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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娘家人“好心”上门调解,却毁了这段婚姻

发表时间:2020-10-16

【www.qg13.com - 夫妻吵架】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夫妻吵架,娘家人“好心”上门调解,却毁了这段婚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很多人都在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实际上对于不懂得珍惜,只知道消耗的人来说才是坟墓;对于那些恩爱有加,举案齐眉的夫妻来说。婚姻是爱的海洋,温暖的港湾。

人与人之间总有摩擦,总有分歧,夫妻吵架拌嘴也是常有的事情。都说“夫妻床头吵床尾和”,夫妻之间哪有什么隔夜仇,两个人关起门来好好解决,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qG13.COm

俗话说得好:“不给别人添麻烦,就是不给自己添麻烦。”夫妻之前也是如此,有矛盾自己解决,非要闹得人尽皆知,最后受苦受罪的还得是自己。

有的夫妻一吵了架就要跑回父母哪里诉苦埋怨,本来是两个人的事,结果最后变成两家人的事,处理好了还算行,处理不好两家人的关系都会恶化。

前不久小区里有户人家夫妻吵架,原本挺小的一件事,结果娘家人兴师动众上门调解,小两口第二天就离了婚。

林姝和丈夫赵子雷属于闪婚,两个人在一次聚会上认识后,很快就坠入了爱河,仅仅一个月两人就领证结婚了。双方的家人朋友都劝他们慎重,了解不够透彻就结婚,以后问题会很多。他们不听,结果结婚没多久,就开始有矛盾了。

林姝在一家酒店前台工作,而赵子雷属于典型的富家哥,工作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林姝看不惯他整天在外花天酒地,所以常常因为这点小事吵架。

赵子雷脾气不好,也不会忍让,林姝委屈得不行,久而久之就开始向父母诉苦,三天两头的回娘家。

林姝虽然家境一般,但也是在父母的宠爱中长大的,肯定见不得她受委屈,一直吵着闹着说要去讨个说法,给她撑腰。不过都被林姝给制止了,问题都不大,她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但是她的牢骚一直记在父母心里,这也就给后面的悲剧埋下了隐患。

有一次赵子雷和朋友们聚会,一直玩到第二天才回家,中途也没接林姝电话。林姝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总觉得赵子雷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等第二天赵子雷回来后,她就开始质问,非要一个说法。

赵子雷很疲惫,不想和林姝吵架,可她就是不依不饶,抓着赵子雷不放,赵子雷一挥手没注意力度,林姝一个踉跄就摔在了地上,这下矛盾就更深了,林姝非说赵子雷家暴,还要报警。赵子雷受不了,一怒之下提了离婚。

林姝一直坐在地上哭,哭够了又给父母打了电话,说是要离婚。父母一听顿时急了,一方面是怕女儿受委屈,另一方面又不想丢了这个金龟婿,所以提出过来调解,让林姝别担心。

林姝父母到了之后,一看到女儿坐在地上,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质问和指责赵子雷。没一会儿赵子雷父母也到了,双方父母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两个做母亲的没忍住,还动起手来。

本来是调解小两口的矛盾,结果上升到了两亲家的矛盾,越吵越厉害,家里也弄得一片狼藉。邻居受不了报了警,警察过来调解,这场闹剧才算完。

不过第二天,赵子雷就拉着林姝去办了离婚手续,娘家人的“好心”调解,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夫妻吵架,娘家人“好心”上门调解,却毁了这段婚姻。林姝的拎不清,娘家人得过多干涉,其实只是婚姻破碎的其中一个原因,更多的是两个人的问题。

婚姻是建立在两个人的互相了解和理解上面,林姝和赵子雷恰恰就是缺少这些,才最终走上了末路。这段感情一开始就是错的,所以结局也不会太理想。

夫妻之间的矛盾,还是应该停留在彼此这里,关起门来两口子好好解决,传到父母那里,其实就是给彼此添麻烦。父母不能一辈子站在背后给你撑腰,有时候看起来是帮忙,实际上只会越帮越忙。

夫妻有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坦然面对,用合适的方式处理,避免矛盾的最大化,才能真正保证夫妻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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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执念毁了自己,也毁了身边的人


之前,前任刚刚上映的时候,一直听说了很多的故事,比如,在某某影院,某男子因为看了前任,哭到心脏病发。或是某男子或某女子在影院哭的撕心裂肺。

虽说我和她已经分手了半年之余了,但看到了这些,我还是犹豫了,一直在纠结自己去不去看,是一个人去看,还是找人陪我一起去看...

最终,我还是去了,并且叫了朋友一起,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决堤。

电影看完出来的时候,我们互相都没有说话,也都没有哭。但是我们的心里在想什么,可能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吧。在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路插科打挥的胡侃着,好像我们都知道彼此都在绷着,也都在强忍着自己的感受。

和他分手后各自回家的路上,因为已经零点之后了,所以路上并没有很多车,我一个人在马路上走着,脑海里,一直闪着孟云头戴金箍大声喊着:林佳,我爱你!。其实在看的时候,我的眼眶已经湿了,当时的我多想大声的对她喊一声,我爱你。

在看的时候,我想起了很多当时我和她的过往。当吵架后她离我而去,我在满街的找她,或者一整晚都在她家的楼下,当我生气离她而去的时候,她哭着跑到小区门口,拉着我的衣角说:你能不能不要走。。或是一秒都不断的给我打电话,直到我接为止。这一幕幕的一切,却又仿佛历历在目。

在分手后,她认输过。第一个电话,是她打给我的。但是却因为误会,她还是挂断了。可当时的我多么想解释。可我却像孟云一样,甚至有过之而不及的紧绷着自己。之后的她,也联系过我,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接,因为我发现在这段感情里,因为种种原因,我无法给她幸福。那时候的我也无法面对她。

很久之后,我发现她有了新的男朋友。那个时候的自己,有开心,但更多的,是痛。后来在我和她聊天时,我对她说了很多,比如男朋友对她不好,我会揍他,当时的很多事情也并不是她想的哪样。她对我说:你说这些,我并没有很感动,因为是你先放弃我的,并且,他对我很好。。在那一刻,我笑着哭了。我回了说:活了二十多年头里,最对不起的人,也只有你了。我发那些并不是想做什么,只是想你能幸福!。她什么也没回,反而此刻,我觉得我幸福了,也卸下了自己心头的那块石头。

之前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给不了的幸福,何必再去纠缠。也就像体面里唱的一样,我爱过你,利落干脆。再见,不负遇见。

其实我觉得前任想要告诉我们的是,如果你很爱,并且她也愿意不计一切的陪着你,那么请不要因为所谓的输赢或是其它而放弃,就像以前很出名的一句话如果爱,请深爱,没有什么事情比把你深爱的她留在你的身边还重要的。

孟云说:因为林佳的过去,所以自己更知道该怎么对待王梓。当然如果你爱她,希望你能把握自己的每分每秒,不要辜负遇见,更不要辜负现在。不要等到时过境迁后,至尊宝头戴金箍时的那一番话,变成你心里的真实写照。

别让执念,毁掉了现在,不要等到失去,才知道有多重要。

一支口红毁了一段婚姻


上学时校园流行两种感情:

一种是为了爱情选择贫穷的精神之恋;

再一个是因为金钱选择物质的婚姻,她选择了前者。

大学毕业后,她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秘,1年后,她和他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新婚的最初是幸福甜蜜的。可是,没多久,这种平静就被破坏了。作为文秘的她经常同经理参加各种会议和酒会。

一次商务洽谈会,双方代表围坐在圆桌前商谈有关事宜,她同往常一样做会议记录,当她拿起纸杯轻呷一口茶时,一个鲜红的唇印印在了杯沿上,她十分不好意思地将沾了口红的那一面转向自己,生怕被别人看见耻笑自己。

然而,这一幕还是被对方的女秘书发现了。招待宴后,她去洗手间洗手,碰见了那个女秘书。女秘书说:你口红的颜色很漂亮,只可惜印在杯上就不太雅观了,我们做秘书的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不可以用那些廉价口红的。在她转身关上门的间,泪从她的脸上流了下来。

婚后,为了住上更舒适的房子,攒钱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她的衣饰和化妆品只占了日常开销的极少一部分,口红多是10元左右一支的,她从没有在乎过它的价格,只觉得青春是骄傲的资本,但是今天她严重地感觉到自尊心的受挫。

她没有给他讲起这件事,只是再同他上街时,她发现自己的心情明显地不同了,她和许多女孩子一样有虚荣心得不到满足的失落感。有时她甚至想大学时那些因为金钱选择婚姻的女孩子是明智的,因为她们不必遇到像她这样的尴尬。在心里她开始埋怨他的无能,但她没有告诉他,她同他可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她的这些变化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有一天,她同他路过一家豪华商场,正巧碰到搞化妆品促销活动,热情的小姐拉住了她,为她介绍一款法国知名品牌的口红,口红涂在她的嘴上生动靓丽,最大的优点是不褪色、不沾杯,这令她十分心动,她几乎下定了决心要买它。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掏出皮夹问价钱,小姐说活动期间8折销售388元。他的手突然愣在了那里。他看了她一眼,她立即有一种受伤的感觉,转身挤出人群,他在后面追她,她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最伤彼此自尊心的争吵。一支口红,让她觉得她和他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不久,他们离了婚。

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商人,在她结婚那天,他给她送了一份礼物,她没有拆开便将它放进了抽屉的角落,她不想再记起这个曾带给她伤心的人。

新的婚姻带给她极大的物质满足,她终于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从衣服到化妆品她用的没有一样不是名牌,一双鞋一件衣服常常成千上万元,挥霍金钱成了她的快乐。丈夫常常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彻夜不归,他对她的解释永远都是忙业务。

有一天,她从丈夫的衣领上发现了一个鲜红的唇印,所有关于丈夫晚归的谜底都揭开了。她质问丈夫,丈夫一把推开了她并厌烦地说:你安心做你的太太就行了,别的事最好少管。对于现在的位置,你应该满足才对,不要耍你的高傲,你当初同我结婚还不是看上我的钱,想过富足的生活。说完他摔门而去,许多天都没有回来。她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寄生虫,她苦笑。

她失去了她的第二次婚姻,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找回了一个做女人的自尊。

在整理衣物时,她发现了被她扔进抽屉的她结婚时前夫送的礼物,她拆开包装纸,竟是那天她同前夫在商场看上的那支口红。

卡上写着:我从没想过我们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这令我想起来还心痛,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都成了过眼云烟了吗?失去你是我今生无法愈合的伤痛,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没有任何意义,还是祝福你新婚快乐吧!愿这支口红带给你好运。她将口红装进包里,在关上第二次婚姻大门时,她没有丝毫的留恋。

后来,她无意在一次电视专访中看到了第一任前夫,他已是国内有名的化妆品经销商,主要以经营口红为主。当主持人问他为什么用口红做主打品牌时?他无限地伤感: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曾因一支口红失去了一段婚姻。那支口红其实只有388元,但是当时我很穷,没能给她买。我不知道那支口红对她的意义,她曾因一支廉价的口红唇印印在杯沿而遭人耻笑,这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对那样一支不沾杯的口红是十分向往的,我却不知道,直到她结婚的前一天才听她的一个好友说起,所以我买了那支口红给她,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太太了。从那天起,我便决定经销口红,那种不沾杯的,能被大多数女孩子买得起的

泪在她脸上一行行地滑落下来,一滴一滴落在他送给她的那支口红上。

韩寒说:他不会让自己的女友去上班。因为或许有一天你定了餐厅,买了电影票,约女友晚上去吃个晚餐,看部电影。但是女友的领导晚上要陪客户应酬,需要带你女友一起。那么你的计划就泡汤了,她就不能陪你去吃晚餐,看电影。

领导有错吗?没有,那是为了生意。女友有错吗?没有,那是为了饭碗。

想避免这样的事发生,那么你就需要一个人赚两个人的钱。

社会就是那么残酷。

我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努力挣钱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受到别人金钱的考验罢了。

带上好心情回家


腊八粥的四溢飘香,让浓浓醇香的年味悄然而至,大寒已过,节气轮回,北方的冬季处处呈现一片冰天雪地的景象,眼看年关缓缓而来,新年的气息,年俗的乡音,乡情的味道,民俗民风的传承,年文化的延续,传统的接力,乡村四野,农家小院,平原旷野,人们已经开始忙活着张罗,扫舍除尘,准备年货,喜庆这一年的辛劳,憧憬对来年的希望,年的味道扑面而来,新春的脚步,不曾停止,忙碌一年在外的人们,来不及喘息,来不及回味,久别亲人的游子,还在忙碌、拼搏中,心,却早已飞向遥远的故乡故土,那里有生你养的根,有牵挂你的亲人。

都市的繁华,城市的喧嚣,嘈杂的人群,总也留不住你们归心似箭思乡的情怀和对亲人的挂念,过年了,背起行囊,轻松出发,加快脚步,带上好心情,带上笑容,一路风尘,抛去一年的烦心和不顺,遥远的那边,渴望早日回归的眼神,是亲人牵挂的期盼,因为你们也有爱,也有那份对故土的魂牵梦绕和朝思暮想,只有亲人的厮守相望,其乐融融的团聚那一刻,才是人间真情,才是爱意浓浓,温情暖暖。

一年在外的辛劳,也许你有所收获,也许你也有委屈,也许你也曾有过彷徨和迷茫,也许你也曾经有放弃打拼的念头,见到亲人的那一刻,亲人嘘寒问暖刹那,满含热泪,才会是你发自内腑的真切流露,才感觉有了温馨的归宿,亲人的拥抱,孩子害羞躲避的身影,已经似乎陌生、腼腆的观望,妻子娇羞的面容,父母充满泪眼的眼神,也许一下子触动了你感情的神经,会让你感到远离亲人养家糊口的无耐、伤感和对父母来不及报恩的愧疚,在外远离亲人的游子,是否心里还有难以割舍的对家乡的记忆,家乡饭菜的味道,是否会让你记起乡愁,让你想起父母劳作辛苦的身影,年三十家人团聚的情怀,有了对家的感觉,亲人的温暖。

有爱,回家的路总不遥远,那就带着好心情,带着期盼,早早回家,去看望久别的亲人,挣钱多少不是亲人希望的唯一,那份真挚的一声祝福、平安归来才是亲人的希望和期盼,一个电话不是对家人的施舍,一张存折不是对亲人安慰和对自己在外打拼的证明和炫耀,回家团聚才是一份最真的情节,吃一吃家乡的饭菜,不忘家乡的山水,不忘去看看儿时一起玩大的发小,拜访一下亲朋好友,街坊邻居,才是永久不忘的往事记忆和回味,收拾好心情,调整好心态,忘记疲惫,一路欢笑,让心情随着穿梭的车辆,人潮,向快乐出发,飞往日夜思念的亲人身边,把微笑留下,把烦恼抛弃,让美好永存,亲情永在,让爱去传递温暖,让亲人不再牵挂和孤单,让团聚成为亲人之间的真情流露,更多了些许感动,多了一份体贴和温馨。

我的家人


我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我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我的家人很和睦,在我记忆中从未见他们吵过架,甚至连大声说话都从未有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家都喜欢安静,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过对话。现在的他们,往往一个眼神就能让对方知晓自己的想法,这让我很是羡慕,因为我看不懂他们的眼神交流。

我的爸爸,脸很白,带着一丝灰色,皮肤很是光滑,这点让满脸坑洼的妈妈羡慕不已。爸爸有着极其深邃的双眼,你甚至都看不见他的跟球,他会用空洞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你,直到你主动躲闪他的目光。爸爸的牙齿也是雪白的,上下两排都整齐地露在外面,向世界炫耀着自己洁白的牙齿。爸爸的鼻子是最有特色的,是一个倒着的爱心形状。我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疑惑,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鼻子呢?

我的妈妈喜欢坐在一张摇摇椅上,她惟一的爱好就是用双手捧着爸爸。我没有撒谎,她是捧着爸爸的。妈妈很爱爸爸,从不让爸爸离开她的双手,可惜她手上的蛆虫偶尔会钻入爸爸的眼睛中,再从爸爸的鼻子里爬出。这点我比较无奈,和妈妈说了很多次都白费工夫。随着天气转暖,妈妈的脸上开始流脓,肮脏的体液不时滴在爸爸灰白的头顶上,但妈妈总会摆出一副呆呆的无辜表情,以此来推卸责任。

我的爷爷和奶奶一点儿都不配,我是这么觉得的。我的爷爷很瘦很瘦,无论穿什么衣服都像是把衣服挂在落地衣架上似的,他脱掉衣服的话,甚至都能数清楚身体上有多少根骨头,而奶奶却像是患上了肥胖症一般。爷爷的皮肤很黑很皱,奶奶却白皙光洁,但最近奶奶的身体出现了一些不明斑点,渐渐变大。不知为什么,他俩连爱好都是截然相反的。爷爷很讨厌水,这点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他甚至都不肯洗脸,而奶奶则相当喜欢水源。我每次想找她的时候,只要去浴室就行,她除了浴室哪儿都不去。她喜欢把自己泡得白白胖胖的。我真不知道他们两个是如何爱上对方的,这是我一直纠结的一个问题。

我有一个完美的家庭,虽然我的家人在旁人眼中有些怪异,但我真心爱着他们。

我就这样被毁了


我在主教学楼的厕所里蹲着,嘴里叼了根烟。厕所里浓烈的屎尿味,使我晚上吃下的饭在胃里不断作呕,差点就吐出来,幸好还有根烟可以熏熏它。现在我舒服极了,有人说饭后一根烟快乐似神仙,在我看来拉屎才是人生最大的乐事。《西游记》里孙悟空称厕所为五谷轮回之所,这个比喻简直太妙了。人们确实是在五谷的轮回下活着,人们把地里长出的五谷吃进肚子,在肚子里发酵后就排了出来,然后再把排除的五谷给地里的五谷施肥,长出更好的五谷,再吃再排泄,就这样轮回着。

“报纸上说吸烟有害健康,我把烟戒了;报纸上说喝酒有害健康,我把酒戒了;报纸上说做爱有害健康,我把报纸撕了。”又是厕所文化,简直让人笑掉大牙。近几年来,厕所文化、课桌文化在大学几乎泛滥,厕所里不是低级下流的语言就是出售各类考试答案;课桌上的更多,什么租男友租女友、考试答案等应有尽有,真他妈的闲的没球事干了,成天弄这事。

今黑我去上夜机,因为我已经忍了好久,好长时间没有例行公事了。再说宿舍里环境太日眼了,这都是施稔那货搞的。施稔在我们宿舍堪称诗仙,光自己写的诗都能出几个集子,听说他的书也快出来了。他昨天晚上饮酒做诗,不幸喝地大醉,把自己的心事在酒后用真言吐了出来。最逗人的是他一会在唱歌一会又像在讲话,用夹杂着老陕的普通话说道:“我爱我的祖国,更爱我的人民……”,我靠,他妈的比国家主席还牛。没过多久,又多愁善感地唱道:“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搞得我们哭笑不得。最糟糕的是他吐了一宿舍,宿舍里除王莘外无一幸免的遭到他吐出的饭菜味的袭击,这气味到现在还没散完,气得阿寅骂了几十句我操。

今黑宿舍可能就剩曹迪和施稔两个了,王莘长期扎在网吧几个晚上都没回来了,肖邦因为发生经济危机回家领工资去了,阿寅和媳妇两个享受性福去了。我们宿舍都是清一色的本地人,操着一口流利的陕西普通话。我们在一块没事就谝,大到国家大事、小到鸡毛蒜皮,有时常常为争论一个问题搞得面红耳赤,但很快就过去了。我们是学中文的,都喜欢看书,常常为一本书大发议论,仿佛一下子看破红尘,就差皈依我佛。

作为男人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话题,那就是爱说女人,一般情况下我们宿舍黑了都很热闹。施稔总是皮呀皮呀说个不停,好像自己把皮研究的很深;阿寅老谝他咋搞女人,把他吹地比西门庆都厉害,一次能整一个多小时;肖邦睡前总要唱句:“生活就像日女子,日了一个又一个……”,他把这首歌定为我们宿舍的舍歌;王莘只要在,就是最谦虚的一个,也是最爱请教的一个;我们宿舍晚上睡觉前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曹迪要抹管,起初我们不明白是什么,最后才知道是手淫。

至于我,那是我们宿舍唯一的一方净土,永远高举处男主义的旗帜。我有句名言,“我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结果总被他们嘲笑。我也不去管他们,只要坚信自己的信仰就行了。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学期还没念完,我就把握不住失去了童子之身,从此我坚信男人总是会犯错误的。

今儿星期五,上夜机的人肯定很多,所以我老早就给长期扎在网吧的王莘打了电话,叫他帮我订张夜机卡。这时我收到了他的短信“卡已订,请速来”。我提起了裤子,走出厕所,闻到了新鲜空气,从内心到皮肤一下子清爽多了。

夏日校园的夜景是很美的,路灯照得一切都那么朦朦胧胧,很有意境,绽放的花朵在凉风的吹拂下,把花香送到了我的鼻孔,清爽怡人。夜空中的星星十分的明亮,一颗比一颗璀璨,向人们炫耀它们的生命力。我觉得这个世界变得太荒诞了,荒诞到有的学者说自行车对大自然的污染最大,真他妈的会放屁,屁放响了后还要让人说这屁有韵味。

走进网吧,浑身就热了起来,汗水滚滚地往外流,把衣服湿透了。网吧里人满为患,嘈杂声和敲打键盘的声音使我的脑子嗡嗡作响。我的胃里的食物被网吧里的气味刺激得沸腾了起来,真他妈的见鬼了,哪来的这么大的盒饭味和脚气。我走到王莘旁边拍了他一下,他头也不回就给我递了张卡。成群的苍蝇在他身旁的饭盒上飞来飞去。他已经得道成仙了,身上特有的气味成了仙气在他身下形成了一片筋斗云,他像在腾云驾雾,对人间的一切视若无睹。

夜机开始了,网吧里的人少了许多,也静了许多。我坐在电脑前,看着显示器,觉得脸上生出了一层东西,而且还在流动,痒痒的。我用手摸了摸,很光滑,才明白那是脸上渗出的油。我想要是能把脸上的油每天都刮下收集起来,绝对会是个卖油翁,没准还会发财。我们常在一块讨论,谁他妈的脸上油光油光的,一看就是个淫贼,往往会给他以淫魔或淫圣的光荣称号。

打开QQ,就收到了沉迷的信息,问我怎么现在才来,沉迷是我来到这才加的网友,聊了都不知道多少次了,不过还没有视频过,她告诉我她就是这座城市的。我熟练的敲打键盘,告诉她“人太多,机子不好寻”,我的手指粘粘的像抹了糨糊。对于这个网友,我觉得她很怪、很神秘,每次和她聊的内容都是别人不聊的,是一些很虚的很空洞的东西。我老觉得女人很难琢磨,表面上看起来很漂亮很个性很有魅力的女人,往往都是一些经常不刷牙不洗脸不洗脚的人;看起来纯真无邪,其实背后一个比一个骚。

“你爱美吗。”我收到了她的信息。

“爱”我操,得是二院墙倒了,又跑出来个脑瘫,满口胡话。这个世界上谁不爱美,尤其是一些女人总把自己打扮的跟鸡一样,时刻准备勾引男人;又有一些男人,把女人当衣裳的换,日了一个又一个。

“那你觉得什么才是美。”

“对于美,古往今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漂亮是美,有人认为才华是美,有人认为个性是美等等。我一直认为,美实际上是一种人特有的内涵,是一种不经意间对别人的感染力。”我像是跟施稔在研究哪首诗的意境,其实是跟个脑瘫在胡言乱语。

“所以人人都爱美,都在刻意追求美。但他们都把美看得很肤浅,以至于美到了极点就是大俗。”

“哦。”我无言。

“美并需要刻意去追求,真正美的人浑身都散发着美的气息。”

……??……

我听着歌,手指不断地和她聊来聊去,坐在网吧就像在洗桑拿,都快蒸熟了。我经常在想我们这一代人,论才华个个才华横溢,对什么问题都有自己独到的

见解,嘴皮子比马克思还能行;但说起男女之事来,也一个比一个精通,经验比嫖客和妓女还丰富,男生在一块常常议论谁奶大、谁沟子美、谁身材好整起来爽;女生喜欢为男人奉献,把贞操看的比粪土还贱。每个周末从我们宿舍就可以看见,很多小两口从招待所进进出出,开房睡觉。由此我得到一句格言,“大学校园里的处女都是没有人要的恐龙”。

在跟沉迷聊天时,我就想我是什么样一个人。说我是一个好学生吧,那是自欺欺人;说是坏学生吧,也没犯过什么大错,至今还是个处男。只记得小学五年级时暗恋女生,小学毕业就扒了女生的裤子准备日,初二正正经经的谈恋爱把她全身都摸便了就是没整,高中太忙没有什么可回忆的。思来想去,自己还是个很普通的男人,见了美女就有性冲动,闲了没事就有性幻想,苦于一直没机会否则早就创造人类了。

“我们视频吧。”沉迷说。

我向她发了视频请求,一会儿我就看到她的庐山真面目。她化地淡妆,把容颜衬托的很清秀,给人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头发短而简洁。最诱人的还是那两个奶,很丰满,我的眼睛瞪地大大的盯着,连我都觉得自己色咪咪的。看着她肥实的奶,我估计这货性欲一定很强,床上功夫绝对了得。我在心里暗暗的说,我要日你。

“你很美。”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嘴。

“你也挺帅的呀。”极具女人味的声音飘到我耳朵里,我全身汗毛都直了起来,觉得自己的锤子开始发硬,眼前浮现了那期待已久的画面。

“没想到你的声音也这么美。”

“那你想不想看更美的。”

“想。”

她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镜头那边的她慢慢地脱自己的衣服,我静静的等待着那最后一层隔膜的消失。她丰满的奶像一对鸽子向我扑了过来,我瓷在沙发上,停止了呼吸,鼻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维纳斯的雕像在我的眼前迅速闪过,这就是她追求的美吗?我看狗日的是欠日,我的兄弟早都沉不住气了,差点要戳破裤子,裤裆那跟艾菲尔铁塔一样高。

到了半夜,我扫视了一下四周,我们这排的汗子都在看黄片。一个个赤裸裸的画面使我的目光舍不得离开,一个个富有挑战性的动作和表情揪着我的心。我再也忍受不了了,差点忘了今黑上夜机的目的,我也下载了一大堆,其中我最欣赏的还是那个人与兽。这是一个外国短片,一个女人和一条狗在那搞,那狗一前一后、那女的浑身颤动,把我的目光拉的直直的,那狗的嗷叫和女人的呻唤声使我心碎了,我全身都融化了,整个人就像一颗原子弹在瞬间就要爆炸。

……?……

我和沉迷相互留了手机号。

我临走时给王莘发了句,“我贼,还不回去。”

“球。”简单而明了的回复。

当我醒来时天已经黑了,肖邦也从家里赶来了,带了许多吃的,热情的给我分了一些,我也就懒得下去买东西吃。今天睡的爽极了,像一下子把几百年的觉都睡了,舒哉舒哉!刚才有点迷糊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现在清醒过来了,肖邦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情。他一向以冷面杀手自居,脸上难得会出现僵硬的笑容,还谈什么热情。莫非走了啥桃花运,又去哪性福了一把,于是我就问他到底咋了。

“唉!没啥,没啥……”我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啥,肖邦这点小儿科还能瞒得过我这双火眼金睛。不说别的,就他那双滚动的眼珠就像一个大屏幕,上面播放着三级片,再加上那油光光的脸,就把他的本质全部暴露了。我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宽大政策让他交待,在正义的威慑下他终于交待了罪过。原来他这次回家碰上了一个女同学,一个和他曾经有过负距离接触的女人。那是他们刚上高中不久,他就在玉米地里,把他的锤子强行插到了她的皮里。他开始时有些害怕,没想到进去后她比他瘾还大,最后连血都没流,狗日的,老子吃亏了。

“今天休息的好吗?昨晚和你聊地很开心,说实话我从来都没有过那种体会,你可能认为我那个,但……。算了,不说了,我要睡了。”我收到沉迷的短信。

我靠,骚就骚呗,还装什么纯洁。现在的女人简直不可理喻,既想立贞洁牌坊,还想做妓女。我回复道,“哦,还好。我是一个新时代的青年人,和你聊天有一种全新的体会,你是一个生于红尘却不带一粒尘埃的女性,给我脱俗的感觉。你也使我对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口是心非的对她发完这些,就把聊天的事给肖邦说了。肖邦还没从兴奋中反映过来,阿寅就推门而入说:“那是个锤子,老子夜格黑整那女子,狗日的爽极了。不过那怂不是个处,我倒感觉自己像被强奸了。”阿寅这货看起来特别虚,两眼无神,双腿发软。

“有人叫你日都可以很了,像我……”我还没来得及说完。

“锤子,这还不算啥。老子当年单枪匹马独闯无底洞时,大干一个多小时,都乏成球了,就那女子还拉着我硬叫整。狗日的,我实在不行了,没办法,就拿了根蜡塞进去整,没想到她比刚才叫地还爽,我都晕了。”阿寅显然很得意。

“女人就是欠日。”施稔和曹迪回来了。听到施稔这句话,我就笑个不停。施稔曾经给我说过一件很荒唐的事,这件事要是写成小说那就应该是魔幻现实主义吧,说不定还能获个诺贝尔文学奖。说他在高中时被几个女生约到她们租的地方探讨诗歌,他说古人做诗都要饮酒,有了酒就能萌发出诗意,才会有灵感。为此他举出了李白啦苏轼啦,什么“把酒问青天”等等来说服她们,结果那晚全都他妈醉倒了。第二天他醒来时女人们横七竖八的乱躺着,床单上却有一大滩血,至于这血是谁的,还是她们共有的,他也说不清,反正黑了他犯错误了。

谝着谝着这就转战到了床上,宿舍里一片漆黑却异常热闹。一直没插上话的曹迪这时开口了,“狗日的,女生一天就爱胡说,啥男女平等啦简直是放屁,这个世界上男女是永远不可能平等的。从生殖器的构造上说,男人的锤子就像一挺机关枪不停的发射子弹,是进攻型的,女人的皮就是一个盾牌只能挡机枪发射的子弹,是防守型的。这一攻一防,一进一出,谁强谁弱就一目了然了,还有啥说的。”

“杀,杀……,这边,赶紧……你咋那么瓷……打吗……”话音刚落,就听到了剧烈的砸床声,哎呀王莘这怂啥时回来了,这家伙咋跟个鬼一样,来无影去无踪,我们都很纳闷,狗日的得是《搜神记》看多了,得道成魔了。

“算了,算了,睡。”肖邦嚷嚷道,于是大

家都睡了。

就在我准备关机时,又收到了沉迷的短信。

“城!和你聊了这么久,我很想见见你,可以吗?”

“可以,说个地方吧。”我的眼前顿时出现了一幅骑马射箭图,不争气的兄弟又硬了。

“太高兴了,那就明天早上9:00在广场西侧的电话亭那,咋样?”

“好吧。那就明天早上在那,晚安。”这时空气都他妈的升温了,我想时机快到了,对兄弟说,现在别惩能了,明天就看你了。

“晚安。”

半夜里我稀里糊涂的睡着,听到有人在说话。“唉!瞎了,瞎了……,看个这就……流了”,“别急,别急……哎呀,……爽……爽。”狗日的,说话都口齿不清,王莘给网络事业都贡献成球了。我迷迷糊糊的感叹道,这晚我做了个春梦,这梦是多么的叫人向往,多么的美呀!

我和她在广场相遇了,我们的目光几乎同时电到了对方,她眼睛放出的能量把我击得全身发麻。她的身材在那单薄衣服的衬托下,曲线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太有女人味了;那花花绿绿的衣服特别耀眼,我靠,真他妈的跟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妓女没两样,特妖艳。

“很高兴能够见到你。”她开口说话了,声音很具女人味,目光十分妩媚,像是在勾引我犯罪,香水味浓的差点使我打了个喷嚏。真他妈的欠日,我在心底说。

“我也是。”我说。

“那咱们四处走走吧!”她说,于是我们沿着大街向前走。一路上她不停的高谈阔论,口若悬河,却又刻意矜持,一看就是装的。我的眼睛稍微瞥了一下她走路的姿势,两腿分得很开,走起路又左拐右瘸。我便想起了肖邦还是阿寅,亦或是曹迪说过的话,说走路时双腿分得很开的女人一般都不是处女,因为跟男人整时要把腿分开,久而久之便合不住了,我想这骚货大概天天跟男人胡整,经验一定很丰富。

她领着我走进一家内衣店,里面竟全是女人用的奶罩和裤头,我脸唰地一下红了,可她笑了笑,把我拉了进去。我跟着她在里面转悠,大气都不敢出,我觉得那老板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算了,还是当一回汗子吧,不就在这里逛逛,有啥了不起的,又不是上床,可我仍然有些别扭。

“你看这件咋样?”她拿了一件近乎透明的内裤给我看,上面还绣着红色的玫瑰花,中间那儿是网状的。我操,光穿这样的内裤,就连近视眼都能看见她里面的东西。我有些难为情,一时咽住了。这时她又拿了一件奶罩,这件更绝上面绣着男人和女人做爱的姿势。我差点休克了,忍耐力要再差那么几牛顿,恐怕鼻血就流出来了。

“性感吧!穿起来给你看,咋样?”她笑起来像个荡妇,见我很是难堪,又补了句“开玩笑”。我被这惊人的举动镇住了,但理智还是清醒的,心想遇到这样的女人肯定有便宜可占。一直坚信处男主义的我把自己曾说过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有便宜不占是瓜子”这句王莘的名言成了我的座右铭。

离开那里,我一直想怎样搞定她,快到嘴边的肉不能让她飞了。这时,我的心里充满了幻想,什么狗屁道德被我忘的干干净净,色欲占据了我的大脑。三级片里的各种姿势都浮现在我眼前,我从这“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姿势中寻找适合自己的,哪个好弄哪个难弄,哪个既省力又舒服。我还联想到了性文化,性是一种渊源流长的文化,在我国古代就有了性的研究,发明过许多性工具,而西方基督教却认为性是万恶之源,搞时只准采用男上式,真他妈迂腐,我想在我的努力下一定会为性文化的研究增添光辉的一页。

“到我那去聊吧。”他妈的,简直是百年难遇的知音,狐狸终于露出发骚的尾巴了,我欣然同意。

……??……

我精疲力尽的躺在床上,她躺在我的怀里,两个人都赤裸裸的。我回忆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像是骑着一匹马在草地上不停地向前奔腾,手持着弓箭寻找猎物。跑呀跑呀,我的箭像一只兔子射过去,全身就融化了,仿佛天地间的支柱倒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让我如痴如醉。我观察了一下迹象,虽然一切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还是问了出来。

“你没有流血。”天哪,我晕了。我还是一个处男,竟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这样一个女人,我还有什么脸面去见江东父老,肯定被他们笑死了。

她喃呢地叫了一声,爬到我身上,向我发起进攻。我愤然起身,把她压在我的身下,极其粗野地向她进攻,片刻也不停息,弄得她狂喊不停。这又更加刺激了我,我狂野到了极点,愈战愈勇,她大汗淋漓的发出痛苦的叫声,这叫声不是装的,她不断的向我求饶,企图推开我。我会放过她吗?瓜子才会,我不断的发起冲锋,一次比一次猛烈,直到那最后一刻。

事毕,她说了声,“你好厉害”亲了我一下。废话,不厉害能把你日得死去活来!这时我收到一条短信,“祝兄弟事业如飞机上做爱,一日千里;工作如洞房花烛夜,一炮走红;成就如小孩*****,来日方长;财富如妓女收入,与日俱增。”

我和她在这里住了一星期,狂干了一星期。搞得我元气大伤,眼圈陷了下去,双腿连站都站不稳,稍微动一下就浑身酸痛。我想自己可能精枯了吧!人说“一滴精,十滴血”,我都流了那么多,能不虚吗。

我回宿舍后,就成了全宿舍的焦点,我神秘的道出了一切,听的他们两眼发着淫光,这时我犹如站在泰山之顶有佛光普照的感觉。我走到了人生的辉煌时期,他们虚心的向我请教如何搞网恋,向我讨教秘方。我援引《本草纲目》之玫瑰篇,告诉他们“女人是不会拒绝玫瑰的”。

他们对这个回答明显不满足,整天说我自私不顾兄弟之情。我也没心思管他们,现在我连自己都顾不过来,我身上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自从我和她上床后我的那个就有些异样,起初我没当回事。如今那块特别的红,奇痒难忍,稍微动一下就绞割全身,还分泌出许多很臭的东西。我很害怕,实在忍不住了,买了些消炎药吃连个屁作用都没起。

我心想完了,只有去医院看看,却拉不下脸。这他妈的是见不得人的病呀,我怎样去给医生说。我常常在没人的时候做心理斗争,流出凄惨的泪水。

终于,我去了医院。

我得了性病。

我走出医院,这个世界变了。整个世界变成了最原始的模样,森林和绿草覆盖了整个大地,各种动物在这嬉戏玩耍;天空是那样的蓝,鸟儿在空中飞来飞去唱着动听的歌曲;山川河流是那样的纯真,简直就

是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描写的世外桃源,令我神往。人类这时已蜕变成最原始的模样,在森林里、在大地上、在河流旁、在山里辛勤的劳作,日复一日、勤勤恳恳的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重新的演义整个人类社会,创造新的文明。

“男人是牛,女人是地,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牛越耕越瘦,地越耕越熟,今天是男性健康日。忠告您一句:‘好火废炭,好女人废汉,兄弟千万要保重!’”我收到一条短信。

我就这样被毁了。

这段路,好辛苦


坐在马路旁边等待着车辆的到来。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不记得自己是怀着什么样的信念,带着什么样的目的,有着什么样的理由。只知道等我坐上车的那一刻,这里的一切都会与我无关。

走到郾襄路口,却不知何去何从。从郑州到新乡,再从新乡回到郑州,从郑州到鄢陵,再从鄢陵到郾城,那么从郾城我再到哪里去呢?哪里是我的容身之地?哪里又有懂我的人?这个夏天,我的天涯到底在哪里呢?同一个信念,抱着不同的目的,来到不同的城市,结局就是不同的。

回想在郾城这三天,不知道自己问了多少行人,不知道自己步行了多少里路,只知道鞋子里全都是血。晚上躺在网吧,摸着自己流血的脚趾,那疼痛的滋味又有谁知道呢?一天一顿饭,不舍得喝一口水,不舍得坐公交,一心只想找到我的天涯,要知道我长这么大何时受过这等苦。就这样,无怨无悔的寻找着,寻找着丢失的天涯。一路都幻想着结局会是何等美好,可是当自己终于找到的时候却不到一分钟就被打发了:你坐上2路或者22路,坐到郾襄路口回家就行了。呵呵,可笑吧!是很可笑,实在是太可笑了,当时的自己差一点笑破天,原来自己的尊严,自己的自信对别人来说是那么的低贱,是那么的一文不值,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愚蠢,愚蠢的无可救药。裴战月你说的对,孙童琪本来就是一个愚蠢的人,只有一个愚蠢的家伙才会做一些让人笑掉大牙的事。

可这条路上全都是我的眼泪,全都是我的血,全都是我的汗,这条路铺满了我的辛酸,我怎么能这么轻易地离去,我都找了三天了,我不甘心,走了如何对得起自己这三天的辛苦,更如何对得起自己在学校的信誓旦旦,奇迹会出现的,相信自己。孙同伟,不哭!可是孙同伟永远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坚强。坐在郾城实验高中的对面含着泪水等待着奇迹的发生,看着一个个父母顶着炙热的天为子女送饭,那饭很香,还是自己最爱吃的焖面,看着就想流口水,摸摸口袋只剩下几十块钱,我不敢花一分,只为请某某再吃一顿饭。看着他们霎时很羡慕,想到曾经某某说过要为我做焖面吃,还说要做一辈子,可是我想我再也等不到了,因为那是曾经,曾经终归曾经,时光是不会倒流的,以前做的错事,就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来弥补也是无济于事,因为没有人会给你机会改正,给你机会的人七年前就已经死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从上午十一点半坐在那里,头顶着30多度的阳光等到了下午五点却没有一点结果,真正体会到那种满怀希望的来,失望的等,绝望的归,这种心情是没有人可以理解的,任何人都不能。因为不管你有多累,不管你有多疼,不管你有多饿,就是你累死,就是你疼死,就是你饿死,在这个地方是没有人会在乎的。

吃力的站起来,拿起手中的笔,在旁边的树上狠狠写上:孙同伟到此一游,绝无下次。拎着包,坐上车,去找那所谓的森林公园。

走吧,不属于你的地方,你就没有资格逗留;

走吧,不属于你的地方,就没有你要找的人;

走吧,不属于你的地方,就没有你留恋的事。

我累了,好累,我妥协了,妥协的最好办法就是放弃,放弃这段不该走的路。这段路,好辛苦!好辛苦啊!孙同伟你听着:这个地方没有你要找的工作,没有你要找的生活,更没有你要找的人。

来到车站,摸摸口袋,只剩下了25块钱,还好郾城回襄城的路费只有十五块。坐在车上,开着空调,真爽啊!看着车窗外卖馅饼的,跑下去一口气买了五个,背包里幸好还放着一瓶三天都不舍得喝的王老吉,这是这几天吃的最多、最好、最饱的一次。汽车的颠簸伴随着心脏的狂跳,那种感觉是无以复加,无法言说的,突然有一种七年前离开洛阳的感觉,只是多了加快离开这个地方的脚步,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该死的眼泪还是忍不住地流了下来。

洛阳,美丽的城市。可对我来说却是一个神圣但不能向往的地方。那里有太多说不完的话,有太多做不完的事,有太多想见却不敢见的人。但那里却又像是我的容身之处,因为那里有懂我的人在等着我,那里有我人生最快乐的记忆,可是那里也有我最灰暗的时光,我该怎么办?你说你喜欢重庆,可是你都不在了,那个地方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洛阳是你从小生活的地方,那它到底是不是我向往的旧都呢?我想如果有一天,会有那么一天吧,我一定会,一定会再踏进洛阳,我一定要把七年前就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

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许三多说人活着就是为了做有意义的事,毕淑敏却说人生本来是没有意义的。人生的答案因人而异,我没有那么高尚,我活着就是为了和亲人、朋友、爱人分享我的爱和享受他们的爱。

恐惧死亡。想了好久才明白人要想抗拒恐惧死亡唯一的办法就是勇于接受每一个人都会死的现实。水儿的话很有道理:人生就是一朵花,花一样的盛开,花一样的凋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活着的时候没有人看你的蕾,死了的时候也没有人懂你的芯。

很多人都留着半颗心,那半颗却在另外一个人手里,因为他的伤心是另一个人一手造成的,所以半颗心的人是永远没有一颗心的人心狠。试问:自己的是一颗还是半颗?试问:你呢,如何?我想答案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妥协了。

今天,我回来了

明天,我要走了

后天,我不再回来了

买一份好心情


好心情是可以买的。

自以为不是一个拜金主义者,钱看得比较淡,需要用钱时,感觉钱刚好够用。

老公对此笑曰:“那是因为你很少为钱犯愁的缘故!”

单身时候,感觉比较节俭,刚毕业那会儿,每月工资几百元,不多。所幸比较注重精神的化妆,外表的化妆谈不上,可用素面朝天形容,深信:青春的面容不需要化妆,微笑和自信应该是最好的化妆品!零食,也是很少吃,唯一的嗜好就是喝茶,一泡及食的方便面是首选,呵呵,面条吃多了,身材也苗条。购书,化妆品,服装,伙食费,因为有计划性,故一个月下来竟还略有积余。

逛街,是单身时的一大爱好。主要是书店和服装店,市侩心理还是比较重的:书店的书一本本,一页页地翻过去,光看不买,引得巡视的店员没有好脸色:“哎哎,小姑娘,注意啊,不要把书弄皱了。(姑娘身高160,清秀的面容,一股书呆气,表情不谙世事,当我是学生。)”言下之意,不买书,就不要看。后来啊,学精了,在看书时,手中拿着一本书,逢上虎视眈眈的店员,则会很坦然地扬起那本书:“喏,我已经选好了一本!”店员于是不再提醒,笑着走开。当然,我也不是一个很抠的人,看完一个上午的书,最终还是排出几张十元人民币,放在收银台上,拎着心仪的书,尽兴而去。花有限的钱,看无限的书,心里说不出的舒畅——买书,买一份好心情。

当然,心仪的服装,在女子心中的地位,似乎超过男朋友,心情郁闷时,看书也派遣不了,那么,就要考虑逛逛服装店了。购买一些使自己看起来漂亮的服装,也买了一份好心情!

网恋毁了她曾经的家


曾经她是我羡慕的女人!曾经她是我原单位的同事,曾经她是一个职位比我还高的白领!曾经她拥有着美满的家庭。而这一切现在看来都只是曾经,而今她是一个混在深圳的女人,而今她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而今为了那所谓的爱情她已经飞蛾扑火没了曾经,而今她躲着网络就像躲着瘟神!

曾经她是一个自信的女人,曾经她对爱有着自己的执着与认真,如果不是那一次网上意外的聊天,如果不是后来她迷上了虚拟网络上的一个人,如果不是他的甜言蜜语诱惑了她那颗易感的心!如果已没有了如果,现在对于她来讲只有深深的悔恨和一颗破碎的心!

对于她和他之间的婚外情我只知道和一次网络聊天有关,对于她和他之间的婚外情我只知道发生在她老公工作外调的一段时间,对于她和他之间的婚外情我只知道是发生在他与她相对寂寞的时间,一个老公不在,一个妻子在岳父母家待产,两颗寂寞的心,一对孤独的人!

还记得曾几何时我有几次午夜失眠上网看见她的QQ还在线上,还记得曾几何时我曾提醒她午夜零点还不睡觉小心熬出眼圈眼袋,而熬夜最伤害女人的容颜,可她不听不看不想的一直往前,还记得曾几何时我们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她曾和我说,他的好他的坏,还记得曾几何时我们在一起聊天时的话题慢慢的转向了她与他的感情,她与他之间相见恨晚的爱!

飞蛾扑火的爱开始的是那么的强烈,网络里真真假假的情侵蚀着两颗寂寞的心,如果不是他那次别有用意的邀请?如果不是当时她让爱迷住了自己的心,如果他们那次没有见面,如果没有那后来酒店里抵死的缠绵!然而现在看来这些如果已经变成现实的颓然,最终两个人还是禁不住彼此的诱惑突破了那爱的道德底线。

从此是刻骨的思念,从此是一发不可收拾的缠绵,爱的火焰在身体里蔓延,情的煎熬占据着心里的思念,爱到忘乎所以的时候不管不顾的纠缠,网恋占据了她太多的时间,两个城市之间的往返让她误了工作,忘了老公归家的时间,一切开始变的茫茫然。终于在一次做晚饭的时候忘记了关掉QQ下线,终于再一次接电话的时候让老公察觉了她的不自然,一场争吵在所难免,爱的天枰倾斜着走向了她的对立面,没有了争吵没有了眼泪,只有她老公一句离婚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久久的回响在她的耳边!

在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她老公就把离婚协议放在了她的眼前,没有商量的余地,没有缝隙的回旋,一句我嫌你脏结束了他们之间所有的对白,房子,车子,存款,她老公带走了全部的三分之二,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只给她留了一处房子,再无其它可言!

一个人坐在这空荡的房间,泪一滴一滴的流了一脸,看着衣橱里空荡荡的位置,她知道这个家其实就毁在她的一时寂寞还有一时的飞蛾扑火,一步步的走到现在,她只能一个人吞下这网恋带来的苦果,泪眼朦胧的看看这个曾经温馨的家,就毁在自己那虚拟的爱和QQ上她放肆的语言,那脸红心跳的字眼,那文字之间的缠绵,其实只有她自己清楚不是老公对她留情,恐怕自己会一无所有的倾家荡产,坐在这拥有太多回忆的房间,她的心苦不堪言,往事里的一幕幕像一把尖刀扎向了她的心间!夜里是更长时间的失眠。

哭了很久想了很长时间,她选择了离开这里去远方流浪几年,因为这里再也没有了留恋和牵挂,因为这里再也没有了曾经温馨的家!因为这里是她不堪回首的过去,因为这里是她心里的伤疤,是爱让她付出了代价,是网上的诱惑让她毁了曾经温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