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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何钓鱼

发表时间:2021-04-06

【www.qg13.com - 钓鱼技巧恋爱】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詹何钓鱼,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楚国有位钓鱼高手名叫詹何,他的钓鱼与众不同:钓鱼线只是一根单股的蚕丝绳,钓鱼钩是用如芒的细针弯曲而成,而钓鱼竿则是楚地出产的一种细竹。凭着这一套钓具,再用破成两半的小米粒作钓饵,用不了多少时间,詹何从湍急的百丈深渊激流之中钓出的鱼便能装满一辆大车!回头您再去看他的钓具:钓鱼线没有断,钓鱼钩也没有直,甚至连钓鱼竿也没有弯!

楚王听说了詹何竟有如此高超的钓技后,十分称奇,便派人将他召进宫来,询问其垂钓的诀窍。

詹何答道:我听已经去世的父亲说过,楚国过去有个射鸟能手,名叫蒲且(ju)子,他只需用拉力很小的弱弓,将系有细绳的箭矢顺着风势射出去,一箭就能射中两只正在高空翱翔的黄鹏鸟。父亲说,这是由于他用心专一、用力均匀的结果。于是,我学着用他的这个办法来钓鱼,花了整整5年的时间,终于完全精通了这门技术。每当我来到河边持竿钓鱼时,总是全身心地只关注钓鱼这一件事,其他什么都不想,全神贯注,排除杂念,在抛出钓鱼线、沉下钓鱼钩时,做到手上的用力不轻不重,丝毫不受外界环境的干扰。这样,鱼儿见到我鱼钩上的钓饵,便以为是水中的沉渣和泡沫,于是毫不犹豫地吞食下去。因此,我在钓鱼时就能做到以弱制强、以轻取重了。

蒲且子射鸟和詹何钓鱼的故事说明了同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专心致志,一丝不苟,用心去发现和运用其客观的规律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取得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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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詹师傅


有一年冬天,我在北京城南的宛平城租住。对,就是小日本儿进中国的那座宛平城。有一次,和一位朋友到这里转悠,被这尽管后来修复但多少还能透露出一些古色古香的城池吸引,拣了城内少有的一家楼房打听,房租也比北京其它地方便宜,就随遇而安,住下了。

房东这个家庭是宛平城里的望族,据说家里有人在中直机关任要职,逢年过节,社区的干部都要主动前来慰问家里的老人的。其实,不用别人说,单是他们家的两栋楼房就足以证明他们的身份:宛平城规划中,一般人是不允许建两层住宅楼房的,但他们一家就建了两栋。

不过,负责管理出租房的女主人房东大姐却是一个十分谦和的北京人儿。我几乎从未听见过她大声说话,她和我、和所有的房客说话都是轻声细语,似乎担心打扰、惊吓了别人似的。

有一次,我房间卫生间的水管漏水,我不愿意麻烦房东,自行捣鼓了半天。结果,原先的滴滴答答,变成了稀里哗啦,还溅得自己满头满脸的水珠。于是,我只好请房东帮我修理了。

房东大姐没说什么,走到大门口,冲着锅炉房上边的二楼喊道:“小詹,小詹!”不一会儿,一名男子“噔噔噔噔”跑下楼。他穿着一身破旧而且肮脏的棉衣,个子比一般的北方男子都要矮,而且属于那种矮胖体态;他头顶的发型尤其引人注目,好像是剃了个平头,仔细看看,却又好像他头顶的扁平并非发型所致,倒有点象天生的平顶脑壳。这样的发型或者天生的扁平脑壳,加上他胖胖的、宽宽的、布满了皱纹且红里透紫紫里透红的脸庞,几乎让他显示出一种丑陋。他看上去足有四十多岁,但四十多岁的房东大姐却分明称呼他小詹。

小詹是房东家烧锅炉的大师傅,当然也做其它的零活,比如打扫客房卫生、修修补补什么的。看得出来,他和房东一家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他下了楼,迈着一双粗壮的短腿,跑进房东居住的院子里,翻箱倒柜,找修理工具和新水管。一边翻找着,他一边和不喜欢大声说话的房东大姐相互埋怨:“大姐,你把扳手弄哪儿了?”“呵,小詹,亏你还有脸说我,你上次用过以后放哪儿了?该不会送给你的亲戚做人情了吧?你上次不就拿了一把钳子送给你的亲戚了吗?要不就是送给你哪个相好了吧?”房东大姐笑骂。小詹不说话,只是不停在这个那个抽屉和橱子里翻找,嘴里一边不停地嘟嘟哝哝。

这时,一名中年妇女牵着一名小女孩,从小詹刚才下来的楼梯上蹭下来。这女子的头发看上起足有十天半月没洗了,凌乱且肮脏,几乎可以用蓬头垢面来形容。特别是她的头发看上去很细,色泽灰白,这越发使她给人一种不健康的观感。她双目有点呆滞,脸上的表情僵硬,看你的时候,两只小眼睛直勾勾地。

该不会是个傻子吧?我这样寻思。她搀着的小女孩,身上的衣服比她的干净不到哪里去。她走进房东家的院子里,嘴里发出一串不大清晰的声音。

看到她俩,正因为找不到工具和水管而懊恼的小詹冲她们嚷嚷:“大冷的天儿,你们下来跑啥呢?”

房东大姐看看她们娘俩,对小詹说:“小詹,你也不给你孩子和老婆洗洗衣服洗洗脸。”

小詹说:“洗了,又弄脏了。”

我问小詹:“詹师傅,这是你太太和孩子吧?”

小詹师傅抬起头看看我,有些得意地说:“是啊。这是我老婆,这是我闺女。”

正在推着自行车往外走的房东大姐的妹妹呵呵笑笑,说:“哪个是你闺女?人家喊你什么?喊你叔叔。”然后,她乐呵呵地逗着小婴孩:“乖,喊阿姨,阿姨给糖吃。”小婴孩看看她,嘴里发出和她母亲一样不大清晰的声音。房东大姐的妹妹果然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递给小婴孩,然后看着小詹说:“乖乖,喊他爸爸,喊他亲爸爸。”显然,小婴孩还不会说话。她妈妈看看房东大姐、看看房东大姐的妹妹,一句话也没说,牵着小婴孩在院子里转悠。

我有点纳闷。房东大姐的妹妹看看我,当着小詹的面,笑着对我说:“这女的原来是他老婆,后来离婚了,不知道在哪和谁生了一个闺女,又跑来找小詹了。小詹,我说的对不对?”

小詹头也不抬,话也不说,继续翻箱倒柜,嘴里继续不清不楚地嘟嘟哝哝。

房东大姐的妹妹推着自行车出门,回头冲小婴孩说:“乖乖,拜拜。”小婴孩看看她,脸上露出一些笑意,嘴里“哦哦”着。她母亲也看看房东大姐的妹妹,脸上似乎也闪现出一丝笑意。

找到一个新水管和两个扳手,小詹师傅跟我上楼。走到楼梯,却又“噔噔噔噔”跑下去:“我先去把水管关了。”很快地,小詹师傅又“噔噔噔噔”跑了上来,跟我到了房间。看到走廊里有些脏乱,他说:“待会儿我给您修好水管,把卫生打扫打扫。”

在我看来很麻烦的漏水水管,在小詹师傅看来只是小菜一碟,他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很快就修好了水管。然后,“噔噔噔噔”跑下楼,去开总水管。他在楼下冲我喊:“漏水吗?”小詹师傅技术真不错,水管严丝合缝,滴水不漏。我冲楼下喊:“不漏了。谢谢您,詹师傅!”小詹师傅爽快地回答:“得!您有事尽管言语。”

不一会儿,小詹师傅又“噔噔噔噔”跑上楼,带着一只扫把,打扫着走廊。

我起初没想起他这个姓氏是哪个字,觉得有点怪怪的,发音好像是一个穆斯林姓氏,就问他:“詹师傅,您不是汉族吧?回族吗?”

小詹师傅一边扫地一边回答:“我是汉族,但我们老家不是北京的,我们老家是南方的,不知道从哪一辈儿迁到北京来了。”

我说:“您真麻利,真能干啊!”

小詹师傅说:“吃这口饭的,就要把活儿给人家干好。”

想起刚才的那对母女和房东大姐妹妹的话,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有点好奇,问他:“刚才的娘俩是您妻子和闺女吧?”

小詹师傅轻轻叹口气,但随即乐呵呵地告诉我:“原先是我媳妇儿,后来离婚了,离了好几年。这不,又回来了,还给我带来一个宝贝闺女。”

我真诚地说:“詹师傅,您真是一个大度的人,一个善人啊!”

小詹师傅乐呵呵地说:“唉!她娘俩来了,不管是谁的亲闺女,咱总不能把她们赶到大街上吧?你看她那样儿,赶到大街上还不得饿死啊!好在,我一人儿干活,养活她们娘俩还不成问题。再说了,养大了,只要咱对她好,她会忘本?人心换人心呀!”

打扫完卫生,我让给詹师傅一支烟,他双手捧着我给他点的打火机,乐呵呵地点上,说声谢谢,还是那句很爽快的话:“有事儿您尽管言语。”然后,“噔噔噔噔”地跑下了楼……

美人何兮


苏穆,京城十一爷,性子淡漠,不言笑。长年一身月牙袍,整个人显得更加冷清了。苏穆说来也怪,有权利,有地位,二十来岁也没见他纳一个妾,娶一个妻,更不说花天酒地,招蜂引蝶。有人说:苏穆是有隐疾。有人说:苏穆有断袖之癖,好男风。也有人说:苏穆其实是女儿身。

陈曦,京城第一美人,春天的桃花有多美,她就有多美。她跟许多深闺少女一样,心里藏着一个白马王子。她深爱苏穆,希望能有一天跟他携手同行,浪迹天涯。

至于陈曦为何喜欢苏穆,得打小说起。她在湖边游玩,不小心跌入,冰冷湖水侵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在她感觉世界快要沉睡的时候,他游向了她,突来空气冲散了她鼻腔不快的异样感。

她知道,他是京城十一爷,文武双全,想要配上他,不单空有美貌,还要才华样样精通。她在地狱里炼狱七年,一手建立了红阁。

只因她爱他,甘愿为他做任何事情,即使她无比讨厌鲜血的味道,无比讨厌心狠手辣的自己。可她不悔,因他干净的像个天使,她怎能让他染上血迹呢?

陈曦沏一壶茶,轻抿: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奈何桥上的彼岸花永不言败,愈加红花。然而,意料之外,她失手了,成了别人的俘虏。她怕,怕成为他的拖累,威胁到他生命,她拼命反抗,纵身跳入悬崖爷,三生有幸遇见你,奈何情深缘浅来生再见。

苏穆手摘一枝桃花,轻嗅:陈曦。花瓣似眼泪散落满地,他第一次跪下,违背爷爷的意愿,发动全城人,寻她,最后在山间峭壁上寻着了她。

十二月,大雪纷飞,陈曦悠悠醒来,苏穆握住他的手曦儿,难为你了。

陈曦流泪,她做了最坏的打算,死。老天终眷恋她了一次,她可以再一次站在他身后,陪着他,看着他。活着,真好爷,房间好黑,点盏灯好吗?她恐惧,恐惧他只是幻影,只是她死后,留在心口的朱砂。

苏穆一滴泪留在陈曦手心曦儿,从今以后我便是你的眼睛。

陈曦心沉如大海,她此生是再也看不见他了,是吗?陈曦,无碍,你杀了那么多人,手染了那么多鲜血,瞎了一双眼,算什么?至少她还能听到他声音不是吗?

陈曦爱苏穆是事实,但裸身站在他面前是第一次,她看不见他表情,她能感觉到自己脸红得像个成熟的柿子。苏穆轻轻滑过她的背,狰狞的疤痕是他眼中的一颗刺曦儿,痛吗?

陈曦摇头爷,都过去了,不痛了。

苏穆语气轻飘是不痛了,可痕迹还在女儿家终会嫁人妇,你这样,怎么面对你的新郎官。

陈曦苦涩爷,不会,我永远都不会。我只想一辈子呆在你身边,终身不嫁。

苏穆苦笑曦儿,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陈曦整个人陷入木桶里,表情悲痛:爷,你是在嫌弃我了吗?你可知道,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全是为你留下的。你忘了吗?还是你根本没在意过?

陈曦开始日渐消瘦,昔日的美人称号,所剩无几。苏穆远远望着她,摇头苦笑曦儿,聪慧如你,怎会不明白,我俩是一个世界的人,却不是一条红线上的人。苏穆知道陈曦喜欢她,是三年前,他中了毒,她喂他心头血,她说:爷,你怎能忍心丢下这么爱你的我?爷,我不许你死,不许。

苏穆走到陈曦身前,亲手把纱巾递于她手中曦儿,我陪你一起沉沦。

陈曦流泪爷,我不要你陪我沉沦我只要你陪我共度一生它那么清澈,好看,怎能陪我一起陷入黑暗。

苏穆轻笑它早已被污秽沾染了,面目全非。

陈曦摇头不,爷,我感觉得到,真的。

苏穆笑了,轻盈的笑声,毁掉陈曦最后的城墙爷,我们成亲好不好?

苏穆抿唇曦儿。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我不在乎。

我在乎。

爷,为什么?难道在你眼中男女之情才是最好的吗?

曦儿。

爷,我再问你一遍,娶还是不娶?

苏穆浅浅笑了陈曦,即便我敢娶,陈家敢嫁吗?天下人敢祝福吗?

陈曦嘴唇颤抖,是啊!他要娶了她,他这京城十一爷,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被人议论,被人唾弃爷,我刚是说笑的不论怎样,曦儿还是衷心的祝福你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苏穆成亲了,跟他拜堂的却不是她,她穿一身大红袍子,轻轻拉住他的影子,自欺欺人,和苏穆拜堂是她陈曦,而不是他。

她站在桥上,嘲讽地看着远处房间的灯火,眼瞎了,心没了,人也丢了,她陈曦什么时候尽落到这种地步?她大口大口得喝着酒,大声的笑着陈曦,明知道结局,你又何必跟自己较真?她醉了,恍惚中她仿佛看到了苏穆的影子,她苦笑:陈曦,你真的是疯了,此时得他正在洞房花烛呢,怎会有空闲来管你?

陈曦头痛欲裂,伸手去拿桌上的手,却发现她床边有一个人,苏穆。她轻抚他脸庞,低语爷,我后悔了,陪我吧!我们一起沉沦。她褪尽他衣衫,疯狂的亲吻他,撕咬他。一声不和谐的呼声,打破了她最后的执念。

第二日,满城风雨,陈曦被绑在火刑场上,浓烟滚滚。陈母哭得几乎晕厥,喃喃孽债啊,孽债啊。

陈曦透过火,看着她娘亲娘,对不起,让你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可是,我不后悔。她不后悔爱他,不后悔她所做的一切,她只后悔,她的不成熟,伤了他的颜面。

苏穆满身是血,冲到火刑场你们楞着干什么,扑火啊!你们都是死人吗?我叫你们扑火,扑火,你们没听见吗?

一群人唯唯诺诺十一爷,这是老爷子下的命令,我们不敢违背。

苏穆没再说什么,直身跳入火海中,使劲扯着她身上的铁链曦儿,曦儿,撑住,我求你,撑住好不好?

陈曦心疼爷,我闻到血腥味了。你受伤了对不对?疼不疼?

苏穆连连摇头不疼,不疼。

陈曦哭了爷,别管我了,不然你会死在这的。

苏穆不语,陈曦眼泪不住的下流爷,我喜欢你很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是多久了爷,我喜欢你,跟性别权利地位无关,我希望你可以好好的,好好的过好每一天。

曦儿,别说了。

陈曦一股热气凝聚掌心,一掌向他拍去爷,再见了。

苏穆流下眼泪曦儿,曦儿。

炙热的火焰躺过她的身体,她咬住唇,一声没坑。火越来越大,她的身体越来越轻,她含泪轻笑:苏穆,我爱你。

苏穆捧起一撮土,放在心口曦儿,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来生,我投男胎,你投女胎我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好?

苏穆,京城十一爷,却是女儿身。陈曦,京城第一美人,于混乱中生存,羞涩的目光注视的不是男人,而是她嫂嫂,那个她哥哥未过门的妻子,苏穆。

不娶何撩,不宠何娶


他不喜欢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现在他身边是没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隔三差五发的你在干什么在哪儿呢,在他眼里跟售楼短信的性质是一样的,你在状态里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你哭的死去活来他也会不痛不痒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1。

你发现好像喜欢一个人变得越来越难了,终于遇到了个喜欢的人,却突然害怕了,因为当你知道自己喜欢上她的时候,脑海里就已经想着要跟她过一辈子了,可是事实上你并不知道她的未来能不能够有你。

看《被偷走的那五年》的时候,里面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很多事情永远都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一睁眼,你就不是我的了。

半夜失眠,一个朋友发私信,她跟我说她分手了,结束了一个月零二十三天的恋爱,我怕她难过想不开,整晚都跟她聊天。

她说:没事儿,还好在一起的时间并没那么长,能缓过来。

本来以为可以跟以前不一样的,可以就这样到老,可还是没这么好的运气,他说,觉得跟我没有未来,不合适。姑娘越说越哽咽。

我知道这个姑娘很喜欢这个男生,也许已经想好了以后的所有,想好了结婚时候的样子,买什么样的车,养一只短腿丑丑的狗,住有落地窗的房子。

圣诞节过后,姑娘察觉到男生的态度有一点变了,不再秒回信息,不再接她的电话,一切都变的那么生疏,心思细腻的姑娘知道,她所有想的可能都要打水漂了。

姑娘说:在那几天里,我就像等着执行死刑的囚犯,明知道那一天会来,却不愿意自行了断。想挽回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不知道该不该说很多话,又怕不说话就这么散了。我在一步步的向他靠近,他却没有把我放入他的未来里。

你是否也是这样,你也知道不应该对每一段感情都这么投入,重感情的人大多是没有好下场,可每当开始一段新的感情的时候,总是百分百的投入,总想不辜负自己,最后却总被别人辜负了。

2。

心疼那个满怀心事却无人诉说入夜只能枕着混着自己眼泪的枕头,连哭都不敢哭出声的你。被感情一次次的伤害,却又一次次满怀期待扑向另一段感情。

其实,最遗憾的是从来没有感受过那种被人坚定选择的感觉。

他只是刚好需要,你只是刚好在,所以有了那一段段看起来幸福却不会长久的爱情。

张爱玲说,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想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要经过几段脆弱的感情才会成长吧,会懂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分手时的难受,痊愈后的重生。

也许要经过这些步骤,才能懂得找一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多么不容易。

3。

再见,是一个总要透露些许伤感的词,一旦出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落泪,另一个想了长长的安慰要去说,可是到了嘴边,竟也不自觉地红了眼,我们都是不善言辞的人,更何况我们都不是坏人。

想起那晚我对姑娘说的:

我知道分手难过,总好过他不爱你了还拖着不说。现在告诉你,虽然你会伤心但是拖得越久你走出来花的时间越多。

你要接受这世上总有想象不到的失去。

洒了的牛奶,遗失的钱包,走散的爱人,当你做什么都于事无补时,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好过一点。

没人帮你吹头发就自己吹,想穿情侣装就买两件换着穿,你年纪轻轻怕什么没有人爱,想喝奶茶皮蛋粥就自己去买,没人陪你看演唱会自己去看,没有爱人你也不丢人。

我们都曾经历过爱一个并没有那么爱你的人的痛苦,明明知道这份感情在爱的时候就已经不对等了,可是正因为你喜欢着他,所以你心甘情愿的找尽借口来维持这段不对等的爱情,然而在相处的过程里他会一次次的让你失望、失眠到最后你不得不承认,你终于还是失恋了。

你以为失恋过后,就再也走不出来了,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了,可是你错了,下一次,你依然会喜欢上另一个人的,你来了,你累了,你好了,你走了。然后你再遇见了,你再恋爱了。

所有的不堪与难过,都是会好起来了的,一开始喜欢的不行,最后只剩下不行,可是最后你还是会同样牵着另外一个人的手,跟他说行。

因为恋爱是不断成长的过程,永远都别认输好吗?

4。

时光总会让你成长,慢慢你明白当初看不清的过不去的坎现在好像都不算什么,那些你认为无法放下的事情,也终究会被温暖填满,人生也并没有太多的坚持与约束,越灿烂热烈的东西到最后回首也变得波澜不惊,我们不能去责怪什么。

任何安慰都没有自己看透来得奏效,所以别再难过了。

明明还有好多路要走,好多坑要过,好多关要闯,好多照片要拍,好多文章要写,好多书要读,好多衣服要买,好多挑战要面临,好多人要告别,好多时光要细数。

乖乖闭上眼睛睡觉,好吗?明天还是要努力。

也许下一次你能喜欢上一个两情相悦的人呢。

何所冬暖1


走在天鹅小径上,刚从附近的一个小镇坐了一站的地铁逛到这爆几个室友在买圣诞礼物,我觉得索然,便遛了出来,我一向不喜欢节日。

将连着衣服的毛线帽子扣到头上,漫无边际逛着,一些金发碧眸的小孩踩着滑板从我身边穿行而过,现在是黄昏,满街的霓虹灯,眩得人头晕。对面是塞纳河,河面上时常有海鸥临空而起。这里虽然叫天鹅小径却已经没有天鹅,从路易十四开始就没有了,而这样的时节,连海鸥也都没有了。

在此之前,卡瑞娜曾我去她瑞士的家一起过圣诞。这种事每年都有不同的人向我假意征询,但我大凡都会拒绝,不是不愿去接触他人,而是真的不想图增虚假多添难堪。

六年前支身一人来到法国,以正常的水平修完大学,再以正常的水平研究所。在此期间,一些女性朋友因婚姻而退学,一个很好的室友死于毒品,宠物狗雪格被亚莉克希亚泼了硫酸,一个德国的男子向我求婚,等等等等,生活一直都是如此,平静中生波澜,继而又恢复平静,反反复复一如既往。当然有时我会厌倦这种生活,就像今天。

电话响起,是阿蜜莉雅,安,你在哪里,我们都已经买好礼物了。阿蜜莉雅明年夏天就要结婚,幸亏那时研究所的课程都已经结束,除了论文,而论文是在哪里都能写的。

阿蜜莉雅是六年前和我一起进大学的,而现在看来也是唯一一个和我一起毕业的人了,不能算是朋友,因为她曾经帮过亚莉克希亚在我的棉被里放了一只杂沓的流浪猫,为此我受冻了一整个晚上,而那是一月的冬天。

我在塞纳河畔。

你怎么跑那了,不等你了,我们还要回去准备行李。然后挂了电话。

将帽子戴实继续走着,并不急着回去。

回到宿舍时,阿蜜莉雅已经被未婚夫接赚奥德莉在理东西。

有人找过你,电话,他说晚点还会打过来。奥德莉起身披上大衣,拎起背包,圣诞快乐。开门出去。

宿舍一下子变的很安静。

我不知道会有谁找我,唯一能想到的是那几个怂恿我考博的教授。不甚在意的躺在几近睡着,电话响了。

小桀是我。

这一声小桀让我的脑袋有些震荡,从来没有想过父亲会打电话来。不是没接到过他的电话,只是很少而已,少到六年的时间不到六通的电话几乎使得我一度将这些人这些事忘记。

有事?良久之后开口,声音生涩。

小桀,回家一趟吧。简震林说的很稀松。这是他第一次正式意义上的让我回家。

不了,我有安排。

小桀,当年是爸爸做的过分了点,是爸爸对不

厌烦的阻止他的下文,生平最讨厌的莫过于这类戏码,干脆的问出心中之想,她同意你的意见吗?比如,我回去。

一声叹息,来自地球的另一半,回来住几天吧。

望着窗外冰冷的冬日瑟景,良久良久,我淡淡开口,好我会回去。

其实简安桀这三个字的前事很简单,十九岁的时候父亲,然后在无限制的争吵和撕打中母亲终于崩溃去了上海老家,两个礼拜后父亲带回一个美丽的女人,在此期间,完全没有我的参与,直到那次,我将所谓的后妈从二楼楼梯推下,而跟我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妹妹亦或弟弟也因此胎死腹中。我承认自己恶毒,当然,我也因此受到了惩罚,和那个女人一起简家的美丽侄子抽了我一巴掌,这是我第一次被人打巴掌,只觉得很疼很疼。而最后,简震林丢给了我一张卡,去了法国,六年。

三天后,开始心平气和的随意收拾行李,估计一个礼拜就会回来所以只简单的放了几套衣服进去。

给莫家珍拨了电话告之归期,出于每次莫家珍在MSN上催我回国而我都会断然拒绝的原由,这次的主动请缨让她异常激动。

飞机抵达机场时是下午三点,对着大厅里的壁钟调整好北京时间。

天很冷,比起此时正笼罩在圣诞夜大雪中的法国还要冷。

刚入境,就看见候机室里那张夸张的完全不想上去认领的寻人牌子,正想着还是干脆自己打车回去算了,刹那家珍已经飞快地向我冲过来,简安桀!

费了好大的力才把自己把持住不被撞倒,好久不见,家珍。

是好久了哼。一耳了然的讽刺声。

不着痕迹的将她拉开,淡笑道,挺想你的,真的。

听我这么说家珍的气焰也灭了下去,就知道用这招,小人。

管用就成。将行李递给家珍,跟着走着。

你这人啊,一出去就是六年,中途也不知道回来看看我们的。

坐飞机很累,更何况在网上几乎天天都能看到你不是吗。对了,要结婚了?

恩,打算定下来了,下半年就结婚。到时你可一定得参加。

一定,先恭喜了,裴凯那人挺不错的。

什么不错,女人到了一定年龄是不想嫁都得嫁的。莫家珍顿顿,还回法国吗?

自然。不甚起劲的点点头。

锦书何寄


国庆假期,很多人都回家了,偌大的校园显得很空旷,一个人走在校园的路上,听着啾啾鸟鸣,看着纷纷落叶,家乡的一幅幅图景在眼前快速的掠过。离家将近二十天了,还记得那个晚上的送别场景,还记得那夜火车上的无眠,还记得每一次给家里打电话的情景这一刻,我看着这校园秋日的景色,那一片片飘落的树叶,将我的思绪带到了六百多公里外的家乡,带回到了记忆里家乡的秋天。

秋天的家乡有两种基本色调,谷物丰收的黄色与满山野林的红色。一场清霜过后,气温骤降,原本泛着绿色的树叶褪下夏日的长裙,换上鲜艳的红色秋装,放眼望去,摇动的红叶如燃烧的烈火一般,沿着山脚向上窜。山上有一条盘山公路,穿行在山林之间,春日变成花海,夏日则成绿瀑,冬天又成了破雪而行的生命线。而在这美丽的秋季,红色自然就是路上不变的主色调,纷飞的落叶也就成了一个个飘落九天的小天使,在本来宁静、甚至有些乏味的盘山路上,给不经意路过的人们带来一丝惊喜。于我而言,落叶搭配柔和的阳光、凉风吹来啾啾的鸟鸣,是关于家乡秋日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喜欢在落叶中挑几片比较好看的,带回家,夹在新买的书或者笔记里,做一枚纯天然的书签。待到日后风干,不平整的叶子变得异常板直,树叶的香混和着墨香,浸染着每一行文字,翻开后,经阳光一催,便升华出许多故事来现在,又有树叶落下来了,可是似乎已经不再需要捡拾树叶作为书签了。

谷物丰收的黄色则又是秋日的另一个故事,既关于自然,也关乎人类。一场秋雨一场寒,几场秋雨过后,夏日的酷热便溜之大吉了,大自然用降温的方式提醒人类:秋天到了,该收获了;也提醒着谷物们:不要再玩了,你们已经成熟了。秋收开始的信号,是一场风,它将谷物高昂着的头变成低垂,它将周边的野草变得枯黄,他也告诉人们:可以行动了。秋日的人们,比其他时候都更珍惜时间,披星而去,戴月而归。还记得小时候,村子里还没有普及机械化,秋收还靠的是人畜的力量。夜的星辰还未散去,农人的驴车已经出发了。出发之前,镰刀已经磨得很锋利,一刀下去,秸秆应声而断,原本被谷物覆盖的地表慢慢显露出来,夜晚带着一天的疲乏回到家,吃几口简单的饭菜,匆匆睡下。明天依旧如此。机械的普及,不仅使文人们描绘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渐渐消失,也彻底改变了农人的秋天,改变了秋天山路上的场景和声音。驴车的嘎吱声、农人的闲聊声、割麦的沙沙声、打粮的呐喊声这些,都已成为了过往,收割机的轰鸣声取代了一切,农人们披星戴月收割的场景也成为了过去式,而那种农人的品质,似乎也在悄悄流逝了

秋天的蒲公英,会随风飘扬到天涯海角;秋天的鸣虫,会在死去之前留下自己的声音;秋天的叶子,会在落下之前为世界留下一抹炫彩。秋天的离人,却在离开之后,才记起这些东西曾经留下的美好,记得那么仔细、那么富有诗意。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它属于家乡,属于二十载的时光。曾经,我走在满是红叶的山路,落叶落在我的头上、肩膀上,我会满心欢喜地收藏,而现在即使落得再多,心中的湖水也不会泛起涟漪。时光改变了我,也赶走了那个驻守的送信人,驱散了等待的鸽子和大雁,空间上的距离进一步拉远了原本就疏远的心灵距离,偌大的世界无比空旷。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李清照的锦书是对远方丈夫的思念;山盟虽在,锦书难托,陆游的锦书是对唐婉的愧疚。而我的锦书,却是对家乡的思念和对逝去事物的追忆。此刻,我也想寄一封锦书,不是寄给某个具体的人,而是想寄给家乡、寄给回忆、寄给逝去的故梦。可是,锦书已成,信使安在?送信的人儿啊,你何时才会归来呢?

逝迹何寻


K城到了!那一幢幢高耸入云的楼厦缓移角度地映入我的眼帘。那幢最高的银灰色大厦以蓝天白云作衬鹤立鸡群般地傲视苍穹。云朵变幻中,最高一层的西边楼角处,俨然一个雪青飘裙棕红长发的女子,倩影舞动,柔姿飘逸;转眼间,那女子像在楼窗内,又似在云絮里。我简直被这若实若虚如梦如幻的景象弄呆了。

宿住后,我像久别在外的游子,渴望重瞻我青年时代曾生活和工作过并成为我永恒记忆的乐园那座令我亦喜亦悲终生难忘的西运小学。

这是k城一片绿色的郊野。那条唯一的东西走向的长马路,串连了几个工厂企业。长马路左侧有条微微弯曲却也可通汽车的巷道直通西运小学。

临学区不远处横流着一条小溪。这是城乡结合部的一条血管,为小城添了些许生趣。小白杨伴着小溪成绺成排地伸向远处,一路唱着,笑着;也有时诉说着,感叹着。斜照着小学大门的小溪上,不知何年何月是哪些好心人用又粗又长的榆树圆木架起了一座简易石木桥。小桥年年月月朝朝暮暮暑来寒去承载了多少人的足力、印上了多少人的足迹啊!

谁都无法知晓我和小桥的感情有多深有多长。当年,常穿着蓝色中山服留着个偏分头瘦瘦高高仅有23岁的我,常常站在学校门口观赏小桥的奇景。春风破冰融雪,小桥下的溪水重启歌喉。两岸窝憋了一冬天的小青杨,返着青向上舒展着。树冠的枝叶间有时跳鸣着鸟雀,有时缭绕着炊烟。那炊烟有时借着风力扑向溪桥,弥漫在过往溪桥的行人间。我不知多少次感受过在溪桥上被炊烟弥漫过的滋味儿。那滋味儿活像在仙界的云雾中,令人陶醉,间或飘飘然。

学校是个开阔的约200米见方的四合院,中间有篮球场、排球场和单杠、双杠等。四周是整整齐齐的红砖平房,三面是教室,一面是办公房。四周房前两米远处,沿流水沟两旁栽着绿汪汪翠生生的白杨树。

这个校园天地有喜悲言语和乐忧故事留在我脑际深处的一幅幅剪影时不时就像屏幕上突然浮现出图像一样,蒙太奇般演示出来。

时间可以浓淡记忆,但不能全删旧迹。

我1965年从省会都市贬调至这座小城的西运小学,屈指与它寒暖了4个春秋,便调往另一个人生舞台,演另一出人间喜剧去了。4年岁月,1460个风吹雨打难叙难忘的昼夜啊!

4年岁月留给我的记忆早该淡远而去,可有几件震撼我心灵的事却意外地催发我对人生的感悟。

1966年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那场主宰那一代人命运的文化大革命使我感知了人类的愚昧、脆弱和变异。一个以慈悲为怀、热诚为本、对小教事业颇有经验颇有见地年富力强的女校长邹颖,一夜之间竟成了蛇心魔鬼一类的反动学术权威而蒙受人格扭曲、侮辱和批斗。心地圣洁天生自尊的她怎堪恶风恶雨的摧残断然在无望中选择了逃离人寰。邹颖死了,带着神秘色彩传奇般地死了!有许多自杀者跳进大江大海的汹涌波涛中却能意外获救而回生,而邹颖却在一场不大的中雨过后的城市马路上一头栽进不足半米见方的浅水坑里便与美好而又充满变数的人类世界阴阳两分了!

邹颖啊,你可知道,未经误解和冤枉的生命是缺乏免疫力的肤浅而脆弱的生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道明了花草树木的可再生性。与花草树木不同,人的生命是不可再生的呀,所以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失去生命,人还能做什么?

有时自杀是一种无奈,是一种用极端的方式抗议恶势的手段。但最好别采取这种手段,因为种种事例证明,这种手段对恶势的作用并不大。其实,恶势正需要你的死啊。

因此,自杀是一种愚昧,是一种懦弱,是一种放弃战斗的投降。虽然有时它是无奈的、有气节的,甚至是壮烈的,但由于生命的格外宝贵,我不赞成人轻易放弃生命。

世上的任何知识都没有你踏进社会和各类人交往后所领略所感悟到的理念来得真切、深刻和可靠。那时我20来岁,单身独处,总想找个知书达理、外美内秀,且志趣相投的女子,结为伉俪。蒙上天垂爱,我办公桌对面的同事正好是一位娇好可爱的女子。她叫余咏,高低适度,面庞红润,双辫触肩。她不善言语,但她那双脉脉含情的眼睛却常常盯着我。有时我俩的目光正好相接,我倒有几分腼腆,不好意思地错开她的目光。而她却坦然自若,弄得我慌乱不安。每次在会议室学习,她也总是悄悄地把目光投向我。

她含蓄,却又开朗大方。她知道我爱好文学,且藏书较多,就常常向我借书看,还有几次晚上到我宿舍还书。

有一次在她要离开我宿舍时,一阵闪电雷鸣过后,急唰唰的大雨便泼了下来。

我说下雨了你过会儿再走吧。

她说那不行,万一这雨下一夜不停咋办?

在两难之间,大雨善解人意地停了下来。

当然是我送她回去,因为雨虽然停了,路上却又黑又滑。

那天我把她送到家回来时,连着跌了几跤,尽管浑身都是泥水,心里却很乐意。

她还把她那本厚厚的粉红色的显得娟秀的日记本给我看,上面抄的全是唐诗、宋词和古今中外名人大家的警言哲语。这更令我对她刮目相看。这不正是一个高雅脱俗的红颜知己吗?我激动极了,幸福的暖流滋润着我的心。

时间久了,我判断她对我有爱慕之心。但我没有勇气当面向她表达情愫,便写给她一封求爱信。

我盼望能尽快收到她的回信一封流溢着温馨蕴含着真情的回音。

她对我的态度依然如故。可天生腼腆的我却因害羞而不敢正眼看他。但这丝毫掩盖不住我心中的诗情画意。

于是我常常望着蓝天白云描绘着新生活的蓝图;望着碧波荡漾的孔雀河水想象着鸳鸯戏水。我们校园的后面是一片香梨园子,再往外是一片瓜地。下课或放学后,我就到梨园里散步、咏诗;口渴了,也到瓜地里买瓜吃。梨园和瓜地的香味儿飘进我的心里、肺里和周身的每一个细胞。可这些香味儿却又像从余咏那里传导过来的。我有时也到梨园里逗鸟,多是从塔里木飞过来的百灵鸟。那清脆美妙的鸟叫,总使我回味着余咏的歌声。我还在梨园和瓜地带着三角支架照了好多照片。当时我想,如果余咏同来,这里不更成了仙界了吗?

过去了约有10天光景,仍不见余咏回音。一天下午刚下最后一节课,倒是有位名唤杨琼的女老师差学生把我叫到她的宿舍。杨琼大我们几岁,脾气耿直,为人忠厚,平时常叫我们到她那喝茶、吃饺子。可这次,她一不请我喝茶,二不请我吃饺子,我一进门,她便把门紧紧推上,然后悄声对我说:

东方老师,你今后再别给余老师写信了

我不由一惊,像不光彩的隐私爆了光一样,羞得我满面通红。我不敢相信,我印象中那么好的她竟然会把我给她写信的事告诉给别人!

东方老师,你别不好意思。我知道你是好人,但还不太了解社会的复杂和人心的善恶。这没什么,以后注意点好了。

我感谢杨老师在与人为善地安慰我,但我想知道余咏还给她讲了什么。

杨老师

我刚开口,她仿佛猜透了我的心事似的,小声说:我知道你要问我什么。她说你是黄鼠狼想吃天鹅肉

突如其来的恶风恶雨把我卷到了一个混沌世界。人心咋这样?我心难平!

东方老师,世上本有高人低人之分,高人不计较低人,则高人更高啊。

我非圣贤,却有悟性,杨老师道出了多么善美的人生境界啊!

我依然固我,没有理会情辱的事。

那个余咏也依然如故,以为我不知她出卖我的恶鬼动作。

后来我再看她时,她果然矮了许多。我倒有些同情她,那事儿毕竟是她年轻不懂事不成熟时的浅薄之举啊。

天下几十亿人,能相识且能成为同事者实属不易。余咏是伤害过我,但她也曾给过我美好的憧憬和想象啊。回首往事,我仍然该引她为友啊。

而今我又重逢离别经年依然令我魂牵梦绕的第二故乡K城,我当然要寻觅旧迹重温旧梦啊,特别是那所留给我许多记忆的西运小学。

可我曾经生活过工作过的西运小学呀,你在哪里?我先是搜索记忆,然后沿旧道寻觅。我问路人,他们都连连摇头,好像这里压根儿就没过什么学校。

我拐弯抹角走了好半天的路,腿如重铅,汗湿衣衫,西运小学却杳无踪影!失望令我浑身瘫软。

我所到之处,一座座高楼彩厦林立眼前,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令人眩目

直到暮色渐临回到宾馆,我仍无法掩抑失望之心感慨之情,于是便题诗一首作纪:

街巷几横斜,群楼谁住家?当年乡野地,梦里闻梨瓜。

风雨溪桥影,春秋学子芽。旧音何处寻,泪眼望天涯!

锦书遥寄何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大雁捎去李清照对丈夫的思恋,这句古词承受住了时间的打磨和后人的推敲,锦书也成了思念的意象,而我的锦书是捎给我家乡的。

记得,老家的油菜花总是格外的鲜艳,再加野林的红,一幅乡村美景图就诞生了。特别是一场清霜过后,气温会突然降下,虽然比不上鞍山的温度,但也有几分味道了。家乡新修了一条盘山公路,穿行在山林之间,无论什么季节,向那瞅去,总会有行人在路旁歇息,乘凉,聊家常,三言两语,笑声此起彼伏。而家乡的秋天是我的最爱,红色永远是秋季的主色调,停车坐爱枫林晚,我言秋日胜春朝,古人们对秋季的爱是从来不吝啬的。在这美丽的秋季,落叶也成了这背景下最美丽的饰品,柔和的阳光点缀落叶,凉风捎来啾啾的鸟鸣,给公路旁休息的人带来阵阵沁香,这些都是我家乡秋日的重要记忆。于我而言,喜欢在落叶堆里筛选出我合乎我眼缘的落叶带回家,夹在我喜欢的纳兰词或者仓央嘉措传记里面,这样一枚纯天然的书签便放在了我的书中,些许日子后,叶子会变的十分的脆,这时你用鼻子细细的嗅,淡淡的纸墨香混杂的树叶的清香,似乎文字也被赋予了自然的含义。坐在家中的吊椅上,阳光参撒在树上,似乎里面的诗词也得到了新的升华。可是,逐渐成年的我似乎失去了这种雅兴,树叶落下来,也不会去拾起夹在书里了。

秋天不只是落叶的专属季节,满腔欢喜也可以藏在归人心里。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远在北方,已过了最寒冷的冬季,雪也下了机场,似乎也逐渐习惯了北方的温度,与作息。走在校园的梧桐大道上,路旁的枝头早已摘下了秋黄的衣冠,时间赶走了它的驻信人,驱散了的等待的鸽子和大雁 ,我想想,也该写一封信给家乡了。

唇齿留香,笔下生情,对于一个在北方求学的游子,家乡这个代名词,不知道具体在何处,是一个熟悉的地名,还是在心里,写一封锦书,可锦书遥寄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