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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解读:婆媳难相处心理根源

发表时间:2020-06-02

【www.qg13.com - 解读男生的情感心理】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需要去解决一些感情问题,遇到情感问题了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心理学解读:婆媳难相处心理根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婆媳双方常常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结果两方都不满意。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中国人在对各种人际关系分类时,会采用一个双维度的标准。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身份角色的距离,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的真情交换和义务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对此,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意思是说,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此外,抛开身份角色来说,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就会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比如说,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除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种超越亲缘身份的评价。这就是“真有之情”。一般来说,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而且还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需要四面应付。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妇心里会想,我们之间没有交情,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因为结婚,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婆婆心里会想,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就是一家人了,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两方都不满意。

2、当婆媳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妇或抱怨媳妇的婆婆常常忽视一个现象,那就是无论婆婆还是媳妇,她们的母女关系一定比婆媳关系要好。被儿媳妇看作是“恶婆婆”的人,却对她们自己的女儿疼爱有加,在她们的女儿眼里,“母亲”、“娘家”都是无法替代的情感港湾。反过来,被婆婆认为不懂孝顺的媳妇,却总是对她们自己的母亲时常惦念,关怀备至。

婆婆看到媳妇与自己的儿子结婚,走进自己的家,就会本能地形成一种预期,那就是儿媳妇应该像女儿、儿子那样对待自己。可是往往儿媳妇因为缺乏“真有之情”恰恰无法做到这一点。儿媳婚后改口称婆婆为“妈妈”,也会本能地将婆婆的行为与自己的母亲相比,形成婆婆应该像母亲这种预期。当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不满的情绪出现后,婆婆和媳妇又都会出现一种归因偏误,那就是认为婆媳关系就是婆媳关系,永远不会变成母女关系。有的婆婆说:“无论你怎么对她好,她也不会变成你的女儿的。”媳妇就更容易说:“哪个儿媳妇是婆婆养大的?她怎么会对我像对她女儿那么好呢!”她们都不懂得通过对方的母女关系来看对方的情感和人品,来体会对方的真情。如果用真情来换取真情,婆媳关系就一定会与母女关系一样,成为家庭关系的新的情感支柱。

3、“分家单过”日渐普遍,社会结构中夫妻轴的地位正在上升,但父子轴依然有重要地位。

在传统社会里,女性嫁到夫家后,对于娘家来说,已经是一盆泼出去的水。姓名被改变,或是只保留娘家的姓氏,变成“王李氏”、“张刘氏”,或是本名前冠以夫姓,成为夫家父子轴上的一个配角。娘家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家,为父母养老送终的真情表达受到了限制,而夫家也还不是自己的家,要对陌生人生出真有之情并非易事。因此,媳妇处在卑微的地位上,一熬就要几十年,直到成了婆婆,夫家才终于变成了自己家。

现代都市青年婚后一般不与父母同住,农村青年婚后“分家单过”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于是,婚后的媳妇就有了三个意味不同的家———娘家、夫家与自己家。自己家是一种以夫妻为主轴的家庭,维系夫妻感情的主要是真有之情,而不是血亲关系。而夫家是丈夫的娘家,娘家是自己的娘家。一些已婚女性总是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夫家排在第三位。一些已婚男性则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妻子的娘家排在第三位。这就是一些夫妻冲突的来源。很多夫妻争吵的理由往往是“你妈是妈,我妈就不是妈吗?”要求对方把顺序排列与自己相同。这就反映出在社会发生变迁的今天,尽管在家庭中夫妻轴的地位上升了,但是在我们身上,父子轴仍然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两种协调婆媳关系的思路。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妻子会把丈夫的娘家也当成自己的娘家,把丈夫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丈夫也是一样,把岳父岳母当成自己的父母,把妻子的娘家当成自己的娘家。另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相互尊重对方对娘家的价值认定,体验对方的父子情深或母子情深,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和处理事情。这两种思路尽管有些不同,却都可以较好地协调因婆媳关系引起的夫妻冲突。

4、 一家之言——父系制传统引发婆媳冲突

中国社会里传统的“父系”制度强化了生男嗣的重要性。因为对于媳妇而言,要巩固自己在夫家家族中的地位就得靠替夫家生出子嗣,惟有如此才能延绵夫家家族的香火并提供祖先祭拜时主要奉祭的人员。但若生不出子嗣,则恐遭休妻或纳妾的命运。在这重重压力之下媳妇由年轻到熬成婆婆的这一路上,儿子便成为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寄托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依靠。然而,这种因文化结构限制而更形强化的母子连结不但造成婆婆对儿子的绝对偏袒,更对婆媳关系而言成了一大致命伤。

总之,由于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期待,社会角色等不同,形成“等差之爱”。又加上文化、思想等方面的差异形成微妙复杂的婆媳关系。

精选阅读

社会心理学著作: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乌合之众荷兰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和20世纪90年代写的书《大众心理科学研究》。这本书影响很大,被称为“人群的社会心理学”的第一部作品。在这本书里,勒庞用他对关键社会现象的敏锐观察表达了他对人群的许多看法。如果你想了解人群社会心理学,为什么不下载乌合之众pdf免费阅读这篇文章。

一.内容简介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的研究是大众心理学科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勒庞在书中论述了人群及其群体的心理特征,强调当他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自己独特的人文特征,当这个人融入人群时,他的所有个性都被这个人群淹没,他的思想将立即被人群的思想所取代。然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它的特点是情绪不稳定、诚实和智力低下。

这本书详细描述了群体心理学的一般特征,并分析了群体中每个人的心理状态、社会道德和个人行为特征。它解释了为什么人群通常表现出“盲目跟风”、“欲望”、“狂热”和“听人”的特征,以及君主如何利用人群的特征来创造和促进自己的治理。

如果你想掌握这本书的详细内容,为什么不从网上免费下载版本号乌合之众pdf并仔细品味这本书中关于人群社会心理的科学研究。

二。创作背景

法国大革命后,资产阶级科学家认为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是客观的胜利。殊不知,这种观点不能表达客观的呼吁,要求每个人赶走国王,为什么会有可怕的雅各宾专政。在试图解释这一难题的科学家中,勒庞成为了一位领导者:他以另一种方式发展了这一科学研究的社会心理学视角。

勒庞强调:“客观上,我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要再对它抱太大希望了。来解决这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人们必须寻找其他方法。”为了寻找“其他方法”,勒庞自称前后一致,积累了丰富的贡献。他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大众心理科学的研究成果。乌合之众流行心理科学研究是其中的第一项。

三。作品的危害

“乌合之众”是人群社会心理学中的一部开拓性作品。任何这些必须从大规模人群的参与开始的关键任务,比如煽动国家疯狂的贵族,煽动人们购买和购买的企业,以及诱导人们信仰的新闻媒体,都必须应用鲍威尔的概念。许多批判党的纲领都是参照勒庞对群众心理的分析而制定的。

乌合之众公共心理科学研究不仅是社会心理学术研究的必备书籍,而且具有模仿权威专家、科学家和其他行业人员的效果。例如,该书对违法犯罪人群的讨论显示了违法犯罪人群的趋势。这对科学研究心理犯罪的人和他们的法律工作者也有很大的帮助。“乌合之众”也将有助于每个从事商业或政治经济科学研究的人。这本书里有许多地方是最值得效仿的,可以用来对选民和议会团体的心理进行科学研究。

婚恋心理:婆媳难相处的心理根源


在各种家庭关系当中,婆媳之间的关系大概是最不容易相处的了。不要说那些好不容易熬成婆的老太太聚在一起,谈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议论儿媳妇的长短,就是那些迈进丈夫家多年的年轻女性,有空聊天的时候,也不免把聚会变成了声讨婆婆大会或者诉苦大会。处在婆媳之间的那位儿子兼丈夫,为了维系双方的关系,受过多少夹板气,赔了多少笑脸,编了多少瞎话,也是可想而知的。
为什么婆媳关系不大容易相处和谐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从婆媳对儿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恋母情结”等角度去解释。当我们尝试用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去分析时,又会得到什么结论呢?
婆媳双方常常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结果两方都不满意。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中国人在对各种人际关系分类时,会采用一个双维度的标准。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身份角色的距离,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的真情交换和义务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对此,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意思是说,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一般来说,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而且还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需要四面应付。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妇心里会想,我们之间没有交情,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因为结婚,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婆婆心里会想,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就是一家人了,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两方都不满意。
当婆媳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妇或抱怨媳妇的婆婆常常忽视一个现象,那就是无论婆婆还是媳妇,她们的母女关系一定比婆媳关系要好。被儿媳妇看作是“恶婆婆”的人,却对她们自己的女儿疼爱有加,在她们的女儿眼里,“母亲”、“娘家”都是无法替代的情感港湾。反过来,被婆婆认为不懂孝顺的媳妇,却总是对她们自己的母亲时常惦念,关怀备至。
婆婆看到媳妇与自己的儿子结婚,走进自己的家,就会本能地形成一种预期,那就是儿媳妇应该像女儿、儿子那样对待自己。可是往往儿媳妇因为缺乏“真有之情”恰恰无法做到这一点。儿媳婚后改口称婆婆为“妈妈”,也会本能地将婆婆的行为与自己的母亲相比,形成婆婆应该像母亲这种预期。当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不满的情绪出现后,婆婆和媳妇又都会出现一种归因偏误,那就是认为婆媳关系就是婆媳关系,永远不会变成母女关系。有的婆婆说:“无论你怎么对她好,她也不会变成你的女儿的。”媳妇就更容易说:“哪个儿媳妇是婆婆养大的?她怎么会对我像对她女儿那么好呢!”她们都不懂得通过对方的母女关系来看对方的情感和人品,来体会对方的真情。如果用真情来换取真情,婆媳关系就一定会与母女关系一样,成为家庭关系的新的情感支柱。
“分家单过”日渐普遍,社会结构中夫妻轴的地位正在上升,但父子轴依然有重要地位
在传统社会里,女性嫁到夫家后,对于娘家来说,已经是一盆泼出去的水。姓名被改变,或是只保留娘家的姓氏,变成“王李氏”、“张刘氏”,或是本名前冠以夫姓,成为夫家父子轴上的一个配角。娘家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家,为父母养老送终的真情表达受到了限制,而夫家也还不是自己的家,要对陌生人生出真有之情并非易事。因此,媳妇处在卑微的地位上,一熬就要几十年,直到成了婆婆,夫家才终于变成了自己家。
现代都市青年婚后一般不与父母同住,农村青年婚后“分家单过”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于是,婚后的媳妇就有了三个意味不同的家———娘家、夫家与自己家。自己家是一种以夫妻为主轴的家庭,维系夫妻感情的主要是真有之情,而不是血亲关系。而夫家是丈夫的娘家,娘家是自己的娘家。一些已婚女性总是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夫家排在第三位。一些已婚男性则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妻子的娘家排在第三位。这就是一些夫妻冲突的来源。很多夫妻争吵的理由往往是“你妈是妈,我妈就不是妈吗?”要求对方把顺序排列与自己相同。这就反映出在社会发生变迁的今天,尽管在家庭中夫妻轴的地位上升了,但是在我们身上,父子轴仍然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两种协调婆媳关系的思路。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妻子会把丈夫的娘家也当成自己的娘家,把丈夫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丈夫也是一样,把岳父岳母当成自己的父母,把妻子的娘家当成自己的娘家。另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相互尊重对方对娘家的价值认定,体验对方的父子情深或母子情深,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和处理事情。这两种思路尽管有些不同,却都可以较好地协调因婆媳关系引起的夫妻冲突。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Xi总书记、男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共产主义已经进入一个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早已转化为日益突出的对幸福生活的需求与普通人民发展不平衡和不足的趋势之间的差异”。他强调“加强社会发展心理服务服务体系,培养自尊、自信、客观、冷静和努力进步的社会心态”。他明确提出了实际的规定,为社会心理学科研和社会心理学工作人员,特别是社会发展心理服务工作人员指出了工作方向。

心理健康是身心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人的幸福和健康,也危及社会发展的和谐发展趋势。社会发展心理服务服务体系是提高人民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增强人民优越感的重要对策。它是塑造良好道德、促进社会和经济共同发展、培养和确立共产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准则。这也是维护国家长期和平与稳定的根本工作。然而,在实践中,参与各种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很多,而服务项目社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活动基本上是不够的。

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基本上是心理学。这与社会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完全不同。心理学关注社会发展与个体之间的互动,重视对社会发展情景的讨论,重视个体内在的心理障碍。心理学的科学研究范围涉及个体社会发展心理状态和社会发展个体行为、人际交往心理状态和个体行为、群体心理。例如,在一条繁忙的街道上,我对一个女人大喊大叫,许多人看得太少,许多人灰心丧气,一些人觉得社会道德正在下降,我觉得我身后有一种社会发展的心理状态。例如,一些人和其他人可以在不同的情况下加入到各种宣传中。例如,为什么许多被称为最幸福的地区和群体不是最发达、最奢侈和最富裕的地区和群体?

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律,可以使人们真正审视社会发展的心理状态,具体引导和改善个人、人和社会发展的个人行为,合理提高人们的幸福感和优越感。此外,推进公共事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升国家创新管理体系和创新工作能力的智能化水平。

我们是社会发展团队的成员之一。人们的心理状态和个人行为总是会受到自然环境、场景和附属群体的危害。你自己明白这种危险吗?人们周围的这些因素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什么影响?你必须适应依赖社会发展的心理状态吗?

中国婆媳关系难相处的心理根源


在各种家庭关系当中,婆媳之间的关系大概是最不容易相处的了。不要说那些好不容易熬成婆的老太太聚在一起,谈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议论儿媳妇的长短,就是那些迈进丈夫家多年的年轻女性,有空聊天的时候,也不免把聚会变成了声讨婆婆大会或者诉苦大会。处在婆媳之间的那位儿子兼丈夫,为了维系双方的关系,受过多少夹板气,赔了多少笑脸,编了多少瞎话,也是可想而知的。
为什么婆媳关系不大容易相处和谐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从婆媳对儿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恋母情结”等角度去解释。当我们尝试用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去分析时,又会得到什么结论呢?
婆媳双方常常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结果两方都不满意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中国人在对各种人际关系分类时,会采用一个双维度的标准。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身份角色的距离,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的真情交换和义务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对此,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意思是说,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此外,抛开身份角色来说,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就会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比如说,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除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种超越亲缘身份的评价。这就是“真有之情”。
一般来说,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而且还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需要四面应付。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妇心里会想,我们之间没有交情,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因为结婚,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婆婆心里会想,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就是一家人了,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两方都不满意。
当婆媳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妇或抱怨媳妇的婆婆常常忽视一个现象,那就是无论婆婆还是媳妇,她们的母女关系一定比婆媳关系要好。被儿媳妇看作是“恶婆婆”的人,却对她们自己的女儿疼爱有加,在她们的女儿眼里,“母亲”、“娘家”都是无法替代的情感港湾。反过来,被婆婆认为不懂孝顺的媳妇,却总是对她们自己的母亲时常惦念,关怀备至。
婆婆看到媳妇与自己的儿子结婚,走进自己的家,就会本能地形成一种预期,那就是儿媳妇应该像女儿、儿子那样对待自己。可是往往儿媳妇因为缺乏“真有之情”恰恰无法做到这一点。儿媳婚后改口称婆婆为“妈妈”,也会本能地将婆婆的行为与自己的母亲相比,形成婆婆应该像母亲这种预期。当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不满的情绪出现后,婆婆和媳妇又都会出现一种归因偏误,那就是认为婆媳关系就是婆媳关系,永远不会变成母女关系。有的婆婆说:“无论你怎么对她好,她也不会变成你的女儿的。”媳妇就更容易说:“哪个儿媳妇是婆婆养大的?她怎么会对我像对她女儿那么好呢!”她们都不懂得通过对方的母女关系来看对方的情感和人品,来体会对方的真情。如果用真情来换取真情,婆媳关系就一定会与母女关系一样,成为家庭关系的新的情感支柱。
“分家单过”日渐普遍,社会结构中夫妻轴的地位正在上升,但父子轴依然有重要地位
在传统社会里,女性嫁到夫家后,对于娘家来说,已经是一盆泼出去的水。姓名被改变,或是只保留娘家的姓氏,变成“王李氏”、“张刘氏”,或是本名前冠以夫姓,成为夫家父子轴上的一个配角。娘家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家,为父母养老送终的真情表达受到了限制,而夫家也还不是自己的家,要对陌生人生出真有之情并非易事。因此,媳妇处在卑微的地位上,一熬就要几十年,直到成了婆婆,夫家才终于变成了自己家。
现代都市青年婚后一般不与父母同住,农村青年婚后“分家单过”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于是,婚后的媳妇就有了三个意味不同的家———娘家、夫家与自己家。自己家是一种以夫妻为主轴的家庭,维系夫妻感情的主要是真有之情,而不是血亲关系。而夫家是丈夫的娘家,娘家是自己的娘家。一些已婚女性总是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夫家排在第三位。一些已婚男性则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妻子的娘家排在第三位。这就是一些夫妻冲突的来源。很多夫妻争吵的理由往往是“你妈是妈,我妈就不是妈吗?”要求对方把顺序排列与自己相同。这就反映出在社会发生变迁的今天,尽管在家庭中夫妻轴的地位上升了,但是在我们身上,父子轴仍然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两种协调婆媳关系的思路。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妻子会把丈夫的娘家也当成自己的娘家,把丈夫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丈夫也是一样,把岳父岳母当成自己的父母,把妻子的娘家当成自己的娘家。另一种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相互尊重对方对娘家的价值认定,体验对方的父子情深或母子情深,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和处理事情。这两种思路尽管有些不同,却都可以较好地协调因婆媳关系引起的夫妻冲突。
一家之言
父系制传统引发婆媳冲突
中国社会里传统的“父系”制度强化了生男嗣的重要性。因为对于媳妇而言,要巩固自己在夫家家族中的地位就得靠替夫家生出子嗣,惟有如此才能延绵夫家家族的香火并提供祖先祭拜时主要奉祭的人员。但若生不出子嗣,则恐遭休妻或纳妾的命运。在这重重压力之下媳妇由年轻到熬成婆婆的这一路上,儿子便成为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寄托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依靠。然而,这种因文化结构限制而更形强化的母子连结不但造成婆婆对儿子的绝对偏袒,更对婆媳关系而言成了一大致命伤

心理解读:婆媳矛盾根源在“母子分离”


在婆媳关系中,为何婆婆总是处于“厉害”的一方,对媳妇不假辞色呢?专家认为,这一现象反而是由于健康的母子关系所导致的,这种说法有没有依据呢?看来,如何处理婆媳关系,还要对婆婆的心态有所掌握,才能拿捏好婆媳之间的那层关系。

到底是什么因素使得婆婆有这样的心理定势,认为儿子结婚便离母亲远了,如同失去了爱子般的痛苦?影响“婆媳关系”的核心要素是什么?

从心理的角度看,“健康的母子关系”是导致“婆媳关系”问题的关键。

如果依照发展心理学的观点,健康的母子关系要经历“二次分离”。第一次分离是“孩子的分娩”。女人最感到幸福的时候是知道怀孕的那一刻,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让女人经历了从女孩到女人的转化过程。孩子在母亲的肚子里时和母亲是完整如一的,在孩子生产到人间并逐步由生理的发育到心理的发展,孩子的“自我意识”在渐次的萌芽、增长,并出现两次“反叛期”。这是母亲和孩子的“第一次分离”。“第一次分离”的结果是孩子由纯然的对母亲的依赖到自己独立的探索世界,尽可能的摆脱母亲的干预而独立自主。

第一次分离如果成功的话,对母亲和孩子都是双赢的:母亲除了对孩子尽必要的照顾之责外,把生命的重心放在自己身上,依然的追寻自己的情感、事业及成长;孩子则可以自由的发展自己。假若,“第一次分离”不成功,就会导致母子的“情感依恋”及“互赖”的现象。

尤其是母亲本人的心理不成熟或情感遭受挫折,如离婚单亲、老公背叛、家庭意外事件等,都可能造成母亲把生命的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全神贯注着孩子的每个动向。这样的母亲情感失衡,过多的“爱”孩子,从而对孩子施加了更多的压力和期许。孩子也会很痛苦,面对一个“完美的”、“严厉的”母亲,也容易发展出“依恋型人格”或“畏缩型人格”——躺在母亲的怀里不想长大或长不大。

“第一次分离”为孩子的“第二次分离”——结婚成家埋下了伏笔。如果说第一次的分离不成功,孩子结婚后(从恋爱开始),母亲便有被孩子遗弃的感觉,孩子也会产生“新婚焦虑症”——不适应婚姻生活,甚至在潜意识里期待妻子既是“太太”又有“妈妈的感觉”。

这是很危险的信号!母亲想回到从前儿子只对她一人依恋的局面,而现实不许可,母亲的行为出现“退化现象”——情绪多变、敏感、脆弱等。其实,母亲“行为退化”的心理需要是“儿子的关注”!

可见,在如何处理婆媳关系的问题中,儿子的作用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媳妇和婆婆的问题,更是一个“三角关系”。把握好母亲对儿子的依恋和包容心,在处理婆媳关系时,儿子也适当发挥自己的作用,做好“仲裁人”,让自己的家庭保持温馨和谐。

社会心理科学值不值得订阅呢


两份学术期刊《社会发展》心理科学,和心理科学进展,值得一读吗?最近,我看到他们可以在网上投稿。回来看看他们的详细介绍。

一,社会发展心理科学

《社会发展心理科学》是我国第一份心理科学研究学术期刊,由天津市法律与学科心理协会心理状态研究室主办。该杂志于1985年以“犯罪心理科学研究”的名义出版,是一份专门从事社会发展心理学研究并反映社会动态的社会心理学期刊。重视我国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和实证分析的基础知识,收集国家专家教授的重点科研成果和新颖而敏锐的实践研究,获得用户的信任,危害越来越普遍。

二、

1.基本内容

“心理科学进展”(《心理科学进展》),月刊,由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主办,科学出版社出版,世界各国出版发行。创办该杂志的目的是反映社会心理学各个领域的最新新闻研究进展。

《》出版于1983年。它的真名是“社会心理动力学”。2002年,它被改为“现象”。截至2009年,共出版了21卷134期。

新任主编是隋楠的研究员,著名社会学家徐连仓、匡培子、张堪和杨玉芳担任该杂志主编。

“心理科学进展”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学参考文献评审所(中国科学院参考信息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参考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学术期刊电子设备编辑部、北京大学图书馆)评为“中国历史、人文、人文引文数据库查询”来自出版物,“中国学术期刊评价数据库查询”来自出版物。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参考网络信息中心评为“中国历史、人文、人文核心期刊”;被南京大学人文数据库查询、科研、开发和设计管理中心选为“中国人文引文数据库索引”。它被北京高校出版促进会和北京大学图书馆选为社会心理学核心期刊,并被列入《中国重点期刊调查》(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