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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且醉

发表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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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今夜且醉,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夜色撩人。

推开窗,霓虹灯把行人的影子缩短又拉长。向来处来,到去处去,每个人,似乎都心事重重,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对面的舞厅,鼓点暧昧,曲子肆意夸张。

欲望浮上来,原始而粗犷。酒醉人,歌壮胆,有人变得跋扈与嚣张,有人在歇斯底里地干嚎与歌唱。

哪来那么多的矫情与暗殇?!夜,是最温柔的网,任你伤心太平洋或悲伤逆流成河,总能淹没、假释与化解。

离婚后,叶玲觉得自己一直在漂,在凋零。那个漂亮的狐媚的女人,她所谓的朋友,不仅夺走了自己的丈夫,而且彻底摧垮了自己曾一度精心修建的巢。

家里一切依旧,只是没有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人。没有了人,那房子算什么呢?寄身之所,还是挡风遮雨之棚?

女儿去了表哥家。心很空,有点魂不守舍。三十来岁的女人,也许真的耐不住寂寞。

敲门声很轻,是健,别人介绍的第四任男朋友。

健和叶玲是初中同学,中等个,长相帅气,人精神。只是,一直没有固定的职业。婚后,漂亮的妻子不甘清贫,背叛他傍了大款。据听说,大款又老又丑,存款也不是很多。

两个人,同病相怜。

晚饭很丰盛,有红烧鱼,糖醋排骨,还有红葡萄酒

关上窗户,拉上窗帘,最后熄了灯一一

欲望如潮,留下的故事,统统交给夜,交给床!www.QG13.cOM

其实,叶玲知道,自己其貌不扬,健是冲着房子和自己的干部身份而来。

其实,健也知道,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又没有正式工作,叶玲是不会看上自己的。

其实,离过婚的人,把爱情往往看得很透,也很糟。

管他呢,今夜且醉,且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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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与之同醉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片鸥鹭。

读着这仄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的《如梦令》,一个醉、一个晚、一个争、一个惊,普通的四个字,李清照早年那无拘无束、我行我素、桀骜不驯、豪气长天的性格,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这首小令是李清照青年时期的作品。该词采用白描的艺术手法、自辟途径,语言清丽地追叙了自己溪亭泛舟,因沉酣晚归。沉沉暮霭中,归舟误入藕花深处的经历。这次经历给词人带来的是巨大的惊喜和深深的陶醉。那晚归、那酒气,那争渡、那鸥鹭,让词人一时摆脱了封建社会名门闺秀的沉重枷锁,露出她开朗、活泼,好奇、争强好胜的少女的天性。

这是一首忆昔词。寥寥数语,似乎是随意而出,却又惜墨如金,句句含有深意。以常记两句平淡起笔,随之写沉醉兴奋之情,接着写兴尽归家,又误入荷塘深处,别有一番天地。最后一句惊起一片鸥鹭嘎然而止,言尽而意不尽,让人暇思,让人陶醉。

在学时,对李清照的这首《如梦令》感觉词句优美,背得滚瓜烂熟,但就是难解其意。

几十年后的今天,重读这首《如梦令》,仿佛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般豁然开朗。这也许和阅历有关吧?知天命的我经过风、沐过雨,有过成功的喜悦,更多的是失意的懊悔。时至今日,没有了蓬勃向上,只争朝夕的干气云天,更多的是得之不喜,随遇而安的淡然。

今晚,氤氲在自己最喜欢的《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这种氛围里,勾起了自己年轻时不醉不归的记忆。久不饮酒的我,斟上几杯,与之同醉。

芦成良初稿于已未年丙戌月已卯日

独饮醉今夜,忆惜他乡秋


我也想在繁华尽处,寻一无人山谷,建一木质小屋与你晨钟暮鼓。回首不愿再回眸,回眸亦是泪双行。

风轻轻的吹起,带着醉人的清凉拂过脸庞。转身间失去了青少年的快乐时光,有多少次匆匆的与秋天擦肩而过。今夜我独自带着酒壶漫步在幽静的树林中,慢慢观赏那一抹独特成熟之美的秋色,静静的倾听独属于秋天的沧桑,望着慢慢飘落的黄叶,眼前犹如出现一只只自由自在的黄蝶,在翩翩起舞。

一路走来没有了城市的喧嚣,没有了生活的压迫。渐渐的月亮也爬到了银装素裹的枝头,犹如害羞的少女在哪零落的黄叶间时不时露出那洁白的小脸。余光飘洒在幽静曲折的小路上,挤满路面的黄叶配着风的旋律无不在宣告着秋天已经到来,并且陪伴我们一段路程,也许这满地黄叶是她想告诉我们停下忙碌的身影,欣赏一下她那种独特的沧桑之美。

深秋的沧桑是在告诉我们虽然她尝尽酸甜苦辣,但是她依然有她不拘一格的妩媚。月光下挺拔的大树拉着手中的风琴演奏出秋天的曲调,波光粼粼的湖面迎着风琴的旋律也跳出典雅的步伐。从古至今一直常说自古逢秋悲寂寥秋天的颜色确实会让人觉得有些伤感,但我们共对一轮明月寄托相思也是一种情感的寄托。秋天的月色才是最美好最明亮的时候,那些年我们月下相聚的时光,仍是最美好的回忆。

秋天的夜已经很深了,我独自依靠着在小道的竹椅上,时不时的举起手中的酒壶,望着月亮沉思。在这些年为了生活打拼我是否还有李白那种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洒脱。渐渐地我意思到了我可能失去的不是那座城市的月光,也不是那座城市的朋友,而是这些年的岁月磨平了当初的那种最求。

时光易老,生活让我们渐行渐远,月还是当初的月,秋也是当初的秋,只是共赏秋月的人变成了我一个。银色的月光又悄悄地在树枝间调皮的玩耍,寒露也渐渐的露出她那晶莹剔透的脸庞,倒挂在叶角,闪耀着她独有的光芒。秋风轻轻地吹动黄叶也摇晃起来,流萤般的寒露就像一只优美的精灵在叶尖玩耍。

不管是南方花团似锦秋天,还是北方胡天八月即飞雪的秋天,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季节的美感,秋天有自己的灵魂。自古以来她就预示着外出的游子该落叶归根,她也许生而迟暮但是她又不死寂,有自己独特的生机。

我仰望秋月,感到她散发的寒意,好像是告诉我秋天就在我的身边。我喜欢秋天的美,但不喜欢现在的秋色,因为她散发着散发着寒意。着这座城市的秋天处处透露着生活的压抑,没有自由自在的欢笑也没有相伴述说的人,明月今犹在,仍忆他乡秋。

迷离着些醉的双眼,独自对着酒杯长叹。我也想在繁华尽处,寻一无人山谷,建一木质小屋与你晨钟暮鼓。回首不愿再回眸,回眸亦是泪双行。

今夜,你做我的白狐,我为你醉


静静的夜里,我一个人开着电脑,反反复复听着(白狐),伤感的歌词,忧伤的旋律中,我独自对饮着,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到我在跳舞好伤感的歌词,真希望今生能遇到那只前世悄然离去的白狐,隔世空离的红颜,然而尘缘却如梦,那梦,早已遗落千年。此生你却依旧流离,我曾浪迹天涯,却无法找寻到那清澈的目光,唯美的笑容,现实给不了想要的结局,所有的故事都只是昙花一现,也如镜花水月一般!此生我还依然沿着那古老的时间隧道走来,只为还你,那千年等待,千年孤独的债,举杯与孤独对饮着,在寂静的夜里,找寻快乐的理由,找寻你曾经路过的痕迹,那依稀的幸福,终是一生无法逆转的时光。

真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孤独,还是故着深沉,非得把自己搞的如此,不过我倒是喜欢,这静静的夜里,独自喝着小酒,品着清茶,在点燃一支香烟,慢慢地听着这首歌,敲打着键盘,记录出自己的心情,好喜欢(白狐)这首歌词,记得有个朋友说过,我总比别人总是多一份情感,笑笑自己,真的少了年少时代的那份洒脱,也许岁月让我沉淀了许多,也淡定了很多,今夜,灯火阑珊处,我一个人醉,真想你能为我跳一支舞,让我做一回,那前世幸福的书生,人生呀!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谁都是谁的过客,谁也是谁的道场,别人是来渡你的,你也是来渡别人的,真希望生命能有前世今生,每个人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遗憾,那么多的含恨不如意了,你能不能在为我跳一支舞,只为那千百年前的一次回眸只可惜海誓山盟都化作虚无,世界呀,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你游戏人间时候,别忘记,这一站遇到的人。

烛影摇曳,千年梦,千年孤独,千年修行,千年的等待,谢谢你,那只用三世烟火,换我一世迷离的白狐!今夜让你做我笔下的主角,从此擦肩,让我们的故事停留在今晚,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坠花湮,湮没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的指尖。溜走的时光里,我会记起你那张浅笑的容靥,当时光洗尽岁月的铅华,淌不尽浮生若梦的苦涩后,生命只过是一场梦而已。

今夜,我只想做一次稻草人,守住月光婆娑夜,守候那曾经的快乐,那份曾经的缘分,如今却成了一种奢望,真不知道,此生你的红妆会为谁而补,秀发会为谁为谁而疏,戏落,曲尽,梦碎,从此,各自安好!你能不能在为我跳一支舞,只为那千百年前的一次回眸。

且行,且珍惜


当时间继续前行,当你又重新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你就发现,那段日子,嘻笑的玩闹的骄傲的热血的鲁莽的充实的三年,仿佛是从别人的生命里借来的岁月,像一枚挂在记忆力,温暖发光的茧。

题记

一场大雨落在离我很远的空间,很远的时间,躲在静好的时光里面,认真地学着遗忘。选择那些大晴天的日子,行走在孤单的海岸线,浅浅地唱歌给自己听。

一个人,也要清醒决绝地走下去。

七堇年说:也许忧伤并不是可耻的。但我们,需要重新诚恳地去看待它,并从那析出的沉淀中找出另一些更有意义的获得,将这些获得一一铭记,并将剩下的忘却,或者原谅。在最终这样的过程中去成长,并且感恩。

我想我该感谢的,应该是你们给我的回忆吧。我一个人,固执地带着我的记忆,走过了几年。那些回忆,被根植,在我们十五六岁那年的夏天肆意长出繁盛的叶子,渐次矗立成一片永不凋谢的森林。

我琢磨着我们那时生活的初始,后来终于忆起,就在那扇喧闹的教室门背后,当我们第一次遇见对方,当我们心中依旧揣着对曾经同学的怀念,当我们将彼此定义为陌生人的时候。那时的我们个子小小,规规矩矩,一丝不苟。我们依旧在困惑的讨论班主任的身高;我们一直抢着去英语办公室过关;我们常常在下午第四节课排练英语话剧;我们也会因为发现了就欢呼,我们更会肆无忌惮的彼此开玩笑,掐腰,绊人。忙碌疯狂又自得其乐。教室的风景很好,窗外就是一片绿色的花园,没人的时候,教室里充斥着金色的阳光,阳光肆意地倾泻在安静的课桌上,讲台上是洋洋洒洒的粉笔灰和折断的粉笔。窗外有一棵老树,时常会有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在树梢上蹦蹦跳跳。这几年,它是来得最长的旅客。树该会问它,不孤单吗?它定会说,不,只是偶尔有些怀念远方的鸟群罢了。

是啊,只是有点怀念罢了。

初二的时候,我们搬了教室,在另一栋教学楼的二楼。从此我们再也没有在第四节课闲逛的时间。似乎我们都渐渐地爱上了咖啡,忆得教室里的开水总是不够用,一下课大家都抢水泡咖啡,我甚至记得特浓的咖啡有一种火锅的味道。于是,在冷清的走廊里,总会有咖啡的苦香味和偶尔的一两声大笑。

后半学期,地理和生物便开始全面扫堂。每个午间新闻我们都在做测试,什么无脊椎有脊椎动物,什么准格尔盆地什么天山山脉,我们恨不得把大脑刻成地图,还有那厚厚的《生物全解析》。当我们全面准备好,蓄势待发地在考场里浏览考卷时,监考老师只留下一句声音别太大,剩下了目瞪口呆的我们。后来我们形容那次的会考同浩瀚的大海罢!

上初三后,我们又搬了教室,又能俯瞰那绿色的花园了。我们总是面无表情地彼此瞥一眼,心领神会后又继续咬牙切齿地勾画重点难点和考点。似乎时间一下就快了起来,焦头烂额地忙完一次次地考试,背完《LOOKAHEAD》的单词,默写完一课又一课的诗词,一周就这样过去了,然后是不到24小时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接着是补课,接着是下一周。

平时无视惯了的体育忽而被看得特别重,每天上午四圈四百米的操场,然后是下午的五圈和无数个回合的立定跳远和数不清的韧带练习。但在训练的同时,我们依旧随身带着英语笔记本准备晚课的听写。唯一的一次忙里偷闲,是在被取消的课间操时间,我们跑到楼下的花园里,用工人维修花园的砖头,竖起我们欢呼的多米诺骨牌。我围绕着这些骨牌走着,忽然想到,岁月,时光,回忆,也似着这些砖,变成了一堵堵的墙,把我们隔开。我们看不见对方,却能听见幸福叮叮当当地驶过的声音,于是我们也开心地笑了。

他们会在闹哄哄的气氛中有诡异的几秒钟安静。

他们会在值日生喊了起立后鸦雀无声然后大笑。

他们会在老师生日时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其实早已准备好一切。

他们会不爽地抱怨几句但绝对不许别人骂自己的老师和学校。

他们会在我每次拆开零食后迅速伸过手来可怜巴巴地望着。

有多少人会一直相伴,又有多少人会被我们记得;有多少人失散后再无音讯,又有多少人一生也不再相遇。

但我希望你们过得很好,whatever,生活始终是一条泛滥着阳光的河流,虽然会分流,却又总有阳光。你们要且行,且珍惜,愿你们的人生,一句风景,一路歌。

那么我将会以梦为马,随风飘散天涯。这三年的记忆,献给你们。

伊人无恙,且行且歌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6月7日。

十年前的今天,青州多处修路,由济南到青州的列车,只在高柳镇高速路旁稍停,让我们一行人匆匆下车,然后各自想办法去自己的目的地。我是要回五里镇的,远着呢。

好在有几辆私家出租车守在那儿,问我们坐不坐,说实话,那时我还穷,正设法想拼车,一时没碰到合适的同乘人。

这时同是济南来的一位温文绅士,主动提出想与我同车,说自己是来此出差的,车费他付,我只做向导就好,询问我可否与他同行。

自然求之不得,一来我坐车早掉了向,二来省了钱,再说还有人说个话。

我们雇的是一辆红色面包车,说好先去青州车站,再各忙各的。

当年的我,样貌是清丽的,出发前刚洗过澡,长发随意卡在脑后,上身是一件水蓝色宽格的无领无袖紧身上衣,配了一条雪白的薄质运动裤,穿了一双淡绿色平跟水晶鞋,一米六五的个头,背着一黑色双肩背包,加上怀有三个月的身孕,腰细了,胸却更挺了,所以自我感觉还是蛮养眼的。

车上的我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笑意楚楚讲了很多青州的民俗轶事,直到到达青州车站,那绅士与我道别,走进了当时对我来说很高档的海天大酒店。

你家哪儿的呀?出租司机是个比较年轻的男子,原来我一直忽略了他,此时轮到他开了腔。

你坐哪儿的车回家?,这个点没客车,要不要我送你。

送我?那得多少钱啊,我可雇不起出租。我慌忙地说着。

我不要你的钱,司机微笑着。

那你要什么,我紧张地问人家。难道你要当雷锋?

对,我就是要当雷锋,司机双目炯炯的看着我,一直都微笑着对视我,穿了件蓝色T恤,长的也凑合。

没其他要求了吗,我问他。

没有了

不后悔?我又问。

不后悔。

那成交,走呗。

其实我知道,人家是不会白送我的,但是一来大太阳的真没车,二来孕期反应,我还真有些站不住,管他呢,先回家再说。

话说,那时的丈夫,因为我有孕不便伺候,居然偷偷背着我找了个22岁的商场营业员,我知情后发火,和人家过热了的夫竟甩门出走,还扬言要娶那女的,与我离婚,一个人顶着各种压力的我,心情低落至极。

之所以从济南返回来,是因为婆婆一直打电话,说自己儿子不懂事,过过就好了,老家麦子熟了,要我回来坐镇,二老要帮我收麦。

丈夫与别的女子隐身了,自己还怀着不久前全家都在期盼的孩子,心情复杂,万念俱毁。

但一路以来,两位不同身份的男士都对我特殊的照顾,使我心情有了明显好转

司机姓郝,一路上对我百依千顺,唯命是从,于是我对他说了我的全部处境,他听的很认真,不断的安慰我,并互留了自己电话。

在后来的信息中,他一直说:6月7号是他今生都不会忘了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认识了我

说:是上天眷顾让他遇到了我

说:我随时都在等候你的召见,愿为你赴汤蹈火,做任何事

每当有什么节日,总能收到他的热情似火,柔情如水的短信,就是凭着他的短信,让我熬过了再婚前,那三年难熬的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

十年后的今天,又是6月7日了,儿子已经十岁,我们早已相约断了联系。

尽管他等了我足足两年,但我只在孩子断奶后,去见了他一次。

十年下来了,很多人物,很多兴趣,很多观点,很多关系,都发生了质的变化。

上帝让你在这儿失去的东西,一定会在那里补偿给你,现在的丈夫,才是我当下正在爱着并依赖着的好男人。

同时呢,我也是个念旧的人,所以,不会忘记那些曾在我人生的低谷,给过我帮助,给过我自信的重要人物,和重要经历。

6月7日,在这个曾经很特别的日子里,谨以此文,写给所有曾让我深深爱过地每一位朋友们。

人生苦短,且欢且尽欢


这个世界上的好男人远比你想象中更多更精彩。你再不回来,我就老了。

1

我挺后悔去参加那个所谓的驴友聚会。其实那聚会更像相亲大会。我已经看到好几个女孩被男生扯着手悄悄脱离大家的视线。

我觉得我社交恐惧症又严重了,因为我不想和任何人交谈,而是躲在了角落里。

有一个男人向我做自我介绍:我叫费明,你呢?

我想他一定也挺紧张的,我明明看到他被几个男人从座位上推了出来。

李菲嫦。我伸出手去。

我忽然觉得他有点像我,腼腆,自卑,小心翼翼。

后来,我们聊了一会儿天。他在证券公司上班,工作和收入都不错。他也挺在意女士的感受,很多次提出帮我喊饮料。我说不用了,晚上喝太多,明天早上脸会肿。

是的,是的。他点头附和,女孩子总是更在意美。

夜渐深时,人也渐渐散去,费明要送我回家。我同意了。

我们从会所里走出来去拿车,那晚的月光不错,月光下的费明看起来很英俊。当他牵我的手时,我没有拒绝。当我高跟鞋趔趄着倒向他时,他一把揽住了我。

我们在月光下接了吻。他的嘴唇滑过我的耳垂噙过来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我需要男人,我已经2年没有恋爱了。

那个晚上,我们两个都好像冬眠了半年的睡鼠先生,偶遇了彼此的温暖,便死死地抱在怀里。他在我身体里时,喃喃的沉醉的样子,让我觉得他像个孩子,他那样需要我。

第二天,阳光掠夺了我们的美梦,我们一起醒来。

我洗漱时,他抱住了我:我舍不得你!

而我坚持的是,这只是一场露水情缘。

分开时,费明拽我去买了一张彩票。他出一块钱,我出一块钱。如果我们合买的彩票中了奖,不管多少,哪怕只是2块钱,他都要我承认,我们得试着走下去。

天知道,我买了那么多次彩票,一次都没有中过。

所以,我点点头同意了。

1周后,我接到了费明的电话,他告诉我那张彩票中了6万块钱。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后来,我们用那6万块拍了婚纱照,结了婚。

从我们认识到结婚,只用了30天。

2

我嫁人了。大龄剩女李菲嫦,27岁,嫁给了剩男费明,28岁。

我们有一生的时间去了解彼此。所以,我并不后悔那场婚姻的冲动。我喜欢费明,他从头到脚,每一个细胞,每一个毛孔我都喜欢。

我们度过一段荒淫的日子。两个人都对性生活乐此不疲。

你们每天都做么?苏抗在网上问我。

恩,每天。我回答。

苏抗便打出一个鄙视的表情。

我知道苏抗是生气我比他早结婚,2年前我们分手的时候,还对对方说:如果30岁,他未娶,我未嫁,我们就结婚。可是现在他一个人落单了,自然不高兴。

我曾经以为我全部的爱和热情都留给了苏抗,我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可是现在我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好男人远比你想象中更多更精彩。

我说完这么一段话,我看到苏抗已经下了线,而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干!

真的,如果你恨前男友,你所做的仅仅就是在他面前炫耀幸福就行,那一定是他最难以忍受的利刃。

我与苏抗分手,一部分是他家人的原因,更多的是我无法接受他不去做任何努力。我们一直保持联系,因为觉得爱情还没有走到最后,我们是被迫分开。甚至现在,我在费明的身下时,也无法控制自己眼前不出现苏抗的脸。我曾经那么爱他,那么爱。

3

半年后,我的婚姻生活渐趋平静。

晚上,我躺在费明的腿上看电影,然后就那么睡去。

这也是我喜欢的生活。热恋时是热情的样子,稳定时是平常的样子。

费明喜欢敲着我的手背说:小妖精,如果我早遇见你,会怎样?

会怎样?那也许就不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我们还会在傍晚时一边听音乐一边跳舞,我的脚踩在费明的脚上,慵懒的挪动。

他的吻会突然袭击到我身体的各处,像印章一样,每到一处都发表声明:费明专有。

我知道,我真的不该把这些美妙的细节,全都秀给苏抗看。我仿佛看到网络的另一头,他愤怒地站起来,眼睛喷火的脸。

他说:你等着。

Ok,我等着。我等着看你气急败坏,不幸福!

公司派我出差,说运城的客户下了大单子,要我去谈合作细节。

运城是苏抗所在的小城市,当我上了火车,看到客户资料时才发现,原来我的大客户,竟然是苏抗。

我们近3年没见,苏抗微胖了一些,但是眼睛越来越明亮。

他左手接过我的行李箱,右手揽过了我的肩,就像3年前那样。但是,那都是过去已经遗失的美好了,现在,我们应该保持距离。

晚上睡在宾馆,苏抗的电话打过来:菲嫦,我想你,这3年,我没有看过任何女人。我真后悔为什么当初会放弃你,为什么不努力

我听得出来,他好像喝了酒,他的倾诉带着哭腔。

4

一周后,我回去,费明不在家。家里依然如我走时那样干净整洁,我对费明的表现很满意。

回到家的感觉真好,洗澡时,我闭上眼睛,再次看见苏抗的脸。我没有再给他一次单独相处的机会,送我上车时,他的脸色很难看。

不管了,我告诉自己。今天我和费明,将有一个不眠夜。我要告诉他,我怎样在前男友面前克制欲望,我怎样每晚喊着他的名字入睡。

所以今晚,我要穿那套最性感的新睡衣,跳艳舞给他看。

可是当我把睡衣找出来的时候,却发现那睡衣好像已经被谁穿过了,有些皱,还有些微的汗味。睡衣里甚至裹了一双黑色的长筒丝袜,也是被穿过的痕迹。

我抱着睡衣坐在床上惊呆了。

谁穿了我的睡衣,还有这丝袜?

费明他带女人回来过了么?女人洗完澡没有衣服穿,所以就换上了我的睡衣?

我把它们重新塞回衣柜,倒在床上抱住了头。

我不知道到底怎么一回事,我出差一周,然后费明偷了腥?还是他也有一个难以忘记的前女友,他带她回了家,又带她上了我的床?

我理不清头绪。所以,当费明回来,带着惊喜的声音喊我宝贝时,我假装很累,我假装已经入睡。

5

第二天,我在网上去驴友群旁听侧记了一会儿,大致了解了他们上周的活动情况。上周有聚会,但是费明没去。理由是,在家陪老婆。

我当时就在运城,他怎么陪我?

我立刻觉得脸上立刻烧起火来,我大口大口地深呼吸,也无法平息愤怒和惊诧。我甚至怀疑我是否真的了解费明,而事实是,我从来不了解他。我们约法三章过不问对方的过去。

而苏抗还在给我火上浇油:上次商议的合同有些地方他想修改,所以我还得去一趟。

好吧好吧。我说。反正我也不知道回家该怎样面对费明,我也不准备把睡衣和丝袜扔在他脸上让他给我一个解释。我宁愿逃进工作里,只给自己忙碌。

苏抗喊我费太太。

他笑得感觉很坏,我感觉我自己好像已经被剥光了在他面前。

他问:费先生对费太太出差有何见解?你们俩不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么?我以为他会跟过来,谁知连个电话都不打?

我恶狠狠地推开他:关你什么事,在你连婚姻都不懂是什么的时候,你有什么资格评判别人的婚姻生活?

苏抗也觉得我这次去没有了上次的得意,便小心翼翼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他瞒着你有别人?

片刻之后,我在我前男友的怀里好生哭了一场。

3天后,我再回家,发现衣柜的最下层多了一个鞋盒,打开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39码。

我平时穿36码,这鞋子一定不会是给我买的(短篇小说)。

当费明回来的时候,正看见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呆呆地看着茶几上的鞋子、睡衣和丝袜。

6

费明说那鞋子是他表姐的,他有一个表姐,个子170,脚挺大的。我不在的这几天,她来借宿了几次。穿了我的睡衣,丝袜,又把鞋子忘在这了。

我知道他在说谎,因为他根本不敢看我。他说谎的样子又猥琐又卑微,看起来就像个女人。

我点点头假装相信了,我知道很多人他是不到黄河不死心,所以,我一定会找到他出轨的证据,来宣告我这场闪婚的失败。

我再次出差了,10天。

在运城,我每天都郁郁寡欢,等着私家侦探给我消息。我按着合同要求每天陪苏抗下车间,监督流水线,品尝新产品,然后做出判断。

他们厂子生产一种饮料叫后悔水,味道并不怎么特别,但寓意却是苏抗想的。我们每个人都难免做出一些事后悔的事,比如他当年放开我的手,比如我嫁错了一个人。

那天苏抗特别温柔,他甚至流了眼泪。他握着我的手说:菲嫦,我父母已经不会再干涉我们了,如果他们再管,我就带你私奔,永不回家。

不管他的话有多少可信度,但是他的眼睛真诚。所以,当他的吻落下来的时候,我昂着头,迎接了。

我们在宾馆的床上做着回忆里的动作和姿势,苏抗说他太想念我的味道和身体。而我也被时间感动了。就像苏抗说的:菲嫦,你再不回来,我就老了。

7

出差的最后一天,我收到私家侦探给我的快递。他们给我的照片,让我目瞪口呆。照片上的费明,穿着我水红色艳丽的性感睡衣,我的丝袜,和那双39码的白色高跟鞋,涂着我的口红,对着我的镜子,搔首弄姿。

他没有背叛我。他只是有令他难以启齿的异装癖。而我已经背叛了婚姻,我们再也不可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回到过去。

喝着苏抗厂里生产的后悔水,照片被我撕成了碎片,有的随风飞远,有的零落成泥。

一周后,我们的彩票婚姻宣告解体。

相离莫相忘,且行且珍惜


繁花似锦满天飞,紫烟飘渺惹人醉,但最后,都将烟消云散,最美的华年也终归要消逝,且行且珍惜。

将去年的心事深深的埋藏在冰雪深处,将来年的梦想悄悄地种植在泥土上方,20XX年末,2020年初,我们一起圆满着一场全新的青春故事,等待着一院的玫瑰开、一巷的丁香醉、一楼的玉兰香。

人生一梦,浮生一醉,道不过两手空空的来,又两手空空的去,人生每一卷喜怒哀乐,仿佛缘分天注定,一盘棋算尽多少春秋冬夏,送有多少恩爱迷离?

故事铺开长卷,破土而出的发芽、生机盎然的盛开、无可奈何的凋败,最后带着牵挂和泪水归于尘土。

若是有来生,再一字一句品读过往,会发现,那每一篇爱情的故事,不论是千古佳话,亦或是千古悲剧,都是不舍的情缘。

人生百年化成一年,究竟是哪个时节最值得留恋?

是春天百花齐放、展开希望的绚烂?是夏天痴情热烈、魅力四射的多姿?是秋天硕果累累、挂满枝头的收获?还是冬天宁静祥和、心无杂念的平淡?

没必要,做出选择,不要觉得初春时节的青春懵懂无知,不要觉得烈夏时节的壮年劳累辛苦,不要觉得悲秋时节的中年心烦意乱,更不要因为隆冬时节已是垂暮之年而伤心流泪。

人生最美的风景,终不是最后得到了什么,而倒是人生的百年旅程每一篇故事,也就是一年的四季更替每一段风景。

切记,不要省略每一段故事,落下了,破败的诗词连不成神韵,断行的故事连不成章节,残缺的人生支离破碎,是遗憾而不圆满的。

繁花似锦满天飞,紫烟飘渺惹人醉,但最后,都将烟消云散,最美的华年也终归要消逝,且行且珍惜。

边走边遗忘,且行且珍惜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会不可避免地,面对最后这个词汇。

最后一次脆弱,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相遇,最后一次走进某个人的心里,最后......最后这两个字,每当提起它,多多少少会觉得里面包含着几多伤感情绪。

像一片秋天的叶子,坚持到最后,载着一段泛黄的记忆,消失在秋风里。它飘落的痕迹,形成一道决绝的风景。

无人欣赏,无人看重,我自芬芳。在姹紫嫣红的春色里,根本不会有人对一片叶子有太多的在意。万花丛中,色彩缤纷的世界,它只不过是最平凡、最普通不过的那一个。

但到了秋天的时候,林寒涧肃,万物凋零,叶子终于被人们留意:你看,在肃杀的秋景里,原来一片叶子也可以那么美!不过这时,叶子的生命已经步入尾声将跟随几滴打湿在身上的冷雨,悄然而去,带走一个季节的轮回。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最初时,我们根本不会顾及在意,但往往到了最后时刻,等一切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才真正得开始留意,想起。

喜欢日落和黄昏,也是出于这样最后的一种情节。

一天的光景即将消失殆尽落幕的时候,这时的日落与黄昏,总是美得让人惊喜。再有缕缕炊烟,轻轻晚风与暗灰暮色的渲染衬托,更是将寥落的氛围增添了一层凄凄之美。但,眼下一切都要结束了夕阳远去,黄昏远去,夜幕降临。任你对流逝的光景落寞中纵有不舍,也仅仅是,只剩下了淡淡的回味。

仿若我们上学的时候,无数次想要离开校园,希冀摆脱无休止的作业和考试,渴望到外面的世界去,渴望自由,但当你熬到了毕业季,最后一次坐在空荡荡的教室,想起与这些年相遇的老师、同学们说再见要告别的时候,你又万分得不舍,怀念过去,伤感起来。

终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最后一次降临到了生活中。往往到最后我们发觉开始失去时,才懂得了珍惜。

梅艳芳在最后一场演唱会上,穿一件婚纱,唱《亲密爱人》,唱《一生爱你千百回》,唱《夕阳之歌》。她问观众:我穿婚纱好看吗?可惜,这不是属于我的婚纱。但是我有你们的爱。经将遗憾填补。我嫁给了音乐,嫁给了你们。

到这时,许多观众已经忍不住掉泪了。当时的梅艳芳,已经是癌症晚期,最后一次在她的生命中薄情地向她靠拢,摧残着一个坚强、热情、乐观、善良、勇往直前的女人内心世界。作为观众,他们心疼眼前站在舞台上的这位女人。

最后一次,总是伤感的。有些时候,连最后一次这样的一次机会,上帝却不一定舍得愿意会给。

没有在深夜痛哭的人,不足以谈人生。这是出生在山东菏泽市吕陵镇的高秉涵先生,回忆他人生几十年来的经历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1948年,高秉涵因战乱告别了故乡和母亲,跟随日薄西山的国min dang 败军和漂泊的流民南下逃难。临行前,母亲告诉他:不管怎样,要活着回来。

第二年10月,高秉涵在福建厦门这个地方,登上了最后一班开往台湾的军艇,离开了大陆。

这一年,他只有13岁。他完全不会想到,与母亲的这一别,将会成为永别,变成终生的遗憾。

后来他在台湾长大,读了大学,毕业后又考取法官,建立自己的工作室。

任职法官期间,他处理过这么一件案子一天夜里,一位在金门岛上值岗的国军士兵,抱着一只轮胎跳下海,试图偷偷游到对岸的福建厦门老家,去见他朝思暮想的母亲。

但是最后士兵并没有成功,他因迷失方向又漂回金门。按照军事法令,士兵将被处以死刑。

他太理解士兵想家想念母亲的心情了,可是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他却无能为力。

临行前,高秉涵与士兵相见。答应他,有朝一日,把他的骨灰带回厦门老家,还给他的母亲:活着做了游子,死了不做游魂。

回家,路在何方?高秉涵自己也不记得。他忘了已经多久没有见到过母亲了,不知道何时能回故乡,何时能再见到母亲。想妈妈,是他入台后最大的乡愁。

1979年,高秉涵写了一封家书,几经转手,跨过三国,用了一年的时间,才将家书移交到故乡亲人的手中。但那时,他日思夜想的母亲,刚刚离世不久。母亲等啊等,没有等到她的孩子回家,甚至中间没有任何一点孩子是生是死的消息。

1991年,高秉涵终于回到了阔别四十多年的故乡离开时,尚为少年;归来时,已年过半百。他跪在母亲坟前,失声痛哭,久久站不起来。他哽咽地说,今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没能亲眼再见娘一面,未能给她端杯茶一尽儿子的孝道。

有些事情,一旦错过了,遗憾,必将贯穿到抹之不去的一生中。

那时,我住在离公司两个小时车程的远郊,经常晚上加完班后,狼狈地去赶末班车。可有时候能赶上,有时候却错过。错过了,就骑公共自行车回去。

走过不再喧哗的街道,冷冷清清的市场,已经打烊的酒馆,尽是孤独和落寞。还有身边无法排解的抱怨。途中一道道从眼底飞速掠过的风景,像是因为没有抓住最后一次机会,而受到的命运处罚。

也曾试图和时间赛跑,渴望年少有为,在青春正好的年纪,抓住机遇,拼尽全力,好好回报家人。但自己挣钱的速度,仿佛永远赶不上家人老去的速度。

你现在一定很不容易吧!一位身在县城的公务员朋友,有些感慨地说。

不容易?成人的世界,有谁是容易的?......

电影《当幸福来敲门》中,主人公克里斯被叫去办公室,与其中一位领导发生这么一段对话。

克里斯,衬衫很漂亮。

我觉得,今天应该穿衬衫来,最后一天了......

明天接着穿好吗?因为明天将是你的第一天。如果你想在这里做经纪人的话。

克里斯听带这句话,眼含泪水。

那时,他已是一位穷困潦倒、老婆离家、流离失所的落魄业务员。他向死而生,通过自己的艰苦拼搏,最终经过了考验期,成为20个精英里唯一被留下的那个胜出者。

他打开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迈向新的高度,更广阔的天地。

他用他所有的努力 ,把最后一次变成了自己人生的重生。

每个最后一次的背后,一定会有一个浮浮沉沉、不为人知的故事。

虽然错过了末班车,但我们一样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到达目的地。虽然岁月老去,但我们可以竭尽所能努力逆天改命,与命运抗争到底。

最终的最终,我们都将学会珍惜。

也许正是因为最后一次,在这个浮光掠影、边走边遗忘的世界,我们才逐渐理解珍惜,懂得珍惜,学会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