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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算是一种精神性疾病吗?

发表时间: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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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恋爱时都是会有心理活动的,我们总是会不断地猜想对方的想法,到底对方心里都在想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性恋算是一种精神性疾病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词同性恋(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Plummer,1984)。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Benkert,1869,引用于Bullough,1976,第637页)。

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Herek,1989;1994,第3页)。

在Benkert创造这个医学名词之前,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耶鲁大学著名的历史学家Boswell发现,同性恋者“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许多层次的社会中是杰出的,有影响的和受到尊重的,并在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中留下永恒的印记,无论是宗教方面还是在世俗社会。”

但是,大约从十二世纪后半叶开始,比较恶毒的敌意出现在通俗文学中,并最终传播到神学和法律文献中。(Boswell,1980,第334页)。十三和十四世纪是一个对任何异端都不宽容的时代,包括十字军东征讨伐非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排斥,和对被怀疑为危险分子的人们日益严重的肆意镇压。Boswell注意到,这种不宽容的表现影响了随后数个世纪的欧洲社会。福柯(1979)在他的「性史」中追溯了,伴随着工业革命中日益增强的世俗社会的政府和医学专业的权威,对同性恋的谴责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和医学专业。

在十九世纪末期,在欧洲和美国,作为这种历史势力会聚的结果,同性性倾向被认为是一种医学上的诊断单位,同时也被当做是罪恶的和违法的行为。然而,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些在性爱和感情上对其同性产生吸引的男人和女人们在城市地区组成益友网络和聚会地点(D'Emilio,1981/1993)。在如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些聚会地点在那些本世纪二十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中是广为知晓的和经常光顾的。在本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社会压制下,随着法律的颁布和警察的镇压,这个时期社会对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结束。经济压迫迫使许多男人失去工作,从而复苏了对异性恋阳刚之气的强调,这可能是再次出现对同性恋不宽容的一个原因(Chauncey,1994)。

本世纪二十年代,在德国,一个同性爱运动产生了,并有一个图书馆和中心在柏林建立。1939年,纳粹摧毁了这个中心,焚烧了那个图书馆。随后不久,这个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数以千计的同性恋者被监禁并死在集中营中(Plant,1986)。佛洛伊德这个时期逃离德国,在伦敦避难。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份请愿书上签名,支持同性爱运动,并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写道,虽然同性恋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精神病意义上的病理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数目聚集在一起。在美国,结果是对武装部队中所谓的同性恋者的清洗,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以后,并在五十年代参议员JosephMcCarthy反同性恋和反共产主义运动中被进一步扩大化。在这种社会气氛中,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在美国发表了他们对性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第一个报告,发现为数众多的男人经历过同性性行为。其随后的研究发现,这些经验在女人中也发生。这些研究资料受到严厉批评,但是却给当时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的同性爱运动提供了支持。欧洲也有同性爱运动,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爱运动。同性爱报纸,杂志,私人俱乐部和公共场所聚会,开始责疑主导的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观点。

但是,医生和精神病学家依然采用激素注射、休克疗法、阉割甚至脑科手术,试图治疗同性性吸引。精神分析专家声称,家庭病理引起性的偏离,比如同性恋,并且病人经常接受数年无效的治疗(Haldman,1991)。第一个对同性恋作为精神疾病的经验性研究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EvelynHooker在国家精神卫生研究所支持下开展的。她的研究于1955年在美国心理学会年会上做了报告,并于1957年发表。根据当时使用的最好的心理量表(罗夏墨迹测验,统觉测验,看图讲故事测验),并请到了出色的量表说明师(比如,Klopfer负责解释罗夏墨迹测验),Hooker(1957)对三十个同性恋男人进行了研究,并对照了三十个同样年龄、智商和教育情况的异性恋男人。这些男人中没有人在研究之前接受过心理治疗。结果是,量表的专业解释者不能把同性恋者和与其对照的异性恋者进行区别,而且专家给这些男人心理健康打的分数在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之间没有区别。因此,这一研究说明,同性恋并不作为一个疾病单元而存在,不能用心理测验进行区别,在心理健康的测量中同性恋并不显著。许多随后的经验性研究支持这一结论,在性倾向和心理病理方面没有关系。

在70年代早期,那些本人是同性恋者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们开始要求其专业团体关注Hooker和其他人的经验性研究。他们同时指出,支持同性恋病理学观点的临床研究是根据那些在接受心理治疗,进监狱或精神病院的人们中选取的样本。相反,Hooker的样本选自那些既不是精神科病人也不住在监狱或精神病院的男人。到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会理事会确信,同性恋不是一个精神疾病。在将同性恋作为精神病分类单位从其「诊断和统计手册(DSM)」中删除时,该学会声明:“同性恋本身并不意味着判断力,稳定性,可信赖性,或一般社会或职业能力的损害”(美国精神病学会,1973,p.497)。但是,修订后的手册(DSM-3)包括了“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这一可以治疗的疾病单位(Bayer,1981)。美国心理学会代表大会通过投票,赞成美国精神病学会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的行动,并进一步呼吁“所有精神卫生专家发挥领导作用,消除长期以来与同性恋性倾向有关的偏见”(Conger,1975,p.663)。在随后的修正中,DSM-3-R的疾病名单上,既不包括同性恋,也不包括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根据DSM-3-R,精神疾病的定义是:“临床上明确的发生在某个人身上的行为或心理上的综合征或模式,其伴有现时的苦恼(痛苦的症状)或无能(一项或多项重要方面功能的损害)或有着明显的导致死亡、疼痛、伤残或严重失去自由的的巨大危险”(美国精神病学会,1987,p.xxii)。因此,精神疾病的标准既不适用于同性恋,也不适用于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最近的版本DSM-4在其中也不包括这两个名称。

70年代以前对同性恋的研究主要包括个案研究或轶事报告,重在其假定的病理方面,企图确定其原因,从而消灭它。这种研究被描述为,基于“一种信仰体系,认为异性恋比同性恋优越,或比同性恋更加自然”(Morin,1977,p.631)。最近的更多研究集中在女男同性恋者的特徵,其心理社会问题,以及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态度(Watters,1986)。在80年代,心理学界一种时兴的观点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在性爱吸引和关系上的自然变异,并且男女同性恋者身份的确定是一个可行的和健康的选择,而许多女男同性恋者生活中的问题被认为来自于负面的对同性恋的社会态度”(Garnets而且,正是这些感觉,而不是同性恋性活动,在成年人同性恋的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

⑶“特别是,我们研究中的同性恋男人和女人在其童年和青春期并不缺乏异性恋性经验。但是,他们发现这种经验并不令人满意,并从中确定了自己是什么样的”(pp.186-188)。

这些发现和这样的观念是一致的,性倾向可能受到遗传或生理因素的影响,并在生命早期就产生作用。最近的对同性恋男人与异性恋男人脑的解剖差异研究和同性恋家族历史研究表明,至少对一部份人来说,同性恋性倾向可能反映了神经解剖或遗传的差别。

③数十年来,JohnMoney工作于JohnsHopkins大学医学院,研究性特徵和性差异的发展。1966年,他创建了“性别认同诊所”,并写下了34本书和346篇科学论文。他的一项主要贡献是区别了生物学性别,社会性别认同和性倾向:鉴于此,一个人可以是生物学上的男性,具有男性的社会性别认同和社会角色,并可能是同性恋的,异性恋的,或双性恋的。因此,Money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性倾向是其性爱和感情图谱的一个方面;但是,这不同于其生物学性别或其社会性别认同与角色(Money,1988,第4章)。因此,根据外貌,举止或社会性别角色,常常不能将同性恋男女与异性恋者进行区别。

Money也注意到了跨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在某些文化中,存在着制度化的强迫性同性恋阶段,比如,在新几内亚的Sambia人中,男人们相信,如果他们想要成为成熟的异性恋成年男人,他们就必须吸收男人的精液(Herdt,1981)。Money(1987/1993)指出:“在Sambia文化中,逃避,而不是参与,同性恋发展阶段,被认为是极少发生的,而一旦发生,这个男人就会被歧视为不正常。相反,在我们的文化中,参与同性恋被认为是少见的,被歧视为不正常,需要做出解释”(p.132)。因此,来自发展性学和跨文化研究的经验性证据说明,正如异性恋一样,同性恋是复杂和多面的,必须放在顺时的和共时的双性恋的背景下加以理解。

总之,Gonsiorek(1991)回顾了同性恋研究并总结道:“那些主张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之间存在差异就是意味着适应不良的理论是不负责任的,无知的,或两者兼而有之”(p.136)。

随着日积月累的经验性研究,跨文化研究,以及来自数个精神卫生组织的压力,其中包括美国心理学会,世界卫生组织在修改后的[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中将同性恋从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的分类中删除(世界卫生组织,1992)。这一分类方案的前言中指出:“一种分类也是一个时代看待世界的方式。无疑,科学的进步和运用这些指导手册的经验,最终将会要求修改这些指导手册,跟上时代”(p.vii)。这一分类方案的现场测试在几个国家进行。这个分类列入了几种性别认同障碍(pp.215-217),包括变性和儿童性别认同障碍。这个分类列入了几种性偏爱障碍(pp.217-221),比如恋物,露阴和窥阴;但是,这些都特别排除了“与性倾向有关的问题”(p.217)。这个分类也列入了“与性的发展和性倾向有关的心理与行为障碍”,注释道:“性倾向本身并不能被认为是障碍”(p.221)。这些障碍包括性成熟障碍,自我不和谐的性倾向,以及性关系障碍;每一分类还可以根据问题是异性恋,同性恋或双性恋而做进一步分类(pp.221-222)。

因此,两个运用最广泛的精神疾病诊断分类方案,DSM-4和ICD-10都不再将同性恋本身包括在精神疾病分类单位中。

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的决定可以被理解为出于三个理由。首先,那些公开其性倾向的同性恋者出现在生活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的社会中,而且他们和异性恋者一样,融入这些社会,过着建设性的有意义的生活。其次,经验性科学研究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同性恋不是一个病理学整体。再次,西方心理学已经开始认为,性倾向是正常人类多样性的一个方面,并且其他文化中有着一系列不同的社会态度,提示这种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正常或至少是可以接受的,除非存在着强烈的反对这种行为的宗教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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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依恋就是同性恋吗


同性恋,一个颇受争议的群体。更让人们震惊的是,近几年来,这一群体出现了低龄化倾向。据北京一家官方心理咨询中心统计,他们近一年接待的7例同性恋咨询中,未成年少女占了5例。

19岁女孩小葵的自白

“我今年19岁,交过不少男朋友。可现在,我对男人彻底失望了,反倒是那些长得帅气的女孩比较吸引我。

3岁那年,父母离婚了,非常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当时我还不相信,后来经历的事,一次次地验证了妈妈的话。

现在我已经一年没谈过恋爱了,对男人压根就没有兴趣,我认为自己的性取向发生了变化。周围也有些同学是同性恋,彼此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的。他们许多人都觉得说自己是同性恋挺时尚的,我倒没觉得时尚,只是喜欢和同性交往而已。不过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同性‘恋人’。在网上聊天的时候,也有女同性恋找我出去见面,可我一直没那份勇气。

同性依恋只是暂时的状态

对此,北京阳光华仁心理咨询室的咨询师宋玉梅认为,同性恋和同性依恋是有区别的。前者指的是和同性之间发生了性行为,而后者则没有。

造成同性依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孩子小时候,受家庭影响相当大。假使这时父母关系出现问题,则可使孩子对婚姻和爱情的认识出现偏差。

你是先天同性恋吗?


性取向是个人认同的深层部分,通常的性别角色会使人产生性别角色定型。青少年期通常是一个不安定的时期,青少年处在儿童和成年之间,面临一些独特的问题,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要回答一个问题:“我是谁?”

“我和女朋友彼此深爱,互相鼓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我们做爱,渴望融入彼此;我们相约大学毕业后马上结婚。可是我也爱我的弟弟,他今年18岁,我对弟弟非常亲热,弟弟经常在我的抚摸下颤栗,我们同时享受高潮……为什么会这样?我是同性恋还是心理变态?”

阿杰住进了心理医院,他深为自己思想和行为自责和懊悔,但无法自控,更不知该如何面对,无奈之下主动求助于心理医生。

4年前阿杰的爸爸和一个小他20岁的女人相好后,就和阿杰妈妈离婚了。从此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阿杰和弟弟单独住在爸爸买的房子里,两兄弟相依为命。家庭的变故,关爱的缺乏,偶像(爸爸)的毁灭使阿杰兄弟无法形成这种角色认同,陷入了性别角色混乱的痛苦中,无法确定自己该何去何从。

阿杰的苦恼主要来自于对同性恋的恐惧,他本身不属于先天同性恋或同性恋嗜好。先天同性恋是一种不可改变、持久地同性恋形式,发生在成年男性之间的同性恋形式。从以下几点可以看出:

一、在和弟弟的性活动中他们的欲望对象是异性;

二、在和弟弟的性抚摸中产生的快感是欲望刺激下的衍生物;

三、就阿杰家庭变故方面而言,阿杰对弟弟的抚摸与其说是一种性行为,不如说是一种表达亲密的方式,其中有安慰或代替父母补偿弟弟的意味。

按照发展心理学的观点,同性恋可以是性发展中一个过渡阶段的表现。估计1/3的青少年或青年男性持同性恋态度,当成年男性的性本能要求由于内在或外在原因还不能成功地与女性进行性行为时,则可能产生同性恋。

与同龄朋友密切接触交往,像将年龄较大的男性作为榜样,可导致暂时的同性恋态度,部分可有同性恋交往联系。这种依赖人际关系状况和机会的同性恋态度,可在性发展的这一阶段之后被放弃。

阿杰之所以没有放弃,部分原因在于阿杰弟弟这种过渡期性需求的暗示,而误以为是自己的同性需求。

解析:同性依恋与同性恋


一位昔日的朋友来访,羞于启齿地谈起一件事:他的13岁儿子与邻居家同龄男孩自小在一块玩耍,从幼儿园到小学一起上学,情同手足,形影不离。但近来他感觉到两个孩子常背着人躲在一起,关系似乎有些反常。细心的父亲终于发现两个孩子在一起干着“下流的勾当”,如互相玩弄对方的外生殖器等等。对此,他既着急,又心理惊慌,怀疑两个孩子是不是产生了同性恋。

笔者还遇见一位读高中的女生。近一个月来,她心情悲伤忧郁,甚至闪现轻生厌世的念头。经过询问,原来这种忧虑情绪是因为失掉“挚友”而产生的。她原与一位女同学感情甚密,两人曾海誓山盟,一辈子绝不与其他第三者发生兴趣和交往,将毕生的情感都奉献给对方。可是这种特殊的关系维持了两年,那位女同学又情感他移,与另一位女生好上了。这使她既悲伤又嫉妒,恨不得一死了之。几经开导,发现这位女生自幼便形成一种惧怕、讨厌男人的心理。原来,小时候在她家附近曾发生一例少女被强奸致死的恶性案件。案发后,她父母异常紧张,每当她一人外出,都千叮咛万嘱咐,要躲避生人,谨防被人诱拐强奸。父亲还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天天接送她上学放学,直到读中学才停止。

这两个事例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也会发生同性恋吗?

同性依恋与同性恋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正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渴望友谊,急切地寻找能理解自己的人,以能促膝长谈,倾吐心中的悄悄话。同时,他们又正处在对异性的排斥阶段。所以,他们的亲密朋友都是心心相印,以诚相待,息息相通的同性同龄人,这是正常的现象。由于这一时期的少男少女性生理处于发育阶段,性成熟现象普遍存在,这与他们幼稚的思想意识相矛盾,朦朦胧胧的性心理促使他们通过各种盲目的手段体验性感觉,如拥抱、亲吻、玩弄外生殖器等。其发泄对象多是他们亲密的小伙伴,所以不应该视为同性恋。

尽管如此,对少年时期这类同性相依现象切不可掉以轻心。因为同性之间过分地依恋,容易丧失自己的独立性和完整的人格,产生社会交往的不适应感,将自己囿于狭小的人际交往圈中,成人后容易发展成同性恋。如果青少年和同性关系异常密切依恋,会产生只有同性在一起玩耍交往才舒适协调的意识,到了和异性进一步交往的年龄时,可能仍然不愿意或害怕与异性交往接触,此刻若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很可能导致拒绝、厌恶异性,追求同性或独身。所以说同性依恋现象对孩子身心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纠正孩子的同性依恋现象,还应从心理上寻找原因,采用心理疗法如支持性心理疗法、精神分析疗法和社交技巧训练等方法,以配合教育引导。如本文第二例女高中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她逐渐消除了惧怕男性心理,慢慢地开始愿意与一些看来身体弱、年纪孝比较不威胁她的男同学来往。一年后,才逐渐与自己喜欢的男同学自由自在地交往,渐渐产生情感,再不畏缩退避了。到了高中毕业时,这位女生与同学交往广泛,性格开朗,热情大方,学习成绩亦迅速提高,还顺利地考上了重点大学。

解读:何为同性恋?


同性恋是指对社会中自身性别认同相同或性别相同的社会成员产生性吸引和/或性冲动的性取向。同性恋与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完全等同的。一个有同性性行为的个体不一定是同性恋者。同性恋现象在世界各地各民族和各个社会、各个历史阶段都普遍存在,但是作为现代意义概念的“同性恋”(homosexual)一词最早是由匈牙利的Karl-Maria Kertbeny与1869年首先提出。该词由希腊单词前缀homo-(相同)和字根sex(性)组成。后来受到精神学科的广泛采用。因此在英语使用国家,同性恋者一般比较拒绝使用这个医学术语很重的单词。

同性恋在中国不是我们表面感受的那么少,如今我的感受是"无处不在",男同性恋一般称为gay,女同性恋称为les!且同性恋在中国古已有之,并有固定称谓:如龙阳之癖,断袖之癖。并且为数不少,很多达官贵人都好此一口。

(一)什么叫做同性恋?

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更正为:「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

(二)同性恋不是疾病

1980年,《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不再视同性恋为精神疾病,但是自我认同困难同性恋(ego—dystonichomosexuality),是指对自己同性恋取向不满意、且感到持续且明显的困扰者,仍归属于心性疾病(psychosexualdisorder)的一种。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之《国际疾病分类》(ICD—9),亦特别注明「同性恋」已被取消,但是「自我认同困难同性恋」仍列入疾病项目中。一般而言,无论是男同性恋或是女同性恋,除非是他自己亲口告诉你他的性取向,否则一个人的性取向是一种心理活动,无法从个人的行为表现加以判断。其实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拥有正常的智商、工作能力与表现,只是爱恋的对象是与其性别相同的人罢了!换句话说,只要对自己同性性取向能认同者,皆如一般正常人一样,同性恋不再被认为是精神异常的行为。

(三)同性性行为不等于同性恋

1950年代,金赛博士的性学报告中将人类性行为取向从0至6分为七个等级,因此大多数人对于同性恋的认识常仅以性行为来做界定,但是同性性行为与同性恋之间仍有相当的差异,因为有些同性性行为的发生会是偶发性及情境式的,例如某些个案他是在军中与袍泽发生性行为用以发泄性欲,或是过去曾在非自愿的状况下被强迫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诸如此类的同性性行为并不等同于同性恋。

(四)同性恋的评估与鉴定

性欲取向可能依时间的改变而有不同,假若性幻想的对象是同性,但却未曾与同性发生性行为,这样的个案是否仍确认其为同性恋?因此性治疗小组成员,以半结构式「同性恋问卷」与个案做深度访谈,配合其它结构式问卷,并且在评估时将时间的变项考虑在内,询问个案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时

为什么会有同性恋呢,同性恋的心理是什么


同性恋,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多,他们因为个人爱好、习性、生理的相吸而走到了一起,同时他们也把对方当做自己的一切。因此,对于同性恋的人来说,往往也是比较有个性的人的。

形成同性恋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世界着名时装设计大师范思哲死于同性恋朋友的枪下,使世人震惊之余,对同性恋这个奇特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迄今为止,判断人的性别,是以其性器官的构造型式为唯一标准的;判断一种性行为的常态或变态,是以是否以异性为对象作为标准的。由于同性恋行为违背了性行为的常态标准,所以长期以来难以被多数人理解。但是,同性恋现象仍广泛地存在于人类的过去和现在,上至伟大人物、下至市井平民的社会各阶层中。

而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同性恋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些国家的法律承认了同性恋,丹麦已成为全球第一个同性恋婚姻享有法律权利的国家。

所谓同性恋者,是指性兴奋指向为同一生理性别的人。而同性恋,则为同性恋者发生的生理上的性行为。美国性科学家金西通过广泛的抽样调查,把人类的性爱分为六类:异性恋35%;主导异性恋偶尔的同性恋35%;主导异性恋稍多些的同性恋20%;几乎两者相等2%;主导同性恋偶尔的异性恋2%;同性恋4%。

根据这个分析可知,人群中的4%是绝对的同性恋者,也称素质性同性恋者,他们是同性恋队伍中的“中坚分子”,在男性同性恋活动中充当“妻子”,在女性同性恋活动中充“丈夫”、尽管近年有学者指出,金西调查有哗众取宠与伪造虚假成分。其数据并不准确,但它毕竟揭示了人类性生活多样性的一个侧面。

素质性同性恋形成的原因又是什么

我国有的学者认为,许多国内外同性恋材料表明,各种背景不同的同性恋者们都强烈地感到自己身体上长着一个异性的脑袋,也就是说,同性恋者的大脑性欲求(大脑性别或心理性别)和性器官性别型式是相悖的。

同性恋者那个异性的脑袋驱使他(她)们去寻求自己心理上的异性。事情在他(她)们那里被颠倒了,即生理上的异性是他(她)们心理上的同性,而生理上的同性却是他(她)们心理上的异性。可以设想,大脑中一定存在着性神经,那么大脑性神经支配性心理,性心理支配性行为。

一个人的性神经性别型式是先天生就的,这也意味着一个人的性兴奋指向是生来就被固定了的。同性恋产生的原因在于个体的大脑性神经结构呈异性型,即素质性男性同性恋者的大脑性神经呈女性型,而素质性女性同性恋者的大脑性神经呈男性型。

我们可以把从男性脑神经型到女性脑神经型看成一个连续流。当个体大脑性神经结构的性别和性器官的性别一致时,个体是绝对的异性恋者。一旦个体大脑性神经结构型式向导性方向变化,个体便或多或少表现出身心的异性倾向。当其变化不超过连续流的中界时,个体表现为主导异性恋偶尔的同性恋;当其变化到达中界时,个体表现为两性恋者;当其变化越过中界时,个体表现为主导同性恋偶尔的异性恋;当其变化到达连续流的终端并与异性生殖器官性别吻合时,个体便是绝对的同性恋者。

有些学者则认为,同性恋的成因在于个体染色体和内分泌指标异常;其他同性恋者的诱惑;特定时尚、思潮影响;母强父弱,家庭教育失当等等。

困惑!同性密友是不是同性恋?


近期问卷调查的结果,约有四%的高中男生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而有十二%高中女生认为自己也有这种倾向。这些数据很容易令人以为我们的青少年同性恋的比率是否节节升高,而引起学校老师与家长的担忧与关注。

事实上,家长与老师不必太过担心,即使是您的子女或学生对您坦承表示他有同性恋倾向或他是同性恋者,您都不必太惊慌,马上大惊小怪地急于要改变或否认孩子有这种倾向;应该以接纳、镇定的态度来协助他们进一步确认为什么他会认为自己有同性恋倾向或是同性恋者。因为很多青少年以为或担心自己是个同性恋者,而事实上他们现在是处于「同性密友期」,对同性同侪容易产生认同感与好感,甚至比较喜欢与同性朋友交往,使青少年误以为自己是同性恋,或被同侪认定为同性恋者,而感到困扰不已,其实这不是真的同性恋。

也有一种同性恋倾向是属于“情境式的同性恋”,比如在监狱、军队、男子学校或女子学校,比较容易发生情境性的同性恋。其中大多的成因是因为缺乏异性的情境因素,让当事人没机会学习如何了解异性、如何与异性展开关系、如何与异性相处等发展任务,使其交往的对象局限在同性之间。再加上升学主义的影响,多半的老师与家长通常不鼓励青少年交男女朋友,甚至坚持反对青少年与异性交往,因此青少年与同性朋友交往比与异性朋友交往的阻力较少,导致他们的情感或亲密需求转向同性同侪身上,而误以为自己是个同性恋者。

因此,学校老师与父母在得知学生或子女具有同性恋倾向时,不要太惊慌,应该接纳与倾听青少年对自己同性恋倾向的看法、感受、认同程度与困扰,协助当事人澄清对同性与异性者的情感偏好,评估是否真的属于同性恋者,还是只是处于同性密友期或是属于情境性的同性恋,以此作为因应或协助当事人的依据。

同性恋:我与我的同性恋妻子的纷纷扰扰


故事:李达问我,你觉得我的婚姻是个圈套吗?我的妻子一步步设计好了,和我结婚,然后离婚、分财产?向我求证的口气里,有着不甘。他与我仔细叙述我与我的同性恋妻子的纷纷扰扰。

我无法回答。我相信无论我回答是与否,他的心里都有了一个隐约的答案。这个答案来自他的妻子那让人费解的行为:新婚当天的晚上以不适应为借口,拒绝和他在一起;此后的日子里,妻子总是和一个要好的女友形影不离;婚后1个月提出离婚,要求平分财产。

答案有些残酷。如果事实真如李达所想,他实在是无法接受。自己的感情已经受到了伤害,凭什么经济上还要蒙受更大的损失!

我很同情李达。作为一个普通人,他的理想再正常不过,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生子,打理好自己的店。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妻子的想法和他并不一致,她似乎只是想走一个结婚的过场。而李达,则不幸成为这个过场的“临时主角”。

她和我结婚无关感情,只是利用我配合她的“演出”。

我觉得我受骗了。开始我并不这样认为,我以为她所做的一切只是太自我,她说了,我对我父母都不好,更不用说你了。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我一直顺着她。她提的要求我都答应,即使是不合理的,我也尽量忍着。我想,结婚不就是让老婆高兴吗?

我感觉有些突然。那个时候我正准备辞职,这个单位挣得少不说,而且还赶上搬迁重组,我升迁的希望不大,就想和朋友一起开个店。这一切她都知道,她肯在我面临一个很不稳定状态的时候把自己交给我,我挺感动的。但我还是问了她一句,想好了吗?想好了。她说。

那个时候我已经辞职了。本来想和朋友先开一个小些的店,结果她心气挺高的,非要上一个档次,我就依了她。也没和朋友开,正好,我们俩一起弄。

店面盘下来之后,我们就去登记了。然后开始忙活店里的装修。这个时候她妈催我们赶紧举行婚礼,于是我又开始忙活新房的装修。她对我买的东西总是不满意,可是让她和我一块去,她又不去。说出来你都不相信,我们的家电是结婚前两天才买的,有些都来不及安装。婚礼穿的衣服是结婚头天晚上才买的,我们逛到所有的商场都打烊了才回家。

结婚1个月后,我接到了她提出分手的短信。

解读同性恋形成原因


近年来人们对同性恋渐持宽容态度,但这一社会现象毕竟有悖常理,还不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尤其在传统文化的中国人观念里,同性恋毕竟是某种程度上的心理缺陷。那么同性恋形成的原因有哪些呢。

解读同性恋形成的原因:

在接诊的心理咨询案例中告诉我们同性恋之中的不少人对现实中的自己及其心理状态也还不能完全接受,就他(她)们常常在生活中采取若明若暗的、并不公开的态度,以及行为表现。和有些同性恋者的心理冲突中,我们可以看到陷于同性恋之中者,也有其苦衷难以启齿。

有些男孩与大学同学相爱多年,也有过多年性生活。因为工作、事业发展需要,他们俩人因一些生活中的事和异地工作的事激烈的争吵而宣告分手。男孩来到易地时,面对工作、事业上的种种压力,孤独无助的他最终选择了上网消遣。

出于好奇,他拜访了“朋友”论坛,出于寂寞,他根据网上的信息找到了“朋友”们聚会的场所。刚开始,那些“朋友”热情及真诚深深打动了他,后来不知不觉也就成为其中一员。这使得他觉得不再孤独,有了爱的温馨体验,随之而来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烦恼和焦虑。

他每当孤独时,便会不自觉地进入那种场所,可是随即出现后悔与担心,甚至是恐惧。他越来越不明白,自己一个伟岸的男人,怎么变成了其他男人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