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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菊花的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1-01-11

配角同样耀眼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配角同样耀眼,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班里的小梁是一个篮球迷。他成绩不咋样,但十分热爱班级,只要关系到班集体荣誉的事儿,一点儿也不含糊。当得知要开展篮球友谊赛的消息时,小梁甭提多高兴了。赛前的日子,他努力练球,球技越来越棒。

比赛的日子到了,但在赛场上,小梁的手感似乎没了,投球老是出错。这孩子急了,拿到球也不传球,只顾自己投篮。半场下来,他一个球也没投中,对手一下子领先我们4分。

中场休息,我抓紧时间布置战术。

小梁,你负责篮板,组织进攻,看准时机就把球传给小戴和元元,让他俩投篮。

下半场比赛开始了,小梁尽管有些不情愿将手里的球传出去,但还是贯彻了我布置的战术,我们班的分数节节攀升,最后超过了对手,获得了胜利。

比赛结束了,孩子们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小梁却从热闹中退了出来,坐在一旁喝水、擦汗。看来,这孩子心里有结。

回到教室,我在黑板上写了一个词语耀眼。

你觉得在刚才的篮球比赛中谁最耀眼?我笑着问学生们。

很快,几只小手举了起来。

要说耀眼,当然是小戴啦!他一个人得了12分,是取胜的关键。

我觉得最耀眼的是元元,你看他跳得多高呀!都快赶上扣篮了。

果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得分多的几个球员身上,没有人关注小梁。如何转移大家的视线呢?很快,我便有了主意。

想知道在老师眼里谁最耀眼吗?我故意卖了个关子。

孩子们的胃口被吊起来了,大声喊道:想!

我认为最耀眼的是小梁。

一阵沉默之后,得到表扬最多的小戴站了起来,说:我也觉得小梁最耀眼。球场上,我的站位有利于投篮时,他手里的球就像听到了我的心声一样传到我的手里,当我投篮不中时,他就抢下篮板球传给我,让我有机会再次投篮。没有他的帮助,我也不会得那么多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讨论的焦点很快集中到了小梁身上。大家细数小梁在球场上的精彩表现:运球灵活、传球时视线开阔、防球时跳得最高、盖帽特别漂亮看来,配角同样引人注目!再看小梁,他的眼睛顿时有了神采。于是,我趁机说:大家观察得很仔细,在团队中,我们不可能时刻都是主角,但只要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确保任务完成得顺利、出色,配角同样耀眼,一样能够获得别人的认可。

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为今天球场上的配角,也为了成长过程中的幸福。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同样渺小


有一次,爱因斯坦在一所大学演讲,大教室中满是对他充满崇敬之情的师生。演讲完毕,由现场人员开始自由提问。

一位女生站起来问:您被誉为科学界的巨人,您认为自己是巨人吗?

爱因斯坦微笑着说:巨人并不是长得高大的人,大家看我如此瘦小,怎么能算巨人的形象呢?也许我看得远一些,那也只是因为我站得高一些而已!

一个男生接着问:您提到比别人站得高一些,我想起了不久前您在阿尔卑斯山的高峰之巅曾和一位女士长谈过一次。我不想问您谈话的内容,只想知道站在山顶的那一刻,您有没有意识到在科学史上自己也已站成一座山峰呢?

爱因斯坦仔细地看了看发问的人,微笑着问道:你看我长得像一座山峰吗?我这个身高不管怎么站都成不了山峰。而且,没有一座高峰不是被人征服的,我们不要做高峰,而要做登上山顶的人!

说着,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字:站在山顶,你并不高大,反而更加渺小!

然后他转过身,对台下的人讲:我虽然站得高,可在世人的眼中依然是渺小的!最后我可以告诉大家一句话,这句话也是我在阿尔卑斯山绝顶之上对那位女士讲的最后一句:任何一座高峰都是可以征服的。世上从无巨人,只有站得更高的人!

台下掌声一片。当年在阿尔卑斯山上聆听爱因斯坦教诲的那位女士,是居里夫人!

水月镜花之配角


1

有个女孩,我很喜欢她。用了一年时间的接触,花三年或者更多的时间来思念。只因为,我现在还是那么的喜欢她。

她呢,个头不是很高,但对女生来说,就有点突出了。不是很漂亮,但足以引人注意。不大也不小的眼镜,泛泛光点,高高挺立的鼻梁,薄薄的嘴唇,脸上总带着丢不掉的红晕。

但这些并不是我喜欢的原因。我喜欢她的笑容,那阳光般透亮的笑容,洒在我的心上,就再也挥不去了。

2

其实一切开始的时候都很简单。是上高三的那年,她坐在我的后面,刚开始她的尊容实在不敢恭维,冷若冰霜也就罢了,偏偏再加上了一脸的厌恶。谁都无法理解那厌恶为何而来,这里的人都很陌生,并没有谁招惹了她,可是她为什么会厌恶呢?那厌恶之后藏着些什么东西,没有人想知道,我也一样,因为她很让人讨厌。这真的是她当时留给我们所有人的印象,尽管我后来很喜欢她,但最初的感觉还是存在过的。

生活在学校里,当然除了上课,在无其它多余的活动。但就是这平淡无味的生活像磨合剂一样,说时间本身就是磨合剂,这一点都不错,她脸上的厌恶就这样慢慢的消散,那冰霜封尘的脸也有了笑容,很突然得,就像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一样。阳光普照。

那份笑容不是我给的,因此也不是为我而绽放的。是她的同桌,一个有高又大的男孩子,女生们都觉得他很帅,觉得他那眯起来就是条缝的眼睛很迷人,但是时至今日,我仍然没有那种感觉,或许因为我也是男生,看不懂女孩的想法吧,可我知道她的笑容毫无疑问是给他的。

他们坐在一起很开心,或者说玩得很开心。有的时候我也会转过头很他们聊两句,但很快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但他们并不吝惜把笑容给我,我也就这样看着她的笑容,天真,单纯,明亮,就这样的笑,让我一直走了下去,一直迷失。

有的时候,人就是这样,因为一霎那的眩晕而一辈子痴迷。我不希望自己会这样,或者说不希望自己像这样下去,但是很难。我尝试过,但没有用,我就放弃了,任由自己的放纵。或许这样说并不妥,但是对面对着高考的人开说,这无疑是放纵,是疯狂。

在那个时候,傻子也会比我更聪明,所有人都能看出他们之间的有些什么,我却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我知道却不肯承认。我迫使自己背后长出一双眼睛来,来时刻看着她,也许就这样我会很开心,事实却完全相反。她在他的指甲上画着图案,在自己和他的指尖画着各种笑脸,他偶尔眯着自己的眼睛恍若睡着了般安静的看着她,偶尔与她的目光相撞,宛然一笑,偶尔也会两个人给手指配音,玩着只有他们才懂得游戏。背着别人,我曾在黑夜中练习这种游戏,我希望自己可以懂,那么背后的眼睛就不会痛了。可是很无奈,当我学会了怎样去看懂他们的指语时,他们厌倦了这种玩法,换了另外的一种。他们的手握在了黑暗中,没有人看得见,我却看得一清二楚,我想,或许他们在一起了吧。看不出痕迹,他们依旧玩着往日的游戏,玩倦了就换一种,反正游戏都是人想出来的,到时再想就可以了。

有的时候,我会忍不住想要她的笑容,便会转过头,若有若无的搭讪几句。望着她时,我满眼的温柔与爱护,但是她看不到,她的眼里只容的下一个人,就是他了。他不在时,她就如丢了魂魄一样的,心神不宁,最喜欢的书看不进去了,最喜欢用来抚平内心不安的音乐也失去了作用。我转过头,如平常一样的跟她搭言,她只是静静的笑着,眉头凑在一起。我很笨拙只是心揪着,却不能让她开怀。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看到她的倔强。

3

时光以它固有的脚步走过!高考结束了!上大学了!他们始终没有在一起。我同他们联系着,或许我的内心还存在着丝丝的希望,她或许会回头看我一眼。

偶然的一天,我告诉了她这个秘密。她说她很感动,因为一直都自觉地认为,一辈子也嫁不出去,会一辈子一个人孤单终老。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她的思想一直很另类,我捉摸不透,就是现在,也依旧。我说,我可以娶她,给她她想要的未来。她含糊的说着,感动着,没有承诺。我告诉她,我可以等,可以等着她。而此时的我却不知道,她在疯狂的迷恋着另一个人,一个有妇之夫。

在大学的第二年,一个夜晚,她说,要不要在一起。我狠命的说,当然,傻瓜才不要呢。这就是我们的开始吧。第二天,情形全都变了,那些说过的话好像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似的,她依旧在自己的世界里麻醉,我依旧在我的世界中厮守。我没有追问她,为什么,我站在那里告诉她,玩累了,记着回家就行了。

她就这样玩着,到了第三年,她说想停下来,问我还在不?我清清楚楚地告诉她,一直都在。就这样,我们又在一起了。所有的人有关她的人和有关我的人都很开心,她不再漂泊,我不用再辛苦的坚守。我也很开心,我得到了自己的爱,这刻,我相信她也是开心的。这一切就这样该有多好。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最好的结局,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我仿佛在这刻也看到我们厮守的未来。她曾听我说过,我会爱她,用一辈子,我会一直捧她在我的手心,一辈子给她爱护,给她温暖还有幸福。她说自己感觉到了,她说自己感觉到了温暖,不在那样的冰冷下去。

事实是到了第二个晚上,她又变卦了。她不敢接我的电话,不敢听到我的声音,我大声地斥责她,反反复复,这样下去会到什么时候,我希望她可以解释给我,至少我不会那么的愤怒,可是她没有。她就是这样开始拒绝了我的任何消息,其实受伤害的人是我,她究竟有多少在拒绝些什么?

我不知道,从一开始我就不知道,她想的是什么?她的世界究竟藏着些什么,可以令她如此的反复无常。我很累了,我想我还可以任由她折腾多久呢?

4

可是我不知道,她为了我空空的誓言流了多少的泪,因为不能在身边,她还是一样的孤单,我也不知道为了可以跟我多说会话,她在腊月的寒风中抖了多久,也不知道她要承受多少的委屈,鼓起多大的勇气跟我说在一起。

如果,我可以在她说第一个在一起时,就飞奔到她的身边,紧紧地拥抱她,在那刻就把温暖给她,那么第二天她就不会不在我得身边;如果,我可以在第二个在一起时,就霸道的吻着她的唇时或许她就不会一个人站在风中流泪,第二天也不会毫无声息。

5

她没有爱过我,只是想要温暖。可是她要的温暖

却并不是我可以给的,而我只能把自己的给她,无法将别人的抢过来送给她。她的室友说,她想过爱我,至少我可以让她暖起来,但是她却怎么也不爱,甚至厌恶这样的爱。所以她继续回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做个冷暖自知的人。

6

我,好像从来都是给她当配角的人而已。她对我就仿若水中的明月,我只是刚刚用手接触到而已,它就四处的逃散开,而我收回手时,它却明晃晃的挂在那里。又恍若镜中的红颜,手指划过,传来的却是阵阵的冰凉。

做贵的配角


做最贵的配角

凡是看过香港喜剧电影的人,想必对他都不会陌生。当然,他长得不帅,更不能用风流倜傥来形容,而他演的角色一般也都是配角,比如一个赌棍,一个弱智,一个乞丐,一个落魄的教师,一个不务正业的老爸,一个颓废的警察踏入影坛20多年,他从未主演过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影,全以陪衬身份出现,几乎演遍市井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可是,他以丝丝入扣、不留痕迹的表演方式把这些小人物的酸甜苦辣演绎得淋漓尽致,让观众记忆深刻。

他叫吴孟达,一个甘当绿叶的人,一直为周润发、刘德华、梁朝伟、周星驰等大牌明星做绿叶,全以陪衬的身份出现,成为为数不多的靠演配角而红遍港台和内地的明星。

作为无线电视台第三期艺员训练班毕业的演员,吴孟达与周润发、任达华同届同班,但他由于长相老气,身材发福,很难成为导演眼中的主角。毕业后的吴孟达拍戏从来不认真,也不守时,私生活更是不羁,花天酒地,豪赌狂输,债台高筑,最后在1981年因为欠银行30多万港币而想过自杀。后来他痛定思痛,决定从跌下的地方爬起,人像变了一样,成熟而稳重,用3年把债务还清,并花4年读遍各表演大师的书。那段日子是吴孟达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开启了他演艺生涯的黄金时代。

吴孟达参加的第一部实习剧作为《阵阵疑云》,后又出演《楚留香》《射雕英雄传》《瀛台泣血》《杀手蝴蝶梦》《新扎师兄》等。1990年凭《天若有情》获第十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奖。吴孟达和周星驰的合作可以称得上黄金搭档,他们最初合演过《盖世豪侠》和《他来自江湖》,后来导演吴思远发现了他们两个天衣无缝的合作,专门为他俩制作了《赌圣》。1990年,《赌圣》横空出世,以最低的成本打败成龙与许冠文的同档电影,创下最高票房。这部电影也成了周星驰的成名作。

一次采访,记者问吴孟达:一部电影观众很容易记住主角,配角往往都是一晃而过,而你却成了香港电影的头号男配角,几乎跟每个大牌演员都配过戏,你是怎样当好配角的呢?

吴孟达回答:一部电影90分钟。给配角的戏不会超过20分钟,我的角色主要作用就是配料。比如主演是条鱼,而我就要想着加什么材料能把鱼做得最美味。我就是那锅底的配料。

那怎么做配料呢?

吴孟达说:我会根据不同的鱼下不同的料。比方说刘德华,他演戏比较保守,形象也很正面,我跟他配戏,就要收敛一些。周星驰则不同,他的戏需要观众笑起来,我就会在一旁夸张地烘托气氛,让观众情不自禁地大笑。看这样的喜剧,观众的身体应该是慢慢向前倾的

最后,记者又问:你是怎么看待自己的配角身份呢?

吴孟达爽朗地大笑,他说:我觉得这很好啊,配角有什么不好,我现在是香港最贵的男配角。

这就是吴孟达,一个映衬主演的配料,却获得了璀璨的光环。主角当然重要,但缺了配角的围绕,也会黯然失色。能够做配角是一种气度,而做好配角则是一种智慧,一种做人的智慧。做人当然比演戏更重要,戏的成败由做人的好坏而定,一个懂得做人的人,亦会把戏演得逼真。正视配角而钻研深入配角,能够把配角当做一项事业来做,做到令人喜欢和尊重,是件更不简单的事。

我愿默默做你的配角


爱情是人生中的一部分,而有些人誓爱情为一生。

题记

窗边的花朵舒展身躯,迎接着新一天的降临,我揉了揉刚清醒的眼睛,胡乱地翻着床上的杂物,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的眼镜。失落的心情在入眠前所沉积,醒来后也浑然感觉空虚,模糊的镜片使自己看到的一切画面都充满伤痕,我疲惫了,不知道熬过了多少夜。

爱情是相互的,对于没有得到对方的爱时,你的一切好感与幻想都不算是爱情,那或许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吧,也有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回忆过去,放不下的琐事,拿不走的宣誓,幼稚所带来的遗憾在今后依旧充满幼稚的想象着,那时的爱情是最纯洁的,也是最多彩的。

后来,我们总是不甘于寂寞,亵渎了爱情的种种经过,却再也记不起当初许下的承诺。我对爱情失望了,我对自己失去信心了,我怀抱着的热情在人群中没有一丝暖流,他们嘲笑着我的幼稚与不堪回首的爱情,而我不作声地捂住耳朵,那些声音即使听不到也会不断地促使我难过。

日子久了,时间没有冲淡了一切,那些刻骨铭心的总是沉溺在最底端,不愿回首,不愿强求,埋藏在深处,葬着我们时刻努力忘怀的那个人,那时的温柔,在墓碑的前头,盛开着雪白的花朵,那是我们每当回忆起时笑着说出来的时候,都会刻意隐藏的哀愁。

现在,我只甘心做你的配角,然后假装看不到,见证你每一次的回眸一笑,默默的祈祷,祝愿你一生幸福,平安快乐!

你的爱情剧,我只是佳女配角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你的爱情剧,我只是佳女配角",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看大家都有了男朋友而愤世嫉俗吧

自从我在宿舍里养了三条金鱼,三盆羊齿,四只小白鼠,还有一只小波斯狗之后,同宿舍的姐妹们便开始用奇异的眼光打量我了。她们说,小汐,你不是有什么问题想不开吧?一天半夜,阿卡甚至爬到我的床上,小汐,你不是看大家都有了男朋友而愤世嫉俗吧?

我不说话,可是我一个晚上睡得不好。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气冲冲地跑到男生508宿舍,很大声很大声地对正在打游戏的顾征忧说,我受够了!请把你的小白鼠拿回去。我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顾征忧像抓小鸡一样提了出来。

走廊上他皱着眉头撅着嘴跟我说,你小声点嘛。

我们宿舍的人都怀疑我是不是患了爱情饥渴症了,你要我怎么办嘛。

顾征忧沉默了一小会儿。你再坚持一两天,我一定想办法。

一定要顾征忧把问题解决掉

这已经是我第四次很不雅地冲上男生楼了。每次我气冲冲地走在通向男生楼的小石子路上时我都在狠狠地想,这次我一定要顾征忧把我的问题给解决掉!每次我气冲冲地走在通往自己宿舍的同一条小石子路上时,我也在狠狠地想,哼,下一次我一定要顾征忧把这个问题给解决掉!一定要!

可现在,我还没有把问题给解决掉,我很气恼。这一次我终于问顾征忧怎么不拿去给他女朋友照顾。他沮丧着脸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洁癖。

他老是喜欢在我面前扮可怜。我老是一次又一次地上他的圈套。

顾征忧,医学院闻名的帅哥之一。十二分注意爱护自己的形象。天生爱心泛滥。

我坐在阿卡的床上吃顾征忧拿给我的蓝罐曲奇。一边很阿Q地安慰自己,其实顾征忧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我也只是帮他养养小花草小老鼠什么的,我还可以得到许多好处。

晚上,宿舍召开动员大会。阿卡第一个问我,蔺海汐同学,请问你择偶的标准是什么?我脱口而出,善良。话一出口,我的脸立马开始发烫。天啊,死阿卡,你在问我什么!

顾征忧,你不能怪我了。如果我再不把你的小花小草小老鼠什么还给你,我就要疯了。

好久没看到让我感动的男生了,(爱情故事)

顾征忧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辆摩托车,在楼下大声叫我。我在阿卡面前摇摇头发甩甩头,然后出去了。阿卡停止了对曲奇的咀嚼,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在下楼的时候听到阿卡的尖叫,到楼下了看到整层楼的女生都在阳台上探出头。

我上了顾征忧的车。他把装老鼠的笼子挂在前面,把狗塞到我怀里。然后,车轰轰一下就启动了。我觉得骄傲极了。

兜了半天。在我的催促下,他把狗给了在街心花园散步的一个老太太。

老鼠呢?我问。

他看了看老鼠,再看看我,咬咬牙,我们把它拿到山上去,放了吧。

天边开始有火烧云的时候,我和顾征忧才到了大夫山。他在一个山坡上停下来,他把小白鼠一只一只拿出来,小乖,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我突然觉得挺感动的。已经好久,我没有看到可以让我感动的男生了。

青春仿佛从我遇到你才开始

我抱着一只硕大的毛公仔走进宿舍的时候,阿卡扯着我问怎么认识顾征忧的。我笑着不说话。然后她很谄媚地说,这大白鼠公仔一定是顾征忧送的吧。可爱的,美丽的,今天晚上可不可以先借我抱一晚上?

休想!我一把把公仔抢过来,爬到自己床上。她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开口找顾征忧要东西啊,还是我骗来的。我和他一起从山上回来的时候,他突然说要回去找街心花园那个老太太,问问她以后可以去看看他的小狗吗?

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我跟顾征忧说,你那么喜欢小动物,你可以买一个毛公仔啊,我帮你养。

在他刚刚失去心爱的小东西的时候,他很快就答应我了。

我给公仔喷了很多Givenchy小熊宝宝的香水。晚上抱着公仔睡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很美丽的梦。我梦见顾征忧穿着今天穿的那件很好看的黑色夹克,在蔚蓝的大海边给我搭建了一整个蔷薇花园。醒过来的时候,眼角是湿的。

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

走在街上,灯厢里白炽灯亮起来,有人拍拍我的肩膀。转头,看到一双很熟悉的眼睛。我笑一笑。

顾征忧,陪女朋友逛街呐?

他也很阳光地笑。是啊,累死我啦。其实我早听说他女朋友很漂亮。她穿樱桃红的毛衣,棕色的麂皮靴子。头发卷卷的,皮肤吹弹可破。她也冲我笑。

我不能丢了自尊啊,于是我说,我要回学校啦,你们愉快!

我一转头,发现了一件更让我难堪的事。我看到瞪大了眼睛的阿卡。我慌忙叫她,可是来不及了。她跑上前扯住了顾征忧的衣袖,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们小汐呢?

我又扯住阿卡,连声说,不是的,不是的。阿卡,回去我再和你说啊。

我突然发现,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

这是我的心,你能感觉到么

我约了顾征忧去吃水果捞。我想跟他解释,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沉默了半天。顾征忧说,我跟你讲个笑话吧。昨天我们考解剖学,有一个男生喜欢了一个女生很久。他跟导师争取到了和她一组的机会,他们搭档得很好,最后,那个男生拿出一颗心说,这是我的心,你能感觉到吗?然后顾征忧笑起来。

我没有笑。我笑不出来。

我说,顾征忧,昨天我室友误会了。因为我们老一起出去看你的小狗,所以她误会了。

他突然说,也是你的小狗。狗妈妈。

他的眼睛亮亮的。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他是一个很善良很善良的男生。

我总是说到做不到。昨天回去后,我想再也不要见他了。他让我经历这么尴尬的事。可是我老是一次又一次地上当。

他说,你怎么还不笑呢。他看着我,然后拿出两张杨千桦的演唱会门票。他说,我请你看演唱会吧,狗妈妈,你帮我照顾了小狗那么久。

1月29号晚上。天河体育馆。杨千桦在内地的第一场演唱会,我一生里去看的第一场演唱会。整个气氛是那么的热烈,千万人一起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她在台上说起她以前的心酸,她说起她对一个人的喜欢,她唱少女的祈祷,她说她以前总是当配角。

最后跟她一起唱《小城大事》的时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

1月29号晚上。我想我永远记得这一天。

我和顾征忧,7岁的时候相识。那个时候所有人就都喜欢他,我只是个不逗人喜欢的小丑姑娘。10岁的时候,他家搬进最奢华的帝景别墅,我住在不远处的小院子里。15岁,他的数学成绩是97分,我的成绩是67分。18岁,他换了第五个女朋友。20岁的今天,1月29号晚上,我们一起看了一场演唱会。之后11点的飞机将带他去法国就读全世界有名的坎城医学院。

顾征忧,为什么我的眼睛好像要流泪的样子。

顾征忧,从认识你的那一天我就知道。有些人,在另一些人的生命里,永远都只能是配角。

同样的景,不一样的心境


幼年的我时常游戏在我家的院子里,可以说院子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之一。

我熟悉它,但我并不那么喜欢它。因为院子实在太乱了:水桶到处是,衣服也晾在那儿,还有一些不要的锅勺碗盆拖把扫帚等,都堆在院子里。我一直认为这里没有什么风景可言。

今天,我把桌子搬出院子,用自然光做作业。时间走得累了,我也做得累了,于是我开始靠在椅子上休息,头也就自然向上倾斜30度。二楼的阳台边上有三盆植物。

一棵海棠,海棠呈褐绿色,阴阴沉沉,枝叶松散,一副想摔下来的样子,我都为它抹了一把汗。

一棵富贵竹,但它已经毫无富贵的样子了。它落魄,它的枝干在拦腰处折了,就像一个严重驼背的乞丐。

一盆我也不知道叫什么了,只见它的枝叶和藤蔓已经完完全全垂下一楼了,就似乎一楼有什么宝藏,它伸着它那堕落的手

为什么?这三棵植物都是有瓦遮头的,受不着风吹雨打,为什么还长成这个模样?

于是我便哀叹这熟悉的地方确实没有风景。

但是当我向右转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一棵树。那是一棵黄皮树,它的叶子数不胜数,翠绿晶莹。细看,没有一片枯叶。然而当我追寻到它的根部时,我的心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原来它生在那堆杂物之中,它的两个枝丫就负着那根挂满衣服的晾衣杆。

在重荷下,它的枝干仍然粗直有力,似乎有一种不断向上的生命力,在不断争高直指,毫无低头之意。在绿意中,它结出了颗颗饱满的黄皮,褐色的黄皮点缀着绿叶,就像黑色的子点缀着红色的西瓜肉一般诱人。这棵树,微风中摆摆,显得刚柔合一,真美。

我不知道原来这儿也有风景,并且我开始沉醉于它。

但我又开始思考: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呢?我反复的转转头,观望着两边的植物。

那三棵长在二楼的植物,恃着自己的起点高,不断地放纵自己长到一半就放弃了,甚至从未努力向上过,虽生枝叶,但毫无坚韧与生机。

而这棵黄皮树,虽然长在杂物中,时常经历着风吹雨打,永远背负着沉重的晾衣杆,但它坚持下来了,它坚韧不拔,克服了一切不良的先天条件,它长得比二楼的植物更高,更绿,更成熟!

原来院子里也有风景,这是我多么熟悉的地方,但我竟然到今日才发现。

望毕,我又埋下头做我的作业,但是我的心始终向着那棵黄皮树。

醉鱼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