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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儿的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9-25

离太阳近的树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太阳近的树,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0年前,我在西藏阿里当兵。这是世界的第三级,平均海拔5000米,冰峰林立,雪原寥寂。、不知是神灵的佑护还是大自然的疏忽,在荒漠的褶皱里,有时会不可思议地生存着一片红柳丛。它们有着铁一样锈红的技干,风羽般纷披的碎叶,偶尔会开出穗样细密的花,对着高原的酷热和缺氧微笑。这高原的精灵,是离太阳最近的绿树,百年才能长成小小的一蓬。在藏区巡回医疗,我骑马穿行于略带苍蓝色调的红柳丛中,竟以为它必与雪域永在。一天,司务长布置任务全体打柴去!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原之上,哪里有柴?!原来是驱车上百公里,把红柳挖出来,当柴火烧。我大惊,说红柳挖了,高原上仅有的树不就绝了吗?

司务长回答,你要吃饭,对不对?饭要烧熟,对不对?烧熟要用柴火,对不对?柴火就是红柳,对不对?我说,红柳不是柴火,它是活的,它有生命。做饭可以用汽油,可以用焦炭,为什么要用高原上唯一的绿色!司务长说,拉一车汽油上山,路上就要耗掉两车汽油。焦灰炭运上来,一斤的价钱等于六斤白面。红柳是不要钱的,你算算这个账吧!挖红柳的队伍,带着铁锨、镐头和斧,浩浩荡荡地出发了。红柳通常都是长在沙丘上的。一座结实的沙丘顶上,昂然立着一株红柳。它的根像巨大的章鱼的无数脚爪,缠附到沙丘逶迤的边缘。我很奇怪,红柳为什么不找个背风的地方猫着呢?生存中也好少些艰辛。老兵说,你本末倒置了,不是红柳在沙丘上,是因为这了这红柳,才固住了流沙。随着红柳渐渐长大,流沙被固住的越来越多,最后便聚成了一座沙山。红柳的根有多广,那沙山就有多大。

啊,红柳如同冰山。露在沙上的部分只有十分之一,伟大的力量埋在地下。

红柳的枝叶算不得好柴薪,真正顽强的是红柳强大的根系,它们与沙子粘结得如同钢筋混凝土。一旦燃烧起来,持续而稳定地吐出熊熊的热量,好像把千万年来,从太阳那里索得的光芒,压缩后爆裂也来。金红的火焰中,每一块红柳根,都弥久地维持着盘根错节的形状,好像傲然不屈的英魂。把红柳根从沙丘中掘出,蓄含着很可怕的工作量。红柳与土地生死相依,人们要先费几天的时间,将大半个沙山掏净。这样,红柳就技桠遒劲地腾越在旷野之上,好似一副镂空的恐龙骨架。这里需请来最的气力的男子汉,用利斧,将这活着的巨型根雕与大地最后的联系一一斩断。整个红柳丛就訇然倒下了。一年年过去,易挖的红柳绝迹了,只剩那些最古老的树灵了。掏挖沙山的工期越来越长,最健硕有力的小伙子,也折不断红柳苍老的手臂了。于是人们想出了高技术的法子用炸药!只需在红柳根部,挖一条深深的巷子,用架子把火药放进去,人伏得远远的,将长长的药捻点燃。深远的寂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再幽深的树怪,也尸骸散地了。我们餐风宿露。今年可以看到去年被掘走红柳的沙丘,好像眼球摘除术的伤员,依然大睁着空洞的眼睑,怒向苍穹。全这触目惊心的景象不会持续太久,待到第三年,那沙丘已烟消云散,好像此地从来不曾生存过什么千年古木,不曾堆聚过亿万颗沙砾。听最近到过阿里的人讲,红柳林早已掘净烧光,连根须都烟消灰灭了。有时深夜,我会突然想起那些高原上的原住民,它们的魂魄,如今栖息在何处云端?会想到那些曾经被固住的黄沙,是否已飘洒在世界各处?从屋子顶上扬起的尘沙,能常会飞得十分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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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你离近的地方


有的人,需要寻找,依旧在灯火阑珊处,有些人,想要留住,但轻舟已过万重山。

有的人,一直在我们的记忆里,却消失在生活里。

有的人,一直住在我们的生活里,却消隐在我们的心坎外。

生活,总是用很多种颜色拼凑而成。酸甜苦辣中,内心总有无法放弃的某些东西,一直萦绕在我们的脑海,那怕是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活着需要我们认真的活着。即使随遇而安,也需要竭尽全力。因为,无论是卑微贫瘠,富贵高雅,只有活着,才是真实存在的。

桃花开的那年,李大娘在村头送别了南下打工的女儿兰。从此,收到一封信过后就杳无音讯。有的人说,可能是遇到不幸了。有的人说可能是被拐卖了。有的人说,好像是遇到什么事情

坐牢了。更有人说,跟着有钱的老板跑了

自从兰外出打工后,她妈李大娘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李大娘是个寡妇,早年因丈夫在煤矿里面挖煤而意外死亡。留下孤儿寡母的李大娘和兰。日子过的清贫朴素。村里许多人都劝李大娘再找个伴,可是李大娘都婉言拒绝了。她总是微笑着说,我苦点没有啥,就是怕苦了娃。

是啊,谁都知道,后爹再亲,还是亲爹最好啊,因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再说了,那个男人愿意养别人的娃。一天两天可能会好,一辈子的事情可不好说。人总是有私心的。

兰是李大娘一手带大的。虽然没有读过大学,但是好歹也是高中生。在农村来说,已经很了不起了。兰没有选择继续就读大学,她是怕李大娘一个人太累。为了她的学费和生活费整天

愁眉苦脸,东拼西凑。作为女儿的她,觉得欠母亲的太多,继续读下去,也许书没有读完,母亲就离开了她。李大娘年轻的时候端庄贤淑,得体大方,高挑美丽,在当地还是出了名的美人。而今,为了这个家,为了兰,也变的臃肿不堪,体弱多病,苍老瘦弱。

兰为了让母亲有好日子过,选择了南下打工。她想要母亲过无忧无虑的生活,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母亲好好的安享晚年。兰的想法也没有,兰为了母亲,在外工作的时候任劳任怨,从来不放弃任何一个挣钱的机会。因为她懂,家里还有母亲在等着她。等她回去看她,一起吃饭,一起种地,一起去看埋葬在山头的父亲

李大娘看不到女儿的消息,整天茶不思饭不吃,每天就坐在自家的木质门槛上独自抹眼泪。一年过去了,依旧没有兰的消息,二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李大娘的眼睛都哭瞎啦,眼泪都枯竭了,可兰依旧没有任何消息。

李大娘始终相信,兰会回来的,因为她答应过的。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远行的儿女永远是父母放不下的牵挂。兰永远是李大娘这辈子最牵挂的人。兰是李大娘的心和肝。没有了心和肝,李大娘还能存活吗?

李大娘想尽寻找兰的方法,有一线生机的地方都去试。如去报社登过寻人启事,去报过警,也叫村里的人帮忙外出找过。而最终都是无功而返,没有任何收获。

李大娘的眼睛看的不是很清楚了,迷迷糊糊的状态。也许是思念成疾,眼泪真的流干了。也许是一种某种力量支撑着她,从那次警察告诉她,或许兰依然在人间,但是不知道在那个角落,到底遇到什么,需要时间慢慢去解开。

听到警察的话过后,李大娘再以没有哭过,而且选择了留住县城里。在火车站和汽车站里捡垃圾为生。李大娘每天起早贪黑,穿梭在火车站和汽车站两点一线的路上。她一边捡垃圾,一边打听女儿的下落。刚开始的时候,她看着人就问,看着人就打听,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当然很多时候也会遭人白眼和不睬,遇到凶点脾气差点的人,还会被骂和推搡。也有那些大款富婆的,嫌她太脏,直接开口谩骂。什么乡下人啊,要饭的啊,勾起别人的同情或者可怜,在编故事之类的。遇到此李大娘从来不生气,也不还口,也不哭泣,更不沮丧,反而一直微笑。

李大娘见这样问不见效果,便找人把女儿兰打工以前的照片放大,挂在胸前和背上。照片上兰笑的是那么的甜美可爱,天真纯洁。从微笑里,可以感觉,兰在李大娘的护佑下,生活的温暖幸福,且健康美丽。照片上没有过多是的介绍和说明,只有简单的几个字。那就是:女儿,妈妈想你啦,我会一直等你的。笔记潦草有点龙飞凤舞的感觉,几个简单的字,可以感觉是一笔一笔慢慢拼接起来的。几个字,不漂亮,没有深度,没有书法家的力度,却是那么的真挚,那么的美丽,承载着一位母亲全部的爱和思念。试问,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在天平秤上平衡得了这份沉重的爱。

时间久了,所以的人都被李大娘的这份爱感动了。也帮在着她四处打听和寻问。可是只是一个小县城,怎么可能问道呢?就是大城市,也犹如大海捞针,也无法找到。许多人劝过李大娘放弃。李大娘总是笑笑说:做娘的都放弃了,那么还会有谁记起牵挂她呢?

是啊,血浓于水,母子连心。这就是爱,这就是亲情,没有过多的渲染,只是默默的付出。

有人问李大娘为什么只在县城里找和车站呢?李大娘平静的答道:这里是离我女儿最近的地方,这里有她的亲人,家,还有我。这里也是她必经的地方,我希望她不管坐什么车回来,我都希望她第一眼看到的是我。所以我要站在离她最近的地方等她,我知道她会回来的。

是啊,心的距离超出了实际的距离。站在这样一个离彼此最近的月台,还有什么可以阻隔亲情的燃烧呢?

是亲情,无法抑制李大娘停下脚步停下。是爱,支撑着李大娘活下去!

桃花开的那年,兰回来啦。

兰长大了,也成熟啦,可是也苍老了很多。而且一只脚接上了假肢。

她回来的时候,家已经不成样子。原来的土坯房已经东倒西歪,苍老接近坍塌。在风雨和天地间摇摇欲坠。一切都物是人非,破碎荒芜。而她的母亲,李大娘,由于寻找她劳累过度,加之思念成疾和终年饱一顿饿一顿而在两年前已经去世了。如今兰看到的只是一堆黄土,一方用乱石砌成的坟茔。兰看到母亲,看到坟茔,呆呆的坐在坟茔前,哭了三天三夜,那个声音是凄美的,撕心裂肺一般,听着让人有一种难以抑制的疼和痛。

从此,兰没有出门,很少说话。她在她母亲的坟茔前搭了一个棚,一年四季都住在里面,守着母亲。每天坐在母亲的坟前,自言自语的赔李大娘说话。没有人听懂她将的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年,兰究竟去哪里了。兰在母亲坟茔周围种满了花和菜,每个季节,都会花香四溢,清香芬芳,淡淡如清幽,如她和李大娘之间的爱,沁人心脾。

兰的做法,很多人不理解。劝她说,兰啊,人死不能复生,你想开点。放开一切,好好的生吧,不要再这样折磨自己,这样的赎罪的方法也许地下的母亲也不会同意的。

兰微笑道,她不是赎罪,不是在折磨自己,是在离妈妈最近的距离同妈妈一起生活。这样可以感觉彼此的呼吸,感受田地的美丽和风风雨雨。最近的距离触摸妈妈的存在,感受那份久违的母爱。也要让妈妈享受世界的神奇和芬芳。

听到此,许多人都不再说话。摇摇头便离开。

后来的许多年,兰依旧如故地在李大娘的坟茔前守候。坟茔的周围依旧四季如春,芬芳四溢撩人心弦。花香很特别,或许是爱和亲情的味道。

后来的后来,没有人见到兰走出这个村子,也没有人看见她离开过李大娘坟前半步。时时刻刻地守候在李大娘坟茔前,悉心的照顾着李大娘和她的那些花草。经常有人看见她坐在李大娘的坟茔前嘀嘀咕咕的,有说有笑的。有的时候大笑,有的时候哭泣,有的时候发呆,有的时候靠着墓碑睡觉,有的时候静静的望着远方,有的时候

或许这就是爱,站在离你最近的距离!

金秋的太阳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秋的太阳,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秋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子里,她生来喜爱欢笑,如秋天灿烂而不耀眼的阳光。

金秋家种着几十亩田地,金秋从小就会用红头绳扎起小辫儿。

可爱的小金秋,常常光着两只白白的小脚丫,小黄狗似的欢快地奔跑在自家田地里。

秋天到了,一日下午,金秋跪在田地里直立着小身板,两嘟嘟脸蛋红红的。

金秋看着膝盖下的松软的泥土,想到了巧克力,空旷的田野,延伸在金秋的四周,无边无际,她向西望去,一颗又圆又黄的放着光的大橘子搁在地平线上,大橘子温柔的黄灿灿的光躺在金秋的红扑扑的小脸蛋上,金秋张大嘴巴,吸收大橘子的光气,像尝到了一瓣甜甜的蜜橘幸福地咯咯大笑。

金秋会用头绳绑个大辫子了,金秋也长大上学了。

金秋的小学时光,像春日里的一阵轻风,撩拨而醉人。

又是秋来了,金秋放学早,但她喜欢拖拉。每次小学生背着大书包走在学校的中道上,金秋就侧脸面向西,看着柔嫩的柳条在夕日的光辉下摇摇晃晃,她只觉得好美,并没有想起美人细腰。

金秋也常常望向窗外,看着同学们走在夕阳光散落的大路上,想着他们到了家,爸爸妈妈会为他们抖去整日的夕阳而不是尘土。

金秋到了初中,腿脚又忙忙乱乱的,每次向西回家,迎着落日,把它揣进发丝间,只顾得与好朋友打打闹闹。

金秋看着在房屋间枝丫间白云间躲躲藏藏的害羞的落日,伸手抚摸天边的柔和的光辉,哈哈大笑起来,与灿阳融为一起。

后来,金秋不再扎头发了,因为金秋剃光了头,整日躺在床上。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护士,白色的皮肤,白色的心情,白色的金秋,整日躺在白色里,静静地看着白色的亲人的眼中闪光的透明的泪水。

金秋的眸子覆上一层白色,是森林里的迷雾,看不见一丝阳光。

又是一秋,金秋不言语,她静静地坐在城市的病房里,望着窗外的雾霾覆着的楼房,隐隐约约的棱角,整日整日地刺痛向西落下的黄沙色太阳。

最后一秋,金秋就要走了,她没留下什么,只疑惑那秋日的太阳是否留住她灿烂的笑容。

最后,金秋走了,一抹夕阳的黄灿灿的光辉掠过她的墓碑,安静地亲吻过她的坟土,随即黑夜的黑色就掩盖了一切孤独。

太阳之子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太阳之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太阳部落,人类最传奇古老的部落。

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的去处,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是这个以太阳的光热为生的氏族世世代代的理想与信仰。然而,一代代的首领用去毕生精力去寻找却毫无结果,每一位首领都同样是死在与夜部落的圣战中。

夜部落,同样有着纯正横亘的血统,月亮,是他们的神。

雨雪交加时,如果天空中出现日月同明的奇异景象,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明暗光线对势最分明的地方就会发生一场有关太阳与月亮,维系着两个水火不容的古老部落存亡的圣战。然而这场战争会在其中一个部落灭亡前永远的持续。这是生与死的原则与较量。昼夜的更替令所有人不安,必须有一个灭亡,让天空上的一个星体能够绽放永恒的光芒!

他——玄埃瑟,太阳部落老首领唯一的儿子。自幼就有着深深的使命感。还是孩童时便在每个黑夜里站在山岗上仰望着黎明时太阳即将升起的方向。十五岁生日的清晨醒来时,他的手指触碰到额头上新生出的太阳图腾。那是太阳部落的成年男子才会有的标志。那个瞬间他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他转过头看到父亲为了氏族信仰而老去的面容。对整个部落的责任蓦然降临,令他沉重不已。这种压力让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刺破自己的胸膛,没有丝毫的畏惧。用力的吮吸喷涌的血液。

十五岁的他在唇齿见咂摸出了纯正的太阳血统赋予他血液中的新鲜蓬勃的味道。他明白,他不要让这种血液消逝,他要找到太阳在黑暗里的神秘去处,他要让太阳部落的血液流淌下去,在有阳光照射的地方永远的流淌!

而此刻,他朝向太阳站在山冈上,他的身上涂满了他刚刚死去的父亲的鲜血,在阳光的烘烤下发出煞人的腥气。他的身后匍匐着太阳部落千千万万的孩子正在亲吻阳光照射下炙热的大地,为这次圣战中死去的老首领祈福。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上路,上路,没有迟疑,没有眼泪。深深的仇恨,他要用太阳部落最神圣的有着繁复太阳图腾的狮牙刀刺入杀死父亲的那个夜部落首领的胸膛!仇恨蒙蔽了一切,他甚至忘记了他的信仰,他的整个部落的信仰——找寻太阳在黑暗中我去向,让整个部落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个他自幼深深铭记的信仰在父亲死去后已经被仇恨所深深的掩埋,他忘记了整个世界,他对整个部落的期盼和托付视而不见,他甚至忘记了父亲是为什么而死,他的眼前一遍遍浮现的只是父亲倒在血泊里额头上的图腾黯淡下去的画面。

一遍一遍,挣脱不掉的梦魇。

疾驰疾走,追着的太阳奔跑方向。

第一天日落时,一整天的剧烈奔逃使他倒在地上。夜幕很快降临,他在一大片陌生的沙漠上毫无知觉的睡去。午夜时分他挣扎着醒来。蓦地看见一个穿着橘色衣服的小人安静的坐在自己的面前。那小人儿柔软的头发是他从没见过的金黄色。他被吓了一跳,抓紧了腰间的象牙刀。

“你的头上有一个太阳,喏,这可是一件很让人羡慕的事啊,你有一个太阳!但是我也不比你差,你知道的,我有一朵玫瑰花,这是你们都没有的。是的,你们都没有,她是我的。”小人儿笃定的说。

玄埃瑟只是觉得好笑,他并没有心情去关心什么玫瑰花的事情。“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要杀掉夜部落如果你知道夜部落首领的去向请你告诉我。”

小人儿跌跌撞撞的起身,他长长的围巾在风里飞扬,漆黑的夜里他的瞳仁却闪着好看的光。他一言不发,径直的向沙漠的深处走去。玄埃瑟慌忙起身跟在他身后,以为那小人儿要给自己指点夜部落的去向。

但那小人儿却踮起脚牵起他的手,那一瞬间瑟感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久违的温暖和微微的眩晕。这从指尖传递过来的热度让瑟听到曾牢牢的占据着他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剥落。瑟无法抗拒的闭眼,在恍惚中那个小人儿在他耳边悄悄的说:“我每天都会这样抚摸我的玫瑰花,我是多么爱她!”

再睁眼时瑟看见沙漠已经不见,一片明朗的天空下一朵罩在玻璃罩下的娇艳的花。小人儿从两座活火山口上把刚刚烘烤好的面包拿到他面前。

这是瑟从未体会过的温暖,他一直以为,不同部落见的人是不能共存的,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杀戮或是领导臣服的两种关系。所以他宁可不要。瑟推开面包,大声喊道:“为什么要给我食物?你想对我做什么?你是不是夜部落可恶的刺史?”

小人儿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他好像从来都不会回答任何问题,却喜欢不停的提问。“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的是,狐狸不吃面包”,小人儿望着远方若有所思的说。瑟也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缓慢的上升,东方的夜空上已泛着几缕微弱的晨光。“是的,狐狸他是不吃面包的,因此麦子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子无法让狐狸产生联想,这实在可悲。”小人儿有些伤感的望着瑟,“但是,我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被我驯养了,这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他想起我,他也会喜欢风在麦穗见吹拂的声音。”

“你也会被我驯养的,就像狐狸一样。”小人儿甜美的笑了。

瑟并不能准确的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他的心里却因此有小小的颤动。可是他马上为体会这样的爱意而感到可耻。“我不会被任何人驯养,我也不会驯养任何人。感情都是虚假的,仇恨才是真实的,找到夜部落的首领,杀掉他,这就是我应该做的。”

“这就是一直以来你的愿望吗?一直都是吗?”小人儿怔怔的看着瑟。

这明亮的目光刺痛了瑟,让他想起了太阳部落世世代代的古老信仰,想起了他十五岁生日的清晨他为自己和整个部落许下的誓言,想起了老父亲就是死在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去处的路上。瑟的身体不停的颤动,压抑得无法呼吸。

小人儿并没有理会他的异常,继续的追问:“一个人的愿望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一定不是的,一定不是的,你以前的愿望是怎么样的呢?它为什么被掩藏了呢?”小人儿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瞳仁里面盛满了惊恐和不解。过了许久他见瑟还是不说话,又小声的说:“你不要自责,其实这也很美啊!沙漠的美就在于某一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他们的美就在看不见的地方。

“是啊,太阳的美就在于夜晚我们看不见他的地方,因

此我们一直在寻找。寻找太阳夜晚的神秘去向,我们要居住在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和我的部落,我所有的臣民们,我们一直在寻找,穷尽毕生精力,甚至包括,甚至包括我父亲的生命。”

“哦!”小人儿兴奋极了,“这应该就是你的愿望,这就是你本来的愿望!你的愿望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你的愿望很美,他的美就在于他被隐藏在你心里的一个看不见的角落。”说罢,欢快的给他的玫瑰浇起水来。

太阳一跃便跳出了地平线染红了整片蓝天,瑟扬起头,额头的图腾吮吸着光和热,身体里又一次充满了力量,就像每个在虚弱中煎熬过的漫漫黑夜后重获能量的清晨一样。但这次,不同的是,瑟感到自己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融化,是那个小人儿说的遮蔽住原来愿望的东西吗?有关仇恨和杀戮吗?瑟不确定。

只是,他现在对新一天前进的方向感到迷茫……

“再见”,瑟转身朝小人儿挥挥手,“我该上路了,谢谢你照顾我。”

小人儿正轻柔的抚着他那小小娇艳的玫瑰,“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玫瑰,她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她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那些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下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人儿轻轻的依偎着他的玫瑰,“我只是想说:爱,才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仇恨毕竟是短暂的,而且它已经遮蔽了你原来的愿望。希望你可以忘了它。我不知道太阳在晚上都去了哪,但我觉得寻找它可真是一件伟大的事!也许你可以去面包树上看一看,那里很高。”

“朋友,你的名字是什么?”

“小王子。”这是小人儿唯一一次回答问题。

瑟又一次回到了沙漠上,他依然在奔跑,跟着太阳奔跑,找寻夜部落的去处。不同的是,他的心里已经开始有了小小的波澜,对方向对愿望的疑问。但他还不能完全的明白。他依然想找饿到夜部落,为父报仇。

黄昏时,瑟已经走出了大漠,进入了一片美丽的田野。而他身体里的能量也随着太阳的落下而渐渐耗尽。远远的看到一个农庄便走了过去。

“我能否在这儿借宿一晚?”瑟推开谷仓的门,疲惫不堪的问到。而谷仓里只有一只小猪在安逸的睡着,还乐不可支的打着呼噜,显然没有想回答他问题的意思。不想瑟的头顶却飘下来一个细弱的声音:“当然,在这睡吧,别客气!威伯睡着啦,他今天可累坏了。我也正忙着呢,没法招待你,快进来吧,小心别把威伯吵醒了就好!”

瑟抬头一看,竟是一只蜘蛛在和自己说话,他的确正忙着在网上编织着什么。“我是玄埃瑟。”“哦”,“好气派的名字,我叫夏洛,我的朋友叫威伯,哈哈,就是这只小猪,你看,他正睡着呢。我是一只蜘蛛,呃,这你知道吧。”瑟觉得很好笑,而疲惫却另他没有力气笑出来,他回答道,“当然夏洛,你知道夜部落的去向吗?他们从这里经过了吗?”夏洛听他这么问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认真的看着瑟,好像努力的想把整件事情弄清楚。

“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们以阳光为生”,瑟这样解释道,“夜部落是我们的最大的敌人。我要找到他们,为父报仇。”

“哦!我的天啊!你说什么?报仇?”夏洛几乎要跳下他的网了,“为什么要报仇呢?你知道吗?你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吗?你还有报仇?哦!我的天啊!”夏洛的极度惊慌让瑟有些不知所措,瑟并不知道夏洛为什么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他此刻有些尴尬的站住那里,努力的想转移一个话题。

“啊,夏洛,你正在忙什么呢?”瑟问道。果然,这个问题让夏洛很兴奋。他大声的回答:“我正在我的网里织真棒这个词!”夏洛满是骄傲的神色,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不快。

“真棒?为什么织这个呢?”瑟不解的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夏洛神秘的说。

另瑟惊讶的是,晚上果真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到谷仓里。瑟躲在角落里向外面观看着。大家都对蜘蛛网上“真棒”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啧啧赞叹着小猪威伯。夏洛在网上得意的笑着,而威伯则欢快的摇着尾巴。

夜渐渐深了,前来观看的人都散去了。瑟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怎么一回事呀?”威伯感激的看了看夏洛,对瑟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威伯,他救了我的命!”

瑟越发的糊涂,夏洛看出了他的不解,在网上安稳的坐了,要威伯给瑟讲讲他们的故事。威伯点点头,坐了下来静静的讲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本来是活不成的,哦,是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就很虚弱,芬的爸爸本来是要用斧子砍死我的。但是芬救了我,她可真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啊!她每天照顾我,让我住进了谷仓。在这里我认识了灰蜘蛛—夏洛,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夏洛又聪明又能干,任何蚊子苍蝇都逃不过他的网。啊,我可真是好喜欢他!

我于是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越来越胖了。可是有一天老羊却带来了坏消息:主人要在圣诞节前把我杀掉,做成美味的腌肉和火腿。那天我可真是吓坏了!我当时就恐惧的大哭起来,我说我不想死!哦,我的朋友,你能体会到那种感受吗?”威伯的眼睛里已经盛满了泪水,他哀怨的看着瑟。

“是的,威伯,我能体会得到,不要难过了。后来的事呢,来怎么了?”

“哦,没事的,我每次说到这里都会很难过。后来夏洛安慰我是他会救我的,不会我死的。”威伯抽嗒着鼻子继续讲道,“他是那样的聪明啊!他在房上结起了一张大大的网,在上面写上了好猪两个字。”威伯说到这里连上又一次恢复了愉悦的神情,“这两个字很快就被主人发现了,他感到非常惊奇。很多很多人都过来观看,也包括牧师。牧师说这是神的暗示,表示我是一头出类拔萃,非同寻常的猪。人们都以为我是了不起的动物。哈哈,于是圣诞节我就免于一死,而夏洛也又在网上织起了第二个词:真棒。就是这样的,一切就是这样的。”

瑟点点头,“的确是个传奇的故事,你的生命里有这么多的好朋友帮助你活下来。”瑟说着把头转向夏洛,“不过,当我提到我在寻找夜部落为父报仇的时候,你为什么如此的愤怒呢?”

“哦,我的朋友,难道听了威伯的

故事你还不明白吗?他--威伯,我的好朋友,他是一只猪,对人来说,猪就是被用来吃掉的!是的,他们养猪就是为了吃掉他,但威伯他首先是一个有权利活下去的生命,其次他才是一只猪。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的生命,都是一样平等的生命,都有着自己的生存权利。任何一个生命在我们这里都不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夏洛说到这里激动的挥舞起了他的拳头,“我的朋友啊!我不知道你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仇恨,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去杀人呢?一个生命的存在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大家一起做了如此多的努力,只是为了拯救一只小猪的生命,而你,为什么要伤害声明呢?”

瑟的胸膛里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着,在这以前他从不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尊重,什么是拯救。离开小王子后刚刚平静下来的心绪此刻又被什么东西剧烈的翻转着。他的生命中第一次对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的“复仇”这件事产生了质疑。瑟用一种抱歉的目光看着夏洛,半晌无语。

“好了,朋友快睡吧,我并没有什么责备你的意思啊。夜已经深了,明早,太阳又会在那山的背面升起,又是美好的新的一天!”夏洛望着窗外愉快的说。“太阳又会在山的背面升起?”瑟听到这句话时想是被猛的惊醒了,一种久违的感觉从心底泛起,那是什么?对,那就是太阳部落世世代代在找寻的东西,难道这个蜘蛛知道吗?瑟很激动的追问道:“什么山的背面,太阳整晚都住在那儿吗?那是什么地方?”

但瑟的这个问题显然超过了夏洛能够解决的范围。聪明的夏洛,被威伯,母鹅,芬,老羊,老鼠等等公认的聪明的夏洛,他不知道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的问题,他应该可以答得出。“呃”,夏洛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太阳应该在每天晚上就是睡在那儿的。至于那是座什么山,恩,我想,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夏洛对自己的这个突发的想法感到很骄傲。说罢他就兴奋的躺在自己的网上很快沉沉的睡去了。

圣战,父亲,复仇,生命,杀戮,被仇恨所蒙蔽的美丽愿望,永恒的爱,驯养,唯一的玫瑰,小王子,威伯,夏洛,世界上最高的山,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整个部落的信仰……

黑暗中这些词汇在瑟的眼前不停的跳跃,如此混乱而伟大的思考折磨着他无法入眠。他原本单纯的被仇恨所添满的心灵现在挤进了许许多多的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瑟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瑟知道的是,这些东西正在消解他心中的仇恨,与此同时,正在唤起另一个原本占据着他心灵的信仰——寻找黑夜中太阳的去处,让整个部落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上路,上路,疾驰疾走,依然是向着太阳的方向。

在阳光下奔跑的路上,瑟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而跑,跑向何方。为父报仇的想法已经不再时时刻刻冲击着他的心灵,瑟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动物。

正在这时,他注意到自己已经来到一个美丽的海边,蓝到纯粹的海水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海岛,梦幻而遥远。如此美丽的景象让瑟很陶醉。蓦地,有什么从他的头顶飞过。瑟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会飞的小孩子!

“那是什么,小飞侠?”瑟指着那个小岛问道。

“Never-land。我的家,永无岛。”小飞侠望着那个美丽的小岛,不无悲伤的说,“可是住在它上面的人都已经走了。”

瑟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经飞在了半空中,原来是小飞侠拉起了他的手!新鲜咸涩的海风吹拂着瑟的脸颊,这对瑟来说又是一种全新的感觉。

一到这个岛上,瑟就马上被这个岛所吸引了。这里有茂密的丛林高大的树木,还有野蛮的印第安人以及横行附近海面的坏蛋海盗。但是瑟也注意到,岛上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不是很开心。小飞侠显然是孩子们的领导者,他也一言不发起来。

坐在环礁湖上,小飞侠开始说话了:“我叫彼得潘。”“我是玄埃瑟。”

“那一次我们也是在这里,我和温迪。我们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恰好这时飞过来一只风筝,我于是叫她爬到风筝上去,不要管我。”这是瑟曾经见到过的最哀怨的语调,并不是小王子一样的柔软,而是声音里渗着丝丝缕缕的哀伤。彼得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其实我是多么的爱她啊!但是就是不想有她知道。等温迪走了,我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我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色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我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的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瑟完全被这故事吸引和打动了,在彼得哀怨的讲述中,他几乎要流泪了,“温迪?她是谁?”

彼得比刚才更加难过了,他低下头,慢慢的说着,好像是在讲述一个恍若隔世的故事。“我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这样的年龄,永远长不大。现在我明白我很任性,可是我改不掉,我就是任性。温迪是我所有孩子的妈妈,可是她已经走了。”他的目光已经完全的暗淡了下去。

“我失去了他们——小精灵丁卡,虎莲公主,温迪……我有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是多么的健忘啊,有时我飞回来的时候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有一次,温迪不得不向我喊出她的名字。是我让他们伤心了。”

“温迪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我很难过,可我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吹着笛子。其实这只是为了掩饰我的难过。后来孩子们要去找妈妈,可是我不想去,因为找到温迪,她就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彼得的脸上有什么东西闪烁着,瑟可以感觉到他的矛盾,他的挣扎。瑟的心里也是说不出的难过。

“我不想在这儿住下去了,但是,我又能去哪呢?我原来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汇价,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忘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现在温迪带着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我只能站在玻璃窗外面,我不能进去。我可以长不大,我有别的小还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我永远也享受不到。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可是,他们都已经走了,我想什么也不要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我还能选择,我想回家。”彼得的眼泪滴答滴答的掉进水里,看起来

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得不到什么想要的东西而负气的哭泣。

而瑟明白,其实不是的,彼得的话出动了他心里最温情的角落。他想起了在部落中等着自己找到太阳去处后归来的那个美丽野性的太阳女子,他想起了在父亲死后瞬间苍老的母亲目送他离开时包含热泪的目光。瑟的心灵已经完全被融化了,即使是在十五岁时刺破自己胸膛时没有流一滴眼泪的他,此刻的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自己却也浑然不知。

彼得依旧是轻轻的叹息,他说,原来每一个人都是需要爱的。声音缓缓飘过,好像梦中的呓语。

回家,瑟的这个念头此时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回家,不要复仇不要杀戮。先要完成部落世世代代的心愿,找到自己自幼以来的信仰——找到太阳在黑暗中的去处,找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然后就回家,和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家人永远永远的住在那里!想到这里,瑟的心里已盛不住这大片大片的温暖。

“彼得,你知道最高的山在哪里吗?我想找到太阳的家。”

“哦,我是知道的,就在一个巨大古老的国家的边界,我曾经飞到过那里。太阳每天都在那里升起,恩,他应该就住在那里。”

瑟的身体已经因为听到这几句话而微微颤动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当然。”彼得笃定的说。

握着他的手飞翔。纵横千万,雨雪雾幻,开裂的地壳,咆哮的水线。

在那个白雪皑皑的山顶,彼得停了下来。“好了,瑟,就是这里了,这座山叫做珠峰。我该走了。你要记得,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岛的路。但即使你打开灰尘落满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但这就是我的家,我信了,温迪也信了,希望你也会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也无处可去了,请来我的家,那也就是你的家。”说罢,就飞走不见了。

瑟仰起头,他的额头的图腾触碰到雪山顶阳光的时候,他是真的晕眩了。作为太阳部落的首领,一个以阳光为生的人,他一生却也没见过这么明亮,这么刺眼,蕴涵着如此多光和热的阳光!他躺在从未被践踏过的洁白的珠峰山顶的雪上,看见太阳是无法形容的巨大。

瑟匍匐在这一片冰冷上,忘却一切的哭泣。

现在他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完成了族人的托付。他清楚的看见离开部落时他被仇恨所覆盖的心灵早已被洗净,和这一大片的白雪一样澄明安详,和这珠峰一样伟岸宽广。

美好的童话,净化大人们的心灵,还给世界一片它本来的模样……

仰望太阳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仰望太阳,欢迎阅读与收藏。

(面对太阳,我们不能一味地仰望,而应走出室外,用心感受,追随,爱情如是,事业如是,生活亦如是。)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love嘴唇蠕动着,默默注视着从窗口射进来的一缕阳光,是那样的留恋和难以割舍,长又短的一生像闪电划过上空。无数年来,她一直渴求拥抱太阳般地向往着超越庸常的自我,勇敢地追求理想和轰轰烈烈的爱情,但顾虑和循规蹈矩的框子反紧紧圈住。

为了亲人和所拥有的,她没敢动一动地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一时间地让生命一步步滑下坡,阳光散乱了,视线模糊了,双目渐渐阖闭,与此同时,另一扇人生的大门微微地向她开启。

生即同床,死也会同墓,望着枕边倘且懵懂的love,Joe当即想到了酒,是该庆祝一下,畅开大饮了。几年来,独自一人面对阴沉沉的房室,除了一室的凌乱还是凌乱。没有女人的家就不像个家,这还可以忍受,独处的寂寂常使他灵魂不自觉地战栗。他需要个伴。

需要纯静的love.现在love从前世姗姗而来,这不能不让Joe畅饮一番。醉意朦胧中,看到love睁开了眼睛。此时的Love神志也清晰起来。环视房间一圈后,目光定格在他脸上,是那样的陌生而遥远。前世相守,今世上帝还要安排必须相守吗?两行清泪从她青春光泽的脸上缓缓滑过。就是她的美丽,她的忧愁,她永远捉摸不透的心。让他曾经的某一时刻怦然心动

love淡淡地注视着他,下床有条不紊地收拾着房间和脏乱的衣服。

Joe习惯地翻个身,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瞪着房顶出神。

众多的日子堆砌得整整齐齐,方方正正。love踩着昨日走过的脚印,按时上班、下班。阳光温温蕴蕴地普照着大地,远远看着自己的房屋。love忽然发现它是如此地破旧,一副摇摇欲坠状,是经受不住过多风雨的侵袭了。love把湿软的发霉的心房打开。周围人群一个个匆匆擦肩而过。莫名的难以释解的疏离之感悄然上升。人最可悲的,就是太过于计较付出和得到的均衡,这也是导致人心遥远的重要原因吧。like曾经说。

Joe还未回家,不见阳光的室内永远是阴沉。love扭开所有的灯。打开电脑。《梁祝》钢琴曲缓缓流淌室内。love斜靠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对面的墙壁出神。没有窗,只有一扇厚重的门的房间,阳光怎么能照射进来?修补一扇窗会很困难吗?

外面稳重的脚步声让love抖动了一下身子,接着是铁门开启即而关闭的深厚声音。回来了。Joe看神思迷离的love一眼,不耐烦地嗯了一声,猛地关掉电脑,打开电视。love习惯般地不怨不怒。Joe,明天是星期天,一块儿看看我父母吧。最近心烦,工作又忙,你自已去吧,代我问好。

在父母的关爱和怜惜下,一切身外的喜怒哀乐都成了云烟,像一个不想挣扎,不想戏水没了生存能力的婴儿,只想在妈妈的摇篮里静静地睡,屋外传来老母亲唠叨的自言自语这孩子,每次回娘家就是睡,瘦瘦弱弱的,没嫁时多胖呀。可爱又健谈

娘家木床上的梦中总再现不尽青春的亮丽。like仍是那件深蓝的西装。一脸的灿烂的笑。她烦躁时,他讲述的小趣事能让她心平气和,他无穷无尽的笑语配上滑稽的表情、动作,总让好心胸开畅。在他关注的具有穿透力的深沉目光中,她被解剖得无地自容而又幸福跟感动

声音让love飞扬的梦境迅速惊变。太阳就要落了,love,起床了。该回去了。是母亲责怪的声音,是在娘家了。love懒懒地睁开朦胧的双眼,现实现世现景旋风般地让她怔怔。室内没有光线。like黑白分明的眼睛仍在阴暗处闪动。

又是黄昏了,是该回到那属于自己的阴暗小屋了。love若无所思地问:听说like回来过。love坐起抱住膝试探地问。没听说呀,有时听别人议论,他在这儿扔了工作跑到上海混得不错,你怎么一来就问他。我们同事时关系不错吗。love把头俯在膝上,不由自主地陷入往昔,甜甜地,忧忧地。

love站在秋风微微的石砌小路上神思。身后响来轻悄的脚步声。回头,like正拿枝随手采下的野白菊花,阳光的笑,阳光的眸子,阳光的步伐人,像一首阳光的小诗舒展着

从小就多愁善感的love漫步在蒙蒙细雨里,眼前是迷蒙的树木,迷蒙的屋舍,迷蒙的大地。雨浓缩着生命的精华。像晶莹惕透的小精灵。纯净着大地。和斜对面迎面而来的like不期而遇。love惊喜地问:你也喜欢雨吗?它是生命中最迷人最感化人的东西。

在它的抚慰中,一切的恩怨情仇都冲进了垃圾堆。只有雾里看花的抽象的含蓄的美,而且深远得犹如宇宙,谁能不喜欢呢?不管是工作也好,爱情也好,我们都该跳出惯有的思维,勇敢地打破常规,超越外界和自我,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和退缩。自取死亡地把自己深埋在没有阳光的地洞里日日渴慕着阳光。不管怎样,我尊重你的选择。祝你新婚快乐,还有,我辞了职,明天就去上海。

他为了心中的坚持,毅然舍弃了所拥有的安逸路,迈向崇山峻岭、海怒渊深的征途,是那样的义无反顾,而自己

表妹还没对象?唉,让你姨愁得很。愁愁愁!有什么可愁的,还怕嫁不出去?!love神经错乱地发作起来。如果不是父母无形愁苦的压力,不是亲戚、朋友的闲言碎语,她怎么会草草把自己逼进无底洞。你这闺女,要不是你及时,怎么会嫁给Joe,我的眼光没错我该回去了。love突然兴味索然地说,并起身走出。一股股凉风破门而入。love不禁连打几个喷嚏。

Joe正和哥儿们打牌,看到一脸倦容地走进来,微皱一下眉头,笑着亲昵般地说:回来了。嫂子回来了。我真嫉妒你。love即通情达理,又善解人意,不像我那位,整个母夜叉。我将来要娶个像love这样的就心满意足了。

love微笑着听他们的七嘴八舌。谢谢大家。今天是周末,好好玩,我比较累,先去休息了。

love走进里间,拉开灯,关紧门才长舒一口气。坐到书桌前,《中国古代文学史》几天前打开的第一页仍是第一页。一度痴迷并孜孜以求的写作至今仍割舍不下。可是,灵感似乎消失殆尽。love从书柜里找出曾经呕心沥血的文章,轻轻吹掉上面细微的灰尘。自读自评着前世曾经晦涩而又不乏多彩的青春。年青时的日子如流水。在一页页故事中重温,包括她和Joe.

她不想为了嫁人而嫁人。他也许不想为了娶人而娶人。她却作赌注地嫁了人。他也许作赌注地娶了人。新婚之初,也不乏温馨的回忆。love想一心一意做个好妻子,特别从医院回来。满怀着做母亲的喜悦,告诉他怀孕的消息时,他竟久久沉思不语。不久,在love下班习惯性沿着那条偏僻小路回家。熟悉的车急速而来,她醒来时眼前是一片雪白。Joe正坐在身旁,双手紧握她纤弱的苍白的手。看到她醒来,一脸懊悔地急切地反复解释。今天下班早,想到你身体不适,就急匆匆地去接你,本以为你还未下班,谁知都是我害了你,也害了我自己呀。

她忽然对眼前这个同床共枕的男人疑惑起来。她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从Joe事后长时间的悔恨和惊慌中,她感到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为什么这样做?love摇摇头,她不想再想了,她把自己全部交给了工作。身心的倦怠常让她力不从心地乏味。越来越不自信,越来越感到惨败。她真的成了黑暗中的独行者,迷茫无助地终结了前世。新人生的起始又怎么是这样呢?

love,开门!love的身子抖动了一下。已夜深零点了。睡觉吧,明天还要上班。Joe扫视室内一圈,摸摸love的头发,温和地说。我想看一会儿书。love看看Joe渴求的目光,慢慢拿掉他的手,走向书桌。《中国古代文学》仍是第一页。love翻到第二页,用手撑着头,呆呆地出神。Joe点燃一根烟,嘴张了张,终究没发出一声。

下班了,love赖在办公室里,让一天的纷繁慢慢归入沉寂。刚毕业走向工作岗位的欢欢从外面跳进来。love姐,还没回家,是不是等大哥接你呀?贫嘴。人都老了,心也早就老了。哪有心情浪漫。love长叹一声,语重心长般地说。

不就才三十岁吗?大姐,你能不能传些经。我用学生时代的思维对待社会,对待人生,怎么处处碰壁呢?欢欢瞬息由暗转阴。初涉人世的这种境况是每人所必须经受的历程。随着你视野的开阔,生活的磨炼,会慢慢适应的。为了生存,也必须适应。但无论经受什么,都不要丧失自我和对前程的信心。

你的一席话使我豁然开朗了很多。还有,妈妈整天给我介绍对象,今天和这个见面,明天和那个见面。我都烦死了。我总认为,与其稀里糊涂地嫁出去,还不如不嫁。这是自己曾经的影子吗?怎么走着走着走到有家没有爱有工作没动力有理想没处突破的死胡同。

love姐,你在想什么?我在想,如果如果你把握不住幸福。如果你不想跳进汪洋大海,还是不要放弃自己的坚持的好。人生几何?什么都可以违背,千万不能违背自己的心。love姐,你和大哥吵过架吗?没有。love把目光移向别处。深邃的眼眸幽闪着。

但是,没有吵架的夫妻不一定是幸福的夫妻。欢欢探究地思忖着。不要刨根问底什么,你会慢慢明白的。该回家了,有些事情是我们永远无法逃避的。只能勇敢地选择面对。外面夕阳正娇艳。love缓缓站起。这话是对欢欢说,好像又是对自己说。

大自然中的空气总是无规则流动着,风轻爽地吹着。love感到头脑清爽了许多。like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穿过时空飘然而来。久违的心神灵秀的感觉悄然上升,诗情画意般的灵感跳出:

当我把今夕的晚霞储存尽的时候,

我的心已在水里漂浮了那么久,

轻轻地,轻轻地,

载着你,

看你用尽平生的智慧飞,

却总难脱离我体地忽高忽低,

毫无怨言吗?

命运之水还是把你湿贴我体

到家,Joe正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love走进里间。关门拉开灯。让室内有点亮光。扑到床上用被子蒙紧头,把自己深埋在没有任何思维的寂寥中,不知何时,屋里响起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即而被子被掀起。Joe裹着一身酒气靠近躺下。love用力推开他,坐起用手环紧双漆。Joe一动不动地盯着love的背。前世你不是这样的,是不是阴阳相隔时对我陌生了?Joe,我感到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

love把话题转移开。说吧。Joe一副耳恭听状。近一段时间我一直反复回忆着思索我们从结合到现在所发生的大小事情,我总觉得我们的婚姻是个很大的错误。你应该找一个对你百依百顺全心全意为你的好妻子。而我不是。只是自私地恍惚着我的恍惚,我对你来说,除了一个妻子的合法位置可谓是一无所是,所以,我请求你放手吧。我放手?好像我成天用绳子捆绑着你似的。

我们结合是我情你愿,用错误一代而过是不是牵强?现在你不需要我了,我可离不开你。离不开这个有你气息的家,越是不属于我的,我越喜欢,越舍不得丢手。总感觉那才是最好的。就像这屋里的床椅桌凳,它们属于我,任我为所欲为,可我总感觉它们特别不顺眼,所以你还是死掉这颗心,安心做我的老婆。至于孩子,也如床凳,要不然我不会你不会什么?你是不是心里变态?你怎么想随你。我累了,要休息了。你也早些休息吧。Joe翻个身,拉过被子闭上眼。明知道一切,何必还要他亲口证实呢。love瑟瑟发抖着。

第二天,love踩棉花般地上班。欢欢迎面走来,仍旧笑盈盈地:love姐,听说我们单位要正式载员了你的眼圈怎么黑了?她定睛看了看love的眼睛,吃惊地关切地问。昨晚看书过了瘾,一夜无眠,真要减员了?听小道消息这样说,不管怎样,以后我们要有心理准备。

过了酷暑是寒冬。第一场雪飘落下来,私下传了许久的减员也终于正式宣布。love是其中之一。没必要问为什么。Joe和单位主要领导是老同窗,铁哥们,私下找她谈话说,Joe说你身体不好,又不指望你养家糊口,想让你在家安息调养,少花些精力。

love踉踉跄跄地顶着风雪到家。母亲竟坐在沙发上。love,天冷得很,想你这儿没棉袄,我给你订做件拿过来了。试试合适不合适。love看着母亲充满皱纹的慈爱的脸庞。又看着鲜红色的棉袄,情绪像开闸的洪水,决堤汹涌着。妈肯定合适,不用试了。

love呜咽着伏在母亲驮背的肩头,呜咽成泣。怎么了?和Joe吵架了?看刚才Joe出去买菜的样子不像呀。没什么。这么长时间没见你,只是欢喜。love努力抑制住自己。还像个孩子。对了,你原先那位叫like的同事回来了。还到我们家送给你个礼物。很精致的,但不像新的,我拿来了。耀眼的血红心风铃像一个个同一的活蹦乱跳的心。love刚止的泪急速而下

。那是流行做风铃的年代,学生时代的love喜欢用红色做心形的风铃。参加工作后,love把其中的一个放在办公桌上,一直默默关注她的like注视着她细微的变化,在一个夕阳如血的时辰,like恳求地拿去了。他他走了吗?呆了两天就走了。谁走了?Joe提着一兜兜熟食走进来。

没什么,我正和like闲聊。哦,知道你心情不好,顺便买些熟食方便你做饭眼红了,怎么?哭了?该不会为我吧?千万不要向娘诉苦哟。love看着母亲欣慰的笑容。欲言又止。我太累了,真的坚持不住了,今晚你们想吃什么就做些吧。我不饿,要休息了。去吧。去吧。我今晚就不走了,还像年少那样任性。Joe,你可多担当着她。

love拿着风铃走进里间。关上门,把风铃紧紧贴在胸口,瘫痪地上,泪再一次奔涌而出。like深沉的忧虑的目光刺穿过来。好像在问:love,无数年来我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你,想望着你,祝福着你。可是,你快乐吗?Joe懂得如何爱你吗?到我这儿来吧

likelike等等我,再等等我love,love,上班就要迟到了,还不快起床。love在母亲的呼唤声中费力地睁开眼睛。外面刺目的白雪,屋里映衬得格外的白亮,母亲也映衬白了的脸正焦急地盯着自己。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和现实大相径庭的梦。Joe上班了吗?

早走了,你不上班吗?我我们单位放了两天假,我的风铃呢?love急切地寻求着。Joe昨晚翻看不小心掉在地上摔坏了,就随手扔掉了。说今天再给你买个好的。love心胸起伏着,嘴唇发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大声吼道:我受不了啦,他这就是对我的爱。还是脾气坏。不就一个风铃吗?他不是要给你买个好的吗?那用钱买得到吗?

撕心裂肺地发作后,love疲惫地昏昏睡去。所有的疼痛、愁苦都慢慢退却前世。剩下的只是窗明净几的屋舍,永恒的温馨家园。那里有她,有like

醒了梦,梦了醒,现实了幻觉,幻觉了现实。love躺在床上不吃不动地昏沉两天清醒后,感到头脑从未有过的清醒。母亲还坐在老位置,以同样的姿态关注着女儿。但是她累了,似乎睡着了。Joe坐在书桌前,沉思般地抽着烟。love,你醒了,我和Joe就要送你到医院了。我听Joe说了,他从朋友那里得知你下岗了。这有什么呢?家里又不缺钱,上班不上班又怎样?要想开些。

母亲回家了,室内仍是阴沉的寒风凛冽的死般的墓穴。love找到红风铃的残容,小心疑疑地珍藏在笔记本的抽屉里。Joe买回的风铃每天发着刺耳的响声,常让love莫名地惊怵。也常常在Joe上班后,坐在室外的墙角边,细数手心的纹路。看雪一点点融化。感受着阳光渐渐温暖。冬天近尾声了。春芽整装待发了。love常梦游般地到火车站。望着到上海的列车出神。久久舍不得离去。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love忽然领悟般地收拾好笔记本和红风铃奔向火车站。

love风尘仆仆地站在like在上海的公司门口,久久徘徊不定,太阳东升又西沉了。公司上班了下班又上班又下班了,没有like的身影。门口的保安终于按捺不住,走过来问:小姐,你找谁?我找like。他早去世了。就在回家归来的第二天。

断线的风筝荡荡悠悠地飘浮半空,仿佛就是昨天,是前世,又是今世,而人已世世阻隔。阳阳两地。阴阴两地。谁知再相遇几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