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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好我的方法

发表时间:2020-07-03

三毛治愈了我的孤独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三毛治愈了我的孤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时候,我是一个孤独自卑的女孩,直到我遇见三毛和她的文字。

我是我们家的第三个女孩,而且是长得最不好看的一个。奶奶希望我是个男孩,所以,她不喜欢我。后来,又有了弟弟,我自然成为可有可无的存在。那时候,父母要赚钱养家,所以,更多的时间,是奶奶在带我们。姐姐和弟弟会跟奶奶要零花钱买零食,但是,我从来都不敢跟奶奶提任何要求。我站在距离之外,远远地看着他们在笑,在闹。

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卖部,是一个老爷爷开的,店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我很想把它们都尝一遍,但是我没钱。我常常一个人在小卖部外面徘徊,看别人买东西,看老爷爷又进了什么新款的零食。也许老爷爷知道我的心思,因为有几次,他要把零碎的饼干和糖给我。但是我没要,我跑开了,为自己被看穿了心思而感到不好意思。

我没有从店里买来的玩具。但是,我会在沙堆上盖房子,会摘来野花野草玩过家家,假装自己是个大厨师,我还会爬树。如果那个时候可以看书,我想,我不会孤独。但是,我不认得字,因为,没有人教过我识字,而且,我也没有图书。

在我6岁的时候,二姐在上一年级。二姐开始上学,是由大姐的辍学换来的,家里无法同时供那么多小孩上学。我很想上学,但是,我不敢跟父母提要求。我悄悄地跟着二姐去学校,我趴在教室外面的窗台上,看他们上课。后来,老师把我赶走了,因为我影响了她的学生集中精力听课。于是,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晃荡,小小的我,觉得学校很大,很美好。

后来,我上学了,成绩很好,老师也很喜欢我。我在家里丢失的自信,在学校里慢慢地找回来了。但是,内心深处的孤独感,却不曾离开过,我也不曾与他人提起。而我那时候也不知道,在40多年前的时空里,有一个女孩和我同样孤独,甚至比我更孤独,那个女孩就是三毛。

但是三毛和我相反,因为性格孤僻,她不喜欢待在学校里。而且,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了很多书,学校老师教授的知识,她并不感兴趣,也满足不了她。老师也不喜欢她这种特立独行的学生。所以,她常常逃学去墓地看书,那里有人群里所没有的安宁。这个画面,一直鲜活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一个小女孩,一个人,在墓地里,看书;没有其他人,只有墓碑相伴;没有其他声音,只有翻动书页的声音和偶尔的鸟叫声。

小时候的三毛,最喜欢的地方,除了墓地,还有垃圾堆。她喜欢在那些被遗弃的物品里,找出她觉得有意思,或特别,或有故事的东西,然后带回家。她的房间里,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它们曾经是别人丢弃的垃圾,却成为她爱不释手,珍藏的宝贝。她有一个梦想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拾荒人眼底下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

当我第一次在文字里遇见这个奇特的小女孩,就仿佛遇见了另一个时空的知己。就像歌里唱的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而我即便没见过她,却从此对她念念不忘,梦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她见上一面。而后来我才知道,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见面,因为她去另一个世界找她的荷西了。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了解她的世界,于是借来她写的所有书,透过她的文字,站在另一个时空,看着她传奇般的一生,感受她的喜怒哀乐,幸福与疼痛,快乐与孤单。而我的人生观和爱情观,也不知不觉地被她所影响。

因为不喜欢学校,她初中二年级就辍学了。好在,父母都是文化人,并没有因为她不去上学,就放弃对她的栽培。他们不会强迫她做不喜欢的事情,也会引导她成为一个健康美好的孩子。为了让她内心开朗,父亲请了名师来家里教她学国画。民主有爱的家庭教育,使三毛成长为她自己想要的样子。后来,她在文化大学的哲学系当旁听生,再后来,她又自己一个人远赴西班牙留学。在西班牙留学的日子里,她认识了后来的丈夫,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男人,荷西。

相识的时候,三毛在读大三,24岁,荷西在读高三,16岁。荷西对三毛说,你可以等我六年,然后我们结婚吗?四年大学,两年服兵役。三毛只把他当弟弟一样的存在。后来,三毛回到台湾,有了未婚夫,就在婚前,未婚夫突发心脏病,走了。三毛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再一次只身远赴西班牙。

有一天,有一个友人把三毛带到一个屋子里,那个屋子的墙上,贴了三毛各个时期的照片,三毛难以置信,正看着照片出神,就被人抱了起来,转了几圈。那个人,就是六年前说要娶她的荷西。这就是他们再次见面的场景。

荷西说,我们结婚吧。三毛说,我的心已经碎了。荷西说,心碎了可以用胶水粘起来,把我的心和你的交换。

三毛想去撒哈拉沙漠住个一年半载,那是她从小就有的心愿。这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但在荷西看来却是理所当然。他放弃了自己的计划,一声不响地申请了一个在撒哈拉沙漠的工作,在非洲等待三毛的到来。后来,三毛也去了撒哈拉,原本一个人的计划,因为有了荷西的陪伴,而变得更加幸福而美妙。荷西上班的地方,离三毛住的地方,来回将近一百公里,但是,荷西每天都会穿越风沙去看她。

这是我听过的最浪漫的爱情故事,没有之一。经历千难万阻,走过千山万水,只为了和你在一起。在撒哈拉结婚的时候,荷西一无所有,简陋的家具都是自己做的,结婚礼物是在沙漠里找了一天的骆驼头骨,而这份礼物,三毛喜欢得不得了。当证婚人问三毛愿不愿意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点头说好。就这样,三毛成了荷西的妻子。

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不去设想遥远的未来,只为朝夕相伴。所以,每当荷西需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三毛会托运行李,在他附近安家,每天做好吃的东西去他工作的地方看他。他负责赚钱养家,她一边旅行,摄影,体验当地生活,一边写文章。他们不在意没有存款,不在意生活条件的恶劣,不在意舟车劳累,只要有你在,日子就像诗一样美好。因为爱情。

三毛与荷西,让我认识了爱情的模样。直到现在,我依然相信爱情。

在那些日子里,三毛写了很多文字,和我们分享她的生活。她的文字,简单,真实,而温暖,就像她一样。读她的文字,就像在听一个好朋友淡淡地在讲她的故事,以及别人的故事。她从来不会给人讲道理,但我却总能从她朴素的文字里,感受到她独特的人格魅力。这也影响了我的文字风格,喜欢用最简单的文字记录最简单的生活。

就这样幸福地过了六年。有一天,荷西在工作中潜水意外身亡。荷西走了,也把三毛的爱情带走了。三毛哭干了眼泪。当她在墓地里,在荷西的墓碑上刻上他的名字的时候,她已经流不出眼泪了。日日夜夜地,一个人呆坐在荷西的坟前,陪在荷西身边,仿佛他不曾离去,而他却再也不会回来。我也哭得稀里哗啦的。直到现在,当我写下这些文字,依然忍不住掉眼泪。

后来,三毛结束了流浪异国的生活,回到台湾定居,在大学里执教,在全国各地演讲。她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和各个阶层的人都能做朋友。她已经失去了另一半的翅膀,但是为了让父母心安,她选择做一只暂时的不死鸟。在别人看来,她的生活健康而正常,只有她知道,她对荷西的思念,就像撒哈拉沙漠那样,无边无际,在一个人的时候,把她包围。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滴水,于是形成了太平洋。

十二年后,三毛用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对她来说,死亡的世界,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因为,那里有她的荷西。荷西在她的生命里出现了十二年,然后突然消失了。在荷西消失了十二年之后,她决定用丝袜做桥梁,走上追随荷西的道路。

她的离去,我感到很可惜,也很痛心。因为,她是一个真诚美好的人,认真而真实的过着生活的每一天,我希望她幸福,希望她长寿,希望有一天可以和她见上一面。但是,她不幸福,所以,我理解她的选择,也祝福她找回归宿。

即便她离开了,但是她真诚待人,真实生活,坚持自我的态度,依然深刻地影响着我。我唯一锲而不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的心怀意念,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

如果有机会,有一天,我想去撒哈拉沙漠走一走,去看看,三毛与荷西生活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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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女子之三毛


你看黑夜多妩媚,黑夜看你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心里隐隐的似乎看到了沙漠的影子。风起时,或许你看到的只是沙漠的荒茫,在三毛看来它却是妩媚的,阳光之于沙漠就像烟雨之于江南一样美丽!

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句子形容三毛的时候?问友人。友人的回答是像风一样热爱自由的女子。是啊!像风一样的来到,又像风一样的轻轻的离去。

野花丛生时,淡淡如菊,在还没有懂得什么生离死别人间恐惧的时候,或许坟墓也只是一个宁静的天地,带给她快乐与心灵的窗棂。只沉浸在古书、时光斑颇的记忆里,自然的忧郁着,太过灵性于完美,会让人忘记生命中瑰丽有时也需要退一步的海阔天空。

少年时的陈平经常逃课到公墓去看小说,也许书中才有她的颜如玉黄金屋,跌入书的深渊里就无法自拔,就像迷恋上了罂粟的美丽一样,吸食之后的不能自拔。

自闭的她,也喜欢上了绘画,和她的姐姐一样,一样的喜欢上绘画里那种诱人的淡雅,也是宁静的,只要静静的跟着思想走就好了,何须在意别人千万般用意。

《惑》,多么富有戏剧性,人鬼难以相守,却相恋了,心灵的相通又何须要用触碰得到的对视呢!灵魂深处的记惦,无需关乎爱与不爱,淡淡的心里有了就可以算是!就这样《惑》解开了惑的忧郁,她渐渐的走出了心里的深处,至少是开始有野花可以生根。从此这个坚毅的女子用她的任性、坚韧拼命的追逐着自由得像风一样的生命。

也许她的生命注定像风一样,所以她渴望极了自由的漂泊,只要生命还在继续,那颗跳动的心还在悸动。旅程的漂泊就停不下来,万里的重洋远隔,怎能敌得过她心里的最宁静的依托。尽管经历了几次心灵的感动过,也付出了一种就淡淡的爱的东西,就像没有找到合适钥匙解不开锁一样,或许,某一天我们终究牵着别人的手,遗忘曾经的他。

也就是在大西洋的彼岸,她寻到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爱人,荷西就像大西洋的辽阔与壮美一样的包容着这个女子,任其不停的行走,哪怕陷入撒哈拉的烟尘里。也许就像一种《惑》一样,在你心脏的血液里还没来得及注入关于荷尔蒙的氧气时,不知怎么的,她迷迷糊糊的就爱上了那个留着大胡子的人,等到清醒过来的时候,原来爱情真的让人无法自拔。

撒哈拉的沙子掉进唇里的味道是个带着涩涩的甘苦,躲在远处看着当地的人们做着奇怪的事儿,快乐的日子原来不需要多么繁华的诺言,两个人坐在房顶上看着落日的光打在沙漠的眼眸里,暗含着妩媚与娇羞。快乐就是那么容易!

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捡到真爱的女子应该是幸福的,即使你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荷西在铁矿厂上班的时候,她就在家里打理着简单得没有一件像样家具的家,有空的时候,把短短的文字连成一片,文字里有了人物的喜怒哀乐,就变成了一个个很美的故事。有时候美得有点绝望,让人倒头就睡;有时候哀愁得有些优雅,让人彻夜朦胧着甜甜的梦。

在她,撒哈拉就是前世的乡愁,寻了一世,走进沙漠,捡起尘埃装进行囊,将故事寄去天涯。走进撒哈拉的时候,她的眸子瞪得雪亮,饱含着忘年的前愁和久违的风景,是那般的爱,飘散着的每一粒沙都是爱,满满的都是撒哈拉,天上每滴下的一滴水都是爱。

满满的都是太平洋。风一样的女子飘动着撒哈拉的每一粒沙,像风一样的自由滴落饱含着泪水的太平洋。她在流浪,在漂泊,在寻找乡愁的归处,所以她坚强着。拾荒,每一件物体,每一段记忆都是饱含着满满的乡愁。撒哈拉沙漠太多的沙粒带不走,那就将夜空中最亮的星画在粉色的窗帷,夜夜可以了望!

她打撒哈拉回来后,洗去一身尘埃,然后停留在加纳利的一个小岛上,会有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丽。她打里着简约的家,拨弄着拾起的一件件物品,人生就是一个慢慢拾荒的过程。时光的碎片经过一根灵巧的线串在一起就成了华丽的裳,是幸福也是人生的真谛!

在那个小岛上,她捡拾到这一世最美的贝!早上看着荷西走出家门,微微的阳光和着那淡淡的海风,晚上听着人的脚步声后,惊讶搀着幸福的流体从房间蹦出。在忙完的时候,伏在地板上写着那静静的文字,在荷西没有做工的日子里,她们会十指相扣,双脚踏遍加纳利大大小小的岛屿,时间混着海水的青涩似乎更加的湛蓝。

就如她说的幸福溢满,我怕得悲伤,花儿刚刚开过,谢了春红,正好是夏日炎炎,没有挨过这个秋天,噩耗就传来了,荷西在一次潜水中停止了呼吸。这美得像桃源一样的小岛尽是那般的寂静,像死亡一般。本以为从此不再流浪、不再漂泊,即使像渔夫一样的打渔、晒网,一日三餐,听听海、看看风,最后白发满头了还陪在一起沿着小岛的路慢慢走!幸福装得太满了,让人害怕得悲伤!

无端的垂泪,一滴一滴的溢满大西洋。既然走进了,哪能那么轻易的就走出?过不去,风在漩涡里打转,转不走的是那无端的垂泪。

像风一样的飘过,流浪,走过千山万水,看尽天地洪荒,已是世事洞明,波澜不惊。一杯尘世心酸酒,一段天涯路,心灵的宁静早已如水般清澈!看淡了生死,死亡对她而言,透明得像露珠一样,和风吹散着一样的容易!

世间有太多的错过与遗憾,等你尝尽幸福烟火之后,满足的死去,就像秋天里的落叶一样离去,在风里。时光依旧如初,而我们已经清淡如水,从容如风!

一个人徒步,一个人流浪,一个人天涯,是你出现得太早,还是我来世太迟,时间的凌迟在一下一下的伤痛着阴阳两隔。

你登上山峰了望

我在谷底喜欢上了流浪

阅尽处,累了

满珊处,苦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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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还有来生——三毛最后的心声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假如还有来生——三毛最后的心声",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的这一生,丰富、鲜明、坎坷、也幸福,我很满意。

过去,我愿意同样的生命再次重演。

现在,我不要了。我有信心,来生的另一种生命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我喜欢在下次的空间里做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或许做一个妈妈。在能养得起的生活环境下,我要养一大群小孩和他们做朋友,好好爱他们。

假如还有来生,我愿意再做一次女人。

我觉得目前做为一个男人,社会的背负力,被要求的东西比女人多得多,我不喜欢。

是否有来生,谁也无法回答。

命运的拨弄,使我们身不由己地离离合合。

十八年前,当我第二次出国的时候。有两个妈妈,各带一个女儿,在香港一家伊人服饰店选购衣服。其中一个女儿就是我,当时我的手中拿着一件翠绿色的旗袍。耳边传来服务员的声音:你看,你看!那就是林青霞,演《窗外》的那个女学生。

我不禁抬起头去看,就像看到现在《滚滚红尘》里的国中女生头的林青霞,我看她的时候,手里还握着旗袍,心中有一种茫然感,好像不只是看着她而已,这时候耳边传来的是妈妈的声音了:妹妹,这件旗袍,你到底要不要?我说:好,也好。妈妈就帮我买了。我跟自己说:这个女孩即将进入她的电影事业,她的前途会怎样?而我又要远走到欧洲去,我的未来又在哪里?这样一交错,睽到十多年。我和秦汉、青霞三个人,因为《滚滚红尘》的工作关系,成为很谈得来的好朋友。

回忆起初见青霞的情景,想及命运的问题,真是一个谜。

三毛作品▲三毛写的第一本书:《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自1974年在报章陆续发表,1976年5月结集出版,一个半月内便出了4版,至今已达36版。

▲三毛翻译的第一本书:《娃娃看天下》。漫画中可爱的西班牙小女孩玛法达令读者风靡,这本书至今发行已超过25版。

▲三毛的第一个中文剧本是《滚滚红尘》,并改编为电影。

▲三毛的第一套有声书:《三毛说书》,说的是《水浒传》中武松、潘金莲、孙二娘的故事。

▲三毛的著作包括:《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稻草人手记》《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背影》《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倾城》《谈心(三毛信箱)》《随想》《三毛说书》《我的宝贝》《流星雨》《闹学记》《阅读大地》《滚滚红尘》。

▲三毛的译作包括:《娃娃看天下(一)(二)》《兰屿之歌》《清泉故事》《刹那时光》。

像三毛一样去流浪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像三毛一样去流浪",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爱上三毛,是上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被繁重的学业压力所困扰,她的文字就像一股清泉,滋润和解救着我干涸的心灵,日夜幻想着像三毛一样去流浪。我爱她的随性和洒脱,爱她的坦诚,爱她纯朴而充满生命力的文字,爱她和荷西的爱情。

那时候我想,等我工作了,一定要和心上人一起去流浪。看尽大好河山,体验风土人情,尝遍人间美味,回来后,一起慢慢回忆,一起慢慢变老。

好不容易念完书,盼着工作了,却发现工作以后,各种更现实的压力随之而来,没有时间,没有自我,犯了很多幼稚的错误,做了很多错误的选择,此时,才发现,其实读书,挺好。随着年岁增长,虽然看清了自己的内心,却也只能一声叹息。

三毛说: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年轻的三毛活得不认真,但却活得精彩,从《哭泣的骆驼》《梦里花落知多少》到《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每一部作品都是她生命的呐喊。她希望认真地老去,但是却病魔缠身,最终在绝望中选择了自杀,终是没能老去。

三毛说,人生那么短,抢命似的活是唯一的方法,我不愿慢吞吞地老死。

和同学、朋友聊天,大家都在抢命似的活着,但却活得很累,很迷茫,有许多至今仍然单身,“三十而立”成了“三十而栗”,国外的想回来,国内的想出去。每天看似很繁忙,心里却不快乐,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有了目标,却受到社会家庭的各种压力和束缚,只能继续重复着,迷茫着,空虚着。

每个女人的内心深处或许都永远住着一个小小的女孩,希望得到很多的爱和关心,即使有一天满脸皱纹,步履蹒跚,仍然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温暖地牵着她。就像三毛,面对荷西,永远是一个简单而固执的小女孩。

她说,如果你给我的,和你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荷西问三毛: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三毛说:看的顺眼的,千万富翁也嫁;看不顺眼的,亿万富翁也嫁。荷西:说来说去还是想嫁个有钱的。三毛:也有例外。那你要是嫁给我呢?荷西问道。三毛叹了口气:要是你的话,只要够吃饭的钱就够了。那你吃得多吗?荷西问。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荷西36岁时意外丧生。三毛说: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说:感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我们有过的美好回忆,让泪水染得模糊不清了。偶尔想起,记忆犹新,就像当初,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

我为三毛而痛心,她的死是一种解脱,一种重生。她说希望下辈子还是一个女孩,希望来生的每次相遇都能化为永恒,希望在阳光下灿烂,风雨中奔跑,做自己的梦,走自己的路。

三毛的一生都在流浪,却在撒哈拉失了心。

虽已为人母,却依然如年少时,梦想着像三毛一样去流浪,哪怕只剩下躯壳。但梦想终归是梦想,世界上只有一个三毛。大多数人注定在家庭和工作中,来回奔波,没有尽头。

三毛说:每天吃一颗糖,然后告诉自己,今天的日子,果然又是甜的。

如果无法实现梦想,那就继续做一个傻傻的女孩吧,继续傻傻的捧着三毛的书,傻傻的做着流浪的梦吧。

三毛语录:

——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日子。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我相信,真正在乎我的人,是不会被别人抢走的。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真正的爱情,就是不紧张,就是可以在他面前无所顾忌地打嗝、放屁、挖耳朵、流鼻涕;真正爱你的人,就是那个你可以不洗脸不梳头不化妆见到的那个人。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聚而不会散,才是最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

——如果有来生,有没有人爱,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可爱的人。不埋怨谁,不嘲笑谁,也不羡慕谁,阳光下灿烂,风雨中奔跑,做自己的梦,走自己的路。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我最喜欢别人将我看成傻瓜。这样与人相处起来就方便多了。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东方有火红的希望,南方有温暖的巢床,向西逐退残阳,向北唤醒芬芳。如果有来生,希望每次相遇,都能化为永恒。

——青年人对于社会的要求也高,失望也快,却很少注意到,一个成功的中年人或老年人的背后,往往有着许多辛酸血泪的故事。这尚不够,那份持续的认真与努力,也是一个成功者必然的付出。

三毛:一个男孩子的爱情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三毛:一个男孩子的爱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要说的只是一个爱的故事,是一个有关三十岁就过世的一个男孩子,十三年来爱情的经过,那个人就是我的先生。他的西班牙名字是Jose,我给他取了一个中文名字叫荷西,取荷西这个名字实在是为了容易写,可是如果各位认识他的话,应该会同意他该改叫和曦,和祥的“和”,晨曦的“曦”,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可是他说,那个“曦”字实在太难写了,他学不会,所以我就教他写这个我顺口喊出来的“荷西”了。

这么英俊的男孩!

认识荷西的时候,他不到十八岁,在一个耶诞节的晚上,我在朋友家里,他刚好也来向我的一些中国朋友祝贺耶诞节。

西班牙有一个风俗,耶诞夜十二点一过的时候,邻居们就要向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一家家的恭贺,并说:“平安。”有一点像我们国人拜年的风俗。那时荷西刚好从楼上跑下来,我第一眼看见他时,触电了一般,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为他的妻子,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那是我对他的第一次印象。过了不久,我常常去这个朋友家玩,荷西就住在附近,在这栋公寓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院子,我们就常常在那里打棒球,或在下雪的日子里打雪仗,有时也一齐去逛旧货市场。口袋里没什么钱,常常从早上九点逛到下午四点,可能只买了一支鸟羽毛,那时荷西高三,我大学三年级。

表弟来啰!

有一天我在书院宿舍里读书,我的西班牙朋友跑来告诉我:“Echo,楼下你的表弟来找你了。”“表弟”在西班牙文里带有嘲弄的意思,她们不断地叫着“表弟来啰!表弟来啰!”

我觉得很奇怪,我并没有表弟,那来的表弟在西班牙呢?于是我跑到阳台上去看,看到荷西那个孩子,手臂里抱了几本书,手中捏着一顶他常戴的法国帽,紧张得好像要捏出水来。

因为他的年纪很小,不敢进会客室,所以站在书院外的一棵大树下等我,我看是他,匆匆忙忙地跑下去,到了他面前还有点生气,推了他一把说:“你怎么来了?”他不说话,我紧接着问:“你的课不是还没有上完吗?”他答道:“最后两节不想上了。”我又问:“你来做什么?”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比他大了很多,所以总是以一个姊姊的口气在教训他。他在口袋里掏出了十四块西币来(相当于当时的七块台币),然后说:“我有十四块钱,正好够买两个人的入场券,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但是要走路去,因为已经没有车钱了。”我看了他一眼。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觉得这个小孩子有一点不对劲了,但是我还是答应了他,并且建议看附近电影院的电影,这样就不需要车钱。第二天他又逃课来了,第三天、第四天……

于是树下那个手里总是捏着一顶法国帽而不戴上去的小男孩,变成了我们宿舍里的一个笑话,她们总是喊:“表弟又来啰!”我每次跑下楼去,总要推荷西一把或打他一下,对他说:“以后不要来了,这样逃课是不行的!”因为最后两节课他总是不上,可是他仍是常常来找我。因为两个人都没钱,就只有在街上走走,有时就到皇宫去看看,捡捡人家垃圾场里的废物,还会惊讶的说:“你看看这支铁钉好漂亮哟!哇!你看看这个……”渐渐地我觉得这个交往不能再发展下去了,因为这个男孩子认真了,而他对我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他大学还没有念,但老实说我心里实在是满喜欢他的。

你再等我六年!

有一日,天已经很冷了,我们没有地方去,把横在街上的板凳,搬到地下车的出风口,当地下车经过的时候一阵热风吹出来,就是我们的暖气。两个人就冻在那个板凳上像乞丐一样。

这时我对荷西说,“你从今天起不要来找我了。”我为什么会跟他说这种话呢?因为他坐在我的旁边很认真的跟我说:“再等我六年,让我四年念大学,二年服兵役,六年以后我们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想望就是有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他又说:“在我自己的家里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我听到他这个梦想的时候,突然有一股要流泪的冲动,我跟他说:“荷西,你才十八岁,我比你大很多,希望你不要再做这个梦了,从今天起,不要再来找我,如果你又站在那个树下的话,我也不会再出来了,因为六年的时间实在太长了,我不知道我会去哪里,我也不会等你六年。你要听我的话,不可以来缠我,你来缠的话,我是会怕的。”他楞了一下,问:“这阵子来,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我跟你讲这些话,是因为你实在太好了,我不愿意再跟你交往下去。”接着,我站起来,他也跟着站起来,一齐走到马德里皇宫的一个公园里,园里有个小坡,我跟他说:“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这是最后一次看你,你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他说:“我站这里看你走好了。”我说:“不!不!不!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而且你要听我的话哟,永远不可以再回来了。”

那时候我很怕他再来缠我,我就说:“你也不要来缠我,从现在开始,我要跟我班上的男同学出去,不能再跟你出去了。”

这么一讲自己又紧张起来,因为我害怕伤害到个初恋的年轻人,通常初恋的人感情总是脆弱的。他就说:“好吧!我不会再来缠你,你也不要把我当作一个小孩子,因为我们这几个星期来的交往,你始终把我当作一个孩子,你说‘你不要再来缠我了’,我心里也想过,除非你自己愿意,我永远不会来缠你。”

讲完那段话,天已经很晚了,他开始慢慢的跑起来,一面跑一面回头,一面回头,脸上还挂着笑,口中喊着:“Echo再见!Echo再见!”我站在那里看他,马德里是很少下雪的,但就在那个夜里,天下起了雪来。荷西在那片大草坡上跑着,一手挥着法国帽,仍然频频的回头,我站在那里看荷西渐渐的消失在黑茫茫的夜色与皑皑的雪花里,那时我几乎忍不住喊叫起来:“荷西!你回来吧!”可是我没有说。以后每当我看红楼梦宝玉出家的那一幕,总会想到荷西十八岁那年在那空旷的雪地里,怎么样跑着、叫着我的名字:“Echo再见!EAcho再见!”

他跑了以后,果然没有再来找过我,也没有来缠过我。我跟别的同学出去的时候,在街上常会碰见他,他看见我总是用西班牙的礼节握住我的双手,亲吻我的脸,然后说:“你好!”

我也说:“荷西!你好,这是我的男朋友××人。”他就会跟别人握握手。

他留了胡子,长大了!

这样一别,别了六年,我学业告了一个段落,离开西班牙,回到了台湾。在台湾时,来了一位西班牙的朋友,他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Jose呀!”

我说:“记得呀!”

他说:“噢!他现在不同了,留了胡子,也长大了。”“真的!”

他又说:“我这里有一封他写给你的信还有一张照片,你想不想看?”我惊讶的说:“好呀!”

因为我心里仍在挂念着他,但那位朋友说:“他说如果你已经把他给忘了,就不要看这封信了。”

我答道:“天晓得,我没有忘记过这个人,只是我觉得他年纪比我小,既然他认真了,就不要伤害他。”

我从那个朋友手中接过那封信,一张照片从中掉落出来,照片上是一个留了大胡子穿着一条泳裤在海里抓鱼的年轻人,我立刻就说:“这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嘛!”打开了信,信上写着:“过了这么多年,也许你已经忘记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十八岁那个下雪的晚上,你告诉我,你不再见我了,你知道那个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和你约的期限是六年。”就是这样的一封信,我没有给他回信,把那封信放在一边,跟那个朋友说:“你告诉他我收到了这封信,请代我谢谢他。”半年以后,我在感情上遇到了一些波折,离开台湾,又回到了西班牙。

荷西,我回来了!

当时荷西在服最后的一个月兵役,荷西的妹妹老是要我写信给荷西,我说:“我已经不会西班牙文了,怎么写呢?”然后她强迫将信封写好,声明只要我填里面的字,于是我写了一封英文的信到营区去,说:“荷西!我回来了,我是Echo,我在××地址。”结果那封信传遍营里,却没有一个人懂英文,急得荷西来信说,不知道我说些什么,所以不能回信给我,他剪了很多潜水者的漫画寄给我,并且指出其中一个说:“这就是我。”我没有回信,结果荷西就从南部打长途电话来了:“我二十三日要回马德里,你等我噢!”到了二十三日我完全忘了这件事,与另一个同学跑到一个小城去玩,当我回家时,同室的女友告诉我有个男孩打了十几个电话找我,我想来想去,怎么样也想不起会是那个男孩找我。正在那时我接到我的女友——一位太太的电话,说是有件很要紧的事与我商量,要我坐计程车去她那儿。我赶忙乘计程车赶到她家,她把我接进客厅,要我闭上眼睛,我不知她要玩什么把戏忙将拳头握紧,把手摆在背后,生怕她在我手上放小动物吓我。当我闭上眼睛,听到有一个脚步声向我走来,接着就听到那位太太说她要出去了,但要我仍闭着眼睛。突然,背后一双手臂将我拥抱了起来,我打了个寒颤,眼睛一张开就看到荷西站在我眼前,我兴奋得尖叫起来,那天我正巧穿着一条曳地长裙,他穿的是一件枣红色的套头毛衣。他揽着我兜圈子,长裙飞了起来,我尖叫着不停地捶打着他,又忍不住捧住他的脸亲他。站在客厅外的人,都开怀的大笑着,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和荷西虽不是男女朋友,感情却好得很。

在我说要与荷西永别后的第六年,命运又将我带回到了他的身旁。

你是不是还想结婚?

在马德里的一个下午,荷西邀请我到他的家去。到了他的房间,正是黄昏的时候,他说:“你看墙上!”我抬头一看,整面墙上都贴满了我发了黄的放大黑白照片,照片上,剪短发的我正印在百叶窗透过来的一道道的光纹下。看了那一张张照片,我沉默了很久,问荷西:“我从来没有寄照片给你,这些照片是哪里来的?”他说:“在徐伯伯的家里。你常常寄照片来,他们看过了就把它摆在纸盒里,我去他们家玩的时候,就把他们的照片偷来,拿到相馆去做底片放大,然后再把原来的照片偷偷地放回盒子里。”我问:“你们家里的人出出进进怎么说?”“他们就说我发神经病了,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还贴着她的照片发痴。”我又问:“这些照片怎么都黄了?”

他说:“是嘛!太阳要晒它,我也没办法,我就把百叶窗放下,可是百叶窗有条纹,还是会晒到。”说的时候,一副歉疚的表情,我顺手将墙上一张照片取下来,墙上一块白色的印子。我转身问荷西:“你是不是还想结婚?”这时轮到他呆住了,仿佛我是个幽灵似的。

他呆望着我,望了很久,我说:“你不是说六年吗?我现在站在你的面前了。”我突然忍不住哭了起来,又说:“还是不要好了,不要了。”他忙问“为什么?怎么不要?”那时我的新愁旧恨突然都涌了出来,我对他说:“你那时为什么不要我?如果那时候你坚持要我的话,我还是一个好好的人,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他说:“碎的心,可以用胶水把它黏起来。”我说:“黏过后,还是有缝的。”他就把我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七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我只是感觉冥冥中都有安排,感谢上帝,给了我六年这么美满的生活,我曾经在书上说过:“在结婚以前我没有疯狂的恋爱过,但在我结婚的时候,我却有这么大的信心,把我的手交在他的手里,后来我发觉我的决定是对的。”如果他继续活下去,我仍要说我对这个婚姻永远不后悔。所以我认为年龄、经济、国籍,甚至于学识都不是择偶的条件,固然对一般人来说这些条件当然都是重要的,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彼此的品格和心灵,这才是我们所要讲求的所谓“门当户对”的东西。

你不死、你不死……

荷西死的时候是三十岁。

我常常问他:“你要怎么死?”他也问我:“你要怎么死?”

我总是说:“我不死。”有一次《爱书人》杂志向我邀一篇“假如你只有三个月可活,你要怎么办?”的稿子,我把邀稿信拿给荷西看,并随口说:“鬼晓得,人要死的时候要做什么!”他就说:“这个题目真奇怪呀!”我仍然继续的揉面,荷西就问我:“这个稿子你写不写!你到底死前三个月要做什么,你到底要怎么写嘛?”我仍继续地揉面,说:“你先让我把面揉完嘛!”“你到底写不写啊?”他直问,我就转过头来,看着荷西,用我满是面糊的手摸摸他的头发,对他说:“傻子啊!我不肯写,因为我还要替你做饺子。”讲完这话,我又继续地揉面,荷西突然将他的手绕着我的腰,一直不肯放开,我说:“你神经啦!”因为当时没有擀面棍,我要去拿茶杯权充一下,但他紧搂着我不动,我就说:“走开嘛!”

我死劲地想走开,他还是不肯放手,“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话正说了一半,我猛然一回头,看到他整个眼睛充满了泪水,我呆住了,他突然说:“你不死,你不死,你不死……。”

然后又说:“这个《爱书人》杂志我们不要理他,因为我们都不死。””那么我们怎么样才死?”我问。“要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两个人都走不动也扶不动了,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一齐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说:好吧!一齐去吧!”所以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为《爱书人》写那篇稿子,《爱书人》最近也问我,你为什么没有写呢?我告诉他们因为我有一个丈夫,我要做饺子,所以没能写。

你要叫他爸爸

我的父母要到迦纳利群岛以前,先到西班牙,荷西就问我看到了我爸爸,该怎么称呼?是不是该叫他陈先生?我说:“你如果叫他陈先生,他一下飞机就会马上乘原机回台北,我不是叫你父亲作爸爸吗?”他说:“可是我们全家都觉得你很肉麻呀!”原来在西班牙不叫自己的公公婆婆作父亲、母亲,而叫××先生,××太太。但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拒绝称呼他们为先生、太太,我的婆婆叫马利亚,我就称她马利亚母亲,叫公公作西撒父亲。荷西就说:“我,叫爸爸陈先生好了!”

我说:“你不能叫他陈先生,你要叫他爸爸。”结果我陪我的父母在西班牙过了十六天,回到迦纳利群岛,荷西请了假在机场等我们。

我曾对他说:“我的生命里有三个人,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还有就是你,再者就是我自己,可惜没有孩子,否则这个生命的环会再大一点,今天我的父母能够跟你在一起,我最深的愿望好像都达成了,我知道你的心地是很好的,但你的语气和脾气却不一定好,我求求你在我父母来的时候,一次脾气也不可发,因为老人家,有的时候难免会有一点噜嗦。”

他说:“我怎么会发脾气?我快乐还来不及呢!”

为了要见我的父母,他每天要念好几小时的英文,他的英文还是三年以前在奈及利亚学的。当他看到我们从机场走出来时,他一只手抱着妈妈,另一只手抱着爸爸,当他发现没有手可以抱我时就对我说:“你过来。”然后他把我们四个人都环在一起,因为他已经十六天没有看到我了。然后又放开手紧紧地抱抱妈妈、爸爸,然后再抱我。他第一眼看到爸爸时很紧张,突然用中国话喊:“爸爸!”然后看看妈妈,说:“妈妈!”接着,好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下头拚命去提箱子,提了箱子又拚命往车子里乱塞,车子发动时我催他:“荷西,说说话嘛!你的英文可以用,不会太差的。”他说用西班牙文说:“我实在太紧张了,我已经几个晚上没睡觉了,我怕得不得了。”那时我才明白,也许一个中国人喊岳父、岳母为爸爸妈妈很顺口,但一个外国人你叫他喊从未见过面的人为爸、妈,除非他对自己的妻子有太多的亲情,否则是不容易的。

回到家里,我们将房间让给父母住,我和荷西就住进更小的一间。有一天在餐桌上,我与父母聊得愉快,荷西突然对我说,该轮到他说话了,然后用生硬的英语说:“爹爹,你跟Echo说我买摩托车好不好?”荷西很早就想买一辆摩托车,但要通过我的批准,听了他这句话,我站起来走到洗手间去,拿起毛巾捂住眼睛,就出不来了。从荷西叫出“爹爹”这个字眼时(爹爹原本是三毛对爸爸的称呼),我相信他与我父母之间又跨进了一大步。

我的父母本来是要去欧洲玩的,父亲推掉了所有的业务,打了无数的电话、电报、终于见到了他们的女婿,他们相处整整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和荷西曾约定只要我俩在一起小孩子还是别出世吧,如果是个女的我会把她打死,因为我会吃醋,若是个男孩,荷西要把他倒吊在阳台上,因为我会太爱那孩子,事后,我也讶异这样孩子气及自私的话竟会从一对夫妻的口中说出。当我的父母来了一个月后,荷西突然问:“你觉不觉得我们该有一个孩子?”我说:“是的,我觉得。”他又说:“自从爸妈来了以后,家里增添了很多家庭气氛,我以前的家就没有这样的气氛。”

永远的挥别

在我要陪父母到伦敦以及欧洲旅游时,荷西到机场来送行,他抱着我的妈妈说:“妈妈,我可不喜欢看见你流泪哟!明年一月你就要在台北的机场接我了,千万不要难过,Echo陪你去玩。”

我们坐的是一架小型的螺旋桨飞机,因为我们要住的那个小岛,喷气机是不能到的。上飞机前,我站在机肚那里看荷西,就在那时,荷西正跳过一个花丛,希望能从那里,再看到我们,上了飞机,我又不停的向他招手,他也不停的向我招手,直到服务小姐示意我该坐下。坐下后,旁

边有位太太就问我:“那个人是你的丈夫吗?”我说:“是的。”她又问荷西来做什么,我就将我父母来度假他来送行的事简单的告诉她,她就告诉我:“我是来看我儿子的。”然后就递给我一张名片,西班牙有一个风俗,如果你是守寡的女人,名片上你就要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一句“某某人的未亡人”,而那名片上正有那几个字,使我感到很刺眼,很不舒服,不知道要跟她再说些什么,只好说声:“谢谢!”没想到就在收到那张名片的两天后,我自己也成了那样的身份……

(说到这里,三毛的声音哽咽,她在台上站了很久,再说不出一句话来,演讲中断……)

我想,我这辈子喜欢的狗可能就是大金毛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想,我这辈子喜欢的狗可能就是大金毛了,欢迎阅读与收藏。

如果你养的是大金毛的话,一定一定要好好的善待它哦。要给它舒适的环境,温柔的陪伴以及最好的狗粮。提到狗粮了,当然首选顶制鲜粮啊。

人总是会对一直喜欢而又不得的东西充满幻想,我就一直渴望着等我工作的时候,一个人住个一室一厅的房子,然后养只大狗狗,这样我就可以抱着它。当然,那还是我在学校的时候。

其实,之前我对狗狗的种类是知之甚少的,像什么萨摩耶、二哈等等也都是听室友聊起过。曾在一本小说上看到一个人带着一只德牧行走在路上寻找真爱的故事,然后便是很喜欢德牧。也是后来才知道,德牧多被用来做警犬,顿时心生敬意。

第一次逐渐了解狗,并大概知道以前见过的狗狗都是些什么品种,那是大金毛要来我家的时候。因为同事要出差几天,便把他们家8个月大的金毛寄养在我们家。

那天公司刚忙完就跟室友赶回家里,迎接大金毛的到来。之后与同事一起吃烧烤,顺便说说该怎么照料这位即将入住我家的金毛村长,没错,它的名字叫村长。

同事家还有只狗狗是边牧,叫王子。不过王子已经被原主人带回家去了,现在就只剩下村长了。村长虽然只有8个月,却比一般的金毛要大的多,很壮都快成胖了,毛给剃掉了有点不好看。

好在这只金毛教的还不错,每天早上和晚上带下去大小便,也是喂两餐。白天主人不在家,也不会在家大小便,会一直憋着。如果不听话,就拿鞋底对着它,就怕了。

从没接触过这么大只的狗,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如果它咬我咋办?这么大,我也招架不住啊。所以那会我还是有点心存芥蒂的,就看着我室友牵它回家,我跟旁边。

之后的每天,早上都是我室友早早起床带它下楼大小便,给它把食物拌好,就是狗粮和肉什么的。然后下午我回来,再带它出去溜。

刚开始的时候,我下班回家,一开门村长就直接扑我身上来了,每次都把我挤到墙角,竟无还手之力。这样多了几次之后,我才知道是憋不住要尿尿了。所以,我后来下班回家都不进家门,开门之后喊村长出来直接就下楼去了。那几天我都没有穿裙子和高跟鞋,为了村长我也只有忍痛割爱了。

当然,金毛毕竟是一只大型犬,重点是后面的犬,每次回家基本上都能给我惊喜。客厅还有个两只兔子虽然在笼子里,但第一次见到的村长时吓的几乎都憋住了气。村长就围着笼子一直转,要是把兔子放出来,一溜烟就不知兔子钻哪去了。

最严重的是有次,我打开门一看,眼前的场景真的把我惊呆了。本来沙发上是有一只好大的熊的,现在是村长直接骑在上面咬它的头,地上全是袋子餐巾纸什么的。

村长一看我回来,看向我的同时嘴巴还不放熊头。看的我又好气又好笑,竟然也舍不得训它。收拾一下战场,就带它下楼玩去了。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也会带村长在小区里溜达。不过因为它体型大,还一股子热情,好多人都害怕,包括大人小孩。住在楼底下的大爷都知道我们家养了一只大狗。

我发现村长喜欢在小区里到处跑,我跟后面都跑伤了,然后到处尿尿,我想可能是占领地盘。因为同事说系绳的话下楼梯我是拉不住的,还有就是虽然说是个人就能带的走,但毕竟是它主人把它交到我手上来的,所以喊它还是会跟你后面的。

小区里也有一群小狗,总是喜欢叫,尤其是见到一只陌生的狗还是大狗,更是叫个不停。村长看着他们,理都不想理,实在听的烦了,一声吼,一下子全安静了,小狗一个都不叫了。

得出一个结论,养大狗是别人害怕,养小狗可能就是自己害怕了。跟村长相处久了,真是越来越喜欢它了,虽然我也知道可能我只是喜欢别人家的狗,因为不需要自己来养。

晚上的时候,我也会带村长下来玩,因为那会有夜市也挺热闹的,当然我是不带绳的。不过我感觉我老被村长欺负,总是要扑我身上,我就害怕,然后就追着我跑。

唯一的一次感觉好幸福,是有天晚上村长一直在闹,可能是天天晚上都出去惯了然后到点了还没出去就急了。结果吵的我室友生气了,就说了我们。村长感觉好委屈,我一边安慰它一边带它下楼。

就在楼底下待了好久,然后静静的抱着村长,好有安全感的感觉。村长真的很壮,如果是个人的话那就是肌肉男。重点是还很温顺也很乖,你说什么它似乎都听得懂,我算是被金毛折服了。

村长离开那天,我不在,实在是不舍得分别。然后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很怀念它,不知道它是否还记得我,一直也没时间去看它。

自从与村长相处之后,我就觉得可能我这辈子最喜欢的狗就是金毛了。也纠结过要不要养金毛,如果不是场地的问题,现在在我身边应该就是最最可爱的大金毛了。

如果你养的是大金毛的话,一定一定要好好的善待它哦。要给它舒适的环境,温柔的陪伴以及最好的狗粮。提到狗粮了,当然首选顶制鲜粮啊。

买过顶制鲜粮的朋友都知道,工厂直达极致新鲜那是肯定的,狗粮配方原料多达20种且新鲜可人用,重点是营养看得见,狗狗吃了对毛发对骨骼对皮肤都是有极大的好处的。健康的狗狗才是好狗狗,适合狗狗的狗粮才是好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