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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小说世界去爱她

发表时间:2020-06-04

【www.qg13.com - 爱她的情感说说】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到小说世界去爱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小说就是痴迷的爱上一个虚拟的女孩,想在小说世界里和她一起生活。爱的很深,潜意识就会把她当真人。

丑恶自私的现实世界里,很多女孩找男孩,是看上了男孩的钱,以及男孩给予的帮助和守护,根本就不是爱情,更谈不上痴情。找个这样的女孩过一生,没有意义,只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在文学世界里体验真正的爱情。QG13.Com

爱情源于吸引力和感觉,现实世界里很多女孩的吸引力只是外在的(长得漂亮、打扮的好看),而不是内在的(美好痴情的性格)。不懂美好痴情的男孩,只要女孩的外在吸引力就够了,所以很容易就找到女朋友。但是对于美好痴情的男孩来说,女孩没有内在的吸引力,只有外在的吸引力是不够的。所以美好痴情的男孩,大多都单身,只能在小说世界里得到美好痴情的女孩。

生活如果依据真与假来评判选择的话,不如依据有意义和无意义来评判选择。有意义的假生活(小说世界的虚拟生活)胜过无意义的真生活(现实生活),小说世界的假人真爱(虽然女主角是假的,但是爱情是真的)胜过现实世界的真人假爱(很多恋人打着爱情的旗号,实质是男为女貌、女为男财的互利关系)。

我对现实世界变得冷漠,一方面,我无法接受丑恶自私的现实世界,我每天看着很多人在发疯,但是他们认为自己是正常的。他们继续在现实世界里发疯吧,反正我已经找到了正常的世界(美好痴情的小说世界)。另一方面,我所爱的女孩不在现实世界,我在现实世界里就没有爱情。人活一辈子,就为一情字,没有爱情的现实世界,对我来说没有意义。

为什么有些人写不出小说?

一方面,他们根本不懂小说是什么。他们觉得小说是精心谋划的、给别人展示的东西,所以觉得难写。其实写小说就是和喜欢的女孩,在虚拟世界里过日子。写小说的时候,只是记得自己在过日子,根本忘了自己在写小说。写小说要像做梦一样,完全融入在虚拟世界里,身临其境,否则女主角只是文字,找不到真实的体验感。

另一方面,小说是用情感去写的,小说的内容形式就是抒情,写小说是对情感能力的考验。缺少情感的人,无论在虚拟世界还是现实世界,都会哑口无言,只要情感在(对生活有感觉、富有情感、深爱和深情),无论在虚拟世界还是现实世界,都有很多的话可说。

有些人原本富有情感,但是被生活中各种负面刺激(丑恶、悲惨、精神压力)搅扰,内心变得烦躁,已经没心情去看小说和写小说了。只有战胜自己的心魔,才能调整好心情去看小说和写小说。

写小说不仅要深爱和深情,还要感觉和意境。深爱是自己产生情感,而感觉是感受到外界的情感。先能感受到情感(对她有感觉),然后才能产生情感(爱上她)。意境是感觉的最佳状态,迸发出最好的创作灵感。

人的缘分天注定,人无法知道将会在哪里遇到她。一直找不到她,因为我不知道她在另一个世界里。我在丑恶自私的现实世界里绝望了,在黑夜与冷雨之中,我坐着通向小说世界的火车,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时正是天明,正是温暖的春天。在樱花飘落的坡道上,我遇见了她,她正是青春美貌,正是天真无邪。清风吹起她的长发,樱花飘落在她的书包上。她和同学们有说有笑的走着,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我。所以我走入小说世界还不够,我还要走入到她的心中。虽然我是这个小说世界的构造者,但不是完全自由的,因为我也要遵循:陌生人、认识的人、好朋友、恋人这样的发展规律。如果一见面就成为恋人,剧情发展就太跳跃了,显得不合理。可见越自由的作家,可能水平越低,而越受限制的作家,其实是因为善于铺垫和伏笔,从而逐渐的、合理的发展剧情,减少巧合和跳跃式发展。

美好往往与情感型思维(喜欢用情感认识事物和思考问题)、单纯(简单纯粹)、真诚、淡泊名利相关联。这是青少年的情感方式,所以我的小说写的是青少年的生活,青梅竹马的恋人。我在现实世界里会衰老,但是在小说世界里,永远过着青少年那美好单纯的生活。

矛盾普遍存在,所以事物发展是曲折前进的,小说世界也不例外,爱情竞争、利益斗争、思想冲突都会有,甚至比现实生活更起伏跌宕。但是有真爱的世界,即便是地狱般的生活,也是我心中的天堂。没有真爱的世界,即便是天堂般的生活,也是我心中的地狱。

自古就有穷文人这样的称呼,因为专注于文学创作,成天待在家里,没有时间出去工作挣钱,或者只能找每天上班时间短的工作,所以穷。要成为精神世界的富豪,就要成为物质世界的穷鬼,而且注重精神财富,自然就会看淡物质财富。为了到小说世界去爱她,即使贫穷一辈子,也不后悔。即使在现实世界里孤独一生,没有妻子和孩子,也不后悔。我只是后悔没能早一点当小说作家,没能早一点去爱她。

精选阅读

到麦田去弹吉他吧


我前面走着一个背吉他的女孩,吉他用黑皮封套罩着。如今已经很少见到这样的女孩,在我青春年少的那些年,背着吉他在路上走的人似乎更多一点。

那时的吉他没有黑皮封套,一条宽宽的带子,随意地斜挎在肩膀上,更有男同学,骑自行车,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拿着吉他,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

年少时,觉得世间一切马路都是宽阔的,一切高山都在远方。

我的第一把吉他是红棉牌。父亲去兰州的时候买的,他当然觉得这是玩物丧志,又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于是狡猾地耍了一个花招,买回一把降价的吉他,琴枕处的木头裂开,所以别人的红棉吉他都要两百多块钱,而我的那把只要79元。

我拿着这把永远调不准音的红棉吉他,组建了小小的吉他社,招收了两位男同学大林与小林。

在北方春夏之交的扬尘天气里,我放学飞奔回家,拨动琴弦,常常一首曲子还没有弹完,便透过阳台的窗户,看到大林与小林。他们骑在自行车上,一脚撑着地,一手拿着吉他,自行车绵羊般被驯服。有时候在我家练琴,更多的时候,去麦田。

从我家出发,步行不到五分钟就是一处广阔的麦田。快到夏天的时候,麦苗已经长到半米高,寻干燥处坐下,首先要交流一下各自练琴的进展,免不了夹杂着与父母的斗智斗勇。

然后便开始各自弹琴。这时候我们常常分开,一大块麦田,各自取一角坐下,练习自己的曲目。一曲弹毕,听到他们的琴声从四面八方断断续续地传来,黄昏的麦田微风过处,波涛汹涌,此时的我常常有种身处大漠的恍惚感,仿佛自己是射雕的女侠,或者干脆手里的吉他幻化为白雕,我迎风而立,世界就在脚下。

年轻时的自己特别容易产生把世界踩在脚下的意气风发之感,当我们骑行在宽阔的马路上,三辆车三把吉他三个人,路人纷纷驻足,我们昂首挺胸,那样的感觉,在后来的岁月中,即使本应更加荣耀的时刻,也再没有出现过。

当一个人学会谦卑,就已经长大。

我们的骄傲,脆弱而又珍贵,无论老师与家长如何看待,无论在学校或者家里受了多少委屈,脚步一踏入麦田,手指一接触琴弦,弱小的身躯瞬间充满与一切对抗的力量。那些年选秀节目尚未流行,我们是被父母教育要循规蹈矩的好孩子,我们的未来都是要考上一所好大学,学一个热门的专业,出来养家糊口的,音乐与自己的未来之间没有任何连接点。一起练琴的三个人,也极少谈论未来,未来已经被老师与家长强调得令人作呕,我们甚至很少闲聊,琴声是最好的交流。

如今想来,作为一个差生,小林心里的郁闷应该比我与大林更多,所以他学起吉他来,也比我们更加用功。他是最早学会《致爱丽丝》的人,也是最先能够用和弦演奏完整曲子的人,那个会弹吉他的男生,当他被老师勒令罚站时,路过的同学指指点点。小林高昂起头,他的眼前,不再是学校那堵高大的、布满球鞋脚印的白墙,而是夕阳下的麦田。他在衣服第四颗纽扣的位置模拟弹琴,手指快速拨动,他扭动的身姿有时会引起老师的注意,于是一节课的罚站变成了两节课。

高三毕业的时候,小林没有考上大学。有一次练完琴,我们商量是否把吉他带去学校,大林决定带,我却嫌重,事实上,因为他们两人的水平远远超过最先购买吉他的我,我对弹吉他这件事已经意兴阑珊。我与大林讨论得热火朝天,小林忽然低沉地说,我无所谓,反正我就在家里。他说得轻松,我们却听出了他声音里的失落。

小林将吉他扛在肩膀上,猛然用力,自行车飞奔而出,我坐在后座上,抱着我的吉他,他们开始唱齐秦的《冬雨》,这是小林正在学的一首曲子。那个下午的模样如此清晰,我们即将各奔东西。

吉他没有改变我们的人生,即使男生们借助这项技能,追求到了自己心仪的女生,最终,他们与之共度余生的也并不是当时的女生。

我的那把劣质红棉吉他留在老家的旧屋里。最初几年,我们相聚时,还会谈谈与吉他有关的话题。有一次,趁着酒兴,小林在一间小酒馆里弹唱了两曲,手感生涩到他恨不得砸琴。之后,我们似乎都忘记了吉他,它既不是我们的热血青春,更不是我们伟大的梦想,在最容易被热血与梦想绑架的年龄,它反倒成了实实在在的生活,带给我们的是审美、创造的乐趣与轻松。

如今在每个选秀节目上,几乎都可以看到背着吉他谈论自己音乐梦想的年轻人或者不那么年轻的人。每逢此时,我总忍不住想起我的吉他和吉他社的人。我们如此幸运地在年轻的时候与它相逢,然后一拍两散,没有纠结与纠纷。它不承载梦想这样虚空而伟大的词,因此更像平凡生活中的一个日记本,最压抑的时候它是麦浪与夕阳,是轻松的喜爱,是肤浅的快乐,与一定要用它做些什么来说,我更喜欢它什么都没有做。(艾小羊)

爱她吗


金儿乖,过来,妈妈给你再看一道题行不行?公交车上小女孩有点不耐烦的嘟着嘴,趴在玻璃窗前,一位二十八九的母亲宠溺着,央求着女儿。不嘛不嘛,我不要做题。

而她在一旁看着,听着,眼眸不由自主的瞟向了窗外。妈妈在她一旁坐着,但车好像有点颠簸,她看向妈妈妈,您坐稳点儿。

她是独生女,拥有着别人所享受不了的专宠,她是父母的独苗,亦是爷奶的独苗,她还是众多 兄弟姐妹,姨舅姑伯的小霸王,她很倔强也很坚强,她可以整天疯玩到被爸爸打,也可以听话到被爷奶宠到包庇,在每个她所长大后的反省期,她都可以喜笑颜开,我孩童时怎么可以这般幸福!

你过来,听说你在学校找对象了?是不是?你才多大?你给我小心点!晚饭桌上妈妈有点恼怒的向她吼去。

这件衣服不好看,穿这件,什么?这件衣服二百多?妈妈带你去下一家看看,会有更好的!服装城里妈妈帮她挑着自己认为最好看最适合她的衣服。

妈妈,今天下这么大的雨,我们班好多学生的家长都来接他们了呢!哦~我知道了,妈妈想让我从小就培养独立自主的能力!上幼儿园时的一天雨下得很大,她一个人回得家,她有点疑惑,也有点伤感得询问着妈妈,但她还是有了她认为很满意的回答,她笑了,也从那以后,她每次遇到的所有下雨天她都不会再有意识的去眺望茫茫母亲们的人海。

。。。。。。

现在的她于几天前刚过了二十周岁的生日,此次是她返校的旅途,是妈妈送的她,她有点恼,有点伤,她不敢直视妈妈的眼睛,细想着脑海里闪过的种种画面,她有气无力的指着妈妈的胳膊,妈,您扶着点儿。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该想这个问题了,早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有过巷口深处邻里邻外的闲言碎语,就连初中时的一个同桌都偷偷告诉过她呆子,你不是你妈亲生的,好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她一次一次的蒙蔽着自己的心,更无心去理会这些闲言碎语,因为她认为父母给她的,一直以来都是最好的,她的父母同样会像其他孩子的父母一样疼她爱她,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况且,她还是父母的独苗。

但是,如果说这是真的呢?

她伫立在梳妆台前,抚摸着镜子里的自己,看着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她的眼有点儿浮肿,她想哭,但是没有理由,妈妈急促得找她不知道放在哪的毛巾奴儿,有没有见妈妈的毛巾啊?,她盹了盹,走到妈妈身边,手轻轻的挽到妈妈的脖子上,妈妈,毛巾不是在这吗。

小说


又起晚了,颖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胡乱的理了理头发。抄了件外套,冲出了家门。母亲喊道:你不吃早餐了颖边跑边回答:来不及了一路小跑,刚刚在车站站稳,车就来了,颖被推梭的塞进车里。正值上班高峰,车厢里挨挨挤挤,颖被颠簸的左右晃动,不是碰了自己的头,就是踩了别人的脚。恼的别人直冲她翻白眼,她一个劲的给人家陪笑脸,心里那个委屈,就盼望着车快点到站,早点摆脱这么的窘迫。

如果你不在意,可以抓住我。声音略带磁性,顺着声音,颖看到一双真诚的眼睛。她不由自主的伸手抓紧他的胳膊,稳定住自己的身体,颖打心眼里感激这位男士,心中有种甜甜的感觉。也许是这位男士的侠义感动了自己,颖顿时觉得他好亲切,瞬间对他萌生了好感。颖偷偷的看去,想看清楚他的模样,对方也正微笑的看着自己。颖连忙低下了头,象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被大人发现了自己的秘密。脸上火辣辣的,心砰砰的乱跳,就要飞出来似的。

奔三十的人了,还是第一有这种感觉,兴奋后,颖忽然有点担忧,他可能在下站就永远的消失了。我该下车了,你还远吗?耳边再度响起,迷人的声音。把颖的思绪一下拉了回来,她无奈的望了望窗外,一下高兴了,差点蹦起来。我,我也这站下。颖激动的都有点语无论次了。双手紧紧的抱着他的胳膊,眼中闪着亮光。他仍然是成稳的,微笑的注视着颖。颖感觉到自己的失态,慌乱的抽回了双手。他可能看透了颖的心事,也许也是对颖有所好感。取出一张名片递了过来: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你可以给我打电话的。车到站了,颖夺过名片,慌乱的不知道别,匆匆的逃离了车门。原来他和颖在一家公司上班,他的名字叫高翔。

翔也随着颖下了车,暗暗为自己的计划窃喜。原来作为总经理的翔,虽然来公司不长,却一见面就喜欢上颖了,颖性格开朗,调皮活泼,高挑的身材,总穿着一身黑装,圆圆的脸庞,留着短发,从来不用什么的化妆品,却女人味十足,工作能力也很强。是公司里公认的一枝花,追求的人很多,颖从不放在心上。翔虽是总经理,颖却很少和他接触,平时都没有正眼瞧过翔,更别说给翔,追求她的机会了。翔想尽了办法吸引颖的眼球,而颖总是来去匆匆的,不知是粗心没理会,还是根本就不在乎。思念折磨的翔,怎么也静不下心来,才想到陪颖一起坐公车上班,以此来引起颖的注意。今天终于如愿了,翔能不开心吗?总算找到和颖搭讪的理由了,翔暗自庆幸。

颖的心飞了,满脑子都是高翔微笑的眼睛。她很懊恼自己,高翔原来是新来的上级,她硬是没注意。唉,即使注意了,又能咋的,刚刚才见一面,高翔是不会注意她的。颖上大学起就发现了,尽管她面貌娇好,学习也棒,老师也喜欢,但是感情却是一片盲区。到了休息日,看到同学们忙着约会,她很羡慕,只有她孤孤单单的泡在图书馆里。颖暗想:一定是自己不够优秀,所以才吸引不了男孩子。为此颖学会了跳舞,学会了唱歌甚至还学了弹筝。仍然没有男孩子追求她,慢慢的,颖灰心了,自卑了。她认为这是她的命,无论怎样努力,也不会引人的注意。

颖很无奈,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读书上,以此来填充自己内心的孤独。但是她总是倔强的仰着头,脸上尽量荡出灿烂的笑容,掩饰着内心的孤寂和痛苦。颖很喜欢黑黑的夜晚,只有在无人的夜里,她才会完全的展现出自己,舔食着那颗受伤的心,常常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

家人和同事都很佩服她,说她是女强人。颖很讨厌这样的称呼,只有她自己明白,其实她一点也不坚强,只是个小女人而已,他自想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相夫教子,温馨的过一辈子。可是就这简单的要求,对于颖来说,却是一种奢望,遥不可及,忧伤时刻煎熬着颖那可脆弱的心,她很可怜自己。颖抚摸着那张名片,眼睛湿润了,好几次想扔掉算了,抬起的手又轻轻的收了回来,颖真舍不得,高翔这个名字深深的印在她的脑海里。

高翔整夜没合眼睛,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忙从床上弹了起来,他抖出所有的衣服,精心的打扮自己,试试这件,比比那件,感觉都不满意。他自己都有点恨自己了,平时的自信劲儿都跑那里去了。实在是没了主意,只好求助别人了。翔跑到妹妹的房间,把妹妹从床上拎了起来,嘴里一个劲儿的催促着:小妹,快帮帮哥,今天可是你哥的大日子。不等妹妹从梦中醒来,就硬拽到他的房间,他自顾着往身上比划衣服,时不时问道:你看哥穿哪件衣服好那?这件还是那件,快,给个意见呀等半天没有回答,他回头一瞅,妹妹早抱着门框见周公去了。

翔又好气又好笑,摇晃着妹妹哀求到:好妹,快醒醒,帮帮哥哥呀,求求你了。妹妹睡眼朦胧的冲翔嚷嚷着:你干嘛吗?人家都困死了。翔忙陪笑脸,央求着说:帮哥挑身衣服,月底哥请你吃大餐。妹妹听到了吃,一下子清醒了:你说话可要算数呀。翔虔诚的点了点头。你刚才说啥来着,噢!帮你选衣服吗,这可是你妹的强项。妹妹自豪的说着,手中摆弄着衣服,最后选定了一套,浅灰色的休闲套装,拿在手中问道:这套咋样?穿上试试吧。翔穿在身上,上下打量,还算满意。高兴的捧着妹妹脸,在额头狠狠的吻了一下:行,我很满意,等我的好消息吧。妹妹怔住了,随后关切的问道:咋了,该不是有病了吧?翔冲着妹妹做了个鬼脸,就急急的下楼了,差点撞到端着热汤的母亲身上。翔急速的收住脚步。妈,对不起,我赶着去上班不等母亲回答,翔又快步跑了出去。时间还早那,你不吃早餐了?母亲问道。我不饿,你们吃吧!翔边回答边开车门。他一定要提前赶到颖的家门口,等着颖的出现。

颖也一宿没睡,只要一闭眼,翔的影子就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越是想摆脱,就越是清晰。颖索性坐了起来,抱着枕头呆呆的望着窗外。突然有种冲动,或许可以给他发条信息。她光着脚丫跑到包前,取出名片和手机,又迅速的跳上床,颖的心砰砰的狂跳,脸有点发烧,不看也能想象的到,一定通红了。

颖双手紧紧的把名片和手机捂在胸口上,她犹豫了,暗问自己,这样行吗?翔会给回复吗?只是自己一厢情愿,也许翔早记不起,她是何许人了吧。颖越想越沮伤,越想越伤心,自卑就像一把双刃的匕首,搅的她的心一阵阵的痛。唉!翔怎能看上自己那,公司里比自己优秀的女孩多了,怎样也轮不到自己的。颖一下子觉得很失落,心被人摘走的感觉,看着翔的名片,眼泪夺眶而出。这个时候,颖觉得自己就是社会的弃儿,一个多余的女人。她就是不明白,自己也算漂亮,也有睿智,可为什么就没男人欣赏那,只要他们肯为自己花一点点时间,就会发现自己的优秀,可是没人愿意为她付出。颖也很纳闷,她尽力的提升自己,总是没人注视。

颖不愿意让别人看透她的内心,连最亲的母亲,也走不进她的心里。她独忍着悲伤,夜深人静的时候,颖常常用眼泪,来释放自己的痛苦。就这样,颖哭一会儿,傻一会儿,接着又落泪。不觉得天亮了,颖放下名片,深深的叹了口气,脑袋疼的像要裂开是的。她懒懒得走到卫生间,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又红又肿,自己吓了一跳,忙着用凉毛巾敷了又敷,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匆匆的向外走去,边走边和母亲道别:妈,我上班了。母亲从厨房探出头问道:你不吃早餐?马上就好的,不会耽搁你的。颖紧走了几步:我会在路上吃的。她快步下了楼,手捂着胸脯,松了口气,庆幸母亲没发现她的样子,不然会盘问不休地,颖不想让父母为她担心。

也许是呼吸到新鲜空气的缘故,颖觉得头不太疼了,心情也舒缓了很多。今天出来的早,不用急着的赶车,她就当作散步,慢慢的向车站走去。身后开来一辆黑色的轿车,不停的摁喇叭。颖心里本来就很烦燥,她转身刚想发脾气,车窗里探出翔的笑脸:上车吧,我捎你一段。口气像是命令,不容人拒绝。再说,颖打心里就没想拒绝,还暗自高兴,为一出门就遇到了高翔。一路上两人都不说话,车里静的颖都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很急促,脑子里空空的,颖觉得自己像在梦里,很幸福。

车子在一家包子店门前停下了,耳边传来翔平稳的声音:等我一会儿,我去买早点。翔下了车,不一会儿提着两份早点回来了:来一人一份。翔边说着边把早点,递到颖的手里。颖慌忙的推辞:不,我吃过了。翔望着她,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我一个人吃不了两份的,总不能给人家送回去吧,就当帮帮忙了。颖不再说什么了,默默的接过早点,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就颖的那股子高傲劲儿,翔很后悔自己的莽撞,他真怕把颖惹急了,甩下早点,开门离他而去。他的口气几乎在哀求着颖,好在颖没有强推辞,接了过来。翔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他松了口气,暗自提醒自己,一定要稳定,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了。车内又回复了寂静,翔偷偷的看了看颖,她只是平静的注视着前方,从侧面看到的颖,依然是那么迷人,翔多希望颖能和他说说话,那怕就说一个字也好。而颖只是静静的坐着,不出一点声音。翔的心海在沸腾着,他真想大声的告诉颖,他很喜欢她,并且喜欢很久了,话都到唇边,又生生的咽了回去。翔没那勇气,他怕把颖吓坏了。随说颖现在不在乎他,至少他每天还能见到颖,这样他就有机会,让颖慢慢喜欢上自己。

翔情不自禁的摇了摇头,脸上显出一丝苦笑,他从未想到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为一个女人丢掉所有的傲气,变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还是那样的心甘情愿,这可不像他的性格。车里太静了,静的让人窒息。翔或许是激动,或许是紧张,握方向盘的手出了汗。翔很想找到话题打破这寂静,憋了半天才冒出一句,他说到:我叫高翔。你咋称呼?秦颖。颖轻声的回答。咱俩在一个公司。翔又说到。我知道。颖还是轻声的回答着。就这样,两人一问一答聊了起来。气氛缓和了不少,但颖的回答仍然很简短,翔已经很满足了。他坚信,只要他有真心,颖就一定能接纳他的。

一路上,颖都很紧张而开心,她的呼吸急促,双手微微的颤抖。她的眼中含着泪,眼睛直拗的望着前方,很怕翔看出她的失态。颖很小心的回着翔的话,她多希望翔能明白自己的心事,看懂自己对他的爱慕。而翔只是随意的和她聊些闲话,语气很平淡。颖好难过,虽然她也清楚自己是单相思,不会从翔那里得到什么的,但是颖还是会有深深的失落。颖好矛盾,她真希望时间走的慢些,好和翔多待会儿

车子在公司门口停住了,颖轻轻的点了点头,算是和翔道谢了。然后低下头,匆匆的走进了写字楼。颖不敢和翔说太多的话,更不敢看到翔那双含笑的眼睛。她的眼泪不由衷的落下来,她是不会让翔看到她的软弱的。

看着颖渐渐远走的背影,翔别提多懊悔了,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呀。他的嘴巴平时也挺厉害的,为何遇到颖就笨拙了。翔用右手狠狠的砸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泊在停车场,无精打彩的走进了办公楼。唉!颖,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我的心思。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彼此的相思也在一天天的增长。翔仍每天早早得等在颖的家门口,颖也总是打扮好自己,飞快的下楼来,他们都很珍惜这段路上的时光。聊些无关紧要的闲话,心有默契,谁也不敢先吐露心声,只怕惊扰了对方,远远的离开,而打破这种久违的甜蜜。

这几天,翔几乎每天,都会来办公间走一趟。他从不和颖打招呼,也不会看她。接下来几天,翔再没有出现在颖的家门前了,日子又恢复到从前,颖很纳闷,心隐隐的有些担忧。

一天快嘴小丁悄悄的告诉她:知道吗?高总在追求阿娇那,阿娇告诉我,昨天高总还约她喝咖啡来着。高总可真帅气,阿娇真有福!小丁自管羡慕的说着,颖的心像被针刺过了的疼,头一阵阵的发蒙。她强忍着泪水,抬头冲小丁笑了笑,但是笑的很勉强。好在小丁忙着看翔,没太注意到她。她急忙跑到卫生间,眼泪狂泻下来,回忆这几天,和翔在一起的日子多么幸福,颖差点认为,翔已爱上她了。结果只是做了一场梦而已,颖感到自己的心都碎裂了。

浑身无力,用手扶着墙,才没坐在地下,全身仿佛被抽走了骨髓,一阵阵的发冷,眼泪像决口的堤坝泻下来,此刻颖彻底崩溃了。直到外面有人敲门,她才匆忙的洗了洗脸,稳定一下情绪,蹒跚地走了出来,脚底软绵绵的,像踩着棉花,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快嘴小丁回头看到颖的样子,急切的喊道:你咋么了,脸色咋那样难看,生病了吗。颖摇了摇头说;忽然有点头晕,休息一下就好了,你忙去吧。小丁疑惑的看颖:你真的没事吗,用不用去医院?颖实在没力气接小丁的话,索性爬在桌子装睡了。好,不扰你了,你休息一下吧,有事一定要叫我。小丁边说着边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这几天,颖的情绪差极了,晚上常常失眠,饭也吃的很少。整个人瘦了一圈,显得很憔悴。父母亲很担心,问她出啥事了。颖只是推说工作忙敷衍过去了,父母亲不好多问。颖很清楚,她的痛苦无人可代替。中午休息时间,翔还会来工作间,还会和阿娇及其他职员谈笑的。这段时间,颖觉得特别的难熬。她很羡慕阿娇,也很嫉妒阿娇,但颖没办法和她争翔,她没那魅力。她只会把思念的泪水,独自的吞进肚子里。

晚上,颖洗漱完了,躺在被窝里看书。手机响了,颖抬头看了看表,0点多了,这么晚,会是谁呀。她接通了电话,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请问您是秦颖女士吗?对方的语调很客气。但颖实在想不起对方是谁:是,您是那位呀?噢,打扰了,我是KTV的服务生,高翔先生您认识吗?颖听到高翔两个字,猛然坐起来,着急的问道:他怎么了?服务生忙着回答:秦女士别急,高先生没事,他喝多了,我们想送他回去,他不让,还一劲儿喊你的名字,说让你来接他颖心里一阵酸楚,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问清楚地址,赶了过去。

当颖匆忙的赶到KAW时,翔正和一个男人,在包间谈话那。看到颖进来了,那个男人站起来问到:你是秦颖吧,你们自己谈,我的忙工作去了。说着就走了出去,包间里只留下了翔和颖两个人。几天没好好接触,翔也瘦了很多,眼圈发青,一看就知道没睡好觉的样子。颖不知该说些什么,看到翔没事,颖干脆啥也不说了,拉开门就想往回走。翔一个箭步冲过来,关上门挡住颖的去路:你准备折磨我都啥时候?翔用沙哑的声音问到。

颖茫然的看着翔,她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翔把她重重揽在怀里,激动的说着:我知道你在乎我的,不然你不会急着跑来的,为什么不肯给我机会,让我好好的疼爱你那?颖茫然的望着翔,傻气的问道:你怎么会喜欢我呀?翔的眼睛湿润了,他紧紧的搂着颖,急切的说道:傻瓜,十足的大傻瓜。凭什么说我不喜欢你,因为喜欢你,我早早的等在你家门口,因为太想你,我每天到办公间看你。可是你一直冷冰冰的,我又不敢开口告诉你,怕惹恼了你,从此不在看我,那会要我的命的。翔的热气吹到颖的脸上,颖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她哽咽着说:我也是,很在乎你,很想你,但是我不敢确定,你是否爱我。你不是在追阿娇吗,我以为你不喜欢我那翔用唇堵住了颖的话。太多的折磨,许久的相思,都被这深情的吻融化了。

这几天,颖一直怀疑自己活在梦中。翔每天都会来接颖,颖也会早早起床,站在窗口等翔的车子,然后飞奔下楼,坐在翔的旁边,一眼不眨的看着翔。翔笑着问她:为什么这样看我?颖幽幽的说到:我怕是梦,梦醒了,你就消失了,想多看你一会儿,把你刻在我的脑海中。翔听了心里好酸痛,他一个手把着方向盘,一个手握住颖的手,疼惜地说:傻瓜,我该怎样做,你才能相信我?这样吧,咱们今天逃跑一天,我带你去个地方,只属于我们俩的地方。说完,不等颖的回答,直接掉转车头,向郊外开去。

车子在一座山脚听住了,翔锁好车,对颖说:把眼睛蒙上,我背你上山,我要给你个惊喜。颖疑惑的看着翔,他满脸真诚,颖乖乖顺从了他。只是一再的推辞,说不用翔背,自己能走的。翔也很固执,直接背起颖,向山上走去。好在山路不太难走,大约十五,六分钟吧,翔放下了颖,双手扶着她的肩膀说:可以睁开了。颖睁眼一看,哇!好美的所在,颖的脚底是一块,小小的平地,地面和山坡上绿草绒绒,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野花,平地的旁边有一小股溪水,从山顶直落下来。颖的对面有一个山洞,洞前灌木丛生,像是山洞的门户。山洞顶上好像有字迹,颖好奇的向前走了走,上面赫然写着:翔颖小驻。

颖怔住了,仿佛灵魂游离了身体,任凭翔摆布。翔揽着她向山洞走去,灌木丛中,有条S形的小道,仅容一个人通过,传出灌木丛,就来到山洞口了,这是个天然的山洞。洞口又小又窄,一个人弯下腰才能钻进洞去,里边却又高又宽松,可容纳五、六人。洞的最里边,一个天然的石板,可以睡下一个人。石板上放有棕榈垫,傍边倒着几个喝空了的啤酒罐。显然常有人来小歇。颖傻傻的看着这一切,蒙住了。

翔像是变魔术似的,拿出一个小小的然气炉,和一个咖啡壶,一盒咖啡豆,去洞外打了些水,竟然煮起了咖啡。颖惊奇的问:这些都是你准备的?翔站起了身,从后面温柔的抱着颖说:是,这个地方是我无意间发现的。自从心里有了你,我常常一个人来这里,静静的想你。幻想着和你一起,相偎看日落的情景不知不觉得,颖泪流满面。颖觉得幸福来的太快了,她喃喃的低语,像是自语,又像是再和翔说话:可是你到办公间都不看我一眼,只顾着和阿娇说笑。还和人家约会,请人家喝咖啡那。翔把颖的的身体转过来,笑着逗她:原来你是在吃人家的错呀。冷血人也会吃醋吗?颖委屈的点了点头,泪水顺着脸颊流下了。翔看着很心疼,轻轻的把颖搂在怀里说:小傻瓜,和阿娇接触,只是为自己找个去看你的理由。但是我真没有爱过她,更没有和她喝过咖啡。

颍扬起下巴,还要声辩,一串热吻堵住她的嘴巴。她挣扎着,却很无力。慢慢的,颖闭上双眼,双臂紧紧的抱着翔,沉醉在他的温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