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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

发表时间:2020-07-10

喜欢《太阳的后裔》的N个理由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太阳的后裔》的N个理由",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喜欢《太阳的后裔》的N个理由

你看过韩剧《太阳的后裔》吗?这几乎成了朋友之间聊天中不可或缺的话题之一。

继《来自星星的你》之后又一部大热的韩剧,据说这部剧的收视率已经远远超过《星星》了,我和闺蜜们也一路狂追,昨天晚上爱奇艺9点更新第七集,我们在第一时间追看完了,仲基欧巴的一直都很想你,不管做什么都会想到你,折腾过身体、费过劲、喝过酒,试过一切,但还是很想你,这是真心话。温情表白,有木有让你觉得男主撩妹也这么专业呢?这部剧无论从颜值、剧情,还是拍摄取景到台词上,都是相当给力的。

我们来说说喜欢《太阳》的N个理由。

我们就先来说说这部剧的颜值,宋仲基和宋慧乔的出演,就是时下潮流的小鲜肉配御姐。乔妹的颜值可以用《太阳》里面的台词形容才过了几天啊,我的容貌可不是轻易能忘记的,女神就是如此的霸气,哈哈!

仲基欧巴,已经被誉为全名老公了,我看第一集的时候就被朋友鄙视,你们女人就是这样,又要换老公了。怎么可以这样说嘛,养眼的帅哥大家都喜欢呀,我有个朋友每天上班都想着她的仲基欧巴,每一集都可以看三遍以上,我也是醉了,表示我虽然喜欢看,但不至于中毒如此之深。

再来说说剧情吧,目前播放七集,新浪微博里这么概括男女主的感情发展路线,真是极好的。第1集碰碰小手,第2集约会分手,第3集拥抱压身,第4集壁咚强吻,第5集湿身人工呼吸,第6集重返身边系鞋带,第7集表白思念情。今晚9点播放第8集会有什么惊喜等着我们呢?仲基欧巴和乔妹的互撩技巧可谓是旗鼓相当啊!除开两个人的感情线,这次韩剧以军事、救援新颖的题材夺得众人眼球。乔妹饰演的姜暮烟医术了得,敬业又特别美,有责任心人缘好;仲基饰演的柳大尉可谓是盖世英雄,出色的能力,有正义感,危急时刻会跳出来保护你,两个角色可谓是深受韩剧迷的欢迎,这怎么能让我们不爱看呢!

有人说军事题材会不会太血腥太灾难,但导演的拍摄取景太美有木有,里面的乌鲁克就是希腊沉船湾取的景,被称为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有天堂之岛美誉,看过的人肯定想再看一遍,我就直接放图啦!

男主和女主太抢眼,以至于傲娇漂亮的女二号尹明珠和冷酷帅气的男二号徐大英的爱情之路被观众们忽略了。昨天晚上的一句你还这样站着吗?让徐大士这根铁杵终于磨成针了,主动的拥抱太温馨了有木有呢!我还是很喜欢女二号的,漂亮可爱,对爱情的执着那是万万女同胞做不到的呀!可是,她做到了!

说了这么多喜欢《太阳》的理由,其实就三个字太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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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升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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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在时,有着新生般的朝气;对爱似火的热情;平淡乏味的长久;还有那落山时所带的一片片绯红,是那么的令人不舍,怀念;太阳不在时,世界陷入阴暗,天空不在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凤儿肆无忌惮,欲显猖狂,我们像似被乌云蒙蔽了双眼,感受不到温暖。

感情,就像太阳的升降轨迹一样,从初露萌芽,到如胶似漆,再到相伴一生,最后走向的是爱情完美落幕。但有很多人往往过了如胶似漆后却受不了平淡乏味的长久而分道而行,而我当时就是那可悲的后者。

埋下情种的爱就像太阳的蓬勃朝气,似欲破土而出又含羞待放,等你来浇水施肥。

一个熟悉的雨天,把我带回那年,人生的第十五个秋天,梦一般的感觉,世界还是喧喧闹闹充满思念,而我抱怨再也回不到从前,一瞬间,我明白这种蓬勃朝气已经不复存在,在黑夜,思念和怨言在心中纠结,闭上眼,回忆把我带到你面前,多么思念那时的美好,快乐。

情种发芽,翠绿的叶子带着几滴露珠好像在大声喊我准备好疯狂的去爱了一样,它就像太阳对爱似火的热情,任你惊涛骇浪我也不畏惧,任你狂风暴雨我也不退缩,似乎打破了束缚自身所有的荆棘。

那时的爱情像干柴烈火,一碰既燃起冲天大火;那时爱情像脱缰的野马,尽情的奔腾在辽阔的草原;那时的爱情像狂风暴雨,所有的爱一滴不剩全部给你,爱的温度只增不减,但干柴也有烧尽的那一刻,野马也会被缰绳套住,狂风暴雨也终会停止。

爱情的花朵到了成长期,再也不是一场大雨就能满足,需要的而是每一天的浇水,每一天的细心呵护,为你支杆,为你除虫,一个无私奉献的阶段,用真心去照顾它,等待它开花结果。

这时的爱已经不是那么如胶似漆,更多的是放开,给予对方私人的空间,长久的默默陪伴,去关心去关爱,让你知道并不是一个人在努力,在奉献。茫茫苍日,葱茏岁月,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三个春秋,我们的爱更加牢固,未来离我们也越来越近。

爱情的花朵该结果了,但花好像已经有些无力,因为它知道,它一生只开一次花,只结一次果,它并不想这么快的结束,可这些并不是它所能掌控的,果实一天比一天大,而花的容颜也一天比一天的衰老,这时的自己,会不会在乎它的感受呢?还是只在乎果实?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花已经到了尽头,已经不能给你最完美的容颜。

突然有那么一天,觉得爱情已经不像当初所想的那样了,没有轰轰烈烈,没有美丽容颜,只有寄托所有爱的一颗果实,厌倦了,乏味了,开始猜想一开始的选择是否正确,碰到的是不是那个对的人,再也不去关心那支花,而那颗果实也当做独自猜想的凭证,最终花凋果烂。

往日恋事烟消云散,岁月长河跌宕起伏,起起落落间能将我扶托起来的,也不过是那偶尔的念想和那对真爱的渴望。我看过太多的人在这条河里被宿命的洪水淹没,从此沉浮下去,就像每天的太阳,日出,日落;日出,日落不留痕迹,不留踪影。

关于爱情的话题,我曾经对自己说过这辈子都不会在触及,敲键盘的瞬间,我的思绪还是滔滔不绝。如梦的年纪,如梦的年华,有哪一个能抵挡住爱情的诱惑?即使曾经受伤过,后悔过,那又如何?时间是治愈情伤最好的良药,没有忘不掉的人没有抛不开的事,这多像太阳在日落时人们的不舍?但又要眼睁睁的去看着它落下。

然而,一切终究会幻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日渐苍老,就连当初的冲动也会随着年龄慢慢淡化。一个人,在爱情道路上总要失恋过一次才能懂得真正的成长,但是这种成长需要我们付出一些代价,这些却教会了我们什么是爱情,分开了多年也会偶尔想起当时的她,想想她现在的吻落在了谁的唇上,想想她的怀抱现在又成了谁的港湾。

才多少年过去,我却早已忘记曾经的她长得什么模样,记忆中的那张脸模糊不清,有如水中的幻影,当想要触碰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也许未来我会在另外的一个城市里生活,但是我不会忘记过去,不会遗忘当时所在的城,不会遗忘那段盛满幸福和悲伤的岁月。

我和太阳有个约会


一直不怎么喜欢给洗过的头发吹干,所以,在那些阳光煦暖的周末的午后,小睡片刻之后,往往就有了洗发的欲望——洗过的头发湿湿地披在肩上,在落地窗前席地而坐,任满满的阳光泻在身上,钻进头发里……

这个时候,都会手里拎一本书,端一杯水,似有窗前安营扎寨的感觉。最后,却往往是水忘记喝,书没看几页,然后就懒懒地闭了眼。偶尔转一下身体,换一个姿势,恨不能让每一根头发都与阳光亲密接触,恨不能让每一个细胞都融入阳光里。

周围的世界是静的,静得你能听见花开的声音;能看见新叶正小心翼翼地张开怀抱,去碰触阳光。窗外的小鸟,正在洒下的七彩光线上,跳跃着,弹奏着,时而是轻柔的,时而又是欢快的。

那被遗忘了的,晒在阳光里的,杯中的水清清地透着底,静静地闪烁着。这时的自己,是化在阳光里的,心是空的,又是满的,温暖、灿烂、却又静谧,任凭阳光穿过指缝悄悄地,静静地,随时间一同溜走。

当阳光渐渐淡下来,捡起翻了几页的书,留恋又满足的离开那个暖暖的世界。

其实,那书,更多的只是一个道具,一个不会因晒头发而静坐一两个钟点,内心生发虚度光阴的道具,而晒头发,也不过是与阳光约会的一个借口罢了。

然而,在下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午后,依然会拎上一本书,赴一场这样的约会,从秋风渐凉,一直到春意变浓……

喜欢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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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起这个题时,是的,我在想的是:我只是因为喜欢。

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只是因为喜欢。喜欢疯疯癫癫,喜欢平平静静,喜欢热热闹闹,喜欢一个人,喜欢文章,喜欢写文章,喜欢纠结,喜欢

喜欢在靠窗的位置静静的坐着,看着眼前各种的小动作,看着窗外无限风光,然后在眼睛疲倦之际,便低下头,打开音乐,戴上耳机,让歌曲随机着。

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所以哪怕只是喜欢,也喜欢着干干净净,纯纯粹粹,不夹杂哪怕一丁点的瑕疵。墙角的灰尘堆积了,桌上的临时烟灰缸破旧了,电脑桌面的排版杂乱了,不遗余力的清理着,就算只是一瞬间的清洁,但就是一瞬间,心情也会美丽。

我总是会经常的让人请吃糖,哪怕是一丁点的借口也要开口,可为什么要吃糖,为什么要他请,并不具备理由,至于结果会不会有糖吃,别人怎么无语,也已经不是我所要去想的了,因为我的任务只是对别人说:你要请我吃糖。这么大个人,很幼稚的行为,却乐此不疲。

喜欢,在经历过太多的不顺心之后,还是会老样子,你也就是这个你了。就好比责任,一开始的大包大揽,然后整天的背负,得来只是诸多的漠然与悄无声息的嘲讽之后,也就想放下了,你眼中的责任只是你的责任,多么不负责的话语,终究还是放不下的,因为自己喜欢,一个人若没有责任,谈什么其它。

就好比爱情,想象中的爱情是:寻一人,直到天荒地老,是《刘三姐》中最后男女主角对唱的哪个活到九十七,奈何桥上等三年。却总无法找到对的感觉对的场景对的人,为什么与场景有关,古人的风花雪月看多了吧。于是也就顺其自然了,可内心仍然热情似火,只是因为喜欢,一个人若没有憧憬,谈什么美好未来。对于自己想象中的喜欢的东西总是那么的毫无抵抗力。

一切的喜欢是那么的出人意料。高中时代从未想过自己会上大学,大学时代从未想过自己会比别人多那么些经历,高中时代从未想过以后自己会喜欢上写东西,那是为了一篇考试作文都得纠结一晚上,而大学时代也从未想过自己写的东西会让人家认为我应该去中文系,应该投稿。曾经无力的去辩白:我不是作家,我只是以为喜欢。可在别人看来他们自己不再行的别人能的就已足以让他们惊叹,不需要再多的理由。

某一天,雨正浓,夜正稠,带上手机雨伞就出门了,一个人的浪。城市很大,街道很多,就那么漫无目的的上车下车,在桥上看风景,在夜市吃东西,在雨中淋雨戏水,回来时鞋子已如新买,但是一路是傻笑着回来的,那是一种只曾在小学时体会到的感觉再次重新体会到后的欣喜。

细细想想,一直到现在,喜欢的那么多,竟也从未问过自己为什么而喜欢,彷佛它就应该是这样的,而我也就应该是这样子去喜欢的。

喜欢,并不需要理由,有一刻的心动就已足以安慰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