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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千万别沦为有默契的陌生人

发表时间:2021-04-30

【www.qg13.com - 陌生人情感故事】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情侣千万别沦为有默契的陌生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大家认为,一对男女,相处越久,默契便也越深。

最近出炉的一则心理学调查却颠覆了大众的观念。英国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结婚两到三年之际,是一对夫妻彼此最了解的时候。随着婚龄渐渐拉长,彼此了解和熟悉的程度又会慢慢减少。

可见,时间,不仅会让我们熟悉。时间,也会让我们陌生。

不信问很多老夫老妻:另一半最喜欢吃是什么?最喜欢的音乐是什么?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

往往,他们给出的答案,都是遥远的曾经、另一半的喜好了。

那些属于年轻时的记忆,牢牢占据着他们思维高地。从未褪色,也从未换代。人的口味和喜好,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总是潜移默化发生着变化,这一切,多数的另一半并未全然注意,多年的婚姻生活里,他们未曾更新过爱情。

随着婚姻的稳固,我们不再投入过多的激情关注对方。

很多夫妻,在漫长的婚姻生活里,甚至有很多假想的成分,假想着我们爱的还是当初那个人。我们之中的很多人,从结婚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没有“长大”过,时间慢慢流走了,彼此间互相的了解,还总是停留在最初的地方。

一天天,我们学会了“鸵鸟心态”。

小夫小妻相对会更坦诚的相待,老夫老妻才是“善意谎言”的拥趸。

为了避免冲突的发生,他们经常会用一些所谓“善意的谎言”来遮掩问题。懒得吵架,也就是懒得“了解”的另一代名词了。

这无形中,让沟通的难题加剧了!

很多婚姻危机的前兆是,某人自信的说:“结婚这么多年了,他(她)的一切一切我都清楚明白了如指掌!”

真的了如指掌吗?

回去仔细查看下,一定你会有不一样的发现!婚姻每经历过一年,身边的他(她),都是一个崭新的人!

所以婚姻中的你我,每一年,每一天,都值得重新去“相识”!

扩展阅读

异乡的陌生人


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

十年前,她怀揣着美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十年后,她的梦想实现了一半,却依然无法融入这个城市。作为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她将何去何从?

从小,她就羡慕那些能够到大城市生活的同村女生。过年的时候,那些女生衣着光鲜地带着各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精致东西回村里,让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其中有一个女孩是她的闺蜜,她时常听这个女孩说起城市的生活,那里很繁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大家衣着体面这一切都是她无法想像的画面,但是她知道一定是一个和村子截然不同的地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像这个闺蜜一样走出村子,成为一个体面的城市人。

在她十八岁那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依然跟随闺蜜来到了她梦想中的天堂。尽管在路途中她还在为父母要和她断绝关系的话感到难过,但是在她亲眼目睹城市的繁华之后,她决心要赚很多钱,把父母接到城市,让父母知道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真实的情况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闺蜜的光鲜生活只是表面,实则也没有多少钱,依赖于一个纨绔子弟,而非一份正当的工作。而她既没有学历、又没有美貌,也不适应城市生活,闺蜜也自顾不暇,没有时间和多余的钱帮助她。这样的她,连生活下去都成问题,更别说赚大钱了。倔强的她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加坚定要作为一个异乡人留在这里打拼,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实现梦想。

一开始,她只能做清洁工、洗碗工等不需要学历的工作,住在楼梯间,一日三餐只吃一餐。周围的人对于一个年轻女孩做这类型工作都会投以异样的眼光,在发现她一口乡音的时候就立即转为理所当然的表情。自尊心强的她受不了这两种目光,在工作的时候默默地留意城市人说话的语音语调,和内容。

当她做到说话的时候没有人能听出她来自乡下的时候,她开始到各家小企业应聘。虽然她应聘的岗位都是企业里最基层的职位,但是她依然到处碰壁。最后终于有一家企业愿意聘用她,但是工资只有行情的一半,而且工作又多又累。尽管如此,她还是签了合同上班了。她每天都要战战兢兢地等待同事们的叫唤,偷偷地观察别人,谦卑地请教别人关于工作上的问题。也许是她的态度良好,工作尽责,同事们都愿意在空闲的时候教她一些东西,让她受益匪浅。她一天一天地学习着、进步着,慢慢脱离了以前乡下的生活,一步一步地走进城市。

十年后,她已经是企业里的第二把手,深得老板器重。谁也想不到十年前的她不过是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农村女孩。现在的她有着高收入,有车有房,但是她并不快乐。因为五年前她在乡下的父母去世了,邻居联络不到她。直到两年前她事业有成之后回乡接父母才知道这件事。在乡下,待在没有父母的家里时,衣着光鲜的她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所以她很快回到了城市,重新投入工作,却越来越空虚。因为她这十年来所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父母,如今父母不在了,她也失去了快乐。

她原以为十年的时间能够让她彻底变成一个城市人,但是她没有想到她十年后依然是异乡的陌生人,无法和父母一起在城市有一个家,依旧孤零零地在城市里寂寞着。

嘿!陌生人


八点被男朋友电话吵醒:起床了没?给你爸爸打电话了吗?

昨晚打的,他关机了,中午再打。你呢?

我刚给他打了,他没接。新疆现在六点,可能没睡醒呢?

你傻啊!知道这么早,干嘛不晚点打电话。

好吧宝贝,你再睡会儿吧!我先挂了。

恩,拜拜。

挂过电话之后我就睡不着了,今天是六月的第三个星期天父亲节,朋友圈可能会被父亲刷屏。我也想到了我的父亲,准确的来说是我继父。我清楚的记得六岁的一天,一个陌生的叔叔来到我姥姥家里,他还给我带了好多好吃的。不久后的某一天,妈妈不见了。然后他和妈妈一起把我接去了他们家。就这样,我又有了新爸爸。后来我才知道,妈妈不见的那天是去结婚了。

他不到一米七,矮胖矮胖的,而且他还没有眉毛,他们那一家人汗毛都很轻。我妈妈不到一米六,但是浓眉大眼的,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很是好看。我一直觉得妈妈嫁给他完全是为了我,委屈了自己。

小孩子是很好哄的,只要你给她糖吃,她就会很乖的。我很快的就融入了新的环境,因为他经常给我买好吃的好玩的东西。从3岁到6岁这三年,我脑海里是没有父亲这个概念的,可以说对于爸爸的离开我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我大了懂事了想到这事才一个人在角落里偷偷的抹眼泪,所以当时我并没有排斥他,就叫他爸爸。他很宠我,经常把我顶在肩膀上。带我出去的时候,有人会刻意说:你女儿真可爱,真漂亮,要是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女儿就好了!他总是高兴地合不拢嘴,尽管那些人夸别人家的小孩都一个样。

渐渐我长大了,我隐约知道他不是我爸爸。但是,他对我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好到无法挑剔。我贪恋那一份温暖,舍不得去拆穿,尽管大家都心知肚明。记得有一次阿姨家的姐姐拿来了一个彩色的观音存钱罐,是用石灰做的,很好看。我也想要,要知道任何人对美好的事物都无法抗拒,更何况是一个小孩子。于是,爸爸给了姐姐钱,让她在学校门口也给我买一个。存钱罐是买回来了,是一个公主造型,可是没有颜色,白白的很丑。姐姐也没有办法,因为彩色的存钱罐已经卖完了。我可不管那么多,又哭又闹,非要一个有颜色的不可。

妈妈也觉得我过分了,狠狠地批评了我。当时姐姐也还小,不愿意把她的给我,爸爸也没办法。于是他拿妈妈的眉笔把公主的眉毛涂上颜色,拿口红把嘴唇抹上红色。我看到爸爸手中那个丑丑的存钱罐,才勉强破涕为笑。现在想来,爸爸的行为真是绝了!当初的自己那么不可理喻,要是我遇到这种蛮不讲理的情况,我恨不得扇那孩子两巴掌,要不就是不管他,让他哭个够。也不知道他怎么有耐心想尽办法哄我开心的。那该有多爱才能做到啊!好多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这件小事我永生都不会忘记。

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很幸运有两个情人爱我。一个尽管短暂但存在过,一个尽管陌生却是永恒。他不是陌生人,是最好的爸爸。

爸爸,我还有20天放假,我好想吃你做的糖醋鱼,你等着我哦!

故人,陌生人


编辑荐:遇到过,也不曾打招呼。因为自己脸盲,生怕认错了人。其实,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怯懦。就远远地看着他走在前面的背影。因为,我们遇见的人和事都太多太多。偶尔的交集,不过是过客。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了。或许,我们从来不曾正式认识过。

我们能认识,是因为我所写的文章。那是他所创立的个人电台,在我的文章被推送出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听过他的声音。这也许是一种,素未谋面的认识吧。

后来,真正见到他,应该是文学社的十五周年庆典上。那天,他来主持节目,恰好穿了我最喜欢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装。我就一直默默在台下看着,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只是觉得很熟悉,熟悉到以为我自己曾经见过他。

窗户外一阵风吹进来,白纸散落了一地。

那一天,我来到画室,支起画板,想要画画。却发现自己那时候头脑是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该画什么。这个时候,我就想到了他的声音。我轻轻地戴上耳机,听着他的声音。

慢慢地,听到他温暖的声音。我的心情恢复了平静。提起笔,在板子上,一点又一点地勾勒着。听着听着,我莫名觉得,他的故事,不仅仅有这些。

我承认,那是我第一次很认真地把他电台的每一期节目都听了一遍。你相不相信,透过声音,能读懂人的心情?我相信。

他去过北京,有他和北京的故事。而那里,也有我一直想要去看的风景。他告诉我,北京这个城市,最大的特点就是包容。同样的,我也喜欢那份包容,有那么一天,我会自己去那里,感受来自于那里的包容。

透过他的节目,我读懂了他每一期节目背后的心情。也许,他就喜欢把自己弄得很神秘的样子,搞得没有人了解他,这样是好是坏?

也许,每个人,都有那么一面,觉得没人靠近自己,就没人伤害得了你。

我记得我问过他一个问题:别人有烦恼都可以和你倾诉,那你有了烦恼,你会怎么办?

他的回答很简单:睡一觉。

轻描淡写,可是,像极了逞强的自己。

也许,很多时候,他受了伤,就像个小兽一样躲起来,不让任何人发现自己在舔伤口。或许他最狼狈的样子,只有自己看得到。等自己痊愈了,想通了,又神气活现地站在众人面前。

于是,他们只看到你的无坚不摧。

每当我画画,或者写文的时候,我就喜欢打开他的电台,来听听那些我听过的节目。也许,听众,也是倾听的一种方式吧。

遇到过,也不曾打招呼。因为自己脸盲,生怕认错了人。其实,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怯懦。就远远地看着他走在前面的背影。因为,我们遇见的人和事都太多太多。偶尔的交集,不过是过客。

我知道他喜欢旅行,我也喜欢。但是,我知道我们的目的地是不一样的。或者说,我没有目的地。只是希望那个温暖的声音,能一直走下去。而我,会继续倾听他所分享的故事。

说不定哪天,他也会成为画笔下和所写文章的人物。我想,会有那么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