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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隔壁家的坏男孩

发表时间:2021-04-01

【www.qg13.com - 坏男孩爱情挽回】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再见了,隔壁家的坏男孩,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常林在老家找蝉壳还没找够呢,就被爸爸妈妈带到了新家。

占地400平米的四角楼,一层前后左右共住4户人家。妈妈说,现在上初中了,不能到处乱跑了。

常林偏偏从台阶旁的水管坐着滑下,跟着一帮孩子疯起来。没过一会儿就成了好伙伴。香樟树味道弥漫的暑假,玩了一天又一天。

每晚5点,隔壁都会传来钢琴声。而高高的红砖砌的墙和隔壁隔开,就像另一个世界。

爸爸用篱笆围了一个院子,种了很多花。常林跑过去和养花的爸爸说:为什么隔壁每天晚上都在弹钢琴呢?

谁像你一样,只知道玩。爸爸轻轻拍了一下常林的小脑袋。

终于有一天,小常林忍不住踩着砖头的空隙处,踮着脚看隔壁。隔壁的院子不像自家的院子弥漫着花香,而是空荡荡的水泥地。

纱帘掀开,一个穿着黄花裙子的女孩走过来。她的头上扎着紫色的蝴蝶结,在水泥筑成的灰色世界里格外明媚。

嘿,出来玩啊!常林对着女孩招招手,不留神,摔了个四脚朝天。

2

宜秋妈妈说隔壁新搬来的阿姨,在大路上不害臊地穿红裙子。

宜秋妈妈切着菜,斥责像隔壁阿姨一样穿得招摇的女人。她好像要力挽狂澜地恢复到蓝白灰时代。

宜秋妈妈坚信,怎么都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因此暑假就找了老师来补课。而补课前一天晚上还要读几篇作文。

吃完饭,宜秋乖乖地拿了一本作文书去书桌看。窗外传来了卖麻花的吆喝声,卖麻花的老爷爷那苍老的声音好像也带着麻花的香味。宜秋清楚地记得,这个暑假一直都没有吃麻花。

接着是孩子们在外面玩得大喊大叫。嘭的一声,应该是东边胡同头的爆米花出笼了。

宜秋,怎么发呆呢?外面传来了妈妈严厉的声音,我待会儿可要提问你读了什么的。

妈妈说隔壁搬来的孩子不乖,每天出门,都看到那个男孩到处疯跑。这样的男孩子肯定考不上像样的高中,宜秋不能和他学。

宜秋想告诉妈妈,今天傍晚,那个男孩子准备爬墙,结果扑通摔下去了。但她不敢和妈妈讲,因为妈妈会怪罪她不认真读书。

3

阿丽接到通知,从北方城市来了个爱鸟协会的会长。今天她要陪他逛逛。

会长是个30岁的先生,有几根白头发,带着一只狗。

会长说自己以前在这个小城住过好几年。以前我住在驼山边的一个很大的四角楼里,不知道楼还在不在。

阿丽专门打电话让同事去查,查到了楼还在。只有一个老妈子和一对情侣暂时租住在里面。政府本来想拆楼,给老妈子赔款,让她住廉租房。和老妈子谈判时候,老妈子拿着菜刀放在桌子上,说屋拆人死。

会长笑了笑,他知道那老妈子肯定姓沙。

4

中学的第一天,宜秋穿着白底青花裙子,扎了两个小辫子,撞上了常林那个妈妈口中的坏男孩。

我叫常林,我也在育才中学读书,以后可以和你一起去吗?坏男孩问。

不可以!宜秋回答得很坚决,老师会觉得我在和你谈恋爱。

不会的。常林一脸的坚定。

宜秋别过脸,直接走开了。

真是倒霉,坏男孩和自己分到了一个班。更倒霉的是,老师居然把坏男孩常林调到她的后面斜对角的位子上。

不过,常林一直都没有动静,却是常林旁边的男孩子一直敲着桌子瞎唱歌:宜秋花姑娘,宜秋花姑娘周围的孩子哈哈大笑。

不许笑!常林大声吼着,他的脸上一点都没有笑意。

笑声一浪更比一浪高,宜秋气哭了。常林对着瞎唱歌男孩的肚子就是一拳头。两个人拼命厮打。

有同学去告状,戴着圆框眼镜的班主任冲进来,把两个熊孩子像掰柚子一样扯开:纪律,纪律!叫你们背诵的中学生守则呢?遵守纪律!

班主任叫来了双方的家长。但她没有告诉家长因为宜秋两个男孩子打架。两个男孩为一个女孩打架,证明了这个班级的风气有问题。

常林的爸爸对班主任点头哈腰的,小学到中学,常林爸爸是历届班主任的常客,在如何接受班主任的训斥方面他很有经验:不作解释,只是不停地说是。

回家时已经是黄昏,常林看见宜秋妈妈骑着自行车把女儿接走。风是橘黄色的,吹得母子香飘飘的。黄色还油然地点缀在母子飘逸的长发上。

卖糖葫芦了!一声吆喝,常林知道,肯定是校门口的老爷爷骑着永久牌自行车到校门口卖糖葫芦,又该是一大堆孩子哄抢。若是平时,他也会流着口水挤到人群里买糖葫芦。可是今天,他的眼睛却不愿意离开这对越来越远的母子。

那女孩子也是你的同学?爸爸在一旁问。

嗯。常林答应的时候,不禁嘴角上扬。

哈哈,你笑了,你喜欢那个小女孩?爸爸在一边大笑。

没有!他转脸还想说,却看到爸爸手上拿了一串糖葫芦。

5

开学后还是要练习钢琴。

宜秋的父母都在单位工作,6点才下班,宜秋家吃饭总是很晚。

宜秋弹着钢琴,房间里的淡绿色窗帘被风掀起。她想起了贝多芬、舒伯特,在琴谱书上出现了一遍又一遍的名字。宜秋从来没有看过他们的脸,大概都是一样的白肤、高鼻、卷发。

7岁的时候,她望着一台钢琴说:好美啊。没有想到,妈妈从此下定决心让她学钢琴。

难道他们在学琴的时候也像自己一样经历痛苦吗?可是从他们变换的音符里,看不出一丝对钢琴的厌恶,反而是无尽的深情脉脉。

常林看起来也不像个坏男孩,因为他没欺负自己。宜秋叹了口气,望着窗外篱笆外的一棵大香樟树。不过,打架就不是好孩子。

晚饭,爸爸和妈妈唠起了家常,内容无非就是单位和家庭的事。聊着聊到了隔壁家。

户主是工人,现在工厂有几个不是临近倒闭的?没多久要失业了。爸爸喝了一口汾酒。

我在家里,老是听见隔壁两口子在吵架。妈妈轻声说,户主只知道在家里养花养草,玩物丧志。现在是什么时代?难道还赚工分凭票供应吗?谁不是找各种机会赚钱。经常吵架,估计也不打算过下去了。

吵架?宜秋很惊讶,她没有想到这个吊儿郎当的小男孩生活在一个不和睦的家庭。

没有大志,一看就是没读过多少书。爸爸冷笑地说。

宜秋有点难过。她告诉妈妈,作业已经做完了,她想出去逛逛。帮着妈妈洗了碗,宜秋和妈妈一起出了门。刚出门就听到住在西南角的沙阿姨在唱《绿岛小夜曲》。

6

我只想和她做朋友!常林严肃地说,并拿来爸爸手上的糖葫芦。

哈哈,今天老爸回家给你做红烧肉。

那妈妈呢?

常林爸爸抓抓头,支支吾吾地说:妈妈去打麻将去了,要很晚才能回。

如果是在小学低年级,常林肯定哭着要妈妈回来一起吃饭。但是现在常林是个大男孩了,尽管他记得一家三口很久没有一起吃过晚饭。但是他不愿意开口,他怕爸爸会难受。

爸爸,老师说我少交了书本费。常林跟爸爸讲。

老师刚才早就告诉我了。

哦。常林低下眼,极力掩藏自己的不安,他转移话题,爸爸,木芙蓉怎么样了?

花儿快开了。爸爸说。

父子二人步行回家,到家已经天黑。常林开门,惊讶地看到黑漆漆的屋里妈妈坐在沙发上。

妈怎么了?常林低声问。妈妈没有说话。爸爸把灯打开,这才看到妈妈满脸的泪珠。爸爸赶忙蹲在妈妈身边:怎么了?一面还抚摸着妈妈的背,像是在抚摸小猫一般地抚慰着妈妈。

如果像她们那样有固定工资,我还会难过吗?妈妈啜泣得更厉害了,她忽然把爸爸的手拿走,生气地指着爸爸,如果你懂得上进,你岂止这个地步?

爸爸沉默不语,常林只有自己来安慰妈妈:妈妈还有我呢,我会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

指望你?妈妈更没好气,你从早玩到黑,能玩出个大学?

妈妈,我一定好好读书的。常林斩钉截铁地说着,不禁鼻子也一酸,忍不住也落了泪。妈妈看着儿子哭了,本能地把儿子抱在怀里。妈妈的怀里有一种刺骨的温暖。

7

沙阿姨喜欢唱歌,小时候在艺术团接受过专业训练,她的声音洪亮有力。上次宜秋看到沙阿姨和一个卖肉的讨价半天,买回来的全是精肉。

她看宜秋过来,就打招呼:宜秋,琴练得怎么样啊?宜秋点头。沙阿姨接着说:新搬来的那家男孩子熊得很,上次把我放在门前的鞭炮放了。

就是,估计大人没怎么管教。宜秋妈妈附和着说。

我跟你说啊,沙阿姨把妈妈扯到一边,和妈妈说了一些悄悄话,说得妈妈一脸怪异的表情。

后来听妈妈讲,沙阿姨请妈妈每次和常林妈妈打牌的时候,故意输几次。因为常林妈妈下岗了,一直输钱会难受。

宜秋回忆起那次悄悄话,沙阿姨的眼睛在微笑,比妈妈还要慈祥。

8

常林不间断地去找宜秋问题目,几乎下课铃一响就叫宜秋。妈妈打牌一直在赢,妈妈高兴,儿子也有动力。

宜秋不耐烦了,下课铃一响,立马从座位冲出去。任凭常林在后面宜秋,这个方程式怎么解叫个3遍。

期末常林数学考了90分,宜秋稳拿班级的第一名。期末考试结束后,开始下雪。常林和伙伴们在雪地里边跑边掷雪球,常林看到了沙阿姨,他把雪球砸到沙阿姨的胸口。

好啊,小崽子!沙阿姨尖叫着,就像班里的女生见到了蟑螂。常林兴奋地躲避着沙阿姨的追击。

跑到宜秋的家门前,看见黑色的铁门紧闭。那铁门看起来比冬天还冷,门里却传来了月光般幽静的钢琴声。常林忽觉青春期成长得真快,同样是傍晚的琴声,半年前木讷;现在,却好像触动了心弦。

后背被雪球砸了,常林回头看到沙阿姨放肆地笑着,哈哈,砸到你了。

9

初二下学期,宜秋看到抽屉里有封情书,署名是赵行之学长。宜秋四顾,生怕被别的同学看到。

赵行之的父母和宜秋父母彼此认识。学长身高一米七八,每天在篮球场都可以看到他。皮肤黝黑,脸棱角分明。

放学时候,赵行之居然在门口等她。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沓照片,照片上都是各种类型的宠物。

我知道你喜欢小动物,这是我爸妈在各个地方拍摄到的。我想送给你。

宜秋知道赵行之的父母都是专业摄影师,全国各地跑。她被眼前这个高大却又心细的学长感动了。但是她又不好意思收这份礼物。看着学长手臂上的汗珠,她一点儿都不觉得肮脏,反而显得手臂有力。她不敢看学长的脸,因为会心跳得厉害。她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说:对不起学长,我不能要。

学长执意要送宜秋回家,宜秋不好推辞,只有默默地一起走。9月中旬,中午热得像老虎,学长居然举著书包替宜秋遮太阳。

谢谢。宜秋说话羞羞的,但心里却甜蜜。

从此,每次放学,赵行之都会送宜秋回家。一路上,为她举著书包遮太阳。一起回家,就算是默认了。等到梧桐叶变黄的时候,学长轻轻地握住了宜秋的手。宜秋感到心也轻轻地触动了,好像这只温暖的手也握住了自己的心脏。

她没有想到,这一切常林都看在眼里。常林从他们的身边无精打采地走回家。

初三准备全体升学模拟考试,宜秋一个人回家。她在路上看到了一只受了伤的小狗,奄奄一息地躺在路角。

她先给它止血,然后买了香肠给它吃。可怜的小狗没有力气去吃食物。宜秋只有抱着小狗走回家,却不知道怎么办。直到到了常林家门口,她鼓起勇气敲响了常林家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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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少年


捻开头灯,不知惺忪的是眼帘还是星光。夜,静的只有呼吸,随着我的胸膛起伏。

望着远方广袤的天空,呆呆的看着满天的繁星,满满全是心情,天空下的自己,仿佛早已经被世界抛弃,突然之间冷冰冰的,空荡荡的心房里再也储藏不住这种叫做忧伤的东西,远方,我到不了的幸福。

打开记忆的书卷,端详刀锋划过的年轮,其实人生有许多无法回避的风雨,终将铸成残缺的结局。饮尽残阳,历经万水千山,你会明白,这漫漫长路,总是殊途同归的必然。

也许,我并没有完全了解自己,我依旧在学习,学习怎样去爱,学习怎样去面对一切。

一本书有结束的一页,你可以猜测到结果,而生命之旅说短则短,如草木一秋;说长则长,似悠悠岁月,贯穿我们长长的一生,这其中,不知蕴藏着多少美丽与失落。那些美好的意外,难过的意外,像是一弯清喜的水泽。我深信,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在这个冷暖自知的尘世,我们终会被岁月温柔以待,所有的慈悲都化作对时光的感激!

进入十一月,20xx年便走入最后的序幕。时间是一只藏在黑暗中温柔的手,一个季节的到来与一个季节的消殒,似乎皆在一场华丽的叶事中进行,在你一出神恍惚之间,物走星移。秋日黄昏,便是烟柳落地成尘的无奈,谁又能左右风情的枯荣。这难以割舍的季节,不过是心中的执念。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当在虚无里彷徨,找寻新的坐标,不知不觉却又回到了原点。灵魂挣脱束缚,一次次被现实扯痛,终于懂得,缺憾的人生才够完整。尘世间,无论有过怎样的昨天,都难以满足向往的心愿,唯有走过繁缛历程,才会在从容淡定中,接受默默无闻的命运。曾经的凌云壮志,随山水清欢褪尽浮华,当我们再次回首咀嚼时,一切都已平静似水,波澜不惊。执念,是心之尘埃,你若舍弃,此生入眼之处,山也清水也秀。

这一生,我们都是疲于奔命的人,为了心中的一个远方,它们远远的闪着光芒,引诱你的脚步,敲击你的心扉,以至于有时候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记了停下脚步,看一场落花,听一帘疏雨,抒一阕心事。时光如梭,无需揣摩手心的纹理,你会发现,意念之间的轻抚,是宽慰,是渴望,也是拥有。春秋冬夏,存在或经过,长路或轮回,都是生命镌刻之印记,赐予我们不曾遗失的美好。

顾城说;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我想擦去一切不幸。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然而忍受痛苦是我们活在这个世上无法逃脱的一项内容。云霾在黑暗中发愁,其实遮住太阳的就是它们自己。世界上的事,简言之,都是关系使然。有一颗大心,才盛得下喜怒,输得出力量。我们的一生经历过的所有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仿佛以木石制作的古老乐器,铺设在精神小屋的几案上,一任岁月飘逝。如果人生能在无常中醒来,让心中无事,让清水长流。不争不抢,不吵不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也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为自己的生活歌唱。惟愿所有的负担都将变成礼物,所受的苦都能崭亮未来迷茫的路。愿和你并排在红尘中,愿这样愉快地慢慢老去。

时光,总是悠悠,又何必去追忆。品一杯香茗,翻一本小书,翻过我们的年少无知,管过我们的天真无邪。。。

再见了老爸


列车呀,慢点开吧!让我看看平曰对我和蔼可亲的人;再让我看看平日那熟悉的面孔;再让我看看老爸那两鬓的白发!

爸爸,我小时候发烧时的事,到现在还晰地映在我的脑海里。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您和妈妈踏着泥泞的小路,顶眷倾盆大雨,风呼呼呼地吹着您单薄的衣服,但你们不顾身上的病痛,说:别让孩子冻着,咱俩吃点苦不算什么。你用被子把我裹得严严实实,父母为了自己竟什么事都愿意去做。爸爸已经背了快小时了,稍微不留神,就可能踏进小泥坑里,我挣扎着想下来,说了好几次,都被你们一口拒绝了。走到医院,医生给我输了几瓶液,对你们说:没什么大碍,休息几天就好了。那时,你们才松了一口气,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我,说:茜茜,好点了吗?手还痛不痛了?好多了,手不痛了。这时我才明白,天下的母爱和父爱怎能不伟大呢?

但是,今天听说爸爸要去郑州打工,心里顿时一阵酸一阵疼,临走时我和妈妈陪您到车站,我拉着您的衣角不让您走,但是您为了这个家还是走了。您坐上了列车,而我还是紧追不舍一边追车,一边哭喊!

再见了老爸!我们虽然远隔千里,但是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再见了,广州


当身无分文的时候,真的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二十出头的年纪,是新起点,是选择方向,选择人生的时候。就这样一个美好而灿烂的年纪,我却迷茫了。

原来这个新时代,并不是想能怎样就怎样,出了社会才明白生活的不易,找工作的困难,孤身只影的无奈。

听他们说,年轻人一定要去北上广深打拼,哪里有发展的空间,机遇,满地黄金。

于是我背井离乡,出来闯荡江湖,来到了传说中的羊城,眼前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人山人海,天上飞的,半空开的,地上走的,地下跑的交通工具,使我大开眼界。不愧是一线城市,人人都向往的地方。

像这样一流的城市还会缺一个普通又平凡的人吗?所以一些企业、公司、工厂、老板,根本就不会在乎你,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所以自己想找一份合适满意的工作,是一件比较难的事,也可以说是一件非常难的事。

做过销售的我,对于某些工厂,肯定是不想干,所以经朋友介绍了一份市场批发的工作,由于我租的房子离工作的地方太远了,老板叫我搬到离公司近的地方住。羊城寸土寸金的地方,租一个小小的单间,都要四五百一个月,而且光线还不好的那种。

重新租好房子的第一天,就感冒发烧了。去了一趟门诊花了三四百,药还是按盒给的,乱七八糟的医生就弄了一塑料袋那么多给我。

第二天早上九点就去找老板面试了,去到老板的销售部,老板爱理不理的,叫我去仓库工作。中午的时候,回到老板的公司吃了饭,老板说想去钓鱼,于是他们的那些经理,销售员,仓库老板,同行老板,纷纷整理钓具了,哪有空理我一个初来的新人。

后来老板说了一句,李老板是仓库的老板,你跟他商量商量吧。过了好一会李老板叫我去他的办公室,简陋的说道:我们这边仓库可能还需要一名送货员,现在还没调整过来,待遇呢,是三千至四千八,包一餐午饭,其他的自己解决。现在要去忙了,加你个微信吧,明天或者什么时候再跟你说一下吧,就这样打发我走了。

到了第二天,发微信问李老板,仓库那边的工作有安排了吗?李老板回复我说道,三天内给回复你。一气之下,就删了李老板和王老板的微信。原本王老板叫我到这边租好房子,就跟我说工作,原本是销售的工作变成了仓库搬运的工作,原本可以安排去仓库工作的还要拖个两三天。

因两次房租费,伙食费,车费,还有一些杂费,已经把我之前攒下来的钱花完了。

现在还被老板嫌弃,一时半会又找不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一般的又不愿意去做,好的又轮不到我,所以我决定要离开这繁华即热闹,满地都是黄金的城市。

当我背上比来时还重的行囊坐上公交车的那一刻,双眼被泪水打湿了,车窗外一片模糊,仿佛看到家乡的郊外与田野。

当公交车经过了一个个路口和一个个红绿灯时,才发现自己要走了。

再见了城市


差最后一个心愿,随这缓缓上升的电梯,青春、梦沉入内心深处,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小,一座城的繁荣,满夜的落寞,收尽眼底。

远处的酒吧,狂野的电吉他,沧桑的歌声,喧喧嚷嚷的交谈声、击杯声,混在这城市落寞的上空。远眺这片城市,瞥见巷尾的灯红酒绿,看透落寞的夜空,回忆曾经点点岁月,再见了这座城市!

夜长长,歌漫漫,旅人跌跌撞撞在夜色中前行。在漫天的落寞的黑夜下,却是一片光彩耀人的繁华衣裳。城市啊,城市啊,是什么让我们相遇?背上一个大包,攥着一张车票,一厢挤满陌生人的火车,怀着内心那颗青春激扬的心,携着那不安、躁动的梦,就到了你的怀抱。

下了车,便被你那繁华,壮丽所震撼。路上源源不断的人群,霓虹灯在街头街尾亮着,指引那一一漂泊的心。身上也没有什么本事,但咬咬牙:有一天我会在城市高楼顶端俯瞰这满城的繁华!夜色冰冷,但遮不住炽热的内心、梦,随远处酒吧的喧闹,踏上了这座城市

白天捧着一沓沓宣传单,夜晚在酒吧上弹唱。累了,靠在墙上,看行人匆匆忙忙,来来往往。天飘起了柳絮般的雪,每个人执着先前的路,没有人回头,天冷,心灰冷。赶在凌晨酒吧关门之际,在寂静的路,零星的灯火下,一个人落寞的身影,夜长,人迷茫。

早上,十几平米的合租房映入第一缕阳光,叼上桌上冰冷的馒头,匆匆忙忙套上外衣冲出。在这冷漠但不乏人情味的城市,遇见伙伴,在午后靠墙述说曾经的故事,在如梦似幻的酒吧内尽情挥洒青春的活力。累了,有人在牵着你的手,跌倒了,有人扶你起来。

十几年光阴,就如此逝去,随去还有很多很多:青春的活力、斗志,那颗不安躁动的心,一个个身旁的挚友见证一个城市的繁华,见证一个城市的冷漠,品午后照入心房的暖阳,品凌晨独自一人的落寞。梦未成,人老去,在这繁华的城市里有什么位置呢?差最后一个心愿,随这缓缓上升的电梯,青春、梦沉入内心深处,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小,一座城的繁荣,满夜的落寞,收尽眼底。

再见,青春,梦想,曾经的我,繁华的城市。

再见了,我的爱;再见了,我爱的少年


我们小学同学了三年,有次意外的和他成了同桌,不过好景不长,没多久就又被调开了。那段并不长的同桌时光,在后来谈及时,发现我们原来都不曾忘记。那时候班级里的同学老喜欢开我俩玩笑,可我们那时候的小学,就算只是开开玩笑,也是不被老师允许的,所以这对一个想成为好学生的我来讲,特别反感,还因此会有些躲着他。这是最久远的记忆里最初识的他。

初中第一天报道时,刚走进教室就看到他坐在教室后排,就是那么巧,我们又同学了三年。现在的我,更愿意相信这就是缘分。那三年的时光,直至现在也都还记得,大概是因为有一个严厉至极的班主任,才让那些日子仍历历在目。

忘了是初一还是初二,我们一起去科学老师那儿补课,结束后会一起骑着自行车沿着熟悉的老路回家。初中学校离家很近,晚自习结束后,他都会等我一起。可惜那条路,已经消失在岁月里。有次音乐课,老师让我们每个人上去唱一首歌,轮到他的时候,他选了那首只有我们两个了解的歌,可那时哪里懂得情歌的含义啊,只是觉得对他好像有种和别人不一样的感觉。十五六岁是多么美好的年龄,所以即使是碰到了如此凶悍的老师,也无法阻挡早恋的萌芽。多少年后我们说起那些事,像是在为自己正名,其实只是想解释给彼此听。

再后来我们被分到了前后桌,一直到中考结束,中午午休的时候,我们就坐在窗边一起侧身看天空,传递的小纸条内容现在还依稀记得,只是当时我们都没有意识到,离别就在眼前。

中考最后一门考试铃声响起,整个初中生活结束。初中时代的我们,谁都没想过,说了再见,原来就真的各奔东西。记得最后一天是下雨天,我们整理完自己的书后,天已经很晚了,那次下雨我没有骑车,在校门口等爸爸来接。他在出校门的时候说他带我回去,不知道那时候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因为害羞吧,他怎么劝说都不愿意,于是就这样,我们说了再见。

你什么时候爱上她的?

当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她的时候。

看到《搜索》里这段话时,才醒悟原来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而我在当时始终不肯承认,但事实是,喜欢早就一点一滴渗入到心里。初中三年朝夕相处的玩伴,在最后一天,成了我暗恋的人。

高中我和他去了不同的学校,五六年前的通讯要是有现在这么发达,一定能凑成不少对吧。和朋友之间的联系大多靠写信,信成了我们的高中时代特有的产物。高一那会,从好朋友那要来了他的学校班级,鼓起勇气给他写了信。自信递出去后,基本上每天都会去传达室一趟翻看,直至拿到他的回信。每次拿到都会反反复复看上好多遍,然后立马写回信,赶着第二天寄出去。可是有次寄出后,三天,一个星期,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都没再收到他的回信。持续的失落感和学习的压力充斥着我的高中生活。整个高中三年,除了偶尔两三次在路边的擦肩而过,我们断了联系。为了和记忆中的他更接近一些,我每一天都更努力的学习,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真的会为了他想变成更好的自己。

城市说小也小,它让我俩相遇,可城市它又是这么大,我一转身,就再也没见过他。

到了大学,身边的人都开始谈恋爱,但我好像自始至终都没再碰到一个让我动心的人。

大一暑假,他高考结束,我开始偶尔找他聊天。提交志愿那天晚上,聊到了很晚,他说他填的学校都是省外的,有机会带我去玩。越来越明白,朋友之间无心的承诺,只是礼貌的寒暄而已,而那个时候我是真的相信这是会实现的。当新学期开始,我们又重新进入自己的生活圈子,联系又减少。关于告白这件事,我不知道是我的勇气太少,还是因为我看的太重,我怕一说出口,就不知道怎么面对未来。

大二时,只是想试试看我能不能从此忘记他。我恋爱了,谈不上有多么喜欢,可能只是两个都想恋爱的人恰好遇到了,于是在一起了。现实总是会猝不及防的给你一击。有次因为朋友间的游戏,让大家写出对自己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我纠结了好久要不要发给他,终于还是点了发送,于是一整个上午都在等待回音,像高一时等待他的回信一样。那个时候我便知道,说要忘记并没那么容易。他回复了。是那首歌。命运兜兜转转,真是弄人。

原来你还记得那首歌。一直记得,没有忘记。当时我以为他的记得,是因为不想忘记,现在渐渐明白,说记得,也只不过是恰好还记得。自那之后,我们又开始有了联系。过了几天,分手,我承认,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的再次出现,在感情里,自私了一回。

别再拖了,痛快的说出来吧,都到这个份上了,我默默的给自己鼓气。于是,有了此生以来的第一次表白,当时心里特别紧张,想知道答案但又不想知道。

你分手是因为我吗?

有一部分原因是

沉默。

我想我们已经错过了

那你有喜欢过我吗?

当时为什么不说?

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错过了就是过了。后来我们聊了很多,初中那些小事,他原来一直都记得,还有高中没陪在彼此时光里的那些小事。我们对事不对人。说出来的感觉挺好,过了今天,我要回归风轻云淡。

可是新的一天,一切都没有变好,积攒了那么久的思念被释放,前所未有的难受,又不知所措,又想装作没事人。从那以后,我们不是同学也不是恋人,连最基本的朋友关系里还掺杂了别的情感。

这场漫长的暗恋终于结束了,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你,却好像失去了一万遍你。我告诉自己,时间久了,会变好的。

后来,我看到他的生活里出现了另一个女孩子,虽说要放下可还是会通过各种方法偷偷关注他的近况。再后来,他恋爱了。我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生,应该是温柔善良的姑娘吧,她可真幸运。这回我该真正的放弃了吧,嗯,我也不得不放弃他了。

时间真的是世上最好的药。曾经我以为喜欢一个人会没有理由的一直喜欢下去,但是现在明白,说不喜欢了也真的会不再喜欢,只是时间长短罢了。无数个日子里的堆积下的绝望,可以组成一身的盔甲。

初恋,可能不是指第一个人,而是第一个教会你爱的人。

我问自己,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你还想遇见他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最美好的遇见,才不辜负最美好的青春。

再见了,我的青春


变化有时候来的很快

那时候,我还沉迷与游戏里,每天在网络上与人搏斗着。

那时,对于另一半还没有特别期望,一个人挺好的,自己挣钱自己花,每天打打球,玩玩游戏过的挺快乐的。

大概记得那天下午挺冷的,我妈跟我说要给我相亲,对象是亲戚家朋友的什么什么,相吧,也不是第一次相了,还跟楼上的还相过呢,不也吹了么。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有些相信世间有命运这种东西了。

如果说真的有这样的存在,那么一定说的就是当时。

我第一眼看到她,她很矮是我的第一个感觉,第二她很害羞,身材普通,样貌普通,平平淡淡没有一丝出奇,可我心中却对她很是吸引。

短暂交谈后互换了联系方式,大概是害羞吧,是她?或者是我吧,总之话没说几句便分开了。

晚上联络时候,很是神奇,如同水到渠成一般,有共同的爱好,共同的目标,所有的都是那么相互,短短数日就像长年累月般积蓄了情愫。

我一直觉得自己以后的爱人一定是漂亮,身材好的。

没想到人会那么容易改变。

那时候,我真的有些理解了命中注定之人是什么意思。

隔着几寸的小屏幕已经无法缓释我的心情了,我便约了她。

再次见面,我发现她的眼睛非常好看,长长的睫毛,闪烁的瞳孔,清澈的倒映着我。

一来二去,她也没那么害羞了,我们互送礼物,就像又回到稚嫩的恋爱的年纪,每次要见到她我便心跳不已。

徐徐的凉风,和昏暗的灯光下,她拉着我的手说出那句话时候,我感觉一切都不重要了。

现在想来是当时她说的话么,还是她柔软的小手,或者是她那害羞的表情,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呢?

是否男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女孩子,有的教你温柔,有的教你担当,有的告诉你不要幻想。

但是一定只有那么一个人,那一个对的人会教你长大。

我想要给她最好的一切,我想要让她跟我一起实现目标,想和她做我们讨论过的所有有趣的事情。

所以我卸载了游戏,收起了新买的篮球,穿上了以前眼里那四四方方的衣服,好好学习了领带的系法。

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再见了,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