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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花和女孩

发表时间: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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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珠花和女孩,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个男孩子生病了带上钱去出校门到药店买药。

他就走在学校那条后街上,那天街上的人很多,在不经意间他被街上一个女孩子拦住了。

那个女孩子很漂亮。WWW.Qg13.Com

她委屈地对他这样说,她说她从外省来到这里,钱被偷走了,晚上没东西吃,能不能给她一点钱。

男孩子犹豫了一下,就带着她来到一个卖饼的摊子前给那女孩子买了两张煎好的饼。

女孩子接过饼来,不好意思地咬了一小口,在那女孩子低头吃东西的时候,男孩子注意到女孩儿的头上戴着一束美丽的珠花,那珠花晶莹剔透,整好七颗,绾成一个心型,点缀在她乌黑美丽的长发上。

他不敢相信这么美丽的姑娘竟然向他乞讨。这样清丽秀美的女孩子本应该很高傲的,可她今天竟!他越想越不是滋味,就把自己买药的钱都拿出来给了那女孩儿,女孩儿吃惊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小口小口地吃饼。两人默默地站在那有点不好意思。男孩子也不好总赖着人家不走,于是悄悄地走开了。

回到学校后,男孩子舍不得再花钱买那药,就硬撑着躺在床上度过了几天。日子虽然很难熬,但毕竟年轻,男孩子咬了咬牙挺过去了。

后来,男孩子恋爱了,他的女朋友非常美丽,他们彼此间感情很深。他们彼此间也并非风平浪静,但他的女朋友却很宽容大量,每次吵架后总是她先开口提出和好。男孩子知道女孩儿们一般很小性的,怎么自己的女朋友如此心性开朗豁达。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男孩子忍不住问女孩子,你和我生了气之后怎么那么快就原谅了我?

女孩子说,还不是你死缠着人家,给我买我最爱吃的话梅,然后又是给我点歌道歉什么的。

男孩子很奇怪,他从来没这么做过啊,他是很爱眼前这个女孩儿,他也一心一意想着与这个女孩子一起白头偕老,但他的爱是深沉的,就像涓涓细流一样默默地渗透,哪有那么高调张扬?他以为女孩儿在嘲讽他。就索性合了她心意。

男孩子又问女孩儿,还记得我们当初相识的那会吗?那时候,我们上自习总恰巧坐在一起,缘份是多么奇妙啊我一万个没想到就是我身边一起学习的美女校花会陪我一辈子。真是上天给我们的缘份,让我们找到了彼此的天堂。

女孩子听罢,啐了他一口说,还不是你这个冤家不知在哪里探出的消息在我生日的那天送我一束好看的串珠,叫我才认识了你这冤家!你还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保守密秘。说完冲男孩子撇了撇嘴,然后甜甜地笑了。

男孩子顿时惊骇不已,怎么又凭白无故多出了一串串珠?他镇定了一下慌乱的心神,笑着说,是啊,我是送了你一串串珠,你怎么么没有戴?现在放在哪里了?

女孩子愣了一下反问道,你不是说把串珠先珍藏起来,将来有一天你要亲手把它戴在我头上吗?串珠在我妆盒里啊。

男孩子急着说,那你快拿出来让我看看!

女孩子有点不高兴,但还是从包里拿出妆盒,取出了一串串珠。女孩子把串珠捧在手里,男孩子看到的是七颗晶莹剔透的珠花,那珠花衬托着女孩儿雪白的的手臂,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高贵圣洁的美。那种美是令人陶醉的,只是这珠花怎么这么似曾相识?

难道,男孩儿猛然想到了一年前他在后街上遇到的头上扎着珠花的女孩,而眼前这珠花和她头上戴的一模一样。

男孩子又继续追问道,你知道这珠花的来历吗?女孩儿疑惑地摇了摇头。男孩子让女孩儿把珠花收好,对她说,可能我有事情要和你讲,至于是什么时候,你要等了,等到我把事情弄清楚之后。

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男孩子和女孩儿仍旧相亲相爱,彼此不离。直到有一天,他们一起来到一家茶店喝珍珠奶茶茶店的墙壁上贴满了彩笺,那是少男少女许下的愿望。其中有一条这样写道:

我知道我剩下的日子不多了,我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把我心爱的珠花送给了一个和我一样美丽的女孩儿,而她现在的男朋友正是我恋了很久无法说出口,一次次错过的人!希望她能代替我和他在一起,而且永远爱他,让他永远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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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珠楼记忆


珠珠始终忘不了三十年前那惨痛的一幕,以及那个空气里混合着花香的早晨。

1

那天早晨,珠珠原是答应了父亲去河南成珠楼买鸡仔饼的。早上起来的时候,天气好得很。南方夏天的早晨,一早太阳就出来了。珠珠住的这个院子,是解放后才建起来的,全是三层楼的房子,院头院尾都有一棵巨大的榕树,一棵在东边,一棵在西边。透过东边榕树的空隙,可以看到斑斓的彩霞,颜色很像珠珠在小莹母亲的梳妆台上见到的胭脂粉。小莹的父亲是个工程师,而且是解放前留下来的旧工程师,她母亲是幼儿园的老师,经常穿着素色的旗袍在院子里走动。其实院子里住的并不都是旧知识分子,像珠珠的父母,都是南下的工农干部,自然就对小莹母亲的旗袍不大感冒,只是这种不满只是一种态度,从来也没有说出来。

从盘福新街到河南成珠楼买鸡仔饼要走比较远的路。成珠楼在河南南华西街,盘福新街在河北的越秀山北门的脚下。所谓河南河北,其实就是以珠江为界,江南为河南,江北为河北。从前的人迷信,认为河之北是阳宅,河之南是阴宅,因此做生意的当官的都愿意住在河北。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宁要河北一张床,不要河南一间房”。这样,住在河南的人好像都比河北的人穷,河南的布局也要比河北简单、萧条。但南华西街例外,这条街和珠江隔着一条滨江路,街上店铺林立,解放前还有几处有钱人的大宅,亭台楼阁,古色古香,只是解放后都给拆掉了。

从河北到河南的公共汽车并不多,珠珠只知道有一辆14号公共汽车,在靠近北京路旁边的广卫路上。而从盘福新街到广卫路,没有公共汽车,走路要走30分钟。

珠珠可以这样走。从盘福新街的后门出去,经过周家巷,或西华二巷,就到了解放北路。这是一条很热闹的大马路,南北向,南至珠江边的海珠广场,北至越秀山的正门。平时珠珠上学也是这样走的。她有一个女同学住在周家巷的巷口,也姓周,但当时她怎么也没有把这位姓周的女同学和周家巷联系在一起。她是去过周姓的同学家里的,独门独院,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庭院,但给她的印象却是有些黑暗,还很潮湿。

从周家巷走出解放路的口子上有一间面铺,铺面不大,但汤粉做得很好。珠珠每天的早餐都是在那里吃的。父亲给她的早餐钱可以吃一碗肉粉,但她时常只吃一碗斋粉,省下的钱用来租小人书看。

从解放北路的路口向左,过了马路再直走,这时会经过一间粮店,整个盘福新街的人都在那里买米,珠珠也经常和姐姐拿了米袋到这个粮店买米。因为怕丢了粮本,粮本就放在米袋里。粮本拿出来时上面铺了一层厚厚的白色的米粉,卖米的人拿到粮本时都要用手去拍一拍。

走这条路珠珠感到很亲切。干干净净的空气里充满了她熟悉的气味。白兰花的气味,粮店的气味,青石板的气味,还有猪皮的气味。铺着青石板的周家巷里有一家人专做猪浮皮,把新鲜的猪皮刮干净了晾在绳子上晒。

过了粮店再向右转,过了马路就到连新路了。连新路是一条所有广州人都喜欢的路。路的两旁种了高大的凤尾树。凤尾树一连四季都会开一种艳红的花朵,常常是红色的花瓣铺满一地。而花瓣可以捡起来放入嘴里吹,再用手一拍,发出好听的声音。

连新路头上有一个中央公园,里面古木参天,十分幽静。路头的右边还有一家电影院,叫新星电影院。珠珠和小朋友们也常到那里看电影。

经过了中央公园,就可以看见14号公共汽车站了。

珠珠当时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她去这么遥远的成珠楼买鸡仔饼。在她的印象中,鸡仔饼是她喜欢吃的零嘴。每次家里买来了鸡仔饼,父亲也只是拿一块放到嘴里咬咬,然后跟她眨眨眼。而且并不是只有成珠楼有鸡仔饼卖,好多地方都有,只要卖点心的地方都有。她是问了父亲的,可不可以不买成珠楼的鸡仔饼。但父亲不同意,他说他现在只想吃成珠楼的鸡仔饼。

父亲和她说话时的口气非常和蔼,充满了父爱。好像不是让她去这么远的地方买一种零嘴,而是问她要什么新年礼物。当时珠珠的心充满了温暖。她想起了她要经过的那些特征,猪皮,粮店,面铺,公园,同学的家,还有凤尾树,电影院,心里也充满了温暖。于是她就答应了。

珠珠在一个满天霞光的夏日的早晨从河北的家出发到河南的成珠楼替她父亲买鸡仔饼。她确实是已经出发了。经过了周家巷、解放路、连新路,经过了猪皮、粮店、凤尾树、电影院、同学的家,她甚至已经坐上了14号公共汽车。这辆公共汽车开往河南,其中有一个站就停靠在著名的成珠楼前。

但珠珠并没有坐上那辆开往成珠楼的公共汽车。她在路上给一只猫耽误了。一只黑猫,她当时已经远远地看到了14号车站,还看到了排队坐车的人并不是很多,而平时这趟车总是很挤的。

黑猫就蹲在中央公园门口的左边的狮子旁。狮子很大,黑猫很小。但因为黑猫是活的,而且一双绿眼睛滴滴滴地转,很有杀气。看上去那只庞大的狮子就像是黑猫的仆人。珠珠的母亲爱猫,家里平时也养一两只猫,但都是土猫,灰不溜秋的那种。珠珠看到小华家的一只波斯猫实在是漂亮,眼馋了很久。但母亲不许。说爱猫不能挑猫,就像爱一个人一样,要连毛病都爱。道理归道理,但珠珠还是喜欢那些漂亮的猫,她家那只麻猫,冬天冷的时候蜷在炉子旁边,闹得一身都是灰,珠珠好几次都差点把它当作煤球送到了炉子里。

珠珠紧走两步,在黑猫面前蹲下,和黑猫眼对眼地互相注视着。黑猫使珠珠大为赞叹。黑油油的毛闪闪发亮,因为鼻子有些发皱,所以看上去好像有些不满意,绿宝石一样的眼睛稍微有些忧郁地看着珠珠。这只应该不是野猫,没有一点受过苦的样子。身体圆圆的,而且很干净,身上发出香皂的气味,散发在早晨的空气里。

当时珠珠就把鸡仔饼完全忘了。她一心一意就想把这只黑猫带回家。她伸手去摸一下黑猫,黑猫没有躲避。珠珠高兴起来,就把黑猫抱进怀里。

珠珠抱着黑猫走在路上的时候,快乐得就像长了翅膀的天使。她从原路返回,在粮店门口见到了住在17号的卢姨,还打了招呼,卢姨看了一下她怀里的猫,当时黑猫在珠珠的怀里发出好听的呼噜声。卢姨说:“黑猫?”接着卢姨自恋地说:“我有一只胸针,就是一只黑猫。”在解放北路的菜场门口见到了同学冯令沂,他和另外一个男同学叫储小雷的正在菜场门口犹豫不决。珠珠充满自豪地把怀里的猫给他们看,冯令沂看了黑猫有点惊奇,他说:“黑猫?”还伸手摸了一下猫头,但储小雷就很厌恶地扭过头去。

有必要说一下盘福新街的结构。盘福新街最早的时候叫高级知识分子宿舍,和建于人民北路的湖边新村一起,是当时的市政府建造给知识分子居住的示范性宿舍。

最早的两幢房子建于1958年,楼层三层,每一幢有四个门,每一个门两个门牌,一个门牌三户人家,珠珠住的是最早建的一幢,19号楼下。那时的人喜欢住楼下,因为有前后院,而且出入也方便。珠珠的母亲虽然是上海人,但到了广州后就向广州人民学习,爱上了花花草草。她最爱米兰,在生下珠珠的那年,也就是刚搬进大院的那年,就在门口种了一棵米兰树,米兰树的旁边有一棵木瓜树,在米兰树下还种了一棵攀藤的淮山,珠珠家平日汤里的淮山就是现摘的。后院种了鸡蛋花树,鸡蛋花是典型的亚热带植物,因为花瓣里黄外白,像鸡蛋的颜色,所以叫鸡蛋花,开出的花朵清香,而且能泡茶。后院还种了桑树,结出的紫色的桑子能吃。

随后盘福新街又添了三幢房子,两幢建在大院的中间,一幢是打横建在马路边上。这样,盘福新街就有了五幢房子,最后建的那幢是四层的。在盘福新街的东边,有汪精卫的一幢别墅,很大的一幢房子,现在起码住了有二十户人家。汪精卫是广州番禺人。但那幢房子和盘福新街有围墙隔着,两边的小孩子也很少在一起玩。汪精卫的别墅旁边,是市委的幼儿园,是全托的,每到周末的下午,都有很多大人用自行车带着孩子在珠珠的家门走过。

盘福新街的北边,是市人委宿舍,住着副市长。珠珠的一些同学也在里面住着。

她的一个女同学家里有四姐妹,分别叫长娃、方娃、圆娃、扁娃,扁娃是她的同学,还和她同过桌。南面是计委的宿舍,西面就是马路了。在马路的正对面,是盘福路小学,收的都是住在这一带的子女,珠珠前面的四个哥哥姐姐都在里面念书。盘福路小学的北边是陆军医院的宿舍,陆军医院是国民党时期的称呼,解放后叫“总医院”,是广州军区的医院。盘福路的北头,就是越秀山的南门,沿着南门往上走,就可以看到广州城的标志,用石头雕成的五羊和五层楼,五层楼原来叫镇海楼。

珠珠抱着黑猫继续往回走。她这时是把鸡仔饼彻底忘记了。其实是有几个机会令她想起今天早晨的任务的。比如她走过一间点心店,比如她闻到了鸡仔饼的香味,她甚至还看见有小孩嘴里咬着鸡仔饼。但她完全被怀中的黑猫所迷惑了。如果她记起来了,再重新去买鸡仔饼,她就不会看到对她影响终生的那骇人的一幕。

珠珠回来的时候,没有走周家巷,而是走了周家巷旁边的一条巷子,那条巷子叫西华二巷,地上铺的也是青石板,比周家巷要窄一点,两边都是旧时留下来的房子,独门独院的不少,阳台和窗沿上都摆着花花草草。穿过西华二巷,走到院子的后门,珠珠就听见小朋友妹头的歌声。妹头很爱唱歌,而且声音嘹亮,一唱整个院子都听得见。院子里住的劳动局陈局长是当年的红军,在陕北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特别爱听陕北民歌,所以也特别爱听妹头唱歌,为此他的女儿燕红还跟妹头做了好朋友,燕红还偷偷把他父亲珍藏的梅里美的小说《高尔曼》送给了妹头,使妹头从小热爱梅里美,终生受影响,长大后成为了一个作家。

珠珠听着妹头的歌声继续往前走。平时她喜欢把脚踩在花圃边上用砖头砌出来的像狗牙一样的围边走,但现在因为怀里有只黑猫,她就只好老老实实地走在路上。

整个盘福新街是这样的安静,所有的树都开着花:紫荆、米兰、鸡蛋花、夹竹桃,还有在篱笆上爬着的金银花喇叭花,空气中飘散着混合的花香,花香又混合着妹头的歌声,这个情景,后来屡屡出现在珠珠的梦中。

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妹头突然不唱了。那首歌她才唱了一半。院子一下就沉静下来。太安静了,连风声也没有。于是,当珠珠推开门看到满地的鲜血时发出来的尖叫就像警报一样划破了盘福新街的上空。

珠珠的父亲死于割脉。

2

这天早晨,珠珠原是答应了女儿去河南的成珠楼买鸡仔饼的。女儿对她说:妈妈,我要吃成珠楼的鸡仔饼。

这时候是冬天。早晨起来天是灰蒙蒙的。云压得很低。珠珠现在住的房子,是用房产开发商发的每个月4千块钱的拆迁费租的。珠珠在河南的江南西路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2500百块钱一个月。

江南西路在江南大道的旁边,从前是一片菜田。珠珠小的时候从来没到过这里。

而现在却成为河南最旺的一条路,地价也算是最贵的。从江南西路的后面,叫西基东的地方,开出了一条大道,和原来的宝岗大道相联接,北可以到南华西街的海幢公园,南至昌岗路,广州美术学院就在昌岗路上。昌岗路上有一幢当年由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江南大酒店,情调甚好,二楼的咖啡厅的落地窗上悬挂着珠珠喜欢的竹帘。

从珠珠现在住的地方到成珠酒楼,坐出租车十分钟就到了。中间经过好几个新开发的楼盘,还开了一家吃客家菜的饭馆,叫“客家王”,旺得不得了,分店都开了五六家。

珠珠从没买过鸡仔饼给孩子吃,“鸡仔饼”这个名字,自从那可怕的一天后,她就从来没有提起过。就连成珠楼,她也不会再去的。成珠楼什么样子,她也从不关心。因为城市改造,广州有许多著名的酒家都搬离了原来的地方,原来她以为成珠楼早就搬了,但听女儿一说,它还是在那里。

珠珠是三年前搬到江南西路的。因为盘福新街被开发商看中,要拆了重新做楼盘。前天她特意去看,看到盘福新街已经完全夷成了平地,从前的痕迹一点也看不到了,就剩下院头院尾那两棵榕树还屹立在那里,但却是孤零零的。珠珠想起小时候和小朋友们玩捉迷藏,她经常和妹头三两下就爬到树上。前几天见过妹头,已经开始发胖了,自己也是胖得没有人样。她站在树下面,想起从前那个小小快乐的人儿,眼圈竟有点发红。

她特意穿过夷为平地的院子,重新走周家巷。只是从前的光景再也没有了,两边的小巷很多都拆了,建起了难看的高楼。做猪皮的那户人家早就不见了,或者不做猪皮了。巷口的面铺也变成了卖首饰的。盘福路两旁那些遮天蔽日的榕树,也给砍得七零八落。总之她再也不想看到这条路了。回到家里,她有些发呆。晚上还做了梦。梦到在后院挖到了一只翡翠玉船。那些开发商,不知怎么就看中这个院子了,旁边的市人委宿舍和计委的宿舍,还好好地在那里。

珠珠问女儿,怎么会想到要吃鸡仔饼。说话的时候,人就开始有点恍惚。女儿说:“同学们都吃呀。”她不能告诉女儿关于系在鸡仔饼上面的惨痛。当然不能。

人死不能复生,何况父亲是决意要死的,只是不想让女儿看到自己可怕的一幕。后来她问过妹头,怎么那天歌唱到一半就不唱了。但妹头实在想不起当时在做什么。

妹头说,其实我经常都是唱歌唱一半的。很奇怪,长大以后,妹头却不会唱歌了。

有一次盘福新街的小朋友聚会,把早就搬走的妹头叫回来,她一唱歌,把大家都吓了一跳,因为实在是太难听了。

自从搬离了盘福新街,珠珠就觉得自己浮在了半空,生活也变得无可无不可的。

幸亏有女儿和她相依为命。但令她头痛的是,女儿自从搬来这里就经常地迷路。这真让人感到奇怪。其实江南西路并不复杂。因为是新建的生活区,每条路都是笔直的,没什么七拐八拐的路。大路的两旁,开了许多家著名品牌的专卖店,还有饭店,叫“江南渔村”的,旺得不得了。珠珠告诉女儿,她们的家就在“江南渔村”的后面,很好认的。但女儿还是迷路。珠珠只好在自己的名片上写上家里的地址电话放进女儿的衣袋里。

为此她曾经想另租房子。现在租房子容易得很,广州人哪一个手上没有一两套房子的,你要租房子,简直就是一呼百应。但现在租的这家房子的房东很令她满意,原来是美术学院的教授,后来全家移民去美国,又是朋友介绍的,家具电器一应俱全,连墙上的装饰也没有撤下来。进来的时候,地上的木板擦得铮亮,还是长条的紫檀木,深色的,茶几下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对于单身带了几年孩子的珠珠来说,这间房子真是令她喜笑颜开。而且房东也喜欢她。虽然没见过面,但通了几次电话,这么巧,教授的太太小时候是住湖边新村的,几个同学都在盘福新街住。于是越说越亲密。珠珠告诉她湖边新村也拆了,建了广东画院。她说她已经知道了,说太可惜了。珠珠有个同学,是岭南画派方人定的孙女,住在湖边新村,后来嫁到了美国。

珠珠说如果见了她,请代向她问好。教授太太说她的同学是画家陈洞庭的儿子,住盘福新街,要是见了他,也问他好。珠珠说我们小时候都不和男生说话的,陈家又很快就搬走了,我现在连他的样子也记不得。电话那边就笑,说那时她们也是不理男生的。

你说这么一套房子,这样的关系,珠珠怎么舍得搬走。她只好期望女儿能快点正常起来。她甚至画了一张自己住家的地形图,让女儿带在身上。

早晨的时候,珠珠站在楼梯口,准备去成珠楼替女儿买鸡仔饼。她一再问自己是否准备好了。毕竟已经过了三十年,再惨痛的记忆,也给时间冲淡了吧。

但珠珠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发抖。她真的不能鼓起勇气面对这件事。她重新走上楼梯。这时间她感到很疲倦,感到万念俱灰。她仿佛重新回到三十年前的那个早晨,盘福新街里所有的树都开着花:米兰、鸡蛋花、紫荆、夹竹桃,还有在篱笆上爬着的金银花和喇叭花。空气里混合着花的香气,花香里混合着妹头的歌声。而突然,一切嘎然而止。不!珠珠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

有很多人听到了珠珠的喊叫。因为有不少窗户探出了脑袋。就在前一天,大街上有个行人被人抢了挂在脖子上的金项链,她也是这样撕心裂肺地喊叫过。当时那个歹徒给她的声音吓住了,就把抢到了手的金项链扔到了地上。因此听到珠珠喊叫的人十之八九认为不过是那天的事件重演。他们很担心地看看自己的楼下,看看防盗门有没有被撬开。当看到防盗门还锁得好好的就放心地把脑袋缩回去了。

有一种说法,说那个歹徒被女人的喊叫吓破了胆。从江南西路一直失魂落魄地步行到三里远的中山大学的校园里,投湖自尽了。这样,女人虽然用喊叫保住了自己脖子上的金项链,但她却使一个人丢了性命。

当然这一切都与珠珠无关。在喊叫了之后,珠珠反而有一点神清气定了。三十年的郁闷,随着这一声惨痛的喊叫化成一股轻烟缕缕散去,珠珠甚至看得见那些化作轻烟的郁闷在离开她的身体时依依不舍地对她招手,还做着鬼脸。

珠珠重新走下楼梯。打开防盗铁门,听见身后的铁门的咣当一声,然后走到大街上,扬手叫了出租车,上了车,并对司机说:“到成珠楼。”

3

真是巧了,在成珠楼临街的铺面卖鸡仔饼的是燕红。

隔着很远珠珠就认出燕红来。从远处看,燕红发胖得比所有盘福新街的小朋友都要厉害。和小时候一样,还是那副不修边幅大大咧咧的样子。她穿着一件蓝布的外套,戴着一副深度的近视眼镜。这副眼镜,在她小时候已经是挂在脸上的了。她托着下巴,好像在打盹。

看到打盹的燕红,珠珠有些淡淡的哀伤。她心里有一个冲动,就是马上坐到燕红旁边,和她一起支着下巴打盹。珠珠父母双亡以后,她经常到燕红家过夜。燕红的母亲替她在燕红的房间支起一张小床,她现在还记得燕红身上穿的一件格子睡衣。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燕红天天晚上坐在桌子前抄写小说《牛虻》。她从小就向往长大后能当英雄。

“燕红,”珠珠隔着马路喊:“燕红,”但不管她叫的声音有多大多响亮,燕红还是听不见,还是支着下巴打盹。珠珠感觉到有些冷。冬天寒冷的空气在她面前漫起灰色的一片,好像支起了一堵玻璃幕墙。在玻璃幕墙这边,她是寒冷的;在玻璃幕墙的那边,燕红和成珠楼浑然一体,燕红仿佛已经成为成珠楼的一个固定的摆设,是不可分割的。

隔着马路,珠珠仔细看着这幢她三十年前就应该看到的楼房,结果还是令她感到满意。成珠楼的外墙用了青砖,沿着一楼的骑楼挂了一排的红灯笼。但二三楼用了茶色玻璃使得这座历史悠久的茶楼变得土气,但幸好没有把骑楼拆掉。珠珠注意到成珠楼旁边的建筑物都已经把骑楼拆了。

早晨的成珠楼很安静,它所在的南华路也很安静。一些食客从热气腾腾的茶楼上走下来,手里拿着一袋袋的鸡仔饼。珠珠心里还有些惆怅,于是决定先不过去买鸡仔饼,而是在附近走走。她好像从来没有在这一带走过。

珠珠先走到成珠楼左边的漱珠桥。桥头上有两块竖起来的青石板,在青石板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花圃,上面题着四个字“漱珠点翠”。珠珠看看桥底,已经没有水了,两边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巷里种了很多花草,珠珠还看到两棵芭蕉,很有情趣的小巷。“漱珠”这个名字有典故的,说是从前这条河的两旁住的都是大户人家,因为那时的水很清,经常会有大户人家在夜晚拿出些珍珠宝贝到小河里洗。

在珠珠看漱珠桥的时候,有一个老伯一直在旁边看着她,还有意地往她身边靠。

珠珠只好快步离开。

在成珠楼的右边,是有名的海幢公园。海幢公园前身为海幢寺,南汉(公元前903-971)时称“千秋寺”,已毁。后历代毁而复建,到清康熙年间成为广州最大的佛寺。由于历代变迁,逐渐缩小,1929年辟为公园,至今仍为广东四大名寺佛家圣地。

珠珠在小的时候,就听过父亲讲过海幢寺的钟声。所以她就买了一张海幢寺的门票。在她买门票的时候,两个看门的妇女正在跳绳。珠珠还想买一份关于海幢寺的简介,但没有。

珠珠有生以来第一次独自逛公园。她先看了有400年的斜叶榕和有300年的菩提榕,还看了那块著名的太湖石“猛虎回头”。这块石头肯定以前也是这附近的哪一家大户人家花园里的镇山石,解放后就被搬到了公园里,或许说不定就是南海十三郎的。但也不一定。因为海幢寺是名寺,有一两块名石也不足为奇。

公园的两旁,全是乱哄哄的住宅。一代名寺,就在这七零八落的普通民房中夹缝求生。珠珠听说燕红租的房子就是在海幢公园的旁边,还听别人说她一再抱怨说每天海幢寺的和尚的早修扰了她的清梦。没想到她自己就在成珠楼做了一个贩夫走卒。

珠珠往那些乱哄哄的民房看了看,却没法看出哪一间是燕红住的。在“猛虎回头”后面,两个穿着白布褂戴着白口罩的人在摆着一张“义诊”的桌子,一个老头在寒冷的早晨正把裤子脱下来好让医生替他打针。不远处,分别有两群中年妇女一边放着“茉莉花”的音乐一边在跳健身舞。珠珠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们一会儿,就索然无味地走了。

珠珠再回头到成珠楼买鸡仔饼的时候,却不见了燕红。支着下巴打盹的燕红像一个幻觉在一瞬间就消失了。代替她的是一个年轻的讲着纯正广州话的女孩子。珠珠边买鸡仔饼边向她打听燕红,但她却摇头说没有这个人。

珠珠买了两袋鸡仔饼。一袋小的9块钱,一袋大的18块钱。大的给女儿吃,小的自己边走边吃。

珠珠吃了两块鸡仔饼,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好吃。她回忆了一下,觉得小时候吃的鸡仔饼没有炸得这么脆,油也没有这么重。

珠珠打了一个电话给女儿,告诉她鸡仔饼买到了,是正宗成珠楼的。女儿还躺在床上,她说刚刚有个阿姨来过电话,并留下了名字。她说自己叫燕红。

张梅,曾任《广州文艺》主编,现为广州市文学创作研究所专业作家,着有长篇小说《破碎》等作品。

曼珠之语


曼珠之语

初次见麦的时候,是在七年前一个酒吧的晚上。当时恰好与许久不见的朋友在酒吧碰面,喝些酒,说些话,听刺耳的器乐,誓要疯狂一回。

酒吧不是个特别能吸引我的地方,往往因嘈杂与气味不适的理由拒绝友人的邀请,除非主观意识行动的情况下,近乎与它无缘。

记得麦与男友坐在离吧台不远的沙发上,侧身与男友相对,彼此间散发出的爱情荷尔蒙在滋滋作响。友人还玩笑的说然我赶紧找一个,便也可以这样欢愉尽兴了。

我听了只是笑笑,爱情依然随缘最好。

不知在酒吧呆了多久,后来我再次回向麦的位置,只留下麦独自饮酒。桌上的酒各式各样,烈酒,红酒,啤酒,麦接连的喝着。起初盘着的发髻也散落在肩上,颓废的样子令人心疼。

酒精麻醉的效用是头疼,呕吐,进而使深沉的伤心,哭泣,放肆过后的精神折磨,才是真的黑暗。也许数月,也许一年,爱情之花凋谢的时候有种幽暗的美。

离开时,门口遇上了麦,呕吐使她的脸色愈发苍白。扶着栏杆,身体犹如失去了重心,就要倒下。喊朋友买来水,将她搀扶。

给她水,没有拒绝,喝了依然呕吐。在路边持续了很久,朋友建议询问她的住处,将她送回家。

问麦,麦用一种特别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的眼眸里有着吸引我的东西,我同样看着她,眼神交汇的一刻。

就这样,做了朋友。

与麦的友情进行的很迅速,犹如风浪突然来潮,无法抵抗。

有人说,我们这叫自来熟。不需要通过任何媒介,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一切有形进而无形的产生,延续。

心心相惜,喜欢彼此身上的气味。

牵着手,像情侣一样逛街,散步。在商场购买对方喜欢的衣服,把对方喜欢的穿在身上。画对方喜爱的妆容,麦喜欢浓艳,我喜欢自然。

喝麦喜欢的酒,吃我喜欢的食物,肆意的张扬在城市街巷,无视别人猜疑,目光,只做自己喜欢的事。

麦从不问我的过去,我也从不问关于那晚的事。只记得她吐了很久,也哭了很久。之后的几天里,跳过了陌生,进入了相熟。

记忆里曾有许多人陆续离开,当到了一个阶段时,又陆续有很多人进来。进而发生一些坎坷,遭遇一些挫折,与一些人做一些事,说一些话,只是与四季更替一样,反复循环之后便散去了。

渐渐地,想不起来,也不愿再想。

突然想去旅行,问麦,要不要一起,麦说考虑一下。

有些失落,麦的语气里透着迷茫,想起她素颜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半月。

很少不化妆就示人,才想起

麦曾说,素颜见人,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因此即使清晨冒着上班迟到的危险,她依然会花费一个钟头修饰她的五官,为她的脸做一个临时面具,待夜幕降临,再将它摘下。

妆容在麦的字典里是面具,是一张不能用眼睛看穿的幻灭。

卸下面具时,有如剥去层层的盔甲,暴露在外的真实,需要被保护。

旅行的事因多种原因交织,唯有搁置,与麦的联系也忽然减少。

也许是心灵上某种契合,就像是约定好的一样,无论何时,何地,不过问对方的任何事。在一起时,玩笑嬉闹,不至于冷漠,亦不至于了解。

有时,会好奇麦的过去,因此寻着她的足迹追踪至她驻足过的地方。同性之间某种精神的相通,仿佛能够看见在另一处的她,也在寻着我的踪迹,直到,麦出现在我家门口。

开门时,惊讶的相拥。接连的喝酒,说话,看电视,吃零食,有如多年未见的挚交,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事。

不知何时会分离,亦不知要如何将现下留住,唯有默默的祈祷,晨曦慢些来临。

累了,躺在床上,相互看着,麦说,为何不问,明明想知道的,不是吗?

我说,想过,可是你也从未问过我,因此我决定不问,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告诉我你的过去,对我说你想说的话。

麦笑了,笑我傻,我说,只对你傻。

寂静的,只能听见彼此轻微的呼吸,麦转过身去,不再说话。

夜,冗长的有如时空阻隔,将丢失的灵魂聚集在了一处,躯壳依然游走在浮华之中,身陷喧闹,已然忘却了本来。

来的时候,那样匆忙,等待的人,怀抱着未知的自己在手中微笑。床上,为了孕育这个幼小的生命而累倒的女人,喜获新生的同时又担忧着他的未来。

如此慌忙城市,踽踽独行生存至今,已失了方向。白日逼仄的工作环境,机械般的运转,工作,大脑,身心,双重的疲惫,直到夜幕西沉,才得以脱身。

难得休憩的时间,游离在商场,公园,各种旅游景点,好似这一辈子只能这样。反反复复,循环至死。

勿忘初心,这四个字早已跟随理想覆灭,这一场红尘搏斗,最终输给的是自己。

影,你还能坚持多久

不知道,也许还要很久。

影,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想我撑不了这么久。那晚,我很难过,看着他离去,我却不能做出任何反应。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靠近,似乎是注定的,我闻到了你身上特殊的气息,就好像挖掘到了我的内心一样。

影,如果他不走,或许我还会继续那样的生活,只是我明白,这份感情从来就没有真的开始过。只是怕孤独,所以才选择,倘若可以诀别,又何须坚强。

麦,你见过暴雨即将倾盆时,乌云密布,却迟迟未降雨的天吗?暗沉的令人窒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处于这种状态。分手,恋爱,重复着,没有结局。

有那么一天,我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行走,遇见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她坐在某家餐厅的门口,手里拿着一个破旧肮脏的碗,等待着餐厅的施舍。

我走过,想给她买些吃的,遭到了餐厅老板的白眼。当我欲与老板争论的时候,老妇人拉住我,对我说年轻人,你走吧,老婆子的碗不会空的。

进而老板对我说,听见没,傻瓜,快走吧。那一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里好似缺了一块,眼泪不自觉的往下落。

整夜的聊天,直到困乏。梦里,我见到了昔年的自己,没有负担,没有阻碍,每天只盼着太阳快些下山,倒头就睡,做甜甜的美梦。

可如今,我只盼着能快些充实自己,实现想要的,才能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

当生活无法依照你的想法继续时,就必须互换位置,尝试改变自己,去适应生活。这是

象珠休闲游


象珠,位于浙江省永康市北部的一个重要集镇。除了芝英、古山、唐先,象珠位居永康市第四大集镇。距城区12公里。由一至四个行政村组成,6000多人口。东邻东永二线省道,西北部通往金华方向大道。去市区有公交车直达,十几分钟一趟,交通便捷。

游客到象珠,上午可先游玩尖山公园。尖山,是永康市境内惟一的一座海拔300多米的孤山,它平地而起,山势魁梧雄奇,远远望去有如日本的富士山。尖山和金华积道山、东阳的八面山、是完全一样的形状,高度也差不多。

上山前也可以先到山脚下的一处景观去欣赏一下:嘉靖癸丑初夏落款的摩崖石刻南屏胜览名胜古迹。然后再上尖山,上尖山或可从百步岭拾级而上,在锄云亭小憩片刻,顺便欣赏一下周边景致。再上行一小会,就能到达山腰上的白鹤殿,殿内供奉土地公和土地婆及一众佛像。上尖山也可从横跨宝带河上古色古香的仿古廊桥上经过,这样不仅可欣赏到造型精美别致的仿古廊桥,也可在廊桥上享受一下徐徐清风,看看流水潺潺的宝带河,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可观赏到河底缓慢爬动的十八乌龟呢。

当我们上了山腰平地,再从雄伟的狮象门进入,就可看到两侧金光闪闪的金水牛和黄大仙塑像。一直到山顶的山道边,各建有供游人休息、造型别致的亭台楼阁,山顶上有高耸云天的9层珠宝塔,还有一座规模宏大、色彩艳丽、梵音袅袅的寺庙。

在珠宝塔顶你才会真正领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在上面,你可欣赏到东面波光粼粼的太平水库;也可观赏到雄奇壮观,壁立如削的五指岩;南面可看到工业区一幢幢现代化厂房;清溪和永康城区也尽收眼底,在西面可看到黄坟水库,北面可观赏到白窖如天,上下半年的白窖岭和连绵不绝的大寒山脉。真是:登临珠峰群山渺,俯瞰宝带烟霞缥。

当您尽兴游玩了尖山公园后,还可到象珠的老街去走走,老街长一公里,宽约三四米,在古老的店铺里可购买各类山野土货,可在古玩店淘下自己喜欢的宝物。也可在老街上品尝一下发糕、肉麦饼、馄饨之类的本地小吃。

接下来,大家可以去看看位于三村红常基的清代建筑柏和常。柏和常的构造比较独特,分前院和后院,总共29间房子,前院18间,后院11间,后院的地势比前院高些,屋内沿廊曲折环绕,雕工精美,古蕴浓郁,引人入胜。

游览了柏和常,我们还可到不远处的市文物保护点,位于四村的明朝嘉靖八年建造,永康唯一的一座五进民居看看。五进民居虽没有雕梁画栋,但不失为古色古香的一座别具风格的古民居。游览完了五进民居,那我们就继续走,去位于老村口的建造于民国时期的古建筑寿祠,那房梁上粗大的木头,雕刻精美的人物栩栩如生,定会令你叹为观止!

爬了尖山,游了老街、尝了小吃,看了古建筑。一个上午就悠悠闲闲的过去了,那我们接着再去风光秀美的天然大氧吧,三渡溪水库玩玩,呼吸呼吸那里清新的空气,让我们的双眼放松放松。

三渡溪水库是永康第三大饮用水源,距象珠集镇约二公里左右。水库边的三渡溪小山村盛产的冷水茭白,个大、白净、味美、香甜,吃到过的人都是赞不绝口。三渡溪的冷水茭白还打入杭州、上海这些大都市的超市销售呢。

到了三渡溪,一座雄伟高大的水库大坝横越在两山之间。盘旋而上,穿过一千多米的山洞,眼前豁然开朗,四周青山簇拥着一汪碧水、一座大桥映入眼帘,在这里大家可以好好的休息、游玩、领略一下青山绿水的人间仙境。

游玩了三渡溪水库,可继续前行。到素有古桥博物馆之称的峡源村去看看。

峡源村,距象珠集镇7.5公里,峡源村依山傍水,因峡山中有一溪,源深水连绵,遂谓之峡源。

小溪横穿整个村落,村民住在溪两岸,为了行走方便,才修建了大约有三四十座大大小小的桥梁。峡源村年代最为悠久的是胡家桥,这座古桥造于元末明初,至今已有600多年历史。桥身全长8米,全部用天然鹅卵石堆砌而成。成千上万块鹅卵石在没有任何钢筋支撑的情况下,靠相互间的挤压而横跨,十分坚固。

在峡源村里不仅可欣赏到这么多的古桥,还可领略一下山村古民居,一座听松别墅就能让人感受到偏远山村那精美的古建筑。

这一天下来,大家一定会感到不虚此行吧,休闲、游玩两不误。朋友们,你还不快快行动?约上三五好友,好好地去象珠放松放松心情,欣赏一下象珠的美丽风光,领略一下象珠的风土人情!

来吧,朋友:象珠欢迎您们!

凤凰与血玉珠


在朱提县城的北郊,有一个村子,叫“徐家村”。徐家村有一个人,叫徐才,家境也算殷实。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娶了朱提县城里的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叫“满绣”。他的老丈人曾是一个盗墓贼,在偷盗一座公主墓时,从一只玉凤凰的口中,摘下一颗血玉珠子,上面刻有龙凤呈祥的图案。

“满绣”嫁给徐才的时候,她的父亲就把那个血玉珠当成嫁妆,给了满绣。据说,长期带着血玉珠,既能醒目养神,也能早得贵子。

“满绣”嫁到徐家一月后,就患了怪病,全身生疮发臭,怎么医也治不好。后来,有一个云游僧人来到徐家村,摆开摊子,为村民们算命治病。村中,有些人跑去算命看病,那是百发百中。

徐才背着妻子,跑去找僧人看病。僧人让满绣平躺在一块石板上,四处走走看看,沉默了许久才说道:“这位小娘子的病不是一般的病,而是中了尸毒!”

徐才一头雾水,道:“我家娘子胆小如鼠,又怎么会中了尸毒!”

云游僧人哈哈笑道:“出家人不会胡说八道。这位小娘子中的尸毒,是被人害的!”

徐才更是丈二菩萨摸不着头脑,道:“不可能吧?!”

云游僧人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位小娘子的喉咙里,有一只尸虫在里面。”说着,用一根小铁棍撬开满绣的嘴巴,“徐公子,你来看个清楚。”

徐才走上前,仔细一看,只见妻子的喉咙里果真有一只尸虫,大小如甲虫。徐才想用手把尸虫掏出来,却被僧人制止,道:“不要用手去拿,它会钻进的皮肤里,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徐才急了,请求道:“请高僧救救我家娘子吧!”

高僧说道:“人,肯定是要救的,但是不着急,咱们得慢慢的来。你得去准备一下。”

徐才说道:“请高僧尽管吩咐!”

高僧说道:“你回到家里,杀三只公鸡,扒光鸡毛,掏去五脏六腑,用猛火煮熟。记住,不要放任何佐料,就连盐巴也不能放。等你准备好,晚上我亲自上你家,为你医治这位小娘子。”

徐才记下僧人的话,背着的妻子回到家。徐才把家里的三只公鸡杀了,按照僧人的吩咐,把鸡煮熟。

晚上,云游僧人来到徐才家里。徐才就像招待老佛爷一样,把高僧招待的舒舒服服。用过斋饭,云游僧人对徐才说道:“把你家的娘子背来,平放在地板上。”

徐才把妻子背出来,平放在地板上。僧人把三只公鸡从锅里捞出来,放在一块方巾上,道:“徐才,把你的手指借我用用。”

徐才赶紧凑过去,把右手伸过去。僧人抬起手掌,以掌为刀,在五个手指上,轻轻一拉,五个手指被划开了一道口子。鲜红的血流了出来,滴在公鸡的嘴上。

高僧又对徐才说道:“你去拿一个白碗,盛满清水,我有用处。”

徐才拿来一个白碗,交给僧人。僧人接过白碗,对着碗口念了一阵经文,然后从腰包里抓出一把黄色的粉末,洒在碗里,道:“你掰开小娘子的口,我把这碗水灌进去。”

徐才掰开妻子的嘴,僧人立刻把一碗满满的水灌了进去。僧人对徐才说道:“一会儿,无论看到什么怪像,也绝对不能出声!一旦出声,就会破了我的法,也救不了你的妻子。”

徐才记下僧人的话。

僧人提起煮熟的公鸡,掰开鸡嘴,先对着吹了一口气,之后又对着叽里咕噜念了一会儿。奇迹发生了,三只煮熟的公鸡竟然忽地跳了起来,在地上走来走去。要不是亲眼所见,徐才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起死回生之术。

高僧围着满绣的身体,转了几圈,只见从她的嘴里爬出一只黑色的尸虫。那只尸虫站在满绣的脸上,探着头,四处张望着。忽然,一只熟公鸡跑过来,一口就把那只尸虫吃掉了。

过了片刻,一只又一只的尸虫不断的从满绣的嘴里爬出来。三只煮熟的公鸡围在满绣的嘴边,不停的吃着爬出来的尸虫。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尸虫没了。僧人对着三只熟公鸡,大声喊道:“回!”

三只熟公鸡,蹦蹦跳跳,走到方巾上,身子一软,躺下去死了。僧人赶紧找来一口锅,把三只公鸡装进去,道:“徐公子,赶紧取水来。”

徐才提来一桶水,往锅里加满。僧人扯下一块腰间的布,严严实实把锅盖扎紧,道:“架起柴火,把这三只公鸡炖成汤汁!”

徐才架起柴火,整整熬了一夜,才把三只公鸡熬成汤汁。僧人吩咐道:“熬成的汤汁一定要挖坑埋掉,否则,祸害无穷。”

徐才按照僧人的要求,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把汤汁倒进去,埋得严丝合缝。

过了三天,满绣苏醒了过来。徐才十分高兴,对高僧说道:“真是太感谢你了,你需要我们怎么报答你,尽管开口,我徐才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云游僧人看着徐才,说道:“我听说,你家有一颗血玉珠,你能不能送给我?”

徐才犯了难,道:“血玉珠是我的妻子的陪嫁物,一定要得到妻子的同意,才能相赠!”

僧人说道:“徐公子如果不想给,我也不勉强。”说着,起身就要离去。

徐才赶紧拉住僧人的手说道:“高僧莫要生气,我去拿便是。”

僧人又重新坐下来,道:“我救了你的妻子,索取那颗血玉珠,也在情理之中!”

徐才点头说道:“高僧说得对!”

徐才起身去拿血玉珠,来到卧室,妻子问他:“你来拿什么东西?”

徐才小声对妻子说道:“那个高僧要我们家的血玉珠!”

妻子对丈夫说道:“高僧救了我一命,要咱们家的血玉珠,也在情理之中。你想一想,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值钱的呢?”

徐才听了妻子的话,十分惭愧,拿起血玉珠就出了卧室。

徐才来到僧人面前,把血玉珠递给僧人。僧人接过血玉珠,看了看,摸了摸,道:“我心爱的血玉珠,多年不见,十分想念!”说完,化成一只凤凰,衔着血玉珠飞走了。

男孩和女孩


17岁,正是青春年少,情窦初开的时候,男孩和女孩因为一场误会结缘。

高中学业繁忙,昨晚的挑灯夜战,老师上课时的安眠曲,让班级里充满着一股睡意。但是面对着学业,同学们不得不打起精神去听课。这时睡眼朦胧的男孩掏出了准备很久的风油精,抹在了自己的脸上,清醒的他开始认真听课,做着笔记。过来不久,下课铃声响起,班级的同学看到了风油精,拿它开起了玩笑。将涂抹了风油精的手趁着同学不注意的时候,抹在他的脸上。随后,他也加入了这场游戏。不幸的是好友躲过了他的偷袭,他的手摸上了女孩的脸。班上的同学发出唏嘘声,两个人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此时,上课铃声响起,为他们解了围,好友拿他开涮,问他是否动了心,他说没有,但心里却种下了一颗种子。此后,他开始每天一杯奶茶,一份早点,但她不愿意接受。为了让女生能够接受,他只能说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想要和她道歉。最后,女孩接受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对女孩的爱意越来越深,他向她表白了。女孩拒绝了,男孩却并未因此放弃,对她说自己愿意一直等她。男孩每天放学后会陪在女孩后面,送她回寝室。他是一个走读生,每天送完女孩后,独自一人翻出校园大门回家,但是每天送女生回寝室是他最开心的时候。但是,女孩告诉男孩,希望男孩不要在做这些了,说自己不会喜欢他的。最后,高考了,男孩考上了一个不错的一本,而女孩却落榜了,去了一所大专。填志愿时,男孩问女孩想去哪,自己想要和她去一座城市,永远陪伴着她,她拒绝了,她不想耽误了男孩的前程。她告诉男孩,说自己并不值得男孩所做的一切,她有自己喜欢的人,她希望男孩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听到女孩说的话,男孩最终放手了,选了一所南方的学校,女孩则去了遥远的北方。

此后的他们再无联系,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了女孩的好友,问起了女孩。好友告诉她,女孩其实一直喜欢男孩。但她害怕,觉得自己配不上男孩,最终选择了离开。 因为一场误会结缘,也因为一场误会将这份缘了尽。曾以为能够一直在她身后守候,却最终擦身而过。一错手,就慢慢地,渐渐地,不记得了。

百木残花·8——那个女孩


那年初夏,阳光落满校园里藤蔓上紫色的花,靠着河边的木洞,时而会有阵阵温暖的风,一切来的正好,一切来的那样美妙。

那是分科后的星期天。刘承义,你还杨峰是一班的。吴吉优(锋子的前女友)遇见我们说。真的吗?呵呵,那样就不会太无聊了。好消息还没有完,竟然熊伟也是一班的,或许我们真的是有缘吧!选理科的兄弟们几乎都到了一班。

从在一个班之后,我们便每天七点才起床,每次都几乎是踩着扣分线那道铃声而来,我和熊仁韦到教室不是看书而是玩手机,从早到晚担心的不是成绩而是电量,还要防止vivi那神出鬼没的身影,也是蛮辛苦的。

不明白,第一学期陈波(我们现在的班主任)为什么会让我当组长。当教室最脏最乱的时候一定就是我们组做清洁。我们组一共七人,最后一间考室的就占了四个,我那时也不想管这些,还很搞笑的对组员们说:只要我们组有大半的人不交作业,那就全部不交了,好不好?原本是开玩笑,但他们全都很认真的说:好,好!

那时候无忧无虑的我甚至不知道熊伟已经和蒋弘钰在一起了,熊伟经常给她买早饭,起初我一直以为是纯友谊。男生与女生走得近不一定就是心动的信号,有些友谊比男女友之间更死心塌地,有种爱叫做蓝颜,有种情是心跳多久就多久的甜蜜。

花不期开,蝶归依来,衣角上泛起涟漪,纤尘素白般微漾的嘴角,青丝瀑水倾。原来真的刚好。一开始我根本不知道我们班有一个叫张洁的女生,我一般不主动看女生,能让我主动看的女生很少。

初夏的微热,总是让爱美的女生激动,早早的穿上了短裤。

我记得,我和大平坐在门口第一排,蛮巧的,她坐在讲台第一排,中间只隔了一条巷道的距离,大概分科一个月了吧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叫什么,那天教室的风扇开着,我正趴在课桌上睡觉,她去关风扇。可是刚关后面就有人抱怨道:热她用柔弱且萌萌的声音说:冷。我睁开眼,看见了穿的比较少的她。很随意的说了一句:自己穿那么凉快,还冷。她眯着眼睛对我轻轻的笑了俩声。这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和她说话。后来vivi叫她回答问题,我才知道vivi上课经常点的人竟然是她。这才算知道了她的名字。

名人广场集合,上面那个姓戴的老头还要讲多久。下午的太阳还是那么的狠毒,总是让人燥热,百般无奈。她和我站在一排,熊伟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记不清楚我们聊了些什么,她忽然对我说了一句:蒋弘钰。让后熊伟在后面乐忙了。我问:你整么认识我们麻柳的?她没有回答,珉着嘴,抖着腿看着手指。

大概过了一个月,她问我:蒋弘钰是不是你女朋友?我当时听完笑的不行,我没有女朋友高中也不会耍朋友。她是女朋友呀,他们早在一起了,对了,你整么认识她的?以前经常在一起打羽毛球

高一下期有一个下午,我在食堂遇上了王力智。王力智,老朋友了,当初进高中就和他在一起,是他教会了我耍手机。如果高一我没有遇见他,我或许也不会是年纪倒数,应该是真正的学霸,但是我不后悔,和智哥一班那学期,过得真的很无忧无虑。每天想的是整么好玩,整么混过一天。我为他做了一件很荒唐的事情。他的手机被黄蓉没收了,手机可是他的命根子呀,我就帮他去找林龙宽(未分科前的班主任),我当时不知道林老师的脾气,竟然傻乎乎的去找他拿智哥的手机,结果自然被骂的抬不起头。

那天下午,我和智哥趴在走廊上。鬼扯着一些事情。我突然看见了张洁在那里打羽毛球,我拍了智哥一下:智哥,看那个妹子。哪个?在打羽毛球的那个,看见没有?哦。漂亮不?多乖的,耶,你也会主动看女生呀?我觉得她身材多好的,而且有点像一个人。要不要介绍给你?算了,我有自知之明,她叫什么名字?我不晓得,我只晓得她是我们班的。其实你可以追哈。呵呵,我们俩不扯了,你晓得我对这方面不感兴趣,我高中不耍朋友。

高一的红五月歌咏比赛要求穿刚刚发下来的校服。小大很好奇,要我发一张女生校服的图片给她。那周我们搬位置到最后一排,她是我们班成绩很好的,竟然还是做我旁边,一天早上,我对她说:我闺蜜要看女生的校服,我给你照一张发过去。就是那个戴眼镜的萌妹子吗?她玩我手机的时候看过小大的照片。我给她说那是我闺蜜。后面小大看见了她穿着校服的照片说:耶,你们的校服好有日韩风。那个妹子是哪个哦?我们同学呀,她可是乖乖女哦!多漂亮的,有没有兴趣发展一下哦!呵,小大,我早戒了,我们俩不鬼扯了撒。

过了俩个月我才算知道了那个女孩的名字,和她的认识正如那个初夏的季节,那样的温暖,带着一丝燥动,又如我经常逃课坐在望江亭感受宁静一样。河风吹过,带着江边的味道,我似乎嗅到了惬意,自然。

曼珠沙华的传说


曼珠沙华(英文:Red;Spider;Lily )又名红花石蒜,是石蒜的一种,为血红色的彼岸花。彼岸花,传说中的引魂之花,冥界唯一的花。相传此花只开于黄泉,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曼珠沙华的美,是妖异、灾难、死亡与分离的不祥之美。触目惊心的赤红,如火、如血、如荼,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冥府三涂河边,开满了大片大片的彼岸花。它的花香有一股魔力。可以让人回忆到自己的前世,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是花妖,曼珠,一个是叶妖,沙华。彼岸花花叶同根,却永不相见. 花妖和叶妖守护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是从来没见过面,因为花开的时候没有叶子,而叶子只在花榭时才出现。花妖和叶妖疯狂的想念着彼此,并被痛苦折磨着,在一年的七月,曼珠沙华偷偷的违背了神的规定见了面 。那一年的七月,彼岸花大片大片,鲜红如血.神怪罪了下来,把曼珠沙化打入轮回,并被永远诅咒,生生世世在人间遭受磨难,不能相遇。

从此,彼岸花也叫曼珠沙华,是开放在天国的花.它也是唯一开在黄泉路上的花... 曼珠和沙华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香就能想起自己的前世,然后发誓再也不分开,却在下次依旧跌入诅咒的轮回....彼岸花花开彼岸,通向幽冥之狱...破解诅咒的唯一方法是找到真正的曼珠沙华,而它就是两个人的眼泪结成的,并且,要其中一个人所有的血液染红的那朵曼珠沙华....结局,曼珠和沙华在这一世还是没能在一起。

有的时候,你可以看到盛放的彼岸花,那鲜红的花朵像一只只对天堂祈祷的手掌,那么虔诚热烈而又绝望的幸福。这像火一样的花儿充满了哀伤却又燃烧着爱情的忠贞..

曼珠沙华,永爱的涅槃


在无尽的彼岸,连片洁白的花宛若流淌的清泉,纯新自在而看不到一丝杂念,这也许才是真正的归属,就在它当初选择卸下苦痛的相思,就注定彼岸会有令人观止的奇迹。曼珠沙华的涅盘,偏偏将道不完的怨悔留在万般苦界,地藏王为此苦恼,猜不透它那只想留下一些关于人间的美好,祈祷从黄泉路经过的人铭记世间难得的真爱,珍惜人间即逝真情的心思。

花与叶是有缘的,至少它们拥有同一个灵魂,汲取同样的精华,即使终不相见,也是恒久的幸福。怪只怪那花竟看不透真意,惹佛陀笑颜,向大自在去,却在三途河中吐尽鲜红的血泪,忘掉弥久的痴缠,为爱涅盘。变成天界之花倒也好,没有苦痛的爱恋,终属于永恒的厮守。

人间的爱,苦痛纠葛难于相爱而不得相见。牛郎与织女是幸运的,至少他们每年一会,可以想望彼此,三百六十四天的等待也算值得。或许,正因为有了相见的信念,那份情感才持久了千万年。世间又有多少男女承受异地的悲苦,有的曲终人散,有的终成眷属,冥冥早就注定苦痛承受的深浅。彼岸花叶的命运又有谁能忍受,连花也逃不掉绝望的煎熬,慢慢受着苦着,变成曼陀罗华的情思。

夕照的傍晚,牵手安逝的两位老人就这样共同走完他们的今生,多么浓厚的情缘,相守的是那无尽的平淡,他们的感情深到不可用字句描摹,只剩彼此相通,连看花也约伴同行。吐露情感的爱是鲜红的,深藏的爱却是白色,从爱情到亲情的宝贵,没什么能够比得上如此的演变从红花到白花的锤炼,是爱的境界。

所有一切的相见都是注定,注定相知,注定相遇,注定相爱,注定分离,没有任何注定逃得了缘。或许你舍不得,或许你不愿意,或许你受不起,或许你攀不动,可是,真正的爱情便不受任何束缚,亦不需担心,受到束缚的不是真爱,那索性离去,留一份美好伴着记忆。忘了也好,忘了便不会再有痛苦,可真的忘了吗?曼珠罗华到最后也没有放弃,它们依旧在不同的时空一起看风轻云淡,花落花开。

什么是缘?好像看不见,又似乎需要相互维系。直到缘散缘尽,事事人非,才发现,真的有缘不用追随也会走在一起,无缘就算使命狂抓也不一定相守。缘就是自然。直到邂逅红尘中的那个人,初尝迷乱的心跳,激发起美的追求,即使不是命定的人,也会不经意间想要让他遇见最美丽的自己,只要他轻轻凝视,也就能够满足小小的喜悦。时间久了,你又不得不想要抓紧这段突如其来的缘,束缚了自己,也束缚了对方,末了把彼此弄得精疲力竭,终是散了,又遇见另外一些的人,心里的情却渐渐隐藏,变得淡然了,而淡然中却见着了真情的答案。

不要为爱痴,为爱狂,默将说不尽的爱存于心底,陪伴即是永爱。爱不是乞求,更不是奢望,而是一种不可言说的陪伴,知道对方何时需要自己的给予。而后,了解。不再乞求一起走多远,也不再奢望相守终生,只是看见你笑容满面,便知是幸福。

佛言: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真花假花


相传所罗门为王时,各国来朝贡,某国特意派专使献上两盆名贵的花朵,一盆是真花,一盆是人造的假花,两盆都是一样的美不胜收,特使为窥探所罗门的才识,请所罗门鉴赏识别,所罗门王毫不犹豫地说:“请把两盆花放在花园中,等我同贵使臣一同去鉴赏。”

花园中百花争艳,极其芬芳,蜂蝶飞舞其间……

下午4点钟,我来到了利百家,子夜星辰开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我一坐在车上,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那座位上还残留着我的味道。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就好像我们已经不止一次的约会已经形成了默契,难道我真的是青橙吗?以至于我已经习惯了他随便带我去哪里?

大约过一个过小时,路上的车也渐渐地稀少了,我们来到了郊外。

打开车窗,我隐隐地闻到一袭清香,远远地前面一扇大门,早已有人抢先为我们打开,我越来越看清了,在那茫茫的绿色中点缀着橙色,原来我们来到了一片橘子园中。

那是秋日的黄昏,太阳还在燃烧着,把半边天染成了金色,那一片橘子林就在那火焰的天空下。

我走在他的后面,我不记得我是谁了,我仿佛成了一棵橘子树,身上挂满了小灯笼,一个个沉甸甸地藏在我的口袋里,把我的腰都压弯了,还有一些穿着绿色衣服的,总是把脸藏在叶子的后面,不让你发现它,而那些不肯躲起来的橘子,都伸出头来,想看看是哪个在敲它们的门,不经允许地就去打扰它们。

“这个新来的人美不美?”我听见它们在交头接耳,于是七八个小脑袋就会凑在一起,争先恐后地来看我,有一个小精灵在喊:“是青橙,是青橙回来了,瞧,还是那件白裙子,只要她在风中走过,那裙摆就会飘起来,像绿色海洋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听到喊声,那些黄的,橙的,绿的,不知都是从哪里跑出来的,那些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就都围住了我,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被它们抱住了,嘴里甜甜的。

“喂,艾莉丝梦游仙境呢,该醒醒了。”

是子夜星辰,他把一瓣橘子塞进了我的嘴里,接着双手将我抱住。

在这样的黄昏,我在他的怀抱里,觉得他很有温度,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的景色美,以至于我看什么都美,我感觉无论是什么都会有温度呢?哪怕是地上的一块石头似乎也会发光发热呢?

在这样美的黄昏,的确是只属于爱情的黄昏,烦恼也会不知不觉地退后,仇恨也会理所应当地躲藏。

在这样的黄昏,晚风中掺杂着橘子,花草的芬芳,路过的小鸟也会停下脚,啄一啄那些橘子,即使是酸涩也不会后悔。

“你刚才的样子和青橙一个样,青橙也能和那些橘子,叶子,什么花草之类的对话,她能知悉自然界的那些小生灵的语言,告诉我,你究竟是不是青橙呢?为什么我觉得你有时就是青橙呢?而有时又不是呢?”

“那你就是青橙的情人了?,你总该告诉我那天晚上青橙是怎样地从楼上坠下去的呢?”我推开他的手臂,生气地对他说。

“哦,我不知道,因为那天我们根本就没有约会。”

“那就是你的太太了,是你的太太约会了青橙?”

“你一直在怀疑我或者是我太太,所以你就来复仇了,在那天纵横订婚聚会上,是你请了那么多不依不饶的记者,那篇上传网上的文章也是你写的。”

“你太高看我了,我有什么能力请得起那些记者,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再说了,我为什么要向你和你的家人报仇呢,难道你和你太太做了什么亏心事对青橙,以至于你才会有我要向你们复仇的想法。”

“你就像一把刀,可是青橙,她永远是一条流水,她就像这园中的一朵花,而你就是一朵假花,一个经过人工刻意制作的假花,尽管你看起来比她还要美,你是一幅画,出自人的手,而她是一首诗,是大自然创作的一首诗,她走到哪里,哪里就流淌着美妙宁静的音乐,她走到哪里,即使没有花草,也会飘散着的芬芳,她让这橘子园有了生命。”

“真花还是假花,只要一放在花园中,会自然分明的,蜂蝶都会弃假趋真的。”

“可我不是蜂蝶。”

“好一个你不是蜂蝶,谁晓得你带过多少个女人来过这里?”

“来这里的女人,一定是要橘子喜欢的,而且那女人也是要喜欢橘子的”

“喜欢橘子的女人太多了,而且橘子也是天生就喜欢女人。”

“你不是青橙,青橙是有智商,却没有情商,而你却有冷静的头脑。”

“我当然不是青橙了,我也没必要去假装青橙,我是青橙的表妹杜若,我只是想弄清楚,是怎样的一个人,让青橙不顾一切地爱上他,这也是我今天能跟你来这里的原因,我不是来这里吃橘子的。”

他背对着我,沉默了一会,转过身来,从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书。

“这是青橙的日记,记录了我们之间的爱情,这应该是你最感兴趣的,也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或者说是物归原主吧。”

黑夜已悄悄地走近了,我们也已经无话可说了,我们上了车,橘子园在我的视线里一点点地消失了。

不知为什么我有些依依不舍了,我以前来过这里吗,以至于这里对我有一种家的感觉呢?我问自己。

这里的树,这周围的墙,这样的天空,那远处的小木屋,那没有打开的窗户,我究竟是在哪里见过呢?是我在书本里见过吗?保不准是哪位作家写的故事中,而我又偏偏记不得了,亦或是我在梦中见到过呢?

那一年的曼珠沙华


(一)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看到阳台上那盆长满绿叶的彼岸花。

离花开,还有很久吧。木晓轻声呢喃。那惹眼的绿叶,都快灼伤她的双眼。

这株彼岸花是一个身着绿衣的奇怪少年送给她的,那少年总是在出乎人意料的时候出现,可能,转眼间,他就不见了;但,也有可能在下一秒就出现在她的身后。

嗨!曼珠!正望着彼岸花出神的木晓又被楼下少年惊到。

曼珠,好巧啊,竟然能看到你。少年的声音干净、阳光。

巧?分明就是特意来找木晓的好吧!

木晓涨红了脸:说过多少了里,我叫木晓!

少年仰头对木晓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可是,我喜欢叫你曼珠。

木晓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哼着歌跑下楼去给他开门。虽然他有些讨厌,但每次见到他,都会心情大好。

打开门,少年已经站在院内,木晓吓得不轻:你你怎么进院里的?!

少年指了指院墙:翻墙的啊!

好身手啊,不当小偷真是可惜了。

沙华,你能不能做些正常点的事情啊。木晓对他翻白眼。

沙华走进客厅,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你是要喝水、喝水、还是喝水?木晓倒了三杯水放在茶几上任他选。

沙华直接忽略了这个无聊的游戏,去冰箱拿了瓶芬达。

曼珠,真乖啊,上次让你准备芬达,你就买了这么多。沙华冲她笑了笑,一脸天真无邪。

他喜欢绿色,就算喝,也要喝绿色的。

曼珠,我想和你一起上学。

正在吃薯片的木晓被呛得不轻,一直猛烈的咳嗽。

不要吧,我们又不是很熟她可不想唯一可以不接触他的地方也被他破坏了。

我原本美好安静的生活啊!你去哪儿了?木木想你了TAT木晓在心底哀嚎。

突然,一只手揽过她的头,随后,一个温热的东西贴上她的脸颊:叭叽!

木晓瞪向沙华,沙华正坏坏地盯着她。

曼珠沙华作势又要亲她。

好吧好吧,不过我可有个要求。木晓无奈地看着他说哦,是两个。

什么要求快说,我什么都答应的。沙华捣蒜似的点头。

第一,不许叫我曼珠,本小姐叫木晓!

嗯嗯。沙华配合地笑了笑。

第二,不准表现得过分亲热,我本身和你不是很熟;第三,不准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身边;第四,不准翻墙进我家院子第九十九,我说什么你都照做。好了,我的演讲完毕,鼓掌!

转身,沙华已经打起了呼噜。

木晓一脚踹了过去:沙华,你答应吗?

沙华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木晓:嗯嗯,我什么都答应。

木晓继续吃着薯片,而沙华却注视着窗外。阳台上的那株彼岸花,叶子越长越茂密,密的让人透不过气来。

三个月,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就会到夏季了沙华凝视着木晓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而正聚精会神看着偶像剧的木晓却没注意到他正看着她:沙华,沙华,你看,男一好帅哦!男二也不错

(二)如果我离开你之后,还能记得你,该多好?

一个人在家的木晓吃了碗泡面后,就拿个杯子去给彼岸花浇水。看见楼下向她招手的少年,木晓突然觉得,这是噩梦的开始。

走在帅哥多多的校园里,他总是挡住了她欣赏美男的视线,还装得一脸天真无邪。

上课时,他也总是盯着木晓看,看得她全身起鸡皮疙瘩,都听不进去课了。

救命的下课铃声终于响起。

沙华!我快疯了!木晓不顾淑女形象对他大喊。

沙华迷茫地看着他。

你别影响我上课!

我没有影响你啊,只是看着你而已嘛!一脸无辜。

不准看!还有,别总是给我装纯真、装可怜!听到没有!

哇原来木晓发飙是这个样子的啊!!!!!女同学甲。

真是可怜了那位同学耶,不过长得真还不错呢~~女同学乙。

嗯嗯嗯嗯真是不错,又帅又可爱~~~女同学丙是啊是啊~~我好喜欢哦~~我决定了:我要追他!你们都别抢啊女同学丁。

私下里,同学们议论连连。

木晓是这所高中里的一个美人儿,不但长得妖艳,还清新脱俗。

沙华呢,也迅速被众多花痴捧为校草之一,他的皮肤超白,脸也特别地可爱,亚麻色的头发,看起来特别阳光、清爽。

而这不足以吸引全部女生的视线,比如说,木晓。

她同其他女生一样,都幻想着有一个王子来找她,童话般的故事。而她觉得,那个王子就是苏柒染。

她喜欢苏柒染,那个像神一样的男生。在木晓的眼里,苏柒染的冷漠就是一种酷。他散发出的气息让人不敢靠近,所以,花痴们只能远远地观赏。

但苏柒染却主动和母校说话,这让木晓吃了一惊,十分兴奋。

沙华听木晓赞美苏柒染都听得耳朵生茧了,虽然有些吃味,但还是好奇:这男生长得就真的那么吸引人么?

终于,他如愿以偿,见到了苏柒染。

嗯,长得确实不错只不过好熟悉的面容他就是他化成灰,他也认得他!

沙华愤怒的看向苏柒染,换来的只是轻蔑一笑。

嗨!苏学长!木晓热情地和苏柒染打招呼。

苏柒染温柔的朝她一笑,她高兴得小脸绯红。

苏柒染又看向沙华,那轻蔑的眼神似乎在说:你是斗不过我的!她木晓,喜欢的是我!

沙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拉着正处于陶醉状的木晓就走:以后离他远点儿,他图谋不轨。

怎么可能!苏学长不是那样的人!哪像你: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路人甲。

路人甲?苏柒染!这都是因为你!

窗外阳台上的彼岸花的叶子更加茂密葱绿。

你什么时候开花啊?木晓望着花出神。

你很希望它开花么?沙化的声音传来。

是啊,它的花儿应该很美,对吧?

嗯,就像你一样美。沙华看着木晓微微出神。如果,我离开之后,还能记得你,该有多好(三)沙华,你以后可以一直做饭给我吃吗沙华,我们今天换换口味吧,不吃牛肉面了。

那吃什么?沙华奇怪地看着木晓,因为它不知道这个丫头除了会煮泡面,还会做什么香菇面啊当当当!!!不错吧!木晓端出一碗香菇面。

沙华当场无语。

那除了煮泡面,你还会煮其他什么吃的么?

难道除了泡面,还有其他吃的?

沙华彻底被打败:你没吃过饭?就是米做的那种。

木晓迷茫的摇了摇头。

这小妮子到底过得是怎样的生活啊!沙华眉头紧皱。

木晓端起香菇面,窝在沙发上。

从小,爸妈就在外面,他们给钱让我自己解决三餐。他们也有想过请保姆,可我不愿意。我开始吃泡面,他们回来没多久就要走,也没注意过我的饭食这些并没有什么只是,一个人住,真的很孤独说完,豆大的眼泪从面颊脸侧滑落,滴进面汤里,泛起一阵阵涟漪。

沙华,你陪我一起住在这儿,好么?木晓泪眼朦胧地看着沙华。

沙华想也没想就坚决的点了点头。

只是,只剩下一个多月了,他就要离开了。

他只能陪她一个多月了。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丫头,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他从超市拎了一大堆菜回来。

木晓,帮我把这个洗洗。然后,继续切土豆丝。

沙华,你以后可以一直做饭给我吃吗?

一直吗?可能吗?手中的菜刀突然切到手指。

这才回过神来。嘶好痛沙华呻吟到。

沙华怎么了?割伤手指了么?木晓赶过来。

沙华用手盖住伤口:没事没事的

看一下嘛。木晓硬拉过沙华的手。

你你的血液,为什么是绿色的?!木晓愕然。

木晓乖不要害怕沙华有些无措地看着木晓这不是血液,来,过来闻闻看这没有血腥味。

木晓半信半疑地走过去闻。

的确没有血腥味,反而有一种植物的淡淡的清香。

好啊!你竟然敢骗我!沙华!我跟你没完!木晓随手拿了根胡萝卜扔向沙华沙华,你说,这有没有很像植物大战僵尸啊?你就是那个僵尸。

敢说我是僵尸,你完了。抄起一颗大白菜扔过去。

喂!僵尸是不可以用植物的!两人在厨房里嬉闹着。

叮咚叮咚楼下门铃声响起。

我去开门。木晓急急忙忙的跑去。

苏学长见门外站的是那个神一般的男生。木晓吃了一惊,糟了,刚才植物大战僵尸弄得家里乱糟糟的呃苏学长请等一下。。。木晓甩上门。

跑去楼上:沙华!快!快收拾!

于是【快镜头中】

五分钟后。

苏学长,请进。木晓从未这么有礼貌过。

沙华!倒些茶来!木晓扯着嗓子对沙华喊道。

诶!木晓什么时候能对我这么温柔就好了!沙华郁闷地想着,然后狠狠的瞪了苏柒染一眼。

沙华把茶端到沙发旁的茶几上,对着母校有意无意地说:我说这个人对你图谋不轨吧,要不,他怎么知道你家住在这里。

说道这里,木晓才猛地想起:对哪,苏学长,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

苏柒染瞟了眼沙华:那他呢?

木晓又猛然想起:是啊!沙华!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见两人都不回答。

木晓的世界里慢慢的冒出一个个粉红泡泡:难道你们然后,她抽出随身携带的镜子,对着可爱的镜子挑了挑眉,又嘟了嘟嘴:嗯的确不错

沙华对着木晓的脑袋就是一记暴栗:想什么呢你!

你敢说你不喜欢她么?苏柒染抬眼看了看沙华,又把视线转回木晓身上。

我沙华语塞那你呢?!敢吗?!

你苏柒染气结,平时面无表情的脸上多了一层薄怒,双眼瞪着沙华。

沙华也不示弱,狠狠地瞪回苏柒染。

咳咳幻想中

沙华VS苏柒染

正式开始!

唉~你们别砸鸡蛋、萝卜、青菜、还有你们那天下无敌独特气味的臭鞋啦!!!!木晓哀嚎幻想结束(四)总有那么一个人,会永远陪着你

喂,你们两个木晓打断了两人之间充满了火药味的电磁波:其实喜欢我可以直说嘛,不用这样来吸引我的注意的~~

【小墨:木晓你毛时候皮变得这样厚啦】

又是一记暴栗,只是,这次打她的是她自己。

木晓猛地向厨房跑去,她辛辛苦苦煮的香菇面啊!!!!厨房内。糊了?

客厅内。我闻到了幸运的味道

木晓又重新开始煮她的香菇面。

客厅,沙发,两人。

你只有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了。

嗯,我知道。

她到那是回想起全部的。

那又怎样?

她会伤心。

木晓的面煮好了。三个人就这样默默地吃着面,从未有过这样的安静。

木晓送苏柒染出门,回来后发现沙华没有一丝要走的意思。

她用胳膊捅了捅沙华:你怎么还不回去?随手拿了包零食。

是你让我住在这里的好不好。沙华朝她眨了眨眼睛,突然眼神黯淡下来:曼珠,如果我离开后,不记得你了,该怎么办?

他在问木晓,又像是在问他自己。

那就不要离开好了。木晓没有注意到他的称呼,也没有注意到他的一脸认真,眼睛一直盯着手里的零食。

阳台上的彼岸花在风中摇曳。

比起前几天,花盆中的叶子越来越稀疏了。

天气越来越热,木晓又开始企图打扮成长裙淑女了。

她疯狂的穿梭在服装店里。

随着她逛街的时间越来越长,拎着的包就越来越多。

不过,总有一个人,会一直陪着她。

木晓,你买那么多裙子干嘛?穿牛仔T恤不是挺好的么?沙华那两只瘦小的胳膊已经完全承受不住了。

你拎不动了么?木晓叉着腰问他。

嗯嗯沙华使劲点头。

好吧,那我自己拎好了。

看着木晓伸过来的手,沙华咬了咬牙:没事,我可以的!!。。。

现在的沙华越来越虚弱。

但他仍然坚持着陪着精力总是那么旺盛的木晓逛街。

一回到家,沙华就往沙发上倒去:丫的!累死我了!

看着越来越憔悴的沙华,木晓突然很想抱着他只是突然。

你是不是生病了?木晓探了探他的额头,没发烧呀。

沙华只是摇了摇头。

这些天,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只有他知道,是因为什么。

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木晓担心地看着他。

不用了,休息一下就好了,真的没事沙华冲她微笑。

我替你向学校请假吧。木晓拿起电话。

不用,算了吧上次你给我请了一次假,就只是因为感冒,别的同学都以为我快死了。

沙华无奈地看着她,然后突然做哭腔:李李老师,我我是沙华的妈妈他生病了病得很重饭吃不下滴水不沾呜呜呜呜呜呜真的是很可怜。他现在有可能有一段时间不能来上课了。所以请班主任批准

说到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夸张的是,有人连花圈都送上门了。

想到这儿,沙华就更坚持不让她打电话了。

他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那苍白的脸,有点凌乱的发丝。

木晓,难道你觉得我很有病态美的感觉么?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

木晓朝他翻了一个大白眼,然后不顾淑女形象的大吼:有你妹!娘泡!

如果你要离开,我不会想你的。木晓突然用很认真的语气来了一句,把沙华吓得不轻。但他仍能感到彼岸花在颤抖,就像此刻他的心一样。

他倒是希望这样,若是两人不再想念彼此就好了。只是,不可能,他多么想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生生世世。

若是不会想我,便是极好的~说完,一个抱枕朝他飞了过去。

你丫的甄嬛传看多了吧!木晓双手叉腰,却没有发现他的表情也是那样认真。

(五)不再重逢,不再相聚,便是你我之间,最好的结局看着阳台上叶子越来越稀疏的彼岸花,沙华心里不禁生出阵阵悲凉。

然后,他发现,彼岸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长出了一个花苞。

虽然很小,但还是能看得出,这花是多么的红艳娇媚。

沙华很努力的陪木晓去疯、去闹。

希望可以陪她的时间长一点、长一点、再长一点可是,他最害怕的一天,终究还是降临了。

这天,花开了,木晓高兴地跑过去看。

花还没有完全展开,即使在没有绿叶的衬托下,也还是显得妖艳、美丽。

夜幕降临。

曼珠,我要走了。木晓第一次看见沙华那么忧伤的眼神。

你走吧,早想你走了,赖在我家不走,烦都烦死了。木晓一点也不留情地说。

可是,看着沙华的表情,她也觉得慌。因为沙华从来不用这么认真的表情和她开玩笑。

曼珠,是真的要走了你没有一点点不舍么?哪怕只有一点点,他也会在乎。

木晓低下了头:沙华如果我很舍不得你,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她哽咽着。

眼泪滴在了地上。

沙华沉默了一会捧起她的脸:让我好好看着你,我会记不得你。

沙华在木晓唇上印下一吻,整个人愈发透明,然后消散在沙华消失的那一刹那,花开了。

木晓想起了全部。

这次,换他忘记她了。

这样的轮回要到什么时候,她也不知道。

花开,他走;花落,他来。

只是,它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

但她会记不得沙华。

只有花开时,她才能想起全部。

可是他就要走了,想起了又有什么用。

这一切都有他苏柒染而起。

那个神一般的男生,对,他就是天神。

苏柒染是喜欢她的,她知道。否则他又怎会让她一直生活在这里呢。

木晓回想着手中曾握紧的他的手,逐渐变得透明的他,飞向夜空,周围泛着绿色的光。

曼珠,我真的要走了。

他的躯体消失在夜空中,那耀眼的绿光也随着他一同消失。

他是叶妖,她是花妖。

叶妖沙华,花妖曼珠。

他们共同守护着彼岸花千年,只是从未见过面。

于是,他们背着天神偷偷的见了一面。

那一年的满锁住沙画,开得格外妖艳美丽。

可是,不久后就被天神知道了。

他们被惩罚生生世世不得在一起。

当然,这是出于天神的私心。

他们本该在一起的。

可是天神却对花妖动了心。

只是,几千年过后,她都不曾喜欢上他,她的心里只有沙华。

沙华消失了,她没有哭。

因为她知道,终有一天还是会重逢的。

她要坚强,不哭,不可以哭。

可是,重逢过后呢?又是分别。

看着阳台上的那株彼岸花。

她伸出手,犹豫了片刻。然后掐断了它。

那么,就永远都不要再重逢好了,这样就不会再忍受分别了。

失去记忆的沙华生活在那个世界,应该会很快乐。

那株曼珠沙华,被她遗忘在风里。

木晓精神恍惚。

没有了他,她该怎样生活?

她如行尸走肉般活着,去上学,去逛街,去买泡面人们都骂她疯子。

因为她无论走到哪里,嘴里都反复吟唱:

花开开彼岸,

叶出未逢花。

花开不见叶,

花叶永不见。

是的,她疯了。

人们都说她唱的好听,凄婉,美妙,又动人。

只是,她却是个疯子。真是可惜。

不再重逢,

不再相聚,

便是你我之间,

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