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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饭饭的故事背景

发表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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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说说就像是文字里的我们,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和饭饭的故事背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和饭饭的故事背景。

饭饭是在学校北区门口搭讪到的,到现在算是认识 2 年多了。

当初并没有看清她的脸,只记得她背着一个背包,走得很急。

搭讪的时候是怎样的情景已经记不清了,现在只记得她说过一句话,“我饭饭说到做到的,说过给你号码就会给你号码的。”(当时开玩笑说你不会给我假号码吧)

后来第二次见面,就是她们宿舍几个姑娘去 KTV 唱歌,我和一哥们某种巧合也去 了。

然后中途 KTV 出来溜达,大晚上的两个人在大马路上晃悠,然后基本就确定关系 了。

我是饭饭的初恋。

后来分手了。

分手原因硬是要说的话,就是:

她觉得,我可能不是她想要的那种恋爱对象,然后又说我没有安全感。

我最终放弃她的原因是,前文提到的她那独立自主的个性,让我感到很沮丧。

分分合合,最后她说,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觉得还是离不开我。

正好,我也喜欢她。

我们都毕业以后,我住在城南,她住在城北,相离很远,2 个小时以上公交车程。

异地恋了。

我不喜欢异地恋。

所以没有过多地联系她。

她有时候主动打电话来说:想你了。

她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是特别想你。”

我愿意跟她重新和好的原因?

第一,她搬家到市区了,我们想见面的话,半小时之内就能见面。

第二,我还喜欢她。

没什么了,第二部分完。

第三部分:我和饭饭的恋爱模式。

首先,我们两个人都比较独立。

我们有自己各自的生活。

她的朋友圈子没有因为我而丢掉一点点。

说得滑稽点,她不是个“重色轻友”的人。

我嘛,哎,学吸引学的嘛。

我们没有每天晚上电话短信的习惯。

准确地说,我没有跟任何姑娘有这个习惯。(热恋期除外)

我和饭饭可以三天没有任何联系,哪怕一丝。

她会在真的很想我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而不是有事没事就打。

即吸引学讲究的“表达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

几天不联系的情况下,一旦联系,反而有那种激情,那种很想念对方的感觉。

然后在一起玩就会很开心。

你们平淡期的时候还天天黏在一起的话,感觉会慢慢变淡,矛盾会慢慢升级。

感觉慢慢变淡,矛盾慢慢升级,此消彼长,这就是你们分手的原因。更多挽回的 文章,你可以到挽回学院找一下。

当然,我也不是说我们没有矛盾。比如我们上次分手就是在去年七夕节晚上。

苦逼的情人节晚上分手的有木有,而且是我特别重视的七夕节。(我个人比较注重传统文化的一些东西,可能受我家老爷子影响吧)

PS:传统文化和传统思想是不一样的,大家不要搞混。 我很喜欢传统文化的一些东西,比如每年春晚前面的《一年又一年》这个节目我 就非常喜欢。但是传统思想里的一些东西就是我劝大家丢弃的,比如“托付心态”, 比如“追”的思想,比如“一味对她好”的思想等。

从理论上讲,所谓“表达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就是说,在平淡期的时候, 从你的内心感受来说,必然是不会每天都想着要跟对方在一起的。

所以你们在平淡期为了所谓的“爱情”而黏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违背了你们内心 最真实的感受。

当然,可能是你想天天在一起,你有较重的“托付心态”,不够独立,太依赖他, 而他不一定是。他可能一开始是喜欢天天在你一起,甚至住在一起,但是后来觉 得烦了。

“觉得烦了”的意思就是说,从他的内心出发,他并没有每天都想跟你在一起的 期望。

写到这个,我突然发现好多“爱情”都是假爱情。

很多姑娘真的是因为爱情而死死抱着对方不放吗?

不一定。

很多姑娘可能是,托付心态太重,自己不能够照顾好自己。这个时候有个人能照 顾自己,那么这个姑娘就找到依赖了,然后就跟他在一起了。

所以,仔细想想,你是因为托付心态太重不够独立而对他产生深深的“爱”吗?

在我看来,这其实只是深深的“依赖”而已。

死死抱住他大腿这个行为并不是你在把握你的幸福。

死死抱住他大腿的那一刻,你的内心只是被巨大的恐惧所占据着。

这种恐惧跟人溺水时拼命想抓住身边任何东西,哪怕一根稻草是一样的。

因为没有这根稻草,你怕你会死。

因为没有他,你同样有这种感觉——心死。(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话:没有他我会活不下去的。)

所以,你死死抱住他大腿这个行为,只能算人类求生的一个本能,与追求幸福无 关,与爱无关。

幸福,总是些令人愉快的东西或事物。

回过头来继续讲。

饭饭有时候会跟我讲她的烦恼事,但是她并没有想让我帮她解决的意思,她可能只是想跟我讲讲她的那种心情罢了。

告诉我,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而已。

但实际上,饭饭是个很开心的姑娘。

独立的人是会经常开心的,托付心态重的人是会经常苦逼的。大家可以去观察身 边人,看看我这句话对不对。

从理论上讲,饭饭等级比我高,只是因为她是初恋,我捡了便宜,哈哈。

我们会开对方玩笑,开我有几个姑娘,她有几个男娃追的玩笑。 她知道我搭讪。

但是她可能也知道,我的本质还是个老好人。

我不知道我们这次还能走多长时间。

神奇的是,现在,此刻,我们居然没有彼此的QQ。

哈哈,谈恋爱的人在没有矛盾的情况下居然没有彼此 QQ,神奇吧。

所以,一个月前她手机丢了,我就真的联系不上她了。

但是她很厉害,发生什么事,她都能照顾好自己,然后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我面前, 笑嘻嘻地看着我。

饭饭不会查我手机,不会看我短信,如果看到我打电话,她会调戏我,“小林子, 给哪个美女打电话的啊”。

我喜欢她这个样子。

虽然她做事有点丢三落四。

饭饭工作很上进,然后又专转本考上了苏州大学,在她面前,我有时候很自卑, 比如最直接的我工资还没有她高。

我不知道我们会走多远,但是,我尽量做到,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定是开心的。 第三部分完。

谈恋爱就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能够产生一些独自一人不能获得的成功快乐。”

所以,失恋的人儿们。

走出失恋的过程,更精简地说,就是自己走向独立的过程。

独立才能享受真正的快乐。

延伸阅读

我没有吃你家的饭


A女说,公司新来一男同事,看样子很优秀。A一向是淡漠的女子,妆容清淡,衣着简单。工作资历平平,没有特别成绩,也没垫底。但那男同事却挤开一堆胭脂红粉向她望过来,主动要了联系方式,主动带早点、倒咖啡,主动邀约,下班还到公交站请A搭顺风车。

这样的殷勤A自然也就受用了,坐在车里沉默自若的A,让男同事频频侧目。然后便说,我觉得你与众不同,肯定不是一般的女子。骨子里透着些摄人心魄的东西,让人不由自主陷进去……

A笑,说,你想像的太文艺太美好。

男同事只好闭嘴,但每一天的嘘寒问暖必不可少。直到A被稍稍打动,由着他牵了手,吻了唇。然后走进了彼此的生活。男同事的家里干净整齐,男同事的行动作风利落规律,性格理性,做事目标明确。

而男同事走进A的家时,看到的是茶几上散落的烟灰和没有洗净的烟缸;是床上枕边散落的书本;是衣柜里凌乱褪色的布衣牛仔裤。她的鞋架上,连双高跟鞋也没有。当男同事在A的床头柜上发现半瓶没喝完的红酒时,有点不愉快的说,我不喜欢酗酒抽烟的女子。我以为你是那种小清新类型的女子。

A推男同事出门,说,当初说我好,是你说的。我说过我没那么好,现在你说我不好,我也不接受,因为我没那么差。我就是我,你愿意了解或愿意懂得就继续。爱与不爱,你随意。

男同事站在门边发愣,在他看来,不化妆的A,是清新自然,属于小家碧玉型,不俗。衣着简单,表示不奢华,肯定会节俭持家。工作成绩一般,应该是人不圆滑,不会八面玲珑的女子,是家居型好掌控的那类。但看到A家里凌乱不堪,并且嗜烟酒时,才觉得A不是他想像中的那般清丽脱俗。

其实,真相里的A不化妆是因为化妆品过敏,而且也算天生丽质,省了麻烦也好。衣着简单,只是因为每月赚的钱得寄回家补贴父母家用,给上大学的弟弟做生活费开支。工作资历平平是因为能力不过就这样,并非不想挤上排名榜拿大笔奖金。而关于抽烟喝酒,是她在这个没有亲人朋友的城里,倍觉得孤单和压力深重的调节和自我安慰。而凌乱的家,则是她下班后躲起来的一个巢,可以任意为之,随意放松休憩。

她的确,没有男同事想的那么好,但也没有他想的那么坏。

但自此后,A将她跟男同事的关系画上了休止符。因为男人总试图教育A改“邪”归“正”。他看不懂A,而且如此武断下结论。这让A大失所望,于是A对男同事说的最后一句私人话是:我有多坏多好,都没有吃你家的饭。

馊饭是她对暴力的还击


馊饭是她对暴力的还击

被动攻击极其常见,在我们这个不习惯表达情绪的社会中,这种隐形攻击几乎无处不在。

我所见过的最经典的案例,是我老家农村的一个家族。这个家族的男人都非常暴力,经常暴打妻子和儿女。并且,他们实施暴力时,很变态地要求对方不能哭不能出声,一旦对方哭或有其他声响,他们会朝死里打。这样,就更谈不上什么还击了。

这个家族有兄弟四个,他们小时候都曾遭受过自己老爸的暴打。等长大了,他们都变得和自己老爸一样暴力,经常失去控制地暴打妻子和儿女。

他们不允许妻子反抗。但是,和前面提到的故事一样,妻子们一样会找到还击的办法。并且,她们还击的办法也是慢。干活慢,收拾家务慢,做饭尤其慢。好像是遗传一样,这四个男人的妈妈做饭就出了名的慢,而他们的四位太太,一样也是出奇的慢。经常,她们会做饭做到晚上12点。平时也就罢了,做农活的时候,男人是主力,是非常劳累的,饿着肚子到晚上12点,那种滋味很不好受,那些男人因此常常被激惹得暴跳如雷。

有趣的是,他们把这个当成了“命”,怎么老婆和妈妈一样慢?而且找到一个慢的也就罢了,怎么四个都慢?这肯定是“命”了。因此,他们很少因为妻子的慢而大打出手。

何止是慢,而且她们做的饭也非常难吃。他们的妈妈做饭很不卫生,饭里常出现一把把的老鼠屎。现在,他们的老婆和婆婆一样,做饭很不讲究。

这四兄弟中,老二的太太是教师,文静秀气,看上去很干净。但是,丈夫打起她来,一样是朝死里打,而且一样是让她不能哭不能吭声。老二的太太做的饭比较干净一些,但做饭的方式经常令旁观者咋舌。

老家人常做面疙瘩,方法很简单,就是用水均匀地滴在面粉上,一边滴一边搅,搅成一粒粒的,然后倒在热水里煮就可以了。一家四五口人的话,用上一碗面粉就足矣了。一次,我的一个邻居去这个家族的老二家,却发现,他的教师太太正用一大盆面粉搅疙瘩。那一盆面粉,足可以吃好几顿了。后来,我这个邻居特意问了这家的孩子,知道他们家一连吃了几天的疙瘩汤,最后,饭几乎都要馊了。然而,绝对不能倒掉,因为这家的太太特别节俭。

我这个邻居无法理解这样的事情,他实在不明白,既然节俭,为什么不每次只用一碗面粉?那样,就算接连吃几天疙瘩汤,起码每次都可以吃到新鲜的。

我也不能对这个邻居讲什么“隐形攻击”,只是很简单地反问他:“一个整天被打的太太,她可能会好好做饭吗?”

是的,她不可能。她不仅挨打,而且还绝对不能还击。但她总能找到还击的办法,馊饭和节俭就是她的办法。作为一个经常被折磨的人,她必须找到自己还击的方法,否则她郁积的愤怒只能针对自己,那样她就会自杀。

第一顿饭就分手的上海女孩和乡村的真相


第一顿饭就分手的上海女孩和乡村的真相

最近,那个上海女孩儿去男友农村老家,第一顿饭就要分手的新闻,让我想起了自己听到过的一个故事。

几年前,由于必须参加一个形式化的培训活动,我被要求去往西柏坡,与那里的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一周。我住在当地一个村子的副村长家里。老人把儿子结婚的新房让给了我们。

晚饭后和他聊起他们一家的经历,他说起,儿子如今在河北一座城市定居,两年前,第一次带着女朋友回家的时候,女孩穿着一双靴子,打着太阳伞,行走在村庄的土路上。乡亲们纷纷在背后向他打听,为什么你这个儿媳妇在大太阳下面,打着雨伞穿着雨鞋过日子,是不是脑子有点不太清楚?

如今,儿子和那个女孩已经结婚,在城市里生活。说起当年的故事,老人像讲述一个旁人的段子。但问题在于,我们都可以想见,当年,那个场景背后是怎样无法调和的文化差异。

我所去往的那个村庄,大多数人家里已经盖起了砖房,甚至还都有单独的厕所,镶嵌着抽水马桶,但是每当一按抽水阀,就会发现排泄物混着水一起流到了院墙外的地面上——那里没有地下排水系统。所有现代化的设施都只是徒有其表。我能理解,一个生长于城市的人第一次看到这一切时的心情。

长期以来,我们粗鄙的实用主义文化语境中滋生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浪漫主义情结,就是把贫穷品德化,把农村乡村化,把落后浪漫化。每年,每天,都有那么多人义无反顾地离开贫穷的乡村,奔赴城市,死不回头,然后每到过年,都有一群从未真的见证过真实农村的小知识分子含泪抒发着对于想象中乡村的思念。这种妄想式的抒情相当于表演一种思乡向的不忘初心。

很多人都被那种“乡村想象共同体”的景象迷惑了。中国当下这个转型期中,只有农村没有乡村。农村是经济意义上的,乡村是审美意义上的。中国的农村不具备成为审美客体的基本特征。

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就是以彻底牺牲乡村作为代价的,北上广有多么灿烂,农村就有多么腐烂。这没有什么可慨叹的,万事都有代价。这次,那个跟随乡村男友回乡吃第一顿饭就分手的故事,看起来是个悲伤的话题,但某种程度上讲,或许是件好事。毕竟用短痛瓦解了长痛的可能性,当然前提是如果分手的话。

有人说那个姑娘缺乏教养,有人说那个男孩儿的家里多少也要尽力做些改变和准备,更有人念及只要有爱,就能携手战胜一切之类。但很多人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那个姑娘其实处于一种文化休克的状态中,突然选择离开是一种感性的应激反应,并未经过理性处理,这就像我们的手碰到火本能地回缩。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这个姑娘缺乏对于真实贫穷的认知造成的。或许,在她的想象中,农村还有着乡村的样貌,具备某些淳美而古朴的审美特征,而不是像真实看到的那样,只有擦不净的桌子和长短不齐的筷子。

她能与男友回乡,按常识来想,多少是做过心理建设的,只是这一切或许超出了姑娘想象力的极限。但现实总算教育了她,同时也震撼了很多人。她所见证的就是农村,而且还远远不算赤贫的农村。长期以来,我们都在歌唱想象中的田园牧歌,对现实存在的赤贫视而不见。这遮蔽了很多人,包括这个上海姑娘。

有些人觉得,姑娘应该温文尔雅地与男孩儿的父母谈笑风生,然后默默地与男孩儿一起接纳下这份突如其来的命运。但实际上,这样的结果就像人们幻想乡村的美景一样虚无。我们仍然相信有超越阶级的爱情。

长久以来,我们的文化中都把“门当户对”这个词汇异化了。取缔了它的本意,单纯地把它变成了一句批评人们势利的道德判词。但问题是,我们的生活从来就是门当户对的,无论友谊还是爱情。在同一个阶层中,我们才可能会具有相近的三观,共同语言,和对于未来同向的选择。

这不是势利,而是我们作为人,就是被阶层的文化所浸染出来的。你每天都收快递,快递小哥即便再帅,你最终也不会和他走到一起,因为当你超越表层,就会发现那些庞大而残忍的障碍,横亘在你们之间,无从穿越。

但现在,出现了一个残酷的现象,就是原本不同阶层的人们,在大都会相遇了。那些伴随着城市化进程,流动进都市的年轻人,与那些大城土著偶然相交,在平日里,他们一起生活在一个半径很短的横截面中,从而避免了剧烈的文化碰撞,他们误以为彼此可以天长地久,但是,春节的回乡,让一切现出了原形,那个尾大不掉的城市化代价前所未有地展现着力量。残忍一些讲,很多犹如这个新闻故事中的男孩和女孩,其实都不过是相交于一点,然后穿越彼此各奔东西,但他们误会成了彼此重合。

不知道这次的际遇,会给两个年轻人带来怎样的未来,或许,他们再次寻找恋人,会有一些矫枉过正地情绪,这真有点悲凉。

最近,周星驰的《美人鱼》正在创造着新的票房神话,创造这个神话的其实是一个童话——一个已经跻身巨贾阶层的男人爱上了一个灰姑娘,被她感化后,放弃尘世中的一切,与她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但问题在于,这个童话的结尾其实是这样的:即便捐了款,邓超仍然坐拥着海边豪宅,用巨额财富支撑着一切,以便他和美人鱼之间的阶层差异不会暴露出来变成划破二人关系的利刃,而更重要的是,那条美人鱼只是出身贫寒,但它并无负担。

我们想想,如果那条罗志祥扮演的八爪鱼,那个一直瘫坐在水里叨逼叨人鱼历史的老太太,以及那一条条身体残缺的美人鱼兄弟姐妹都需要邓超赡养的话,如果邓超的未来必须长期在大海中生活的话,这将是怎样的景况?童话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那只截取一个截面,做出理想状态。但现实中从来没有童话。

几年前,我在西柏坡那个村子里听到过的那个故事,似乎有个明亮的尾巴,但实际上,那个打着阳伞,穿着靴子的女孩,也来自其他村庄,所以,她即便被误解,也不会感到震惊,因为那一切都未曾超越她的经验。

本质上讲,她和男孩儿仍然属于同一个阶层。这个故事里也仍然没有童话。那个活动结束,我们临走的时候,副村长送我们,这个满脸皱纹的男人说,这个村子里,他是年纪最小的,换灯泡之类的活儿,有时都叫他帮忙。他指着前面的两座院子说,那两家的老人,去年都自杀了,喝农药和上吊,觉得自己老了,活着没用,就死了。

帅不能当饭吃,帅哥可能还要吃你的饭


帅不能当饭吃,帅哥可能还要吃你的饭

我有不少女性朋友,三天两头就在吃帅哥的亏,因为帅哥空有一张好看的脸,实在不能当饭吃,而我们都不可能不吃饭。

有些女人喜欢有艺术气质、带着点颓废感的浪子型帅哥,很奇妙的是,这种类型的帅哥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就是一一没有钱。

浪子帅哥在女人面前总是带着几分“傲气”,嘴上也说得好听:“我现在没钱,等我以后有钱了,只要你喜欢什么我都买给你。”高瘦的身材,带着几分桀骜不驯的气质,这种类型的帅哥,很多女生只要和他们在一起就忍不住想照顾他。

我某个朋友的前男友,长得很像韩剧里的男主角,头发有点长,还带点自然卷,是干净斯文的类型,非常会说甜言蜜语哄女孩子开心。

不过两人每次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甚至一起出去旅行,永远都是女方出钱。刚开始那个“韩剧帅哥”多少会表现出不好意思,时间一长就完全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后来“韩剧帅哥”开始跟女朋友借钱,借钱这种事情总是“一回生,二回熟”,当然借了永远也不会还。

这段感情后来维持了半年,直到有一回我的朋友帮他收拾东西,结果无意中发现男方的存折,好奇地打开一看,根本就比自己的积蓄还多!

这个男人成天在女人面前哭穷,就算长得像韩剧明星,不等于你们两个就会开始演起现实生活版的《冬季恋歌》。

随着年龄的增长,再怎么帅的男人,要一辈子帅下去是不可能的,金城武也会老,再怎么样有设计感的皮外套,也总有过季或损坏发霉的一天。

幻想很完美,现实总是很让人崩溃。

真正的好男人,就犹如一件轻薄羽绒衣,或是一件纯棉T恤,舒服温暖的质料加上简单的线条,服贴宽松,穿在身上不会让你感到负担,下水洗也不会起毛球。

虽然轻薄羽绒衣的外形并不起眼,你平常也不会特别想到它,但是冬天寒流来袭的时候,当你穿上它,你就会感到被一股温暖包围着.,既不会吹风受寒,也不会委屈了自己。

像轻薄羽绒衣一样的男人不但不会让你着凉,甚至偶尔被你塞到摩托车后备箱里也不会有怨言;和需要费尽心思保养的皮外套相比,这才是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件衣服,也是适合和你一起生活的男人。

某咖啡有句经典的广告语是:“生命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但在挑选男人这件事情上,你需要的不是来杯咖啡,而是告诉自己:“生命不该浪费在看起来很美的男人身上。”

恋爱一年后,男朋友连饭都不让我吃饱


如果你谈着一段恋爱。

对方从一开始的啥好吃的都留给你,到后来连饭都不让你吃饱。你会分手吗?

我猜大部分姑娘都会说,卧槽那必须分啊,饿着肚子还不如单身。

佩佩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那天跟我说,她想分手。

当时我大惊失色问她为啥,因为据我所知她和男票都在一起好几年了。

佩佩都带哭腔了:他就不让我吃饱,我不想跟他过了。

刚恋爱的时候和他一块吃饭,他都是把最好吃的留给我。我吃饺子肉,他就吃饺子皮。我吃西瓜瓤,他就吃西瓜皮。现在发现他变得特别自私。每次我俩一块吃饭,我还在看手机就发现菜已经被他夹完了。

他根本不关心我还能吃啥。

我哭笑不得:不够吃就多点菜啊,可能男生食量大吧。心里有什么意见直接跟他沟通不好吗?

她凄然的说,你不懂的,我不想逼他。很多事说出口还有什么意思。

上次买提拉米苏,他说就吃一口,结果一口就把整个蛋糕都吞进去了。

还有前天一起去吃火锅,他把虾滑全部都下到清汤锅底那边了,他明明知道我爱吃辣。

昨天我们一起去吃盖码饭,他趁我看手机的时候把我咸鸭蛋给夹走了。

爱不爱一个人就是看细节,他已经不爱我了,所以故意激怒我想分手。

我除了成全他,还能怎么样?

虽然觉得吃货的逻辑有点幽默,但是我也忍不住想起这个悲伤的话题。

讲真,刚开始恋爱和在一起很多年后,对象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我和彦祖相处八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个道理。

以前半夜说我饿了。彦祖立马化身暖男,翻身披衣下床:我去给你买宵夜。

现在半夜说我饿了。彦祖迷迷糊糊的回答:睡吧,睡着了就不饿了[微笑]。

以前他都是搂着我睡的,手麻了都不忍心抽出来,早上起来手臂麻到要截肢。

现在我埋头往他怀里钻,他毫不犹豫的一脚把我踹下床:请你离我远点,老老实实睡在三八线那一边。

以前俩人偶像包袱都重,拉屎的时候接电话,问对方在干嘛。都捂着嘴巴说自己在吃饭呢。猜到了也不说,心照不宣给对方留个面子。

现在完全没节操,吃饭的时候接电话,他问我在干嘛。我说在吃屎,他说哦你慢点吃,别噎着。

以前过节就买花,精心准备礼物。恋爱第一个月纪念日还亲手给我做了个蛋糕,上面有我的头像。

现在也不错,忘了我的生日和纪念日以后,会诚恳的跟我道歉。双十一也会给我清空购物车。

当然,是帮我删除的那种清空。

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晚,我躺在床上咬着被角默默流泪。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昔日作威作福的我竟也落到如此田地。

想想这一辈子太长了,我想原地爆炸。

很多姑娘可能都有这样的疑问:恋爱久了男朋友和以前殷勤的模样判若两人,该不该分手。

明明追求阶段那么用心又完美。在一起以后纪念日也不记得,更别提浪漫和礼物了。不顾形象,脾气也没那么好。这还是我当时认识的那个男神吗?

于是姑娘们都开始怀疑人生,他是不是不爱我了?不然不会这么不上心。接着各种脑补男主变心、小三上位的情节,导致争吵频率飙升,甚至考虑分手。

我有个男性朋友就因为不小心忘掉女票生日,差点被甩。真是一段惨痛的经历。

其实有时候真的别想得太惨。刚开始热情,恋爱久了冷淡,也许并不是不爱你了,其实对方只是个深柜而已。

对不起,我是开玩笑的。

真相也许是:任何一段恋爱刚开始的时候,都是最美好的。

新建立的关系总是很脆弱。为了维护和浇灌好,两个人会小心翼翼的相处,互相展现给对方最美好的一面。

你知道的,人在争取和推进某些事物的时候,态度总是非常积极。

但是当关系越来越亲近,彼此越来越熟悉,恋爱的感觉就会被冲淡,慢慢转化成亲情。

不那么粘也不那么甜了,是因为我们还有很长日子要一起走呀。如果一直都这么紧张,怎么调整到相处最舒适的状态?

关系确立稳定以后,有所放松本就是人之常情。人总是习惯性的把最多的耐心和热情给了陌生人,对亲人自然没那么客气。

因为你打心底明白,对方不会离开你。

在我看来,除了小部分追到就冷、玩够就腻的渣男之外,大部分你所认为的变心或者不爱了,也许都只是一种错觉。

拜伦说过一句话,爱情对男人而言,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对女人而言,却是一生的全部。

男生大概会很同意这个观点吧。可你知道吗。你总以为追到姑娘就万事大吉,但结婚都可能离婚,有守门员还能进球呢。任何时候,爱情这种事都没有终点。

以前听过一句话,说女生是没有爱的动物,谁对她好就跟谁走了。

虽然不同意,但是倒过来说却有点道理:

想要稳固一段关系,不松懈的态度必不可少。

不要因为在一起久了,就忽略了节日和生日;

不要觉得两个人很熟悉了,就开始口不择言;

不要笃定对方不会离开你,你就肆无忌惮的伤害ta。

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吃。女。朋。友。的。食。物。

你不知道姑娘们有多馋。有一年麻小过季了,彦祖还没带我去吃,我站在大街上差点嚎啕大哭。自己吃光了桌上的菜,让她吃不饱什么的,太寒碜了。就不能多点几个菜吗?

特别是女孩子,心思非常细腻。你无意中的一个举动或者一句话,都可能会在她心里留下一道伤痕。

美好的恋爱关系,一定都相敬如宾。

可能有的男生就会问了: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

首先,眼看着双十一就要来了,给女朋友准备点礼物吧。YSL、TF口红什么的,色号不挑。买个貂或者买个包,款式也不挑。可以避免让你跪坏膝盖。

然后大姨妈的时候少打两盘游戏,多给她倒点热水喝,给她捂捂肚子。这样她心情能平静点,你能少挨几次打。

她想买东西的时候,不要阻止她。一定要面带鼓励的微笑给她加油,让她刷你的卡,逼她多买点。这样有益于少女身心健康的发育,也对家庭和谐有很大的好处。

收到信息马上回复,吃饭的时候多点几个菜。女朋友想吃火锅就火锅,想吃小龙虾就小龙虾,因为她能给你吃的,就已经很大度了。对待女朋友要像对待领导一样尊敬爱戴,又像对待革命同志一样有春天般的温暖。

这年头找个女朋友不容易。如果不供起来,很有可能几天后就要过节了。

许广平:红玫瑰与饭黏子之间隔着流年


和闺蜜们看话剧《红玫瑰与白玫瑰》,边看边感慨,张爱玲的文字真是老天赏饭吃,信手拈来的台词便撑足全场,比如那句最上口的“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无数次重温后依旧是经典。 只是,红白之间的泾渭起初并不分明。恋爱时,都曾是热烈烂漫的红玫瑰,婚后,却变成了尴尬嫌弃的饭黏子。一番变色间是怎样的百转千回?

或许,那个叫许广平的女子有过真切的体会。 1923年10月,鲁迅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名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

开学第一天,上课的钟声还余音袅袅,嘈杂中闪过一个黑影,不算伟岸的新先生便走上了讲台。坐在第一排的许广平,首先注意到的是那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地竖着,让人觉得“怒发冲冠”的“冲”字绝不是空穴来风。褪色的暗绿夹袍与褪色的黑马褂,差不多成了同样的颜色。

开学第一天,上课的钟声还余音袅袅,嘈杂中闪过一个黑影,不算伟岸的新先生便走上了讲台。坐在第一排的许广平,首先注意到的是那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地竖着,让人觉得“怒发冲冠”的“冲”字绝不是空穴来风。褪色的暗绿夹袍与褪色的黑马褂,差不多成了同样的颜色。

裤子上、手弯上、夹袍内外有很多补丁,闪耀着别样的光彩,就好像与生俱来的特质的花纹,皮鞋居然也满是补丁。讲台短,黑板长,他讲课写字时老是从讲台跳上跳下,连带着补丁们一闪一闪,像戏谑地眨着眼睛的女生。

女生们哄笑:“怪物,有似出丧时那乞丐的头儿!” 可是,当他以浓重绍兴口音的“蓝青官话”开始讲课时,教室很快肃静无声——课程的内容把学生们摄住了。

从此,许广平总是坐在教室第一排。 听了一年课,她主动给鲁迅写了第一封信,那些信件后来在1933年被编辑成《两地书》。

同时代的情书大多炽烈得肉麻,就像徐志摩的《爱眉小札》,无关的人看了常生出红烧肉吃多了似的粘腻,《两地书》却不同,琐琐碎碎的家长里短透出俏皮的会心。我们太熟悉那个“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与许广平的信里,冷不丁冒出个小清新、小温暖、小淘气的中年怪蜀黍,还真有意外的喜感。

住处在三楼上,没有厕所,二楼有一个,大约,但被一户人家私有了,也不便去使用。公共厕所在遥远的地方,需要旅游很久,才能抵达。于是,每每在半夜的时候,跑到楼下,找一棵树,草草倾泻,了事。后来,终于找了一个替代的办法,用一个瓷的罐子,半夜里尿急了,便滋进去,可以想象,那是一个需要技巧的事情,罐子的口小,若是准确度欠了,准会尿在地上。

这是1926年秋天,鲁迅给许广平信中的白描。未必大雅的俗事,他推心置腹写在信里告诉她。在他心里,她应该不是坐在第一排听课的小女生,而是熨帖的饮食男女,距离微妙却懂他的欢喜。

这是1926年秋天,鲁迅给许广平信中的白描。未必大雅的俗事,他推心置腹写在信里告诉她。在他心里,她应该不是坐在第一排听课的小女生,而是熨帖的饮食男女,距离微妙却懂他的欢喜。

还有,他有点发誓似的说,班里的女学生只有五个,大约也有漂亮的,但他每每不看她们,即使她们问询一些人生啊、苦闷啊的问题,他也总是低着头应对。

于是,许广平回信说,如此幼稚的信,幸好没有别人看到。

两个人没有想到,八十年后,我就着开心果和川宁茶看得哈哈大笑。如此一番唇舌打趣,和你我身边普通的恋爱着的男女无异。

许广平给鲁迅织了一件毛背心,鲁迅穿在身上写信说,暖暖的,冬天的棉衣可省了。

没有矫情的文字,却充满了爱的温馨。世界上,能与你分享光鲜和甜蜜的不一定是爱人,但能撕下表面的鲜亮,分担内里的艰难的,一定是。

或许,不是1926年秋天的毛背心拴住了鲁迅,而是,爱情本来就是一件温暖的毛背心。

1925年10月20日的晚上,在鲁迅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他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她坐在床头,二十七岁的她首先握住了他的手,他回报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

他说:“你战胜了!”她则羞涩一笑。真的,没有什么事比你爱着一个人,不经意获悉他也爱着你更甜蜜和暖心的了。

1927年10月3日,两人在上海同居;1929年10月1日,儿子周海婴出世;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上海病逝。 1968年3月3日,许广平在北京逝世。

在她七十年的人生中,他陪伴了她不到十一年,她却用四十三年支持、延续他的事业。 鲁迅承认,在爱情上许广平比他决断得多。

祖籍福建的她出生三天便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许配给广州一户姓马的绅士。成年后她提出解除婚约被马家拒绝,最后许家给了马家一大笔钱,这笔钱足够再娶一个媳妇,她才彻底自由。

祖籍福建的她出生三天便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许配给广州一户姓马的绅士。成年后她提出解除婚约被马家拒绝,最后许家给了马家一大笔钱,这笔钱足够再娶一个媳妇,她才彻底自由。

1922年她北上求学。据当年中华教育改进社统计,全国仅有女大学生887人,占全体大学生总数的2.5%,她就是第一批女大学生中的一个,名副其实的走在时代最前端的新女性。

照片中的她,五官端正沉静,正盛开在最好的年华,真是一朵绚丽的红玫瑰——年轻、热情,由于良好的教育而充满理想,对爱情怀着最单纯的热切和执着。

当年,她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先生!你在仰首吸那卷着一丝丝醉人的黄叶,喷出一缕缕香雾迷漫时,先生,你也垂怜、注意、想及有在虿盆中展转待拔的么?”

当年,他会为她一天替自己抄写了一万多字的手稿而感动,轻抚她的手。 还会买最好的电影票,为了照顾她近视的眼。 那么之后呢?

婚后的生活非常琐碎。 婚前,鲁迅带着许广平去杭州度假。

婚后,这样的日子几乎没有,甚至连公园也不去,他说,公园嘛,就是进了大门,左边一条道,右边一条道,有一些树。 婚前,两人“心换着心,为人类工作,携手偕行”。

婚后,全职主妇许广平似乎没有多余的时间,她为朝来夕往的客人们亲自下厨,精心准备各种款待的菜,少则四五种,多则七八种,蔬果皆备,鱼肉俱全。

鲁迅喜欢北方口味,许广平曾经提议请个北方厨子,但十五块钱的工资鲁迅觉得贵,请不得。虽然,他那时是两百块的工资。 于是,依旧许广平下厨。

萧红回忆,鲁迅吃饭是在楼上单开一桌,许广平每餐亲手把摆着三四样小菜的方木盘端到楼上。小菜盛在小吃碟里,碟子直径不过两寸,有时是一碟豌豆苗,有时是菠菜或苋菜,如果是鸡或者鱼,必定是身上最好的一块。

萧红回忆,鲁迅吃饭是在楼上单开一桌,许广平每餐亲手把摆着三四样小菜的方木盘端到楼上。小菜盛在小吃碟里,碟子直径不过两寸,有时是一碟豌豆苗,有时是菠菜或苋菜,如果是鸡或者鱼,必定是身上最好的一块。

许广平总是用筷子来回地翻饭桌上菜碗里的东西,心里存着无限的期望和无限的要求,用了比祈祷更虔诚的目光。几番精挑细选,才后脚板触着楼梯小心翼翼端着盘子上楼。

这一段总是看得人凄惶。

面对比自己小十七岁、冲破世俗、自由恋爱来的爱人,隔着不算久远的互通135封信的美好年代,一个男子要粗糙无感到怎样的程度,才能不问一句:你们吃什么?

许广平带着孩子,帮鲁迅抄着稿子,打着毛线衣,鲁迅深夜写作时,她则在一边躺下先睡,早睡是因为第二天还要早起忙家务。 她不仅照顾鲁迅,还事无巨细地照顾儿子。

萧红说周海婴的床是非常讲究的属于刻花的木器一类,拖着长长的帐子,而许广平自己,“所穿的衣裳都是旧的,次数洗得太多,纽扣都洗脱了,也磨破了……许先生冬天穿一双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一直到二三月早晚冷时还穿着……许先生买东西也总是到便宜的店铺去买,再不然,到减价的地方去买,省下的钱都印了书和画”。

到底是爱褪了色,还是红玫瑰褪变成了饭黏子呢? 相爱简单,珍惜很难。

相爱只是远距离的精神上的依恋,很容易通过想象美化、弥补,保持起来相对容易。而珍惜,是现实中无限靠近的相看,是两人各方面习惯碰撞融合之后的体谅,是柴米油盐生儿育女的琐屑分担。

婚姻阶段的鲁迅在两首诗里提到了许广平。

一次是婚后五年左右: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在这首诗里,许广平似乎是他若干负担中的一个,和其他种种共同构成了一个男人中年危机的梦魇。

第二次是婚后十年,许广平生日,他送她《芥子园画谱》做礼物,题诗: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寄画图娱倦眼,此中甘苦两心知。这首潦草的诗里,爱的成分则像青烟一样消失在空气中,甚至泯灭了男女性别的差异,一派同志般的革命精神。

第二次是婚后十年,许广平生日,他送她《芥子园画谱》做礼物,题诗: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寄画图娱倦眼,此中甘苦两心知。这首潦草的诗里,爱的成分则像青烟一样消失在空气中,甚至泯灭了男女性别的差异,一派同志般的革命精神。

看得出来,她早已不是他的红玫瑰。

那些不能给婚姻中的她的感情,可以分配给其他年轻女子。当年的常客萧红,从法租界到住处虹口,搭电车也要差不多一个钟头,依旧照去不误。有时候坐到半夜十二点车都没了,鲁迅就让许广平送萧红,叮嘱要坐小汽车,还让许广平把车钱付了。萧红不怎么会做菜,在鲁迅家勉强做的韭菜合子,鲁迅会扬着筷子要再吃几个。

他善待萧红,犹如十年前善待许广平。 或者,真像莱蒙托夫诗里写的:我深深地被你吸引,并不是因为我爱你,而是为我那渐渐逝去的青春。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紧紧握着许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

不知此时,他是否感念身边这个女子,用十年的青春好得无可挑剔地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神采飞扬地参加学生运动的样子;他是否想到与她共度的十年,他的创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他是否知道,之后漫长的岁月中这个女子还照顾着他的母亲和原配;他是否怀念那些她在他的心口还是一颗朱砂痣的岁月?

只是,任时光飞逝,如何成为一颗永恒的朱砂痣呢?

要不远不近地隔着他,不疾不徐地撩拨他,若有若无地关心他,欲拒还迎地与他谈谈虚渺的人生、空泛的艺术与吃饱了撑出来的烦恼。当然,每次见着他必定收拾得妥帖而美丽。还有,千万别上床,如果不想从灵魂伴侣直接降格为床伴,就不要肉身布施了吧。

看看,女人们其实懂得怎样守住红玫瑰的底线,只是架不住爱情来到的那一刻飞蛾扑火,硬把恰当的距离扑没了,活生生把心口的朱砂痣扑成了灶上的饭黏子。 226

许广平:红玫瑰与饭黏子之间隔着流年看看,女人们其实懂得怎样守住红玫瑰的底线,只是架不住爱情来到的那一刻飞蛾扑火,硬把恰当的距离扑没了,活生生把心口的朱砂痣扑成了灶上的饭黏子。

像魔咒一般,从结婚的那一刻起,爱情就呈逐年递减趋势,如果婚姻有幸维持终生,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爱你,或许不在于他说过多少动人的情话,许下多少堂皇的诺言,送过多少珍贵的礼物,而是他愿意和你分享饭桌上唯一的那块鱼肚子,愿意把汤钵子里的鸡腿先盛给你。

我知道你懂了,可就是狠不下心肠,做不到。

治愈你:

岁月就像一条深邃的河流,左岸是曾经热烈奔放的红玫瑰,右岸是被绦荡得失却光华的饭黏子,中间飞快流淌的,是心中隐隐的伤感。

世间有许多美好的东西,但能够长存,并且真正属于自己的却并不多。

相爱是种感觉,当这种感觉已经不在,ta还在信守承诺,这是责任;分开是种勇气,当这种勇气已经消逝,ta还在鼓励自己,这是悲壮。所有的婚姻到最后,多少都有点儿悲壮,只不过有人悲壮出了温暖,有人悲壮出了猥琐。

婚姻的杀手,向来不是外遇,而是时间。

他爱不爱你,吃一顿饭就知道


小侨去约会了,她可能是极喜欢那个男生吧,不然也不会蹦蹦跳跳着选了一家喜欢到压根都不舍得与他人分享的餐厅。

可能男生不大喜欢,从走进餐厅大门开始,脸色就有些难看。

刚一落座,他就急不可耐伏身悄声说,我听说过这家餐厅,几百块钱就那么一小块,超级坑人!

小侨解释说,不会的,明码标价,太贵的以后再尝试。这家的肉质很不一般,对做法和用料也十分考究,连对厨师都特别挑剔,所以牛排价格自然会贵一些。

小侨顿了顿又说,这家还有很多别的特色,有你喜欢吃的鱼和蔬菜,价格也很公道,我们可以点来尝尝。

小侨不断推荐适合男生口味的菜品,看着期待已久的牛排咽了咽口水,翻页了。

男生咋舌,一头埋进菜单,不再搭话,也没主动问问小侨喜欢吃什么。

上次见面愉快地结束后,小侨半个多月节衣缩食就是为了请男生来自己最喜欢的餐厅。

男生觉得这里性价比很低,尽管小侨想尽办法补救,可他依然脸色阴沉,小侨的心凉了半截。

小侨试图打破尴尬的气氛。好不容易碰到心仪的男生,见面的机会很是难得,不要因为对餐厅不满意,就把两个人的气氛搞坏。

可直到菜品全部上齐,男生除了“嗯啊”“是啊”地敷衍应付小侨极力缓和的尴尬气氛,没主动说过一句话。

小侨用力挤出的笑容都有些僵了,只能尴尬地“呵呵呵”。

喜欢分很多种吧,有一种是想要了解双方的生活,有一种是想要进入双方的生活。

这是进入我全部生活为你敞开的第一道门,你有必要这么不屑一顾吗?

小侨本来以为顶尴尬的事莫过于沉默着吃完这顿饭了。

对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至少比对着一只熊要好一些。可没想到这一晚真的是高潮迭起,惊喜一浪高过一浪。

小侨邀请男生尝尝这的三文鱼,做法地道,十分可口。小侨举着叉子递过去,没想到男生端起盘子就往后缩,一边着急地喊着“我从来不吃这种恶心的东西!”

鱼啪嗒掉在桌子上,小侨尴尬地舔了舔嘴唇。

男生不满酱汁的口味,举手示意服务生调换了三次。最后竟因为主食的数量与服务生大声嚷嚷。

“菜单上明明写的是300g,你拿几根又短又细的面条唬谁呢?”

“这么大的店竟然会明目张胆缺斤短两,明摆着是一家黑店吧?”

服务生尴尬地站在那里,但还是极其耐心地解释着,面的克数肯定不会少,也不会针对某一位客人缺斤短两,毕竟这是星级餐厅,餐厅回头客很多,信誉品质还是有保障的。

男生得理不饶人:“叫你们经理来!”

男生指着餐盘里细细的头发丝说,你们不光缺斤短两,还不卫生!我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小侨震惊,这前一秒还欢快地吃着,什么时候突然出现了一根头发?

他躬下身子捂着肚子好像很难受,快给我打120,我肚子疼!最后餐厅好说歹说,给他们的单子打了对折,男生才拍拍肚皮趾高气昂地走了出去。

他得意洋洋地整理下西装和领带说,看,就说这是家黑店,一块牛排敢要那么贵,老老实实被他们坑的才是傻瓜。

他好像期待着小侨的表扬,小侨却觉得男生的表现low到极点。小侨郁闷,这么喜爱的一家餐厅从此以后竟然会有这么惊悚的回忆。

男生斜睨着小侨说,我送你吧?小侨摇头,前面就是地铁站,我坐地铁回去就好。男生犹豫了一下,没再说什么,开着车绝尘而去。

小侨也无话可说,只是走进地铁口的时候,顺手拉黑了他。

吃饭,确实能暴露人品。

你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在点餐、用餐,在一个人生理需求占据主要地位的时候,是绝对无法隐藏的。

不否认,爱情真的很容易让一个人丧失理智。为爱私奔、殉情寻求永世真爱的也不全是别人家的故事。

越懵懂越冲动,越冲动就越容易犯错。

可现在想一想,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还不如一个能吃到一起玩到一起的人来得实惠。

想像一下,你吃海鲜吃到嗨起,他却在一旁恶心到不能自己的时候是一种什么心情?

虽说不要完全相同,但总得能吃一锅饭,你懂我的心头好,我略懂你的喜好,不然很可能度过了刻骨铭心,也熬不过平淡无奇。

两个人在一起就要互相捧场、相互助兴。

你吃到觉得人生如此美妙的时候,对方说“我最讨厌吃这个了,好恶心”的时候,你一下子索然无味、兴致全无,那是不尊重。

当你在全心全意学做他爱吃的菜,对方却从来没感谢过你的付出,为他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姑娘变成洗手为君做羹汤的女人,那叫不懂得感恩。

出门吃饭,永远都是先点他最爱吃的菜,他却从来都不记得你喜欢吃什么的时候,那叫漠不关心。

爱情,永远蕴藏在细节当中,爱与不爱,吃一顿饭就能见分晓。一个连起码的尊重、感恩、关心都吝啬给予的人,能有多爱你?

更别指望他肯为你主动付出、牺牲、妥协!怕是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摊开双手理所应当索取别人付出却丝毫不懂感恩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谈论未来和永恒呢?

吃饭事小,但真能暴露出一个人的人品。

两个人适不适合,吃一顿饭就知道。

每一个细节都能看出他值不值得交往。

从选择菜品到去某个餐厅,他是否都主导着一切,从来不在乎你的想法;

饿到极致时,他是否还有余韵关心你饿不饿,想吃什么,更能看得出他对你是饥不择食,还是出自真爱;

酒足饭饱后,他是只沉醉在自己的舒适中,还是依然惦记着你有没有吃饱;

当你忙到不可开交,他关心你的一日三餐时,只做表面功夫,嘱咐着基本没用的“要多吃点”,还是省去假惺惺的口头关心直接把外卖点好送到你家门口?

一顿饭,不多不少,真的可以看得出他是否真的在乎你。

两个真正爱的人在一起久了,胃口也会配合对方慢慢改变。

不是我跟你在一起了,就瞬间改变了全部的生活习惯,而是为了对方我愿意做新的尝试,愿意暂时放弃自己最熟悉的味道,妥协、退让,打开一个新的世界,通向属于两个人的世界。

一个人关心你“粥可温”,才有资格陪你“立黄昏”。

他爱不爱你,吃一顿饭,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