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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舔瓶盖般挽回爱情

发表时间:2021-06-11

那份螳螂般的爱情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那份螳螂般的爱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女孩在恋爱时大概问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会永远都爱我吗?这个时期的男孩子一定会说:会!

女孩一定还会傻傻地问:你会为我去死吗?是不是一个傻傻的问题呢?男孩子一定会坚定地说:会!至于心里是不是觉得女孩幼稚都会这么回答的。

你真的会为了我宁愿牺牲你的生命吗?女孩真的是死缠烂打啊!男孩一定会不厌其烦地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嘛!因为爱你,所以生命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旅程,如果一定要我结束我的生命换我们之间的爱,我想我会愿意的。

呵呵!这个时候,女孩子往往都会笑了,其实,即便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她们也宁愿这是真的。因为她们都清楚这首诗后面还有两句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一天,女孩看了一个故事,于是讲给男孩听。这是一个关于螳螂的故事。女孩告诉男孩:螳螂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公螳螂猎取食物取悦母螳螂,甚至受伤也在所不惜,可是,当他们相爱,螳螂在完成交配过程之后,母螳螂竟然会将伴侣活活咬死,然后一节一节生咽下肚,而公性螳螂竟也毫不反抗引项待割。

男孩子解释到:科学家已经证实了,那是雌性螳螂肩负着繁衍后代的任务,在交配之后体力难以恢复营养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是会影响优生优育的,所以雄性螳螂在完成其交配任务后,便被就地正法地充当了雌性螳螂的营养补助餐。这是他们繁衍的本能,虽然残酷,却是一种无奈。

其实,女孩是知道的,在听男孩说话的过程中,她就这么怔怔地看着男孩,男孩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思,拍着她的头笑着说:如果需要,我也会那样做的。然后就傻呵呵地笑了。

爱情之于他们来说是甜蜜的,他们有稳定的工作,物质有保障;相互温暖着对方,情感有保障,那么他们应该是甜蜜的吧!

可是,意外往往喜欢捉弄人们。就在他们刚刚怀上小宝宝的三个月,女孩出了意外。在一次工作时,一瓶高腐蚀的液体被打翻了,伴随着一声惨叫,女孩被快速地送到了医院。

瞬间,原本看似幸福的生活也随着这瓶腐蚀液的打翻被彻底改变了。腐蚀液体造成了女孩大面积烧伤,引起身体脏器的衰竭,女孩的生命一次次地面临着死神的挑战。

最好的医生、最好的仪器、最好的药物,独独缺少活体的肾脏。

女孩的家人自然是最先进入备选视野的,但是却没有配型成功。作为丈夫的他,自然也是踊跃地要配型,很巧,大夫都说几率这么小,没有想到竟然可以配型成功。

没有犹豫,男孩想到了那勇敢的螳螂。推入手术室,实施活体移植,很快,女孩从死神手中走了出来,康复的竟然很好。但是却一直不见自己的丈夫出现,家人只是说他丈夫出差了。

终于女孩康复了,她想念着自己的丈夫,因为孩子也快出世了,作为爸爸的他怎么能出差这么久都没有回来呢?都不来看看她,他说过他会爱她到永远的。这个时候,他应该是陪在自己身边才对啊!

出院那天,他仍然没有来,路上家人的眼神有些躲闪,以前她没有在意。看着家人那欲言又止的表情,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终于还是知道了真相,当回到家,看到家中墙上挂着的丈夫的遗像,她明白了一切,她疯了似地跪在丈夫的遗像前,大哭不止。家人告诉她,在给她做完移植手术之后,她丈夫出现了病理反应,无法挽回的离开了她。还递给她一封丈夫临死前写给她的信:

琳,也许我看不到我们的宝宝出生了,就像当初你说起的公螳螂,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宝宝,我尽力了。还记得我说的那句话吗?生命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旅程,如果一定要我结束我的生命换我们之间的爱,我想我会愿意的。现在我兑现了我对你的承诺,如果有下辈子,我们再做夫妻。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螳螂法官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螳螂法官",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螳螂调到蜗牛、水螅界当法官后,仍然一成不变地按昆虫界刑法进行审判。

一天,他威严地站在审判席中央,用镰刀似的前脚举起判决书:

绿水螅害死同胞,罪大恶极,证据确凿,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用刀把脑袋割成两半执行。

绿水螅听到这个判决,心里暗暗好笑。场内,顿时议论纷纷。

安静!安静!螳螂接着又宣布:

贪嘴蜗牛偷吃禁食植物,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一五一条规定,切掉触角予以教训。

贪嘴蜗牛立即昏了过去,别的蜗牛都忿忿不平:

法官大人,你判得太重了。

是啊,这不要了他的命吗?

你不知道,我们蜗牛的眼睛是长在

胡说!没等他们说完,螳螂就拍着石桌大叫道,你们是法官,还是我是法官?谁再敢捣乱,我就拘留他!

大伙都不敢吱声了。

蜗牛的眼睛是长在长触角上的,短触角则是他们的鼻子。贪嘴蜗牛被切掉两对触角后,再也看不见东西,闻不到气味,找不到食物了,没过几天就死了。

而绿水螅呢,它的再生能力很强,脑袋被割成两半后,不但没有死,而且还长成了两个脑袋。从此,水螅中的犯罪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蜗牛们向低等动物界最高法院告螳螂法官的状。

螳螂法官被撤了职。它很不服气,申辩说:以前我在昆虫界当法官的时候,一直是按这个刑法审判的,谁都说我是个最公正的铁包公;现在,我还是按这个刑法审判,为什么要撤我的职?

就是因为这个才撤了你的职。蜗牛、水螅和昆虫的生理有许多截然不同的地方,你却还是按昆虫刑法判刑,结果使犯了轻罪的贪吃蜗牛丧了命,犯了杀人罪的绿水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下场。

螳螂垂下了头。

脉动里的螳螂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脉动里的螳螂,欢迎阅读与收藏。

脉动,矿泉水,常温的。。。。。。

螳螂,益虫,大大的,绿色。。。。。。

矿泉水没了,脉动空了。。。。。。

螳螂饿了,在全心觅食,周围安静异常,早晨,不是以前。。。。。。

身后不是黄雀,前面也没有蝉,一瞬间,螳螂晕倒在脉动里。。。。。。

摇曳中,它突然回神,小小的眼睛里是透明的世界,长长的,有蓝色的小天空。。。。。。

好奇间,它想爬上天,看看那云,再看看云下的世界 。。。。。。

一阵激情与热情的攀岩后,它明白了爬的更高,摔的更疼,于是与,它停止了,静静的,在瓶壁。。。。。。

我猜想,可能是它还蒙在鼓里,不知目前的世界已经今非昔比。。。。。。

观察着,观察着,在等待它觉悟,终于,它开始了新的挣扎,寻求自由。。。。。。。

在它眼里的,是高高大大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它似乎懂得,自己已经被绑架,异类的。。。。。。

只见它一次次,一次次的向上爬,还是一次次,一次次的跌倒在底,因为是脉动,还有人。。。。。。

最后,它无力了,歇了下来,它的眼神放射的是求生的光芒,那么亮,那么刺眼,触动我心弦。。。。。 。

想让它放弃,在为它鼓励,祈祷,想让它有个幸福的生活,没有挣扎,在躁动的世界。。。。。。

也不意外,它再次拼搏,因为它要回到自己的世界,要生活,自由的,未知的美好,每个生灵的纯真梦。。。。。。

或许是感动,脉动的盖子出了几个小眼睛,给它光和希望。。。。。。

生命的呼唤,我举起重重地手,捡起盘子里鱼丝和青菜,轻轻地塞进脉动里,想给它能量,让它重新起航。。。。。。

可惜,它没有看同一个世界的美食,继续爬,跌,爬。跌。。。。。。

痛了,它,我,还有他们。。。。。。

很厚很厚,脉动的壁,它的小脚,用再大的力也跺不开,忽然,它舔了舔自己的六只小脚,歇了歇,又开始了。。。。。。

也许,或许是也许,它的执着打动了取悦于它的人们,人们开始了反省又反省。。。。。。。

它的眼神,在乞求,在寻觅。。。。。。

它的生命,在燃烧,周围冰冷的心,热了,跳了,那个节奏快了,那人的手动了,脉动开了,它不动了。。。。。。

惊人的一幕,议论开始了,是活?还是?。。。。。。

失望的人们将瓶子放在了桌子上,转身走了,我依然在等待它跳动的那瞬间,因为我相信,生命没有那么脆弱。。。。。。

很长很长时间,它那么安静,我也开始了小小的失望与悲痛,伸手想去触摸脉动里它的心脏,然后宣布脑死亡。。。。。。。

就在手指触到的那刻,它跳了出来,从脉动里,掉在了地上。。。。。。

欣喜,大喊,它活的,活了。。。。。。

摔疼了,轻轻地捧起,人们来了,看了,放生了。。。。。。

安定了,脉动,螳螂,我和人们。。。。。。

不要过火,自由,自己的世界,危险,生命,是幸福。。。。。。。

脉动里的螳螂,你是否曾有过 ?。。。。。。

那份我读不懂的爱情


或许世界上总存在那样一份爱情,你和我都不能读懂,却能感动许许多多的人,那是一份虽平淡却又能执手偕老的爱情。题记

都说爱情是甜蜜的,甜蜜的就像巧克力,香滑而诱人,而爷爷奶奶之间的爱情就像一杯凉白开,无滋无味,连开水那样滚烫的温度都没有。我想或许是因为爷爷奶奶出生在那个包办婚姻的年代的缘故吧!

我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短。在我的印象中,爷爷就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代表者,而奶奶又显得有些柔弱。爷爷爱打牌,只要得闲就往牌桌上钻,一年中只有农忙的时候,爷爷才会离开牌桌几日,踏踏实实地埋头干上几天农活,而奶奶则几乎包办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还有挖土,收花生,豆子。当爷爷打牌输了钱时回来找奶奶要钱时,奶奶也会抱怨几句,可最后还在自己的抱怨把钱掏出来给爷爷。爷爷喜欢吃硬饭,奶奶喜欢吃软饭,可每次奶奶都会迁就爷爷煮硬饭。奶奶有时候也会跟爷爷大吵,爷爷每次吵架都喜欢摔东西,吵完后两人谁也不搭理谁,可到了吃饭时间,奶奶总是悄悄使唤我去叫爷爷吃饭,而她自己也毫无怨言地把摔破的碗收拾丢掉。我想爷爷奶奶之间肯定是没有爱情的,但是为什么他们还能这样一起生活几十年呢?

岁月催人老,而老人似乎都避免不了生病。奶奶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上的病痛也渐渐多了起来。那年冬天,医生说奶奶可能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当爷爷把医生送出房门再返回时,我我是不是不行了?听见爷爷进来的脚步声,奶奶虚弱地问道。哪有的事,你这老婆子,一天躺在床上没事做,整天胡思乱想什么呢!爷爷略带生气的声音说,接着走出了房门。奶奶沉默了。

看着虚弱的奶奶,我的眼泪也忍不住要落下。可是我不能再惹奶奶伤心,我吸了吸鼻子,奶奶,跟我讲讲你跟爷爷的爱情吧,你和爷爷的爱情故事肯定很动人。奶奶呵呵笑了,露出了笑脸,你你这鬼丫头,那个年代的婚姻哪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只不过是媒人撮合的罢了。那奶奶你跟我讲讲你跟爷爷是怎么认识的吧。我握着奶奶的手努力展现一个最美的笑容。奶奶只是笑,似乎在回想,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奶奶意味深长地说:嫁给你爷爷,奶奶从没后悔过。我被奶奶坚定而幸福的面容惊呆了。在那个年代,几乎每个女孩子的出嫁都是通过媒妁之言,两个人的容貌也只是从媒人口里得知,真正看见双方也只是到结婚的那天晚上。而我和你爷爷也是通过媒人认识的,媒人介绍说你爷爷身材高大,人也老实,保证对我好。那时因为我父亲去世的早,所以家里十多个孩子都得靠我母亲,因此家里的生活十分艰苦,所以我就答应了。奶奶停了下来,缓了几口气,用手指着柜子,湘莲,你去柜子的抽屉里帮奶奶把那个带锁的盒子拿出来。我有些奇怪地拿出了一个生锈的铁盒子,奶奶,是这个盒子吗?嗯嗯,奶奶接过盒子,从身上逃出了一把小钥匙,打开盒子,拿出一块手帕,原本白净的手帕已经泛黄,手帕上的绣花也有些脱线了。这手帕是你爷爷跟我成亲的那天送给我的,当时见了你爷爷,我才发现你爷爷个子矮小,老实还是真的,但是也比较羞涩,成亲那天晚上你爷爷在门房外的石板上坐了好久,一直没敢进房门,我实在等的烦了,就打开门去看看究竟,你爷爷看见我出来,脸立马就红了,在身上捣鼓了一阵,才掏出这块手绢,塞在我手里。我当时看见你爷爷那羞样,一下子就笑了。奶奶脸上的笑容一直都没散,说到这会竟笑出了声音。我仿佛也看到了那个月光朦胧的夜晚,爷爷和奶奶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奶奶看了看我接着说道:后来我和你爷爷生了你爸和你叔叔两个,为了养活一家人,你爷爷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虽然生活不是特别富裕,但一家人过得幸福,现在子女们过得挺好,你爷爷老了,也染上了一些恶习,但对家庭还是挺负责的,对我也没有什么亏待。我这一生也没什么好求的了。听完奶奶的话,我沉默了许久。当奶奶睡着后,我走出房门,才发现爷爷坐在房门的小木凳上许久了,衣襟已经被眼泪打湿了一大块,我第一次看见没有大男子主义的爷爷。

过了那个冬天,奶奶就去世了,爷爷随我们搬到了城里,爷爷那从以后就再也没有打过牌了,可每年奶奶忌日的时候,爷爷总是如奶奶出殡那天一样,一个人默默在坟前呆上许久。

世界上又有多少爱情是如电视剧中一般的轰轰烈烈,多的也只是如凉白开一样的爱情,两个人在一起几十年,经历的风风雨雨又岂是我能想想象的,可最终还是能不离不弃,这已经是最甜蜜、最美好的爱情了。

那份情那份爱


刺眼的阳光直射进房间,拖着懒洋洋的身体起床洗漱完毕,看看已经到了吃饭的时辰,离牌友约好的时间还剩半个小时,匆匆骑着电动车直奔父母那里,母亲和外婆已经坐在阳台忙着手里的针线活,父亲酒杯里的酒也快见底,装满饭的碗已经放在桌上。

怎么这么晚才来?菜都快凉了!母亲略带责备地问道。

伊夜班一宿没睡,睡晚点过来也是应该的。从小到大,外婆总是这样护着我。

我来不及去跟母亲争辩,也顾不上去感谢外婆的体谅,只管把饭菜以最快的速度往嘴里送。

你吃慢点,又没人跟你抢,小心噎着。在家永远面向南坐的父亲把刚抬起的酒杯又放回桌子上对我说道。

五分钟不到,一顿午餐解决,碗筷扔一边起身擦擦嘴,伸个懒腰准备动身去打牌,这时母亲又开始抱怨:

你把这里就是当成饭堂了,吃完就走,就不能坐会喝会茶再走?

早就听习惯的我头也没回的走出家门,准备下楼,走到楼梯口猛然想到一件事情忘记讲了,又掉头回去。

妈!今晚我跟媳妇不回来吃晚饭了,等她下班我跟她去饭店吃。

干嘛不回来吃啊?家里这么多菜你们不回来吃又要剩好多吃不完。母亲问道。

今天她生日,我今晚带她去饭店里吃饭过生日,我回答。

母亲、父亲还有外婆沉默了一会,相互看了一眼,外婆率先打破了沉默,责怪母亲道:怎么你儿媳妇生日你都不知道?下午去趟市场买点面回来,咱们晚上一起吃面。

好的,我这就去。母亲略带愧疚的回着外婆的话。

我去煎几个荷包蛋。父亲把剩下的酒倒回了酒瓶里,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三个鸡蛋走进了厨房间。

此时,原本准备离开的我却走不动了,他们的举动把我的记忆重新筛选了一遍,从我记事开始,每年过生日,他们都要在家吃一碗长寿面。即便我当兵不在家的两年里,父亲都会给我打个电话,提醒我自己别忘记吃一碗面。自从结婚以后,除了我生日以外,他们也会在我媳妇生日那天吃一碗面。想到这些,原本心思早已飞到牌桌上的我一下子眼睛红了,我很想哭。

父母老了,我知道今天他们忘记了儿媳妇生日不是因为他们不在乎她,是因为他们真的老了。我们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天,正是父亲最激动的一天,却是母亲受难的一天,父母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孩子的诞生日,而孩子爱人的生日却是因为是自己孩子最爱的人才得到他们的重视。随着年华的老去,记忆力慢慢地衰退,他们会忘记别人的生日甚至自己的生日,却忘记不掉自己子女的生日,在他们眼中子女是最重要的,因为这是他们生命的延续。他们会把自己认为最好的给我们,哪怕只是一个美好心愿的表达。

其实在我们生日的那一天,我们不应该是只考虑自己想怎么过,想得到什么样的礼物,我们应该想到自己的父母,我们要记得在那一天是谁在惦记着你,叮嘱你去准备一碗长寿面。

我们很多人,一直在索取,向父母索取关爱,向亲朋好友索取支持,但是却从不思考自己是否为别人做过些什么。感恩是一种回报。回报父母,因为他们给了我们生命;回报亲朋,因为他们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了双手。一颗茁壮生长的小草,也会努力用一片碧绿报答春晖。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作充满爱意的行动。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学会感恩,会让我们的心胸更加宽广,会让我们心无旁骛地享受生活!

飞蛾扑火般的爱情


飞蛾在扑火时,是会感到疼痛的。

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这很正常。

一个女人喜欢一个已经结婚了的男人,这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社会现象嘛,也属平常。

可一个二十岁的女人喜欢一个五十岁的已婚男人,这看起来就有些不太正常了,至少,在我面前太扎眼,让我不安。

她给我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喜欢一个五十多岁已婚男人的故事。

知道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躺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提着电话跟这个叫小箐的女孩东一句西一句地瞎扯着。她似乎也喝了不少酒,说的话没头没尾,乱七八糟,但每一句听起来都很有感觉,换句话说,她讲的故事非常有意思。

为了理顺头绪也为了证明自己没喝醉,我不得不一点一点地盘问她引导她,以致不知不觉中我就知道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当这故事完整且清晰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有些晕,晕得头昏眼花,手里的啤酒都晃了出来,洒了我一身。

小箐是个优秀的女孩,声音好听,人也好看,怎么瞅都透着一股子的清纯劲。

这是我跟她在网上相逢后通电话看照片所得到的全部信息。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迪厅,她泡在舞池里摇头晃脑摇摆着,疯狂到了极限,谁都拦不住。尽管她长得出奇的美,但她的神态看上去却极其憔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她身边的一个姐妹告诉我,她刚吃了摇头丸,不摇上三四个小时是停不下来的。

据说,这就是她的生活,她每个周五都要到迪厅,都要疯狂到浑身大汗为止。

来迪厅之前,我们先通了电话,她说她有一个非常动人的故事,可以提供给我做小说素材。对我来说,这是件天大的好事,比我没完没了地瞎编情节制造悬念要强得多。

这也是我要见她的主要目的。说实话,我感到自己老了,每当看到马路上那些染着花花绿绿头发的少男少女在街头胡作非为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老了。我对他们吃薯条喝雪碧听摇滚的新新人类的种种生活方式都感到好奇。我很想走入这陌生的世界里探个究竟。

所以,就一直等着她,直到她精疲力竭地从舞池里挪回来。

她很累,连说话都显得没精打采,我们的招呼因此打得稀里糊涂。

小箐懒洋洋地冲我笑,说快了,天快亮了,这一天又过去了,真是好混。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只好朝她笑,我自己知道,跟那样一个女人那样笑,其实是很傻的。连我都知道自己傻,她自然更有理由知道这一点。她打量了我一番后说,作家都你这么傻乎乎的吗?小箐说话很直接,丝毫不去理睬别人的感受。她说以前压抑久了,现在要放纵,什么都要放纵。做什么说什么是我自己的事,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去说,我快乐了舒服了就行,凭什么还要去在乎别人的感受呢?又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又不是在演戏。就是演戏,不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表演欲吗?又有几个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她的作风很合我意,我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去反驳她,就说在这样一个人人都忙碌的社会里,没人会在意她的,自己都顾不过来,谁还有空去注意别人?她笑了,说这才像个男人,现在这年月,没点反叛精神还怎么能支撑着自己活下去呀,逆来顺受的生活有什么劲?迪厅太吵,我们之间的说话变得若隐若现,简单的一句都要重复很多遍,很多话都因此而改变了最初的原意。于是我提意离开这里,换个安静一点的地方,找个咖啡厅什么的,这里除了能把耳朵震坏之外,再什么也干不了。对我的建议,她表示了同意,但前提是再去迪厅里蹦五分钟。

之后她又晃进了舞池,之后我又等。

尽管我没带表,可也能清晰地判断出她所说的五分钟与一个小时几乎没什么区别,甚至要更长。这我能理解,对她这样一个抱着什么都无所谓态度的女人来说,时间是没有什么具体意义的。

什么都得有代价,听她的故事同样需要代价,这就是等待。

又吵又闹的音乐总算停了下来,迪厅抓紧时间开始派送赞助公司的小礼物,小混混们也抓紧时间四处找人推销他们的摇头丸。一时之间,说话声,尖叫声,弄得大厅里一片混乱。在这片混乱中,小箐很不情愿地晃了下来,边晃边看自己的表边满脸疑问地冲我们喊:是不是我的表快了,五分钟一转眼就过去了?我们去了街尾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厅,这里也是通宵营业,很多喝醉了的酒鬼都跑到这里来醒酒。我们进门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家伙在地下哇哇直吐了。

我们要了一壶浓茶,小箐一口气喝了一大半,然后有了些精神,我估计是她是让茶给烫醒的。

她告诉我,在这里蹦迪的姑娘,每个都长得不差,十之八九也都不上班,她们不是让大款包的二奶,就是黑社会老大的家属,也叫黑属,她们几乎每天都来,来疯来跳来摇头,都把这里当成了尽情放纵的发泄地。

所以,不要想在这里泡妞发泄,任何一个靓妞身后都有一帮子能为她上刀山下火海的兄弟,砍人什么的自然更不在话下,在这里泡妞,如果没有没完没了的钞票,谈什么都是多余。打个比方吧,足球比赛懂不懂?越位是无效的,踢得再好也没用,裁判不认,观众也不认。

我笑了,说我懂,知道这里的生活不属于我,所以,我也不可能稀里糊涂地跑这儿来当二傻子。我心里有数,知道自己一顿能吃几个包子。

茶馆里放着抒情且悠扬的音乐,极其美妙,我们喝着茶,听着音乐,让过去的时光一一倒流,不知不觉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在这几个小时里,她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表情极其丰富地跟我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关于任性关于哭泣关于伤感关于绝望的故事。

以下便是我整理后的她的自述:当一个女人疯狂地爱上一个男人时,那女人的智力将会等同于儿童。

当一个只有二十三岁的青岛女人疯狂地爱上一个五十岁的北京男人,那女人的智力将与白痴无异。

我就是那样一个女人,疯狂地爱上了那样的一个男人,哭过笑过伤过痛过快乐过悲伤过白痴过之后,我才发现爱他无望。

我只能离开他,这一步我走得很聪明。

离开那个爱着我我也爱着的男人,这是我从女人到白痴再从白痴回到女人的唯一途径,也是我从北京回到青岛的目的。

回到青岛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有一项特异功能。只要一喝醉,我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形象,不管是谁,也不管他是男是女,只要一喝醉,我就能把这人变成他。

然后我就会抱着他,拥着他,不停地哭泣,不停地笑,不停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说到这儿的时候,她忽然笑了,说现在身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是这句我爱你惹的祸。唉,喝醉之后我就不是我了,又哭又笑,又疯又闹,但我喜欢,喜欢这种放纵,喜欢这种我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

她的笑容很艳,可爱而清纯,美得让人心醉。

我的睡眠一直不好,自从回到青岛之后,我就得了失眠症,每天晚上要吃三四颗安定才能入睡,然后就是做噩梦,一遍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永不停歇。

我自己也清楚这是一种病态,也知道这种病态所产生的原因,为此我不停地警告自己:不再去想他,不再去爱他,因为那不是你的,不属于你,所以,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多余,都是白扯……可我还是睡不着,他的影子他的笑容……过去的一幕幕就像是若隐若现的老歌,总在我想象不到的时候飘起,飘起,再飘起,让我莫名其妙地伤感,再让我莫名其妙地流泪,然后,就开始莫名其妙地想起他。

眼睁睁地看着我的所爱转身,挥手,离去,世上还有比这更折磨人的吗?妈妈现在对我特别好,每天都问我想吃什么想玩什么,可我在她面前一点精神也提不起来,不想吃不想睡不想玩,什么都不想,只想哭,没完没了地哭。

刚回青岛的那几天,我简直不知道自己除了哭还能干什么。不工作,也不上街,每天都待在家里傻傻地发着呆,一边回忆一边哭泣,直到自己的所有回忆都变得清晰而真实,然后就对自己狠狠心,说过去了,过去了,都过去了。

为了让这一句话成为现实,我用了很多办法,喝酒,吃摇头丸,吸大麻烟,用烟头烫胳膊等等。

这些办法开始时都挺有效,但时间一长,我就又有了抗药性,这让我感到很痛苦。我知道这痛苦全是我自己找的,我活该,我愿意,我谁也怪不着。

那晚,在街上闲逛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首歌,伤感的调子,沧桑的嗓音,听得我满头冷汗,眼泪直流。

路走得好累好长去什么地方已远离家乡生命是皎洁月光在漆黑夜晚给寂寞铺了床犯了什么错让我的乡愁满脸泪流我不过是想回头我不过是想拥有这世界竟然没有属于我偶尔自在的天空你要我自由飞翔我没有翅膀啊~~怎么流浪都是牢房越想逃亡越满身是伤……你要我自由飞翔我没有翅膀啊~~思念的方向都是迷惘从未忘记你在我身上刻下时光歌本身并没有什么,普通的音质,还混杂了车流的噪音。但尽管这样,它还是带给了我一阵阵无比心痛的回忆。不,不,那不是心痛,回忆里的那一幕幕都是那么灿烂,那么精彩。我喜欢。

我停下脚步,走进歌声的发源地,一家破破烂烂的拉面馆。几个又瘦又小的南方人正准备收摊,见我进门感到很意外也很奇怪,因为我的打扮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来吃拉面的。我没跟他们多说什么,直截了当地塞给他们一千块钱,让他们给我没完没了地放那首歌。然后,我趴在拉面馆里那又脏又破的餐桌上,埋着头,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自己哭到痛快为止。

我的指甲又把手抠破了,鲜血一点点地渗出来,看上去是那么鲜艳,美丽得像花,火红火红的花。

我盯着手上的血,感到遥远的快乐又回来了。

记忆中的青春全部都是欢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因为有他在我身边,处处让着我,处处想着我,疼我爱我怜我。与我们那些快乐相伴的,是去最好的舞厅跳舞,去最好的饭店吃饭,去最大的商场买最贵的衣服……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那是勾起我无穷回忆的灿烂点,那时候我每天都在笑都在跳都在叫。其实,只要有他陪着我,我就会心满意足,其它的奢华其它的虚荣,都只是附属品。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我甚至在想,哪怕他是一个贫困山区的老农民,我仍然会义无反顾地爱着他,一生一世。

我知道,别人根本不会这么看我,他们以为我不过是中国千百万个傍大款中的一个。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和他之间感情是真正的爱情,真真正正的爱情,没有任何杂质,我的的确确喜欢他,从里到外地喜欢他,即使只做情人我也愿意。

我想,这也许是我天生所缺少的父爱在作怪吧。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阿军家里。阿军是追我的那些同学中最出色的一个,出色的原因是他有一个非常棒的父亲。还是学生的我们说起“棒”这词来只能这么理解:有权有势,有车有房,可以呼风唤雨,可以一掷千金等等。

那天是星期天,连着十多天的阴雨刚停,天气出奇的好,天空蓝得要命,一朵云彩都没有,一眼能看到很远。他家的房子很大,装修也很考究,走上阳台能看到一个大大的花园,里面的鲜花开得灿烂而耀眼,美丽绝伦。

在花朵的映耀下,一辆豪华轿车驶到楼下,然后,我就看到了他,阿军的父亲,一个魁梧健壮的男人,一个满面沧桑的男人。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他,他应该是我的父亲呀,这父爱应该是给我的呀。

他迈着稳健的步子走上楼来,笑声与身形一起闯入我的视野。

这就是小箐吧,欢迎你,早就听到你的名字了,今天终于见面了。叔叔今天回来晚了,让你们久等了。饭我是吃过了,这样吧,我陪小箐喝一杯。

那平平无奇的话语从他嘴里说出,却显得那么热情那么富有感染力,让人根本就没法抗拒。我发现他很有本事,真的很有本事,能把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东西变得无比神奇。他的人就是例子。

我们围坐在餐桌边,说着笑着,他很轻易地就和我们打成一片。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张脸,那张充满和蔼笑容的脸,它已牢牢地把烙印刻在了我的心头,牢牢地,牢牢地……除非我死去,除非我的心腐烂,否则,我的视线中永远都会有他新鲜的影子。

以前我从来不喝酒的,但那天我喝了很多,脸喝得红红的,心跳得奇快,人像飞起来一样,越飞越高,怎么停也停不下。那一天,我第一次知道了酒醉的滋味,也第一次体验到了心动的感觉,麻麻的,酥酥的,快乐到了极点。

我喜欢上了他,疯狂地喜欢上了他。

一切的开始就是那一瞬间,从清醒到酒醉的那一瞬间。之后,我就盲目而顽固地喜欢上了他,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我甚至一点也不怀疑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这难道不是爱情吗?是,这就是爱情,我相信。

再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那天巧了,他来学校的时候,阿军正好不在。他坐在车里,又打电话又跺脚,急得满头是汗,好像出了什么大事一样。我正好路过,就凑了上去,问他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的。

他告诉我,阿军的奶奶快不行了,想见孙子最后一面,可这该死的阿军,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我二话没说,扭头就往超市里跑,边跑边喊阿军的名字,跟个疯丫头似的,惹得路人都看我。阿军每个星期都去超市,每次去都会买我喜欢吃的果脯,所以很容易地我就在果脯的货架边找到了他。

我拉着他就往外面跑,边跑边告诉他是怎么回事,由于跑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才把事情说明白。之后,阿军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边跑边哭,越跑越快。我跟不上,在路上越跑越慢,最后干脆停了下来。眼睁睁地看着阿军把自己抛弃,虽然事出有因,但那种感觉,别提有多冷了。

所幸没有耽误,奶奶见了阿军最后一面才闭上了眼睛,很安详。

过了没几天,他又到学校来,他没下车,是他的司机辉哥找到了我。辉哥说他这次专程是来找我的,请我吃顿饭,算是感谢我上次帮他的忙。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脑袋蒙蒙的,头晕晕的。上车之后,他很自然地就把我搂在怀里,那么温暖,那么安全,我注定这生都忘不了。

然后,他领着我去了“天上人间”。那是一家非常有名也非常高档的酒店,当然,如果纯粹用“酒店”两字来解释那儿的服务,显然是很不合理的。那儿的服务太全了,这么说吧,在那儿,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

那天只有我们两个人,可我们却没有任何的拘束,一进门就显得极其熟悉,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笑什么就笑什么。我想,这可能就是缘分吧。

房间里的音响很好,隔音也很好,于是我们都放任自己五音不全的歌声在屋里四处飘荡,惹得自己哈哈大笑。

我们唱,我们笑,幸福得一塌糊涂。

之后,我们都喝了不少酒,他的酒量大,脸上没有任何变化。而我不行,一喝脸就红,红得吓人,我照过镜子,特难看。但酒精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它让我敢于正视他,正视他的眼睛,正视他的声音,甚至正视他的拥抱。

他说我的脸像苹果,我说那你就吃呀,别客气,就当这是一道饭后的水果吧。

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接吻,他的吻重重的,汗汗的,有股厚厚的烟味,但我喜欢,太喜欢了。

我的第一次就这样完全地奉献给了他,没有尖叫,没有痛苦,只有强烈的满足,疯狂的兴奋。

我们在狂热的音乐声中拥抱,在汗水中热吻,激情四溢……………………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尽自己所想,尽自己所能,拥抱自己想拥抱的,喜欢自己所喜欢的,这能有什么错?就是错,又能错到哪儿去?当你快乐得飞到三万英尺的高空时,所有的伦理道德就都在脚下了,怎么看也看不到的,怎么找也找不着。

唯一的问题的是,我们永远也飞不到三万英尺的高空。

永远。

可以这么说,每个女人都是一所学校,好女人是一所好学校,坏女人是一所坏学校,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教程,也都有自己学校的印记。

年轻的男性是男孩,是一本苍白的书,淡淡的,几乎没有任何内容。可上了年纪的男性是男人,就成了一本内容丰富的书,就像一颗成熟丰硕的果实,充满了诱惑力。

男孩通过女人这学校,可以一点一点改变自己,直到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

三十五岁到五十岁这一年龄段的男人都是成熟的果实,通红通红的熟透了,如果再有点经济基础,那无疑是对缺少父爱的女孩是一种诱惑,一种致命的诱惑。

太致命了,让人根本就无法抵挡,我一直坦然地这么认为。

没用的女人无法教给男孩什么,教来教去,他仍然只是男孩,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任性的女人只好去抢别人已经培养成熟了的男人,心甘情愿地去做第三者,尽管不道德,但很有乐趣。

我就这么干了。

我快乐了,尽管只有短暂的三年,但我不后悔,不为那三年后悔,也不为那选择后悔。

我猜想,飞蛾投火的那一瞬间,一定是幸福的。

我也是幸福的,在火中步入天堂我也心甘情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是这么天真地想象着。

他很爱他的家庭,爱他的孩子,爱他的太太。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她太太固定地使用同一种牌子的香水,那是我最不喜欢的气味。我知道,这是心理作用,我不过是不想和她分享同一个男人的爱情。

那天是我的生日,也是他家里一个挺重要的日子,很晚他才到我这里。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那股香水味,不知怎么的,那天他身上的那味道竟是那么重,那么刺激,那么难闻……我哭着冲他说,你去洗澡,你去洗澡!他有些懵,不停地问我怎么了呀,怎么了呀?你这是怎么了呀?我不停哭,不停地哭,除了哭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他真的去洗澡,很认真地洗。

而我却跑出家门,去了迪厅。我在迪厅里疯狂地跳,疯狂地喊,我的目的很明确,我伤心了,要发泄。为此我还跟一个老外黑人缠绵了半天。我的英语水平太烂,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不得不加上身体的动作才把他诱骗到手。

这老外也不含糊,三言两语之后就露出了色狼的本性,搂着我就要往他住的地方领。

正在这时,他领着辉哥找了过来。看我这样,他也生了气,扭头就走。辉哥理解了他的生气,赶紧上前拉住我,拉我的时候,那老外也蹭了过来。辉哥对他很不客气,他手脚并用,拳踢并上,几个回合就让那黑黑的老外嘴里流出了红红的血。

之后我才知道,他已经领着辉哥转了二十多家迪厅,越串他的眼睛越红,都要冒出火来。据辉哥说,他跟他那么多年了,这是第一次看到他发这么大的火,他都吓坏了。

也就是在那一晚,我知道了他有多在乎我,有多关心我,有多爱我。这让我很感动,并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惹他不烦他了,只要能看到他,拥着了,感觉到他,就够了。

记得看过一部国外的小说,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故事,女孩爱上了男孩的父亲,然后男孩悲痛欲绝。当时看的时候我感到不可理解,一男一女,一老一少,年纪相差这么多,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感情呢?现在我明白了,只要心脏会跳动,只要呼吸能继续,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年纪不是问题,身份也不是问题。

是你的,终将是你的,不是你的,终将不是,这是一个让人不得不接受的真理。

没有什么花可以娇艳地盛开一生,没有,绝对没有。

如果有人要问我,他给我的那份感情到底是什么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回答的。

因为我根本就回答不出来,但自己知道。不管那是什么,总之,那都是一份爱,变了质的爱,过了期的爱,永远没有结果的爱。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去爱,因为那确实是爱,痛入肌骨的爱,撕心裂肺的爱,让人疯狂的爱。我喜欢,盲目而执着地喜欢,为它失去一切也在所不惜。

他的收入并不高,但他的钱却有很多,或者说是他可以调动的钱有很多,怎么花都花不完。很多人因为他的官职而心甘情愿地为他花钱,花得越多他们越开心。

这也就是他能领我出入种种高档场所而脸不红心不跳的主要原因。

女孩子都是喜欢被虚荣打扮的动物,我也一样,关于这一点,我从来不否认。

但我绝不是完全为了虚荣才跟他走到一起的。我知道这些花花绿绿可以装饰点缀我的生活,但它们绝不是我生活的全部。

我曾劝过他,不要为我做得过多,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人,只要有他在身边,我就能心满意足,其它的,都可有可无,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我希望他凡事都注意,如果在经济问题上栽跟头,结果会很惨的。我不希望自己心爱的男人受到伤害,尤其是为我受到伤害。

每逢过年过节我们认识日之类的特殊日子,他都有礼物送给我,每样礼物都很精致也很漂亮,或是一块手表,或是一件大衣,或是一条丝巾,都是我所喜欢的。

我自己偷偷去商场看过那些礼物的标价,每一样都贵得吓人,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都不够。对此他总是说,只要你喜欢,只要你开心,只要你高兴。

他总能千万百计地逗我开心,几乎不失手,我知道,这是年龄所赋予他的优势。

这也是年龄所带给我的劣势。

北京有很多高档的娱乐场的,几个人随随便便一晚上就能花掉几万块,还不见得能吃饱喝足。在那种地方,一万两万就像在平静的水里扔进块砖头一样,连个水花都不起。他们撑的只是自己的虚荣心,全是打肿了脸当胖子,没事找事,不傻装傻。

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里,我每天见到的都是出手豪爽的款哥款姐,我是真奇怪,他们整天什么事也不干,可钱多得却跟大海潮上来的一样,怎么花都花不完,真是让人没法理解。

那帮款哥款姐在他面前装得都跟孙子似的,永远都把笑容堆得满脸都是,人的多面性在他们身上展示得淋漓尽致。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他们的笑容怎么会那么自然那么灿烂,而背后却又是那么僵硬那么阴暗。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每天都陪他一起,跟那些形形色色的款哥款姐们周旋,他就像一个出色的指挥家一样,毫无表情地让他们和他们的钞票在他手里转来转去,转去转来。每一曲他都演奏得极为精彩,精彩中他都能让自己的目的在毫无痕迹的状态下达到。在发现他这长处的时候,我才猛地意识到,自己跟那些被他玩得团团乱转的款哥款姐们站在同一位置。他肯与那些款哥款姐们周旋是因为他们的钞票,肯跟我缠绵是因为我的青春我的相貌……这发现吓了我一大跳,于是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这份被一直认做是爱情的感情。

这是我第一次对自己的信心产生了动摇。

跟他在一起,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无论是吃饭还是穿衣,对这些日常生活需要,我一直看得很淡,只要能跟他一起分享生活,就够了。其他的,都是多余,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我唯一一次向他要求的,是让他离婚。这没什么可解释的,因为我要嫁给他,我要正大光明地让他领着我的手逛街,正大光明地在仲秋的夜晚和他看月亮,正大光明地挽着他的胳膊穿梭在世界的所有角落……哪怕因此变得一贫如洗我也心甘情愿。

我已经讨厌了这种黑暗的生活,一下班他总是先回他的家,他要做一个好父亲,一个好丈夫,却不想做一个好情人。

每逢过年过节,我那里总是出奇的冷,在他回家享受幸福的同时,却留给了我没完没了的等待没完没了的黑暗没完没了的寂静。

那天又是我的生日,也又是他家庭的纪念日。上苍把时间安排得真是巧,每每都能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奈。

他仍是那么晚来到我那里,仍是一股子刺激我神经的香水味。

我依然是哭,我冲他喊,我要你离婚,我要你娶我。

他说你别闹,这是不可能的。

我继续哭,说你要离,你一定要离,不然咱们去私奔,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个世界,到哪儿去都行。

他还是那句话,乖,小箐,别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那句“绝对不可能”说得坚决无比,也让我心寒无比。

那是我第一次跟他吵架,也是第一次反抗他,我实实在在地生了气,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绝望。

飞蛾在扑火时,也会感到疼痛的。

还好,我是一只还算有理智的飞蛾,在感觉到痛的时候知道回头。

于是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北京。

我透支了整个青春,我把青春都给了他,此后我一无所有也心甘情愿。

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感到青春在渐渐地离我远去,它所有色彩都在灿烂中变淡变旧变陌生,之后,我开始怀疑一切,我能想到的所有一切。

时间是最残忍的,它能改变一切,也能杀死一切,所有的青春,所有的回忆,所有的激情,所有的所有……慢慢地,我遗忘了很多,我忘了我是谁,忘了我从哪里,甚至忘了自己在剩下的时间里还可以做什么。我知道,我的生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已经完完全全地被时间杀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对我来说毫无用处的躯壳。

十一

她说完了,抬头向天,泪流满面。

我面前的咖啡冷了,怎么喝怎么不是味儿。

咖啡屋里亮起了很有情调的小油灯,烛火荧荧,有几只飞蛾不停地撞击着油灯的玻璃罩,想要热情地去拥抱那温暖的火焰。

那份情义


看星云零零散散,高挂九天之上,遗留一丝孤独;看黄河之水天上来,澎湃的激情,那样壮观,却泛泛缄默;看枯黄的树,仅存的一片绿叶若隐若现,彷徨的内心,有点怅然若失!它们拥有独一无二的分量,也是这样,心头的寂寥愈加掩饰不住!

若孤独才是人生,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钱财,名利这些虚无的事物,又怎能替代心中那片尘封的情义。大树屹立着,恒久不变的坐落在那里,而那绿叶去了又来,总无穷,能陪伴它的是固执的泥土,是千万年的孤独。又有多少人是这样呢?值得庆幸的是我并没有落入俗套,我有朋友,一生追求的而不改初衷的年轻梦,有了他们,变得更加精彩,生命变得更加充满活力!

并不出类拔卒的我,面临小升初的隐形压力,消极,害怕,想着一切随意而安。命运,再一次耍了我,我奇迹般的进入小镇中最好的中学,这可是许多比我优秀百倍的学子都未曾想过的事,一时间,我有点飘飘然。原本成绩中等的我,没有可以炫耀的工具,开始颓废,开小差,将教室当做卧室,呼呼大睡。开始变得狂躁,打架闹事,家常便饭,鼻青脸肿,当做什么都没有。心中常常有这样的想法反正我又不能成为什么爱因斯坦,比尔盖茨,牛顿,还不如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自己过完这虚无的一生。

但就在这种想法萌发的时候,佷幸运它就及时被扼杀在襁褓里――是他们,让我品出兄弟间独有的情义!这是一段走读生与住宿生的兄弟情义,没有惊悚的故事情节,没有感人肺腑的生命关头,有的,只是兄弟弹指一挥间。时间的磨砺,锻就了同一片天地下,心中独有的情义!

身高的差不多,我们三个,座位挤在了一起,故事也拉开了帷幕。

同桌的你XXX,帅气的毛型,微微有点自恋,飘飘然,经典名言你这么猖狂。幽默的你,闹出笑话是常有的,却总用不加修饰的笑容搪塞过去。有时候,连你自己都忍不住捂着肚子笑起来,那真是最纯洁,发自内心的笑。抱怨,你的代名词,我连一毛钱都没有了!这饭堂伙食太差了!却是笑着说,乐观的,似乎在说这有什么,我是谁!神马都是浮云!

旁边的XXX,少年脸上似乎写满了忧愁,心中似乎有什么担负着,表现出来的时候却很少。你总是自嘲:什么都不懂呀!若有所思的样子,一丝呆萌,却不缺斗志昂扬的时候。笑时,竟看不到一丝忧愁的痕迹。我们三个,经常拿彼此的外号开玩笑xx,xx,xx,每次都气得狠命骂对方,却从头到尾都是笑的,因为和兄弟在一起,是幸福的。

上课时,烦躁的录音机咔咔的叫唤,连我们最后一丝幻想都打碎了,崇尚自由的叛逆的我们,受不了这无趣的课堂,趴在座子上,胡乱地叫唤,不知道东西南北,然后望着对方大笑;常常口干的要命,拿出仅有的一瓶水,你一口,我一口,他一口,偷偷地畅饮,还暗地笑老师不知道,转头望到对方可笑的动作,乐得口中的水唰唰地喷了出来;口袋没有一毛钱,连吓带求的找对方借钱,总是嘴上不答应,说太穷了,却还是伸进口袋里,拿出零钱,吃着面包,喝着可口可乐,当做一顿美味佳肴;有时,我会幻想和你们一起住宿,在里面谈天说地,你吵我闹,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呀!

我的朋友们,无论在天涯海角,少年炽热的心会永远在一起。一江春水,洗去少年烦恼,一路春风,扬起少年的斗志,在这青春年华,谱写属于我们的朋友情义,一起共进退!

为了那份错过的爱情,我学会了坚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为了那份错过的爱情,我学会了坚强,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老了。

我回到了久违的故乡,似乎离开了美丽的南京城之后,就再也没离开过这里。

亲朋好友们满怀欣喜地陪着家人聊天散步逛街,似乎在我看来那是遥不可及的幸福。

他们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语,苍老的自己,似乎连心也随着无情的岁月慢慢低沉,甚至有点麻木。

我还是一个人,这似乎并不是有多悲催的事情,只能说明我的命不够好,哪怕是当年随便找一个男人来结婚,我都做不到。

回忆起上学那会儿,傻傻地只知道学习,没参加过社团,也没谈过一次恋爱,并不是我丑得无药可救,也许是我那时候太古板了。

虽然有着天生丽质的容貌,但对异xing一直都是冷淡的态度,或许是因为看多了悲欢离合,自己对那份神秘的领域有些惧怕吧。

看着身边人一个个领着男朋友,我并不是不羡慕,恰恰相反,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特别可悲,竟然遇不到一个真正的白马王子。

那时候我倒是喜欢上班里的一个帅气的男孩,他是M(不方便透露他姓名)。他爱打篮球,在斑驳的树影下,挥洒出青春的汗水,他的一切都让我着迷。

可是,我是一个女孩子,我没有勇气主动,有时候只能偷偷地看着他打篮球,偷偷地注视着他的背影。

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走了,去了北京,我留在了南京。

一次同学聚会,他没有来,据说是到了高企忙得不可开交,他还是那么有魅力,连工作都比一般人强许多倍。

后来同学说,其实他一直都很喜欢我,整整暗恋了我四年,没有表白,不是他没有勇气,而是那时候看到追我的男孩子是他的好兄弟,所以他放弃了。

我霍然想起,好像是有一个男生为了追我,故意甩了他刚交往一个月的女朋友,让我恶心的是,他的女朋友还因为怀孕跟我大吵大闹。

我并不是自命清高,只是讨厌那么猥琐低俗甚至不负责任的男人。

我并没有想到他们会是好哥们,也并没有因为这个混蛋坏了我对男神的印象。

可是

到头来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错过了。

那天我喝多了,以前我都是滴酒未沾,那天晚上我却喝了整整一瓶啤酒。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浑然不知前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舍友跟我说,我喝多了,整个人像疯了一样,一直在哭一直在哭,嘴里还只念叨着M的名字。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爱他爱得那么彻底,爱到无法忘记,爱到不想放弃。

在实习期结束之后,我收拾了所有的行李,跑去北京找他,这是一生当中第一次这么勇敢地苦苦追寻我等待了四年的爱情。

舍友没有支持我,也没有反对,似乎对于刚刚失恋的她而言,这世上已经没有真爱可爱。

都说毕业就分手,我见证了太多太多。

高中时候,班上有一半同学都谈了恋爱,那时候大家都很纯,连牵手都会脸红心跳,更何况亲吻了。

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连分手都没留下伤心的眼泪。

大学更是如此,似乎很多情侣都像商量好的一样。

两人各回各家,各自过自己的生活,就像是拍电视剧一样。

我想若是换作是我呢?

我真的无法想像我会变成什么样!

生命中的一部分突然抽离了shenti,在自己的世界里突然消失,那种感觉一定比刀戳痛自己的心都要难受。

我很佩服舍友的坚强,我想我肯定做不到。

北京是一个充斥着各种yuwang的城市,比南京大,人也非常多,就连坐地铁都像上了战场一样。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喜欢挤在这样一个庸庸碌碌的城市。

同样是大城市,我更喜欢南京那样环境优美,人又不太多的地方,生活安逸而幸福。

我从来没想过我将来会在这里生活,更没想过我会为了那份不确定的爱情而北漂。

初来北京,我并没有像很多北漂的毕业生一样,找工作找房子,行李放在宾馆后,我就直奔M的公司去了。

我就在他公司门口附近,从下午一点多,一直等到六点他们公司下班。

时间临近,我心就越是紧张,他见到我的时候更是惊讶不已,跟我一样,想说的话全然丢在了九霄云外,脑袋一片空白。

他果然不知道我来这里找他,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终于见到他了,那种幸福感就那样扑面而来。

我们一起到公司附近的咖啡厅吃东西,两个人并没有像久违的老同学见面一样话题不断,只是尴尬地他问我一句,我答一句,我说一句,他哦一声。

见面时候的激动之情逐渐消散,我并没有说我来北京的真正母的,只是说实习结束过来散散心。

没错,我并没有想过我真的只是来散心的。

那天,我知道他快要结婚了,是跟他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家的女儿,真如电视剧一样现实的生活却这么残酷。

最后我道了一声祝福,没有多说什么。

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回望他走进一辆黑色高级轿车时最后的身影,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蹲在地上抱腿痛哭。

那是我一生中流了最久的泪,也许不会有下一次吧。

也许

梦醒了,我拭去了眼角的泪痕,奇怪的梦又把我带回了过去。

本已经忘却的事,又一次在脑海浮现。

坊主那天跟我说,世上没有完美的爱情,只有恰如其分的缘分。

无论那个人有多么好,都是匆匆过客,没陪你走到白头偕老,都不算是幸福的爱情。

或许是这样吧,我还年轻着呢,坊主大叔那么老了都单身着呢,我怕什么呀!

这世上终究会有一个人愿意陪你一辈子,或早或晚总会遇到的。

而现在我只要自己和家人过得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