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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转角路口浮现《贰》

发表时间:2021-04-07

【www.qg13.com - 路口情感故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在转角路口浮现《贰》",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我这一生渴望被人装订成册,安放在人群背后的角落里,安静的等人来赏读。

——然然,语

有些东西是无法逾越的距离,我在你的面前是一个一直“假装”掩饰自己情感的女孩。我不是想假装,但有些距离真的无法逾越过去。

曾经,依稀记得初夏的那天,他来我在日本的宿舍里,当时我休假在家。因为我们几个研修生是轮休,那天就我自己在家里休息。和他面对面的坐着。他先是问我,你的身体怎么样,上班能承受的了吗?那天我的状态是,在他面前低下头,不敢正视他的眼睛。

我说,“没事了,现在比以前好多了,不像以前那么虚脱了。”

“别经常吃药,吃药多了对身体不好。”

然后,他又问了我,“今天就你自己休假吗?你自己在家吗?”

我点点头。

“那好,我告诉你,你当初面试出国,是我不同意你面试别的日企,因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日企。”

这时我抬起头来,他的眼睛一直在看我,目不转睛。就像他第一次遇见我,看见我一样。

我没有接下他的话,我知道今天的情形就像那天,我和他面对面坐在那间会议室里一样,面对这段感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为什么总是那么悲伤呢,我要让你做一个阳光快乐的女孩。”

我恬静的抱着双腿,然后笑了笑。

在越行越远的人生道路上,能对自己真心好的人越来越少。这个社会真的很薄凉,没有谁应该就必须对另外一个人好。

我的人生,在转角路口处,被他善意安排。

当初,我面试出国第一次选择的是电子质检。当时,电子质检面试完了以后,我在一楼的大厅里,等面试的结果。当时是60个人择30个,机会还是很大的。面试结果下来后,我身边的人有的欢喜雀跃,有的悲伤难过。因为,这毕竟是能决定一个人命运的去与留。我的结果如我后来的的回想一样,我落选了。然后,记得有个工作人员问我,还有一个日企也着急要人,现在正在楼上面试,想让我去试试看。我当时一心想要出国,就没多想什么,就和那个工作人员一起上楼去了。

进入了他所在的管理部门,他坐在那个角落里,我在面试桌上的这边的角落里。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忘不了他当时看我的样子,身体面试着电脑,像是在办公,眼睛却一直斜视,兜留停转在我的身上。

有的时候,真的该相信缘与份,茫茫人海能相识的几率真的很小、很小。

那天,晚上八点左右。独自一个人去附近的超市去买明天上班需要的东西。我当时拿着购物筐走在超市的茶叶购物区里,我越发的看着眼前离我不远处的这个人的侧影有些熟悉。他当时在看茶叶。我是近视眼,当时盯着这个人的侧影看了许久。这时,那个人拿起了电话,说出了话。此时,我脑子才回过神来。天啊,怎么是他,他怎么会在这,不能让他发现我晚上出来。

我转身快步的跑到了收银台处去结账,说实话,我那天穿了一双高跟鞋,超市的地板很滑,跑起来竟然也不怕自己摔倒。

结完帐以后,我走到在收银台前面的桌子上,抽了些小塑料袋,将我买的东西装好。

装完东西后,我一转身,吓了一跳。他在离我不远的第四个收银台处,也没有排队结账,只是盯着我看。

还是被他发现了,我看了他一下,然后,缓缓的低下了头,咬着嘴唇,皱了下眉,握着我手里的东西,顾不得把购物筐放回原位去,转身从他的眼皮底下溜走了。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开,知道我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但心里,还是在执念。可是有些执念很难逾越现实的陈规旧俗。选择躲开,难道我真的能放下这段缘吗?

我曾经,问过我的朋友,他的事业那么成功,在他的身边应该有比我更漂亮更出色的女孩。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他要把这样的一段情感安放在我的身上。朋友说,因为我在人群里很安静,因为他的爱情失败过一次,他想要的女孩只是简简单单。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希望在转角


希望在转角

从前有个愚人,娶了个漂亮女人为妻,百般疼爱。不料女人红杏出墙,偷偷跟别的男人好上了,并密谋私奔。女人找到同村的老妇人合谋:我走之后,你就找一具女尸来,放到我家里,等我丈夫发现后,你就说我已经死了。老妇人依计行事,果然找到一具女尸,趁愚人不在家时,偷偷放到他家里。愚人见后,竟深信不疑,认为那具女尸就是死去的妻子,悲痛万分。他对妻子一往情深,把女尸火化后,天天将骨灰盒揣在怀里。过了一段时间,女人回心转意,又回到了家里。她告诉愚人:我就是你的妻子啊。愚人说道:我的妻子已经去世很久了,你是谁?为什么要冒充我的妻子?任凭女人如何反复解释,他就是执迷不悟,坚信妻子已经死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简而言之,此人就是一根筋,脑筋不懂得转弯。明明现实已经改变,他却熟视无睹,不愿意接受这种改变,仍用老思维去对待新事物,一错再错,终于变成了伤心的笑话。佛经里讲的这个故事稍显离奇,然而用意不难领会:坚持理想信念,不是让你一条道走到黑,而是要善于接受现实,适时转变前进的方向。

澳大利亚著名演说家力克胡哲,是个没有四肢的残疾人。他在世界各国作过1500多场演讲,每到一处,总是用自身经历告诉人们不要放弃梦想。有一次,他去一所学校演讲。当演讲结束后,一个17岁的男孩哭着告诉他:你错了!你说一切都有可能,但是我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我得了一种病,因此长得非常高。我的梦想是当一名飞行员,但医生说我的个子还会长高,当不了飞行员。力克说:你不要放弃梦想,但是可以改变方向,因为你不知道在人生的拐角处会遇到什么。一年后,当他再回到那所学校时,那个男孩果然长得更高了。男孩欣喜地告诉力克:自从上次跟你交谈之后,我就拿起了心爱的吉他,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乐队,都快出专辑了。谢谢你,是你改变了我的一生!

佛说:观天地,念非常。世间万物,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参透了这一点,也就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了。有的人之所以固执,是因为看不清世间变化,依然固守老路,难免头撞南墙。前方是尽头,希望在转角。

我在路口等你


题记:我的固执忠诚的像条狗,守在你可能出现的路口

所有空余的时间里,我一直守在和你相遇的路口,我坚信你会再一次出现,这样的想法固执得可怕,可它却像条忠诚的狗,挥之不去。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一见钟情,可当一切发生的时候,由不得你不信,甚至没有时间去思考。遇你是在一个路口,人流拥挤的人行道,我低头若有所思的数着步子,走得凌乱。你经过我,慢下来,回头看我,而我依旧低着头,直到觉得被凝视的目光,才傲慢的抬起眼,时间停在那一刻。我无法忘记那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深邃的目光,温暖的笑容。心,确实是疼了一下,停下了脚步,有些尴尬。还是你笑着说Hello,我很生硬牵动嘴角,报以别扭的微笑。你问:可否同行,我低着头点头,然后又仰起头,看你,你还是笑着,看得我有些眩晕。就这么笑着,看着,走着。稍稍放松了一下,便感觉舒服了些。

后来,我总是想起那天同行的短暂时光,愈发觉得亲切。并肩走在你身边,感觉像是恋人,我沉醉了。你说想要唤我Anna,说这个名字很适合我,我欣然的点头。晚高峰的路上车水马龙,窄窄的人行路上人流涌动,我们却走得安静。当我被挤得快要掉下台阶时,腰被一只手揽住,才发现原来我们之间是那么近的距离,我涨红了脸看着你微笑,调整了呼吸,一切都变得那么自然。

这条路太短,分手是在相遇的下一个路口。面对面的站下来,你说很感谢遇到我,而我又何尝不是呢?握我冰冷的手在你的手心,你诧异这是个火热的夏天,我就只是微笑着看你,想把这个笑容让你记得清晰,也要把你的眉眼全部记忆。你印一个吻,在我的额头,停留的数秒钟像极了天长地久,你说我很喜欢你,我也喜欢你我回答。我说你不要回头,我亦不回头,没有说再见,因为再见就意味着分别,而我不相信。我一步一步的走,过了马路的距离正好是40步,停下来,最终我还是没有忍住,转身寻你,人流中找不见了,却蓦然发现你就站在原地,向我招手,挥手

我已经习惯了那条路,相遇和离别的路口。每天在早晚人流中寻你,却再也没有遇见。时间流淌,就算换掉了工作,就算已经没有必要在走那条路,我依旧要每天去走上一次,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风和日丽,有时会在傍晚出去停留一会,坐在街边的路石上,拿着画板,胡乱的画着人来人往。是的,每天,我确信,你会在,也确信会再见到你

转眼已经是一年多的时光,画稿里有等着红灯要过马路的老人,有骑着单车的少年,有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也有牵着手搂着肩情侣他们有的安详,有的焦虑,有的面无表情,也有的甜甜蜜蜜,唯独没有你的影迹。我没有再遇见你,我对自己说他或许把你已经忘记了,他或许已经不在这个城市了,他或许只是路过而已,可是记忆依旧无法抹去。后来去路口的次数因为工作的原因少了许多,不会是每天了,却依旧还是会去,三天两天,你依旧还是没有出现,可是等你却成了习惯,原本打算是离开这座城市的,却坚定的选择留下来,只因记忆中的笑脸

一个春日周末的清晨,阳光刚好,坐在路口的石阶上,拿着画板,画的是护城河边一颗开满花的树,低眉之间,树下何时多了一人,这也是片好风景吧!笔尖流转,纸上跳跃出这个看风景的人轮廓,我想如果他能转身,定是个美男吧!我在心底笑了下,自己又不是花痴,管他美男与否呢?不过背影在树下,已经让画面变得很完美了,不由得低头开心的笑了。

一切定格在我又一次抬起头看那棵树,我确定这一次我看到的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深邃的眼睛,温暖的笑容,还有召唤我的摊开的双手,我的身体顿时僵硬了,直直的站立起来,瞪大眼睛,可是却蒙上了一层水雾,我努力的眨着眼,手慌乱抬起来抹去了快要滴落的泪珠,我笑着,微笑着,继面忍不住的笑出声响,这就是如戏的人生吗?不去管它,张开双手,奔跑花香、鸟叫,原来一切如此美好

后记:

(一)

就像一首歌里唱道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第一眼开始,我不得不承认心就动了,那条短短的路上,走在他身边,我觉得真的好像是恋人一样,人流把我们挤的距离很近,似乎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第二天起,我便每天都会守在那个路口,希望可以再次遇见,感觉像是着了魔,可是一年多的时间却再也没有遇到,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分开时竟也没有留下个电话,哪怕是个QQ,微信。我不知道我们还会不会再遇,或许他真的只是路过这里,或许他早已把我忘记,也或许他已经离开有我在的国度,我只是固执的等着,固执的以为会再遇

(二)

那一天是我离开前的一天傍晚,路上遇见一个中国女孩,窄窄的路上我走在她的后面,第一眼看她里便喜欢了她的背影,我鼓起勇气加快了步调,终于笑着和她说话,她看我时让我觉得有些冷,有些惊讶,不过还好,她还是对我微笑了,我觉得很开心,我很喜欢她,只是要离开了,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

分别时我吻了她的额头,心里满满的祝福,她说她也喜欢我,我的心里欣喜若狂,却故做平静着。我是看着她的背影消失的,有些失落。不过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样一段有她同行的短短的时光。

我在我的国家里生活、工作一切如常,只是会想起她,起初并不是每天都想,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却愈发想念了,有时间会自己发呆,想她的眉眼和微笑,竟然记得如此清晰。我的国家里大街上走着各种肤色的人,人群中却没有她,甚至相似的背景都不曾见到过。一年的时间,她,还好吗?会不会每天还是走着那条路呢?

我想我该去找她。向公司请了长假,收拾了行装,再一次来到这个生活三年多的地方。清晨的阳光很好,没有多睡就迫不及待的来到我们相遇的路口,来来回回的走了几遍,却没有她,是我来的太早,还是她早已不再走这条路,想着初遇时的美好,沿着路行走着,似乎又一次走向失落。突然,我定下来,在路口的转弯处我看到了她,没错,我确信,似乎她在画护城河边的那棵开满花的树,不过似乎这样的风景缺了什么,我走到树下时,她都没有发现,只是笔尖飞快的转动。她,为什么会在这里?是否像我寻她一样在等我?

我转过身时她正抬头,目光看向这边,我笑着,摊开双手,她愣在原地,继而张开双臂飞奔而来

(三)

你说,你要爱我多久?我捏着他高高的鼻子,笑问着这个俗套得老掉牙的问题。

他突然没了笑容,双手扳过我的肩膀,很严肃很认真的说Listen!Iloveyou,forever,forever,forever

我在路口,不曾走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像他们说的一样,疯疯癫癫,一事无成吗?

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愿意相信,你不是疯疯癫癫,也不是一事无成,你只是想证明你自己。但你走错了路啊,捷径前面是悬崖。

我一直在路口等你,从你踏错的那一刻起。

那你呢?为什么不愿意回来?

有些时候,挺恨你的,因为你弄丢了我在乎的那个人。你也让那个在乎我的人忘记了我。可我还是在那个路口,不曾走。

这几年一直在想些小时候的事,虽然不多,但大部分也都是关于你的。

我从一岁,还不会走路,就到外公家生活,直到现在。外公外婆不在家的时候,都是你在照顾我。你大我9岁,是我最小的舅舅,我有时候生气或高兴,也叫你的名字,因为你名字很喜庆,叫大喜。

我4岁上幼儿园,那时你13岁,上六年级。我们在一个学校,一个老师,我们休息的时候你们上课,你们上课的时候我们休息。

我从小就能睡,所以上学的时候经常起不来,你就叫我起床,给我扎头发。学校离家有两里路,我每次都走不完,你就背我上幼儿园。记不清楚每周几轮到我扫除,要自己从家里带扫帚,我总是到了学校才想起,所以你把我背到学校以后,又回家拿扫帚,然后到学校帮我把地扫完,再去上课。每天都是我先放学,但从不自己回家,我就一个人坐在学校的台阶上,等着你给我买颗糖,直到你放学,再背我回去。

我5岁上一年级,那时你14岁,上初一了。我还在那所学校,不过你去了乡小。每周五我都等你回来,你把你剩下的生活费都给我买吃的。周天下午的时候又特别舍不得你走,你总说:我星期五就回来看你了。

有一次,你很调皮,从树上摔下来,断了胳膊。我第一次去你的学校参加诗歌朗诵,看见你即使吊着胳膊,也挤在人群中等着看我。你还给了我3块零花钱,不过我一下午就花完了,你就教育我,为什么非要把所有的钱都用完,可以给下次留着。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乱用钱。

有一次,你初三的时候考试考砸了,外公让你跪在外面。我看见他要脱鞋打你,就跑出去冲你喊:你快跑,爷爷要打你了。刚说完,拖鞋还是打到了你的脸上。

有一次,我醒来的时候一家人都不见了。你就背着我在细窄的田埂上跑着去找他们,还问我是不是跑得很快。结果我在你背上没趴稳,一不小心掉田里了,还好有很高的秧撑着,我又长得瘦小,只弄脏了背上。回家你怕被人发现,就给我换了条裙子,不过还是被外婆打了。

有一次,我上六年级,你从外面回来,第一时间就是来学校看我。当时我正生病,你抱着我就往医院冲,我还很自豪的和同学说:我舅舅来了,病马上就好了。

有一次,我上大学,你依然是从外面回来。你说:有什么你都可以跟我说,包括感情上的东西,只要我懂,我就会支持你。

不上学的时候,我总是跟着你,在各大山上奔跑。放火、爬树、抓鸟、挖菜、放牛知道吗?我的童年,全是你,全是你。

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你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和聪慧,也是我学习和崇拜的对象。在别的小孩还在玩木剑的时候,你已经会用竹做弩;你做的抓鳝鱼的竹夹谁都比不上,还有次夹到自己的手放不开;你学了闰土的那篇文章之后,就能像他一样用竹筐抓鸟抓鸽子知道吗?现在有人说我野,我想也是因为你。

你初中毕业以后,去了远方,学了手艺。每周打电话,每年过年回家。就算一年才见一次面,我也还是一样,总要坐在你的腿上,要牵你的手,要穿你的白袜子,要玩你最新买的手机,要你教我唱歌这样重复了很久,很多年。

后来,你结了婚,离了婚。谈了恋爱,分了手。进了厂,又辞了职。在跟过爸爸,走了;在山西跟过大舅舅,走了;最后你还是回到了你自己的地方,上海。家人都说你上班不踏实,手艺不扎实,没目标,没本事,还喜欢说大话,说假话,那么大年龄,不正经结婚,只知道鬼混慢慢的,你也不再打电话了,过年也不再回家了。偶尔回来一次,也很孤单,不愿和我们一起聊天,也不愿和我聊天。

你觉得家人都看不起你,不信任你,就连外公外婆,也说不再认你了。

前两天,他们说你进传销了,我相信,因为我知道,你为了证明自己,会迷失方向。进了传销的人,都会受诱惑,将亲人朋友都归在利益范围内,我不信的,是你也会那样对我。所以我试探了你。

我说:你在吗?

你说:我以为你忘了我这个舅舅了。

我说:我也以为你忘了我这个外甥了。

你说:你男朋友对你还好吗?

我说:都挺好的。你过年回家吗?

你说:我要么不回来,要么回来的时候就会买车买房,让你外婆过上好日子。

我知道那在现在来说是不现实的,你也始终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工作

我在暗自庆幸,你没有让我去找你,一起赚钱之类的话。我把这件事高兴的告诉了妹妹,我说你没有忘记我。妹妹说,那是因为我告诉他你要结婚了,他们只找单身女性。

所以你,还是,连我都不认了。

有些时候,人就是那样,因为某些东西而心甘情愿的受骗,受摆布。但那又怎样,苦不苦,都是自己的选择。

也觉得太可笑,就好像荆棘丛生,而我却奔着荆棘过去,身上刺出的血,眼里流出的泪,一步一步在匍匐,还要在绝望中咬着牙,坚持自己的路。

转角邂逅


温和的一个午后,坐在转角的那家咖啡馆。依然是老样子,一杯拿铁一包香烟。看着忙忙碌碌的人群,不禁感叹自己如此的休闲自得,显衬的略有些懒散。

看着每一个忙碌的身影中匆匆带过的有很多不一样的脸孔,有的忧愁;有的兴奋;有的幸福;有的哀伤;有的黯然;正在乐在其中的时候一个四处向往寻觅的眼神吸引了我:眼角略带着点点忧伤,长长的睫毛下衬显着非常漂亮的双眼皮。

眼皮子下有一对勾魂的眼睛,仔细的看着似乎下眼敛有泪水要溢出来,那么美丽的双眼有点泪水在打转,很美,但是感觉更为忧愁更让人怜悯。那一霎那她眼神转向了我的目光,突然下意识的拿起报纸遮挡,而又忍不住在去瞄望,她已经消失在人群之中,顿感有些失落和懊恼。

从那一刻起我多了一个的习惯一个固定的位置,每每走出咖啡馆站在那条街道感受她曾经的存在。

一日,一周,一月,一年,又一日,又一周

终于我不在去那条街道到上了,转角走进了胡同巷子回到家中,这样的一日,一周

习惯性的转角走进巷子回到家中时,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连忙好声道歉。帮忙捡东西,当我抬起头时,看到了当时我看到的那双眼睛,注视了很久没有说话。她讲为什么你总是这样看着我,此时才楞了过来,连忙不好意思的低声回答,其实我一直很喜欢看你的双眼,此刻竟然像一名女生那样脸红了起来,她浅浅的一笑说其实我也喜欢这样被你看着,两人的两个心脏,在这个世界突然这一刻一起跳动,好久好久都没有能到打破僵局,她说请我喝咖啡吧?我喜欢喝拿铁,你呢?

转角的那家咖啡馆,仍然是那个位置,一包香烟,两杯拿铁。

一个刹那间的砰然心动,一个当时的瞬间冲动只为能再次见到,转角的你,我们再次偶然相遇,转角遇到爱。

天涯转角


那一年,湘潭正以最残暴的酷暑烤炙着我们,高中毕业的自己,在爸爸骄傲的笑容里怯懦懦地走进这件大学,像每一个刚进来的一样,不顾身旁走过的各种陌生人的眼光,坚定而崇敬地望着那矗立在大学校门之前大衣款款的主席像。

然后在宿舍里碰到了你们,一个热情似火,整天把自己当老大,一个青春另类,带着各种叛逆,一个稳重睿智,携着几分清闲,只有我,像个从没见过世面的农民,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姓名。

你们身材很好,你们能力超群,学校里面的那些微末小事,在你们面前恍似都不足一哂。

军训过后的日子,大家齐心协力的准备寝室设计大赛,可乐阁的布置倒像是成王败寇的江山事业,因为不和差点都中道崩殂,最终拿奖的时候,我暗暗地开心自己的寝室长当得多么成功,骄傲喜形于色,甚至于现在看着那张球头的合照,都会暗暗地笑出声。

我很惭愧,大一跟民哥一起面试学生会被民哥淘汰,大二喜欢上的女孩结果成了我大滨的女友,想堕落玩个地下城却怎么样都玩不过同室的老樊,恍然像个悲剧的化身,我愈争先,偏偏却愈落后。

我没有妥协,却好像也没有办法不妥协,就像大三的爱情来的悄无声息,走得清风不带,整整沉醉了一年,才侥幸逃出黑暗的魔掌,我笑笑当时差点自杀的傻傻的自己,想想从小学一直以来的生活旅程,却原来,自己并不是幸运的人。

于是我疏远了许多人,不再联系那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冷言冷语地在不跟你们一起自习,借酒浇愁的满世界挥洒自己的酒断愁肠。

大滨悻悻然的不敢劝我,樊总冷眼旁观不便说我,然后民哥跑过来,要我看着他的眼睛,喝到:为个女人,至于这样么?

我痴狂的笑道:你没这样过,怎么知道不至于?

你们似乎绝望了,任我疯疯癫癫,任我醉逍遥。

都说时光如梭,我却从没见过这么快的梭,我浑浑噩噩的跟着大伙去了滇南,在我看来,那是一块忘土,再不见曾经,却不想,在那里,度过了最长的记忆。

我没头没脑的辞职了,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回了家乡,身无分文的自己日子过得自己都想哭,可总有哥们找着各种理由让我蹭饭,我默默吃饭,我无言以对。

从此,大家都已散落天涯,我再不能走两步去你桌上偷吃你刚买回的鸡翅,你也再没有一晚上不见就被宿舍室友电话打到一直不停,直到人尽皆知你的那点小小破事。

有多久没有联系了呢?一个月?两个月?或是更久吧?

来了长沙,进的公司也很不理想,有时候自暴自弃的思想总会占据心灵,大滨来湘潭,路过长沙,找我,大喊着要我请客,我尴尬的摸摸干瘪的钱包不晓得该如何应付,吃饭吃得心里忐忑,待付账的时候,却见大滨激动得眼泪直颤:混得不好,干嘛不跟我说,还打肿脸充胖子,我真瞧不起你,钱已经付过了。说完,却是再也忍不住,两兄弟抱着痛哭,醉得一塌糊涂。

跟民哥在QQ上聊天,民哥激我道:去年借我的钱什么时候还?去长沙混了那么久还那副鸟样,你好意思?

我很不好意思,恰值公司发工资,便把钱打过去了,刚转过去,民哥电话就打过来了,电话对面一个声音生气地大吼:你有病啊!要你还钱,你就还钱,饿死了怎么办?赶紧把银行账号发我手机上。我弱弱地道:有钱呢,公司刚发工资。然后电话便一声不吭的挂了。

今夜大雨,刚和民哥聊过电话,聊得声色俱起,然后大家都聊着日子的难过,竟是不谋而合,民哥劝道:没钱了记得问我,不要硬撑。

我笑道:怎么可能,跟你们客气,我还是我么?声音竟是有些哽咽。

以前我总觉得,会是那样的天涯,彼此分道扬镳,渐行渐远,就像生命里从没有出现过,前女友小叶也曾埋怨过我,说我不应该经常依赖朋友,可现在自己却越来越分不清了,所谓的天涯,所谓的独善其身,在我们几个人面前,也不过就是街头的转角,在那里,我可以不用自卑,不用谄媚,挥挥手说一句:近来可好?即便大家都在天各一方的世界。

口述:在外留学时我转角遇到爱


高考的失利让我一下子跌入谷底,父母恨铁不成钢的心理更是让我自责万分。在别人眼中,我就是那个不成器的孩子,而铁哥们毅然决然的想要出国留学,并且想要我一起去,就在那一瞬间,我真的有外出留学的念头。

那里对高考成绩没有要求,费用跟国内上学差不多,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就点头答应了,就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跟父母商量后,取得一致意见。进行了一个月的俄语培训后,只学会了一句你好,我要水的我,便踏上了去乌克兰的飞机。

到达陌生的国度,语言不通,我就像个聋哑人一般,买东西全靠用手比划。曾经活泼好动的我,也被迫变成了宅男。那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什么叫做孤独和无助。我每天无时无刻不在想家,不得已认真读书,希望早点完成镀金回到故乡。

在经过预科一年的学习后,我考上了当地一所美术学院。空闲时间多了,我就一个人扛着长枪短炮拍摄乌克兰的美景。

3月初,在一次摄影活动上,我在街心公园铁桥边拍风景。转角处,一位时尚靓丽的乌克兰美女蓦然闯入了我的镜头。在蓝天绿树的映衬下,金色长发被微风吹拂着,她的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阳光活力。

她脸上的笑容仿佛有魔法一般,无比耀眼。我心头多日来的阴霾,也一扫而光。纯粹是对美的欣赏,我不由自主地对着她开始进行各种角度地拍摄。她显然愣了一下,不过,仍很配合地摆出各种姿势对我微笑。

我仔细地品味着镜头里的美好。她干净的妆容,没有过分的修饰,清澈的大眼睛上配着长长的睫毛,吹弹可破的肌肤,散发着青春的味道。不料,一只大手突然挡在了我的镜头前。一个壮硕的白人男子居高临下地瞪着我,对我举起了拳头。看来名花已有主,我不由地有些懊恼。

分析了一下敌我力量的悬殊,很显然打不过,我主动道歉打算闪人,毕竟是我偷拍在先。可当我转身离开时又被拦住了。难道惹上大麻烦了?熟料,这次是美女开口,说:你是摄影师?在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她指了指男子,又接着说:今天对我们两个人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能帮我们拍几张照片吗?她竟然主动邀请我继续给她和男朋友拍照,我苦笑着从善如流。

拍摄结束后,美女向我道谢,我们互相留下了彼此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她的名字太长,我只记得两个字妲莎。摄影活动结束后,我迫不及待地想把照片处理好。

几天后,我将做好的照片通过邮箱发送给妲莎。收到照片,妲莎喜欢的不得了,约我到她家附近的咖啡馆。她还特意烤了拿手的蓝莓蛋糕,感谢我给她拍的美照。我们聊了很多,从摄影到美食再到家人。为了给女神留下好印象,我又恢复了往昔的风采。

妙语连珠,舌灿莲花,逗得妲莎乐个不停。妲莎是音乐学院的大学生。拍照那天见到的男子是她的男朋友,健身教练。我对她一见钟情,可她好像把我当哥们儿,我有点沮丧。去追爱,那我不成男小三了?可认命吗?不知为什么,我悄悄开始在健身房跟自己的肌肉死磕。

得知我一个人生活在乌克兰后,妲莎经常送不同风格的美味蛋糕给我。礼尚往来,我又为她拍了一些不同风格的照片。一来二去,我对妲莎的好感更深了。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妲莎的短信,她约我去电影院看《加勒比海盗》。我的希望再次被点燃。演的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因为我一直在猜想妲莎单独约我来看电影的目的。

电影散场后,我们在湖边的沙滩散步,落日的余晖穿过妲莎的秀发,照在我心神不宁的脸上。她还在给我解释电影的剧情,知道我有好多地方没听懂。可是谁在这种场景下还有心情研究海盗,现在我满脑子都是天马行空的幻想。把爱慕放在心里是让人窒息压抑,但我更担心表白不成失去女神做朋友。

忽然,一个0.1秒的双肩摩擦,我紧张地看向她,发现她没有反感的意思。于是,我鼓起勇气说:妲莎,跟你认识的这段时间,我为你的气质而倾倒,虽然知道你有男朋友,但我还是抑制不住对你的爱慕。听完我的表白,妲莎似乎比我还兴奋。

她说:在你给我第一次拍照那天,我就跟男友分手了。他是我的初恋,可是只知道健身,很木讷。那次拍照只是为了留个纪念,我不喜欢肌肉男,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谈吐幽默的男人。我明白了她的心思,欣喜若狂地一下把她拥在怀里。

坠入爱河的我们,每天都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48小时来用。坠入爱河的我们,在草地上,树林里,小溪边,她负责笑,我负责照,用相机记录下了爱情里千万个美丽的瞬间。

转角遇见你


这些年,兜兜转转,跌跌撞撞,我改变了很多,对生活,对感情都有了不一样的认知,只是,饶了一大圈才明白,脑海里浮现的春花秋月,只是时过境迁后的无力从心。

在网注册了一个账号,每天有事没事的更新一些心情,写一些故事,打着寻梦的口号,其实是在倾诉自己的心情,寻找文字里的共鸣。

文章写得或好或坏,也都陆续有一些人给予评论或鼓励,这是唯一一个让我停留的缘由,因为文字,短文网给了我太多感动。

始终记得有个叫转角遇见你的男生总是评论我的文章或者是给我留言,我喜欢他的笔名,静默无言中隐藏着一份倾城的遇见。

和他的互动也很多,只是他从不更新文章。问他他只说自己江郎才尽,不想再做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挣扎。只想看看别人的文字,全当缅怀自己曾为之疯狂的文字。

可我不信,每每看到他的评论或留言,就觉得他非等闲之辈,才情、思想、阅历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在我诱导、乞求、加耍赖的攻势下,他向我妥协了,他对我说什么什么时候我被一百个人关注,他就重新提笔写文。

我这么想看到他的文章,是因为他懂我,他能读懂我字里行间如梦的依恋,读懂我唐诗宋词里遗落的风花雪月,甚至读懂我的心,那么,我也希望去他的文字世界里寻他,面对着素白的屏幕,一一的去拆解那个素未谋面的知己。

期间,我想过要加他扣扣,这样交流起来会比较容易,他拒绝了,他说文字的世界那般静美纯白,何必惹上现实的尘埃。

是呀,说的多好,留恋在文字的世界里是一件多么好的事,风花雪月,弹琴写诗便可安然一生,何必要打破那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哪些日子,每天一回宿舍,就打开网,看到他的评论或留言,就有一种莫大的满足感,幸福而快乐。

在他的陪伴、鼓励和建议中,我不断进步,终于被一百个人关注了。

我很开心,准备去他空间留言告诉他这个消息,却看到了他更新的第一篇文章《我的女孩》。

我有一个女孩,她有着美丽温柔的侧脸,开心的时候她是原野上的精灵,安静的时候她是百花园里馨香的茉莉。

我有一个女孩,我们好久不见,却彼此成了对方的眷恋,年少轻狂的昨天,我们将回忆串联成了祝愿。

我有一个女孩,她为我写下思念的诗篇,我为她静候花前。

如果有一天,能与她再见,我会说出那句缺席了好久的想念,愿她如愿。

多么美的片段,让人心生执念,回到从前。我安静的写下这样一段回复,却有种莫名的想哭的冲动。

他很快就回复了:同桌的你,好久不见!

同桌?我很惊讶,他认识我吗,难道他是云,是我三年来的念念不忘?我用力的敲自己的头,恨自己想多了,早已物是人非,何必抓着回忆不放。

他只是写给自己的同桌,与我无关。

不惊不喜,我没追问,他也没做任何解释,文字的世界,本来就是用来倾诉心情,升华爱恋的。

日子很平静,我会把每天很细碎的事都更新到网,他也是默默的看,默默的评论,他也会写,只写从前,从前的爱恋,从前的相见不如怀念。

生活很平静,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生活有条不紊的百无聊赖,直到有一天,挤公交时我不小心的一瞥,仿佛看到了那个记忆深处的容颜,云,他在朝我微笑。我回他一个微笑,瞬间觉得世界美好的太过遗憾,为何还是没能说一句好久不见。

回宿舍,打开电脑,看到了他的留言:你的城市,如梦如幻,你的微笑,一如当年,我的到来,穿越时间,我的等待,可有终点?

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我看到了他更新的文章《我们说好的》,看完后我再也忍不住藏于心底的执念,眼泪夺眶而出,那篇文章,是我曾写给他的邮件,纪念年少轻狂的爱恋。

我恍然大悟,原来真爱,从未离开

丁字路口


住在南村,我想进城去办点事。恰好队里的卡车今天进城给供销社拉货。天麻明,我就赶到司机南小强家里去等待。

小强刚起床,坐在炕沿上,弯腰拴着鞋带,不停地甩着扑落到额头上的黑乌乌的头发。炕和桌子的空档间,支着涂了红漆的钢筋盆架,印着红双喜字的脸盆里,红格毛巾叠成三折,泡在冒着热气的温水里。口杯上横架着牙刷,毛刺上已经挤好一滴牙膏,只需端起来,塞到嘴里去。小强端起口杯,走出门去,院里就传来牙刷刷牙的有节奏的声响。

我暗自想:司机小强娶了个好媳妇,真会服侍男人哪!媳妇走进门,两只手端着两只碗,碗上横放着一双粉红色塑料筷子。她把一只碗放在桌上,双手把另一只碗递到我面前,那碗底沉着三个荷包蛋。

“你不吃,她不高兴。”小强擦着脖颈,对我诚恳地笑着,“我这位就是这脾性。”“看你眉毛上头的油墨,咋洗的脸?”媳妇用指头按着小强左眉上头的一丝隐隐的黑斑,“重洗。胰子在那儿放着,不用,邋邋遢遢!”小强咧着嘴朝我笑笑,虽然是无可奈何的神气,还是顺从地又撩起水来。

媳妇长得端眉正眼,算不得画报上的美人,却也挺好看。她对小强的卫生要求如此严格,自己倒不见得收拾打扮得多么花俏。上身一件男式黄军装,脖子里露出一圈红色的毛线,头发是女运动员的那种自由发式,熨熨帖帖地披在头上。她出出进进,给小强做着出车前的准备事宜。现在,她又端着茶壶走进来了。

“这回合格了吧?”小强面对媳妇,淘气地笑着,说着就去端那碗鸡蛋。媳妇抿着嘴,把一只盛着脂膏一类东西的小盒扭开盖儿,递到小强面前。

小强又咧开嘴,朝我笑笑,不好意思的样子,还是把指头伸进盒子里去了。

媳妇拧好盖儿,说:“天冷了,风刮得皮糙肉裂的……”我后悔了,应该在街道里等待。插在这一对如此热火的年轻夫妻之间,多碍眼嘛!“记住——”临出门时,媳妇郑重地说,含有警告的严重语气。

“什么?”小强站住,瞪起眼。

媳妇用手指在自个嘴上轻轻拍了两下。

“噢噢噢!记得哩。”小强释然笑了。出了门,离开媳妇好远了,小强给我解释这个哑谜,“不准我出门喝酒。”卡车从街巷里开过去,出了村,就拐上一条柏油公路。“你瞅!”小强呶着嘴指指窗外。

我从窗玻璃上望出去,那媳妇站在门外的土台上,目送着汽车出村。小强笑笑,朝她点点头,然后回过头来,自豪地对我炫耀:“天天这样,成习惯咧。”“好媳妇!难得。”我信口说,企图引出他们夫妻间的趣事来。早就从旁人口中得知他们有一段不平常的恋爱,今日逢到好机会了。

“嘿呀!”小强笑了,是那样由衷的喜悦……冬天的傍晚,干冷干冷,南小强背着竹背篓,终于走到峪口了。他把背篓倚靠在石头上,探出双臂,又酸又麻的肩膀顿然松解了。

山根横着一条大路,和通到平原上去的柏油公路构成一个丁字形。

新年佳节的浓重气氛笼罩着乡村,丁字路口,走亲访友姗姗归去的男女来来往往;小伙儿在屁股后头带着媳妇,把自行车铃铛摇得山响,从南小强面前一闪而过。

小强把双臂又伸进背篓的套环里,咬咬牙,站起来。不就剩下十里路了吗?山里那么窄狭的路都走出来了,平川上这样宽敞的大路,闭着眼睛也走回去了。

刚刚踏上丁字路口,远远望见从平原上伸展过来的柏油公路上,一个熟悉的身影骑着自行车过来了,那是娟娟。他们在桑园镇中学的同一间教室里,读了三年初中,又一同考入县城的重点中学,读了两年高中。同学们说他俩好,他也觉得俩人挺合得来。她敬慕他,相信他肯定能考上一所象样的大学,甚至比相信她自己能考取大学更坚定。而当紧张的高考结束以后,在难以忍耐的期待中,他们先后接到了不予录取的通知。那是怎样令人丧魄丢魂的失败的痛楚!“明年再考!”她到他家来了,鼓励他,“扎扎实实复习一年。经济上不行的话,我支援你!”“再考!”他确实不服气,落榜的耻辱严重地伤害了高材生的自尊心,“卧薪尝胆,自强不息。”他钻在那间小厦屋里,除了吃饭、拉屎和尿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免得因看见父亲和母亲汗流浃背的劳作而动摇。

这年秋后,南村新选上一位队长南恒,按辈份该叫他哥哥。南村换过多少任队长了,社员的日子照样难过。他把自己埋没在一堆堆演算纸当中,并不留心窗外的街巷和田野上有什么动静。

村巷里和田野上的响动,通过门窗,通过父母在小院里的唠叨,传进小厦屋来了。为收回前任队长(新任队长南恒的亲哥)侵吞的集体财产,南恒和他闹翻了。土地承包了,大锅饭停伙了。种牛场筹办起来了,砖瓦窑冒烟了,药材种子破土而出了。南村街巷里多年来弥漫着的灰败气氛,被一种欢腾热烈的气流所代替,从门和窗户冲进小厦屋来了。南恒那现着急迫神色的眼睛,在书页的字行间闪动。他几次强迫自己坐下,抄起钢笔和演算纸,又总是把心力收拢不住,终于从书桌边站起来,把书籍和演算纸收拢到一堆,塞进了箱子。他背上背篓,上山拣羊粪去了,投入到新队长发动的积肥热潮中。

娟娟连着来了三封信。他在回复第一封信之后,就狠着心再不回信了。她跟着当校长的爸爸,在西安补习功课,下决心继续考下去,直到最终走进某学院的大门。生活已经使他们各各走向自己的天地,一切不切实际的奢望,对于南小强来说,没有必要啰!自行车愈来愈近了。黄衫,蓝裤,头上一顶红纱巾。烟雾般的暮霭,遮不住那闪动的艳丽的红纱巾。南小强的心加快了跳动的节奏,一低头,看见膝盖上露出的一串串棉花絮儿,那是山野里的刺蓬和石刃擦划的结果。两只手,被酸枣刺扎得血印迭着血印,活像两只乌鸦爪子。没有镜子,可以想见灰尘和汗水已经打扮出一副怎样的尊容了。怎么偏偏在此时此境里遇上她了呢?想躲避也来不及了。小强放下背篓,背对着公路,让高高的背篓遮挡住他的身体,好强的年青人啊,掩不住心里那一丝弱点。

自行车轧轧轧的响声从背后响过去,拐上丁字路口了。他想扭过头去,看看在大城市里呆了一年的女同学现在是什么模样了,却终于没有抬起头来,只是盲目地揪着干枯的草叶。

“南小强!”听见一声呼唤,铃铛似的悦耳,他慌忙站起,几乎将背篓撞倒了。

她已撑起车子,蹦蹦跳跳,站在当面了。

“唔……你……走亲戚去咧?”她没有回答,双手扶住背篓,瞅着小强,眼睛浮动着忧怨,浮动着疼爱,很动人的神色。半晌,才问:“就这样背回去?”“就这样……背回去。”“还有十里路哩!”“十里,不远。一会儿……”“用架子车拉上,多轻嘛!”她建议。

“没有车子。”他老实相告。

“我家里有。”“划不着折腾,背回去算咧。”“就知道出笨力!”娟娟说,是那样一种动人的口气,“背篓就放这儿,没人偷你的。”南小强没有力量再执拗了,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了。

天色暗下来,灰雾把村庄和田野遮罩得迷迷蒙蒙。小强端端直直坐在车后座上,那黄衫罩着的花棉袄里,有一股温馨的气息透进他的感觉里来,只觉得一天的疲劳已经消散了。

“听说你们村新上任的队长很厉害。”“是厉害。”“听说订了个五年规划。”“对,五年规划订下了。”“听人传,你们队长说:农民娃,招不了工,考不上学,做啥呀?务庄稼。把农村办好,农民也要穿皮鞋,戴手表,住洋楼!是这样说的吗?”“有这话。”南小强说,“你咋知道的?”“人都说哩!”娟娟说,“这话说到农村青年的心尖上了。有志气!”“没志气不行嘛!”小强觉得自如了,话投机了,“我们村……”小伙子们找不下对象的话,他不好意思说出口来。

“所以你不考学了。”“嘿嘿……”到王村村口了,俩人先后跳下车子。

“我在这儿等着,你把车子拉来。”“到家里去嘛,走到门口了。”“不咧……”“怕啥?”“我这样……”小强瞅着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为难地支吾着。

“好大的架子!”娟娟反而这样说,“自己不动手,让我给你送来?”说着径自前头走了。

小强跟着走进一幢陌生的乡村的门楼。

“这是我的同学,南小强。”娟娟一进门,介绍说,“借咱的架子车用一下。”娟娟的父亲,在西安一所中学当校长,寒假回到乡间来,现在披一领大衣,站在院子里,热情地说:“车子在过道放着。”娟娟的母亲,白白胖胖,比乡村一般妇人显得富态多了,干干净净的头发从后脑勺朝上揭起,用一把黑簪子别着,那双本来是和善的眼睛,现在有一缕狐疑和厌恶的神色。小强处于这样的劣势里,对于贫穷就有着十分敏锐的感觉。她对于女儿和这样穿戴的同学打交道,难于理解了。

老校长已经亲自动手,将架子车从空屋里拉出来,交给小强,招呼他喝水、抽烟,像对待任何一个劳动人民一样,显示出正直的知识分子的诚恳。

小强仍然慌慌乱乱,既不抽烟,也不喝水,接过架子车,向送别到大门外来的校长和他的女儿告别了。

第二天一早,当王村人还在酣睡着的时候,南小强把架子车推进娟娟家的土围墙,放在院子里,悄然走出去,背上背篓,上山拣丰粪去了。其时,满天星斗,银河灿烂。

山沟里静得令人呼吸不畅,远处传来一两声狐狸的很难听的叫声。他背着背篓,走啊走着,踢得路上的石子轱辘辘滚到沟下去了。唔,真慌神儿!她问了他那么多话,而他却连问她一句也没有。她在西安复课复得怎么样,大城市里的老师比小县城的老师讲课讲得好吗?今年考学把握如何?这些,都慌乱得一句也没问,唉唉!晨曦在山的这边和那边,投照出若明若暗的神秘的色调,这是使敏感的年青人的情思最容易流动的时刻。他想起他在自己的课桌里发现了一包糕点,惊疑中自然回看一眼坐在旁边的娟娟,那会说话的眼睛使他的心怦怦跳起来。他又想起夏天的傍晚,他们顺着河堤步行回家,突然一场暴雨把他们浇成了落汤鸡,地上一步一滑,又似乎是自然地把两只手握在一起,奔进河堤上防洪的小独房里。他把小炕上的麦草点燃了,脱下汗衫,拧干了水,烤着。她也脱了带着小花点的短袖衫,拧干了水,站在他对面烤着,湿透的内衣紧紧裹在她的身上,女性胸部和腰部那优美而清晰的线条,使他第一次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诱惑。那双经过雨淋的冰凉而柔软的手握在他的手心里的感觉,此刻又明显地感觉到了。

当他伸出手指,从结着霜花的枯草中和石板上拾起冻得梆硬的羊粪粒儿的时候,心里一下子凉了。粗糙的手指,被山间的寒风冻裂出数不清的小口子,纵横交叉着酸枣刺针划破的血印,指头蛋儿已经被石板蹭磨得没皮了,触到霜花,冻得好疼啊!娟娟在城里住了一年,年节回到乡下,对当了农民的老同学没有鄙视的神色,已经很不简单喽!他在心里顶真诚地祝愿,她再苦攻一年,走进神秘的大学的校门。大娘完全不必用那样嫌弃的眼光看他。他一个农民,能那样缺乏自知之明地去纠缠她的大学生女儿吗?笑话!太阳从九重山的东边升起,在渭北高原上空广阔的蓝天上运行,又沉入河水里去了。小强背起满满一背篓羊粪粒儿,从九重山崎岖的山道走出峪口的时光,第一颗灿亮的星儿已经在天幕上出现了。他猛然看见,在他往常歇脚的青石板上坐着娟娟,身旁放着昨晚用过的那辆架子车。

如果说昨晚的相遇和帮助纯系偶然的巧遇,那么今晚就是有意的自觉的等待了。

“你在这儿……等谁?”明明心里清清白白,他却结结巴巴说出糊涂话来。

她没有回答,把架子车摆顺了,扶住车辕,等待他把背篓卸下来。

小强把背篓搁进车箱里,长长吁出一口气。娟娟把一只小布包塞过来,解开,是过年蒸的花皮包子,他转眼看她的时候,看到的是当年发现课桌里的糕点时那种神色。谦让对于真诚完全是多余的。娟娟已经推动车子,离开峪口了。

苍茫的灰雾和烧柴烘坑的蓝烟在村庄周围的田野上溶汇在一起,缓缓地向麦田里扩散。通平原上去的公路,顺坡而下,只需用双手扶住车辕,车子便自然朝前滚动着。一批疏疏落落的星星闪烁着光亮了。

“羊粪好拾吗?”“好拾。”“满山满坡都有吗?”“近处拣完了。我走得远,摸着了放羊人避风躲雨的一个崖窝,羊粪铺地一层……”“路好走吗?”“难走。翻两架山,过三道沟,只有一脚宽的路。”“就从这峪口一直走吗?”“就从这峪口一直走。”架子车车轮的声响,和谐而优美,像音乐,像流水。又是她连声问,他连声答。他的话全部躲得无踪无影,寻找不出一句来了。她一停问,俩人就默默地伴和着车轮轧轧轧的节奏踏着步子。

娟娟又转过头,庄重地说:“跟你商量一件事,想听听你的意见。”“啥事?”她有知书达理的校长爸爸,她自己也是个干脆果断甚至有点任性的姑娘,什么事需要听他的意见呢?“我不想考学了。”娟娟说,显然是深思熟虑过了的口气。

“咋哩?”小强完全没有料到,“别人想去补课,没有你这样好的条件哩!”“你现在先甭问为啥。”娟娟平静地说,“我们家这几天正为这件事闹矛盾。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小强默然了。这样关系别人生活、前途、事业和家庭关系的大事,他怎么说呢?“你想想,改日见了面再告诉我。”她轻盈地走着,夜色遮住了那张好看的脸。他抬头望望,南村农舍伸出缩进的不规则的围墙的轮廓就在眼前。他挡住娟娟:“让我背回去吧,到了。”“怕我到你家去吃饭吗?”娟娟扬起头。

“哪里……”小强为难地说,“我家地方太窄。”“我不信。”她故意试探。

“真的。”他愈加为难,低矮的厦房,柴烟熏得发黑的屋顶,破旧的家具。

“你是怕村里人说闲话。”娟娟说,“说你恋爱。”“呀……”小强扑地红了脸,不知说什么好了。

“要是怕人说,甭在世上活了。”娟娟停住车子,有点赌气的样子,“背你的羊粪背篓吧!我要回去了。”小强扶住背篓,六神无主了,可怜这个能从悬崖峭壁上背来一百多斤重负的强健的身躯,此刻呆呆地站在那里,连一句圆场的话也说不出来了。简直难以想象,这个县中众多学生中能说会算的高材生,在一个姑娘面前变得如此笨拙。

小伙子怎么睡得着啊!父亲沉重的鼾声里夹杂着叹息,从灶房里的火炕上传过来。后院羊棚里,偶尔有小羊羔咩咩的叫声。公鸡已经叫过两遍。那个壮健的姑娘,在他心里跳,在他心里笑,红纱巾在他眼前飘动。话已经说得再明显不过了,满眼都是鲜花和阳光……一睁眼,意识到自己躺在破旧的厦屋的炕上,那些浪漫迷离的花环和彩带消逝了。贫穷给已经成年的小伙子精神上铸成的自卑情绪,是如此难以抗拒,迫使他就范:从实际考虑!他不能眼看年迈的父亲和母亲从早到晚放下镢头捞起锨,让自己钻在小厦屋舞文弄墨。他更受不住南恒大哥上台后在南村掀起的新的气势对小厦屋的冲击。他终于放下书本,背起了背篓。可娟娟有什么必要放弃继续求学的机会呢?他不妒忌,也不狭隘,他希望她能考上大学。她的父亲是校长,母亲虽然在乡村,那是过着优裕于一般农民的生活的。他,典型的烂杆南村的典型穷汉家的后代,敢娶中学校长的女儿吗?所有处于劣势中的男子面对优势中的恋人必然会产生的无形的沉重压力,他是双倍地感觉到了。

得劝劝她好好念书,把过去同学时代的友情当作美好的记忆留在心里吧。

天已薄明,比往常迟了,赶紧进山。

丁字路口,又是红纱巾在黎明的寒风中抖动。

南小强忽然壮起胆子,大声喊:“娟娟——”“哎——”旷野里传来动情的回声。

“你在这儿等我……回答你的问题吗?”“不……我跟你去……拣羊粪粒儿……”“走——哇——”贫穷造成的自卑,为突然猛涨的热情压倒了。

正月清晨的山谷的风,似乎也不像往常那么刺人了。早起的山雀从刺蓬或崖缝中飞出来,清脆的叫声在山谷里震颤,繁星一批接一批消匿了。瓦蓝瓦蓝的天空如此高远。

“你今日为啥起迟了?”“昨黑……考虑你提出的问题。”“不要说,不要你说了。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会说啥。”娟娟说,“不管出于怎样的考虑,你肯定跟我妈是一个观点。”小强一惊,她太灵了。

“主意我早都拿定了。”娟娟说,“给你说,不过是打句招呼。”“你爸同意吗?”“现在同意了。”“你妈呢?”“她能挡住我吗!”“可你……究竟为啥不考学了呢?”“我烦了。”“咋会烦呢?”小强问,“你说过,非考上大学不可,哪怕连考五年。”“你那阵也说过,非上清华不可!”娟娟反问。

“我和你情况不一样嘛。”小强笑了。

“是不一样。你有你不想考学的原因,我也有我的。”娟娟说,“我是烦了,烦透了!”“咋会烦呢?”小强还是不明白。

“怎么会不烦呢?”娟娟说,“好多人要到我爸的那所中学去补课,白天黑夜川流不息。有人托熟人说话,有人甚至提上烟酒求情,有的领导把教师请到家里,晚上和周日给他娃补课辅导,情愿自个掏腰包。我忽然想,这些人都是为四化学习吗?才不见得呢。不过是想谋一个好饭碗!反正大学每年就收录那些学生,大家拼命挤呀挤,竞争呀竞争,能挤进去的还是那么多。我觉得我也在挤,也是想抢一个好饭碗,我有些乏味了。”“唔!”小强没有想到,得到那样令乡村学生羡慕的学习条件的娟娟,心里反倒发生了这样的逆转,太想不到了。

“接到你的信,我的心里更烦了。”娟娟说,很诚恳,动了情,“你说你要跟南恒大哥在南村创业了。信上说着‘背水一战,改变自己和乡亲的命运’我看了都哭了,你,在学校时比我学得好,要是补习一年,明年保准考中。可是你选择了另一条路。我睡在床上,想呀想,十之八九的乡村青年还得走你这条路。”“啊……啊……”小强憋红了脸,心在棉袄下跳弹,听到这样知心的话,简直想流眼泪了。他忽然想一把抱住知心的姑娘,哭一场,笑一场。面对大山,放声地哭,畅快地笑,而不要说一句话!理智抑制了冲动,南小强停住脚,盯着娟娟,从心里涌出一句话来:“咱们共同来创造自己的生活!新的生活!”一架陡峭的山梁横在眼前。南小强爬上去,伸下手来,抓住她伸上来的柔软的手,似乎有一股拔山擎地的力气从心里冲出,娟娟就从下面轻轻飘上来,跌落到他的怀里。

他两手抓住她的胳膊。她跳开了,哈哈一笑,站到崖边,望着起伏的群山,奔放地说:“咱们来创造自己的生活,新的生活!小强傻哥,你说得不完全……也创造我们的爱情!”“我俩冬天结婚了。”小强扭着方向盘,对我说,“够你写故事了吧?”我正听到热闹处,心里很不满足,问:“就这么简单吗?”“就这么简单。”“她家里人……没有绊路吗?”“她爸开明,不亏是教育人的人。”小强说,“她妈——我的丈母娘,说啥也不同意。”“那怎么办呢?”“先是哭,后是闹。抱住娟娟哭,落崖呀,跳井呀……”小强说,“闹得我都心凉了,我爸我妈劝我收心哩。”“唔!”我觉得这才符合生活实际,“后来呢?”“娟娟跑到我屋,用自行车把我带到公社,领了结婚证。”小强说,“我跟做梦一样。”“啊!”我钦佩那位校长的小姐了。

“她既不要嫁妆,也不举行啥仪式,住到俺屋了。”小强说,“你信得下去吗?”“她母亲咋办呢?”我相信她会做出怎样的行动。

“断绝关系了,不准娟娟登她家门。”这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我说不出话,又盯着小强:“现在还不来往吗?”“和解了。”小强笑着,“南村翻身了。这不是,我驾驶汽车了,丈母娘也消气了,现在倒特别心疼我。她给娟娟悄悄说,她要补她的心。”汽车在秋末冬初的渭河平原上奔驰,收获过秋庄稼的田野上,播种的小麦现出一抹淡淡的嫩绿,无边无沿。一排排白杨落光了叶子,柳树依然绿葱葱的。太阳从九重山的群峰上头露出脸来了,沐浴着丰饶的渭河平原……

缘起缘灭,我在轮回的路口等你


佛说:你要忏悔,我说:我忏悔,佛说:你要遗忘,我说:我遗忘,佛说:孽缘,我说:难道爱也是种错误吗?佛说:你只是再还前世的债罢了。难道我眼中所谓的爱情真的只是一种执念而已,我不禁暗暗问自己。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只是春风不在,而我等的锦书为何还不来。花自飘零水自流,几许相思,几处闲愁,何处安放。无奈,独上兰舟,把酒换盏,怎奈借酒消愁愁更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一袭白衣胜雪,衣殃飘飘,三千青丝在风中飞舞,在无尽的北风呼啸中,你踏雪而来的身影在那一刻便印在了我的心上。

说来可笑,我竟爱上了一个仅留给自己一个背影的女子,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我甚至不知道那道身影究竟有着怎样的绝世容颜,只是爱了。或许我们已曾在梦里相见了百千回,这一刻的相见只不过是重逢罢了。

有人说,这世间最美好的莫过于爱情,最糟糕的也莫过于爱上一个人。爱上一个人时,那一瞬间的心动,心悸就如同这世间最毒的毒药,让你沉醉其中,便再也不想逃离。你纵身一跃,飞蛾扑火般坠入没有边际的爱河,却找不到幸福的彼岸。挣扎于爱情的苦海中,寻找着幸福的彼岸。

彼岸花开开彼岸,忘川河畔亦忘川。奈何桥头空奈何,三生石上写三生。相传:有一条路,叫黄泉路 ,有一条河,叫忘川河 ,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走过奈何桥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老妇人在卖孟婆汤 ,忘川边有一块石头,叫三生石 。人死后,要走黄泉路,踏过奈何桥,饮下孟婆汤,便能忘记前世今生,前世的因,今生的果,在此一笔勾销,再次宿命轮回。三生石上记录着每个人的三生三世因果轮回,见证着每个人的喜怒哀乐,只是不知你我的宿命缘分究竟是何,若它真的存在,我愿一探,哪怕落得个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的结局,亦不枉在这人世间走一遭。

三生石上,似曾相识便是我们的前尘往事,相识相知相爱此生足矣,缘定来生是我们对后世的承诺。忘川河畔,彼岸花开。我久久不愿喝下那碗孟婆汤,不是因为流连于这尘世的美好,只是害怕忘记你的容颜。

奈何桥头,再一回首,将你的身影刻在记忆深处,只为来世途中相遇时能道一句好似在哪里见过。

宿命轮回,缘起缘灭。痴情也好,执念也罢。我只想和你共度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