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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开了乌云见太阳

发表时间:2020-09-14

【www.qg13.com - 向太阳花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吹开了乌云见太阳",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前些时间,晚辈们为了让我体验时新的休闲方式,一大早就带我来到了名为永春泉的洗浴中心。在公司的迎客大厅门口,一位模特身材的美女,弯腰鞠躬,口中说着:欢迎光临!进大楼时,玻璃大门自动打开,在大堂的门口,又是一位美女同样说着:欢迎光临!并鞠躬,颇让人感到自己比平时尊贵了许多。

经过一番热情的引导和安排,在更衣室换上了统一式样的桑拿服。虽然已是寒冬时节,强大的空调仿佛使人觉得暖春已经到来,穿着这身短袖套头衫和短裤,丝毫没有寒意,反而觉得舒适宜人。

接着,先到三楼的餐厅吃早点。餐厅装潢得极为漂亮,一个十来平米的彩色显示屏十分醒目,不停的播放着各种广告。实行自助餐,各种中西式点心和水果应有尽有,任人选用。如果想要吃特色煮品,只需按一下桌子上的无线呼叫器,服务员会很快来到身旁,介绍品种,恭候选择。无需久等,煮品就会送到面前。

早餐后,来到洗浴大厅,里面有三个各有约50平米大的浴池,水温分别是37-38,39-40,41-42度,一个约十平米大的电视屏对着洗浴池,不停的播放着新闻和文艺节目。厅外有一个露天泡池,热气腾腾,四周的墙壁装修成花岗岩的悬崖峭壁,形成了一个人造的天然的温泉。客人们可以坐在鹅卵石上,享受在大自然中泡温泉的乐趣。

泡够以后,来到温水游泳池大厅游泳。泳池四周还有玫瑰鲜花池,柠檬池和用花岗岩巨石建成的三级瀑布式热水泡池,任人选择浸泡。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的泡脚池,里面有许多黑灰色的亲亲鱼,最大的不过4-5厘米长。当把脚放入池中时,鱼儿们就会簇拥到脚边,啄食老化的表皮,让人甚感惬意和新奇。

午餐时,美味佳肴更是让人眼花缭乱,还真有点不好选择,因为没有足够大的食量来品尝所有的品种。

饭后,可以到地热室躺在温暖的硬地板上午休,或是到偌大的休息厅,在舒适的沙发躺椅上睡觉,或者观看供个人使用的闭路电视。躺椅的头和脚的高度可以用按钮来调节,服务员不时的送来饮料。

午休后,可以到电脑室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看新闻,也可以到健身房使用各种器械健身,或是到游戏室玩游戏。还有儿童乐园供家长带孩子们去嬉戏游玩。另外,有阅览室供喜欢看书的人去消遣,结伴而来的朋友们可以到中央音乐厅小聚,或是到棋牌室博弈。客人们亦可到餐厅品尝咖啡,或喝茶吃糕点。

晚饭后,演出厅里有民族歌舞表演,搞笑的小品会让人笑破肚皮。演出结束时,总经理致词:永春泉让各位享受共产主义式的服务,谢谢光临!他的这番讲话,使我不禁想起了数十年来关于共产主义的演变,让人感慨万分。

1950年代,考入初中时,与小学课程最大的差异就是增加了政治课。记得老师引导着学生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讲授社会发展史,工人阶级的伟大和大公无私,以及人类社会最终都要进入共产主义,等等。那时,多数同学们都只是些12岁大小的娃娃,还带着红领巾,根本就听不懂这些大道理。不过当老师描绘共产主义的美好生活时,大家还是充满了好奇心和丰富的想象力。老师说: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物质像洪水般的流出,极大的丰富,想要啥就有啥,想吃啥就吃啥,实行各取所需。有个同学天真的问:老师,到那时我想天天吃鸡蛋,可以吗?老师答:可以呀,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各种美食任你享用!同学们兴奋得哦,哦直叫。老师得意的调侃说:你现在要好好学习做广播体操哟,到那时,如果你吃得太多,才能够做广播操来帮助消化呀!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念高中的时候,又学习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此时,分配原则变成了按需分配。有个同学问:老师,以前学的是各取所需,怎么变成了按需分配呢?老师严肃的说:那是错误的说法!怎么能各取所需呢?!你不是医生,难道你也要拥有一个听诊器吗?只有医生才需要,所以听诊器只能分配给医生。高中生已经有一定的思辨能力了,那位同学不服气,继续问:人人都想环球旅行,到了共产主义,谁才需要旅游,谁不需要旅游呢?老师被难住了,无法解释。为了维护他个人的尊严和面子,他严厉的训斥:吃喝玩乐是资产阶级思想,共产主义不允许有资产阶级思想,人们也不会有资产阶级思想,人人都只会自觉的为社会奉献,不会追求个人的享乐。进而威胁说:你在讲歪道理,你的思想有问题,你这是诋毁马克思主义!提醒你注意,马克思主义也是关于专政的学说,主张对敌人实行镇压!天堂般的共产主义,被他阐述成了违反人性的暴力乌托邦,而且还如此淋漓尽致。这个原先教数学的老师,因为讲课时经常出错,教科书上的许多习题他都做不出来,被迫改行教政治。教数学不给力,挥舞政治棍子倒是得心应手。

1958年全国大跃进,口号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那时俄语老师教大家唱的一首歌这样形容:

Х о р о ш а я к о м м у н а м о я(我的公社好),

Х о р о ш а я к о м м у н а м о я(我的公社好)。

О н а м о с т в н е б о(她是通往天堂的桥梁),

О н а м о с т в н е б о(她是通向天堂的桥梁)。

Я л ю б л ю с в о ю к о м м у н у(我爱自己的公社)。

大家真的以为共产主义很快就要实现了。

有一次我和一些同学被指派到学校附近的农村协助搬运粮食。中午,大家要回学校吃饭,生产队长说:别回去了,就在我们的食堂吃。有个同学对他说:我们没有带粮票。队长惊诧的回应:都已经进入共产主义了,哪里还要粮票?!随便吃就是了。可是,除了香喷喷的新米饭和米汤外,没有佐餐的菜蔬。此时才知道,在农民的心目中,只要能在公共食堂吃上不花钱的饭,那就是共产主义了。

1959年春耕前,老师安排我和同学去一个示范村,观摩学习建造沼气池的技术,也在生产队的食堂吃中饭。那时农村已经青黄不接了,大米早已吃光,为了饱肚子,社员们把还未完全成熟的小麦提前收割,来不及让麦子风干或是晒干后磨成面粉,而是直接把麦粒蒸煮后食用。尽管每个社员只能分到很少的一份被称为麦拉饭的主食,可是人们早已经在打饭的窗口前,排成了长长的队伍,等待领取。这一次我们要交钱和粮票了。第二天大便里满是消化不掉的麦粒。农村共产主义竟然变成了一齐饿肚子。

进大学以后,又再一次的学习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那时的理论提出,共产主义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实现,不仅要艰苦奋斗,还要坚持阶级斗争。进而指出,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支援他们革命,只有全世界都解放了,全人类才能进入共产主义。这无异于告诫,别想过上好日子,勒紧裤带充当救世主才有意义。

工作以后,在一次全县干部的大会上,为了激励大家憧憬美好的未来,县领导这样解读:共产主义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就是说,能住上楼房,用上电灯,还拥有私人电话,那就是最美好的共产主义生活了。并且强调: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一旦被亿万人民群众所掌握,就要变成无穷无尽的力量,共产主义一定会很快实现。

经历1960年前后的全民***和***的大动乱以后,几经折腾的中国人发现,世界并没有发生全球大革命,我们自己却因为不断的阶级斗争而越来越穷,生活远远不如水深火热中的台湾和香港同胞,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于人民的死活不顾,还在叫嚣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激进的普通百姓终于抑制不住满腔的怒火,在天安门前呐喊: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中国已经不是过去的中国,人民也不是愚不可及,秦皇的封建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敲响了封建法西斯王朝的丧钟。

四人帮倒台以后,胆大的农民冒着杀头和坐牢的风险,分田到户,实行单干,从此吃上了饱饭,百姓允许经商办企业,渐渐富了起来。中国人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所谓小农经济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只不过是恫吓民众的歪理邪说,念念不忘阶级斗争则是煽动仇恨、制造冤案和践踏人权的乱世理论,只有不信神、不信邪,大胆的走创新的特色道路,才能过上好日子。

亿万人民一旦砸碎了精神枷锁而重获自由,就会迸发出无穷无尽的力量。如今,亿万家庭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许多人家的彩电、冰箱和轿车已经更新换代,出国旅游成了普通人休闲度假的方式,根本算不上新鲜事。人们的生活,远远超过了以往政治课中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的水平。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乱干则祸国殃民。毋庸置疑,彻底抛弃了暴力乌托邦的中国人,生活将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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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之子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太阳部落,人类最传奇古老的部落。

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的去处,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是这个以太阳的光热为生的氏族世世代代的理想与信仰。然而,一代代的首领用去毕生精力去寻找却毫无结果,每一位首领都同样是死在与夜部落的圣战中。

夜部落,同样有着纯正横亘的血统,月亮,是他们的神。

雨雪交加时,如果天空中出现日月同明的奇异景象,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明暗光线对势最分明的地方就会发生一场有关太阳与月亮,维系着两个水火不容的古老部落存亡的圣战。然而这场战争会在其中一个部落灭亡前永远的持续。这是生与死的原则与较量。昼夜的更替令所有人不安,必须有一个灭亡,让天空上的一个星体能够绽放永恒的光芒!

他——玄埃瑟,太阳部落老首领唯一的儿子。自幼就有着深深的使命感。还是孩童时便在每个黑夜里站在山岗上仰望着黎明时太阳即将升起的方向。十五岁生日的清晨醒来时,他的手指触碰到额头上新生出的太阳图腾。那是太阳部落的成年男子才会有的标志。那个瞬间他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他转过头看到父亲为了氏族信仰而老去的面容。对整个部落的责任蓦然降临,令他沉重不已。这种压力让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刺破自己的胸膛,没有丝毫的畏惧。用力的吮吸喷涌的血液。

十五岁的他在唇齿见咂摸出了纯正的太阳血统赋予他血液中的新鲜蓬勃的味道。他明白,他不要让这种血液消逝,他要找到太阳在黑暗里的神秘去处,他要让太阳部落的血液流淌下去,在有阳光照射的地方永远的流淌!

而此刻,他朝向太阳站在山冈上,他的身上涂满了他刚刚死去的父亲的鲜血,在阳光的烘烤下发出煞人的腥气。他的身后匍匐着太阳部落千千万万的孩子正在亲吻阳光照射下炙热的大地,为这次圣战中死去的老首领祈福。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上路,上路,没有迟疑,没有眼泪。深深的仇恨,他要用太阳部落最神圣的有着繁复太阳图腾的狮牙刀刺入杀死父亲的那个夜部落首领的胸膛!仇恨蒙蔽了一切,他甚至忘记了他的信仰,他的整个部落的信仰——找寻太阳在黑暗中我去向,让整个部落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个他自幼深深铭记的信仰在父亲死去后已经被仇恨所深深的掩埋,他忘记了整个世界,他对整个部落的期盼和托付视而不见,他甚至忘记了父亲是为什么而死,他的眼前一遍遍浮现的只是父亲倒在血泊里额头上的图腾黯淡下去的画面。

一遍一遍,挣脱不掉的梦魇。

疾驰疾走,追着的太阳奔跑方向。

第一天日落时,一整天的剧烈奔逃使他倒在地上。夜幕很快降临,他在一大片陌生的沙漠上毫无知觉的睡去。午夜时分他挣扎着醒来。蓦地看见一个穿着橘色衣服的小人安静的坐在自己的面前。那小人儿柔软的头发是他从没见过的金黄色。他被吓了一跳,抓紧了腰间的象牙刀。

“你的头上有一个太阳,喏,这可是一件很让人羡慕的事啊,你有一个太阳!但是我也不比你差,你知道的,我有一朵玫瑰花,这是你们都没有的。是的,你们都没有,她是我的。”小人儿笃定的说。

玄埃瑟只是觉得好笑,他并没有心情去关心什么玫瑰花的事情。“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要杀掉夜部落如果你知道夜部落首领的去向请你告诉我。”

小人儿跌跌撞撞的起身,他长长的围巾在风里飞扬,漆黑的夜里他的瞳仁却闪着好看的光。他一言不发,径直的向沙漠的深处走去。玄埃瑟慌忙起身跟在他身后,以为那小人儿要给自己指点夜部落的去向。

但那小人儿却踮起脚牵起他的手,那一瞬间瑟感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久违的温暖和微微的眩晕。这从指尖传递过来的热度让瑟听到曾牢牢的占据着他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剥落。瑟无法抗拒的闭眼,在恍惚中那个小人儿在他耳边悄悄的说:“我每天都会这样抚摸我的玫瑰花,我是多么爱她!”

再睁眼时瑟看见沙漠已经不见,一片明朗的天空下一朵罩在玻璃罩下的娇艳的花。小人儿从两座活火山口上把刚刚烘烤好的面包拿到他面前。

这是瑟从未体会过的温暖,他一直以为,不同部落见的人是不能共存的,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杀戮或是领导臣服的两种关系。所以他宁可不要。瑟推开面包,大声喊道:“为什么要给我食物?你想对我做什么?你是不是夜部落可恶的刺史?”

小人儿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他好像从来都不会回答任何问题,却喜欢不停的提问。“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的是,狐狸不吃面包”,小人儿望着远方若有所思的说。瑟也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缓慢的上升,东方的夜空上已泛着几缕微弱的晨光。“是的,狐狸他是不吃面包的,因此麦子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子无法让狐狸产生联想,这实在可悲。”小人儿有些伤感的望着瑟,“但是,我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被我驯养了,这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他想起我,他也会喜欢风在麦穗见吹拂的声音。”

“你也会被我驯养的,就像狐狸一样。”小人儿甜美的笑了。

瑟并不能准确的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他的心里却因此有小小的颤动。可是他马上为体会这样的爱意而感到可耻。“我不会被任何人驯养,我也不会驯养任何人。感情都是虚假的,仇恨才是真实的,找到夜部落的首领,杀掉他,这就是我应该做的。”

“这就是一直以来你的愿望吗?一直都是吗?”小人儿怔怔的看着瑟。

这明亮的目光刺痛了瑟,让他想起了太阳部落世世代代的古老信仰,想起了他十五岁生日的清晨他为自己和整个部落许下的誓言,想起了老父亲就是死在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去处的路上。瑟的身体不停的颤动,压抑得无法呼吸。

小人儿并没有理会他的异常,继续的追问:“一个人的愿望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一定不是的,一定不是的,你以前的愿望是怎么样的呢?它为什么被掩藏了呢?”小人儿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瞳仁里面盛满了惊恐和不解。过了许久他见瑟还是不说话,又小声的说:“你不要自责,其实这也很美啊!沙漠的美就在于某一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他们的美就在看不见的地方。

“是啊,太阳的美就在于夜晚我们看不见他的地方,因

此我们一直在寻找。寻找太阳夜晚的神秘去向,我们要居住在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和我的部落,我所有的臣民们,我们一直在寻找,穷尽毕生精力,甚至包括,甚至包括我父亲的生命。”

“哦!”小人儿兴奋极了,“这应该就是你的愿望,这就是你本来的愿望!你的愿望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你的愿望很美,他的美就在于他被隐藏在你心里的一个看不见的角落。”说罢,欢快的给他的玫瑰浇起水来。

太阳一跃便跳出了地平线染红了整片蓝天,瑟扬起头,额头的图腾吮吸着光和热,身体里又一次充满了力量,就像每个在虚弱中煎熬过的漫漫黑夜后重获能量的清晨一样。但这次,不同的是,瑟感到自己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融化,是那个小人儿说的遮蔽住原来愿望的东西吗?有关仇恨和杀戮吗?瑟不确定。

只是,他现在对新一天前进的方向感到迷茫……

“再见”,瑟转身朝小人儿挥挥手,“我该上路了,谢谢你照顾我。”

小人儿正轻柔的抚着他那小小娇艳的玫瑰,“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玫瑰,她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她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那些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下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人儿轻轻的依偎着他的玫瑰,“我只是想说:爱,才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仇恨毕竟是短暂的,而且它已经遮蔽了你原来的愿望。希望你可以忘了它。我不知道太阳在晚上都去了哪,但我觉得寻找它可真是一件伟大的事!也许你可以去面包树上看一看,那里很高。”

“朋友,你的名字是什么?”

“小王子。”这是小人儿唯一一次回答问题。

瑟又一次回到了沙漠上,他依然在奔跑,跟着太阳奔跑,找寻夜部落的去处。不同的是,他的心里已经开始有了小小的波澜,对方向对愿望的疑问。但他还不能完全的明白。他依然想找饿到夜部落,为父报仇。

黄昏时,瑟已经走出了大漠,进入了一片美丽的田野。而他身体里的能量也随着太阳的落下而渐渐耗尽。远远的看到一个农庄便走了过去。

“我能否在这儿借宿一晚?”瑟推开谷仓的门,疲惫不堪的问到。而谷仓里只有一只小猪在安逸的睡着,还乐不可支的打着呼噜,显然没有想回答他问题的意思。不想瑟的头顶却飘下来一个细弱的声音:“当然,在这睡吧,别客气!威伯睡着啦,他今天可累坏了。我也正忙着呢,没法招待你,快进来吧,小心别把威伯吵醒了就好!”

瑟抬头一看,竟是一只蜘蛛在和自己说话,他的确正忙着在网上编织着什么。“我是玄埃瑟。”“哦”,“好气派的名字,我叫夏洛,我的朋友叫威伯,哈哈,就是这只小猪,你看,他正睡着呢。我是一只蜘蛛,呃,这你知道吧。”瑟觉得很好笑,而疲惫却另他没有力气笑出来,他回答道,“当然夏洛,你知道夜部落的去向吗?他们从这里经过了吗?”夏洛听他这么问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认真的看着瑟,好像努力的想把整件事情弄清楚。

“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们以阳光为生”,瑟这样解释道,“夜部落是我们的最大的敌人。我要找到他们,为父报仇。”

“哦!我的天啊!你说什么?报仇?”夏洛几乎要跳下他的网了,“为什么要报仇呢?你知道吗?你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吗?你还有报仇?哦!我的天啊!”夏洛的极度惊慌让瑟有些不知所措,瑟并不知道夏洛为什么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他此刻有些尴尬的站住那里,努力的想转移一个话题。

“啊,夏洛,你正在忙什么呢?”瑟问道。果然,这个问题让夏洛很兴奋。他大声的回答:“我正在我的网里织真棒这个词!”夏洛满是骄傲的神色,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不快。

“真棒?为什么织这个呢?”瑟不解的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夏洛神秘的说。

另瑟惊讶的是,晚上果真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到谷仓里。瑟躲在角落里向外面观看着。大家都对蜘蛛网上“真棒”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啧啧赞叹着小猪威伯。夏洛在网上得意的笑着,而威伯则欢快的摇着尾巴。

夜渐渐深了,前来观看的人都散去了。瑟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怎么一回事呀?”威伯感激的看了看夏洛,对瑟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威伯,他救了我的命!”

瑟越发的糊涂,夏洛看出了他的不解,在网上安稳的坐了,要威伯给瑟讲讲他们的故事。威伯点点头,坐了下来静静的讲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本来是活不成的,哦,是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就很虚弱,芬的爸爸本来是要用斧子砍死我的。但是芬救了我,她可真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啊!她每天照顾我,让我住进了谷仓。在这里我认识了灰蜘蛛—夏洛,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夏洛又聪明又能干,任何蚊子苍蝇都逃不过他的网。啊,我可真是好喜欢他!

我于是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越来越胖了。可是有一天老羊却带来了坏消息:主人要在圣诞节前把我杀掉,做成美味的腌肉和火腿。那天我可真是吓坏了!我当时就恐惧的大哭起来,我说我不想死!哦,我的朋友,你能体会到那种感受吗?”威伯的眼睛里已经盛满了泪水,他哀怨的看着瑟。

“是的,威伯,我能体会得到,不要难过了。后来的事呢,来怎么了?”

“哦,没事的,我每次说到这里都会很难过。后来夏洛安慰我是他会救我的,不会我死的。”威伯抽嗒着鼻子继续讲道,“他是那样的聪明啊!他在房上结起了一张大大的网,在上面写上了好猪两个字。”威伯说到这里连上又一次恢复了愉悦的神情,“这两个字很快就被主人发现了,他感到非常惊奇。很多很多人都过来观看,也包括牧师。牧师说这是神的暗示,表示我是一头出类拔萃,非同寻常的猪。人们都以为我是了不起的动物。哈哈,于是圣诞节我就免于一死,而夏洛也又在网上织起了第二个词:真棒。就是这样的,一切就是这样的。”

瑟点点头,“的确是个传奇的故事,你的生命里有这么多的好朋友帮助你活下来。”瑟说着把头转向夏洛,“不过,当我提到我在寻找夜部落为父报仇的时候,你为什么如此的愤怒呢?”

“哦,我的朋友,难道听了威伯的

故事你还不明白吗?他--威伯,我的好朋友,他是一只猪,对人来说,猪就是被用来吃掉的!是的,他们养猪就是为了吃掉他,但威伯他首先是一个有权利活下去的生命,其次他才是一只猪。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的生命,都是一样平等的生命,都有着自己的生存权利。任何一个生命在我们这里都不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夏洛说到这里激动的挥舞起了他的拳头,“我的朋友啊!我不知道你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仇恨,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去杀人呢?一个生命的存在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大家一起做了如此多的努力,只是为了拯救一只小猪的生命,而你,为什么要伤害声明呢?”

瑟的胸膛里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着,在这以前他从不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尊重,什么是拯救。离开小王子后刚刚平静下来的心绪此刻又被什么东西剧烈的翻转着。他的生命中第一次对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的“复仇”这件事产生了质疑。瑟用一种抱歉的目光看着夏洛,半晌无语。

“好了,朋友快睡吧,我并没有什么责备你的意思啊。夜已经深了,明早,太阳又会在那山的背面升起,又是美好的新的一天!”夏洛望着窗外愉快的说。“太阳又会在山的背面升起?”瑟听到这句话时想是被猛的惊醒了,一种久违的感觉从心底泛起,那是什么?对,那就是太阳部落世世代代在找寻的东西,难道这个蜘蛛知道吗?瑟很激动的追问道:“什么山的背面,太阳整晚都住在那儿吗?那是什么地方?”

但瑟的这个问题显然超过了夏洛能够解决的范围。聪明的夏洛,被威伯,母鹅,芬,老羊,老鼠等等公认的聪明的夏洛,他不知道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的问题,他应该可以答得出。“呃”,夏洛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太阳应该在每天晚上就是睡在那儿的。至于那是座什么山,恩,我想,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夏洛对自己的这个突发的想法感到很骄傲。说罢他就兴奋的躺在自己的网上很快沉沉的睡去了。

圣战,父亲,复仇,生命,杀戮,被仇恨所蒙蔽的美丽愿望,永恒的爱,驯养,唯一的玫瑰,小王子,威伯,夏洛,世界上最高的山,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整个部落的信仰……

黑暗中这些词汇在瑟的眼前不停的跳跃,如此混乱而伟大的思考折磨着他无法入眠。他原本单纯的被仇恨所添满的心灵现在挤进了许许多多的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瑟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瑟知道的是,这些东西正在消解他心中的仇恨,与此同时,正在唤起另一个原本占据着他心灵的信仰——寻找黑夜中太阳的去处,让整个部落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上路,上路,疾驰疾走,依然是向着太阳的方向。

在阳光下奔跑的路上,瑟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而跑,跑向何方。为父报仇的想法已经不再时时刻刻冲击着他的心灵,瑟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动物。

正在这时,他注意到自己已经来到一个美丽的海边,蓝到纯粹的海水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海岛,梦幻而遥远。如此美丽的景象让瑟很陶醉。蓦地,有什么从他的头顶飞过。瑟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会飞的小孩子!

“那是什么,小飞侠?”瑟指着那个小岛问道。

“Never-land。我的家,永无岛。”小飞侠望着那个美丽的小岛,不无悲伤的说,“可是住在它上面的人都已经走了。”

瑟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经飞在了半空中,原来是小飞侠拉起了他的手!新鲜咸涩的海风吹拂着瑟的脸颊,这对瑟来说又是一种全新的感觉。

一到这个岛上,瑟就马上被这个岛所吸引了。这里有茂密的丛林高大的树木,还有野蛮的印第安人以及横行附近海面的坏蛋海盗。但是瑟也注意到,岛上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不是很开心。小飞侠显然是孩子们的领导者,他也一言不发起来。

坐在环礁湖上,小飞侠开始说话了:“我叫彼得潘。”“我是玄埃瑟。”

“那一次我们也是在这里,我和温迪。我们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恰好这时飞过来一只风筝,我于是叫她爬到风筝上去,不要管我。”这是瑟曾经见到过的最哀怨的语调,并不是小王子一样的柔软,而是声音里渗着丝丝缕缕的哀伤。彼得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其实我是多么的爱她啊!但是就是不想有她知道。等温迪走了,我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我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色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我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的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瑟完全被这故事吸引和打动了,在彼得哀怨的讲述中,他几乎要流泪了,“温迪?她是谁?”

彼得比刚才更加难过了,他低下头,慢慢的说着,好像是在讲述一个恍若隔世的故事。“我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这样的年龄,永远长不大。现在我明白我很任性,可是我改不掉,我就是任性。温迪是我所有孩子的妈妈,可是她已经走了。”他的目光已经完全的暗淡了下去。

“我失去了他们——小精灵丁卡,虎莲公主,温迪……我有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是多么的健忘啊,有时我飞回来的时候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有一次,温迪不得不向我喊出她的名字。是我让他们伤心了。”

“温迪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我很难过,可我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吹着笛子。其实这只是为了掩饰我的难过。后来孩子们要去找妈妈,可是我不想去,因为找到温迪,她就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彼得的脸上有什么东西闪烁着,瑟可以感觉到他的矛盾,他的挣扎。瑟的心里也是说不出的难过。

“我不想在这儿住下去了,但是,我又能去哪呢?我原来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汇价,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忘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现在温迪带着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我只能站在玻璃窗外面,我不能进去。我可以长不大,我有别的小还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我永远也享受不到。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可是,他们都已经走了,我想什么也不要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我还能选择,我想回家。”彼得的眼泪滴答滴答的掉进水里,看起来

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得不到什么想要的东西而负气的哭泣。

而瑟明白,其实不是的,彼得的话出动了他心里最温情的角落。他想起了在部落中等着自己找到太阳去处后归来的那个美丽野性的太阳女子,他想起了在父亲死后瞬间苍老的母亲目送他离开时包含热泪的目光。瑟的心灵已经完全被融化了,即使是在十五岁时刺破自己胸膛时没有流一滴眼泪的他,此刻的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自己却也浑然不知。

彼得依旧是轻轻的叹息,他说,原来每一个人都是需要爱的。声音缓缓飘过,好像梦中的呓语。

回家,瑟的这个念头此时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回家,不要复仇不要杀戮。先要完成部落世世代代的心愿,找到自己自幼以来的信仰——找到太阳在黑暗中的去处,找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然后就回家,和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家人永远永远的住在那里!想到这里,瑟的心里已盛不住这大片大片的温暖。

“彼得,你知道最高的山在哪里吗?我想找到太阳的家。”

“哦,我是知道的,就在一个巨大古老的国家的边界,我曾经飞到过那里。太阳每天都在那里升起,恩,他应该就住在那里。”

瑟的身体已经因为听到这几句话而微微颤动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当然。”彼得笃定的说。

握着他的手飞翔。纵横千万,雨雪雾幻,开裂的地壳,咆哮的水线。

在那个白雪皑皑的山顶,彼得停了下来。“好了,瑟,就是这里了,这座山叫做珠峰。我该走了。你要记得,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岛的路。但即使你打开灰尘落满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但这就是我的家,我信了,温迪也信了,希望你也会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也无处可去了,请来我的家,那也就是你的家。”说罢,就飞走不见了。

瑟仰起头,他的额头的图腾触碰到雪山顶阳光的时候,他是真的晕眩了。作为太阳部落的首领,一个以阳光为生的人,他一生却也没见过这么明亮,这么刺眼,蕴涵着如此多光和热的阳光!他躺在从未被践踏过的洁白的珠峰山顶的雪上,看见太阳是无法形容的巨大。

瑟匍匐在这一片冰冷上,忘却一切的哭泣。

现在他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完成了族人的托付。他清楚的看见离开部落时他被仇恨所覆盖的心灵早已被洗净,和这一大片的白雪一样澄明安详,和这珠峰一样伟岸宽广。

美好的童话,净化大人们的心灵,还给世界一片它本来的模样……

金秋的太阳


金秋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子里,她生来喜爱欢笑,如秋天灿烂而不耀眼的阳光。

金秋家种着几十亩田地,金秋从小就会用红头绳扎起小辫儿。

可爱的小金秋,常常光着两只白白的小脚丫,小黄狗似的欢快地奔跑在自家田地里。

秋天到了,一日下午,金秋跪在田地里直立着小身板,两嘟嘟脸蛋红红的。

金秋看着膝盖下的松软的泥土,想到了巧克力,空旷的田野,延伸在金秋的四周,无边无际,她向西望去,一颗又圆又黄的放着光的大橘子搁在地平线上,大橘子温柔的黄灿灿的光躺在金秋的红扑扑的小脸蛋上,金秋张大嘴巴,吸收大橘子的光气,像尝到了一瓣甜甜的蜜橘幸福地咯咯大笑。

金秋会用头绳绑个大辫子了,金秋也长大上学了。

金秋的小学时光,像春日里的一阵轻风,撩拨而醉人。

又是秋来了,金秋放学早,但她喜欢拖拉。每次小学生背着大书包走在学校的中道上,金秋就侧脸面向西,看着柔嫩的柳条在夕日的光辉下摇摇晃晃,她只觉得好美,并没有想起美人细腰。

金秋也常常望向窗外,看着同学们走在夕阳光散落的大路上,想着他们到了家,爸爸妈妈会为他们抖去整日的夕阳而不是尘土。

金秋到了初中,腿脚又忙忙乱乱的,每次向西回家,迎着落日,把它揣进发丝间,只顾得与好朋友打打闹闹。

金秋看着在房屋间枝丫间白云间躲躲藏藏的害羞的落日,伸手抚摸天边的柔和的光辉,哈哈大笑起来,与灿阳融为一起。

后来,金秋不再扎头发了,因为金秋剃光了头,整日躺在床上。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护士,白色的皮肤,白色的心情,白色的金秋,整日躺在白色里,静静地看着白色的亲人的眼中闪光的透明的泪水。

金秋的眸子覆上一层白色,是森林里的迷雾,看不见一丝阳光。

又是一秋,金秋不言语,她静静地坐在城市的病房里,望着窗外的雾霾覆着的楼房,隐隐约约的棱角,整日整日地刺痛向西落下的黄沙色太阳。

最后一秋,金秋就要走了,她没留下什么,只疑惑那秋日的太阳是否留住她灿烂的笑容。

最后,金秋走了,一抹夕阳的黄灿灿的光辉掠过她的墓碑,安静地亲吻过她的坟土,随即黑夜的黑色就掩盖了一切孤独。

花儿开了


花儿开过多少岁月?那是树的寿命所决定的;花儿几时能开放?那是季节决定的。究竟花儿能开多长时间,就是花儿自己的智慧了。

门口有一棵毛桃树,似乎从我搬家到这就是一直有着的。树干很粗,看上去总是油乎乎的,但实际上并没有一点油。

像其他树一样,秋天它也落下叶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度过了漫长的三个多月的寒冬后,总是比别的树早开花那么一两个星期。鹤立鸡群,好像炫耀着自己的与众不同。

那棵树就是与众不同。我曾早一个星期里寻找这棵树上的新生机,却未果:哪怕是树枝变软点。花蕾就是这样故意和我捉迷藏,我去看,它不生;等我彻底放弃了寻找时,它又突然地长出来了。看着我无可奈何,仿佛连土都在嘲笑我。只能恶狠狠地跺了几脚,却望着连脚印也没跺出的土,只能叹息着离开了。

隔天早上,仍然经过那棵树,吃了一惊:在一夜之间,花苞顷刻变成了娇艳的花朵。桃花的花瓣有的并未完全张开,带着丝丝褶皱。娇羞的样子伴着清香,充盈着我的心脾,浸透在空气中间。而转眼去看,另一方的杏树依然是连在一起的干柴,也有香味,只是那香味是毛桃树那边传来的。那棵毛桃树简直是奇葩,在其他树未开花的时候猛然用景象和香味冲击你。

大概桃花开过四五天的时候,杏花引着其他的花竞相开放,香味浓郁。和之前桃花开时的气味完全不同。而走近毛桃树,桃花由淡粉色逐渐加深。又过了大约一星期,香味也转变了,成了清淡的醉香。不走近它,是不易闻到这种略令人作呕的香味。

终于,近紫色的桃花瓣大片地落了,下落过程中也并没有描写的那样飘飘然,几乎是坠落下来的。落到土地上后立刻变成了淡淡的枯黄色,渐渐地和土地融为一体了。与此同时,叶子越长越大,直到初秋时时由于蜜虫的祸害,叶子变卷、变硬,最终落下。而毛桃儿早在初夏时就早已经长成、落下了。花期这样早的树,最终还是和别的树一样走向衰竭。值得一提的是,这棵树的花期比别的树较早一些,这就是开在花儿中的奥秘。

谁知,这桃花开得异常的早,是因为它在引领方向,它在寻找春天啊!

众花儿都开了,其中我最欣赏的是这树桃花。令我欣赏的是它的品质:开在众花之前,引领众花开放后,默默无闻的隐退。尽管我之前对它的种种误解。

花儿芬芳,开在我的心中,它的品质鞭策着我,使我学会奉献和引领。花儿开了,香味永远在我心肺间弥漫

后来山花也开了,茶花也开了


红尘之中,谁曾踏马而来,一个不小心在你身后便扬起了一地,岁月的风尘仆仆让人触不及防防不胜防。

人生路上风云多聚变,曲终人散悲离合,谁又是谁,最终的谁是谁非谁。

绿草茵茵看过映山红满流水涧。

拈花一笑,落满尘土尘归尘,土归于尘土。撩人清晰舒适温暖的微风不燥不野、不狂不癫,思牵着思,神惦记念着神。情,寄托于柔情似水,如丝如缕百幕缭绕。

万里之行,只争一夕之间,也都看尽了山山水水人世浮华。时渐离去转眼到了愿得人心一颗,白首不分离。此生缱绻,共赴阑珊,誓死不渝。

我也时常会去想,到底该用怎样的文字,方才能俘获一颗心生些许爱慕的心,或丝丝的动人心弦。于一杯清茶之间,于花香鸟语之间,于一缕沉香之间的芳香迷人,静静聆听或感受大自然,最真实的无比。

雅,即是雅。俗,即是俗。这是我们人类矗立在这滚滚红尘中,自古本就难以割舍掉的一段尘缘。恰似你追逐着它它又追逐着你难舍难分,也是后来时间告诉的我,诗,还是有诗的韵律。文,还是有文的优雅。两者之间,又岂可同日而语呢。

就像很多人都期盼向往过,心中能拥有一方净土人间。为此我们是焚香祷告,又祭天拜神求佛。可一转眼之间,也就都抛诸于脑后,于千万人之中形形又色色。终以无文不加点,犯而不校。焚膏继晷,韬光韫玉而落下帷幕。

而我也会陷入深深沉思,以至于时常,无法自拔。我会去想为什么天空的云朵,会是蓝色,又为什么天会是白色的。为什么女子会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

静坐在午后端详的蠕风中,从一曲曲优美动人的旋律里,采取着将给予文字撩人的一笔。你看,远处的山峦深处,又有浓烟滚滚袅袅余音,氤氤氲氲犹若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学会说话是一门学问,学会怎么说话那便是一门很深的哲学性巧妙了。

后来山花也开了,茶花也开了。也是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并清醒的,明白过来,原来人世间最美好的遇见,既不在这山野之中,也不在那浮华之中,而是在人心底,最最纯净无私的地方。一直善良着。

而那些古代的人文,是否也会有风性成雅自得其乐的时刻呢?能像曹操(魏晋),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能像(唐代)著名浪漫主义者诗人李白一样,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那样霸气豪迈。

因而心是化的。就像被冰封了,千万之久的冰河时期。只要一遇到哪怕一丝丝的温暖,只要触及一遇到哪怕一丢丢的虔诚善良,就可倾尽排山倒海之力,滚入人人心,滚入进人世俗凡梦。

只愿我还能以洪荒之力,倾尽其心中,永不灭的那一盏明灯蕲寺,娓娓道来。潜心修学,问道厉心。

清风宛若我如月,伴盏烛红照通古。倚窗幽思心沁墨,浅笑当代有鸿儒。这首诗也,正是我自己的。文古月,作者清风。并也希望,大家伙都能够喜欢,喜欢上文墨与文学。正因为这也是我们老祖宗,历经了千年之久的不衰退,而遗留至今。

弘扬当代文学,我义不容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美德,也是我们当代人应尽的职责。并希望能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年轻朋友们,能喜欢上这文学。

太阳下的影子


他和她,相遇在中学。

两个人,一个副班长,一个数学课代表。两个人,却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他,叛逆,冲动,古道热肠;她,乖巧,懂事,古井无波;他,每天的生活就是上课玩,下课疯,中午去打球。她,随时手里都抱着一本书,随时看,有空就养神。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句话而交集到了一起。

那是一个初夏的午后,第一堂课上,公布了次考的成绩。她,依旧名列前茅,他紧跟其后,依旧吊儿郎当。

老师对她大家赞赏:她,又干净,又阳光,学习努力,长得又漂亮,简直是大家心中的阳光女孩,对他确实恨铁不成钢:有的人,明明有天赋,却一心想着玩,一天去打球,如果早努力,早成班上第一了。

他不服气,挑衅的看了她一眼,心想,少爷不努力尚能如此,稍稍努力就超过她了,午后的阳光,穿过校园的香樟叶,懒懒的洒在教室内,那一侧脸,竟让他看呆了。他开始慢慢的了解她,慢慢的开始学习,慢慢的和她说话,最后他确定,他喜欢她。

少年的感情,干净而又纯真。可能只是下课她的抽屉里多了一罐咖啡,也可能是,他因为论坛上的关于她的评论与人大打出手。

那一天,他看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茫然无措,只能看着她被一堆女生搀扶着,慢慢进了女厕所。后来才知道,她的父母离了婚。那一天,他的心里,怅然无所依。

她变了,变得更加要强,完事都争第一。他也变了,他喜欢在她背后,看着她努力的样子,看她光彩照人,而自己蜷缩在她的身后,就像影子。

初三那年,他和她都顺理成章进入了保送名单。他开心了两天,高中,还可以见到她。

那天,天上乌云密布。她放弃了报送名额,选择参加中考。

他懵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抉择。因为他发现,好像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她想要去哪里,也从来没有关心过她。

浑浑噩噩,到了分别的日子,她去了一所重点中学。离别那天,在饭店的门口,她给了他一张小卡片。他收下,却只看了一眼。只是认真的盯着她的脸,满眼不舍,故作淡然说了一声再会。

转身离开,从此两人再无相见。到饭店的背面,本来应该醉的人事不省的他,挣脱了朋友的搀扶,靠在花坛上,哭得撕心裂肺。

那张小卡片上,是她知道,咖啡是谁买的,为她打了多少次架,还有,她拦下了他多少次的冲动。

不甘心的他,选择了交钱进入另一所重点高校,他不想被她甩开太远。

在这里,他的太阳,消失了。

所谓的重点高校,只是将考入的学生纳入重点,而交钱的学生,甚至想将他们分离出去。更别谈什么优质的教学、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这里,他见识到了人性的最恶,善的,全是错的,好的,全是坏的。向老师问问题,会遭到无尽的嘲讽,同学问问题,会选择逼而不答。甚至于夜间在厕所看书,也会遭到室友的耻笑:反正就那成绩,有什么用?。

他不再是天之骄子,巨大的落差,使他终于成了吊车尾。高二下期,甚至连本科线都没有上。

终日浑浑噩噩,打球度日。

那是个阳光璀璨的下午,时间正好是国庆节。

回老家,吃饭,遭遇亲人的数落与教育。这是这两年来必定聚会的流程。

他吃完饭,独自一人坐在江边的码头,看着江水来来去去,自洄水湾蔓延开来。

铃声响了,屏幕的阳光反射让他看不清来电显示。

哪位?

是我。

电话里,是银铃般的声音,是她,自毕业后后,两人终于通上了一次电话。

哦,有事吗?

听说你在X中?

没错。

你还想追我吗?

你觉得呢?

哈哈,那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想,你要加油咯~我期末考的厦大的分数线~

他沉默,她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后,挂断了电话。

没人知道她电话哪来的,或许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哥们给的,或许是他姐姐给的,谁知道呢?

唯一知道的是,他变了,他开始拼了命的学习,迎着嘲讽与嘲笑,一路披荆斩棘,一点点的弥补两年的损失。问起他,他只会说:我不会忘记,我是为了什么目的来了这里。

开学后,更是亡命的报名了三个补习班,为着高考做下冲刺准备。

两年的亏损,一年的冲刺哪能补的起来,高考成绩下来,拼了命的他也只刚刚上了一个本科线,进入了一所三本高校。

而她,顺理成章地考进了重点大学,985,211。

大学入学后,他遇到了一群很好的室友,他们支持他的所有决定,帮他参谋他的所有意见,慢慢的,那个曾经的他回来了,甚至更强大,更自信。他成为了建校以来的唯一,获奖无数。

慢慢的,他忘记了三本与其他高校的差距,直到实习。

那天,天气很闷,一群人坐在门口的烧烤店,喝着啤酒,诉说着工作的难找。而他,接到了她的又一通电话。

干嘛?

嘻嘻~告诉你,我考上XXX研究生咯~

是吗?那恭喜你哦!

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找我?

他沉默了半宿,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很快我就会来

嘻嘻~~那我在S市等你

挂断电话,他回到位置上,沉默不语。

几天后,一个广东的招聘团队来了,需要数个培训助教。

夜深人静,他打了几通电话,向亲戚朋友询问意见。当母亲听见他的决定时,电话中几度哽咽。而他,挂断电话,独自缩在墙角,嚎啕大哭。

第二天,他向老师提出申请,同年12月,坐上了前往广东的飞机。

在广东,他将天赋发挥到了极致,三个月,他脱离助教,成为正式讲师,半年,成为同批次所有人公司最高,一年,他成为了部门顶梁柱,照片高挂于公司的官网。他教出的班级,就业率百分百,好评率百分百,为历史最高。

学生问他为什么这么优秀,他只会一笑说到:我的生命里有一个太阳,每当我绝望或是满身泥浆的时候,她都会来照亮我,而我只是她的影子,所以哪怕是为了生存,我也要看着太阳,拼了命的往前跑。

但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

那一年,他终于鼓起勇气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喂,是我

哈哈哈,你要来S市了吗?

对,正好有个项目在你那边,我出差,顺便来看看你

好呀,什么时候

中秋我过来吧

emm好,我问问我男朋友

他的心如坠冰窖,都说秋老虎秋老虎,但这天的老虎却是异常温柔,仿佛察觉到了他内心的冰凉。

啊~~能不能换个时间啊,我男朋友说那几天想和我出去玩

没事,我也只是匆匆过来,可能两天就走了,你们去玩吧,没事

嗯,好吧,回了C市再约~

挂断电话,默默回到宿舍,把收好的行囊散开。

是的,出差只是借口,他,只是想去见她罢了。

他拉着室友,两个人,走了三里路,找到一家烧烤店,五十元的烧烤,两件酒。他喝掉了四分之三。

室友很好,一晚上都在听他说,他从他们相遇,到他堕落,到她解救他,到现在。

一晚上,他将十来年的感情,全融在了酒里。

同年,他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尽管主管百般挽留。

他回来了,她没回来。

他知道她的理想,她想考托福,考雅思,她想去普林斯顿,想去悉尼大学。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他,不怪她,只怪自己来得太慢。

他回C市,凭借过硬的实力进入了一家国企,不求工资高低,只希望多学一些东西。未来,走的更远。

他常说:曾经,有一个太阳在我心里,在我迷茫时无助时,照亮我,让我意识到我的存在。那现在,太阳有了自己的生活,那么,影子该退散了,那我就成夜里的星空灿烂,赏这如画江山,我与她,天各一方,各自为王!

那年,花开了


那年,玫瑰花开了,开的很嫩,很美兰老师纵情地为孩子们朗诵一篇散文,一个孩子问她,老师,玫瑰花是什么样子呀!老师也没见过,大概和天上的太阳一样吧!她托着腮望了望悬在天上的太阳,太阳是什么样啊!一个孩子站起来问,太阳很红,很美她似乎有点陶醉了,好久,教室里一片寂静,当她回过神来时,发现孩子们都低下了头,她这才意识到他们是一群盲孩,孩子们,你们觉得暖和吗?觉得。那使我们觉得暖和的那个东西就是太阳,那玫瑰花能使我们暖和吗?不能,但她能使我们感到舒畅孩子们不再说话,他们都想象着玫瑰花的样子和味道。兰老师突然冲出了教室,过了一会儿,又急冲冲地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个不太精致的香水瓶,她来到了教室中央,向空中喷去,好香啊!这就是玫瑰花的香味!可我们看不到它的样子一阵欣喜过后,又是一片死寂,老师也好想看看她将视线投向了远处,看到的是一片渺茫。

她,今年22岁,是一名大学生,可不知怎的分到了这所小学,而且还是一所盲人小学,得到消息时,她的眼睛都哭肿了,她不想离开她的父母和她的未婚夫,但她未婚夫向她承诺说:我等你三年,三年之后,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最美丽的新娘,于是她怀着那个承诺来到了这所学校,,可渐渐地她被这群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们感化了,三年快到了,她越来越离不开这群孩子,而孩子们也深深的依恋着她。

一个阴霾的下午,她收到了一封夹带着一支玫瑰花的信,信是她未婚夫寄来的,我曾承诺过,也曾等候过,但带给我的是无数个失望这支玫瑰仅代表我的一丝歉意她哭了,此时的玫瑰再也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娇艳,它显得那么凄凉,那么无助,眼泪浸湿了衣领,泪眼朦胧的她来到了教室,看到孩子们时,她发现,他们才是自己最好的财富,她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的说:孩子们,我给你们带来了你们最期盼的东西老师,是玫瑰花吗?是的可惜我们看不到不要紧,来,你们来摸摸她将玫瑰花挨个传递着,好滑啊!好舒服听这孩子们稚嫩的声音,她的眼泪不禁落了下来,掉在了花瓣上,老师,你哭了吗?老师没有是玫瑰花哭了吗?是的它为什么哭啊!瞧!你们把它弄疼了孩子们听了后,马上变的很小心翼翼了。

她也许太脆弱,每当看到孩子们,她都要掉眼泪,于是不得不向校长请了两天假,回到家里,看着自己与未婚夫的一张张相片,她不敢相信今天的结局,这两天,她想了很多很多,更多的是在想那群孩子。

她回到教室时,发现窗台上多了一个花盆,她问孩子们这个花盆是怎么回事啊是一个盲人叔叔送来的,他说里面种的是玫瑰花种,并且说它会给老师带来幸福她惊异极了,她很难想象除了这些孩子还会有谁关心她。

每天中午,她都能看到孩子们成一字形排成竖条,一个个传递着水桶,直到传到第一个同学,然后再由那个同学用这桶来浇花,好几次她都感动的掉下了眼泪。

渐渐地,种子成了小苗,看到这丝绿意,她也不再抱怨什么,她觉得自己很满足。

一天黄昏时,她来到学校所在地的一个小山坡上,坐在那里吮吸着丝丝凉风,她忍不住又将忧伤摆在了脸上,你是兰老师吧!不知什么时候一个盲人也来到了小山坡上,是的,你是我就是给你送玫瑰花种的的那个人哦,真谢谢您要谢我,就答应我,一定要让那群孩子开花,开出最美的花她沉默了,她不敢承诺,她怕承诺后又是一片失望,转瞬间,盲人已经走远了,而她却继续留在了山坡上,看着渐渐下落的夕阳,她又陷进了忧郁。

两年了,玫瑰花总是还没开就死掉了,她看后很伤心,她不知道这群孩子是否也会像这花一样还没开就谢了,要知道她几乎把自己的青春都耗在了他们身上,她真的不想要这样的结局。

一天,校长找她谈话:兰老师,你也不小了,该趁着年轻时出去搏一搏了吧。可那群孩子怎么办他们我自会安排我还是留下吧!我舍不得他们校长无奈地摇了摇头,这番谈话无意中被一个孩子听到了。

那天上课时,班里出乎意料的吵闹,她叫了几声孩子们,上课了可都没用,她生气的吼了声谁再讲我就让他滚出去还是你先走吧,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早就想走了,不过是怕我们骂你罢了!谁愿意留在这个小山沟啊,而且还是教一群瞎子,更何况你还是个大学生,现在好了,你再怎么走也不会有谁骂你了!她真不感相信,这些话是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她刚想说什么,可看见他们依旧我行我素地闹,她便将到了口中的话咽了进去,她看着花盆里平坦坦的一片,心都寒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班里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差,她顾不得那位盲人的期盼,离开了这个曾经孕育过希望的地方,而她走时,却忽略了身后的一双双眼睛。

以她的实力,很快在一所小学找到了工作,几个月里,她的表现让师生们很是喜欢,但她始终惦记着那些孩子,以至于她好几次把这里学生的名字叫成那群孩子的名字,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恩念,又来到了那个小山坡上,山坡上写满了字,都写着兰老师,对不起兰老师,我们想你兰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她开始怀疑这小山村里是不是还有一位深受孩子们爱戴的兰老师,但她抬头看见远方那些熟悉的身影时,便不再怀疑,那个幸福的兰老师就是自己,她并没有马上去追他们,而是重新回到了昔日的教室,顿时,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更令她惊异的是玫瑰花开了,开的那么鲜艳,突然她的余光扫到了花盆旁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纸条,上面写着玫瑰花,借你的芳香告诉兰老师,说我们当初那样不是故意的,让她再回来好吗?玫瑰花,请告诉兰老师说我们长大了看着这些张纸条,她的泪不禁又掉了下来,而她原来的卧室里,也被打扫的很干净,她没有回到城里去,而是在这里睡了一宿,朦胧中她看见自己正和这群孩子在玫瑰花丛中跳啊,唱啊

第二天,她来到教室时,孩子们说了声老师好就坐下来了,教室里显得很静谧,那年,玫瑰花开了,开得很兰老师又念起了那篇散文,读的更用情,更婉转,还没等她念完孩子们就拥了上来兰老师,是你吗?是我,孩子们,老师错了,老师不应该离开你们不,老师,是我们错了,您以后别再离开我们了好吗?我们变乖了,也长大了,真的兰老师望着这群孩子,眸子里闪动着幸福的光芒。

那天黄昏她又来到那个小山坡,你成功了是你那个盲人又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只见他摘下了那副墨镜,兰老师这才发现他原来是和自己一般大的正常人,你兰老师有点不知所措了,我是校长的儿子,是我妈告诉了关于你的事,真的很钦佩你,对了,玫瑰花开了吗?开了,开的好另人羡慕,我也会让你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的,相信我两人对视着会意的笑了。夕阳的余光围绕着两人,一切显得是那么和谐。

那年,花开了,开的是那么怡人。是微笑敲开了玫瑰花瓣的双眸,是宽容滋润着它成长,是温馨让它绽放。

杏花儿,开了


这个位置原本不是洛多明的,他那么高,何况也不近视。最难忍受的是每次放学,他就扯着嗓子喊:别小远笔记借我用一下。那个远字喊得比长城还长。当然我并不轻易借笔记给男生的,除了他。因为他知道我的秘密,就像他对我说话一样总充满着威胁。

我背著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切事物在我的世界里是那么安静,与我相伴的也许只有那夕阳落日。时不时的有情侣骑车从身边经过,他们的背影是那么的幸福。树上的叶子仿佛都在随他们舞动。

刹刹我还未回过神,一辆自行车挡在我前边,车上坐的人是洛多明。别小远,我载你回家吧!省得你一个人在路上独享孤独啊!他的话中显然充满了嘲笑和无礼,当然这一切只有我知道。谢谢,我不用,我怕你的爱车会散架。这句话仿佛把他惹怒了,别小远,我就怕你不敢,我知道你怕他没把话说下去,当然这是用我眼中的泪水换来的,他转身骑上车走了。

我一个人迈着有些零碎的脚步踩到了家,可我的心还是不能平静,或许是因为他。洛已经站在隔壁的阳台上,他向下望我,我抬着头看着他,忽然间感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遥远,我已无暇顾及这些,我跑到了阳台上,给花盆中的不会发芽的种子浇水。喂,别小痴,今天的日落很美啊!他在对面兴高采烈的对我喊,我抬头看见他那独特的挑衅目光,仿佛就要把我融化成空气。我不再理会他,转身进了屋子,落日的孤独透过窗子布满了我的卧室。如果真的如爱因斯坦说的那样,我多么希望我思想的粒子随着光束回到过去,回到七年前,那个依然充满阳光的午后。

那年我九岁,你大我一岁零三个月。记得那天很热,站在院子里不动就会出一头汗,我跑出院门到你家,我到你家就好像感到有种下雨的感觉,但闷热只让我缠着你给我买冰激凌了,小哥哥,天好热,我们去买冰激凌吧!你没有立刻回答我,我看到你眼里有亮晶晶的东西在闪着,远远,我要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你一边眨着眼睛一边扯着我的手说。我脑子一下子空白了,仿佛听到了雷声,那你以后还回来吗?我抽噎着问。会的。你很坚定的告诉我,然后就拉着我走到那棵杏树下在地上捡了一颗杏核,你把它递到我手里说:远远,这是我们吃的杏核,把他种下来,等杏子熟了我回来给你摘杏子吃。我用手擦了擦泪水,紧握着杏核,仿佛攥着所有的希望。

最后你还是转身离开了,蓝色的雨点从天边划落,我不记得自己哭成了什么样子,只知道我的世界一片模糊,唯一清晰的只有你的背影和你校服上一片洗的泛黄的血迹。所有记忆的碎片从大脑中掠过,在这里被撞的粉碎,我怎么也不能将它们拾起拼凑出你的模样

只记得你小时候很帅,可却有点笨。我三岁的时候,你牵着我的手在院子里走。我走的很伶俐,只是你倒像喝醉酒一样。然而你慢慢的变得强壮起来,因为你是男生,那时你很喜欢看武侠电影,你说男生就是要保护女生,就这样你总会围在我身边。在炎热的夏天,你不顾头上的汗水给我扇扇子,跑去街口买冰激凌给我吃。你家有棵杏树,杏子稍微大点还没长熟,你就爬到树上摘杏子给我吃,我看到你脸上的汗水混着泥土,感觉好像京剧里的脸谱一样,我就笑了。你也捧着杏子站在那傻笑

我五岁那年,你被送入学校,我也哭着闹着要去上学,可我年龄不够,人家不让去。结果闹的你也无心上学,整天逃课回家陪我玩。最后叔叔没办法就让你晚一年和我一起去上学。起初我们并没有坐在一起,和我坐在一起的是一个男生。有一次,你看到他欺负我,你跑过来打了他一顿,接着掂起书包坐在我旁边说:以后,我就坐在这里了。当时你说的挺严肃的,像解放军奔赴战场一样。

后来你学会了骑自行车。有一天放学,你把车子停到我身边说远远,我载你回家吧!你拍了拍车子的后座,让我上车。我知道你学会骑车还没多久,看得出你那自行车被你虐的整不像一车。但看到你清澈的眼神,我就坐上了车,你的眼睛是那么明亮,你是我最信赖的小哥哥。我坐上车时,明显感到你的手抖了几下,这时我心里有些害怕,我就扯紧了你的衣服。你满头大汗的踏上了车子,一、二、三啊只知道我的头跟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大昏地暗的,接下来我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后,我已躺在你床上了,额头上贴着创可贴,只是头还在微微作痛。你坐在我身边问我:还痛吗?我笑嘻嘻的对你说:不痛!我问你我是怎么回来的,结果你的回答足以让我再昏一次,你说:我用车把你载回来的。我抬头看你时,一片刺眼的血迹冲进我的眼眸,我知道它将永远留在你的肩上。你离开的时候穿的就是那件校服,只是血迹被洗的有些泛黄。

从那件事以后,我就患上了可怕地恐车症,不敢骑车,更害怕坐车。只记得,每次放学你总是推着车子陪我一起走回家。

还记得那颗杏核吗?我把它种子花盆,放在了阳台上,每天都给它浇水,而这一浇就是七年。

洛回来了,就坐在我旁边。时间的车轮从未停息,七年之中的点点面面勾画成一组成空间。七年前在海边丢失的贝壳,现在已不那么容易被捡起,这也许就是空间留下的距离。

别小远,橡皮借我用一下。又是熟悉的声音,可我感觉却是那么陌生。喂,你没听到啊?别小远。你不是有橡皮吗?干嘛用我的。我低着头只顾着写作业。也许是我害怕撞到他那亮晶晶的目光。我就是想用你的,谁让你是我的小妹妹呢!我的笔从手中滑落掉地面上,只感觉眼睛湿湿的,我慌忙弯腰去捡,长发盖住了我的脸庞,可泪水又怎能逃得过地球的引力,只差一点,洛多明,你们又在课堂上讲话了。老师高分贝的嗓门打断了我回忆的车轮,我只好低着头面朝课本。我倒不怕老师批评,只是有点担心他。他是被市里高中退了学才到我们学校的。老师,我没有,是别小远找我说话。他的声音是那么的义不容辞。可惜我却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是吗?别小远!我的思绪又溜到过去,逃避这可怕的现实,我再没有多出的精力回答她的问题。我想起了那个为我承担一切,时刻保护我的小哥哥,以前也是这样,我传纸条给前边女生说她裙子很漂亮,结果被老师发现,站起来的却是他,引得一班人哄笑,洛脸红彤彤的却站着一动不动。我想地球真的很有引力,泪水真的不是圆的,都是水珠型的,带着尖刺,要不它怎么会让人感到疼痛。还好我的头发长让这一切只有我知道,让他看到不知道会笑成什么样子。或许欠别人的总是要还的,也许我小哥哥他不叫洛多明,洛多明我不欠你什么了。

下课,我跟随着她高跟鞋铿锵的节奏进了办公室。在她面前麻木的我像一台留声机,可是她并不知道,电源一直没有打开,我只能抱歉您给我加了班,我却没能给您加班费。

我从办公室出来,校园里已没有多少人了,显眼的地方只有他和那辆自行车在那里傻站着。别小远,她没用高跟鞋踹你吧!给我说,我去和她拼了。我怀疑他是不是改行说相声或者写小说了。我只顾走我的路,这条路本就属于我一个人的孤独。只听见他的自行车滴答滴答的跟着,我在前边站住了,像模特在T台上一样转身,只是我没有微笑而是充满了愤怒,后面的他也不滴答了,一会儿抬头看看天,一会儿抚摸他的爱车,我本有许多话要说的,可我却一句也想不起来。他就这样一路滴答着跟我走到了家。别小远,我能跟你进去吗?他讲的那么彬彬有礼,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四好青年呢。他跟我进了卧室,又跑到阳台上,我只是抱着我的snoopy发呆,一会儿,他从阳台上跑了过来,很认真的说:别小远,它一定会开花的。他用手指着阳台上的花盆。之后又挑起了他那会放光的眼睛,这一道光芒就像是一组程序编码,瞬间激活了我这几尽当掉的机子。的确今天忘了给花浇水了,我又跑到阳台上拿起了水壶,我看到花盆中的土壤被翻动过,当水洒入花盆中,我的身体仿佛也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别小远,你要坚强。这声音仿佛是从心底发出的。

这一周都没有看到洛多明的身影,对于他这样的学生而言,逃课跑到那个地方疯玩也不奇怪。周五下午放学,我整理好书包准备离开。她站在门口叫住了我:你就是别小远?她叫蓉儿,我见过的。洛第一次来这是和她一起的,至于她和洛是什么关系,我并不清楚。每次总是像鸵鸟一样,从未过问。嗯,你有什么事吗?我摆出一种很平静的姿势。洛被车子撞了,在人民医院。他在大街上骑自行车练习带木箱,转弯时,对面开过来一辆汽车结果她讲的声音很低沉,这声音未经允可就钻进我的身体,在我的胸腔内撞击、反射、加强,一阵阵剧痛占据着我的全身,我忘记了流泪冲出教室,我几乎是跑到医院的,我不知道路人是用怎样的眼光看着一个披着长头发女孩哭着从他们身旁经过。

进医院时我用手擦拭了泪水,站在重病监护房门口,我只能感应到那不知明的刺痛伴着不规律的心跳传来。你是他什么人?一个端着点滴的年轻护士向我走来。我我是他妹妹,他怎么样了?我抑制住心中的急切向她问道。病人已经昏迷了三天,刚刚醒过来,现在身体还很虚弱,不能进去看望。她说完话打开门走进去,穿过门缝我看到了洛,他脸色苍白的躺在那里,额头上缠着层层纱布,这显然阻挡不了鲜血的侵染,阳光透过窗子,照在他的脸上,是那么的憔悴。可我又分明看到他眼角有泪水划过的痕迹。

护士换了瓶点滴,液体一滴一滴的流入输液管,流进洛的身体,也流入了我的血液中。我再也承受不住这液体的冲击力,它翻涌出我的眼睛,我模糊的看着护士向门口走来,你们先回去吧!有情况我会及时通知你们。我转过身,蓉儿在我身后站着,我们走出了医院。走到公园有喷泉的小水池边,我看了看她,不知道是泪水让我有了勇气还是泉水给了我力量,我开口了:把洛多明还给我好吗?我就像街头的乞丐一样对她说完了这句话。她用很平静的目光看了看我,我不知这平静的背后还以藏着什么,但她的安定让我感到惊呀。她转过目光看着喷涌的泉水,眼中有种亮晶晶的东西闪过九岁那年,我跟着妈妈来到市里的一户人家里,妈妈指着一个男人说,蓉儿以后他就是你的爸爸。我扯着妈妈的衣角,哭着闹着要离开,是洛,是他陪我度过了那段最痛苦的日子,一直陪在我身边保护着我。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因为你很像一个女孩,她叫远。我看着有些模糊的泉水,所有的记忆都像泉水一样在脑海翻滚。洛学习成绩原本很好,中考时他考入了市重点,可他却对他爸爸说他想去县里上高中,他爸爸自然也就不同意。只记得他后来在学校逃课、违纪,最后被学校退了学,就转学到这里。他爸爸托了关系把他转到你们班,因为他对他爸爸说这是个好班,他坐到了前排你旁边的位置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了一下,仿佛孕育了七年的力量一下子涌了出来。我哭的不成样子,最后我也不知道自己拖着怎样凌乱的脚步回到了家。

我坐在家里的阳台上,阳光暖暖的照着,很温和。我仿佛听到一种声音在耳边响起今天的夕阳好美啊!这声音是洛洒在这里的。我抬起头看着那片被红云遮挡着的夕阳,近黄昏却又是那么能赋予人力量。我站起来,想到了给花浇水,花盆中的土有些松动,我感到了它的生机,深藏着七年的养料要迸发了,花儿要开了。

一个月里我一个人听课专心记笔记,放学独自走在回家的林荫路上,感应阳光下那欢动的树叶。每天回家享受着夕阳,给花浇水。看着花儿发芽、生长、直到开花。那事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花种。紫色的藤蔓上立着泛着粉红的花朵,是那样的清新,那么芬芳。恍惚中有种幸福的味道,我想它应该叫洛,这也是洛播种下的希望。

洛要出院了。那天我穿了条格子裙子。我走进教室时,他斜坐在座位上,目光向我投来,和我那不知所措的眼神撞在了一起。他的目光中透露着平静,却引得我心中像海水般涌动,我有些狂想症的大脑,开始搜索洛要向我告白的台词,甚至想到了至尊宝的那句一万年,我还没来得及将台词想完,干嘛呢!花痴,上课了。他指了指我的位子。啊!我又羞恼又慌张的坐在我的位子上,拿出了课本。我明显感到他在偷笑,我转过头很严肃的看着他,他却无所谓的指了指黑板上的课程表,天啊!我竟把课本拿错了,我慌忙换了课本听老师讲课。我只感觉长头发盖着的脸颊烫烫的,也不知道变成了什么颜色。别小远,你的笔记,借我用一下。他竟然在这个时候借我笔记,我哪里有勇气把头转过去说不借,我头也不抬把笔记推到他桌子上去。还好脸色如Fe(oH)3般凝结的老师,给了我满满两眼的冷却剂才把我从赤道附近拉了回来。

第四节课是数学课,数学老师又踏着她那平稳而又有力度的高跟鞋,沿一次函数路线走到了讲台上,洛已经把笔记拷贝完了,他把笔记本放在我的桌面上,上边还附注了张纸条:别小远,你的裙子很漂亮。我也迅速而又潇洒的在背面题了:白痴两个字,推到了他的桌子上。我看到了他抓狂的样子差点扒到桌子上面笑了出来,当老师的目光沿抛物线落在洛身上的时,他就像奔驰的四驱车被人抠掉了电池一样瞬间停止了,而他垂死挣扎的最后一道目光却落到了我身上。别小远同学,放学你等我哦!这句话温柔的有点让人有点毛骨悚然。

下课铃响了,我就像听到起跑令的运动员一样竟破纪录的跑出了教室。一个人走在林荫路上,我仿佛又听到了阳光照耀下的树叶欢喜的舞动着的旋律。别小远。只听到我的名字伴随着清脆的车铃从从身后传来,我还未来得及转身,洛已漂移般的把车子横在我的面前,距离是那么的近,仿佛只有空气在我们之间流动,也只有空气感应到了我的心跳。上车洛讲的是那么清脆像车铃。我可不是木箱啊!我调皮的笑了笑。是啊!你比木箱还笨啊!洛多明牵住了我的手,把我拉到车子座位旁,来深吸一口气,慢慢踩上。他讲的很轻,明亮的双眸给了我信心和勇气。我握着洛多明的手,踩了车支架,坐在车子上,我感到身子在抖。抱紧我。这声音透过洛的后背传过来,我狂想症的脑子有些空白了。想什么呢!我怕你在摔着,现在你这么重我怎么背的动啊!我愣了一下:啊,我有那么重吗?我的双手紧紧的抱住了洛,我怕他忽然间又要逃开。时间在这一刻静止该多好啊!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我们身上,像是记忆的碎片又被重新拾起,我把头贴在洛的身上,静静的,我听到了洛多明的心跳。

车轮子滴滴答答的转动着,像是穿越时间的机器,带着我们一直走到华阳林的尽头。我恍惚间又闻到那阳台上的花香,那样的清新、芬芳,像幸福一样。

太阳花女孩


妻和芸一样漂亮,妻和芸一样善良,妻和芸一样特别的爱太阳花。

芸是我十年前认识的女孩。那是我读高一,读高一的我很疯也很傻。我讨厌语文的之乎者也,心烦英语的ABCD,在XY的坐标了我更不知道位置如何,于是一个人常常跑得校后的小树林,听小鸟唱歌,看小溪水流,自娱自在的飘荡在草丛花海。

老师的循循教导,母亲的苦口婆心,甚至父亲的教子棍都没能拉回我的玩心。

那天我又逃钻进了小树林,用尽全身的力气我终于逮到了那只受伤的小鸟,虽然手被树枝划破,但是我依然高兴万分。你能把它放了吗?这时我才发现身边多出一个坐轮椅的女孩。折了一条腿,放也白放。我不情愿放掉自己用鲜血换回的劳动果实,怎会活不成呢?不久折了一条腿吗?女孩自言自语又像讲给我听。我才注意到女孩的一条裤腿空空的。不知怎么,我立刻松开了手。谢谢,女孩的声音很甜。

你是高一的吧?我点点头那你能帮我解几道题吗?不不我连连摇头,刮风下雨不知道可我几斤几两心里还是明白。我病了不能上学,没有同学也没朋友。我是不是很讨厌?女孩一脸的沮丧。我不忍伤害她接过题。题特别简单我很快解答出来、你真棒,你能做我的老师吗?天,不是我耳朵有毛病吧,认我做老师天方夜谭。我,我头摇成布浪鼓。女孩什么也没讲,她费力的转过身脸上挂满泪痕。望着女孩艰难的转动着轮椅。我我答应你毕竟我是个男子汉。

以后的日子,我再不敢逃学,上课认认真真的听讲,仔仔细细的做笔记,下课又虚心的向别的同学请教。放学后我就到小树林和女孩一起学习,一起谈未来,女孩很健谈也很聪明,只要我讲一遍她就会了。那是我知道了她叫芸,那是我们都十六岁,那是我们都特别开心。

上高二的一个星期天,下午乌云遮了天日,电闪雷鸣片刻倾盆大雨泼水似得的哗哗落下。天真是个好天,总可以放下身心,好好睡一觉。傍晚时风雨停了,散布到树林才发现芸。她跌落在地上,轮椅倒在一边。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嘴唇铁青,长长的秀发贴在额头,漂亮的衣服满是泥土。下这么大雨你还出来不要命了?我把她抱回轮椅,解下上衣给她披上。我以为下不大呢云哆哆嗦嗦的讲。之后我才想起那天是我约芸的说好不见不散的。可芸却没怪罪我一句。

高三的时候功课更紧,见芸的次数越来越少。再见她是更苍白更苍白的脸。我推他走在林间小路,芸说她好喜欢林间的的太阳花。十分的美丽有特别的坚强。只要有点空间有点土壤它就会开出美丽的小花,散放淡淡的清香。

我足足摘了一大束太阳花,小心翼翼的送到芸手上。好香那我们一起养他好吗?我一语双关。云愣了愣又低头闻花香。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握住她的手。小心把花弄坏芸撤回手。

以后再也没见到芸,她只是来信说她搬了家、她还说别再想她,好好学习争取考上重点大学。

高考的日子过去了,张榜的那天看榜的人山人海,我看看自己竟考了全县第二的好成绩。抬头看看第一名竟是芸。可茫茫人海再没芸的踪迹,只有一片片的太阳花默默地开在树林里。

以后同学告诉我,芸是班主任的女儿,三年前因骨髓炎截去下肢。医生说她只有半年的活头,可她凭自己的毅力活到了三年。还帮一个毛头野小子考上了大学,你小子以为你在帮人家,其实真正受帮助的那个是你。芸高考后一天就死在了医院的病床上,班主任想叫你和她见一面可芸没答应。她怕你伤心。芸,眼泪顺着我的脸颊决提般的流下。

大学毕业后,我到一所山间小学任教,在哪儿我认识了同芸很像的妻,讲给她芸的故事,妻便落泪,便陪我来到芸的坟前。坟的周围开满了各色的太阳花在阳光下更加灿烂。

太阳和月亮


也许记性好的人,愁苦也多,如何是好,请上天关几扇记忆之门?肉体的痛和精神的痛一样,难以磨灭,纵岁月流逝,至死难忘!

额头上有两个伤疤,左侧的像柳叶的弯月,右侧的像凹陷的太阳,中间隔着长长的天河深情对望。

太阳是用铁桶砸的,农村的玉米剥皮后需要在房顶晾晒。房上站着力气大的大人,老人和小孩就在院子里把玉米装桶,像在井里提水一样,把玉米一桶桶的拉到房顶,在千百桶的运行中,有那么一次,我仰着头等空的铁桶下降,在离头两米高处从铁钩滑落,圆桶底正砸我少年的嫩头,当时就起了个大包,后来包消后就成了凹陷的太阳。砸我的是本家大叔,不知他当时是什么感受,我是痛的懵。

月亮是在起伏的胶囊水袋上跌落扎的,农村的春天易旱,种棉花就需要从别处弄水。那一年,拖拉机上有个黑色的大胶囊水袋,里面注满水,像一间房子那么大,站在上面又软又有弹性,像现在小孩玩的跳床,拖拉机在前进中,我在跳动中,一不小心就倒立栽下来,年前的玉米根还有没拔掉的,正侧着扎上划过当时鲜血直流,伤愈后就成了柳叶般的月亮。

当时大人们正干活,我也真是添事,爸爸直接把我像扔砖头似的扔出好远,还好空中翻了几个跟头,土也是松软的,与土地亲密接触后,毫发无伤。

三十年过去了,额头上多了三条皱纹,隔开了太阳月亮的那条就成了第二条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