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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9-21

久寻的乡情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久寻的乡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花静静地绽放,在我想你的每一个时日;树悄悄地翠绿,在我恋你的分分妙妙!漂泊流浪了几十年的心苦苦追寻久违的乡情。一路上,虽有青山绿水相伴,虽有春华秋实相随,总抵不过故乡一草一木;一路上,有艳阳高照;一路上,有月朗星稀,却无法抹平我落寞孤寂的思绪,心的所向,是故乡永远的芬芳,迷人的奶香。

久寻的乡情,在艳丽的夏日缠绵似火,燃烧了整个心房。沸腾开来的是家乡淳朴的风土人情。多想靠近你,告诉你我其实一直都懂你这是我漂泊流浪多年来的心声,可我不知用什么方式表达我的眷恋,一曲乡恋诉说着我无限的乡思只有风儿送去我的深情。

离多聚少,是每一个流浪者的痛。更多的时候只能用无尽的回味,抚平心中的苦涩,少的可怜的几次相聚成了调剂生活的欢声笑语。忘记了年复一年工作生活的许许多多琐事,却忘不掉回故乡的点点滴滴。

那一年的夏日,我在家乡感受的一幕,总盘旋心头,好想再次回归自然,感受亲情!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姐姐说要去采韭菜花,我说我也要去。姐姐就找出一堆衣服让我换上,我穿上姐姐的粗布衣裳,衣襟上还有几道皱褶;又肥又短的裤子刚刚过了膝盖;脚上蹬一双农家自做的粗布鞋,头戴一顶苇席编的草帽。姐姐看着我的打扮脸上荡开淳朴亲切的笑容,丽丽看我的装束早笑弯了腰,平日寡言少语的红红突然冒出一句地下党来了。,逗得我们前仰后合,笑声那么甜脆,宛如醇香的美酒,洋溢了整个心房!

我们就这样笑着,闹着,来到平展开阔的草原上。风轻轻吹过,泛起一层层的绿浪,红的、黄的、紫的、粉的,各色的野花掩映在层层绿波里,如翩翩起舞的少女的裙纱,轻柔、婉转。我正痴痴的陶醉在大自然的美色中,突然开阔出一片平整的草坪,定睛一看,啊!原来是两个外甥女淘气的在草地上撒欢儿打滚儿。我禁不住她们的诱惑,也翻滚着投入了草原芳香迷人的怀抱。用鼻子嗅着浓浓的草香,贪婪的吮吸着,无法停止

只听远处传来姐姐的招呼声,快来吧!这边有很多韭菜花。这才让我们想起我们此行的目的,采韭菜花。这是野生的韭菜开的花,草原上每到夏季就会有很多,人们采摘回去,清洗干净后压成沫加上盐制成韭菜花,是一种很开胃美食,味道和韭菜一样的香浓。也是家乡人的最爱!

夕阳暖暖的照着整片草原,不知不觉中到了落日时分。我们满载着采摘的果实,迎着落日的余晖,走向家的方向。农家烟筒冒出缕缕炊烟,家家赶着做晚饭。轻轻的烟雾弥散开来,宛如薄薄的青雾;淡淡的菜香充嵌在空气里,随微风飘来,犹如淡淡的茉莉香。

多想让这般美景定格在瞬间,让淡淡的茉莉香永远弥漫在空气里。多想把家乡的风土人情缠在身上;把浓浓的亲情揣在怀里!

回归自然,回归古朴,是我的企盼!不用任何的装饰,也不用刻意的逃避。淳朴与善良,是浓浓的乡情。我久久追寻,日日奢望,能有这般轻松愉悦的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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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乡情


七月半也称中元节,俗称鬼节。有些地方也称之为盂兰盆节故民间有七月初接祖,七月半送祖习俗。民间也会把它当成一种节日,特别是男孩,得学会接祖送祖。我是一个女孩子,以前在家的时候爷爷奶奶总把它当一个重要的节日,会打新的豆子出来推豆花,做一大桌子好吃的让祖先回来尝尝,小时候家里比较穷,就喜欢过一些节日。因为又可以有好吃的了。爷爷奶奶平时总有干不完的农活,这一天,他们会腾出时间专门来张罗这件事。因为在我们家乡,它是一件大事。记得爷爷经常唠叨:你们现在日子好了,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我们年轻那会赶上大生产运动,一年两次肉吃,七月半就有一次吃肉的机会。所以,自传统以来,七月半就是一个重要的节日。七月半祭祖,这个是不忘祖先的表现,因为祖先会保佑家人平安,带来好运的。

因为我是女孩子,所以在家里祭祖的时候就是配角,(农村祭祖必须是男孩,男孩代表香火的延续)今年七月半我陪男朋友回家过。今天我们的计划是去西园看爷爷的墓。也是接祖的一种方式。今天早上我们去登山,六点半准时出了门,那会天已经亮了,而且在昨晚的雨冲刷之后空气很清新,我们在欢愉的节奏中走着,跑着。似乎一切都美好了。无奈天公不做美,突然间一阵雨,我们猝不及防,好的是我们出门备了伞,只见一路的人们往回转。我们也随着这人群回来了。虽然衣服鞋子都湿了,但是我们却都很开心。

吃完早餐,我们往西园赶,雨是间歇式的下。到了西园,经叔叔阿姨介绍才知道,原来西园是一片墓地。我半开玩笑的说,这个地方很向阳,不是想象中的那种阴凉。老天爷似乎跟我们开起了玩笑,这个时候骤然下起大雨。我们到了墓地后,阿姨问我:你知道墓碑上红色的封条什么意思,我说不知道。她说是人还没有死,已经买好了墓地。我诧异,但是与此同时心里也掠过了一丝莫名的凉,想想也就那么回事。人生自古谁无死,既然有生一定有死。自古的定律。我们在雨中点燃香。伴着那大雨我们顺利完成,但我们的衣服鞋子全部打湿了。

但是我一直心里面一种莫名的感动,一直以为这是乡下人的规矩,可能到了闹市,因为繁忙已经忘却,或者因为不方便也可能忘了,因为繁华的背后有时候冲击着古老的文明,一切变得物是人非。但是在那片墓地里,也有的墓前摆满了贡品,也有的冷冷清清,或许多虑,因为这不是清明节。

傍晚时分,空气中飘着一股钱纸味(钱纸是冥币的一种说法。),我当时觉得开心,因为他们没有忘记今天是祭祖的日子,这种也是一种习俗的传承。记得小时候我奶奶经常跟我说也不知道把你抚养大可不可以享福哦,要是以后我跟你爷爷走了,你给我们多烧点钱也不枉费我这么疼你。当时奶奶说我满口答应,但是也带着哭腔说奶奶要活一百岁,不会死的。我每次会暗暗掉泪,因为没有想过有一天爷爷奶奶会离开我。我经常在庙会的时候给菩萨磕头,希望保佑爷爷奶奶长命百岁。因为那时候的我觉得一百岁是最长寿的,最好的。现在想起来,觉得现在的自己好像做的也不好,什么也没有做到。当然我爷爷奶奶还在世,而且今年十月份我爷爷七十大寿。我在远方寄去想念,祝愿二老shenti安康。

我出生以来比较幸运,没有失去至亲的人,所以,我很难想象有一天至亲的人会离我而去,以后再也没有这个人。我怕想象,但是好像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对生死好像会好一点,我奶奶常说,等你到我这个年龄,谁死了你也可以承受,因为我们也是土埋脖子的人了。我每次听奶奶讲,我总会哭,我的世界觉得哭完了也许爷爷奶奶就不死了。但是生死已经是定律,所以呀,活着的人一定要珍惜每一天,每一天都是不可多得的一天,因为人生过日子就像撕日历,撕掉了昨天,以后再也没有昨天了。也许现在的这一秒就是过去。

现在的我渐渐明白爷爷奶奶的做法,他们是在言教身行,明天晚上我们家里又是一股飘香的钱纸味。

乡音乡情


周末在家补觉,被隔壁阿婆的大嗓门吵醒。只听她叽哩呱啦说着什么。我并没有全部听懂,但能懂她表达的是焦虑的心情,因为她每一句话后面都有一句口头禅真几仄。

真几仄这句武义方言,几乎是全武义人的口头禅。翻译成普通话就是真烦人,真讨厌的意思,有时候也可以表达矫情的喜悦。比如这位邻居阿婆,每每说起她家的东西如何吃不完,用不光,就总是皱着眉头,一只手扇着不存在的热气,佯装发愁的连说:真几仄。

我不大会说武义方言,只有这句真几仄说得非常溜,这要归功于我的小学同桌。有缘的是,她竟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所以我们关系一直不错。直到她开始疯狂迷恋TFboy。

我看不得她这幅不争气的样子,总是在她面前说TFboy的坏话,她便火冒三丈,大喊一声真几仄,满教室追着打我。有一次,我们俩又吵了起来,她生气地说:我不要和你同一天生日!从今天起,我不是2月1日生的,我的生日是1月2日。哼!真几仄!真几仄!真几仄!全班哄堂大笑。从那以后,真几仄就成了魔音,牢牢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不知不觉中竟也成了我的口头禅

第二次把真几仄这声乡音牢牢记住,却是在香港街头。

前年暑假,我和妈妈去香港旅游。在热闹的中环,我们的钱包、手机被偷。更糟糕的是,宾馆的名片夹在钱包里,我们忘记了宾馆的名字和地址。我和妈妈站在繁华的街头,东张西望,不知所措。

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熟悉而亲切的武义口音:真几仄!香港的街原来这么窄,这么旧。我和妈妈心头一喜,猛然回头,寻找声音的来源,像寒冬里见到暖阳,像溺水中抓到稻草般拦住他们:武义人?对方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说:干干什么?我们也是武义人,被偷了钱包妈妈三言两语说清了我们的状况。

一个阿姨同情地摸摸我的头:出门在外遇见这种事,真几仄!没事,有我们呢。就这样,在她们的帮助下,我们找了香港警察,顺利回到了宾馆。那一日,我明白了,有乡音的人,才是有根的人。

如今在外求学,真几仄这句乡音听的越来越少。但是,每当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听到这句话,浮上心头的不是这句话的本义烦恼,而是满满的喜悦和温暖。

这句乡音,连起的是一方土,每每听到,家乡的影像便逐渐明朗;这句乡音,串起的是一些人,每每听到,亲切的面孔就会浮现;这句乡音,勾起的是一股味,每每听到,儿时的家乡菜扑鼻而来;这句乡音,撩起的是一段情,每每听到,游子的乡愁便在xiong中激荡。

还有多久才能回家呢?真几仄

忆乡情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忆乡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片落叶,是一缕乡情,把记忆归根在故土里化为永恒。

乡村老家,是一幅水墨画,淡雅而隽永,洗尽铅华呈素姿。

题记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是幸福的。无需挂画,窗外便是一幅最美的写生。不用养鸟,每天皆有鸟语盈耳。就连野花芳草的气息也能悄悄飘满屋子的每个角落。

老家的房子,虽建得粗糙,却开阔明亮。正大门一向敞开着的,随时有着熟悉的乡音,可以随意互串门,嬉笑打闹。不像大城市里的房子,乱蹦乱跳,必然遭来一番投诉。一扇扇冰冷的铁门后面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周围的人有着四面八方的语言,是陌生。

前几日和老总一起吃饭,席间还聊了些许童年在农村的趣事。如他的话所说:我们这代人,还能对老家有份浓浓的乡情,而下一代人慢慢都变成了城里人,已然没有了老家的概念。小时候,相约小伙伴,抓泥鳅,捏泥巴;再长大些,便下田插秧,打下手,对田间农作习以为常再熟悉不过,而今的孩子只当一种新奇。

再后来,水稻改成了茶园,茶叶开始兴起,便见证了一段小小的繁华而这些难能可贵的就是有同一批村里人共同成长着,经年之后,回到老家都还能有相同或相近话题拉进情感,那是一份无法说得出的亲切。

乡村的早晨,是被雄鸡啼醒的,接着便是房屋上空袅袅炊烟开始飘起。哪家的猴孩子,要是跑远去玩耍,吃饭的时间,便是家人扯开了嗓子到处喊到处找人。餐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一天就开始了;到了晚上,则是早早地睡去。良好的作息习惯,日以继夜的循环着。

老家,没有灯红酒绿的生活可以享受,也没有热情似火的时尚可以追随,甚至连买个东西都不方便。没有教育及医疗设施的完善,这也是造就近年来大部分人为了孩子,慢慢辗转留在了城里的原因。于是,原本宁静的小山村,越发的清幽。

而过年,是每家每户最狂欢的日子。回家,是一个最温暖的词汇了,这个修生养息的地方,城里谋生的人,都趁着这个假日的空档回家陪父母过节,于是村子渐渐热闹起来,家杀鸡、西家宰鸭、南家做年糕、北家贴对联,忙的不亦乐乎,村子里到处洋溢着过年的喜悦,年味儿十足。

我喜欢这样的一种情感,极深的归属感,素净的生活。走在村落,内心总是祥和安稳,可以不慌不忙的和邻里拉拉家常,可以坐下来暖暖地喝一杯山泉水泡的铁观音。停下忙碌的脚步回家看看,家还是那个家,质朴而依然满眼翠绿,那是一份笃定的回归感。

乡情浓浓,牵引着每一个游子的心。

乡音悦耳,伴着和风永不老去!

故乡情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说是故乡,其实也只是因为全家搬到了城里,那个简陋却承载了我的整个童年的小地方就成了我的故乡。

/故乡不大,也只是一个有着二十来户的小村庄,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方,至今村内依然没有水泥路。但就是这样一条晴天灰尘多,下雨天泥泞不堪的路却是我通向求知学堂的唯一一条路。那时候也小,没有怎么抱怨过,现在也只记得每天上学放学时,和几个小伙伴一起蹦蹦跳跳的快乐过程,伴随着路途的还有村子里人们的吆喝声,声声入耳。

学校就在我们村子的最北端,一个年级一个班,总共也就七八间屋子。我开始上学的时候,小学刚刚结束五年制,从我开始实行六年制教学。那时候学校有个高年级学生和我同名,彼此若是碰到一起时,总是在名字前,加上个大、 小之分,后来他先毕业了,我也被去了前称。

小孩子总是喜欢玩,我们那时候玩的大多是弹珠,自己叠的纸牌、纸飞机、纸蛤蟆,还有老鹰捉小鸡男孩子们也玩斗技这种游戏,单着一条腿,跳啊跳,然后在对撞在一起,女孩子更多是跳绳,跳方格子。后来也渐渐玩起城里孩子们玩的东西,电玩之类的肯定是没有,那时候玩的是什么溜溜球啊之类的,好几个男生在一起各种耍。当时我也有,不过才买来几天,就被我摔坏了,为此我还哭闹了一番。

那时候我自以为玩的最好的是乒乓球,总共两张球台,一张球台中间有条裂缝,另外一张还好。我们用的还是很旧的球拍,有的拍子皮没了,只剩下光光的面板,还有就是玩的人多,台子少,都要排队等候。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一有时间就玩,尤其是体育课和老师对打,那是我们最开心的时间,我那时因为球技还可以,能和老师对打好几回合,很是得意。有时候周末,我们在家呆着无聊,也会偷偷的从学校围墙翻进去,几个人凑一桌,玩到天黑才回家。只是后来,学校返修,乒乓球台被拆了,还好那时我也已经五年级,是我离开家乡去城里的那一年。

除了上学,我们也有寒暑假。每次到暑假,也是我们最舒服的季节,即便天气很热。村子里总是有大孩子们,他们是我们小孩子们的大哥哥,带着我们随处逛,有时带着我们在整个村子里捉迷藏,很不幸有次玩游戏时,我不小心走进一个新盖的房子里,不小心脚底被一枚生锈的铁钉刺中,然后就是挖肉等,疼了我好些个月。大孩子们当然不只如此,每天下午正热时,一群孩子聚在一处有吊扇的人家,打开电扇,堆起扑克,大王小王的叫喊起来,全是不花钱的游戏。最自然的就是到村口小塘,河沟里面掉虾,和虾斗智斗勇,往往是妈妈老远喊我们回家吃饭,我们还是依依不舍,不愿离去。

最热闹的是冬季,因为要过年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壮年们都回来了,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到了大年夜,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看春晚,燃放烟花爆竹。因为爸爸兄弟几个都住的比较近,所以我也和几个堂哥们一起玩耍。然后姥爷家也在附近,大年初二一般是去他家的,在我们那初一是不能外出的。亲戚也会到我家来,妈妈在厨房生灶做饭,我就在家里各种转,很是热闹好玩。

后来我去了城里,原来的小伙伴也没有联系方式,学校也变了,过年时也就我和爸妈在一起,也算的上温馨。

然后便是这样的过了好几年,也有十年了吧。起初回去时候,觉得小学已经没有几个学生了,听说有个年级只有五个人,年末老师发奖状都有点不好意思发。村庄里面的人,大都觉得我面熟,想了半天才记起我,我对他们也没有了最初的感情。之前的村庄里的小伙伴,偶尔会碰到,他们有的已经成家立业了,我们再见面,相互语塞,好半天才大吃一惊,喊出名字。而小学同学,再也没有见到,还记得初中时,有个女同学来找我,我想了半天才发现她是我小学同学,兴奋的叫出了她的名字,但是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后来,回想起来,那个女孩名字我都叫错了,她不叫李娜,她姓刘。

有时,在平日里回老家去看看爷爷奶奶,发现整个村子很陌生,年轻人早已外出,老人们有的已经去世,村子里面没有什么人,若是秋天来到,真的有一种荒凉的感觉。

最近几年,人们都在争先恐后的盖房子,说是可能会拆迁之类的。村子的面貌已不在,有时候走在本该有条小道的路上,眼前却是一座新房,让人半天回不过来神。前段日子,爷爷突然离世了,奶奶也被几个儿子女儿接到城里。我不知道以后我还有什么理由或者借口再回去看看,看看那个养我十年的地方。我不知道那些看着我长大的老人们,我还有没有机会看着他们老去。我不知道我的村庄还会存在多少年,能否当我年老时,我还能回去,寻找童年的回忆。我只晓得,我已经快一年时间没有回去了,爸爸说,现在没有要回去看的人,而我也不忍心再目睹童年乐园的破碎。

十月二十七

亲切的乡情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亲切的乡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说来也奇妙,我是胡家村的姥姥家,胡家村的婆家,一进村子,不是我娘家人,就是姥姥家人,或是老公家那头的人。我家从我上初中时就搬到乐陵城里住,老公家也离开老家多年了。好久不在老家住,老家新娶得媳妇,不大的孩子,还有见面少的人,我都不认识。一下车,人们都亲亲热热地迎过来打招呼,立刻感受到乡里乡亲淳朴而热情的气息扑面而来。

出乎意料,婚礼没在老家的院子里举行,新买的沿街楼前搭好了舞台,鼓乐震天,鲜花招展,彩球飘飘,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新郎早已穿着一新,很是精神,过来管我叫大娘。不由生发感慨:时光如梭,想当年他还跟着我念书,一个小孩子,没想到几年就长成了健壮的青年,今天也娶媳妇了!

进屋里,都是婆家旁屋的婶子、小姑子、姑婆们,都穿着新衣服,说说笑笑,好不热闹。弟媳抱着孩子溜饺子面,招呼我吃。我已吃过,便替她抱孩子让她忙自己的事情。

人很多,那些家长里短我也插不上嘴。弟媳接过孩子,我便去看这像别墅一样的小楼房,很是让人赏心悦目。一楼一个方形的大厅,大厅后面连着一间卧室、卫生间,还有厨房。扶着精致的扶梯上楼,楼上两室一厅,还有一个很大很阔的露天阳台。农村这点真好,到处宽宽敞敞,亮亮堂堂,站在阳台上能看出很远,让人心情开阔,感到生活的从容。

我也很喜欢这样的房子,但这在城里的话,价格不菲,也不易买到。看来,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老乡情结


我的老乡情结初始于学生时代。大学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同学们说话南腔北调,有人就是说上一句半句普通话也还是夹带着浓浓的地方口音。班上同学以东北人居多,东三省哪个城市的人都有。东北人大都豪爽豁达,老乡之间也很抱团;班上陕西人数居第二,零零散散加起来有9人,其他地区的同学三三两两,我们常笑称陕西同学为陕西帮。与他们相比,我的老乡很少,我的家乡是直辖市,城市很大,可是肯到这个偏僻小城来念书的人却凤毛麟角。

初进校园我没有老乡意识,天性使然我没有苦恼和忧愁,和同学们在一起如鱼得水,每天在欢声中来笑语中往,刻苦而认真地读著书。第一个寒假同学们大都没回家,和大家在一起生活很快活,转眼间就到了暑假,悠然地度过了第一学年。考完试就在要买回家的车票时,突然想到得有个乘车的伙伴,这才急急忙忙去寻老乡。

其实,班上就有老乡,只是他不显山我不露水,我们虽来自同一座城市,但平时交往很少。

俺老乡是个英俊小伙。这哥们身高一米八,肩宽体壮挺拔帅气,圆脸大眼睛,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的身板总是那么直像受过专业训练一样,身材没的挑,长相绝对酷。

俺老乡属于那种贵人语话迟的类型,教室里从来听不见他喧哗,沉默寡言且很有个性,很有点大男人的模样。在教室、食堂、宿舍这三角地段中像是匹天马,经常独来独往。话少的人给人们的印象除了深沉还带有许多神秘,我亦深信如此。

因为他是男生,在他面前,如果他不主动打招呼,我绝不说话,并对其敬而远之。在班上,虽我俩是名正言顺的老乡,但由于他经常性的沉默和我假装的矜持,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一般同学还一般,远没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更没有他乡遇旧友一见如故的那种热情。

尽管我对老乡的感觉如此淡漠,老乡对我却很宽容。

大学生活中,小女生们常常去给笨手笨脚的男生们帮点忙就像是小菜一碟碟,尤其老乡帮老乡更是义不容辞的事。班上的男生经常请勤快能干的女生帮忙缝点什么,很多女生乐此不疲。偶尔,我也滥竽充数装模作样地和大家一起去给男生们帮忙。其实,对我而言那是无奈之举,自己的被子还经常是同室好友帮忙缝呢,可在男生面前,总要装出一副什么都很在行的模样,不能让男生小瞧了自己。这种做秀,往往以被针扎破手指为代价,可怜兮兮退居二线,让能干的同学帮忙把这点好事做到底。

俺老乡比较清楚城市女孩儿的生活本领,老乡从没这种奢求,我帮他缝过扣子,可对付刮了三角口子的衬衫就没多大道行,尽管用上十二万耐心缝好衬衫上呲牙咧嘴的豁口,那缝好的衣服却像是趴上了一只折了腰的蜈蚣,相貌极其丑陋,这女红水平实在登不上大雅之堂。还好,咱老乡从不计较这等小事,只要肯帮忙,便是好老乡。

大二时,我对老乡的脾气秉性已了如指掌,对老乡的家庭背景也略知一二。老乡和我一样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都是从父辈那一代落脚于这座城市。老乡在家行大,父亲曾是军人,转业后在一家企业当领导,老乡的母亲非常宠爱他,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老乡还有弟弟在读中学。

自然,我家的情况老乡也一清二楚。

同学两年了,我和老乡的关系一如既往,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仍是同学中一般的一般,在这平平淡淡的交往中,我从没注意过别人的目光,也没刻意去找什么感觉,我们放假一同回家,开学一同返校,在路上行走的一天一夜里,我们谈笑风生一同欣赏沿途的美好风光,那是一种考完试极轻松的感觉,自有一种飘然成仙的舒服,那一路很自然很惬意。老乡不再沉默寡言,话匣子打开地北天南滔滔不绝说上一火车,我们由初始的陌路人逐渐向着相互信任进展。

大三以后,学校组织我们去武汉实习,这对整日在校苦读的我们是个兴奋点,着实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在北京站转车时,就在我们几个女生汗流浃背焦头烂额地等待托运行李时,老乡大步流星满脸汗水地赶到了。

哪个是她的行李?老乡指着我旗帜鲜明地直奔主题。

同学用手一指,老乡大步向前二话没说拎起行李就走,等我明白他的用意时,他大步已量出了老远。

行呀,这同学,有本事。对室友们的恭维,慌乱中的我已分辨不出是褒是贬?只觉得一阵难为情。

我们班因为专业的原因女生很少,而我的瘦弱在女生中又排了第一。凭心而论,这行李是我此次实习的累赘,扛不动,拎不动,老乡的表现真好比雪中送炭,可众目睽睽之下,我独享此殊荣心中又忐忑不安,这不是在向大家宣布:我们的关系不一般!

越想,我就越脸红心跳犯晕不知所措,口中讷讷地表白:我们是老乡啊。

可是,同行的同学中又有谁不知道我们是老乡呢?

其实,老乡对我真的很好,那份呵护,就是榆木疙瘩也会有所感觉,更何况我也不是冷血动物!

抓住实习的间隙,同学们纷纷到武汉各处游玩,此时,庞大的东北老乡已分解为各个城市的小分队,陕西帮更是以老乡为单元进行活动,我和老乡横竖就是两个人,成双结对也罢,按城市组合似是天经地义没商量的事,一切出行便成了我俩的共同行动。我们游览了东湖和黄鹤楼,我还和他一起去看望了他父亲的战友。

老乡父亲的战友是现役军官,住在武昌区的一个独门小院中。在他家,女主人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招待我们,受到这般款待我暗自琢磨,阿姨一定把我当成老乡的女朋友了!想到这心中一阵惶恐,做老乡我们是天经地义,做女朋友我可没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从那出来,我们聊起夜晚因为寒冷而人人当团长的情形,老乡执意要返回阿姨家借床被子给我,我连忙拉住了他,我能感觉到老乡的关切之意,但为了减少同学们的议论,我宁可继续当团长。

实习期间,尽管我认为与老乡的关系处理得十分得当,但回校不久还是传闻四起。

一天,老师叫我去她家吃饭,老师的父亲和我老爸是大学同窗,因此在学校老师对我格外关照,她经常做了好吃的饭菜让女儿来教室叫我,在顿顿都是土豆白菜的伙食情况下,偶尔改善伙食是很惬意的事,因此,每次老师有请我都欣然前往,并且毫不做作。

吃饭中老师随意地说:你们这次实习回来,很多老师反映发现了新大陆,说一直不知你们俩这小老乡竟还是一对儿。

什么新大陆?哪个老乡是一对儿?我沉湎在美食中没醒过味来。

说的你,你和郑建!还有谁?老师一句话就将我揪了出来。

哪儿对哪儿呀,我们是不错,我们是老乡,谁让我们班就我们一男一女两个老乡呢。我理直气壮地跟老师辩解。

我的解释并不苍白,我有一千个理由来说明我们就是一般的同学而不是一对儿。

但是,人家很多人都看见了我们在武汉就是两人部队啊!

唉,八张嘴也说不清了。

传闻归传闻,我们依然如故做着纯粹的老乡。

直到毕业我和他一直都是好朋友,4年的磨练我们已是铁杆老乡。当我们相互特别熟悉后,没有陌生感,思想没有了距离,在教室我们仍然不说太多的话,各自闷头念自己的书,只是从放假那一刻开始,打开话匣子兴奋地说上一路,宿舍轶事,考试的精彩回放每个假期,我们一块颠簸着拥挤着踏上回家的火车,返校时拥挤着颠簸着回到校园,然后便融入校园生活同学之间这个大集体里再也显不出我和他。

毕业后,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分别在不同的设计单位找到了自己的工作乐趣,然后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流中开始了自己事业的奠基,偶尔,为设计上的事我们互通电话交流个资料。再后来我们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小家,老乡的妻子是位眼科医生,我先生是大学老师,我们各自过着自己幸福的日子,终日忙碌一年难得见上几次面,只在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时大家才得聚一聚。

不管谁来,同学们的问话惊人地一致:你们俩没成一家子啊?神态中带着许多迷惑和不解。这时,我看老乡,老乡望我,我们相视一笑:是呀,我们怎么没成一家子啊!?

其实,成不成一家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学生时代的初识,历经了多年的考验,由单纯的老乡成为能够包容理解、相知帮助的好朋友,多年的友情已酿成了老酒,滴滴醇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我和老乡依然是好朋友,老乡对我的呵护至今关爱有加。几年前我曾患了一场大病,住院做了手术,老乡闻讯后经常下班到医院来看我。他担负着领导工作,单位远还特别忙,看着他的身影出现在病房门口,我心中便涌起一阵阵感动,老乡如兄长般的关爱已成为我心中难以割舍的一个情结,这难忘的友情伴随着人生的脚步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姑娘追寻的挚爱竟是残疾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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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小小的心灵里,一直以为最疼自己的人,为了个人的私利将她卖了,所以仇恨一直充斥着内心,可是突然有一天她听到了那个人的消息。

父母不是亲的,是养父母,她跟着他们的时候,已经6岁,什么都记得。

她6岁那年的清明节,父母回乡下老家给爷爷奶奶上坟,再也没有能够会回来。他们乘坐的客车出了车祸,父母一同遇难。

6岁,她尚且不能阅读人生苦难,只是为父母的不再归来任性哭闹。14岁的哥哥董小宝、一个已经和父亲差不多高的倔犟少年,紧紧地把她箍在怀里,不哭,不闹,只是紧紧地箍着她,直到她哭累了,在他怀里睡去。

父母的丧事,包括养父在内的一些同事帮忙着料理了,她不再哭闹,但总是追在董小宝后面要爸爸妈妈。她不爱吃董小宝做的半生不熟的饭,不喜欢董小宝洗完后皱皱巴巴的衣服,不喜欢董小宝给她梳得乱七八糟的小辫儿

那天晚上,很晚了,她不肯睡,爬起来又一次扯着董小宝喊:我要妈妈!

董小宝忽然把她从被子里面拉出来,用力握住她小小的肩膀:妈妈死了,别再找她了,他们都死了,不会再回来了!

董小宝的声音很大,大到让她因害怕而住了口。然后,几乎是在一刹那,她明白了她的爸爸妈妈不会再回来,知道了她的世界里,从此只剩下董小宝一个亲人。

董小宝猛然扑在床上,嚎啕大哭。那是父母离开后,她第一次听到他哭。

这次反倒是她没有哭,然后,她慢慢俯下身去,趴在董小宝的背上,用她的小手,紧紧抱住了他的身体--和父母一样温暖的身体。

她开始像依赖父母那样依赖董小宝:上学,她要他送;放学,他一定得来接。

董小宝读书的中学离家远些,每天上午,董小宝骑着单车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她的学校门口,总是满头大汗。然后她就牵住董小宝的衣襟再也不松开。她一声一声地叫着哥,不再哭闹和任性--小小的她从来就没有对他说过,从她知道父母真的不再回来的一刹那,她的内心就被一种恐惧填满,她害怕有一天董小宝也会离开她。

那种恐惧感,让一个6岁的小女孩变得乖巧顺从。可是她怎么都没想到,尽管如此,董小宝最终还是抛弃了她。

那天是周末,一大早,董小宝破天荒地用了半个多小时耐心地给她扎了两个小辫子,给她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为她买的白色连衣裙。然后,他带她去了公园,并坐了她眼馋了许久的那个旋转木马。他还买了她爱吃的冰糕,把零食塞满她的小背包

那天,巨大的幸福感让她丧失了一个孩子的警惕,她欢快地在那一天忘记了父母忘记了恐惧。吃饱了,玩累了,她爬在小宝的背上睡熟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躺在别人家的床上,而小宝,已经不见了。

那个她一直叫婶婶的邻居告诉她;小宝出去打工了,从此,她就和他们一起生活。虽然她知道叔叔婶婶是父母生前的好朋友,但是当她明白过来的时候,一种比失去父母时更大的绝望瞬间淹没了她小小的心──在给予了她一整天幸福的假象后,抛弃了她。她认定,她被小宝卖了。然后,他拿着卖她的钱跑了,不要她了。

知道小宝和父母一样不会再回来后,她迅速地接受了彻底被改变的生活。那种迅速,长大后她知道那是一种悲伤的妥协。

她主动学习做家务,洗自己的衣服,她知道这不是她的家,他们不是她的亲人,在小宝离去后,她已经彻底丧失了一切撒娇和任性的权利。她又有了一个哥哥,那男孩大她一岁,很顽皮,有时候会偷偷欺负她。

好在养父母是疼爱她的,会在她每一年长高的时候,为她添置新衣,好吃的也总会为她留下。她对他们,有爱,更多的是感激。可是成长,在年少的时光里,总是显得如此漫长。

养母又一次提起董小宝时,她已经11岁,读小学四年级。

那天晚上,她帮着养母缠毛线,缠着缠着,养母忽然说:这些年了,你不想小宝?那时候他那么小,怎么养活你?

她紧闭着嘴不说话,是的,她不想他。她想起来心里就是恨,恨的感觉很不好,她宁可不想。于是她说:妈,别说他。

养母叹了口气,还想说几句,但她已经放下毛线转身进了自己的小屋。

没错,她恨他,她不怕跟着他过艰苦的日子,哪怕不读书,和他一起去讨饭。但是他击碎了她最后的幻想,带走了她对最后一个亲人的依赖──那是她来说彻底不留任何余地的摧毁。为此,她不能原谅。

16岁,她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高中,大她一岁的哥哥在读高二。

一年后,哥哥面临高考时,养父下岗了,在菜市场租了个摊位卖青菜。那天晚上,她做功课累了,到客厅喝水时,听见隔壁养父母的卧室里,哥对养母说:妈,我不管,反正我得上大学。

不行!小贝成绩比你好,她能考上好大学。养父的声音不大,但是很坚决。

哪有那么多钱供你们两个?是养母的声音。

哥还在嘀咕着什么,她已经退回到自己的屋子。什么都不想再听,她在那一刻打定主意,让哥去上大学,她读完高中就出去找工作。在最后的亲人把她抛弃后,他们给她的,已经太多。她不想他们再为她付出更多。

可惜哥的高考成绩非常不理想,没考上大学,于是哥与养父关于复读的问题又开始争吵,但是养父的态度依然坚决──小贝必须上大学。

她同样坚决:我不考,我决定了。

正挣执不下,养母从厨房走出来说:小贝,你必须考,你知道吗?小宝已经给你攒够了学费,你必须上大学,别辜负了他,他不容易。

她愣住了。

11年后,她终于第一次让自己重新在记忆里寻回了董小宝这个名字。

养父母告诉她:当年,小宝自知一个14岁的自己根本没有能力照顾6岁的妹妹,于是决定自己外出打工自食其力,而将妹妹托付给他们。他把房子卖了,将一点可怜的钱交给了养父母,他知道他们是好人,会好好照顾她爱护她。离家的那天清晨,他看着仍在熟睡中的妹妹流着眼泪郑重承诺:婶,我一定会混出个人样来,那时候一定回来接妹妹!

从你读小学四年级开始,小宝他每个月都会寄钱来,我们都给你攒下了。是爸爸妈妈没本事,这些年,让你跟着我们受委屈了养母再也说不下去,握着她的手,哭了。

这些年他在哪里?如何生活她的心里一下被太多的问题噎得满满的,那些问题一点点填补着她心里那个深深的黑洞,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被亲人所爱的幸福感。原来小宝从来没有抛弃她,原来他一直在爱她,以她当年所无法理解的方式。

可是他为什么不回来看自己?他不是说过要来接自己吗?

钱,寄自广州,没有具体的地址。邮戳上的邮局地址甚至也是不固定的。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到广州找到他!

一年后,她考上了大学,去了那个有凤凰花的城市。可是,在喏大的广州找一个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这期间,小宝依然将她的学费寄回老家。

大学毕业了,她留在了广州,找到了份推销保险的工作,为的就是利用一切机会寻找他。

就在她近乎绝望的时候,她竟然在网上看到了一组新闻照片:一个窄小的书报亭前,一个瘦弱的男子用嘴叼着工具,用仅有的一只手在修理自行车当目光落在那个男子的面部特写上时,她有瞬间的眩晕感,进而血脉愤张──那不是董小宝是谁?!没错,他的目光依然那么清澈,他眉角上的神情依然那么清晰!

当她看完整片新闻时几乎心痛得无法呼吸了:那个她恨了十多年的董小宝,早就在19岁时在建筑工地打工时就因机器操作失误失去了一只手,从此辗转街头,四处流浪,想方设法谋生:捡破烂,卖报纸,发广告传单直到三年前开了这个简易的书报亭,一边卖书报,一边修理自行车,他乐观生活的唯一动力就是妹妹

当她出现在董小宝的报刊亭前时,董小宝正忙着给一辆自行车换胎:嘴里叼着扳手,右手将车胎定位,锁紧,然后把扳手从口中交付给右手,这一切,董小宝做得相当熟练。细密的汗珠在他粗糙的脸上小河一样流淌着,却看不出他有任何愁苦。读着他脸上的淡定,从容,甚至隐约的笑意,她仿佛穿越时光隧道回到了18年前,那个抱着她坐旋转木马的14岁少年正向她缓慢走来。

姑娘,你她良久的沉默引起了董小宝的疑惑,当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她时,他楞住了:眼前亭亭玉立一袭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正泪流满面凝视着他!

你你此刻,他的眼前迅速幻化出一个个渐渐放大的在梦中无数次出现过的白衣少女的形象

哥!我是小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