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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之夜

发表时间:2020-09-10

【www.qg13.com - 盛夏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盛夏之夜",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盛夏之夜,蝉鸣惬意。一缕柔和的月光洒下,为原野笼上了层层点点的白晕。青春岁月,花季雨季,我竟从来不知,盛夏之夜是如此景象

夏夜草

坐在乡村的田野中,垂下眼皮看着面前的庄稼和一些不知名的野草。或许说起来惭愧,但看到野草的那一瞬,我的心里确实是实实实在在地被震撼了。

于盛夏之夜,入夜仍就灼热,但那些草却依旧在偶尔拂过的凉风之下嬉闹着。那样的顽强,那样的耐寒这一刻我忽然想到了明晓溪写的那部《旋风少女》。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这一句诗,才是对那个像野草般十四岁女孩的真实写照吧?

15年的光阴,在这一刻,我第一次发觉,她也就像是一颗野草。虽然渺小纤弱,但却足以燃烧柔弱的人生,拥抱青春的理想。

小草,有人说你们是平凡的物,也有人说你们是伟大的物。我却认为你们是外柔内刚的人。

或许会有人问,你们毫无怨言地点缀着夏夜,值吗?

值。我听到了你们的话。气势恢宏,浩浩汤汤,为世界点缀一抹绿,如何不值?

是啊!这样,如何不值呢?

草儿,有时候希望你是粒尘埃,在柔和的光线里流动漂浮;有时候也希望你是个舞者,月光下我看着你舞蹈,你对着我微笑。我们在共同阐述着青春的梦

夏夜月

梦幻的黑夜,淡淡的月,一切都是那么的静谧。月光透露着点点的白光,乡村的路半隐半现,似乎是再为那些久经离家的游子照亮天涯之路。

月,自古以来,娇羞属于你,恬淡属于你,忧愁属于你。你是世间万物的精神寄托,是世间万物的二代母亲。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这句诗,是对夜晚乡村的概述,也是对你的描述。

从小与你为伴,并非你时刻在我身边,而是因为你的恬淡优雅。15年的岁月,走过了万千愁绪,走过了无尽哀愁,一切都烟消云散,但只有你一直陪着我。每次盛夏之夜,我都会看见皎洁的你

或许你代表着古人的思乡之情,但在我心中,你却代表着我的成长,记录着我的羞涩经历。

月儿,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一束希望之光,代表着永恒、永远;有时候也希望你是一支月光交响曲,在田野中,我听着你的妙音,你对我相视一笑

盛夏之末,即将黎明,夜的风采,夜的美丽,夜的魅力,将永远保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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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乡之夜


南国山乡的夜,与我故乡平原的夜是断然不同的。

冷冷的如水的月,高高的悬在碧蓝色的天际,远望去似山顶上一盏炽灼的不灭的长灯。远的近的山,隐隐约约,以万千种不同的姿,立于朦胧的薄雾之中。只听山的那一边送来紧一阵慢一阵的如潮的声音,奇妙而又动听。那便是久负盛名的山乡一绝:松涛阵阵了。

山脚下有几畦苍翠的芭蕉林,如扇的蕉叶轻歌曼舞,摇曳多姿。新爆的几串蕉芽,在凉风中散着芬芳,吐着香馨,醉得几多寂寞的山雀子也噤不住了,在蕉丛中窃窃私语、呢喃!

蓦然回首,村落边是几篷如盖的古榕,枝撑着桠,桠连着枝,伸得好远,好远;根盘着地,地托着根,盘得好紧,好紧。这古老的榕树啊,这山乡的活见证,百余年来,你静静地守候着这小小的山村,深情地凝望着她的儿女,是在思索?是在期盼?还是在诉说

榕树脚下,几多山里的娃娃,在树缝间窜上窜下,追逐嘻闹。是在寻觅那绿叶上流光的月光?还是在探访那远古深邃以故事?噢,他们竟将妈妈的嘱托忘了:明早还要到那山巅打柴,放牧呢!古榕树似也忘了疲倦,伴着她的子孙们乐呢。

村子中央,是一汪清悠悠的塘水。月色下,老塘泛银,波光潋滟,时有山蛙鼓噪,水鸟长讴。池塘边的荔枝树,已蒂落果熟,随手可摘,缀满枝头。啊,经历了冬的洗礼,春的蓬勃,夏的热烈,今夜,终于粲然成熟,出落得令人沉醉。

池塘中,飘过几叶轻盈的小船。凉风习习,空气清爽。是姑娘小伙们谈情说爱的好去处。

每到夜晚,这里就聚集了村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老人和孩子们,也好象心领神会似的,主动拐到别的地方,把这一方净土留给那些花季男女们。

平常日子,姑娘小伙们各奔东西,在遥远的陌生的城市各自打拼,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和父辈们的那份期待。他们远离亲人,忍受看孤独和寂寞的煎熬,忍受着对家乡那种深深的思念情怀,但每到荔枝果开始飘香的季节,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家乡,象眷念春天的候鸟一样,迢迢千里,往家乡飞。

因为这是收获的季节,是爱情开花结果的季节,所以他们不远千里万里,也要回到家乡,与儿时的伙伴,梦中的情侣,相聚在荔枝树下,相拥在清风明月中,倾诉相思之苦,表达爱慕之情。

当然,他们也曾有过迷惑。城市里喧嚣的人流,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几乎带着疯狂的生活节奏,使他们迷恋,使他们向往,使他们失落。他们多想融入那高昂着头颅的城市,与那些天生优越的城里人平起平坐,共享繁华盛世和谐相处。

可他们最后发现,城市不属于他们。他们不过是城市里的匆匆过客。他们的根在这悠悠的大山,他们是山的子民,他们是山的希望。

是啊!大山离不开他们。大山的一代又一代得靠他们去延续。他们的生命就是大山的生命。正跟鱼儿离不水一样,谁也离不开谁。

也许,若干年后,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速度的提升,大山将会被轰隆隆的推土机推平,山底下的各种丰富的矿产资源将会被开发,大山或许将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将是一个现代化的城市。

然而,大山孕育出的儿女们,他们的血脉中,那种大山的精神将会永远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南国山乡的夜哟,这醉人的夜,这让人神思梦想的夜,这留下山里人多少爱恨情仇的夜,令人几多感慨!几多思索!

不眠之夜


寂静的深夜,街上安静的如世界末日,只剩霓虹灯自顾自的不停闪烁着,人们都已进入梦乡,尘藍仍旧像往常一样,独自站在阳台外面,守着这庞大的夜空,生怕它会消失。尘藍喜欢夜,虽然到处一片漆黑,但是却让人对它充满无限遐思。正当尘藍想要静静仰望天空时,屋子里的手机响了,尘藍心想:已经凌晨两点多了,会是谁呢?尘藍走过去,拿起手机,手机号是陌生号码,应该是骚扰电话,尘藍拒接了。不一会,手机发来一条短信:您好,请问是尘藍吗?我是你电台的听众,刚听完你的节目,很想和你聊会天,这么晚给你打电话,有打扰到你吗?尘藍看完短信,拿起手机,拨打那个陌生号码。喂,您好,我是尘藍。电话那边也传来了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大概是二十四五岁的男人,他说:这么晚打扰到你,真不好意思。尘藍笑笑说:没事,我也还没睡。男人说:很喜欢你的声音,听着总让人觉得很舒服。还有你的那期行走在人间阡陌的节目做得很好。尘藍静静地说:谢谢。男人又继续说:我可以和你说说我的事吗?尘藍嗯了一声。其实我是一个对人生很悲观的人,别看我白天精精神神,嘻嘻闹闹的上班,一到夜里,我觉得人生好绝望,觉得人生好无聊,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特别是在这个势利的时代,没钱没地位没权利什么也不是,我活得好累。尘藍顿了顿说:你能和我说这么多,说明你把我当朋友,很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和思想,人生那么漫长,总是有那么一些时候,会想一些很悲观的事,我也有过,但不管怎么样,生活仍旧在继续,不会因为我们不开心就会停下来,也不会因为我们绝望,就给我们幸运,世界那么大,与我们的关系又有多大呢?我们只要负责把自己过好,你觉得是吗?男人说:你说的也挺有道理,人生本就痛并快乐着,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潇潇洒洒的活着,想那么多做什么呢?尘藍走到阳台,抬头看看天说:凡事皆过眼云烟,只有待到繁华落尽,才能见真诚。男人说:谢谢你的安慰,也谢谢你愿意听我的唠叨。尘藍说:我们是互相安慰,我也谢谢你。男人说:好,那不打扰你了,晚安。尘藍轻轻说:晚安。挂了电话后,尘藍用冷水洗了洗脸,躺在床上,准备关灯入睡,突然手机又传来一条信息:你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希望在你未来的日子里,有人疼,有人爱。看完信息,尘藍眼角里略过一滴泪,然后回复道:希望你不要太累,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圭江之夜


我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来到了圭江边,并且上了顺风号船,勾引我上去的不是什么,而是感觉上的一种需要。

在桥上,俯视着水上世界,那里面少不了莺歌曼舞,更少不了猜拳划掌,听着桥底下面传来的熟悉的歌,心中想着旧日的种种,于思念中生出一片美丽的彩霞,当然也会生出无奈的漂泊的流云!

活在人间,寻寻觅觅,不知为了什么而寻而觅,全由着兴由!我想象着她就在这城里,于是东奔西走,希望找到她曾经的至爱,更希望继续曾经的已失去了的与她的爱情,我在寻找她的身影,更在心底隐隐地燃烧着一股爱火,但又似乎什么也没有,因我显得很平静与适然。

寄居在熟人家中,免不了飞短流长,但是我有我的梦,为了寻梦,惟有置飞短流长度外,一天一天地探寻着不息不死的梦!

不管有没有明天,我注定了要撑一支竹蒿,向青草更青处漫溯了的,因为青草更深处有我渴望的柔情与梦想!

近来我无法忍受家里沉闷的气氛,于是出来到市区透透气,家人叫我回去,但我知道,家那里不是我的梦想之地,更不是我的理想所在,所以我不愿回去。

身上已无什么钱,过着仿似乞讨的日子,也无怪乎当晚我给在船上当歌女的小燕字条时署上天涯孤子的名称!小燕她当时唱的《加速度》弄得我泪流满面,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是感到委屈,抑或是感到凄凉?还是因为形单影只的自己独自一人凭吊已逝的爱情?

当时听那么一首歌,在歌女的声形并茂感染之下,想着往日阿翠从校园走过时的身影,以及同时泪流悲泣在教室走廊的那天下午,于是忍不住泪水夺眶而流。当年那天也是这么一首歌!当年是怎样的流泪呵,只因翠报以我愤然的一瞥,后来又摸不着试题的头绪,而后又看到了眼前不久之前令我落泪的仙儿红红的身影,那似乎都不能令我怎么样,只是很失落,但当校园里悲凄的《加速度》想起,我不禁潸然泪下!

事已往矣,而船上的一晚令我哭得痛快淋漓,更令我产生了结交歌女的想法,于是顺理成章地向她们索要签名。她说:哦,我不是明星,后半句听不太清楚,意思倒明了,也就是她自认为自己不配享有为人敬慕的资格!但是我要说一句:难道平凡的能够给人以精神慰籍和能够真正感动人的人不是很了不起的人吗?为什么非要那名气火红、大牌的所谓明星才有那资格呢?当然,大约她说的也不无道理,那是她的谦逊与有礼,因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平凡的小人物,从事着一种或许不大受人欢迎的卖唱职业,而业绩的不景气,多少会对自己的职业产生怀疑,以至不敢对自己抱太多的期望,也不敢祈求太多的掌声!但是,她唱的歌,却感动了我,直至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所以她是有被人索要签名的资格的!

由江边到船上,吸引我上去的是签名为小娟的女孩。她的舞姿,从远处看自有它的特色,我被牵引着更被感染着,说刻意也罢情不自禁也罢,总之我登上了顺风号船,以一睹那迷人的舞!或许有人说我是乡巴佬,因那舞只不过是最普通的一种,但我依然佩服那舞者的胆识,因为在如此守旧的一个地方,敢于以舞姿大胆表现自己的人可以说是敢于与守旧作战的勇士!我欣赏她们!

多么令人心驰神摇痛快淋漓的一晚,第二、第三晚却不再看到她们了,她们与我成了擦肩而过的过客,但是天涯孤客的我不会迷失了自己的方向,虽然有点漂泊的味道蕴含其中。

少年惊恐之夜


那是十年前的遭遇。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在离家三十里外的小镇上读书。那天下午,在我们上自习课的时候,一个来镇上办事的本家叔叔找到我,告诉我祖母病重,快不行了,想见我最后一面。祖母只有我一个孙子,叔叔说她没见到我是不肯落气的,希望我赶快赶回去,见她老人家一面。祖母是我最亲的亲人,她老人家临死前叨念我,我焉有不去之理?

我向老师请了假,飞快地往家里赶。

回到家里,才知祖母已病重多日,父母和姑妈们日夜守护着她,等着给她接气。我见到祖母的时候,医生刚刚给她打过针,人还比较清醒,我叫了她一声,她立即认出了我。听父亲说这几日祖母连他和姑妈们都认不出来了。祖母已经骨瘦如柴、气若游丝,很显然,她的双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她的全身弥漫着一股死亡的气息。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接近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内心震动很大。事实上祖母却奇迹般地捱过了那场重病,她是第二年六月无疾而终的。

说不清为什么,自我回来见过她之后,祖母一直比较清醒,不像一时半会儿就会上路的样子。吃过晚饭,天已经黑下很久了,我却必须赶回学校去,第二天是期末统考,这次考试的成绩对第二年升重点高中的保送和推荐起极大的参考价值,我不能不参加,而且还要考出好成绩来。父母要守护祖母,不能送我,我只能一个人回学校。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心里虽然有点虚,但还是硬着头皮出发了。我记得那夜是冬月十七或者十八,只有朦胧的月色,好在我走的是村级公路,很宽阔。一路上我走得很快,山野中很静,夜鸟或野物的叫声也没听到一声,我就那么一直低头走路,眼睛盯着脚下的路面,不敢四处张望。我知道一个人走夜路最忌打野眼,特别是在朦胧的月光下,哪怕是远处一棵在风中摇摆的小树,也会被当成一个张牙舞爪的鬼怪。我也不敢胡思乱想,特别是一想到祖母那即将死亡的样子,浑身就冷飕飕的。

惊恐发生在距小镇不远的一个峡谷里。我是翻过一个山坳进入峡谷的,这时大概已经是十一点多钟,夜深了。进入峡谷之前,我心里就虚得不行,如果有别的路,我肯定要绕过这个峡谷,但我别无选择。这里多年来一直是枪毙罪犯的刑场,阴气很重,许多大人夜里都不敢独行。我硬着头皮进入峡谷,峡谷里阴风阵阵,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怕鬼偏遇鬼,这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叭叭的脚步声,我的头皮一下子紧了,赶紧快走几步,叭叭的脚步声也跟得紧了,我站住,往四周看了看,此时除了一大片朦胧的月光,整个峡谷空无一人,叭叭的声音也戛然而止。我再走,那声音再次响起,猛一回头,声音又没有了。我的头皮再一次紧了,我想到有人在峡谷里遇鬼的传闻,又想到是不是祖母已经落气了,她的鬼魂跟在我身后。我害怕极了,想撒腿就跑,但理智告诉我此时此刻千万不能跑,真的遇鬼了,一跑鬼还以为你怕他,后果越发不堪设想。我咬牙静静地站了一阵子,试着去找别的解释,我想会不会是我的脚步在峡谷里引起了回声,我放轻脚步,轻到根本就发不出声响,但是只要我一动,那种叭叭的声音就固执地跟在我身后。我站住,它消失,我再走,它又响起,我快走,它跟得急,我放慢脚步,它也不紧不慢的,叭叭叭阴魂不散地跟在我身后。我绝望了,我明白我是被恶鬼绕上身了,就在这时,我的头顶上骤然响起一声凄厉的叫声:呱我的头皮一下子炸了,惊恐地喊了一声:鬼!撒开双腿往前奔跑起来

幸亏那条峡谷不长,我一口气跑出了峡谷。一拐出峡谷,就是一个小村庄,房屋就在公路旁,有几户人家还亮着灯。奇怪的是,一出峡谷,跟在我身后追赶我的令我恐惧的声音也随即消失了,但我还是不敢往后看。

那晚,我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歇了起码半个时辰才缓过气来。不是我跑得喘不过气来,而是被骇得回不过神来。那晚,我对这个世界最深刻的关于惊恐的印象永远烙在我的生命里。

再后来,我否定了那夜遇鬼的幼稚想法,因为我终于弄明白那令我惊恐的声音的来源,它是我帆布皮带头上的铁箍叩击腰间的皮带发出的声响在峡谷里的回音,我不动的时候,它没有叩击,我越走得急,它的叩击就越频繁有力。至于那声呱的凄厉的叫声,无疑是猫头鹰或野猫子发出的,我是被自己弄出来的声音吓着的。

那个惊恐之夜的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鬼,许多被鬼吓坏的人,说白了,是被他自己吓坏的。

盛夏流光


对于南方人来说,夏天这个词只是比冬天暖和一点。即使油柏路上可以煎鸡蛋了,也会觉得习以为常。对于北方人来说,夏天就只有那么几天。在北方,尤其是东北这片沃土,一年只有两个季节,一个是冬季,另一个是大约在冬季。

我,一个出生于东北,在广东长大的汉子,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冰火两重天。由于刚刚大学毕业,没出去找工作,就一直呆在广州的家里,或许是呆的太久了,我妈从开始的稀罕我到嫌弃,再到赶我走。尤其是最近,她经常跟“大米”(一只傲娇的金毛)一起数落我。老实说,其实并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外面太热。就在前几天,隔壁的阿婆打扫卫生时把鱼缸放到了阳台,后来……现在的她正趴在窗户边晒鱼干。

当阳光又一次的照在我的脸上时,我就明白。我必须得起床了,每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不是那只该死的金毛,

而是我妈的嫌弃。

“泽明!还不起床么!都几点了!就算没工作也得该起床了吧!你说你还不如大米……”即使隔着一堵墙,我妈的声音也跟医院的B超样,瞬间刺透了我的脑袋。

“恩……知道了……”我故意把尾音拖的很长。现在我很质疑这栋楼的安全性,也许这又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你说你,说话都这么懒散,这么多年学真是白上了。早知道还不如高中就不上了,跟我学做生意。看看隔壁李阿姨家的孩子现在一个月都挣十几万。”说着我妈拎着一个包跑到了我的房间。

“这是什么?”我揉了揉有点水肿的眼睛。

“这是给你收拾的行李,反正在这你也啥都不干,不如回东北包块地种大豆吧,机票给你买好了,你自己收拾收拾吧。”说完把手里的包丢给了我,带着大米下楼吃早饭了。

“哎,养个儿子还不如养个狗。”过了很久,我都还能听见楼道里久久不能散去的叹息声。

是的,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虽然户口本上写的是母子关系,但真实性可能还有待考证。

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收拾好了行李,然后又跟朋友们聚了下。毕竟此去不知何时能回,心里多多少少还是很难过的。晚上一进家门,我妈就拉着我的手,一副不舍的样子。

“其实,妈妈也不想你回东北,妈妈也想你啊。”说话的感觉都要哭出来了。

“妈,你放心。我要不把东北种满大豆我绝不回来。”我张开双手打算给妈妈一个拥抱,结果她一把把我推开。

“大米还没洗澡呢。”然后抱着那只该死的金毛去了浴室。

就这样,我怀着种大豆的豪情壮志踏上了回东北的路途。

转眼间我就从广州这个南方城市跑到了同江市,一个地理位置东北的不能再东北的城市。而我真正要到的地方是同江市的一个小镇,外婆家就在那个小镇上,小镇靠着黑龙江。

“叮咚”一声之后。厚厚的铁门缓缓的打开了,一个老妇人走了出来。

“外婆好。”说着我就扑了上去。

“泽明回来了,你妈妈呢?”

“只有我自己,她还在广州做生意的。”我拉着行李走进了屋里。回到外婆家时已经是晚上了,我洗了澡便睡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外面的嘈杂声就把我给吵醒了。我打开房门把脑袋探了出去,发现外婆穿的整整齐齐的拎着一个行李箱。

“我前几天报了一个夕阳红旅游团,半个月就回来了。冰箱里有吃的,你照顾好我的猫儿。”说完,外婆拎着行李就颠儿了。

如果可以加特效,此刻我的脸上应该布满了黑线。就这样,又剩我一个人了。介于势单力薄,种大豆的这项壮举我不得不把它搁置一旁。

破碎的枝叶被风随意的丢弃在了街头,张开手掌摊在额头上,遮住了透明的光。然后光影错落有致的印在了身后。天,被风吹的干干净净,也吹净了这个世界。东北的天,总是这样干净,干净的找不到一点瑕疵。就像我,偌大的房间干净的就只有我跟一只猫。

夜幕时分,走在没有星星的夜空下,周围灯火阑珊,我还庆幸在这繁华的都市里还有一方安静的地方。小区里的灯更大的作用是摆设,不过,当夜晚来临时,它还会骄傲的亮着,若不是远处的路灯,恐怕我们都如同瞎子一般。还好,小区的保安比较尽职,下水道的铁盖没有丢失,不然定会多几个亡魂。

在这个最冷的夏天里我独自呆在乡下老家,在红色瓦片的屋檐下,沏好一杯热茶,在庭院里静静的听雨敲打着硬化路面,深浅不一的凹痕奏响着雨的狂欢曲。卡卡,那只满腹肥油的懒猫,每逢这时就会趴在我的腿上,死一般的睡着。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一阵急促的门铃惊醒了我,于是一个站立,“喵呜”一声,卡卡就像一坨肉铺在了地上。

又是一件快递,无聊的时候总归是要给自己一点乐趣,网购就是这样的。

“先生您好,您的快递。”是熟悉的声音,送快递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他叫陈翰威,和我一样是个愤青,由于一起参加了小区的篮球协会,所以我们很熟。虽然他比我大两岁,但我更习惯叫他小威。

“哦,小威,谢谢咯。”说完右手一拉,一道重重的铁门又将我与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

拆开层层的包裹,打开看是一罐牛肉,嗯,还带着新鲜牛粪的气息。上次买的时间是两天前,之所以又买,全是因为被卡卡那只肥猫偷吃了,我很不解那只猫是如何拖着笨拙的身体爬到柜子上偷吃我的牛肉。就在昨天,当我看到家里有老鼠的时候我释然了,这就是卡卡的帮凶。

“叮咚”门铃又一次的响了。透过猫眼看到的人是小威。

“呃,是不是快递送错了?”我很不解的打开门问他。

小威一脸诚恳的样子,“不是的,今晚一起出去吃个饭吧。我很久没出去逛逛了想找个人陪,但我身边的朋友不多,你可以陪我吗?”

由于月初来到这里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出去玩过,于是我很乐意的点了点头。

乡下老家坐落在江边的小镇,每当盛夏来临,江边的木芙蓉就会炫丽绽放,整座小镇在花海中若隐若现。傍晚,在喂饱了卡卡那只肥猫后,我就和小威出了门。

小镇的夜市位于江边的一条青色的方砖路上,嘈杂的叫卖声和涌动的人流将我们不主的推着往前走,在夜市尽头的一家咖啡店前,小威停留了片刻,向里张望,若有所思,似乎在看什么人。

“怎么了?”我问他。

“没,没事。”说完就拉着我走了。虽说还是盛夏时分,但江上的风阵阵袭来,也多少有些凉意。我们在江边小道上走了很久,然后就消失在了一家烧烤店门

前。

小威本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酒过三巡后,内敛的他变得滔滔不绝,他跟我讲了很多,大多是送快递上的趣事,后来说着说着他就哭了起来,一下子我就慌了,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说错了什么,正要安慰他时,他却摆了摆手,擦了下眼角的泪水,说了句“没事。”然后我们又是一顿胡吃海塞。

虽然没喝多少酒,但天生酒量不行的我在回去的路上吐了又吐,至于那天自己怎么回的家全然忘记,唯一记得的事就是路过夜市那家咖啡店时小威的眼睛是红红的。

之后的几天里,我们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喝酒聊天,有时也会一起打球,日子过的很糜烂。不过,每次经过那家首饰店前,小威都会停留下,向店里望去。那种眼神很胆怯,又有一丝怜爱。虽然我很好奇,但他没说我也就没问他。一个星期后,我进了医院,医生说是酒精中毒。需要多休息。小威每天都会看来我,给我买水果,买早餐。有段时间,小威没有再来看我。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我骂他是个没良心的,连朋友都不顾。虽然嘴上这么说的但也理解,毕竟做快递工作的总归很忙。后来我出了院回到家里休息。但由于我的脑袋一直是昏沉沉的,所以大部分时间里都在家里睡觉。卡卡那只懒猫每天除了叫我给它喂食外,就躺在我的床边,偶尔我会伸一个懒腰,卡卡就像火箭一样飞到了墙上,然后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接着扭动着肥满的身体去约见它的女朋友,那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脂肪是个多么伟大的东西。

日子没过多久,自己的身体就恢复的差不多了,闲来无事,我就又开始了自己的网购之旅。不过,那几天送货的快递员却不是小威。我问他以前的快递员干嘛去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某天的夜晚,在吃过晚饭后,我就带着卡卡出去溜达。很快,卡卡就抛下我跟一群猫私奔了。无奈,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散步散心了,本想着去夜市买点吃的,可由于下午的一场大雨把这里的路面浇的湿漉漉的,今天小贩们也就没有出摊。在夜市搜寻无果后,我带着一丝失望准备回家。

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然后神经兮兮得跑向了夜市尽头的那家咖啡店。

刚一推门进去,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就飘了过来。

“先生您好,几位?”说话得是一位20出头的女子。长得很漂亮,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鼻子很挺,妆容很淡却很诱人,她就是这里老板。

“先生?”我看的出神,她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

“啊,对不起,我要一杯海盐,一份慕斯。”我尴尬的揉了揉眼睛。店里装饰的很有小资情调,昏暗的灯光,亚麻的桌布。看的出来老板是一个很懂生活的人。可能路面湿滑的缘故,整间咖啡店里就只有我一个客人。所以东西很快就上了。

“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她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

“恩,我从小在广州长大的。”

“哦,那你为什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有可能她是对我有兴趣,也可能是无聊的一种消遣。

“我是回来看亲戚的。”

就这样我们有的没的聊了一个多小时,就在我打算走的时候,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醉熏熏的走了进来。老板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便搀扶着他上了二楼。等她再下楼的时候脸上多了一个红色的掌印。我很识趣的结了帐便走了。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有看到卡卡那只肥猫,只能坐在木椅上等待它回来。毕竟外婆出门前嘱咐过我要好好照顾它。

忽然,背后两位老人的对话吸引了我。

“你知道以前给我们送快递的那个小伙子吧,出事了!”

“哦,我说这几天没见到他,怎么了?”另一个老太太饶有兴趣的问她。

“听说在咖啡店跟人打架把人给打死了。”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脑袋里不知道该想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怔怔的坐在木椅上,看着远处的撒欢归来的卡卡,心里有一丝的不安

第二天,我在监狱里见到了小威,小威瘦了,脸上青色的胡渣更增添了些许的沧桑。我默默的看着他,正要开口问,他却摇了摇头。他说他不后悔,然后什么都没说,最后只留下一个微笑,是那个最阳光最甜的笑。

后来,我又去了那家咖啡店。老板看我来了,很热情的走过来招呼我,她脖子上系了一个香槟色的丝巾。很美,可隐约中还是能够看到青紫色的印记。

“你,知道小威的事吗?”我试探性的问她。

她怔了一下,然后柔和的目光变得孤寂。她并没有急着给我讲那天事情的经过,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从2008年夏开始的故事。

“大家好,我叫徐雯。是新转来的同学,请多多关照。”说完话,这个扎着两条长长大辫子的女孩就坐在了男孩儿的旁边。

“你叫什么名字?”这个叫徐雯的女孩睁着大眼睛问他

男孩瞅她了一眼,便又埋头睡了。

对于中学那个花样的年纪,每个新转来的女生都会在整个班级甚至是年级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更何况是徐雯这般漂亮的女生。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男生都会对新同学感兴趣,徐雯的同桌就是这样的男生。班里的同学都知道这个男生是出了名的混混。打架,差生,考试不及格似乎都是他的标签。

女孩转来时正逢初二下学期,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年意味着什么。六月,蝉的聒噪引燃了整个夏季,教室里的风扇有气无力的转着。全班同学都在苦学,当然除了他—徐雯的同桌,就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不普通的黄昏,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可能男孩也没想到他的人生会因她而改变。某日放学,徐雯像往常一样回家,她没有注意到身后尾随了一个中年男子。巷子尽头,女孩声嘶力竭的吼,却没有人愿意帮忙,徐雯的眼神变得迷茫和绝望,像所有狗血的偶像剧一样,男孩出现了,救走了女孩。

后来,两个人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女孩儿貌美如花,男孩儿高大英俊。一切都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阳光铺洒在江面上泛起了白色的波纹,金色的沙滩上,男孩和女孩在江边手牵着手许下了诺言。

男孩站在江边,右手挽着女孩,然后对着蓝天喊道:“雯雯,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你愿意与我白头偕老吗!”

“我愿意。”说完,女孩眼中的泪涌了出来。风不停的吹着,吹散了脸上的泪珠,那是透着幸福的泪。

每天放学时,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个男孩骑着脚踏车载着一个女孩穿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巷,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年华。谢谢命运,在最美的时间,最美的地点,让我遇见了最好的你。

像每个情

侣一样,他们也有情侣衫,情侣帽,甚至情侣鱼。那是两条热带的观赏鱼,黑色的一条是男孩,红色的一条是女孩。买鱼的那天,两个人还因为颜色吵了起来,最后是男孩做出了让步,让那条又黑又丑的鱼代表自己。

女孩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年级前几,男孩是出了名的差生。为了所谓的配得上,男孩变得刻苦,变得爱学习,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可以守护她一生的天使。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偶像剧都有完美的结局,后来女孩的家人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再一次的转学。女孩儿答应男孩儿很快就会回来的,一定要等她。可是这一等就是6年。6年的时间里,男孩每天都会跑向小镇的街头,望着远方,就像望着自己的爱人。可是,当女孩儿再次出现在男孩儿面前时,女孩儿的身边却多了别人。那个人对女孩并不好,每次喝完酒后,男人就会毒打女孩。终于有一天,男孩鼓起了勇气,打算带女孩走,却被男人发现了。

说到这里,老板哽咽了。泪水划过她的脸颊,沾染脂粉的泪像一滴血烙印在了地板上,甚至烫出了印痕。我看着窗台前鱼缸里那条热带观赏鱼,一直孤单的游弋着。

老板平复了心情后,接着给我讲。

那天男孩没有成功把女孩带走,因为女孩不愿意。虽然日子过的不如意,但总归是平静的,她不想逃,不想过着流浪的日子。男人以寻衅滋事为由将男孩送进了派出所。

后来,男孩没有再找女孩,只是每次路过门前都会屋里张望。其实,女孩都知道,只不过她不敢看他,她怕双目对视时会无所适从。

晚上,我回到家里,打开门卡卡就扭动着身体走了过来,我给了它一片牛肉后,就坐在了窗前看着漆黑的夜幕。记得今天离开咖啡店时,看到门前挂着一个风铃,风铃上刻着四个字:我爱徐雯。盛夏的风吹动着风铃,敲出了凄凉的音符。

日子没过多久,外婆就回来了,妈妈出于想我又把我接回了广州,一切看似重回起点。可我却没有再见过小威。

时光荏苒,一年后,我又一次被妈妈发配到乡下老家种大豆,这里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小镇原本的几条土路变成了柏油路,曾经的夜市也迁走了,海边的小路现在已经被一对对青年情侣霸占了,小区的广场也成了广场舞大妈们的天下了,那家咖啡店也已经拆掉了。只有卡卡,还是老样子,或许是胖到了极限。送快递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小镇上的人始终觉得小威才是最好的快递员。一年,什么都会改变。六年呢?也许我们都没错,只是时间刚好不对。不过,我们都不曾后悔,因为青春总是要一路高歌的。

盛夏之歌


夏天来了。她乘着狂风,冒着暴雨大步走来了。那一道道闪电是她矫健的身姿,那一声声雷鸣是她高声的宣言:夏天来了!

盛夏像个善变的小姑娘,说翻脸就翻脸。前一秒钟还艳阳高照,转眼间便是乌云密布。

盛夏又像位豪爽的小伙子,没有绵绵的细雨长情,一下就是瓢泼大雨,干干脆脆,洋洋洒洒。半个小时,甚至几分钟便是一场雨。本来被太阳晒得垂头丧气的草木,经过大雨的洗礼,仿佛获得了重生,焕发出别样的生机。

盛夏是一首歌,热情又火热。骄阳炙烤大地,鱼儿水中泛波,五彩的衣裙犹如鲜花朵朵。

盛夏是一首歌,歌声悠扬而欢乐。鸟儿在半空鸣唱, 知了在树上高歌,孩子们盼着暑假畅游玩乐。

盛夏是一首歌,吟唱着色香味俱全的生活。水果清香酸又甜,纷纷穿上华丽的外衣闪亮登场。芒果身披金灿灿的轻纱款款而来,荔枝裹上红彤彤的蓑衣盈盈走过,西瓜穿上规则的条纹衫优雅亮相,柿子一身黄澄澄的裙子姗姗来迟

盛夏虽然炎热,万物却生机勃勃,她没有春花的绚烂,却默默孕育果实,无声演绎多姿多彩的生活。盛夏是一首意犹未尽的歌,你我尽可同声欢乐

除夕之夜


悠悠往事,欲说当年好困惑。

二十几年前,我正是年富力强,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又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的事经过我亲手安排,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值班,当然把除夕夜留给同事们合家团圆了。

因为值班,嗜酒的我除夕之夜也克制了没有喝酒,早早地吃了晚饭,与妻儿打了招呼就径自来到值班室。我先到坚持节日生产的厂队去转了转,向坚守岗位的工人包了一份红纸包、送去一份慰问,回到办公室已是九点多钟了。天气渐渐寒冷,稀疏的爆竹声,闪烁的霓虹灯拥抱着矿山之夜,温馨而又热烈。

长子上了大学,次子上了中专,都已经回家过春节了。我刚年过四十,被领导赏识提拔为单位的中层干部,我的心温暖着并陶醉在节日详和的气氛里,很自然地拨通了电话,向曾经的上级、朋友、同事、亲戚送去新年真诚地祝愿。

我放下电话,依然守在电话机旁,想听听别人的问候,特别是想听听那几位上级领导的电话啊!然而除了我自己的弟兄和亲戚的电话再也没有人打来了。我的心里有了种失落感,心里想着不该打了这么多的问候电话啊!想起去年的除夕之夜也是我值班,我一连打了十几个电话,向远离矿山曾经是我的领导送去我的祝福、我的问候,一年之中他们多次来到矿山,或在办公室,或在路上偶尔碰面,也不过居高临下地笑笑而已。有几次估计他们会伸手过来,心里就早准备迎接着双手去握了。然而他们并没有伸手啊!或许由于地位、层次不同,心也不同,或许因为种种原因我故作多情,随意挥洒自己的感情,把别人的心当作自己的心。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难道自己不也是这样的么?自从当了干部后,过去与自己相处较好的一直当工人的朋友不也是渐渐疏远了么?!

除夕之夜,何必自寻烦恼。归家的路上,我忽然想起该到一位姓胡的老工人家去看看,他女儿在我单位石灰窑做临时工,夏天暴雨土方倒塌而死亡,心中免不了巨大的悲苦和伤痛。我缓步来到职工大楼,轻轻地推开老胡的门,只见屋子里灯光很暗,很冷,老俩口和衣躺在床上相对无言,眼角上还存留伤心的泪水。我的突然造访,话未开口,俩口子泪水已泣不成声了,老胡连忙披衣下床,双手捧着我的手,连声说:谢谢领导,谢谢领导!我是一个感情充沛 容易激动的人,眼里早已沁满了泪水,动情地说拿酒来,我陪老哥喝几杯。

其实老胡家的饭菜已经做好了,只是没有心思过年罢了。我的突然来访,夫妇俩才勉强吃了一点。

我想,真诚何必要祝愿,电话祝愿的不一定是出自内心的真诚。地位变了,情有可原,自己的思想感情也离工人群众渐渐远去了。

人啊,人!一旦当官或者有了钱以后,感情就淡化了,只有普通劳动者的感情是最真诚的。我双手捧起酒杯,噙着热泪站起来恭敬地为老胡夫妇敬上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