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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懵懂韶华,爱对了才配说

发表时间:2020-07-23

【www.qg13.com - 懵懂情感故事】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那年懵懂韶华,爱对了才配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好爱情是一碗陈年的汤,什么时候喝都滋养你,而且年头越久,越会历久弥香,这碗汤里,夹杂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夹杂了你和她的所有记忆,夹杂了青春里的爱情和芬芳,你可以忘掉爱情,你却忘不掉爱情的这碗汤。

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同桌叫韶华,他的脸白白净净,让身为女孩子的我既羡慕又惭愧。那个时候我们不懂爱为何物,总是敏感地避开一切有关它的话题。

当时课堂里流行划三八线,尤其是异性同桌适用得更为普遍。我和韶华也自然地划起了三八线,在我们沟壑的课桌上,留下一条歪歪扭扭的蓝色记号。我们划分界地不需要尺子,因为韶华总说,女孩子嘛,我就多让让你。

是的,这句话他常常挂在嘴边,无论是划三八线,还是打扫卫生时,以至于后来演变成别人眼里的误会。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懂绯闻,可是有关我与他的喜欢已经沸沸扬扬到了整个班。好友拉着我到学校外墙的空地上,指着墙上那歪曲扭捏的字迹,一脸狡黠的坏笑。我目瞪口呆地盯着我爱王盼盼几个大字,着实吓了一跳,那笔迹竟出自我再熟悉不过的同桌之手。

从此我开始厌恶坐在我身旁的这个人,尽管他依然白白净净,眉清目秀。我厌恶他跟我说话,厌恶他炒我笔记,厌恶一切可能与他接触的目光和肢体。我用蓝色的圆珠笔重新在书桌上描深了与他的界限,我所有的厌恶只是因为他喜欢我。

喜欢一个人或者被一个喜欢,在我无知的年纪是一种蒙羞。那个时候,我不懂喜欢,也从未有过喜欢的感觉,但我清晰自己的厌恶,我排斥,我反感一切异性。

韶华送过我很多礼物,当然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后。当时我和晴天是好朋友,她常常来我家玩儿,顺便会给我带些塑料发夹,挂画之类的小玩意儿。我深信不疑我们之间的友谊,她是我一生里第一个掏心掏肺对待的好友。可是直到有一天,妹妹玩弄我的挂画时,意外发现了一行很小的字迹:我爱你!落笔之处是韶华的签名。当时我的愤怒超过了我的惊讶,而当被质问的晴天告诉我真相后,我毫不犹豫地撕烂了那张挂画,扔掉了那些所谓的信物。

六年级时,我开始学会了喜欢,我偷偷喜欢着前排的男生,因为他的数学每次都考满分,可是对于韶华,我依旧是厌恶。

小学毕业考试那天,我对韶华冷冷地说,如果他能考上阜才,我就同意他追求我。戏谑的是,我自以为能够考上的重点中学与我失之交臂,而我一贯不屑的差生竟然金榜题名。

张华考上阜才的那天,约我见面,而我自感羞愧,放了他鸽子。后来偶尔也和他碰面过几次,我向来高傲得从不主动跟他说话,而他又因为害怕被冷漠也忍住了问候。我不敢当面了解他有多风光,只是还是忍不住从晴天那里旁敲侧击地打听点消息。晴天说,盼盼,你知道吗?韶华恋爱了!听说女主角挺漂亮的,人也不错呢!

我一边认真地探听着消息,一边又故作不在乎地嘲讽他的早恋。我不清楚自己对韶华的感情,只是得知他有了女朋友后,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失落。

我从未谈过恋爱,不是没有人追求,而是我太喜欢了暗恋,而我暗恋的人,不是班长就是学霸。我发现我对一个人的成绩特别在乎,那些卷面上书写的红色分数,大概是我懵懂年华里喜欢的唯一凭证。

直到我上了高中,我的暗恋对象开始转移到了风度上,我喜欢风度翩翩的男生,喜欢士可杀,发型不可乱的坏学生。大概是是我青春期里叛逆的表现,我对那些成绩优异的男生反而持厌恶的态度。我可以为了一个气质男神而魂不守舍,却接受不了一个好学生递来的情书。我想我的堕落,大概也是因喜欢而起,那个让我朝思暮想的帅哥,本与我毫无瓜葛,却乱了我的心志,我成绩也开始滑落。

韶华的再次出现,是在我高二浑噩的时刻,那个时候,他因打架生事而被迫转学,竟成了我的后桌。他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么安静了,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我却并没有当初那么厌恶他了。他跟我说话的时候,一脸的玩世不恭,只是他还是那么聪明,看似不认真听课,也能赢在期末。我甚至一度怀疑他是为了我,才转学过来的,而那些所谓的打架事故,不过是他故意的伎俩。

直到有天傍晚,他把我约到操场上,在温柔的晚风里,轻轻对我说,他一直在想我。

就像小时候一样,我再次用约定搪塞,因为我对他的感情并不澄澈,而在他考上复旦大学后,我也彻底与他摆脱。

后来,我断断续续也谈过几场恋爱,才明白原来爱能让人变得优秀,也能让人自甘堕落,而能让你优秀的那个人,才配说,恋爱过。

延伸阅读

你只是寂寞才说爱


没有喜欢为基础的一段情,只有寂寞难耐的两个人。题记

有些人在一起靠的不是运气,也不是缘分,而是连喜欢还没有酝酿太久,就直接奔向了爱的高楼。不知道什么时候恋爱可以如此迅速,不用再说我爱你便可以在一起,不用再说想分离便会产生有默契的距离。

也许一个人太久了,也许受到周边人的影响,所以自己还没有搞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时,就稀里糊涂的出现了一个自己不讨厌,但是也谈不上喜欢的人,就是觉得自己的生活突然间少了一些单调和枯燥,然后心灵上的空虚得到了补偿。

其实两个人的关系到底存在多少差距,双方都是可以感觉出来的,一个人对待感情的良苦用心只需要通过一件小事就可以确定,所以当你没有准备好开始这段感情而已经踏入,对方其实能感觉得到你对这份感情的执着没有那么强烈,对方会迟疑和停顿,你到底是被迫接受了爱情,还是另有其因。

这个世界上只有该结婚的爱情,没有该结婚的年龄。如果只是因为孤独而寻觅,如果只是因为孤单才想你,那么这样的开始会不会有一些茫然。我们更多的时候应该搞清楚自己到底想要找一个怎样的人,如果在一起,是因为寂寞还是喜欢。

而在这个大城市中,往往都是孤独引人伤悲,羡慕引人陶醉,寻觅引人茫然,抉择引人难为。没有明确爱的方向,只会让自己爱的可怜,没有明白爱的意图,只会让被爱没有了退路。

你只是寂寞才说爱,而我为你准备了那么久的告白。

懵懂


七八十年代的齐鲁大地,虽说改革开放的号角已吹响,但,这片土地上还是显得苍白而无力。

鲁北地区的一个农村,村子不大,土坯垒的土屋很是流行,屋基是十几层的青砖,上面是土坯,屋顶是中间略鼓的平顶。有的屋顶都已长出茅草,在深秋的季节,很是萧条。风一过,便扭身摇头,个个注视着这个幽静而安详的村庄。

一群孩子在村中间的空闲处玩耍着,三五个大人或站,或蹲,谈论着各家的收成。此时,太阳西斜的厉害,庄稼基本都已收获,只有自留地里的白菜,还等待着寒霜的考验。夕阳映红了半边天,衬着树枝上的几片枯叶,还有几户人家升起的炊烟,构成了一副看似不和谐的画面。

明明,回家来吃饭了。

一个一米五几的中年妇女出现在孩子们身边。只见她脚穿布鞋,下身穿黑色裤,上身穿淡灰色条格袄,虽说朴素,但干净利落。头发到肩长,额头用髪针别起来,看上去三十四、五岁,脸上似饱受沧桑的感觉,是岁月的磨炼。

她一边用系在身上的围裙擦着手,一边冲着一个孩子高喊着。

你这孩子,听见没有,快点,别玩了。

哎,这就行了娘。

一个清亮而稚嫩的声音从那群孩子中传出。

孩子们玩得是跳布袋的游戏。地上画着七条线,每条线相隔一样远,约一步,玩的人分两组,哪一组先把六个空格全占为自己的领地就为赢。

一个看上去约七岁的孩子,个子约一米左右,略瘦,短发平头。正低着头,十分专注的用自己穿布鞋的双脚夹住布袋,腿弯曲,身子下沉,双臂向后摆,而后用力跃起,向前方的目标掷出,布袋就像长了眼睛似的,恰好落在最远处的空格内。又见他单腿立起,单跳着到布袋旁,弯身捡起。此刻,就有另两个孩子欢呼起来,他们高兴地搂在一块,十足的庆祝了一番。

娘,好了,咱家走。

刚才单腿跳的男孩跑过来,冲着母亲说到。脸上涨得红红的,喘着粗气,用拿着布袋的手臂擦了一下脸上的汗珠。

方子明,咱明天玩弹琉璃蛋蛋,敢吗?

身后传来挑战的声音。方子明一听就是高山,头也不回,高举右手,没问题,咱明天还是在这里。

孩子们散去了几个,村庄恢复了些平静。

娘,俺哥回来了吗?

嗯,放学刚到家。

哦!那俺爹呢?

他挑水去了。母亲用手捋了捋头发,看看回来了吗,都做好饭了,就等着你们吃呢。

他们穿过大道,在两个猪圈旁走过,还能听到猪的叫声,看来也是饿的。进了朝西的大门,一个四间屋东西宽,五间屋南北长的院落,南屋三间,北屋四间,都是土坯,土墙。院落中有一个大的磨盘,四五棵枣树和榆树。

哥,在吗?

方子明几步窜到北屋门口。

回来了,你又玩啥去了?

一个声音传出来,随即一个约十一、二岁的男孩探出头来。

咱爹还没回来啊,哼,咱娘叫我回来早了,还没玩够呢。

方子明没等哥哥说话,又一下蹦到院子中。

明明,不能再玩去了啊,你爹这就回来。母亲立刻喊住方子明,怕他又出去疯,再费劲找他。

哦!方子明答应着。他扭头看了看门口,没有爹的身影。又瞧了瞧在火屋的娘,正忙碌着拾掇饭。方子明径直走到西墙边,拿起扫帚,沿着大门内的地面忙活起来。

长平大哥,你挑水呢?

哦,你干啥去?

找孩子吃饭去,玩的都疯了,半天没见人影了。

一中年妇女与一中年男人一问一答道。中年男人也是蓝布鞋,黑色裤,灰色袄,一副扁担担在右肩,两头各挂一铁桶,每桶水足有二十几斤。步子稳健,看上去轻松自如。看上去有三十五岁左右,略瘦,显黑的脸庞,带有皱纹,饱含着劳动的痕迹。进的门来,一眼看见小儿子正在扫地,脸上欣慰的一笑:扫的慢一点,主要是扫干净了。

哦,知道了爹。

扑楞一下,吓得方子明差点把扫帚扔到地上。他抬起头看了看大门的门楼屋檐下,一只麻雀飞出来,他拍了一下胸脯,小心的走过去,向上望了望,没发现啥。这时从上面飘下一只羽毛,在眼前一晃,弯身捡起,闻了闻。

哥,快来啊,这有窝家雀。

在哪啊?人与声音一起到。哥哥身高一米一、二,比弟弟胖些。手里还拿着铅笔,一下子蹦过来。

在这,刚才飞了一只,还吓我一跳呢!方子明用手一指上面。

来,我爬到大门框上,看还有没有?哥哥起身抓住门框,木门吱的一响,你扶着门,别让它转。

哎,。方子明顺手一扔扫帚,过来帮忙。

这时母亲恰好端着棒子窝头走出火屋门,抬头看到他俩叽叽喳喳,不知瞎捣鼓啥。

快来吃饭。

哎,这就来,逮家雀呢。

先别逮了,你这时候逮不着,等黑天了,用灯照着好逮。母亲停了停脚步。

是吗,好赖。

母亲的话起了作用,哥俩迅速收拾停当,回到北屋来,准备吃饭。

饭罢,天已略黑。母亲收拾碗筷,父亲拿出已搓好的一布袋烟叶,顺手捻起一张纸,双腿夹住放烟叶的布袋,左手拿纸,右手伸到袋子里捏出一把叶子,撒到纸上,再用右手平铺了一下叶子,两手夹住,一卷一转,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搓转纸的一端,裹叶子的纸肚放在左手掌掌心,略紧的夹住,转了几下,又拿起在舌尖一添,刚好黏住纸边。再把右手搓的纸尖掐去,就成了旱烟。他又在桌子底下拿出一个煤油灯,掏出洋火,嗤的划出弧光,点燃了煤油灯,紧接着又点着了夹在嘴上的旱烟。吹灭了火柴,挑了挑灯芯,霎时,屋里明亮了许多。

爹,给俺逮家雀去,就在门楼里,俺哥看见了。

方子明迫不及待的摇着父亲的手,母亲在一边微笑着。

行,还早,得等等。

为啥?你这不没事干吗?

呵呵,外面还没很黑,等黑了天,家雀呆在窝里老实,用灯一照,随便你逮。父亲把握的说道。

真的?太好了,哈哈。方子明高兴的不得了。

哥,俺现在看看你的小画书吧,那本《霍元甲》还没看完呢。方子明没有闲的时间。

天终于黑下来,那时的村庄,几乎都没有通电,村落四周树木多,深秋的黑夜,格外的黑,又格外的静。父亲搬了一条凳子,哥哥拿着灯,方子明跟在后面,三人来到大门处。父亲身子高,站在凳子上,头刚好与屋檐齐着。接过哥哥的灯,照准麻雀的窝,腾出一只手去掏,一下就抓出一只来,就在递换手的空当,扑楞一下从窝里飞了一只。父亲急忙用灯照了照窝,空了。

没有了,飞跑的那只今夜是不回来了。父亲惋惜道。

他们回到北屋,父亲找出一根细线,拴住麻雀的一只腿,另一端拴在了桌子腿上。

不要光逮着它,它会气坏的,这样拴住它,不碍事。父亲嘱咐道。

行,明日玩的时候,再放了它。方子明不无得意的说。

哥哥白了他一眼,没再理会他,在桌子上腾出一个地方来,铺开他的书包,拿出语文、数学,做起作业来。哥哥已读三年级了。本村就有一个学校,由一个老师,三个年级的学生,且在一个教室,升到四年级时就去乡里的中心小学。

天蒙蒙亮,哥哥就起来了,因为有早读。

新的一天开始了。

方子明睁开朦胧的双眼,撩了撩被窝,发现自己在炕上。他又好像想起什么似得,快速胡乱穿上衣服,在炕底下蹬上布鞋,几步窜到桌子边,找了一下,啥也没发现,又跑到院子里,看到母亲端着饭回屋。

娘,家雀呢?

哦,跑了,没拴紧,等让你爹再给你逮。

方子明一下子没了精神,垂着头。一阵风吹过,树上落下几片叶子,伴随着啪了、啪了的响。树枝上麻雀的叫声,三五成群,声音婉转、动听。他抬头环视了一下四周,停在了一只麻雀身上,凝视了许久,直到飞走。

本村小学的教室里,三个年级的学生总共也就二十几个,同用一个黑板,用砖、石板砌成的书桌,板凳是自己在家带来的。石板上都放着有各自母亲缝制的花布书包。最得意的时候,便是背着书包,里边装有新课本,走在村子里的大道上。

老师背着学生,在黑板上用粉笔给三年级的学生写着作业题。老师是本村的高老师,估计有五十开外,个子不高,逮着花镜。班里总有几个调皮捣蛋的,东一下,西一下,惹得其他学生嘻嘻哈哈,叽叽咕咕。

窗外由两个小人头,时而探出来,时而隐去,像是偷窥,惹得好几个学生不安心学习,跟着与窗外的小孩对视。方子明的脸露出来,扫视着教室,也找到了哥哥。又看了看老师写在黑板上的字,挺好看,就是不知道是啥。他怔怔的呆在那里,看着学生们手里的课本,似有一种占为己有的神情。

好小子,小明、小山,你俩三天两头的来,是不是喜欢上学读书了?

两个孩子被突如其来的话吓了一跳,高老师不知怎么站在教室门口。方子明和高山不敢看老师,呼啦一下,扭头就跑。

等你们读书了,我再收拾你们。身后传来高老师的吆喝声,随即引来教室里学生们的爽朗笑声。

吃罢中午饭,母亲干活,爹也一抬屁股走出了屋门。方子明看到哥哥用仅有的一把暖瓶倒了一碗水,推了推放在桌子角的书包,喝起水来。

哥,教俺认字吧?方子明认真的摸样。

不行,你玩吧,我还认得不多,不教。哥哥头也不抬,仍喝他的水。

母亲看了他一下,说道:你就教他几个,明年你弟弟也上一年级了,好学的快,现在你又不急着走。

哥哥站起来,拿起书包,走到弟弟身边,扮了一下鬼脸:让高老师训怕了吧,哈哈随即跑了。

哼!方子明也不示弱,对着哥哥的背影顶了一下。

母亲收拾好了一切,拿出没有书皮的语文课本,对着方子明说道:咱不用他,我教。母亲走过来,坐在了方子明的身边。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微风扑面,暖暖的。阳光从门口照进来,映得母子二人的脸庞白的干净,红的滋润。

哥哥准备去乡里的小学读四年级了,方子明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在当时的农村,大多数孩子到了七、八岁才开始上学,也有的孩子九岁、十岁上的,是家境所致。

教室里依旧还是那二十几个孩子,依旧是带着花镜的高老师,只是前排坐着的是新到的四、五个毛头孩子。那时的学校,考不上上一年级的学生,是要留级复读的,对此教育部门要求很是严格。方子明除了上学,放学后依旧与他的伙伴们玩着各种游戏。比如,有滚铁环,跳方,打榨,摔洼屋,坷垃仗,捉迷藏。也时常以给猪、牛,羊打草为由,跑出去下水库摸鱼,结伴偷个瓜,瞄过邻村的苹果桃树园,还在下雨时去杏树林摘杏,让人家追的到处跑。

读书的第二年,记得有一次偷摘人家西瓜的经历。

好像是星期天,邻村的一块地就在村子的后边不远处。也不知是啥原因,种西瓜的人家把地选在了这里,也许是避开本村的毛头孩子吧,可他忘了这个村子的孩子们,他们也毫不示弱。中午的太阳很刺眼,热的透不过气来。饭后,他们几个凑了起来,有个坏脑袋的一出馊主意,其余几个一呼百应,就直奔村后。他们穿过马路,绕过两、三块地,就看到不远处一棵小树下搭着的棚子。

等等,我去看看。高山摆了一下手。

其余几个蹲在原地不动,扫视着。四周静悄悄的,偶尔传来村里狗叫的声音。高山俯着身子折回来,脸上很是得意,压低声音:他睡着了,在棚子里,我还听到打呼噜了呢,嘿嘿他捂着嘴笑着。

真的?方子明跟了一句。

别看错了啊。立军也追了一句,要是逮着了,小心我砸你。

高山没说啥,只是白了他一眼。

他们慢慢地前移,迈过这个地沿就是西瓜地了。西瓜一个个排满地,圆圆的,这么热的天,要是来几口,太过瘾了。

动手。

高山第一个窜过去,其他几个也快速跟上。他们俯下身子,像大人一样,把耳朵贴在西瓜上,用手轻轻地拍打着,煞有摸样的辨别成熟。不一会儿,他们人手一个,正当他们准备撤离,不知什么时候,高山溜到棚子边,抱着半块熟透了的西瓜返回来。

走了,快点,他快醒了。立军说完,第一个溜了。

这是他们最成功的一次,他们吃了个嘴满肚圆。过了好多天,他们还每天热论着那个睡的似猪一样的看瓜人,也各自吹嘘着本领,自然也就传到大人那里。那时的农村,这种事再平常不过,大人们只是对他们训了几句,也就不了了之了。

转眼,方子明也到乡里的小学读书了。由于自己在一年级和五年级各复读一年,直到小学毕业,方子明已虚岁十四了。小学的学习经历,对方子明来说,记忆深刻,也慢慢地打开了他刻苦学习的毅力,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乡第一中学。(待续)

爱对了,爱错了


《左耳》里说的: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当我用文字拾掇着那些过往时,她们都说那些回忆很美。

明知道没结果还是开始了的那场爱情,或许美的并不是爱情本身,美的只是那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年少,那样充满勇气的不顾后果的纯洁懵懂的消逝了的我们的青春华年。

因为一去不复返,所以你便成了无人可取代的那段芳华记忆。

那个春的早晨,空气里弥漫着那片热土地特有的香气,竹林透过来的阳光照在你清瘦的富有儒雅书生气息的脸上,感觉那样的耀眼,低头不敢迎接你灼热的目光,烫伤了的我的脸不知羞成了怎样的红!一际灼热目光一个有力的臂膀宣告了一场无言的爱情告白,象是一场突发的遇外,让人措不及防。

一阵心跳狂乱,一阵大脑空白,一阵眩晕激荡,一阵热泪狂奔,宣告了一场无力的爱情抵抗。激荡的单纯的两颗心,就那样紧紧相拥了,致命的青春诱惑,来不及想未来,来不及想以后,来不及想结果,就那样莽莽撞撞地便开始一段猝不及防的爱恋。

爱的旅途风景太美,爱的色彩太明艳,爱的歌声太缠绵,爱的气息太甜蜜,爱的目光太温柔,爱的阳光太刺眼,爱的时光太美妙,爱的梦境太迷幻,爱的情节太激荡爱的时间转眼之间就滑到了分手的季节。离别的眼泪涨了澜沧江的水,离别的心情阴了盛夏的天。几万种的不情愿挡不住离别的宿命,枝头如血的凤凰花毫不留情地肆意渲染着滴血的心,我们却在努力微笑着,爱,不哭!爱是乖小孩我们唱着:不管以后将如何结束,只要我们曾经相聚过,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离别的钟声敲响了,离别的车轮启动了,离别的时候我们没有说再见,无言的开始,无言的结束。

一个完整的首尾呼应的故事,应该没有续集,我们这样以为。我们不知道岁月是怎样把那段记忆镶嵌在了彼此心上。当想念的泪再次滑落,当想念的心再次疼痛,当想念的夜吞噬无边的黑暗时,才知道离别原来是这样的无边无际的相思煎熬岁月!

她们说幸福是用快乐表现的,幸福却是用眼泪堆积的。当人群中熟悉的身影闪过,当收音机里响起那首歌,当笑着笑着突然有泪落下时,才知道思念有多深,痛就会有多重!

离开了失去了才知道相拥的时光是多么的金贵!爱错了的美好青春,爱错了的一去不复返美好时光!爱错了的你无可取待的美好记忆,徐徐地闪耀着钻石般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