教授交流了有关小梅的信息,并连续两晚与小梅见面。初见时,有H省防艾民间组织的数位人士在座。第二次谈话,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李东民先生等在座。

小梅和阿娇的敌事

小梅,24岁,中等个儿,短发,着中性服装,穿平底鞋,有几分像结实的小伙。小梅说话甚少,几乎是不问不答。她说,自己以往性格开朗,阿娇的去世使她话少了。小梅说,她自小喜欢男孩游戏,从不穿裙子和高跟鞋,但又留、心保护“小女生"。随后,她讲起了自己和阿娇的故事。

我15岁进了体校。当时我文化课差,一个师兄介绍我认识了阿娇,请她帮我补习文化课。她比我大4岁,家里就她一个孩子。那时我和她都不知道什么是“拉拉"。我们逐渐成了好朋友。‘大概过了两年多,哪天我见不到她,她见不到我,我们都觉得浑身不自在。’2002年夏天,阿娇的同事邀她出去吃饭。我也很想去,可阿娇不带我去。我生气自己走了,她给我电话我也不接。。后来她给我发短信,我忍不住去找她了。那时我心里已明白喜欢她也离不开她了。那天见面,我们很激动,就在那天确定了关系。

那之前,我认识了一位拉拉朋友。那个朋友是我同学的姐姐,她是T,我看出来了,因为她有点像我。我问她是不是拉拉,她承认了。‘当时她与即将结婚的同性伴侣分手不久,正准备出国。她把房子留下,让我和阿娇住。这样,我和阿娇就开始了同居生活。我们一直住到2006年秋天,那房子拆迁,我们搬了出来。2006年圣诞节前,阿娇父母发现了这件事,阻止我和阿娇来往,把她软禁在家里,’我无法联系到她。阿娇的堂妹比阿娇小两岁,是搞艺术的,知道我和阿娇的关系,也理解我们。有事时她堂妹能帮一下我们。

阿娇的父亲很霸道。阿娇说过:

“如果我们的事被我父亲知道。,后果不堪设想。"2007年初。她被软禁后,家里逼她相亲,无奈之下她答应与那个男人见面,重新有了自由。阿娇告诉我,她实在没办法,年底要与那个男人结婚。我曾提出和阿娇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她不愿意走,怕父母因此伤心难过,因为她母亲有严重的糖尿病,经不起这种打击。

阿娇和我见面的事还是让她父亲发现了,我们失去了联系。不久,她的堂妹发来短信说,阿娇被送到乡下软禁起来了,结果阿娇开始不吃不喝,一天晚上割腕自杀,。身边留下了一份遗书,是她的堂妹把遗书交给我的。前几天我给她堂妹打电话。她堂妹说,出事后,阿娇的母亲糖尿病发作,住院了,阿娇的父亲很后悔,说“早知道这个样,还不如成全她俩”。

网上说,北京有个团伙专杀我们这样的人,不知真假。我想问:我们只是选择的爱的对象不同,我们没有什么错啊!你能爱,我也要爱,只是我们爱的是同性。我想知道,我们这样的人什么时候能得到平等?我们不求什么,只想求个平等。我不想再看到家长这样反对我们。

旁白:这是与小梅第二次见面时她的陈述,我同步记录。因为受到精神刺激,小梅的叙说顺序有些混乱,我重新进行了整理。谈话中,因为担心过分触痛小梅,我未问及小梅所知的阿娇自杀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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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通信的同性爱者中,数人最终自杀。一些通信者和同我见过面的同性爱者,在信中或交流时。曾讲到周。围同性爱者自杀的状况。那些自杀者均为男子,自杀方式包括上吊、跳楼、触电、卧轨、用煤气、服毒等。阿娇是例外,采用的是割腕方式。

写作本文过程中,青岛康先生向我咨询,他有位好友的女儿爱上了女孩,好友非常焦虑。女孩高中时,家人给她整理房间,无意中发现她给另一女孩写的情书。康先生劝好友找专家咨询。好友说:

“可不敢找心理医生。我知道这个事已经不是病了,医生都这么说。一旦让女儿咨询,医生就会支持她,那就更不得了了!现在还不敢逼她,一逼她就出走。已经出走两次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我得想办法,一点点让她变过来。”康先生也为好友的做法担心:靠这种办法管得了一时,管不住一世,等她上了大学,走向社会,还怎么管?

数年前,河南几家报纸报道过一桩案件。该省某中等城市一法官之女是同性爱者,她与另一女孩相恋。两女孩不顾那父亲的威胁,‘不离不弃,坚持同居。那父亲见百计无效,于是雇人“解决问题”。受雇的三男子绑架了与法官之女同居的女孩,先是轮奸,。而后将她勒死。那起罪案的恶劣与残忍,远超出同性爱者因不堪家庭和社会压力自杀的事件。

意外的“尾巴”

第二次与小梅分手前,我同她单独在路边交谈了两三分钟。街灯下,她眼中泪光闪动。她讲到父亲的病、自己收入的微薄和家中窘境。我自十余年前开始,向遭遇特殊困难的同性爱者提供物质帮助,此次自然又是如此。翌日,我返回青岛。根据工作常规,因为小梅没有找我,我未再与她联系。但回青岛后,我告知很善良的张副教授和H省同样善良的民间组织成员,请她和他们继续帮助小梅。

完成“绝笔”前几部分文字后约十天,我收到张副教授与H省青年人的信,讲述了新发生的一些事。虽然张副教授主动与小梅几次联系,但她未再出现;而小梅向H省民间组织多位成员分别私下借钱,共借了两千多元钱,却毫无还钱迹象。小梅的行为使人们疑窦丛生。。查阅卫生统计部门和殡仪馆有关记录发现,在所谓阿娇自杀之日那段时间,H省省会并无阿娇的死亡记录和火化记录……

是否真有阿娇其人?小梅所言有几分真实?是否由于某种原因,小梅讲述的事发生于他地而非H省省会?还是小梅为了获取金钱,于是炮制出阿娇的故事?应怎样看待小梅后来的行为?……。如此种种,怕是至少相当长时间内无法知道答案了。

小梅的故事尽管迷雾重重,但也给了我们从人性的角度去审视每个社会族群的契机。无论是同性恋也好,还是异性恋也好,族群里都可能有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的存在。

古代女同性恋性关系揭秘


在古代的时候,对女同性恋就采取默认甚至赞许的态度,在《红楼梦》这样的典故里都有这样的记载,而且很多会发生性关系,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揭秘古代女同性恋性关系。

古代女子同性恋,也有发生性关系的。如互慰、手淫、***等等。《秘戏图考》中画有一种“双头淫具”,是一种用木头或象牙制成的带棱短棍,并用两条绸带系在当中。女子把这种淫具放人阴道,以带子绑在身上,类似男子的阴茎,使另一女子得到性满足,又通过磨擦使自己得到快感。

《医心方》中,也提到过女子用以自慰的淫具。明代作家陶宗仪在他的《辍耕录》卷十中,对***和女用淫具的植物这样描述:“鞑靼地野马或与蛟龙交,遗精人地。久之,发起如笋,上丰下俭,鳞甲栉比,筋脉连络,其形绝类男阴,名曰锁阳。即肉从蓉之类。或谓里妇之淫者就合之,一得阳气,勃然怒长。土人掘取,洗涤去皮,薄切晒干,以充药货,功力百倍于从蓉也。”

《金瓶梅》中,描写了女子用来手淫的东西——“勉铃”,即放人阴道内的空心小银球。女子同性恋大多是以手淫互慰的,但也有一种叫“磨镜”的性行为,即两个女子互相磨擦其阴核及阴唇。《秘戏图考》中有这样的画面和文字:“鱼唼式。令二女子一仰—俯,互搂抱以为交接之状。牝户相合,自磨擦,则其鱼口自开,犹游鱼唼萍之形……”

女子同性恋在下等娼妓中也非常流行,“姐妹”之间生死与共,日夜厮磨,也许是因为娼妓长期卖淫,对于男子的***已感麻木,精神上也渴求同病相怜式的温柔而造成的。

古代妇女与兽***的记载也有不少,如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引《文海披沙》说:“磐瓠之妻与狗交。汉广川王裸宫人与羝交。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犬交。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章安史悝女与鹅交。突厥先人与狼交。卫罗国女配英与凤交。陕石贩妇与马交。宋王氏妇与猴交。”

这本书中还说:“临安有妇与狗奸。京师有妇与驴淫。荆楚妇人与狐交……天下之大,何所不有?”

从古代房中书及色情小说中,记载男子在***中施虐于女子的情况很少见到,有时记录了***中的一些“撕咬”“扭打”之类的,也是男女两性同时有快感的。《金瓶梅》中写男子为提高性快感,如何在***前把三个香码儿放在女人身上,一个在两乳间,一个在肚子上,一个在阴阜上,然后点燃。但这却是写女子愿意这么做,而且增加了性快感,也许,这是女子性变态中的受虐淫癖。

而女性对女性施行性虐待的例子却不少,大多是妒嫉和报复情敌,并满足自己的快感。

如《汉书》有记载,广川王去有两个宠姬,名叫王昭平和王地余。当他生病时,有个叫昭信的姬照顾他并获得了宠爱。此后,昭信就嫉恨其他的姬妃,她曾诬蔑中伤一个叫望卿的姬,说她在画师面前赤身裸体,并用鞭子笞打望卿,令诸姬用烧红的铁签灼她,望卿逃跑,跳井自杀,昭信叫人把她拉上来,用木棍捅入她的阴道,然后割下她的鼻子、舌头和嘴唇,并烹煮她的尸体。昭信先后杀过十几个女人,还时常狂饮,使伎乐裸舞,这完全是一种变态的施虐淫癖。

性并不是同性恋者唯一的追求


在很多人眼里,同性恋关系似乎只有“性”的内容。这种看法的产生,除了对同性恋缺乏了解以外,确实与同性恋关系的脆弱性有关。然而,当我们责怪同性恋者追求性的满足的同时,应该了解一下同性恋关系之所以相对脆弱的原因。如果专一的伴侣关系是一种理想的选择的话,如何增强同性恋关系的稳定性呢?本文就此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分析之前,我觉得首先需要说明三点。第一,同性恋和异性恋的根本区别在于性伙伴的性别不同,因此有关同性恋的讨论会不可避免地多多触及到性的内容,但这并不说明“性”是同性恋者的唯一追求。许多我们习以为常地理解为“正常”的异性恋世界里才有的美好事物也同样适用于同性恋者。第二,性本身并非一种丑恶或肮脏,性生活的目的也不完全在于生育。

对于性的追求,归根结底是对快乐的追求,因此我们大可不必谈“性”色变。第三,当有些人将同性恋与异性恋相比时,片面地突出着同性恋的“滥”和异性恋的“贞”,似乎两者对待情爱的态度有着质的区别,这种看问题的角度无疑太过简单。事实上,两者对待爱情的态度,都犹如一道连续的频带,一头是“贞”,另一头是“滥”。同性恋者中也有坚贞的爱情故事,异性恋者中也有“滥”的成员,但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的原因,同情故事几乎得不到表达和传颂。当我们把异性恋当做一面镜子来照同性恋时,应该看到这面镜子本身就不是完全地光亮明洁。

1.性别与性欲

已经有科学证据表明,从平均程度上看,男性的性欲要高于女性。男性在两性关系中的主动性较强,女性普遍较重感情,因此女性往往被看成是两性关系中的凝固剂。另外,已有证据表明,在女同性恋关系中,感情所占的比重较大。

因此可见,男男相遇发生性事的可能性就比男女相遇要高。我们不能一味地举着道德的尺把来责怪同性恋的“随便”,而应该看到“随便”后面有着一定的生理原因。

2.婚姻的契约作用

一谈起婚姻,很多人就会联想到爱情,似乎爱情是婚姻的唯一基础与内容。爱情无疑是人生的重要内容,也带给我们无比的欢乐,大众影视和文学作品中的婚姻描写,就是抓住了人们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将婚姻浪漫化,以满足人们的逃避心理。这种做法的一个社会后果就是,涉世不深的青年男女天真地将生活艺术化、诗意化,即“生活模范艺术”,片面地认为爱情是婚姻的唯一基础,似乎婚姻的存在就表明了爱情的强大,因此同性关系的相对短暂性和脆弱性就成了否定同**情的理由之一。

其实不然。婚姻牵涉到一系列爱情之外的内容,如儿女的存在、离婚的繁琐等,它们对夫妻双方造成了约束,提高了离婚的成本,使夫妻关系在表面上显得比同性关系持久。

西方许多妇女在结婚后,纷纷放弃职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婚姻成了她们的一项人生投资。也就是说,相夫教子使她们衣食有*,婚姻成为一种经济来源。妇女平均的受教育程度比男子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习俗默认她们可以通过婚姻,来获得男子需要通过教育和劳动才能取得的经济保障,而这项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保护,如离婚时女方可以得到一部份财产以及赡养费等。这种契约制度的存在,往往使男方对于离婚三思而行,即使感情已经裂痕;而对于女方来说,离婚带来的经济上的困难也会使她对分手有很大顾虑。

让我们来看一下另一个佐证:美国职业妇女成婚的比例比非职业妇女要低,除了追求事业上的成功外,许多职业妇女认为自己无须通过婚姻来取得任何形式的经济保障。

同性恋伴侣关系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感情破裂造成的离异无须经历一系列法律上的繁文褥节才能取得,这样就使分离在客观上显得相当容易。笔者碰到过的一些经历过离异的朋友说,他们与男友的分手往往通过电话交谈即可。缺乏婚姻的契约作用是同性恋关系脆弱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婚姻的契约作用外,我们也不能忽视男女双方的社会关系对于巩固伴侣关系所起的作用。比如甲男与乙女相爱,一般都会让双方父母看看自己的伴侣如何,以及向亲戚朋友们宣告关系的确立,等等。虽然这些社会关系并非婚姻法的内容(例如甲男无需征得父母的同意才能与乙女结婚),但它们确实使男女双方的关系得到了某种社会承认,而这种承认本身就构成了多种无形的支持和约束。比如说,夫妻双方有了矛盾,可以向对方的父母述说,父母可以做一些劝告,使双方不至于离异。也有一些男女认为离婚会使自己在亲戚和朋友面前抬不起头,因此在感情出现危机的开始,就加以防微杜渐,从而减弱了离异的可能。

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关系就是他们的子女。虽然离异无须取得子女的同意,但双方往往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对离异的考虑也更为慎重。也就是说,子女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纽带之一。

由于社会的偏见,同性关系的公开化往往会招致嘲笑和反对,因此很多伴侣关系处于“偷偷摸摸”,得不到任何承认。同性伴侣如果感情上出现摩擦,也找不到人可以谈心,这无疑使离异变得很容易。

同性恋关系相对脆弱的另一原因就是,性关系所并不涉及怀孕和生育等枝节,因此性事附带的责任性较小。在一个保守的社会环境里,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的一个附带结果是,女子将认为“我既已成了你的人,死也是你的鬼”,但是同性性事的发生较少会使其中一方产生类似的想法,因为这种想法并不具有任何类似于婚姻的法律契约的基础。

3.性别的传统角色

传统观念认为,男儿当自自强,在经济上不应该依附他人,而女子相夫教子被看成是天经地义。有趣的是,以儒教为传统的东方和在以基督教为传统的西方在这一点上倒是殊途同归。

正如西方职业妇女的结婚率低于非职业妇女(尽管绝大多数人处于同居关系),离婚率高于非职业妇女,对于同性恋伴侣来说,由于双方一般都有固定的职业,因此较少存在谁养活谁的问题。双方经济上自立的一种正面效应是,同性伴侣的经济能力高于异性夫妻(因此是一个很好的有待开发的经济市场);负面效应则是,如果一方认为感情已经破裂,而他又无需在经济上依赖另一方,或者无需担心另一方在经济上不能自立,那么离异的可能性就会比感情破裂的异性夫妻要大。

4.选择对象的机遇

异性恋的公开性使男女选择情侣的机会比同性恋者要大。同性恋者不仅在比例上占少数,而且许多人为了避免暴露身份,在日常生活中戴着异性恋的假面具。如果你不知一个人的性倾向,那人往往被假想为异性恋者。同性恋者之间的偶遇,往往被双方看成是千载难逢。然而,由于挑选的余地太小,找到诚心的伴侣的机会也较小。如果双方的结合无暇顾及志趣与性情的相投,性的相对比重就会增大。同性伴侣关系中“将就”的情形较为常见,这预示着他们日后离异的可能性也较大。

5.先有蛋,还是先有鸡

社会对同性恋的偏见已经成为一种传统,这种偏见使很多人(包括同性恋者们自己)都认为同**情只是“玩玩”而已。很多涉世不深的同性恋者刚踏入“圈子”时,总是抱着纯真的幻想,但情感受到挫折后,变得自暴自弃。当他后来遇到其他“新人”时,就会把“随便玩玩”的不良影响传染给后者,使同性恋关系的短暂性和脆弱性代代相传。

如果把伴侣关系比成是一张桌子,那么性和爱就是支撑这张桌子的两条腿。光有这条腿,并不足以使桌子站稳。社会不仅应该为同性恋者创造一个良好宽容的气氛,而且应该在法律上为同性伴侣提供各种类似于异性夫妻所享受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同性关系的脆弱性就会大大降低。

同性婚姻也许并非能够完全消除“滥”(也并非完全能够消除艾滋病和性病在同性恋者中的传播),正如医院的存在并不足以消除疾病的发生,异性婚姻的合法性也不能杜绝未婚性生活和婚外恋(以及艾滋病和性病在异性恋者中的传播),但法律的约束确实会起一定的稳定作用。当有人以异性婚姻的优越性来谴责同性恋关系的脆弱性时,就如手握刀剑的人向手无寸铁的人发起攻击,然后笑骂后者的失利,这是很失公平的。

我们从以上的分析中看出,没有婚姻的契约作用,加上缺乏围绕着婚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同性伴侣生育的可能性极少),同性恋关系的脆弱性是一种客观的必然。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们更应该为同性恋者创造条件,使他/她们来之不易的伴侣关系趋于稳定和专一,而不是制造各种障碍来阻挠他/她们对幸福的追求。

女同性恋的生活您了解多少?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很多女同性恋相互联系的重要方式,通过网络的方式很多女同性恋找到了组织。那么您对女同性恋的生活垃圾多少呢。

去乔的酒吧就知道,经常有往来的世界各地的外国女LES。显而易见,网络带给了我们这样的交友方式不能绝对的评价它的好与坏。就像我自己,第一个真正认识自己的身份,并真正认识的同性恋女友也是在网络上交识的。

谈女同志的分手率。这就跟谈网络的虚幻一样。你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她讲的自己的故事是不是真实而确切的。仅凭互相对话的一种感觉产生了爱慕的情愫,近而有想发展下去的可能。有的人一发不可收拾,可以在相交不到24小时之内留下电话,照片,家庭资料等等。

更甚的是有一种好像从未有过的触电感,停下工作,或是其它重要的事情。只围着网络中的这个女子聊天,对着冰冷的电脑打字,语音,视频。可以十天,半个月只做这一件事情。手机里可能只是她发过来你发过去的信息,电话费猛涨,严重失眠。一切的纠结只是因为对面网络当中虚拟出来的女子。

迫不及待的想把这种感觉变成现实。相约见面的日期。当见面之后,少有的人会把当时隔着时空的感觉完全对接起来。不是失望,就是觉得一般。然后总会自我反醒,自己当时怎么就会那个样子呢?被她的声音迷惑,或是被那种炽烈的感觉而诱惑。当然有一部分相见的女同也有继续相爱下去的。

也有绝对一部分人因为见了面之后的感觉与当时想像的差异甚大转而完全失去联系的。这部分人不是少数,比率相当大。这也是女同志分手频率高的原因之一。在刻意的寻找意中人的时候,没有理性的把握好自己。

我记得我有一位GAY好友,他去见网友的时候,那网友站在他面前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扭头就走了。气得我的好友男说,我真的有那么差吗?气愤当中略带不公。可事实就是如此。我们把网友完全理想化了,尽管对方一直说自己平常,一般,或者很难看。

可是我们还是用非常异常感性的直觉安抚自己——她也不会那么差吧!然而当见面时,那视觉的直接的理性冲击完全打败了当时的网络中虚拟的错乱。理性打败了感觉。当初在网络中的海誓山盟早已化为乌有。互相消失已是必然。客套的说成为朋友,那也真是仅仅的虚伪客套。不过,上床也是必然的。再怎么感觉没了,也不想错失眼前的性爱机会。或许这样的性爱也仅仅是为了自己得到肉体上的满足。

经朋友圈子认识的女友就更麻烦了。这个和那个曾有过有一段感情史,这个和那个正在闹分手,就巴不得有个第三者介入进来搭救自己。有当别人分手替死鬼的,有的就是别人分手找来的救命稻草而已。当然也有郎才女貌者完美幸福的,我们也会为之羡慕。

朋友圈子的定格有更多的局限性,几乎就是性格差不多的,能玩到一起的。谈到一起的,发展成了恋爱关系。一旦争吵起来,都找同一个好友诉苦,都太了解对方,根本看不到问题所在。这关系就会越扯越乱。说不定,还把分手的罪压到了朋友身上。这种事情,倒是在声称同性爱圈子里见怪不怪了。

至于酒吧认识的那就自然不用提了。有的根本不可能发展成恋情关系就直接给KS掉了。感觉上来,直接去酒店开了房,满足了精神与肉体的一并需要。

夜的暧昧直接导致这种事情发生,清醒之后未必觉得此人能与之长久。斩断情丝,绝断得早未必对互相有伤害,因为没有那么长时间的付出体力与内心的情感。酒吧相识的女同志们倒各也心领神会。一夜情,数夜情,情人,玩劣,早已稀松平常。根本没有谈过爱,又何来谈分手之说。之后的人行之中擦肩而过,当作不相识,也自在情理之中了。

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之说。但在女同性爱当中分手却真是太过于常见了。听说谁跟谁有长达五年,八年,甚至十年以上的感觉并还能在一起生活着,无不表达那种羡慕之情。但为何,我们不可以深省一下自己,究竟我们要的是什么,怎样的生活,怎样的伴侣。然后为之而努力呢。

我们应该怎么去包容女同性恋


现在每年的离婚人数都在逐年攀升,为何有那么多的人选择了离婚?那些离婚男女究竟在想什么?下文中,专家就为您分析一下现代人的离婚心理,教您如何解决那些令人苦恼的爱情婚姻问题,如何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如何避免离婚危机,更多同性心理问题,尽在下文。

2007年6月初,我收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的小白的邮件。从事女同性爱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小白讲,她即将去H省省会帮助阿娇姑娘,阿娇与同性伴侣小梅共同生活几年后被家长发现并软禁家中。小白问,若与阿娇父母沟通须注意什么。过了几日,小白再次给我来信,说不去H省了,因为阿娇目前已割腕自杀去世。

很巧,6月中旬我要到H省出差,行前我向小白索要了小梅的电话号码。抵达H省,我便给小梅去电话。小梅说,阿娇的去世使她受到强烈刺激,一度每日只能恍恍惚惚睡两三小时。她曾向当地广播电台心理健康节目主持人求助,对方协助她联系到从事有关工作的某医科大学副教授张女士。张已与她谈话,并建议她上班。她在阿娇去世一周后开始上班,目前心理状况略好转。电话中,小梅呜咽着说:“我不明白……她……怎么这么傻……会这样?……我希望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了。"在H省开会期间,我与早已熟识的张副教授交流了有关小梅的信息,并连续两晚与小梅见面。初见时,有H省防艾民间组织的数位人士在座。第二次谈话,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李东民先生等在座。

小梅和阿娇的敌事

小梅,24岁,中等个儿,短发,着中性服装,穿平底鞋,有几分像结实的小伙。小梅说话甚少,几乎是不问不答。她说,自己以往性格开朗,阿娇的去世使她话少了。小梅说,她自小喜欢男孩游戏,从不穿裙子和高跟鞋,但又留、心保护“小女生"。随后,她讲起了自己和阿娇的故事。我15岁进了体校。当时我文化课差,一个师兄介绍我认识了阿娇,请她帮我补习文化课。她比我大4岁,家里就她一个孩子。那时我和她都不知道什么是“拉拉"。我们逐渐成了好朋友。‘大概过了两年多,哪天我见不到她,她见不到我,我们都觉得浑身不自在。’2002年夏天,阿娇的同事邀她出去吃饭。我也很想去,可阿娇不带我去。我生气自己走了,她给我电话我也不接。。后来她给我发短信,我忍不住去找她了。那时我心里已明白喜欢她也离不开她了。那天见面,我们很激动,就在那天确定了关系。

那之前,我认识了一位拉拉朋友。那个朋友是我同学的姐姐,她是T,我看出来了,因为她有点像我。我问她是不是拉拉,她承认了。‘当时她与即将结婚的同性伴侣分手不久,正准备出国。她把房子留下,让我和阿娇住。这样,我和阿娇就开始了同居生活。我们一直住到2006年秋天,那房子拆迁,我们搬了出来。2006年圣诞节前,阿娇父母发现了这件事,阻止我和阿娇来往,把她软禁在家里,’我无法联系到她。阿娇的堂妹比阿娇小两岁,是搞艺术的,知道我和阿娇的关系,也理解我们。有事时她堂妹能帮一下我们。

阿娇的父亲很霸道。阿娇说过:“如果我们的事被我父亲知道。,后果不堪设想。"2007年初。她被软禁后,家里逼她相亲,无奈之下她答应与那个男人见面,重新有了自由。阿娇告诉我,她实在没办法,年底要与那个男人结婚。我曾提出和阿娇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她不愿意走,怕父母因此伤心难过,因为她母亲有严重的糖尿病,经不起这种打击。

阿娇和我见面的事还是让她父亲发现了,我们失去了联系。不久,她的堂妹发来短信说,阿娇被送到乡下软禁起来了,结果阿娇开始不吃不喝,一天晚上割腕自杀,。身边留下了一份遗书,是她的堂妹把遗书交给我的。前几天我给她堂妹打电话。她堂妹说,出事后,阿娇的母亲糖尿病发作,住院了,阿娇的父亲很后悔,说“早知道这个样,还不如成全她俩”。

网上说,北京有个团伙专杀我们这样的人,不知真假。我想问:我们只是选择的爱的对象不同,我们没有什么错啊!你能爱,我也要爱,只是我们爱的是同性。我想知道,我们这样的人什么时候能得到平等?我们不求什么,只想求个平等。我不想再看到家长这样反对我们。

旁白:这是与小梅第二次见面时她的陈述,我同步记录。因为受到精神刺激,小梅的叙说顺序有些混乱,我重新进行了整理。谈话中,因为担心过分触痛小梅,我未问及小梅所知的阿娇自杀现场情况。

类似的悲伤事

与我通信的同性爱者中,数人最终自杀。一些通信者和同我见过面的同性爱者,在信中或交流时。曾讲到周。围同性爱者自杀的状况。那些自杀者均为男子,自杀方式包括上吊、跳楼、触电、卧轨、用煤气、服毒等。阿娇是例外,采用的是割腕方式。

写作本文过程中,青岛康先生向我咨询,他有位好友的女儿爱上了女孩,好友非常焦虑。女孩高中时,家人给她整理房间,无意中发现她给另一女孩写的情书。康先生劝好友找专家咨询。好友说:“可不敢找心理医生。我知道这个事已经不是病了,医生都这么说。一旦让女儿咨询,医生就会支持她,那就更不得了了!现在还不敢逼她,一逼她就出走。已经出走两次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我得想办法,一点点让她变过来。”康先生也为好友的做法担心:靠这种办法管得了一时,管不住一世,等她上了大学,走向社会,还怎么管?

数年前,河南几家报纸报道过一桩案件。该省某中等城市一法官之女是同性爱者,她与另一女孩相恋。两女孩不顾那父亲的威胁,‘不离不弃,坚持同居。那父亲见百计无效,于是雇人“解决问题”。受雇的三男子绑架了与法官之女同居的女孩,先是轮奸,。而后将她勒死。那起罪案的恶劣与残忍,远超出同性爱者因不堪家庭和社会压力自杀的事件。

意外的“尾巴”

第二次与小梅分手前,我同她单独在路边交谈了两三分钟。街灯下,她眼中泪光闪动。她讲到父亲的病、自己收入的微薄和家中窘境。我自十余年前开始,向遭遇特殊困难的同性爱者提供物质帮助,此次自然又是如此。翌日,我返回青岛。根据工作常规,因为小梅没有找我,我未再与她联系。但回青岛后,我告知很善良的张副教授和H省同样善良的民间组织成员,请她和他们继续帮助小梅。完成“绝笔”前几部分文字后约十天,我收到张副教授与H省青年人的信,讲述了新发生的一些事。虽然张副教授主动与小梅几次联系,但她未再出现;而小梅向H省民间组织多位成员分别私下借钱,共借了两千多元钱,却毫无还钱迹象。小梅的行为使人们疑窦丛生。。查阅卫生统计部门和殡仪馆有关记录发现,在所谓阿娇自杀之日那段时间,H省省会并无阿娇的死亡记录和火化记录……

是否真有阿娇其人?小梅所言有几分真实?是否由于某种原因,小梅讲述的事发生于他地而非H省省会?还是小梅为了获取金钱,于是炮制出阿娇的故事?应怎样看待小梅后来的行为?……。如此种种,怕是至少相当长时间内无法知道答案了。

小梅的故事尽管迷雾重重,但也给了我们从人性的角度去审视每个社会族群的契机。无论是同性恋也好,还是异性恋也好,族群里都可能有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的存在。

女同性恋的内心痛苦讲述


我很苦恼,我不知道我心理到底爱男人多还是爱女人多。

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有一个男朋友,但同时又有一个很暧昧的女朋友(不知道怎么说,就说女朋友吧)

我的男朋友虽然不是很帅,但是他是班干部,而且还是党员,很有前途的,同学们都说我们是天生一对。最开始我很喜欢他,觉得他满足了我对一个男人全部的幻想。

可后来,自从宿舍只有我和她之后,我才觉得原来,我对女人也有幻想。她不是很漂亮吧,不过够时髦够前卫,在学校总能引导潮流。就说头发吧,一会直一会卷,一会上卷下直,一会下卷上直,同是女生的我都不由得被她吸引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交男朋友,这很奇怪,因为我们学的和艺术有点靠边,谈恋爱换男朋友是太正常不过的了。可从来没见过她有跟哪个男生约会什么的。

很偶然的,一天晚上,狂风骤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事情总是发生在这样的夜晚),她说她害怕,想要和我一起睡。我比她大,像是她的姐姐一样,睡一起当然没问题了。于是她就过来到我的床上,可是这个小妹妹却不老实,对我上下其手,我脑子一下蒙了,恍然大悟,原来她是传说中的女同。更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都不排斥,反而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于是,我们就。。。。。。。

从那天晚上起,我们就睡一张床了。我对我的男朋友越来越冷淡,可心里还是舍不得他的,他给我带来的是另一种性爱的感觉。很奇妙吧,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让我欲死欲仙,欲罢不能。

后来,女室友的妈妈生病了,是绝症,她带着她妈妈去了南京看病,把我一个人留在寝室。孤单,寂寞,无时无刻不在袭击我,虽然我们天天发短信,打电话,可只要我一听到她平时爱听的歌,眼泪都止不住。我想她。

这段时间,我完全对男朋友没有兴趣,脑子里想的全部是她。我也成了一个女同性恋吗?我问自己,却找不到答案。我知道这个社会对同性恋还是有偏见的,我大三了,明年就要接触社会开始工作了,可一个女同性恋该怎么面对这个社会呢。我想了又想,决定要离开室友,和男朋友过正常的生活。

不久后,室友的妈妈因抢救无效死在了手术台上,我看着她伤心欲绝,哭得让我心疼啊,我抱着她,心里激起了一阵涟漪。这个时候我明白了,我还是爱着她的。她唯一的亲人已经走了,我要做她今生的依靠,不管世俗的眼光。

但一想到男朋友,也还是放不下,我该怎么办呢,是做一个彻底的女同性恋,还是做一个双性,或者,走上正路做异性恋呢。

我很苦恼,希望大家能帮我想想办法,出出主意,谢谢了,这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发自心里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