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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爱我的那个人,走了 亲情文章

发表时间: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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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这世间爱我的那个人,走了 亲情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那年我23岁,刚从学校毕业一年多,在一家纯文学性的小型杂志社做小编,工资微薄自不必说,人也很愣,人际关系处理生涩,连恋爱都谈得磕磕绊绊。总之诸事不顺,感觉整个世界充满了令人心塞的戾气。

但临近年关,习惯使然,总还是要回家过年。我拿着仅有的一张银行卡,去银行的自助机上查看了一下余额。还不错,省吃俭用,总归还是节余下来几千块。

我把卡里的钱取了三分之二出来,准备拿来孝敬爸妈。其实说孝敬这个词并不贴切。上学这些年做伸手党,耗费他们的血汗钱何止一点半点,这区区几千块,哪里回报得了万分之一。

爸妈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小馆子,店面开在镇上的小学校门口。馆子主要卖包子馒头米粥,中午兼卖些家常小菜和米饭。

因为小饭馆的主要顾客群体就是对门学校的中小学生,而这些中午无法回家吃饭、需要在小饭馆解决吃饭问题的学生娃,都是家在离小镇十多里或几十里的田间山里的农家子弟,所以饭菜价格都很低,盈利空间非常少。

我记得有一次回家,无意间听到父母闲聊,说最近面粉又涨价了,本来一个馒头包子还有一角多的赚头,这下可能连每个赚一角钱都够呛。

每个赚几分钱?每天凌晨三四点起来和面发面揉面,一个个拧下来,剁馅儿包好,守着灶火一屉屉蒸好,六点钟不到就开门,迎接第一波打着手电走路或骑车来上学的学生,或在镇上早市摆摊卖菜卖百货的小贩,一直到下午学校放学,小贩收摊,才能收拾碗盘,稍事休息。很长一段时间里,大约为了节省成本,爸妈没有另外请人手,就靠两个人,厨房堂子连轴转,经常忙得一整天都没有机会让屁股挨一下板凳。而这两双手端出的一盘盘包子馒头与粥菜米饭,一个只能赚一两毛钱,甚至几分钱?

可我每年大几千的学费,每个月定时拿到手的几百块的生活费,全是这一毛几分攒下来的呀。

我当时一下红了双眼,悄悄别过身,从他们身边默默走过,回到房里才让眼眶里的泪水落下来。

那是2003年,北京的公交车好多还是红白相间的那种,走起来哐哐啷啷响,但是便宜,五毛钱任坐。地铁还只有一号线和二号线在运行,我租住在呼家楼东街一排待拆迁的6层红砖板楼里,和国贸之间隔着一座叫作“山海丹”的人行天桥。几年之后,那座天桥因修建地铁10号线被拆除,那排房子也被拆掉了,建起了后来有名的中央电视台“大裤衩”。

那天,我把取出的钱搁背包里放好,骑车去关东店的呼家楼邮局,准备把钱汇给家里。几千块钱对那时的我来说,是笔巨款,我觉得揣在身上去坐人满为患的火车无疑不明智,还是汇回去比较保险。

那时候,我们镇上还没有银行,只有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一个邮政的小办事处,小镇上的人们订阅报纸、收寄信件包裹和收汇款都靠它。

不巧的是,那天呼家楼邮局的柜台机器临时出了故障在维修,柜员建议我再走几步,蓝岛那边还有个邮局可以办理,但是快要到下班時间了,得赶紧。

于是我把已经拿了出来的钱往包里一放,把包往后背一搭,赶紧出门推上车往蓝岛方向骑去。途中等了两个交通灯,依稀感到有人在推搡我的背包,但动静轻微。下班高峰期人流汹涌,不等我回过神查看,红灯变绿,我又身不由己地连人带车被推搡着向前了。

还好,到了蓝岛那边的邮局,还没关门。我赶紧把车停好,赶到柜台,准备拉开背包的拉链把钱拿出来。

但看到的是,背包的拉链是开着的!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怀着残存的侥幸往包里掏了掏,钱已经不在里面了!

那一瞬我感觉浑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就冰凉了,大脑一片空白。

柜台里的邮局营业员问了我好几声,小姑娘你要办理什么业务?我完全没听见。等我回过神来,我机械地对他摇了摇头,说我不办什么。然后失魂落魄地走出来,推上车,也不知是怎么骑回住处的。只觉得一路上风吹在脸上,冷得彻骨。

那天晚上一夜没睡好。深不见底的后悔与懊恼完全淹没了我。沮丧,难受得无以复加,我甚至一下子不想回家过春节了。

第二天,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那时我家还没有装电话,电话是打到对门的畜牧站,让里面的熟人喊我妈来接的。

我在电话里对我妈说,今年的票不好买,单位又正好安排了我值班,我就不回去过春节了,等开春暖和了我再找机会回去。

其实,我已经早早买好了车票,我们杂志社也压根儿不需要值什么班。

我妈在电话里一时好像愣了愣。这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说不回家过年。

但我妈在电话里也没多说什么,就说:哦,妈知道了,那你也要买点好吃的,找同学同事一起过,不然一个人多冷清。

我说:好,你和爸爸也吃好喝好,过个好年。

然后我挂了电话,一个人呜呜地哭了出来,为被小偷偷走存了一年积蓄的委屈而哭,为自己的不中用而哭,也为即将到来的一个人过年的孤寂而哭。

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接到我爸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你妈一早天没亮就坐班车出门了,昨晚上收拾了一晚上,说要到成都坐火车去北京看你,跟你一起过年。

我惊呆了。

那时我们那里并没有直达成都的长途车,从镇上去成都,得转上好几趟车,转的车也不是直达成都的火车站,而是到成都的长途汽车客运站卸客,再从客运站转车才能到达火车北站,到了之后还得在汹涌的春运客流中排队买票,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到,能买到哪一天的。何况,我妈只上到小学二年级,识字非常有限,大半生里出远门并不多,并且,她这一趟出门想必还带了不少东西。

我忍不住埋怨我爸:你怎么不劝住她,这么远,现在路上人又多,多不安全。

我爸在电话里恨恨地说:我哪里劝得住,你又不是不晓得你妈那个脾气。

三天后,我在北京西站北1出站口的人山人海中,接到了隔了一年没见的妈。短发,微胖,穿着好几层毛衣,外面套着一件可能是我弟弟当兵退伍后带回家的黄绿色军服,挎着一个硕大的迷彩旅行袋。不用说,里面肯定装满了她早早就备好的我爱吃的各种腊味、腌菜、腐乳、炒豆子、干豆角、地瓜条……

是呀,她的女儿说,今年回不去故乡过年了,她只好在严寒的年关奔波了三天两夜,坐了30多个小时人挤人的火车,赶了两三千里的路,把故乡搬到她在异乡漂泊的女儿身边来,把年味搬到她朝思夜想的女儿身边来。

看见我的那一瞬,她如释重负,风尘仆仆的脸笑成了一朵花。而在我的心里,扑簌簌的眼泪流成了一条河……

就在那个春节之后,我妈从北京回到川南的老家不久,就因一场毫无征兆的突发性脑溢血,在当年四月去世了。四月从此成了我生命中最残忍的月份。而她跋涉千里赶来陪我度过的那个春节,成了我今生最后一个与她共度的春节。从此以后,我永失了这世间最爱我的人,也永失了我心底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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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爱我的那个人去了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去了

我始终没有办法忘记那一幕:在寒冷的冬天里,幼小的我蜷缩在父亲的怀里,整夜整夜。煤油灯下,父亲的脸上挂着疼爱的微笑。

然而多年来,我拼命压抑着自己不要想起,我怕自己的仁慈冲刷掉他对母亲曾经的伤害,我时刻警醒自己,刻意的忘记那个叫吴村的乡下有一个与我血脉相连的亲人。六岁那年,酒醉的他跌跌撞撞的进门,不由分说的一脚将炕上的母亲踢落在地,母亲的怀里,是正在发高烧的我。坐在地上的母亲一滴眼泪都没有掉,抵死护着怀里的我,而被烧得神志不清的我,却在那一刻瞪住父亲。刹那间,曾经过往的幸福全部被父亲的这一脚抹掉了。我再也不容许自己想起他把我放在肩膀上的那个镜头,他将黄色的小野花别在我头上的那个片段,我再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来伤害母亲。

我们永远的离开了吴村,母亲连夜收拾好行李,抱着病重的我搭上一辆货车来到省城。因为贫穷,母亲去省城的一户人家做钟点工,不知情的父亲跟在她身后,看到那个中年男人为母亲拉开门,再出来的时候,她的手里攥着十块钱。父亲将穿着军钩鞋的脚狠狠的踢在母亲的肋骨上,从此,六岁的我明白什么是恨。

姨妈为母亲找到了工作,在纺织厂车间里劳碌的母亲手指越发粗糙起来。我们在几平方米的小屋里相依为命,再也不用警惕父亲时不时站起来的身影,他的脚会下落的方向。那年的冬天,我和母亲拥抱着取暖,母亲身上的坚韧,让六岁的我在贫穷里依旧充满了希望。

如果不是那一次,我几乎在母亲的宠爱里渐渐忘记了对父亲的恨。

那年我八岁,独自一个人参加开学典礼。我只是想在看电影的时候,买一块五角钱的雪糕,就像同位的那个肥头大耳的男孩那样,贪婪的将甜腻的奶油雪糕一口一口的吞进肚子里。

我果真买了一块奶油雪糕,在典礼开场前的五分钟。我虔诚的从售货员的手里接过,一转身却看到母亲。烈日下,破旧的衣裳让母亲看起来十分狼狈,她站在豪华轿车前,轻声的质问我,那五角钱你拿去了,对不对?我心虚的把雪糕藏在身后,在与母亲长久的对峙里,毒辣的太阳轻易的就把它变成了一滩泥。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家里唯一的五角钱,我们没有钱交电费,也没有钱买蜡烛了。漆黑的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月光下,母亲的脸上全是泪水。

那一刻,我就决定,我再也不可能原谅他了。如果他有豪华汽车,可以让我也将脑袋探出窗外,大声的喊同学的名字。如果他也给我和母亲洋房住,我就可以面色骄傲的让同学进来坐一坐,而不是七拐八拐的走进楼房住宅区,然后再狼狈的逃回那个只有几平米,潮湿的出租屋里。

十三岁那年,母亲认识了陈叔,陈叔开着小汽车带我和母亲在城里转了几个来回。回家后,母亲问我,你觉得你陈叔好吗?我手舞足蹈的抱着他买的小熊在屋子里直转圈,望着母亲连连点头。那个晚上我开心极了,我梦见自己坐在陈叔的小汽车里,穿着漂亮的公主裙,所有同学都纷纷向我致意!

然而梦醒了,也永远的醒了。他像七年前一样噩梦般的再一次闯入了我和母亲刚建立起来的童话世界。在那个苏醒的清晨,父亲来了,带着两个用被单包着行李,破烂儿衣服的大包,风尘仆仆的叩响了我的美梦。

母亲握着我的手,躲着父亲不在空当对我说,他怎么都是你爸,有他,这才是完整的家啊。那陈叔呢,我的眼睛里闪着光,我多希望母亲说,他只是来借住几天,甚至狠狠的诅咒他在穿越马路的时候不要看车。可是,他住了下来,一天,两天,很久很久。我终于明白,永远的离开吴村,离开父亲,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法。这么多年,母亲心里记挂的人,始终是他。

陈叔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母亲拿着这几年积攒下的一点钱,在学校附近开了个小超市,他有时也去,脸上总挂着憨厚的笑。有一次,我路过店门口,夕阳仁慈的将一切照亮,唯独将站在阴影里的他孤立起来。他与一切都格格不入,无论是他蹩脚的黑布鞋,还是那口土得掉渣的东北话,只会给我和母亲丢人现眼。

那天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店里。母亲并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是我知道,箱子里丢了钱,钱是在他出去的时候,我拿走的。

他开始守在厨房里,围着一条鲤鱼转圈,整整忙活一个下午。晚上,他喜孜孜的将糖醋鱼端上桌子,我端坐在那里,鄙夷的看着他指甲缝里的黑泥,胃里翻江倒海。但是我笑着,是在七年之后他开始扮演这样卑微的角色时,假装早已释怀的笑容。他解开系在腰上的围裙,那样子滑稽级了,他的脸上甚至有受宠若惊的表情。

母亲的脚步声从门外传进来,他迅速的起身开门,接着为母亲倒热水,拉凳子,好象自己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演员。母亲看起来很高兴,夹了一块鸡蛋放进我的碗里,他也学着母亲的样子,挑了一筷子鱼放进去。

母亲的脸色暗下来。

那个晚上,我噼里啪啦的摔筷子,摔碗,我对他大吼,用手指指着他的鼻子,我说你难道不知道我不吃鱼吗,你是不是诚心和我过不去,你怎么不去死,你这个吃软饭的!我把最恶毒的话抛向他,那些积压已久的仇恨终于在那个夜晚喷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母亲在一旁拉着我,他的眼圈红了,蹲下身体默默的拣起那些碎片,它们穿透了他的皮肤,他终究没有停下,也没有皱一下眉。

的确没有人告诉他我不吃鱼,那天我放学回来,他喜眉喜眼的问我想吃什么,我毫不犹豫的吐出一个字:鱼。我只是想告诉他,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那么轻易的事情,包括原谅。

二十二岁那年,我带陈言回家。他准备了一桌子菜,穿上我给他事先买好的运动衣。我们搬了几次家,也住上了楼房。陈言追我的时候,我盯着地面看了半天,然后就点了头,他脚上穿着乔20的球鞋。

我说过我不会找与他一样的男人,我再也不要过母亲那种苦日子。

从陈言一进门,他的目光就一直停在他的脚上,久久不肯移动。陈言把那双球鞋脱下来,与他寒酸廉价的运动鞋排成一排。

我为他塑造了无比光辉的形象,我对陈言说,他是个工程师,我不知道他的一口黄牙有没有将他的农民身份出卖。陈言走后,他一边洗碗一边说,他的球鞋得很多钱吧?我故意用很轻松的说,不贵,就一千多块。我在他的脸上读到了失落,甚至听见了他吞咽口水的声音。似乎只有在折磨他的时候我才能获得快乐,好象从前因他而受的苦终于得到了一点平衡。#p#分页标题#e#

陈言说他会娶我,他将我压在他的身底,用恳请的目光望着我。后来,他去了德国,这句话随着飞机起飞那一刻开始就清楚的变成了,不可能。也许,一早他就从我的眼睛里读到了贪婪,虚荣,与那种麻雀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强烈欲望。

那段时间,我经常蜷缩在被子里掉眼泪,灰白着一张脸,什么话都不讲。他一个人站在厨房里,熬一锅鸡汤,端到我面前,慢满吹冷,一勺一勺的送进我嘴里。我扑倒在他的怀里哭过几次,哭完之后,又狠狠的拒绝他,拒绝那温暖,也拒绝自己的心开始慢慢原谅。

我的脸色日渐红润起来,他却病了。他在煮鸡汤的时候倒在了厨房里,重重的,他准备用来尝汤的勺子跟随他一同跌落在地,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慌乱的爬起来,打电话,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救护车将他的身体用担架抬走,那一刻,潮湿的液体爬了满脸,我穿着睡衣蓬头垢面的追着他,我那么想对着昏迷的他说点什么,哪怕只有一句,哪怕只有两个字。

他得了脑血栓,我忽然想起他总是将肥腻的肉放进自己的嘴里,把瘦的那部分留给我。

他再也不能站在厨房里为他心爱的女儿煮上一锅汤。每天清晨,我把他推上阳台,用一条毛毯将他包裹好,然后站在厨房里为他熬粥,慢慢的喂进他的嘴里。可是,他没有我听话,饭粒和汤汁顺着他已不受支配的嘴角流下来,他像一个巨大的婴儿,无助又绝望。

父亲节的那天,我去银行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买了一双和陈言一模一样的球鞋。我捧在他的面前给他看,他的眼睛里泛出喜悦,我将鞋带解开,小心翼翼的套在他的脚上,我多想看着他站起来,走一走,转一转,像从前那样,一买了什么东西,立刻问我好不好看。但他只是牵动了几下嘴角,然后,口水一滴一滴的滴在那双他曾那么喜欢的球鞋上。

我跪在阳台上,抱着他痛哭流涕,我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跟着他已不能挪动的身体,一同死去。

他出殡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带着他的照片,一直沿着笔直的公路走下去。我的脚上穿着他的球鞋,有很多次,我踩到了松开的鞋带,重重的摔下去,将他藏在怀抱里,然后慢慢的从泥泞里爬出来。

直到他终于离开了我的世界,我才明白,世界上最爱我的他,这一次,永远的离开了我。我还记得,在昏黄狭小的厨房里,他将手指放在我的头上,看着我喝汤的样子。他一辈子,都未曾离开那个厨房。而我,将穿着他的鞋子,带他去任何他曾经想去的地方,替他走完他未曾走过的路。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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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他终于离开了我的世界,我才明白,世界上最爱我的他,这一次,永远的离开了我。我还记得,在昏黄狭小的厨房里,他将手指放在我的头上,看着我喝汤的样子。他一辈子,都未曾离开那个厨房。而我,将穿着他的鞋子,带他去任何他曾经想去的地方,替他走完他未曾走过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