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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我的

发表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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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追忆我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啊,我醉了,那时的我真的很傻,整天问妈妈:我的白马王子何时出现?妈妈笑着认真对我说:马上就找到了!可是现在已经成年的我还是傻傻地再一次问了十几年前的问题,妈妈还是这样回答:马上就找到了!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没有想到,时光过得真快,一眨眼公主与王子的梦幻甜蜜的婚姻一直陪伴着我快十几年了,从我的童年到少年,从少年到我的将来结婚之前!可是,现在的我,必须要清醒了,童话永远是童话,梦幻永远不可能现实, 成熟吧,不能再做活在梦境中的白痴了,要知道,公主,做了王妃以后就不会再有自由了!

现在的我,早已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儿长成了一个敏感温婉的少女,又从一个儒雅宽厚的少女逐渐变车一个即将要独立外向的女人!我必须要知道,即便是公主结了婚,还是要在婚后面临头疼的婆媳关系的,它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单纯,婆婆不可能像亲妈妈一样对待自己!

追忆,少女时代的我并不怎么受人欢迎,想必大家也知道,尤其在我初中时,我的优雅被人当作土气,我的温柔清纯被认为是装的,我对别人的宽容大度被当成是软弱可欺那时的我便认为没有什么比那情窦初开的爱恋更美妙的了!那时的我总在幻想我未来的王子是什么样,是不是现代版的像顺治帝那样的睿智的少年天子,或是现代版那年未弱冠,每不以官俗国体缚的风流潇洒的北静王,而现在的我,是多么希望他会是现代版那文武双全、足智多谋、年轻有为、俊美英挺的周郎啊!

可我要有自知之明,现在的我必须要学会吃苦,做好割舍自由与兴趣的准备,现在的我不可以再像童年时那样爱幻想,也不可以像少年时那样优柔寡断,要做一个快节奏的都是女性!不可以再被情感所累,不可以为所欲为的抒发情感

期待,属于我的白马王子会出现,一定要在26岁那年,我要

亲爱的人们,为我祝福吧,因为,我答应了

再见了,我那懵懂爱梦幻的童年;再见了,我那慢节奏的诗情画意的少年;现在,怀着忍痛割爱的心,不得不迎接快节奏的独立现实的未来。纵使有万般不舍,我也要割舍我的诗情画意但保留贤良淑德给我的未来的?!

让我最后一次追忆!

我就耐着性子再等几年,一定要在窝26岁那年,我等着我的白马王子出现,希望上天会眷顾我,赐给我一个英俊、稳重、家庭背景好(家庭背景相当)的白马王子吧!

延伸阅读

追忆我的同桌


单位停电了,停了整整一天。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到现在还没来电。我莫名地烦躁,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听着收音机里播放出来的动听的音乐,心却像脱缰的野马,追忆着我生命列车中经过的人和事。这些记忆的碎片拼合起来,像影片一样模糊却又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想着,想着,我想到了我的高中同桌--小宇。

小宇长得并不漂亮,她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姐姐却生得漂亮且能歌善舞,因而,父母都很喜欢姐姐,对她却少有笑脸。所以,姐姐在她面前也是趾高气扬的。这也形成了小宇有点自卑的性格,但是,她学习很勤奋。

刚入高一时,班主任老师便安排我和小宇坐在一起。她朴实的穿着、善良真诚的眼神和第一堂课颇有文采的自我介绍便让我喜欢上了她。我们一见如故,很快成了最好的朋友。之后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们相互学习、相互鼓励。

从小学起,我就喜欢写作喜欢看书。当我得知她的最大爱好也正是如此时,我们便更加庆幸认识了彼此。我们对写作是那样的热爱,对缪斯是那样的钟情。每写完一篇文章,我们必定给对方看,让对方修改。她告诉我,好文章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修改出来的。

小宇喜欢写现代诗,也教我如何写,就这样,我学会了写诗歌,而且总有写作的欲望和灵感。坐在教室里,转眼间便可以写出一首诗来。就连考英语时,做完题检查完,还剩半小时,我便利用这半小时写出了一首小诗。当时,我每写完一篇就有一种巨大的成就感。不管诗写得如何,我到底是学会了。小宇还鼓励我把散文、诗歌都送到语文老师那里去,请她指导我。就这样,我又得到了语文老师格外的指点。

当她问我有没有往其它报刊杂志投过稿时,我茫然地问:投稿?如何投稿?我的文章怎么可能到能够发表的水平呢?她便耐心地告诉我,她多次投过稿,虽然没有被采用过,但是她觉得那肯定是自己的文章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她不会气馁,会继续写,不断地写,让自己的写作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她还告诉我,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有意义的笔名,我也可以给自己取一个这样的笔名。在她的鼓励和影响下,我试探着给当时湘潭县文联办的一份刊物《校园作家》投稿,投了几次,没想到,有一篇居然发表了,署名是我的笔名。处女作的发表对于我来说是一件莫大的喜事,我心里乐开了花。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我的文章也能变成铅字。小宇的文章也同期发表了。我们静静地享受着这份小小的成功带来的喜悦与满足。这件事鼓舞着我在之后的时间里不断地写,写了再让小宇看,让她修改,我再自己修改。

学校每周星期天晚上组织学生到操场看一次电影。可是,我们经常不看电影,而是利用这个机会在轻柔的晚风中两个人手牵手围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知心话好像总也说不完。我们说,我们定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一辈子的知己。人生有一真正的知己是何其幸运啊!

高考时,小宇没考得好,到补校复读了一年。在这一年中,她很努力。可是,再次高考时,她仍然没考上大学。她的父母便每天骂她,只要看见她,便把她骂得狗血淋头。在他们的责骂声中,她觉得抬不起头来。于是,她决定自己外出挣钱,边打工边复习功课,等待来年再考。她定要考一所好大学让他们看看,她是好样的。她选择了到她大姐那里学做皮鞋。大姐对她要求非常苛刻,即使小宇在那里每天认真学习,辛苦地做皮鞋,一天下来,非常劳累,她大姐也不给她一分钱。于是,她感觉到钱的重要。她不再想着考大学了,一心只想着多挣些钱,让自己扬眉吐气。于是,她选择了到其它地方打工。我也去她打工的地方去看过她几次。

后来,得知她又回家了,我把电话打到她邻居家(她家里没电话),想邀她到我这来玩,却惊闻她在异乡自杀了,她没有留话给任何人,我自然也不知道她为何选择了这条路。

在以后的好多晚上,我做梦都会梦见她,以至于醒来时我都怀疑她没有离开我,还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去看望她,向我诉说着她深深浅浅的忧愁与快乐。

现在,距离小宇离开的日子已经有十年了。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她,我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么多年了,一想到她,我还是会心痛,痛失她花一样美好的青春年华,痛失我们原本要天长地久的友谊。如果说这个世上哪个朋友最了解我,哪个朋友知道我最多最深的秘密,哪个朋友会肝胆相照的对我,哪个朋友对我的影响最大,那定然是她。多少年了,她一直在我的心灵深处静静地躺着,躺着。我多想当我醒来的时候能再看见她,可是,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了。

小宇,来生,我们还做最知心的朋友!

追忆那年遇到她的我


那天,天空出奇的蓝,蓝的不带有一丝的杂色,仿佛哪位高明的画家用他那精心调制的颜料在天空上粉饰了一遍。时不时荡过的朵朵白云,如同那游躺在大海上的偏舟随波逐流。

远方不知从何处吹起的微风越过田野,越过山林,越过高山,带着泥土的气息,花草的芳香来到我的身旁。它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脖颈,我想用手抓住它,它却从我的手指缝中离去,不留下一丝痕迹。我站在果树下,望着那火红火红的太阳,一缕缕的阳光避开那白云的阻挠,散散的撒在大地上。我在果树下躲着,可是那稀稀拉拉的树叶无法庇护我的身影,那阳光如同渔网般印在我的身上。

耳边不时的传来沙沙的声音,似乎是断断续续的音律,我手上的木锯如同一把乐器,在演奏出属于它的精彩。一阵轻风拂过,如流沙般掉落的木屑便随风而起,如同风沙般让人睁不开眼睛,汗水顺着脸颊滴落在土地上,滴在些许倒霉的木屑上,让它们粘在地上,失去了随风飘扬,游玩四方的机会。

放下木锯,轻轻的闭上双眼,聆听那风中的旋律,享受着此刻的宁静,突然细细的脚步声从远方渐渐传入我的耳中。我睁开眼睛,只见一个女孩正向我这边走来,她身穿一袭纯白色的连衣裙,黑色的长发如瀑布般披洒在肩上,惹得微风不时的轻吻她那飞扬的长发,红红脸蛋如同红苹果般,是那么的动人,诱人。

那是我跟她的第一次见面,那时我们不曾相识,很莫名其妙的两个没有瓜葛的人就好像多年不见的好友交谈起来了。我至今不曾记起当初我们谈话的内容,我只记得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喜欢倾听她那甜美的声音;喜欢凝视她那清澈的眼睛;喜欢和她一起谈天论地。我不奢望时间能停留在此时,我只想希望时间能过的缓慢些,但时间总不会让人甚心如意,它总会在人最愉悦的时候流逝,带走了最美好的时光。

她离开了,看着她那慢慢消失在我眼中的背影,我突然觉得我的心少了些什么,不可思议的是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她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一笔,我忘不了她,我甚至不容许自己忘记。我自责,我害怕,我渴望,我自责自己甚至没有留下她的联系方式;我害怕她不在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渴望明天能再次和她相遇。

第二天,我早早的站在那我和她相遇的地方,我不想错失和她见面的可能,初升的朝阳阳缓缓的升起显得活力十足,我觉得这会是美好的一天。我紧紧地握住手中的木锯,想着她昨天说我锯木的速度如同像蜗牛般,而今天我要用木屑堆起一座小山给她看。在我一边奋力拉扯,一边时不时注视着远处的时候,时间也在慢慢的流逝,我抬头望着位于我头顶的太阳,不知为何我觉得它显得疲惫,我再低头看着那半山高似的木屑时,心中的小山似乎遥不可及。抛开杂念,手上的木锯再次动起来,我要把心中的不安转化为动力,缓缓飘落的木屑宛如沙漏中的流沙,带走时间的同时,也带走了我的希望。原本炙热阳光此时却犹如将要熄灭的烛火,不能给我带来温暖,我不由得拉了拉衣角,望着那无力掉落的夕阳,我只能转身离开,脚下的木屑堆不知在何时已经倒下。

这又将是一个无眠夜,此后几天我天天等待在那,等到的却是失望。最终我对自己说不能让这成为我生命中的一场偶遇,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的沉淀在我记忆的深处,直到永远消失。我决定去找她,我急着到处打听她的消息,我想尽快找到她,我不想我和她之间这种微妙的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成为陌生人。

最终我打听到了她的下落,她不是本地人,这里对于她而言也不过是她人生中的一个短暂的落脚点,不久她将会离开这,到达下一个目的地。也许我只是她人生旅途中的一个陌生的朋友,她对我的记忆也不过是那日记上的淡淡的一笔,或许这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我们之间不存在着可能,不过最终我还是决定去见她,不管结果是会是什么,我相信自己都能够接受,我不想这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遗憾。我努力平复我心中的忐忑,我对自己说最差的结果,至少也能让她在日记中对我再添一笔,在印象中留下这个人,也算赚到了。

在我见到了她,我鼓起勇气向她表白了,她拒绝了,她没说为什么,只是轻轻的转身离开了,那时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我没有出声,没有挽留,只是静静的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离。那时的天空,不,似乎整个天地都是灰蒙蒙的,不见一丝色彩,除了那个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的背影。

我没有选择离去,而是独自站在凉亭下,四周是那么的静,静的连风声都没有,似乎连风也在嫌弃我,离我而去。望着远方,我不知是在等着她回心转意,还是等着自己心灰意冷,我就那样静静的等着,时间在在这一刻似乎停止了,我感觉不到时间在我身上流逝。

突然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我耳边想起,如同惊雷,不,是如同动听的琴声将我唤醒,她依旧没有答应我,不过她给了我们彼此一个机会。她把一张纸放在我的手上,再一次转身离去,我打开纸一看,再看看她那又将消失的背影,不过这一次我看到的不是绝望,而是希望,我紧紧的握住手心,我要把握这个机会。

《追忆》


我拾起梦的碎片,绘成一幅忆的画卷。 题记

生命是一场纷纷扬扬的花事,怒放总是最美,却是如此短暂,就算再留恋枝头,亦会在岁月的催促中凋零枯萎。时光总是那么让人无奈

静静地品味一杯醇香的咖啡。初品时舌尖只觉一抹苦涩,随即喉头一股浓香直奔清窍,冲击着世人对美的定义。回忆亦是如此,既有美好的让人留恋的往昔,亦有痛苦的不堪回首的曾经。二者轮回交替,编织成我们成长的印记。

我重温记忆的影片,寻找那悄然逝去的往昔。出镜率最高的莫过于我的至亲母亲。这个既平凡又伟大的角色,平凡是因为她和别的人一样,没有三头六臂,也不是超级英雄。而伟大是因为她对儿女那无私的爱,用关怀撑起那一把母爱汇聚的伞。母亲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入木三分!她的恩情就算让我用一生时光也无以偿还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岁月长留

记得小时候,我每次上学都要披星戴月,为了接受更好的教育,我离开了本辖区内的学校,前往当时红极一时的名校求学。这也就意味着我要比别的孩子早起近一个小时!那时的我真可算得是起早贪黑。但有一个人,他比我还要辛苦!不用说你也猜得到是谁,没错!她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每天早上先于我半小时便起床了。洗漱完毕,便为我蒸鸡蛋羹。日复一日,天天如此!记得妈妈告诉过我,吃了它就会变得特别聪明!当时的我傻傻的信了,还把这事告诉我的同学,因为我学习好我同学居然也傻傻的信了!更好玩儿的是,我同学她妈居然还向我妈妈请教学习。最后鸡蛋羹这美味,便在我儿时的朋友圈中得以普及。鸡蛋羹也是我学会做的第一种吃食。那不单单是一碗鸡蛋羹,而是我童年最温馨的回忆之一

记不得从何时起,妈妈开始要求我喝牛奶,每天都有一袋。而我并不爱喝。现在想来,可能是因为牛奶没啥味道吧,所以才不爱喝。记得有一次,妈妈送我上学。我记得很清晰,那是一辆106路有人售票车,车上的售票员是个小伙子,大概二十来岁。我们从起点出发,披着月色和我亲爱的妈妈踏上前往学校的路。一路都非常平静,和往日一样我并不情愿喝着那包奶,和妈妈一起温习今天的语文课文。到了中医院这一站,我们要下车了。年龄小大概就是这样,性子急,两三步便跑到了车门口。就在这时,突然,一个急刹车。我一紧张,下意识握拳。这时,滑稽的一幕出现了,我那因紧张而握拳的手里还有半包未喝完的牛奶啊!只见一道白色的水柱直奔那售票员的面门,不偏不倚次他一脸!白色的小水珠顺着他的面颊一滴一滴落下,我心中一紧!完蛋了!一紧张加大了手上的力度,第二道水柱又直扑他那因愤怒而扭曲的脸。整套动作一气合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正当售票员要发怒的时候,我的母亲从包里掏出一卷纸,递给他,并道了声对不起!与此同时车门也开了!我的母亲便带我落荒而逃,可又忍俊不住的笑了一路。现在回忆起来还让我觉得无比滑稽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什么都想抓住,可总也抓不住的,是时光。所有的拥有终将失去,镜中的容颜催人老。就如同这甜蜜的童年时光一去不复返一样,人总要向前看,不能停留在回忆中。就让曾经过往,都淡化在阡陌之外,用一案素笺印刻那曾遗落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