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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讨好我

发表时间:2020-09-29

若忘了你,我又该将谁记起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若忘了你,我又该将谁记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夜的风有点儿凉,不知怎地突然想起了你。走在路上,两旁的路灯,好像要比以往的昏暗一些。微风吹在脸上,唤醒了迷迷糊糊的愚人,放眼望去,宽广的马路上,看不到几个行人,就算有,也是一双一对的。灯光照在身上,映出一道孤影来,让单行的人儿,看起来不再那么孤单。清风摇曳着路旁的绿化树,不静的叶轻轻搅动着树下的影子。抬头望去,漆黑的天空里,看不见一颗闪烁的星星。

看不见星星,看不见你。可为何脑海里还能勾勒出你清晰的身影。这清晰的身影,总让人不由自我的想起,想起与你有关的记忆。那年那天,那一场雨,拉近了我们的距离,粗心人儿忘了带伞,刚好有借口陪你陪我走完一段路程。一把伞,遮挡了天上的雨,却遮不住内心的泪。因为我知道,陪我走完这一段路的你是你,而陪你走完这一段路的我却不是我。曾经最美的记忆,如今却是最伤人的景。

夜色深深,淹没了天空里的一切。路灯微弱的光芒朦胧了我的眼睛,眯着眼望去,那前方的背影好似你。风儿谓雨笑我愚,错把行人作思人。难道是我又在想你了吗?不,我没有想你,真的,我没有想你,只是偶尔的念念你。

闭上眼睛,想把脑海里的身影抹去,却不料看见了一种叫做思念的东西。黑夜里的思念,是否比白天更来的毫无遮掩,毫无遮掩到我一闭眼就能看见,看见藏在心底的你。原来我并没有忘记,只是把你深深的掩藏,一层一层的封印。

我说了放下,就明白了不该再打扰。但请你允许,我偶尔的念念你,直到时间把你从我的脑海里抹去。

站立在路灯下,与我的孤影作伴,目送前方的身影远去,就像那年那样。这一刻,心底里有千滋百味,无语言明。这一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体会到一个词,叫作无能为力。风沙吹进了我的眼,你溜进了我的心,你在脑海里兴风作浪,风沙在眼湖里放肆狂舞,泛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还好黑夜够黑,没有人看见我的哭泣。自从你进了我的心,再也没有出来过,对自己说了多少次要狠心,狠下心把你驱逐、忘记,可意想不到的是,每次初衷是要忘记,最后都变成了想你。是什么让我如此无能为力?

我一直在追寻,追寻你留下的痕迹,好让我走过这些痕迹之后,从容的抹去。我一直在想你,但我很明白,到了这种地步,那已无关爱情,只是内心的执念在作怪,让我久久不能忘记。既然不能忘记,那就大方的想你,在我没有遇见我的那个她之前,容我放肆的想你。因为,若忘了你,我不知又该将谁记起?

延伸阅读

我不介意你忘了我


“我要死了,不是明天,就是下个星期。”

谁也没把老王这话当回事儿。

死,老王曾经近在咫尺地经历过一回。

凌晨两点,三里屯的苹果旗舰店依然灯火通明。这个季节少见黄牛,每年的 9 月他们才会在此彻夜徘徊。街边上,给黑酒吧拉客的大龄妇女说一口标准的东北话,她们死命地拉住初来乍到的小鲜肉,想把他们拖到某个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找个小老妹儿玩一玩。

“三里屯 SOHO”几个大字挂在南边的高楼上,代替了月亮,照着躺在路边的、等着被捡回家的、喝大了的姑娘、小伙儿们。

“这可能是我这辈子的最后一杯酒了。”坐在常去的麻辣烫摊子边上,老王沮丧地说。

“不就是脂肪肝、肝硬化什么的吗!”我说,“别搞得像生离死别似的。”

“嗯,我也算没什么遗憾了。”老王语气突然放松了下来。

一周前,老王体检被查出肝功能异常。他本以为只是脂肪肝,谁知道到医院复查,查出肝部有病变,立刻做了切片。最终的结果要一周才能出来。

老王查了很多资料,最终得出的结论恐怕不容乐观。肝癌,这种东西,查出来就是晚期,死亡率极高。

天亮之后,老王就要到医院取结果。是死是活,也就剩下这最后的几个小时了。

死,这件事儿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突然知道了终点就在眼前,却有那么多事儿都还没来得及做。来不及做的可以不做了,但那些做了一半的要半途而废,这让老王无法释怀。

减了又减,放不下的只剩下三件事儿,前妻、父母,还有那个追求了几年的女孩。

该给的得给,该还的得还,依依不舍也得狠下心来说声再见。

前妻

7 月里的一天,暴雨将至,空气闷热,整个世界像一个巨大的巧克力布丁,浑浊不堪。自习课上,老王给刘瞳写了张纸条,那是老王人生中作出的第一个重要的决定。没想到刘瞳看都不看就把纸条给撕掉了,还很生气地从后排走到前排,把纸条狠狠地扔到了垃圾桶里。同学们都心照不宣地回头看老王,老王的第一次表白以羞愧难当作为收场。

放学路上,老王堵住刘瞳想要问个明白,刘瞳正眼都不瞧老王一眼,自顾自地走开了,老王只好在后面跟着。

就这样,一个人在前面走,另一个人在后面跟着。老王说这像极了一部欧洲文艺片,在那样的电影里,男女主角都是这样谈恋爱的。

天越来越黑,白天变成了黑夜,大雨如约而至。

老王和刘瞳只能躲在路边的公交站台里避雨。

雨越下越大,整个世界只能听见雨声和老王的心跳声。在往后的岁月里,老王无数次地说起自己的初恋,总是描绘两个人一起躲雨的画面。他说他想找高更来画这幅画,多少钱他都愿意给,只有高更能够画得出雨中初恋那种炽热和强烈的色彩。可惜高更早就已经驾鹤西去,这幅画没人能够画得出了。

在老王和刘瞳被困在大雨中的时候,刘瞳的父亲用一把水果刀刺进了刘瞳母亲的心脏,然后他决绝地从六楼一跃而下,连句遗言都没留下。

一场大雨,让刘瞳变成了孤儿,老王成了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亲近她的人。对此刘瞳一直心存感激,即使多年之后他们的婚姻走向解体,她也把老王当成是唯一的亲人。

大学毕业那年,老王向刘瞳提出结婚,刘瞳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两个人到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婚后刘瞳考上了公务员,老王在念书的同时也接一些私活,生活平淡而富足。

老王博士毕业之后进入世界 500 强企业,凭着努力和天分快速晋升的同时,工作量也呈几何级数增长。回家成了奢侈,待在飞机上的时间都比待在床上的时间长。

刘瞳并不抱怨,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老王不以为意,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在了事业上。三年左右,老王就做到了公司高管。

其实,老王并不懂得朝九晚五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例行公事般地照顾着刘瞳的生活,却鲜少过问刘瞳在做些什么。直到有一天,陪客户吃饭的时候,撞见了刘瞳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

老王突然感觉自己就像当年那张纸条一样,被刘瞳狠狠地扔进了垃圾桶里,他的人生猛烈地战栗了一下。

老王去找了那个男人,他真想狠狠抽那男人几个耳光,但见了面之后却打消了这样的念头。男人说,刘瞳只是和他玩玩而已,并没有当真。

那男人对老王说:“真羡慕你,有个这么好的女人。”

老王无数次回味这句话的意味,忽然发现关于刘瞳的“好”,自己知道得并不多。一想到别的男人那样细细地鉴赏过自己的女人,不由得心生妒忌。

刘瞳并没有隐瞒,这个男人不是第一个,只不过是老王撞见的第一个而已。她说她只是不喜欢一个人,想要有个人陪着,哪怕只是聊聊天。可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老王却做不到。

离婚那天,气象台发布了暴雨警报。两个人在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两个小绿本子摆在桌子上,工作人员拿起钢印看了看两个人,问:“想好了吧?”

没等两个人回答,章就盖下去了,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哐哐”两声,宣判死刑,两人接过各自的小绿本,外面狂风大作,一场暴雨终于绷不住了。

老王送刘瞳回家,雨越下越猛,开到广渠门桥下的时候车熄火了。水涨得很快,车里也进了许多水。前面的车很快就没了顶儿,没看见有人出来。

车门怎么推也推不开,老王急了开始找东西砸车窗,手机、打火机,用拳头砸、用脚使劲蹬,窗户就是纹丝不动。老王开始慌了,心想,这两条命就交待在这儿了。

刘瞳紧紧握住老王的手,说:“老王,看来咱俩够呛了,有些话本来不想说了,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我对不起你,临死了还得拉着你一块儿。看来老天是不想让咱俩分开。”

老王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他摸摸自己的脑门,对刘瞳说:“瞳,你不能死。你父母的死不是你的错。你这么好,肯定会有人比我更懂得珍惜你的,我拼了这条命也得让你活,我知道你对我感激多过于爱。记住,人活着总得痛痛快快地去爱一回。不要留下遗憾!”

说完,老王开始用头撞车窗,他记得有人说过额头是人身体上最硬的部位,即使是假的他也要试一试。

一下、两下、三下……

头怎么可能撞开车窗呢,伟大的人民消防队员在最后一分钟把两个人从车里拽了出来。

老王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和刘瞳都死里逃生。

婚姻解体,大难不死,两个人似乎都短暂走过了人生的轮回,开始了所谓的新生。

出院后,老王辞去了高管的工作,自己创业,公司做得有声有色。他也开始试着享受慢下来的生活。

刘瞳谈过几次恋爱,但结果都不如人意。再次见到刘瞳,我和小二黑陪着老王参加她的婚礼。据说刘瞳和那个男人只认识了一个星期就闪婚了。

刘瞳过得并不幸福,老王对此一直忧心忡忡,却也无能为力。就在老王查出身体有异常之前,刘瞳的丈夫投资失败,欠下了一大笔钱,几乎陷入绝境。

在得知有可能身患绝症之后,老王在公司收购合同上签了字,正式成为无业游民。

他用刘瞳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出版公司。公司虽然不大,但正常运营起来之后,足够刘瞳生活,前提是她要努力学习和经营。

刘瞳能够生活得幸福,是老王第一个想要完成的心愿。

但幸福这件事儿永远都只能靠自己,谁也帮不了谁。

父母

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儿,老王必定会做两个同样的梦。

在第一个梦里,他梦见刘瞳接过他写的纸条,狠狠地扔进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可怕的是那个吃了情书的垃圾桶会越变越大,把所有人都吞进肚子里。更可怕的是,垃圾桶说什么也不肯把他吞进去,全世界就只留下他一个人,于是他号啕大哭。

在第二个梦里,老王穿越回自己的童年。那个时候父母刚刚离婚,两个人分得极其惨烈。老王被迫生活在一种悲凉的氛围当中。有天早上,老王光着屁股爬起来准备去上学,找来找去竟然找不到一件能穿的衣服。于是他大喊,妈、妈!快给我找件衣服,上学要迟到了。可是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于是他推开父母卧室的房门,看见父亲倒在地板上,几乎被绿色的啤酒瓶子给淹没了。

老王摇醒父亲,说:“爸,给我找件衣服,我要迟到了。”

父亲狠狠抽了老王一个嘴巴,带着满嘴的酒气大声吼道:“滚出去,去找你那个下贱的妈。”

于是老王就哭,光着屁股无助地哭。他站在窗户前,看着同学们往学校走,自己却光溜溜的无能为力。

多少年以来,有很多负面的情绪来自于这样的画面,这似乎成为了父母不爱自己的直接证据,一个凭空消失,一个不闻不问。

老王一个人睡的时候容易做这样的梦,梦醒之后就很难入眠了。他不得不绞尽脑汁地找到一些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缺少父爱或者母爱,以此消解噩梦带来的负面情绪。

是有这样一个片段的。

那年老王考上了大学,要到外地去读书。临行前,父亲办桌庆祝,一方面给老王送行,另一方面也想在亲戚朋友面前显摆显摆。那一次父亲喝了很多酒,却奇迹般地没有醉倒。

回家的路上,父亲一直牵着老王的手,一路走,一路沉默不语。走着走着,老王感觉自己在慢慢变小,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成了那个光屁股的无助小孩。

一路从天亮走到了黄昏,当金黄色笼罩了整个世界,父亲突然一屁股坐在了路边。

老王盯着夕阳出神,却听见父亲在一旁啜泣。

这个一辈子没掉过眼泪的中年男人,竟然也抵不过离别带来的伤感。

老王说,一直想找个画家把这个场景画下来,这样就不用每次都费心回想,到底哪段回忆证明了父亲是爱自己的。

他认为最适合画这幅画的人应该是凡•高,那种绚丽的金黄色,以及绚丽色彩之后的悲伤情绪,只有凡•高才画得出。

可惜连凡•高自己都说过,人是无法把告别画出来的。

眼看着就要被宣判死刑,老王突然觉得一切都很可笑。自己竟然从来没想过为父母做点儿什么,只因为他不确定父母是否爱自己,是否需要自己的爱。

他想,要是临死前一家人能拍一张全家福该多好,这是他想带进棺材的唯一一样东西。

老王先回到了母亲那里,到家时母亲正在看电视台重播的《血色浪漫》,看得两眼放光,老王和母亲简单聊了几句剧情。

晚上吃饭,母亲做了几样老王爱吃的菜,红烧排骨、肉末豆角、麻婆豆腐、尖椒豆皮。母亲做菜的时候,老王一直在厨房看着,时不时拿出小本子记一下。

每一样菜,老王都只吃了一点儿。母亲不太开心,老王说自己不太饿,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

饭后,老王问母亲想不想学用微信,母亲很感兴趣,老王给母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客户端。

讲了几遍,母亲还是不大记得住,于是他找了张纸,把使用的步骤写了下来。

写好一份,他又按照原样写了第二份。

从母亲家出来,老王又来到父亲家里。8 点多了,老王父亲的饭桌上只有一碟子油炸花生米和半瓶啤酒。

老王拿出从母亲家打包的菜,摆上桌。一人一杯酒,爷俩面对面而坐,并不多说什么。

父亲的手有点儿抖,夹了一筷子肉末豆角放进嘴里。吃着吃着,好像想起了什么,眼圈有点儿泛红。

“好吃吧?”老王问。

“哪家饭店买的?”父亲点了点头。

“我自己做的。”老王谎称。

“不像。”父亲有点迟疑。

老王拿出做菜的步骤递给父亲。

“都写下来了,”老王说,“别老是糊弄,没事儿也给自己做点菜什么的,不难。”

父亲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像是发现了珍宝一样,仔细地品味着每一口菜的味道。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父亲依然忘不了母亲饭菜的味道。不知道这味道对于父亲来说,到底是幸福还是痛苦。

饭后,老王打开电视,转到放《血色浪漫》的那个频道,和父亲一起坐在沙发上看。

虽然不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却在看同一部电视剧,过着差不多孤独的生活,同一个儿子是他们唯一的联系。他们一起生活过那么多年,彼此那么了解,却要老死不相往来,这家事远比表面看起来的要悲哀得多。

老王给父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并为他添加了两个好友,一个是自己,另一个是母亲。使用方法是老王在母亲家里写好的。

虽然有点儿不耐烦,但父亲很快也学会了如何和儿子用手机聊天。至于另一位还不能暴露身份的好友,老王谎称是一位邻居,和父亲年龄相仿,也酷爱钟跃民,没事儿可以聊一聊。当然想学做菜什么的也可以。

“你这么干有点儿缺德吧。”我问老王。

“骗自己父母顶多是不孝,算不上缺德。”老王咧着嘴笑。

“他们聊上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问。不过现在两个人应该都在马尔代夫了。同一个老年旅行团。”

给父母提供另一种可能,是老王解决的第二件心事。

但幸福这件事儿,只能走一步算一步,顺坡下驴总比逆水行舟要好得多。

女孩

老王,对这个女孩着了魔。

女孩皮肤白皙,高高瘦瘦的,说话嗲声嗲气,微浓妆,二十出头,喜欢自拍,朋友圈和微博上大量的自拍照,一会儿像杨幂,一会儿像范冰冰。哦,应该说白天像杨幂,临睡前像范冰冰。

自从下定决心要追求人家,老王就拿出了创业开公司的劲头。

姑娘喜欢什么,老王就做什么。大半夜姑娘说想吃碗热干面,老王连夜驱车赶到武汉,第二天一大早把面端到姑娘面前。姑娘说喜欢会音乐的男生,老王苦练吉他,每天十几个小时,手磨烂了好几遍。姑娘说喜欢电影,老王就到电影学院进修。姑娘说想要出书,老王就动用关系给姑娘出书,还让编辑假装是看中了姑娘的才华。姑娘心疼流浪猫,老王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流浪猫住,现在老王家里住了二十多只流浪猫。

最极端的例子是这样的。

女孩在微博里说:“赫本在电影里做舒芙蕾,人家也好想吃啊,多希望有人做给我吃。”

老王看见立马就疯了,在家里研究了一个星期,体重暴涨十斤。

折磨自己就算了,还把我们一票朋友拉到家里去当小白鼠。

老王一个星期没洗澡,头发贴着脑袋,眼看着油就要滴下来,爆肥的肚子上系着一块沾满了面粉和蛋清的小围裙。

他用贪婪的眼光看着我们吃他做的舒芙蕾,两眼冒光。

我们刚咬下去一口,他就问:“怎么样?怎么样?”

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老王露出了胜利的淫笑。

突然角落里传出一个声音,说:“味道是不错,可惜不够蓬松。不够蓬松怎么能叫舒芙蕾呢。”

这一句话让老王泄了气。

小二黑气愤地说:“谁啊,怎么这么缺心眼啊,多好吃啊。”

一大群人被老王连踢带踹地赶出了家门。

两个星期以后,老王又把大家伙儿召集到一块儿。这一次,老王穿着大厨的白色制服,戴着法国厨师那种高高的帽子。大家伙儿都被这阵仗吓得够呛,老王倒是显得很从容。安排大家依次入座,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不锈钢罩子盖着的盘子。

老王微笑着为每一个人揭开面前的盖子,郑重得像是在吃法国国宴。

一口吃下去,所有人都泪流满面,好吃到炸裂!

这两个星期,老王跑到了法国,在蓝带厨艺学校整整学了半个月。

看到所有人都泣不成声,老王露出了死而无憾的微笑。

当天晚上,老王带着自己做的甜点,请姑娘在一家米其林餐厅吃饭。

氛围好极了。老王带着满满的自信,打开包着舒芙蕾的小盒子,推到姑娘面前。

老王说:“你尝尝看,合不合心意。”

姑娘看着老王,眼含泪光,欲言又止。

老王赶紧说:“不急,吃了再说,我们有的是时间。”

在老王热切的注视下,姑娘拿起舒芙蕾,嘴唇微张,准备咬下那一口。

这一口下去,也许她真的就无可救药地爱上老王了。

可是姑娘又把舒芙蕾放下了。

姑娘看着老王一字一句地说:“老王,你为我做这些事情,我真的很感动,你是个好人。”

老王:“我只是想让你……”

姑娘打断了他的话,大声地说:“你太胖了,我讨厌胖子。而且你越来越胖。”

说完,姑娘流着眼泪夺门而出,只留下了这温馨氛围中的老王和那块精致的舒芙蕾。

胖成了老王被姑娘拒绝的一个啼笑皆非的理由,更成了他不可弥补的缺陷。他可以夜奔几百公里去买一碗热干面,他可以拼命地练习吉他,他可以耐着性子学习枯燥的电影理论,他可以忍着恶臭给二十多只猫铲屎,他可以动用各种关系给姑娘出书,他可以花巨资跑到法国去学做舒芙蕾……但是,他从来没想过姑娘竟然喜欢瘦子,多么简单直白的标准,可惜老王没有。

减肥,成了他最后的抵抗,不成功便成人之美,让姑娘旁落他人。他拖着沉重的肉身,开始了生命中最为惨烈的一次修行。

他跑,从一百到一千米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体重不减反增,但他不放弃,继续跑。

跑、跑、跑,拼命地跑,风霜雨雪、沙尘暴,北京马拉松第一次跑进四小时,厦门马拉松三小时四十五分钟,波士顿马拉松跑进前二百名……

女孩,也在不停地相亲,见了各种人,与各种人尝试着交往,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像老王。女孩又一次对老王说:“你是底线了,好不好,我怎么可能找一个比你还差的。”

老王笑而不语,这句话让老王看到了些许的希望。老王已经把事情做到了极致,怎么可能有人做得比老王还要好。

老王真的瘦了,长跑运动员那种瘦。成功在望,肝却出了问题,医生说过度运动是会伤肝的。不管成因如何,老王都觉得这是老天故意开的一个玩笑。他那么努力地想要姑娘爱上他,最终却搞坏了自己的身体。

帮助前妻解决了生计问题,安排父母破镜重圆,而苦苦追求的姑娘,最好的结局就是放弃,这倒是非常简单,反正姑娘永远不会主动找老王的,只要自动消失就好了。

老王还是去见了姑娘一面,还是那家米其林餐厅。

那天晚上姑娘说了很多,老王有点儿心不在焉。

他想,我不介意你就这样忘了我。

“什么时候,做舒芙蕾给我吃啊。”姑娘突然说。

“什么时候都可以啊,你知道我一直都随叫随到的。”

老王第一次对女孩说了谎。其实他想说一句,我爱你,但终究还是咽了回去。对于他来说,随叫随到就是我爱你,可对于女孩来说,随叫随到只是一种不太容易戒掉的坏习惯。

后来女孩有几次打电话过来,老王都刻意不接,他想她很快就会把他给忘了。

凌晨三点,街边上出租车比人多。

热情散尽,一切都开始冷却。

除了麻辣烫锅里眼看着要被烧干了的汤底冒着垂死挣扎的气泡,谁也没有力气再和谁说一句告别。

老王的故事在凌晨就要有一个确切的结果了。

忽然街角传来一阵喧哗,一个穿着婚纱的姑娘跑过人群,人们要么赶快躲闪,要么驻足观望,只有扫地的阿姨不以为意,这种场面她见多了,要么是拍戏,要么是发疯,三里屯最不缺少的就是各种怪物。

姑娘一路跑到麻辣烫摊子前,直勾勾地看着老王。

老王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抹抹嘴。

姑娘大声喊:“王小强,你能跑到哪里去,就算死你也要和我死在一起!

“王小强,你是愿意娶我吗?”

不是我想你,是你容易被记起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是我想你,是你容易被记起,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

我小时候体质很弱,常生病,胆子又小,手腕脱节了,也会紧张地一晚不睡,揪着妈妈衣角问:妈妈,我会不会死啊。

因为我,妈妈知道很多奇奇怪怪的偏方。如果长针眼了,剪一段麻线绑在中指上,隔天就能好,左眼绑左手,右眼绑右手。如果夏天发烧,就拿半个冰镇西瓜出来,压在我额头退烧,还可以一勺勺挖给我吃,堵住我喋喋不休问妈妈我发烧会不会烧傻啊的嘴。冬天因为练字的缘故,很容易长冻疮,妈妈就会厚厚地给我涂一层蛇油膏,用热水洗掉,然后薄涂一层。

我这次去云南,高原反应加高烧,折磨得奄奄一息回来,到家的时候几乎是栽在床上的。可是一醒来,妈妈就熬好了雪梨汁,一勺勺地喂给我喝,后来我半夜咳嗽咳到掏心掏肺,她就泡罗汉果,一喝准灵。

因为我妈的缘故,我一直觉得女人预备当妈前,都是要考出一个资格证书的,这个考试包括如何应对烫伤,也包括怎么一边帮我按压肚子,一边哄我入睡。

我还觉得,上帝可能预知了,所有的孩子长到十七八岁后,就会跟妈妈争吵、分离,一想起妈妈,脑子里就闪过几百句毫无创新的唠叨。所以他让妈妈们拥有了包治百病的技能,孩子不管吵得再凶,跑得再远,一到发烧辗转反侧的难忍关头,唇齿间摩擦出来的声音,还是妈妈、妈妈。

妈妈,妈妈。疼死了。好想回家啊。

02

我收到过的最奇怪礼物,是手机贴膜。有段时间我老手滑,屏幕上留下了很多细微的划痕,不影响用,但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男朋友提议说:你去贴个膜吧。我就跑到学校超市去贴,对方要价很高,六十元贴一面,而且死活不肯还价。我看了看,附近没有别的商铺,原来这是垄断性手艺,那六十元就六十元吧。

刚想认怂,男朋友拉住我说:算了,我帮你贴吧。

我一脸蒙圈地跟着他走了,我们挑了个咖啡馆安静的地方,把桌上的餐牌纸巾理清,整出一片空旷的桌面来,准备大展拳脚贴膜。这是我第一次比较细致地观摩全过程,哦,原来先要拿清洁剂喷一下,哦,原来手机膜还分成两层,天哪,居然还要用尺子挤掉小气泡,我不敢插手,就呆呆地站在旁边看。

那可能是我最崇拜我男朋友的瞬间之一。我那时候觉得,这个人好棒啊,还会贴膜,以后要是特别潦倒,我们俩就摆地摊,他贴膜我卖手机壳,感觉也是一票商机。

于是那段时间,别人问我,你男朋友有什么优点啊,我就满脸自豪地讲,啊,他会贴膜。

真的,跟贴膜这么灵敏又家常的技能比起来,什么会打高尔夫啊,会打桥牌啊,都显得特别俗气。

后来我们分开了,讲分手之后我把手机往铺着厚厚毯子的地上摔,没破,手机贴膜也没翘起一个角。

大概是人走了,记忆还熨帖地保护着我。以至于我忘了很多他曾带给我的快乐和眼泪,但是我很容易就想起,他替我仔细地贴手机膜的场景,贴得特别好,黏得特别紧,至今在我心上。

03

我每天都会忘记带纸巾,我的好朋友天天忘带钥匙,另一个朋友,索性忘了锁门。上帝知道我们健忘,所以特意嘱咐身边人,学会了一身独一无二的本领,好让我们在将来所有无助的时候,准确地想起他们来。

就像我一年也见不了几次奶奶,可是每次馋红烧蹄膀的时候,都会很自然地想起她。

这是个在饮食问题上一丝不苟的老太太,我小的时候吃的大肠、猪蹄,都是她亲手烹调的,因为嫌外面的脏。因为她,我就真的没在外面吃过这些食物。奶奶炖猪蹄,一炖就是一上午,她选好蹄膀,嘱咐屠户把毛掂干净,等把蹄膀收拾得山清水秀,再切下来扔大锅里煮。里头要放陈皮白酒冰糖桂皮八角,还要撒一大把黄豆,煮到咕嘟咕嘟的香气从锅里逃出来,煮到我的馋虫蠢蠢欲动,引诱我揭开锅盖。

长大后连念到黄豆猪蹄汤这个词,都会想起奶奶。那种软软糯糯的香喷喷的味道,好像就只有她一个人,独家供货。

那些我爱的人,好像都悄悄藏着一身本领。不是我太想他们,实在是他们,太容易被想起了。

我以为我忘了


我以为我忘了,可是总在不知觉间想起;我以为我忘了,可是熟悉的味道总让我颤动;我以为我忘了,可是夜晚总喜欢去拨动我的血痂;我以为我忘了,原来我只是忘了我自己,还在

每个人都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每个人都有一张不愿意拿出来的面具,每个人都有一块块难以愈合的伤疤,我们称它们叫过去。在街上行走,在路口转弯,在婚纱店驻足,在公园里游荡,在餐厅吃饭,在地摊流连,无不呈现熟悉的身影

百合,乳白色的花瓣,纯洁,高雅,娇贵,亭立在天地间,静静的盛放在耀眼的阳光下,不忍染指。害怕它洁白的花瓣上沾上风尘,又害怕弄坏了它柔美的身姿。而她,就像这百合花一样,只有远远的观望即可,她,是我的梦

我喜欢你,你知道。你喜欢我,我也知道。然而我们并没有因为此而决定在一起,恰恰相反,如此的喜欢才能更长久,直至生命结束。所以,我们都没有说出那句话,哪怕我们彼此都寻得了彼此依偎的伴侣,我们还是很喜欢彼此,我们说,喜欢一个人,并非一定要在一起

那是一段很美好的往事,那是一段很美丽的时间表,我们约定把它存放在那里,当我们寂寞时,哭泣时,烦躁时,就去那里翻一翻,看一看

如果,世间上真的存在如果,我真的很希望我们能再回到那个时候,一起玩,一起笑,静静的望着彼此,甜甜的笑着

虽然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幻想

你玩笑说,把我们的故事写出来,可是我还是止住了,过去的,就让它继续沉埋在岁月的海洋里吧,请原谅我的自私,我想,这是只属于我们的故事

我想,倘若当初我说出了那句话,我们会不会比现在更好?

这么些年,我以为我真的忘了,可是这个可恶的现实无情的给了我一个巴掌,痛,让我醒了

我的确很想忘了,可是我又舍不得忘,因为没有了梦,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清醒的自己,如何面对陌生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