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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车上的幸福

发表时间:2020-08-06

【www.qg13.com - 幸福婚姻】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板车上的幸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晨,上班路上,看到一对中年男女,难得推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很简陋,上边只有一块木板。木板上躺着一个瘦小孱弱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这个画面似乎在现代的一个大都市并不多见,这对男女的似乎给这座城市带来了不一样的色彩,也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但是,在这稍显落寞的背后,我看到了另一种幸福和光彩。

至少,从他们的脸上看不到丝毫我们臆想中的不幸与痛苦。他们是幸福的。女子躺在木板上的一个小小的动作,也许就会掀起男子心里的巨大波澜。他们的爱情也许是平凡的,卑微的,甚至有点在旁人眼中少有的光鲜。然而,我始终相信,他们真的是幸福的。那样的满足不亚于任何一个拥有宝马香车的阔太和富翁。

其实,在幸福的国度里,任何人都无法用统一的标准去定义生活的全部。谁的生活都不会一帆风顺,也不会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贫瘠和无助。有时候,同情不该是我们自以为是的施舍,敬畏才是我们该有的祝福。今天的自己有什么可以与这样一个清晨这样一个女子相比的呢?

我们拥有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孤独地忙碌,有时候是在用所谓的繁忙掩饰内心偶尔的不如意。我们始终是生活在一个别人意念里的附属物,试问,你真的属于自己吗?不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总是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或好或坏总是由不得自己的,这也许正是活着的悲哀吧。可是,自由行走在大街上的他们,似乎少了这样那样的现实社会里的约束。能够在早晨八点钟迎着太阳自由行走的人士这一天我最羡慕的。他们不必担心上班会不会堵车,堵车会不会迟到,迟到会不会被老板骂,被骂会不会被解雇,解雇会不会衣食无着?这一系列问题总是逼得我像一个困兽。且不论工作中会不会遇上一些棘手的问题,单单这些外部的祸端就让我不知所措。

以自己现在的年龄,是拥有笑傲的资本的吗?不禁自问,经年之后,我也想这个女子那样,或身体不适无法自供自给,会不会又纳闷一双温暖而朴实的手,可牵着我走过这尘世的荆棘密布?想想真的是可悲的,也许这样的一个人真的不会有。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不会做生命的减法。今天浏览微博,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减少痛苦的方法就是学会忽略。我对这句话真的是充满敬畏的,而且对这句活的真理性也是深信不疑。可是,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多愁善感之人,这招恐怕是不灵的。

突然,想起朋友说,他的姨母精神恍惚,脑子早已不清楚,可是身体却还很健康,她特别喜欢吃零食,撒起娇来像个小孩子。他的姨父就给姨母买很多小孩子爱吃的零食,看着姨母傻傻的吃,姨父总是跟着傻傻的笑。姨母精神时而清楚,姨父就会不厌其烦的跟她讨论家里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包括儿女的事情。虽然,姨父清楚地知道,姨母不可能在为这个家贡献什么实质性的计谋。可是,他依然为她保留作为妻子,作为女主人的身份和地位,依然给予她不具实际意义的权利和义务。

朋友讲到一个细节,姨母就是在最不清楚的时候,也会记得自已需要的东西向丈夫要。而只要出门,姨父总是牵着姨母的手,寸步不离。这对年过六旬的老夫妇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经人介绍结合在一起的,听说结婚前只见过一面,他们婚后日子过得很平淡,甚至有些艰辛,生活在农村的他们没有多少夫妻间的浪漫与情调,只知道好好过日子,让生活越来越好。四十年过去了,他们没有过婚纱,没有戒指,有的只是柴米油盐,锅碗瓢盆。

可是,当黄昏时分,姨父牵着姨母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一遍嘀嘀咕咕地说着带有地域口音的家长里短的时候,你能说,他们不幸福吗?

爱大概是最不讲理智的行为,也是无道理可讲的。最近,各种电视情感节目上演,专家老师们也是为在恋爱婚姻中的男男女女奉献秘籍,指点迷津。殊不知,尽管你再说的头头是道,都不可能真正的阻止或者促成某件事件的产生,那就是爱。

有人的爱情轰轰烈烈,海誓山盟,有人的爱情平平淡淡,从从容容。不管你拥有的是哪一种,只要是爱,就应该被尊重,只是在这个爱上,要加一个必备的前提条件,那就是你拥有的或者你将付出的是不是爱本身,这个爱的纯度到底够不够。相濡以沫的爱情,在评说和演绎中常常被我们推上神坛,其实,相濡以沫这四个字并没有那么神秘伟大,也没有那么卑微渺小。他真的只是一种爱情的天然状态。并不是说,相濡以沫就是食不果腹,只是烟火中的爱情,是生活中的常态的情感状态,有别于动不动就要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的惊世骇俗。

爱,从本质上来讲是没有道德标杆的。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是很纯粹的。可是现实社会里,我们总是爱给爱穿上衣服,衡量到底是华丽的好还是朴实的好。其实,爱本来就是赤裸裸的,她没有什么需要遮遮掩掩的,需要遮遮掩掩的不叫爱,那叫情。情分很多种,男女之间就有很多,比如爱情,比如私情,比如偷情,比如奸情。那些见不得光的关系应该乖乖地穿上后三款衣物。而爱情,是被社会这个大浴池洗过的爱,到底洗没洗干净,有时候外人是不得而知的,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它是干净的,所以是被推崇和被祝福的。

平凡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平凡的我,那么请赐予我平凡的爱和平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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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


车门打开,上来一个人。

是个年轻姑娘,高挑的身材,秀丽的脸庞,一头瀑布似的黑发自然下垂,披落双肩。右肩挎一个漂亮的小包,左手拿一把精致的纸扇,一袭淡绿色的镶有金色花边的连衣裙更是将她映衬得亭亭玉立。姑娘的出现犹如吹过一阵清风,让车厢里被暑气蒸腾得昏昏沉沉的人们眼前一亮。

姑娘立在门口,用眼扫视了一遍车厢。她的嘴角轻微地向上抽了抽,然后不情愿似地走到唯一的空座前,低下身,用纸扇将座位扇了扇,拢起裙子,小心翼翼地坐了,又将裙子轻轻放下。可能是怕压褶裙子的缘故吧,她又极珍惜地用手往平抚了又抚。

意外出现了:座位侧后方一颗凸起的小螺丝钉勾住了姑娘绿裙子的金色花边。

姑娘不知道。她从包里取出耳机插入耳孔,然后将头扭向车窗那边,开始欣赏沿途的风景。

这是一趟从城里开往乡下的农村公交。时近晌午,车里坐着的基本都是些进城购物回家的农民。大爷的身旁是一台崭新的小型家用磨面机,大婶的黑色塑料包里是给儿子结婚扯的簇新的被面缎里,满脸春风的那个农村少女腿上搁着的手提纸袋里除了新买的时尚衣服,还有刚从邮局取出来的在外打工的男友给寄回来的新款手机,而那个一身新潮的小伙则把一台刚买的大彩电放在了司机背后的空地上。

姑娘的背后坐着一个老农。他穿一件不太合体却干净朴素的短袖衫,头发已经半白,脸上沟壑纵横,已显浑浊的眼睛泛着点点慈祥。老农的身旁,是他买的一根胳膊粗的钢管和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鼓鼓的尼龙袋。钢管就贴着老农和姑娘的座位侧放在地上,尼龙袋直接靠在了自己的身上。

车内闷热,姑娘随手推开了车窗,那一头黑色瀑布就开始不时地溅落在老农的脸上。老农竭力想避开,他一边用手护着身旁的尼龙袋,一边不停地向后仰着身子。

这当中,他就发现了那颗勾住姑娘裙子的螺丝钉。

看得出来,老农是想告诉姑娘。可他刚要往前探身,那瀑布就又扫了过来。终于,在想了一小会儿之后,老农开口了:孩子!喂,孩子!老农的声音不大,正沉浸在音乐中的姑娘根本听不到,倒是车厢里其他乘客听到后都用一种惊奇的眼光看着老农:他身边哪有孩子呀?等众人看到老农是冲着前边那个姑娘的时候,目光就更惊奇了:没见他俩是一块儿的呀!

老农有点尴尬,他顿了顿,索性抬起了手指去捅那姑娘。可还没捅到,车子一个急转弯,他的身子就朝侧面甩去。老农慌忙一手扶住座位,一手紧紧抓住尼龙袋。脚下那根钢管,那根顺躺在老农与姑娘座位侧面的钢管,咕噜噜地滚向了车子的另一侧,在撞到对面的座位后又咕噜噜地滚了回来,不偏不倚地碰在了姑娘的脚上。

姑娘哎哟一声,弯下身去揉脚。

老农慌了,嗫嚅着刚要说点什么,却见姑娘报复似的用脚踩住钢管,向外一用力,咕噜噜地,钢管又向对面滚去,然后又咕噜噜地滚了回来。

老农更慌了,他忙抬起腿想用脚踩住滚回来的钢管。可刚一抬腿,身边的尼龙袋就沿着座位向前倒去,正好蹭住了姑娘的绿裙子。

姑娘摘下耳机,转过身,杏眼圆睁:您倒是看好东西呀,怎么搞的?知道不,我这裙子好几百呢!

老农脸涨得通红:孩子,不好意思,我,我他憋得说不出话来。

我什么呀我,真是的。说罢,姑娘转了回去,把身子往里缩了缩,又用手捏住裙子,向上提了提。

哧,金色的裙子花边被勾住它的那个螺丝钉撕开了一个口子。气愤中的姑娘没听到,难堪中的老农也没听到。

车厢里更闷热了,老农紧紧护着自己的东西,生怕它们再弄出什么洋相。

清脆的手机铃声响了,姑娘抓到耳边:喂,快了,车子已经进村了。什么?就等我了?马上就到。唉,我今天真是倒霉透顶,还不是因为坐车?好了,我要下了,见面再说。

车子停了。姑娘理了理头发,就要起身。

哧,随着姑娘的身体离开座位,金色花边上的小口子又被撕成了巴掌大小,小螺丝钉彻底解放了。这回姑娘还没听到,因为她还在大声地抱怨这坐的什么车呀!

可老农听到看到了,车上的其他一些乘客也听到看到了那口子实在太大了。

现在,姑娘迈着优雅的步伐,行走在村庄的街道上。如同一个漂亮的公主突然现身于市井,她吸引来许多路人的目光。人们就像是行礼似的将她目迎而来,又目送而去。只是迎来的目光里尽是欣赏,欣赏于她的惊艳。而送走的目光里多是忍俊不禁的诙谐,诙谐于那似饥饿大嘴一样开开合合的口子。

公车上的她~


一见钟情?呵,以前的我对此嗤之以鼻,记得初中时的我最爱看那些言情小说,幻想着如果现实生活中也能像小说中那样就好了,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份期望便早已淡忘。

某一天,由于电动车忘记了充电,我只好坐公交车去上学,靠近窗边的她,便闯入了我的心房,挥之不去。

那天,我上车刷完卡后,便开始寻找座位,发现唯独靠窗的她身边有一个座位,我便坐了上去。我来到她的身边,她的脸都没有转过来,依旧看着窗外,我在座位上掏出了手机,想看昨天晚上未看完的小说。这时,她的电话响了,我并没有刻意的去听她的声音,因为我带着耳机,所以只是蒙蒙中感觉她的声音很好听,我便抬头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了我一眼,随即低下了头。她的脸并不算太漂亮,但也很秀气,一张瓜子脸,大大的眼睛,齐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口上还带着口罩,并不能看清她的全貌,但我想,并不会太差。对于这种女生,我见多了,所以我也是轻轻一瞥,便继续看我的小说。

第二天,我依旧是坐着公交上学,上车后,我又发现了昨天的那个女生,她依旧看着窗外,今天她穿的是白色的衣服,下身一条牛仔裤和一双棕色的靴子,我忽然有一种错觉,她就像玄幻小说里的女主一样,淡然出尘,仿佛世间的任何事都不能让她侧目。我摇了摇头,感觉自己一定是想多了,怎么会有这种滑稽的想法。我依旧坐在了她的身边,我转过头也看向了窗外。临近下车的时候,我看到她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微微有些失望,不和我在一个学校呢。

第三天,我还是坐上了那辆公交,发现她也在,这让我稍微有些激动,平淡了下情绪,我又坐到了她的身旁,我借着手机屏幕映出她的侧脸,就这样看着她的身体娇小,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的怜惜她,她身上那种宁静的气质,也悄然打动了我。

第四天,她还是坐在那个窗前,依旧是前几天的那个时间,依旧是前几天的同一辆公交,依旧是同样的我和她,让我不禁想到了缘分,我每天早上刻意的等到这个时间然后坐上公交,而她也是,却不知她是否也是故意,但我心中却不自觉的想成她也是故意的,这个时间,同一辆公交我上车时,她依旧只是看着窗外,突然的,我想到了她会不会像小说里的仙女一样,不知何时便会飞回天上去,这让我的心莫名的一痛,难道我这是喜欢上她了么?又是平淡无奇的一段路程,下车的时候,我发现她也在我的后面下了车,她和我一个学校的么?我怀着这样的揣测跟在她的身后,发现她果然和我是一个学校的,我高兴的忘乎所以,然后我紧跟着她,发现了她和我都是一个系部的,这让我更加的兴奋,不知不觉间就到了我的教室,我暗自记下了她的教室。

第五天,我还是和她在一辆公交上,我特意坐到了后面的位置,静静的看着她,想用手机拍下她的照片,却怕被她发现,想与她说几句话,却不知道聊些什么话题,想问她的名字,却怕她不理我,我从未如此纠结过。我知道了,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女生,虽然公交上比她好看的女生也有,但我却只喜欢看着她,只想静静的看着她

如今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我还是每天坚持着坐公交,如果有时没有看到她,那么我一整天都会坐立不安,我骑电动车时感觉去学校的路途是那么的远,现在却感觉那么的短暂,真希望时间能够停留

在此我送给她一首诗,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的年龄,她的爱好,关于她的一切我都并不知晓,但我心中有你就够了

如果这一生遇见你,是因为那年的春风忘记了遮掩彼此的气息,以致于我在茫茫人海中不得不转头,对上你亦若有所悟的眼眸,那么请让我记住你!

以上,是我对她的感情,没有华丽的词语,只有真挚的感情

返乡火车上的小偷


又到了年关的时候,火车站的喇叭里高声播着:各位旅客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秩序排队上车。冬梅背着一大个包,手里的袋子里还装着4桶泡面,两截甘蔗,她看了看手中的车票,终于挤上了2楼的候车厅。冬梅买回家的票需要运行28个小时,所以得带够吃的东西,今年好不容易抢到了一张卧铺票,冬梅激动的不得了。去年没抢到票,硬座坐回家,冬梅腿都肿了,于是冬梅发誓再也不图便宜买硬座。

冬梅买的票是5号车辆6号下铺,把自己的一个大包放在床底下以后,冬梅坐在床上开始看买来的两本小说,过了一会儿,中铺和上铺都来满了人。冬梅的上铺是一个大妈,脸红扑扑的,穿着一件很厚的呢大衣,衣领看起来毛绒绒的,大妈抬头看了看上铺,穿着鞋子就要往上面爬,冬梅看不下去了,就说要脱鞋。

大妈尴尬的搓了搓手说自己是第一次坐卧铺所以不知道。冬梅没继续搭话看自己的小说,看累了就躺在床上睡了三个小时,迷迷糊糊中听到那个大妈的声音说什么信耶稣,得永生。

冬梅在铺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起来吃了一盒泡面,还是很无聊,正好发现大妈坐在自己的床沿,冬梅趁机问大妈是不是信基督的,能不能讲一讲。大妈一听立马坐直了,口里念叨着感谢主,于是开始滔滔不绝的说了信耶稣可以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狱。

冬梅忍住不笑问大妈有没有见过天堂或者地狱,大妈说这是神的奥妙不可说。对面下铺的穿皮衣的男人听着笑了,就说大家都上天堂永生了,天堂还不挤炸了。

冬梅一听扑哧笑了,皮衣男人问冬梅哪里人,冬梅说是某县的,男人说哎呀,你们县可穷了,你长得不像那边的人啊,你在上大学吧?

冬梅一听乐了,说自己就是上大学,那你是干啥的?皮衣男人说自己是电厂的,还去过缅甸和白俄罗斯,白俄罗斯可好了,社会主义国家呢,人有钱而且长得好看。

大妈瞅准空隙说天堂才不会炸呢,神是不会那么不聪明的。皮衣男人看了大妈一眼说那你是干啥的呢,信神以后你得到什么好处了。大妈说自己信耶稣成为义人以后,都不怎么生病,自己现在打工也赚了不少钱。皮衣男人说你们农民现在有钱啊,我们电厂的可穷了,工资就只有那么几千块钱,你看我这次回趟家就只带了几千块,要不是我爹是铁路局的,我家连饭都吃不上。

过道里的列车员一直推着小推车走来走去,水果从15块一盒变成了10块盒,皮衣男人热情的招呼冬梅和大妈吃,冬梅拿了一个橘子。火车上最烦的事情就是熄灯很早,10点钟不到,啪的一声就只剩下走廊下面绿莹莹的指示出口的灯光和厕所的等。皮衣男人已经睡下,带着的皮包放在枕头的边上,对面中铺的中年男人,上铺的大妈和自己中铺上铺的人也睡了,他们好像不怎么喜欢说话的样子。

冬梅坐在黑暗中掏出了自己的MP3,摁了一曲月光下的凤尾竹开始听。单曲循环了好多遍,看到时间差不多也该睡了,冬梅拿着毛巾去水龙头的地方擦了擦脸,回来的时候冬梅愣住了,对面皮衣男人的皮衣掉在了地上,并且看得出来皮衣里面的钱包露出了一只角,看得出来里面有一个钱包!冬梅想到了自己上初中的弟弟,还有患有严重风湿的老妈,可是看了看身材魁梧的皮衣男人,冬梅还是躺下了。

冬梅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眼睛时不时的瞟一瞟那个皮包。不知过了多久冬梅被憋醒了,感觉自己想去厕所,看了看手机时间刚好是凌晨1点,而那个皮包竟然还在地上!皮衣男人鼾声如雷,中铺的人碎碎念着什么,感觉是在说梦话,而那个大妈则是侧身往里睡的。自己的中铺和上铺的蒙着头也睡得正香。

此时不捡,更待何时!冬梅鬼使神差的伸手拿出了那个钱包,看到里面的一沓钱,也没管有多少,立马揣到自己的兜里,然后立马把钱包塞了回去。这时候冬梅突然意识到自己尿急,跑到了厕所关上门解决完以后,冬梅的双手都在发抖,颤抖着掏出这些钱,数了数竟然有3200块多一点,冬梅站在厕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觉得很陌生。突然想到自己在厂里打工一个月才1500块,这都是两个月的工资了。如果是给弟弟当生活费,都够一年了。

冬梅把钱紧紧的攥在手里,突然想起了翻钱包的时候那个钱包不但很旧,而且看起来像是地摊上10块钱一个的钱包,这么想来,这个人该不会也是打工的吧。冬梅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住了!

摸了摸自己的兜里有一个1块的硬币,冬梅丢了一次,想着要是正面就把钱拿走,反正钱上又没有名字。结果是反面,冬梅又丢了一次,还是反面。冬梅突然有点怕,战战巍巍的走回自己的床面前,看了看地上的皮衣,终于又把钱塞回了钱包。

颤抖着做完这一切,冬梅如释重负的吐了一口气躺在床上,飞快的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皮衣男人正在吃卤鸡蛋,突然电话响了,皮衣男人用一口河南方言说自己在车上,很快就到家了,这次工头很大方,多给了两百块钱,咋爹的肺没啥问题吧,这次回来我就把医药费给垫上,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冬梅仔细瞧了瞧皮衣男人磨破了边的袖口和洗的发白的裤子,继续睡过去了。

终于到了终点站,冬梅下火车的时候,中铺那个在火车上一直没说话的中年男人挤到冬梅身边,小声说了一句,我知道你不是大学生,你把钱放回去的时候我看见了。冬梅涨红了脸正要解释,发现中年男人已经消失在出站的人群当中。

公交车上的沉思


母亲九十岁冥寿,老家农村是作兴做的,规矩是从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开始,第二天才是正日。本来已与四姐约好,上她家吃过晚饭后再回老家祭拜的,但一直忐忑着,拿不定主意,因为母亲生前是住在我的老房子里,顺理成章,一切活动应该由我这里始发。将近黄昏,大嫂一个电话使我乱了方寸,她埋怨说:老娘生日,四个儿子一个也没到。说得我哑口无言,是的是的,应该早点回去。一边应诺着,心里说不出的自责和愧疚。

车子妻子开走了,尽管自己出身农民,进城多年早已变修,已经好些年没有坐公交车了。这个时候倒没有了平日的矫情,立马赶着去搭公交回家。上了车,坐在窗下,漠视人来人往,一直沉浸在深深的内伤里。售票员过来问我到哪里,我一抬头,她劈头问我是不是林惯的哥哥,我心不在焉地应着。过了一会才回过神,从郁闷中醒来,打量着她:一个四十多岁的典型的农村妇女,体格消瘦而结实,皮肤是常年饱受风霜的那种黝黑和粗糙。透过岁月遮盖的沧桑,我的眼前立马浮现出她的童年: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不太讲话,手指冻得像红萝卜那样通红通红,看上去有点犟,个头比同年人略高一些。我放学路过她家时,她正挎着竹篮去拔猪草。

她有个哥哥,比她大几岁,个子倒不高,好像她们父母都是高高的个子,也许是隔代遗传,像他奶奶;也许后来长高了,一直没再见过面。印象中他很喜欢笑,常常咧开大嘴,露出两颗大虎牙,很能说,好像口才很好很开心的样子。已经记不清他母亲的样子了,但对他父亲印象很深,绰号叫癞痢,事实上他头上根本就没长癞痢。农村人迷信越是将名字取得低贱,似乎越容易长大。

他们家住在全村的制高点山头背的西头。东头那段路是完好的鹅卵石铺成的,到了坡顶西下已经破损,都是泥路,但即使下雨也不泥泞,地上几乎全是观音粉,浅红色里透着一份俊俏和素净。这种粉比重大、干涩,不粘脚,光脚板贴在上面既清爽又凉快。听我母亲说,很久以前,瘟疫肆虐,许仙家的白娘子就是用这种粉煎成汤,救了无数的穷人。山坡的南边,应该被挖去了一半,造着新房子,瓦背顶还没有坡顶高,有点山城重庆的味道。向西一道斜坡下去,路旁是一颗巨大的樟树。她说那颗樟树还在,只是被雷劈去了枝干,已经不高了,他们家又造了三层的楼房,所以如果不注意,几乎是看不到的。

大樟树下就是她们家的房子,三大开间的黄泥墙,瓦背上积了一层又一层的树叶,门朝西,前面是一条汽车路,整天红尘滚滚。侧边紧靠着樟树的是她们家的灶点我们老家习惯将厨房叫灶点。灶点就搭在樟树根上,要矮得多。我们看完《小兵张嘎》后,看着她们家烟囱滚滚浓烟升腾时,几个臭小子马上热血沸腾了:一大把湿稻草塞进去,不消三分钟,她奶奶就呛着眼泪出来了而我们早已撤到远处,笑得人仰马翻。她奶奶矮矮的,背有些驼,满头的白发后面挽着发髻,几绺刘海散乱在秋风里。她习惯长年围着一条洗得发白的蓝粗布围裙,不是端着木盆往猪槽里喂猪,就是往鸡食盘里撒着稗和秕谷,一年到头总是忙忙碌碌。冬天围裙底下还多了一个火燪,擦着鼻水蜷缩在墙角晒太阳。她的嗓门很响,有点破裂,直觉心肠很好,就算我们偷了她家塘里养的水葫芦,她蹑着小脚赶几步残忍的封建社会,女人愚昧到要靠掰断脚趾的三寸金莲来取悦男xing气喘吁吁追不上,至多骂一些没娘老子劝告之类不痛不痒的话,从不使用那些短命鬼、死弗着之类最恶毒的咒语。这样,我们良心发现,下不了手,反正偷谁都是偷,就换一家偷去。

隔着马路,下了坡,就是她们家的池塘。她父亲很魁梧,力气非常大。我们在偷水葫芦之前埋伏在对岸的荆棘丛中,常常看着他担着粪桶挑水,也不用粪勺一勺勺地舀,径直走进池塘深处,用桶荡开浮萍和水葫芦,倾翻水桶直接灌满水挑将起来,那水哗哗哗从水桶的四周放肆地溢出分明全是水,就要淌得很很西楚很霸王的样子。后来我长大了到河里挑水也学他这个样子,非常畅快。

一路晃荡,他把水挑到樟树后面的菜地里,我非常不理解那时的粪桶都箍成腰子型的,上下小中间凸,有点像老德意志的啤酒桶。似乎底部更小,所以常常立脚不稳,容易打翻。因为是斜坡,地面不平整,到了菜园门口,他也不歇下,只用一只手撤去牵拉竹栅门的横档。将门靠在边上,小心翼翼地挑到菜地中间的窄道上我忽然想,大约水桶底部窄是为了尽少占用菜地吧。一勺勺清水在嗞嗞声里,把菜浇得油黑油黑。那些排列得整整齐齐一垄垄的青菜,还有满地的青葱青蒜,时刻丈量着这个老农民的手艺和勤劳。

在他们家菜地的上面,最高的地方围着一块平阔的水泥地,是我们生产队的晒谷场,晒场的边沿有一颗古老的皂角树。那树太伟岸了,又长在最高处,我是那么渺小,从下面酸了脖子仰望上去,那树梢直cha云端,被风吹得呜呜的响,犹如兀立苍穹的雄鹰,随时要振翅腾飞。要是在雨后初霁,天空湛蓝如洗,一道彩虹横跨天边,白云朵朵缥缥缈缈,栖萦在树枝间,让人恍入天宫!皂角树的下半身是空心的,大家都说里面有妖怪,每逢春夏两季雷雨天,总有很多的雷电炸向树身,可怜皂角树伤痕累累,浑身乌黑。但它似乎从不记恨,到了秋收晒谷的日子,当你用木耙犁开那金灿灿的稻谷时,冷不丁就有皂角随风飘落。那皂角与其他的皂角完全不一样,娇小可人,只有赤豆荚那么大,是特别珍稀的一个品种。据说是一味名贵的中药,拿到收购站可以卖个好价钱。我们只在天很亮的时候捡,天一擦黑就作鸟兽散。如果这时还有女孩在捡,男孩们便起了歪心,相互使个眼色,高叫一声:浮账来了!撒腿就跑,女孩往往大惊失色,连滚带爬跑回家去。当初不知道浮账是个什么鬼,听年长一点的人说这鬼没有下身,穿着白色长袍,看不见脚,不声不响就到了你后背,要了你的命想想都毛骨悚然。后来读了书,再根据土语的常规发音推断,大约是无常,又常穿着白袍,应该就是黑白双煞中的白无常了

嘎!嘎!嘎!一阵sao动,伴随着剧烈的颠簸,公交车启动了,把我从思绪中拉回现实,眼前这个售票员当年的小姑娘一晃眼已然是中年妇女了,而我,半生落魄已成翁,只能坐在公交车上吹着晚风了。

手推车上的爱情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