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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关门的坏习惯

发表时间:2020-12-28

【www.qg13.com - 超长不关于情感的说说】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关门的坏习惯,欢迎阅读与收藏。

钥匙插进门上的锁眼,门开了,没关。

“小珊,你又忘记关上门了。”

老问题了,自从同居到一起,千好万好的她,就这一点的不好,白天的时候,只要是她从外面开门进来了,就敞开着大门,不关,这是在老家从小养成的习惯。

她的老家是在四合院子里,是一个大家庭,白天敞开着门,只有当风刮过后,门才会虚掩上。

阿豪跟她提醒过多次,现在居住的环境不是她的老家,家里没有那么多的人进进出出,敞开着门不用担心有人来偷窃和打劫,她答应着,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坏习惯的不关门了,但是一回头,白天的时候,只要是她从外面回来了,进门后依旧是老样子的不关门。

阿豪对此只能是叹口气,除了向她抱怨一句外,拿她也没有办法,习惯已经成了自然了。

“小珊,小珊。”他喊了两声,没听见回应,猜测,她是不是正戴着耳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没听见他的声音,就换上了拖鞋,走到了房间门口,看敞开着门的房间里,小珊不在,电脑是黑着屏的,摸了一下机箱的表面,铁皮的外壳是冰凉的。

在家里转了一圈,仍没有看见本该在家里的小珊,她的皮包还在家里,除了手机不在皮包内,出门必带着的钱包和钥匙串都留在了皮包内,她的拖鞋也随意的放在沙发边,一条毛毯从沙发上滑落,掉在了地板上。

也许小珊今天的忘性大了,平日里出门必带着的装着钱包和钥匙的皮包没带着,只记得带上手机,临时改变原计划,出门了。

阿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着小珊回来,白天不亮灯光的客厅里,光线越来越暗,天黑了,小珊的人没有等回来,手机也是,连一条短信息和一通电话都没有等到,只好由他来拨打小珊的手机。

手机拨通了。

“阿豪。”小珊的声音发颤,还有回音,好像她在一个空旷的山洞中。

“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这里好黑,有好多管道,我动不了。”

“你被绑架了?”

“我不知道,我在家睡午觉的,听见了手机铃声,睁开眼睛就在这里了。”

想埋怨她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在白天时不关门的话没有说出口,忍住了,先要把她解救回家,有什么话,事好再说。

“小珊,手机先挂掉通话,这样是为了节省手机电量的消耗,你别慌乱,我这就去找警察来解救你。”

小珊在抽泣声中挂断了通话,阿豪听着心疼,拨通了在警察局行政部门工作的孙亮的手机,向他求助,警察受理了此案,先要找到小珊被歹徒囚禁起来的地方,听阿豪提供的重要线索,小珊的手机还开着,报警前还与她手机通话了一次,再拨打她的手机,却是无人接听了。

手机通话是要经过附近的信号塔传输,警察先搜索以阿豪家为中心的一片范围内的所有信号塔,查看这些信号塔在一个小时前有没有接收到小珊的手机信号。

找到了,是距离阿豪家最近的信号塔。

手机的信号被精确到在最小的一片范围内,包括着数栋居民楼和一所大学的部分校园,必须到实地进行搜索。

先搜索了数栋居民楼,由阿豪拨打小珊的手机,实地搜索的警察们利用手机的信号强烈会干扰到无线电波的特性,开着对讲机探测,没有搜索到小珊的手机,再去搜索大学的部分校园,除了一处操场和一处停车场,地面上能藏起人的建筑物就是一栋学生住宿的楼,该楼是四层建筑,是世纪初期由外国人设计的,除了地面的三层建筑,还有地下一层,是水电房,专门供铺设各种管道用的。

阿豪站在宿舍楼外面,拨通了小珊的手机,传来了正在等待她接听的盲音。

“找到了。”站在旁边的孙亮手中,对讲机传出了好消息,确切的地点,在地下一层的水电房内。

阿豪和孙亮一起,赶到了地下一层,却被办案的警察拦住了,留在原地看向水电房的最里面,警察们围在一处墙角,地面上有一片翻新的明显隆起的泥土堆。

阿豪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现实,残忍的展现在他的眼前,小珊已经死了,尸体冰冷的埋藏在泥土中,手机在她的衣服口袋里,闪烁着信号灯。

阿豪坐在孙亮的车内,隔着车窗玻璃,看抬着小珊尸体的担架车推出了学生住宿的楼,抬上了运输车,开走了。

“我送你回家。”孙亮发动了汽车,握着方向盘的手突然被阿豪抓住了,感觉到他的手在抖。

阿豪想到了一个让人脊背发冷的事实,手机一直跟小珊的尸体埋藏在泥土中,那之前接听手机与他通话的,很可能就是已经死掉的小珊,为了验证这个猜测,他拜托了孙亮,驾车送他去尸检所,等在了法医的办公室外面,等了两个小时后,等到了对小珊剖检完毕的法医。

由于尸体埋藏在地下室里潮湿阴冷的泥土中,减慢了尸体的腐烂进程,想要得到精确到分的时间几乎没有可能性,只能精确到小时,是下午的两点钟到三点钟之间。

阿豪被孙亮搀扶着胳膊弄回车上,瘫坐在前排副座上,低着头喃喃自语了一路:“是小珊的鬼魂,是她冤魂不散。”车到了他家的楼下,仍瘫坐在前排副座上喃喃自语,肩膀突然被旁边的孙亮捏住,一通摇晃:“清醒点,阿豪,到家了。”

孙亮送精神状态看起来不太好的阿豪进了家门,看他躺倒在沙发上,拽过搭在沙发靠背上的一条毯子,帮他盖在身上,出了门,反手关上了,金属的锁舌弹入了插销中,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又推了一下,确定门是关的严实了,这才放心的离开了。

一双手掐住了阿豪的脖子,窒息的感觉,强烈的冲击着他,醒了,睁开眼睛,一张陌生的男人的脸出现在他的眼前,狰狞的表情,裂着嘴巴邪恶的笑着,露出了一颗镶嵌的金门牙,阿豪挣扎着,手脚并用的向想掐死他的陌生男人进击,想争取到逃生的机会,但陌生男人就象金刚一样,力气大,体格壮,阿豪陷入了濒死的状态。

阿豪从沙发上挣扎的坐了起来,喘息着,摸着脖子,刚才在梦境中,被镶着颗金门牙的陌生男人掐死了,一定是小珊被害死的经过,是她的鬼魂在托梦,告诉阿豪,杀害她的凶手,是个镶嵌了一颗金门牙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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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


时令是冬天。雪下得紧,风刮得大。菊香书屋有两层厚窗帘,秘书替我全拉下来了,分不清黑夜白天。我庞大的身躯压躺在那张厚实的军用躺椅上,子龙细心地为我盖上一条不算太厚的羊毛毯。辣椒刚吃完,我抿上一口铁观音,一边聆听着《南泥湾》,一边等着接见小周他们。

老彭和小林的习惯明显不同。老彭是横冲直闯,直接跨过大门、二门,然后冲进书屋;小林也直闯大门、二门,不过在里门外停下,敲门通报。

小周是喝酒不抽烟,我是抽烟不喝酒,而小平是又抽烟又喝酒。老朱的鸦片瘾戒了有一段时间了,他写了一篇《我的母亲》供我品评,我批到:情真意切,很感人。

小英已经成人了。他向我提出要结婚。我没同意。女方未满十八岁,不能结婚,这是老规矩。这混小子赌气要走,还说不想当我儿子。我大吼:爱当莫当!他习惯性地离开了我的视野。这小子文武双全,我是打心眼里青睐他的。每每阅兵看见高个的兵,我就会习惯性地和小罗说:看!我家大小子也有那么高了。

坚持每天学英语是我目前最大的习惯。从容易处下手(easy part first),我觉得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攀登。我觉得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well begun,half done.)所谓勤奋使人成功(Hard work leads to success.)没有人能够阻挡历史的车轮(No one can hold

back the wheel of history.)

有时我也会想想我的小惠,想想小珍。秀儿近况还好,老李有点越权了。想想心中的那个她是我一生戒不掉的习惯。

我这人春困夏乏秋盹冬眠,但是近来每天休息都不超过三小时。为了我心中的共产主义,我时时努力奋斗着。

惊天豪情,绝世抱负,说的是我。冬天里冷水浴,很爽!

还是读书去!

不习惯的浪漫


不知从何时开始,渐渐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养成了许多只有自己才懂的习惯。习惯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看人来人往;习惯在周六周日去附近书店读一读心爱的书;习惯在傍晚时分独自出去看看夕阳;习惯在蝉鸣悠扬的夏日午后做一个戴着耳机追梦的少年

只是突然有一天,一个你从没有过非分之想的男生就这么打乱了你的生活。他自顾自的带你去吃西餐,带你品尝千奇百怪的小吃,炫耀般的为你剥着虾皮,对你所谓的减肥不屑一顾!甚至为了买一个你想吃的奶香冰淇淋绕着商场跑了整整两圈。

他请你去看你喜欢的电影,当你看的心潮澎湃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他已经在旁边困得要死。他打车送你回学校,厚脸皮的拽着你的手在校园里溜达,你一本正经的解说着学校的建筑,他却兴趣缺缺的在一旁不知叽歪些什么

我也就是心太软,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无奈听从了他第二天的旅游安排。一起坐车,一起听歌,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结伴走在街上的时候,他总想着法子抢你的包,生怕你会累;在旅游景点的时候,你一个劲儿的拍风景,他却一个劲儿的拍你!

以前我还年少懵懂的时候,经常会羡慕偶像剧里情侣之间的各种体贴和浪漫,可当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不知怎么搞的,别扭的不行!当旅途结束,他的表白随之而来,对你说,答应我就给我一个拥抱吧!

你顿在原地不敢向前。学校的公车来的很及时,你就像一只躲避猫的老鼠匆忙钻进去,祈祷着赶紧发车。隆隆声响起,你总算松了一口气,想着终于可以回到一个人的世界,轻松自在。

静下来的时候想想,或许感情的重点从来不在于做了多浪漫的事,而在于陪你浪漫的人你是否喜欢。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能腻在一起就已是浪漫了,又何须牵强的制造浪漫呢!

制服习惯


制服习惯

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因用脑过度患上严重的失眠症,医生告诉他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就可安睡,他试过果然奏效。而后的十几年,无论失眠与否,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成了他必不可少的习惯。

有一年冬天,柯南道尔去伦敦市郊一个清静的小镇写作,那天下着大雪,马车颠簸几个小时才到了旅馆,他在房间挥笔疾书白天构思好的章节,直到午夜1点多才写完。当他准备上床睡觉时,很自然地想喝酒,带来的一瓶酒还在行李中,他把酒瓶拿出来不禁一愣,原来瓶塞没盖严,酒已漏得精光。此时街上的酒吧、餐厅早已关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火车站的商店买酒,但那至少要走3英里。

窗外仍风雪交加,街上空荡荡的,此时根本雇不到马车了。天长日久养成的习惯总是这样,在越是得不到的情况下,想得到的欲望就越强烈。此刻,喝杜松子酒的感觉不断地侵蚀着他,于是他穿上大衣,系好围脖,当伸手去拿帽子时停住了,盯着窗外的雪雾他蓦然醒悟到,自己的行为多么不合逻辑,甚至荒谬:一个受人赞誉的所谓智者,一个自认为有足够冷静和理智分析、教育别人的人,竟要在三更半夜,离开舒适的旅馆,顶风冒雪走几英里,仅仅是为得到一杯酒?

柯南道尔开始深思,自己已养成了一个难以自拔的习惯,并愿意牺牲舒适去满足,但这习惯并没有好处,甚至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他的感悟使头脑清醒起来,片刻就下定了决心。他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篓,然后脱衣上床,带着一种解脱,甚至是胜利的感觉关上灯,闭上眼,听着抽打门窗的风雪声,几分钟就进入深沉、满足的睡眠中。从那天晚上起他再也没喝过一杯酒,也没有再喝酒的欲望。

柯南道尔在旅店里住了一个多月,完成了福尔摩斯系列探案小说《最后一案》的创作,他在这篇作品中加入了福尔摩斯因酒误事,并因此警省戒掉了多年饮酒的习惯。他还写道:一个人长久有能力满足欲望就会慢慢变成习惯,除吸烟、饮酒还包括得到金钱、物质和肉欲等等,要制服这些习惯不仅要靠毅力和意志,更要靠自我警醒,悟知习惯带来的伤害,否则就会被习惯所制服而成了它的俘虏。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她和父亲的那点儿暧昧

从记事起,就跟她住在同一个大院里。

她是个非常优雅的女人,不美,但是非常会打扮,一言一行都有别致的味道。小时候,母亲跟其它女人都穿颜色暗沉的衣服,只有她,常常穿着一条红裙子,亮花人的眼。

她的丈夫在部队,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她和我父亲是初中同学,两家是世交。她管父亲叫哥,管母亲叫嫂子,家里的事情也习惯于让父亲帮忙处理。记得单位有一个岗位她可以报考,即使她的丈夫已经发表了意见,她还是等到我父亲回来,听了他的话才做的决定。

其实,她和我父亲从不单独在一起。可是即使混在一群人中,我也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场不一般,非常默契。我总觉得父亲看她的眼神很温柔,而她在父亲面前也总是显得特别放松,甚至有些肆意。

我14岁那年,她离婚了,然后很快去了省城工作。我的心里长长松了一口气。那段时间,父亲有些低迷,回家后总是习惯性地望向她住过的房子,夜里睡得也晚,说是夏日闷,坐在院子里台阶上乘凉的时间也格外长。

在母亲心里,她只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妹妹。每次她回来,母亲总是高兴地做一大桌子菜,走的时候也会让她带走一堆东西。我对母亲常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女人,竟然主动引狼入室!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像个木头一样,对父亲和那个女人的暧昧无知无觉。我真想用力地晃动她的身体,让她醒醒,别再沉浸在自己的小日子里,看不清现实。

我想对母亲说出真相,可找不到证据。她总是表现得那么自然,落落大方。她喜欢和母亲一起挤在厨房里,她们有说有笑地聊着近况,轮流把菜端上桌儿来。父亲坐在客厅里,沏一壶茶,有时候看本书,有时候进去问下是否需要帮忙。一切看起来都是安静的、美好的,可我感觉就像鸭子凫水,表面风平浪静,水下如何的挣扎努力,只有当事人懂得。

她能喝点儿酒,但极容易醉,每次回来,都会陪父亲喝两杯。两个人滔滔不绝地聊天,母亲很少能插上话,可忙前忙后很开心。我气得又想去晃母亲了。母亲为什么这么迟钝呢?我有时忍不住想点醒她,又怕把真相戳破,反而会撮合父亲和那个女人。于是,我只好一边愤怒,一边纠结。还好,他俩掩饰得很好,我是惟一知道真相的人。

父亲送她去车站时,我总会自告奋勇地跟着。没有母亲在,他俩反而不怎么说话了。从车站回来时,父亲总是格外沉默。

她其实不常回来,母亲却经常念叨她。说她多不容易,一个人过日子,连个孩子也没有。母亲说的时候,父亲就会宽慰两句,说每个人总有自己的选择,她的性格从小就倔,各安天命吧。

日子飞也似的过,看不出父亲母亲的婚姻有任何变动的痕迹。我也顺利高中毕业,考入省城的大学。

报考志愿时,父亲坚持让我考省城的大学,因为她会照顾我。我心里很别扭,但是却说不出拒绝的原因。父亲送我去大学报到时,她在家里做了饭,给我们接风洗尘。小家被她收拾得既精致又有品位。那时候一年多不见她了,心里也有点儿想念。可是,父亲进屋后直接左转取拖鞋的动作太熟练了,让我的心一下子难过起来。看着母亲还在开心地东张西望,我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她对母亲说:嫂子你放心吧,雨儿交给我就好。

我不知道她跟父亲究竟是什么关系,不像情人,可又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但我知道,这一生,我和她,注定了会楚河汉界,互不交融,无论她对我多好。母亲可以对她不设防,但我不允许自己助纣为虐。

我要一生一世守护母亲,而她注定是我的敌人。

一辈子,祭奠一份爱

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常常来学校看我。没课的下午或周末,活动总被她安排得很丰富,有时候,她带我去参加读书沙龙;有时候,去看一场精彩的电影;有时候,带我去买些衣服,逛逛商场。

小时候,我别致的文具和漂亮的衣服都是她给我买的。现在,她又入侵了我的生活,我的洗面奶被她换成最温和的丝塔芙,衣服也换了风格,床头常有她买来的新书,第一支兰蔻口红也是她送给我的。

一次父亲出差来省城,顺便来看我。去洗手间回来时,我听到父亲在说:不要太宠小雨,会把她宠坏的。她说:我没有孩子,把她当自己的女儿,只是她总对我有芥蒂。

原来她也是能感觉到的。

吃完饭,我和她一起去车站送父亲,回来的路上,我决定摊牌:我爸和我妈不会分开的。她开着车,过了两个街口,才说:没有人想让他们分开。我冷冷地说:你不想吗?别说不想,那就太虚伪了。趁着等红灯的间隙,我下了车,坐公交车回了学校。

我想我是伤了她的心,她之后没再来找我。只是偶尔的,宿舍管理员会递给我个包裹,有罕见的小影集、各种精致的本子,或者是个发夹、一些吃的,每一件,都很用心。有几次我想发个信息说谢谢,编完了短信,又删了。说到底,我还是怕。我不想被她的糖衣炮弹收买。

在跟她冷战期间,我跟一个男孩恋爱了。我全身心地投入,而他却无耻地劈腿,甚至说我不如那个女孩有魅力。背叛和侮辱,让我迅速地崩溃了。我没有勇气跟父母说,一个人死扛。那是我人生中最狼狈的时候。我逃课、泡吧、喝酒,有几门课都挂了。我跑出去淋雨,发烧、头疼、胃疼,浑身疼,我甚至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

但是,她来了。她替我请了假,带我回到她的小屋。

她沿途买了药,给我买了睡衣、拖鞋、牙刷,还买了鲍芹、蘑菇、牛肉。我在她家里,用的都是我喜欢的淡紫色,吃的都是我最爱的。我从来不知道她这么了解我,心里暖暖的。

我睡在有阳光的那间房,床软软的,屋子暖暖的,地板都泛着温暖,那是我那段时间睡得最踏实的一觉,醒来后已经是深夜了。

她坐在台灯下看我,问:你是不是失恋了?没等我回答,她就接着说:都会过去的,什么伤都可以靠时间来治疗。我悄悄地想:也包括她对爸爸的那些念头吗?但是没有说话。

早上,她带我去公园里跑步,沿着小路跑到山顶上,她说:喊几嗓子,把心里的郁闷都喊出来。吃过早饭,她带我去拍了一套写真,镜头下的我青春正盛。她说:青春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财富,什么都可以再发生。

她陪了我三天三夜。我和她睡在一张床上,除了去卫生间和做饭,她寸步都不离开我,她像妈妈一样照顾我,连牙膏都是挤好的。

那天,她给我煲汤,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忽然问道:你爱我父亲吗?她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然后肯定地说:爱!但我只会在心里想想,不会跟***抢他。***那么善良,把我当亲妹妹一样疼,我一辈子都不会伤害她。我和你爸从来没做过不该做的事,一直清清白白。

我相信她说的话都是真的。你对我那么好,是因为想补偿吗?她说:开始时是,可是疼你时间久了,就成习惯了。

当我切身体会到得不到一个人的痛苦后,再也没办法无视她。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并且小心翼翼地不去伤害我和母亲。她的压抑和坚忍,让人心疼。

我终于发现,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每个人都会做错些事,谁也不是圣人。这人生,谁和谁的遇见,不能总如我们所愿。我决定原谅她,也原谅那个背叛我的男孩。我希望自己的下一次爱情,别再有这么多的遗憾。

我康复得很快,无论身体还是心灵。离开她家的那天,我第一次管她叫了一声姑姑。天变凉了,我会提醒她加衣,看到有适合她的小东西也会送给她。她的生日,是我陪着她过的,只有我们俩。

有时看她的背影,我会感觉很心酸。那条红裙子已经伴着她的青春消逝,现在的她,尽管保养得很好,依然能看出衰老的痕迹。她坚持不肯再婚,一个人默默地生活,偶尔去看望她的哥哥和嫂子。

用一辈子去祭奠一份爱情,到底值不值得呢?想她这一生,一定有各种的遗憾,或者,父亲和母亲也有吧。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习惯,铸就未来


习惯,铸就未来,命运,不一定就是人生。

老话说的好,人的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但是我觉得这七分打拼里边习惯却是最重要的。一个好的习惯会让你事半功倍。

良好的习惯养成,需要日月积累。比如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你觉得很难,但是你每天坚持做养成的习惯,到最后我觉得游心有余,工作很简单。比如你刚开始的时候,每天睡懒觉不起床。然后忽然有一天想着早起早睡,然后我就慢慢养成一种习惯,每天坚持早早就起床,最后你会发现人生又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今日养成,明日拥抱。我有个同学,东子就是这样的人,他曾经是一位吊儿郎当没啥成就的小混混,最后他居然成为了一名医生,他就是每天坚持看书,养成一种习惯,最后当了医生。可是他当了医生之后干了什么呢?他已经把读书养成一种习惯,还在那里继续考博士,所以说有时候习惯很重要。

经常听人抱怨,我做不下去了,我完成不了这个事我干不成。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今天做不完还有明天,不要一味的要求今日事今日毕,如果把那种感觉养成习惯,迟早一天什么事都会处理的完完美美。

养成一个良好习惯,有助于我们,每天工作和生活。如果你习惯了每天锻炼身体,那你就会觉着每天不锻炼身体,那就睡不着,如果你习惯了每天去读书,那你就会觉得,如果每天不读书,就感觉心里面空唠唠的。

潇潇的风雨也总是悄悄地前来,默默的人生是淡淡的安然淡笑,你和我梦想在哪里,习惯,就应该扎根在哪里,未来的人生想要成功就必须伴随着习惯,良好的习惯养成会慢慢的为我们的梦想添砖加瓦,日积月累总会有所收获。

但坐风雨中,笑看春与秋。人生不可能重来,习惯必定铸就一个辉煌的未来。

习惯了你


从前习惯冷冷的孤单,

现在习惯了你的暖。

从前习惯了影子的陪伴,

现在习惯了你在身畔。

只要你靠近我身边百米,

我就能嗅出你的气息。

习惯了彼此的不离不弃,

爱在这里凝成奇迹。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从前习惯冷冷的孤单,

现在习惯了你的暖。

从前习惯了影子的陪伴,

现在习惯了你在身畔。

只要你靠近我身边百米,

我就能嗅出你的气息。

习惯了彼此的不离不弃,

爱在这里凝成奇迹。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说好了一生不分离,

习惯了和你在一起。

约定了来生再继续,

我已习惯了爱上你。

说好了永远在一起,

习惯了有你的话语。

约定了不说对不起,

我已习惯了心中有你。

后记

大叔,习惯是一点一滴的养成的,也是点点滴滴积攒的

习惯了孤独


孤独是你最需要一个人陪伴的时候,那个人却离你而去;孤独是你想要一个人懂你的时候,那个人却不能理解;孤独是你最无助的时候连呐喊都没有勇气;孤独是你所有的快乐和泪水只能写在日记本上;孤独是你想遇到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却迟迟不来:孤独是

你是孤独的,也是不幸的。你不像其他有美好童年的孩子,你当初那么胆小,什么事都听大人的,不会吵也不会闹,除了读书就是做事,所以有人说你是没有童年的孩子。你不像青春期那些叛逆的伙伴,你总被人束缚着,总是小心翼翼。你不像那些不懂大人辛苦的孩子,一些道理你懂得太早,但在有的人眼里你还是不懂事的小毛孩。你也不像动不动就向别人索取的人,你愿意去承受自己受得了的担子,去追求自己想过的日子。你也恨过自己,有些事情是要懂,为什么懂得那么早?在可以任xing的年纪却给了自己那么多的压力,带给自己那么多的痛苦。

你是孤独的,也是幸运的。你没有了童年,你学会了在无趣的时候自己去寻找有趣的事;你听大人的话,你知道有些事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要想成功也要经历很多磨难;该任xing的时候你不懂什么是任xing,你也学会了去体贴。

以前的你,孤独的时候。你把心塞的事藏在心底不告诉任何人;摸着手机玩玩游戏,找个人拉扯一下;买些吃的来打发时间。

现在的你,孤独的时候。你卸掉了手机上的所有游戏,在微信上订阅了各种各样的公众号,像酒桌文化,陪你读书,企业成长故事,商业智慧,创业者故事,演讲视频,心灵鸡汤等等,试着去丰富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还是那句老话让自己成长。那些你觉得不错的妹子,你也不去找了,觉得不想泡没必要,不打扰才是好,还是多用点心思来对待自己。后来有的人觉得你很冷,而你只是笑笑。你习惯了一个人到处浪,哪个公园没去的?还有动物园,植物园没去,什么时候去看看电影?还有哪些学校风景不错这些你都想去看看,你很想去你没去过的地方。有趣的是,有次本来可以坐地铁去个地方,由于不赶时间,就上了公交,原因是那趟公交我没坐过。你也会静下来看看书,练练字,或者写些自己想写的文字,组成自己想表达的诗或者文章,这一点也不像以前了,以前由于文章登过一次报,总想着投搞,所以觉得写不好,干脆就懒得写,现在写的东西不求感动别人,用来温暖自己,所以没在诗兴大发的时候也不会绞尽脑汁地去组织语言了。就想给以后的自己多一些年轻时的回忆。

以前和现在都是孤独的,因为始终陪着你的还是自己,对你不离不弃,但又觉得现在的自己是不孤独的,当你慢慢习惯了孤独的时候,孤独就是一种享受。因为你改变了你原来孤独的生活方式,不说自己这种改变如何的好,但是这的的确确是随心的,没人压迫你这么做的,所以你也就是快乐的,再者,这种孤独的方式至少现在的自己是认为有益的。

以前的自己总爱说一句话没人要,而现在仔细看了看自己,能干体力活也能做家务,有些事情本应该是女生做的,但自己也能把它做好。xing格和品质方面不敢说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但至少还没有发现身边的人说我怎么怎么样,只能说了解我的人并不多,所以我现在也不会说那样的话了,因为对自己有了深刻的认识,也应该更有自信。有次在课堂上老师提了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异xing,你是否会喜欢现在的自己?我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我相信爱情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奢侈的精神享受,这是个现实的年代,腰包空空,再觉得你不错的人都会离你远远的。所以只能这么说,如果现在有女孩看中我的,要么是眼瞎,要么是独具慧眼,因为我会做人,会生活,缺的东西也很多,比如知识和财富。而这两样也是最重要同时也是最未知的,要遇到一个能和我并肩作战的,到最后可能还要过苦日子的人是何等不易。

身边的人可能觉得我对另一半的要求很高,觉得这个不好看,那个也不行。其实这些都是不想谈恋爱的借口。有个朋友这么跟我说,到这个年纪说不想找女朋友都是骗自己,这也的确是的,再过个三五年的家里人会催婚催得厉害,因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准确地说,我在自己养活不了自己的时候不会主动去追某个女孩,要是被追,我觉得还可以的话,就像那朋友说可以谈一谈,长长经历。以前觉得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叫耍流氓,后来的一句话也引起了我的共鸣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更叫耍流氓。如果恋爱的时候双方没有好好的了解,磨合,便结了婚,那就是对自己,对爱人甚至对小孩都不负责任的表现。当然像我这种重情义的人也不会以长经历为目的去接受一个人,否则到最后会伤到自己。

其实我对未来的那个她要求很实在,会过日子,支持我,懂我。没有人会十全十美,那么在爱情里,你即使觉得你另一半的缺点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但也要觉得她的优点像那个太阳,太阳出来了,星星就会消失。所以互相取悦很重要,愿意陪你颠沛流离也很重要,在低谷时能和你一起努力,互相支持,心中有着希望的曙光;在有所成就的时候,会好好珍惜所得到的一切,能有着一样的享受生活的方式,去些共同想去的地方,创造各种浪漫。能遇到这种人是难得的,也是值得去把握的。

我又想起了这段话: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日记,读完你写过的所有文章,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只是说好吃的东西,只是想弥补上,你的青春,还有她迟到的时光。我想将来某天当我遇到她的时候,我也会是这种心情,因为她的青春,我迟到了,我会用余生好好补偿。

孤独,是难熬的,同时也是享受的,看你用什么心境去看待它。我要感谢这些年来孤独的自己,让我养成了自我感觉良好,他人不排斥的xing格,也有一些有人欣赏的魅力,其实有人欣赏你,不是别人的眼光高或低,都是自己的品质赢来的。我也希望自己在今后孤独的日子里,能够耐得住寂寞,渐渐地去提高自己,升华自己,用更好的姿态去遇见迟到的她,用更好的自己去弥补最好的她。让她告诉你:你的孤独未败仍荣。

习惯成就未来


习惯成就未来

人们都说:每个人都是一颗被上帝要过的苹果,这就像是世界上找不到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一个都是独特的,因而每个人的性格就会不同。就是性格的不同导演着不同的人养成不同的习惯。匡衡习惯了凿壁借光所以受人崇拜。不同的学习习惯带给他们不同的影响;而这些也都是来源于他们勤奋好学的性格;李时珍习惯了尝百草,所以写成《本草纲目》;司马迁习惯了苦中作乐,所以著就《史记》同样,如果他们没有坚韧,顽强,不言弃的性格,也就没有那一部部惊世骇俗的巨著;屈原习惯了满腔爱国热情,成就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美名;文天祥习惯过零丁洋里的不忘忧国,留下一颗丹心万古留名可见,如果他们没有骨子里的爱国情就不会芳名留世。

法国思想家培根曾经说过: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坏习惯悔恨终身。我也这样认为,哪一个名家不是有一身好习惯。

比如说香港首富李嘉诚,如果他在初中毕业后好吃懒做,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天天在街上当小混混,他现在能当上香港首富吗?他不就是有一身好习惯吗?他就是诚实有信,从不迟到的好习惯成就一身的。还有亚洲笑星-------周星驰也是一样他从不轻易放弃,也从不自卑,相信自己,所以周星驰才能当上亚洲笑星。

再说说那些反面的例子纳西瑟斯。他是希腊神话里的美男子,典雅娜,阿波罗等等都嫉妒他的美貌,纳西瑟斯就是在一个湖边看自己的容貌而迷住的,后面他就是因为太自恋了而得了重度抑郁而死的。纳西瑟斯就是一些坏习惯,其中一个很大的坏习惯就是太自恋了,我认为如果纳西瑟斯不那么自恋,他也许不会那么早死了。

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像李嘉诚,周星驰那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成就自己辉煌一生;而不应该像纳西瑟斯被坏习惯悔恨终生!

习惯了有你


一整个城市的灯都闭上了眼一整个冬季的雪都飘落完了一双粗糙的手捧着一张老照片一个男人闪着泪花铺满一脸习惯对你写信,为你送药,替你拍照,陪你走过四季也习惯独自排队,独自买票,独自旅行,一个人慢慢走习惯学你说话,学你微笑,学你撒娇,在阳台种满花草也习惯独自奔跑,独自悲伤,独自懊恼,画你背影的素描你走了那么突然就像来时那么让人猝不及防本以为时间可以淡忘一切我错了我以为的遗忘是借口忘不了你的柔美与可爱贪恋你的柔情与体贴抹不去你给的幸福与温存习惯你叫我叶子喜欢你对我微笑迷恋你撒娇时的天真路过你的城回忆你的温柔忍了又忍的泪谁敢说黑白不配男人,继续沉沦谁又明白谁的深爱一个人收拾这回忆一个柔美的落叶给了我一个思念的理由最初我们恋恋不舍,最终我们始乱终弃初与终,我该何去何从排比早已写不出你给予的柔情不是世界变得虚伪而我虚伪时光,早已凋零一片惨白伪装久了(假装不在乎),我会累苦涩的回忆多了,我会哭因为再怎么坚强,我会在自己的世界里狂泪邂逅时的承诺当时的敷衍一切好虚伪天真的以为离开,时间过了就会好感情自己太天真几程山水,千般故事都化作梦幻泡影

想你的习惯就像棉花糖


(一)

一直觉得习惯是介乎于棉花糖与牛皮糖之间的某种东西。

(二)

生活,逼得我们不停的成长,就像是列车,不去管车上旅客的终点是哪里,只要出发的时间到了,那么便不会有丝毫的耽搁。

生活于我们,其实就是一个数据,一个名称,一个专属于今天的昨天。

一杯豆浆,一根油条,一枚茶叶蛋,一顿早餐。匆匆忙忙的坐着轻轨去上课,然后下课,然后回家,然后日复一日。

每每总是对自己大声说,我要改掉过去的坏习惯,从今天开始,为了明天,努力,加油。

可是当我们真的这样做了以后却发现,想要完全摒弃从昨天延续而来的痕迹,其实远没有那么简单。

像是棉花糖,在清香的绵软里带着一丝丝的期待,期待着脑海中的甜蜜会顺着味蕾蔓延。

一口,两口,三口不知不觉,棉花糖已经吃了大半,在某一个瞬间你可能会忽然觉得,原来棉花糖的味道也不过如此,随着最初甜蜜的褪去,想吃下去的渴望越来越淡了,最后的你仅仅只是为了想要吃完而吃下去,当你咽下最后一口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真正让你心动的,只是第一口、第一个念头。

(三)

习惯也是这样,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在之后的日子里自己会以怎样一份态度去面对这分还未成为习惯的习惯。只是凭着最初的惯性一直做下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直到,直到你已经感到厌倦,却也已经想停也停不下来。

因为,这份习惯已经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想割舍也割舍不掉。

我们常常会把曾经珍惜的人的名字记上好久,久到日后回忆起来,连自己都会感动的程度。只是,无情的生活告诉我们,这份坚持原本没什么必要,你的付出只会成为小说中用来赚取眼泪的桥段,而不会因为你的执着于坚持就让记忆中的那个人回到你的身边,你的眼前。很负责的说,孩子,洗洗睡吧,那看起来是多么的可笑。

(四)

后来呀,当你再也不想坚持下去的时候,当你决定放下这份执念的时候,当你真的下定决心想要改变原来的那个自己的时候,你会发现,总是有一些人一些事在不经意间阻止着你,把你拉回属于你原来生活的那个轨迹。

你怨愤,你说没有人理解你,没有人懂你,可是我想说你错了,那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你臆想出来的罢了,在别人眼中,你依然是你,微不足道,却又不可或缺的你。

(五)

像是咀嚼着牛皮糖。

在阳光下轻轻捏起一枚牛皮糖,晶莹的糖果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手指间轻轻用力,腻人的柔软中透着一丝让人安心的沉稳。

轻轻放入嘴中,感受着糖体在咀嚼间重复着形变与回弹的轮替。

一下,两下,三下在感受着淡淡清香的同时你会发现,牛皮糖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因为它的特性,让它在给予人们滋味的同时保持着自己的个性,哪怕到了最后真的真的变形了,可是,在它支离破碎的糖体背后,隐藏的是一颗千锤百炼心。

(六)

写了这么多东西,其实笔者只是想告诉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不要妄想着去为了适应生活而改变自己,因为当你真的想改变自己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样的想法,永远都不会变为现实。

你就是你,是专属于一种颜色的画笔。你要像牛皮糖一样的去活着,坚守着自己生命最初的那份执着与坚强。

无论你日后客居何方,无论日后会有谁陪在身旁,你都应该笑着去迎接,哦,当然有个前提,是你要真的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