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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高中

发表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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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念高中",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其实,时光可以再慢些。

不知不觉,高三已半。

12月,2013的终结。

不辞的离别,或许是终身的遗憾,好在有一群人值得怀念。

记得初次见到灵子同学,好清新寡素的女子,落花般让人心醉甜美的微笑,美好

你说心情不好,想一场爱恋;

我说,我可以试试,又以玩笑解释。

你感叹,未果,尴尬收场。同样美好。

得知周记本被你收着,莫大欢喜,由此你存在在我记忆中的美好。

大壮,始终有个人在想你。

和季悦冬一起,我们从相识到相知

你人好到无可挑剔;试图联系你,却始终不闻消息。

不知重逢的那一天,我们会不会凄凄不向前,被一个叫时光的疏远着。

从报纸上看到你,一只脚已经稳稳落在清华的你,让我这个学渣眼馋羡慕到恨自己不成钢的地步。

依稀记得小眼睛犀利的王佳杨同学,把篮球玩得那么溜,遗憾没能与你、施昕辰打过一场球。遗憾。

一直在纠结,体活课上你喊我一起打球,我却不声不响地走向了另一边,不知道当初自己是怎个意思。

想来都是满满的后悔,满满的歉意。施昕辰筒子

最懂我的杨荣正,还有其他,都是我浅浅思绪里最重的一笔,

汩汩记忆怀念思念,贪婪地占据在我的心头。

旧不再,奈何情已远,远到你们每个人质朴醇厚的微笑。

13,俨然成为了我的幸运数字,有你们的地方都有我未曾涉足过的脚印,走进有着我们的风华正茂,有着我们失去却又长久的美好。

只因这一切叫做青春。

如今,我们各自安好,最美的年华遇见最美的你们。

指尖流年,如花美眷,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

温柔乡里的你们,恒静无言,就像那天地日月,青山长河,世代绵延,在我心中,你们从未离去也从未改变。

美,当然是最美。

悠悠洛阳道,此会在何年。

不知再次相见是在哪一年。

愿只愿,他依旧是他;她,还是从美好中走来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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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高中


我刚刚看了一部青春剧,《最好的我们》让我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你。让我想起高一那年我们前后桌的日子,让我想起那个性格开朗,笑起来甜甜的你。让我想起了,那个夜晚,那片树叶。那部电影里面,用了七年的时间,在一起了。而我就算是两个七年三个七年也不可能了吧。

夜晚,一个人站在阳台,点一支烟,看着窗外的风景,想着你。我明确的知道这是喜欢,发自内心的喜欢。快三年了,三年了,依然忘不掉你。其实我努力想忘记过你,可没有成功。或许在我笔下出现的最多也就是你了吧。高一和你前后桌的时光是我在校最快乐的时光。我依然记得你对我说过的那段话,对我说的非常有意义的一段话,每一个字。是我那个时候太不成熟,太冲动了。

有好多人都知道那个人的存在。 有的人和我说,你忘不掉的不是她,你忘不掉的是过去。还有的人和我说,你忘不掉的不是她,是你的不甘心。我明确知道,忘不掉的是你还有你给我的感觉,这些都是别人给不了的。平时的聊天的时候,听见有的年长的说;太小了,还没成熟,懂什么,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更不懂得爱。我也只能说一句我成熟的早吧。

那天我在家做了一个噩梦,内容大概是,我爸爸不让我在这个学校继续上学了,我又回到了那个高中,更巧的是又和你前后桌,那个时候既高兴,又紧张。结果醒了的时候才发现这只是个梦。关于梦见一个人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你梦见得那个人在想你,另一种是你梦见得那个人正在想忘掉你。可能我这是你想忘掉我,或者是你已经忘记我了,而是我在想你吧。可能我还是有点执着吧,喜欢你我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不想让你受到伤害,想和你过一辈子的那种。

周星驰用一生未娶来证明对她的爱,可能我做不到,但我真真切切的希望你过的比我好,希望你过的幸福,希望你找到一个满眼都是你的男孩子,希望你找到一个成熟冷静的男孩子。记得至尊宝里面有一段话;其实我第一眼见你就喜欢上你了。我也想说在换座位之前的那晚的晚自习,看到你回座位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就感觉你和别的女孩不同。后来通过聊天,通过和你的接触发现了你的不同。和你的接触时间不长,也写不出和你多少的回忆,但是我记的你的样子,记得你和我说的那段话。

电影里面的结局或许也就是在电影或者小说里面出现吧。 时间一点一点的走了,而我却没让你从我心里面走出去。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


诚实带来的轻盈和磊落是多么的痛快淋漓!当你以一颗诚实之心对待他人时,你收获的不只是他人对你的诚实,还有一份额外收入尊重!

每一条曾走过的路都有不得不跋涉的理由。我们一路为路上的浮尘,刻下清晰的印记,而时光,就在单车飞驰的罅隙里,打马而过,渐行渐远。

悄悄走过的高中时代,一地悲喜在这样近乎绚烂的岁月里尽情抛洒。世界一如既往地喧嚣,一如既往地吞吐着大量为了生计而奔波的人们。时间把一切的刻骨铭心演绎得淋漓尽致,当尘埃落定之前,转过身看见那逐渐隐没的群岚。我发现: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真的可以......

人生能有几回搏,莫让年华付水流

吴玉章:春蚕到死丝方尽,人至期颐亦不休。一息尚存须努力,留作青年好范畴。

是啊,一息尚存须努力。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将重拾那些从指缝间白白流走,被我无情挥耗的时间,不再让年华付水流。

追求完美与后悔过去是每一个人生来具有的不可回避的本性。高中时代,我努力过,但现在想来那些白白浪费的时间却成了高中时代的一大败笔。

高中一年级,仿佛还未脱掉初中乳牙的我,以一种不紧不慢欣赏童话的心态咀嚼着新奇的高中生活,然而却没有发现周围的人已开始狼吞虎咽。我将剩余的本应用来多做一道题,多记一个公式的时间割得碎得不能再碎,用在了那时引以为乐、引以为豪的而现在却认为是无聊而又有些悲哀的事情上。课上睡觉、看小说,平时闲逛......好像那些就像奶水一样,只适合我这个还有乳牙的孩子一样。高一,我的成绩像医院里的蓝色床单,蓝得可怕,我盼望着文理分科。

高中二年级,一如我坚持了三年的梦想,我选择了学文。任着心里积聚了好久的力量释放,我渐渐地找回了曾经本该属于我的遗失的美好,心好像突然脱离了一个压抑的世界。有人说,美好永远是短暂的,如果你不经常去理会它。那个人很幸运,他比我早发现了这个问题,而我很不幸,没有听他的话。三分钟热度后,我与同学穿行于广场、商场、河畔......毫不吝惜地挥霍着在他人眼里是财富的时间。高二,一任心里的草疯长,我从不知道安心把周六上午四节课与晚上三节课上完的滋味,我总是畏罪潜逃。也许,N年之后我再去人民广场或者沂河畔,它们一眼就会认出我。高二,我的美好转瞬即逝,我期待高三的开始。

高中三年级,这个被人称为往前一步就是天堂而往后一步就是炼狱的时代,来得很是时候。对于我这个曾经把时间落在角落里的人终于把它一点点揪出来了,可是却发现当你把它冷落久了后,它也会冷落你。其实我早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

高中时代,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不会再去冷落时间了,纵使生命本来就是一个再怎么合理消费都避免不了不合理消费的过程;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将全力搏击人生,莫让年华付水流。

人生结交在终结,莫为升沉中路分

鲁迅: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是啊,朋友多了路好走。高中时代,有人陪你一起笑,一起哭会是一种莫大的欣慰。有朋友,不似水墨画那般仙风道骨,也不似行为艺术那么光怪陆离,然而真正的朋友不只是陪着你,而是能给你人生忠告的人。多一句朋友的忠告,人生会是另一种境地。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会为自己求得更多的忠告,我会给予他人更多的忠告,我会同怀视之。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会在朋友消极时道一句青春活泼的心,决不作悲哀的留滞;我会在朋友遭到挫折时道一句生活不管怎么苦,走下去总是甜的;我会在朋友感到无助时道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我同样也会求得句句忠告,在与朋友相处中变得更加完美。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还会忠告更多的人,在面临高考这一关之后,无论升还是沉,我们都不应中路分。真正的朋友是可以一直相助走到生命终结的。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要结交更多的朋友,真正的朋友。是啊,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李嘉诚:你必须以诚待人,别人才会以诚相报。

诚实,就是忠诚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高中时代,自己曾面对实际的坏成绩和理想的好大学,很懵懂的爱情和更朦胧的未来说出了许多谎言,最后却发现当时的一句谎言换来的只是那时的短暂的满足而却换来了后来的后悔。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要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于己于人,更加诚实。

高中一年级,曾经为了逃避自己上网的事实欺骗过老师,而后得到的是冷眼相看;高中二年级,曾经为了自己的虚荣欺骗过同桌,而后得到的是摇头叹息;高中三年级,曾经欺骗过好朋友和他一起去济南,自己食言而后沉默。高中三年,我为自己的诸多不诚实付出了代价,很痛。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愿抛弃一己之私,去收获诚实带来的虽然少但饱满的果实。不再去伤害他人,不再去伪装自己。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愿大声呼喊:诚实带来的轻盈和磊落是多么的痛快淋漓!当你以一颗诚实之心对待他人时,你收获的不只是他人对你的诚实,还有一份额外收入尊重!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要更加地诚实!

我不得不告别昨日,做一个更加现实的我;告别年少的浪漫,开始下一站紧张的摆渡。而当我告别昨日时,我依然记得高中三年给我的三个最重要的启示:勤奋、朋友、诚实。假如高中真的可以重来,我愿意全力以赴地追逐它们。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直面腐朽的事实、亲历撕裂的阵痛之后,我相信那才是自我的崛起,是人格的独立,是内心的坚强,是对自己的诚实,是浪沙淘尽后纯金一般光彩夺目永垂不朽的神奇友谊。

假如高中可以重来,我愿倾我所有,全力以赴!

(记于2009年4月18日)

怀念高中那段时光


时光如流水般,缓缓的流淌着,转瞬即逝。一转眼我的大学生活都已经过去了一年了。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总是羡慕大学生考试及格就行,但当我真正到了大学之后,又怀念高中那段考试不及格的时光。人就是这个样子,当你真正拥有的时候,你不懂得珍惜,当你失去后你又开始怀念,觉得无比珍贵,当然我也不例外。

迷茫的高一时光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飘落的秋叶变成了绿叶;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长大;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像以前那样爱打闹,爱喋喋不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跨进了高中的殿堂。开始了我们高中之旅。

努力的回想自己刚踏入校园的样子,记忆中很模糊,只记得刚进高中时的样子很傻,很呆,连学校的超市,教学楼,宿舍,食堂在哪个方位都不知道,好不容易和父母一起买好了生活用品,报了名,父母帮我整理了一下宿舍,我就让他们回家去了,留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那里,心中顿时生出了一种惆怅感,面对着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环境,心中莫名的失落,一切都要从零开始,自己坐在那里,手足无措,不知自己究竟要怎样才好。人家都说,当一个人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中,你开始肯定会有一种探索的欲望和莫名的兴奋感。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那种欲望和兴奋感,取而代之的是失落感,和对家人的想念,没了熟悉的环境,一切对于我来说都需要从头开始。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就是高一的集体军训,白天在烈阳底下练着永无止境的原地踏步踏,晚上还要召开那些不知讲些什么的大会。由于白天经过一整天的烘烤,一天都很疲惫,无精打采的。那个时候天气本来就十分炎热。我们还一直站在太阳底下,有时候中午连饭都吃不下去。吃也只是吃一点点就吃不下了,军训那几天我一共去食堂吃了三次饭。不是不饿,只是实在吃不下去。

班上有一个女生关系跟我还可以,我跟她算的上是老相识了,不过我们其实也不是很熟,但小学初中都是一个学校的,在校园里经常见到。到了高中以后,因为两人之前是校友,所以关系自然比跟班上其他同学关系要好。军训了一个星期下来,我认识的人还是只有她一个,但她却认识了好多新伙伴。其中就有我现在的闺蜜,玲子。我这个人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我和闺蜜玲子的相识还要感谢他的牵线搭桥。刚上高中也没什么好朋友,觉得玲子这个人很不错,后来就和玲子与那个校友一起组成了三人团。自从三个人抱团后,我们三个人总是形影不离。三个人在学校无论去哪儿都是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一起,就差三个人一起睡觉了。三个人在一起,毕竟会有一个人感到孤独。我非常赞同这句话,我就是那种孤独的人。她们两个说话,我总是搭不上,就只有自己默默在一边。无法插足她们之间的话题。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和玲子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两个人渐渐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现在两个人是好闺蜜。

说句实话,高一我在课上根本就没怎么听过讲,上课要么就是看小说,要么就是玩手机,根本就没怎么静下心来学习过,那时候总想着高一结束了,我们还有高二,还有高三。丢下的学业可以慢慢补。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太傻了,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补的起来。

高一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还没把身边的同学认完,高一的时光就结束了。还没好好学习就结束了。

拼搏的高二时光

高二的时候,我将心思逐渐放在了学习上。学习上竞争力越来越大。感觉自己越来越跟不上同学们的节奏。我高一的时候非常喜欢看小说,都不怎么爱学习。觉得自己总沉浸在小说的世界中,小说便是我的世界。高二的时候学习压力倍增。有时候考完试,总会有一种挫败感。成绩总是一起一伏的让自己触目惊心,自己也常常不知所措,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非常的失败。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干个什么。有时候其实自己真的挺失望的。还好有闺蜜玲妹妹,一直在身边帮我,鼓励我。

高二的时候,我在数学这门课上有很大的不足,每次考试的成绩都差强人意。其实不是自己不够努力,不够热爱数学这门课程。而是我努力后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其实有时候真的想放弃,值得庆幸的是自己一直有个好闺蜜在身边陪着我。我数学不足,而闺蜜数学一级棒。她是我们班数学科代表。我在英语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我们俩优势互补,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高二那段日子真的是很累,我数学基础很薄弱,闺蜜亲自给我把高一所有的数学公式都列举了出来,还跟我讲解试卷,监督我写作业,在闺蜜的帮助下,我的数学成绩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又重新扬起了自信的风帆。在闺蜜的帮助下,我对数学这门科又有了信心,这对于我高三生活也有极大的帮助。

舍不得的高三时光

高三时留给了我太多的回忆,太多的美好,仿佛我脑海中的所有美好的片段都是来自我的高三生活。

上了高三才懂得时间的宝贵。感觉每一秒钟都是在和时间赛跑。上了高三才学会了乐观对待身边的人或事物。我想我的高三生活并不像人们说的炼狱般的痛苦。虽然说高三的日子很苦很累,在高三的日子里,也流过眼泪,流过汗水,可是高三的日子里也充满着欢笑,高三是我笑的最多的一年,也是哭的最多的一年。

清楚的记得刚上高三时的惶恐与不安,生怕跟不上他们的脚步,害怕落后,整天早起晚睡,埋头在书海中与书作伴,整天躲在书堆里。虽说整天与书作伴,但是换来的成绩却令人质疑。后来习惯了整天的考试,也习惯了考试成绩的高低起伏。认为分数其实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重要,觉得只要自己的成绩较前一次有所提高,有所突破,那就是最大的成功。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心中难免还是会有所害怕。

上了高三之后,虽然说学习任务很繁重。但是也阻碍不了同学们在闲暇时间的打闹说笑。毕竟课间时候的打闹说笑,是我们高三生活中唯一的消遣方式,也是我们最好的减压方式,也因为和附近同学们打闹说笑,让我的高三生活充满了许多欢声笑语。减轻了我许多的压力,让我轻轻松松的过完了我的高三生活。

记得高三拍毕业照那天,许多人都哭了,那个时候多希望自己就停留在那一刻,永远定格在那一秒,定格在那美好的一瞬间。

20XX年6月8日下午五点。最后一门英语考试结束了,同学们慢悠悠的走出考场。一切都结束了,上了车,同学们都异常的兴奋。喊着叫着,唱着,毕业了,我们再也不用受约束了,不再是高中生了,解放了,都开始商量着要去哪玩。假期要做些什么?我心中也有点终于要解放的兴奋,但又有点兴奋不起来。还有点不舍,有句话说的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还会再见。

怀念高中的那段时光,也怀念同学们之间的小美好。

高中的暗恋故事,高中校园暗恋故事


不是所有的冒犯都得贴上一张夸张的标签。有时候,它不动声色,就像有人在某个时刻不小心得罪了丘比特,而作为当事人,因为迷迷糊糊、疏忽和大意,竟然毫无知觉。但是,报复紧接着就来了。

就在丘比特不怀好意、恶作剧般的捣乱下,有一天,不知从哪里冒出的一个闪闪发亮的光环缓缓落在原本并不了解的男生的头顶。于是,在他身上,魔法出现了,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礼节性的微笑,在我看来,他舒展的眉宇间不但包含了友好、风趣和睿智,而且隐隐显露了一副可以依靠的稳实臂膀。

那个时候,秋天将要来临,教室门前的板栗树正孕育着沉甸甸的果实,细小的红色月季稀稀落落掩藏在绿色里,一张梧桐叶从树梢飘落,傍晚仿佛被涂上了一层油画般的色彩。

男生站在一条大路和一条小径的交叉口,身后是灌木丛和丛林里冒出的零星的几朵紫色木槿花。当他骑上自行车,缓缓地与我擦身而过,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他的终点在哪里如果选择小路,猜不出他会进入哪一间教室,如果选择大路,哪个才是他的宿舍呢?不过他的车筐适时帮我做出判断,就像开学时上交的履历表,兴趣一栏上赫然填写了:热爱篮球。

再次相遇成了我迈出教室门槛那一瞬间的唯一愿望。而他奇迹般现身的那天理所当然被我私自设定为将来的感恩日。于是,开水房成了整个校园最神秘的处所。在那里,我总能在无数背影中寻觅到那个男生的草绿色上装和棕色毛领。

仅仅为了这个发现,我几乎牺牲了原本可以用来阅读的课后时光,甚至不惜浪费暖壶里的开水,更不会在意双腿的劳顿,就这样,一次次走在那条通向喜悦的小路上。就像若干年前,七岁或者八岁的时候,在每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常常徘徊在公路两边开满蒲公英的斜坡上,试图从草丛里找到刚刚离开的草鸭们不小心在那里产下的一个椭圆形青壳鸭蛋。

记不清是哪一天,男生终于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他向我点头,并打起招呼:嗨仿佛久雪的天空,阳光突然洒向头顶这是生活给予一个人的最高奖赏。惊喜悄然来临,以至于毫无防备的我来不及也不知该如何做出回应。相反,不合时宜的慌乱即刻就把语言这个无所不能的煽情高手赶跑了,我几乎不能动弹像被魔法师施与了可笑的定身术,极不情愿地凝固成一具毫无思想的蜡像,而在一切恢复原状之前,那个人早已消失不见。

遗憾紧紧攫住了我的心,接下来,无穷无尽的渴盼使神经变得脆弱,想象力却随之丰富起来。每一个阅读的夜晚,我开始倔强地把书本里的飞侠看作男生的替身。那一阵,我正沉迷于梁羽生的《七剑下天山》。

终于,因为忍受不了丘比特的报复接连几天的失望和它所附带的寂寞的惩罚,我拿起笔,不知道挑选了怎样举棋不定的词汇,纸片上洋洋洒洒写下一长串对他的好感和想念,而满怀好意的信使很快捎回了对方的回应他约定了见面的日期。

于是,在一个因为月亮缺席而变得分外黑暗的夜晚,操场因为一场管理严格的晚自修变得安静和落寞,我偷偷从教室的后门溜走,踩着石子小路,为了通往那个想象已久的快乐的终点,默默忍受着接近完全陌生的世界时的紧张和胆怯。

意外的是,迎面而来的一切并非如想象的顺利。我仿佛触碰到了被孙悟空事先用金箍棒画在这个男生周围的圆圈,霎时,金光四射,一堵无形的墙陡然生成。碰壁不仅让我栽了一个大大的跟头,而且在不可商榷的前提下,我被生生抛于千里之外。

当我历尽辛苦再次返回原地时,隔着无形的围墙,我捕捉到了对方观看这一切时的冷漠表情。他如同正观看着一场枯燥乏味的戏剧,因为与自己的毫不相干,显得无动于衷。我明白了,如果丘比特的箭不是同时穿透两颗心,两个人之间永远不可能产生怜惜之情,连同情的种子也像僵硬的炒豆那样难以发芽。

羞耻和灰心即刻就把我淹没了。可恶的丘比特远远讪笑。报复已经得逞。随后,带着一丝狡猾的满足,爱神终于赦免了我。我开始从迷惑中解脱出来。一个叫勤奋的朋友不计前嫌,再次把我拉回它的怀抱。学校门口的影像店也一改往日的刻板,突然向我善意微笑,连路边的一朵无名小花也显得光彩夺目起来。

更让人奇怪的是,后来有一天,当我再次遇见那个男生,发现那一层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消退了。他沿着小路默默前行,若有所思地走向下一刻,我盯着他的草绿色上装和棕色毛领子,第一次觉得它们是多么普通。

念秋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如果有人问我:一年四季中你最喜欢哪个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喜欢秋天!秋天虽没有春天那生机勃勃之貌,也没用夏天姹紫嫣红之景,但我对它仍情有独钟。因为它带给我了热爱、生命、和无尽的动力。他似乎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生命的源头也是从这里开始的。开始生长开始有了知觉,开始有了现在的我,我要为秋天喝彩,这个属于我的季节!

清晨的时候总是一个人想,为什么秋天来了,冬天也就不远了呢?是因为时间关系吗?还是以为冷暖关系呢?在我看来是以为人们的心理作用。就拿我来是说,喜欢秋天的原因不是以为时间,也不是因为冷暖,是感觉。大家都说秋天适合午休,秋天适合奋斗。对我觉得秋天适合奋斗。在我开了秋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冬天,冬天的休眠,冬天等待新一年的开始。所以说秋天是一年四季中最重要的一年,他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可谓是非常关键了。

同样的秋天也是收获的季节,庄稼都成熟了,农民们又开始最快乐收获幸福果实的时候了。一眼望去全是金黄色,显得格外枯燥乏味。这时的枫叶为秋天增添了新的色彩。在枫林的周围,是一个个勤劳的农民在收麦。他们把汗水洒在土地上,才换来了硕果累累。过去的文人骚客,在这个时候往往会同几个人一起走进充满温馨的乡间里,他们的心中也充满了豪情壮志。于是,他们写下了一首首名垂千古的诗词。这也可以显示出秋衣的魅力,它激励的每一个人,使大家都在前进,都在奋斗。这就是秋天独特的魅力,太另人喜欢了。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窗外的树叶一片一片地落下,悄然无声,点缀着大地。无声的落叶,不像春天的花儿争奇斗艳,也不如冬天的雪花洁白无瑕,但它却让我感动。霜叶红于二月花,枫叶是秋的主角,秋的绚丽来源于枫叶的飘零。秋风吹打着枫树的枝丫,片片枫叶在风中飞舞。此时,枫叶是否在怨恨,怨恨秋天消逝了它的美丽?是否在惋惜,惋惜自己的一生将悄然逝去?风奏响忧伤的乐曲,莫名地,我心中也涌起一股忧伤

秋风有信,秋叶无边。秋天总是这么美丽,让人无比留念。记得林清玄说过九月并不坏,最热的天气已经过了,气温开始转凉,是最美丽的秋天,有最好的月亮。那些被染上秋天颜色窗子和窗外,都闲的格外美丽动人,真是令人无法抗拒。一切满满全是秋天的浓郁气氛。

或许是命运的不幸注定要将自己缤纷多彩的梦撞碎;或许是天地的无情终归要将自己继日的辛勤当做泡影放飞,或许是许许多多的难以理解却又实实在在的障碍与挫折早已将意气丰发的拼搏与百折不挠的进击化为道道忧愁阵阵孤寂,那么就请在凄惨中反省我们自己吧,在秋天中认识自己吧!

对于秋天,我充满的都是向往感。快乐,自在,愿完美的谢幕,终有一天也会降临在幸运的你的身上。

念娘


风光秀丽的大山里,有一个不到百户人口的小村庄,名叫桃源村。那里一年四季鲜花盛开,草木丰茂,千百年来人们在村中过着平淡安逸的生活。可是这平静却在那一晚被打破。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间茅草屋内传出女人痛苦的叫声,她的临盆之期已到,可是已经快十二个时辰了,孩子还是没有生出来,屋外一个年轻男子和一对老夫妻焦急的来回踱着步,脸上都是一副眉头紧锁的表情。

雨越下越大,突然震天的雷声响起,闪电犹如一条火龙从天而降,草屋前的一棵千年柳树被劈开倒下,紧接着屋内传来婴儿的啼哭声,孩子终于生下来了。

是个女孩儿,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甚是惹人喜爱,父亲给她取名“念娘”,希望她以后能够做一个善良的人,能够孝顺父母。全家此刻都沉浸在幸福的幻想中。可是不幸的事突然发生了,女孩儿的母亲受了一天的折磨体力支撑不住,加上失血过多,生下孩子半个时辰后含泪离去了。

女孩儿的父亲舍不得妻子孤独的离去,他们从小青梅竹马,婚后更是恩爱有加,于是他疯狂的抱起死去的妻子出了草屋,他们来到村外的河边,男子仰天大声呼喊了一声妻子的名字,然后坚定的跳了下去。

倾泻的大雨仿佛是老天爷为了他们的离去而哭泣,大雨整整下了三天三夜,整个村子都几乎都被洪水淹没了。

念娘刚出生就失去了父母双亲,本应该给这个可怜的孩子更多怜悯和疼爱,可是村里人都对她恨之入骨,说她出生便克死了父母,然后让整个村庄遭受了一场洪水,村民都损失惨重。村民都说这个女孩儿是灾星、是妖孽,一个个厌恶的嘴脸见了她就对她指指点点,只有念娘的爷爷奶奶把她当做宝贝来宠爱,可是失去了年轻的儿子儿媳,三口人的生活非常困难,就在念娘八岁的时候,她的爷爷也病死了。只剩下祖孙俩相依为命,她们被村民赶到离村子很远的一个山洞里居住。

远离人群,没了恶言恶语的指责和辱骂,念娘和奶奶过的很开心,虽然清苦,俩人还是对生活充满希望。不知不觉就过了十年,念娘已经长大,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姑娘。

奶奶年纪大了,洗衣做饭的活儿都被念娘承包了,她没有辜负父亲给她的名字,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可是奶奶的离世让她第一次对人有了恨意。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奶奶带着念娘去山中的树林采蘑菇,祖孙俩辛苦劳动了半天采了满满一篮子,刚打算启程回家的时候突然出现两个中年妇女,她们也是桃源村的村民,俩人二话不说上来就把祖孙手中的篮子抢了过去,她们把篮子里的蘑菇倒在自己筐中,然后把篮子重重的扔在地上。念娘和奶奶上前理论,她们却说念娘是妖孽,不配用村里的东西,她们还指着念娘用各种恶毒的语言辱骂她。奶奶被她们气的浑身颤抖,她颤颤巍巍的去捡地上的篮子却被其中一个女人重重的推了一下,奶奶当时就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念娘趴在地上呼喊着奶奶,那两个女人却冲着她们说了两句“呸”“活该”,然后用脚踢了一下地上的篮子便转身走了。

念娘费劲力气把奶奶背回了山洞,奶奶身体很烫,病的不轻。念娘没有办法,她知道村里有一个看病的大夫,于是她急匆匆的向村子里跑,可是刚到村口就被村民拦了下来,他们不许念娘进村,念娘在村口苦苦哀求,可是没有一个人同情她。

正在念娘急的不知所措的时候,那个大夫从山上采药回来,正好路过这。念娘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她想上前说明情况寻求帮助,可是当她起身靠近大夫的时候,那大夫却连连后退,他怕念娘这个灾星会带给他厄运,怎么说也不肯帮念娘奶奶去看病,最后头也不回的进了村。念娘彻底失望了,看着眼前一个个幸灾乐祸的嘴脸,听着一句句难听辱骂的声音,念娘再也受不了了,她指着周围的人大声说:“你们这些人一定会遭到报应的!”然后她转身走了。

回到山洞,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了,念娘跪在她身边低低的哭着,奶奶已经说不出话,她眼睛含着泪水伸出苍老的手去摸念娘的脸,她是不放心念娘,更舍不得念娘。苍老的手在念娘脸上颤抖的抚摸着,念娘刚想去抓奶奶的手,可是那双发烫的手突然掉下,她的眼睛也闭上了,奶奶走了!

看着奶奶愈见冰冷的尸体,念娘眼前出现了那些恶毒的嘴脸,愤怒和怨恨袭上心头。慢慢的她的眼睛变成了红色,脸色变得有些发黑,耳朵变得尖尖的,指甲变得长长的,牙齿变得锋利无比,接着她的后背亮起一道绿光,然后一对硕大的翅膀钻了出来,可以说是一念成魔。

报复,成魔后的念娘只有这一个想法,那些伤害过她们的人,她要全部杀死,那个讨厌她的村庄,她要把它毁灭。

太阳缓缓升起照亮了桃源村,村口的大树上吊着一具尸体,那是曾经抢念娘蘑菇的其中一个女人。村民们发现尸体后全都人心惶惶,平静的村庄陷入了恐惧之中。是谁做的?为什么?一个个问题摆在村民面前,族长带人挨家挨户询问也没有结果,正在大家陷入惆怅的时候,六嫂弱弱的说了一句“是不是那个灾星做的”,这是曾经抢念娘蘑菇的另一个女人。

大伙儿好像恍然大悟,一群人气势汹汹的来到念娘住的山洞前喊叫。念娘出来了,她的样子把大伙儿都吓住了,一个原本美丽柔弱的小姑娘变得魔鬼一般。村民们都停止喊叫,一个个低低的细语着。

“怎么回事?”

“样子像个鬼”

“真吓人”

“肯定是她杀的”

........

族长壮着胆子大声问了一句:“李,李寡妇是不是你杀的?”

念娘上前走了两步,青黑色的脸上露出轻蔑的微笑:“哼哼,是,就是我杀的,她该死,不仅仅是她,你们都该死!”

“杀了她,杀了她......”

“对,杀了她”

“妖孽,灾星”

.........

“哈哈哈哈,杀了我,就凭你们”念娘煽动着一对大翅膀在空中盘旋,“你们等着,我会让你们欠我的全都还回来”,说完她向远处飞去,消失在村民的视线中。

剩下村民一个个提心吊胆的呆站在那里,最害怕的是那个曾经抢蘑菇的六嫂,她几乎吓得瘫坐在地上。

这天夜里,丈夫和孩子们都睡了,六嫂哆哆嗦嗦的坐在炕上不敢入睡,一闭眼就会想起吊在树上李寡妇的样子,周围的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心中一颤。可是欠下的债终究是要还的,半夜子时刚过,一阵狂风吹开了房间的门,接着一阵黑烟飘进屋中,六嫂被笼罩在黑烟中什么都看不清,只听见一阵阴冷的笑声。六嫂身体不听使唤了,她吓得发不出声音。

黑烟渐渐散去了,六嫂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念娘的山洞中,念娘正直直的盯着她。六嫂吓得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后面是石墙,已经无路可退,她跪在念娘面前乞求原谅,念娘走过去伸出手掐住了六嫂的脖子,她把六嫂慢慢举过头顶,长长的指甲插进了肉里,鲜血沿着指甲流出来,六嫂拼命的挣扎着,眼睛憋得通红。念娘猛地把手一甩,六嫂被重重的摔在石墙埫,鲜血流了一地,六嫂死了,一双血红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念娘看看地上的死尸冷笑一声转身出去了。

六嫂失踪了,她的丈夫和孩子们到处都找不到,最后他们来到念娘的山洞,在洞口叫了半天念娘也没出来,他们战战兢兢的进入山洞,看见六嫂的尸体一家人放声痛哭。趁着念娘不在,他们把尸体偷回了家埋葬了。这一切念娘都在远处冷冷的看着。

大街上热闹的人群中,念娘看到了那个见死不救的大夫,她顿时怒火中烧,她挥动着翅膀飞过人群,大夫的脖子被她长长的指甲划过,一颗人头滚落在街上,无头尸体的脖子上汩汩的冒着鲜血。周围的村民都吓得四处逃窜。

又死了一个,村里人全都更加恐惧,每天不敢出门,念娘没有再杀人,她经常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看着人们胆怯的样子,她十分开心,可是晚上回到山洞她也觉得十分孤单和凄凉。夜深人静的时候,念娘会怀疑自己这么做是对是错。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念娘越来越觉得孤独,她觉得自己活着没有什么意思,亲人都不在了,仇也算报了,她渐渐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而且每次在水边看到自己的影子,她都觉得自己丑极了,她讨厌自己的样子。

这天天气很好,念娘飞了很久很久,最后落在一座高高的山上。太阳快下山了,念娘坐在山头看着太阳一点一点消失了,她好像看到自己生命的尽头,于是她慢慢站起走到悬崖边上,闭上眼纵身一跃,从悬崖掉了下去。

迷迷糊糊的,念娘感觉到针扎般的刺痛,她用力睁开眼睛,一个帅气的脸庞出现在眼前。

“你是谁?我在哪?”念娘用微弱的声音问眼前的男子。

“你醒了,这是我家,你已经昏迷六天了,不过你醒了就没事了,好好养着吧!”男子把扎在念娘胳膊上的针拔出,然后给她盖了盖被子便转身出去了。

念娘感觉眼皮很沉抬不起来,她又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念娘醒了,她是饿醒的,身体好多了,她现在很想吃东西。起身坐在床上,念娘看着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她下了床,走出了门。院子里那个男子正在晾晒药材。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念娘站在门口扶着墙问男子。

男子转过身,依旧帅气的脸让念娘觉得有些害羞和自卑。

“我叫刘刚,是个大夫,那天我在山下采药看见你从山上掉下来挂在了树上,我就把你带回来了。你感觉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我叫念娘”

“念娘,恩,很好听的名字”刘刚脸上浮现出温柔的微笑。

“你,你不怕我吗,我的样子很丑”,念娘自卑的低下了头。

刘刚缓缓的走了过来,他走到念娘旁边,双手轻轻搭在念娘的胳膊上:“不要在意外表,只要你内心善良,你就是最美的人。这附近只有我一个人,你不用躲,也不用藏,这里没人会用异样的目光看你”。

念娘看着眼前帅气的刘刚,她眼睛泛出了泪花,对这个男人她心生感激和爱意。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念娘在刘刚这里已经呆了一个月了,她发现刘刚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在他身边久了,念娘最初的善良也慢慢回来了,她喜欢刘刚,可是刘刚是个正常人,自己的样子实在是太丑了,她知道两人并不般配,心中的自卑感越来越强。她背着刘刚偷偷去剪掉长指甲,可是刚剪掉就会长出新的来。她也试着去弄断自己的翅膀,可是也同样会马上变回来,白白受了苦,身体却没有任何变化。念娘很苦恼,她不知道怎样可以变回从前的模样。

最近刘刚发现自己的药总是莫名其妙的少了,可是附近只有自己和念娘两个人,难道是念娘拿走的,可是她的病已经好了,她拿药干什么。于是刘刚暗中观察念娘。果然,念娘又在偷药了,她胡乱的把各种药塞进嘴里,刘刚看见赶紧上前制止她。

“念娘”,刘刚大声喊了一下,念娘停下了,“你怎么能胡乱吃药,会吃坏的,赶紧吐出来”说着刘刚拍拍念娘的后背,让她赶紧吐。

念娘不愿吐,她躲到一旁快速咽了下去:“别管我,让我吃”。

“你这是干什么?没病为什么要吃药?”刘刚无法理解念娘的行为。

念娘突然哭了起来:“刘刚,你不知道,我原来也是正常人,我讨厌现在的样子,我想变回去,我喜欢你,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可是我现在的样子自己都不能接受,你肯定也不会接受我,我吃药是想看看能不能把我治好,我知道希望渺茫,可是我要试试,我不想离开你,我真的很喜欢和你一起,呜呜呜.....”

刘刚听完眼含泪花,他迅速走过去抱住了念娘:“这些日子和你在一起,我知道你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姑娘,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我并不嫌弃你的样子,你不要伤害自己。你知道吗?我从小就被父母遗弃了,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正常有什么用,我什么都没做错他们还是把我抛弃了,是我师傅收养了我,他死后我就一直一个人,直到你来了我才觉得生活有了乐趣。”

念娘听完十分感动,她趴在刘刚怀里放声痛哭,刘刚也把她抱得更紧了。念娘被刘刚的善良和爱心完全打动和感染了,她心中彻底清明了,一时间脑袋闪过很多东西,她原谅了那些曾经对她恶语相对的桃源村民,心里最后一点执念也消失了,此刻她只想回到善良的从前,和刘刚好好过日子。

两人拥抱着痛哭的时候,刘刚炙热真诚的泪水滴在了念娘身上,念娘瞬时间觉得浑身很热,口里很渴,她推开刘刚疯狂的跑了出去,刘刚也紧跟着追了出去。院子里有一个装水的大水缸,念娘嗖的一下子跳了进去,刘刚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呼喊着让念娘赶紧出来,可是水缸里的水突然冒起了热气,念娘把身子和头全都扎进水里,刘刚急的边喊边伸手去拽,可是念娘就是不肯出来,而且水越来越热,白烟到处都是,刘刚根本看不清眼前的任何东西。

许久,水中热气慢慢散去了,刘刚没能把念娘拽出来,水缸里的念娘也没了动静。刘刚坐在地上哭了起来,以为念娘已经死了,可是奇迹就在这时候发生了,刘刚被水缸中溅起的水花打的睁不开眼,他用袖子擦了擦脸,睁开眼,却看见眼前一个美丽清秀的女子站在水缸中冲着他微笑。

刘刚愣了片刻:“你,你不会是念娘吧?”

“刘刚,是我,我变回来了,我终于变回原来的样子了,呵呵”说着念娘从水缸中跳出,一把抱住刘刚。

“没想到你竟然这么美”刘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念娘变得就像画里走下来的仙女。

“我终于可以不再自卑,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念娘笑的眼泪又流出来。

恢复了容貌的念娘变得更加开朗和善良,她和刘刚结为夫妻,每天俩人一起采药制药,研究了很多药方。有时候她们会去很远的村庄免费给村民看病送药,村民们对这夫妻都很尊敬和喜爱。两年后,他们可爱的儿子出生了,为了孩子能够融入人群,他们从山里搬回村中居住。有了丈夫和儿子,念娘每天忙的不亦乐乎,原来最幸福的就是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

念林


经常会独自站在阳台,遥望学校对面的青山,只因这儿的山让我想起了家乡,眼皮渐渐下垂,想努力睁开,却是那样无力,只要有一点点缝隙,眼泪就不争气的要掉落,不是我心灵脆弱,实在是强烈的阳光不允许我反抗,想一想,心中更是无限苍凉,迎面扑来的,还是热风,这怎叫我心情舒畅,三明,终究不是我的家乡,家乡六盘水 那可是有凉都之称的地方。

家乡气候很好,冬暖夏凉,旅游景点很多,歌曲《行走凉都》中的歌词春踩水城春绿,夏来花海漫步,秋看杏黄果熟,冬在雪上飞舞是它真实的写照。但我最爱的还是玉舍森林公园,春天,满山杜鹃怒放,形成一片花海;夏日,听林间松涛呼啸,登高观百里云海;秋天,览红叶满山,赏心悦目;隆冬,玉树琼枝,一片银色世界。一年四季景色各异,我却独爱夏季的满山翠绿,于是在假期约上朋友到森林公园游玩,漫步在树林间,嬉戏在山涧旁,永远不会像三明这般炎热,使人心情烦躁。

六盘水的早晨,即使是在夏天,也会透着微微的凉意,山顶更是如此,我们特意起的早些,爬到高高的山顶,去领略不一样的风光。薄薄的云层还挡不住喷薄欲出的阳光,仿佛那阳光一不留神就会从云层间的缝隙偷溜下来暖黄色的阳光洒在脚下的青草上,洒在不知名的小花上,红的,粉的,紫色的,连成一片,一直延展到不远处的绿色丛林里。极目远眺,山下是无尽的树海,在风的吹拂下,树浪一浪高过一浪。微风越过树林,夹杂着泥土的清香拂过脸庞,鸟儿欢愉的歌声伴着山间潺潺的流水飘到耳里,心情也不觉跟着开朗起来

但六盘水的天气总是多变的,刚刚吃完早饭没多久,窗外就变了天。厚厚的乌云已经铺满天空,太阳在乌云中隐匿了身影,轰隆隆,轰隆隆不时还传来几声震人的雷响,金黄色且亮的闪电乐此不疲的劈下来,很快又消失在远处树林的乌黑上空,空气中甚至已经能够嗅到雨的味道,果然顷刻间,密密麻麻的雨点就从空中急切的砸下来了。夏天的暴雨来得急切而又猛烈,去得干净也利落,烟雨弥漫中的森林公园更有一番晴天看不到的景致。

如果说在晴空下登高远眺,千顷森林尽收眼底是一种壮阔的美,那么,在烟气暮霭之中,置身林荫小道,茂密的森林近处郁郁葱葱,远方若隐若现,则又是一种神秘的美。身畔是高达数十米的华山松和柳杉,加上林间薄雾萦绕,更显得幽静深邃。屏住呼吸,广袤的林中除了偶尔可闻的鸟鸣、虫鸣,还有动物穿越草丛的簌簌声之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一切归于平静

思绪回到现实当中,眼前还是无言的青山,静默着静默着,沉入夜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