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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岁与君好

发表时间:2020-07-07

【www.qg13.com - 岁女人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岁岁与君好,欢迎阅读与收藏。

阳光倾泻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上,照着屋檐的鎏金玉瓦熠熠生辉;百花园里花团锦簇,娇艳欲滴,殿外侍卫一排排笔直站立,庄重且森严。我自幼就出生在这巍峨壮丽的皇宫里,锦衣玉食,雍容华贵。

贵为长公主,我得到了父母百般宠爱。童年时和皇弟皇妹在皇宫里无忧无虑长大。尊师友,习礼仪;重孝道,知仁义。一晃十八载如白驹过隙,我已长成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少女。

无数皇亲国戚,王公贵胄前来向父皇提亲。

昔闻平阳夷侯曹寿是西汉开国功臣曹参曾孙,此人文武俱全,相貌英俊是为之良配。又一年春暖花开时节,锣鼓喧天,余音袅袅,我头戴珠叉,着大红锦袍嫁入平阳王府,所携嫁妆不计其数,丫鬟随从众多。这平阳王府虽不及皇宫那么金碧辉煌可也大门宅院,富丽堂皇。祖父乃开国元老,玉叶金柯,战功赫赫;夫君待我恭敬有加,相敬如宾。可有时过份恭敬却是另外一种生疏,两人无法心意相通琴瑟和谐。正如他不能做我的诗,我亦不能入他的梦!

闲暇时光,我总是漫布亭台楼榭看百花绽放,百鸟争鸣;在歌楼舞榭间看她们抚琴奏乐,翩翩起舞。可纵使锦衣玉食,诗词歌舞也无法抚慰我这颗寂寞孤单的心。此时我正坐在亭台的石凳上小,随从搬来了一盆牡丹花。公主牡丹开花了。瞧见牡丹花开正艳,真是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一时芳香四溢,一顾倾城,一瞥惊鸿。再看眼前这少年,轮廓分明,英姿飒爽。记得他那年初入府中,还是调皮顽童,打碎了我夫君最心爱的花瓶,被管家罚跪在地上严厉训斥。我正好路过扶起那小孩儿道:小孩子年幼顽皮正常,就打碎个花瓶而已,不必如此苛责,他抬起头眼里饱含感激之情,自后就跟随我左右。如今三年过去他已经变成个成熟稳重的少年。

他是个机敏聪颖之人,做事干净利落;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就能会意。

我酷爱各种鸢尾花,可这若大的长安城鸢尾花品种奇少,他便远去波斯国为我弄来各色品种的鸢尾花,如今这庭院遍地都是鸢尾花,芳香四益摇曳生姿。他常说我就如鸢尾花,是凡间天使把爱和善良散播人间。

他酷爱舞剑,刀棍剑术耍得有模在样,我便专门请师傅对他好生教导。他每日在庭院勤加练习,如今他的剑术已经出神入化。他常说:一辈子要呆在平阳王府陪着我保护我。我笑着说:男儿志在四方,可以建功立业保家卫国。

待女扶我从床榻轻起,沐浴更衣之后。他走过来为我轻挽发髻,公主:您今日气色红润,适合凌虚髻。说完他用灵动的手拨弄我细柔的发丝,再别上一个碧绿簪就更漂亮了。一会儿一个端庄大气的发型已经完成,我对镜浅笑,这发型配上今天的新妆确实增色几分。我喜欢卫青为我梳妆,他的手不但擅长舞刀弄剑还擅长馆发上妆。然而一介男儿,如何能无师自通这些?不过是愿意为我悉心钻研罢了。那一些些深藏的情意,那些点点的珍视,都蕴藏在这一描一画中。

元光四年,曹寿去世。我成了寡妇,心中更是苦闷忧愁,整日浑浑度日,借酒消愁愁更愁。窗外的寒风刺骨,冷透身心;外面的鸢尾花已经调零,正如我此时的心一般枯萎。

随从卫青已离开我身边多年,他经得皇弟同意已远赴边关保家卫国。一次次捷报传遍京城。战场上他英勇无畏,所到之处所向披靡,直杀到匈奴节节败退从此再也不敢侵犯我们大汉疆土。他立下无数汗马功劳得到皇帝大加封赏,从一个小小的士兵封为将军,卫家一门封了五个侯爵从此富贵震天下。

再见卫青时,你已是顶天立地风度翩翩的男儿,沙场岁月平添了你几分刚毅和伟岸。迎上你那灼灼目光,眼里饱含暖暖深情,你亲手为我披上从北方带过来的貂裘,你说这是你在北方亲自宰杀的貂制成的裘衣可以驱寒保暖,免我冬日里手脚冰凉。其实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年四季都是温暖如春,四季长青。

元朔五年,经皇弟同意,平阳公主嫁与卫青为妻。

洞房花烛夜,烛火盈盈,你轻挑喜帕,饱含深情道:自我年少时我就一直喜欢你,可你那时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我只能把爱意深藏心底,我建功立业,平云直上为的是有朝一日和你携手并肩,喜结连理。如今美梦成真,我此生无憾。说着,温热的唇覆盖在我的脸颊上。从此两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流年经岁


时间抹去了我身旁她的身影却抹不去我心里她纯在过的痕迹,思念如同美酒,经历的时间越久便开始越发的浓厚,年老也阻止不了思念的涌现。我是那样的怀念曾经的日子,渴望一切可以再来一遍。

岁月如歌,流年似水,时光总是不经意间从指尖轻轻的溜走,等你注意到他时,伸出的手却早已够不到他的身影。想要去追悔时,剩下的不过是满目的怆然,在心里徒留一片空虚,以及记忆中那倩影的折磨。

然而岁月能留给我的除了这些还剩下些什么呢?因为我除了回忆便一无所有。伤痕又如何,因为痛苦才会去逃避,但在这逃避中却无论如何也停不下过往在脑中的浮现。

已经是第几个春秋了呢,距离她离我而去的那一年?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是知道,现在我的心里还想念着她。我想念曾经有人在我的耳旁唠唠叨叨不停地说着各种听到的新鲜事,想念一起逛过的超市,一起吃过零食的小店,一起嘻哈着走进的服装店,想念着一起走过的街道的一切。我想念曾经一起的所有岁月,然而想在她已不在我的身边。

岁月安好,只是物是人非罢了,不经意间我已孤身一人。过往中一起走过的坡道还是和以前一样,绿树葱郁,野花的芳香四溢,不过我和她的身影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还剩下多少人记得我们的面容呢?

记得相识那一年,我们都还年轻,朝气的脸庞上映射着青春的懵懂。蒙蒙的细雨中她钻进我的雨伞可以载我一程么?我的忘了。蒙蒙细雨缓缓地飘下,粘附在她的发间和眉间,闪耀着晶莹的光。嗯我只应了一声。真的太谢谢你了!她的笑容太过于纯真,眼里透露着我看不透的深邃,一路上竟没有说出一句话。我不知道是否是我太过于郁闷,以后的日子她竟拉着我到处跑,以至于许下那刻骨铭心的誓言,陪伴我走过了一段我所从未体验过的路程。想想那应该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如今的榆柳荫郁仍在,我想应该还有不少人重复演绎着我们的故事吧。所谓的物是人非大概就是这种看着后人重复着前人事迹的感觉吧。

时间抹去了我身旁她的身影却抹不去我心里她纯在过的痕迹,思念如同美酒,经历的时间越久便开始越发的浓厚,年老也阻止不了思念的涌现。我是那样的怀念曾经的日子,渴望一切可以再来一遍,即使我的思念只能化作幻想。

时间之神啊,我渴求你能放缓镰刀挥下的步伐,容许我获得再多一份岁月的陪伴,即使要用我的时间去交换。

假如20岁的你,遇到了30岁的我


我也马上到了而立之年,经历过很多次爱情,但最终都没有走到一起,身边有个朋友,在这里暂且叫他乐先生吧,他是给非常乐观的人,某天乐先生认识了惠姑娘,乐先生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魂不守舍,感受到他爱上了惠姑娘,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每天上下班的路上,乐先生都习惯步行,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

乐先生工作稳定,娇妻爱子,没有生活的负担,业余的时间,可以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演电影,当编剧,在大多数人眼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北京这个城市里有着足够的幸运。

生活原来就应该这样,平淡无奇的过下去,但是再平静的水面也会被扔上一块小小的石头,掀起一片涟漪。

2006年,乐先生21岁,从一所传媒大学毕业,在家乡的省电台实习,业务能力还算不错,但是没有背景,几乎没有留下的机会,当时的乐先生年轻气盛,非要争一口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省电台愣是凭借自己的策划能力和业务能力,以实习生的身份做了一档黄金档的体育脱口秀节目,听众的反响很不错,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当时做这档节目的时候,乐先生别出心裁的把电脑带进了直播间,用QQ群和论坛在直播间里和听众互动。有那么一天,乐先生正在眉飞色舞的说着笑话,QQ上来了一个添加信息:我正在听你的节目。

下了节目,乐先生加上了这位听众我们就叫她慧姑娘吧。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了,乐先生还没有吃饭,肚子很饿,躺在沙发上,拿起一块早上吃剩的面包,打开了电脑。慧姑娘的头像跳动起来:我听了你的脱口秀了,说的还挺有意思的。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起来,原来,两个人还是大学校友,慧姑娘比乐先生大一届,是他的师姐,两个人大学期间素未蒙面过,慧姑娘毕业了以后,来到了离省城不远的一个市广播电台当了电台DJ,出于对广播的热爱,偶然听到了乐先生的节目。在聊天中,乐先生天生的幽默细胞把慧姑娘逗的前仰后合,两个人就在这个深夜相识了,仿佛,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从那天起,乐先生下了班,不再感觉孤独了,因为他会准时打开电脑,慧姑娘几乎和他同时下节目,两个人在互相的你一言我一语中度过漫漫的长夜。

1个星期以后,慧姑娘要来省城办事儿,乐先生鼓起勇气:我能否请你吃个晚饭?

慧姑娘说:好吧。

于是,他们相遇了,慧姑娘就像照片里的一样,美丽动人,那年的乐先生,21岁,阳光、帅气,充满了幽默感。那顿晚餐,两个人就好像多年未见的朋友,彼此有说不完的话。

3天后,慧姑娘要回去了。

乐先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魂不守舍,他知道,自己爱上慧姑娘了。

于是,就在慧姑娘回去后的第二天一早,乐先生买了11朵玫瑰花,踏上了前往慧姑娘城市的大巴车,一路上,所有人看到都对他微笑。2个小时后,他来到了慧姑娘所在的城市,打了个车,来到了慧姑娘工作的地方。

乐先生捧着玫瑰花,就在电台路对面站着,手里和慧姑娘发着短信,他告诉慧姑娘:我在等着吃午饭,省台中午食堂的饭其实不好吃。

中午,慧姑娘下班了,和同事一起下楼,抬起头,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马路对面冲她微笑,此刻的慧姑娘受到了小小的惊吓,但是很快,满满的幸福感围绕着她。

他们就这样相爱了。1个星期以后,乐先生结束了在省电台实习的工作,和单位告别,然后收拾行李,踏上了去慧姑娘城市的大巴车。就在慧姑娘工作的地方,在她租的那套房子里,他们相爱了,爱的就像韩剧里的情节一样,如胶似漆。

任何一段爱情,都有最艰难的时候,乐先生没想到,自己的爱情这么快就要经受磨难。从慧姑娘这里离开回到家以后,乐先生是一个没有工作的毕业生,一瞬间,所有在省台实习时候的光环都离他而去。去慧姑娘工作的城市?自己心有不甘,慧姑娘也心有不甘,两个外地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混什么?去省城?慧姑娘想去,可是自己不想去,因为自己就是在那里失败的。

于是,乐先生决定去北京,因为才21岁,因为自己还算有实力,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在北京混出名堂,一定可以很风光的把慧姑娘从这个小城里接走,给慧姑娘一个美好的未来!

因为,他那年真的很年轻,21岁,一个大胆敢想敢做的年纪。

乐先生就这样,背着自己的双肩包,去北京了。和很多北漂一样,住地下室,在广告公司里打工,一个月只能挣到寒酸的800块。乐先生还有自己的爱好,也是个多才多艺的人,自己的业余时间,就是给别人写写剧本,有时候会有一些演出,赚一些微薄的收入。中间他回去过慧姑娘的城市,两个人依然很相爱,七夕节、情人节,都在一起过,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在北京的每一天,他都和慧姑娘通电话,把自己经历的事情都告诉慧姑娘,每次他都会强调:这只是暂时的,你等着我,我肯定会混出来的,你一定相信我。

故事就像很多烂俗的言情剧一样,始终逃脱不了现实这个烂俗的编剧。乐先生和慧姑娘的故事也一样,渐渐的,乐先生发现了慧姑娘忽略了自己,电话只是疲于应付,再后来,打过去也不会接了,再后来慧姑娘发来一个短信:我们还是分开吧。一、我接受不了这样的异地恋,二、你能给我未来吗?至少我现在看不到希望,你自己能看到未来吗?三、我的父母很担心,因为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他们对我的现在很满足,我是全家的骄傲,他们希望我留在这里,永远生活在这里。我们还是分开吧。

乐先生想买一张去慧姑娘城市的车票,去挽回自己最爱的女人,但是他摸了摸兜,所有的钱都不够买一张车票的。他只能给慧姑娘回复:好吧。

深夜里,乐先生一个人躺在地下室的床上,无声无息的哭了。

第二天,擦开了眼泪,乐先生依然乐观的面对生活,因为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慧姑娘曾经相信过他,现在不相信他,所有人都不相信他,只剩下他自己相信他自己了。

他再也没有给慧姑娘打过电话,在人生最无助、最没落的时候,最爱的女人离开了他,这是他一生中难以忘却的痛。

两年以后,乐先生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了一家国家级媒体的青睐,成为了一名记者,正式员工。当签约的那一刻,他在回出租屋的地铁上,双手捂住了脸,悄无声息的哭了在北京的10多年,他只哭过这么两回。

他的坚持换来了回报,新单位给他的机会很多,很快他便从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业务骨干,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买了房,已经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但是,他一直没有恋爱,当年阳光帅气的他,此时脸上有了几分沧桑和成熟,更招女孩子喜欢了,但是他一直在逃避。

有一天,他拨通了慧姑娘的电话。

慧姑娘很意外:怎么是你?

电话里,两个人像朋友一样互相问候,互相说着自己的这些年,慧姑娘还在那个城市,做着同样的工作,成为了那个电台的当家花旦。乐先生说:祝贺你。慧姑娘说:我也为你今天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

乐先生问:慧,你恋爱了啊?

慧沉吟了许久:恩。

乐先生梗咽在喉,再也说不出话来,其实他想告诉慧姑娘:我一直都爱着你,我一直没变过,现在我实现我的诺言了,我混出来了,我能不能重新爱你?

但是乐先生没有说出口。乐先生觉得:如果最爱的人,能够过的幸福,那他会祝福她,会为她感到开心快乐。

这成了乐先生永远的遗憾,他不知道,如果当初他说了这个话,慧姑娘会不会真的同意跟他走。如果,她愿意呢?

又过了三年,20XX年,世界末日的年份,乐先生和慧姑娘没有联系过,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慧姑娘在这年的六月结婚了。乐先生在她的QQ空间里得知了这个消息,给她写了一封邮件,祝她新婚快乐。这年的九月,乐先生遇到了一位温柔的姑娘,恋爱了,一年后,乐先生也结婚了。

乐先生和慧姑娘,再无联系过,故事似乎已经到了一个结尾。他们偶尔会去对方的QQ空间看一下,慧姑娘会在乐先生和妻子去欧洲游玩的照片下面祝福;慧姑娘生了一个乖巧伶俐的女儿,成了超级辣妈,照片里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乐先生也只是看了看,在心里默念:丫头,你和当年一样美。

但是,他们再无联系过。

如果所有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就再好不过了。20XX年刚过,乐先生31岁了,离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已经过了10年的时间,这天早上乐先生在一个大学同学茂姑娘的微信朋友圈了看到了悼念的词语,他只是关心的问一下:咱们同学里谁没了。回答让他瞬间浑身冰凉:慧姑娘,昨天从12层楼上跳下,被发现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

乐先生脑袋一片空白,但是还是保持住冷静,不动声色。去到厕所,他给茂姑娘打了电话,茂姑娘是慧姑娘的同班同学,哭着告诉他:慧姑娘没了,是真的,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她还有父母双亲,还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但是,她曾经和我说过,她的婚姻很不幸福,她很不喜欢现在的生活茂姑娘质问乐先生:你为什么当年不再坚持一下?为什么不带她走?她跟我说过,她爱你,如果她跟你走了,她就不会死。

乐先生沉默了许久。原本,他只是将慧姑娘当做人生中的一段青春最美好的回忆,放在内心深处,永远不想再拿出来,但是此刻,有人用一把尖刀,血淋淋的把它挖出来了。

慧姑娘就这样走了,留下了年迈的父母,1岁半的女儿,没有给任何人留下遗言,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了下来,有人说是抑郁症,但是乐先生不相信她会抑郁的,至于她跳下来的原因,此时已经不重要了。

多方打听,乐先生打听到了慧姑娘埋葬的地方她的老家,一个江南的小镇。乐先生一个人悄悄的来到了她的墓碑前,在墓碑前坐了好久:丫头,我不跟你说过吗,有什么事情,任何事情,只要你找我,我都会帮你,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我的傻丫头

回到了北京,乐先生像平常一样,照顾怀孕的妻子,每天忙忙碌碌,一切都和平常一样。每个午后,他都会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当年他和慧姑娘恋爱的时候,最喜欢俩人出去晒太阳,因为他们俩皮肤都黑,大夏天也不怕晒,乐先生总是开玩笑说:咱们俩将来生出来的孩子,肯定黑的要不得了。

13岁的天空


每个年龄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天空,在那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天空里,疯狂过,吵过,闹过,笑过,哭过,也傻过,痴过,可在这个年龄----13岁,我们虽没有真正的疯狂过,吵过,闹过,但至少我们傻过;我们虽没有真正笑过,但我们至少有过那么纯洁的笑容;我们虽没有痴过,但我们至少蠢过;我们虽没有装疯卖傻过,但至少我们是真傻过。

13岁我们都很幼稚,我们都很无趣,但我们真正拥有过友谊,我们真正拥有过无数人的关爱,我们真正拥有过无数人的支持,但我们却不懂珍惜一味的践踏,即使我们失去了也感觉无所谓,但真正到那天了才后悔莫及。

13岁我们都只知道一味的玩,我们都只顾及自己的感受,我们不知收敛自己的坏脾气。

13岁我们认为友谊在朋友就在,朋友走了没关系,我可以在原地的他(她),可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才发现朋友真的走了,永远的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只是当时的未挽留而遗憾,但你终有一天必须明白,没有人能陪你到最后,没人愿意陪你留在原地徘徊。

13岁我们不非主流,我们还在听青春励志的歌。

13岁我们可以无畏的放纵自己,但后果还是我们自己承担。

13岁我们可以纯洁得不能在纯洁,但纯洁后的你将变得不在纯洁,因为没人是永远都不会变的,人总是会变的。

13岁,你可以很傻,也可以很聪明,但你傻你聪明,也会受到他人的流言非语。

13岁,你可以把所有的人都看做朋友,但你终有一天会长大,那时你会真正的发现,那时自己自以为是朋友的人,但其实他(她)们只是把你当备胎看待。

13岁你可以懒到对自己的事情都可以不负责,但最后所受伤害的人只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13岁你可以无收敛的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但终有一天你会后悔。

13岁你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后悔,什么是痛,但到你真正意识到是痛时,你才知道后悔当时不该那么做。

我们渴望去体会到它,我们尝试着寻找那份痛苦,可当你真正和它见面时才后悔莫及,因为你知道了它有多痛,你体会到了它给你带来的痛。

13岁我们可以傻,但我们不可以对自己不负责,自己的路是自己选的,竟然得到了机会那就要好好珍惜,不要随意的践踏它,别到后来我们才后悔莫及。

若你不得珍惜,还等谁来替珍惜?

30岁的女人


我的朋友33和安妮昨天突然就30岁了,她们的穿着和那些二十五,六岁的姑娘并无二致,她们背Kate Spade和MK的包,偶尔买一个Chanel的Leboy,她们在会议上和老板据理力争,在周末的时候和好友相约喝下午茶,她们搞得定如狼似虎的客户,搞得定尖酸刻薄的老板,搞得定那即将下印厂的稿件和每年的销售额度,但唯独搞不定的是自己到了30岁还悬而未决的感情。

33抽着烟问我:今天早上我一睁眼,一不小心就30岁了耶,我都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呢,就要到了能当妈妈的时候。

害怕么?

和那些20出头的姑娘,我少的是时间,多的是阅历,倒也不见得有多害怕,就是叮的一声,知道人生剩下的时间越来越短了。33吐了一口眼圈。

放心吧,你的30岁不会比20岁差。

更丰厚的物质带来安全感

30岁的你赚钱能力远远超过20岁出头的年轻姑娘,20岁的你看到橱窗里的Leboy,只能咬咬牙,寄希望于有钱的男朋友,30岁的你因为专业和经验,赚钱能力大大提高,你能够支付得起自己的yuwang,也能带自己去看更大更远的世界,你手里紧紧握着的是自己努力打拼得来的安全感。

很难爱上别人代表你能辨别爱

30岁的你很难爱上别人,恋爱变成一件很难的事,你很难对人掏心掏肺,也看清了男人花言巧语的小伎俩,你不再轻易向别人坦白和交付你的一切,你变得不那么纯真,甚至有点现实,你不再是20岁躲在男人背后寻求保护的公主,你30岁了,寻找的是一份彼此独立,彼此支撑的平等关系,你追求的是精神价值的平起平坐,你寻求的是在人生的大风大浪里有一个可以并肩携手的爱人,共经风雨,一起探索这个世界的有趣和奇妙之处。

专业技能让你金光闪闪

如果20岁曾经认真努力工作过,30岁的你在职场上已经成为了香饽饽,你的专业技能让你受人尊重,你摆平困难的能力让你被需要,你成为了解决职场难题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你再也不是20多岁小心翼翼站在上司面前低着头听教训的小姑娘,你30岁了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知道在最困难的时候平复情绪,找到事情的解决方案,你成为了金光闪闪的职业经理人。你的专业带给你丰厚的物质回报也让你有了开启自己事业的资本。

知道自己不要什么

20岁的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什么样的聚会都参加,什么样的要求都答应,你30了,不再对不重要的聚会趋之若鹜,不再对台上光鲜亮丽的人物投以羡慕的眼神,你知道自己不要点水之交,知道对自己最重要的人自己要好好保护,和不重要的人在桌子上明码标价地谈利益,你懂得了什么是聪明圆滑地保障自己的权利。

小而美的友谊圈

30岁的你朋友越来越少了,曾经交好的朋友很多都失去了联系,再也没有20岁一群人一起致青春了,出游不是1个人便是2个人,但你早已经学会了随缘二字,不属于自己的人,你一刻也不想强留在自己的圈子里,你定期给朋友们送上婚礼的祝福,怀孕的礼物,邀请朋友到家里做客,一起看电视也好,打游戏也罢,庸俗但是幸福,你看着自己老公和闺蜜老公坐在地上打X-box,和认识十年的闺蜜相视一笑,你知道,这就是你要的30岁的友谊。

大风大浪都打不倒你

30岁的你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似20岁那般,困难无非是买不起想要的包,男朋友提分手,年少的人往往为赋新词强说愁,30岁的你会遇到失业,失去至爱,创业失败这样的困难,你开始明白,不管人生的大风大浪有多多,只要你永远有站起来的勇气,你就永远不会失败。不管前一晚上人生有多么恶劣或者惨淡,你依旧懂得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打扫屋子,煮上牛奶,吃吐司,你不去说那永远达不到的远方,你只是踏踏实实地解决一个个当前的问题:早上吃什么,晚上吃什么,一周什么时候去锻炼,给朋友过生日买什么,小困难慢慢变成小确幸,你正得意地迈向自己的30岁,永远不会被打败的30岁。

拥有了保护别人的能力

20岁的你被父母保护地很好,被男朋友保护地很好,你看不惯别人的脸色,30岁的你反过来开始保护别人,在重要的事情,你开始拿决定,你知道人生的主动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 永远保护好那些对自己最重要的人和东西。

梦想没有丢掉

20岁的你梦想遥远而虚幻,30岁你务实并且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拥有随时开始或者结束一段人生旅程,重新冒险的资本和能力,你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并且拥有了更多的资源可以让梦想慢慢实现。你的梦想从来没有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让他们成为你梦想的奴隶,你只是心怀远方,脚踏实地地为未来努力着,手里有的是30岁带来的安全感。

你看你的30岁多美啊。

友谊万岁


快两周了,我还是忍不住偷偷欣赏着好友在面书上的照片。上个月当她得悉我的文章被刊登在旅游杂志的时候,无所遁形的雀跃害我感动得不行。要知道,热爱写作的人,最大的成就感莫过于拥有喜欢她文字的读者啊!不久后她私讯我,告诉我她买了这本杂志,不仅如此,她还在面书上载有关照片,并把杂志带到公司和同事们分享呢。我听闻只感一阵灼热,激动得忘了怎么回应她沸腾的热情。屈指一数,我认识这位漂亮的朋友,应该快十年了。

记得我毕业后打了几份工。其中两家是规模相当大的公司,这样的环境里自然少不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因大家都对上位垂涎欲滴。试问在这种连言行举止都要精密部署的情况下,又怎么和同事有亲密接触呢?趁自己还没被压迫得奄奄一息之前,我明智地选择了一家包括我,老板和老板娘在内只有九位职员的小公司,开始新生活。没想到这家学前教育机构,竟然意外地成就了我们缘分的起点。

朋友负责排版设计,而我主要负责翻译以及和文字有关的工作。很多时候我们必须相互辅助。不知不觉中,友谊慢慢萌芽。由于工作所须,偶尔我们必须待在公司直至深夜十二时才回家;第二天一早得上班,甚至周末也是工作日。尽管如此,我们却乐此不疲。也许有了合拍的工作伙伴,做起事来特别兴致盎然,事半功倍。因此与其说在工作,玩乐二字似乎更来得贴切!

我向来性格孤僻,因此虽然看似拥有很多朋友,但纯属泛泛之交。唯独和她,不知何时开

始,已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们好像都没有共同点。我爱音乐她爱烹饪,我喜欢安静她偏爱热闹,我人缘抱歉她却是朋友群里的佼佼者。但是,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话匣子一旦打开就

会没来由的笑得飙泪。这,大概就是所谓投契的缘分吧!

然,我们终究难逃世间无不散筵席的宿命。为了另某高就,我们忍痛结束了共事的日子。偶尔还是会出来喝茶叙旧,直至我结婚生子,而她飞往狮城工作后,我们见面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了。虽说逢农历新年她还是会返马,但大家都忙着和家人团聚。匆匆假日后我们又得各返工作岗位。所幸网络的发达,让我们不时以微信联络彼此。所以感觉对方就好像常常相伴左右一样。这比起天天见面但却无甚交流的朋友来得有意义多了。

上一次见她应该是在三年前。久别相逢,见了面我们还是疯疯癫癫地大笑大闹,天南地北地扯个没完。我想,能维持这段难得的情谊,最大的原因是我们面对彼此的时候从不需戴上面具。面对她我没有任何的压力,可以自在地呼吸。

我不必过滤想对她说的话,不必担心万一不慎说错什么而惹怒她。因为,她就是那么一个率直,阳光,不伪装,不算计的朋友。其性格是与生俱来的。这种诚挚朴实的美与善,与学历、地位和金钱毫无关联。所以我们的友谊亦不会因为世事变迁而有所变质。

世界瞬息万变,人生变数何其多。因此,我更珍惜可以和她尽情嘻哈胡闹的时光了。我们虽然际遇性情各异,过着不同的生活做着不同的事,但我们的点点滴滴,却逐渐融汇成一道绮丽的景致,欢愉地绽放着缤纷的光彩。

希望这份情谊绵延不断,历久弥新。细水长流的友谊是一棵常青树,浇灌它的是出自心田的清泉。朋友,你长得比花娇,恰好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花者,我姑且把我最爱的太阳花送给你。但愿它见证我们难能可贵的情谊。友谊万岁!

15岁的暗恋


猪都不会说谎

莫展晨,在我连绵的记忆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剩下了初见的那一幕了。你刷卡结账的动作有点漫不经心,又有着咬牙切齿的味道。

好伦哥的自助餐,我混迹在一群人当中,不敢抬头看你的眼。把时间往前拨几分钟,你和一群男生输掉了赌局,我这个站在教室门口不知所措的过路人也被众人簇拥着来到这里黑了顿自助餐。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到底和男生赌了些什么,并且如此地愿赌服输。

为了不让你的钱浪费掉,我拼命地吃了好多看上去值钱的东西,水果、烤肉、蛋挞,我都整盘子整盘子地端回来。有一次周围的人都去取餐了,你抬起头来看到我塞到嘴边的鸡腿,扑哧一下就笑了。你开玩笑地说:姑娘,别吃那么多肉,会发胖的。

莫展晨,你知道你活在我的臆想里有多少个日夜,才会让上苍都眷顾我安排了这次并排坐在同一张桌子上,来这么一段简浅明亮的对话。

我们从下午四点吃到晚上八点,大家扶着墙走出来。你问我到哪边坐车回家,我要回答你的时候,你的手机响了起来,铃声是那首温柔的《暧昧》,你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接了。我对你指了指天桥的方向。

傻瓜其实不一样

2008年的秋天我和你只相隔一个过道。

你人高马大,有点发胖,喜欢踢足球。他们都说你这么高的身材不打篮球简直就是浪费,于是你叫上你那些哥们儿去练篮球。你总是一身臭汗地在周末下午回班级换衣服,左手拿着可乐贱兮兮地笑着问我:能开下窗户吗?

我绝对不是在这个时候忽然喜欢上你的,但是又是从什么时候,我开始注意上你了呢?

我在你的世界里一直都是不声不响的透明人。有一次你忽然停下笔来,看着在发呆的我说:杨素素你好奇怪,周末你在班里发呆不如回家睡觉呢,你为什么每周都来这受罪呢?

这个时候我能和你解释说,因为你每周都来踢球吗?

终于你还是放弃了篮球,因为总也学不会。

入冬的一天你忽然说你要过生日,周围的人都躁动无比,又有借口勒索你了。你却转过头来问我:杨素素,我过生日,有什么礼物要送吗?

我拿不出像样的礼物,支支吾吾说不出来话,脸刷地一下子又红了。你哈哈大笑起来,像是安慰我一样说道:开玩笑的啦,走,带你们去我家吃饭。

晚上你送我出门,你问我哪个方向,我指了指东边,你忽然跳起来说:咦?不对啊素素,我记得你上次说你家在西边啊,你和你妈妈又换房子了吗?

你居然还记得,你上次陪我过了天桥,你还记得那是西边。

我赶紧解释着:哦,搬家了,原来的房子住不起了。

你点了点头,没再追问。

其实傻瓜,也是不一样的。

丑小鸭没有变成白天鹅

2009年文理分班,我读文你读理,从一道之隔变成了一楼之隔。

我知道你喜欢逛校内网,喜欢看微博,于是我换了个名字加了你的校内和微博。

不在同一个班级的日子,只能在网络上搜寻你的蛛丝马迹。每天我的零花钱没几分,我偷偷攒起来,攒到一定数量就去网吧,去微博上看你的状态。

有一次我很不幸地被我妈妈抓到,她找了一根很粗的棍子打我,我倔强地不去看她,也不跟她解释我去网吧也只是看看网页上你的状态而已。打到最后妈妈哭了,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坐在廉价的地下室里哭得不可抑制,她说她这辈子的希望都压在我的身上,没想到我如此的不争气。

莫展晨,我也觉得我很不争气。成绩没你好,人缘没你好,家境也没你好,那么你说,我有什么资格去喜欢你?

我忽然很沮丧很难过。我从家里跑出来,用那个掉了漆的破手机给你发短信,我说,我很难过。你没有回复,我不甘心,拨了过去,听到甜美的声音讲道,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只是我还不能够表白

我高三了,我真想争所谓的那口气。我不再偷偷攒钱去网吧,也很久、很久没再在校园里见到你。

有人给我写了情书,一个小眼睛的男生,却有点你温文尔雅的气质。那一日被妈妈打骂并拨不通你电话的晚上,我在心里狠狠地唾弃了你,并发誓在你之后第一个追求我的男生,我就放下清高的姿态和他在一起。

我翻了翻日历才想起来,今天是圣诞节。

那个追求我的男生喊我下楼,和他们一样大声喊着叫着。我四处寻找你的踪影,很失望,最终没能找到你。

终于按捺不住,那天我再次逃了课,去网吧,翻到你的校内网,却看到你的头像已经变空,状态是N天前的那句话:如果我离开。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发了疯一样跑回学校,跑到你的班级,站在门口死命地喊着:莫展晨,你给我出来!

教室安静极了,大家都抬起头来看泪流满面的我,有人小声地说:天呐,哪里来的疯子,莫展晨都退学好久了

这世上最安慰人的童话大概是,你挖空心思暗恋的人,也挖空心思在暗恋着你。

我是这样一个卑微的穷光蛋女生,你是那样一个短命的纨绔子弟,唯独不告诉我,你也在关注着我。

偷偷踢球并受伤的下午被抬去医院,被家长连哄带骗送出了国,留了学。也因为赌气,切断了和国内所有的联系,甚至还未道一声再见便已消失。

很久以后我收到了一个包裹,像是好多人提到的慢递一样,寄给多年后的自己。莫展晨,你把多年以后的自己寄给了我,只是,只是我再不能够表白。

我看到了你画的蓝色天空、校园路和土里土气的我。我看到你记在2008年的日记,那个赌便是,你敢爱上此时此刻开门走进来的这个女生吗?你说其实你对他们说了谎,你说你不敢爱。

那个开门走进来的女生便是我,很荣幸,她是我。

但是你还是爱了。用十五岁年轻向上的生命。我也一样。

十七岁,遇见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题记

One遇见最美的你

八月的北方古灵精怪,天气忽冷忽热。而那一次的遇见,如鱼得水,惊艳了整个时光。

她依然记得那天的所举所动。开学报到的那天,日光轻柔,风也凉爽。17岁的微夏穿着格子衬衫,牛仔裤,白帆布,朝着理想的高中大门走去。“高一二班”,“没错,就是这儿了”。走进去才发现好多张陌生的面孔,或和善或冷酷。不过一想到以后要和他们朝夕相处,心中不免楚楚欲动。

“同学你好,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转身一回头,一切冻结。眼前的他有一双迷人的眼睛,高大帅气,而他的微笑如冬日的阳光,温暖透彻心扉。

“哦…哦…我叫微夏,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睿轩。”

于是,他出现一下子,她昏眩一辈子。从此,睿轩如野草般在她的意识海里,散乱不羁地,疯长了许久许久。

Two有你的日子阳光明媚

到后来,微夏才知道那种甜甜涩涩的感觉就是爱。

报到完紧接着就是安排座位,很幸运他们成了前后桌,她在前,他在后。他们之间的距离又近了许多。慢慢的微夏知道了睿轩喜欢唱歌,尤其擅长唱情歌。数学也学得非常好,而自己恰好相反,五音不全,数学极差。所以,心中便多了些自卑。

“借一下你的英语笔记。”睿轩从后面拍着她的肩说。

“给”。

没有过多的言语,但就是这样微夏已心满意足。一周,两周…转眼到了期中考试,同学们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状态,他们也不例外。看着他那么用功,微夏暗下决心:自己一定要向他学习,也做一名好学生。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有那么一点点地可能,否则只会背道而驰。

考试,成绩公布。不出所料,睿轩第一名,而微夏倒数第一。班主任对于这次考试进行了分析,最终决定实行“一帮一“政策,并重新调换座位,这一次他们成了同桌。

那一段时光便成了微夏这一辈子中最开心的,她可以近距离观察他,注意他,他们之间也有了许多的话题。爱到深处,人心是盲的。那段时间,微夏都会买“双份“的东西。仅仅就为了让他感受到自己对他的好。

久而久之,微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简单快乐。而某一天的日记中也多了这么一句话:有你的日子阳光明媚。

Three爱你的心淋了雨

“只不过无意的一眼,却让我窥视到你的秘密,它像一支利剑以十万火急之势向我射来,刺中心脏,直至死亡。“

——20XX年9月18日微夏亲笔

俗话说,“好奇害死猫“,千真万确。

要不是好奇心在作祟,微夏想或许自己一辈子也不会知道睿轩的内心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厢情愿,不知道一切的一切。

那天下午,两节课后,睿轩和其他同学去操场玩了,教室里只剩下稀稀两两几个人,微夏发现睿轩的书桌上多了一本笔记本,精致好看。出于好奇她打开了笔记本,却不想这一下,便将自己推向了万丈深渊。

洁白的纸上清晰地写着:“好久不久,你还好么?对你依旧念念不忘。你呢?”就是这几句话,微夏反反复复看了几遍,一直不敢确信这就是事实。泪如倾盆大雨般落下,湿了整个瞳孔,一路笔直而下流进心房,淋湿了懵懂无知的心。

上课铃响了,微夏拭去了眼角的泪水,深呼吸,为的只是不让他看见自己的狼狈样。朋友告诉他:如果一个人在乎你,那么他不会注意你的一举一动,正如睿轩,那节自习他一直没发现微夏哭红的双眼以及伤痕累累的心,纵使他们近在咫尺。

青春的旅程里,总会遇见一个人,并爱上他。而经年之后,最终陪伴自己的却只有一颗布满瑕疵的心。而干涩的创伤只有淋了雨才可以脱胎换骨。

Four向左,向右

你向左,我向右,我们渐行渐远。

高一的下半学期迎来了文理分科,毫无疑问,睿轩肯定选理科,而此时微夏犹豫了,自己该如何选择?其实她很清楚自己的数理化一塌糊涂,可为了能和他分在一个班,继续当同桌,她只有选择理科。一连串的问题让她难以面对,经过几天的思考,她最终选择了文科,与睿轩反方向而行。

分班后的他们连见面的机会都变得少之又少,可就算如此微夏的心里仍深爱着他。唯一幸运的是睿轩和他一样去学校得坐公交车,有时他们会不期而遇并乘坐同一辆车,只是现在都变了,分班后的睿轩判若两人,看见微夏仿佛如陌生人一般,他们之间也不再相互问候,取而代之的是相视一眼,转身回头,相忘人海。

微夏不明白为什么睿轩会假装不认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切都会变。转念一想,自己长得并不沉鱼落雁,或许睿轩认为有她这么一个朋友会觉得丢人吧。刚开始她还很不习惯这种关系,每每遇见却每每心痛,而他却无能为力,只有在深夜里辗转反侧,抱头痛哭。罢了罢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个白天,多少个黑夜,自己才开始变得坚强,而她也已习惯这一切。

原来,不习惯总有一天会变为习惯,而她总有一天也会变得强大。

Five致命的甜蜜

念念不忘是重蹈覆辙的痛。

微夏还是忘不了睿轩,就像云海忘不了雨荨那样,爱情的种子,已在她的心里生根开花。只是该花却未开先败。

暗恋的滋味并不好受,如未成熟的杏一般,酸涩苦楚。很多次,微夏想鼓起勇气向睿轩表明爱意,可是转念一想或许他已经忘了我吧!不然怎么会和陌生人一般。

转眼已经高三,而微夏的暗恋也坚持了三年,眼看着快要毕业,而毕业,就面临着分别,于是一股力量充满内心,微夏决定表白,向睿轩说明自己的爱意,不管结果如何。

北方的天冷的快,才到十月底,夜里已经低到零下。10月2日。是微夏18岁的生日,她邀请了自己的闺蜜云依,自己的好朋友雅心,以及好多同学,当然也邀请了睿轩。送请帖是云依去送的,起初睿轩推脱着不来,最终在云依的劝说下他答应了。

下午时分一切在准备当中,傍晚时分一切准备妥当,只待他们的到来。“叮咚,叮咚“,随着门铃的频繁响起,邀请的人已差不多到齐,可惟独睿轩还没到。

“微夏,他会不会不来了?“云依问。

“不,他回来,我相信他,他一向很守时,今天肯定有什么事耽误了,应该会晚到一会儿。“

“好吧,那就再等等吧!”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微夏的心里也越来越慌。

“叮咚。”微夏一个快步跑到门口,打开门,看到的却是睿轩和自己的好朋友雅心手牵着手。微夏的心如刀割一般疼痛,自己的好朋友,自己最爱的人竟然走到了一起,而且看起来很是甜蜜。

“怎么?微夏,不打算让我们进去吗?”雅心说。

“哦哦,不是,不是,请进。”

一切按计划进行,只是表白一项被删掉了,看着他们俩,微夏有一种被撕扯的疼痛,浑身顿感无力。一种被人背叛的感觉涌上心来,而恶心感也随之而来。扶着墙不让自己倒下去,而后脸上强颜欢笑。

“微夏,切不切蛋糕….”

“哦,来了……”

切完蛋糕,许愿…..一切结束。

Six友谊大于天

微夏想,要是没有云依,自己会怎样呢?

生日会上微夏的痛苦和难过云依看在眼里,为了顾及微夏的面子她没有在生日会上发飙,事后第二天,云依拉着微夏找到了睿轩和雅心。而此刻他们正在你侬我侬。

“雅心,你给我说清楚,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难道你不知道微夏爱着他,爱了整整3年,浪费了多少青春,而如今你们却戏剧性地走在一起,你还在乎这份友情吗?”

“对不起,我也爱着睿轩,我们是情投意合,而微夏只是单相思,所以,为了爱情,我可以放弃一切,包括友情。”

“好,你伪装得够深,算我们瞎了眼把你当朋友,微夏我们走。”

转身离去,仅仅只是举手之劳的事,而微夏却觉得好似花了好大的力气,鼓足了好大的勇气才完成的,此时,心里剪不断,理还乱。只言片语却道清了一切,风吹干了泪,也吹散了她们的友情。抬头,举望天空,天依旧蔚蓝,却不似从前温和,取而代之的是灼痛感。

太阳依旧东升西落,日夜依旧更替,只是微夏的心不再完整。而她也将不会再这么卑微的爱着他。

“微夏你要是想哭,就哭出来吧!我知道你心里很不好受,别怕,有我在。”

“云依,我真的好傻,好笨。心好痛。”微夏泣不成声的说。

“拿的起,放得下,才是王者。加油,总有一天你会与你的他相逢,怀揣幸福,拥抱幸福。”

“云依,谢谢你,在我最艰难的时刻,陪在我身边,给我依靠,尽管你同我一般纤弱。我会学着坚强,学着长大,然后蜕变,拥抱幸福。”

“恩,这就对了。”

姐妹是一辈子的情人。十七岁,我们用形影不离堆砌成坚固的友情,过了十七岁,你仍然是我最好的姐妹,不离不弃。

Seven再见,旧时光

时光匆匆又匆匆,又是一年毕业季。空气中弥漫着离别伤感的味道,每个人都很珍惜余下的时光,因为彼此都知道不知何时才会再见。

毕业后,微夏去了古都西安上学。而她听说睿轩依然留在了本地,上了本地的大学。这次终于彻底分开。

八月末,她独自一个人踏上了旅途。初来乍到,在微夏的记忆中,古都西安庄严而美丽,大雁塔、钟楼无一不美丽。只是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没有了睿轩,没有了云依,再也没有人陪她走过每一条街,度过每一个日夜。她是寂寞的,无助的。

微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每一天的,只是总会在夜晚辗转反侧,在梦里梦见醒不来的梦。梦里,依旧还是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校园,熟悉的人,唯美而又真实。醒来的那一刹那,才明白原来一切,只是一场梦,失落不言而喻。

一次次的回忆换来一次次的伤感,伤心过后,生活依旧。一直只是一个人,习惯了独自平淡的生活,习惯了突然间的泪如雨下,习惯了市井百态,狭小的心灵中装载着千斤般重的回忆,回忆会杀人,万剑齐发刺入心脏,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弥漫在左心房、右心室,于是她在麻木中死去,在死去中麻木,一次一次,周而复始。

Eight幸福化了妆

与过去说Goodbye,才能与未来的相逢。那么,微夏是幸福的,因为遇见了他,在这个陌生的城市。

一直以来,她从不是什么有大志的女子,只是想遇一个温谦君子,能为她说心疼的话。只是想有一个宽厚的怀抱,能在她失望时给予一丝温暖。他做到了。

正如他的名字—雨晨。他们相遇在一个下雨天的清晨。这天早上,微夏接到了来自远方父母的电话,电话里的妈妈早已泣不成声。”微夏,快点回家,叔叔他去世了。““啪”手机顺手而下摔倒了地上,此刻的微夏已呆若木头,要不是同寝室的拍了拍肩膀,不知道她会呆立多久。

“微夏,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没事“说完之后,微夏悄悄关上门,走出了宿舍,外面是倾盆大雨,似乎它也在为微夏打抱不平。是的,叔叔还年轻,怎么可以这样,为什么?为什么?终于,再也没有一丝伪装,不管不顾哭它个天崩地裂。此刻,刚刚立夏,可她全身冰凉,纵使给予多少温暖,也无济于事。

远在一边地雨晨看见这一幕,从没见过一个人这么落魄,哭的这么难过,这么让人心疼。心里一种想保护这个女孩的感觉迸发,于是大步走向她。

“要是觉得委屈,那么就去跑步,把泪水蒸发成汗水。“

微夏抬起头,这是一个干净的男生,眼眸清澈如水,而就是这么一双眼眸让微夏的心有了一丝温馨,心也就不再那么疼痛,那么狂躁,反而如一汪湖水,平静,没有一丝涟漪。

那天,微夏在雨中奔跑了许久,而雨晨也一直陪伴在她左右。一丝情愫弥漫左右流进了他们的心田…

Nine重拾温暖

当天晚上,微夏便坐上了回家的火车,第二天早上到家。

丧房布置得庄严而又典雅。这是一个白色素裹的天下,白色的蜡烛,白色的花,白色的一切。可就是这一切依旧刺眼。心如死灰的微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丧房的,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呼唤着自己,使她一直向前。微夏想着自己未能见到叔叔最后一面,没有和叔叔说说话,这将是一辈子的遗憾。从此以后,叔叔不在了,永远的不在了。而当她看见死后的叔叔的脸上依旧挂着一丝笑容时,她忽然又一些释然,这样叔叔便不会再受病魔的折磨了,因为叔叔死于胃癌。“叔叔走好”,微夏自言自语道。

在家待了两天后,微夏返回学校,只是心中却增添了一丝牵挂。不知道还会不会再见那个少年。只是一次偶然的遇见,连名字都不知道。奇怪的是,心里的那份温馨却如初草生长般,长满心中的每一片空地,最后溢出心中。

依旧还是一个下雨天,还是那个地方,微夏因缘巧合的又遇见了他。他们继而相视一笑。

“嗨,好久不见。”微夏说。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雨晨说。

“我还好,你呢?”

“我很好。”

“谢谢你的安慰,谢谢你。”

“不客气,只是,不知你为何会哭成这样?”

微夏告诉了雨晨一切实情。只是她还是没能坚强起来,说完这一切,微夏早已泪流满面。雨晨轻轻地拭去了她的泪水,动作那么轻,那么温柔,而微夏也羞红了脸。

从这过后,两个人开始了浪漫旅途。

微夏的心也不再那么冷,继而回归以往。

Ten春光十里不如你

夏天的太阳总是暖暖的,周围的空气也是如此。咖啡厅,他们倚窗而坐,品味咖啡,品味爱情,舒适惬意。

“微夏,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微夏瞪大了眼睛。惊讶不已,原来他也喜欢自己。瞬间,幸福充满心房。微夏很想赶紧答应他,只是心却一味的打退堂鼓,因为她怕再像以前一样受伤。她再已经经不起打击了。雨晨似乎看出了他的顾忌,“微夏,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受伤的,请相信我。”微夏看见他的眼眸依旧清澈,只是这一次却多了些许坚定的感觉,无坚不摧。

“好,我答应你,我相信你,你会做到的。”

顿时,空气中跳跃着兴奋地因子,而此刻的他们最幸福。

在一起的他们是那么的相亲相爱,雨晨无微不至地关心和呵护让微夏感觉自己像个公主一般。是的,他宠着她,惯着她,而她在他面前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调皮可爱。无论怎样,他们依旧彼此深爱。

恋爱中的微夏骄傲,任性。有时候他们难免也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吵架,可每一次却都总能床头吵床尾和。他们的爱情很少有阴天,正如他们在一起的那一刻,阳光明媚。

感情越好就越经不起伤害。一次伤害便会让人心力交瘁。依旧还是像每天一样愉快,发短信,可是那天雨晨冤枉了微夏,更说微夏在一心二用。微夏心痛不已,心中委屈不已。她告诉了雨晨说没有,可雨晨不信。微夏有些失望,索性也就不再解释。而她也不再理会雨晨。就这样开始了他们第一次的“冷战”,一天,两天…

“冷战“时的日子最不好过,明明很是想念却碍于面子又不肯低头,心中早已焦急不堪。转念又一想,雨晨竟然不信自己,于是便也忍着不理会。

第三天,雨晨道歉,而微夏也原谅了他,他们和好,一如继往。

后来的后来,微夏告诉雨晨:无论何时想你的时候空气都是暖色调,似乎尘埃里的粉尘都可以跳一曲没有终了的华尔兹,那时我知道,无论是沿途多美好的风景,春光十里,不如你。

end

后记

过去,他们没有相遇,没有在一起。

现在,他们彼此相爱,最终在一起。

未来,他们也将如过去,如现在,如未来。

他们的爱情也会如他们相恋的天气,阳光明媚。

22岁的纪念


22岁,毫无一点点防备,你就这样悄悄地出现;22岁,一定是目前最艰苦的一年,因为过去的已经过去,而它却一切未知,充满期待又充满挑战;22岁,才更有一种责任担当的感觉,因为你要亲力亲为太多事情:做最后的毕业功课,完成毕业论文的所有相关事宜,做太多的准备工作,最后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那一张可能还不会通过的签证;22岁,懂得的大道理很多,爱表达的思绪还是很多,可是能做好的事情依旧很少,能真正让你觉得放的很开的人很少;22岁,开始要买新手机、新电脑,开始需要更多的钱,开始经历更多的青春散场,开始走向社会,开始新的航行;22岁,开始更加学会一个人照顾自己,别那么追求形式,别那么不舍当时的熟悉,别那么表达自己的想法,别那么高调,别那么高冷;22岁,还能偶遇那熟悉的身影,还能有那些客套寒暄,还能通过你的声张,别人给你一个好心的祝福,还能有朋友陪你出去浪,该知足了,该快乐了,最后,直白地对自己说一句:刘莹(临秋),22岁生日快乐!要记得父母的好,要懂得感恩,对朋友要人敬我一尺,我敬我一丈,要低调,要勇敢,要安好!

最后说一句,是明天!

辛勤万岁


这几天,正经受着全年最紧张的考验,莽莽碌碌,只为了一下午的演出时刻,细细回忆起来,不知有多少早餐与我无缘,甚至午饭有时也不列外,但一个人的努力,却会换来那么多的少年的欢笑,给他们提供许多锻炼的机会,与我而言,辛勤是值得的,虽然在其间的过程中,遇到许多的阻力,但自己的努力,已经能够轻度那些障碍,阻力已经不是阻力,结束后轻松的滋味,使我感受到了喜悦,我觉得辛勤是值得的,过程的美丽,努力的付出,换来了一次聚餐的机会,自己也体验到了自主的快乐,酒意浓浓的话语中,是气氛的融洽和谐,努力的付出,哪怕就只是换来一句小小的赞美,可能对我来说,也是最大的赞美和宽慰了,与我而言,辛勤是值得的。可能酒精的麻醉,也可能是传说亲情的回归,也可能是长久积聚的压抑的情愫一朝得泄,我在我的自习课上,言不由衷,我型我秀,用另一种方式,去教育我的学生,虽然离期末已经很近,但我觉得这次的失控,是有意义的,我感受到了疯狂的滋味,也让我的学生感受到了疯狂的滋味,紧张的教学,疲惫的身心,可能会获得很好的效果的,从他们的微笑中,我已经深深的领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