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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变心

发表时间:2020-08-05

被遗忘的初恋(三)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被遗忘的初恋(三),欢迎阅读与收藏。

四、风波

心里的疑团已经解开,王学志不再去想,可也是心情极好,真想不到自己还有这样大的魅力,惹出了一段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恋情。

不知道心情是不是与打牌有关,今天的牌真是好,王学志一连和了三把,不是直对宝中宝,就是自摸鸡宝夹。他满面春风,哼着小曲,气得其他三人直摔牌,就连看热闹的馆主也被逗得前仰后合。打牌的女同学小丽还说风凉话:真是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啊!其他的人不明所以,偷偷的瞄着王学志:怎么回事,难道他王学志心里想:情人都不是,何谈失意啊!嘴上却说:你那意思就是你情场得意,赌场失意了呗!呵呵小丽突然伸出小手佯装打向王学志:叫你胡说八道,引得大家都笑了。

时间过得真快,当这场酣畅淋漓的赌战结束时,王学志已经赢了他们三家八百多块。赢家笑靥如花,输家也笑语迎堂,并没有因输钱而难过。难怪,现在的人一有闲暇就投身赌场,一来为了打发时光,二来为了宣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不如意。当王学志起身要走时,另两个牌友半似玩笑半似认真地说到:就这样走了,不那什么了王学志也是心领神会,毕竟已是参加工作二十几年的人了,看惯了江湖事。他停下脚步:行,吃什么,你们选。随你便,东家说了算,两个牌友齐声说。小丽转身去拿衣服:我不去了,三个大男人,我怎么去!王学志笑着说没事,去吃饭怕什么,也不是那啥滚一边去!小丽红着脸说。王学志又笑着说去吧,美女既然害怕作陪,我把我家里的叫来,正好你们很长时间没见面了!那我就去吧!王学志怎么也不会想到,爱人的到来竟又惹出了一场风波,如果知道这样的后果,打死他也不会这样做。

老字号包子铺是一个地道的小饭店,里面正宗的各种包子、饺子、小菜等都很受欢迎。当王学志的爱人冬梅来到包间时,饭菜已经端了上来,四菜一汤,外加三屉驴肉蒸饺。小丽和冬梅热情相拥,互相寒暄落座。面对王学志熟悉的几个牌友,冬梅也谈笑自如,毕竟也是上班的人,能说会道。酒宴开始,几个打牌的男人轮番提酒,对王学志大加赞赏,什么能说能写,什么才华横溢,极尽赞誉之词。真是人在江湖飘,真得口才刁;要想混饭吃,马屁要拍好。几句话下来,忽悠得王学志又添了两道菜。期间,只有冬梅和小丽却在一边,轻声交流,似乎在谈论着一个人、一个号码,不时地也随声附和。到你提酒了,王学志打断她们的谈话,对小丽说。到我了,那我就说两句。先表示谢谢了,他吧,有点歪才,但他摊上个好媳妇,要不他白扯!这可不是我向着冬梅说啊,你说呢老同学?她对着王学志笑了笑。那是,我媳妇就是好!王学志看着爱人急忙说。就嘴好!冬梅也禁不住乐了。女人喜欢听赞美是真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喝的是面红耳赤,谈的是笑逐颜开。

回到家里,王学志还沉浸在赢钱的喜悦中。过来,问你点事。妻子坐在沙发上叫在玩电脑的王学志。说吧!王学志头也没回说道。以前给你打电话的那个在外地住的女同学,昨天你见到了?没有啊,怎么了?咋又说起这事了呢?王学志停下手中的鼠标,警惕地看了看妻子,难道吃饭时她和小丽在谈论的是这个人?告诉你,以后同学聚会少去啊,尤其是有女同学。妻子一脸严肃地说。就是吃点饭,怎么了?王学志一脸狐疑的看着妻子。男人没好东西。妻子感叹。王学志知道,一定是妻子和小丽交谈时听到了什么,管她呢,身正不怕影子斜,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睡觉,再谈也是论不出子午寅某。我困了,一边说他一边走进卧室。

倒在床上,王学志却睡意全无,想起了那个去年给他挂电话的女同学来。红岩,也是他初中时的女同学,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总是眉间带笑,梳着油黑的短剪发,穿一件白色的确良上衣,一件红得刺眼的长裤,穿一双白色的网鞋,这样的穿着在八十年代的学生中倒也是挺漂亮的。他是王学志语文老师的外甥女,后到这个班级来的。起初,王学志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孩子,每天还是一如既往的在家、学校、班级、宿舍间为学习而忙,这样的学生在老师眼中很得宠。在即将初中毕业的时候,有一天她要来了王学志的笔记本,说是要写毕业赠言。那个年代能写个留言册也不错了,比不了现在送礼物作纪念的。在晚自习回寝室的路上,她送还了日记,王学志在回寝室后才发现,里面夹了一封信。信中约好明天晚上5点钟在校园西侧的树林中见面有点事情要说。在第二天周末回到家中,王学志就把这封信给了母亲,母亲看后,语重心长的对儿子说:孩子啊,好好学习啊,不能处对象啊!我也没处啊,我去告诉她,免得她在那等。事实上,王学志多虑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在指定的地点并没有等到这个女同学。二十年过去了,听说那个女同学已经成家,育有两个孩子,在外地开了一个超市,生意很好。因为生意的原因,回到家乡,想见见当年的这些男女同学,碰巧王学志的电话让妻子听到,并没有让他去聚会。直到现在,王学志也没有见到那个同学。哎,难怪妻子担心,现在网上疯传四十岁的男人最可怕,成家立业却总有一些人不安分。王学志虽说是有工作、有家庭,却并不是随意的人,虽然能歌善舞、活泼好动,人却很好,并没有做出出格的事。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生命的长河中,发生过多少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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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初恋(一)


有些事现在想起来,那么好笑又纯真。终究是一场美丽的梦在我的记忆中珍藏,也许我忘记你的模样永远忘不了那种感觉,沧桑的改变我们的容颜带走我们的青春,可是在我的心里你永远美丽永远不会老去。也许这一生不再相逢,就让我们的心里永远留着最初的纯真,就让我们的心里永远留着最初的纯真。

--------题记

一、聚会

学志,你要坦白,有没有过那回事?快点!在一次二十年后的初中同学会上,王学志成了女同学们追问的对象,他只是笑而不答。有过的事吗,我怎么记不起来?好像别人也曾经说过,因为自己的原因那个女同学不念了,真的吗?王学志在心里暗暗地问自己。越是支支吾吾越是引起女同学的兴趣,难怪有人说:女人多事又好事。弄得王学志满脸通红:没有哪有的事我去洗手间。推开围堵的同学,借口去洗手间,他狼狈的逃走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已过不惑之龄的王学志不禁又想起那个叫娟子的女同学。在初二的时候,她坐在自己的后排座位,梳着当时的流行短发,学习还行,特别是体育非常好,不但在学校运动会上获过奖,在县运会上也得过奖。长什么样倒是只有一些轮廓,应该很清秀吧!在初二下学期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就不念了。当时老师好像也觉得很惋惜。可是,她的不念又怎么会牵涉到自己呢?哎,顺其自然吧!

二、问询

推开房门,看到妻子正在电脑上看喜欢的电视剧。现在的女人啊,整天除了工作、做饭,都迷上了电视剧,尤其是韩剧,有时看得她们泪流满面,真是深入剧情。甚至在上班时也是津津乐道,哪个女主角太软弱,哪个小三太气人,看那气愤填膺的架势倒是有一种一刀捅死她的恨意。也真是佩服那些演员们,演技出神入化,惹得家家户户因为看电视剧抢遥控器的闹剧。

回来了,看到老情人了!妻子回过头问道,脸上一种无可名状的表情,眼神中透着一种能够看透世间万物的犀利。

说啥呢?是不是韩剧看太多了。王学志一边换衣服一边说道。

妻子来到他身边,伸长鼻子使劲嗅了嗅,现在啊,有多少男人借着同学聚会的名义去会情人啊!

王学志心想:女同学聚会呢?是不是也去会情人啊?但他却没有说出口,怎么不放心啊?我兜里比脸都干净,能做出啥事来?

没看到,现在有多少小三会倒贴。怎么,看你那意思有钱就要做呗。妻子紧盯着他的眼睛喋喋不休。

怎么没完了呢?王学志有点不耐烦了,一出去吃点饭就弄这些无聊的话,闲的啊!

咋不耐烦了呢?心里有鬼啊!妻子抓住他的胳膊继续说。

王学志真是无可奈何,行了,喝多了,我去睡一觉。对他来说,这可能是最好的借口,免得再被问询,真要是那句话说错了,那可没完没了了。虽然自己清清白白,也是说不清道不明。

(未完待续)

被遗忘的人


学生年代,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在人群之中,我们一眼就能认出她。

林夕也是这样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只是因为那一次碰面,居然会在他脑海中留下了足以让他这辈子魂牵梦萦般的思恋,并足以改变他的一生。

林夕是个从小就有个伟大志向的热血年青,他曾经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可以为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去和别人争得头破血流,他可以为了一句无光紧要的批评和他人理论纠缠。

直到有一天他开始被人群否定,生活到处碰壁,同学老师都开始有意躲着他,巨大的挫折感将他彻底击败。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并非他不想与人相处,只是因为他习惯了一个人寂静的生活,他扮演透明人已经多年了,他不介意继续,又或者,他是在本色出演

与往常任何一天都相同,林夕在下课后径直的走向饭堂,又或者说,是跑,是逃。与其说走,其实更像是一种逃离,一种不愿与路人纠缠的挣扎。命运就是这么喜欢捉弄人,一向走路如同疾风般的林夕没想到自己今天居然被一位女生拦下来。

请问xx大学女生宿舍部是在这个位置吗。女生背着红色双肩包,肩披长发,在死气沉沉的校园中,形成一道别样的风采。

林夕有些头脑发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虽然他对学校每条道路他早已烂熟于心,但他还是仿佛如鲠在喉一般无法出口。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林夕感觉这是他这辈子过得最漫长的时间,尴尬的气氛开始蔓延,每次呼吸对他来说都是一次煎熬。

诡异的天气,天空下起小雨,林夕只好找到一个地方进行避雨,女生也只能跟着他一起避雨。她被雨淋湿的脸庞与低垂的眼睛,彻底打动了林夕多年来封闭的内心,但他还是装作无奈等雨停的样子。他的内心,或许早已不是曾经那般炽热。

学长,请问你知道路吗?她面带笑脸般问道.

我知道。他许久后终于憋出着三个字。

原来你不是哑巴啊她扑通一下就笑了那你可以给我带路吗?

可以。他面无表情般回道。

雨停了他们开始出发,一路上,她向他问了许多关于新学校的问题。

学长,怎么你走路那么快?我快跟不上了,。

林夕愣了一下,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以来走路都是这么快,就像跑,就像逃,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他不喜欢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可能,他不喜欢别人看到他的内心。他一直就像被遗忘的人一样,每天与人几乎没有交流,久而久之,连他自己也默认了。

面转角进去就是了。

好的谢谢你

他转身你离开,她叫住了她。

学长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林夕。他也不回的回道。

我叫木子,日后请多多关照。

他没有回应,准确来说,他不敢回应。

回到宿舍后,林夕脑海中总是浮出她的脸,但他赶紧打消了念头,冰封许久的心,开始被融化。

第二天生活还要继续,林夕又开始了机械式的生活,昨天的一切他都已抛诸脑后。

生活就是喜欢开玩笑。

今天我们班级即将到来一位插班生,请大家鼓掌欢迎。

熟悉的脸庞再一次映入林夕的眼帘,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脑袋都是空洞的

这是我们的新同学木子,大家鼓掌欢迎。老师在台上说道

大家好我叫木子,希望能在新的班级和同学们友好相处。

林夕旁边刚好有个座位,木子你就坐那把。

林夕在之前一直沉默寡言,不与他人相处说话,所以选座位的时候没人会选择他那个地方。他倒也乐意,一直生活在没人注意的边角里。

你好啊学长,又碰面了,不对,是林夕同学。她面带春风般的笑容,仿佛没什么东西能让她不开心,似乎能让枯黄的落叶重返根部

你同桌是个心里很古怪的人,你要多加小心。下课后,有的同学跑到木子旁边说到。

怎么会呢,上次他很热心的带我路呢。木子回道。

着一切都被林夕所听见。

从那天开始,他内心成功被她融化。那是他二十年来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活着。

林夕开始着与他人用心交往,他敢于面对自己的不足,他不再因为自己的缺点感到自卑,他活出了自己的样子给所以人看。他的内心开始炽热起来,多年来在他内心隐藏的自己终于被释放。自信,勇敢的他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木子,正在他准备开始的追求她时却得知木子家中不幸破产被迫

离开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

林夕当晚喝了个烂醉,他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内心,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来发泄。喝的酩酊大醉的他迷迷糊糊的找不到路,只好无意识的蹲在一旁。这是旁边路过一个女生,女生很惊讶仿佛认出他的样子。

你知道XX大学生活部在哪吗?他问道

然而对方却没有回声,在林夕失去意识之前他只听到了出租车的声音,以及他内心一种熟悉的呼叫声。

醒来,他发现自己躺在宿管的房间里,这时宿管走了进来。

你也真的是羞,一个大男人居然喝多了要一个女生送你回来。

林夕暗叫不好,一看时间发现早已错过了木子离开的时间

这是那个女生给你的信,你看看把。宿管说完变将一个信封交往给他。

林夕同学,从我遇见你的第一天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内心很丰富的人,很感谢那天我们的相识,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怀着满腔的热情去面对生活,努力的去成为一个自信的人。还有,以后喝酒不要喝得那么醉,对身体不好。

林夕逃也似的离开了房间,拿着木子留给他的照片不停的奔跑发泄着自己。

多年过去,林夕慢慢成熟,他再也不是曾经那个自卑不爱交往的那个被遗忘的人,他肩负着自己的责任,为父母撑起了一片天。但在他内心始终都存在着一个人的身影没法忘怀,在她离开那时,作为一个无知的少年的他有着一个强烈的预感:我们还会再见的。

这天,林夕带着自己的侄子到游乐园玩,小孩子很调皮,嚷嚷着要玩碰碰车,林夕笑着带他前往,转角,他看到远处一个让他魂牵梦萦了多年的身影。他们谁也没有开口。还记得樱花正开,还未懂跟你示爱。有些人,永远不会被遗忘。

他们都相信,曾经小小的转角屋檐下,两颗心就距离就这样被拉近。

叔叔你看,那个姐姐好像你照片上的那个人。

被遗忘的天空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被遗忘的天空,欢迎阅读与收藏。

被遗忘的天空

北京。冬天。

雪下的很大,我的家住在北京不知道多少环开外,你开了很长时间的车才到。

你在楼下打电话对我说,好久没见了,出来喝杯啤酒吧。我说好啊。于是我们就在院子里喝起了啤酒,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冬天的北京雾霾很大,但那天下了雪,空气很好,竟然能看到星星,虽然只有一两颗。我抬头看着那颗星星,感叹能在北京看到星星可真不容易。你也笑着感叹。我们就看起了星星。

你问我还有没有在玩摄影。我叹着气对你说,孩子要上学,老人要看病,买房欠下一屁股债,一大家子等我养活,拿什么玩,玩不起啊。我又问你,你呢,还在玩摩托吗?你点了点头,说最近北京有一个比赛,你准备去参加,如果能拿到名次,说不定能签到车队。我喝了口酒,说,真羡慕你能一直追求自己的梦想。你叹着气说,有什么好羡慕的,没有稳定工作,家里人都说我疯了,三十多的人还整天骑着摩托到处瞎跑。如果这次比赛我拿不到奖,可能就要回老家去了。

真让人无可奈何。

你又问我有没有看过《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我点了点头。你说,当初看的时候太年轻,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匪夷所思,非得抛家弃子去画画。现在想想,斯特里克兰真是从心底爱惨了画画。真佩服他啊。我说,是啊,抛弃一切干自己想干的事得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只是活着就已经精疲力尽了,哪还有气力去追求别的。

那颗星星可真亮啊,我们就一直看着星星喝着啤酒,时间仿佛是被什么堵住了嘴,陷入了沉默。

不知道哪里的音箱放起了万青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模模糊糊听不清,可有一句歌词却特别清楚,像是在暗示着什么。

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

你也跟着哼起来。我笑道,这歌还挺应景的。你也跟着笑了,说,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上学那会儿抄摘录时看到的,看不懂,就觉得特文艺,就抄了下来。如今看来,一语成谶啊。我感叹道,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北京的雪可真大啊,一大片一大片的往下落,落在地上,落在肩上,积了厚厚一层。我看着那些雪花,仿佛是在看着我自己。总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可最终还是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矣。

你突然问我还记不记那张拿了银奖的照片。我说当然记得,奖牌还在我家摆着。你又问我还记得照片的名字吗。我愣了愣,有点莫名其妙。我说你问这个干嘛,你笑了笑,什么也没说,仰起头喝光了剩下的酒,起身走掉了。你背对着我挥了挥手,就算做告别。我看着你远去,仿佛看到了斯特里克兰离去时那个决绝的身影。一瞬间,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断掉了。

孩子的哭声,老人的咳嗽,邻居的争吵,老板的催促,银行的账单,一瞬间朝我喷涌过来,我像是被淹没一般喘不过气。

这世界在跳动,可你从来就走不远。

怎么能走远。

我把手里没有喝完的啤酒倒在了地上,转身回房,看到那块被我摆在房子正中央的奖牌,上面写着“二等奖作品《梦想》”。

原来是叫《梦想》。

多么讽刺,我竟然忘记了。

我拿起那面奖牌,翻到了背面,那是一张天空的照片。少年的天空,远方的天空,梦想的天空。

被我遗忘的天空。

生活穿过了你的眼,让你看不见蓝天。

我像一只快要坏掉的灯泡,周围是嘈杂的黑暗,我拼命想点亮四周,却发现连自己都点不亮。

我想到宋岳庭那首《Lifeisastruggle》里的一句歌词:我从命运的天台放眼却看不到星空,漆黑的天空压在头顶使我不得轻松。

最终事与违愿,归于茫茫人海。

那片天空,我终究未能抵达。

我把奖牌丢进了垃圾桶,就算是场告别。告别少年的理想,告别头顶的天空,告别一切远方。

“抱歉”,我说,不知道是说给谁听。也许是二十年前的我自己,也许是我的那片天空。

就像绝大多数少年的天空一样,我的天空,死于忙忙碌碌,死于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