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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风景在心中

发表时间:2021-06-18

【www.qg13.com - 开在心中的浪花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美的风景在心中,欢迎阅读与收藏。

越过了溪谷和山陵,穿过了荆棘和丛林,游过了名胜古迹,走过繁华热闹的街,望过鳞次栉比的高楼,看过闪烁的霓虹千山万水略过我的身边,繁华一梦转瞬间。才猛然惊醒,其实最美的风景就在我家门前。

被鸟声叫醒的清晨,我拨开门栓,打开院子里的双扇木门,跨过石槛,走到院门前的晒谷场呼吸乡村特有的新鲜空气。

泥土烧制的土砖铺成的晒谷场,是乡下人家每家门前都有的。晒谷场秋收的时候晒稻谷;芒种的时候晒水仙花;农闲季节就晒萝卜干、菜干、龙眼干地里、园子里收成什么,晒谷场就承担什么样的使命。

晒谷场的左边有一棵高大的龙眼树。每天清晨,晨光透过龙眼树浓密的叶子,穿过院墙,照射进屋内。麻雀叽叽喳喳地在树上引亢高歌,唱累了就站在树枝上为自己梳装打扮。龙眼树下是鸡的地盘。母鸡领着小鸡在草丛中觅食,公鸡雄纠纠、气昂昂地踱着步,伸长脖劲,喔喔地叫唤,似要与树上的麻雀一较高低,看谁的歌声更嘹亮更动听。每天清晨,我都是在鸟与公鸡的交响曲中醒来的。

晒谷场的正前方有一方水塘。水塘里的水清澈,清澈得可见一张张的鱼嘴。那是缺氧的鱼儿浮出水面,张着圆圆的嘴巴,一张一合地呼吸着空气中的氧气。成群的鸭子时不时地游过,在水面上漾出一圈一圈的波纹,警觉的鱼儿迅速地沉入水中。待到危险过后,又重新浮出水面。

整个水塘最靓丽的风景要属村头那棵古榕树了。树都是向上生长的,但村头的古榕树长势奇特。它生长的姿势似一个卧倒的弓字,主枝干多处弯曲,弯成一张弓后,再分叉出其它的枝桠,枝桠不断地往水塘里的水面延伸,枝桠延伸到哪里,水面上的树荫便到哪里。

村里,最活跃、最热闹、最好玩的地方,就在那棵古榕树下。无论你什么时候经过那棵古榕树,它都不会是寂静无声的。清晨,勤劳的妇女在古榕树下,一排一排的石阶上洗着一家人的衣服。家常里短地聊着,时不时有欢笑声响起。中午,耕完地的男人,在古榕树下的水塘里洗净身上的汗垢,再洗自己的衣服。

为了要犒劳辛苦耕地的水牛,也让水牛在水塘里舒舒服服地泡个澡,以缓解疲劳。一天的时间里,呆在古榕树下最长时间的是孩子们。孩子们喜欢在那张弓上爬来爬去,就算没爬好,摔了也不会受伤,卟嗵一声掉水塘里了,只要略懂一点水性,爬上岸就没事了。孩子们喜欢在古榕树下的石缝里摸田螺,摸小鱼、小虾、小螃蟹。孩子们还喜欢捡瓦片,往水塘里扔水漂,看谁扔的瓦片打出来的水漂比较多个

水塘的对岸是全村最肥沃的土地。因为特殊的地域,连绵几里的村庄,地里只种两季农作物,一季是水仙花,一季是水稻。水仙花的叶子是绿色的,开出来的花是白色的;水稻的杆子是绿色的,成熟的谷穗是金黄色的。绿色、白色、金黄色,季节交错地把大地撑得满满的。

水仙花每年如期地在冬至开放,愈是寒冷,愈是霜压枝头,愈是傲然挺立,愈是清香。待到水仙花全部盛开,地里就变成一片白色的花海。风一吹,花香四处飘散,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花香。稻子成熟的时候,遍地金黄,风一吹,金黄色的波浪,会集体地从这头涌到田野的那一头。庄稼兴起的波浪比真正的波浪更为壮观,也更为欣慰,因为这里面还包含了丰收的喜悦。

站在我家门前的晒谷场,所看到的清澈的水塘、长势奇特的古榕树、爬树的孩子、洗澡的水牛、白色的花海、金黄色的谷浪等都是最自然、最纯朴、原生态的,随季节变化而变化的动态的风景。通过科技手段,人工创造的景观不可与之相媲美。

听说,家乡在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中,将被改造成江滨公园。我的家及家门前所有的景致将不复存在。所幸,我早已把家门前美丽的景致贮存在我的脑海里,供一颗心时时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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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笑


春雪融融,流动芳华,千里孤寂,谁人在流水淙淙中抹淡曾经的那一份奢华?杨柳垂青,一袭素裙,风吹眸动,发撩指尖的苍白风景宛如画,佳期今何在?只眼中的那一记翩跹之舞,那一抹醉人的笑。题记偏瘦的素纸,清俊多情的文字,在平平淡淡中描摹心中的美丽年华。自古多情空余恨,相思且悠长。我轻拨琴弦,琴声起,轻吟腹中话。彩裙轻扬,秀眉如柳,长河般的柔发随着你醉人的舞姿飘散空中,传来阵阵发香。良久,曲尽,舞完。你银铃般的柔声响起,如若抒情的音调,和你柔软无骨的纤手一起抚平我心中那触目惊心的伤口。望着你眸中的那一份柔情,我不禁铺张开关于你的一切回忆。那最美的邂逅。蝉声如箫,回旋于青山林间,青山环抱的校园依旧静谧如画。紫荆花开时,花香飘野。青丝及腰,盈盈一握的小腰,曼丽的身姿一袭白裙于花间掠过。沉醉于落花的伤感而在花中漫步的我对你惊鸿一瞥,如仙如玉。不曾忘记那银铃般醉人的笑。我依旧在素纸中描摹着美丽的年华,心中的伤感流露于素纸。你碎铃般的笑声响起。依稀记得你说:你喜欢我那如诗般优美又有丝丝感伤的文字。可是,谁也不知道我喜欢你醉人的笑。那一抹淡淡的红妆,那一对迷人的酒窝,让我不禁挥笔写下那一份美好,可是我怕我那愚蠢的伤感的文字会亵渎了那不属于我的美。喜欢与你倾心而谈,将我心中的伤感与你倾诉,你总是报于我一记淡淡的笑,醉人的笑。即使心中有万分的伤感,也会随你淡淡一笑。还记得,那天你说愿与我兄妹相称,虽无血缘之亲,也愿与我有兄妹之实。可是我却是无情的拒绝了你。或许至今你都不知缘由为何?其实,我只是不愿你走进我伤感的世界,怕因为我的伤感而泯灭你那醉人的笑,开心的笑,银铃般的笑,我喜欢的笑。离别的愁绪,久违了你醉人的笑。六月的雨,来得那么突然,来得让人不知所措。阴暗的天空牵扯着心中的不舍,我孤身一人在沥沥的雨中不舍得看了一眼那可爱的母校之后便转身离去,我想,或许我会像消失在雨中一样消失在你的世界里。可是,不知何时,你恍若无骨般的纤手撑着伞来到我的身前,长河般的柔发沾着点点雨水,如仙般可人的脸上我找不到一丝从前的欢乐,更没有浮现我那最喜欢的笑。有的尽是浓浓的不舍。你看着我无言,我看着你也是无语。雨,越下越大,街上的行人早已不见踪影。只有你我在那小小的伞下,相挽而走。一段小小的距离却是如同相隔十万八千里,久久没到尽头。终于,我上了车,你回了家。看着你离开的身影,我心中默默的说:再见了,如仙的你;再见了,我最喜欢的笑。素纸依旧在案,我终于鼓足勇气,用手中笨重的笔,描摹你如仙的红颜。描下那醉人的笑,我最喜欢的笑。

最美的单恋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但引人沉思。的确,年轻时,我们不懂感情。当懂得什么是真情时,留给我们的,或许已成为今生无法挽回的遗憾题记

她在学校时,就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女孩。深情款款的目光,当面表白的吟诵,情真意切的短信,嘘情问暖守候,她不知遇到了多少。但她从来不为谁而动。大学四年,闺蜜,同窗,都有了自己的男友,只有她,属于另类,清秀的面目入校,精致的面目毕业。

说她朦胧也好,说她高傲也罢,她从不在乎。因为,她执着,对于感情,有属于自己的想象和渴求。

毕业,她回到了家乡,回到了属于自己的那座山清水秀小城。次年,政府招聘公务员,她以全城第一的成绩,考入了机关,做了一名令人羡慕的公务员。

他在这个科室已经两年。当她第一次跨入办公室时,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不过,两人的感觉完全不同。和她相比,他的确太不起眼,没有帅气的外表,没有挺拔的身材,一句话,就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男孩。

自从她来到这个科室后,原本平静的科室突然间变得热闹起来。借故上门的,有意说媒的,每天络绎不绝。科长是位40多岁的老大姐,也曾在私下鼓励他大胆追求,平时经常也有意无意的当着她的面夸他的好。但对于这些,她每次都是一笑而过,在她心里,他们都不是她要找的人。

她的到来也逐渐在他的心里激起了涟漪。但他十分理智,也清楚的知道,她不会看上他。所以,对于她,他总是刻意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把自己对她的喜欢深深埋在了心里,但平时他总是以一个同事的身份很细心的为她做一些不易被察觉事情。能够天天待在一个科室里,为她做一些事情,对于他来讲,已经很满足了。

在他们科里,有一个习惯,早上第一个到的人总是会为其他同事泡上一杯清茶。而她,却偏偏不喜欢喝茶。她皱着眉头喝茶的表情他察觉到了。于是,他拐弯抹角的从她嘴里知道了她喜欢菊花,喜欢喝喝菊花泡的水。从那以后,他早上总是第一个到办公室,在窗台上摆上一束新鲜的菊花,为她泡上一杯飘着黄色花瓣的菊花茶。甚至,在不是菊花盛开的季节里,窗台上也总是会有新鲜的菊花。

刚开始,她不习惯,打心里也不愿他这么做。她想早起第一个到办公室,但她家离单位较远,当她早起赶到时,他已经在办公室里做好了一切事情。

她也曾经问过他为什么总能搞到的新鲜的菊花,每次,他也是笑笑而过,不作回答。

因为人少事多,科里有时加班到晚间九、十点钟。小城的人没有夜生活的习惯,这个时间,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他提出送她,被她微笑着拒绝了,他也没强求。但每次加班回家的时候,她都能感觉到他跟在后面不远处。她没有回过一次头,毕竟,一个人走夜路,她也的确有些害怕。

时间长了,他做这些事情仿佛成了一种习惯,但她,真的不习惯这样的事情。却又无能为力。随他吧,她想。

科里的工作每月都要下乡调查。调查时也总会走一些山路。一次,她的运动鞋底突然开裂了,路上的小石子钻进脚底,硌的生疼。他看见了,变戏法似的从包里拿出了一双鞋,叫她换上,见她吃惊的表情,他笑着说,以前我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备了双鞋,以防不测。当她换上后惊异的发现,正好合脚。她穿38的鞋,而他穿40的。这是他特意为她准备的呀。

刹那间,她真的有些感动。

他是一个好人,但他不是我要找的人。她这样想。

后来,他突然提出请她吃饭,她沉思了一下,婉转地拒绝了他的邀请。她知道,在小城,一男一女单独吃饭意味着什么。她不想给别人这样的误解。

从那以后,他再没提出过和她独处的请求。

对不起,你真的是一个好人,但不是我要找的人。她这样想。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能为你做点事,足矣。他这样想。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慢慢的,到科室的人少了,她也乐意享受这份清静,同时,也开始慢慢习惯甚至是享受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事情。一晃就过了三年,她和他之间,也慢慢的开始变得有些默契,这或许就是日久生情的缘故吧。

有时,她也在想,和他过一辈子,也挺好的。

一天,另一个科室的女友突然跑来悄悄的告诉她,局里新调来了一位帅哥男孩,非要叫她一起去看看。她去了,果然挺拔帅气斯文。第一眼的交流,她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也从那另外一双眼里似乎读到了这样的感觉。

不久,局团委举办演讲比赛,他参加了演讲,那位男孩也参加了演讲,她为他鼓掌,而那位男孩上台时,她却忘记鼓掌。她只知道,他们的眼神在他演讲的几分钟里,交流了好多次。

她和那位男孩迅速相恋了,爱的如痴如狂,爱的迷乱陶醉。

他知道了她恋爱的事情,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做他应该做的事情。只是,他的眼,慢慢从明亮变得深沉。

她看到了他变化的眼,但却无能为力。她也尝试着为他介绍女朋友,但每次,都被他笑着马上拒绝了。

很快,她和那位男孩结婚了,婚礼那天,他没有参加,只是给她发了条只有八个字的短信:真心祝你永远幸福!!

这是他第一次给她发短信。

蜜月后,她回到了科里,他不见了。在他的座位上,坐着另外一个陌生的人。科长告诉她:他调走了,去了局里驻外地办事处,是他主动申请的。在那瞬间,她有了一种失落的情绪。很快,她自己泡了一杯菊花水,慢慢喝着,又恢复了平静。

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吧,你是一个好人,我也真心祝你永远幸福!看着手机上他发的祝福短信,她在心里这样说道。

她婚后的日子和许多人一样,激情之后是平淡,平淡之后是随遇而安,随遇而安之后是一种责任和习惯。只是在偶尔的时候,她的脑海里会突然浮现出他的身影和笑容。

几年过去了。从他离开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尽管他有时也会回到局里办事,但她一次都没有见到过他。他从没来找过她,她也没有去刻意打听他的消息。只是每年,在她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束没有署名的菊花。但她知道,这是他送的。

收到菊花时,她总是会在心里说,你是一个好人,希望你幸福。

一个夏日的早晨,她和她老公上班时一起走到了局大门前,碰见了他。他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就擦身而过。没有任何前兆的,她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那盛开的菊花。她撒娇似的要老公到办公室给她泡一杯菊花水,但被婉言拒绝了。她没有强求,心里却没来由的出现了刚才碰见他时他那真诚笑容。

下午,她第一个来到了办公室,刚打开门坐下,就听到了仿佛坦克开过的声音,然后,桌上的东西开始晃动起来,然后,她又听见室外有人在大声喊着:地震了,快跑。她站起身,刚冲到了门外,不料脚下一崴,她摔倒了,高跟鞋跟也被崴掉了,她本能的站起来,一股揪心的痛使她又坐到了地上,她又拼命站起来,剧烈的痛使她再一次坐到了地上,她再也站不起来了。这时,她突然看见了她老公就在不远处的大门口,向大门口跑去。她看到了希望。

老公,老公她把一种发自心底的呐喊,从嘴里蹦出。

她老公听见了,回头看见了她。

老婆,快跑。老婆,快跑。在催促声中,她老公已冲出了门外,不见了踪影。

她绝望了。绝望的泪夺眶而出。

一个身影飞也似的来到了她的面前,在她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她的身躯已被来人背了起来。

是他!!!!

在她转念的瞬间,他却将她放到了地上,没来得及多想,她已被他双手托起,抱在了胸前,他躬着身,趔趄着向大门跑去。

摇晃间,他已跑到了大门口。

还没来得及欣喜,一声巨响,她失去了知觉

当醒来时,她已躺在医院雪白的床单上,而他,却永远的离去了

医生告诉她,坍塌的横梁在他们跑出大门时砸在了他的背上,那根横梁坍塌时的力量之大,常人无法想象,但却不知是什么原因,她却没被砸上。

她知道了,他不愿背她而抱她的缘由,她也体会到了,在他被砸中的刹那,她被他用尽所有爱的力量抛出,抛出,再抛出时的想法。

她哭了

出院后不久是她的生日。这天,她又收到了一束盛开的菊花。她来到了新开的花店,老板告诉她,在三年前他就来到了花店,支付了六十年每年一束的菊花钱,希望他们每年在她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新鲜的菊花。他告诉老板说,她喜欢菊花,高洁,斯文,清静,典雅。如她本人。

那天,她捧着那束菊花,又一次来到了他墓前。

答应我,别过奈何桥,别喝孟婆汤,千万别忘了我,等着我,来世,我们一起过。

她的眼泪再也压制不住,喷涌而出

鬼在心中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这便是我多年前工作的地方。一座山头,两排房屋,几棵古树,屋后是一片乱坟岗,这是我住的地方。十个人,分两派,黑子对白棋,水火不相容,我讨厌这种歪风邪气,我选择中立,独行侠。我吃自己的饭,我干自己的事。没有硝烟时,大家也会一起聊聊天,他们告诉我,我们住的房屋是推平坟墓盖起来的,他们总对我说些这里发生的灵异事件:黄昏有人上厕所看见鬼影;晚上有人看到树枝上的吊死鬼;半夜还有人听到女人的笑声,门无故推开,雪白的墙上有鲜红的血印

我惶恐不安,对于鬼,我是心有余悸。那时没毕业,我们几个同学相约去逛鬼城。进门之前,好奇心占了上风,激动不已。一进门,灌入两耳的是凄怆的声乐,赛过聊斋鬼狐来时的悲凉。可走了四五米,眼前一僵尸直挺挺的立在墙边,面色惨白,微弱的灯光,惊惧的声响,我心头咯噔一下,浑身发抖。失声叫起来:妈呀,这鬼怎跟人一个样?我倒吸了口凉气,战战兢兢,惶惶恐恐地逃离了鬼城。回来后,我说起这事,同学们大笑。原来,那不是鬼,是管理员。哎,他怎么就不动呢!吓我一跳。当晚上自习,一同学说外面有人找我,我出去,走道一片黑暗,比平常空旷而且长远,拐角里传来鬼的凄厉声,心头涌起阵阵寒意。我抖抖索索挪到楼梯口,是一个朋友找我。我问她听到鬼声没,她笑了,是我的同学恶作剧。

我黯然自嘲:是我心中有鬼!

读了哲学,坚信了世间无鬼,心稍稍释然。

同事们说起鬼,倒叫我又有些后怕,我小学在这里读书,五、六年级时,我们班先后有三个同学精神失常,徐同学是一个男生,个头很大,坐最后一排,学习不好,上课总打断老师讲课说教室里有鬼,大家莫名其妙,半信半疑。一天课上,嘭嗵一声,我们回头看,原来他晕倒了。大家七手八脚,又是掐人中,又是大喊大叫,他才醒来。但从此,他好像就不正常了。一天,他在教室里狂叫有鬼,又蹦到桌上,跳来跳去,手舞足蹈,大家哭笑不得。老师来了,想阻止他,不料他嗖的从衣兜里抽出一把菜刀,乱砍。这时来了几个人,迅速把他制住了,按趴在地上的瞬间,噼里啪啦的爆炸声把大家吓一跳,以为他装着炸弹。当玻璃的碎片四散飞溅,才明白,原来他把教室里的灯泡全摘下,装在衣袋里,趴下的时候炸了。后来,他回家了,不再读书。

张同学也是男生,也同样说教室里有鬼,还说胡话。但他只叫过一次,就正常了。另一个女生是晚上睡梦中大叫有鬼,醒来就没事了。

如今再说鬼事,相同的地点,清晰的记忆,我释然的心又有些悸动。

白天的喧嚣是驱除恐惧的良药。但到了夜晚,昏昏黄黄的灯光如豆,山风吹动电线的呜呜声时急时缓,窗外,坟头飘扬的纸钱晃来晃去,院子里静得出奇,就我一个人。他们都约着去堆长城了。外面的声响令我不寒而粟,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放映着电影,是《聊斋》。我安慰自己镇静,守着一本书朦朦胧胧直到睡着。

日子不紧不慢地消磨,恐惧依然存在。但他们所说的鬼我一次也没遇到过。

我在这里却经历了许多,遭人暗算,受人排挤,被人折磨。苦头我吃过,压力我顶过,命运我抗争过。这里有我曾受过的伤,有我曾流过的泪,还有我坚强的微笑。

经受洗礼之后,我才醒悟:世间的厉鬼莫过于小人的心魔。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险恶。只要勇敢抗争,就能斩妖降魔!

后来,我毅然离开了这里,这里真的有鬼!不过,我心存感激,我的成熟,我的宽容,我的隐忍,我的信念,我的激情,来源是这片土地!

诠释美的风景


我不知道我的过去算不算作历史

但我的昨天一直在照亮今晨

如果文字是一种祭奠

那细述着的便是刻骨铭心

年轮不停翻滚

掩噬着过去拓宽着前程

今程又将是过去

但我已开始深虑着何去何从

每次听老每师讲百年中国,百年激进,百年乡建,心中总会有莫名的冲动与凄凉。我开始索思那自己所经历的时空变革。过去的数年里,从出生地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庄,到有着文化信仰的达茂旗,到顽强挣扎的县固阳,到草原钢城包头,而今天是青城呼和浩特,自己就像一个徒步跋涉者,一直前行前行再前行,而从未顾忌过自己的路,顾忌过自己的故乡。

我不得不在暮色压顶的时刻,在山脚前来徘徊,一点一点找回自己,写下关于故乡所有的回忆,消失了的故乡的记忆。

城市的进程导致了乡村文化的没落,为了生计,不断有人往外迁徙,安家在城市的人,深夜仰望故乡,总有一种难舍的情怀。祖辈人故土难离,漂泊在异乡的人离世后都要落叶归根。我们这代人又很少有人待在村里,村里的土地种不下年轻人的梦想,我们背负着上代人的城市梦,奔波于城乡之间。

每一次回乡,虽然早有准备,但重逢时的那种气息,总会让人跌跪在地。神奇的土地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站在我的面前,那是一种蕴含着人类无法征服的力量,蕴含着我无法了解和进入的神秘,广袤的天空下,人和土地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和大地永远在目光尽头相逢,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博大和苍凉。而当自己看见从山上横冲下来漫过脚下的沙土,摸着村口的爬爬树,仰望着还未倒塌的山庙里的对联保五谷丰登,祈六畜兴旺,我都会感到熟悉而亲切,那是自己出生的土地,自己的根啊!曾经住过的小院的土坯院墙早已倒塌,可我从未直接越入过,虔诚的从门的遗迹进入。

故乡的人们都信神。夏天干旱,会蒸半人高的面羊去庙里祭拜;夏天雨涝,会在下雨时从屋里的水缸舀水往外泼,相信天眼可以看得到我们的所作所为。年初会祭天开春,保佑风调雨顺,但也会循时而作按令而耕。那是对天也是对自己的敬畏和敬重。

不知道自己究竟能记起来的是几岁时的事情了,我把整个童年都放心的交给了故乡,而故乡确实给了我满意的收获。那是一段独特的记忆,是一段值得自己与人分享,写下来的时光。上了初中、高中,每个人的经历几乎都差不多。不识字的奶奶口传着家族应对瘟疫、走西口的历史,村里出过秀才,婚丧娶嫁的点点滴滴没有一点我至今看到过相关的文字记载。和小伙伴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土堆上建城,玩一种叫做攻城的游戏,想象着外面世界的模样,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新城建成时修一条消失在土堆外的路,与外面的世界保持着坑坑洼洼的联系。

土路总是按照人们的意愿延伸,拓展。我们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怎么走也走不到哪去。生命就像支没怎么用就短的抓不住的铅笔,这些总不能走到头的路,让人的一辈子变得那么促狭而具体。

村里有的人一辈子都没去一次大城市,城里的月光很少能照进来,但那微弱的光却映进了每个人的心房,这群人的光亮是不可忽略的。

年久失修的土坯房成了一堆废墟,主人只是祭祀才偶尔回来,来不及落脚便匆匆调头,怕赶不上城市的步伐。

雨过后的青石阶上,几个人在那儿聊天,等到夕阳落山,一天终于可以安歇。

十几里外的小镇是方圆几里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那里有一个工厂,给村里许多人提供了工作。通往小镇有一条柏油路,路的尽头是镇里唯一的一所中学。小时候,总觉得那条路长的一眼望不到边,后来逐渐淡忘了那里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在想,小村庄究竟给了我什么,生命,灵魂,血液,骨子里潜移默化的东西。我今天用到的,都是他给予的,我今天用到的,他什么也没给。

我走过很多的大城市,到了一个地方,首先会找落脚栖身之处。城市的夜晚霓虹闪烁,很容易让人迷失自己,我时刻不敢忘记家乡人对我的教诲。高楼大厦,立交林立,城市中好多东西都是可以复制的。但家却无法炮制。身处异地,总有一种无家的感觉,离开故乡,走到那儿都是流浪。

红土不埋无名辈,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去世后都要厚葬。乡亲们议论纷纷,等到下一件大事发生,才可告一段落,我开始觉得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每一天,我们都在失去。

当越来越多的人如潮水般涌入城市,乡村便存活在这群蒲公英的记忆中。多年以后,乡村终将被城市进化的风尘淹没,乡村文明也将被碾碎,没有人再会记得这里发生的一切。历史只会记录文明的主体,而不会光顾这些边缘地带。但是,他们终究会忘了在城市的进化过程中,乡村人是出过力的。

我们会不会把今天生活的混凝土格子当做我们的第二故乡当做子子孙孙魂牵梦絮的缱绻?不会。对,这个城市是有太多值得我们眷恋的东西,但多半是物欲,刺激着神经,困扰着心境。当衣食住行这些原本只是基本的生理需求,在这里却成了莫大的心理平衡与安慰,我们累了。深夜,紧贴枕头的我们,听到的不是乡土轻轻的呼唤与诉说,而是楼下发动机的轰鸣与楼上DJ的疯狂,我们怎么能说,这是我们的故乡。那个即将消失的村庄,才是我唯一的家。

谁是谁错过的最美风景


你是一个浪子,喜欢去陌生的城市,认识陌生的人,喜欢尝试不同的事物,喜欢刺激的生活,爱 说走就走的旅程。而我只喜欢平静、喜欢安稳,每天都过着相同的生活,我这辈子做过最冒险的事大概就是爱上了你。我从不愿意束缚你,你可以尽情的疯狂,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我依然在等你,等你累的时候,回来停歇。
这是她的最后一次挽留,说完这些话,仿佛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本来以为他会感动,没想到只换来了一句分手。四年的纠缠,终于在这一刻结束。
认识晓诗是在一场聚会上,当时的我刚刚经历失恋,心情低落,整个人都处在一种颓废的状态中,萎靡不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喝闷酒。晓诗是一个不爱热闹的女孩子,就坐到了我身边。她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总是透漏出让人疼惜的神情。我总是开玩笑说,如果我是男孩子一定把她追到手,而她总是笑着怪我瞎说。
那天,我就像是遇到了救星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和她诉苦,具体说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大概就是说我为了男朋友付出了多少多少,但是最后他还是离开了之类的吧,而她只是在一边静静的听着。
但是事后她总是爱拿这件事笑我,说我那天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怨妇。我们留下了各自的联系方式,但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和她成为朋友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我们两个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一个大大咧咧,性子急躁;一个温婉似水,安静细腻。
晓诗的男朋友是一个所谓的浪子,总是说走就走,玩累了就回来陪她几天,待够了连声招呼不打就走。而晓诗也好像习惯了这样的他,从来也不问他去哪,只要回来了就会全心全意的去照顾他。
当时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处于热恋中,无一例外女生都被宠到天上去,而她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我经常替她感到不值,像她这样优秀又漂亮的女孩子,应该是被人宠爱的,而不是去迁就别人,可她总是一副心甘情愿的样子。
由于工作原因,我被派到外地两个月,那段时间我们很少联系。等我回去再见到她时,她已将长发剪短,那双眼睛里也充满了悲伤,他们分手了。我问她原因,她也只是含糊的说,累了,最后的挽留也只是让自己死心。
他们是在大学认识并恋爱的,当时有很多的人追求晓诗,可是她偏偏选择了他。她说,从他的身上能找到自己没有的东西,我想大概是她的血液里也渴望疯狂,想要无拘无束的生活与自由吧。
所有的人,都不看好他们的恋爱,可他们还是坚持了四年。刚开始,他出去玩的时候还邀请晓诗,可是时间久了,连个电话也懒得打了,两个人只是偶尔吃个饭。而且,他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少女生,可奇怪的是谁也没有提过分手。爱有很多种,但是爱情只有一种,就是自私,或许他只是看上了晓诗给他的自由罢了。而晓诗也只是从他的身上寻找自己渴望的东西,总觉得这不像是爱情,倒像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毕业后,为了和他在一起,她陪他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打拼,可现在一句分手就什么都没有了。
爱情大概就是这样吧,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得到回报;不是所有的等待都能换回归来。每个人,都想要一个happyending。可是要知道,要找一个每天愿意比你早起,愿意给你做好早餐,叫你醒来;愿意陪你过剩下的半辈子,一起生儿育女,携手步入晚年的人,是多么的难得。今年夏天,晓诗回了老家,又恋爱了,她说等了这么多年,累了,想找个人依靠。现在和他在一起的人很稳重,也很体贴。或许,她这次是要开始真正的恋爱了。
爱情不是必需品,但是一旦沾染,就会上瘾。在青春的年纪里,我们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执着,傻傻的以为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可是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件天道酬勤的事,也没有什么公式或者规律可循。有时候因为舍不得,会让过程变得漫长难熬,但不管什么事情都是会过去的。我们所经历的点点滴滴,就像是一颗通向未来的种子,总有一天这颗种子,会以最美丽的姿态盛放,让你在最美的季节里遇见那个对的人。

留在心底的风景


阳光成桶成桶的洒向大地,从省丹中大门口的墙面中穿透出来,穿过爬的满满的、深绿的爬山虎墙面后则变的柔柔的,绿莹莹的阳光在眼皮上跳动,一切皆是那样的静谧和美好。

省丹中门口有一大块空地,门口右边的那块地方总是有一辆老式的三轮车,这辆原本呈军绿色的三轮车,现在已经是一种铁锈色了,有些地方已经凹下去了,车上堆着许多工具,车头前放着一块木牌写道:修鞋。这辆车便是一位年过花甲的修鞋老爷爷的。

他看上去长得很结实,偏灰的头发中夹杂着许多白发,体形微胖,闲来无事的时候总是会戴上老花镜在那儿看报纸。在大树的掩映下显得那样的慈祥。

他可是真为省丹中的孩子们操碎了心呢,每到中午或者傍晚,正是学生们的用餐时间,他们三三两两地走出校门,一边说笑着走去马路对面,把一上午繁重的学习抛在了脑后,肆意地享受中午的阳光或者傍晚的夕阳,空气中都弥漫着他们的欢声笑语。但每当这时,那老爷爷就会用他响亮如同洪钟一般的声音提醒:都小心点啊,不要边走边打闹,这时光刚好下班,路上车子来往多的!有些学生则会转头对着他点头一笑:知道了!这时,老人家会长舒口气,露出欣慰的笑。有些调皮的男生可不那么听话,听到老爷爷的话相反还会更加起劲地对着干,老爷爷见拿他们没辙,只好摇摇头地叹口气,眼睛瞪着他们,可这并不是生气,从他的眼光里看到的还是关爱...

记得有一个冬天,外面刮着的风很冷,我和妈妈到他那儿去修鞋。只见他身着一件老旧的中山装,系了一条早已沾满油污的围裙,两颊被冻得通红,一双粗糙而布满老茧的手显得有些僵硬,不过丝毫不影响他做事的效率,他迅速地拿起一个小刀片,把鞋底弄平,然后把鞋跟固定好,最后再用一些工具处理一下细节就完成了。他把修好的鞋子递过来的时候又突然缩回去,我感到很奇怪,他把鞋子在自己的围裙上擦拭着,原来,他看到还有油渍胶水沾在鞋子上,怕弄脏了妈妈的手!在此同时,从他口中得知,他的孙女,在九中读初一,还在重点班,孩子很要强,他自己也感到欣慰。妈妈对他说:你在这儿修鞋坚持了十几年,也真是难得啊!而老爷爷却突然一脸严肃地说:我在这儿修鞋又不是为了赚钱,我是在为孩子们服务,更是想把这种手艺传下去。你看啊,也许再过几年街上都没有修鞋的人了。现在的年轻人,鞋子有一点坏了,就扔了买新的,谁还会来修鞋啊,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啊,他现在也经常会对一些比较困难的人免费修鞋,这不也是为民服务的表现吗!

每一滴水都折射出一个多彩的世界,每一双眼睛都嵌进一个多彩的世界,每一条泛着清丽旋律的小溪都闪烁着美的光辉。不要空叹人世的无奈,且用美丽的心情来看待人世的繁华多彩。细细品味那无处不在的美吧!就正如这位老鞋匠,用他的淳朴、开朗,善良,成就了丹中学子们心底一一道温暖的风景。

念起,便是美的风景


捻指轻弹,时光如流云般消散,穿透尘埃,把一枚清浅的笑容珍藏在心灵深处。念起,便是这个季节的最浓的色彩。

题记

流年如水,早已黯淡了远去的温馨。思念如决堤的海在笔尖蔓延,谁的眼眸里只剩下了一片荒芜?在岁月里泅渡挣扎。坐在春天的角落,用娴静的心去堆积词句,却发现文字里没有季节的盎然,多了几许清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恋上了清凉的文字,总觉得那是诗人情感所至,倔强的把它当成一种唯美的真实。于是,甘愿沉沦。

究竟我要追寻一种什么样的刻骨呢?其实连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是在文字里沉溺了许久,早已忘却红尘的尘埃,只想远离吵杂,守候一份心灵之净土。不想多么轰轰烈烈地去奢华,却执着于一份淡淡的念想。岁月里的一抹的清香,终因无法抵达海岸而搁浅。有风的日子,也会把潮湿的心拿出来凉干,不为释怀,只为念起。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徐志摩的话说的那么经典,也许是深有体会。如若没有林徽因的出现,那么他的天空似乎就少了清澈的绚烂,对于爱情,他有着比我们深刻的感知。

生命中有些美丽是无法触及的,只能仰视。轻抚文字里那些幽香,注定你是刻得最美最深的那一缕,暗香了我的黄昏,渲染了季节的荒芜。谁能告诉我,时光深处,为何一再忆起初见?

指尖落下,总能触动一帘幽梦。把心事凝结成平平仄仄的断句,在无语的笑颜里绽放,无论窗外是否有雨,心都会随之而动。有雨听雨,无雨听心。偶尔闲暇,也会让思绪惬意放飞。轻轻拥住悉数的过往,指尖凝成一阕委婉的相思引。一曲清音飘过,嗅着春天的泥土气息,合衣襟慵懒的睡去,多少温暖在耳边悄悄渗入。这样的岁月,可否让光阴再次回旋,听,你来时的脚步声。

灵动的笔触总也绕不出情感的圈套,用笔套住的不只是文字,还有一颗善感的心。于是,在墨香里穿越一回唐宋,走进明清,停泊的渡口,总有一叶小舟,渡我过水。叹之,原来尘世所有的相遇都是一场久别的重逢。只是,你我的重逢隔了太久。

喜欢无事的时候,惬意的想念一个人,不为爱情,只是撩起心底的层层涟漪,这种感觉有种触及不到的唯美。浅如河,深如海,又或许如天空般清澈,有如花开般绚烂,不会浑浊我的世界。对于爱情的理解,我更喜欢浅绿色,有着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喜欢春天,因为这个季节连空气中都可以嗅到淡淡的甜味,坐在青草和花香包围的院落里,想到你清浅笑容,还有眉宇间的飘过的一丝诧异。其实缘分很简单,也许就是一瞬间。

生命虽然短暂,可总会有一些东西永恒。雕刻一份真情,收获一份真爱,闪动在眼眸里的不只是感动,很多时候还有牵挂。感叹流年,如若有一种东西要我雕刻,我愿意雕刻一份你我的相知相惜。春天里,最美的风景不是花开的绚丽,是淡淡的念起。

这才是人生美的风景


远处山上有一片好风景,好多人都去观风景,可没有多少人能够看到它,从懂事那天起,我就想试一试,一定要去寻找那片风景,亲眼目睹地看到它,看到它到底是什么样子,是梦中的天堂,还是鲜花盛开的仙境美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就要去寻找那片梦想了多年的风景,看一看梦中的天堂,有没有芳草如荫,鲜花盛开。

路,很长很长,望不到尽头,两边长满了野蒿和荆棘,时不时的刺破了手指和脚背,偶尔还有蚊虫叮咬,来时还是晴空万里,谁承想忽然变成阴云密布,狂风大作,夹杂着零星的雨点。本就不好走的路,更加泥泞艰难了,一步一滑,一不小心就会滚到沟里,滑到山下。轻者。头破血流,重者。粉身碎骨,我放慢了脚步,想放弃去观风景,往回走比往前走容易得多,也没有什么困难和危险,也不会有艰难和坎坷,更不用付出汗水和心血,有些人就是走到半路,遇到风雨后就放弃了,才没有看到最美的风景,而遗憾终生。

我想起了来时爸爸说的话;人生的路是漫长的,自然的风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和信心,战胜它,到达自己的目的地。于是我咬紧了牙关,抬起了头,坚定了信心,一步一个脚窝地走下去,风刮的更猛了,雨下的更大了。雷鸣是为我敲响的战鼓吗?风雨啊!是为我洗尘的甘露吗?荆棘踩在脚下,风雨中写着坚强和坚韧。

这一切都视而不见,心中只有一个愿望,爬上那座山,看到期盼已久的那片风景。雨渐渐地小了,风也不再那么凶了,原野在我的视线中,逐渐清晰,不再是白蒙蒙迷茫一片,啊,那座山就在眼前了,一步一步爬行着,忘记了退缩和犹豫,忘记了后悔和担心。经过小憩,我开始爬山了,雨后的山路可想而知,鞋子磨破了就光着脚,脚磨出了血泡,忍受着疼痛,心里一直在想着爸爸的话。

路越来越险峻,越来越陡峭,汗水洒了一路,泪水和汗水湿透了衣衫,血水沾满了山石。假如,把汗水泪水血水混在一起,写任何东西,一定都是世界上,最有意义,最有价值,最吸引人的。我像蜗牛一样,慢慢地向上爬行,攀登着,攀登着,用尽了最后的力气,登上了山的顶端。

啊,好一片孤零的草地,长着零星几棵小树,迎着风,沐浴着雨,没有一粟花开,看起来很荒芜,还透着点凄凉,我的心一动,蓦然,笑了,笑的很灿烂。

终点不是全部,一路的过程才是最精彩的,最难忘记的,这才是人生最美的风景。

生命中美的风景


他,或许是上天的不公,一出就被生病魔所缠绕。

小儿麻痹症对多数人来说是一种令人闻之散胆的疾病!但不幸的是,这种病已经与他形影相吊了。人用极为冷漠的眼光看待他,就好像他是从天而降的不祥之物!除了父母之外,他不能感受到这个世界上的一丝温暖,就连阳光照入他心头也会蓦然地感觉到有一丝凉意。渐渐的,他越来越孤僻,他的眼中充满了对这个冰冷世界的憎恨!

时光一滴一滴的的流失,他到了该上学的时候。这天,母亲告诉他要将他送入学校去学习知识。他听了,连忙摇了摇头,目光里闪烁的一丝恐惧。因为他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他害怕他人无缘无故的将他视为不祥之物一样隔离他,甚至去欺负他;他害怕自己的形象成为大家模仿的对象,就像是跳梁小丑一样,对他进行冷嘲热讽。在他看来,只有在那间空荡荡的房子里面他才能感觉到一丝温暖。母亲含着泪水,将他抱入怀中,亲切地告诉他只有知识才能改变他的命运。他将信将疑的询问母亲那是真的吗。母亲点了点头,向他讲述了古今中外一些用着知识改变自己一身的人。当他听完霍金的故事时,眼中出现一丝灵光,他开始对知识的那种神奇魅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就这样,他怀的对知识的渴望,顶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艰难的踏上了求知之旅!在学校里,他以优异的成绩证明了他并不比别人差,赢得了那一份就原本属于他的尊严!

小学生活很快就结束了,他顺利的升入到初中。换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他心中蓦地产生了一种寂寥与恐慌之情。果不其然,在他一瘸一拐踏进教室时,同学们纷纷投来一种惊异的目光,就好像是火星人突然间造访地球一样!就连他也可以来上学?哎,连路都走不好,我看还不如在家待着得了!就是嘛,哈哈哈!同学们纷纷在私底下议论着。他听着那些早已被他听惯了的对于他来说却又是极为敏感的言语,心中的那股失落与自卑油然而生!他蹒跚地避开了众人那一双双充满数落的眼光,在教室最后面的角落里坐了下来。没有谁会来与他搭话,在他们眼里,他就像角落里的那一簇空气,他的有无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青春期是我们一生之中的黄金时期,无论是生理或心理方面都趋于成熟。典型的事例就是对异性产生了朦胧的好感。特别是当老师讲到有关这方面的事情时,谁有能阻止的了内心春潮的涌现。他也不例外,他开始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喜欢她那可爱动人的模样,喜欢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喜欢他嘴角边挂着那一浅浅的微笑。他时常幻想着女孩能够关注到自己,能和自己交朋友,哪怕是她多看自己一眼,他也会有一种莫名触动!他不敢太奢求什么,就这样远远地望着她,或许这就是他与她最亲密的距离!

但没有不透风的墙!隐藏他内心里的那点小小的奢望很快就浮现了出来,成为了同学们下课时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几个男生闲的无聊,竟然拿这件事来取乐知道吗,他也开始恋爱了。他和她吧。他们悄悄指了指他与那个女孩的座位,我看这应该叫暗恋,或是一厢情愿吧!哈哈哈,这就是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呀!哈哈哈~~他们的言语无意识地传入他的耳中,就如一把把尖韧的冰刀,深深地刺伤了他那一颗脆弱得不能在脆弱的心灵。他默默的趴在桌子上,泪水如雨点般散落在桌上,身子在微微的颤抖。突如其来的寒冷冻得他已完全失去了知觉!此刻又有谁能了解他那种悲痛欲绝心情呢。

够了,别再说了!被他深爱的那个女孩突然站了起来,穿过那几个正在讥笑他的男生,快步走向他跟前,轻轻地将他抱住,从口袋中掏出纸巾,轻轻擦拭着残留在他脸上的泪痕,

安慰着他那颗幼小的心灵。女孩低着那一张粉红的脸颊,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他还没有来得及从这一连串的事件中反应过来,只觉得脸烫红烫红的,心跳开始加速。他怀疑这一切就好像是一场梦,倘若真的如此,他希望永远也不要从梦中醒来!所有同学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那几个男生原先脸上的那狰狞的笑容已经卸下帷幕,全都微微低下了头,陷入深深地自责中。

他异常兴奋的走回家,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笑的是那样的天真,那样的无邪,甚至有点得意忘形!家里人全都感到很奇怪,这样他天真的笑容从未在他脸上展现过,母亲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竟会让他如此开心,但始终没把心中的疑惑说出来,因为在她眼里,他的那一份笑容就是母亲心中最大的欣慰。他一人钻进自己的房子里了,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因为在他脑海中,始终浮现着女孩帮他擦拭脸边泪水的那一幕。每当想到这,他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好像是幸福的天平此刻间已经向他倾斜!

次日,天气骤然变冷。母亲叫他多穿点衣服,他没太多的注意。只是一出家门,一股凛冽的寒风呼啸地朝他刮来,他冷的瑟瑟发抖,全身缩成一团,费劲的朝学校走去。一进教室,同学们面带微笑,主动和他打招呼!就连先前那些对他不屑一顾的男生,现在也朝他伸出友情之手。女孩淡淡地笑着,微微向他点了点头。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这是他第一次体验到班集体的温暖。心中有一股暖流在涌动,让他忘却了屋外北风的呼啸!

正是因为女孩的出才现让他逐渐从自卑的阴影之中走了出来,使他越来越自信!他总爱把隐藏在心中的一些事费力而又详尽地向女孩诉说。每当这时,女孩总会耐心的听着。如同是聆听着一个个美丽而又动人的故事一样。

每当放学以后,女孩总会陪着他到草坪上走走。他们坐在草坪上,女孩总会跟他开开玩笑,你看我漂不漂亮呀?他偷偷地瞟了女孩一眼,害羞着点点头。那那你以后愿不愿意娶我呀?女孩的脸蛋微红,手中抓着一把绿草,正期待着他的答复。他低下头,用极为微弱的声音把我愿意这三个字说了出来。尽管微弱,但女孩却是听的清清楚楚,她去拉了拉他的手。他时常在想,也许正是上天不愿意去抛弃他,特意派女孩出现在他身边,为他打开一扇心灵的窗户!此刻间在他的眼中闪烁着几颗幸福的泪花!他赶忙转过身去擦干泪珠,不愿意让女孩看到他那懦弱的一面!

他决心要为了女孩改变自己。每当放学回家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自己站立半个小时。这在正常人眼里只是微不足道的,可对他来说,却是一场脱胎换骨的改革。每天站立下来,他的腿如马达一样颤抖着,酸痛得令他难以忍受!有好几次他都开始打退堂鼓,想放弃他的这个决定。可他只要一想起女孩,他嘴边便浮现一丝微笑,觉得再大的艰难也是值得的!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继续站立着!

就这样,他以超乎常人的毅力,逐渐学会了跑、跳等一些在常人看来是轻而易举可对他来说却是难以达到的动作。这一切都被女孩看在眼里,她深深地被他那钢铁般的意志所折服,认为自己没有看错他!

或许是上天的垂帘,他们俩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同一所高中,却恰巧又是同一个班。他兴奋不已!

这天。他满怀信心,终于把压抑在心中已久的我爱你!三个字向女孩真心吐露!女孩先是一愣,后对他说:现在我们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别在胡思乱想了。见此,他心中百感失落,这是他第一次鼓足勇气向女孩表白,自以为这只是女孩为了拒绝他而用的委婉的托词。女孩瞧见他一脸的不悦的样子,对他微微一笑:好了,我的小傻瓜!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你应该多集中精力在学习上。要不然要不然你以后怎么能养得起我呀!最后那一句,女孩稍微把声音压低了,半带羞涩的说了出来。他转悲为悦,眼中微闪着晶花望着这位被他深爱着的女孩。把心中那一份对女孩最执着的爱化为他前进的动力。

高中三年一晃就过去了。结束了高三那漫长而又乏味的煎熬,迎来的将便是一个崭新的春天!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自己理想的大学。当他拿到那一份对他来说视为珍宝的录取通知书时,早已掩藏不了心中的那种激动与喜悦!他第一个想到的人便是令他思绪已久的女孩,想把这份喜悦和她一起分享,并想把埋藏心中已久的爱释放出来。

他先是在花店买了一束红玫瑰送给女孩。当花店老板见他来买花时,不惊呆了一秒,然后朝他微微笑了笑,把花包好递给他。他拿着花,走在那条让他再也熟悉不过的小路上,想着女孩那熟悉的笑容,心中无比兴奋和喜悦。在远处,他看见女孩那一张再熟悉不过的笑脸,他的笑容立即浮现在脸上来。可这仅在他脸上停留了一秒,之后他怎么也笑不出来了。因为在女孩熟悉的身影背后隐藏着一个陌生男人的背影。女孩的笑是如此的灿烂,如此的明朗。他的心中却犹如是打翻了五味瓶,不知是和滋味!此刻,他终于明白了:原来他自以为和女孩之间的那一份爱情只不过是女孩施舍给他的同情罢了。他泪眼模糊,泪珠与手中的玫瑰一齐散落在地。他极力地擦拭眼中的泪水,想在最后一次看一眼那个令他梦回萦绕的女孩,想看清女孩那张清秀的脸蛋,想把嘴角的那一抹明媚笑容深深地烙印在心中!他矗立在原地,默默地向天祈祷,希望他深爱着的这个女孩永远幸福快乐!他的视线不舍地从女孩身上转移,转身离去,消失在那条熟悉的小路上,消失在那座原本不属于他的城市里。

换了一个新环境,没有昔日的那般欢声笑语,没有曾经那份难分难舍的情感。有的只是那如同幻影般的回忆及回忆之后那一颗颗泪珠在草地上和露水亲吻着。他也曾尝试过把那份感情给忘记,想让在自己从痛苦的回忆中摆脱出来。可每当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女孩那纯真可爱的模样,嘴角旁那一丝浅浅的微笑,甚至是女孩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如同是放一场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来!每当这时,他常常是一个人躲藏在被窝里,偷偷的抽泣着。在他心里,除了女孩,他再也没让任何人走进他的内心世界来。

几年的大学生活也这样过去了。有一次,他突然收到中学同学聚会邀请。在宴会上,他看见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他低下了头,却被女孩一眼认了出来。女孩依旧是那么可爱动人,而他却显得消瘦了许多。女孩连忙跑过去与他聊天,问他最近过的如何?他稍稍点了点头,不敢正面着女孩。女孩微微一笑,深情讲述着他俩在中学时期那一段刻苦铭心的往事。唉,那段时光该是多么美好!女孩讲到这里,深叹一口气,眼中闪烁着遗憾的泪花。是呀。他淡淡地回答着,可那就像是来不及许愿的流星,再怎么美好也只能是曾经!再怎么美好也只能是曾经?女孩稍微停了一下,或许是这样的吧,曾经的我们的笑是如此的令人怀念呀!女孩眼角微润,闪烁着对过去那份已无法挽回的爱情的追念,我不会忘记,当年与你共同在花前月下许下的那一个约定,我不会忘记,你曾经害羞地将我爱你三个字向我表达出来时我心中的喜悦,我不会忘记,是你用你那坚强的毅力深深感染了我,让我坚信只要在你身旁就会有奇迹出现。我曾天真的认为我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直到那天的到来,犹如是一道闪电劈来,击破了我那如同未浮上水面的泡影般的幻想!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上午,我高兴的拿到了那一份叫我期待已久的大学录取证,在家中正迫不及待的等着你的好消息!等着那三个字从你口中说出青涩!正在这时,我的表哥从外地特意赶来为我祝贺。我怀着那份喜悦之感,与他一道去小区花园里散散步,以便可以更好的等你到来。可是那天我怎么也未能见到你的身影!后来我才知道,你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了。

他一听,心突然扑通一下,那天的场景立即在心中浮现,宛如是母亲手中的那根绣花针,一针一针地扎进他那颗脆弱的心里,令他痛苦欲绝!万般懊悔涌上心头!他后悔当初不该去怀疑女孩对这份爱情的真诚,他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勇气去执着地将那份爱情延续下去。可是现在为时已晚,正如是发射出去的箭,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女孩继续说下去我不明白你为何要离开?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命吧!上天曾经眷顾过我,在我的生命中曾出现过你的身影,让我拥有这一段最纯洁、最美好、最动人的爱情!却无法让我为这份爱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女孩稍微拭了下眼角边的泪水。

原来女孩一直是深爱着他的。就在大学毕业后,女孩曾极力打听他的下落,想挽回这一段爱情!可尽管女孩再怎么努力,最终还是一事无补,始终找不到他。女孩认为这一生终究是与他有缘无份,她含着泪水,告别了那段刻苦铭心的爱情!可没想到竟然会在这再次遇见他。

女孩告诉他,她已经结婚了,而且她现在的丈夫对她非常好!问他是否也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他含着泪水,点了点头,这是他在女孩面前唯一一次说的一句谎话!只是为了不让女孩知道真相后为他伤心难过!

女孩听了,感到一丝欣慰:她一定很幸福,能有你这样优秀的男人陪伴着她,因为,因为你是我一生之中唯一能让我如此心动的男人!

他像是被雷深深的击中,麻痹的早已动弹不得了!他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懦弱,泪水如涌泉般流出。女孩走了过来,轻轻地将他抱住,用纸巾擦拭着他脸上的泪水,对他说:别哭,我的男孩!你是我见过着的最坚强的男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一个永远不会向困难低头的男人!我不愿看到你眼中闪烁的泪花,能再一次笑一个给我看看吗?他强忍的眼泪,强迫自己露出微笑。女孩微微着点了点头,悄悄地抱紧男孩,在他的额角上留下了深深的一吻,泪水滑落在男孩的手上瞬间化成一块冰,然后低下了头,捂着嘴,消失在那茫茫的夜色中..

夜,夜的那么美丽,有人欢笑,有人却在哭泣,尘封的记忆,残留着邂逅的美丽,辗转反侧失眠在夜里。再也看不到你,那感觉多委屈。分岔的爱情,让眼泪隔出银河的距离;轻轻关上门,让眼泪不逃避。

美的风景,我在路上


依稀记得开学那天,刚刚完成报到,把行李扔在寝室,匆忙跑出宿舍,想马上就把交大里里外外好好逛个遍。一个人漫步于李子湖畔,湖水是那样的平静,水面下的鱼儿怡然自乐,岸边的椅子上不时会坐着一对情侣,从身边经过的拎着大包小包的新生,学姐带着学弟们看校园猛一抬头,已来到交大图书馆,一个无比宁静而自然有序的圣地,甚至连抬一下脚都不敢用力太大大学,我来了,你还好吗。

刚开学的时候,和室友每天6点起床晨跑,路灯下弥漫着雾气校的园,犹如一个闺中梳妆打扮的女子,不敢把她的美展现在陌生人面前;李子湖上一大波朝读的学霸,跑道上和你一样早起晨炼的同学,食堂的叔叔阿姨在灯光下忙碌着

周一广播中会播放国歌,操场会举行升旗仪式,还有最爱的体育课;周二有一上午的素描课,对于从小就爱画画的我这是个不错的礼物;还记得周三上的第一节课高数,老师只是简单的复习了一下高中知识,我就以为高数就是这样简单啦;周四就只有思修课,老师讲的很好,还有互动,然后有一整个属于自己的下午;周五是满满的课。一周很忙碌,也很充实,我以为这样下去我的大学,将会无悔!

直到过了几个交图周,一周都在熬夜,没课就在赶作业,一天最闲的时间就是晚上一、二点睡前的十几分和室友卧谈。没有自己支配的时间,shenti完全被作业支配。慢慢的开始怀疑自己的大学生活是不是我想要的?不,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大学:一周有足够多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去兼职,可以整整一天都呆在图书馆,可以和室友打球,可以在有空时和兄弟一起打游戏,可以去旅行,可以参加社团活动这些都没有,时间属于作业。回首当初为了去心中的大学,从睡觉、休息中挤出多少时间,吃饭都能感觉出自己在赶时间。可现在呢?现在过的生活完全匹配不上当初的努力。我想回去复读,想去喜欢的城市,想去她那里的大学,想学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想逃离在专业课上处于游离的状态,想不再被作业支配,想去985、211高校,想看更美的风景,想过我要的生活,想掌握自己的未来那一段时间,心中充满徘徊,直到那个电话。

我把心中堆积了几个月的不满和彷徨告诉了她。我回去复读,来你那里的大学,你会等我吗?。不会,一定不会!。为什么,你不是很爱我吗?。你看看自己已经多大了,还回去浪费光阴去复习学了三年的知识,不要说对专业不感兴趣,都想想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来大学,来到大学挂掉了巨额学费,因为一点困难就想回去,不要太过在乎自己过得怎么样,要想想自己这些天都得到了?回去了,就不要再联系我。。

对啊,在这将近几十天的学习中,我都得到了些什么:认识了一大群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同学,甚至还有一个海外台胞;学会了自我管理和生活;意识到了与一大片比自己优秀还比自己努力的同学的差距;知道了在社会上生存不仅要一项技能还要情商;得到了几份可以一起熬夜、赶作业、睡懒觉、吃饭、唱K、打游戏、逛图书馆等的兄弟情谊再静下来想想:当初自己为了走出去,多么渴望能够上大学,还记得高考分数出来时的那份喜悦,6月之前与全班几十个同学一齐流泪流汗浇灌的理想树,来大学时奶奶在村口送我上车时的那份高兴与不舍,爸妈对我来大学时的千叮万嘱

慢慢的放弃了回去的想法,重新唤起shenti里那份洪荒之力。交图周和室友一起熬夜,一起做模型,一起画图,一起构思,一起查资料周末学几个同学打一次球,放假一起去主城浪,睡前还是卧谈谈天谈地谈未来,有空回去一次图书馆,去社团聚一次餐,看一场迎新晚会,周末给爸妈打个问候电话大学其实很美,生活也没有想得那么糟糕。

当你面前是阴影,转过身,背后一定有光。太在乎过得不如意,其实来已经忘了自己得到了很多。俞敏洪说过,梦想是自己坚持就会感到幸福的东西!这一百天,从才来大学的那个充满jiqing的高中生,到后来有一点迷茫的新生,到现在对未来充满期望的大一学生。大学这么美,这里同台和你竞争的是来自全国的优秀学子,有时会看到黑皮肤的留学生,这里有参加不完的社团活动,有各种全国级的竞赛,这里是一个完全属于我们自己舞台的地方

最初的梦想里唱过,实现了真正的渴望才能算是到过了天堂,最想去的地方,怎能在半路返航。大学是最美的时光看见的最美丽的风景,在路上的你要放弃沿途的风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