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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爱情清单

发表时间:2020-08-06

【www.qg13.com - 一个女人的情感故事】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女人的爱情清单,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婚5年了,一直没有孩子。感情浓浓淡淡,日子忽晴忽暗,最后因为一件小事走到了离婚的边缘。

分手是由男人提出来的。他的理由是与其两个人这样不冷不热地耗着,还不如一个人自由自在地打拼着自己的天空。这时,是这个男人辞去公职,自己单干一年的时间。他满脑子都是如何拓展自己的事业,对于家庭,他已无暇顾及。

当这个男人提出离婚后,女人没说一句话。她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衣物、书籍,整理了4大皮箱。她搬回娘家住了。

一个星期后,两个人相约来到街道办事处。两个人去的时候,时间还早,办公人员还没上班。两个人就站在外面等。

女人如释重负地对男人说:其实,我早就觉得累了。你只顾忙你自己的事业,家里的事情一点都不管,还总是乱发脾气。但我不愿意在这个时候提出来,我害怕给你雪上加霜。你能提出来,这真是太好了!说完,从兜里掏出一封信,上面写着4个字:爱情清单。

男人觉得奇怪,抽出里面的信,信不长,只有一页。上面这样写着:

我为你做过的事:

1、每天清晨,拉开窗帘,让阳光射进卧室,让你有个好心情。

2、每天把买来的水果洗好,放在盘子里,端到茶几上,让你看电视时伸手就能够到。

3、每周五,买一大堆吃的东西放在冰箱里,让你一个人在家时不会饿着肚子。

4、每周六,打扫一遍屋子。把灰尘、油渍和碎头发统统用一块抹布擦净,让你有一个洁净明亮的环境。

5、每一季都要把你换季的衣服和鞋子洗净,放在柜子里。

6、屋子里放了4个烟灰缸。以便在卧室、客厅、餐厅和卫生间任何一间屋子里你想弹烟灰的时候,都能轻松地找到它。

7、用一个废弃的烟盒收藏硬币,让你用来买每周必看的《环球》。

8、每次你洗完澡后,我都默默地把卫生间没擦净的水用抹布擦净,以免和拖鞋上的灰尘和成泥,踩得到处都是黑黑的脚印。

9、每次你喝醉酒后,不论多晚,我都给你拿一个洗脸盆、一杯温水和一卷纸巾。洗脸盆是供你呕吐用的,温水是供你漱口用的,纸巾是供你擦嘴用的。

你为我做过的事:恕我直言,我实在想不起来。所以,我同意离婚。

男人的脸有些发烧,眼睛里有些雾气。他把信仔细地折好,小心地揣进上衣口袋。他静静地走到女人面前,温柔地握着她的手,轻声说:我想把这份爱情清单修改一下,我们回家好吗?女人缓缓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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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脚女人的爱情与婚姻


同事的婆婆快90岁了,是个小脚女人,不幸患老年痴呆6年了。除了痴呆,身体各方面都好,饭量也不比年轻人小,所以一犯起病来,到处游走,不一会儿的功夫就不见了踪影,同事的丈夫接近退休的年龄,白天上班,中午晚上照顾,甚是辛苦与无奈。

据同事说,公公的身体也还行,但却不怎么照顾婆婆,就连婆婆大便在裤子里,也必须等丈夫回家给收拾,如果丈夫脱不开身,就让婆婆一直穿着装满大便的裤子,能有多久就有多久,婆婆离家到处走的时候,也从来不理会。同事说,以前婆婆没生病的时候,没觉得俩老人感情有多好,也没感觉有啥异常,毕竟是那个年代的老人。

有一次她跟丈夫一起回家,恰巧婆婆正是犯病的时候,指着自己的儿子破口大骂:“都是你的主谋,把我嫁到这里来……”他们都把这当成一个不经意的笑话。

直到有一天同事跟婆婆的妹妹——姨婆婆,说起此事,才从老人的讲述中听到一个故事:婆婆小的时候,经常住姥姥家,据说是看上了姥姥村的一个青年,也算是青梅竹马吧,最终却没能在一起。具体的姨婆婆也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婆婆刚结婚的那些年,动辄就挎着小包袱,抱着幼小的女儿回娘家,直到生了第三个孩子,也就是同事的丈夫后,也许是因为生了儿子吧,才渐渐地安静下来,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一过就是60多年。同事嫁过去的30多年里,从没想到这平静下还藏着这么多的波澜,如果不是婆婆的老年痴呆,这对于他们晚辈来说,或许将是一个永远不可知的故事。

不忘;是一种怎样的憾恨,才会让她误指着儿子破口大骂。当年老人是否做过抗争,我们不得而知,这或许可以称得上是伟大的爱情吧。

一个老人,置痴呆的老伴于不顾,或许,这就是他对一生婚姻的无言控诉。这是一种何样的悲凉与心痛。

他们的婚姻,是那个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基本特征的包办婚姻年代的特定产物。两位老人,经历了风风雨雨,一生辛勤劳作,平静地生活,或许这就是对待婚姻最理性的做法;一个埋在心里60多年不曾淡去的记忆,也是对爱情最完美的诠释。

遗憾的是,老人痴呆的晚年缺了老伴的那种任劳任怨的细心呵护,幸运的是,老人有孝顺的子女。祈愿辛劳一生的老人,痴呆的晚年不再活在过去的憾恨里……

张晓风: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一个兵的爱情


我的爱和别人的一样没有什么不同,有犹豫,也有激情澎湃的汹涌。

爱一个人是自私的,是彻底的,是无怨无悔的。事物的创造是需要很多的沉积,爱情的升华后就是亲情,这种亲情也是有别于天生的,两个人的生命由此牵连,由此而延续,从此相依为命。

爱的深浅是和岁月的沉积有关系么?有的人只爱了那一分钟,却能为爱人去死,无怨无悔。有的人相爱几十年却终究不欢而散,本来两个人由陌路人到相知至相爱这种过程就是艰难的,美丽的。只是美丽总是有逊色来印称的,花儿总是最艳的过后而凋谢,美丽的爱情却会在岁月的沉积后而升华,那将是一世不变的亲爱,无论是两人于何种形式存在,于何种形式交流,那都是心与心的碰撞,心灵最深处灵魂的融合。

一个兵,他的职业就要求着他要有所放弃,自古的血洒疆场,于危难紧急之关头舍身而取义的示例捏来就是一把。这都是一群什么的人?打娘胎出来他们就是无比的高尚?无比的光荣?他们都有自己的乡亲父老,日夜思念的爱人,孩子。他们都有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有爱人对他们的无比牵挂,都有用一生都无法了清的人情世故。他们怎能如此瞬间的决定自己?怎能如此轻率的了却?

我想,这都是由于他们的血性!血是温暖的,血是腥味的。它让人冲动,让人发狂,让人义无反顾。我们惧怕血腥,它太残酷,它总是让一切不再安宁,它是狂野的,总能瞬间就毁灭一切。血还是能量的,它能给予我们生命。它总是存在于我们躯体皮肉的血管里,血液就只能在那里永不停歇的流动,脱离血管很快它就会干涸,变腥。这个道理就是由它的性情诠释的。每一个真正的兵都是血性十足!

每一个真正地士兵都希望经过沙场浴血的洗礼成为一名坚毅威武的将军,那是他们一生的梦想,永远的追求。对于爱情,每一名真正的士兵都更渴望有个属于自己爱情。那是他们浴血后唯一的归所,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真正的抖尽身上的尘土,得到舒缓。

爱情是美丽的!这是谁,无论谁都无法抗拒的一种情感。只是对一个兵来说有时会有很多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在如今这个很浮躁的社会里,他们会有那么那么多的无可奈何,可他们的心却会比常人更加显得沉着,那是一种沉甸甸的冷静。他们常会无声无息的爱!那种深藏在心底的。这种无声无息的爱是最持久的,也是最热烈的,这种爱更会对爱人爱之不竭!它会在细水长流中掀起一个最高的浪,它会在生命的尽头维护爱人的尊严,什么都不能侵犯!一切都能用他们的血性见证,无需证明!这就是一个真正士兵的爱,永远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