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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之子

发表时间:2021-01-05

【www.qg13.com - 向太阳花情感美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太阳之子,欢迎阅读与收藏。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太阳部落,人类最传奇古老的部落。

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的去处,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是这个以太阳的光热为生的氏族世世代代的理想与信仰。然而,一代代的首领用去毕生精力去寻找却毫无结果,每一位首领都同样是死在与夜部落的圣战中。

夜部落,同样有着纯正横亘的血统,月亮,是他们的神。

雨雪交加时,如果天空中出现日月同明的奇异景象,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明暗光线对势最分明的地方就会发生一场有关太阳与月亮,维系着两个水火不容的古老部落存亡的圣战。然而这场战争会在其中一个部落灭亡前永远的持续。这是生与死的原则与较量。昼夜的更替令所有人不安,必须有一个灭亡,让天空上的一个星体能够绽放永恒的光芒!

他——玄埃瑟,太阳部落老首领唯一的儿子。自幼就有着深深的使命感。还是孩童时便在每个黑夜里站在山岗上仰望着黎明时太阳即将升起的方向。十五岁生日的清晨醒来时,他的手指触碰到额头上新生出的太阳图腾。那是太阳部落的成年男子才会有的标志。那个瞬间他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他转过头看到父亲为了氏族信仰而老去的面容。对整个部落的责任蓦然降临,令他沉重不已。这种压力让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刺破自己的胸膛,没有丝毫的畏惧。用力的吮吸喷涌的血液。

十五岁的他在唇齿见咂摸出了纯正的太阳血统赋予他血液中的新鲜蓬勃的味道。他明白,他不要让这种血液消逝,他要找到太阳在黑暗里的神秘去处,他要让太阳部落的血液流淌下去,在有阳光照射的地方永远的流淌!

而此刻,他朝向太阳站在山冈上,他的身上涂满了他刚刚死去的父亲的鲜血,在阳光的烘烤下发出煞人的腥气。他的身后匍匐着太阳部落千千万万的孩子正在亲吻阳光照射下炙热的大地,为这次圣战中死去的老首领祈福。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上路,上路,没有迟疑,没有眼泪。深深的仇恨,他要用太阳部落最神圣的有着繁复太阳图腾的狮牙刀刺入杀死父亲的那个夜部落首领的胸膛!仇恨蒙蔽了一切,他甚至忘记了他的信仰,他的整个部落的信仰——找寻太阳在黑暗中我去向,让整个部落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个他自幼深深铭记的信仰在父亲死去后已经被仇恨所深深的掩埋,他忘记了整个世界,他对整个部落的期盼和托付视而不见,他甚至忘记了父亲是为什么而死,他的眼前一遍遍浮现的只是父亲倒在血泊里额头上的图腾黯淡下去的画面。

一遍一遍,挣脱不掉的梦魇。

疾驰疾走,追着的太阳奔跑方向。

第一天日落时,一整天的剧烈奔逃使他倒在地上。夜幕很快降临,他在一大片陌生的沙漠上毫无知觉的睡去。午夜时分他挣扎着醒来。蓦地看见一个穿着橘色衣服的小人安静的坐在自己的面前。那小人儿柔软的头发是他从没见过的金黄色。他被吓了一跳,抓紧了腰间的象牙刀。

“你的头上有一个太阳,喏,这可是一件很让人羡慕的事啊,你有一个太阳!但是我也不比你差,你知道的,我有一朵玫瑰花,这是你们都没有的。是的,你们都没有,她是我的。”小人儿笃定的说。

玄埃瑟只是觉得好笑,他并没有心情去关心什么玫瑰花的事情。“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要杀掉夜部落如果你知道夜部落首领的去向请你告诉我。”

小人儿跌跌撞撞的起身,他长长的围巾在风里飞扬,漆黑的夜里他的瞳仁却闪着好看的光。他一言不发,径直的向沙漠的深处走去。玄埃瑟慌忙起身跟在他身后,以为那小人儿要给自己指点夜部落的去向。

但那小人儿却踮起脚牵起他的手,那一瞬间瑟感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久违的温暖和微微的眩晕。这从指尖传递过来的热度让瑟听到曾牢牢的占据着他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剥落。瑟无法抗拒的闭眼,在恍惚中那个小人儿在他耳边悄悄的说:“我每天都会这样抚摸我的玫瑰花,我是多么爱她!”

再睁眼时瑟看见沙漠已经不见,一片明朗的天空下一朵罩在玻璃罩下的娇艳的花。小人儿从两座活火山口上把刚刚烘烤好的面包拿到他面前。

这是瑟从未体会过的温暖,他一直以为,不同部落见的人是不能共存的,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杀戮或是领导臣服的两种关系。所以他宁可不要。瑟推开面包,大声喊道:“为什么要给我食物?你想对我做什么?你是不是夜部落可恶的刺史?”

小人儿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他好像从来都不会回答任何问题,却喜欢不停的提问。“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的是,狐狸不吃面包”,小人儿望着远方若有所思的说。瑟也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缓慢的上升,东方的夜空上已泛着几缕微弱的晨光。“是的,狐狸他是不吃面包的,因此麦子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子无法让狐狸产生联想,这实在可悲。”小人儿有些伤感的望着瑟,“但是,我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被我驯养了,这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他想起我,他也会喜欢风在麦穗见吹拂的声音。”

“你也会被我驯养的,就像狐狸一样。”小人儿甜美的笑了。

瑟并不能准确的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他的心里却因此有小小的颤动。可是他马上为体会这样的爱意而感到可耻。“我不会被任何人驯养,我也不会驯养任何人。感情都是虚假的,仇恨才是真实的,找到夜部落的首领,杀掉他,这就是我应该做的。”

“这就是一直以来你的愿望吗?一直都是吗?”小人儿怔怔的看着瑟。

这明亮的目光刺痛了瑟,让他想起了太阳部落世世代代的古老信仰,想起了他十五岁生日的清晨他为自己和整个部落许下的誓言,想起了老父亲就是死在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去处的路上。瑟的身体不停的颤动,压抑得无法呼吸。

小人儿并没有理会他的异常,继续的追问:“一个人的愿望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一定不是的,一定不是的,你以前的愿望是怎么样的呢?它为什么被掩藏了呢?”小人儿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瞳仁里面盛满了惊恐和不解。过了许久他见瑟还是不说话,又小声的说:“你不要自责,其实这也很美啊!沙漠的美就在于某一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他们的美就在看不见的地方。

“是啊,太阳的美就在于夜晚我们看不见他的地方,因

此我们一直在寻找。寻找太阳夜晚的神秘去向,我们要居住在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和我的部落,我所有的臣民们,我们一直在寻找,穷尽毕生精力,甚至包括,甚至包括我父亲的生命。”

“哦!”小人儿兴奋极了,“这应该就是你的愿望,这就是你本来的愿望!你的愿望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你的愿望很美,他的美就在于他被隐藏在你心里的一个看不见的角落。”说罢,欢快的给他的玫瑰浇起水来。

太阳一跃便跳出了地平线染红了整片蓝天,瑟扬起头,额头的图腾吮吸着光和热,身体里又一次充满了力量,就像每个在虚弱中煎熬过的漫漫黑夜后重获能量的清晨一样。但这次,不同的是,瑟感到自己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融化,是那个小人儿说的遮蔽住原来愿望的东西吗?有关仇恨和杀戮吗?瑟不确定。

只是,他现在对新一天前进的方向感到迷茫……

“再见”,瑟转身朝小人儿挥挥手,“我该上路了,谢谢你照顾我。”

小人儿正轻柔的抚着他那小小娇艳的玫瑰,“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玫瑰,她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她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那些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下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人儿轻轻的依偎着他的玫瑰,“我只是想说:爱,才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仇恨毕竟是短暂的,而且它已经遮蔽了你原来的愿望。希望你可以忘了它。我不知道太阳在晚上都去了哪,但我觉得寻找它可真是一件伟大的事!也许你可以去面包树上看一看,那里很高。”

“朋友,你的名字是什么?”

“小王子。”这是小人儿唯一一次回答问题。

瑟又一次回到了沙漠上,他依然在奔跑,跟着太阳奔跑,找寻夜部落的去处。不同的是,他的心里已经开始有了小小的波澜,对方向对愿望的疑问。但他还不能完全的明白。他依然想找饿到夜部落,为父报仇。

黄昏时,瑟已经走出了大漠,进入了一片美丽的田野。而他身体里的能量也随着太阳的落下而渐渐耗尽。远远的看到一个农庄便走了过去。

“我能否在这儿借宿一晚?”瑟推开谷仓的门,疲惫不堪的问到。而谷仓里只有一只小猪在安逸的睡着,还乐不可支的打着呼噜,显然没有想回答他问题的意思。不想瑟的头顶却飘下来一个细弱的声音:“当然,在这睡吧,别客气!威伯睡着啦,他今天可累坏了。我也正忙着呢,没法招待你,快进来吧,小心别把威伯吵醒了就好!”

瑟抬头一看,竟是一只蜘蛛在和自己说话,他的确正忙着在网上编织着什么。“我是玄埃瑟。”“哦”,“好气派的名字,我叫夏洛,我的朋友叫威伯,哈哈,就是这只小猪,你看,他正睡着呢。我是一只蜘蛛,呃,这你知道吧。”瑟觉得很好笑,而疲惫却另他没有力气笑出来,他回答道,“当然夏洛,你知道夜部落的去向吗?他们从这里经过了吗?”夏洛听他这么问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认真的看着瑟,好像努力的想把整件事情弄清楚。

“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们以阳光为生”,瑟这样解释道,“夜部落是我们的最大的敌人。我要找到他们,为父报仇。”

“哦!我的天啊!你说什么?报仇?”夏洛几乎要跳下他的网了,“为什么要报仇呢?你知道吗?你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吗?你还有报仇?哦!我的天啊!”夏洛的极度惊慌让瑟有些不知所措,瑟并不知道夏洛为什么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他此刻有些尴尬的站住那里,努力的想转移一个话题。

“啊,夏洛,你正在忙什么呢?”瑟问道。果然,这个问题让夏洛很兴奋。他大声的回答:“我正在我的网里织真棒这个词!”夏洛满是骄傲的神色,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不快。

“真棒?为什么织这个呢?”瑟不解的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夏洛神秘的说。

另瑟惊讶的是,晚上果真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到谷仓里。瑟躲在角落里向外面观看着。大家都对蜘蛛网上“真棒”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啧啧赞叹着小猪威伯。夏洛在网上得意的笑着,而威伯则欢快的摇着尾巴。

夜渐渐深了,前来观看的人都散去了。瑟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怎么一回事呀?”威伯感激的看了看夏洛,对瑟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威伯,他救了我的命!”

瑟越发的糊涂,夏洛看出了他的不解,在网上安稳的坐了,要威伯给瑟讲讲他们的故事。威伯点点头,坐了下来静静的讲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本来是活不成的,哦,是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就很虚弱,芬的爸爸本来是要用斧子砍死我的。但是芬救了我,她可真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啊!她每天照顾我,让我住进了谷仓。在这里我认识了灰蜘蛛—夏洛,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夏洛又聪明又能干,任何蚊子苍蝇都逃不过他的网。啊,我可真是好喜欢他!

我于是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越来越胖了。可是有一天老羊却带来了坏消息:主人要在圣诞节前把我杀掉,做成美味的腌肉和火腿。那天我可真是吓坏了!我当时就恐惧的大哭起来,我说我不想死!哦,我的朋友,你能体会到那种感受吗?”威伯的眼睛里已经盛满了泪水,他哀怨的看着瑟。

“是的,威伯,我能体会得到,不要难过了。后来的事呢,来怎么了?”

“哦,没事的,我每次说到这里都会很难过。后来夏洛安慰我是他会救我的,不会我死的。”威伯抽嗒着鼻子继续讲道,“他是那样的聪明啊!他在房上结起了一张大大的网,在上面写上了好猪两个字。”威伯说到这里连上又一次恢复了愉悦的神情,“这两个字很快就被主人发现了,他感到非常惊奇。很多很多人都过来观看,也包括牧师。牧师说这是神的暗示,表示我是一头出类拔萃,非同寻常的猪。人们都以为我是了不起的动物。哈哈,于是圣诞节我就免于一死,而夏洛也又在网上织起了第二个词:真棒。就是这样的,一切就是这样的。”

瑟点点头,“的确是个传奇的故事,你的生命里有这么多的好朋友帮助你活下来。”瑟说着把头转向夏洛,“不过,当我提到我在寻找夜部落为父报仇的时候,你为什么如此的愤怒呢?”

“哦,我的朋友,难道听了威伯的

故事你还不明白吗?他--威伯,我的好朋友,他是一只猪,对人来说,猪就是被用来吃掉的!是的,他们养猪就是为了吃掉他,但威伯他首先是一个有权利活下去的生命,其次他才是一只猪。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的生命,都是一样平等的生命,都有着自己的生存权利。任何一个生命在我们这里都不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夏洛说到这里激动的挥舞起了他的拳头,“我的朋友啊!我不知道你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仇恨,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去杀人呢?一个生命的存在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大家一起做了如此多的努力,只是为了拯救一只小猪的生命,而你,为什么要伤害声明呢?”

瑟的胸膛里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着,在这以前他从不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尊重,什么是拯救。离开小王子后刚刚平静下来的心绪此刻又被什么东西剧烈的翻转着。他的生命中第一次对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的“复仇”这件事产生了质疑。瑟用一种抱歉的目光看着夏洛,半晌无语。

“好了,朋友快睡吧,我并没有什么责备你的意思啊。夜已经深了,明早,太阳又会在那山的背面升起,又是美好的新的一天!”夏洛望着窗外愉快的说。“太阳又会在山的背面升起?”瑟听到这句话时想是被猛的惊醒了,一种久违的感觉从心底泛起,那是什么?对,那就是太阳部落世世代代在找寻的东西,难道这个蜘蛛知道吗?瑟很激动的追问道:“什么山的背面,太阳整晚都住在那儿吗?那是什么地方?”

但瑟的这个问题显然超过了夏洛能够解决的范围。聪明的夏洛,被威伯,母鹅,芬,老羊,老鼠等等公认的聪明的夏洛,他不知道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的问题,他应该可以答得出。“呃”,夏洛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太阳应该在每天晚上就是睡在那儿的。至于那是座什么山,恩,我想,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夏洛对自己的这个突发的想法感到很骄傲。说罢他就兴奋的躺在自己的网上很快沉沉的睡去了。

圣战,父亲,复仇,生命,杀戮,被仇恨所蒙蔽的美丽愿望,永恒的爱,驯养,唯一的玫瑰,小王子,威伯,夏洛,世界上最高的山,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整个部落的信仰……

黑暗中这些词汇在瑟的眼前不停的跳跃,如此混乱而伟大的思考折磨着他无法入眠。他原本单纯的被仇恨所添满的心灵现在挤进了许许多多的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瑟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瑟知道的是,这些东西正在消解他心中的仇恨,与此同时,正在唤起另一个原本占据着他心灵的信仰——寻找黑夜中太阳的去处,让整个部落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上路,上路,疾驰疾走,依然是向着太阳的方向。

在阳光下奔跑的路上,瑟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而跑,跑向何方。为父报仇的想法已经不再时时刻刻冲击着他的心灵,瑟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动物。

正在这时,他注意到自己已经来到一个美丽的海边,蓝到纯粹的海水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海岛,梦幻而遥远。如此美丽的景象让瑟很陶醉。蓦地,有什么从他的头顶飞过。瑟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会飞的小孩子!

“那是什么,小飞侠?”瑟指着那个小岛问道。

“Never-land。我的家,永无岛。”小飞侠望着那个美丽的小岛,不无悲伤的说,“可是住在它上面的人都已经走了。”

瑟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经飞在了半空中,原来是小飞侠拉起了他的手!新鲜咸涩的海风吹拂着瑟的脸颊,这对瑟来说又是一种全新的感觉。

一到这个岛上,瑟就马上被这个岛所吸引了。这里有茂密的丛林高大的树木,还有野蛮的印第安人以及横行附近海面的坏蛋海盗。但是瑟也注意到,岛上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不是很开心。小飞侠显然是孩子们的领导者,他也一言不发起来。

坐在环礁湖上,小飞侠开始说话了:“我叫彼得潘。”“我是玄埃瑟。”

“那一次我们也是在这里,我和温迪。我们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恰好这时飞过来一只风筝,我于是叫她爬到风筝上去,不要管我。”这是瑟曾经见到过的最哀怨的语调,并不是小王子一样的柔软,而是声音里渗着丝丝缕缕的哀伤。彼得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其实我是多么的爱她啊!但是就是不想有她知道。等温迪走了,我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我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色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我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的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瑟完全被这故事吸引和打动了,在彼得哀怨的讲述中,他几乎要流泪了,“温迪?她是谁?”

彼得比刚才更加难过了,他低下头,慢慢的说着,好像是在讲述一个恍若隔世的故事。“我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这样的年龄,永远长不大。现在我明白我很任性,可是我改不掉,我就是任性。温迪是我所有孩子的妈妈,可是她已经走了。”他的目光已经完全的暗淡了下去。

“我失去了他们——小精灵丁卡,虎莲公主,温迪……我有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是多么的健忘啊,有时我飞回来的时候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有一次,温迪不得不向我喊出她的名字。是我让他们伤心了。”

“温迪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我很难过,可我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吹着笛子。其实这只是为了掩饰我的难过。后来孩子们要去找妈妈,可是我不想去,因为找到温迪,她就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彼得的脸上有什么东西闪烁着,瑟可以感觉到他的矛盾,他的挣扎。瑟的心里也是说不出的难过。

“我不想在这儿住下去了,但是,我又能去哪呢?我原来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汇价,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忘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现在温迪带着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我只能站在玻璃窗外面,我不能进去。我可以长不大,我有别的小还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我永远也享受不到。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可是,他们都已经走了,我想什么也不要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我还能选择,我想回家。”彼得的眼泪滴答滴答的掉进水里,看起来

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得不到什么想要的东西而负气的哭泣。

而瑟明白,其实不是的,彼得的话出动了他心里最温情的角落。他想起了在部落中等着自己找到太阳去处后归来的那个美丽野性的太阳女子,他想起了在父亲死后瞬间苍老的母亲目送他离开时包含热泪的目光。瑟的心灵已经完全被融化了,即使是在十五岁时刺破自己胸膛时没有流一滴眼泪的他,此刻的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自己却也浑然不知。

彼得依旧是轻轻的叹息,他说,原来每一个人都是需要爱的。声音缓缓飘过,好像梦中的呓语。

回家,瑟的这个念头此时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回家,不要复仇不要杀戮。先要完成部落世世代代的心愿,找到自己自幼以来的信仰——找到太阳在黑暗中的去处,找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然后就回家,和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家人永远永远的住在那里!想到这里,瑟的心里已盛不住这大片大片的温暖。

“彼得,你知道最高的山在哪里吗?我想找到太阳的家。”

“哦,我是知道的,就在一个巨大古老的国家的边界,我曾经飞到过那里。太阳每天都在那里升起,恩,他应该就住在那里。”

瑟的身体已经因为听到这几句话而微微颤动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当然。”彼得笃定的说。

握着他的手飞翔。纵横千万,雨雪雾幻,开裂的地壳,咆哮的水线。

在那个白雪皑皑的山顶,彼得停了下来。“好了,瑟,就是这里了,这座山叫做珠峰。我该走了。你要记得,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岛的路。但即使你打开灰尘落满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但这就是我的家,我信了,温迪也信了,希望你也会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也无处可去了,请来我的家,那也就是你的家。”说罢,就飞走不见了。

瑟仰起头,他的额头的图腾触碰到雪山顶阳光的时候,他是真的晕眩了。作为太阳部落的首领,一个以阳光为生的人,他一生却也没见过这么明亮,这么刺眼,蕴涵着如此多光和热的阳光!他躺在从未被践踏过的洁白的珠峰山顶的雪上,看见太阳是无法形容的巨大。

瑟匍匐在这一片冰冷上,忘却一切的哭泣。

现在他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完成了族人的托付。他清楚的看见离开部落时他被仇恨所覆盖的心灵早已被洗净,和这一大片的白雪一样澄明安详,和这珠峰一样伟岸宽广。

美好的童话,净化大人们的心灵,还给世界一片它本来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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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与归


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

她,却失了那唯一的一颗红豆……

﹉﹉﹉﹉﹉﹉﹉

亭台影独坐,相思凝一盏;

红豆冷香残,君当何时还?

曾有一人,相赠红豆,让她莫忘相思;曾有一人,临别千嘱,让她等他回……她从未曾忘。

“可是,萧郎,为何你还迟迟未归……?”她遣倦了的相思碎了满地。

“王妃,其实…王爷对您也是用心良苦……萧公子他此去无期,这么多年都杳无音信,您又何必苦了自己……而误了王爷的一片苦心……?”

“你不懂,自遇萧郎,彼此相知,便唯愿一生一世一双人……”她的心太小,此生只容得下他一个人。

“那王爷呢?…?”雪儿心中酸涩的问道。

世人皆知,他们最英武的战王,娶了位最倾城的妃。王惜她,爱她,只要她愿,他亦可为她披星戴月,手摘星辰。

只是,他的用心良苦,从得不到她的一丝眷顾。

“他是王又如何?纵他权倾天下又奈我何?他给的一切我不需,他我也不要,我只需萧郎一人……此生足矣…。”她眸色掠过一丝冷淡,转瞬唯剩悲凉。

王曾问她:“你为何从不笑?,是不肯……还是只对我不愿?…”

他目若秋波,只是,那一脉相思,她不曾见。

她言:“此生只为一人留,可那人终不是你……”说罢,她拂袖而去,他再未见她一面…

她把自己关在这座寂寂楼阁,伴她的只有这一颗红豆与雪儿一人。

这日,雪儿送来一封信,是萧郎的字迹: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望汝珍重;卿自当归…”

自这日,再不见她眉间微皱,气色愈佳。

终于忍不住出了这座孤阁,她向他请求,准她出府散心;他欣然应允。

她喜,因为萧郎将回。他喜,因她笑靥而醉。

‘山河拱手,换汝一笑’……

她常徘徊城郊溪畔,她曾在此与萧郎别;萧郎也会在此而归。

只是,她来这望了一天又一天,盼了一日又一日,萧郎还是未回……

“山一程,水一程,君可踏归程?”她问。

她回到那座孤阁,抑郁无眠,王远远的望着她,满眼怜惜……只是,她亦未曾见。

迟迟不见萧郎归,她心急如焚。??再次去恳求他:“放我走……好不好?”

他说:“不可能。”

临走时他唯留一句话:?“???这辈子,你也别妄想逃出我的手心……。”

她不知她的一句话,令他多么不知所措…他肝肠寸断,鬓角憔悴,她亦不曾见。

她恨他,恨他让她与萧郎天各一方,恨他让她不知萧郎音讯却不得出寻。

这天,雪儿匆匆的带来又一封信,再见萧郎的字迹,她欣喜万分:“思汝心切,却迟迟难归,身处关中,旧城难入,徘徊苦等……”她双眉微蹙,原来,萧郎已至关口,没有入关令,他难归……

想罢她匆匆找到他;书案前的他面容憔悴几分,一壶浊酒,浇着深愁?。

看她忽然而至,????他有些不知所措:“你……”。

“我不走了。”她说。

他眉梢微动,喜上心头:“是真的…?”他声音有些颤抖;她道:“我有亲眷,困于关外,寸步难行,思念至深,请吾王开关卡,放亲入城…。”她心里眼里都是萧郎,哪里听得到他的只言片语…

她恳求的眼神,令他不忍,他起身握着她冰凉的手,柔声道:“这当然可以,只要你愿,?一切皆可。”他满目柔情,轻轻抚着她的发。

她笑了,他也会心的笑了……

这夜,雪儿来报,说关卡已开,她的萧郎已踏归程。

她想:明日萧郎就该回了。??她按耐欣喜,对镜梳妆。

‘红豆冷香残’她只影阑珊,一夜未眠……

次日一早,她华服盛装:“雪儿,你去把王爷请来……。”

雪儿离去,她唇角微扬。

他见她容颜精心,心中自喜…与她一并而座,她笑靥如花。

她言“共饮此杯,谢吾王恩。”他目光柔和,举杯一饮而尽。

杯深酒浅,他放下杯盏,再看向她时,她面色清冷的盯着他。

他不解,“你怎么了,哪里不适?”

“我很好,不劳你费心,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她不屑的道,他胸口热流涌动:“你…?”

“你可别怪我……要怪就怪你当初不该在战场上救下我……是你…都是你害我如今这般……让我与他天各一方…相思苦等…。”她愤恨的指着虚弱的他道。

闻言,一行清泪从他眸中滑落。

“原来……原来…在关在的才是你的心上人……我真傻…真傻。”

“可不是嘛。”她冷哼一声。

“为什么……为什么?我苦等了你这么多年,你却终是变了心……那我…我还留着这旧物有何用!…有何用?…”他口吐一抹鲜血,一粒红豆从袖中滑落……

‘玲珑骰子安红豆,

入骨相思君知否?’

“你怎会有……?”她诧异的看着他。

“告诉我,他是谁…那个人到底是谁?”他抓狂似得抓着她的颈,不容她再问一句。

忽而他的面色落寞沉寂,静的如深渊,他松开抓痛她了的手;后退几步,他眸色暗淡“我知道……你还在怨我…怨我回来的太晚……怨我不能给你自由…不能带你远走天涯……。”

“你到底在说什么?为什么你有跟他一样的红豆,你…你把萧郎怎样了……你…。”她心惊慌,望向地上的红豆,那不是她的……

“呵呵,你还不明白吗?他就是你的萧郎。”

她眼神迷离,只见远方一人走来,“雪儿?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还是自己看吧。”雪儿丢给她一封已拆开的信笺。

那是‘萧郎’的笔迹:

“时别日久,吾心甚念,有一事必告与汝知,吾本不姓萧,此为化名;吾本是战王,为探敌情不得以而乔装扮之,自与汝识,心心相

印;相赠红豆,为吾信物,待吾归之,许汝为妃……。”

信未读半,她满心酸涩,伏至他身侧,抚着他的颊,满目苍夷:“为什么?……你都不告诉我?要我错杀了你?”“不…是你的…错,我……以为你知……”他声嘶力竭,再难言语。

“我的好王妃,可真是要好好谢谢你呢,这么轻易就替我们除了这么难对付的劲敌,你可是我大辽的功臣啊……哈哈…。”

“雪儿…你……。”

“别这么叫我,这么多年本公主在你身边忍气吞声,我早就受够了……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除掉了这“战王”,我大辽军便再无所忌惮了。”

“没想到你是敌寇的人,我…杀了…你……。”

他奋力起身,不过半步,便软软倒下……

‘输了天下,亦输了她…’

“别做无谓的挣扎了,大辽军已入关,这里……马上就是我大辽的天下了……哼…。”

“辽军入关…”她苦笑,原来,写信的从不是萧郎,在关外“苦等”的亦不是萧郎……

“话说回来,王妃你可真是傻,我只不过是替你暂为保管了一封信,你朝思暮想的人就在你面前,你却全然不知;而我这几封“萧郎的代笔”,却把你骗得团团转,当真是可笑呢……。”

“你们这对苦命鸳鸯,我就暂且送你们一程,愿你们黄泉碧落,永不分离……。”雪儿点起火把,向二人走近,火光蔓延…?“我们走…。”雪儿冷笑,扬长而去…

‘一曲长歌婉转,一顾只影阑珊,一度红尘路漫漫,几处聚散?’

她倚在他的肩上,抚上他苍白的脸:“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这寂寂亭楼,一夜焚尽;人去,楼亦空;??‘萧郎’,不必等……

执子之手,与子同归。

无期……

仰望太阳


(面对太阳,我们不能一味地仰望,而应走出室外,用心感受,追随,爱情如是,事业如是,生活亦如是。)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love嘴唇蠕动着,默默注视着从窗口射进来的一缕阳光,是那样的留恋和难以割舍,长又短的一生像闪电划过上空。无数年来,她一直渴求拥抱太阳般地向往着超越庸常的自我,勇敢地追求理想和轰轰烈烈的爱情,但顾虑和循规蹈矩的框子反紧紧圈住。

为了亲人和所拥有的,她没敢动一动地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一时间地让生命一步步滑下坡,阳光散乱了,视线模糊了,双目渐渐阖闭,与此同时,另一扇人生的大门微微地向她开启。

生即同床,死也会同墓,望着枕边倘且懵懂的love,Joe当即想到了酒,是该庆祝一下,畅开大饮了。几年来,独自一人面对阴沉沉的房室,除了一室的凌乱还是凌乱。没有女人的家就不像个家,这还可以忍受,独处的寂寂常使他灵魂不自觉地战栗。他需要个伴。

需要纯静的love.现在love从前世姗姗而来,这不能不让Joe畅饮一番。醉意朦胧中,看到love睁开了眼睛。此时的Love神志也清晰起来。环视房间一圈后,目光定格在他脸上,是那样的陌生而遥远。前世相守,今世上帝还要安排必须相守吗?两行清泪从她青春光泽的脸上缓缓滑过。就是她的美丽,她的忧愁,她永远捉摸不透的心。让他曾经的某一时刻怦然心动

love淡淡地注视着他,下床有条不紊地收拾着房间和脏乱的衣服。

Joe习惯地翻个身,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瞪着房顶出神。

众多的日子堆砌得整整齐齐,方方正正。love踩着昨日走过的脚印,按时上班、下班。阳光温温蕴蕴地普照着大地,远远看着自己的房屋。love忽然发现它是如此地破旧,一副摇摇欲坠状,是经受不住过多风雨的侵袭了。love把湿软的发霉的心房打开。周围人群一个个匆匆擦肩而过。莫名的难以释解的疏离之感悄然上升。人最可悲的,就是太过于计较付出和得到的均衡,这也是导致人心遥远的重要原因吧。like曾经说。

Joe还未回家,不见阳光的室内永远是阴沉。love扭开所有的灯。打开电脑。《梁祝》钢琴曲缓缓流淌室内。love斜靠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对面的墙壁出神。没有窗,只有一扇厚重的门的房间,阳光怎么能照射进来?修补一扇窗会很困难吗?

外面稳重的脚步声让love抖动了一下身子,接着是铁门开启即而关闭的深厚声音。回来了。Joe看神思迷离的love一眼,不耐烦地嗯了一声,猛地关掉电脑,打开电视。love习惯般地不怨不怒。Joe,明天是星期天,一块儿看看我父母吧。最近心烦,工作又忙,你自已去吧,代我问好。

在父母的关爱和怜惜下,一切身外的喜怒哀乐都成了云烟,像一个不想挣扎,不想戏水没了生存能力的婴儿,只想在妈妈的摇篮里静静地睡,屋外传来老母亲唠叨的自言自语这孩子,每次回娘家就是睡,瘦瘦弱弱的,没嫁时多胖呀。可爱又健谈

娘家木床上的梦中总再现不尽青春的亮丽。like仍是那件深蓝的西装。一脸的灿烂的笑。她烦躁时,他讲述的小趣事能让她心平气和,他无穷无尽的笑语配上滑稽的表情、动作,总让好心胸开畅。在他关注的具有穿透力的深沉目光中,她被解剖得无地自容而又幸福跟感动

声音让love飞扬的梦境迅速惊变。太阳就要落了,love,起床了。该回去了。是母亲责怪的声音,是在娘家了。love懒懒地睁开朦胧的双眼,现实现世现景旋风般地让她怔怔。室内没有光线。like黑白分明的眼睛仍在阴暗处闪动。

又是黄昏了,是该回到那属于自己的阴暗小屋了。love若无所思地问:听说like回来过。love坐起抱住膝试探地问。没听说呀,有时听别人议论,他在这儿扔了工作跑到上海混得不错,你怎么一来就问他。我们同事时关系不错吗。love把头俯在膝上,不由自主地陷入往昔,甜甜地,忧忧地。

love站在秋风微微的石砌小路上神思。身后响来轻悄的脚步声。回头,like正拿枝随手采下的野白菊花,阳光的笑,阳光的眸子,阳光的步伐人,像一首阳光的小诗舒展着

从小就多愁善感的love漫步在蒙蒙细雨里,眼前是迷蒙的树木,迷蒙的屋舍,迷蒙的大地。雨浓缩着生命的精华。像晶莹惕透的小精灵。纯净着大地。和斜对面迎面而来的like不期而遇。love惊喜地问:你也喜欢雨吗?它是生命中最迷人最感化人的东西。

在它的抚慰中,一切的恩怨情仇都冲进了垃圾堆。只有雾里看花的抽象的含蓄的美,而且深远得犹如宇宙,谁能不喜欢呢?不管是工作也好,爱情也好,我们都该跳出惯有的思维,勇敢地打破常规,超越外界和自我,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和退缩。自取死亡地把自己深埋在没有阳光的地洞里日日渴慕着阳光。不管怎样,我尊重你的选择。祝你新婚快乐,还有,我辞了职,明天就去上海。

他为了心中的坚持,毅然舍弃了所拥有的安逸路,迈向崇山峻岭、海怒渊深的征途,是那样的义无反顾,而自己

表妹还没对象?唉,让你姨愁得很。愁愁愁!有什么可愁的,还怕嫁不出去?!love神经错乱地发作起来。如果不是父母无形愁苦的压力,不是亲戚、朋友的闲言碎语,她怎么会草草把自己逼进无底洞。你这闺女,要不是你及时,怎么会嫁给Joe,我的眼光没错我该回去了。love突然兴味索然地说,并起身走出。一股股凉风破门而入。love不禁连打几个喷嚏。

Joe正和哥儿们打牌,看到一脸倦容地走进来,微皱一下眉头,笑着亲昵般地说:回来了。嫂子回来了。我真嫉妒你。love即通情达理,又善解人意,不像我那位,整个母夜叉。我将来要娶个像love这样的就心满意足了。

love微笑着听他们的七嘴八舌。谢谢大家。今天是周末,好好玩,我比较累,先去休息了。

love走进里间,拉开灯,关紧门才长舒一口气。坐到书桌前,《中国古代文学史》几天前打开的第一页仍是第一页。一度痴迷并孜孜以求的写作至今仍割舍不下。可是,灵感似乎消失殆尽。love从书柜里找出曾经呕心沥血的文章,轻轻吹掉上面细微的灰尘。自读自评着前世曾经晦涩而又不乏多彩的青春。年青时的日子如流水。在一页页故事中重温,包括她和Joe.

她不想为了嫁人而嫁人。他也许不想为了娶人而娶人。她却作赌注地嫁了人。他也许作赌注地娶了人。新婚之初,也不乏温馨的回忆。love想一心一意做个好妻子,特别从医院回来。满怀着做母亲的喜悦,告诉他怀孕的消息时,他竟久久沉思不语。不久,在love下班习惯性沿着那条偏僻小路回家。熟悉的车急速而来,她醒来时眼前是一片雪白。Joe正坐在身旁,双手紧握她纤弱的苍白的手。看到她醒来,一脸懊悔地急切地反复解释。今天下班早,想到你身体不适,就急匆匆地去接你,本以为你还未下班,谁知都是我害了你,也害了我自己呀。

她忽然对眼前这个同床共枕的男人疑惑起来。她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从Joe事后长时间的悔恨和惊慌中,她感到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为什么这样做?love摇摇头,她不想再想了,她把自己全部交给了工作。身心的倦怠常让她力不从心地乏味。越来越不自信,越来越感到惨败。她真的成了黑暗中的独行者,迷茫无助地终结了前世。新人生的起始又怎么是这样呢?

love,开门!love的身子抖动了一下。已夜深零点了。睡觉吧,明天还要上班。Joe扫视室内一圈,摸摸love的头发,温和地说。我想看一会儿书。love看看Joe渴求的目光,慢慢拿掉他的手,走向书桌。《中国古代文学》仍是第一页。love翻到第二页,用手撑着头,呆呆地出神。Joe点燃一根烟,嘴张了张,终究没发出一声。

下班了,love赖在办公室里,让一天的纷繁慢慢归入沉寂。刚毕业走向工作岗位的欢欢从外面跳进来。love姐,还没回家,是不是等大哥接你呀?贫嘴。人都老了,心也早就老了。哪有心情浪漫。love长叹一声,语重心长般地说。

不就才三十岁吗?大姐,你能不能传些经。我用学生时代的思维对待社会,对待人生,怎么处处碰壁呢?欢欢瞬息由暗转阴。初涉人世的这种境况是每人所必须经受的历程。随着你视野的开阔,生活的磨炼,会慢慢适应的。为了生存,也必须适应。但无论经受什么,都不要丧失自我和对前程的信心。

你的一席话使我豁然开朗了很多。还有,妈妈整天给我介绍对象,今天和这个见面,明天和那个见面。我都烦死了。我总认为,与其稀里糊涂地嫁出去,还不如不嫁。这是自己曾经的影子吗?怎么走着走着走到有家没有爱有工作没动力有理想没处突破的死胡同。

love姐,你在想什么?我在想,如果如果你把握不住幸福。如果你不想跳进汪洋大海,还是不要放弃自己的坚持的好。人生几何?什么都可以违背,千万不能违背自己的心。love姐,你和大哥吵过架吗?没有。love把目光移向别处。深邃的眼眸幽闪着。

但是,没有吵架的夫妻不一定是幸福的夫妻。欢欢探究地思忖着。不要刨根问底什么,你会慢慢明白的。该回家了,有些事情是我们永远无法逃避的。只能勇敢地选择面对。外面夕阳正娇艳。love缓缓站起。这话是对欢欢说,好像又是对自己说。

大自然中的空气总是无规则流动着,风轻爽地吹着。love感到头脑清爽了许多。like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穿过时空飘然而来。久违的心神灵秀的感觉悄然上升,诗情画意般的灵感跳出:

当我把今夕的晚霞储存尽的时候,

我的心已在水里漂浮了那么久,

轻轻地,轻轻地,

载着你,

看你用尽平生的智慧飞,

却总难脱离我体地忽高忽低,

毫无怨言吗?

命运之水还是把你湿贴我体

到家,Joe正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love走进里间。关门拉开灯。让室内有点亮光。扑到床上用被子蒙紧头,把自己深埋在没有任何思维的寂寥中,不知何时,屋里响起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即而被子被掀起。Joe裹着一身酒气靠近躺下。love用力推开他,坐起用手环紧双漆。Joe一动不动地盯着love的背。前世你不是这样的,是不是阴阳相隔时对我陌生了?Joe,我感到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

love把话题转移开。说吧。Joe一副耳恭听状。近一段时间我一直反复回忆着思索我们从结合到现在所发生的大小事情,我总觉得我们的婚姻是个很大的错误。你应该找一个对你百依百顺全心全意为你的好妻子。而我不是。只是自私地恍惚着我的恍惚,我对你来说,除了一个妻子的合法位置可谓是一无所是,所以,我请求你放手吧。我放手?好像我成天用绳子捆绑着你似的。

我们结合是我情你愿,用错误一代而过是不是牵强?现在你不需要我了,我可离不开你。离不开这个有你气息的家,越是不属于我的,我越喜欢,越舍不得丢手。总感觉那才是最好的。就像这屋里的床椅桌凳,它们属于我,任我为所欲为,可我总感觉它们特别不顺眼,所以你还是死掉这颗心,安心做我的老婆。至于孩子,也如床凳,要不然我不会你不会什么?你是不是心里变态?你怎么想随你。我累了,要休息了。你也早些休息吧。Joe翻个身,拉过被子闭上眼。明知道一切,何必还要他亲口证实呢。love瑟瑟发抖着。

第二天,love踩棉花般地上班。欢欢迎面走来,仍旧笑盈盈地:love姐,听说我们单位要正式载员了你的眼圈怎么黑了?她定睛看了看love的眼睛,吃惊地关切地问。昨晚看书过了瘾,一夜无眠,真要减员了?听小道消息这样说,不管怎样,以后我们要有心理准备。

过了酷暑是寒冬。第一场雪飘落下来,私下传了许久的减员也终于正式宣布。love是其中之一。没必要问为什么。Joe和单位主要领导是老同窗,铁哥们,私下找她谈话说,Joe说你身体不好,又不指望你养家糊口,想让你在家安息调养,少花些精力。

love踉踉跄跄地顶着风雪到家。母亲竟坐在沙发上。love,天冷得很,想你这儿没棉袄,我给你订做件拿过来了。试试合适不合适。love看着母亲充满皱纹的慈爱的脸庞。又看着鲜红色的棉袄,情绪像开闸的洪水,决堤汹涌着。妈肯定合适,不用试了。

love呜咽着伏在母亲驮背的肩头,呜咽成泣。怎么了?和Joe吵架了?看刚才Joe出去买菜的样子不像呀。没什么。这么长时间没见你,只是欢喜。love努力抑制住自己。还像个孩子。对了,你原先那位叫like的同事回来了。还到我们家送给你个礼物。很精致的,但不像新的,我拿来了。耀眼的血红心风铃像一个个同一的活蹦乱跳的心。love刚止的泪急速而下

。那是流行做风铃的年代,学生时代的love喜欢用红色做心形的风铃。参加工作后,love把其中的一个放在办公桌上,一直默默关注她的like注视着她细微的变化,在一个夕阳如血的时辰,like恳求地拿去了。他他走了吗?呆了两天就走了。谁走了?Joe提着一兜兜熟食走进来。

没什么,我正和like闲聊。哦,知道你心情不好,顺便买些熟食方便你做饭眼红了,怎么?哭了?该不会为我吧?千万不要向娘诉苦哟。love看着母亲欣慰的笑容。欲言又止。我太累了,真的坚持不住了,今晚你们想吃什么就做些吧。我不饿,要休息了。去吧。去吧。我今晚就不走了,还像年少那样任性。Joe,你可多担当着她。

love拿着风铃走进里间。关上门,把风铃紧紧贴在胸口,瘫痪地上,泪再一次奔涌而出。like深沉的忧虑的目光刺穿过来。好像在问:love,无数年来我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你,想望着你,祝福着你。可是,你快乐吗?Joe懂得如何爱你吗?到我这儿来吧

likelike等等我,再等等我love,love,上班就要迟到了,还不快起床。love在母亲的呼唤声中费力地睁开眼睛。外面刺目的白雪,屋里映衬得格外的白亮,母亲也映衬白了的脸正焦急地盯着自己。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和现实大相径庭的梦。Joe上班了吗?

早走了,你不上班吗?我我们单位放了两天假,我的风铃呢?love急切地寻求着。Joe昨晚翻看不小心掉在地上摔坏了,就随手扔掉了。说今天再给你买个好的。love心胸起伏着,嘴唇发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大声吼道:我受不了啦,他这就是对我的爱。还是脾气坏。不就一个风铃吗?他不是要给你买个好的吗?那用钱买得到吗?

撕心裂肺地发作后,love疲惫地昏昏睡去。所有的疼痛、愁苦都慢慢退却前世。剩下的只是窗明净几的屋舍,永恒的温馨家园。那里有她,有like

醒了梦,梦了醒,现实了幻觉,幻觉了现实。love躺在床上不吃不动地昏沉两天清醒后,感到头脑从未有过的清醒。母亲还坐在老位置,以同样的姿态关注着女儿。但是她累了,似乎睡着了。Joe坐在书桌前,沉思般地抽着烟。love,你醒了,我和Joe就要送你到医院了。我听Joe说了,他从朋友那里得知你下岗了。这有什么呢?家里又不缺钱,上班不上班又怎样?要想开些。

母亲回家了,室内仍是阴沉的寒风凛冽的死般的墓穴。love找到红风铃的残容,小心疑疑地珍藏在笔记本的抽屉里。Joe买回的风铃每天发着刺耳的响声,常让love莫名地惊怵。也常常在Joe上班后,坐在室外的墙角边,细数手心的纹路。看雪一点点融化。感受着阳光渐渐温暖。冬天近尾声了。春芽整装待发了。love常梦游般地到火车站。望着到上海的列车出神。久久舍不得离去。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love忽然领悟般地收拾好笔记本和红风铃奔向火车站。

love风尘仆仆地站在like在上海的公司门口,久久徘徊不定,太阳东升又西沉了。公司上班了下班又上班又下班了,没有like的身影。门口的保安终于按捺不住,走过来问:小姐,你找谁?我找like。他早去世了。就在回家归来的第二天。

断线的风筝荡荡悠悠地飘浮半空,仿佛就是昨天,是前世,又是今世,而人已世世阻隔。阳阳两地。阴阴两地。谁知再相遇几度春。

金秋的太阳


金秋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子里,她生来喜爱欢笑,如秋天灿烂而不耀眼的阳光。

金秋家种着几十亩田地,金秋从小就会用红头绳扎起小辫儿。

可爱的小金秋,常常光着两只白白的小脚丫,小黄狗似的欢快地奔跑在自家田地里。

秋天到了,一日下午,金秋跪在田地里直立着小身板,两嘟嘟脸蛋红红的。

金秋看着膝盖下的松软的泥土,想到了巧克力,空旷的田野,延伸在金秋的四周,无边无际,她向西望去,一颗又圆又黄的放着光的大橘子搁在地平线上,大橘子温柔的黄灿灿的光躺在金秋的红扑扑的小脸蛋上,金秋张大嘴巴,吸收大橘子的光气,像尝到了一瓣甜甜的蜜橘幸福地咯咯大笑。

金秋会用头绳绑个大辫子了,金秋也长大上学了。

金秋的小学时光,像春日里的一阵轻风,撩拨而醉人。

又是秋来了,金秋放学早,但她喜欢拖拉。每次小学生背着大书包走在学校的中道上,金秋就侧脸面向西,看着柔嫩的柳条在夕日的光辉下摇摇晃晃,她只觉得好美,并没有想起美人细腰。

金秋也常常望向窗外,看着同学们走在夕阳光散落的大路上,想着他们到了家,爸爸妈妈会为他们抖去整日的夕阳而不是尘土。

金秋到了初中,腿脚又忙忙乱乱的,每次向西回家,迎着落日,把它揣进发丝间,只顾得与好朋友打打闹闹。

金秋看着在房屋间枝丫间白云间躲躲藏藏的害羞的落日,伸手抚摸天边的柔和的光辉,哈哈大笑起来,与灿阳融为一起。

后来,金秋不再扎头发了,因为金秋剃光了头,整日躺在床上。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护士,白色的皮肤,白色的心情,白色的金秋,整日躺在白色里,静静地看着白色的亲人的眼中闪光的透明的泪水。

金秋的眸子覆上一层白色,是森林里的迷雾,看不见一丝阳光。

又是一秋,金秋不言语,她静静地坐在城市的病房里,望着窗外的雾霾覆着的楼房,隐隐约约的棱角,整日整日地刺痛向西落下的黄沙色太阳。

最后一秋,金秋就要走了,她没留下什么,只疑惑那秋日的太阳是否留住她灿烂的笑容。

最后,金秋走了,一抹夕阳的黄灿灿的光辉掠过她的墓碑,安静地亲吻过她的坟土,随即黑夜的黑色就掩盖了一切孤独。

太阳下的影子


他和她,相遇在中学。

两个人,一个副班长,一个数学课代表。两个人,却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他,叛逆,冲动,古道热肠;她,乖巧,懂事,古井无波;他,每天的生活就是上课玩,下课疯,中午去打球。她,随时手里都抱着一本书,随时看,有空就养神。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句话而交集到了一起。

那是一个初夏的午后,第一堂课上,公布了次考的成绩。她,依旧名列前茅,他紧跟其后,依旧吊儿郎当。

老师对她大家赞赏:她,又干净,又阳光,学习努力,长得又漂亮,简直是大家心中的阳光女孩,对他确实恨铁不成钢:有的人,明明有天赋,却一心想着玩,一天去打球,如果早努力,早成班上第一了。

他不服气,挑衅的看了她一眼,心想,少爷不努力尚能如此,稍稍努力就超过她了,午后的阳光,穿过校园的香樟叶,懒懒的洒在教室内,那一侧脸,竟让他看呆了。他开始慢慢的了解她,慢慢的开始学习,慢慢的和她说话,最后他确定,他喜欢她。

少年的感情,干净而又纯真。可能只是下课她的抽屉里多了一罐咖啡,也可能是,他因为论坛上的关于她的评论与人大打出手。

那一天,他看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茫然无措,只能看着她被一堆女生搀扶着,慢慢进了女厕所。后来才知道,她的父母离了婚。那一天,他的心里,怅然无所依。

她变了,变得更加要强,完事都争第一。他也变了,他喜欢在她背后,看着她努力的样子,看她光彩照人,而自己蜷缩在她的身后,就像影子。

初三那年,他和她都顺理成章进入了保送名单。他开心了两天,高中,还可以见到她。

那天,天上乌云密布。她放弃了报送名额,选择参加中考。

他懵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抉择。因为他发现,好像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她想要去哪里,也从来没有关心过她。

浑浑噩噩,到了分别的日子,她去了一所重点中学。离别那天,在饭店的门口,她给了他一张小卡片。他收下,却只看了一眼。只是认真的盯着她的脸,满眼不舍,故作淡然说了一声再会。

转身离开,从此两人再无相见。到饭店的背面,本来应该醉的人事不省的他,挣脱了朋友的搀扶,靠在花坛上,哭得撕心裂肺。

那张小卡片上,是她知道,咖啡是谁买的,为她打了多少次架,还有,她拦下了他多少次的冲动。

不甘心的他,选择了交钱进入另一所重点高校,他不想被她甩开太远。

在这里,他的太阳,消失了。

所谓的重点高校,只是将考入的学生纳入重点,而交钱的学生,甚至想将他们分离出去。更别谈什么优质的教学、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这里,他见识到了人性的最恶,善的,全是错的,好的,全是坏的。向老师问问题,会遭到无尽的嘲讽,同学问问题,会选择逼而不答。甚至于夜间在厕所看书,也会遭到室友的耻笑:反正就那成绩,有什么用?。

他不再是天之骄子,巨大的落差,使他终于成了吊车尾。高二下期,甚至连本科线都没有上。

终日浑浑噩噩,打球度日。

那是个阳光璀璨的下午,时间正好是国庆节。

回老家,吃饭,遭遇亲人的数落与教育。这是这两年来必定聚会的流程。

他吃完饭,独自一人坐在江边的码头,看着江水来来去去,自洄水湾蔓延开来。

铃声响了,屏幕的阳光反射让他看不清来电显示。

哪位?

是我。

电话里,是银铃般的声音,是她,自毕业后后,两人终于通上了一次电话。

哦,有事吗?

听说你在X中?

没错。

你还想追我吗?

你觉得呢?

哈哈,那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想,你要加油咯~我期末考的厦大的分数线~

他沉默,她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后,挂断了电话。

没人知道她电话哪来的,或许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哥们给的,或许是他姐姐给的,谁知道呢?

唯一知道的是,他变了,他开始拼了命的学习,迎着嘲讽与嘲笑,一路披荆斩棘,一点点的弥补两年的损失。问起他,他只会说:我不会忘记,我是为了什么目的来了这里。

开学后,更是亡命的报名了三个补习班,为着高考做下冲刺准备。

两年的亏损,一年的冲刺哪能补的起来,高考成绩下来,拼了命的他也只刚刚上了一个本科线,进入了一所三本高校。

而她,顺理成章地考进了重点大学,985,211。

大学入学后,他遇到了一群很好的室友,他们支持他的所有决定,帮他参谋他的所有意见,慢慢的,那个曾经的他回来了,甚至更强大,更自信。他成为了建校以来的唯一,获奖无数。

慢慢的,他忘记了三本与其他高校的差距,直到实习。

那天,天气很闷,一群人坐在门口的烧烤店,喝着啤酒,诉说着工作的难找。而他,接到了她的又一通电话。

干嘛?

嘻嘻~告诉你,我考上XXX研究生咯~

是吗?那恭喜你哦!

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找我?

他沉默了半宿,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很快我就会来

嘻嘻~~那我在S市等你

挂断电话,他回到位置上,沉默不语。

几天后,一个广东的招聘团队来了,需要数个培训助教。

夜深人静,他打了几通电话,向亲戚朋友询问意见。当母亲听见他的决定时,电话中几度哽咽。而他,挂断电话,独自缩在墙角,嚎啕大哭。

第二天,他向老师提出申请,同年12月,坐上了前往广东的飞机。

在广东,他将天赋发挥到了极致,三个月,他脱离助教,成为正式讲师,半年,成为同批次所有人公司最高,一年,他成为了部门顶梁柱,照片高挂于公司的官网。他教出的班级,就业率百分百,好评率百分百,为历史最高。

学生问他为什么这么优秀,他只会一笑说到:我的生命里有一个太阳,每当我绝望或是满身泥浆的时候,她都会来照亮我,而我只是她的影子,所以哪怕是为了生存,我也要看着太阳,拼了命的往前跑。

但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

那一年,他终于鼓起勇气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喂,是我

哈哈哈,你要来S市了吗?

对,正好有个项目在你那边,我出差,顺便来看看你

好呀,什么时候

中秋我过来吧

emm好,我问问我男朋友

他的心如坠冰窖,都说秋老虎秋老虎,但这天的老虎却是异常温柔,仿佛察觉到了他内心的冰凉。

啊~~能不能换个时间啊,我男朋友说那几天想和我出去玩

没事,我也只是匆匆过来,可能两天就走了,你们去玩吧,没事

嗯,好吧,回了C市再约~

挂断电话,默默回到宿舍,把收好的行囊散开。

是的,出差只是借口,他,只是想去见她罢了。

他拉着室友,两个人,走了三里路,找到一家烧烤店,五十元的烧烤,两件酒。他喝掉了四分之三。

室友很好,一晚上都在听他说,他从他们相遇,到他堕落,到她解救他,到现在。

一晚上,他将十来年的感情,全融在了酒里。

同年,他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尽管主管百般挽留。

他回来了,她没回来。

他知道她的理想,她想考托福,考雅思,她想去普林斯顿,想去悉尼大学。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他,不怪她,只怪自己来得太慢。

他回C市,凭借过硬的实力进入了一家国企,不求工资高低,只希望多学一些东西。未来,走的更远。

他常说:曾经,有一个太阳在我心里,在我迷茫时无助时,照亮我,让我意识到我的存在。那现在,太阳有了自己的生活,那么,影子该退散了,那我就成夜里的星空灿烂,赏这如画江山,我与她,天各一方,各自为王!

太阳花女孩


妻和芸一样漂亮,妻和芸一样善良,妻和芸一样特别的爱太阳花。

芸是我十年前认识的女孩。那是我读高一,读高一的我很疯也很傻。我讨厌语文的之乎者也,心烦英语的ABCD,在XY的坐标了我更不知道位置如何,于是一个人常常跑得校后的小树林,听小鸟唱歌,看小溪水流,自娱自在的飘荡在草丛花海。

老师的循循教导,母亲的苦口婆心,甚至父亲的教子棍都没能拉回我的玩心。

那天我又逃钻进了小树林,用尽全身的力气我终于逮到了那只受伤的小鸟,虽然手被树枝划破,但是我依然高兴万分。你能把它放了吗?这时我才发现身边多出一个坐轮椅的女孩。折了一条腿,放也白放。我不情愿放掉自己用鲜血换回的劳动果实,怎会活不成呢?不久折了一条腿吗?女孩自言自语又像讲给我听。我才注意到女孩的一条裤腿空空的。不知怎么,我立刻松开了手。谢谢,女孩的声音很甜。

你是高一的吧?我点点头那你能帮我解几道题吗?不不我连连摇头,刮风下雨不知道可我几斤几两心里还是明白。我病了不能上学,没有同学也没朋友。我是不是很讨厌?女孩一脸的沮丧。我不忍伤害她接过题。题特别简单我很快解答出来、你真棒,你能做我的老师吗?天,不是我耳朵有毛病吧,认我做老师天方夜谭。我,我头摇成布浪鼓。女孩什么也没讲,她费力的转过身脸上挂满泪痕。望着女孩艰难的转动着轮椅。我我答应你毕竟我是个男子汉。

以后的日子,我再不敢逃学,上课认认真真的听讲,仔仔细细的做笔记,下课又虚心的向别的同学请教。放学后我就到小树林和女孩一起学习,一起谈未来,女孩很健谈也很聪明,只要我讲一遍她就会了。那是我知道了她叫芸,那是我们都十六岁,那是我们都特别开心。

上高二的一个星期天,下午乌云遮了天日,电闪雷鸣片刻倾盆大雨泼水似得的哗哗落下。天真是个好天,总可以放下身心,好好睡一觉。傍晚时风雨停了,散布到树林才发现芸。她跌落在地上,轮椅倒在一边。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嘴唇铁青,长长的秀发贴在额头,漂亮的衣服满是泥土。下这么大雨你还出来不要命了?我把她抱回轮椅,解下上衣给她披上。我以为下不大呢云哆哆嗦嗦的讲。之后我才想起那天是我约芸的说好不见不散的。可芸却没怪罪我一句。

高三的时候功课更紧,见芸的次数越来越少。再见她是更苍白更苍白的脸。我推他走在林间小路,芸说她好喜欢林间的的太阳花。十分的美丽有特别的坚强。只要有点空间有点土壤它就会开出美丽的小花,散放淡淡的清香。

我足足摘了一大束太阳花,小心翼翼的送到芸手上。好香那我们一起养他好吗?我一语双关。云愣了愣又低头闻花香。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握住她的手。小心把花弄坏芸撤回手。

以后再也没见到芸,她只是来信说她搬了家、她还说别再想她,好好学习争取考上重点大学。

高考的日子过去了,张榜的那天看榜的人山人海,我看看自己竟考了全县第二的好成绩。抬头看看第一名竟是芸。可茫茫人海再没芸的踪迹,只有一片片的太阳花默默地开在树林里。

以后同学告诉我,芸是班主任的女儿,三年前因骨髓炎截去下肢。医生说她只有半年的活头,可她凭自己的毅力活到了三年。还帮一个毛头野小子考上了大学,你小子以为你在帮人家,其实真正受帮助的那个是你。芸高考后一天就死在了医院的病床上,班主任想叫你和她见一面可芸没答应。她怕你伤心。芸,眼泪顺着我的脸颊决提般的流下。

大学毕业后,我到一所山间小学任教,在哪儿我认识了同芸很像的妻,讲给她芸的故事,妻便落泪,便陪我来到芸的坟前。坟的周围开满了各色的太阳花在阳光下更加灿烂。

太阳和月亮


也许记性好的人,愁苦也多,如何是好,请上天关几扇记忆之门?肉体的痛和精神的痛一样,难以磨灭,纵岁月流逝,至死难忘!

额头上有两个伤疤,左侧的像柳叶的弯月,右侧的像凹陷的太阳,中间隔着长长的天河深情对望。

太阳是用铁桶砸的,农村的玉米剥皮后需要在房顶晾晒。房上站着力气大的大人,老人和小孩就在院子里把玉米装桶,像在井里提水一样,把玉米一桶桶的拉到房顶,在千百桶的运行中,有那么一次,我仰着头等空的铁桶下降,在离头两米高处从铁钩滑落,圆桶底正砸我少年的嫩头,当时就起了个大包,后来包消后就成了凹陷的太阳。砸我的是本家大叔,不知他当时是什么感受,我是痛的懵。

月亮是在起伏的胶囊水袋上跌落扎的,农村的春天易旱,种棉花就需要从别处弄水。那一年,拖拉机上有个黑色的大胶囊水袋,里面注满水,像一间房子那么大,站在上面又软又有弹性,像现在小孩玩的跳床,拖拉机在前进中,我在跳动中,一不小心就倒立栽下来,年前的玉米根还有没拔掉的,正侧着扎上划过当时鲜血直流,伤愈后就成了柳叶般的月亮。

当时大人们正干活,我也真是添事,爸爸直接把我像扔砖头似的扔出好远,还好空中翻了几个跟头,土也是松软的,与土地亲密接触后,毫发无伤。

三十年过去了,额头上多了三条皱纹,隔开了太阳月亮的那条就成了第二条银河!

出太阳,就晒晒心情


岁月的长河,从我们的脚底、眼前慢慢流淌。时间长了,难免会沉积污秽、泥沙,如果一直不去清理,就要堵塞河道,甚至截断流水。因此,时时清理、疏通,可以使河水长流。

某日,天空挂着太阳,不断涌出不冷不热的阳光,就像一件稀疏的衣服,披在花草上;披在山坡田野上;披在人们的脸上。我闲着无事,点燃一支能燎原的香烟,以气吞山河的气势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团波澜壮阔的烟。我把自己的风度晾在微风中,任它吹上几翩翩,再披上前面所说的衣服,往河边散去。

河边的风景挺不错的,有苍翠的竹林;有飘着清香的野花;还有个垂钓的长者。我一步一摇朝他走去,身后踏出的脚印可以帮助小朋友们深刻地理解什么是老态龙钟。

老前辈,这两年鱼不好钓啊!我上前搭话,顺势一屁股歪坐在河沙上。

老头儿瞅了我一眼,说:是啊,河里的鱼少了,都跟着水流跑了。

我一听,心里有些怨气,想:这老头儿怎么开口就说这种败气的话,我必须开导开导他。就算是行善而后积德吧。

老人家,鱼都随水流远了,何不到下游鱼多的场子钓呢?

小伙子,我不是真的想要钓到好多鱼,而是趁今天太阳好,出来吹吹风,晒晒太阳,晒晒心情。老前辈说话显得很轻松,很随意。

河面上的水,轻轻地拨弄阳光,时而将之拉长,时而将其挤扁,就像三国演义里曹操调戏刘备,是爱恨交织。我横眼看着他,但只看见黄乎乎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我今天倒要看个清楚他是如何晒他的心情的。

衣服湿了可以晒干,面包长霉了也可以晒,试问心情何以晒?晒与不晒又是怎样的区别?这个问题一直缠绕着我。

有一天,我生气了。原因是有一个陌生的网友没有借一万块钱给我。我闷闷不乐,一个人在院子里叼支烟跺来跺去。

忽然,一缕阳光洒在我的头上;洒在我的脸上;洒在我的脚上。我仰起脸,眯着眼看太阳,不禁打了个喷嚏,差点儿把我的眼镜都喷到太阳上去了。我站稳脚跟后,一下子感到全身轻松,心情舒泰。

恍然间,我全都明白了。原来,我苦苦追寻的答案就在这太阳底下。心情真的可以晒,应该要晒。

离太阳近的树


30年前,我在西藏阿里当兵。这是世界的第三级,平均海拔5000米,冰峰林立,雪原寥寂。、不知是神灵的佑护还是大自然的疏忽,在荒漠的褶皱里,有时会不可思议地生存着一片红柳丛。它们有着铁一样锈红的技干,风羽般纷披的碎叶,偶尔会开出穗样细密的花,对着高原的酷热和缺氧微笑。这高原的精灵,是离太阳最近的绿树,百年才能长成小小的一蓬。在藏区巡回医疗,我骑马穿行于略带苍蓝色调的红柳丛中,竟以为它必与雪域永在。一天,司务长布置任务全体打柴去!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原之上,哪里有柴?!原来是驱车上百公里,把红柳挖出来,当柴火烧。我大惊,说红柳挖了,高原上仅有的树不就绝了吗?

司务长回答,你要吃饭,对不对?饭要烧熟,对不对?烧熟要用柴火,对不对?柴火就是红柳,对不对?我说,红柳不是柴火,它是活的,它有生命。做饭可以用汽油,可以用焦炭,为什么要用高原上唯一的绿色!司务长说,拉一车汽油上山,路上就要耗掉两车汽油。焦灰炭运上来,一斤的价钱等于六斤白面。红柳是不要钱的,你算算这个账吧!挖红柳的队伍,带着铁锨、镐头和斧,浩浩荡荡地出发了。红柳通常都是长在沙丘上的。一座结实的沙丘顶上,昂然立着一株红柳。它的根像巨大的章鱼的无数脚爪,缠附到沙丘逶迤的边缘。我很奇怪,红柳为什么不找个背风的地方猫着呢?生存中也好少些艰辛。老兵说,你本末倒置了,不是红柳在沙丘上,是因为这了这红柳,才固住了流沙。随着红柳渐渐长大,流沙被固住的越来越多,最后便聚成了一座沙山。红柳的根有多广,那沙山就有多大。

啊,红柳如同冰山。露在沙上的部分只有十分之一,伟大的力量埋在地下。

红柳的枝叶算不得好柴薪,真正顽强的是红柳强大的根系,它们与沙子粘结得如同钢筋混凝土。一旦燃烧起来,持续而稳定地吐出熊熊的热量,好像把千万年来,从太阳那里索得的光芒,压缩后爆裂也来。金红的火焰中,每一块红柳根,都弥久地维持着盘根错节的形状,好像傲然不屈的英魂。把红柳根从沙丘中掘出,蓄含着很可怕的工作量。红柳与土地生死相依,人们要先费几天的时间,将大半个沙山掏净。这样,红柳就技桠遒劲地腾越在旷野之上,好似一副镂空的恐龙骨架。这里需请来最的气力的男子汉,用利斧,将这活着的巨型根雕与大地最后的联系一一斩断。整个红柳丛就訇然倒下了。一年年过去,易挖的红柳绝迹了,只剩那些最古老的树灵了。掏挖沙山的工期越来越长,最健硕有力的小伙子,也折不断红柳苍老的手臂了。于是人们想出了高技术的法子用炸药!只需在红柳根部,挖一条深深的巷子,用架子把火药放进去,人伏得远远的,将长长的药捻点燃。深远的寂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再幽深的树怪,也尸骸散地了。我们餐风宿露。今年可以看到去年被掘走红柳的沙丘,好像眼球摘除术的伤员,依然大睁着空洞的眼睑,怒向苍穹。全这触目惊心的景象不会持续太久,待到第三年,那沙丘已烟消云散,好像此地从来不曾生存过什么千年古木,不曾堆聚过亿万颗沙砾。听最近到过阿里的人讲,红柳林早已掘净烧光,连根须都烟消灰灭了。有时深夜,我会突然想起那些高原上的原住民,它们的魂魄,如今栖息在何处云端?会想到那些曾经被固住的黄沙,是否已飘洒在世界各处?从屋子顶上扬起的尘沙,能常会飞得十分遥远。

我在向着太阳飞


太阳刺的我眼睛生疼,我用力睁大了双眼,想要看清那团光亮里到底有什么。

先生,请关一下机窗。

先生?

怎么了我转过头,眼睛因为不适应机舱内的光线而觉得有些恍惚,像是走在热闹的街区,满眼的霓虹彩色。

先生,请关一下机窗。

哦,好的我报以歉意的笑容。眼睛好了很多,眼前的世界也终于恢复常态。

为了不让眼睛再次被机舱内的灯光晃到,我弯下腰,用手遮住眼睛,就这样一动不动。透过指间的缝隙,我看到一位穿着蓝色袍子的空中小姐弯下腰,露出标准的职业笑容,等待着我的下文。

我突然有些伤感,不禁悲从中来,刚刚停止的眼泪像决堤的大坝,汹涌奔腾而出,纵然是掩面的双手也无法阻止它的流淌。

没没事我哽咽着,喉咙里像是装了个破风箱,哼次哼次的吹着气。

突然,机身一阵摇动,机舱里的红色警示灯亮起。

这位蓝袍空中小姐在晃动中没有站稳,高跟鞋发出一阵拉丁舞的踢踏声,她一屁股坐在了我边上的位子上。而且在刚才的晃动中,xiong口那条蓝色丝带也落了下来。

我忽然又觉得眼前的世界变成了一片蓝,还带着一股女xing的体香味。

飞机的轮子刚刚触碰到地面,我就迫不及待的掏出手机关闭飞行模式,事实上如果不是在高空中没有信号的话,我早就这么干了。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好吧,第六十七次了。

这是我打她电话的第六十七次了。

为什么不接电话?

是已经分手了吗?不,还没有,我们谁也没有提过分手这件事。

这种想法像最后一根稻草,被我死死握住不愿放手。

所以我要当面说清楚。

站在机场的传送带上,忽然觉得有点热,这才发现周围的人都是短袖加外套,只有我大棉衣裹体,不由有些自嘲,3小时前,我还在长春做着英语听力来面对下个月的英语四级考试。三小时后我却被一个女人的一句话带到了南京。

真他妈的废物。

我好累啊,刚刚下班。你在干嘛呢

在做作业呢,等下你路上骑车小心一点,到寝室了给我发个消息哈。

嗯,好,我到宿舍再找你哈,老公。

其实城市的夜晚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那种黑漆漆毫无生人气味的感觉在23点之后才会到来呢。而且我觉得夜晚的城市才是最热闹的,白天人们都做着自己的工作,只好到了晚上发泄一下。所以黑夜让人害怕的地方不在于它的黑暗,而在于它的黑暗。那些虚无,自私,贪婪,xing欲,金钱在黑暗的浇灌下遍地开花,惹人怜爱。

真是奇怪,我怎么又想这些有的没得。难道是上班太累了吗?

我停了下来,甩了甩头,希望把脑袋里这些奇怪的想法都甩出去,接着又骑上车,刚想用力蹬时,发现前面路灯下有一个人影,这人的影子在暗黄的灯光下被拉的变形,活像是一个踩着高跷的小丑。

他是我的前男友,不用上前去确认,因为这事儿我已经干了很多次了,习惯了他经常会出现在这等我下班,奇怪的是,他每次都在同样的地点不同的时间能等到我,真是很奇怪,难道分手一年了也能有心电感应。

我和他分手是因为他的不思进取游手好闲,高中时他因为成绩不好而去读体育,结果还是读了一所专科学校,上了大学也没有一点改变,天天不是LOL开黑就是来找我如家kaifang,我厌倦了,虽然我他那方面的确很厉害,但生活又不是天天kaifang研究xing姿势,更何况他家里也没有钱,爸妈早就离婚,父亲外出打工供他读书,当然,这并不是我和他分手的原因,毕竟我不是那么势利的女孩,直到他和我闺蜜被我捉奸在床,奇怪的是,我当时既不生气也不尴尬,我拎着他两人的衣服像一位猫眼女王,并且把它们从13楼扔了下去,然后看着他们像野狗一样趴在窗前看着自己的衣服落下,这情景我现在想起来也觉得好笑。

半个月后我就找了我现在的男朋友,见面第一晚我们就shangchuang了,第二天他就给我买了戒指,纯金的。真可怜,他还是个处男呢。到现在也不知道是他吃了我还是我吃了他。异地恋,谈了快一年了,我是个要强的女孩,总不能靠着男人吃饭。所以我找了一家火锅店打工,我和他最喜欢去那家火锅店吃饭,但自从我在那打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在那吃过饭,男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懂,却要假装什么都有什么都懂,不累吗?下班后他每次都是一句淡淡的小心点骑车或者是辛苦了吧老婆或者是今天上班累了吧?去你妈的,我特么当然累。虽然他的确已经够努力了,学校里的学霸,学生会会长,会写小说会写诗歌,会摄影懂健身,但我总觉得缺少点什么。

他还在那站着,路灯虽然亮着,但却不能照亮脚底,所以我看不清他,但我知道他肯定在那站着,而且在望着我。

我开始向他走去,向路灯下的光明,向脚下的黑暗走去。

她怎么不动了?按照以前的套路,她应该会加快速度过去,连瞟都不瞟一眼,然后在骑出一段距离后停下往这边看一下再接着往前骑,她每次骑的是那样的快,就像是有很可怕的东西在后面追赶着她。哪有什么东西呢,夜晚除了黑暗,只有黑暗。

但今天,她停下了,我望着她,像黑夜里偷腥的猫在看着一块鱼肉。

她会过来吗?我问自己,但却给不了答案,毕竟我做了这样的事。其实我当时已经很想和她分手了,并且打算当天晚上就说,但错就错在她不应该把我的衣服扔到楼下去。那里面还有我的手机和证件,天知道那次我是怎么离开宾馆的。所以我要报复她。

我天天在这等她,我有她身边所有朋友的联系方式,所以很轻易就能知道她的下班时间。我还知道她是个很猎奇的人,只要我在同一个位置总能等到她,她一定会过来的。

但等的时间长了,我开始有点动摇原先的念头了,我发现她挺漂亮的,是那种在床上看不出的漂亮。可能是她为了生活打拼和乐观的态度打动了我吧,呵呵。

她真的往这边走了,我定了定神,不敢喘大气也不敢有任何动作,像看着猎物一样看着她。

她继续走着,很慢很慢,自行车的车轱辘转动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像是伦敦教堂的钟声穿过海上的迷雾传到我的耳里,很远很慢,很近很快。

总算在最后一秒挤进地铁,我喘了一大口气。

平静下来后,我打开手机,翻开QQ,她的头像也呈现出死一样的灰色,我不由得想起许嵩当年的一首热门歌曲《灰色头像》。

你灰色头像不会再跳动

哪怕是一句简单的问候

我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歌词,并且又打了一个电话给她,金属机器里传来的依旧是冰冷的机械音。

第六十八次

我关掉手机不再看它,想看一下外面的风景来转移一下注意力,一转身却看到了我自己,各位别害怕,我的意思是,我看到了一面镜子。

我仔细审视了一下自己,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写满委屈的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真是糟糕透顶。

不知从何而来的一股怨气从xiong口发出直冲天灵盖升华成怒气。我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凭什么我要为了这个女人而废这么大力气从长春飞到南京,凭什么我要为了她这么卑躬屈膝,想到这里,我已经下定了分手的决心了。但我想当面跟她说。

我对着镜子里的人说,你听好了,我知道你是谁,你也知道我怎样,我再也不允许你以后为了别人而这么狼狈了,再也不行。

因为声音很大,所以我吸引了一整个车厢的注意力,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但被我一个眼神吓了回去。

到站后,没有人来接我,现在她也应该下班了吧,所以我想先找一家酒店休息,明天再去她的学校找她,毕竟她还得上学,她跑不了那个地方的。

不幸的是,车站周围的酒店都被订完了,我不得不找了一家很小的旅店住下。

收拾完后,我躺在床上,已经是很晚了,万籁俱寂,如果是夏天还有蝉鸣声伴着,如果她在我身边就好了。

可能是我第一次一个人住旅店吧,我想了很多,寂寞围绕着我,寂寞真的是一种很无奈很飘渺的东西,我很想抓住它,拍散它,远离它,但它无形无味,但却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数人的绝大数情况下都是寂寞的,想到这,我不禁有些悲伤。原来不是寂寞来找我,而是我寻到它。

我把手放进内裤中,试图通过某种自我慰藉方式来缓解自己的情绪,但我的确是太累了,身心俱疲,连它也提不起来xing质。那就睡觉吧,我扫兴的侧过头。

一阵响动从隔壁传来,其实从刚才就有,但却没有很大声,被我单方面过滤掉,直到一个人名传入我的耳朵,我不得不全神贯注去听。

我的耳朵贴着墙壁,两只手像壁虎一样贴在墙壁,嘴巴微张,样子很滑稽,但眼泪流了出来,它们是不会骗人的。

然后呢?

你就这样罢休了

这位蓝袍空姐看来对我的故事很感兴趣,自我开始说以后就没有离开。

当然,还能怎样。我又不吃亏,顶多亏了两张机票钱,你知道的,钱没了还可以再赚。我把玩着那条蓝色丝巾,有些喜欢。

你挺看得开的嘛。空姐用一种大姐姐的口吻对我说着。

要是我,肯定会难受的不得了的

飞机即将到达长

飞机即将到站了,她不得不停下刚刚说的话,带着歉意的眼神看着我。

抱歉,我得

没关系,去吧。

别忘了这个。我把丝巾折成花还给她,那一瞬间,我看到她的眸子里也有一朵花。

那么,再见。

再见

我拿起她留在刚才座位上的一张纸,上面写着她的手机号。呵,我自嘲的笑了下,把纸叠好,装进口袋。

我看到报纸的时候已经是一周后了,实际上新闻早就出来了。

南京某地一个小旅馆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为两名学生,一名是本地人在南京上学,一名是在长春上学的学生,他们二人死于

我没敢看下去,突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那天他要哭。

我问了他一个问题。

先生,你刚刚在看什么呢?是在看太阳嘛?

不,我看到一个人在向太阳靠近而已。

吹开了乌云见太阳


前些时间,晚辈们为了让我体验时新的休闲方式,一大早就带我来到了名为永春泉的洗浴中心。在公司的迎客大厅门口,一位模特身材的美女,弯腰鞠躬,口中说着:欢迎光临!进大楼时,玻璃大门自动打开,在大堂的门口,又是一位美女同样说着:欢迎光临!并鞠躬,颇让人感到自己比平时尊贵了许多。

经过一番热情的引导和安排,在更衣室换上了统一式样的桑拿服。虽然已是寒冬时节,强大的空调仿佛使人觉得暖春已经到来,穿着这身短袖套头衫和短裤,丝毫没有寒意,反而觉得舒适宜人。

接着,先到三楼的餐厅吃早点。餐厅装潢得极为漂亮,一个十来平米的彩色显示屏十分醒目,不停的播放着各种广告。实行自助餐,各种中西式点心和水果应有尽有,任人选用。如果想要吃特色煮品,只需按一下桌子上的无线呼叫器,服务员会很快来到身旁,介绍品种,恭候选择。无需久等,煮品就会送到面前。

早餐后,来到洗浴大厅,里面有三个各有约50平米大的浴池,水温分别是37-38,39-40,41-42度,一个约十平米大的电视屏对着洗浴池,不停的播放着新闻和文艺节目。厅外有一个露天泡池,热气腾腾,四周的墙壁装修成花岗岩的悬崖峭壁,形成了一个人造的天然的温泉。客人们可以坐在鹅卵石上,享受在大自然中泡温泉的乐趣。

泡够以后,来到温水游泳池大厅游泳。泳池四周还有玫瑰鲜花池,柠檬池和用花岗岩巨石建成的三级瀑布式热水泡池,任人选择浸泡。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的泡脚池,里面有许多黑灰色的亲亲鱼,最大的不过4-5厘米长。当把脚放入池中时,鱼儿们就会簇拥到脚边,啄食老化的表皮,让人甚感惬意和新奇。

午餐时,美味佳肴更是让人眼花缭乱,还真有点不好选择,因为没有足够大的食量来品尝所有的品种。

饭后,可以到地热室躺在温暖的硬地板上午休,或是到偌大的休息厅,在舒适的沙发躺椅上睡觉,或者观看供个人使用的闭路电视。躺椅的头和脚的高度可以用按钮来调节,服务员不时的送来饮料。

午休后,可以到电脑室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看新闻,也可以到健身房使用各种器械健身,或是到游戏室玩游戏。还有儿童乐园供家长带孩子们去嬉戏游玩。另外,有阅览室供喜欢看书的人去消遣,结伴而来的朋友们可以到中央音乐厅小聚,或是到棋牌室博弈。客人们亦可到餐厅品尝咖啡,或喝茶吃糕点。

晚饭后,演出厅里有民族歌舞表演,搞笑的小品会让人笑破肚皮。演出结束时,总经理致词:永春泉让各位享受共产主义式的服务,谢谢光临!他的这番讲话,使我不禁想起了数十年来关于共产主义的演变,让人感慨万分。

1950年代,考入初中时,与小学课程最大的差异就是增加了政治课。记得老师引导着学生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讲授社会发展史,工人阶级的伟大和大公无私,以及人类社会最终都要进入共产主义,等等。那时,多数同学们都只是些12岁大小的娃娃,还带着红领巾,根本就听不懂这些大道理。不过当老师描绘共产主义的美好生活时,大家还是充满了好奇心和丰富的想象力。老师说: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物质像洪水般的流出,极大的丰富,想要啥就有啥,想吃啥就吃啥,实行各取所需。有个同学天真的问:老师,到那时我想天天吃鸡蛋,可以吗?老师答:可以呀,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各种美食任你享用!同学们兴奋得哦,哦直叫。老师得意的调侃说:你现在要好好学习做广播体操哟,到那时,如果你吃得太多,才能够做广播操来帮助消化呀!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念高中的时候,又学习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此时,分配原则变成了按需分配。有个同学问:老师,以前学的是各取所需,怎么变成了按需分配呢?老师严肃的说:那是错误的说法!怎么能各取所需呢?!你不是医生,难道你也要拥有一个听诊器吗?只有医生才需要,所以听诊器只能分配给医生。高中生已经有一定的思辨能力了,那位同学不服气,继续问:人人都想环球旅行,到了共产主义,谁才需要旅游,谁不需要旅游呢?老师被难住了,无法解释。为了维护他个人的尊严和面子,他严厉的训斥:吃喝玩乐是资产阶级思想,共产主义不允许有资产阶级思想,人们也不会有资产阶级思想,人人都只会自觉的为社会奉献,不会追求个人的享乐。进而威胁说:你在讲歪道理,你的思想有问题,你这是诋毁马克思主义!提醒你注意,马克思主义也是关于专政的学说,主张对敌人实行镇压!天堂般的共产主义,被他阐述成了违反人性的暴力乌托邦,而且还如此淋漓尽致。这个原先教数学的老师,因为讲课时经常出错,教科书上的许多习题他都做不出来,被迫改行教政治。教数学不给力,挥舞政治棍子倒是得心应手。

1958年全国大跃进,口号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那时俄语老师教大家唱的一首歌这样形容:

Х о р о ш а я к о м м у н а м о я(我的公社好),

Х о р о ш а я к о м м у н а м о я(我的公社好)。

О н а м о с т в н е б о(她是通往天堂的桥梁),

О н а м о с т в н е б о(她是通向天堂的桥梁)。

Я л ю б л ю с в о ю к о м м у н у(我爱自己的公社)。

大家真的以为共产主义很快就要实现了。

有一次我和一些同学被指派到学校附近的农村协助搬运粮食。中午,大家要回学校吃饭,生产队长说:别回去了,就在我们的食堂吃。有个同学对他说:我们没有带粮票。队长惊诧的回应:都已经进入共产主义了,哪里还要粮票?!随便吃就是了。可是,除了香喷喷的新米饭和米汤外,没有佐餐的菜蔬。此时才知道,在农民的心目中,只要能在公共食堂吃上不花钱的饭,那就是共产主义了。

1959年春耕前,老师安排我和同学去一个示范村,观摩学习建造沼气池的技术,也在生产队的食堂吃中饭。那时农村已经青黄不接了,大米早已吃光,为了饱肚子,社员们把还未完全成熟的小麦提前收割,来不及让麦子风干或是晒干后磨成面粉,而是直接把麦粒蒸煮后食用。尽管每个社员只能分到很少的一份被称为麦拉饭的主食,可是人们早已经在打饭的窗口前,排成了长长的队伍,等待领取。这一次我们要交钱和粮票了。第二天大便里满是消化不掉的麦粒。农村共产主义竟然变成了一齐饿肚子。

进大学以后,又再一次的学习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那时的理论提出,共产主义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实现,不仅要艰苦奋斗,还要坚持阶级斗争。进而指出,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支援他们革命,只有全世界都解放了,全人类才能进入共产主义。这无异于告诫,别想过上好日子,勒紧裤带充当救世主才有意义。

工作以后,在一次全县干部的大会上,为了激励大家憧憬美好的未来,县领导这样解读:共产主义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就是说,能住上楼房,用上电灯,还拥有私人电话,那就是最美好的共产主义生活了。并且强调: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一旦被亿万人民群众所掌握,就要变成无穷无尽的力量,共产主义一定会很快实现。

经历1960年前后的全民***和***的大动乱以后,几经折腾的中国人发现,世界并没有发生全球大革命,我们自己却因为不断的阶级斗争而越来越穷,生活远远不如水深火热中的台湾和香港同胞,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于人民的死活不顾,还在叫嚣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激进的普通百姓终于抑制不住满腔的怒火,在天安门前呐喊: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中国已经不是过去的中国,人民也不是愚不可及,秦皇的封建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敲响了封建法西斯王朝的丧钟。

四人帮倒台以后,胆大的农民冒着杀头和坐牢的风险,分田到户,实行单干,从此吃上了饱饭,百姓允许经商办企业,渐渐富了起来。中国人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所谓小农经济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只不过是恫吓民众的歪理邪说,念念不忘阶级斗争则是煽动仇恨、制造冤案和践踏人权的乱世理论,只有不信神、不信邪,大胆的走创新的特色道路,才能过上好日子。

亿万人民一旦砸碎了精神枷锁而重获自由,就会迸发出无穷无尽的力量。如今,亿万家庭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许多人家的彩电、冰箱和轿车已经更新换代,出国旅游成了普通人休闲度假的方式,根本算不上新鲜事。人们的生活,远远超过了以往政治课中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的水平。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乱干则祸国殃民。毋庸置疑,彻底抛弃了暴力乌托邦的中国人,生活将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