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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色的眼泪

发表时间:2021-06-11

【www.qg13.com - 红色的情感心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桃红色的眼泪",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静容是个安静的女子,较白的皮肤,不是那种扎眼的漂亮,轻轻地笑起来时,甜甜的,纯纯的。喜着白色芊瘦的她总让人不自觉地怜从心起。她总喜欢在星期天里,做一些新学的点心,小吃,看着一大一小在馋的迫不及待的等着点心出锅的样子,就觉得幸福极了。

很多时候,回忆往事时,总是以如果没有开始可是世间有因果,有花有果,就是没有如果。

那天,静容像以往那样带着甜甜的心情开始做点心,意外往往就在那一刹那,滚热的油遇到水蒸气开始飞溅,一滴不巧就溅在静容的左眼尾端下侧,去了医院做了处理,在不久后,留了一个褐色的泪滴状的疤痕。虽也无大碍,但对于静容来说,始终是一块不大不小的心事。

总在漫不经心之间,走过了时间。这天,静容遇到了做美容的同学冉冉,闲聊时,浪漫而活跃的的冉冉提议说,静容,帮你把这个疤痕染成桃红色吧。静容淡淡的说,都习惯了。也许女人总是喜欢口是心非,晚间,静容问丈夫说自己的疤痕丑吗,正在看书的丈夫随口淡淡的说,习惯了就好了。静容愣了那么一刹那,到底还是介意的吧

再三的犹豫下,静容拨通了冉冉的电话,说自己想这个疤痕变得漂亮一些。

于是静容对丈夫说,自己和同学去旅游,要一个星期,在丈夫的叮嘱里,去旅游了。一切都顺理成章。转眼间,一星期过了,静容踏约而归,进门时,丈夫停留在静荣的脸上目光移不开了,那眼神像回到恋爱时,有惊艳,还有欣喜。那个由毛毛虫蜕变成蝴蝶的疤痕在静容的脸上太美了。静容说你看美吗,就像我遇见你时的笑,像桃花,我让你的笑得颜色盛开在我脸上。美,太美了丈夫高兴的说。静容以为自己做对了。

丈夫总喜欢盯着静容看,桃花的颜色,完美的泪滴形状,在静容白净的皮肤上,笑起来时,隐隐地似一滴粉色的泪看静容羞红了脸时,无限妩媚,无限风情让他们疑似回到热恋的时光里。丈夫和同事的聚会时也带上静容,作为男人,看见自己娇妻,挽着自己手臂时,那些同事羡慕的目光,心里是有一些自豪的。

这一天,静容买菜归来,在小区门口,门口的保安笑着打招呼,还热心的问要不要帮忙拎,出于礼貌,静容报以一笑,客气的回绝。这一幕,恰巧被外出归来的丈夫看到,丈夫追上静容,微微皱眉的说以后啊,不要和他们说笑,静容笑笑说只是打个招呼的。丈夫半开玩笑的说你不知道你的笑多美,我嫉妒你对别的男人笑。静容扑哧的就笑了,都是三十岁的人了还美呢。

回家后做晚饭的静容没注意到,丈夫一直盯着自己看。也没注意到丈夫的脸上变幻多彩的神情,照样的,吃晚饭。渐渐地,静容发现丈夫话说的少了,起初,静容以为是丈夫近来累了,没怎么在意。直到半个月过去了,静容渐渐地发现事态的严重性了。丈夫总是有借口阻止她出门。要是对异性露出笑容来,丈夫总会闹得不愉快,让静容颇为尴尬。

直到有一次外出归来,丈夫冷着脸问静容出于什么目的要把疤痕做成桃花的颜色。出于女人的敏感,她看见丈夫的眼里有一丝厌恶的成分。静容听见自己的心有破碎的声音,自己从来都只想成成为丈夫眼里的风景,美与不美都是为君而妆。为了他才去忍受痛苦,让毛毛虫变蝴蝶。岂知由于气愤,静容没有解释,就蒙头哭泣里睡着了。尽管这之中丈夫来安慰过静容,也道过歉了

静容的丈夫叫浩泽。

浩泽以为,以为妻子会在自己认过错后,气消了,自己再买一件妻子喜欢的礼物,一场小小的风波就会过去了。自己也真的想通了。结婚七年来。没有大的大吵大闹,磕磕碰碰还是有的。还不都过去了;以为日子还会继续,天会一样蓝,时光依然静好。Www.QG13.COm

很多的事就在以为如常中,不知不觉的改变。

就在那一个刹那,浩泽感觉世界里天变成灰色的了,世界安静了,失去了哭的本能,感觉另一个灵魂离开自己了。

等他到医院的时候,他还是不相信,昨天还在给他做晚饭的女子此刻是那个躺在绝望的白色的病床上,苍白的脸上,安静的像睡着了,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的女人,是他的静容。任他怎样呼唤连睫毛也不肯眨一下。泪倾斜而下,天啊,静容,你怎的忍心,忍心,抛下我,我爱你啊,一直爱啊,我只是太爱了,所以嫉妒啊

浩泽听着医生说:病人从高处落下,头部受到严重的震荡,可能会失去一部分记忆,严重的话会失去所有的记忆,也有可能一直沉睡

浩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为和老天和他开了这样的玩笑,难道老天嫉妒了吗,他想象不到失去静容他怎么过下去,那样安静贤淑的妻子,从来都是他最爱,最敬重的,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难道是自己没有珍惜,所以老天来惩罚自己了吗。

如果不是那天静容送文件到公司时,被上司看见,那个眼里露出赤裸裸的色欲的上司,刺痛了自己,也许不是昨天上司的不明不白的训话,以及在卫生间里听到的闲言碎语,昨晚,自己就不会和静容发火的,静容就不会想不开的。

已经三天了,静容还没有醒来,浩泽快要崩溃了,原来苍老在一个夜晚就来了,原本精神奕奕的浩泽像在一夜间老了十岁,一向不信奉神明的浩泽甚至祈求老天,只要静容醒来,失去记忆也好,不记的他也没有关系

午后,浩泽回家收拾静容住院的住院用的东西,发现书桌上一张粉色的便笺,那是静容喜欢的颜色,轻轻地拿起粉便笺上安静的躺着静容娟秀的字体;

情爱的浩泽:

我不知道为何我感觉你变了,你可知道,从答应做你的女朋友起那一天,我就爱你,这份爱一直有增无减,从答应做你的妻子的那一天,我就想与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我们结婚时的许诺一样,不管你贫穷还是富贵,生老还是病死。不离不弃,一直陪在你身边,一直不曾变过只要你还愿意爱我。

浩泽哭了,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为何自己不知道珍惜,一直以为静容应该给他烫衣服,应该给他做饭,替他陪自己的母亲,自己从来懂得说过一句谢谢,静容一直安静的做着,从没有不耐烦,从没有抱怨过一句,这样好的妻子,对自己为何还忍心伤害她

静容是个孤儿,在这个城市里,只有冉冉一个同学。

在第五天夕阳即将落尽的时侯,静容的眼睫毛开始动了,手指也微微的动了,一直握着静容的手的浩泽感觉到了,热泪盈眶的期待着静容醒来,等待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静容真的睁开眼了,可是,过一会,浩泽发现静容的眼神陌生,露着一些不安,不开口,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浩泽叫来了医生,在漫长的等待后,一生给的结论是,静容失去所有的记忆想浩泽曾祈祷的那样

浩泽还是开心的,他的静容还是醒了,没有离开他,老天还是眷顾他的。

时间的脚步从来就不会为谁而停止,转眼,一念过去了,静容在海泽的照顾下,可以和寻常人一样的生活了。

夕阳下,浩泽抬起眼,看着这个夕阳里的女子,失去所以记忆的女子,还和一前一样,喜欢白色,喜欢纯棉的一切衣物,还和以前一样静美。浩则鼓起勇气,牵起静容的手,温柔的问静容,你愿意和我一起一直生活下去吗。在浩泽忐忑的期待理,静容开口了对不起,浩泽,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可是,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可我有一中强烈的感觉,我以前一定深爱着一个人,而且他也爱我,所以我要等他,等我想起他,或是他找我。

静容可能也许想不起来,那日的午后,他无意中看到浩泽日记;我觉得我爱的静容变得更美了,作为男人,我骄傲,可是,随之而来的还潜在的威胁,可是我爱她,原来爱情里还有嫉妒,我嫉妒我的静容对别的男人笑

那个午后,静容甜甜的笑了,开心的做家务,做好一切时静容发现卧室的窗户上角处一个斑点,一向爱洁净的静容拿了凳子,踩踏在凳子去够着清理那个斑点,恰巧此时,手机的简讯铃声响了,静容觉得奇怪了,网络的发达,简讯已经被遗忘了很久了,居然还有人发简讯给自己,就在回头时,那个刹那的分神,脚没有踏稳,身子向窗外倾斜,不受控制向一直白色的蝴蝶,坠落而下,三楼,不高不低

静容不知道,也没有看到,那条简讯,是浩泽发的:

静容,我的蓉儿,我知道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可是静容,这么多年,我还一如当年那样深爱着你,从没有改变过,以后也不会改变,有你在我的身边,是我此生最大的福气,我深深的感谢上苍,将你赐给我。就像当年说好的那样,我们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离不弃。我会一直爱你,只要你愿意。

原来一转身,就会忘记一切,原来只要看一眼,就得永生。

失去记忆的静容,粉红色的疤痕也随之而消失了,就像它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可是,是什么回不到过去,回不到当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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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沙枣花


每当沙枣花盛开时节,似乎总看到他还在沙枣树下徘徊,痴情的望着清香馥郁沙枣花,不时的自言自语:唉!若兰,我还是没有找到红色的沙枣花,给你折两枝白色的或是黄色的吧?他没有等到他所说的若兰,两年前他的儿子把他从南方送了回来,那是沙枣花盛开的季节,他儿子捧着他的骨灰回到了一生痴迷的地方。按照他的遗愿把他埋在了编外连靠近沙枣树的地方,与别的死者不同的是他的棺材里摆满了刚开花的沙枣枝,他的骨灰镶嵌在沙枣花丛中。

若兰来了,本来她发誓不再踏进这里半步了。曾经的初恋、背叛、伤害都发生在这伤心之地。直到又遇到了云萍这个让她恨之入骨横刀夺爱的女人,她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耄耋之年又急匆匆地回到这终身难以忘怀的地方。

若兰是在看病人病历时发现了云萍,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恨也会慢慢淡化;或许是想知道那个曾经的他近况如何。便平静地走进云萍的病房,看到这个年轻时妖娆,老了尚有几分媚姿的女人,心里就燃起了一股无名的妒火,但很快又熄灭了。于是上前轻轻问道:你还认识我吗?云萍认识云萍的回答让她很纳闷,竟没有一点羞愧和惊恐的样子。云萍顿了顿说,我早就知道你是这家医院最好的教授,也是全国著名的肿瘤专家,我故意在填病历时写上,去新疆支边一条就是想让你认出我。我没有勇气去你家里找你,又不想把那些秘密带进棺材里,如果再不告诉你真相,恐怕我死不瞑目。若兰惊问道:真相,什么真相,你快说。

云萍看了看若兰身边的医护人员,若兰明白就让其他人员都出去。云萍那干涩的眼里流出几滴忏悔泪珠,哽咽说:若兰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肖振江。哪孩子不是肖振江的,是当时***小组长的,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碰过我一次。若兰又是一惊,然后又轻轻摇摇头。云萍就详细地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你知道我是一个虚荣心很强的人,以为到了新疆可以进机关或学校工作,谁曾想竟是整天与土地打交道,恶劣的天气,令人生畏的蚊虫折磨得我一天都不想呆在哪里。城里又没关系和路子,我只好求当时的***小组长帮忙,看着他用色咪咪的眼光盯着我的胸部,晚上还是走进了他的办公室,想用自己的身体换一个回城的指标,早日离开那鬼地方。可是那贪婪无耻的家伙为了长期占有我,总是推三阻四不给我弄指标,看到别人有关系的渐渐回城里去了,我就去问他因为什么不履行承诺。他威胁我说只要敢把这事说出,就把你搞臭。你也知道他的岳父是农场革委会主任。不知他老婆从那里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让他解释清楚我与他的关系,如果真的有染,她就让她父亲把我调到戈壁滩上的牧点去放羊,一辈子也休想回城里去。就在我们急于没有办法的时候,肖振江来找他,求他给你弄一张回城的指标,肖振江说,自从你接到家里的来信,知道你母亲身体不好,一直暗暗流泪。看到你伤心的样子,肖振江很心疼,就暗暗发誓要给你弄一个指标。给一个反动学术权威的子女弄一个指标,困难可想而知。

小组长看到肖振江认真的样子就说,要想让若兰回城里去,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否则免谈。当肖振江知道条件是必须承认云萍怀孕是肖振江所为时,骂了一声无耻摔门而去。可是过了两天肖振江又找到了小组长,双眼布满了血丝痛苦地说,愿意背这个黑锅,唯一的条件就是要让若兰快点回去,他不想看到若兰伤心。于是才有派出所来人抓走了肖振江说他是强奸犯,你也顺理成章的拿到了指标。你哭了好几天,一开始你根本不相信肖振江是那样的人,直到肖振江自己都承认,你才彻底崩溃。你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连看他一眼都没有你就回城里去了。

唉!你走后两个月,小组长骑自行车出去喝酒回来掉进大渠里淹死了。单位又来了个领导是肖振江的战友,找到我说他不相信肖振江会做出那样的事,就在出事前的一个月战友聚会,还炫耀他和农场最漂亮最有文化的知青处于热恋之中,战友们问他是谁,他说一个特别喜欢沙枣花的女孩,要一辈子都给她送沙枣花。领导给我做思想工作,让我说实话不要害人家一辈子,一生都在监狱里度过。我心里也清楚小组长死了我就没了依赖,以后还要生活就咬定肚里的孩子是肖振江的,再说当时哪个姐妹不是把肖振江作为偶像的,根红苗正又帅气,心底特别善良。我就给领导说我们是谈恋爱不小心怀孕的,怕单位处理我们才商量好,他一人承担全部责任。领导还笑我们幼稚,真正谈恋爱组织上是关心支持的。就这样领导又托了好多关系才把他放了出来,我也就顺理成章成了他的女人。他出来时我已经快临盆了,我们就分开睡,有人时说上一两句话,没人时整天不说一句话。记得孩子四个月的时候,我问他为啥一下都不碰我,他淡淡地说他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不会再碰另外一个女人了。再三追问是不是若兰,他点了点头。我痛苦的哭了为什么拥有你却得不到你得人和心。虽然我们没有话说,但他对儿子很好,下班回来总是抱着哄着,甚至儿子只要看见他在就不再理我了。这样的日过了一年多,我拿走了他全部的积蓄五十六元钱,把儿子留给他我回到了城里。早些年听那里的朋友说,儿子考上了大学,在南方工作挺有出息的,他一直还在新疆。

若兰手里的纸巾已经湿了几张,嘴里喃喃地说,振江这是为何?你为什么不与我解释啊?这么多年我总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却是我辜负了你。云萍,你们现在还联系吗?能不能把电话给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云萍叹了口气说,那里的老人有的不在了,有的回内地了,最后一次联系也近十年了。

垦区的五月乍暖还寒,虽然不像内地初夏的繁华,但也绿意盎然。若兰走在这阔别近半个世纪的大地上,仰望着郁郁葱葱的沙枣林,嗅着那久违的沙枣花清香,仿佛又回到了那火红的年代。在知识青年要上山下乡的大潮中,她和同学们从东部沿海的大城市,来到了大西北这个正需要她们的地方。现实总爱与理想开玩笑,在好奇心过后就要塌实的面对现实,地窝子,煤油灯,牛粪取暖,肆虐的蚊虫以及狂风暴雪的恶劣环境中生活了两年多。为了打发那无聊的日子,喜欢坐在地窝子的煤油灯下看书,在沙枣盛开时会折一两枝插在装有水的酒瓶里,地窝子弥漫着淡淡的清香,也是年轻人最感浪漫和开心的时候。

最难忘的是若兰一人去沙枣林里,想去近距离的享受大自然恩赐,欣赏蝶蜂怎样游曳在沙枣花间,刚进树林就隐约看见一条狼在吃东西,吓得扭脸往回跑去,嘴里大声喊着有狼,就在附近浇水的肖振江扛着坎土曼飞跑过来问狼在那里,若兰用手往后一指,肖振江仔细看了看笑道:我以为你遇上狼群了,这是只独狼,喜欢在里面逮野兔吃,一般不伤害人。你既然害怕狼为啥还来这里?若兰看着单位里最帅气的小伙子那认真的样子,小声说:想折几枝沙枣花放在卧室外面那么多干嘛跑到里面出了事情咋办?肖振江关心而责备地说。若兰狡辩地说:沙枣花那么让人喜欢,美丽的花蕊,淡淡的清香。外面的都是白色的或浅黄色的,我想里面一定有粉色的或红色的沙枣花。红色的沙枣花一定很美,就往里面寻找啊其实若兰心里明白根本没有红色的沙枣花,只是想给憨厚的帅小伙多说几句话,逗逗他。不曾想肖振江认真的说,只要你喜欢沙枣花,我会天天给你送一些过去,尽最大努力给你找到红色的沙枣花。你一个人可不许再进沙枣林了。从此以后,每到沙枣开放的季节,若兰每天都收到送来的沙枣花,都羡慕若兰房子里沙枣花开的最早,时间最长,香味最浓。姐妹们都夸若兰有福气找了一个好的护花使者,就连自己也得意的说:幽兰香渐远,尚存沟壑间。此花清香溢,缕缕暖心田。

此时的清香再也无法暖若兰的心田,她的心就像被这葱郁沙枣树遮住了,看不到一束阳光。她已经从单位领导哪里知道,振江已经走了,抱着他一生挚爱的沙枣花走了。她来看他来了,没有别的祭品只有几枝沙枣花静静摆放在墓碑前,她轻轻地对他诉说着。她已经没有了眼泪,而她的心在滴血,滴在沙枣枝上,沙枣花慢慢地变成了红色。张小娴语录: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红色的信仰


我寻着他们的足迹登上了长城的天空,江山北望,我曾仰望那与太阳同升起却不落下的红旗,怎能忘了信仰?

我听着岁月历史的吟唱在荒凉的草原,有些红旗的飘扬,背负苍生的希望,他们对历史的耻辱不曾遗忘!寻着太阳的方向,成为他们唯一的志向。我为吃下草根皮革的他们感到心凉,他们却把人们放在心上,草鞋行遍的土壤,是不可侵犯的国疆!

我曾听闻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承载希望的长江,滚滚东流的鲜血覆没了敌人的嚣张,撑起祖国天地的横梁,他们顽强的守望,把心中的光芒凝聚成太阳般的信仰,被血染红的胸膛,依然装着一颗红色的太阳,是他们不曾动摇的山岗,他们因背后苍生的心伤,拿起了永恒不倒的长枪,我怎么能忘记那天真童稚的二郎?心有所向,驰骋疆场!

当我含泪看着历史的过往,我终于记起了那群来自地狱的狗狼,他们残忍地弑杀我们的同胞,枪指心中的野望,在多年残酷中的阵仗,有一个叫毛泽东的希望,胸怀天大的志向,过五关斩六将;有一段不被时光埋葬的辉煌,熊熊烈火把他的心灼烧的滚烫,也未留下清泪两行;有一个如泰山般雄伟的胸膛,面对敌人的机枪扫荡,他选择了永恒的逐放,胸膛血花的绽放,守护了四面八方。

忘了吗!忘了吗?那些在天堂守护着我们的魂殇,可还记得流星轨迹的在何方?看看长征的路上,那是他们不可磨灭的光芒,哪怕岁月流淌,哪怕地老天荒,我们不能忘却这段红色的过往。

为何我的清泪两行,却被说成多愁善感,容易神伤?为何我吟唱的共产党,却少有人高唱?为何我所写的信仰,却被笑成是虚妄?我心向阳,我志向党,所以有一个红色的信仰。

看着吧!听着吧!那些倒在红旗中的儿郎,将不会再被当成回忆一场,而你们所疯狂的偶像,让你们的信仰充满了迷惘,失去了方向。路在何方?在那苍茫的大地之上,在那永恒不倒的长征中,在那代表希望的党的方向,你可知我为何这般高昂?你问我为何如此渴望?因为我跟着党,有着党的方向,有着红色的信仰!

红色手链


我想,可能每个人都深藏着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也许在心里,也许在笔尖。

小美,是我的一个同事,我们已经共事好几年了。算起来,小美比我小两岁,人长得好看,天生的美人胚子,再加上很会穿衣打扮,所以公司上下都很喜欢小美,小美也颇受大家的照顾,甚至公司领导也不例外。虽然跟小美共事了多年,但是我对于小美的私人生活,其实并不了解,只是隐约听说,小美家境不错,妈妈前几年不幸去世了,爸爸自己开了一个公司,做得相当的有声有色。小美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而且自从小美的妈妈去世以后,小美的爸爸更是加倍疼爱小美,所以用一个时髦的词来说,小美是名副其实的白富美。虽然贵为千金大小姐,但是小美却不耍一点大小姐的脾气,反而很乖巧懂事,善解人意。聊起小美的时候,同事都是忍不住啧啧称赞!

然而,关于小美,有一件事情,让大家百思不得其解。原来,在小美的右手腕上,一直戴着一条红色的手链,就是大街上随意免费赠送的那种手链。同事们无聊的时候,常常暗自揣测小美的红色手链。有人说,那是小美的初恋男友送的,小美一直不舍得扔。有人说,那是小美的护身符。有人说,有钱人家都比较迷信,戴红色手链辟邪总之,这个话题常常在茶余饭后被同事们津津乐道,各种猜测,各种说法,但没有一个人敢去小美那里求证一番。我承认,我也一度特别好奇过,甚至想过无数个可能的原因,但我也跟其他同事一样,没有去小美那里探个究竟。

前阵子,我们公司组织了一个户外活动,白天爬山,晚上聚餐。也许是因为天气好的缘故,也许是因为许久没有这样的活动了,总之,同事们的热情很高,一个个都毫不费力地一路向前,只有我自己,气喘吁吁的,不时要停下来休息几分钟。小美刚开始也在前面,慢慢的,小美的速度也慢了下来,大约半个小时以后,我就追上了小美。小美看了看我,微微一笑,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我,我确实口渴了,于是也就不再推脱,顺手接了过来,拧开瓶盖,仰起头一口气喝下去好多,瞬间觉得舒服了极了。我跟小美再次说了一声谢谢,小美笑了笑,回了句没关系。之后,我跟小美结伴而行,终于在下山之前赶上了其他同事。

晚上,公司安排在附近的农家乐聚餐,酒足饭饱以后,大家都各自散去。我也准备回去洗洗睡觉。这时,小美走到我跟前,小声的问我:米米,你有没有空?可不可以跟我出去走走?想到白天跟小美相谈甚欢,于是我毫不犹豫得就答应了。

说是农家乐,其实就是一个普通农户,屋子后面有条羊肠小道,我跟小美就一直顺着这条小道一直走,走了约摸有十几分钟,小美也没说一句话。快要到头的时候,小美忽然问我:米米,我听他们说,你在写故事,是吗?我一脸困惑得看着小美,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小美见我没吭声,又接着说:我有故事,你要听吗?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轻轻得点了点头。

我跟小美找了个地方,席地而坐。夜空中繁星点点,明亮的月光下,我看到了小美凝重的神情,她的视线看向远方,深呼吸了一下,然后将视线转向我。小美说:米米,你想象一下,我,杀马特造型,烟熏妆,戴夸张的耳环,涂着五颜六色的指甲油,你想象得到这样的我吗?

你?我诧异得看着小美,脑补了一分钟以后,我诚恳得对小美说:我想象不出来。

小美看了我一眼,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小美又继续说,十年前,我刚刚十六岁,我化浓浓的妆,戴夸张的耳环,我以为那样很酷。那时候,我很叛逆,我逃课,早恋,喝酒,纹身,抽烟,跟大人眼中的坏孩子在一起混,我的妈妈跟我交流了很多次以后,还是没能奏效。父母整天忧心忡忡,而我整天逍遥自在。那是一个周日,我谎称老师要求提前返校,实际上我又跟我当时的男朋友出去唱歌。唱歌的时候,我们还喝了很多酒,等从KTV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晕晕乎乎的了,我说我要回家,男朋友却拉着我的手,不想放我走。正在我们难舍难分的时候,突然我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一个激灵,酒也醒了好多。只见我的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面前。妈妈呵斥着男朋友赶快放开我,男朋友吓得一溜烟跑掉了。我气急败坏的跟妈妈吵了几句,然后扭头就去追我的男朋友。妈妈在身后一边叫着我的名字,一边奋力追我。而我,却越跑越快。

妈妈最终还是追上了我,她拉着我的衣服,苦苦哀求着我,要我回家。我则一把甩开她的手,冷冷得站在一边,恶狠狠得瞪着她。妈妈接近我,试图拉我的手,别碰我,我大声叫着跑开了。

小美身后,传来妈妈撕心裂肺的叫声,那个声音,划破了那个寂静的夜空。

我没有再回头,一个人跑回了家,倒头就睡了过去。第二天,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我抓起电话,含糊不清得说了一句喂,电话那头,是一个特别深沉的男人的声音,他说,你妈妈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你过来见最后一面。我扔了电话,咒骂了一句,死骗子。然后又继续蒙头大睡。可是,讨厌的电话声又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不耐烦的说了一句,喂,谁呀?电话那头是我爸爸,他有点哽咽得对我说,小美,你到医院来吧,你妈妈快不行了。什么!!?什么?!爸,你说什么?!我从床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打了个车,直奔医院。我的妈妈真的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管子,我冲到妈妈的身边,放声大哭起来,过了好久,妈妈才睁开眼睛,她看见我,她笑了。她说,小美,你过来。我顺从得走到妈妈身边,妈妈费了好大的劲,把她右手腕上红色手链解了下来,然后对我说,小美,这个手链是你姥姥亲手编的,姥姥说红色可以保佑平安。自从你奶奶过世以后,我从来没把这个手链拿下来过,如今我也不行了,我把这个手链送给你,也算是留个念想。妈妈吃力得把这个手链递给我,我一边摇头,一边哭着说,我不要我不要。妈妈动了一下身体,企图离我更近一点,我又一次跑开了。妈妈有点生气,提高了声音叫着我的名字,仿佛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这一叫,妈妈费劲得咳了几下,我赶紧跪在了妈妈的病床边,妈妈把手链戴在了我的手腕上,尔后还轻轻的吻了一下这个红色手链。

说着,小美的左手轻轻得摸了一下右手腕上的红色手链。你应该猜得到,我的妈妈是为了找我才被车子撞到。我跑开以后,妈妈更加担心我,她看到的只有她落荒而逃的女儿,却没看到迎面而来的车子。

我递了一张面巾纸给小美,小美接了过去,擦了一把眼泪,又接着说,妈妈去世以后,我彻底变了,我变得乖巧,我变得懂事,我变得上进。我努力证明,我可以做一个好女儿,我希望远在天堂的妈妈可以引以为傲。我顺利考上大学,然后毕业,再然后参加工作。如今,我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给自己一个完美的生活。我买得起珍珠耳环,买得起碧玉手镯,买得起钻戒,但是这个红色手链一直戴在我的手腕上,我不舍得把它拿下来。因为这个手链是我妈妈留给我的,只要有这个手链在,我就觉得很安心,我就觉得我的妈妈还在身边。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你说,为什么我们就不能跟电影中一样,按一下遥控器,或者念几句口诀,就可以让时光倒流?你说,现在的医学技术这么发达,有没有一种灵丹妙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你说,我妈妈能不能像白雪公主一样,被深情一吻,就可以重新醒过来

小美看向我,眼里是无尽的期待。我跟小美四目相对,良久,我还是没有说出来一句话。

我常常问我自己,当时为什么就不听妈妈的话?为什么要义无反顾的跑来?如今我后悔死了,你知道吗?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药,叫后悔药。小美低下头去,眼泪吧嗒吧嗒得掉下来,她喃喃得说,其实我也知道,已经没有回天之术了。我总是止不住这样想,就好像飞蛾扑火,明知道无济于事,却依然奋不顾身。

我想了想,说,小美,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放自己一条生路,现在你能做的,就是全心全意做爸爸的好女儿,妈妈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小美重重得点了点头。

仓央嘉措说,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得度过一生。人生在世,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一些说不出的秘密,挽不回的遗憾,回不了的过去,忘不了的爱。我们每个人也都有一个死角,自己走不出来,别人走不进去,所有最深沉的秘密被放在了那里,经年累月,日复一日,很少再谈起,或者永不再谈起。

红色的保温饭煲


那年,因在井下工作而染上硅肺的父亲离开了人世。为了供我和哥哥读书,妈妈要求从矿灯房调到了井下开绞车对女人来说,虽然那是一份非常危险的工作,但也是惟一能让女人干的、可以得到井下补贴的工作。

妈妈的工作是三班倒,从地面走到工作地点得花两个小时左右,工人不干完活是不会出井的,所以妈妈经常在井下一呆就是十多个小时。又忙又累的妈妈顾不上家务了,将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了哥哥,哥哥成了我们这个三口之家的家长,经营着我们的生活。

每天我和哥哥得坐二十分钟的公交车到矿务局中学上学。一天天还没亮,哥哥就起来做好饭,然后叫我起床。我埋怨道:还早呢,你发什么神经啊。哥哥将我拉了起来:从今天起我们走路上学。我极不情愿地问:为什么?你算算,每天我们坐车得花六毛钱,一个月是多少?如果我们把这笔钱节省下来,一年就有一百多块呢!

一百多块,这是多大的一个数目啊!可一想到每天来回两次走那么长的路,我就害怕了。妈妈每天都给了车钱的,你想走路你走。刚才还笑眯眯的哥哥突然拉下脸说:你不走也得走!如果是在往常,我早就爹呀妈呀地叫了起来,可现在没有父母来呵护我了,我只得哭着一张脸起了床,吃完饭背上书包,跟着哥哥出了门。

两个小时后,我和哥哥赶到了学校,踏着铃声跨进了教室。我趴在课桌上,汗水淋漓,一点儿力气也没有。我暗暗发誓:下午放学回家打死我也不走路了。岂料,我的阴谋在哥哥的严密监视下,根本没法得逞。

放学回家,我倒床便睡。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哥哥推醒了,他端着一碗饭站在我面前。看到哥哥额头上的汗珠,我嘟哝道:我不是有意的。真的好困啊。哥不怪你。哥还有事跟你商量呢。从明天开始,我们中午自己带饭去学校。我问过了,把饭交到食堂蒸热需交五分钱,我们两个人就交一毛钱。我们平时在学校吃饭,再怎么也得花八毛,这样就可节约七毛,一年又是一百多块,再加上节约的车费,就有两百多块呢!我简直有些不认识自己的哥哥了。虽说以前他也很节约,可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斤斤计较。他这是怎么了?哥哥边收拾饭盒边叹息:如果早点用这个方法,我们可以节约好多钱出来,可以让爸爸多吃些营养品,他也不至于离开我们了。说到爸爸,我们都沉默了。爸爸在世时,妈妈给他买的好东西他总舍不得吃,总是要分给我们兄弟俩。想到这儿,我没再反对带饭到学校。

虽然节约下不少钱,可我却一直不知道哥哥把节约下来的钱用到哪儿去了,按我的想法,他就应该把那些钱拿来买些肉吃才对,可哥哥一星期最多买两次肉。他将不多的瘦肉剔下来炒好放进妈妈的饭盒里,再用剩下的肉熬油炒菜,供我们俩吃。每天中午我打开饭盒看到那几乎被熬干了油的肉片时,心里对哥哥充满了愤恨又充满了好奇:他节约钱到底为了啥?

那天放学回家后,哥哥说去买米。等他一出门,我就在家里翻腾,抽屉里,枕头下,立柜顶上,终于在床头柜里翻出了哥哥存下来的钱,有一毛两毛的,也有一块两块的,整整齐齐,好大一沓呢!看着那些钱,我心里怦怦乱跳,最后鼓足勇气从中抽了两张一元的。我知道若被哥哥发现,定会遭他一顿暴打,可我又鼓励自己,这些钱里也有我节约的一份呀,凭什么就不该我用?

至于这两块钱要用来做什么,我一时没想好。一会儿想买一枝钢笔,可又想若被哥哥发现,我不好交代它的来历。又想去买两袋花生糖,可学校里没有小卖部,放学出了校门又时刻与哥哥在一起,没有机会去买。两天过去了,那两块钱还揣在口袋里,被我的手攥得湿漉漉的。

这天上午最后一节课是数学考试,我提前做完交了卷子出了教室,到食堂去取饭盒。平常因为取饭的人多,我挤不到里面去,都是哥哥将饭盒取出来给我。食堂的师傅见到我说:刚才看见你哥在上体育课呢,你给他带过去吧。我取了两个一模一样的铝制饭盒往操场去,看到哥哥还没下课,就蹲在操场边吃了起来。白生生的米饭上铺着肉片炒青椒,我几口将肉片消灭掉,心里仍有不甘,就想从哥哥的饭盒里再挑点儿肉吃。打开了哥哥的饭盒我呆住了,哥哥的饭盒里除了青椒就是几片白菜,连肉片的影子都不见!

我看着哥哥的饭盒,愣了好久。我终于明白哥哥为什么非要在我的饭盒上拴一根红线,为什么每天中午他将饭盒递给我后就快速离开,从不和我一起吃饭我起身跑回食堂,拿出口袋里的钱买了一碗粉蒸肉,然后全扣在了哥哥的饭盒里。

哥哥接过饭盒的一刹那愣住了。我掏出剩下的一块五毛钱递给哥哥:哥,我以后再也不偷钱了

那天回家的路上,哥一直搂着我的肩。他说:你晓不晓得,我节约钱用来干啥?

干啥?我好奇地问。

你记不记得妈第一天出井后回来,说饭带到井下不一会儿就凉透了,她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我当时就想给妈买个保温饭煲装饭菜。我去问了,一个能装饭也能装汤的保温饭煲要十八块钱,我们走两个月的路,把车费节约下来就够了。我还想给妈买件毛衣。你晓得井下又冷又潮,妈穿的毛衣都是七八年前织的,不保暖。我们不给她买,她自己是舍不得买的。爸爸走了,我们不疼妈,这世上就再没有别的人心疼妈了。哥晓得让你天天走路很累,等哥把买饭煲和买毛衣的钱攒够了就让你坐车

看看比我高一头的哥哥,我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尤其是哥说的那句我们不疼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别的人心疼妈了,让我平生第一次有了心酸的感觉,也第一次体会出骨肉这两个字里所包含的那种生命相依的感觉。我说:哥,我现在喜欢走路了,走了这么久的路,我都长结实了,以后我们天天走路。哥没再说话,只是将我搂得更紧些,两个人合着同样的节拍,一步步地朝前走去。

那个月底,当我和哥哥将那个装着饭菜的红色保温饭煲递到妈妈手里时,妈妈先是惊讶,然后眼里一下蓄满了泪,她摸着我们的头说:我的娃娃长大了,知道疼妈了

很多年过去,我每次回家看望母亲和哥哥,总会看到那个已褪色的红色保温饭煲,数年如一日干干净净地立在客厅的博物架上,散发着柔情的光芒

红色油纸伞


红色,在民间的意欲往往是凶残,血腥的象征,那在雨中独放在墙角的红色油纸伞正是血腥,凶残的象征。

红色油纸伞。。。。。

场景一:淅淅沥沥的小雨从天空飘了下来,路上的行人急急忙忙往家里赶,偶尔有一两个提前准备好雨伞的人在雨中悠闲地散步。一名七八岁的小女孩跑着跳着走向小巷深处的家中,她丝毫不遮挡雨水,反而在雨中很是享受,她转着圈唱着歌享受着雨的滋润。一步两步慢慢靠近,在她的正前方,一把血红色的油纸伞出现在了小巷的深处的墙角里,红色的油纸伞和灰色的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让小女孩眼前一亮。女孩直勾勾的盯着油纸伞,好像中了魔似的一步一步的走向油纸伞。她俯下身子将油纸伞握在了手中,她空洞的眼神突然恢复了以前的明亮,正当她要松开手时,一切都来不及了。伞面突然的收拢,一下子就把女孩娇小的身体裹住了,女孩不停地挣扎,不停地尖叫,诡异的是没有一个人听到她的尖叫看见她的挣扎。第二天,女孩的父母在小巷墙角处发现了女孩的尸体。她身上的血液全部都被吸干,腿部以上的骨头全部被折断,脑袋也变瘪了。。。。。。

场景二:民国时期。夜,黑得出奇。红色油纸伞旋飞在半空中,一点一点的向前移动着。在不远处,一名刚下班的男子独自骑着自行车回家。“吱~”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打破了静的出奇的夜,黑猫在路灯下不满的叫着。男子愣在了原地。一秒两秒,时间好像静止了,唯有那红色的油纸伞在线放缓慢地移动着。男子被此景吓得浑身直打哆嗦。他没有任何的忧郁,掉头就骑着自行车飞奔,她拼命地骑,他飞速的骑,只见他满头大汗车轮在他的脚蹬下飞快的转动着。男子的发现有些不对劲,不管他骑得多么快多么卖力,经过他身边的还是那个黑色的小道。他一下子停了下来,缓缓地转过头,当他看见他的身后没有那红色油纸伞时,他暗暗地放松了心情。可就当他回过头时,红色的油纸伞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第二天,男子死了。尸体变成了干尸,眼球格外突出。除了那个被他蹬变形了的自行车和被汗水打湿了的衬衣。最让人感到奇怪的也只有他眼球中倒映着的红色不明物体,

红色油纸伞。

穿粉红色衣裳的姑娘


有时候入梦的,不是风花雪月,而是在自己平淡过往的日子里,有一缕微弱但温暖的光芒在自己的身边的划过。

那年的夏季,我初中掇学,拿着邻居在外打工寄回的信封来到汕头,到了火车站下了车,已经是华灯繁起的时候。我随着人流,出了站口,把信封给车站的保安看,问这信封上的地址离车站有多远,保安告诉我:火车站离龙湖区还十几公里的,坐3路车和24路车,可是这个时候没公车了,只有打的士了。

这下,我才蒙了,口袋里的钱不是说打的士了,就是坐公车都险些不够了,怎么办呢?凭着自己的一点傻气,沿着公车站的牌子指示的方向,一站一站地往下走。夜越黑,路越长,真的应灵!我记不起自己走过了多少街,穿了几道巷,走着走着,豆大粒就打在头上。没有雨具,看见附近有一间打了烊了商铺,就匆忙跑过去避雨。

夜越深,雨越大,我无奈地依偎在这间商铺的檐下,灯光映照着不断交织的雨线,丝丝条条铺满了夜的上空,檐上的水顺流而落,打在脚跟前,溅起的水珠弹上脚尖,冰凉冰凉的,然后透过脚丫,汇入地面的水流,向低洼处漫去。街头熙熙攘攘的人群也被雨冲散,街道冷清了起来。偶尔稀疏路过的行人都是那么陌生的面孔。我低头拨弄着跟前的积水,侵浸着心绪的不知道是怅惆、或是悲凉、还是惊慌!

小弟弟,怎么了?恍惚间,一阵悦耳声音在耳畔掠过,是不是迷路了呀!

抬头一看,一位打着花雨伞穿着粉红色上衣的姑娘站在面前,我一愣,然后又胆怯地低下头。

哦,下雨了,没带伞,嘴唇都紫了,夜深了,快回吧,这个给你。说完,不等我分说什么,就连递带塞把伞放进我的手中。

我来不及反应什么,也看不清那姑娘的脸容写了多少的真诚,她就转身用手掌摭着头的,快步走进雨帘,也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但那束粉红色的背影深深铬在我的脑海里。

后来,我带着这把伞,来了好几次这个街头,想对这位穿粉红色的姑娘说句谢谢,可是始终都没遇上。

什么是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也许是最好的释译吧!

浪子的眼泪


上周未去了趟沙井,拜访一位别离多年,与我曾有过八拜之交,亦是同窗同学的好兄弟。莫尧文----

我这位兄弟性情豁达,自幼牙尖齿利,善能言辞,可说是天生得一副好嘴。十年相隔,今日乍然相逢,但见他神情奕奕,侃侃而谈,丰采比之当年毫无半分逊色。

也属我冒昧,来时没打听他有无女友,匆匆而来。直至当晚他订下酒席,邀来女伴,我这才得知,他已不再是孤身一人,和女友同居多年,系属早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的小俩口子。

酒席之上,俩人暗接耳语,几度说些局外人难以释怀的话头,而后相觑妾笑。故友秉性,我颇有知晓,他绝非好色轻友之徒,兄弟情义固然不假,眼前种种缠绵亦非做作。少年人情场得志,意气风发,本也情里当中,假使换做是我,有此佳丽作伴,能否抑制,那委实也难说得紧。

对此,我虽抱以理解并不介怀的心态,但隐隐觉得兄弟之情渐现殊途,必竟不再是同一世界的人了。

酒席散罢,当晚投身于长兴百货旁的一座公寓里,趋着酒意尚存,身子未洗,俯卧而眠。长长舒了一口大气,但觉世事苦多,身心疲惫已极。

次日,从睡梦中幽幽醒转,睁眼望时,见一缕阳光从窗帘细缝处挤将进来,斜照在床前的拖鞋之上。昨夜,我几时下到床来穿过这拖鞋,记忆里却丝毫没有了印象。这种片段的失忆,理应年衰力竭时方有,而我却提前了整整几十个春秋。愁苦之意纷至沓来,心中不禁鸣道:可怜未老头先白,少壮如履甲年衰。惆怅只因相思痛,白发恨尽夜无眠!

把手伸到阳光下,然后转过头来从手背向上望去,只见通红的手掌里有几根白骨的黑影之外什么也没有。卦书有云:掌相之好坏,决定其一生运数。譬如:财富、气运、爱情、终寿、苦疼等等,包罗万象,无所不在其内。双掌在半空中来回翻飞,研究许久,但始终参详不透这双相貌不扬的手,究竟藏有些怎样的玄妙?不屑之心顿起,心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绕之心理作祟罢了。饶是如此,心中还是不禁起疑:自己流年不利,兴许与这掌相大有干系。

正当心驰袁马之际,阳光斗然倏逝,眼前顿暗无光,双掌在床头一按,使了个鲤鱼打顶,翻身下床,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只见日晒三杆,时候已然不早。

洗刷整理,收拾衣物,背负行囊,挤上公交车,离开了长兴。

乘坐的396路公共汽车,行至上星村委,忽而北转,向上南方向驶去,与沙井客动中心背道而驰。情势虽非百分窘迫,但想到走回头路远一分,则多一分冤枉。是以站起身来,嚷道:司机大哥劳驾,我要下车。那司机听罢,猛地刹车踩实了,机踉踉,将我向前抛出半丈,险些摔出个筋斗。我胸中怒火上冲,暗骂道:你奶奶的熊,没地这般猴急做甚?

走出车箱,脚踏所处已是上寮地阶。抬头仰望天空,只见乌云密集,黑压压的令人有种逶不过气的压抑感觉。其时已是三秋十分,在这个时节里有此景况,倒也实属少见。

刚走不一会儿,天空便淅淅沥沥落下雨滴,噗噗拍打着路面,空气中的混浊气体仿佛被抽去一空般,显得格外清清怡人。还不及等我吸上几口大气,突然,半空电光连闪,叭喇喇一阵响雷,跟着豆大雨点哗啦啦簌簌狂洒,只打得路面腾起一层薄薄的雨雾来。片刻之间,混身上下尽已被浇得个淋漓通透,狼狈至极。

事已至此,寻藏觅躲亦乎徒劳,索性便任由它淋湿了吧。

雨水泼面带着丝丝凉意,也是这时,脑海中浮现出当年那段往事。

那是个细雨朦胧,飘渺淅沥的冬季时节,虽不如眼前这般倾盘骤雨,但却寒风飕飕,冰冷刺骨,我和她躲在上寮公园的小湖亭中并肩而立,侧首望去,只见松隆的羽绒服里,露出她一张白晰俊俏的小脸蛋,润玉般的白牙格格相击,令人瞧着不禁起怜。胸间热血上涌,张开双手将她搂入怀中。她并不绝拒,也深情的把手插入我的大衣里头,紧紧抱住,羞羞答答的,把整张脸都藏到了我的怀里。她吐气如兰,身子散发出一种少女的神秘芳香之气,胸膛受她双峰挤迫,周身筋骨宛似掉入老醋坛中一般,瞬时融化了。一颗心恰似小鹿扬蹄,又如压实的弹簧一下子松开,蹦得几欲跃出腔来。

只可惜,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至于为何分手,现下已不想将其分说。

上寮与上南交汇处的湖滨公园便是当时我们避雨相拥的地方,虽然未曾步涉湖亭,但已属旧地重游,心下不禁感叹物是人非之凄凉。

衣衫俱已湿透,背包里的手机却在播放张慧妹的那首老歌《我可以抱你吗?》歌声和旋律忧伤得如哭如诉般,令人听不了不禁泪下。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爱你那么久,其实算算不容易。就要分东西,明天不再有关系。留在家里的衣服,有空再来拿回去

平日里听着这首曲子,便觉感触颇深,此情此景再将它品味,心如遭受凌迟般疼痛不已。

耳机外嘈杂雨声中,仿佛听到她的脚步声跟在身后。不时的想回头望去,却又害怕看到的只是一片空空如也的场地,没有她的身影。寂寞凄苦之意如涛如澜般侵袭,累积已久的泪水再也忍藏不住,哭出声来。

当雨水因为眼泪而变得苦涩,方才明白,原来事隔多年,我仍是这样这样的爱着她。

回到租出屋里。

烧开一桶热水,然后将毛巾放入水中浸泡,取出来拧干后敷到脸上,躺在椅子里静静的呆着。不知过了多久,朦朦胧胧地睡着了。

隐隐约约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只布偶,笑盈盈地道:你到哪去了?弄得湿淋淋的。你瞧瞧这个偶人多可爱说着不住摆弄手中的布偶,嘴角边泛起一种甜蜜与羞涩的笑容。我虽知道她对着那布偶而笑,但还是情不自禁地吃起那个死物的醋。

我喊出声来:诗喻你回来了么?诗喻我好想你!声音苍茫枯老,宛似七老八十的老头子的声音一般。

想伸手将她搂入怀中,但身子稍稍挪动,便觉百骸如同散架也似,疼得几欲晕去。我这是怎么了?我问着自己。但已无暇思索,咬紧牙关,艰难地爬了起来。唯恐再耽误片刻,她又要转身离去,再也找她不到了。

也在这时,她身后突地冒出一个男子的身影,相貌和容颜模糊难辨,但见他身挺玉立,四肢修长,想来那模样也差不到哪去吧!她把目光和笑容从我脸上移去,对那男子娓娓而笑,眉宇间与我对视的神情大不相同。此刻她脸上充满了愉悦、忸怩、羞涩、甜蜜、依恋等等缠绵不尽。终于,她抛去手中玩偶奔将而去,挽住那男子的胳膊,依首入怀。刹时之间,我的胸口如被重擂,煞似电击的一般,呼吸似乎也要停止了。然而,她却没再向我多瞧一眼,依偎着那男子转身离去,俩人渐渐消失在我梦里的尽头。

不不要,不要离开我!喊出声来的刹那,人随即醒了。

在眼泪中,我看到自己佝偻的身影在无边的茫然、空寂、消沉与孤独的世界里凄凉徘徊。。。。。。

拖着疲惫的身子,痴呆地走进浴室,对着镜子除去身上衣衫,湿衣浸泡的肌肤上透着青白的印痕,与嘴唇的紫黑色形成一种鲜明而又怪异的强度色差,乍眼一看,如同一具死去多年的老尸。瞧着自己这副模样,又想起方才在梦中情形,心道:一个糟老头和人家帅小伙抢媳妇。此等焉有不输之理?岂不遭人笑话?是啊!是啊!那委实滑稽得很哪!哈哈!哈哈!自嘲自悯之心顿起,双手抱膝缩成一团,却又哭得不成样子了!

完!

外公的眼泪


世界上有不留流眼泪的人吗?人都是会流眼泪的,不同的人流不同的眼泪。

眼泪是什么,发自内心的情感的自我释放。

见过很多人流眼泪,却各有不同,各有各的故事。

九年以前,一向健康的外婆病倒了,对于大多数的家庭老人的生病那也是生活中平常的事。而我想说的是外公的眼泪,一个八十多岁老人的眼泪。

在我的记忆里外婆是头一次病的这样严重。为了赶时间,要走一段并不很长但很难走的土路,外公执意要去,母亲和舅舅劝了,还是拗不过这倔强的老头。外公小心认真的扶着车边,坚强而精神地走在不平坦的路上。外公的样子像个小孩,生怕颠着外婆的车子,很难想想,这样子是个八十多岁的老人。

过了这段土路更换汽车,舅舅和母亲坚决不让外公跟来了,在这个突然而焦急的事件面前,舅舅和母亲有他们的道理。

外公是不情愿的,但他也是理解的。

外婆被诊断为老年人长常有的神经性脑血栓之类的病,要住院治疗。

外公回到家中,进来出去,出去进来,很不自在,嚷着要去医院。当然我们这些小辈们只能好言相劝。外公他自己说心里急,担心外婆,不知道医院那边咋样了。舅舅的电话来了后,外公才放了心,但还是嚷嚷着去医院。

两天以后,外公是和舅妈一起来的,深蓝的中山装,人虽有些瘦,却依然精神。看到病床上打着点滴,一动不动的外婆后,外公的身体明显在都抖,用他干瘪的双手拉住外婆没有打点滴的手大哭起来,边哭边喃喃的说着什么。外公的举动,让在场的亲人们都比较难过,我看见姨妈个和母亲掩饰着转过身去,我知道眼泪早已填满,那一刻我的鼻子也酸了。因为外婆的病太严重,大家都知道外婆不能想以前那样健康了。

也许这样的场面,在我们普通的生活中会常遇到,但对我们的家庭来说,外婆外公的故事确是让我感动。

听大姨说,外公当过兵,打过日本鬼子,徒步走过西北的许多地方,经历过最困难的50、60、70年代就是在家庭最困难的时候,都不曾当着儿孙们的面掉过眼泪。在儿女的面前他就是个硬汉。光从外公的铁骨铮铮身体就可以看的出来,八十多岁的人,还能干些我们这些小青年都为难的农活,还能骑自行车到镇上买馒头。

外公是硬汉,舅舅说过,大姨说过,表姐说过,表姐是舅舅的女儿,在外公的身边长大,她说她从来没见过爷爷掉眼泪。

外公是见过世面的,他的丰富还有很多,是我尊敬的老人。

外公的眼泪,我知道是流给外婆的,更是流给风风雨雨和自己一路走来的人和日子。外婆的病很重很重,没有人告诉他,他却隐约的知道。

外婆自得重病后就一直瘫倒在病床上,一直主要都由外公照料她的饮食起居。20XX年如今已是外婆去世的三年,外婆外公的故事却一直让人感动。

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们平淡生活里寻找的激情和不平凡,为外公外婆感动,为老人的风雨同舟感动。生活是平淡的,是感人的,外公的眼泪为外婆病重的苦难而流,为自己的精彩而流,老者是丰富的,我们只有尊敬的份。我想这就是生活或者爱情,被幸福平静的细节包裹着。

我只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偷笑],这是不是生活?这是不是爱情?这是不是感动?这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们总渴望激情和浪漫的心刺激着,却总是忽视平凡的细节和感动。

爱在许多微不足道的动作里、细节上。

只要有爱,任何一种平淡无奇的生活都是幸福感人的。

又到桃红柳绿时


久居闹市,听厌了商家用喇叭肆无忌惮的叫卖声,便念起呆在老家时的清静日子。遗憾的是父母已经不在了,找不到回家的理由。老家渐次陌生,犹如风筝没有了牵线者,茫然的飘飞。

但风筝毕竟不同于无根的浮萍,风筝的线在空中悬荡着,总会有人时不时的拉收一下。 这不,在这桃红柳绿的季节,风筝线被人收了收 原因是我的生肖属虎,老家的左邻右舍要建新房,需要我去奠基,我当然有求必应。

四月的一天,我也是因为给人奠基的原因,回了一次老家。

我漫步在乡村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一两个起早赶集的农民,骑着电瓶车从身边擦过。那份宁静的美在我的心中渐次转化为沧桑之感农村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人口转移,村里的农民少了很多,守在家里的人大多数是老人和小孩。过去那种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早已封存在记忆深处。打小一起长大的同龄人,早已各奔东西,难得一见。

走在乡村路上,耳边偶尔传来几声鸟叫,几声虫鸣,几声鸡啼,那久别的声音是如此的亲切,好似一曲美妙的乐曲抚慰着我疲惫的心灵。此时,我突发感慨:

感慨一:多少农民奔向拥挤的城市,舍去宽松的农家,是否有轻重倒置的味道?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人往高处走嘛城里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资源丰富、待遇优厚,城乡差别明摆着。

感慨二:美景处处有,何必远处求。只要内心静,风光在心头。

我深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浓郁的花香沁人心脾。田野上浓烈的色彩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桃红柳绿的画面是何等的熟悉,它犹如激人的过敏原,瞬间在我记忆深处搅动。

岁月流逝,人间沧桑。桃红依旧,物是人非。缘生缘灭在相同的季节里发生,在相同的季节里结束。这个不灭的记忆来源于青春勃发的年少,对我来说有的残忍。

从那时起,我对桃树有种特别的情结,有羡慕,因为它只要有春风,就能尽情地绽放,把美丽留给人间。而我就像俯首低调不敢争俏的柳树一样,在青春荡漾的岁月里,把萌动的种子深埋地下,断了和春风交会的机会。你别以为我得了自闭症,原因是卑微的身份和清贫的身家,没有底气向人许诺:我给你幸福。

现在想想:给你幸福是一句谬论。幸福感是主体的反应,不是客体所能替代的。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对同一环境的满意度也会不一样。只要自己馈赠的东西与对方的需求不相吻合,就永远无法兑现自己给人幸福的诺言。何况真正的幸福是来源于自己平凡的创造性劳动,实现了自己一个小小愿望后的感受。一切仰人鼻息的生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她可以欺骗无知者,但骗不了自己的内心。

每当我看到美丽绽放的桃花,内心总会涌起淡淡的忧伤,忆起初恋的姑娘有一天,有个姑娘从人海茫茫中向我走来,走进了我的心间,我感动;又有一天,这个姑娘从我的身边走向茫茫人海,但没有走出我的心间,我感伤。

我们之间只有眼缘,没有姻缘。她一来一去填补了我没有恋爱的空白,同时也给我播下了遇春伤怀的种子。

从此,我对桃花有种特别的情结,那是伤感。每当桃花盛开的时候,就会想起崔护的名诗《人面桃花》: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每每读吧此诗,心中有一种望断天涯不见家的惆怅。我有时独自站在桃树下,看着夕阳下盛开的桃花,心中涌出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伤感的诗句,心中总会隐隐作痛。

有时我反问自己,在这春花怒放的季节里,认识她是得还是失?擦肩而过是对还是错?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正因为只有开始,没有圆满的结局,才产生了残缺的美,才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思。

缘聚拍手相庆,缘尽挥手祝福。我们没有理由去责备转身离去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劳而富的人,投机在当今一部分人的心中成为速富的捷径,而婚姻更是女人改变命运的一次难得的机会,男人对她的拐弯无可厚非。你何必强求一个本来与你缘浅的人登上自己的破船,跟你一起在风浪中颠簸。一个生活苟且的人是没有能力奢谈情爱二字的,尽管心仪的人曾经和你并肩同行,那不过是为你的人生种一颗相思树而已。

繁华落尽,淡看往日得失,凡是失去的本来不属于自己;落英缤纷,静观落花流水,通常远去的只是天际的一片白云。

思绪间,我来到了建房者的房基中。我与一个属龙的村民,一起面对面取土,挑起担子,高喊着劳动号子,走到房基中央,一边面对面倒土,一边大声地说:大吉大利!步步高升!子孙兴旺!一切顺利!至此,奠基顺利完成!

在这桃红柳绿的季节里,我又为美丽的农家奠基了一次。

纳木错的眼泪


纳木错的眼泪

据说到过纳木错的人,整个灵魂都会被洗涤。可是阡陌还是那么难过。

她是跟几个网友一起来纳木错的,时光如河,而她的河被武清阻断流程,所以,跑到纳木错来洗涤灵魂。没想到中途,一个女网友家中有急事,返回,三男中便只剩了她一个女子,更没想到,以驴友相约的,也有骗子。她是在一个深夜逃出来的,没来得及拿包包,只穿了随身衣服。

夜色像一口井,让人只想窒息。她拼命地逃,高原的风吹开裙摆,像一朵奢靡的花,一头就扎进了惟一的亮光里──他的帐篷!此时,他正在笼火,盘腿坐在纳木错的边缘,就这么被她的突兀,扰乱了宁静。

在他狭小的帐篷里,他问:就不怕我也是坏人?阡陌一仰头:坏就坏吧,就算坏,你也是一个人坏,总比三个在一起坏要好。他哈哈大笑,他说他叫北风,但是她觉得他像一个异族人,又像一个侠客。

阡陌坐在门前,看夕阳下沉,一份一份的灯光亮起。初夏的夜晚,还是有些凉意,她披着大红的披肩,印染裙子。指尖一支烟,明明灭灭。男人们自店门前走过,将眼睛牢牢粘在她身上。阡陌知道自己是美的,可是,她却留不住武清的脚步。

纳木错就是一滴眼泪,砸进内心深处。她仍然是无法忘记武清。想念他的吻,像花瓣一样开在她的肌肤上,带着水润的光泽。尽管纳木错那么美,那么美头顶蓝天疏朗而深邃,与湖水浑然一体,远处有雪峰如琼楼,湖边有青草似锦缎。她还想起那个叫北风的男人。牛仔裤,褐色棉服,五官清晰,眼睛很深,像外国人。那晚的阡陌,裹着毯子,蜷缩在帐篷里,露出一双眼睛,看他翻动火上的鸡,猫着腰,浑圆的臀,男人长这样好看的臀,真不多见。

武清也有那么好看的臀,饱满,圆润。

武清学画,阡陌学舞蹈。青梅竹马的两人长大顺理成章相爱,再然后,武清想要出国去,跑来和阡陌分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阡陌伤心难捱,一个人跑到纳木错疗伤,旧伤未愈,却添新愁,遇到骗子。还好,北风出现了,救了她的危。

北风住进了阡陌的小店,白天帮她修理坏掉的桌椅板凳,叮叮当当,他还煲汤,老鸭粉丝汤,半天半天地煮,小小的厨房里弥漫着乳白的雾。

晚上,阡陌会喝一点酒,青瓷碗,碗里晃着个湿湿的月亮。北风陪她喝,他揽着她,一碗再一碗,微醺时,就忘了时光的模样。

天气一点点掀开了火热的序幕。阡陌开始穿棉布裙,手绘。于是,她裙角上手绘的大唐仕女图案的裙角开始在北风的眼前飘啊飘,那是武清留下的惟一东西。

他说:你还没有停止爱那个人么?说这话的时候,北风的眼里有忧戚和伤痕。

像厨房里弥漫的雾气。

阡陌停下了脚步,怔怔。茫然间,点了头。武清就是一根刺,很久以前就长在了她的记忆里。血肉怎么能停止生长?

第二天早上,她看到北风留在枕边的一句话:我以为,所有人生的意义就是和你在一起,没想到,你并不愿意!

武清在半年后回来,风尘仆仆。头发长了,眼神也长了,久久盯在她身上。

武清说,有个叫北风的男人,说你让他告诉我,你在原地等我!我就回来了。

阡陌仿佛听到了窗外的叹息,轻轻的,却带着重量。她的心凛了一下,缩紧,再展开。她追出去,在小街里狂乱地跑来跑去。她觉得自己应该兴奋,应该高兴,应该扑到武清的怀里痛哭,应该嵌进武清的身体,深深的,再也不出来。可是,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月影下狂乱地跑。

被武清拎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汗水涔涔。武清趴在床边,抚弄她的脚踝。他说:阡陌,听说过脚踝的故事吗?阿喀琉斯小时侯,母亲是提着他的双脚将他浸泡在冥河之中的,所以他除了脚踝,其他地方刀枪不入。阿喀琉斯长大后,成为了一名英雄,但就像大家所知道的,他在特洛伊之战中被特洛伊的小王子射中了脚踝,流血不止最后死去。所以,脚踝就是指一个人的致命弱点。你知道吗,你一直是我的脚踝,不曾改变,不曾!就算不是那个叫北风的人捎信说你在等我,我也会回来的。

阡陌给了他一个背影,她说:武清,我坚持爱了你这么多年,等了你这么多年,突然在这一刻不爱了──因为听到了另一个名字。

有时候,我们自己也不了解自己的心。是的,一段记忆一定要另一段记忆来覆盖。所以,只有面对武清,她的心,才终于拂开尘埃。

武清站起来,盯着她的眼睛,她在他的逼视下波澜不惊。

武清歇息了几天,黯然离开,继续自己的流浪之旅,阡陌的眼睛和心已经疏远,何况,他本就是个浪子。

三年后,阡陌再次站在纳木错湖边,看湖水湛蓝,听微风过耳,她以为那个叫北风的男人终究会回来找她,就像他从西藏追随她去了那个江南小镇一样。可是他始终没有来。他的身影每天都在她的心里晃动,所以,为了一个男人的记忆,她再次来到纳木错。

千年雪山,千年湖水和三年前的风景,三年前的人。

阡陌慢慢走向湖边那棵老树。三年前的那次疗伤之旅,阡陌曾当着北风的面,将自己的心事与祈祷原原本本塞进去,然后糊上泥巴封起来。当时,北风就站在她的后面笑,眯着眼睛,像看小孩子表演。

现在,她要把那个愿望取出来,换另一个。

三年的风霜,老树依然挺拔。三年前北风在眼前出现的时候,她正一门心思躲在对武清的思念里,如今,她又陷入对北风的沼泽。

原来,心,只是藏在躯壳里,却有着自己的灵魂。

阡陌的手颤抖起来,她果真摸到一卷纸,纸张清脆。拈起来,她的心便猛然缩紧,全身的血液哗啦一下回流,汹涌──那纸上,分明是北风的字迹。

茫然间,仿佛听到他在细语,他说他愿意离开,帮她去寻那个叫武清的男人;他说,也许,某一天,你还会想起我,想起纳木错,那就三年期限吧,我也要过俗世日子,每一年,我会到这里给你写信如果你不来,爱便去

她觉得自己疯了。

最后一封信上的地址标的,是半年前

阡陌觉得自己是飞着的,她手里拈着那些长长短短的句子,顺着地址飞啊飞,向他的身边

她奔赴千里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携了新娘子的手,穿过喜乐,走过红地毯。

她终究是超过了他等待的期限。

有时候,时间的洪荒中,早了一步,或者晚了一步,便是水流风去,各自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