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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发表时间: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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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调整。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目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love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概,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低人一等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起,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褪去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ioveGive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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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是温暖我的阳光


谁的青春不曾冲动过,谁不曾爱过那么几个不该爱的人,但是即使身边的人都说她不是对的人,甚至你自己其实也知道,她和自己没有可能,然而,你还是无法释怀,因为在自己心里,她曾是最美丽的阳光,那么耀眼而遥不可及。

当初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从外貌上看对眼后,便忍不住想要去接近她了解她,最后发现好像自己和她真的有很多共同话题,好像对方越来越吸引自己,然后在某一刻一冲动,大家开始交往,慢慢的,时间久了,发现对方也并不是那么完美,那么高大上,于是产生了两种结果,要么互相接受最后在一起,要么互相抱怨而分开,而年轻的我们,自然多数是选择寻找下一份真爱。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寻找当中,我们免不了受到感情挫折,爱得太累爱的太辛苦,爱的伤痕累累。

人都是自私的,在付出自己的感情时,也渴望受到等价的情感回报,没有谁会一直无欲无求对一个人好,就像一个人如果追一个人一直追不到,他总会放弃的,只是时间问题,因为他永远得不到等价的情感回报。但是不论你是怎么和对方在一起了,既然在一起了,那么对方总有让你喜欢的地方。他可能很有钱,可能很优秀,可能对你很好很忠贞,可能性格和你很合得来

所以我们因为种种原因和别人在一起了,在时间的检验之下,我们互相看清了对方甚至说看透了对方,最后渐渐产生矛盾与冲突,加上现实与理想中的差距,我们多会不欢而散。

然而不欢而散之后,事情并没有结束,我们还得继续生活,即使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只是在一个人的生活当中,我们偶尔会觉得孤独,我们会怀念曾经两个人在一起的幸福时刻,过往的点点滴滴,那些曾经最美好的画面,却成为现在最沉默的讽刺,我不怪我们没有天长地久,我不怪你没有等我长发及腰,我不怪那曾经陪伴我的熟悉身影,,一切都是有理由的,既然你我分开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征途。

愿你被时光温柔对待,忘掉那些不开心的过往。

愿你被爱人温柔对待,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

我永远不会因为想你而情绪低落,因为你曾是我心中,那最美丽的阳光。

我永远不会因为恨你而纠结苦恼,因为你曾是我心中,那最安静的阳光。

冬季遇到你,是我温暖的美丽


时间划着小船儿,在岁月的长河里慢嗒慢嗒的摇着,摇着摇着,撞到了冬的怀里。冬有些害羞,脸儿刷的红得像个大苹果,红通通,金灿灿的,韵美了我的眼睑。冬猛的回过神儿来,原来我已经羊肠在岁月的尾巴上。

是的,冬就这么悄悄的来到我的面前,她很温暖,也很美丽,同时又有点矫情,还带着那么一丝梦幻。

望着窗外那一抹温暖的阳光,我的心里美丽极了。她静静的爬上树梢,在风语的洗礼中,分外精致。看着窗帘上的光影,朦胧着美好,温暖着情意。看着,望着,心中泛起涟漪。不为别的,只为那心中不了情的怀,还有那心中可爱的人。

在这个冬季,你是我最美丽的遇见。遇见你或许不是必然,但你的突然出现,在我心中已经开始萌发了新芽。这新芽如同这冬季的新芽一样,等待着春天的润泽。

岁月矫情的扬起尾巴,冬看穿了她的诡计。

今天是个分外美丽的日子,窗外的那一抹阳光不是偶然,而是冬给岁月开了个玩笑,即便是在岁月的尾巴上,她依然要尽情的绽放。

枫叶和着风儿的旋律,沐浴在这矫情的冬日暖阳里,自由翩跹的飘,落在大地的怀里。大地很开心,也很温暖。

想想窗前的自己,我问自己快乐吗?是否内心还是那么一直温暖着?

灵魂深处有一汪清幽的,雅致的,淡然的波光,她一直陪伴在我左右,照亮我生命的每一个夜晚,点润我生活的每一个白昼。她就是那么安静的一直陪在我身边,让我永远都感觉自己是快乐充实的活着。

好好的活着,好好的爱自己。爱自己,也是爱身边的人。一个人只有遇见好的自己,才能遇见那个更好的她。我知道,她在远方,但我也知道,她就在我心中。现在的我不想去打扰她,只想藏着这份情意。知道她现在过得很好,心里特别安然。

你没有离开我,我也没有失去你。对于你的好,你的美丽,你的情意,你的温柔,我已经记住。记住这份美好,把她当做我生命里最美的那一抹烟花,绽放的那一刻已经在我心里永恒的镌刻下来。

你喜欢安静,雅致的生活。周末放假时,喜欢在家里倒腾你那一朵玉兰。花中你独喜玉兰,因那花儿纯洁,温馨,真挚,如同你一样。每每看那朵玉兰,俨然就是你在我眼前,很安静,却如此美丽。有时,你会去一些清幽的书坊看书,倾听内心的本真,寻找生活的真善美,享受着可以给灵魂插上翅膀的书香。在书里面,你是最美丽的,如同那玉兰是你的最爱。

你我近在咫尺,却又像是在天涯。有的时候,心也会撒娇,希望我可以鼓起勇气去寻你。寻你很容易,但我不想那么做。还是喜欢安静的看着你喜欢的事儿,也同时喜欢着你的喜欢。我怕那天,如果我进去你的生活,流年给我的不是馈赠,而是遗憾。或许这样,静静的就好了。

喜欢塞北的雪,看着她们洋洋洒洒的,肆意的飘着,深情的轻吻着大地,我知道那是这矫情的冬对春的呼喊。冬至,春不远。然,我居住在南方,很少可以亲自触碰那冰洁的雪花。记忆中也有过那一抹厚厚的雪洒落在我的后院,那已是很久远的事了。

知,你老家在北方的某个地方,或许那个地方正飘着美丽的雪花。那花儿,轻盈,洒脱,烂漫,热情,如同你一样。或许你正在雪中,聆听着这雪儿的呢喃。不,那应该是雪儿的呼唤,呼唤回家的女儿,回家的感觉真好。知你是个爱家的女孩,你心中的家,也是我想要的家。

其实,我心中有一幅画。画中,有我,有你,有个不大不小的房子。房子的四周绿数葱郁,碧草鲜艳,繁花似锦,当然还有你的最爱玉兰。门前有条小河,每次你不开心,都可以陪你去把那些忧伤扔进缓缓的小河中,那是该有多么美好。如果,我们能相爱,我还想在画里面,加一个小孩,那是我们爱的见证,是幸福的源泉,这是多么完美。

不知道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幅画。我希望你心中和我有着同样的画,感觉这像个神话,我一直坚持并相信着。

这个冬季,不冷,遇到你我觉得每天都是春天,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温暖。只因在这个如诗一般的冬季遇见你,是我最温暖的美丽。

我一直害怕的是温暖


我一直害怕的是温暖

认识E君的时候我读研究生第一年。那一年我们学校研究生倍儿多,新的宿舍楼还没盖好。我们被学校见缝插针地塞进老楼里,院系什么的都是混着的,基本上是先到先得。楼是老楼,设施是老设施,而且还是拥挤的四人间,条件连本科生都不如,特别崩溃。跟我同寝室的另外三个分属三个不同的研究所,我们四个凑一起文理兼备,理论与实践齐全,真真是打麻将聊天都可以十三不靠的节奏。

多亏得这么乱,否则我就没机会听说E君的故事。

那年我特别腿贱地爱上了长跑,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去操场上跑个五千米,风雨无阻。E君也在跑。这么自觉又自虐地锻炼的年轻人实在是少数,所以跑了几天之后我和E君都彼此留意了,但是并没有打过招呼。我属于那种慢悠悠跑跑的过程中爱跟抖空竹的老头儿搭个腔或者跟打太极拳的老太比划两下的主儿,但是E君只是跑,她那种感觉,就像一个精密的仪器零件,一丝不苟,一心一意,一丝不乱,真的特别专注。仿佛全世界所有人都不在她眼里,只要她在跑,她就可以通向一个更广阔的空间,把一切丢在身后。她跑完之后会多走一圈当成放松运动,而我跑完基本就已经放松了,所以我们往往是差不多的时间离开体育场走向食堂,所以我们会在体育场门口相遇,彼此多看几眼,知道有这么个人。

后来有一天,我室友说她同学来我们寝室玩儿,我抬头一看,哟,正是长跑E君。她看到我的时候也愣了一下,随后给了我一个很好看的笑容。可能是因为早上跑步的时候都是蓬头垢面衣冠不整,所以我没觉得她好看,但是那天她来串门儿的时候散开了齐肩发,穿了条天青色的连衣裙还很淑女地抱着两本书,就是校园故事里那种很清纯的女主形象。再加上湘妹子超白嫩的皮肤,她在我们简陋的寝室里显得熠熠生辉,好看的不可思议。

说到这里可别怀疑我的性取向,我是真的站在审美的角度看哪。我大天秤真的是名符其实的外貌协会,样子好看,即使是坏人都可以原谅她三分更何况她并不坏。

E君所在的是我们学校特别牛逼的一个搞理论的研究所,跟的导师也很有名,看得出来硕博连读是板上钉钉的事。不过她的志向并不在此。如果早上没课,她特别早就去图书馆上自习,一坐可以坐一整天。其实很多文科研究生过得特清闲,除了睡懒觉就是打游戏要么就是谈恋爱,甚至有结婚生孩子的。但是E君一直坚持着早起、跑步、上课、自习、家教打工、晚自习的模式。那会儿我们有硬性规定,一定要在本专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两篇文章才能拿到毕业证,很多人就是花钱买个版面发表文章了事,但是E君不但凭着过硬的文章内容发表了,还拿到了稿费,更是跟着导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我们真恨不得去跪一跪。

说到这里,E君的男友要出场了。结合他本人的特质和故事,我叫他留守男好了。

最初听到留守男与E君的故事,我羡慕得不行,高中同学啊,多纯洁啊。大学一起四年啊,多长情啊。E君大学毕业后考研离开了,留守男一路追着考过来,多浪漫啊。

后来熟悉了才知道,每段传奇的背后都有眼泪。

E君来自湖南的一个小村,家境应该说很差,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在她爸爸妈妈看来,女娃子读个高中或者中专,在镇上找份工作,早早贴补家用供弟弟读书才是正经。但是E君不甘心。春天种下种子,秋天收获粮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像驴拉磨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死守着一份枯燥无味的工作有什么意思?草草嫁一个所谓的家境不错的镇上的年轻人,整天为了生计忙忙碌碌有什么意思?她必须飞出去,看看这个世界,寻找更好的生活。女孩子的心里一旦种下这样的种子,就很难再扎实地植根在某片土地上了。

上大学之前的E君就像很多苦情戏里的女主一样,一边被亲爹亲妈亲弟弟指使着干着干那,一边咬牙读书。留守男从初中开始就是E君的同学,对她的家境一清二楚。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子原本就容易引起少年的注意,一个楚楚可怜又不卑不亢的女孩子就更容易得到爱神的垂怜。默默地注视关怀了三年之后,到了高中,留守男终于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一封表白信说: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一直保护你,对你好。还送了她一条在当时来说很贵的羊绒围巾。

湖南的冬天很冷啊,是那种很潮湿、很刺骨的冷。在那样的天气里收到这样温暖的信和围巾,E君不是不感动。她不动声色地收下了信和围巾,什么都没说。过了几天,她给了留守男一个大包,里面装着那封信、那条围巾,还有一条她亲手买的毛线织成的围巾,还有她的回信。她说:谢谢你,我不会留在这里的,你不会明白的。

E君的成绩一直很好,高考目标就瞄准北大。可惜天不遂人愿,考试前她大病了一场,临场发挥失常,只考上了省内的一所重点大学。对此E君的父母当然是非常高兴,虽然家里少了一个劳动力,但是毕竟姑娘的前途不成问题了,上了大学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E君一星半点都高兴不起来,这不是她想要的人生,如果老天有眼,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呢?她几乎把这股火气撒到了伴随在她身边的留守男上。她把留守男叫到空荡荡的学校操场上,一边打他一边大哭,口口声声说:你烦不烦,为什么总缠着我?要不是你烦我,我可以考得更好!

后来的留守男说,那一天是他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因为她打他骂他,是没有把他当成外人。他很害怕她每天都皱紧眉头一副拼命的样子。他觉得女孩子就应该甜蜜蜜的,笑嘻嘻,哪怕是大哭大闹,也比她永远冷若冰霜要好很多。所以,当她冲他大发脾气的时候,他激动无比,更加坚定地认为,这个姑娘值得他一直守候。他愿意一直给她当保护伞。

大学四年,E君一直保持着高中时冲锋陷阵的学霸式学习状态,每天很早起床、跑步、上课、上自习、写论文、做家教挣钱、晚自习。那会儿她还申请了助学贷款,大学四年上下来可以说没有花费家里一分钱,而且最后还争取到了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跟她一起过去的留守男那会儿还没留守,而是保持着追求的态势,小心翼翼左左右右地陪伴她,爱护她,尽可能给她很好的照顾。他们在不同学校的不同院系,课程安排不一样,但是留守男想尽办法多陪E君一会儿。中午抢着帮她去食堂买饭,周六周日的早上帮她去图书馆占座位当然了,E君很多时候都比他起得早,他的一腔热情多半时候都打了水漂,但是他从没放弃,哪怕是去了图书馆之后发现E君已经有位置了,他也想办法找一个离她最近的位置,默默看书写东西。

如果图书馆阅览室窗外那些梧桐树有记忆,一定会记得那几年,阳光很好的早上,一个男孩子默默在女孩的桌前放一杯酸奶,然后开始看书。或者某个突然下雨的下午,女孩忘记带伞,男孩淋着雨一路跑回寝室取伞,然后喘着粗气飞奔回图书馆,把伞默默放到她身边。或者某个秋冬之交的午后,天气开始转凉,女孩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男孩默默帮她披一件外套,偷偷看一下她忽闪的眼睫,然后继续挪到一旁去看书。

大学里最流行什么?打牌,打游戏,打架。而且很多打架是因为恋爱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抢男友啦或者抢女友啦或者抢基友啦,各种猜忌嫉妒,各种分崩离析。E君那样漂亮的冰美人,自然是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的。

哦,不对,应该说,E君的魅力一部分来自天生丽质,还有一部分来自神秘。当然她不是什么气场女王或者魅力猫女,她只是从心底往外地与人保持着疏离的姿态,不怎么交朋友,更不会主动跟人套近乎。她不翘课,所以不用让同学帮忙喊道或者递交条;她不请假,所以不用向同学借笔记;她爱动脑勤用功,上课永远坐在第一排老师鼻子底下,所有老师都把她当做宝贝,所以她甚至不用去刻意讨好老师,老师都会对她印象深刻,并且给她很高分数。所以这样的一个女孩,骨子里是自卑夹杂着清高的一种复杂特质,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令人越发欲罢不能的吸引力。

虽然留守男总是前前后后地守着E君,但很多时候还是守不住的。就在留守男守不住的那些时刻,有人见缝插针地向E君示好。那是一个英俊多金的二世祖。

因为E君从来不屑聊那些烟火气特别重的话题,所以我们都无从知晓那个二世祖究竟采取了怎样猛烈的攻势追求E君。留守男倒是笑呵呵地跟我们讲,他当时真的特别害怕,他想象不出十几岁的女孩子是怎样拒绝那些浪漫诱惑的。我的室友因为和E君是大学同学,算是关系比较近的人,跟我们讲过,什么送花送首饰送裙子那些招式都用过,在学校拉大横幅在楼下大声弹吉他唱歌也用过。二世祖在他们宿舍楼下用无数只蜡烛点燃一颗心的时候,E君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淡淡地说:他要自焚吗?

后来二世祖听人说E君和留守男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儿,以为E君是放不下留守男,他还真的去找留守男单挑。二世祖最让人讨厌的一点就是以为钱能摆平一切,所以当他看到相貌平平资质平平的留守男的时候,趾高气扬地笑了,说: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那一架打得气吞山河,小个子的留守男一个人对付人高马大的二世祖以及他的几个小跟班,一次次被按到在地,又一次次爬起来往上冲。后来是学校的保卫处来了人才算结束战斗。结果,表面上二世祖几个人当然是挨了批评,但是人家有后台保驾护航,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害,学院却给了留守男一个警告处分。因为这个处分,留守男毕业的时候四年学习成绩第一却没能得到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E君得知留守男被打,第一时间跑出图书馆去找他们。他们刚刚从学校保卫处被放出来,正有很多人在门口围观。E君冲上前去,第一次在人前流露出不平静的神态,扬起胳膊给了二世祖一个嘴巴,喊了一句:有钱了不起啊?除了你爹妈,没人惯你臭毛病。然后牵起留守男的手,紧紧抓着,大步走向校医院。

很多年后留守男一直清楚记得,那天在校医院,医生为他擦脸上头上的血迹,E君就冷冷地在一旁看着,一眼不发。但是她的牙齿把嘴唇咬得都发白了,眼睛里明明,明明有泪光。

磕磕绊绊,就这样走过了大学时光。E君如愿以偿进入了本专业最好的研究所,留守男虽然没有那么厉害,但是也算是进了一所名校读研究生。除了城市和学校变化,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好像没有变化。

哦,不对,应该说,更好了,更像一对老夫老妻。我们都这样喊他俩:老夫老妻。吃饭的时候,留守男会很自觉地吃掉E君不喜欢吃的蛋黄,而E君会默不作声地帮留守男添饭盛汤。研一那会儿课程不多,而且大家都对研究生的生活充满新鲜感,连一贯安静的E君也多了很多社交活动,跟着我们这帮疯子瞎折腾,但是折腾了没几个月她又恢复了循规蹈矩的生活,上课、自习、兼职什么的。

温暖活在我的指间


温暖活在我的指间,这才是新生代男孩女孩们应有的人生态度。遇到挫折和失败,善于发现正能量,温暖自己;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也予人以温暖!

温暖,好似活在春天的迷蒙烟雨里,缠锁云轩;又似活在夏日的青青荷尖上,曼舞菁衫;或是活在金秋的火红枫叶间,随风蹁跹;而我说温暖就活在严冬的脉脉暖阳里,活在我的指尖。

连绵阴雨停了,冬日的初阳映照远山清霜,这是一年之中最寒冷的光景。不过明亮的阳光洒落心间,笼罩心中多日的忧郁,亦随之云散烟消。沐浴在阳光的芬芳中,整个人的视野忽觉豁然开朗,心胸也顿时宽广了许多。其实维持心情愉悦并没有什么秘诀,经常出来走走看看,接触自然的旖旎风光就好,何况又逢天公作美呢。

极目空天,气韵悠然,好一派大好河山。天地乾坤,流云奔流不息,山水和谐。一排麻雀从头顶掠过,翅膀振动着轻声。不禁感慨,鸟儿虽小,飞翔的却是蓝天,好生令人艳羡。也不禁浮想联翩起来,想和庄子一样梦中化蝶,逍遥行天地。或是,肩生一双羽翼,翱翔天际,云端逐梦。光是想想都令人欢喜,可惜只不过是幻想,可望而不可即。不过光是短暂憧憬,也是乐事一桩,未尝不可。因为于我而言,唯有时时憧憬着,时光才不至于索然无味,生活便多添几分趣味。或许,这我就是所谓的生性乐天吧。不过生活多那么几许阳光,总比置身灰暗要令人欢欣的多,不是吗?

除了我,郁闷家中的人,也大都不约而同地出来散心了。仿佛有什么重大的集会,也许是因为压抑太久了吧。或许,是因为人们对自然有着相同的感知吧。而我呢,只是继续一个人静静走在马路上,呆呆的望着远方出神,心情好的如远方蔚蓝的空天。或许,是天性使然吧。因为我的骨子里十分向往安静,向往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南方的冬天没有北方那么寒冷,但是棉衣却还是少不了的,因为我的家乡也是会下雪的山区。虽然我已多年不见雪花飘飞,但是最冷时,一大清早起来,还是能够看见瓦背上散落的零星积雪。南方的山虽然比不上北方的平原开阔,却也因深邃而显得更加深沉,因而具有无穷的解读性。不经意间,也验证了有舍方才有得这个古老的道理。或许,我们也应当如此,不必在乎生活的一得一失,相信生命也会因此而更加美好。

等到下午二三点时,村里年轻的女孩们,已经在空地上打起了羽毛球。随羽毛球在空中飞来飞去的,是欢声同笑语。渐渐地聚集的人多了起来,像我们这样十七八岁的后生们,和一些已经工作了的大人们,就在篮球场上运动开了。也许是运动带来的快乐,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而不再像前段时间一样无精打采了。村子里的年轻人大都在外打工,或是上学。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的那么集中。像人那么齐整的聚在一起玩乐交谈,也就只有过年这个时节了。这也是交流感情与增长见识的绝佳时机,每个外出的人都会分享自己一年的见闻,大家聊得好生开心。年轻人在一起谈天说地,思想的火花碰撞着。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喜悦。好久都没有出过如此酣畅淋漓的汗水了。虽然风还略带寒冷,可是每个人都如同沐浴在春风之中,丝毫不觉寒冷。或许,生活的乐趣就在于此,简单却又令人着迷。

太阳的光芒照亮了天地,也融化了人世间的阴冷,赠与人们无限希望。抬头向天空望去,阳光刺向了我的眼睛。我伸出双手,去遮挡这热烈的光线。不经意间,数缕阳光从指间溜了进来。原来温暖,一直活在我的指间,从未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