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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7-07

酸涩的青春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酸涩的青春",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红,是个人名,是个为了亲情割舍了爱情的女人的名字!

红,是个人见人爱的女人,见到她的人总会有好心情,因为她总是满面春风的样子。娃娃脸,因为爱笑,一口洁白的牙齿格外显眼,两腮带着一抹浅浅的红晕,镶嵌着两个迷人的小酒窝。有时候,一些自作多情的男人也会被她那招牌式的笑容搞出误会。当那些想入非非的男人付诸行动的时候,红,总会理智让他们止步于朋友的距离。即使这时候,她依旧礼貌的微笑着,用她善良的方式化解朋友的尴尬!

红,在22岁那年有了人生的另一半。小伙子除了身高有点谦虚外,长的还算很帅。留着分头,喜欢油光锃亮的,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红的男人家境不好。红,看中小伙子比较稳重,而且有点才华,虽然不能说是出众,给领导当个秘书,写写文稿什么的还是没有压力的。

她们同在一个企业工作。红管理仓库,小伙子是办公室主任兼厂长秘书。他们虽然早就熟悉,但是彼此仅仅只是同事而已。不知什么时候,英明的领导忽然关心起了下属的终身大事,大手一挥,把这俩人点成了一对鸳鸯。后来才知道,小伙子早就情有独钟,看上了红,并非是领导的英明,只是做了个顺水人情罢了。

红的父母当初为了要个男孩,一个接着一个的生,在第四个女儿出世之后,迫于生活困窘,终于断了固执的念头,停止了求子的脚步。

红在姊妹里面排行老三。大姐早已出嫁,找了个生意人。开始还是顺风顺水的,可是后来急转直下,欠了一屁股饥荒,可能追债的涉黑,夫妻二人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他俩吓得离家出走躲了起来。红的二姐也已结婚,姐夫是个小车司机,伺候领导的,很机灵的一个人。他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家,立户单过。

红结婚后一直住在娘家,因为时逢父亲多病,母亲身体也不是很好。而丈夫那边,父母身体健康,五十多岁正值壮年,暂时还不需要照顾,况且还有个弟弟陪伴在二老身边。为了照顾好红多病的父亲,做丈夫的也没有多说什么,就顺从红的意愿,暂时在岳父这边生活着。红的公、婆也很大气,表示理解和支持。只是提了一个原则性的要求,那就是:绝对不能成为倒插门女婿!这个要求红是知道的,也是同意的。因为红的父母也从来没跟他们露过这种想法,所以,也没有必要当着红的父母说这事了。日子,就这样过着。

红的小妹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小妹的样子像极了红,雪白的牙齿,招牌式的微笑,只是比姐姐多了一些顽皮和倔强。

红的家里时常有来给小妹提亲的。什么家庭的贫富,人品的高低,以及模样的俊丑,红的父亲并不注重。他有自己的打算。自己一直没有达成的心愿,希望在小女儿这里找到平衡。他想让小女儿找个上门女婿,让小女儿的孩子随他们家族的姓氏取名,为他们家延续香火。并且,随着自己身体每况愈下,他的这个想法越来越迫切,也越来越坚定!

令红的父亲失望的是,小女儿已经有了自己的心爱之人,两个人不但有了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一般的誓言,而且还坚决不同意自己将来的孩子随娘家姓!脾气暴躁的父亲,强压自己心中的怒火,苦口婆心的找小妹谈了几次,甚至近乎哀求的让小妹答应下来。倔强的小妹始终不松口,宁愿终身不嫁,也不满足父亲那虚荣的封建思想!几经商量无果后,父亲近乎绝望的无奈,急火攻心,大病了一场。本来虚弱的身体,又经历一场大病的折磨,无异于雪上加霜,让他从此卧床不起。即便如此,小妹也始终没有改变自己的主意,一贯的坚持着自己的爱情观!

红看着病床上虚弱的父亲,时常暗暗的流泪。虽然父亲一直没有对自己开口流露,可是,有时候扫过父亲那望着自己的奇怪眼神,红,似乎读懂了父亲的心。倔强的父亲应该是把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了!

果然,有一天,父亲终于对红开口了。红,没有惊讶,也没有反驳。父亲的心思她早已猜透,她也不忍心让父亲再次因为失望而加重病情,为了父亲的安康,她只有顺从了父亲。只是,她还没跟自己的丈夫提起这事。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跟自己的丈夫说啊!丈夫为这个家付出的够多,一直无怨无悔的和自己照顾着自己的父母,一心一意的对待自己。她也没有忘记,自己公公的底线。她知道,她的这个决定对她们小夫妻二人意味着什么!都是人生父母养的肉身凡体,凭什么奢望别人放弃自己的原则成全自己的圆满!再伟大的保护单方利益的行为,也是自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件事情,他知道丈夫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可是无论丈夫做出怎样的选择,她都不会怨他。

孩子出生落户,随了娘家的姓。红的丈夫带着红的愧疚与不舍,进入了另一段感情!

红,割舍了自己的幸福,在父亲最后的一年半的时间,尽到了一个女儿无私的孝心!她父亲带着封建的圆满走了,女儿用单身成全了他的虚荣,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高兴。为人之父,有没有因为女儿的不幸福感到愧疚?有没有因为自己没有尽到一位合格父亲的责任而自责?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女儿婚姻的那道疤痕,再也难以抚平!

再次听到红的消息,是在十年之后。她的前夫和我成了同事。和红分手后,他重新组建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又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他知道红一直放不下他,一直单着。但是,为了现在这个家庭的和睦,他没有勇气和红再有任何瓜葛!

听说红正在接受化疗,是乳腺癌。我知道这个病与心情有很大关系,这么多年,她过的肯定很不开心!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红?!最起码是个善良的人吧。善良,有时候是一种伟大的自私!父母是唯一的,婚姻是可以选择的。一边是亲情,一边是爱情,当二者只能选其一的时候,亲情绑架了善良!为了亲情,她割舍了爱情。真正当到了重新选择爱情的时候,哪有那么容易选择!毕竟,那是要找一个今后与自己朝夕相伴的人。

人无完人,事难两全,别人可能觉得红很可怜,为了那个虚荣、封建的父亲浪费了青春,不值!但是,我敬重红所做的一切,即难两全,她做的选择,最起码她自己认为是值得的,这就够了!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十六岁酸涩的苦果


此刻的陆轩心里难受极了,自己近半年的努力全都化为泡影这一刻,他愁到天都要塌了。脑海中不停的回放着这半年来的记忆。

陆轩考上了一个不算太好的高中,整个暑假都活在父母的唠叨声中,好不容易熬到了八月底,他匆匆去买了车票。这三年,他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考上大学,省的父母再唠叨了

第一眼只觉他像个痞子

在学校待了两天才分班。他被分到了已给很吉祥的班级六班。班里都是陌生的面孔,他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他只想安安静静。可上天并不怜悯他,陆陆续续在他周围又坐了几个男孩。终究是命中注定,他们几个成了最要好的兄弟,同时也成了令班主任既喜欢又头痛的学生。陆轩周围没有女生,可能怪他那环境比较活跃吧。离他最近的一个女生也在他的两排之前。留着短短的头发的那个,陆轩看不到他的正面,但仅仅一个背面就让他感觉那个女孩有些痞。而且那女孩很少说话,过分的安静愈发使陆轩感觉那个女生的不一般了。

错过了这么好个机会

第一眼仔细看到她的正脸的时候是在军训,陆轩站在她的坐后边,离的很近。看到她的正面时,陆轩的世界彻底颠覆了,她虽然留着陆轩以前没见过的那种短发,但脸庞却是出奇的清秀,身材简直就是黄金比例,陆轩不禁为之心动。军训结束的那天是全校组织去远足。似乎天公作美,他是旗手,在队前领队,而她就站在第一排。

当一个人对异性有所心动时,看着面前站的就是那个人时就会不知道说什么,就算说也只是结结巴巴的,恰是如此,陆轩很想和她说话,但就是找不到话题,一路上,只是默默的错过了这么好个机会。

但愿这一刻,时光莫走

十多天的相处,大家多少都有些熟悉了,陆轩也对他了解了很多。她的名字很好听,叫宁静,正如她的性格一样,很安静的一个女孩。而且他还和陆轩以前的同学阿伟是同学。阿伟告诉陆轩,宁静就是属于那种纯洁的像水一样没有任何瑕疵的那种女孩,她的心地很善良。倘若留得一袭长发,定能倾国倾城。陆轩懵懂的心像鹿儿一般乱撞,他喜欢上了她。宁静的英语好的要死,相反,陆轩的英语让人惨不忍睹。于是,陆轩有了一个接近宁静的计划。

学校中午有两个小时的午休时间,而宁静好像从来都不午休。又到了中午,陆轩瞒着舍友偷偷的进班,看到她正埋头做着作业。午后的阳光轻轻地折射在她的鼻梁上,热的陆轩又是一阵小鹿乱撞 。宁静发现有人来了,抬头看了看,四目交对,陆轩的脸立刻红了起来,陆轩赶紧跑到自己的座位,心里暗暗的责骂自己怎么这么没用。在座位上扣了好长时间抠出来了几道英语题,陆轩想借着问问题趁机接近宁静。陆轩硬着头皮走到宁静的旁边。

你能教我几道英语题吗?陆轩尴尬地问。

宁静抬头看了看,并没说话,只是往里面坐了一个位,把自己的位空出,陆轩坐了上去,脸不由得又红了起来,火辣辣的很快题目讲完了,但陆轩一个也没听懂,其实他根本就没听,他只看到,宁静真的好美。

我感觉你的英语基础太差了,你应该把以前的单词全部背一遍。这样吧,以后你两天背一单元,中午的时候我给你听写。宁静对陆轩说道。别提陆轩有多高兴了,恨不得跑到广播室把自己的兴奋喊出来。那一刻,稚嫩的心只有一个愿望,愿时光停留此刻,莫走!

你的拒绝我只当是我付出的不够

转眼便过了一个多月,陆轩是那种心里藏不住秘密的人,他把自己喜欢宁静的这件事告诉了同寝室的舍友,可他万万没想到,舍友居然没帮他守住这个秘密,最后还是传到了宁静的耳朵里。宁静再也不理他了,甚至开始躲他,而他自己也显得很尴尬,有时两人对面走过时都会低着头,都不敢抬头看着对方。作为一个男人,陆轩觉得这样很憋屈。在他暗恋宁静第66天的那天晚上,他打算向宁静表白,尽管成败未卜。

终究是痛的打击,宁静拒绝了他,只觉得两个人做朋友很好,何必要向那个方面发展。说的很纯洁,让陆轩觉得有些迷茫。陆轩很沮丧,那晚睡得很晚,他一直在想宁静为什么会那么干脆的拒绝,他认为,可能是因为自己付出的太少了吧,突然告白她并不相信,所以才拒绝。

既然选择了爱,那就坚持下去

被拒绝的滋味很难受,陆轩很迷茫,他不知道是否还应该坚持下去,他真的和喜欢她。纵使前方多少挫折磨难,都不要停止,要勇敢向前,哪怕前方一片荆棘,哪怕遍体鳞伤,只为心中那一个不灭的梦想。这是阿伟知道他受挫后发来的短信,正是这条短信,给了他无限的动力和希望。第二天,他起得比往常更早,上课开始认真听课了,当前他只想把成绩提上来,不然他没资格喜欢宁静。或许天资聪慧,陆轩的成绩提得很快,一下子从班级倒数考到了中间,这可能就是爱的动力吧。但是,他没再和宁静说过话,两人比以前显得更加尴尬了。为了打破这个僵局,陆轩打算在平安夜时送宁静一个礼物。陆轩一遍省吃俭用,攒钱给宁静买礼物,同时又努力学习,在平安夜之前的那次考试他考了班级前十名。

平安夜那天晚上,陆轩抱着棒棒糖花束进班,这个他攒了两个多星期的钱买的棒棒糖花束注入了他所有的感情。他抱着花束走到宁静面前,还没对宁静说出话,宁静就跑了,她跑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哭了起来。那一刻,陆轩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哭,只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他丢下了花束,跟自己的兄弟出去买了酒,买了菜。那一夜,他第一次喝酒,喝的烂醉如泥,直至第二天上课,睡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

陆轩想要的爱简简单单。不是拉手拥抱。他要的只是一个身份,能光明正大地去关心宁静的身份,给她一个最大的依靠。他只是想把她当成一个动力,一个奋斗的目标,毕竟他们都还小!

十六岁,流年的岁月,爱上一个人,就不会放弃,即使是苦果,也要淡淡品尝!

青春的


她爱他吗?不知道。

他爱她吗?也不知道。

可是,他们却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偷食了禁果。其实,想一想,原因很简单,那时他正直青春,她也青春正直。年轻的青春,大概是容易出事的,尤其是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

时常,我们会说青春无悔,其实,这话就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的那种感觉。

蓉是个漂亮可爱的女子,身边的人都说蓉长得像个洋娃娃。朗也是一个潇洒英俊的男子,走在路上也是很高的回头率。对于他的魅力,他一向很自信,也许就是这种自信,让蓉很欣赏他这种自信的魅力。

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彼此之间只是有一点初步的了解。似乎两个人都有些好感,让两个人都有了想继续下去的愿望。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躺在靠窗的大床上,空荡的房间,似乎多了一丝寂寞,多了一份孤单。想着今天是周末,蓉应该也没事,于是朗就打了蓉的电话约她来自己家玩。

很快,蓉就出现在了家门口。两个人在家里,一边看碟片一边聊天。那是一个青春言情片,优美的画面,动人的故事,优雅的背景音乐,他们整个人都沉浸在了这份温馨中。彼此之间都没有打破这份温暖的阳光,这段沉醉的时光,这份温馨的幸福。

就在他回头看她的那一瞬间,他发现她突然有一丝慌乱地低下头,眼神中有一丝紧张和羞涩。这个时候,他从蓉慌乱的眼神中,似乎读懂了什么,心中有种幸福开始升腾。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蓉竟然抬头,四目对视之下,有了那种干柴烈火的燃烧。

蓉的脸庞有两朵红云,涂了口红的唇是那么润泽……他觉得胸中游一团火在燃烧,整个人像要融化了。他忍不住,抱住了她,她没有拒绝,更没有反抗……一切就这么顺其自然的要发生的时候,他竟然有了一丝的犹豫。

毕竟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那天她还没有过20岁的生日,而他也刚过了20岁的生日。那一刻,他的脑海里竟然闪出很多的问题:我们这样做对吗?如果以后我们不在一起了,怎么办?这件事会给她带来阴影吗?他的内心在这短暂的瞬间纠结了。

蓉似乎读懂了他的心,就那么深情地拥着他:青春都有激情,没有必要克制心头的爱。那一刻,朗的心中更纠结,可是他又想不出拒绝的理由,也许心中还有对蓉的……当再一次望向她的双眼,那股原始的火焰再次升腾,终于,两颗年轻的身躯纠缠在了一起。

事后,当望着床单上那鲜红的花瓣,蓉竟然哭了,泪水就那么顺着脸颊滑落。朗,更是不知所措,只是一个劲地说一些词不达意的话语,似乎想要安慰蓉。

这一刻,他后悔了。他似乎也感觉到她也后悔了。可是谁也没有说。

最后,蓉没有和朗走到一起,因为蓉的父母看不上朗的家境。蓉很快结婚,可是他听人说,蓉过的并不幸福。而他一个人去了远方打工,希望改变自己的家境。

多年后,他从朋友那里得知蓉在心中一直还惦念着他,说:他是一个好男子,懂得体贴人,会搞一些小小的浪漫,和他在一起很开心……

得知这一消息的那一刻,朗知道:那时他是爱她的,她应该也是爱他的。

青春的滋味


青春是打开了就合不上的书。就算我们极力想去把它合上,却有心而无力,任凭它就那样流逝着.......

青春,如同一阵微风般轻柔舒适,就连我们的思绪也会跟着柔软起来。青春给了我们的惊喜,它让我们从那懵懂的小孩转变为今日善解人意的女孩,它让我们享受着人生的美好、大自然的美,我们感谢青春,感谢青春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然而,青春也是我们忧伤的一道风景线。郭敬明曾这样说过,我想他的惶恐和不安是有缘由的。青春总是把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缝隙都填得满满的,让我们看不见,摸不着,却又能时时刻刻感觉到它的存在,感觉到它给我们带来的活力与快乐。可是一不小心只是一不小心,青春就随时会从手心上悄然滑过。没有征兆,也没有知觉,就那么走了,走得飘逸无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目下的,是微笑,是哭泣;是快乐,是忧伤;是成熟,是单纯......。青春让我们忧郁,因为我们都知道青春的逝去是一种必然,所以我们忧伤,对已逝的青春感到惋惜与不舍,青春给我们带来的滋味不只是快乐,还有忧伤。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却拥有不同结果的青春。有的人放纵自己,视青春为一个风筝,手一放开,风筝便飘向蓝天,等到后悔时,才想到珍惜,却不知为时已晚。因为自己的无谓与放纵,换来的尽是对青春无限的眷恋,让青春成了一道看不见的风景。另一半人则清楚知道,青春一去不复返,于是他们珍惜所拥有的,用自己的汗水诠释青春,用甜蜜收获成功,谱写一曲青春的旋律。

青春是苦涩的。它是我们跨越成功的阻碍。在我们获得成功之前,苦涩永不能避免,只有意志坚定的人才禁得住这考验,最后走上阳光旅程。青春道路的障碍,需要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翻越屏障,体验青春给我们带来的苦涩。

青春陪我们走过了我们的扬花春天,走过了我们的灼灼夏日,走过了我们的寂寞之秋,也走过了我们的迷幻冬日。它给了我们许多美好的回忆。但终有一天,青春会像流水一样从我们生活中消失,那时我们会伤感,会哭泣,因为青春带给了我们快乐、忧伤,也带给了我们苦涩。

虽说路是大地一道难愈的伤痕,因此人生每一步都是隐隐的痛。倘若如此,那青春呢?青春组成我们人生的一部分,它用零碎的篇章组成了我们的人生,让我们体验着青春的滋味。但它却像流水般流逝,或许我们会怪它,可为何不好好珍惜,非要等失去后才感到惋惜、感到难过。

似水青春的滋味,快乐并忧伤着,而那苦涩的滋味也不能略过。

懵懂的青春


(一)

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百灵和李哥就是同班同学了。那年百灵随父母搬到县城居住,自然也就随之转入了县城的一所小学,于是就分到了李哥所在的班级。

百灵的父母都是教师,在他们的严格要求和精心指导下,百灵从小学习成绩就非常优秀,进入新的班级后,她的实力很快就突显出来。可随之而来的,便是招来班里许多同学的羡慕嫉妒恨,尤其是成绩优异的女生。而李哥,学习成绩充其量说是个半吊子,中游稍微靠上那么一点点,加之他又是一位男生,所以对新来的这位带“神秘”色彩的女生,自然羡慕的成分占据了主体。

李歌长得很精爽,欢眉大眼的,但由于爱调皮,又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他的相貌还经常被老师当成无意间调侃的话题:瞧你,长那么精,如果把心思放一半到学习上,也准能……此类话李歌耳朵早已听出了茧子,全然不把当一回事了。

别看李歌学习不怎么好,然而在人际交往上绝对是个小精豆子。他是班里的劳动委员,不但把平时班里的值日安排的井井有条,而且还能在各项检查前的大扫中身先士卒,每次都能保质保量的提前完成任务,班里因此多次受到过校长的表扬。平时向班主任反应情况,该说的不该说的,说到什么分寸,都能做到恰到好处。在老师眼里,他是比班长和学习尖子还红的大红人。

面对新来的秀雅文静、少言寡语的优等生百灵,李歌的交际才能很快就展露出来。他通过安排值日,请教难题等各种手段主动接近百灵,并逐渐取得了她的好感。通过他,百灵很快与班里的其他天同学熟悉起来,性格比在原来的学校更开朗了,也敢大胆地与同学们说笑了,她逐渐感到了在新的集体的友好和开心。

青春的舞曲激扬四射,总有躁动不安的音符,过早跳动出不和谐的音符。百灵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度过的小学的最后的时光,却被一次荒唐的事件扰乱了。

一天,百灵做数学作业时,无意间在自己的数学课本里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一看那龇牙咧嘴的字形便知是谁的笔体。她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封语句不通,还有两个明显错别字的“求爱信”,内容无非就是喜欢自己云云。百灵很为他的恶作剧感到气恼,她狠狠地向后排他的位置瞪了过去,发现他正专注地向她的方向望着。一见她投来的目光,他的脸随即红了,目光旋即转向别的地方。

这样的事情对于一个刚刚六年级的百灵并不太敏感,她只当他在搞一个恶作剧。回家后,她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笑话讲给爸爸妈妈,还把那张纸条给他们看了,并嘲笑李歌的荒唐可笑。那只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爸爸妈妈对这件事情倒是很重视,怕影响了孩子的学习,第二天便找到了班主任那里去。

班主任对班里发生这样的事也感到啼笑皆非,他单独把李歌叫到办公室,狠狠批了一通。就此,李歌便在老师面前失宠了。而且每次见到百灵,总会躲着走,神态极不自然。好在他们这个年龄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积怨,不久,他们便把这件事忘得干干净净。

就像他们通往青春的小溪里落下一颗石子,微波之后,并未荡起大的浪花。

(二)

时光永远按照自己的轨迹不紧不慢地流逝着,所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往往是人们不知不觉间到达某个时间段的一种猛然警醒与惊叹。就像百灵和李歌,一晃,就变成了青春靓丽的高三学生了。

在此之前,他们六年级的同学们有的转入不同的学校,有的分入同一学校的不同班级,有的本来同一个班级又分成了文理科,分分离离,到高三3班理科班的时候,依旧“并肩作战”的老同学已经寥寥无几了。而他俩,竟然“枪林弹雨”一路杀来,非但始终分在同一班级,居然是前后桌,成了名副其实的“铁哥们”!

李歌有了不懂的问题便大大咧咧的从后面一拽百灵的马尾辫:“哎,哥们——”

百灵同样的口气回应一句:“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猪脑子?姐们——”然后很不耐烦地讲解。

然而,青春也并非如同人们歌颂的那样无忧无虑,清澈的溪流也会不时遇到激流险滩。

升入高三不久,为了便于学生的统一管理,学校要求全体学生必须住校,包括以前家住县城的走读生。并且这项制度一出台,执行得就特别严格,除了经医院证明确实又重大疾病不适合住校的以外,就连本校教师子弟也不给“开绿灯”。据说有几位县里的头头脑脑的去找校长,要求为他们的子女行个方便,都被校长一一回绝了。

住校对于一般的孩子也许不算什么,可对于习惯了家庭清净生活的百灵,简直就是当头一棒。本来,走读回家后,爸妈为她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单独给她准备了一个小房间,轻易不去打扰她。有了这样的理想的学校环境,百灵的学习成绩在高一高二是稳步提高的,高二下学期还获得了学校的奖学金。可自打住校那天起,晚上宿舍同学们大声说话甚至到十一点多竟成了她不可忍耐的精神折磨。随之而来的负面效应很快表现出来:她开始失眠,听课注意力不集中,想家,学习成绩迅速下滑……

在面对高考的关键一年,她的精神几乎崩溃了。为此,她和她的爸妈曾多次找到班主任,找到副校长、校长,但都无济于事。开始的时候,她采取找借口求班主任开条,晚自习下课后随接送孩子的家长骗过门卫,甚至从学校尚未完工的半截墙头跳出等逃回家里。在此期间,李歌没有少“助纣为虐”:靠纪律委员的特殊身份为她打掩护,编瞎话,甚至,以自己的名义开出假条让她拿着出校门等等。后来,随着学校管理力度的加大,浑水摸鱼的方法越来越失灵,班里也因她被值夜班的校工查出好几次而扣分,班主任在周会上大发雷霆。百灵受到警告处分,李歌也受牵连被点名批评。为此,她深感内疚,多次向他表示歉意,而他总是大度地说:“没什么,谁让咱是铁哥们!”

她终究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高考成绩公布,她只考了564分,比平日最要好的成绩中游的女同学高出一两分,以至于哪位女同学怀疑是否参与阅卷的老师看错了卷子。

报志愿期间,李歌多次以商议报什么学校的名义来找她,并劝她也报一所本科二批的学校上了算了。他拿出种种理由开导她:复读要花许多钱,晚参加一年工作,再说复读一年还不如今年的有的是,大学不理想,只要你有实力,还可以继续深造,考研、读博……最终,他没有说服她,他如愿以偿的上了一所本三的学校,而她,放弃填志愿,选择了临县一所重点高中去复读。

百灵清晰地记得,当她把复读的决心表露给他时,他的眼神里一丝亮光暗淡下去的一瞬。

(三)

经过一年更加艰苦的复读,百灵终于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时刻起,她便急于在QQ上寻找过去的同学。陆续有许多老同学在她的QQ上挂了号,她便没日没夜地与他们疯聊起来,一是终于度过了最艰苦的求学历程,再就是她要把喜讯尽可能多地让自己的好朋友们一起分享。

一天,她正在顾此失彼地与好几个同学调侃,一个叫“情未了”的网友突然闯入申请加入她的好友,她想都没想就欣然接受。

猜猜我是谁?

不猜。快点显露你的庐山真面目。

不猜不行。

不行也不猜,我这暴脾气。

写到这里,她突然意识到什么。能用这种语气跟团说话的,还能有谁?未等对方回话,她便急急地跟了一句:

别装蒜了李歌,快滚出来。接下去一个怒发冲冠的表情符号。

我投降。伴着一个可怜巴巴的表情,李歌终于现身了。

嘟嘟……嘟嘟……嘟嘟……不断传出好友们亟不可待的抗议,而她也顾不得许多了。她与他海阔天空地神聊起来,他向她的明智选择表示祝贺,她对未知的大学生活感到憧憬和迷茫。他向她介绍了他一年来的大学生活,军训,有趣的课程,团队活动,节日聚餐,联合会等等等等。他让她打开他的空间,富丽堂皇的大学校园,整洁有序的宿舍,丰富多彩的活动……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对她产生了极大的诱惑。那一次,他们一直聊到下两点才依依不舍地下了线。

大学生活其实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充满诗情画意。陌生的环境,近乎严酷的军训,从未涉足过的高精尖学科,难以磨合的新生关系,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思家的折磨……一切的一切都在挑战着从小娇生惯养的她的脆弱的神经,几乎把她逼近崩溃的边缘。而这一切,只有在好友的QQ群里才会得到宣泄与解脱。每次她打开QQ,第一眼要看的便是那个熟悉的头像,只要它亮着,她的心也跟着亮起来。从他先她一年大学生活的经验,她总能获取烦闷时的开心,迷茫时的劝慰,困惑时的经验,困难时的勇气。甚至一个个夸张的表情,一幅幅千奇百怪的动物画册都会起到心灵起死回生的妙效。

假期回家后,同学聚会总是他们这些大男大女生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每次的聚会,同学们总会自觉地把他俩的座位安排到一起,对此两个人从来都是欣然接受,虽然大家知道他们之间将来根本不会也不可能发生什么。

终于到了李歌大四毕业后的暑假聚会。那一次,百灵因临时有事耽误了一会儿,等她急匆匆赶到的时候,聚餐已经开始。与往日不同的是,李歌的身边并没有给她留下位置,而是被一位戴眼镜的娇小的女孩所代替。说不清,道不明,百灵感到很不自然,可她绞尽脑汁也搜寻不出李歌身边的女孩究竟是他们那一届的同学,即使不一班,印象总要有一些的,可……

正当她发愣的时候,李歌站了起来,他指指身边的女孩,向百灵介绍说:“秀美,我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准新娘,毕业后被同一家单位聘用。”

女孩很有礼貌的站起身,一个微笑着算是回应。李歌的又对她介绍百灵:“这就是我常跟你谈起的我患难最长的铁哥们百灵。”

这次,女孩更是努力把手递了过来,热情地招呼道:“是的,李歌经常提起你,等我们结婚那天,一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百灵只刹那的一愣后,马上友好的把手伸过来。大学三年的历练,她成熟了许多。她甜甜地微笑着,向他们表示了最真诚的祝福,并保证一定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并主动敬了准新娘一杯啤酒。

回到家里,百灵浑身像散了架,她回到自己的卧室,反锁上门,把包胡乱地往床上一丢,无力地趴在床头。

外面响起爸妈关切的询问:“怎么了女儿,是不是病了?”

里面传出她有气无力的长音:“别理我,烦着呢。”

门外,爸爸妈妈四目相对,不知所措。

她想哭,可是却找不到哪怕一点点哭的理由。

未满的青春


青春之所以美好和难忘,最重要的,是因为那些陪伴自己走过的人,还有那份年少时的心动。

题记

大学的那些年,你可曾有过喜欢的人?

如果有,你可曾记得那欲言又止的相处,仿佛如莲的心事,还有阳光下那一如初见的笑脸,对于那一切,可曾忘记?现在的你,是否还记得那年夏天,你默默喜欢的女孩!

我不知道我那不经事的爱恋,是否算是未满的青春,但在那个似曾相识的盛夏,是我再也回不去的那些年。

很多的故事,只有在特定的季节里,才会有他的价值和意义,就像我对她的感情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产生,才有了后面故事的开始。

平凡的日子再过乏味,也会有小插曲的发生。大学后的我,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学霸,至少也是一个乖巧上进的读书郎,从没想过会有那么一个女孩,走进我的心,因为我,真的不敢拿此时的空白去赌明天。直到上次拍摄《云土地》专业老师教我怎么学业爱情两不误,并鼓励我去爱一个女孩子,我才慢慢改变最初的坚持,直到遇见她。

然而两年的大学生活,让我忽略了人生最美丽,最无私的感情,忽略了怎么去爱一个人。在喜欢她的这些日子里,我并不知道该如何去靠近她,温暖她并感动她,只知道傻乎乎地每天去同一个地方,点同一个菜,为的就是能引起他的注意。有时候哪怕只是为了多看她一眼,多说一句话,除此之外,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去获取她的在意。

5月26号中午,我一如往日的习惯去她所在的店子里吃饭。那时的天空飘着些许小雨,出门忘带伞的我便和室友一起冒雨赶了过去。

当我到达店子里的时候,她笑容中带着一丝惊讶,有欣喜,也有一丝丝小小的责怪。点完餐后,我和室友静静地等待着,看着她进进出出忙碌的身影,我的心有着些许心疼,无人像她,如此上进,如此坚强,勇敢,活泼,自信,到哪也不忘给人一个灿烂的笑脸。

当菜端上来后,我惊奇的发现,一向放很多辣椒的菜里面,这次竟然没有半颗辣椒。吃完饭的我,站在门前望着这磅礴大雨,略有所思,正当我开口借伞之时,一把伞已递在我的跟前。那天,我第一次借了一把女孩子的伞,主动找女孩要了一次手机号码,其实她并不知道,那天,是我为了靠近她故意不带的伞,才有了后面所发生的故事。

相识在这个毕业季,能在短暂这的大学生活里,遇上一个自己喜欢的的女孩,并为之坚持,我觉得那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大学的日子一天少一天,我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能陪她多一天,因为我想让她幸福,我想再多努力一分钟,或者一秒钟,都会离幸福,离一辈子更近一些,只要有她,我才有更大的动力,青春路上,有她无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地喜欢听校园歌手涂光明的歌,不是他唱的有多好听,而是他填的那句贪恋的某个眼神,张望着某一方晴天的词,深深吸引着我。看着这句歌词,我又想起了她那可爱纯真的模样,她那双爱笑爱闹的眼睛。

这些日子一路走来,我一直带着对她的爱向前奔跑,不管前面会不会狼狈不堪,我都已经做好了迎接他的准备。但我必须承认自己很没情调,也不懂爱这个事实,明明自己很在乎这份情,这份爱,却要不停地告诫自己不要轻易对她述说这份感情,以让她有更多的时间去适应。

自从有了她的联系方式以后,每天我都不忘向她轻轻述说。我喜欢她,喜欢这个真实的她,在我面前,她从来不去掩饰什么,逃避什么,她真实,她善良,她坚强,她充满大爱,她让我相信,不管在那里,做什么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在一起。

如果说5月26号是我对她感情的开始,那么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时候,她的一句话可以让我回味几天,有时候,她的一句话也可以让我失望几天,原来爱情是这样的奇妙。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从指尖悄悄划过,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的短暂。7月3日的下午,她发短信对我说:我想你放弃吧,我给了自己时间,只是我做不到,我说服不了自己,不要再浪费你的时间,留给自己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我一直以为,只要她多给我一点点时间,我再努力一点点,总有一天,她会肯定我,接纳我,并且喜欢上我,而事实却当头一棒呵呼,我回到了冰凉的所在。我痛苦,我压抑,我还没来得及对她说句我爱你。

那晚,从不喝白酒地我,很疯狂地去麻醉自己,我想借着酒劲对她说我喜欢你。同学们都说我固执地让人心疼!可他们可曾知道,我拒绝所有的机会,只为等她一个不确定的未来,我不想错过我大学第一次喜欢的女孩。

都说,总是一点点的现在,才有以后的未来。如果我没有努力过,我就会更加遗憾。我没有自己想像的那样坚强,我做不到拿得起放得下,我的每一次勇敢都不简单,只是最伤人的不是酒,而是自己的心。我不怕痛,不怕输,只怕是再多的努力也无助,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只是个孩子,摔倒了就哭,给颗糖就笑。那一刻,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大声喊我爱你,可是你听得到吗?

我总是在内心里保留希望,保留那份永不放弃的跳动的心,哪怕在大大的失望中小小的努力着。她说,我希望你不要难过,我希望你依然微笑,可是没有了她,我还能对谁展现我孩子般的笑容。

也许是我因为不够努力,因为我不认真,因为我没有去做好每一天,所以给不了她足够的勇气让她勇敢地接受我。也许是因为我胆小,因为我不自信,因为我没有全力以赴,所以我给不了她一份内心的安定,去让她去说服自己,我不知道这样的结局算不算是狼狈不堪,我不知道我这一辈子也无法靠近的人,会不会在若干年后,依然记得我,但我已是满足,因为深爱过。谢谢上天让我在风华正茂的岁月遇见她,并勇敢地告诉她,我喜欢你!

7月6日晚上,我拿着那张去往宁波的车票,只我再也没有上车的勇气,因为我怕,我怕她真的会因此讨厌我,厌倦我,再也不理我。现在,我只好轻轻地对她说,原谅我,原谅我此时的懦弱,也原谅我在你去宁波的那天没有勇气去送你,我不想让你对我失去最后的一丝好感,弄得连朋友也做不成。原谅我的鲁莽,原谅我的固执与坚持,对不起,我不该没经过你的同意闯进你的世界,打乱你平静的生活,请把我当作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在你面前固执地恶作剧了一次。

也许我跟她的缘分真的很不够,远远达不到恋人的地步,也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也许失去的,才是永恒的,之后的路,我会像她嘱咐的那样,好好的笑下去,走下去。如果我跟她缘分够的话,我想,不管经过什么样的挫折和磨难,我跟她都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缘分还不够,即使牵强的走在一起,她也不会感到幸福,这也不是我想看到的,大学能有她这么一个人让我深深爱过的女孩,这未满的青春,总还是美好的。

7月12日我回学校专套本考试的第一天,中午休息时间,我一如往日的习惯在她空间去看了看,当我看到她空间的留言板时,我的心狠狠的颤抖了下,一种说不出来的疼痛,她对另外一个男孩说,她说,我只要你把你的肩膀留给我,她说再固执的等待,也抵不上她一瞬的心动,她还说我轻轻删除那些想要对你说的话。

倘若这个世界充满了童话,人生是否会很平淡,我跟她的结局虽然不尽人意,也许这就是最好的收场。只是希望她记得,记得在这么一个要离开的毕业季里,有这么一个男孩,深深爱过她,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了。下学期能不能再见面,还是一个未知的未来,在这个已经分离的夏季。我先向她说一声再见,再见的青春,再见,我大学生涯里,唯一愿用生命去疼爱的女孩。

时间过得真快,从她拒绝我的那一天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14天了。在这段没有她的日子里,我想我已经学会了成长,学会了释然。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一遍又一遍地翻看这些日子以来,我跟她们所有的聊天记录,然后轻轻删除。

整理好这些青春的记忆后,我独自去理发店第一次剃光了我留了二十多年的长发,那是我憧憬了二十多年的感情,如果这算是一种脱胎换骨,我想我可以忘掉她,重新成长一次。

依稀记得那会的她对我说,爱过痛过,才知道幸福过。我依然很怀念,怀念那段有她的日子,那段我们无话不说的日子,只是现在早已云淡风轻。

故事写到这里,我想暂时告一段落,而我的青春,我的大学,还有我那最深爱的女孩,这个夏天,我就要和你们说再见了,谢谢这些日子有你们在身边,给了我一份最真实,最有感触的记忆,再见,有你们的青春,再见,我亲爱的大学,再见,那个我曾经深深暗慕过的女孩!

青春的雨季


最后一场春雨将大地换了新装,一切蓬勃起来,绿油油的叶子焕发出更加深亮的光泽,花儿开得如少女的笑脸,迷倒众生。立夏告别春雨的馈赠,将春的勃勃生机延续到阳光明媚的五月里。

还记得十七岁月那年的雨季,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那场春雨淅淅沥沥下着,雨滴像少女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摸在我的脸庞,有风吹来,有着一股清新的青草的芳香在我的身边飘散开。我深情而哀伤的凝视着春姑娘曼妙的身姿,且让我有一种想拥抱春的期盼只是,盈热的泪滴炙烤着我的眼睛,在我嘴边来静静的滑落。不知怎的,嗓子一阵干燥,我像走在沙漠的迷途者,望着那漫漫黄沙,迎着风沙,看着沙丘一起一伏在眼前蛇一样的滑动,脚儿沉陷在细柔的黄沙中,已是极限,怎么也走不动。

水壶里只剩一滴水,我疯了似的拧开水壶,将最后一滴水倒入口中,咸咸涩涩,没有一点甜味。那条泪雨,在我嘴边来回滑动,只是,像水壶里的那滴水,已不存在任何带着希望的滋润。我紧闭着眼睛,低声啜泣,泪水不停的流,流向悲伤的往事、流向自毁的深渊、流向孤独的旅程。

我的心在隐隐作痛,是一种放射般的痛,为何,这春雨,带给我的是这般的痛,痛得天空好像也风起云涌;痛得绿叶也颤颤发抖;痛得花儿也黯然失色。雨,不停的下;泪,无尽的流。

往事并不如烟,它实实在在烙印在我心底。以为早起晚归,拼命学习,可以赢得老师同学的另眼相看;以为在运动场上飞跑如风,可以赢得鲜花与掌声;以为将心事向朋友吐露,便可获得天长地久的友谊。我告诉自己,我是真诚的,是努力的,是认真的。可是,高考的压力实在是太重了,日日夜夜不停的奋笔疾书,时时刻刻都在紧张的准备着打响最后一炮。

我的努力,却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我的真诚,在朋友眼里似乎变了味;我的认真似乎得不到别人的认同。到底我错在哪里?是我自视太高,以为不讲方法的努力可以满足我的成就感?是我太过自私,以为以自己的方式展现最真实的一面会让朋友觉得自己值得深交?是我的价值观过于扭曲,以为得到别人的认同才是我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钻进了死胡同,再也出不来。从此,我便一蹶不振。别人的议论,会触发我敏感的神经;别人无意之中的微笑,我容易把它当作嘲笑;朋友的一句怨言,我总以为她们会离我远去。

我开始逃课,开始变得沉默寡言、终日抑郁,回首伤心往事,总是像黛玉葬花般眼泪连连。将痛苦与不舍,将矛盾与忧伤,写在日记本上,再也不相信什么真诚可以打动人心,也再不将少女的心事告诉过去最贴心的女伴,再也不喜欢在操场上飞奔,在单杠上翻飞如燕。价值,人生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既然得不到欣赏,那就坠落吧,坠落到悬崖峭壁,看看能不能找到活着的理由。

走过人间四季,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穿越人间悲喜,看人来人往,人聚人散。尝尽悲欢离合,人艰苦,只剩下一缕孤独。孤独伴我淋风雨,伴我在月下徘徊踱步,伴我在灯下阅尽悲欢文字,伴我在荼香中冥想;伴我走过雨季里的春夏秋冬。

春风细雨里的滋润,点点滴滴落在心头。曾经感受那一抹绿的温暖,感受春风又绿江南岸,万紫千红闹羊城的美景。我问自己,那时,孤独吗?

夏日里那灿烂的阳光,照耀着整个世界,使万物生,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就在眼前展现。小草一个劲的长,小花开遍整个草坪,荷塘里的荷叶在微风中挨挨挤挤的摆动着,一荷塘的白色、粉红的荷花,那样生机勃勃,那一池荷香,招蜂引蝶,沁人心脾。我问自己,那时,悲伤吗?

秋日里那漫山遍野的菊花,黄的、白的、红的,整片整片地开着,耀眼夺目,那不是大自然对每个人的恩赐吗?秋风,很凉爽;秋光,很明媚;秋雨,稀释着干燥的空气;那漫山的枫红,很是壮观,巴掌大小,经脉分明,把一片枫叶放在秋光下,可清晰看到密密麻麻如网状的叶子的线条。好一个金色的秋天,我问自己,那时,痛苦吗?

冬日里那一团团、一簇簇、一片片如粉红色的火在燃烧的杜鹃,震撼着你的眼睛,你的心灵,谁会想到,冬日,还会有如此鲜艳夺目的、像一群群在火中舞蹈的蝴蝶的花朵温暖着寒冷的空气。我问自己,那时,寒冷吗?

在漫长的青春岁月里,我醉赏春花秋月,笑看夏荷冬雨,闲观细雨初霜,这应该是人世间最惬意不过的事了。

春,永远是我心中最难以磨灭的回忆。在雨季那年,我彻底的崩溃了。我找不到,春天美丽的理由;找不到春天使人快乐的理由;找不到春天给人希望的理由。一步步走向悬崖,眺望最后的风景;一次次深情回眸,似乎在留恋一点求生的欲望;一遍遍低吟着青春的歌曲。

春色正浓,绿叶清脆,花儿嫣然,人间美景常在,我心却是漫漫雪飘。往后看,春姑娘留不住我的脚步;往前看,浩淼的大海等待着我殉葬海底。纵身一跳,跃入万丈悬崖,我听到了,隐隐约约听到了朋友们的呼声,似乎是在挽留;似乎是在急切的呐喊;似乎是在拼命的哭泣。

我看到了,泪眼模糊中,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天空那样蔚蓝,原来心可以像天空一样透明;我看到了白云那样纯洁,原来心可以摒除一切杂念,只留一片云在心中来去自由。我看到了悬崖上的小鹰,它已羽毛丰满,扑闪几下翅膀,在空中跌跌撞撞的坠落又上升,而后,在风的托举下,迎着风向,振翅高飞。

原来,人生就是如此,不经受磨难,难以成长;不接收现实,进而改变现实,就难成大器。心要空旷,心广地自宽,陷入了死胡同里,心就再也不自由了,要留一片洁白的云在心,以善良广阔的胸怀接纳一切苦难,那心中还会留下一片春色盎然、绿草茵茵、花香撩人的动人画面。

在几乎失去生命的时候,我体味到什么是春天。春天,不仅仅是蓝天白云鸟语花香,在我们心里,一定要有一个春天,一个时而下着小雨,时而阳光明媚的春天。小雨,滋润心田;阳光,温暖悲伤。在我们心里,也一定要有一个夏季,它意味我们还要大步无畏的走向暴风雨,像鹰一样学会飞翔,等到秋季来临,回首春的美丽与青涩,回味夏的热烈与拼搏,最终,收获一片温暖于心!

因为寂寞,我爱上了文字,因为文字,我爱上了人间四季;因人间美景,我更加爱上了在电脑前抒写我心中的春夏秋冬和人生四季。因为爱上了文字,我眼中的人生四季变得不再孤独单一。它使我明白,人生四季,就是人间四季,有春的生机勃勃,绿意盎然;有夏的阳光灿烂、荷香满池;有秋的菊花遍野,枫红满地;有春的艳丽杜鹃、震慑人心。

不再只有人生的孤单与悲凉,伤害与泪水,痛苦与纠结,误会与嫉妒。要学会宽容,人生才会有大道;要学会感恩,人生才会有回报;要学会放开,人生才会解脱;要学会理解,人生才会有朋友;要学会过自己的生活,才不会永远活在过去和别人的阴影下。

人生,要耐得住寂寞,忍得住悲伤,看得透痛苦,才有机会创造出多彩丰富的精神世界,就如同夏季干涸的土地,要耐得住如火的骄阳,才盼得雨水的滋润;破败的残荷,要耐得往冬日的寒冷和春的潮湿,才盼来夏荷的妩媚绽放;春天的种子,要耐得住冬的严寒,才盼来春光楚楚,百花齐放的那一季。

走过风雨红尘,历尽人世沧桑,看遍世间浮华,笑过了,累过了,伤过了,痛过了,原来一切皆如人间四季,潮起潮落,哪个季节不是此消彼长,哪个季节没有因果循环?你的寂寞,你的悲伤,你的痛苦都与别人无关,只在于你自己的心,你的心是灰色的,那么你永远无法从容地走过四季,取得圆满的结果。

放得下,提得起,寂寞又如何?美景常在心中,又何尝怕悲伤,又何尝怕痛苦?不被世俗所束缚,做好你自己,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那么无论过程如何,尝尽酸甜苦辣,最终必能修得正果,完善自己的心灵。

青春的诱惑


也许是太累了,她斜依椅背就打起呼噜来,嘎子怕她着凉,脱下外衣给她搭在身上。她确实几个晚上没有睡好,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他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叹一口气,我让你受累啦!

秀是他的同学更是他心中的女神,今天自己能请到她来帮工,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福。嘎子越想心里越快乐。

他怜惜她,他的手滑过她的脸蛋。她似乎感到像吃饭碗里的汤要流,伸出舌头舔了舔,脸上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甜甜地睡熟了。他不忍心叫醒她。瞧,她熟睡的媚态,那身子多么匀称,彰显著青春魅力,起伏的胸部撩拨着他的春心。他读初中时就暗恋上她了,她的音容笑貌无时不留在他的记忆深处。此时,他多么想亲吻她,把多年的爱尽情释放。

那时,每当他看见她的身影飘过校舍,消失在远方,他多少次目送,每次都只有徒添失落愁绪。秀那弯弯的飘眉,白皙的脸庞,长辫子,柳条腰,无论她穿什么衣裳都好看。因为她喜欢的是别人,他暗地里不知后悔过多少次。后来,知道了他们的那一档子事,他替她......

他不敢再往下想,可她毕竟是一位二十刚出头的风韵女子呀!每当他想起秀在他耳边的一次次委屈的话语,每次他都显得爱莫能助。他不忍看到秀伤心难过的样子,他每次帮她理理秀发或者拍拍她的肩膀,鼓励她勇敢地面对生活,多替女儿考虑,想想未来的美好日子,还在她面前夸下海口,无论遇到大事小事找老同学嘛!一次次逗得她咯咯笑,笑起来更显得女人的魅力和青春的诱惑。

她感到这几天腰涨,乳房发生变化,难道乳胀回了,随即摸摸自己蔫趴趴的乳房,她开始担心起来。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们草草的吃完晚饭,嘎子告诉母亲带孩子睡觉,她们要熬夜把幼兔上新笼子。一个接一个的响雷,兔场有些骚动,嘎子让她进屋休息,待天不打雷了才干活,免得兔子引起更大的骚动。

他的房间有十几个平方,床上已拉起了蚊帐,书桌靠右,桌上端正的摆放着一摞摞书,除了养兔的书籍外,还有文学书籍,《第二次握手》、《青春之歌》、都德的《繁星》、雨果的《悲惨世界》、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高尔基的《母亲》、李准的《李准的小说选》、叶辛的《蹉跎岁月》等,她随便拿起一本翻翻,那是李准的小说选,此书的扉页写道:作家长期生活在农村,他的作品生动地展现了新农村生活的广阔画面,她又继续看下去,李准在前言中这样说,三十年来,人们如饥似渴的需要文学作品,我做不出奶油面包,但我还是作出了些窝窝头,在那些年月里,窝窝头也是需要的。

风把虚掩上的门嘎吱吱吹开,一股冷风吹进屋子,秀打了一个冷噤,她只穿了一件单衣,嘎子忙起身去关上房门,并要去她的住房帮她拿衣服。秀起身拦住了他,看得出来她很感动,她感到了他对她们母女的关心,更感受到了他青春的朝气。

你上床吧,捂上铺盖暖和些。

她听了,鼻子有些发酸,开初还有些不情愿,加上这几天身子有些变化,她特别怕冷,更怕吹冷风,她渴求温暖,希望有一处避风港,更希望借男人坚实的肩膀靠靠。然而,这些对她来说,好似经历过拥有过,她举步维艰,暗自伤心。她是事实婚姻的受害者,更是感情的俘虏。

面对嘎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她感到身子有冷暖交替变化,从心里暗自喜欢上他。嘎子看出她的心思和顾虑,起身准备离开,因为昨天把脏衣服全部拿过去让妈洗了,忘了带过来,冷风一阵阵从钢条窗口涌入,他也有些抵抗不住了,身子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战,他在屋子里跳了一圈,无济于事,但又不好意思在她面前显出怕冷的样子,于是他索性开门想去拿衣服,可雨越下越大,他只好缩回身子,秀看在眼里急在心头:要不,你也上来暖和暖和。没事,我喝口酒就没事啦!。

有酒吗?她有些不相信。

有啊!嘎子答应得很干脆。

她立即掀开铺盖,坐在床栏边,显得十分兴奋:我也想喝一点。

你也会喝酒吗?他不太相信。

你不信,那我们拼一拼。

他们就着酒瓶,你喝一口,把瓶子递给我,我喝一口又把瓶子递给你,不一会,半瓶酒就下了肚,秀喝得脸上红霞飘飞,他也感到面红耳热,彼此语无伦次,手脚也笨拙起来。

我说你不行吧,你说你行,你看你脸都喝红啦!。

你说我,你看你耳根子都红完了。

那我也没有你醉,不相信,摸摸我的脸。

他起身想去摸她的脸,脸没有摸到,一个扑爬栽倒在了她的怀抱,彼此都感到血液在燃烧,她那起伏的柔性胸脯和急促的呼吸,她们的声音开始颤抖,笑声也跑了调,瓶子在他的手里滑落。

她幸福的低吟声,被嘀嗒、嘀嗒的雨滴声吞没,雨夜显得更加的弥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