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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达的蓝房子

发表时间:2020-11-30

【www.qg13.com - 情感达人语录】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弗里达的蓝房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卡罗在世界各地几乎都叫人感到“脸熟”——那个头戴花冠、双眉几乎连成一线的形象,辨识度特别高。她去世后,与她相关的电影拍了不止一部,使她由画家变身为公众人物。除了画风独特,她的身世也相当“有戏”,充满了血与肉的搏斗、灵与情的纠缠,既悲怆又浪漫。

弗里达家境优越,父亲是从欧洲移民过去的犹太人,凭借一手高超的摄影技术,在墨西哥过着殷实的生活。弗里达儿时就活泼灵动,生命力很强,父亲特别喜欢她,送她去墨西哥最好的学校学习。若用“锦衣玉食”一词来形容弗里达青少年时的生活也不过分。只是命运却在她18歲的花季给了她致命一击:遭遇车祸,脊椎折成三段,颈椎碎裂,一只脚被压碎,一根金属扶手穿进她的腹部……整整一个月,她浑身打满石膏,躺在一个棺材一样的盒子里,没有人相信她会活下来,然而,她居然活下来了。只是在47年的人生岁月中,她至少经历了32次手术,被截去了一条腿,还曾一整年躺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但就靠那样一副残破的身体,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位有声有色的艺术家,在艺术史上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20XX年7月,我去了一趟墨西哥城,参观了弗里达的蓝房子——那里已经成为墨西哥城内一个著名的景点,参观券远比墨西哥国家美术馆的门票难买得多。其实,一踏上墨西哥国土,随处可见弗里达,店铺的招牌上有她,拎包上有她,T恤上也有她,她完全成了墨西哥的文化符号。

这让人多少有些纳闷儿,若仅是因为她的画好,应该撑不出这个场面。她的丈夫里维拉是墨西哥最著名的画家,画得极好,在艺术史上的地位更高,但他的名字就未能像她的那样,闪耀在民间生活的每个褶皱中。她怎么就能获得这样的地位?这难道不让人好奇吗?

我带着好奇去了蓝房子。进门便是一个庭院,面积不小,高大的树、美丽的花,水流池塘,鸟语花香。房间沿庭院四周分布,一层的屋子和二层的屋子错落间隔,估计不是同一时期盖的,但总体非常协调,不失现代感。尤其是所有房子和院墙都被漆成蓝色,这个仿佛直接从宇宙腹地散发出来的颜色,对人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说明牌上写道,这不仅是弗里达从小长大的家,也是她婚后的家。其中的一栋两层楼房,就是弗里达和里维拉结婚后建的。楼下的房间现在做了陈列室,楼上的卧室、画室保持原样。

他们夫妻的卧室是分开的。两个卧室都不大,弗里达的卧室尤其小,床都是单人床,但她在这一层有两个卧室,一个在画室旁边,一个靠着书房,可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她的需要。她的工作间占据了二楼的主要空间,朝着庭院的一面都是玻璃窗,明亮悦目。房内当然是工作台、画架,然而,画架前放着一把轮椅。这位女画家平常是坐在轮椅上画画的。

身体受限的她能画什么呢?如她自己所说:“因为我经常孤独一人,所以我作自画像;因为我最了解我本人,所以我作自画像。”她一生给我们留下了50多张自画像。第一张自画像作于19岁,她穿着红色的天鹅绒裙子,显得明艳娇媚。后来她的自画像越画越严肃甚至严酷了,因为生命对她也越来越严酷:一是肉体上的疼痛从不放过她,二是她22岁时嫁给有名的墨西哥画家里维拉,那个多情的丈夫常常跟别的女性有染,在心灵上不停地折磨她。

因为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她笔下的自画像总是神色严峻,即使盛装出现,也会添加上流血的伤口,或各种隐喻——比如荆棘项链、扎满皮肤的铁钉、袒露的心脏,乃至蹲在她肩头的黑毛野兽和躺在她身边的白色骨架……她的坦白直率在艺术史上没有人能做到,以至于毕加索看见她的画也感叹:我都画不出你这么好的自画像。

在蓝房子最里面的一间平房内,还有一个弗里达的服装首饰展。走进去看见她生前穿戴的各式裙子、披风、项链、手镯,还有一条穿着红色雕花小皮靴的假肢,不禁让人感受到她生命的璀璨——这个墨西哥女子多爱美啊!

她一向是盛装的——她留下的照片充分展示了这一点;她的众多自画像也是如此,哪怕有伤口或者血淋淋心脏的画面,她也让自己华服美冠,明艳而冷静,绝少披头散发、呼天抢地……让她对生命中的痛苦皱眉哭泣,想都别想。即使她必须一直穿着由皮革、石膏和钢丝做成的支撑脊椎的胸衣才竖立起来,而身体终日处于疼痛之中,她也不肯叫自己软绵绵地横着、摊着,宽袍大袖地拖沓着。她从来都把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身着五色的墨西哥民间服饰,头戴花冠,站在人前必定是亭亭玉立、风姿绰约、光彩照人的。

我好像有点明白弗里达成为墨西哥文化符号的原因了。想想看,她对于装扮的讲究,蕴含着别的爱美女子绝不会有的两层含义:一是,对主流文明的抗争;二是,对生命的抗争。

第一点理由是,展出的弗里达的服装全是墨西哥风格的衣裙,即那種被称为“特万那”的服装——在深色或黑色的底料上绣出灿烂艳丽的大花朵,美得轰轰烈烈;或是明丽抽象图案的短上衣配长裙,头戴花冠。但这样的美带着“土气”,在20世纪早期上层社交圈里分明是扎眼的“异类”。甚至在墨西哥城本地,顽童见了她都会从后面跑上来问:“咦,马戏团啥时候来城里了?你们什么时候演出啊?”

其实说起来,弗里达身上拥有西方血统,她的父亲是匈牙利移民,母亲是西班牙人与美国印第安人的后裔,算半个西方人。她的丈夫里维拉跟西方艺术界的大腕们混得风生水起,他们夫妇交往的西方朋友比墨西哥本地的更多。然而这都挡不住弗里达我行我素,用装束来宣示自己的文化立场——热爱墨西哥。

第二点是对生命的抗争。弗里达这样概括自己的人生:“我一生经历了两次意外的致命打击,一次是遭遇车祸,一次就是遇到里维拉。”撞车的后果是她的肉体从此生活在刀尖上——每日的肉体疼痛;而遇到不断出轨的丈夫,则是把她的精神也放在了刀尖上。

说到她与里维拉的关系,起先她只是跟他学习绘画,之后发展为爱情。里维拉是真心喜爱这个有个性的女孩子,殊不知,他的爱情是加了砒霜的蜜。他战胜不了自己喜好女色的天性,即使爱自己的妻子,也不能停止不断地出轨。伤害弗里达最深的一次,是他居然和弗里达的妹妹有染了,弗里达受伤至深,选择离婚。但离婚后二人都非常痛苦,谁都离不开谁,于是复婚。

这就是说,她愿意接受现实,让生命在那两个刀尖上舞蹈:在肉体上,她让一个破碎的身体依然婀娜多姿、明艳漂亮;在精神上,她把自己的痛苦变成艺术的养分和题材,在从来都是由男性的画笔来表达女性的艺术史中,她成了第一个由女性来表达女性自己的画家。在精神上,她的对策是:“也许人们以为我和里维拉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会发出‘我多么痛苦’的哭泣和呻吟,可是,我不觉得让痛苦流淌过去的堤岸会有痛苦。”她跟朋友们在一起时快乐而有趣,美丽而风流,从不在人前诉说痛苦,喜欢她的朋友们也许没有看到,她已经在内心悄悄让自己上升为盛放痛苦的“堤岸”了。让该来的来吧,在该走时就走吧,她对死这样写道:“离去是幸,永不再来。”

在绘画技术上,弗里达不一定超过她的丈夫,可是她的生命强度绝对不是里维拉和世界艺术史上许许多多有名的画家能企及的。她像墨西哥境内随处可见的仙人掌,再难,也能活下去,而且总是碧绿饱满地站立在地面上,不露一点可怜之相,充满生机地覆盖了墨西哥那些缺水的土地。

(衡山摘自《文汇报》20XX年12月14日,本刊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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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老房子里的月夜


在寂静的夜晚,晴朗的夜空,依稀皎洁的月光,周围还有些许小星星点缀。面对这张由夜色、月亮、星星共同编织的夜景,总可以勾起自己许多的思念,思念老房子那片天的月,思念老房子里的月夜,思念那片寂静的夜空

记得在老房子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坐在房间的写字台前,透过窗帘,总可以看到一轮明月或是一弯新月悬挂在夜空中,格外的安静,而且那片夜空总是那么晴朗而干净,显得月亮总是那么皎白。

那时的月光总是那么亮,亮到自己拉开窗帘就可以借着月光依稀看到小本上的字。所以,自己很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着台灯微弱的光亮,在小本上勾勒自己的思绪。

总觉得月光应该会照亮许多东西吧,我们看见的,亦或是看不见的,清楚的,亦或是不清楚的。所以,那个时候,总喜欢时不时的往小院儿里看看,在夜光笼罩下的院子总是那么美。安静的小院儿,偶尔还会有一两只小老鼠嬉笑打闹着,把月光当作是闪耀的舞台灯光,尽情的表演。也许,它们也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可以不顾一切的释放自己的情感吧!

那个时候的自己,对夜光笔总是充满着好奇心,总喜欢在晚上的时候,在一张洁白的纸上写那么几个字,然后把灯关掉,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些带着魔法的字在黑夜中发光。我想,当时那种对貌似神奇事物的幻想应该是很甜美的吧!

那个时候,躺在床上,把床头的窗帘轻轻的拉开一截,月光总会毫不吝啬的打在自己的脸上,轻轻的翻开床头的书,可以看书上的字。借着月光的光亮看书,那种感觉真的很惬意。

一向都对黑夜充满了恐惧,但唯独对被月光笼罩的夜空充满了眷恋与好奇之心。记得在老房子的时候,晚饭后总会搬个凳子坐在院子里,一家人谈笑风生地说着许多有趣的事儿,那时候真的是在谈天说地,虽然许多所谓的知识都有些不靠谱,但一家人在夜空下无任何代沟的沟通真的很温暖。也许是夜空真的给了我们彼此很大的空间,让两代人之间心与心的距离可以如此之近。

从老房子搬走差不多快有三年了,自从离开老房子后,以前所有对老房子月夜的回忆就随着我们一家人的离开而消失了。那些美好的情景和感觉就再也没有在自己的生活中重新上演。

如今,没有了想在夜晚把窗帘拉开一条小缝看夜色的冲动了。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闭着眼睛想象着外边的夜色,想着外面的夜色一定会很美吧,没有阴云的话,晴朗的夜空一定会让思绪凌乱的人豁然开朗。

如今,没有了伏在案头用纸笔借着微弱的灯光和月光记录生活的习惯了。坐在电脑桌前,只是用手指和键盘取代了纸笔,然后记录自己零零碎碎的生活。

如今,没有了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谈天说地的画面了。回到家中,每个人都各做各的,有时候一家人也会聚不齐,少了许多以前的温馨。

现在,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想拉开窗帘看看外面的夜色,但月亮的光芒早已被高楼所挡,什么都看不到,一片漆黑,感觉到的是凄凉。在美丽的月夜,高楼挡住了我的视线,局限了我思考的空间,一堵无形的墙隔开了家人之间沟通的距离。没有了伏在写字台前借着月光写写画画的惬意,没有了拉开窗帘借光看书的画面,没有了一家人可以坐在院子里谈笑风生的幸福。似乎以前所有幸福而美好的画面,随着一家人的迁移就那么悄然的消失了。

现在的夜空,已被高楼围堵,一眼看去,很小,很小,而自己就犹如一只井底之娃。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总会回想起在老房子里时的月夜,那真的是一片让人可以豁然开朗的天,一眼看去,很大,很大

远去的达子


达子的再次出现,是在大军小范围的婚礼答谢宴上。两三年都见不到面的达子突然造访,着实给所有人来了个措手不及。
达子是坐一辆黑色的闪着亮光的小轿车来的,无需对车有专业的研究,众人垂涎的眼神很快就称出了那辆车的份量。一件时下流行的紧身花色T恤,将达子被气吹起一般的小肚子紧紧地裹住,腋下夹一款新版且价格不菲的阿玛尼,不知是否是头发超短的原因,达子的脸竟肆意地发起了福。
达子和新郎官大军、东子、刚子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80后独生子女的氛围,积淀了他们深厚的感情。达子小时候家境不是很好,上小学时,还穿过带补丁的裤子,为此经常有同学笑话达子。达子不太爱说话,总是默默地跟着大军一行人,让干啥就干啥,就是那种典型的小跟班。
别看达子不吱声不蔫语的,可每次打起架来,他可是最仗义的。当然,也肯定是被打最严重的一个。他总是最后一个撤退,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来掩护大军一行人。
就在两三年前,达子还是市场里卖水果的小商贩。每次无论大军、东子,或是刚子路过,他总要给他们装上满满一兜水果。那时,达子在时光的相片里最特别的就是他憨厚的笑、粗黑的手指、和他腰上缠着的那个破旧的钱袋。因为每次大家给他钱时,他总是憨笑着用粗黑的手指把钱袋捂得紧紧的,说啥都不要钱。
这两三年来,达子仿佛人家蒸发一样消失了。大军婚礼那天达子也没来,只是通过电话告之:在表哥给他找的公司上班跑采购,正出差在外。而且,业余时间还经营一个快客饮吧,实在无法脱开身。
聚会上,话题很快就随着达子天南海北的打拼,公司的种种采购、种种利润、某某领导的名字、店里的生意铺展开来。
达子的口若悬河与滔滔不绝,着实让每个人都大跌眼镜。连平时能说会道的东子也一下子蔫了,大家竟不知如何应对这个陌生的达子兄弟。
众人企图在达子的举手投足间找寻一些记忆里尚为熟悉的片断,终未果。倒是他手指上那枚大得有些夸张的金戒指很招摇地闯进了大家的视线。达子的手指仍然粗大,但那更粗大的金戒指仿佛魔力般地将手指的黑色层层退去,那个手指已不再是众人记忆中的手指。
达子侃侃而谈的发达经没给众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倒是他去肯德基的事深扎于心。
达子说,这次出差采购时问两个跟在身边的小兄弟想吃啥。两个年轻人商量了半天,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最后干脆都说肯德基。
达子说:哥们以前哪吃过那玩意儿,进了肯德基,人家问我点啥时,我看看点餐板,想都没想就告诉人家要那上面最好的面包。
那个点餐员就问我是否是要汉堡,要什么样的汉堡。
达子说:听了人家这话,我立马就感觉自己的脸腾地就红了,别提感觉自己多土了。但在点餐员和两个属下面前咋也不能丢这个脸儿,我就挺直了腰杆底气十足地告诉他,你们店里最好的汉堡每样来十个,再来一只最大的鸡。(达子说,自从他听到肯德鸡后,就一直以为肯德基就是卖鸡的。)
达子说:我这话一出口,那个点餐员那张嘴大得简直能塞进了十个汉堡。他又问我,先生,我们不出售整鸡,可以点鸡翅、鸡腿还有
达子说:当时哥们真是丢人丢大了,但咱有钱,还怕他。我就说什么鸡翅鸡腿的,闹心不,看好了,这一竖溜我都要了,这一横排我都要了
达子说他们那一餐消费了九百多元。
众人问达子心疼不。达子极为惬意:那都是哥们采购挣的钱,那钱大了去了,这点小钱算啥,再说,我们仨吃的时候,你们不知道旁边的人都啥表情,别提有多痛快啦。
聚会结束时,达子明显喝高了。红涨着脸举着夹包晃着身子大呼小叫,唱歌去,我安排,谁也别跟我抢,谁跟我抢就不是哥们谁都不行走,谁走了就是瞧不起我众人终究没有拧过达子。歌厅的贵宾包房贵得让大军这些工薪一族连连咂舌,可达子根本没当回事儿。整个包房成了达子一个人的演唱会,默默的达子一下子就变成了响响的达子。从网络流行曲到劲爆的嗨歌,达子折腾了个遍后,看起来已尽兴的达子大声喊道:哥几个,喝好了吧,唱得够嗨吧,咱走吧。众人顺应。
于是达子掏出了手机,挺着肚子掐着腰发号起了示令:小张,我们哥几个唱好了,把车给我准备好。
众人簇拥着达子走出了包房。
达子朝众人挥了挥手,一猫腰钻进了黑色的闪着亮光的小轿车,小车启动、加油一溜烟儿地跑远了。
当众人相互告别,正准备各自散去时,前台服务员携保安立马以博尔特的速度冲了出来,捉贼般的大喊:嗨!你们这群人咋回事儿啊?都走了,谁付钱啊?
众人面面相觑,一下子竟没弄明白服务员的意思。
那时众人的迟钝程度,真的不亚于在进行高难度的英语托福听力考试。
明显还在发蒙的大家,七手八脚地掏着各自的口袋勉强凑齐了那个极为炫耀又无限吉利的数字。
东子置疑:歌厅该不会弄错了,收了咱们双份钱吧?随即掏出手机就找达子,三番五次的拨打后,东子终于放弃了那组已经处于关机状态的号码。
感慨与讨伐声层层迭起:
达子咋这样
达子真他妈不够哥们
达子这不是耍咱们吗,真够狠的
混乱的慨叹中不知谁说了一句达子啥时候走的这么远了!?

远逝的达子


老公的好朋友大军要结婚了,整个婚礼老公和几个好哥们没少帮忙张落,车辆、酒席、鞭炮全全到位,瞅那章程我总感觉他们是在操办自个儿的婚礼一样。

我很理解老公的心情,老公和准新郎官大军还有那几个铁哥们从小就在一个大院长大。玩耍、上学、甚至吃喝睡都不分你我,在80后独生子女的氛围下,可以想像出他们的感情有多深厚。

对于这个婚礼,几乎每天我都能从老公那得到讯息。自然大军、东子、刚子这几个人的名字常常会被老公挂在嘴边,这个我倒不为怪,奇怪的是老公唯独没有提起不太愿意说话的达子。我问过几次老公,老公告之:他现在可忙了,去了他表哥给他找的公司上班,还兑了一个快客饮吧,根本没时间。

在老公的这一群人里,只有达子不是大院里的,他家是附近农村的,家境比老公他们差一些。听老公说上小学时,达子还穿过带补丁的裤子,为此经常有同学笑话达子。达子不太爱说话,总是默默地跟着老公一行人,告诉啥就干啥,就是那种典型的小跟班。

老公说,小时候打架,达子肯定是被打最严重的一个。

我不解。

老公笑道,别看达子不吱声不蔫语的,每次打架他肯定是最后一个撤退来掩护我们,可仗义啦!

和老公谈恋爱的时候,我见过达子几次。

那时的达子还是市场里卖水果的小商贩。每次和老公路过,他总要给我们装上满满一兜水果。我对达子印象最深的是他憨厚的笑、粗黑的手指、和他腰上缠着的那个破旧的钱袋。因为每次给他钱时,他总是憨笑着用粗黑的手指把钱袋捂得紧紧的,说啥都不要钱。

这几年没见过达子,大军婚礼那天达子也没来。

老公说,达子到南方出差了,赶不回来。

达子的再次出现,着实给我们所有人来了个措手不及。那是在大军小范围的婚礼答谢宴上。

达子是坐一辆黑色的闪着亮光的小轿车来的,(尽管对车没有研究,但从老公一行人的眼神里我很快就掂量出了那辆车的份量。)一件今夏流行的紧身花色T恤将被气吹起一般的小肚子紧紧地裹住,腋下夹一款今年新版且价格不菲的阿玛尼小皮包,不知是否是头发超短的原因,我竟觉得达子的脸也肆意地发起了福。

聚会上,话题很快就随着达子天南海北的打拼,公司的种种采购、种种利润、某某领导的名字、店里的生意铺展开来。

达子的口若悬河与滔滔不绝,着实让我们每个人都大跌眼镜。连平时能说会道的东子也一下子蔫了,大家竟不知如何应对这个陌生的达子兄弟。

我企图在达子的举手投足间找寻一些记忆里尚为熟悉的片断,终未果。倒是他手指上那枚大得有些夸张的金戒指很招摇地闯进了我的视线。达子的手指仍然粗大,但那更粗大的金戒指仿佛魔力般地将手指的黑色层层退去,那个手指已不再是我记忆中的手指。

对于达子侃侃而谈的发达经我没印象,倒是他去肯德基的事深扎于心。

达子说,这次出差采购时问两个跟在身边的员工想吃啥,都说以前没吃过肯德基,想尝尝。

达子说:哥们以前哪吃过那玩意儿,进了肯德基,人家问我点啥时,我看看点餐板,想都没想就告诉人家要那上面最好的面包。

那个点餐员就问我是否是要汉堡,要什么样的汉堡。

达子说:听了人家这话,我立马就感觉自己的脸腾地就红了,别提感觉自己多土了。但在点餐员和两个属下面前咋也不能丢这个脸儿,我就挺直了腰杆底气十足地告诉人家,你们店里最好的汉堡每样来十个,再来一只最大的鸡。(达子说,自从他听到肯德鸡后,就一直以为肯德基就是卖鸡的。)

达子说:我这话一出口,那个点餐员那张嘴大得简直能塞进了十个汉堡。他又问我,先生,我们不出售整鸡,可以点鸡翅、鸡腿还有

达子说:当时哥们真是丢人丢大了,但咱有钱,还怕他。我就说什么鸡翅鸡腿的,闹心不,看好了,这一竖溜我都要了,这一横排我都要了

达子说他们那一餐消费了九百多元。

我们问达子心疼不。达子极为惬意:那都是哥们采购挣的钱,那钱大了去了,这点小钱算啥,再说,我们仨吃的时候,你们不知道旁边的人都啥表情,别提有多痛快啦。

聚会结束时,达子明显喝高了。红涨着脸举着夹包晃着身子大呼小叫,唱歌去,我安排,谁也别跟我抢,谁跟我抢就不是哥们谁都不行走,谁走了就是瞧不起我

众人终究没有拧过达子。歌厅的贵宾包房贵得让我们这些工薪一族连连咂舌,可达子根本没当回事儿。整个包房成了达子一个人的演唱会,默默的达子一下子就变成了响响的达子。

从网络流行曲到劲爆的嗨歌,达子折腾了个遍后,看起来已尽兴的达子大声喊道:哥几个,喝好了吧,唱得够嗨吧,咱走吧。

众人顺应。

于是达子掏出了手机,挺着肚子掐着腰发号起了示令:小张,我们哥几个唱好了,把车给我准备好。

众人簇拥着达子走出了包房。

达子朝众人挥挥手一猫腰钻进了黑色的闪着亮光的小轿车,小车启动、加油一溜烟儿地跑远了。

当我们相互告别,正准备各自散去时,前台服务员携保安立马以博尔特的速度冲了出来,捉贼般的大喊:嗨!你们这群人咋回事儿啊?都走了,谁付钱啊?

我们面面相觑,一下子竟没弄明白服务员的意思。(我们那时的迟钝程度,真的不亚于在进行高难度的英语托福听力考试。)

明显还在发蒙的我们,七手八脚地掏着各自的口袋勉强凑齐了那个极为炫耀又无限吉利的数字。

东子置疑:歌厅该不会弄错了,收了咱们双份钱吧?随即掏出手机就找达子,三番五次的拨打后,东子终于放弃了那组已经处于关机状态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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