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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迹

发表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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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雪迹,欢迎阅读与收藏。

依稀飘过的白雪不会言语,沉默的上演这无私的冲动,我看到它晶莹的灵魂在空中舞动,忍不住复制这一刻在我的记忆。路灯反射的雪很纯白,缓缓飘落,张开手,让雪花在我的掌心渐渐融化,化成了水滴,一倾手,划过了我的手掌,画出了一条清凉的弧线。我独自在这里陶醉着久违的美丽,没有回忆,没有思绪,只有在安详的夜下被伤过的一颗心。

凌晨的街,我回首来时的路,一排凌乱的脚印,我快乐,我高兴,我是第一个在雪中留下痕迹的人,仿佛这条街,这片风景就是我的。时而我抓起一把雪扔向河边,时而含在嘴里,时而在雪中写下几句幻想的承诺。就这样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着。wWw.qG13.com

印象中江边是我来过最美的地方,并不是因为这里的景物,而是我在这里留下了很多回忆,有美好的,也有酸痛的。突然感觉人就是这样,可以为了短暂的快乐而用长久的伤痛去换。每一次来到这里的阶梯,眼前总是会出现很多影像。我牵着你的手走过,我的承诺留在这里,自己的心碎在这里

为何要颠覆是非来换这一切,不诚实的感情还在勉强。如果记忆如雪中脚印凌乱,这个故事我会画上句号。相信晨曦的阳光,还会融化心中的寒冷。加快了这脚步,坦然的离开这些诱惑,我心早已不在此地。我还记得有人对我说,他一去不回在这江中,但是她每次都会在雪天静静等候,没有等到他,只是等的自己一身沧桑。哀伤的曲子不会停,是否还应该去续写这没有结局的故事?是否还应该用自己的多余时间去做这些不能勉强的事情?

那一个老人对我说的是她自己的故事,她说当年下雪天他去江边捕鱼,结果没有回来。此后她每当下雪天都会去那个港口静静的坐着,拿着他的照片一直等下去。我对她说应该接受现实,她却说我相信他会等我下一个轮回,所以我要等他这一生。结果她的话,证明了我的愚蠢,证明了自己是那样的不坚定。我再次离开这里

身体在颤抖,心也跟着寒冷,命运不同的签,给了两个相爱的人。结果谁在远方喃喃自语?至始至终,同样的等待,不同的结局。是谁在天涯呐喊,呼唤伊人的眼泪?雪太纯白太多情,却不懂我们的心。江水依旧平静却不懂我们的起伏。被埋葬在雪中的脚印,我期待谁会再次走过。

我忽然间想起了自己刻在阶梯上的一首诗:你的手牵着我的手,我的脸贴着你的脸。两颗心一样的节奏,两双眼同样的眼神。你细数走过的脚印,我回忆来时的路途。我抓紧了你的小手,你靠近了我的身体。我明白这一刻过后,将走向不同的世界。你清楚这一刻过后,将要漫长的去等待。我在雪中与你握别,你在雪中为我送别。我们开始不同方向,走着各自来时的路。渐渐消失在地平线。

雪越下越大,心越来越累。回去的路上,看到了烟花,在雪中绽放的魅力,我不忍多看一眼,因为我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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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迹何寻


K城到了!那一幢幢高耸入云的楼厦缓移角度地映入我的眼帘。那幢最高的银灰色大厦以蓝天白云作衬鹤立鸡群般地傲视苍穹。云朵变幻中,最高一层的西边楼角处,俨然一个雪青飘裙棕红长发的女子,倩影舞动,柔姿飘逸;转眼间,那女子像在楼窗内,又似在云絮里。我简直被这若实若虚如梦如幻的景象弄呆了。

宿住后,我像久别在外的游子,渴望重瞻我青年时代曾生活和工作过并成为我永恒记忆的乐园那座令我亦喜亦悲终生难忘的西运小学。

这是k城一片绿色的郊野。那条唯一的东西走向的长马路,串连了几个工厂企业。长马路左侧有条微微弯曲却也可通汽车的巷道直通西运小学。

临学区不远处横流着一条小溪。这是城乡结合部的一条血管,为小城添了些许生趣。小白杨伴着小溪成绺成排地伸向远处,一路唱着,笑着;也有时诉说着,感叹着。斜照着小学大门的小溪上,不知何年何月是哪些好心人用又粗又长的榆树圆木架起了一座简易石木桥。小桥年年月月朝朝暮暮暑来寒去承载了多少人的足力、印上了多少人的足迹啊!

谁都无法知晓我和小桥的感情有多深有多长。当年,常穿着蓝色中山服留着个偏分头瘦瘦高高仅有23岁的我,常常站在学校门口观赏小桥的奇景。春风破冰融雪,小桥下的溪水重启歌喉。两岸窝憋了一冬天的小青杨,返着青向上舒展着。树冠的枝叶间有时跳鸣着鸟雀,有时缭绕着炊烟。那炊烟有时借着风力扑向溪桥,弥漫在过往溪桥的行人间。我不知多少次感受过在溪桥上被炊烟弥漫过的滋味儿。那滋味儿活像在仙界的云雾中,令人陶醉,间或飘飘然。

学校是个开阔的约200米见方的四合院,中间有篮球场、排球场和单杠、双杠等。四周是整整齐齐的红砖平房,三面是教室,一面是办公房。四周房前两米远处,沿流水沟两旁栽着绿汪汪翠生生的白杨树。

这个校园天地有喜悲言语和乐忧故事留在我脑际深处的一幅幅剪影时不时就像屏幕上突然浮现出图像一样,蒙太奇般演示出来。

时间可以浓淡记忆,但不能全删旧迹。

我1965年从省会都市贬调至这座小城的西运小学,屈指与它寒暖了4个春秋,便调往另一个人生舞台,演另一出人间喜剧去了。4年岁月,1460个风吹雨打难叙难忘的昼夜啊!

4年岁月留给我的记忆早该淡远而去,可有几件震撼我心灵的事却意外地催发我对人生的感悟。

1966年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那场主宰那一代人命运的文化大革命使我感知了人类的愚昧、脆弱和变异。一个以慈悲为怀、热诚为本、对小教事业颇有经验颇有见地年富力强的女校长邹颖,一夜之间竟成了蛇心魔鬼一类的反动学术权威而蒙受人格扭曲、侮辱和批斗。心地圣洁天生自尊的她怎堪恶风恶雨的摧残断然在无望中选择了逃离人寰。邹颖死了,带着神秘色彩传奇般地死了!有许多自杀者跳进大江大海的汹涌波涛中却能意外获救而回生,而邹颖却在一场不大的中雨过后的城市马路上一头栽进不足半米见方的浅水坑里便与美好而又充满变数的人类世界阴阳两分了!

邹颖啊,你可知道,未经误解和冤枉的生命是缺乏免疫力的肤浅而脆弱的生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道明了花草树木的可再生性。与花草树木不同,人的生命是不可再生的呀,所以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失去生命,人还能做什么?

有时自杀是一种无奈,是一种用极端的方式抗议恶势的手段。但最好别采取这种手段,因为种种事例证明,这种手段对恶势的作用并不大。其实,恶势正需要你的死啊。

因此,自杀是一种愚昧,是一种懦弱,是一种放弃战斗的投降。虽然有时它是无奈的、有气节的,甚至是壮烈的,但由于生命的格外宝贵,我不赞成人轻易放弃生命。

世上的任何知识都没有你踏进社会和各类人交往后所领略所感悟到的理念来得真切、深刻和可靠。那时我20来岁,单身独处,总想找个知书达理、外美内秀,且志趣相投的女子,结为伉俪。蒙上天垂爱,我办公桌对面的同事正好是一位娇好可爱的女子。她叫余咏,高低适度,面庞红润,双辫触肩。她不善言语,但她那双脉脉含情的眼睛却常常盯着我。有时我俩的目光正好相接,我倒有几分腼腆,不好意思地错开她的目光。而她却坦然自若,弄得我慌乱不安。每次在会议室学习,她也总是悄悄地把目光投向我。

她含蓄,却又开朗大方。她知道我爱好文学,且藏书较多,就常常向我借书看,还有几次晚上到我宿舍还书。

有一次在她要离开我宿舍时,一阵闪电雷鸣过后,急唰唰的大雨便泼了下来。

我说下雨了你过会儿再走吧。

她说那不行,万一这雨下一夜不停咋办?

在两难之间,大雨善解人意地停了下来。

当然是我送她回去,因为雨虽然停了,路上却又黑又滑。

那天我把她送到家回来时,连着跌了几跤,尽管浑身都是泥水,心里却很乐意。

她还把她那本厚厚的粉红色的显得娟秀的日记本给我看,上面抄的全是唐诗、宋词和古今中外名人大家的警言哲语。这更令我对她刮目相看。这不正是一个高雅脱俗的红颜知己吗?我激动极了,幸福的暖流滋润着我的心。

时间久了,我判断她对我有爱慕之心。但我没有勇气当面向她表达情愫,便写给她一封求爱信。

我盼望能尽快收到她的回信一封流溢着温馨蕴含着真情的回音。

她对我的态度依然如故。可天生腼腆的我却因害羞而不敢正眼看他。但这丝毫掩盖不住我心中的诗情画意。

于是我常常望着蓝天白云描绘着新生活的蓝图;望着碧波荡漾的孔雀河水想象着鸳鸯戏水。我们校园的后面是一片香梨园子,再往外是一片瓜地。下课或放学后,我就到梨园里散步、咏诗;口渴了,也到瓜地里买瓜吃。梨园和瓜地的香味儿飘进我的心里、肺里和周身的每一个细胞。可这些香味儿却又像从余咏那里传导过来的。我有时也到梨园里逗鸟,多是从塔里木飞过来的百灵鸟。那清脆美妙的鸟叫,总使我回味着余咏的歌声。我还在梨园和瓜地带着三角支架照了好多照片。当时我想,如果余咏同来,这里不更成了仙界了吗?

过去了约有10天光景,仍不见余咏回音。一天下午刚下最后一节课,倒是有位名唤杨琼的女老师差学生把我叫到她的宿舍。杨琼大我们几岁,脾气耿直,为人忠厚,平时常叫我们到她那喝茶、吃饺子。可这次,她一不请我喝茶,二不请我吃饺子,我一进门,她便把门紧紧推上,然后悄声对我说:

东方老师,你今后再别给余老师写信了

我不由一惊,像不光彩的隐私爆了光一样,羞得我满面通红。我不敢相信,我印象中那么好的她竟然会把我给她写信的事告诉给别人!

东方老师,你别不好意思。我知道你是好人,但还不太了解社会的复杂和人心的善恶。这没什么,以后注意点好了。

我感谢杨老师在与人为善地安慰我,但我想知道余咏还给她讲了什么。

杨老师

我刚开口,她仿佛猜透了我的心事似的,小声说:我知道你要问我什么。她说你是黄鼠狼想吃天鹅肉

突如其来的恶风恶雨把我卷到了一个混沌世界。人心咋这样?我心难平!

东方老师,世上本有高人低人之分,高人不计较低人,则高人更高啊。

我非圣贤,却有悟性,杨老师道出了多么善美的人生境界啊!

我依然固我,没有理会情辱的事。

那个余咏也依然如故,以为我不知她出卖我的恶鬼动作。

后来我再看她时,她果然矮了许多。我倒有些同情她,那事儿毕竟是她年轻不懂事不成熟时的浅薄之举啊。

天下几十亿人,能相识且能成为同事者实属不易。余咏是伤害过我,但她也曾给过我美好的憧憬和想象啊。回首往事,我仍然该引她为友啊。

而今我又重逢离别经年依然令我魂牵梦绕的第二故乡K城,我当然要寻觅旧迹重温旧梦啊,特别是那所留给我许多记忆的西运小学。

可我曾经生活过工作过的西运小学呀,你在哪里?我先是搜索记忆,然后沿旧道寻觅。我问路人,他们都连连摇头,好像这里压根儿就没过什么学校。

我拐弯抹角走了好半天的路,腿如重铅,汗湿衣衫,西运小学却杳无踪影!失望令我浑身瘫软。

我所到之处,一座座高楼彩厦林立眼前,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令人眩目

直到暮色渐临回到宾馆,我仍无法掩抑失望之心感慨之情,于是便题诗一首作纪:

街巷几横斜,群楼谁住家?当年乡野地,梦里闻梨瓜。

风雨溪桥影,春秋学子芽。旧音何处寻,泪眼望天涯!

蛛丝马迹


爱是可以隐藏得一点踪迹也没有吗?

其实不用寻找到处都是藏不住的蛛丝马迹。

他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人。整个身体和精神劲有很奇怪的张力。

身材看过去并不壮硕,甚而有些纤瘦。但看过去,却精神气十足,像一只屏声静气的豹子,行动起来轻捷迅速。整个面部通常平静无波,但那双眼睛却似乎紧守着无数秘密似的,让你不容忽略。他一旦开口说话,面容瞬间变得柔和,眉间眼梢略带笑意、嘴角微微翘起,似乎很亲和。但那倏然的改变,会让人惊异,觉得这是一只老了成精的狐狸,若你毫不设防,定会不知不觉地陷进他的圈套。不过,他多半是无害的,只是习惯了这样用笑容伪装自己吧。

她随意地翻看相册,一张风景照,不知为何竟然角落上留着他的侧影,或者是她拍照的时候,他无意间闯进了镜头,只见他昂首看着远处,耳朵和头发似乎都张扬着。

另一张是她正拍一朵花的近景,那花儿不听话,他伸出手臂,把花擒过来,然后他的手臂也留在画里了。

还有一些是她故意远远地拍的他,他背着包,他跑着,他做着怪模样。

有一些照得丑,他就笑话,你怎么喜欢这么个丑人儿。

她嗔目瞅着他。嗔,怪他说她没眼光吗?!瞅,看他是不是真的丑。其实真没有介意这个人的美丑。只要爱着,美和丑都是风景。浓眉如簇,眼神深邃,很双的双眼皮。他看你,会让你安心;不看你,会让你揪心。因为看你的时候,全世界都不在他眼里,只有你。不看你的时候,你和他似乎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所以,她只想千方百计在一起呆着,一起,她就不会跑出他的视线。

他会牵着她的手,他会为她背着包,他会挨着她,他会用座骑载着她到处跑,他会随时听候她的调遣

他的脸是无可挑剔的。睁着一双永远认真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下,一张有薄薄嘴唇的大嘴,耳朵不肥厚,耳廓薄而大。他说,正面看过去,只看见脸部,不能看见耳朵的人是有福的。她仔细端详他,果然,只能看见他端正的脸。他又说,眉毛浓密的人是长寿的。还有鼻梁直的人是正直的,等等等等。

她忍不住笑。这个男人,根据他自己的相貌,去解释相术。

他又说她的面相很好。是那种温柔、良善的面貌。

两个相距遥远的人,本来在现实中没有交集的人,可以这样坐在一块毫不猜疑地接纳交融,似乎是上天偶然的好心情,给这个世界投射下一缕穿破厚厚云层的阳光。

他的手和她的靠在一起,腕上带着同一款式的手表。那是去年他送的礼物。他的手腕细,手臂却粗,她要用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环在一起,才能环住。她这样比划着,从手臂滑到手腕,一个圆变成两个。他的手掌不大,只是刚好可以把她的手完整地握在掌心。他总说她的手掌粗糙,其实只是因为他自己的掌心太滑润。虽然他的手指和手掌,都有深刻的纹路。但却是滑滑的,凉凉的。

她的腕上还系着青丝红豆手链。靛青的线、红得晶亮的心形豆,互相衬托出色泽的鲜丽。每一粒红豆都紧紧地贴在线上,规则地交错排列,不知道是手腕太细,还是线有点松,总是带着一会儿,就感觉松松地垂下来,她便把手腕举到他眼前。他垂下头,捡起两条缨络,细心地轻轻一拉,不松不紧。他低着头,躬着腰,让她忍不住想往那脖颈里吹气。

她拍的照片大多是风景,他有时会挑选有意思的风景,摆出他喜欢的模样来拍照。但只要是摆拍的,没有一张是笑的。反而她抓拍的一些照片,常常笑得整个人似乎都在发光似的。

还有许多稍纵即逝的样子,她没法抓拍。比如像只小猴子一样在山间跳来跳去;比如在房间里扭着腰,跳着秧歌舞。那调皮的模样,毫不做作,真是令人无法不时时想起就发笑。

这许许多多的蛛丝马迹,即使被分针秒针的利刃一次次刮去旧痕,但每想起一遍就会再重新镌刻。是记忆走得赢时间,还是时间淹没了记忆。那最终的结果大约要问的是爱神这个调皮鬼吧。

雪舞雪屋


是的,这就是我钟爱的雪屋。

雪还在飘舞着,轻盈,薄透,清凉。厚重的积雪覆盖下,远离城市的郊外小屋宛如安徒生笔下的童话,古朴,典雅,洁净。宛若一幅蜿蜒淡彩的水墨画,直扑我的眼帘。雪屋,有着竹外梅花三两只的春机无限,有着小扣柴扉久不开的温馨浪漫。

雪舞,雪飘,雪落,寂然,无声。斩断了通往城市的喧嚣与繁华,洋洋洒洒飘落于天地间。雪屋里,一杯香茗暖手润心,向往已久的时光莫过于此时。轻轻打开喜欢的书页,写下心中流淌了许久的文字,让心情在键盘上随雪花飞舞飘逸绽放,纠结纷乱的思绪被雪花浸染,竟然如此清晰。一种前所未有的宁静徜徉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自在,一种惬意无比的快乐于雪舞下静静的释放流淌。

这样静谧美好的时光,带着丝丝禅意。这样静谧美好的时光,可以烹雪煮茶,可以品茗听曲;可以吟诗作对,可以研墨作画。这样静谧美好的时光,可以静静聆听天与地的对话,可以静静聆听梅花与雪落的柔声细语。

雪,飞舞着,盘旋着;风,冷冷的吹着,心中却盈满从未有过的透彻心扉的融融暖意,一种感动的幸福,一种恬淡质朴的情意盈怀。原来,幸福就是简单平凡的日子,如小河流水,不必波涛汹涌惊涛骇浪轰轰烈烈;原来,穷其一生所苦苦追寻的幸福,就是平和静好的每分每秒,她,从未走远更未远离......

雪花,飘舞;雪屋,宁静清幽...

云上云上/20xx.1.4

长发如黑色的风迹


在我的身体里开舞会的群魔中,有一个披着红斗篷的黑面人,在他锐步而舞的时候,我看到过他黑色的脚板和比脚板更漆黑的脚心。

1

在我的家乡三角城,一年只有三个季节,冬天、春天和秋天。夏天是那么短暂,一眨眼就会过去,以至于没有人没有哪个孩子会把它看成一个季节。倒是冬天,漫长而寒冷,到处都是冰和雪。我们走在街上,脚下是冰的路,树上是雪的披挂,连我们呼出的哈气,都会沾在睫毛上、额发上,结成霜,仿佛我们是雪质的孩子。

我说的我们,是我和妹妹小薇。我叫冬子,因为我出生在隆冬腊月,她叫小薇,蔷薇的薇,因为她出生的时候,正赶上我的家里蔷薇开满庭院。我的爸爸在三角城铁路医院当外科医生,身上总是弥散着一股莱苏水儿味儿,我的同学都讨厌闻那股味儿,因为他们怕生病甚于怕打针,不喜欢读书甚于不喜欢医院。我却相反,我喜欢抱住爸爸的身体闻他身上的药味儿和消毒水味儿,喜欢他把白大褂带回家里来挂在衣架上的感觉。不过,他工作很忙,常常夜里也要做手术,为那些从火车上跳下来摔断腿的小偷或逃犯,为那些斗殴中互相伤残的英俊少年,还有那些为失恋而生出各种脓包的青年和老人。管理我和妹妹日常起居的是妈妈。她像所有的三角城人一样重男轻女,把我视为掌中宝,而把妹妹看得无足轻重。

偏偏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爱哭爱生病的男孩子,妈妈总在担心我会死掉。在没有征求我是否同意夭折的前提下,她早已开始为我的夭折做准备:先是在怀上妹妹的时候带上我去位于城北的圣若瑟教堂祈祷,祁望圣母保佑她怀上的是一位男胎;生下令她大失所望的妹妹之后,她一点儿都没有动摇对上主的信仰,更加勤快地从南城往北城跑,祈求教堂的圣母和她的主保佑她怀上第三胎,而且是个男孩儿。

我慢慢地长大了,上了小学,学习成绩门门百分,病也越生越少、越生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年三次,春秋冬每季一次的例行感冒。可是妈妈依然对我的生命不抱信任,依旧带我和妹妹勤勤恳恳地往圣若瑟堂跑,做告解、望弥撒、领圣体,当然也不会忘记请波兰籍的吴神甫为我和妹妹施洗。妈妈对我和妹妹说,她一定要给我们生一个弟弟。我和妹妹一起玩的时候,一起去上学的路上,总会抱怨妈妈,嫌她故意拖延时间,迟迟不肯把肚子里的弟弟生下来。我们认定,我们比她对弟弟还要望眼欲穿。天长日久,我们甚至开始怀疑,妈妈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

2

在常住人口有妈妈、我和妹妹的家里,一年三季的大事纪大约有三项:我生病和哭,妈妈给妹妹洗头发,妈妈为愿望中的弟弟缝制或针织宝宝服装。

我哭的历史是由来已久。爸爸戏称我的眼睛是泪泉,动辄泉涌。他遇见我哭,就会笑,从来不把我深心的委屈与悲伤当真。妈妈却在我泪雨的袭击下成为惊弓之鸟,每次见过我哭都会以为那是因为我的病,以为我是因为不久于人世的预感而流泪。

我有我的秘密,只告诉妹妹小薇,再不告诉任何人。我对小薇说,我不会死的,那些大大小小的病魔只是喜欢在我的身体里开舞会,等他们跳累了,就会睡去。小薇会问我,跳舞的群魔中有没有三角城传说中的黑眼睛黑皮肤黑脚掌的死神?我肯定地回答她,绝对没有,所以我才不会死,我哭是因为我老是想哭,觉得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很委屈。

妹妹无法体会我原生的委屈。我给她打一个比方,就好像天神被打入凡尘。我再给她打一个比方,就像老虎,它比人还骄傲,但毕竟是老虎,被人赶到深山老林里,不敢进城里来玩儿。

妹妹从来不生病,从生下来就很少哭闹,仿佛无足轻重的家庭地位早在她的意料之中。除去妈妈给她洗头发梳头的时候,她总是悄无声息。她会用很粗很大的针脚缝上一大排由小到大的布口袋,布口袋里装的是玉米粒儿,留着跳房子用。布口袋的布料是妈妈为弟弟缝新衣裁下的边角料,玉米粒儿是爸爸让病愈的患者或患者家属从农村送来的。布口袋多得成灾之后,她就尝试缝布娃娃。她的布娃娃群落在日益壮大,布口袋相形见绌起来。布娃娃中有男孩儿也有女孩儿,她对他们都是百般疼爱,绝不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她对我说,女娃娃也是娃娃,一整个儿娃娃,不是半个,不能像她自己那样,在家里可有可无。为了安慰她,我背叛自己对弟弟的向往,对她说:等弟弟生下来,我们谁也不理他。

就是这样一个妹妹,也会定期在家中掀起惊天动地的风暴。那种时刻,在我的记忆中,一直庄严而黑暗,犹如雷暴雨之夜。

妹妹头发很黑、很密、很亮泽,秉承了爸爸的材质。她喜欢将它们披散开,搭抚在肩上背上,像个大女孩儿的样子。即便梳起来,也是梳成松松垮垮的两根粗辫子,走起路来都甩在肩后,一跳一跃地,像鼓锤柔和地击在肩背上,为行走伴奏。

妈妈则喜欢把妹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紧贴着头皮牢牢实实地编成两根细辫子,使妹妹的头显得很小巧,头顶正中的分缝笔笔直直,十分有教养。妈妈还能百变出新,有时把那辫子盘成花状吊在妹妹耳边,再扎上两个粉色或玫瑰色的大蝴蝶结,有时把它的梢部卷起,用蓝丝带结紧,使之像两颗裹上玻璃纸的棒棒糖。

妈妈有个习惯,在为妹妹梳头之前必先为她洗头。妹妹喜欢去浴池洗澡时洗发,不喜欢蜷缩在板凳上低下头让头发浸湿在热水盆里。小一些的时候,妈妈把她押上小板凳,她就如临大敌一样瞪大眼睛,泪水哗哗啦啦地流下来。她每一次都对上帝般的妈妈抱有幻想,期望她瀑流般的泪水能打动妈妈强大的审美意志,让它顺应她的心愿。但是,她那不灭的幻想总是气泡般在干燥的空气中破灭掉。妈妈从来都是不动摇地把她的头发连同声声尖叫浸没到温热的净水中,使妹妹的头发充满屈辱与叛逆的失败。

在妈妈的眼界中,干净、平整、秀丽的发辫是女孩子立身处世的根据。那种短式的、爆炸式的、蓬松的、左倾或右倾的女发,为她所瞧不起。她认为,梳那些发式的女子一定会被男人所耻笑、所轻蔑,坏男人更会有机可乘,从她们的头发开始对她们做出调戏举动来。她训斥妹妹说:那些坏男人,只要一看女人的头发就知道你是不是贱女人,好欺负不好欺负。听到这种话的妹妹,哭得会更加歇斯底里,尖叫得嗓子接近于破败。

3

妈妈的祈祷终于感动了她的圣母。我十三岁,妹妹九岁的那个冬天,弟弟紧闭着双眼出现在铁路医院的产房里。我和妹妹放学后相携着去看他。他根本不肯睁眼看我们,一副很厌烦的样子。不过,妈妈很高兴,她对我们夸耀弟弟红苹果似的脸庞、头发,有力吸奶的小嘴,还包括他的小鸡鸡。毫无疑问,弟弟属于很健康结实的那种小宝宝。轮到妹妹抱他的时候,他一个鲤鱼打挺,险些从妹妹手上摔到地下,可见他的劲头有多足。

妈妈和弟弟从产房出来搬回家里之后,那些五颜六色的新衣裳、新枕头、新被子就环绕着弟弟,把他的模样衬托得像小天使一样,尤其是他笑的时候。妈妈忙家务的时候,他就会望着我和妹妹,很惊奇地、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们。望着望着,他的眼里脸上会突然迸出笑焰,很灿烂,只是一瞬间之后就变得迷懵起来,仿佛那笑来自另一个世界,他刚刚从中醒过来的世界,仍朝向着那个世界,与我和妹妹根本不相干。他在向他刚刚脱离的那个世界打招呼。

妈妈生下弟弟小龙之后,一头扎进溺爱他的活动中,不再有余暇顾及给小薇洗头梳辫子,妹妹的头发一时间进入了独立王国的时代,开始显示出松软蓬勃的大好局面。妈妈每次看到她放学回家的样子,都会刻紧眉头。多亏弟弟,一副蔫头蔫脑的懒睡相儿,总会不失时机地向妈妈伸出肉乎乎暖烘烘的小手,去撕扯她的嘴巴、鼻子、眼皮和头发,惹得她爱意丛生,把妹妹风卷残云或树丫枯耸的头发忘在一边。

逢年过节的时候,妈妈会烧一只整鸡作为主菜之一。菜端上来的时候,我就去用筷子夹鸡翅膀,那一向是我的专利。但是,弟弟三岁那一年开始,我失去了这项专利,因为妈妈听邻居的刘阿姨说,女孩子吃鸡鸭鹅鸟的翅膀就会梳辫子,越梳越好看,男孩子如果比较傻、缺心眼儿,就多吃鸡心鸭心鹅心狗心猪心兔子心,吃多了那一类的心脏儿心眼儿就会多起来。妈妈得到这个“偏方”后,就把吃翅膀的专利权从我手中夺下,交给妹妹,而把爸爸吃鸡心的专利剥夺掉,割让给弟弟。她担心弟弟只有不会生病的身体缺心眼儿,像左邻张家的大儿子那样,只会打篮球,长得人高马大,尽是被那些小个子、鬼灵精似的男同学呼来唤去。

小龙的出生,使我的夭折特权成了泡影。我的例行感冒,不再像他出生之前那样隆重而惊险,我发着烧也可以自由地到街上去玩雪球、堆雪人儿,也可以帮妹妹梳头,把她的头发编织成九头鸟一般的吓人样子。妹妹的头发始终没有按照妈妈的审美意愿光光溜溜地贴顺在头皮上。那些鸡的翅膀进入小薇的胃肠,经过消化,又齐飞到她的头上,小公鸡般张开的羽翼,不习惯飞行地飞了起来。无可奈何的妈妈,宁愿我去摆布小薇的头发,哪怕把它们编成几十根疯狂的小辫儿,或者把它们梳理得楚楚可人,像煞电影里的日本清纯少女。

4

妹妹结婚前夕,到理发店去剪了一个男孩头,然后买了一大堆喜糖,用她自己的工资。回到家里,她把自己的喜糖吃掉一大半,我和弟弟陪她一同吃。在此之前,爸爸从来不许我们大嚼着吃糖,不许我们一次吃糖超过两块。

妈妈为小薇采购新婚礼物回来,看到她头上精短的发式,抛下手里的东西,痛哭起来。她边哭边骂妹妹没有良心,有意同她作对,白给她吃了那么多鸡翅膀,而那是她最喜欢吃的东西,为了她的头发,她差不多二十多年碰都没有碰过。

妹妹的未婚夫王德军到我家时,妹妹正与妈妈相拥而泣。妹妹对妈妈说,她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理一次短发,像男孩子一样的短发,体会一下做男孩子的优越感,像男孩孜孜不倦样高视阔步地在三角城走来走去。她又哭又笑地说:结婚是我自由的开始,假如我生下女孩儿,我不会轻视她,不会把她的头往水盆里浸,而不管她有多难受,难受得要死。

妈妈推开妹妹,跑回她的房里,反锁上门,在里面哭得撕心裂肺。有生以来,这是我们第一次听到她这样哭。在她的哭声里,我的例行感冒伴随着高烧升上了我的鼻腔和额头。弟弟是吃鸡心长大的,反应比我们要快,他二话不说,披上茄克衫躲了出去。王德军不知所措,一直站在客厅门口,进退维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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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的头发长长之后,顺利产下一个男婴。妹妹请我给孩子命名。我首先建议,让他姓汪,母亲的姓,名字叫武娜,既非男又非女、既女性又男性的一个名字,不让它去巩固三角城沿袭已久的两性分化的命名习俗。

汪武娜遗传了他妈妈的一项光荣传统,就是不许别人给他洗头发。妹妹一给他洗头,他就哭得昏天黑地,如同受了天大的委屈。好不容易熬到他可以凑凑合合地自己洗澡洗头,他的哭声和尖叫才算从三角城的春天秋天和冬天里消隐下去。

汪武娜被妈妈接到家里来常住那一天,例行感冒空前绝后地击倒了我。我住进爸爸任职的医院。肺部的感觉很有些异样。我让爸爸告诉我真实的病情。爸爸坐在我的床头,身上穿着白大衣,白大衣上沾满我所喜欢的莱苏水味儿。他的双鬓已经花白。他平静地告诉我,我得的是肺癌。

我一直没有谈恋爱,一直同父母住在一起,我一直怕离开他们太远,我同他们在同一幢房子里依然会想念他们,因为我早已知道我会先他们离开人世。儿时我告诉妹妹的秘密场景,其实只是“秘密”的一部分,在我的身体里开舞会的群魔中,有一个披着红斗篷的黑面人,在他锐步而舞的时候,我看到过他黑色的脚板和比脚板更漆黑的脚心。我认为,他同我这个具体的生命更贴近,而圣若瑟堂里的上主形象,连系的是这个生命之外更遥远的生命。

朋友们都来病房看我了,还有高中时教过我体育课、总是照顾我给高分的欧阳老师。妈妈每天来看我半个小时,其他时间她得照顾汪武娜。弟弟已经移民洛杉矶,他的美国夫人爱他爱得发狂。我估计,我可能见不到他了。

妹妹小薇来看我的时候,我向她道歉,为我没把见过死神的“事实”告诉她。

她哭了。作为补偿,我向她透露了另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从童年起,我一直期望自己能蓄一头像她一样的长发,又乌黑又浓密,像黑色的风迹。

我让妹妹打开窗,让窗外飘飘的雪花和雪的气息扑打进来。

蝉鸣声迹,蟋蟀音曲


我并不喜欢夜晚,从小到大我都不太喜欢夜晚。我思想,好多人和我一样,肯定的都不太喜欢夜晚。因为,夜晚缺乏阳明,那阻隔着视线的夜晚,黝黑的背后隐藏的未知,莫名的塞一些恐惧在心里,让人产生胆怯的情绪,遥遥的让人望而生畏,常怀戒惧之心。可能是我与生俱来胆小的缘故吧。

未知,对于勇者来说,那是探索的勇气和力量。是人们通向生活的美好,创造经典的引索。

我们知道,夜晚和白昼是自洪荒定天地之始而产生的现象,是天地运转的规律。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个区域空间是被动的承受,是沧海一粟,我们的生命就在白昼和夜晚的流转中生存。虽然,我不喜欢夜晚,却走过了几十年的日日夜夜。尽管夜晚里有风、雨、雷、闪,有怀旧和渴望,我还是趟过了几十年的夜晚的黝黑和未知,来到了今日几十年的岁龄。

就是这黝黑,又总勾引的我将思绪放置黝黑去探问未知的究竟。渐渐的,我倒不讨厌夜晚了。在这夜晚里放飞思绪,没有人看得见,放飞思绪后,那没有灵魂的躯壳,呆如木鸡的丑容,黝黑遮蔽了爱搜索别人丑闻的人的视线。别人寻不得我的丑,见不得我的秀,我就在自己的壳里,自斟自饮,雕琢我的人生,修饰人生的路。

第一次在夜晚放飞思绪是童年,将思绪放上了明星朗月。我家是农村,农村贫苦,整日里活计累人,面朝黄土就染了黄土的面容,背朝天,弓着的背,驼了太阳从东山顶滚落西山顶,久日久驼,弯下腰的脊骨就是一条沟,那是太阳从东山滚落西山,久日久滚滚出的迹道。虽是沟,却埋着脊骨,结实的脊骨只为负太阳之重而长。劳动者可自摸其背,验其脊骨沟之深浅。农村里最美妙的就是傍晚炊烟,袅娜的如仙女祥临带起的祥云。缥缈的如诗似画,如幻似梦。当这炊烟散尽,那迷离的景,虚幻的情,既充不的饥,也当不得真。可是,不得不承认那是生活的一种,或说那是生活的一个片段.尽管炊烟下的饮食寡淡无味,肥沃的土地,贫瘠的饮食养育了辛勤耕耘者。

夜幕低沉,夜幕已偃至墙角,晚饭后的农村,如鸟聚噪,人们各自走出家门,聚于街旁,这是农村人一天里最盎然的意趣,是最清闲的时刻。灿烂的笑容浸泡村人俚趣,历史上武者的轿马,文人墨客的书画词文,都是农村人口口相传的戏文,是农村孩子了解历史,了解社会,初学做人的窗口。每当这段时候,我总是望星空,奢望星月晶晶的亮,梦求将村庄搬上星月,那样的村庄该是多么明亮。那样的村庄,就不像此村庄,夜晚漆黑,油灯如豆,闻犬吠,见不得犬踪。听人之语,查不得其表情。

村人的话语,总是透着舒心的畅快,那话语,似青菜萝卜,声响着嘎嘣脆的脾性,群人纷语,乡亲情,你语我笑,其乐融融。人生的通道里难能的享取乡亲的情谊。农村的少年,就喝着这股乡情水长大,浓浓的乡情水,黏黏的粘连性,无论你走到天涯都粘着你的思念,牵扯深遂于心的乡愁。这就是制造乡情的地方,从孩童起,乡情在不自觉中滋养了情感的肠胃,每一寸肌肤,都在乡情的养育之下,生成了蒸发不去的肉质,丰盈的富有弹性。

叔伯们讲的故事,带着我的思绪飘飞,一会描绘南天门的金刚,一会笼络海底的夜叉。让人难已释怀的是悟空的筋斗云,每一个小朋友都想拥有这种超人地本领。呼之风雨,揽之空域。细细思品,这就是人们对生活的渴望、期许。人们渴望拥有那种速度,拥有缩短时差的距离,追求美好生活来的迅速。是一种心愿的体现。

追求美好生活,我又感叹蝉的精神。捕婵,少儿的乐此不疲,每当夏日,我们听烦了大人们的高谈阔论,就结伴去村边的树底下捕蝉,每当捕到蝉的幼虫,我都将它托在掌心,欣赏它那低着头,步伐缓慢地憨态。泥色的躯壳,憨态可掬的形态,让人喜爱与亲近。我们称蝉的幼虫为老黄牛,这是祖辈流传下来的称呼,它的憨态,动作的缓慢,暴露了它的性情,与坚韧不拔的耕作田野的黄牛相仿。人们赋予它一个牛字,也就肯定它牛的精神。耕作的黄牛,我们示它任劳任怨,踏踏实实的象征。而蝉的幼虫是坚持不懈,奋发图强,追求光亮,明畅精神的使者。为了追求一夏的光亮与鸣唱,竟在地下孕育了七年之久,七年地下黝黑能量积蓄,一朝勃发,唱热了一夏的温度,蒸煮了雷雨,蒸煮了日月。七年黝黑里的探索,探明了、捕获了生活的美好。

捕罢蝉虫。孩童的我们有时也去捕蟋蟀。将捕获的蟋蟀装在大口的玻璃瓶里,目不转睛地看蟋蟀在瓶里不依不饶的打架斗殴,赤膊激战,他们竟将同类咬的残臂断腿,遍体鳞伤。

更多的,我喜欢坐在田间地头,聆听蟋蟀的歌唱,此起彼伏的歌声,在这幽静的夜里,小小昆虫的鸣叫,有的如百灵绕枝,有的如黄鹂鸣翠,有的如长空鹤鸣,有的如俊婴欢笑,如琴如鼓,如笛如箫,如百鸟朝凤。静静地夜里,一场庞大的演唱会。我不知道这小小的昆虫,在这漆黑的夜里,是一种啥样的心境,它们在庆典还是在抗争,迷离的夜呈送着未知的谜。

家乡的夜,童年的趣,陈在心的底部,发酵为泥,养了生活的花草。

故乡.雪


每年春节之所以回到故乡,不仅仅是因为母亲身在老家的缘故,因为在那里,我的身心便有了依托之处!从老家穿过堤坝走上七八分钟,便到达一片空旷的河边。沿着河岸行走,看着已然枯萎的小草,漫卷而清冷的溪流,是那么的亲切、自然。此时的水草也抵不住冬天的寒冷,缩身水底,褪去了原来的青绿色。若是,下雪天的河边,最是极美的。在漫天飞舞的雪天里,独自一人行走在河岸,看着缓缓而落的雪花,飘然而下,落在了我的肩头上,铺在了枯黄草地上,融进了漫流的溪水中,那种感觉,恍如融身在自然当中。所以,故乡的雪,是让我陶醉的。

我还记得2010年春节的前几天,具体是哪一天,我已然记不起了。那是一个下雪天,上午还是艳阳高照,下午,雪就迫不及待的降临了。落雪的天气是暖的,二哥说:弟,咱去堤坝上玩玩去,再拍几张照片儿。我当然很高兴得就应了下来,因为那时的我上高中,是很少能和二哥亲近的。我们从家出发,狗狗也不甘寂寞,跟上了我们前进的脚步。穿过一片墓地,途径一户人家,踏着前方绿油油的小麦地,我们登上了堤坝。雪不紧不慢的飘着,我们奔跑着,用手机记录下了,那刻肆意的身影。在我给二哥拍照的时候,感觉天与地是如此的苍茫,又如此的亲切。就这样,我们在那无与伦比的雪天里玩了好一会,最后原路返回,那片绿油油的小麦地,已经看不见了,看见的也只是零星的几点绿色。雪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