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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忆盛夏

发表时间:2020-08-20

【www.qg13.com - 盛夏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浅忆盛夏,欢迎阅读与收藏。

大雨将至,我看见田间地头空无一人。我狂奔回家,看到院墙斑驳,仅剩的一棵果树苍老又枯朽,再没了它们年轻时的模样。

田埂上,微凉的风轻轻地吹,拂动额间细碎的发丝,霎时满脸清凉。长长的暑假啊,时光就这么慢悠悠地淌着。

我看见爷爷已经装好了满满三麻袋的葫芦瓤,往路边的手推车上提去。妹妹拖着农具袋子,摇摇晃晃走在前面。

我冲她招招手,咪咪快过来,渠水好凉快啊!

她兴冲冲地跑来了,把两只小手都伸进水里,我们闹着,咯咯地笑了。

孩子们回家喽。爷爷笑着冲我们喊。

好!我大声应了一声,一手牵起妹妹,一手提着袋子,朝爷爷走去。

咱们回家喽。妹妹清越的童声久久地回响在绿树成荫的乡间小路上。

我擦去爷爷额头上的汗珠,问爷爷累不累,他说,有我们帮忙会轻松很多。那个时候,几乎每个暑假,我们都会到乡下帮爷爷干农活。我曾穿过薄雾弥漫的林间,浓浓的草木香气是我对田园牧歌式生活最初的认识和眷恋。我曾走过清晨白露未的花生地,裤脚和鞋袜都被露水打湿。我知道在大汗淋漓时忽然吹来一阵凉爽的风是有多么满足。

到家时,已近正午,奶奶早已备好了家常的饭食。隔着院墙,我们远远地就能闻到菜香。那是令我在离家千里万里时最思念的味道,多少山珍海味都不及它们美味。我从南房抱了一颗硕大的西瓜进门,撒娇式地高声叫了一声奶奶,她欢喜地应了。

累了哇?奶奶顺手拿起刀,切开西瓜。妹妹早已取了小勺子等在一旁,一半端给爷爷,一半我俩吃。

哈哈,不累,就是有点热。我舀起一大勺米汤,一饮而尽。还是家乡米汤特有的酸味,最是解暑。

下午,和爷爷一起去池塘边,把葫芦瓤里的籽都拣出来。我们尽可能地多干些活,让爷爷不那么累。常常把四点钟的太阳到山顶的距离分为三等份,我们计划着,太阳每下落一份,我们就拣完一袋葫芦籽。到太阳落山时,刚好干完活儿。那时我不过八、九岁,妹妹则更小,小小的年纪。

遇到下雨天,去不了田里,干不成农活,大家都歇了下来。那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捉蚯蚓、找蜗牛、在空房间里玩过家家、捉迷藏、听奶奶讲故事、玩没有规则的扑克、看动画片,乐此不疲。傍晚雨停了,大家会搬个小凳子,在院子南面的大台阶上乘凉。浓浓的,清凉的泥土草木清香,一呼一吸间浸入我们小小的灵魂。这时候,盛夏的天边燃着一片晚霞,七种颜色依次漾开,绮丽无边。诗情和对自然的深爱由此而生。

晚饭后,在电视机的响声里,在爷爷的鼾声里,在妹妹的梦呓声里,在夏蝉的鸣叫声里,我枕着月光和星光,悄然入眠。

梦里,一切都是浅浅的甜味。忽然,一声惊雷当空而下,我一个激灵,猛地站起来。大雨将至,我看见田间地头空无一人。我狂奔回家,看到院墙斑驳,仅剩的一棵果树苍老又枯朽,再没了它们年轻时的模样。爷爷佝偻着背,缓缓出门来,问我去哪里了,怎么现在才回来。我看着柜子上立着的奶奶的遗照,笑着说我在田里睡着了,猝不及防笑出了泪痕。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盛夏之夜


盛夏之夜,蝉鸣惬意。一缕柔和的月光洒下,为原野笼上了层层点点的白晕。青春岁月,花季雨季,我竟从来不知,盛夏之夜是如此景象

夏夜草

坐在乡村的田野中,垂下眼皮看着面前的庄稼和一些不知名的野草。或许说起来惭愧,但看到野草的那一瞬,我的心里确实是实实实在在地被震撼了。

于盛夏之夜,入夜仍就灼热,但那些草却依旧在偶尔拂过的凉风之下嬉闹着。那样的顽强,那样的耐寒这一刻我忽然想到了明晓溪写的那部《旋风少女》。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这一句诗,才是对那个像野草般十四岁女孩的真实写照吧?

15年的光阴,在这一刻,我第一次发觉,她也就像是一颗野草。虽然渺小纤弱,但却足以燃烧柔弱的人生,拥抱青春的理想。

小草,有人说你们是平凡的物,也有人说你们是伟大的物。我却认为你们是外柔内刚的人。

或许会有人问,你们毫无怨言地点缀着夏夜,值吗?

值。我听到了你们的话。气势恢宏,浩浩汤汤,为世界点缀一抹绿,如何不值?

是啊!这样,如何不值呢?

草儿,有时候希望你是粒尘埃,在柔和的光线里流动漂浮;有时候也希望你是个舞者,月光下我看着你舞蹈,你对着我微笑。我们在共同阐述着青春的梦

夏夜月

梦幻的黑夜,淡淡的月,一切都是那么的静谧。月光透露着点点的白光,乡村的路半隐半现,似乎是再为那些久经离家的游子照亮天涯之路。

月,自古以来,娇羞属于你,恬淡属于你,忧愁属于你。你是世间万物的精神寄托,是世间万物的二代母亲。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这句诗,是对夜晚乡村的概述,也是对你的描述。

从小与你为伴,并非你时刻在我身边,而是因为你的恬淡优雅。15年的岁月,走过了万千愁绪,走过了无尽哀愁,一切都烟消云散,但只有你一直陪着我。每次盛夏之夜,我都会看见皎洁的你

或许你代表着古人的思乡之情,但在我心中,你却代表着我的成长,记录着我的羞涩经历。

月儿,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一束希望之光,代表着永恒、永远;有时候也希望你是一支月光交响曲,在田野中,我听着你的妙音,你对我相视一笑

盛夏之末,即将黎明,夜的风采,夜的美丽,夜的魅力,将永远保持下来。

盛夏流光


对于南方人来说,夏天这个词只是比冬天暖和一点。即使油柏路上可以煎鸡蛋了,也会觉得习以为常。对于北方人来说,夏天就只有那么几天。在北方,尤其是东北这片沃土,一年只有两个季节,一个是冬季,另一个是大约在冬季。

我,一个出生于东北,在广东长大的汉子,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冰火两重天。由于刚刚大学毕业,没出去找工作,就一直呆在广州的家里,或许是呆的太久了,我妈从开始的稀罕我到嫌弃,再到赶我走。尤其是最近,她经常跟“大米”(一只傲娇的金毛)一起数落我。老实说,其实并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外面太热。就在前几天,隔壁的阿婆打扫卫生时把鱼缸放到了阳台,后来……现在的她正趴在窗户边晒鱼干。

当阳光又一次的照在我的脸上时,我就明白。我必须得起床了,每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不是那只该死的金毛,

而是我妈的嫌弃。

“泽明!还不起床么!都几点了!就算没工作也得该起床了吧!你说你还不如大米……”即使隔着一堵墙,我妈的声音也跟医院的B超样,瞬间刺透了我的脑袋。

“恩……知道了……”我故意把尾音拖的很长。现在我很质疑这栋楼的安全性,也许这又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你说你,说话都这么懒散,这么多年学真是白上了。早知道还不如高中就不上了,跟我学做生意。看看隔壁李阿姨家的孩子现在一个月都挣十几万。”说着我妈拎着一个包跑到了我的房间。

“这是什么?”我揉了揉有点水肿的眼睛。

“这是给你收拾的行李,反正在这你也啥都不干,不如回东北包块地种大豆吧,机票给你买好了,你自己收拾收拾吧。”说完把手里的包丢给了我,带着大米下楼吃早饭了。

“哎,养个儿子还不如养个狗。”过了很久,我都还能听见楼道里久久不能散去的叹息声。

是的,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虽然户口本上写的是母子关系,但真实性可能还有待考证。

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收拾好了行李,然后又跟朋友们聚了下。毕竟此去不知何时能回,心里多多少少还是很难过的。晚上一进家门,我妈就拉着我的手,一副不舍的样子。

“其实,妈妈也不想你回东北,妈妈也想你啊。”说话的感觉都要哭出来了。

“妈,你放心。我要不把东北种满大豆我绝不回来。”我张开双手打算给妈妈一个拥抱,结果她一把把我推开。

“大米还没洗澡呢。”然后抱着那只该死的金毛去了浴室。

就这样,我怀着种大豆的豪情壮志踏上了回东北的路途。

转眼间我就从广州这个南方城市跑到了同江市,一个地理位置东北的不能再东北的城市。而我真正要到的地方是同江市的一个小镇,外婆家就在那个小镇上,小镇靠着黑龙江。

“叮咚”一声之后。厚厚的铁门缓缓的打开了,一个老妇人走了出来。

“外婆好。”说着我就扑了上去。

“泽明回来了,你妈妈呢?”

“只有我自己,她还在广州做生意的。”我拉着行李走进了屋里。回到外婆家时已经是晚上了,我洗了澡便睡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外面的嘈杂声就把我给吵醒了。我打开房门把脑袋探了出去,发现外婆穿的整整齐齐的拎着一个行李箱。

“我前几天报了一个夕阳红旅游团,半个月就回来了。冰箱里有吃的,你照顾好我的猫儿。”说完,外婆拎着行李就颠儿了。

如果可以加特效,此刻我的脸上应该布满了黑线。就这样,又剩我一个人了。介于势单力薄,种大豆的这项壮举我不得不把它搁置一旁。

破碎的枝叶被风随意的丢弃在了街头,张开手掌摊在额头上,遮住了透明的光。然后光影错落有致的印在了身后。天,被风吹的干干净净,也吹净了这个世界。东北的天,总是这样干净,干净的找不到一点瑕疵。就像我,偌大的房间干净的就只有我跟一只猫。

夜幕时分,走在没有星星的夜空下,周围灯火阑珊,我还庆幸在这繁华的都市里还有一方安静的地方。小区里的灯更大的作用是摆设,不过,当夜晚来临时,它还会骄傲的亮着,若不是远处的路灯,恐怕我们都如同瞎子一般。还好,小区的保安比较尽职,下水道的铁盖没有丢失,不然定会多几个亡魂。

在这个最冷的夏天里我独自呆在乡下老家,在红色瓦片的屋檐下,沏好一杯热茶,在庭院里静静的听雨敲打着硬化路面,深浅不一的凹痕奏响着雨的狂欢曲。卡卡,那只满腹肥油的懒猫,每逢这时就会趴在我的腿上,死一般的睡着。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一阵急促的门铃惊醒了我,于是一个站立,“喵呜”一声,卡卡就像一坨肉铺在了地上。

又是一件快递,无聊的时候总归是要给自己一点乐趣,网购就是这样的。

“先生您好,您的快递。”是熟悉的声音,送快递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他叫陈翰威,和我一样是个愤青,由于一起参加了小区的篮球协会,所以我们很熟。虽然他比我大两岁,但我更习惯叫他小威。

“哦,小威,谢谢咯。”说完右手一拉,一道重重的铁门又将我与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

拆开层层的包裹,打开看是一罐牛肉,嗯,还带着新鲜牛粪的气息。上次买的时间是两天前,之所以又买,全是因为被卡卡那只肥猫偷吃了,我很不解那只猫是如何拖着笨拙的身体爬到柜子上偷吃我的牛肉。就在昨天,当我看到家里有老鼠的时候我释然了,这就是卡卡的帮凶。

“叮咚”门铃又一次的响了。透过猫眼看到的人是小威。

“呃,是不是快递送错了?”我很不解的打开门问他。

小威一脸诚恳的样子,“不是的,今晚一起出去吃个饭吧。我很久没出去逛逛了想找个人陪,但我身边的朋友不多,你可以陪我吗?”

由于月初来到这里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出去玩过,于是我很乐意的点了点头。

乡下老家坐落在江边的小镇,每当盛夏来临,江边的木芙蓉就会炫丽绽放,整座小镇在花海中若隐若现。傍晚,在喂饱了卡卡那只肥猫后,我就和小威出了门。

小镇的夜市位于江边的一条青色的方砖路上,嘈杂的叫卖声和涌动的人流将我们不主的推着往前走,在夜市尽头的一家咖啡店前,小威停留了片刻,向里张望,若有所思,似乎在看什么人。

“怎么了?”我问他。

“没,没事。”说完就拉着我走了。虽说还是盛夏时分,但江上的风阵阵袭来,也多少有些凉意。我们在江边小道上走了很久,然后就消失在了一家烧烤店门

前。

小威本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酒过三巡后,内敛的他变得滔滔不绝,他跟我讲了很多,大多是送快递上的趣事,后来说着说着他就哭了起来,一下子我就慌了,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说错了什么,正要安慰他时,他却摆了摆手,擦了下眼角的泪水,说了句“没事。”然后我们又是一顿胡吃海塞。

虽然没喝多少酒,但天生酒量不行的我在回去的路上吐了又吐,至于那天自己怎么回的家全然忘记,唯一记得的事就是路过夜市那家咖啡店时小威的眼睛是红红的。

之后的几天里,我们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喝酒聊天,有时也会一起打球,日子过的很糜烂。不过,每次经过那家首饰店前,小威都会停留下,向店里望去。那种眼神很胆怯,又有一丝怜爱。虽然我很好奇,但他没说我也就没问他。一个星期后,我进了医院,医生说是酒精中毒。需要多休息。小威每天都会看来我,给我买水果,买早餐。有段时间,小威没有再来看我。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我骂他是个没良心的,连朋友都不顾。虽然嘴上这么说的但也理解,毕竟做快递工作的总归很忙。后来我出了院回到家里休息。但由于我的脑袋一直是昏沉沉的,所以大部分时间里都在家里睡觉。卡卡那只懒猫每天除了叫我给它喂食外,就躺在我的床边,偶尔我会伸一个懒腰,卡卡就像火箭一样飞到了墙上,然后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接着扭动着肥满的身体去约见它的女朋友,那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脂肪是个多么伟大的东西。

日子没过多久,自己的身体就恢复的差不多了,闲来无事,我就又开始了自己的网购之旅。不过,那几天送货的快递员却不是小威。我问他以前的快递员干嘛去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某天的夜晚,在吃过晚饭后,我就带着卡卡出去溜达。很快,卡卡就抛下我跟一群猫私奔了。无奈,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散步散心了,本想着去夜市买点吃的,可由于下午的一场大雨把这里的路面浇的湿漉漉的,今天小贩们也就没有出摊。在夜市搜寻无果后,我带着一丝失望准备回家。

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然后神经兮兮得跑向了夜市尽头的那家咖啡店。

刚一推门进去,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就飘了过来。

“先生您好,几位?”说话得是一位20出头的女子。长得很漂亮,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鼻子很挺,妆容很淡却很诱人,她就是这里老板。

“先生?”我看的出神,她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

“啊,对不起,我要一杯海盐,一份慕斯。”我尴尬的揉了揉眼睛。店里装饰的很有小资情调,昏暗的灯光,亚麻的桌布。看的出来老板是一个很懂生活的人。可能路面湿滑的缘故,整间咖啡店里就只有我一个客人。所以东西很快就上了。

“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她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

“恩,我从小在广州长大的。”

“哦,那你为什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有可能她是对我有兴趣,也可能是无聊的一种消遣。

“我是回来看亲戚的。”

就这样我们有的没的聊了一个多小时,就在我打算走的时候,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醉熏熏的走了进来。老板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便搀扶着他上了二楼。等她再下楼的时候脸上多了一个红色的掌印。我很识趣的结了帐便走了。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有看到卡卡那只肥猫,只能坐在木椅上等待它回来。毕竟外婆出门前嘱咐过我要好好照顾它。

忽然,背后两位老人的对话吸引了我。

“你知道以前给我们送快递的那个小伙子吧,出事了!”

“哦,我说这几天没见到他,怎么了?”另一个老太太饶有兴趣的问她。

“听说在咖啡店跟人打架把人给打死了。”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脑袋里不知道该想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怔怔的坐在木椅上,看着远处的撒欢归来的卡卡,心里有一丝的不安

第二天,我在监狱里见到了小威,小威瘦了,脸上青色的胡渣更增添了些许的沧桑。我默默的看着他,正要开口问,他却摇了摇头。他说他不后悔,然后什么都没说,最后只留下一个微笑,是那个最阳光最甜的笑。

后来,我又去了那家咖啡店。老板看我来了,很热情的走过来招呼我,她脖子上系了一个香槟色的丝巾。很美,可隐约中还是能够看到青紫色的印记。

“你,知道小威的事吗?”我试探性的问她。

她怔了一下,然后柔和的目光变得孤寂。她并没有急着给我讲那天事情的经过,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从2008年夏开始的故事。

“大家好,我叫徐雯。是新转来的同学,请多多关照。”说完话,这个扎着两条长长大辫子的女孩就坐在了男孩儿的旁边。

“你叫什么名字?”这个叫徐雯的女孩睁着大眼睛问他

男孩瞅她了一眼,便又埋头睡了。

对于中学那个花样的年纪,每个新转来的女生都会在整个班级甚至是年级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更何况是徐雯这般漂亮的女生。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男生都会对新同学感兴趣,徐雯的同桌就是这样的男生。班里的同学都知道这个男生是出了名的混混。打架,差生,考试不及格似乎都是他的标签。

女孩转来时正逢初二下学期,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年意味着什么。六月,蝉的聒噪引燃了整个夏季,教室里的风扇有气无力的转着。全班同学都在苦学,当然除了他—徐雯的同桌,就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不普通的黄昏,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可能男孩也没想到他的人生会因她而改变。某日放学,徐雯像往常一样回家,她没有注意到身后尾随了一个中年男子。巷子尽头,女孩声嘶力竭的吼,却没有人愿意帮忙,徐雯的眼神变得迷茫和绝望,像所有狗血的偶像剧一样,男孩出现了,救走了女孩。

后来,两个人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女孩儿貌美如花,男孩儿高大英俊。一切都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阳光铺洒在江面上泛起了白色的波纹,金色的沙滩上,男孩和女孩在江边手牵着手许下了诺言。

男孩站在江边,右手挽着女孩,然后对着蓝天喊道:“雯雯,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你愿意与我白头偕老吗!”

“我愿意。”说完,女孩眼中的泪涌了出来。风不停的吹着,吹散了脸上的泪珠,那是透着幸福的泪。

每天放学时,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个男孩骑着脚踏车载着一个女孩穿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巷,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年华。谢谢命运,在最美的时间,最美的地点,让我遇见了最好的你。

像每个情

侣一样,他们也有情侣衫,情侣帽,甚至情侣鱼。那是两条热带的观赏鱼,黑色的一条是男孩,红色的一条是女孩。买鱼的那天,两个人还因为颜色吵了起来,最后是男孩做出了让步,让那条又黑又丑的鱼代表自己。

女孩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年级前几,男孩是出了名的差生。为了所谓的配得上,男孩变得刻苦,变得爱学习,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可以守护她一生的天使。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偶像剧都有完美的结局,后来女孩的家人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再一次的转学。女孩儿答应男孩儿很快就会回来的,一定要等她。可是这一等就是6年。6年的时间里,男孩每天都会跑向小镇的街头,望着远方,就像望着自己的爱人。可是,当女孩儿再次出现在男孩儿面前时,女孩儿的身边却多了别人。那个人对女孩并不好,每次喝完酒后,男人就会毒打女孩。终于有一天,男孩鼓起了勇气,打算带女孩走,却被男人发现了。

说到这里,老板哽咽了。泪水划过她的脸颊,沾染脂粉的泪像一滴血烙印在了地板上,甚至烫出了印痕。我看着窗台前鱼缸里那条热带观赏鱼,一直孤单的游弋着。

老板平复了心情后,接着给我讲。

那天男孩没有成功把女孩带走,因为女孩不愿意。虽然日子过的不如意,但总归是平静的,她不想逃,不想过着流浪的日子。男人以寻衅滋事为由将男孩送进了派出所。

后来,男孩没有再找女孩,只是每次路过门前都会屋里张望。其实,女孩都知道,只不过她不敢看他,她怕双目对视时会无所适从。

晚上,我回到家里,打开门卡卡就扭动着身体走了过来,我给了它一片牛肉后,就坐在了窗前看着漆黑的夜幕。记得今天离开咖啡店时,看到门前挂着一个风铃,风铃上刻着四个字:我爱徐雯。盛夏的风吹动着风铃,敲出了凄凉的音符。

日子没过多久,外婆就回来了,妈妈出于想我又把我接回了广州,一切看似重回起点。可我却没有再见过小威。

时光荏苒,一年后,我又一次被妈妈发配到乡下老家种大豆,这里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小镇原本的几条土路变成了柏油路,曾经的夜市也迁走了,海边的小路现在已经被一对对青年情侣霸占了,小区的广场也成了广场舞大妈们的天下了,那家咖啡店也已经拆掉了。只有卡卡,还是老样子,或许是胖到了极限。送快递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小镇上的人始终觉得小威才是最好的快递员。一年,什么都会改变。六年呢?也许我们都没错,只是时间刚好不对。不过,我们都不曾后悔,因为青春总是要一路高歌的。

盛夏之歌


夏天来了。她乘着狂风,冒着暴雨大步走来了。那一道道闪电是她矫健的身姿,那一声声雷鸣是她高声的宣言:夏天来了!

盛夏像个善变的小姑娘,说翻脸就翻脸。前一秒钟还艳阳高照,转眼间便是乌云密布。

盛夏又像位豪爽的小伙子,没有绵绵的细雨长情,一下就是瓢泼大雨,干干脆脆,洋洋洒洒。半个小时,甚至几分钟便是一场雨。本来被太阳晒得垂头丧气的草木,经过大雨的洗礼,仿佛获得了重生,焕发出别样的生机。

盛夏是一首歌,热情又火热。骄阳炙烤大地,鱼儿水中泛波,五彩的衣裙犹如鲜花朵朵。

盛夏是一首歌,歌声悠扬而欢乐。鸟儿在半空鸣唱, 知了在树上高歌,孩子们盼着暑假畅游玩乐。

盛夏是一首歌,吟唱着色香味俱全的生活。水果清香酸又甜,纷纷穿上华丽的外衣闪亮登场。芒果身披金灿灿的轻纱款款而来,荔枝裹上红彤彤的蓑衣盈盈走过,西瓜穿上规则的条纹衫优雅亮相,柿子一身黄澄澄的裙子姗姗来迟

盛夏虽然炎热,万物却生机勃勃,她没有春花的绚烂,却默默孕育果实,无声演绎多姿多彩的生活。盛夏是一首意犹未尽的歌,你我尽可同声欢乐

盛夏的故事


那年盛夏,最初遇见他。

T恤,球鞋,干净的脸庞,爱笑清澈的面容。

吸引了小天。

在朋友的升学宴,他喝得迷迷糊糊。

小天在心里笑他真虎。

回到家却被那清澈的面容搅的心河荡起阵阵涟漪。

为了他,小天拒绝了别人。

某天,小天第一次主动说起了话。

小天的“嗨。”让他们开始了谈天说地。

两个人聊得很开心。

他也会主动找小天说话,分享他的快乐,帮小天出主意。

就这样轻轻的走进了小天的心里。

小天以为他喜欢自己,就轻易地放他进来。

他们总会互相打趣。

他说:“等有机会,一起去游乐园。”

小天叫好,她最喜欢玩那些刺激的游戏,随后弱弱的说:“可以不去鬼屋吗?”

“那可不行,不去鬼屋不是白去了嘛!”

“那我就藏在你后面。”

“哈哈,胆小鬼,那多没意思。”

小天都能想到他笑的样子,眯着眼睛,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有时候小天好像发了神经一样蹦到他面前说:“我想看你哭。”

他摆出无语的表情,那表情是他最擅长的。

“不可能。”

小天不信,便掐他,一边掐一边说:“这你还不哭。”

他疼的龇牙咧嘴的也说:“不哭。”

小天狠狠的踩了他一脚。

“靠,你给我钉墙上我也不能哭。”

小天无奈的说:“好吧,你赢了。”

他立刻摆出得意的表情,小天有一种刚才踩的太轻了的错觉。

那么多的美好时光,她以为他们会在一起,自己会拥有这一份美好的初恋,可是……

这样的美好持续了快半个月,他却对小天越来越冷淡,小天也越来越看不懂他。

每次厚着脸皮去关心他,生日时送他礼物,想让他不要那么冷淡,效果却是杯水车薪。

小天和朋友谈论起他,气愤的数落着他的不是。

“你是不是喜欢他啊?”朋友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小天不知所措。

“没……没有。”

“哦,我……挺喜欢他的。”女孩的脸上出现了少女害羞的红晕。

小天不允许自己和朋友争,之前他的举动也让小天失望透顶,自己的自尊心也不允许让自己上赶着倒贴他,渐渐地开始讨厌他,排斥他。

小天以为他们不会再见面了,就这么结束了,可她却忘了,老天是很爱捉弄人的小孩子。

有天他们报了兴趣班,小天穿的很美,他有些微微愣住了,小天感觉可能是自己的错觉,有一天小天有事没有去,他发短信问小天为什么没有去,他邀请小天还有他的朋友三个人一起吃饭,他们的老师请吃火锅的时候,他做在小天的旁边逗小天,气小天。

小天不会用筷子,想夹爱吃的虾滑却怎么也夹不上来,他轻轻的笑着,让小天十分气愤赌气的喝了口水,他也去夹那个顽皮的虾滑,也是怎么也夹不上来,小天逮到了嘲笑他的机会轻蔑的说:“真是,你不会用勺啊。”

他选择听了小天的意见。

小天夹起一块肉塞进嘴巴里,托腮咀嚼着。

他说:“小天,你夹啊。”

小天用大分贝的音量说:“我这不是嚼着呢嘛。”

老师给小天倒了一杯啤酒,小天一直没喝,老师准备再倒,小天推辞说:“还没有喝完呢。”

他瞥了一眼杯说:“什么没喝完啊,根本就没喝。”

小天狠狠地送给了他一堆白眼。

他看着小天轻轻地笑着。

晨晖让小天帮个忙,小天没有听到,晨晖怕小天尴尬便推了一下他说:“你老看小天干嘛,我在跟你说话,帮个忙。”

小天轻轻地皱着眉头望着他,疑惑着今天他为什么这么反常,才发现他变了,不再是当初清澈的少年了,他的发型穿着都改变了,他的笑看起来有些轻佻和暧昧,小天越来越看不懂了,记忆里清澈干净的脸模糊了,模糊的连小天自己都忘记了到底喜欢他什么,他已经不是他了,或许,小天根本从来都没有了解过他。

也许他对所有女生都一样,也许他喜欢小天,只不过没有那么喜欢,也许他只是享受暧昧的感觉。

看着看着小天似乎没有那么讨厌他了,心开始恢复平静。

他和晨晖送小天去车站,小天忘了和他说再见,小天坐上开走的公车大喊:“晨晖!”

晨晖和他抬起头,小天冲他们摆手,他们也冲着小天摆手。

小天没有看晨晖,而是看着让自己喜欢了一段时间的少年,阳光照着他,似乎又变成了那个时候的清澈干净的少年,那个喜欢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的少年。

小天轻轻地说了声再见。

她要对过去不成熟的自己说再见,对过去曾经喜欢那个干净清澈的少年说再见。

是啊,现在他只是朋友了,小天对自己的放下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青春年少,情窦初开,有人在这段时间出现,是上帝安排他,教会你成长。

那个少年教会了小天爱情,放下和成长。

青春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苦涩过后,甜蜜再前面等着,不会很远的。

总有一个你爱的人,他也爱着你,拉着你走向甜蜜的人生,共同迈进坟墓。

这个盛夏,花落无声


在我纯真的盛夏光年里,苏晓猫无疑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那时的我们做着一个个简单的梦。我们会拉着一大帮同学,榕树下齐声喊着“老狼老狼几点钟”;我们会撑着伞漫步在院子里,采摘散发清香的茉莉花;会在固定的时刻,抱着收音机,听“小喇叭”里悠扬的旋律……

那是个“三八线”盛行的年代,每一张课桌上总是用2B铅笔,歪歪斜斜地划定自己的边界,男孩与女孩自然也有了些距离。于是在下课时,看到男生与女生两个庞大却迥然不同的集合,就不足为奇了。而我和苏晓猫想必称得上是“模范同学”了,因为我们对此丝毫不在意,依然如儿时般形影不离。

青春的歌者总是在静谧中浅吟低唱,青色的果子已经在枝头不胜凉风,万般羞涩。

苏晓猫暗恋某男生的消息,是在一个暖意浓浓的冬日午后不胫而走的。

对众多女生来说,“八卦”恰恰是她们引以为豪的专长,于是这条消息就被她们以极高的热情,沸沸扬扬地谈论了一个下午。

我那被众人尊称为“帅哥李”的同桌,曾一度鼓舞我,随他们去打听打听,我忙委婉地谢绝了。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的悲伤与落寞。就如席慕容笔下,那棵慎重开满花的树,我的心如花瓣,一片片凋零。

高二的文理分科,我选择了理科,而一向惧怕化学的苏晓猫竟也选择了理科。或许我早已明了,只是不愿承认罢了——因为苏晓猫暗恋的男生,也是选择理科吧。

开学初重新调整了座位,在我前面的,是刚转入班上的女生晴朗。晴朗算不上漂亮,却文静内敛,颇具有矜持的淑女风范。“帅哥李”在自作多情地对晴朗献了无数次殷勤后,终于一把扑倒在我的肩头,“你前面那人,对帅哥居然不为所动……”

倒是苏晓猫不时向我打听晴朗,我总是寥寥数语回答她,毕竟我对晴朗还是一无所知。

“你不是坐她后面么,怎么这点事都不知道啊……”

“哎……你关心那么多干吗呀……莫非是你的他看上了晴朗?”半开玩笑的语气,曾经的伤口却还在隐隐作痛。

“晴朗,那笔记本借我下,昨天的笔记好像有点缺漏。”睡眼惺忪,语气里带着睡意。

“帅哥李”将自己的大脸凑了过来,“记得很工整嘛,我写的字,那才是龙飞凤舞,哈哈。”他不住地调侃,很自然地向前几页翻去。

“这是……”连续的语气突然中断,音符尴尬地停留在空气里。顺着他声音的踪迹,我微微侧过头去。

“前面不是笔记了,拿来还我!”面前的本子被生硬地抽了回去,又若无其事地迅速合上。

“你那里写的是什么呀……我没看见啊……”匆忙解释,连自己都觉得语气里充满的是掩饰。

扉页上写满了“小木”与鲜红的爱心,早已驱散了睡意。

对于这样敏感的话题,这个年纪的我们总保持一颗热忱的心。在第二天的黑板上,便出现了一颗火红的太阳与一棵伟岸的大树,旁边歪歪斜斜地写着:林小木LOVE晴朗。

其实很多时候,也许彼此并不是真正喜欢,而是在众人的怂恿与漫天的流言中,半推半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

我和晴朗的感情,历经风雨,依然埋没于高二的题海中,就像是沙上建塔,即使蔚为壮观,却也无法避免海浪的冲刷。

分手是我先提出的。

“晴朗,我想我们还是……”没有勇气,不忍心再说下去。

我低下头,我不敢看着她盈满泪水的双眼。

空气中的啜泣声,散落在雨后潮湿的泥土里。

“够了,”晴朗轻轻地说,“你牵挂的依然是苏晓猫吧。”

如此精准的判断,或许自己早已表露无疑。低沉的语调,每一个字都深深地刺进了内心。

高三,教室处处写着激励人心的“每日一句”,黑板报也被鲜红的倒计时取代,我们在各种考试中品味着人间的酸甜苦辣。

高考就像是那冲破阴霾的阳光,照亮了世间的每个角落。

又一次面临填报志愿抉择。我选择了上海,而苏晓猫选择了北京。

在吃过了无数顿散伙饭,在KTV里反复吟唱了那几首不老的歌谣后,我们就这样毕业了。

苏晓猫早早地启程去了北京,我去机场送她。

七月的阳光,繁盛而稠密,洒在机场透明的落地窗上。

她对我粲然一笑,“你可得记得我哦,常联系啊!”

我点头。我们没有回首过去,亦不再提及曾经的青春年少,只是默默地凝视,然后转身,泪眼朦胧,各奔东西。

再次打开苏晓猫QQ空间的时候,正如同一段被岁月尘封的记忆轰然打开,无数的尘埃漫天飞舞。

微风吹拂,阳光照亮了城市的角落;多情的柳丝四处摇摆;天真的孩子痴迷地注视着玩具店橱窗里的四驱车。所有的一切,都平凡而温暖地发生着。

苏晓猫却将一幕喜剧,演出了悲剧的效果。

年少的岁月里,我们给予彼此温暖,我们有过亘古不变的约定,我们还曾单纯地彼此伤害,到现在却匆匆散场。

我知道,你努力给我一份完美无缺的青春,作为回赠的却是一段写满痛楚的记忆。

若人生,只如初见,你还是天真的孩童,在榕树下唱着清脆的旋律,我还是单纯的少年,倚靠池塘边,捧著书本。

这个盛夏,花落无声。

在这篇文字的末尾,苏晓猫摘抄了一首诗,我知道,那是席慕蓉的《禅意》:

当你沉默地离去

说过的或没有说过的话都已忘记

我将我的哭泣也夹在书页里

好像我们年少时的那几朵茉莉

也许

会在多年后的一个黄昏里

从偶尔翻开的扉页中落下

没有芳香再无声息

小城盛夏的小雨


他沮丧极了,独自乘车去小城,路上只打了个盹,便听到乘务员嘶喊着要乘客下车了。

喊什么喊,早知道这样,自己驾车来了。他嘟哝着,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听不到。

从车站走出来,宽阔的大道两旁尽是高楼大厦,绿树成荫,花带如画。他四处张望,努力地搜寻着,繁华的新城区令他心更沉重,失落感更深更厚。那张阴沉的脸被烈日照得更显憔悴,额角沁出豆大的汗珠,到眼角汇成汗水,如泪两行。

辗转了半天,他终于从新城区找到了老城区,然后,找到了那个沙洲。

沙洲上仍是人多却不喧嚣,树荫下摆满了牌桌,人们三五成群地或打牌,或下棋,也有一边纳凉一边享用美食的,更多的则是在蝉鸣的绿荫下享受闲逸。

他坐下来,目光四下里搜寻着,远远地发现那家茶馆竟然还在!目光所到之处,都有她的身影存在

他与她那次去小城的时候,也是盛夏,一个最浪漫的季节。晚上两个人手牵着手,去河边散步,去河堤边听别人唱歌,去街上看人家跳舞他们的手始终紧紧地牵在一起,就如那两颗激情澎湃的心,谁也不愿离开谁。

第二天,他们要离开小城的时候,他说回去太早了,去逛逛吧。于是两人象误闯桃花岛一样,来到了沙洲上。他们同时被那里的恬逸所迷醉,两个人围坐在一个石桌旁,绿树为他们成荫,蝉虫为他们歌唱,周围的人一个都不打扰他们,任他俩尽情地享受着那份大自然赐予的幸福。

天忽然就下起雨来,他们跑去了茶馆。茶馆里的人不多,一个老板娘,几个慈祥的老头儿。老板娘无所事事,两个老头在谈论南海问题,他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外面的雨让气温有所下降,凉爽凉爽的。他打了个哈欠,她笑着说:累了吧,傻瓜,来,爬在我腿上休息一下。他挪了挪椅子,爬在她的双腿上,闭目任她轻抚,孩子般地温顺。不知什么时候,雨小了,老头们也不再谈论国家大事,个个闭目养神。他醒来抬起头,揉揉眼,发现她正疼爱地看着他,眼里洋溢着的笑意,脸上写满了幸福。他有打趣道:平时总是你向我撒娇,今天反过来我向你撒一次娇,感觉太好了!她扯了一下他的耳朵,娇嗔道:傻!刚才还打酣呢!他喜欢她说他傻,所以每次她叫傻瓜他都开心地应得好快。他动情地对她说,他得到了一份可遇不可求的幸福,那是上天对他的眷顾。他说刚才的情景他曾幻想过,没想到真的能亲身体验到,天公作美,他太幸福了!他高兴得象个孩子似的,就差手舞足蹈了。平时他虽然显得沉稳,但在她的面前,他永远是个孩子气的性格,喜怒哀乐易于形表

他喜欢闻她的发香,每次深情地闻后都会由衷地称赞:真香!有一次她故意说:我自己怎么闻不到香呢?是什么香味?他故作认真地说:瓜香味!什么瓜的香味?她问。他抱紧她,咬着她的耳朵调侃她:傻瓜的香味呗,嘿嘿她不依,直往他怀里钻,一边捶打他的胸口,一边说他坏

他眼睛里有了一丝笑意,嘴角微动,为已过往的浪漫与甜蜜。

轰隆一声闷雷响,把他从记忆中拉了出来。他的脸再次绷紧,目光有些呆滞,怔怔地望着江面,任思绪随那滚滚江水涌动、奔流。今天不会也下雨吧?他想,此时她在干什么呢?是否会偶尔想起我呢?从而心里有了隐隐的痛。他们象所有的恋人一样,激情过后就是长时期的平淡,两个人还常斗嘴怄气,现在已是长久的各奔东西。

雨,真的下来了,虽疏,点却很大,砸在脸上有些痛。

他没有往茶馆跑,他不敢往茶馆跑,他觉得那儿会更加刺痛他心灵的伤口。他木木地呆坐在石凳上,任指头大的雨点砸在脸上,他满脑子里充满了她的身影,凝望着江水,江面上漂浮着的杂物随波逐浪,就如他凌乱的思绪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说停也就停了,太阳一出来,竟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彩虹。

他得回去了,他留恋地看了看茶馆,住回去的路上走去,到了桥头,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他转身返回来,几乎是小跑着朝茶馆奔去,他要看看那个靠窗的桌子!哪怕看后会让他更想念她。他发现,自己一直还深爱着她,没有办法离开她!觉得不应该再跟她怄气了,回去后一定要去找她,要给她电话,要爱她宠她!

走近茶馆,当他看到那张常让他追忆的桌子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得目瞪口呆!她竟然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两眼凝望着窗外,清瘦的脸庞上挂着泪珠

他心痛极了,顿了一下,便向她飞扑过去

她扭过头来,惊喜地发现了他的到来!

他紧紧地抱住她,不停地呢喃她的昵称,吻着她的头发、她的脸、她的额头

她再也控制不住,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用手轻打着他的胸膛

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也可以沉淀出一切的厚重。只要有过刻骨铭心,就会追忆一辈子!

浅悟


闲来无事的时候,喜欢随手拿几本书,然后坐在学校的操场上翻阅。一坐便是一个下午。时间虽长,书却没有看多少。

后来我知道我贪恋更多的其实是阳光,是在暖阳下的注目观看,是闲暇时的一种诗意阅读。一物一影,一人一形,一字一句,一虚一实,在脑海里频繁的闪现转换、穿插融合,却丝毫不觉得杂乱。

最近在读宋词,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总觉得词如人生。

记得 ,我的一位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如果在诗和词之间做个选择,他更愿选择诗。他认为,诗多大气磅礴 ,慷慨悲壮 ,它向人们展示的多是人生的起起落落,注入的是人生的离合悲欢。这里的情,这里的思索与风月无关。他觉得这是一种情怀,一种士大夫特有的清高。诗人中他最喜欢杜甫。

如果非要让他选出一个词人的话,他最喜欢苏轼,只因为欣赏他的豪放、他的才情、他的格调。他最反感的就是李煜、柳永之类的词人。在他看来,他们的词,太过凄婉缠绵,太过风花雪月,太过没有气概和风度。读了他们的词容易变得感伤,容易陷在词人的情感世界里而不能自拔。他不喜欢词的原因,大概是觉得,它给不了人们一种向上的力量。词多写个人的情感,或因离别而感伤,或因亡国而落泪,或因变心而落寞。在词的世界里,天空是灰色的,人要想获得快乐,必须打破这灰色的屏障,然后才能走出来。

在他看来,词人作词或许只是为了让人传唱,排解苦闷。作词者要么仕途不顺,要么情感受挫,要么国破家亡,要么锦衣玉食无所事事,要么只为留名天下。只有少数的人是真正的爱词、恋词的。词与诗的争霸赛,在朋友的世界里,诗优于词。

曾几何时,我也是这样想的。想着人生应该有点追求,看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总没有什么坏处。可是后来,有一次在学校的图书馆,我无意的看到了一本封面华美的书,随手拿起来一看,原来那是一本邓红梅评注的婉约词 。从此,再难放下,对宋词也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关于词与诗的论战,我开始不偏不倚,持一种中立的态度。在我看来每一种艺术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否则过了这么多年,为什么那些东西依然会传承至今。我觉得,诗胜在韵律和意蕴。词胜胜在华美多情和画面感。诗更多的是一种政治上的追求,词更多的是个人情感的表达,从这一方面讲,词更接近生活。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不了解就不要随意的评价它的好坏,不要想当然的为它贴上标签。否则,你会失去很多,甚至造成是一种遗憾。就像很久以前我对宋词的一种排斥,使得我的记忆里除了学过的几首词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了。

而今,对宋词可以算是喜欢了吧。看书时,总是时不时的,记上几句。虽然,有些东西,只懂一些皮毛。有些意境有些情感还是体会不到。有些画面依然想象不出。但这都不能成为阻碍我欣赏它的阻力。

有些喜欢,只凭感觉没有理由。有些喜欢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而,我,对宋词就是这种感觉。

当我读到弦管,弦管,春草昭阳路断,我为君主有始却无终的爱而唏嘘,为古代宫廷女子的命运而惋惜。当我读到懒起画蛾眉,弄装梳洗迟时,眼前仿佛有出现了一个慵懒的女子因为没有人欣赏,而无意装扮的场面。当我读到无端隔水抛莲子,遥被人知半日羞,脑海中又会出现一个娇羞可爱的少女在见到心上人时的画面。当我读到

宋词,带给我的,总是一种画面感。这种画面有时凄美的让人黯然神伤,有时又纯美的让人心驰神往。

喜也好,悲也罢。在我看来 那只是一种感觉,一种触动心灵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是词人表达的一个点,正好契合了你,或者正好感动了你,让你有了一种穿越时空遇知音的感觉。其实,有些事,有些情,你未必经历过,所以不解,所以不明晰。而我们,就是喜欢朦胧。

阳光下,操场边,捧一本书,看一首词,赏一朵花,听一段音乐。有些诗意的生活会让你觉得很惬意,仅管生活分配给你诗意的时间很短很短,甚至会没有。但重要的是保持心灵的诗意,在工作生活之外给诗意留下一点空间。

( 献给: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 )

忆母亲


20XX年12月26日,我深爱的母亲匆忙驾鹤西去,彻底颠覆了我的整个世界;从此,我们姐妹失去了今生挚爱的亲人,失去了亲爱的母亲!从此,一捧黄土,人天相隔,阴阳两隔诉衷肠。时间渐行渐远,而女儿对母亲想念的痛苦与哀伤丝毫未减,怀念与追思却与日俱增。

提笔写妈妈,未语泪先流,八十天了,妈妈走后的日子是那么漫长,梦里妈妈的只言片语,在醒来后只有泪湿枕巾,妈,再也看不到你慈祥的目光,再也听不到你的声音。

回想儿时,你声声唤儿声,仿佛还在耳边响起,但女儿再也看不到你了,妈,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的痛苦谁知道?女儿的声声呼唤再也听不到你的回应,再也没有你的嘘寒问暖,再也没有你的倚门望儿归,妈,叫我怎能不想你!叫我怎能不念你!女儿生命的三十六载,处处都有你的陪伴,你起早贪黑,辛苦劳作,为女儿创造锦衣玉食,你不舍的吃、不舍的穿,却从未委屈我们,记得小时候你给我蒸鸡蛋羹,我吃不完,不想吃了,你先是呵斥,然后是哄,但我就是不吃要倒掉,你无奈的端起我吃剩的碗,吃完剩下的,妈,回忆以前的种种,眼泪止不住的流,在你的面前,我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迁就、宠爱,在您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甚至在您将要离世时还托付亲戚让他们照顾我,帮我处理您的身后事!

妈,羽翼未丰的我一直在您的保护下成长,不懂人情世故,因为总有你们给我遮风挡雨,没有了你,我的天塌了,地陷了,我整日的哭,不想和人说话,七七载载到你的坟头哭,妈没有你的日子好难!

什么叫生离死别?骨肉至亲分离使我至生难忘,什么叫亲情相依?什么叫血脉相连?当母亲您离去的时候,我终于懂得了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触叫什么?

妈,您安息吧!天堂里没有病痛,想着你离去时的痛苦,消瘦的shenti,我觉得我很自私,但我真的舍不得您!

忆雪


一到冬天我就不自觉地想起了雪。去年下过一场大雪,今年不知会不会下雪。从小到大,我一直以为那些漫天飞舞的雪花是从遥远的极地赶来的,要不就是白雪公主派往人间的fairies。关于雪,有无尽的遐想,也有很多回忆。

很小时,只要老天爷下雪,我们这些小孩会高兴得手舞足蹈,跑到院子中央大喊大叫。那时,整个苍穹被落下的雪花映照得十分锃亮,顺眼望去可以看见远处错落有致的村舍的轮廓;漫天都是翻飞的雪花,有鹅毛那么大,掉在脖颈里冷得让人打颤。有时,我们会傻傻地站在门外看老半天飞舞的雪花,直到妈妈叫我们进屋烤火。

南方的冬天湿气特重,尤其是下雪的时候,天气会变得更湿冷。吃过晚饭,我们便会围在火盆旁边烤火。那时候,农村地区还不太普及电火炉之类的电子设备。我们一般选择在下雪的晚上烧柴火。也就是架一个大火盆,然后挑拣比较粗的木棍放在火盆里点燃,不久后火盆中央便冒起一团熊熊大火。接着,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围坐在火盆旁抿着热茶,谈天说地。不是有个成语叫围炉夜话么,大概就是那种情形。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冬季夜晚的围炉夜话的内容,多半是上一辈人在***时期的悲惨经历。我们那时戏称为拣陈年芝麻烂谷子。对于父辈那一代的人而言,他们都喜欢给孩子们讲述自己过去的诸种遭遇,就像《剪刀手爱德华》中年老的Kim给自己的孙女讲述她和剪刀手的爱情故事一样。孩提时代的我们,不一定能理解他们过去所经受的苦难,但是,我们依然充满好奇地坐在旁边倾听父辈们的往事。那时,屋外阴风怒号,漫天鹅毛大雪。等我们回房睡觉时,地面已堆满厚厚的一层雪。

第二天一大早,窗外早已是雪花的世界。放眼望去,宛若一幅巨大的亚麻色地毯覆盖着整个村庄。孩子们起床后,便不顾一切地冲向雪地。其实,雪后的大地才是孩子们的乐园。他们在雪地上尽情地嬉闹,玩起了打雪仗、堆雪人的游戏,怕是早把妈妈的叮嘱抛诸脑后了。等孩子们玩累了,全身早已湿透,连鞋子里都挤满了雪。手和脚也冻得通红,就像熟了的红萝卜。回家后的孩子免不了要遭大人们的打骂。

小时候玩雪是一种乐趣,简单、纯真,不掺杂丝毫杂质。一旦长大成人,我们就只能静静地看别的孩子们在雪地上疯玩,内心不免涌来一丝悲凉。曾经是孩童的大人们,他们长大后就要去过另一种生活。在刻板乏味的成人世界里,他们变得谨小慎微、唯唯诺诺、勾心斗角,不再像儿时那般肆无忌惮;同时也就意味着失掉了一份乐趣,一种只有孩子们才懂的乐趣。

我记得上小学时,特别是在雪后的黄昏,妈妈一定会拉着我的小手慢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时的她是一名小学教师。走在回家路上,她都会询问我当天在学校里的学习情况。年幼的我总是如实地向她汇报,并且每一个字的发音都咬得那么清晰。而现在,妈妈已经老了。每当看到她坐在昏暗的灯光下凝神深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回想起那些明亮的过往。那些如雪花般美丽的幸福,轻易地溜过指缝间,早就一去不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