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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好我的方法

发表时间:2020-07-23

我荒废的三段时光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荒废的三段时光,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段青梅不是竹马

你我从幼儿园相识,你来我家,我去你家,一起唱歌,一起偷吃冰淇淋我们是最好的玩伴。后来我搬家了,中间没有了联系,直到上了小学六年级,我们又同班了,好像回到了以前又好像少了些什么,可能慢慢长大的我们开始知道懵懵懂懂的爱情了。有个女同学对我说我猜他一定是喜欢你可我却一点也不在意,可能就因为从小相识,少了份神秘感。

上了初中,有天,有个女同学跟我说他喜欢你,想你做他女朋友我傻住了,你对我的喜欢居然要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来跟我说,也许赌气,我回我不喜欢他,我只把他当朋友,又也许我心底就不喜欢他,但,如果当时是他本人,结果会不会有很大的不同。不久之后,你叫了女朋友但也很快分手,那个女孩还到我教室找我,好像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心里不免多了一份厌倦。

后来,你跟我的好朋友在一起,本来我也没在意,可是我发现全世界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时,心里免不了失落,但我告诉自己不知道更好,反正我也没在意慢慢用这种想法麻醉自己,也就什么都忘,可是你又敲起我的记忆,你再跟我告白,是你本人,可是,没有原因,我拒绝了。

上了高中,因为基础薄弱,我知道只有拼命的学习才能考到一个不错的大学,每天穿梭在学校和家的路上,除了学习,没有多余的时间想其他。有一天,你又突然对我说我还是喜欢你,你还会拒绝我吗?我回不会,可是现在我还不能跟你在一起,我要高考了我在等,等他回那我等你!可是,等到最后什么也没有。也许是太贪心,我希望他能了解我,可是除非我肚子里的蛔虫,不然谁可以真正的了解我呢?更何况那时我们还小。

第二段迷恋的时光

我抱着无限的憧憬,来到大学,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新奇,一栋大楼,一棵大树,一个人,一本书我没有停歇,我参加各种活动和比赛,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你。我只看到你的侧脸,不知为何,总觉得很熟悉,我开始留意你,在运动场上寻找,在教学楼寻找,在食堂寻找结果我知道你也是潮汕人,外语系,喜欢打篮球,喜欢狼王在一个机缘巧合下我也认识了你的朋友,我以为通过他,我可以认识你。

我每天与他走操场,从侧面打听你的消息,然后心里总是偷偷窃喜,当我正满足于这样得到你的消息时,我在那天晚上,看到你与一个女孩在走操场,我害怕,我猜测,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不会吧,只是同学而已,一定是

可是事实却是你们已经是男女朋友。那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如行尸走肉,任何有趣的事我也提不起劲,而他的朋友却突然又个我告白,我勉强接受了,反正那个时候觉得自己不是自己,将就一下有什么关系。可事实证明,这种想法是不能长久的,我们很快就结束了。一直到毕业那天,我同学鼓励我跟他告白,即使有女朋友又何妨?可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没有勇气,我也想记住那段对他迷恋的时光。

第三段这才是现实

作为潮汕人,大学毕业的我们绝对属于大龄剩女,所以各种相亲和逼婚。毕业后因为太多的原因,我没有留在大城市,而是回到了老家,做着一份与我的专业没有任何关系的工作,简简单单,曾经所有的梦想化作一团烟雾,早已烟消云散,换来的就是相亲。我被逼着与他见了面,他其实也不丑,当然也不算帅,但是我就是提不起劲。

不管聊天聊到那个话题,我总是两句敷衍了事,任凭周围的人怎么跟我说他的好,我的回答永远只有一个我们聊不起来就这样我断断续续,没有灵魂,没有结果的聊着。我身边的人说你这样是放弃你的生活了么?我也无言以对,可能是,因为现实与我的想象差太远太远了。

时光总是这样无声无息的走,当我回过神时,竟发现他已溜过我的身边,我抓不住他

精选阅读

爱情教母的三段情,看她如何抢到心中的男神。


有一个女人,她特立独行,60岁还顶着一头火红色的短发,敢爱敢恨,甚至被称为 “爱情教母”;她三次结婚两次离婚。风头强劲,也是永远那么可爱、古怪。她就是中国最早的女性艺术评论家,也是华人当代艺术圈内第一位女性策展人——陆蓉之。

“虽然我已经64岁,并且经历过3次婚姻,但我依然相信爱情,只不过,现在对爱情的态度和年轻时不同。”——陆蓉之

【她的三段爱情】

年少时期的陆蓉之是典型的反叛青年,因为先后接受过中西方的教育,所以思想比较前卫,那个时候的爱情很看重激情。

第一个先生和他性格截然相反,最终因性格不合友好分手。和第二位先生在美国相恋了五年,分手的那天夜晚,她喝下一整瓶XO后跳进大海,恍惚中她被一个白人救下,那时已是凌晨三点,那人没留下姓名就离开了。多年后回忆起这段往事,她说自己是冥冥中有天意相助,此后的陆蓉之很相信命运,她说人要善良,做善人善事,这样会有善报。她的善举换来了现在的幸福,就是她的第三任先生——她的“老爷”。“老爷”名叫傅申,是台湾著名的艺术史学家、书画鉴评专家,陆蓉之亲昵地以旧式称谓唤他“老爷”。

“老爷”比她大十多岁,陆蓉之主动追的他,曾经专门搬到他的楼下为他做饭,之后同居,三年以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她说前两次婚姻是激情型的,见到对方就像化学反应,立刻有了感觉,但这感觉不能持久,过了激情期就消失了。第三次因为和“老爷”培养了三年的感情,彼此像亲人了、觉得分不开对方了,才结婚,婚后感情越来越好。这种亲人的感觉让彼此很依恋,她认为在长期的婚姻生活中亲情非常重要。她笑称和现在“老爷”的婚姻发挥了10×10=100的威力,而不是10+10=20,因为门当户对,更因为拥有很多的共同语言。她说希望将来能和“老爷”一起共享天伦之乐,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爱情是她“抢”来的】

现在的先生傅申,是陆蓉之15岁就开始仰慕的男人。那时傅申在国内外艺术界已拥有很高的地位,而陆蓉之只不过是个情窦初开的女孩。缘分,总有妙不可言的神奇魔力,人生绕了一大圈后,陆蓉之45岁时,魔杖点到了她。

那年傅申61岁,已有订婚对象。而且是一名女作家,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女博士、一个资深策展人以及一个女大学生在暗地里追求傅申。陆蓉之无疑是其中年纪最大的,她说:“要打败这么多人是很累的,我觉得最快的方法就是写一篇文章,登在报纸上,昭告天下。”(她做了没有呢,你猜?)利用看傅申美术展览的机会,她直接站到他面前说:“在你没和任何人结婚之前,一定要给我机会与你交往,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傅申惊到几乎说不出话来。

此后每个周末,陆蓉之都从台中开车到台北找傅申吃饭,再后来,干脆辞去了工作,搬到傅申住所的楼下,每天为他做饭。(在强大的竞争格局下她还做了什么呢?什么最有效呢?我们请她来【爱的公开课】讲讲好不好?)3个月后,她终于拿到了傅申的家门钥匙,交往3年后,两人携手走上红地毯。

现在想起来,陆蓉之还很得意自己当年的行为:“我是花小老婆的心思,才赢得大老婆的地位。”为爱争取,在陆蓉之眼里没什么不可以。

今年64岁的她还在光棍节时拍了一套写真,造型服装全是她的好友艺术家特别设计的,她还发表了爱情宣言:生命,因为爱情而美丽,真心的爱,不会因为岁月而褪色,爱是所有,真爱永恒!爱情可以使64岁已经有4个孙的奶奶,依然绽放青春如花的笑颜!

这就是“敢爱、敢追,活出自己”的爱情教母。

许我一段未央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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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踏越夏的步伐,一个不小心,便与秋撞了个满怀迎面。

一直是喜欢夏天的,没有秋的微凉,没有冬的冷酷,

只有属于自己的温柔与满盈情怀,栖身于青山绿水之间,

天空淡蓝,云朵淡淡,风雨绵绵。

/

这样的换季,明媚且带着些许阳光,

不知为什么,一到秋天,便老是爱幻想,

想象着一个成熟,安静,婉约,眉宇间带着些许欢乐,

宛若蝴蝶般的飞舞的女子,令人怜爱,讨人欢喜。

/

在秋的渡口,隔着时光与距离,

我遇见了猫猫,总想把最好的展现出来,

把那些相识的片段,以单纯的心性守护着,

让那一袭网络的缘分,在竹醉的天空里飞扬。

/

秋天,风是缠绵的,花儿在刹那间凋零枯萎着,

一瓣接着一瓣飘着,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淡淡的欢乐。

一瓣落花,一缕诗香,看着黄昏里的一片落花,

那些散落在昔日的遗失,待一首诗作之后静静沉迷着。

/

秋天,总有一些微凉的,而满怀欣喜,却捂热了凉透的身体,

静寂的风里,思绪穿过蒹葭水湄,飘向了遥远的远方。

我想写一些文字,一些纯笔的文字,无关风月无关爱情,

可落笔时,还是展开了一段妙想,

一笔刻上了笨猫的名字,一笔勾勒出了笨猫的容颜。

/

时光被蹉跎了,岁月被渐逝了,文字也被写穷了,

看我还是喜欢文字,喜欢写作,

或许,诗意中不乏欢喜的面目,

灵魂在文字里游走,一个不小心,

把自己也写成了一首诗,一首带着欢喜而又辛酉的诗。

/

风轻轻的吻过残花,笨猫的名字也沾染上残花的印记,

遗落在秋风的那片深情里,就这样,一字一句的落在心里。

拾一片秋叶的静美,掠过隔岸的欢乐,

我在风中的呼唤,可飘过铺满落花的窗?

/

多少花开,多少美丽,都已成了经年印记,

那些斑驳的往事,足足填满了一首诗,

所有的花开花落在,终结不出一个圆满的结局,

若不能续写一段故事,那就许我一段未央时光,念迩如初。

你亏欠我一段小时光


你亏欠我一段小时光

多年以后,若我在街头与你碰面,我是会浅淡的跟你打个招呼,还是会不知所措的转身。

毕竟,那时我们的名字叫做,少年。

可是,我亲爱的少年,你可记得,你亏欠我一段小时光。

-----题记

忆昨日,携手夕阳中

我们那些懵懂,斑驳的青春故事,在我们抬头低头的瞬间,若白驹过隙般悄然若逝。

我还来不及浅叹,他们就已经悄无声息,若穿着花布鞋的小女孩不露痕迹的走远。

给我留下一个轻若的背影,让我去怀念那张无比温暖的面庞。

记得,那样纯白的时光,记得,那么温暖的浅笑与回朦,记得那么缠绵的耳边呓语。

那些,属于我们的青春,年华。

那些,属于我们的斑驳,故事。

它们,若阳光,透过细密的树枝斑驳的照在我心上,给我无数,温暖与感动。

那个故事里的少年,纯白,洁净,安谧。

他的笑容若春日里盛开的百合花那般美好。没有一丝瑕疵。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并肩坐在大树下,梦里花落知多少。

念今朝,各安,天涯

那么,那么快。

低头,浅笑的光景,你便走远。

带着我的青春年少走远,一去,不回。

曾经,那样清晰的故事,却若衣橱角落里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早已变得,老旧,不堪。

止不住的悲伤与感叹。

我所悲伤的不是那段少年时光,而是那段少年时光里那个安谧,洁净的少年。

不知今日,你会不会若我念你般,忆我。

不知,多年以后,若你在街头与我碰面,你是会浅淡的跟我打个招呼,还是会不知所措的转身。

可是啊,那些,都已经变成历史。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被记住的人和事。

我安静的把他们收在口袋中,当我在白发斑驳的时候,再把它们拿出来翻看。

看,那时候有个叫做少年的孩子被我夜夜思念着。

仅此,而已。

我的青春年少,及那青春故事里,低头浅笑的纯白少年,他们的名字,叫作,历史。

我想,这些历史,已经退出我的生命,被我埋藏在一个叫作心底的地方。

细细,珍藏。

可,我亲爱的少年,你却还亏欠我一段,小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