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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上你唯一敢得罪的那个人

发表时间:2021-01-25

【www.qg13.com - 挽回一个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这个世上你唯一敢得罪的那个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那么一个人,你可以无所顾忌地冲他发脾气,可以毫不留情地朝他摆脸色。但是最终,当你明白这些的时候,心理蔓延上来的是丝丝缕缕的痛。

半年多来,挑起争端的总是那个男人。而争执的理由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我没带钥匙,为什么半天才开门?我的拖鞋呢?把遥控器给我,天天看磨磨唧唧的韩剧,烦死了

直到有一天,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想过后,隔壁门开了,出人意料的是,我没有听到那个男人习惯性的质问,却听到他惊讶地叫起来:妈,你怎么来了?真是的,你来也不给我打电话,我好去接你

原来是男人在老家当教师的母亲来了。她关上门,把儿子拦在楼道里。接下来,我听到了一段最真实的母子对话:

母亲问:你怎么在家一个样,在外面又一个样?

男人沉吟了几秒钟,幽幽地说:妈,我累。

母亲责怪他:支撑着一个家过日子,谁不累?可再累,也不应该对小慧喊,不应该由着性子挑三拣四。QG13.CoM

男人苦笑了一下,说:在外面,是为了工作。我跟老板喊,老板会辞了我;我跟客户喊,生意就谈不成了;我要挑同事的毛病,他们就会在背后说我的坏话。没办法,我只能当老好人!妈,要是回到家再这样处处只能说好,我会疯的!

听到这儿,我的心不由一颤。也许,男人说得对,在单位上班,要看脸色,要和颜悦色地与同事相处,得罪了谁,都有可能会收到一双小鞋。只有回到家里,才能发泄下自己的情绪。

不料,那个男人的母亲又开口了说:如果你得罪了老板,失去的只是一份工作;如果你得罪了客户,失去的不过是一份订单;如果你得罪了老婆,有可能会失去一个家,还有一辈子的幸福。至少,你得罪了老婆一天,就有可能会一个月吃不上热乎乎的饭菜。我认真地听着,最后我愣了一下,因为那个男人的母亲接下来还说了这样一段话:

为了这个家,你谁也不能得罪。你要烦了,累了,想骂人了,不管什么时候,千万别对老婆喊,就给妈打个电话吧。妈听,妈愿意听。

是的,世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得罪。你给她脸色看,你冲她发牢骚,你大声呵斥她,甚至当着她的面摔碗,她都不会记恨你。

原因非常简单,只因为她是你的母亲,也奉劝天下儿女莫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才知道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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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那个人


错过那个人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她是他的储户,手里攥着一大把零钞来存钱。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清纯的女子。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就没着没落的。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来自那个有巴山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是一家的救命钱。

为了她,他戒烟,不再买名牌服饰。他匿名把省下的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她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他没有进校园,在一张小纸条给她留了言。

她找来了,对他说:你别瞒我,我知道是你。从你望我的眼神。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的父母为她说了一门亲事,那家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有那家的支持,她的弟妹就不能读书。

那天晚上,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血丝。她那么坚决,一下就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他遇到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行长,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妻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狠狠地打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他一夜无眠,头脑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点燃了。他在妻子的面前隐藏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跟妻子说,也不跟任何人说。

天亮时,他试着向当地人询问,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她是个可怜人,她患了家族遗传病,坏了相貌,一个人孤孤单单。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家境十分好的男孩看中她,她没同意,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那个男孩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人家。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坚决的拒绝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深情。他想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不在。

会议结束,他怀着不安的心登上客车。就在车启动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跑过来,急匆匆地交给他一封信。坐在颠簸的车上,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字条,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他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忘了我吧。

他背过脸去,把那张纸揉成一团,丢在车窗外翻滚的江水里。妻子好奇地问:你怎么了?他笑一下,说: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

消失的那个人


你渴望自由。你说你羡慕云的漂泊四海为家,羡慕风的流浪任性自由,羡慕鹰的搏击展翅翱翔,羡慕船的扬帆乘风破浪。

你热爱旅行。你说你想漂洋过海翻山越岭在世界留下你的足迹,拍下风景如画,绘出建筑瞻仰,把遇到的每个人写进你的生命里。

你喜欢冒险。你说你也想航行在海上当一回海贼,也想和路飞一伙一样疯狂的追梦。

你说旅行是心灵的朝圣,你羡慕那个音乐诗人,优美的诗词悠扬的歌声飘荡在世界的每个角落,你羡慕那个画画女孩,娴熟的手法简单的肖像踏遍世界的每个地方。

你说走吧,去远方,漂泊也好流浪也行,有梦便可以启程。在不夜城迪拜拍一张夜景,在加拿大捡一片枫叶,在三亚海滩留一个脚印,在马尔代夫留一个背影,在普罗旺斯种一朵鸢尾,在巴厘岛露一个侧脸。

你说来吧,为梦想,受伤也好跌倒也行,有梦便可以无惧。让夕阳为我们素描,让天空为我们拍照,让风儿为我们舞蹈,让大海为我们歌唱,让月亮为我们点灯,让星星为我们引路。

你说你任性地让所有的东西在车窗外抛出优美的弧线,不知车子去向何方只知道是远离家的方向。

你说你疯狂地踩着单车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世界之大,你只想在路上,带上音乐带上瞻仰,不等待不停留。

你说人不疯狂枉少年,趁着年轻该放任自己一回,顾虑太多一步也迈不出,犹豫太久一步也走不远。怕什么大不了捡破烂睡树上去。

后来你回来了也消失了。

你说一切都好却不是你想要的,满脸的不甘无奈。

你说憧憬了许久的梦突然梦醒了,满眼的茫然无措。

你说重新开始又如何,再也回不到年少轻狂的那个自己,再也找不回曾经的那份悸动。

最终,你爬上高杆,仰望天空背靠大海,睁开破碎的眼睛,扬起自嘲的微笑,张开双手缓缓地投入大海的怀抱,真正地用生命去流浪。

我不是你等的那个人


她像孩子似的蜷在被子里,长发散落在枕头上,微微上翘的长睫毛遮住了美丽的大眼睛。小巧的嘴唇时而撅着,时而又弯起一个漂亮的弧度,天知道她在做着一个什么...

她像孩子似的蜷在被子里,长发散落在枕头上,微微上翘的长睫毛遮住了美丽的大眼睛。小巧的嘴唇时而撅着,时而又弯起一个漂亮的弧度,天知道她在做着一个什么样的梦。她已经睡了半天了,子言也看了她半天,还帮她盖了九回被子。

日近黄昏,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子言轻轻打开床头灯,继续看着那张怎么也看不够的脸。

自从七年的初恋输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大款后,子言以为自己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他疯狂地工作,从一个小职员做起,到专业经理,再到公司副总,直到有了自己的公司。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子言过着清教徒一样的生活。公司里不乏漂亮能干的女孩,业务伙伴中也有不少女子对他格外垂青,子言都漠然处之,以致于女孩子们以为他生理有什么毛病。

八个月前,公司发生盗窃案。她带着一帮警察来公司勘察。子言对这个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漂亮女孩颇为不屑,同行的一位挺帅的警察说:“怎么,瞧不起她啊?告诉你,人家可是警校的高材生,我们队的谈判专家。”她大概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若有所思的看了子言一眼,淡淡一笑。她问了子言一些似乎无关痛痒的问题,子言有些生气,对她说:“你还是来我公司上班吧,象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做警察不合适。”她也不生气,看子言一眼,淡淡一笑,就告辞了。第二天,她带着她的一帮兄弟来公司带走了子言的女秘书,子言听她分析案情简直就象在看一部推理小说。晚上,子言失眠了,她柔柔的声音老是在耳边盘旋,搅得子言冷硬了多年的一颗心柔软的一塌糊涂。闭上眼,就看见她浅浅的笑颜。子言高兴得发现,自己还是有能力去爱一个人的。

子言打她手机,她不接;子言接她下班,她开着警车从子言的宝马边呼啸而过。子言便打她办公室电话,她的同事实在不堪子言的骚扰,便对着话筒拉长声调说:“她说她不在。”她只好在同事们善意的笑声中接受了子言的约会。

子言捧着99朵红玫瑰在“钟爱一生”咖啡馆等了半天,她才带着一个女孩姗姗来迟。她说认识一下,这是阿紫,我最好的朋友,这是子言,你们聊吧,我还要出现场,拜拜。她开着警车呼啸而去,子言愣了半天心里还七荤八素,那个叫阿紫的女孩温柔地笑笑说:“你别介意,警察就是这样,有时喝杯咖啡对他们来说都是很奢侈的事,因为案情会随时随地出现。”

她办完案子回家已是半夜,竟在自家楼下碰到子言,她笑着说:“世界真小。”子言说:“是时间太慢,我等了四个小时你才出现,可我好像已经等了半辈子了。”“死阿紫,出卖我!”她嘟哝着,转身想逃,子言突然握住她的左手,她右手立即条件反射去掏手铐,子言已经吻住了她的唇,她挣扎了一下,掏手铐的手就箍在了子言腰上。

她的局长说二十八岁的大姑娘了,总算找到了自己的心上人,这次一定要给你放大假,把手上的案子都放下,好好放松一星期吧。

于是子言陪她来到风景秀丽的三亚。在天涯海角,子言给他讲了自己的初恋,她深情地吻子言的眼睛,对着大海大声宣布子言是她的初恋。子言紧紧拥着她,告诉自己她就是你许子言今生要等的人。

假期结束不久,她在一次执行任务时负了伤。医生说她脑部受到强烈撞击,可能会永远昏迷。子言不信,衣不解带的守在病床前,不停地诉说他们在一起时说过的绵绵情话。七天后,她睁开眼睛,笑着说子言:“你不刮胡子的样子好丑。”子言流着泪笑了,用胡子去扎她。一边的医护人员和战友们也都流着泪笑了,医生说是他俩的爱情创造了医学史上的奇迹。

出院后,她更忙了,忙得跟子言见面的时间都没有。每次约会,赴约的都是那个叫阿紫的女孩。她在电话里说出一大堆理由,然后说声对不起,最后还千叮咛万嘱咐,叫子言一定照顾好阿紫,因为阿紫是个孤儿、因为阿紫是她最好的朋友、因为阿紫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因为... ...

周末,子言好不容易在公安局门口等到她。坐进子言的车里,她说我们去阿紫家蹭饭吧,子言你肯定想象不出阿紫做的菜有多好吃。你看阿紫又漂亮又能干还会做饭,数完美女人,还看阿紫啊!子言哭笑不得,尽管很生气,又不忍心责备她,只好由着她。

阿紫真的很能干,很快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就上桌了。子言刚打开一瓶红酒,她的手机响了,眼睁睁看着她一阵风似的卷出门,子言郁闷的干了满满一杯酒。阿紫细语柔声安慰子言,不停地给他夹菜。子言突然发现,阿紫有一双几乎和她一模一样的大眼睛。饭后,阿紫给子言泡了一杯上好的龙井,然后独自去厨房收拾。吃了阿紫做的菜,喝着阿紫泡的茶,子言想:有家的感觉真好。该告辞了,阿紫帮子言穿上外套,突然从身后抱住他说:我爱你,子言!

子言逃也似的出了阿紫家,径直来到她家楼下,竟看见她的房间亮着灯。

她在床上拥被而坐,默默出神。她爱子言,一往情深。可是自从那次负伤后,她就决定放下这份感情。她是警察,而且是刑警,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正因为她知道子言对她的感情,也知道子言受过感情的伤害,她才会想到万一她牺牲了,对子言的打击有多大,何况,目前她就在办一桩非常重要的案子... ...她正胡思乱想,子言出现在房门口,子言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躲我,我也知道阿紫是个好姑娘,但是我爱的是你,无论你的工作有多大风险,我愿意和你共同承担。

她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如果我给了你错觉,我向你道歉,阿紫才是你今生要等的人,所以,本案终结。子言默默的看着她,突然把她拥进怀里,迅速地吻住她的唇。她愣了一下,开始热烈地回应。子言轻轻咬着她的耳垂,问她:还敢说本案终结吗?她把脸埋进子言怀里,不说话。子言说我好想有个家,我们结婚吧。她说我明天就出差了,回来再说吧。

她这一走就是半个月,子言都感觉过了十五年。结婚的准备工作子言已做好了,就等她回来去挑戒指。现在她终于回来了,所以子言放下了所有的工作专心等她醒来。

奶奶敲门叫他们吃饭,她这才睁开眼睛。她对子言笑了笑,问:“阿紫怎么没和你一起来”?子言拧拧她的鼻子说:“真没良心,我在这看你半天了,你也不问问我这些天过得怎么样。我在等你的答案呢。”她沉默了片刻,说:“对不起子言,我其实一直都在考虑我们的问题,我觉得我们真的不合适。但你就是不相信,所以... ...所以我争取了这次出差,其实这次我可以不去,但李浩天希望我和他一起去,顺便见见他家人。浩天一直在追我,但我很笨,直到你出现,我权衡再三,还是决定选择浩天,对不起。这是我们的婚纱照,浩天姐姐是开照相馆的,她坚持要我们相信她的技术,我们就拍了。对不起... ...”

子言看了照片,才知道李浩天就是那个长得挺帅的警察,她穿着婚纱站在旁边,美艳动人。

子言决定和阿紫结婚,她给他们送上真挚的祝福。子言发现穿上婚纱的阿紫一样美艳动人。交换戒指时,阿紫望着子言,满脸幸福 。她也望着子言,满脸幸福。她陪阿紫去更衣室换礼服时,电话响了,她匆匆跟阿紫道别。走到大厅门口,她蓦然回首,与子言的目光不期而遇。她笑笑,指指更衣室,又指指子言,挥挥手走了。子言明白她的意思,实际上,从给阿紫戴上戒指的那一刻,子言已经决定忘了她,好好待阿紫,一生一世。

一个月后,子言和阿紫结束了他们的蜜月旅行,从瑞士回国。去机场迎接他们的是李浩天。浩天说子言婚礼的那个晚上,他们跟了很久的一个贩毒案收网了,她追赶漏网的毒枭时中了枪,牺牲之前,她拼尽最后的力气击毙了毒枭。那张婚纱照是她叫浩天用电脑做的,正因为知道这次任务的危险性,浩天才同意做了她的同谋。

车子径直开到了烈士陵园。浩天说:“子言,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你一定要幸福。”抚着冰凉的墓碑,子言泪如雨下,墓碑上的她笑望着子言,美丽动人。

又过了八个月,阿紫生下一个女孩。阿紫说:“子言,女儿的名字就叫海月吧。”四目相望,泪汹涌而出......

海月是她的名字。

相信的不是爱情,而是那个人


最好的爱,走到最后,其实是灵魂的相依为命。如果两个人想好好的在一起,必须有一个人特别特别会忍。

那些难过、那些委屈,我很想说,其实我都懂。我们不是每天都像看起来的那么开心,我们都有很累的时候。

一个人在黑黑的夜里,被冷冷的风吹,孤单的,我要你开开心心。即使再难过,当想起有个人在默默的陪伴你。

即使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多想是你和我一起吃饭。只要开开心心的,哪怕是路边摊也可以吃的满足,手牵手,快快乐乐的压马路。

我要的,在我难过的时候,什么话都可以给那个你说一句亲爱的,别难过,你还有我,心里的难过就会好很多很多。因为我知道,有个人在我的身后,默默的陪伴我。

我要的,在我孤单的时候,有个人给我发发信息,让我听听你的声音。这对我来说,比什么有趣的书,好玩的游戏都重要,都欣慰。

因为我知道,有个人,虽然不经常见面、陪我,但心里却一直挂念着我。

我要的,一声叮嘱、一声关爱,一句问候。吃饭了么?饿了么?累了么?其实,对我都是珍贵的、暖暖的。我发誓永远都不会嫌弃这样的话语啰嗦、麻烦。

一句我们在一起,什么困难我都能抗下去。其实,在我心里都会荡漾出幸福的涟漪,我不要温柔的甜言蜜语,不要海枯石烂的誓言。

我要的,只是一个紧紧的无声拥抱;只是要一只能牢牢牵住我的,不会随便丢掉的手。我不要你每一分钟都陪我,你也有你的生活,我不想干涉你太多。我要的,只是你能够相信我,说的出就能做的到的行动。

温暖着我的心底,充满着幸福的滋味。很多感触、很多感动。我都放在了我的心里慢慢回味。一条关怀的短信、一声电话sao扰。其实,都是我在想你的表现。你懂吗?我想要的,仅此而已。

未来的未来,未知未觉,迷茫的彷徨,期待的不可预知。没有信誓旦旦,没有笃信和永远的保证。

一双手,暖暖的牵着。十指,牢牢的交叉。我们不吵、不闹,就这样简单的过着。我希望可以公平点。喜欢你是不可改变的,爱你是不可预料的。

叶子,飘飘然,它总是飘忽不定的,但我们的感情却很坚定。我相信,我可以坚持,坚持到你不爱的最后一秒。

我不要你说我爱你,我想你说我们在一起。我不相信爱情,我相信你。这辈子,我想和你好好的。

这世间爱我的那个人,走了


那年我23岁,刚从学校毕业一年多,在一家纯文学性的小型杂志社做小编,工资微薄自不必说,人也很愣,人际关系处理生涩,连恋爱都谈得磕磕绊绊。总之诸事不顺,感觉整个世界充满了令人心塞的戾气。

但临近年关,习惯使然,总还是要回家过年。我拿着仅有的一张银行卡,去银行的自助机上查看了一下余额。还不错,省吃俭用,总归还是节余下来几千块。

我把卡里的钱取了三分之二出来,准备拿来孝敬爸妈。其实说孝敬这个词并不贴切。上学这些年做伸手党,耗费他们的血汗钱何止一点半点,这区区几千块,哪里回报得了万分之一。

爸妈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小馆子,店面开在镇上的小学校门口。馆子主要卖包子馒头米粥,中午兼卖些家常小菜和米饭。

因为小饭馆的主要顾客群体就是对门学校的中小学生,而这些中午无法回家吃饭、需要在小饭馆解决吃饭问题的学生娃,都是家在离小镇十多里或几十里的田间山里的农家子弟,所以饭菜价格都很低,盈利空间非常少。

我记得有一次回家,无意间听到父母闲聊,说最近面粉又涨价了,本来一个馒头包子还有一角多的赚头,这下可能连每个赚一角钱都够呛。

每个赚几分钱?每天凌晨三四点起来和面发面揉面,一个个拧下来,剁馅儿包好,守着灶火一屉屉蒸好,六点钟不到就开门,迎接第一波打着手电走路或骑车来上学的学生,或在镇上早市摆摊卖菜卖百货的小贩,一直到下午学校放学,小贩收摊,才能收拾碗盘,稍事休息。很长一段时间里,大约为了节省成本,爸妈没有另外请人手,就靠两个人,厨房堂子连轴转,经常忙得一整天都没有机会让屁股挨一下板凳。而这两双手端出的一盘盘包子馒头与粥菜米饭,一个只能赚一两毛钱,甚至几分钱?

可我每年大几千的学费,每个月定时拿到手的几百块的生活费,全是这一毛几分攒下来的呀。

我当时一下红了双眼,悄悄别过身,从他们身边默默走过,回到房里才让眼眶里的泪水落下来。

那是2003年,北京的公交车好多还是红白相间的那种,走起来哐哐啷啷响,但是便宜,五毛钱任坐。地铁还只有一号线和二号线在运行,我租住在呼家楼东街一排待拆迁的6层红砖板楼里,和国贸之间隔着一座叫作“山海丹”的人行天桥。几年之后,那座天桥因修建地铁10号线被拆除,那排房子也被拆掉了,建起了后来有名的中央电视台“大裤衩”。

那天,我把取出的钱搁背包里放好,骑车去关东店的呼家楼邮局,准备把钱汇给家里。几千块钱对那时的我来说,是笔巨款,我觉得揣在身上去坐人满为患的火车无疑不明智,还是汇回去比较保险。

那时候,我们镇上还没有银行,只有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一个邮政的小办事处,小镇上的人们订阅报纸、收寄信件包裹和收汇款都靠它。

不巧的是,那天呼家楼邮局的柜台机器临时出了故障在维修,柜员建议我再走几步,蓝岛那边还有个邮局可以办理,但是快要到下班時间了,得赶紧。

于是我把已经拿了出来的钱往包里一放,把包往后背一搭,赶紧出门推上车往蓝岛方向骑去。途中等了两个交通灯,依稀感到有人在推搡我的背包,但动静轻微。下班高峰期人流汹涌,不等我回过神查看,红灯变绿,我又身不由己地连人带车被推搡着向前了。

还好,到了蓝岛那边的邮局,还没关门。我赶紧把车停好,赶到柜台,准备拉开背包的拉链把钱拿出来。

但看到的是,背包的拉链是开着的!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怀着残存的侥幸往包里掏了掏,钱已经不在里面了!

那一瞬我感觉浑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就冰凉了,大脑一片空白。

柜台里的邮局营业员问了我好几声,小姑娘你要办理什么业务?我完全没听见。等我回过神来,我机械地对他摇了摇头,说我不办什么。然后失魂落魄地走出来,推上车,也不知是怎么骑回住处的。只觉得一路上风吹在脸上,冷得彻骨。

那天晚上一夜没睡好。深不见底的后悔与懊恼完全淹没了我。沮丧,难受得无以复加,我甚至一下子不想回家过春节了。

第二天,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那时我家还没有装电话,电话是打到对门的畜牧站,让里面的熟人喊我妈来接的。

我在电话里对我妈说,今年的票不好买,单位又正好安排了我值班,我就不回去过春节了,等开春暖和了我再找机会回去。

其实,我已经早早买好了车票,我们杂志社也压根儿不需要值什么班。

我妈在电话里一时好像愣了愣。这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说不回家过年。

但我妈在电话里也没多说什么,就说:哦,妈知道了,那你也要买点好吃的,找同学同事一起过,不然一个人多冷清。

我说:好,你和爸爸也吃好喝好,过个好年。

然后我挂了电话,一个人呜呜地哭了出来,为被小偷偷走存了一年积蓄的委屈而哭,为自己的不中用而哭,也为即将到来的一个人过年的孤寂而哭。

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接到我爸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你妈一早天没亮就坐班车出门了,昨晚上收拾了一晚上,说要到成都坐火车去北京看你,跟你一起过年。

我惊呆了。

那时我们那里并没有直达成都的长途车,从镇上去成都,得转上好几趟车,转的车也不是直达成都的火车站,而是到成都的长途汽车客运站卸客,再从客运站转车才能到达火车北站,到了之后还得在汹涌的春运客流中排队买票,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到,能买到哪一天的。何况,我妈只上到小学二年级,识字非常有限,大半生里出远门并不多,并且,她这一趟出门想必还带了不少东西。

我忍不住埋怨我爸:你怎么不劝住她,这么远,现在路上人又多,多不安全。

我爸在电话里恨恨地说:我哪里劝得住,你又不是不晓得你妈那个脾气。

三天后,我在北京西站北1出站口的人山人海中,接到了隔了一年没见的妈。短发,微胖,穿着好几层毛衣,外面套着一件可能是我弟弟当兵退伍后带回家的黄绿色军服,挎着一个硕大的迷彩旅行袋。不用说,里面肯定装满了她早早就备好的我爱吃的各种腊味、腌菜、腐乳、炒豆子、干豆角、地瓜条……

是呀,她的女儿说,今年回不去故乡过年了,她只好在严寒的年关奔波了三天两夜,坐了30多个小时人挤人的火车,赶了两三千里的路,把故乡搬到她在异乡漂泊的女儿身边来,把年味搬到她朝思夜想的女儿身边来。

看见我的那一瞬,她如释重负,风尘仆仆的脸笑成了一朵花。而在我的心里,扑簌簌的眼泪流成了一条河……

就在那个春节之后,我妈从北京回到川南的老家不久,就因一场毫无征兆的突发性脑溢血,在当年四月去世了。四月从此成了我生命中最残忍的月份。而她跋涉千里赶来陪我度过的那个春节,成了我今生最后一个与她共度的春节。从此以后,我永失了这世间最爱我的人,也永失了我心底的故乡。

怎么才能忘掉心里的那个人?


有个男生,他挺矫情的,时而自命不凡,时而又犯脑残。在爱情里他可以说毫无经验,这也是他有时候自卑的原因,在物欲横流的时代里,过时而尴尬。他有一个暗恋...

有个男生,他挺矫情的,时而自命不凡,时而又犯脑残。在爱情里他可以说毫无经验,这也是他有时候自卑的原因,在物欲横流的时代里,过时而尴尬。

他有一个暗恋了四年的女生。他们同为大学同学,更来自同一座城市。从19岁的夏天,到23岁的夏天,男生一直没说出口,他很纠结,也很困扰。

仅作为朋友的两人,常常聊天时互相抖机灵,轻松又愉快,这样本来很好,怎能奢求更多?

在男生看来,女生的气质,样貌,审美,学识,对生活的理解和态度,都对他产生巨大的吸引力。

男生来自一个镇中学,封闭式,三年没玩手机,课外书都只能偷偷看,除了题海就是面对各种同学关系的斗争。当然这些他也没办法改变。他知道女生在高三时特别自由,想做什么做什么,曾见过她高中时的照片,典型的甜系青春美少女,城里人。

刚上大学的时候,男生尝试和她在手机上聊天,她总是简短的回复。男生总觉得自己要变得更加优秀才行,于是暗中向她学习。他开始增加观影量,看昆汀和王家卫,看杨德昌和贾樟柯,他也看书,比如福柯,波德莱尔以及王小波。

他关注女生在音乐软件和朋友圈分享的每一首歌曲,户川纯或是增田俊郎,齐柏林飞艇,涅槃,柯恩......把歌手或者乐队全都记住,反复聆听。

他知道她是水瓶座,于是拼命寻找各种水瓶座的知识,想更加了解她。有时候,男生觉得女生像一只小猫,可爱又捉摸不透。她也许真的只把他当朋友,在每当男生想更接近她的时候,冷冷若冰山,凉凉如寒风。

时间就这样,在无数个思念的夜晚划过星空。

到大四的时候,男生决定下学期去外地实习,这也意味着他在学校的时间已经寥寥无几。整个上学期,他一直在思考一件事,就是该不该说出自己心里的话。他知道概率很低,他知道基本毫无可能,甚至还可能毁掉当朋友的关系,但他抑制不住自己的喜欢。

喜欢是没有错的,在这个青春的年纪,爱一个人是最美好的事情。

一片真心,一腔热血,如果不说出来,可能会遗憾很久吧,甚至比被拒绝了还遗憾。

平日里,他们在教室仍如朋友一般交谈,言语机锋,轻松愉快,作为班长,该帮忙的事情他绝不含糊。他有时候也很痛苦,觉得自己真的不该这样,任由时光就这样悄悄溜走。

终于在元旦的前两天,他抽完一整盒白色万宝路,站在阳台发呆了一个下午,就着黄昏,写下一封情书,装进信封里。那天晚上,他在女生宿舍楼下,用双手把信递给了她。

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她的样子还是那么自然。不过在那一瞬间,男生似乎已经看到结果,可他不后悔。

时间来到第二天,天上突然飘雪,漫天的雪花应景而至,越下越大,风更刺骨。

男生的两个哥们从外地坐车来找他玩,在车站接到他们的那个傍晚,男生收到了女生回复的消息。结果在意料之中,她只希望做一个朋友。

男生笑着对自己说,早该知道这个结果,有什么难过的呢?下一秒,眼泪就哗啦啦淌下来,没有任何征兆。他的两个哥们愣住,问他怎么了。男生抬头看着黑夜里飘过的漫天雪花,说没事,只是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

整个大四的下学期,男生在另一个城市工作,每天加班,为了所谓的梦想。他似乎也能接受女生给他的这个结果,本来就知道毫无可能,但总归有些不甘,有些委屈。他曾经告诉自己,如果她当时答应的话,自己可以放弃去外地工作,只和她在一起。

这是年轻人的一腔热血,心中那团真诚的火,就算再大的雪也都扑不灭。

在外地工作了半年的男生,终于即将毕业,他回到学校,再次遇见她。氛围比想象中更自然一点,坦然面对,还和朋友一样。他真想再多看她一眼,多和她说一句话。因为,弄不好真就是最后一眼,最后一句,见面也是最后一面。

毕业答辩结束,他组织了一次聚餐,邀请了她。那个晚上他一个人不停喝酒,喝了很多,因为空腹急饮,他回到宿舍吐得很惨。在意识清醒与模糊的边界,他用手机给她发了一些感谢的话,她客气地回复了一些话。

男生真的想就这样算了吧,何必如此煎熬。但难受的心依然不得解脱,他心里总还是想着她。过了几天,他与同学请一个要好的老师吃毕业餐。席间微醺,谈及大学时期的爱情,老师在谈笑间,一猜就猜中了男生喜欢的女生是谁。

他心头如遭重击,直问老师怎么知道,老师说了一些话,句句扎心,男生只顾着给自己灌酒。

那一晚,是他这辈子喝得最多的一次。断片失忆,老师和同学都让他别喝了,没用,被抬回宿舍折腾到凌晨两三点,哭喊,然后抢回自己的手机发消息。男生忍不住对她又发了许多消息,诉完最后的衷肠。室友们无奈地拍拍他的肩膀,让他一个人继续胡言乱语。

第二天的男生,头痛欲裂浑身青紫,宣布戒酒,并对昨天所有打扰到的人挨个道歉。他拿起手机,看到昨晚自己给她发的消息,看见很多的错别字,还有被忘记的一些诗意与尴尬。

他深刻知道,自己不能再给她增加负担了,本来就命里无缘,那又何必强求。他郑重地和女生道了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如此。女生很是大方,回了许多劝解的话,每一个标点都铭刻在了他的心里。

那就结束了吧。几天以后,朋友们和男生聊到断片的那一晚,他挠挠头自嘲自己的行为,再次道歉。回去以后的夜里,男生戴着耳机,听到尧十三的《南方的女王》和《旧情人,我是时间的新欢》时,心里依然是波澜阵阵,无语凝噎。而当听到因为她才收藏的那些歌曲时,无法割舍的一段段回忆,更如潮水一般汹涌而至。

他突然发现,想要彻底忘记一个人,是做不到的。她已经刻在自己四年的生命历程中,和青春的所有回忆交织在一起,你删除不了记忆,也骗不了自己。

如果真能说忘记就能忘记,未免太自欺欺人了,还倒不如坦然去面对。这个世界上,唯有时间才能逐渐淡化那些,埋藏在心底的念想。

既然从来没有得到过,就更谈不上失去。自我感动其实并不可笑,因为感情是真挚的,女生能感受到他炽热的心。只是,感情必须要尊重每个人选择的结果,世界上完美的事并不多。

结局什么样,其实早已不重要,回忆会因为遗憾而显得更加珍贵。若是人生真的无悔,那该多无趣。

转过头,去面对未来吧。前方只有眼前路,而无身后身。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朝前看,向前走,顺着时间的指向前进,不回头,别泪流。

时间会慢慢在伤口上逐渐结痂。

伤口会好,但会留疤。这个痕迹很可能会跟着我们一辈子,却不妨碍我们面对未来的生活,那是勇敢的勋章。

以后的岁月中,将会有无数的高山河流,十字路口。真诚希望我们彼此,都能够有勇气去追求以后的幸福。至于心中的那个人,请留给时间。

遇见对的那个人是春暖花开


他在你这里沉默寡言,并不代表他在别人那里不会谈笑风生,他在你这里敷衍了事,并不代表他在别人那里不会温柔体贴,没有温柔不温柔,只有爱不爱。他把他的温柔藏在心底最深的地方,直到遇见对的那个她才是一场花开。

我谈过一个男朋友,是在朋友聚会的时候认识的。他话不多,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我却为此倾倒。他给予的不冷不热的温度,让我捉摸不定、忐忑不安。他说他不喜欢拍照,我们从来就没有过合照。他说他不太会关心人,我便也没有奢求太多。面对一个人生性冷淡的人,我一直在努力却始终没有让他热情起来。

他不知道我和这个女人是好友,我们只是打过照面无意加的好友,我之前也从来没有发现过他俩是好友。他告诉她早起以后如果没吃早饭一定要喝杯温水冲淡胃酸、被辣到了喝牛奶可以解辣、感冒了把感冒灵和抗病毒冲剂混合喝好的比较快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他生性冷淡,竟不知他会对别人嘘寒问暖。

我同事阿梅老公有外遇了,最近她哭得昏天暗地。

阿梅的老公我们都见过,很老实木讷的一个人,而且能赚钱,会持家,也算得上不错的男人,所以他出轨,确实在我们意料之外。

事已至此,过多的追究原因也意义不大了。本着劝合不劝离的职业八卦精神,我们都主动做起了阿梅的思想工作儿子都那么大了,怎么能离婚呢?女儿还小,更不能离婚呀。人活一世谁不犯错,偶尔犯一次错误,还能一棍子打死啊?

阿梅在哭泣中愤愤不平地抬起头来,说:我看了他们两个人的聊天,哎呀妈,你不知道他多体贴,多肉麻,多暖心。一个平时生性冷淡的人,怎么就能对别人嘘寒问暖?我真是咽不下这口气!

大腹便便的办公室主任听罢,哈哈大笑,一副过来人的口气对阿梅说:男人嘛,一时精虫上脑,说几句甜言蜜语,你也当真?

阿梅哭得更厉害了:他用了标点符号,一个都没用错从谈恋爱到结婚,将近二十年了,我一直都以为他不会用标点!阿梅又哭得说不出话来了。

主任又是轻蔑一笑,咽气吧!瞧我这嘴,应该是咽下这口气吧。相信我一句忠告,男人出轨不是世界末日,否则你会天天面对世界末日。

一听主任的话,就知道偷吃了不少人间美味。难怪他是主任,我们是员工。

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阿梅,我想象了一下阿梅老公躲在被窝里一字一句推敲着发信息的情形,不禁觉得好笑。好笑,是因为这和他平日里的不解风情相去甚远,而好笑之余,却又惊讶于他平静水面下的旋流。

这就像我们看冬天里的树,残叶干枯,树枝僵硬,简直像一棵永远不会复活的死树,可是春天一来,春风一吹,那棵缺乏美感的树就变了模样,它的枝条温柔起来,而且开出了浪漫的花朵,芙蓉如面柳如眉,处处生情生意。

那棵冬日里的树,毫无生趣的样子,不过是因为它未见春风。而你看上去永远不会出轨的老实男人,只是未逢春心荡漾。

同样地,女人有时一厢情愿地相信某个男人是不苟言笑或者生性冷淡,却不知他冰冻三尺之下,分明还有另一副模样。

比如我知道有一对夫妻,男的非常吝啬,恨不得连手纸都要AA制,对待家务更是斤斤计较,两口子经常为此吵嘴。后来女的忍无可忍,终于离他而去。可是一转眼,男的就迎娶新人进门,买婚房,度蜜月,而且对新欢知冷知热,体贴入微,殷勤之余不乏绅士风度,几乎成了人见人羡的超级暖男。这时,有人对他前妻说,你看,你真傻呀,要是不离婚,这些不都是你的吗?幸好,那个前妻并不真傻,她说,我就是再等上一百年,这些也不是我的!

是的,他或许真的是个暖男,只是暖的不是你罢了。

他在你这里少言寡语,并不代表他在别人那里不会谈笑风生,他在你这里粗心大意,并不代表他在别人那里不会嘘寒问暖,他记不住你生日是哪一年的,却记得住她是哪一天的,因为你是他的话不投机,她却是他的酒逢知己。

没有一个人天生迟钝,或者不解风情,是荷尔蒙分泌的多少决定了他处在什么状态。一杯啤酒都可能让我们飘飘然,更何况是一场爱情?

他如果爱你,那他一定会想办法让你知道。他会用他含笑的眼睛看着你,表达他一见你就笑的美好心情。他会告诉你,他杞人忧天式的担忧,那些担忧听起来多么幼稚而且多余,好像你是小王子的那株玫瑰花儿,需要用玻璃罩子罩起来才行,否则就会死掉。他会不眠不休地打扰你,总想知道你在干嘛,心情好不好,有没有吃饭,如果他在洗澡,他会在第一时间擦擦手接你电话,一秒钟也不愿错过你的消息。

他如果爱你,他会帮你拎着沉重的包裹,会走在马路外侧保护着你,他会注意到你最微妙的表情,也会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不需要任何人来教他怎样做一个暖男,他在爱情里自然会长成春天。

相反,如果他总需要你为他找借口开脱,需要你相信暖男不过是传说中的稀有物种,平淡乏味的生活才是人生真谛,那他八成是一个有意无意的骗子或者他不知道什么是爱,或者他真正爱的不是你。

他没有考虑怎样让你过得更好,所以他不懂应该怎样照顾你,他没有想过怎样让你笑口常开,所以他才那样呆板无趣,他做出一副我生来如此的样子,对你的需求无动于衷。其实他舍不得拿他的暖来暖你。

没有暖不暖,只有爱不爱。

他把他的暖藏在最深的地方,直到遇见对的那个人才是一场花开,而你留在他冰冷的身边,是要继续宽容还是等待?

给你做早餐的那个人,一定是爱你的人


每天起床后,有一份早餐在等着你,不得不说,你是一个幸福的人。

给你做早餐的那个人,一定是爱你的人,或者他爱你身边的人,一并把这份爱传递给你。

对很多人来说,做早餐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早起。爸爸是多早起来的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喊醒我的时候是五点,而我醒来的时候,我的早餐已经在桌上了。我洗漱完毕,爸爸就坐在桌子边,看着我吃,不,应该是陪着我吃。他的眼神很温和,带着浅浅的笑意,笑意中似乎还有一些歉意。似乎在说读书很辛苦,要起这么早;这么远的路,得你一个人骑车去学校。又似乎在问,早餐是不是太简单,不够好吃。他总是想着法子变换花样,即使都是面条,这星期煮细的,下星期就煮宽的,很宽很宽的那种。后来,他开车每周接送一群在二中上学的孩子,对他们说:你们可好了,可以坐车上学、回家;你们琳姐那时就只能自己骑自行车。我怕那些孩子听了他的话不高兴,对他说:爸,社会进步了,我当时有车骑就是很好的,他们现在有车坐也是很好的。

他的话很少,同样的话极少重复。但我们之间很有默契,无需说太多。

成家之前,寒暑假回家,爸忙的时候,我就负责做早餐。成家之后再回家,爸对我就有点像对客人了,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天早上,醒来已是六点多,我下楼到厨房,稀饭已经煮好了。爸爸用电高压锅煮稀饭,芸豆,黄豆,红枣,花生米,每样放进去一点,粥黏黏的,香香的,是我最喜欢吃的。菜还没炒,我正琢磨炒什么菜,爸爸送完货回来了。

起来啦?肚子饿了吧?粥煮好了,炒两个菜就可以了。他一头一脸一身的汗水,一边脱脏的工作服,一边说。又迅速打水洗手洗脸。

我来炒菜吧。我不过是在做以前常做的事。他和妈妈很早就得起来做生意,乡下人起得早,都赶早做活,早上凉快。

不,我来,我都准备好了,炒就行了。你去看着伢。他的语气很坚决,就像当初喊我起来做早饭一样。我只好转身。

不一会儿,早饭端上桌了,我一看愣住了:清炒黄瓜,清炒藕片,红烧茄子,清炒竹叶菜,炸鱼块,腌蒜瓣。从小在农村长大,农村人的早餐,多半是稀饭就着一碟腌菜。我家是爸妈胃不好,会多炒一个新鲜蔬菜。我看他,仍是一头一脸一身的汗水,还有一脸的笑意,完全遮住早起的疲倦和劳累。

快吃快吃,肚子肯定饿了。今天要化肥的多,多跑了一趟。我看时钟,还不到七点钟。那是我吃得很香很香的一顿早餐,我吃了两碗。

还有一顿很香很香的早餐,可惜我没有口福,没能吃到。

我生完孩子后带儿子回爸妈家小住,春节前老公接我们回老家,他和出租车司机约定早上七点半钟出发。那天,天上笼着一丝残云,风不大,但吹在脸上身上依然是冷嗖嗖的。我起床,给孩子穿好衣服。下楼来的时候,发现华正在厨房里忙活。华是我的弟媳妇,那个时候她已有七个月身孕,请假回家待产的。

我到厨房一看,她正在用骨头藕汤煮糍粑面条,满满的一锅,清润的汤,软糯的糍粑,劲抖的面条,这是我冬日里的最爱。华很会做饭,妈说她自己是有福气的人。

眼看着就有一顿美餐,可没想到出租车提前到了。老公催着我们上车,我一步一迟疑,不只是为那一大锅糍粑面条,还有华那略带失望的眼神。她腆着大肚子,站在门口祝我们一路顺风。

后来,我们像姐妹一样,虽然不常聚在一起。去年冬天,别人送她一条大青鱼,她让妈妈带给我。妈妈不解地对我说:嘿嘿,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兄弟媳妇喜欢姑娘。你的兄弟媳妇再三强调,这条鱼谁都不能吃,要留给你。我听了,心里暖暖的,又想起那顿没吃到嘴里的早餐。

人和人之间,其实就这么简单。你对我的爱,一份早餐,我就能体会到。因为这世上能为自己做早餐的人本就不多,能为你做的人就更少了。

很多年前,我还年轻,偶尔看到古天乐、萱萱演的《宠物情缘》,古天乐做好了早餐,喊萱萱起床。那时我就想,这样的情侣一定是幸福的。后来发现这是影视表现爱常用的镜头,比如《一生一世》里谢霆锋、高圆圆再度重逢的那个早晨,谢霆锋送上的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餐。

所以我觉得我读懂了杨绛在《我们仨》里写的钱钟书做早餐的内容。她不只是花了很多笔墨,应该还倾洒了很多眼泪幸福,得意,欣喜,感激,怀念,失落,痛苦

美的不是青春,而是青春里的那个人


人永远都不会知道,谁哪次跟你说了再见之后,就真的不会再见了。 而我们根本还没来得及说你好,就匆匆的再见了。也许这就是青春:一个回眸,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我不知道,当我在偷偷的想你时候,你会不会也在想着我。

那时年少的我不懂爱,只是想每天一抬头就能望见你就在不远的斜对面,空闲的时候喜欢看着你发呆,看你举手投足间的每一个动作。默默地关注,却从不去打扰。直到再也看不见你,才发现我竟如此依恋你!哪怕只是个背影!

我明白,不会再有人让我只是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心动不止;不会再有人会放慢自己的脚步,只为跟我同步;不会再有人在我受到磕碰的时候,调皮的说小心点。你说你只是个过客,可是你明明就已经住进了我的心底,让我怎么能洒脱忘记?

那是天真的以为:属于我的终究会属于我,然而这最终只是电视剧里的情节。我们终究是逃不过命运的戏弄!时间在变,人也在变。有些事不管我们如何努力,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

暗恋一个人很傻,两个互相暗恋的人更傻,而那些都是我们再也回去的青春!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我勇敢一点,你会不会就是我的了~这还真真是有些事现在不做,以后再也不会做了!

遇见一个人,需要一秒钟的时间;

认识一个人 ,需要一分钟的时间;

喜欢一个人,需要一天的时间;

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一生的时间。

不是还想等着你,不是不想忘记你,只是还没找到一个和你一样的,让我念念不忘,深深爱的人来代替你。因为一个人占满了整颗心,所以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既然彼此的沉默让我们错过了,那就这样错过吧!

或许很久很久很久之后,我们依然会微微笑着向彼此打招呼。那样感觉也还不错~

-------致逝去的青春

记忆里忘不掉的那个人


一年多以前,我遇见了一个人,比我高,看着很瘦,但是比我有肉。我忍不住说了一句握草,这人吃了激素吗?心里有了一丝小确幸,嘻嘻,他没有听见我的那句脏话!怎么加的微信,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说我们这是恋爱了吗?

一句话便把我问懵了,他喵的,这是直男癌的征兆吗?

这人啊,若是有心想走进你的世界,这是不难的。只可惜,这位小哥的心,有些着急了,以至于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坠入了和他的爱河。爱情的萌芽,发出了滋滋滋的声音来,好像在冲破某种禁忌一样。

他喵的,你听说过什么是花无百日红吗?我靠,果然不实在,才短短几个月,我们分手了。要唱《分手快乐》吗?唱吧,肯定要唱,等唱完了以后,我再去找一个新的小哥,也是直男癌的征兆,也是一个吃了激素长大的小哥哥。

提出分手的那一刻,是激动的,是振奋人心的。分手过后的一个小时,我精神萎靡了,完全不在状态,连给孩子们上课都在神游。我靠,看着别人分手,不是挺刺激的吗?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兴奋过度了?终于知道了思念是什么滋味,分手过后的每一个夜晚,才明白,眼泪不会欺骗自己。

他喵的,分手了我都做梦。不是梦见我被他追杀,就是梦见我被他温柔相待!我去盘问了度娘,度娘很体贴的告诉我,当你梦见一个人,证明你在遗忘那个人。他喵的,我着实害怕了。虽然只是度娘,虽然只是网络给出的一个答案,但是毋庸置疑,我他喵的竟然相信了。

分手刚满一年,我和小哥和好了。此时的他,彼时的他,我已经赠与了他一个新的称呼大叔。他待我依旧如初,我因此还有些郁闷。记忆里忘不掉的那个人,就是大叔,我心心念念的大叔!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和耐心,等我回来。我虽依然疯疯癫癫,一颗心始终喜欢到处跑,游荡,但是,万分感谢大叔的耐力,任我逍遥爱自由。

至此,来一句他喵的话:如果你还有忘不掉的人,就去追吧!他喵的什么面子,都是子虚乌有的。若是等你喜欢的人爱上了别人,他喵的你就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愿你喝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