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回家悔书

回家悔书

发表时间:2020-05-30

【www.qg13.com - 挽回爱情失悔的话】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回家悔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缓缓地看见了这个我千里赶回的乡村,我的故乡。

我自从年少的时候,便离开了家乡。那时才三十七岁,正当顶天立地的年华呀,我离开了家乡,这个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清清的湖水荡着我的回忆。现在八十岁了,离开这里也有四十三年了,也不知这里的人变没变。我缓缓地走到小溪旁,照着自己,看着自己,一个银发飘飘的老头。我又看见了满脸的皱纹,下巴上蓄着一大把一大把的山羊胡,老啦!我叹息的说,可是我的声音还是家乡的口音。

一阵阵儿童般的清脆笑声闯进我的耳朵,我连忙望去。原来是几个七八岁的小孩,他们看见了我,就像看到了天大的喜事一般,跑过来调皮的说:你是从哪里来的,我们为何没见过你?说完又在我身上玩儿闹,我心中有些生气,恼怒地对他们说:你们这帮小孩竟然看不出我是谁,你们总听得出我的口音吧?他们却说:你的口音倒是像我们乡中的人,只是从未见过你这个人!我惆怅万分,心如刀绞一般。离开家乡已经四十三年了,谁还知道我啊!往日那些熟识的邻居、伙伴又在哪里?走到村里,偶尔见到几个乡亲,也都不认识我。我在外面风光一时,可是在家乡却没有一个认识我的人!我再也找寻不到年少时那份乡情!

于是我写出了《回乡偶书》这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两行清泪滑落我的脸颊。

我实在不希望有人再继续我的路了,空闲的时候回家看看,不要让外边人认识你,乡里人却不认识你

qg13.com精选阅读

不悔的爱恋


叶凡哥哥你慢点吗?等等我一个粉黛玉镯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一头乌黑亮泽的头发,虽然只有七八岁但是并不难看出来长大以后肯定是为倾国倾城的美人坯子叶凡停下向前奔跑的脚步。回头看着身后的玲儿,叶凡摸着鼻子傻傻的哈哈笑了两声。好呗我说那个玲儿你快点嘛,不然的话我们到山顶就来不及了,玲儿嘟着小嘴,哼,我才不管那,反正今天我要吃兔子肉,叶凡哥哥这是你答应我的,不许赖皮,叶凡无奈的摇摇头对着个刁蛮彪悍的小丫头片子真是没有任何办法,那你说怎么办,你走那么慢,只见玲儿两只大眼睛,咕噜咕噜的转了两圈,然后走到叶凡身边呵呵,我说叶凡哥哥,我看不如你背着我把,这样就不怕晚了不是吗?叶凡听完一头黑线,这时玲儿扳起脸怎么你不愿意吗?叶凡摸了摸鼻子那个这个咳咳玲儿不高兴的剁了顿脚。什么那个这个的你背也得背不背也得背怎么你敢说不愿意吗,说完还不忘记对着叶凡挥了挥粉拳,好好。好好,我背,我背,我怕你了姑奶奶,小祖宗这时玲儿脸上,漏出了奸计得逞的表情,嘴上带着迷人的笑容,爬在了叶凡的背上,小脑袋紧紧的靠着叶凡的肩膀上,小丫头嘿嘿的笑了几声,然后不紧不慢的说这还差不多,然后玉手往前一直,走身下的叶凡无语到了极点,

叶凡是跟玲儿一块长大的,玲儿今年九岁,叶凡十岁,两个小家伙是青梅竹马,虽然叶凡比玲儿大一岁,可是每次叶凡都是被这个刁蛮的疯丫头给折磨的哭天喊地的,不过两个人的感情那是相当的好,一起上学一起读书一起游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玲儿那则是每当放假都会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叶凡的身后几个小伙伴一起玩耍一起调皮捣蛋,小时候的玲儿可不是这样的,不过跟什么人学什么人,久而久之玲儿也变的特别的淘气,也特别的皮

阿,快点快点在快点叶凡哥哥你左边的草丛里有一只兔子,快点轻点慢慢靠近,叶凡被这个小魔女玲儿给能的满头大汗的在山顶的树林里来回跑,呀,叶凡哥哥你好笨呀,连只兔子都抓不到,说着话还不忘记用眼睛斜斜的鄙视这叶凡,那意思就是,一个那么的人,连一只兔子都抓不到,真丢脸,叶凡被小魔女玲儿这么一看,要看到手的兔子刷的一下能个狗吃屎也没抓住兔子,玲儿在一边嘿嘿的笑个不停,叶凡满脸泥土,呸呸玲儿笑的更加是花枝招展的,然后捂着肚子就差在在地上打滚了,叶凡一头黑线,小丫头你不要笑了好不好这个只是意外好不好说完把头看向一边,哈哈笑死我了,意外吗,呵呵,你可真是搞笑,经玲儿这么一说叶凡也不敢直视玲儿只能眼睛看着别的地方像是没有听到一样突然叶凡看到玲儿身后有一只大白兔子一动不动的在哪里,这时叶凡眼疾手快一下抓到了兔子,,小魔女欢快的跳来跳去,好呀,好呀,叶凡哥哥真厉害,终于有兔子肉吃了,好开心呀?

不一会山顶的树林里散发着诱人的烤兔子的香味,小魔女玲儿眼睛死死的盯着兔子,小嘴里就出来了口水,可是小魔女丝毫不放在心上,叶凡哥哥可以吃了吗,好了吗,你倒是给我快点呀,好啦,你不要催了,真是的,哼,你凶我,哼,我不理你了,然后叶凡唤起一副笑脸,马上就好了玲儿其实叶凡对玲儿挺好的,有啥好吃的好玩的都想着玲儿,不多时玲儿嘴里嚼着好吃的兔子肉,脸上荡漾起了笑容我说叶凡哥哥你长大了你还会给我烤兔子肉吃吗叶凡放下嘴边的兔子肉,呵呵呵会呀,当然会,我要给玲儿烤一辈子照顾玲儿一辈子,呜呜呜谁要你照顾一辈子哼然后玲儿扑进了叶凡的怀里,小丫头在叶凡的怀里漏出一个小脑袋,叶凡哥哥你长大了愿意娶我给你做妻子吗?我愿意,呵呵你愿意吗,我可不愿意,叶凡听完表情瞬间静止了,好啦。我跟你开玩笑的怎么还认真了真是的。我不嫁给你嫁给谁呀你说对吧

时光如水,光阴似箭转眼十年过去了,曾经的小丫头片子玲儿已经是出落的大方,而且有这倾国倾城的容颜,肌肤如玉,神态优雅,犹如仙子临世不食人间烟火,如瀑布的发丝,明亮的大眼睛,唇红齿白,高挑的身材,如果有人多看两眼那就是对美的一种亵渎曾经的混混之王,如今已经变成了英姿勃发的少年,剑眉虎目身材魁梧,英俊不凡

我说那个玲儿,你松松手,疼呀,你这小魔女,太霸道了,玲儿一听这话,瞬间手上有加了吧力,好了奶奶,姥姥,我认输,我怕你,你这是干嘛呀,三年不见面,一见面你就这么对待我,哼,你还好意思说我,你那,我不打电话给你,你就不知道给姑奶奶我打个电话吗?你小子长能耐了是不是,竟敢忽视我的存在,叶凡用哀求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外表美如仙子临世的要丫头玲儿,可是内心却是地地道道的小魔女的个性,天不怕地不怕的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惹事祖宗,叶凡可不敢神气只好低声下气的,奶奶,我那个不是经常熬夜写论文吗?不好意思,呛那个这个然后从身后向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只靠好的兔子,玲儿你看这是啥,呵呵我特意来接你之前考好的,为了给你尻着只兔子,我把我老爸刚买来的两只兔子尻了一只,现在老爷子还不知道那,这事要是被他老人家知道了非打断我的腿不可,玲儿看着兔子,嘴里冷冷的哼了一声,你少给我来这一套,我才不吃那,你的问题很大,你今天要不给我说个黑天白天,我今天不放过你,好了玲儿,我的宝贝,最多这样了,我以后随叫随到好吧,实在不行我搬你家住这样我们天天在一起总该可以吧玲儿瞬间放开了手,一脚踢在了叶凡的屁股上,死登徒子,真是坏透了你,我让你坏,看你那登徒子样,说骗了多少小姑娘了叶凡被玲儿这一顿折磨的真是够呛,最后叶凡连哄带骗的总算把玲儿稳定住了好了走吧千金小姐突然玲儿伸出一只玉手拿来叶凡茫然的问到什么兔子肉,叶凡一头黑线你不是说不吃吗怎么了我的东西我为什么不吃好好好吃就好

傍晚时分月色当空,一对少年少女手拉着手漫步在公园的小路上,空中微风阵阵,树上的叶子经风一吹,洒落在地上两人的身上,男的英俊魁梧,女的美的人间少有,两个人来到湖边的楼亭里,叶凡哥哥我爱你叶凡用手轻轻的调起了姑娘的脸庞,看着那张精美绝伦的脸蛋,叶凡忍不住吻向那湿漉漉的樱唇小口上,两个人热吻了很长时间才分开,玲儿依靠在叶凡宽大的怀里头紧紧的的靠在叶凡的胸膛,听着叶凡的心跳,玲儿我爱你,这时天空下起了小雨,月亮被一片乌云遮盖住。小路两边开满着紫色红色白色的花朵,微风细雨热爱中迷情深爱天地终。有情换来无情过,醉死爱情一场空。

叶凡哥哥我想嫁给你,好像做你的妻子,永远不要分开,两个人就那样的拥抱着感受这彼此心中最纯真最浓厚的爱情。

老家伙识相的就让你的宝贝女儿陪我家少爷玩一玩,不然,我敢保证你们家的人活不过明天,我求求你,我欠你们的钱,我会给你们的,请你们不要对玲儿下手这时一个刀疤男,拿着一把匕首,匕首上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寒气,老家伙不要逼我动手,不然后果是你负担不起的你上次因为你的公司面临倒闭的风险,找我借的那些钱早该还了,可是过去这么久了,都不见有动静,对不起对不起,我会尽快给你们的,刀疤男突然笑容满面那里话,我怎么能么无情那,只要你让你女儿陪我睡一夜,欠我的钱一次笔购销,怎么样,不然的话,你知道的,后果你承受不了,玲儿的父亲突然黯淡无光的脸上,漏出了痛心疾首的表情

上完

若爱,情不悔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元稹对于爱最美的诠释;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是李清照对于爱沧桑的解释;两情若是久长时,以岂在朝朝暮暮,这是秦观所期待的最美妙的爱

鲜花承了雨露的情,于是含苞绽放;苍鹰承了长空的情,于是自由自在的翱翔于天际;高山承了大地的情,于是高耸入云;而我们承了父母的情,于是无忧无虑的成长

世人皆称赞爱,郭沫若也说过若春天没有花,人生没有爱,那这还成个什么世界。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二十年了,我终是明白了何为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是一个比较健忘的人,对于爱的感知总是较于其他人来说迟钝了一点。人说,爱一个人是幸福的,被一个人爱着亦是幸福的。可有的时候,这爱,却让爱的人和被爱的人很痛苦。

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是要在那个人的身边的,只要看着他幸福便好。这倒让我想起了纪伯伦说过的一句话。他说彼此恋爱,却不要做爱的系链。人说成全别人很难,他会说,爱并不是说让就让的。但,我想说,其实并不会很难的。因为爱,并不是施舍。爱情,这不是一颗心去敲打另一颗心,而是两颗心共同撞击的火花。

所谓若爱,情便就不悔,说的就是如此吧。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可以是简单而幸福的,只是我们自己选择了复杂与悲伤。每个人都期待着这一生能够遇见一个对的人,能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真挚而纯洁的爱情。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就网路上最近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且行且珍惜。若爱,情就不悔。

书魂


有一个人告诉我,书是有灵魂的,你相信它,它就会给予你许多。

题记

每到傍晚,我踱到书架前,从一排排书中随手掂出一本,坐到自己软软的大床上细细地咀嚼。于是,我如同一只驼鸟,把头深深埋进书堆里,发现在喧嚣的都市生活中,竟有这样一块沙漠清泉。

柔和的灯光洒在我的书上,床上,洒满了整个小屋,也洒向我柔软的心底,抚摸着手中的书,嗅着淡淡墨香,我的思想不由得飞向了那黑色的铅字。刹那间,我来到塞外的大漠,在夕阳的美好中感受长河落日图的壮丽;我又来到海边的沙滩,从波涛的澎湃中感受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气魄;我又来到了白雪皑皑的高山,在朝阳的艳丽中领略红装素裹的妖娆。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成了我的一种习惯,读书让我感到无比的惬意畅快,读书让我心灵飞翔。

在书中,我理解了幸福的含义,知道了幸福是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牵挂;幸福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幸福是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的追求;幸福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豪迈。

在书中,我见到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认识了安能摧眉折腰侍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体会了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爱国情怀。在书中,我贪图了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放;体会耻王昌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坚强决心;也目睹了于谦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浩然正气。

在书中,我看到了歌德笔下如画的风景,我看到了曹雪笔下千姿百态的人物,我看到耻蒲松龄笔下百媚千娇的孤妖。

面对着这些文学巨著,诗词歌赋,我轻轻翻开书页,与他们进行心灵对话。我仿佛到了一个广阔无比,奇妙非凡的世界。一花一世界,一本书也是一个小世界。我钻进书本,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此言信矣!

读书不仅让我心灵飞翔,精神愉快,更让我懂得了面对生活的态度。书让我知道了,人生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烂或燃烧。我选择燃烧,因为燃烧意味着给予,且在给予之时,会让自己闪光。我摒弃腐烂,因为腐烂意味着变质,且在变质之际会让别人恶心。书中那么多英雄,与我同在,身残志不坚的保尔、贝多芬,相貌平平但人格令人佩服的简爱,心胸豁达的苏轼,忠诚爱国的陆游。他们的事迹深深地鼓舞着我。因此我从不怨叹生活的不幸。因为我汲取了他们的勇气做我的养料,在我软弱的时候,我就枕在他们的膝上休息一会儿,就会有一股清明的力量和强烈的慈爱,像激流一般飞涌过来,滋润着我的心田。我深受启迪。越读书,我越发觉自己的浅薄。

夜深了,我在灯下闻着那淡淡的书香,感觉它是世界上最动人的味道。我要把它化作我成长道路上永久的心香,此时,我真想大声呼唤:亲爱的朋友们,去读读《红楼梦》吧,你会明白中国古典文化是何等博大精深,值得你一辈子去汲取;去读读《红岩》吧,你会明白人生该追求什么;去读读毛泽东的词吧,你将明白什么才是伟大的抱负;去读读《史记》吧,你将明白生死的伟大意义;去读读《牛虻》吧,你将明白气贯长虹的精神是人生的支柱;去读读《悲惨世界》吧,你会明白人道主义的光辉与高尚

送书


(母亲节的怀念)

送书不是赠书, 是我们家乡的一种说法。下个定义的话, 送书就是资助人上学读书。在旧时,送书意味着送书人的牺牲精神和对被送书人的特别的关照。

母亲从小渴望上学,但家里穷,没钱上学。不过即使有钱,在那男尊女卑的时代,她也没资格上学。母亲没进过学堂,却把上学的渴望化作热情为人送书:为我们兄妹,为舅舅,为姨母,为表姐

母亲有五姐弟,她是老大,下面还有三妹一弟。有资格上学的当然只有我唯一的舅舅。母亲16岁那年,外祖父就去世了。这时,舅舅立即意识到辍学的危险。他找外祖母商量, 外祖母用眼泪给了他回答。绝望中,他求助于母亲。母亲坚定地说:我支持你。我讨米要饭也保证你有书读。舅舅得到意外的支持,竟感动得呜呜地哭了。在往后更艰难的日子里,母亲帮助外祖母苦苦地支撑着失去主心骨的家,象极力撑着一叶风雨飘遥中随时可能倾覆的小舟。母亲的支持,使舅舅圆了读书梦。解放初,舅舅考上了军校。在朝鲜上甘岭战役后,当了团长。

母亲生育了我们兄妹五个,她和父亲把我们一个个送上学。父亲在县商业局工作,把大哥、姐姐带在县城上高中、 初中,我们三个小的就在母亲身边上完小、初小。这在农村是很少有的。祖父看到我家没主劳力,母亲累死累活地奔波,建议我上高中的大哥辍学务农。母亲搪塞着拒绝了。伯父母、姑父母也一个一个来劝说,可没一个能改变母亲的主意的。 他们劝厌了就不再劝了,于是议论母亲太死心眼了:富人靠读书,穷人靠养猪,农村孩子送这么多书有什么用呢?憔悴的父亲看到送书的前景渺茫,也劝母亲放弃送书的念头。为送书而受过很多冷嘲热讽的母亲,在父亲面前委屈地哭了。她倔强地说:我要送书。只要伢儿们能读,我就要送。我做牛做马也愿意送。

***中,有人给 走资派父亲写大字报,说他培养了一窝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母亲反唇相讥:我娘家是雇农,伢他舅是上过朝鲜战场的团长。我的伢子根红苗正,个个都是无产阶级革命接班人。这里母亲打了舅舅的牌子。受过母亲支持读书的舅舅,给母亲争了光,母亲也尝到了送书的甜头。

母亲就是这样拼命为我们送书。扳指数来,父母为我们兄妹5个累计送书达68年。父母的心血没有白费,后来我们都参加了工作,也小有成就。

书缘


当它们摊展在我面前,便有书香弥漫,沁人心脾;当我把它们捧在手心,便觉岁月厚重,静谧安神。而这一切,不应是虚拟的,它们需要以实体的形式实实在在地存在。

母亲打扫卫生,从东屋收拾出整整五箱书,几百斤重,从幼儿园插画到大学专业课本,排列整齐,布满了灰尘。纸箱底发了霉,我与母亲托底将一箱箱书抬了出来,疲累的母亲絮叨我执意留下这些无用的书,占用空间、费时费力,又用商量的口吻问我能不能把它们都卖了,我摇摇头直言说:不!

书被一本本摊展在院子里的通风阴凉处,笔画间积攒的岁月味便弥漫开来,年少青葱的记忆也跃然纸上,浓烈泛黄,历历在目。从小到大,我都没有丢书、弃书、毁书的习惯,虽然那些无用的书常常被我遗忘在某个角落不再拾起,但我总舍不得扔掉卖掉,因为许多时候,它们曾编织了我的记忆、承载了我的历程,又像益友良师,始终伴我左右,助我成长。

幼儿园(当时称育红班)时接触最多的书是彩色插画,正方形的书本,画多字少,大都讲述德育体美有关的内容。年纪尚小,内容理解不知多少,只记得各式活泼的小人物、小动物,有趣极了,在那个彩色电视机少见的年代,这样的书本独撑了幼小童年的一片彩色天空。

当时,幼儿园条件极差,唯一的一间教室由村委会老办公场所改建而来,老师由村里识字多的年轻女性担任。幼儿园只提供学习用的桌子,板凳则由每家孩子自带,如此一来,上幼儿园便有了几样标配:旧衣服拼剪改做的书包、高脚的板凳以及彩色的插画书。每天放学,常嫌弃厚实的板凳沉重便不带走,但仅有的两三本插画书是必定要带回家的,将有褶的边角摊平,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里,再扣上书包上的纽扣,响亮地拍两下,向他人明示这就是我的似的,才放心大胆地回家。到了晚上睡觉前,一定要把书包放在枕边,小小年纪里,总担心这样的好东西隔夜再见就再也见不到了。

小学时代,书多了起来,学校发放的课本多了,自己也懂得去买书亦或者向哥哥姐姐们借书了。那时起,算是我真正对书产生浓厚兴趣的时候。

老家东屋是我读高中以前的卧室,卧室的陈设,除了满足基本休息睡觉的要求外,我一直盼望着能有一张自己的书桌或者橱柜,为此向父母提出过几次请求,但都被拒绝。可总还是要为自己喜欢的书找到一个安置点的,于是我用家里的一个长方体铁笼子、两块石板及一块布搭建了自己的小书桌,放上了整整两排书,直至今日,搭建的小书桌仍在。

小学时代,除自己搭建小书桌之外,与书的缘分便体现在了护书运动上。

那时,一家三口及个别亲朋好友上脚的鞋都是母亲一针一线纳出来的千层底儿。母亲有一本书,16开本普通黑白的杂志书,是母亲专门用来存放鞋样儿的。所谓鞋样儿,指的是用纸裁剪出来的每个脚掌大小的样片儿,是纳千层底儿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直接关系到鞋合不合脚。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鞋样儿,每个人年龄阶段不同又有不同的鞋样儿,棉鞋单鞋又是不同的鞋样儿,这样一来,母亲需要的纸张便多了起来,那时农村里报纸不常见,唯一派得上用场的便是我读过的书。母亲常常要求我给她几本书让她裁剪鞋样儿,我从没答应过,偶有几次趁我不在家偷得一本被我识破,我便要大哭大闹上一番,几番之后,母亲也便不再偷书,又吓唬我说不再做鞋给我穿,可最终的事实是:书保住了,我穿的鞋还是母亲一针一线纳出来的千层底儿。

抵住母亲用书做鞋样儿简单,抵住自己的玩心却是难上难的事情。小学时,课间或放学后便要约摔牌,比一比谁的牌多牌好,比一比谁的牌技好运气好。摔牌是80后、90后一代最熟悉的游戏,也叫打宝、打面包、摔四角、摔牌角,用烟盒硬纸盒或者书纸做成宝、面包,一人把宝放在地上,另一人用自己的宝往对方宝旁边用力砸,靠气流把它冲翻,也有直接往宝上砸的,打翻了别人的宝就算赢。赢了固然好,可一旦输了,特别是输光了手中所有的摔牌,就要想方设法制作,纸便是制作的材料。那时,并不在乎书本的同学往往拆了书制作成摔牌,输光了再拆书,循环不止。在这件事情上,那些同学无疑是最快乐的,而我当时内心是纠结的,既想满足自己的玩心又不舍得拆书,仅有一次狠下心拆了一本破旧不堪的书,可每输一个,心疼无比,自此便不再拆解任何一本书。

自中学开始,便不需要再进行护书运动了,少了破坏,又有了自己可支配的零花钱,除课本外可供自己阅读的书便多了起来。在同学们热读校园言情、武侠小说的时日里,我买入手的都是文学类书籍,唐诗宋词元曲、散文随笔、名著小说,诸如此类。同学们谈论谢文东是如何霸气、降龙十八掌如何发招时,我丝毫插不上话,如今有同学说我是当年的一股清流,但至今我都认为当年我是真的不入流。然而,清流为源,无论哪股流,只要让读书流永远流淌下去便是最真。

时至今日,我与书的缘分仍在继续。

一直以来,对电子书并无兴趣,甚至有些厌烦,于是一本又一本地读着纸质书。当它们摊展在我面前,便有书香弥漫,沁人心脾;当我把它们捧在手心,便觉岁月厚重,静谧安神。而这一切,不应是虚拟的,它们需要以实体的形式实实在在地存在。存在着,我并不惧怕它们带给我的不便,租房的日子里,每一次搬家,虽然沉重不堪,但我仍旧欢欣于把它们带到下一个住处,如同自己一生的记忆,纵使有苦难悲痛,谁也不会想全部抹除,因为空白远比承受痛苦更让人难以接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意乱心烦,读书可达心旷神怡;迷茫羁绊,当行书中大路捷径;止步不前,更需书中求取进步。不可否认,书是时代的生命,书是巨大的力量,书是思想的宝库,书是进步的阶梯。

既已结缘,便要不离不弃!

(20XX年4月28日记于临沂)

不悔的爱恋,下


求求你们,不要这样,我欠你们的钱,我一定尽快给你们刀疤男眉头紧锁,看东西别他妈的给脸不要脸,今天有钱给钱,没钱就把你闺女抵押了,玲儿的父亲低下头,无奈的叹这气

玲儿你在看什么,嘻嘻,没什么,在看泪梦红尘写的不死魔王,嘻嘻叶凡听完,一头黑线,好了太晚了,我送你回去了,嘻嘻好吧,

好了叶凡哥哥我到了,你上去坐坐吗,不好吧,我还是不去了,呵呵玲儿晚安,嗯好吧玲儿突然两只手抱着叶凡的身子深深的吻了一下,然后转身跑回家了,

他妈的老东西,你女儿在哪里?,这时刀疤男一刀插进了老人的心脏,刹那间,鲜血不停的往外流,你们这些流流,流氓,然后就停止了呼吸大哥怎么办老家伙不行了,刀疤男像是司空见惯一样,慌什么,就在这时,玲儿回来了,一开门正好看见自己的父亲倒在鲜血当中,玲儿像疯了一样,你们几个流氓,强盗,杀人犯,刀疤男对着另外几个人说兄弟们吧那小妞给我抱在房间里,哥几个今晚要好好的享用一下这天下第一的尤物。玲儿拼命的挣扎这,可是双手难抵四手,更何况,还是一个少女,更不用说了,今晚注定是个悲剧,玲儿突然哈哈哈大笑,我死都不会被你们得逞了,然后玲儿拼命的挣扎这,可是没有用,这时外面突然狂风大作,雷电交加。几个人都走了,玲儿无力的从床上爬了起来,拿着手机拨通了叶凡的电话,喂,玲儿你还没休息吗,玲儿没有回答,叶凡哥哥我爱你,缘定三生,来世续缘叶凡哥哥再见

然后玲儿就挂断了电话叶凡穿上衣服就去玲儿家里,当他来到玲儿家里,屋子里一片漆黑门也关,叶凡第一感觉就是出事了,然后打开灯,屋子里到处都是血叔叔叔叔你怎么了,天呀谁能告诉这是怎么回事,突然叶凡想到了什么,玲儿,玲儿可是没反应,叶凡来到玲儿的房间里,玲儿已经死了,身边放着一个纸条,叶凡哥哥我爱你,不悔此生种深情,甘愿和你共飘零,若是来生缘不尽,宁负苍天不负卿永别叶凡看完,抱着玲儿的尸体,眼睛里流下了泪水,不,不不,这不是真的。阿叶凡拿着刀子用力的往自己的心口桶了进去,然后紧紧的抱着玲儿的身体,玲儿我的玲儿,我爱你,我不让你孤独

很多年以后得一天阳光明媚的下午,在一个公园门口,一个年纪在十八九岁的少女,在那里卖刺绣,少女很漂亮,阿好漂亮的刺绣呀,一个20岁左右的男人,拿着一个刺绣爱不释手的看着,请问老板着个多少钱,少女回过头正好两个人的眼睛对视着,男孩不知什么时候把手里的画丢在了地上,一步一步的走向女孩,女孩深情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女孩也走向男孩,两个人走到一起,男孩用手抚摸着女孩的脸我认识你女孩眼睛中含着泪水我也记得你

落笔书花


是你用无言胜有声的神笔,篆写了如今遗落在泛黄书页上的千年丽语,她们驱走了我满目的荒芜与苍凉。是你执笔挥墨书写下了如同彩霞般的闪耀阳光,融化了我心中尘封已久的冰霜,是你轻携着词中的晨风暮雨,挥洒在我寂寞含羞的脸上。是你笔下抒写的细腻婉媚的情丝,她们深深驻入在我柔软的心径上

我是比较喜欢用意境唯美的图片,来点缀朦胧中的诗行。也很喜欢用优雅清透的文字,来叙述一个故事,表达一段情,形容一些见识,记录某个时刻。但时常会出现词不达意,言不由衷,难以达到最初的意愿。读过众多名家的诗词与文章后,更觉得自己知识的贫泛、语言组织能力的局限性。尤其拜读了你的词,更是自愧不如。

你----李清照是宋词十八家之一,却一直是我倾心崇拜的词人。你的作品完成于北宋之末和南宋之初。前期生活优裕,以闲情逸致,儿女情长为主。后期沦陷落魄,以情家思国,愁绪难解为主。善用白描手法,论词强调协律,崇尚典雅,提出词别是一家之说。你的传世之作《漱玉词》堪称是婉约、清丽的一派宗师,有着千古第一才女的美誉。虽然一生坎坷道路曲折,但在那样的年代,却成就了你这样一位优雅的才女。读你的词就如一汪恬淡的清泉流过,涤荡着我酸涩干涸的灵魂,每一首词都具有浓烈的现代时尚感,丝毫不夸张地、名副其实地具有高、大、上的华美阙章。

清照在少女时就已闻名天下,诗、词、文、赋样样精通。你的词典雅、绝妙,甚至可称鬼斧神工,在词坛独树一帜。词中惯用的几个字,犹为突出:酒、花、香、慵、愁、瘦。烟、柳这些都是留给世人,却是后人所不能及的神来之笔。遗憾的是留给世间的只有几十首词而已。

读着你的词,脑海里便浮现出传神而又能另人流连忘返的画面。仿佛看到了借着宴席未消的酒兴,在荡舟的归途而误入了荷丛深处,以至于忘记了回归的路。《如梦令》中一句:沉醉不知归路就表现了酒的张力,又一首里的:浓睡不消残酒,也表达了词人的生动情趣,内心境界的优美,整个小令给人言尽而意尽,耐人寻味的完美享受。《醉花阴》中的,东篱把酒黄昏后,也呈现了词人犹为好酒,将深深的思念全部浓缩到了酒里。

词中写尽了花儿的挣扎与无奈、花容的娇美与凋零、花残香尽的悲切情怀、花瘦的容颜与不忍离情。尤其老年后孤苦无依,常藉伤春悲秋来抒发自己的愁绪。咏梅、咏菊、咏荷,词字新颖,意象幽然,《醉花阴》中后几句,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是借用菊花感慨自己与丈夫两地相思的境况,重阳本是登高思念的日子,全词含蕴丰富,大胆用字缠绵感人。

《武陵春》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可谓咏尽了愁结满肠。又一名满天下的句子,绿肥红瘦。给后人留下了多少遐思,无数的幻想,那凄美的场景,仿佛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还有相思中的《一剪梅》,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此词着重写了对丈夫不舍的思念,沉溺在情海不能自拔的纯洁美好的爱情之心。

晚年的不幸遭遇,皆随着自身的境况,词也发生天翻地复的变化。自:染柳烟浓,吹梅笛怨。魂梦不堪幽怨,到宠柳娇黄寒食近。从深闺中的:莫许深杯琥珀浓,闷损阑干愁不倚,到晚年的: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次第,怎是一个愁字了得!同样的怨,不一样的愁绪,跨度之大可见情思深沉,词人心中休会自是刻骨铭心的。

读你的词处处跳动着生活气息的脉搏,词丽高雅,婉曲工致,韵意隽永。把早年的欢乐,中年的幽怨,晚年的沦落,在词中都约略可见。饱经沧桑之后,内中许多难言之苦,通过抒写赏梅的不同感受倾诉了出来。词意含蓄蕴藉,感情悲切哀婉。构思甚巧而寄托甚深。你似有茶的清茗淡雅,又有酒的浓烈酣酿,有如花的美艳馨香,有如画般的震摄力量。词中蕴藏的点点滴滴,丝丝缕缕,都透着优雅、情调、浪漫,离殇。落笔书花,堪称千古绝唱、至今千古艳传,百世流芳

书缘 情缘


书缘 情缘

深奥的书象深沉的男人,猜不透,读不懂。我只读那些浅显易懂的杂书,情痴痴意迷迷,几日没有书读,便觉日子空落落的,像飘在水里的浮萍无依无着。

1

我教书的山村小学座落在一座绿绿的小山脚下,每一天伴着山风与花香读着大书,日子也过得蛮有滋味。我教书的第二年,学校里又分来了一位男教师,儒雅白净,身材颀长,戴着一幅眼镜,更显着浓浓的书卷气,是古典小说中典型的书生才子,初见了就让我心动。更要命的是,他和我一样的嗜好,上课之余便手捧一本大书,吐着一股一股的烟圈,漫天黑地地泡在里面。这样我跟他的话题就多了起来,有时他跟我借本书,有时我跟他借本书,渐渐地我跟他投机默契起来。每一天,我深情的目光总是追随着他,心里也和小学校上空蓝蓝的天空一样明快。

记得每一次学校的各式评选,我都在选票上暗暗地写上他的名字。记得每一次他获了奖,我都由衷地为他加油祝福。还记得那年冬季他值班那天,天上降着冰冷的雨,我顶着寒冷,拎着亲手做的盒饭,徒步走了四十多分钟,到学校陪他,能够专注凝眸地望着他,我身上的寒气,脸上的雨滴,都化做了幸福。那段时间有杂书和他相伴,山村里清寂的日子也充满浪漫。虽然时至今日我们都结了婚,又都离了婚,他依然不知道我对他的一往情深,有些淡淡的惆怅,或许是年龄的阻隔,或许是一个丑女的多情。

2

做了几年教师,有些厌倦,可是父母却以女儿能当上村子里的小学老师为荣,他们更希望女儿能找一个老师的对象,一辈子稳当平安,他们就放心了。于是他们四处求人为我介绍了一个小学老师,可是,没见上三次面,我又恶习难改,在两人都沉默之即,见缝插针地拿出琼瑶的一帘幽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他表现出一脸的不快,说,你跟我见面还看书呀!我有些茫然,还未从琼瑶编织的情节中回过味儿来,无以应答。就这样,他拂袖而去。

爸爸为此很恼火,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我也很后悔。于是倒了两遍车,一路打听曲曲折折近三个小时找到他家,他却避而不见。我坐在冷清的公园里,任黄昏的风吹乱我的长发,心底一片空茫,原来并不是同行就能相知相解,他要的是实际的生活,而我却如此虚无飘渺。

3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默默地出没于图书馆和图书馆对面的书亭,或许唯有书才能让我饱受挫伤的心暂时平复,忘却伤痛。那阵子孤行的我有时去离匆匆,有时会坐到被图书管理员下通蝶,有时我会厚着脸皮,蹲在报亭的台阶上翻阅一份份报纸杂志,疯狂地学习美文的写作技巧,如饥似渴,废食忘时。不知道是我雅致的穿着,还是附庸风雅的伪气质,吸引着一道脉脉注视的目光。

一次我正在报亭苦研文章时,天空晦暗起来,黄豆般的骤雨突然而至,我踌躇着正想冲进滂沱的大雨里,一把黑色的伞在我的头上撑开了,我抬起头,看到了一脸真诚的微笑,他说,我们一起走吧。就这样我们一起走进雨帘里。

原来他就是一直留意我,欣赏我的那道目光,一个爱书的粗人竟把我这个舞文弄墨的女人当成了至宝,守护着我,陪伴着我,我们在这座小城里过着月光般清贫的生活。

原来为我撑伞的人不是倜傥的读书人。我梦寐以求的儒雅才俊,只能在我的脑海中发挥想象了。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