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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薯,白薯!(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六)

发表时间:20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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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白薯,白薯!(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六),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九五二年,我们初中生物课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当前支撑农村生活的第一功臣是哪一种农作物?大家竟异口同声地回答:白薯(即红薯)。因为当时学校大灶上几乎顿顿都是大锅煮白薯。 豫东位于黄河故道上,长期饱受风沙盐碱灾害,小麦、大豆、高梁产量低而不稳,却偏偏宜于白薯生长。当时,被饥饿熬煎的贫苦农民,刚刚在土改中分得土地,首先想到的就是多栽几亩白薯,以解决温饱问题。 寨里村是栽植白薯的大村。每年一开春,村子周围的田埂上,就布满一畦一畦的白薯苗圃,待到四五月秧苗长到尺把长时,就用剪刀剪成五六寸长的节节,一棵一棵地栽到大田里。每到此时,东地、西南地、西坑儿,北地的黄沙地里,就会聚满了栽白薯的人群,男女老少一起上,担水、挖坑、栽苗,不到十天时间,成片的白薯就栽植完毕。待到白薯秧长到二三尺长时,又得翻一次秧,防止秧上扎根分散营养。到了九十月白薯的根部纷纷隆起,就开始收白薯了,又是全家一起上,割秧、挖薯、拉运。那时每家收的白薯,少的数千斤,多的上万斤,大多储在地窖里,一部分切片风干,一部分打粉做成粉条。 我家每年栽白薯四亩左右,可收白薯八千多斤,都储在挨着西城墙根的地窖里。这个地窖,长约六尺,宽约三尺,深约四到五尺,上面用秫秸搭盖,再覆以厚厚的土层。窖里温暖潮湿,白薯储放一个冬天也不会坏的。每过一两天,母亲就让我从地窖一角留出的孔洞下去,提一篮子白薯出来以备食用。周围有七八家地窖和我家相连,都储有数千斤白薯。那时的农村,民风纯朴,从未出现过谁家白薯被偷的事儿。

当时家里的主食就是白薯,辅以高梁和黄豆。小麦产量低,市场价格高,都舍不得吃,除了给过年节留下少许外,大多都卖掉了,换成钱供日常花用。我家一个大冬天吃饭都是老三样:早上白薯稀饭,中午大锅煮白薯,晚上白薯水,再加上高粱豆混蒸的窝窝头,副食就是炒萝卜丝或腌咸菜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吃白薯长大的。所以,把白薯定为支撑农民生活的第一功臣,我举双手赞成。 这白薯中,凝结着父母亲的劳苦,也寄托着他们对我的美好希望。 且不说父母亲在白薯栽种、管理、收获中付出的辛劳,单就说父亲每月为我在学校搭伙,挑送白薯所受之苦,也实在让我心疼。我们学校离家三十里地,中间要穿越连绵七八里的沙岗。父亲年轻时为地主扛活留下贫血病的病根,每月却要挑百十斤白薯在这条路上往返两次。想起他在坎坷的沙路上艰难前行的脚步和大汗淋漓的身影,我都忍不住泪水涔涔。我对父亲说:你太苦了,这个学我不上了,回家和你一块种地去。父亲却笑着说:这算什么苦!过去给地主家扛活,风里来雨里去,那才叫苦。现在咱种的是自己的地,供的是自家的孩子,学到手的是咱自家的本事,这叫苦中有甜。父亲嘿嘿地笑了,此刻我体会到这笑声中寄托着父亲对儿子多么深重的期冀啊! 父母亲的心思我理解,他们在成为土地的主人之后,就一心想着让自己的儿子活得有尊严。我每次回家,母亲都对我念叨着:孩子啊,好好读书,给爹娘争争气,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一年的暑假,我背着行李刚进家门,母亲给我端上白薯汤和窝窝头,对我说:快吃吧,一会儿我带你去看个东西。 太阳快要落山了,母亲领着我来到西坑儿我家那一亩多白薯地。Qg13.com

白薯秧已有三四尺长,已经翻过了一次秧儿。我说: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母亲说:我要你看的不是这个。你好好看看,今年的白薯秧儿,和往年有啥不一样?我看了半天,啥也没有看出来。母亲指着一棵极为茂盛的白薯秧儿:你看这是啥?啊,一朵白里透红的喇叭花,花的裙边呈乳白色,花心处则是粉红色,非常好看。母亲又指着另一棵说:这儿还有。我说:长这么大了,还没有见过白薯开花呢!母亲说:常言说铁树开花好见,白薯开花难寻。不要说你了,就是现下五六十岁的人又有几个见过呢! 我看着母亲兴奋的笑脸说:这里有啥讲究吗?母亲说:讲究大啦!人老几辈都盼着自家地里白薯开花,白薯开花,时运大发!咱家该有喜事啦。我说:能有啥喜事啊?母亲说:我想来想去,这喜事一定应在你的身上。说不定你能升上高中,上个大学,咱家要出个人才呢!听了母亲的话,我立时感到一种压力,暗暗地说:母亲啊,你是在给儿子压担子啊!单靠一朵白薯花,就能出一个人才吗?此刻我想,我该怎么回答母亲。我想了一会儿,对母亲说:妈妈,我会努力的。母亲笑着点了点头:你会的!我的儿子我知道。 从此,我更加奋发努力学习,从初中到高中,直到以优异成绩考上大学。其间,父母亲只是一心一意供我上学,从不过问我的学习成绩。他们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儿子一定不会荒废学业,一定会给他们争气的。回想这一段经历,我常常记起一句老俗语:知子者,父母也!也记起生物课老师那个关于白薯的评语:第一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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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坑儿(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四)


西坑儿位于村西约半里地远,毗邻黄河支流丈八沟,不少土地常年积水,耐旱不耐涝,每遇雨水多的年份,往往是种一葫芦收两瓢。人们所以把这个地方叫西坑儿,除了常年积水缘故之外,还有一个民间故事。

传说这里曾经生长着一棵大柳树,树高有十丈开外,树干可供三人合抱,每至盛夏当午,周围锄地的人们都会齐集在这里,一是为乘凉休息,二是围坐在一起吃饭、说笑。这树更有一个奇处,就是有一条根出奇的大,从树干伸向两丈开外,而且悬空外露,粗至两人合抱,底下可容两人睡觉。人们也就称这里为大柳树下。前清中期,有好事者将此树之奇传至朝廷,朝廷说树根如此粗壮,标示龙脉兴旺,这是清明盛世才有的奇景,敕令县官保护。可是正在此时,大柳树竟在一个风雪之夜突然消失,待县令携皇封奇树的牌子到来时,看到的却是一个方圆数丈的大树坑。后经朝廷破案,原来是为当地一个大财主盗伐,敕令将其满门抄斩。此处也就改叫大柳坑了。时间长了,因此地位于村西,大家也就叫西坑儿了。

我家有二亩地正在西坑儿,西高东低,东头儿二分地常年流水,种啥啥不成。这年开春父母亲正在为此发愁,不知种啥为好。我却突发奇想,说:种芋头。。父亲笑着说:你咋有这个想法?我说:从书上看来的。当时我正在阅读长篇小说《西游记》,书中有一回开列了一大堆珍馐百味,有一味叫芋头蘸白糖。我不自觉沉迷其间,想象着雪白的芋头黏黏的,滑滑的,蘸上白糖,那该是多么香甜啊!此时想到这里,不禁顺嘴说出。母亲听后却极为赞成,说:就种芋头,芋头随莲藕,喜水。父亲笑着说:儿子是不是想吃芋头了?那咱就种芋头,反正现在土改了,土地证也发了,明明白白地写着,地是咱的,任咱种啥谁也管不着。

就这样,父亲第二天到集市上买来芋头种子就下种了。我们特意打成畦,把下种地方培得高高的。这一年恰是丰水年,一春一夏雨水不断,芋头夹畦中间成了小河。芋头破土而出,搁劲儿往上长,叶子又大又肥,几乎赛过莲叶,芋头根部的培土也迅速地鼓涨起来。父亲高兴地说:让孩子读点书没错,看来孩子说的是,种芋头种对啦。

到了秋八月,芋头到了收获的季节。我们全家一起上,挖的挖,捡的捡,毛茸茸的芋头个个拳头大,堆成了小山,整整装满了一大车厢。几家邻地户家家看得眼馋,都在赞扬父亲有眼力,种得好。他们种的豆子、谷子,全都泡了汤,嚷嚷着下一年也要种芋头。果然,第二年家家都种了芋头,寨里村西坑儿也随之成为远近有名的芋头丰产地了。

父母亲都是厚道之人。芋头丰收了,都放在白薯窖里,反正自家也吃不完,就送亲戚邻居吧,一家一篮子,我提着一家一家地送,让大家都尝尝鲜。不几天,母亲特地煮了一大锅芋头,又买来了一斤白糖,全家高高兴兴吃起了芋头蘸白糖。正吃着,邻居连城家来了,说:给你家儿子说个媒吧!母亲听说分外高兴,就让着他一起吃。我听到要给我说媒,羞得跑到街上玩去了。

吃罢饭,母亲给我说:今年是双喜临门,不光芋头丰收,还给你把媳妇说下了。我问:哪里人?母亲说:南乡河湾李人,白白净净的,还识几个字,她爸是个教书先生。就是没有娘,年龄比你大几岁。我问:大几岁?母亲说:四岁。不怕的,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四,一顷地。大点好,我和你爸已经应下了。

这桩因芋头丰收引来的婚姻,最终没有成功。以后我在学校放假时,到南乡看戏,堂兄指着一个女子说:你看,那就是你媳妇。我打眼望去,见她个子低低的,两只手扯着两个小孩子,倒像是做了母亲。我问:哪来的两个孩子?堂兄说:是她弟弟、妹妹。我当时心里老大的不高兴,心想我才刚过十四岁,她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了;等我到二十岁时,她不就成了老姑娘了。随后,我一纸退婚书写去,结束了这段关系。母亲知道后,狠狠地骂了我一顿,也因既成事实,无可奈何了。

杀高梁(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三)


杀高粱啦!七八月的清晨,随着街道里的一声喊,男人背上铲子,女人提上盛满茶水的驴嘴罐,就直奔成熟的高粱地,一年一度的秋收就开始了。高梁收罢,依次就是谷子、大豆、白薯、花生,人们一直要忙到十月种上麦子,一年的农耕才算画上了句号。

杀高梁的杀字用得奇巧。其实这个杀就是收割的意思。对于一些低杆作物一般不用杀字,小麦、谷子、大豆叫割,白薯、花生叫 挖或出,只有较大作物的收割叫杀,除了 杀高梁,还有杀荆条、杀白腊条等。想想也就是,高梁杆儿既高又壮,叫割显然是小看了它。

除此而外,收高粱所以用 杀,还和所用的农具有关。收高粱不是用镰刀将高梁就地割断,而是用一把铁制的类似锄头那样的铲子,安上尺把长的把柄,把高梁连根挖掉。为什么不叫挖高梁?因为高梁的果实不像白薯、花生在地底下,而是在稍上,况且农民挥起右臂一铲子下去,高梁随之秆倒根断,还是用杀字较为贴切。

高粱是庄稼行里的好汉!这话是我们家族的立志哥说的。立志哥生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像钢打铁铸一样的身体。由于他为人正直,处事公平,村里一致推举他为看坡人。所谓看坡,就是看护村族的共有林草,不让一些奸诈人等糟蹋。五十年代初时他正值年富力强,一天到晚肩上扛一把铁锨,背后挑一个箩头筐,在村里的林草地和老坟里转悠,春夏秋冬风雨无阻。见到有擅自砍伐林木者,不论亲疏,不惧权贵,他都会严厉斥责。为此得罪了一些人,有人背地里说他六亲不认。他听到总是哈哈一笑,说:只要保住村里的大片林草,能挡住西北风吹来的滚滚黄沙就好。随他们骂去!

这句话是他在高粱杀倒以后说的。这一年,我们家西南地那四亩高粱长得杆粗穗大,父亲领着全家整整用了两天才全部杀倒,又用了大半天签掉穗子拉回了家,只留下成排的青皮秫秸在地里。这秫秸的底节汁多味甜,酷似甘蔗,我贪嚼秫秸久久不愿离去。这时,立志哥背着箩头筐从西北地走来,和我说起了闲话。他问:高粱杆甜吗?我说:甜!他说:那就明年还种高粱。我说:不。高粱杆虽甜,可高粱面难吃死了,吃了连屎也拉不下来。

立志哥这才坐在秫秸上,正儿八经给我说起来。他说:高粱是庄稼行里真正的好汉。你说咱寨里村,蛤蟆撒泡尿就淹,日头一红脸就旱,天一潮满地白茫茫都是盐碱,种啥啥不成,不种高粱种啥?他说的是实话,各样庄稼中,谷子、红薯怕淹,豆子怕旱、怕盐碱,只有这个高粱,旱涝不怕,盐碱地里照样长。怪不得父亲在这片地里年年种高粱,高粱虽不好吃,总比饿肚子强啊!

其实,高粱也不是不好吃,就看你怎么吃。他说,高粱能酿酒,酒是粮食精,劲道大着呢!咱把高粱和豆子磨成面混在一起吃,高粱的火和豆子的柔互帮互补,既好吃又养人。你看咱村虽穷,有的人还能活到七八十岁,这都是占了高粱豆的便宜啊!我想想也对,北头儿的前清老秀才傅良相就活了八十多岁。

还有,高粱浑身都是宝。他接着说,你回家看看,墙上挂的蓑衣,地上铺的草缮,不都是高粱叶编的?那锅上的锅、盛馍的馍筐,孩子玩的叫蚰笼子,不都是秫箭编的?还有扫地的扫把、刷锅的炊帚不也是高粱穗缚的?

我说:哥哥说得对,高粱的功劳真是太大了。

不,还有。立志哥又接上说,高粱的功劳还有三薄。

三薄?我有点不解。

他说:是三薄,这是用高粱杆做的。用麻绳将粗壮的高粱杆系成薄子:放在床撑上叫床薄,上面铺上芦席和褥子,松软有弹性;竖在房梁底下叫薄篱,就是富贵人家说的屏风;放在屋顶的椽上叫房薄,再摊上一层泥巴,上面缮上草,就可以遮风挡雨了。

看来对这位一个大字也不识的族哥,我真该刮目相看了。我平时只见他风里来雨里去,少言寡语的,没有想到他心里还装着这么多刀刀拐拐。他说完这一番话,挑起箩头筐,说声我得再到坡里转一圈,走了。

我看着他匆匆远去的伟岸身影,忽然生出一种感觉:立志哥这样挚爱高粱,对高粱的了解这样透彻,难道他是高粱托生的?你看他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多像田野里的红高粱。他一年四季早出晚归,不避风霜雨雪,身体健壮如牛,又多像高粱那不择地而生的坚强脾性啊!

如今我离开故乡已经六十多年,再次返里,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站在村口向西南望去,遍地都是金灿灿的玉米,昔日铺天盖地的高粱随着土地和水利条件的变化,已经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我再访立志哥,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离世,活到了七十多岁,一辈子也没有娶过亲,回想他当年风里来雨里去的伟岸身影,我不仅黯然唏嘘。

(20XX.8.29)

流水沟畔的野兔(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七)


万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技巧,不然它就会在大自然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法则中走向灭亡。这是学校老师在课堂上我们的。土地改革后的那些年,我在流水沟畔与野兔的几次遭遇,使我在实践中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们村沟沟汊汊里的水都在流动着,统称流水沟,尤其是绕村的壕沟,一年四季除去腊月结冰时期,都能听到叮咚的流水声。水流的方向都是从南到北,直到村北半里远的的地方群水归一,汇成了一个宽约两米、深及膝盖的沟渠,才成为正儿八经的流水沟。从这里再向北,穿过连绵数里的黄沙岗流入丈八沟,最终归入黄河。

我家有四亩地就坐落在流水沟畔,南北长三十多丈,东西宽五六丈,算是村里一块有名的肥田沃土。打我记事时起,这里每年秋季都种着黄豆,而且年年都是好收成。周围几家都是轮茬播种,种过高粱、谷子,栽过白薯,我家就一直种黄豆。我问过父亲,为啥不改改样?父亲说:我扛过二十多年把式,种地不敢说成了精,也算得上半个庄稼通了。地里的庄稼也像人一样,有的好动,有的好静。好动的像高粱、谷子,得一年一换地方,才长得好;好静的像豆子、花生,要年年重茬,才会越长越好。父亲的这个经验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是有科学道理的,豆子、花生根部生长着一种根瘤菌,可以给自己提供一种天然肥料,而高粱、谷子就没有这种本事,只得年年换地方种植了。

豆子地是野兔活动的最佳场所,一来豆叶是野兔最爱吃的食品,二来是豆子叶大株稀,隐蔽性强,又有一定的活动空间。我曾建议父亲把豆子种密点,父亲笑着说:稀麦稠豆坑死人。麦要稠,豆要稀,黄豆行里窝下小牛才会有好收成,太稠了就只长叶子不结豆了。我自小喜欢在豆子地捉叫蚰,盛夏那一段几乎天天中午蹲在这块豆子地里,不少时候和在豆子地筑窝的野兔相遇,有一次还见到一窝小兔子,红红的,眼还未睁开。父亲让我不要动它,反正它也祸害不了多少庄稼。我就想,那好吧,小野兔你养你的儿子,我捉我的叫蚰,咱们两不相干。

可是这种和平共处到了收割豆子时没法再继续下去了。秋收时节,豆叶黄落,兔子窝失去了遮挡,明晃晃地亮在天日之下。现在我们又要手拿镰刀割去豆棵,把曾经的一片绿荫变为光秃秃的大地,以此为家的野兔将何以堪?纵然狡兔三窟,又能奈何? 我们父子从地的南头儿开始收割,割到十丈左右见到第一个兔窝,就是在平地上挖了一个坑儿,深浅仅能容下兔子的身子,窝里只有疏疏的几根枯草,看来是兔子听见了收割的声音,已经逃之夭夭。待割到二十丈左右时,只听见前面呼啦一声,一只兔子纵身窜出,嘴里还叼着一只红红的崽子,向东边的流水沟奔去,只留下一个和前边一样浅浅的窝儿,几根黄褐色的兔毛还在枯草上微微抖动。

往后直到割完了四亩豆子,再也没见到野兔的踪影。我查看了周边,全是收割完的光秃秃的高粱茬地,再没有它的藏身之处,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父亲赶来了大车,割下的豆子都装到车上,仍然不见兔子的踪影。待大车就要离去时,父亲看见东面流水沟边一处草丛在动,对我说:你去看看,兔子是不是在那里。我说:不会,你看那里的草那么清翠,要有兔子早把草吃没了。我犹犹豫豫走到草丛边,拨开草往里看,只见有一个深深地洞穴,洞口向沟里开着,洞里果然有一只兔子,睁着两只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身后是一窝红红的小兔仔。我正欲伸手抓出这只兔子,父亲赶过来说:不要动它,他就剩下这一个窝儿,再也没处去了。 我忽然觉得,狡兔三窟确有其事。这第三个窝儿可比前面两个要安全舒适多了。而且窝边那些青草那么茂密青翠,它却一动不动,这不能不说是它保护自己的聪明之举。

过了几天,豆茬地种上了麦子,我和父亲又到这个兔窝看了看,里面已经空空如也,老兔、仔兔全不见了,周围的草丛也乱了一片。父亲说:搬家了,这窝边草一乱,兔子就不打算再回来住了。此时我想, 狡兔三窟也好, 兔子不吃窝边草也好,真真实实体现了兔子的聪明和智慧;作为一个柔弱的种族,它能够从古到今延续数百万年而不败,一定有它自己成功的生存之道。

飘落的刺玫花(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二)


农历四月底,也许是寨里村最热闹的季节之一。那时,全村百十个田埂四周的刺玫花迎着和煦的春风,一起烂漫开放,村里村外瞬时沐浴在芬芳的花的世界里。远近的亲戚,或娘亲,或姑表,或姨表,都会蒸上一笼馒头作为礼品,提着篮子来走亲戚,借着看花,叙说亲情。

这是土改以后兴起的新规矩。放在过去,多数田埂属于地主;现在不同了,差不多家家户户都有一个田埂,亲戚来了也可以在自己的田埂上一边观花,一边收摘豆角、茄子、辣子等蔬菜,喜笑颜开,其乐融融。

要说起刺玫花开放时的绚烂,寨里村确实值得炫耀一番。成千上万株的刺玫花,沿着一眼望不到边的沟沟汊汊延伸,就像一个艺术家手执巨笔在大地上彩绘,霎时霓虹飘飞,云蒸霞蔚,一幅色香味形俱佳的美景画嫣然目前,整个村子就镶嵌在画中,弥漫着诱人的芳香。

我家亲戚中,我最看重的是姑姑家的女儿小美。她大我八岁,已经是十八九的大姑娘了,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人长得又漂亮,细条的身材,白嫩的肌肤,一双乌黑灵动的大眼睛,和田埂上盛开的刺玫花堪有一比。远近的小伙子如蜂蝶恋花一样的追逐她,可她像一个高傲的公主一样,一个也看不上。每年四月花季,她隔三差五地往我家跑,母亲问她有啥事,她说:舅妈啊!我没有事,就是来看看刺玫花。来到你们的刺玫花丛里,我就觉得到了仙境,我也觉得自己成了花仙子了。

随后就在我家那一亩田埂上徘徊。我家的田埂紧邻城墙,四面沟渠边上全是刺玫花,梗粗花大,层层叠叠,高过人顶。她一朵一朵地看,一朵一朵地闻,嘴里还不断地念叨着:好漂亮!好漂亮!。直到天已过午,还没有看够。母亲几次站在寨城上喊叫,才慢慢腾腾地回家吃饭。有一次,她搬了两个小凳子,拉上我到田埂的花丛下坐,我问她这有啥讲究,她悄悄对我说:我给你说个故事:好些年前有一个姑娘,二十岁了还没有嫁出去。她就坐在刺玫花丛里哭,哭了三天,媒人带来了好消息,说有一个富家公子愿意娶她。后来就风风光光嫁了出去。我说:上天有灵,交上了好运了啊!她有点神秘地说:你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吗?我问:是谁?她说:就是你的姑妈,我的母亲。可见这刺玫花不光好看,也还有灵气,它是通人性的。这时我才明白,表姐喜欢刺玫花,不光是因为它好看,还有另一层意思呐!我说:姐姐这么漂亮,又知书达理,一定有一个你满意的夫君在等着你呢!她笑着说:好兄弟,姐姐借你的吉言了。

我家田埂东北角有一棵刺玫花藤,得两边近水之利,长得异常茂盛,顶端开出的花竟大如荷莲。她指着其中最大的一朵说:你看这朵像谁?我笑着说:除了姐姐,它还能像谁?你看周围成群结队的蜂蝶,像不像追你的那些浪子?她立即沉下脸说:兄弟不许你胡说。说完竟又噗嗤一声笑了。她说:这朵花你要看好啊,可不许别人乱采。我会隔几天会来看一次的。我说:我一定看好,就把她当成姐姐了!

以后,表姐再也没有来。我问母亲,母亲说:你表姐问下婆家了。我问:是哪里人?母亲说:是咱邻村绪张的,说起来你还认识,他姓张,和你同过学。啊,我想起来了,张宏谋,大我五岁,小表姐三岁。以其才华、长相,稍逊于表姐,不过也算勉强般配了。结婚那一天,我也去了,表姐情绪不高,不过还是勉强笑着对我说:姐姐就这样了。那朵刺玫花你要看好,千万不要让别人采了去。我点头答应。

回来的第二天,我就到田埂上查看,不禁大吃一惊:那一朵荷莲似的刺玫花只剩下一个绿色的骨朵,几个硕大的花瓣虽然其粉红的花色依旧,却已被风吹落在地。我有点难受,一瓣一瓣地拾起来用纸包在一起,埋在了沟边。以后两年的四月,田埂上的刺玫花依旧开开落落,我年年盼望着,可是表姐再也没有来过。一九五四年全村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土地连片时,田埂周围的沟渠被填平了,沟畔的刺玫花也随之被毁。这时,听母亲说表姐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一天到晚忙得顾东顾不了西,走亲戚的机会越来越少了。直到我母亲去世时,我才见了她最后一面,这时她年近七十,已是满头白发了。

那一窝斑鸠(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一)


寨里村六十年前的四月天,正是铺天盖地的刺玫花盛开的季节,浓郁的花香溢满了田埂、树林和街巷。各色各样的鸟儿似乎陶醉于刺玫花的香味,也格外活跃起来,密密的竹丛里,翠绿的树枝上,街道的屋檐下,处处都传来清脆的鸟鸣。打眼看去,白里透黑的喜鹊,黑里透白的燕子,色彩斑斓的黄露鸟,胖嘟嘟的酸枣鸡,凌厉的赤背叉,还有蹦跳的麻雀,安详的鸽子等等,共同营造着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

寨里村人是爱鸟的,打从我记事时起,不少年轻人就有养鸟的习惯。有的在自家的二层小楼花门上搭起鸟窝,撒些谷米,招养一群野鸽;有的在林草里张网捕鸟,捕到鹌鹑就作为宠物养起来。我看过那时村头的斗鹌鹑活动:只见两个人各拿一个黑布做成的口袋,来在一个高大的笼子前,各自从口袋里抓出自家的鹌鹑放进笼子里,两只鹌鹑就一上一下飞蹦着相斗,约莫一袋烟功夫,分出来胜败,胜的趾高气扬地站在笼子中间,败的则垂头丧气地畏缩在笼子一角。随后,得胜的主人伸进笼子里抓回鹌鹑,顺手接过事先约好的赢钱,骄傲地扬长而去。

我也好想养鸟。每天清晨醒来,听到鲜黄鲜割的叫声,我就想起那鸽子一样大小、胸部带有白色条纹的布谷鸟,这一声声的啼叫,告诉人们麦子该收割了。心想,养一只聪明的布谷鸟,天天以婉转的歌喉催我起床,该有多么快活啊!可惜这种鸟儿特怕见人,没有人见到它在哪里筑窝,更没有人捉到过它。再说喜鹊。每天吃早饭的时候,我端着饭碗总会听到门前那棵大榆树上喜鹊的喳喳声,大人说那是报喜的,我们要交好运了。心想,养一只喜鹊,天天报喜,倒也不错。可老辈人说,喜鹊是老天爷封的自由鸟,它有自己的使命,养在家里它就丧失了灵性,从此闭口不再叫了。

有一天清晨,一只刚刚会飞的雏燕从我家房梁上落下,我急急忙忙抓住装进一个笼子里,想把它养起来。我从地里捉了好多虫子,有小蚂蚱、老扁担,还有挖的蚯蚓,又盛了一酒盅水放进笼子里,可它整整一天多不吃也不喝,第二天上午就躺下一动不动,好像死掉了。我心疼地把它拿出来,放在我家窗台上,就上学去了。旁晚回来时,小燕子不见了,我问母亲,母亲说:飞啦!我说:不会,它都快死了,哪会飞?说不定是猫儿吃了呢!母亲郑重其事地说:真的是飞了,我亲眼看到的。那个燕子,不是死了,是给你气晕了。从此我才知道,燕子也喜欢自由,你把它圈起来,它也会生气的。以后,我还养过麻雀,也没有成功,它们似乎也是脾气太大,一个个被气死了。

我也想过养鸽子,可是我家没有二层小楼,连鸽子窝也没有地方安放啊。我给父亲说:我想养鹌鹑。父亲说:捉鹌鹑难啊!要织一张四五丈长、丈把高的大网,网眼刚能钻进一个鹌鹑头,立在庄稼地里,再由十几个人从远处把鹌鹑往大网里赶,待鹌鹑一头扎进网眼里才能抓到。抓一只鹌鹑,要卖上石粮食呢!父亲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安慰说:你要真想养,就养斑鸠吧!对,就养斑鸠。我见过斑鸠,灰灰的,比鸽子稍小一点,样字挺好看的,它那咕咕咕的叫声虽有点深沉,可声调悠长,颇有韵味。

养斑鸠得从雏儿养起,大了才能听话。这就得掏斑鸠窝,有那出壳以后,翅膀尚未长全时的雏儿,掏回家来装进笼里喂养一月左右,就长成了。村子北头儿的旗妞儿养过,我经常见他提着笼子在街上走来走去,斑鸠在笼里呼呼地乱扑棱。他说:它还会咕咕咕地叫呢,不过只是在静静地挂在墙上,没人打搅的时候才叫。我下决心也要养一只,挂在屋墙上听它的叫声。

五伯父门前有一棵榆树,朝东的一个粗大的树杈上有一个斑鸠窝,老斑鸠正在孵蛋,五伯父不让我打搅它。我只好满世界地寻找斑鸠窝,斑鸠只恋榆树,杂树上它是不会筑窝的,可我几乎找遍了村里的榆树,只见到了六个斑鸠窝,都没见小斑鸠。我不得不重新盯上五伯父门前那窝斑鸠。整整盯了半个多月,小斑鸠出壳了,老斑鸠一天到晚出出进进捉虫子喂养它。又过了五六天,我心急,就爬上树要掏。老斑鸠见有人骚扰,卧在窝里护着雏儿,再也不飞动了。我开始喊叫吓唬它,后来又用弹弓打它,它还是不动。我发了很,用密集的石子射向它,不一会,它扑棱了两下竟掉到地上死了,两个刚刚长出绒毛的雏儿也随之掉落在地下。

老斑鸠被五伯父拾走了。我捧着两个雏儿,心头沉重地回了家。母亲说:这样小养不活,掏回来干啥?赶紧放回去。我说:可怜它妈已经死了,养不活也得养。我把它俩儿放在一个瓦盆里,把蚂蚱撕碎掰开嘴往里填,撩着水往里滴,生怕它也死掉。可是第三天,一只死掉了,第四天,另一只也死掉了。我好难过,拎着两个尸体埋在了寨城西的壕沟边。

我的养鸟梦从此破灭了。为了养一只鸟,我竟让一窝斑鸠老小死于非命,于心何忍?我想,喜鹊是向往自由的;燕子是向往自由的;麻雀是向往自由的;这斑鸠,也应该给它自由。它在树上筑窝,在庄稼地里捉虫,自己繁衍生息,与我们人类何干?我们为什么要去干扰它们的生活哪!

感动系列散文——陆科的故事


陆科登上讲台的时候还是两只手抄在衣兜里的,一副挺害羞的样子。

那是我来厦门以前的事了。陆科开始讲他的故事。

那年我还在南京老家,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我就和最要好的兄弟合伙开了一家餐馆。没开业之前,我们也反复商量过,感觉着只要把餐馆开起来就能一天天赚钱。我们两个,即是从小长大的玩伙,又是最要好的朋友,平日里无话不说,互相了解最清楚了,合作起来肯定不会有什么矛盾。

谁知道餐馆开起来之后,一切都变啦。柴米油盐酱醋茶,污七杂八钱进钱出的,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我们两兄弟竟然变得连话都不想多说了。原来最好最好的朋友,竟然以为一个小生意搞得好像要反目成仇了。

后来后来我实在没办法支撑下去了了,就了退出来。

开始人家都说合伙的生意就会是这样子的,我们两个人都不相信,都觉得即使不赚钱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反正钱是身外物嘛,兄弟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实际上,一旦我们真的去做了,就什么麻烦都来了,互相抱怨,互相猜疑,互相推诿,互相攻击,最后不欢而散,不光生意做不成,连兄弟也做不成了

陆科越说越激动,最后把头低下去,说不下去了。

我带头鼓掌,于是大家都鼓掌。

目送陆科走下来,我一边微笑一边向他鼓励地点点头。但我知道,他还是不够自信的,因为他一直不肯把上臂只有半截的左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记得陆科三月份刚进公司的时候,我要求新人上台自我介绍,陆科也是两只手插进兜里走上来的。他从兜里掏出右手在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又把手抄在兜里自我介绍。等他走下来之后,我现场点评说:陆科表达清晰流利,有一定的逻辑性,而且当众说话不会紧张,很适合跑业务。但是你不应该一直把手抄在兜里,因为那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不礼貌。当时陆科什么也不说,只是低着头笑。

中间休息的时候,陆科单独找我谈话。他说:陈经理,我求你一件事,就是你知道我的真相以后,不要开除我。我不由笑了,一个刚进公司培训不到三个小时的准业务员,还有什么秘密不成?但我还是很谨慎地说:你要先说明白是什么事情,而不是先讲条件。

他说:其实,我向你隐瞒了真相。我的左手你看。于是我看到了他那上臂只有半截的左手。我一下子惊呆了。实话说,他这种情况想找工所肯定很不容易,但是对跑业务来说或许并没有太大的障碍。我马上想起刚才在他自我介绍完了之后我批评他的话,感到蛮过意不去的,于是我郑重向他道歉,并鼓励他说:你有自信能跑业务就够了,希望你好好工作,没有人会开除你的,放心吧。看他红红的脸低着头,我没有再说什么。

想不到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上台讲故事还是把手抄在兜里。感觉好像他的自信心还不够;也许我对他的关心还不够;或者他还不能完全信任大家总之,有点遗憾。

又过了两个月,陆科已经用自己的业绩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应该说也找到了自信,不仅整个人开朗活泼了,也能够分出精力来关心新来的同事了,我自然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也就在那时候的一天,他又一次找我谈话。那天我们聊了很多,聊工作、生活、前途、命运突然,他说:老大(他们私下里对我的称呼),你知道吗,我感觉和你在一起没有压力感。我刚来的时候你那次给我道歉,让我感动到现在。为什么你总是默默的理解我、支持我,却从不对我表示同情或者怜悯

我愣了一下,因为我没想到他竟然也会如此敏感。然后我就给他讲了我自己的故事:在1995年年底,我的右手被机器压伤,由于手术不及时,两根指头已经变形了,最后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我很害怕、也很沮丧,想着自己的手就这样定型了,感觉心里压力很大很大

可是后来我发现:其实最大的压力不是来自我受伤本身,而是来自别人的同情和怜悯。我受的伤,经过自己心理上的调整和不断的恢复锻炼,渐渐就能找回一些原有的功能。而某些身边的熟人、朋友、亲人,却总是用无微不至的同情和怜悯,不停的鼓励我要坚强要振作,一遍又一遍的向我证明我已经与众不同了他们可能永远没法子体会到,正是他们怜悯的眼神,经常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

然后我转移话题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客观环境和个人际遇,要学着尽量多的理解别人吧,而不要学的像我这样爱抱怨。看他使劲的点点头,又使劲的摇摇头,挺逗的样子。

又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几天前又看到陆科,他已经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卫浴店,并且经营的挺好。看着他自信的笑脸和坦然的举止,我知道,对每一个愿意跑业务的人来说,自信和成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万红。2008.08.厦门集美

感动系列散文――我讲的故事


那是去年我在某公司带业务团队的时候。

有一天遇上大雨,业务员们无法到外面去展业就是说天气不好,业务员没法去外面跑业务。于是我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并且建议每人讲一个故事。我说,我们最好是讲自己的故事,而且要说一下由这个故事产生的感悟。在我看来,这即是沟通感情的需要,也是业务员们锻炼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的有效方式。

一番热烈讨论后,大家都让我讲第一个故事。

这种场合我一向不喜欢谦虚的,就稍稍酝酿了一下,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我家在山东省的沂蒙山区,大家都听说过老区这个词吧,一般老区都是偏远贫穷的山区,当年不管是日本鬼子还是蒋匪兵都没办法完全占领的地方。我从小记得家里就很穷,虽然吃穿上没多大问题,但是老区的农村没什么经济基础,好像也普遍的都很贫穷当然只有少数的党员干部比较富裕。

我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干了几年农活,很快就发现:干农活又苦又累,而当时的我又瘦弱又单薄,这农活我实在干不了,也干不好。

1992年,我投奔远在厦门的大姨来闯荡。顺便说一下,我大姨和我姨夫是当年随军南下的高干,都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前辈,级别也挺高,在厦门混得很好。

我92年来厦门,几经波折,后来被姨妈安排在水产学院印刷厂上班。当时我觉得在那里上班倒也很不错,虽然工作时间长点,但总比干农活轻松,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记得到了1996年,赶上我大姨家的表姐的女儿蕾蕾要满五周岁了,大家准备给她过一个隆重的生日。当时在一条远洋货轮上做大副的表姐夫就是蕾蕾的爸爸,从意大利带了一架钢琴,要送给蕾蕾做生日礼物。

钢琴是运到厦门了,然而要把钢琴运进家里却并不简单。表姐家住在教职工宿舍楼六楼,窄小的楼道无法搬运钢琴。后来就有人指挥着把表姐家靠街的一面墙连窗子整个打掉,把钢琴吊进厅子,再把墙补起来。这件事前前后后花了大约四、五天时间,因为我工作的地方离表姐家不远,下班没事的时候和休息天我就会过去帮点忙。

稀里呼噜地终于把一切都搞定了,钢琴也安装调试好了。为了表示感谢吧,表姐夫邀请我去他家吃饭。那天的那个场景我许多年之后依然印象深刻我那未满五周岁的小外甥女蕾蕾,穿着一套白色的裙子,站在剔透照人的枣红色钢琴面前,用一种公主似的骄傲的微笑迎接我,然后拉着我的手指着钢琴自豪地向我介绍:舅舅,这架钢琴属于我了,它是我的了!

许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茫然着回忆自己当时的表情。或许我当时应该是兴奋的、激动的,应该是有点迟疑着用手摸了摸那架钢琴。那年我二十四周岁,那是我这一生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摸一架钢琴。而我身边的这个只有五岁的小姑娘蕾蕾,正在骄傲地向我宣布着:这架钢琴是属于她自己的!

客观公正地讲,我永远也不认为五岁的小外甥女是有意向我炫耀或是其它的什么意思,因为那架钢琴就是她老爸送的生日礼物。而我,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年轻人,二十四周岁那年,才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摸到了钢琴虽然是别人的钢琴。以前我只有初中上音乐课时有摸过那种脚踏式的四角形的大风琴。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呢?毫无疑问,我和表姐、表姐夫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而我未来的孩子,与我面前这个小外甥女的差距,是要更大吗?

我不敢想下去,但又没法子停止这种想法。没有什么顿悟,也没有什么当头棒喝,我也忘记了为此思考了多久,反正后来我就为自己确立了一个目标无论如何,也要让我未来的孩子出生在城市里!

有了目标、有了方向,也就有了动力。虽然我没办法改变自己性格里的偏激与脾气暴躁,但我也算尽力去做了。我不断地努力工作,不断地刻苦自学,不停地改变自己。经过几年的奋斗,我终于在厦门买了房子娶了老婆,户口也迁进了厦门。2002年11月,老婆为我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正像我当初确立的目标我的女儿生下来就是厦门户口。

在我女儿2周岁生日的时候,我特意给她买了一架电子琴,还专门挑了一款61键的仿钢琴键盘的电子琴。呵呵,自己也觉得好笑,这是什么心理呀,买不起钢琴,只能用电子琴凑合了

其实我的故事并没有讲完就被大家的掌声打断了。

我适时地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然后激励大家说:厦门是个好地方,厦门不排外。机会是公平的,社会秩序是合理的,法律法规是能切实得到执行的。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外来人员都能在厦门找到自己的平台。我们不能靠单个人的力量蛮干,因为竞争力太大了,这个社会越来越不好混了。我们要联起手来,形成一个团队,互相帮助,互相激励,争取大家一起走向成功

然后我又一次被掌声打断了。

感动系列散文——我讲的故事


那是去年我在某公司带业务团队的时候。

有一天遇上大雨,业务员们无法到外面去展业就是说天气不好,业务员没法去外面跑业务。于是我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并且建议每人讲一个故事。我说,我们最好是讲自己的故事,而且要说一下由这个故事产生的感悟。在我看来,这即是沟通感情的需要,也是业务员们锻炼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的有效方式。

一番热烈讨论后,大家都让我讲第一个故事。

这种场合我一向不喜欢谦虚的,就稍稍酝酿了一下,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我家在山东省的沂蒙山区,大家都听说过老区这个词吧,一般老区都是偏远贫穷的山区,当年不管是日本鬼子还是蒋匪兵都没办法完全占领的地方。我从小记得家里就很穷,虽然吃穿上没多大问题,但是老区的农村没什么经济基础,好像也普遍的都很贫穷当然只有少数的党员干部比较富裕。

我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干了几年农活,很快就发现:干农活又苦又累,而当时的我又瘦弱又单薄,这农活我实在干不了,也干不好。

1992年,我投奔远在厦门的大姨来闯荡。顺便说一下,我大姨和我姨夫是当年随军南下的高干,都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前辈,级别也挺高,在厦门混得很好。

我92年来厦门,几经波折,后来被姨妈安排在水产学院印刷厂上班。当时我觉得在那里上班倒也很不错,虽然工作时间长点,但总比干农活轻松,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记得到了1996年,赶上我大姨家的表姐的女儿蕾蕾要满五周岁了,大家准备给她过一个隆重的生日。当时在一条远洋货轮上做大副的表姐夫就是蕾蕾的爸爸,从意大利带了一架钢琴,要送给蕾蕾做生日礼物。

钢琴是运到厦门了,然而要把钢琴运进家里却并不简单。表姐家住在教职工宿舍楼六楼,窄小的楼道无法搬运钢琴。后来就有人指挥着把表姐家靠街的一面墙连窗子整个打掉,把钢琴吊进厅子,再把墙补起来。这件事前前后后花了大约四、五天时间,因为我工作的地方离表姐家不远,下班没事的时候和休息天我就会过去帮点忙。

稀里呼噜地终于把一切都搞定了,钢琴也安装调试好了。为了表示感谢吧,表姐夫邀请我去他家吃饭。那天的那个场景我许多年之后依然印象深刻我那未满五周岁的小外甥女蕾蕾,穿着一套白色的裙子,站在剔透照人的枣红色钢琴面前,用一种公主似的骄傲的微笑迎接我,然后拉着我的手指着钢琴自豪地向我介绍:舅舅,这架钢琴属于我了,它是我的了!

许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茫然着回忆自己当时的表情。或许我当时应该是兴奋的、激动的,应该是有点迟疑着用手摸了摸那架钢琴。那年我二十四周岁,那是我这一生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摸一架钢琴。而我身边的这个只有五岁的小姑娘蕾蕾,正在骄傲地向我宣布着:这架钢琴是属于她自己的!

客观公正地讲,我永远也不认为五岁的小外甥女是有意向我炫耀或是其它的什么意思,因为那架钢琴就是她老爸送的生日礼物。而我,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年轻人,二十四周岁那年,才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摸到了钢琴虽然是别人的钢琴。以前我只有初中上音乐课时有摸过那种脚踏式的四角形的大风琴。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呢?毫无疑问,我和表姐、表姐夫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而我未来的孩子,与我面前这个小外甥女的差距,是要更大吗?

我不敢想下去,但又没法子停止这种想法。没有什么顿悟,也没有什么当头棒喝,我也忘记了为此思考了多久,反正后来我就为自己确立了一个目标无论如何,也要让我未来的孩子出生在城市里!

有了目标、有了方向,也就有了动力。虽然我没办法改变自己性格里的偏激与脾气暴躁,但我也算尽力去做了。我不断地努力工作,不断地刻苦自学,不停地改变自己。经过几年的奋斗,我终于在厦门买了房子娶了老婆,户口也迁进了厦门。2002年11月,老婆为我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正像我当初确立的目标我的女儿生下来就是厦门户口。

在我女儿2周岁生日的时候,我特意给她买了一架电子琴,还专门挑了一款61键的仿钢琴键盘的电子琴。呵呵,自己也觉得好笑,这是什么心理呀,买不起钢琴,只能用电子琴凑合了

其实我的故事并没有讲完就被大家的掌声打断了。

我适时地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然后激励大家说:厦门是个好地方,厦门不排外。机会是公平的,社会秩序是合理的,法律法规是能切实得到执行的。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外来人员都能在厦门找到自己的平台。我们不能靠单个人的力量蛮干,因为竞争力太大了,这个社会越来越不好混了。我们要联起手来,形成一个团队,互相帮助,互相激励,争取大家一起走向成功

然后我又一次被掌声打断了。

万红。2008.01.07.集美

感动系列散文――陆科的故事


陆科登上讲台的时候还是两只手抄在衣兜里的,一副挺害羞的样子。

那是我来厦门以前的事了。陆科开始讲他的故事。

那年我还在南京老家,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我就和最要好的兄弟合伙开了一家餐馆。没开业之前,我们也反复商量过,感觉着只要把餐馆开起来就能一天天赚钱。我们两个,即是从小长大的玩伙,又是最要好的朋友,平日里无话不说,互相了解最清楚了,合作起来肯定不会有什么矛盾。

谁知道餐馆开起来之后,一切都变啦。柴米油盐酱醋茶,污七杂八钱进钱出的,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我们两兄弟竟然变得连话都不想多说了。原来最好最好的朋友,竟然以为一个小生意搞得好像要反目成仇了。

后来后来我实在没办法支撑下去了了,就了退出来。

开始人家都说合伙的生意就会是这样子的,我们两个人都不相信,都觉得即使不赚钱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反正钱是身外物嘛,兄弟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实际上,一旦我们真的去做了,就什么麻烦都来了,互相抱怨,互相猜疑,互相推诿,互相攻击,最后不欢而散,不光生意做不成,连兄弟也做不成了

陆科越说越激动,最后把头低下去,说不下去了。

我带头鼓掌,于是大家都鼓掌。

目送陆科走下来,我一边微笑一边向他鼓励地点点头。但我知道,他还是不够自信的,因为他一直不肯把上臂只有半截的左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记得陆科三月份刚进公司的时候,我要求新人上台自我介绍,陆科也是两只手插进兜里走上来的。他从兜里掏出右手在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又把手抄在兜里自我介绍。等他走下来之后,我现场点评说:陆科表达清晰流利,有一定的逻辑性,而且当众说话不会紧张,很适合跑业务。但是你不应该一直把手抄在兜里,因为那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不礼貌。当时陆科什么也不说,只是低着头笑。

中间休息的时候,陆科单独找我谈话。他说:陈经理,我求你一件事,就是你知道我的真相以后,不要开除我。我不由笑了,一个刚进公司培训不到三个小时的准业务员,还有什么秘密不成?但我还是很谨慎地说:你要先说明白是什么事情,而不是先讲条件。

他说:其实,我向你隐瞒了真相。我的左手你看。于是我看到了他那上臂只有半截的左手。我一下子惊呆了。实话说,他这种情况想找工所肯定很不容易,但是对跑业务来说或许并没有太大的障碍。我马上想起刚才在他自我介绍完了之后我批评他的话,感到蛮过意不去的,于是我郑重向他道歉,并鼓励他说:你有自信能跑业务就够了,希望你好好工作,没有人会开除你的,放心吧。看他红红的脸低着头,我没有再说什么。

想不到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上台讲故事还是把手抄在兜里。感觉好像他的自信心还不够;也许我对他的关心还不够;或者他还不能完全信任大家总之,有点遗憾。

又过了两个月,陆科已经用自己的业绩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应该说也找到了自信,不仅整个人开朗活泼了,也能够分出精力来关心新来的同事了,我自然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也就在那时候的一天,他又一次找我谈话。那天我们聊了很多,聊工作、生活、前途、命运突然,他说:老大(他们私下里对我的称呼),你知道吗,我感觉和你在一起没有压力感。我刚来的时候你那次给我道歉,让我感动到现在。为什么你总是默默的理解我、支持我,却从不对我表示同情或者怜悯

我愣了一下,因为我没想到他竟然也会如此敏感。然后我就给他讲了我自己的故事:在1995年年底,我的右手被机器压伤,由于手术不及时,两根指头已经变形了,最后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我很害怕、也很沮丧,想着自己的手就这样定型了,感觉心里压力很大很大

可是后来我发现:其实最大的压力不是来自我受伤本身,而是来自别人的同情和怜悯。我受的伤,经过自己心理上的调整和不断的恢复锻炼,渐渐就能找回一些原有的功能。而某些身边的熟人、朋友、亲人,却总是用无微不至的同情和怜悯,不停的鼓励我要坚强要振作,一遍又一遍的向我证明我已经与众不同了他们可能永远没法子体会到,正是他们怜悯的眼神,经常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

然后我转移话题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客观环境和个人际遇,要学着尽量多的理解别人吧,而不要学的像我这样爱抱怨。看他使劲的点点头,又使劲的摇摇头,挺逗的样子。

又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几天前又看到陆科,他已经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卫浴店,并且经营的挺好。看着他自信的笑脸和坦然的举止,我知道,对每一个愿意跑业务的人来说,自信和成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