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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盛诺电子的情缘

发表时间:2020-08-05

【www.qg13.com - 诺即诺离的恋爱技巧】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和盛诺电子的情缘,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从我踏入社会,盛诺电子是我进入职场遇到的第二家公司,虽然不能说事业是我的全部,但是对于生活白痴的我来讲,工作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是我精神支柱,是自我价值体现的重要部分。

11年儿子出生,很多同事就开始劝我:**,在宁波买房吧!你看你和你老公都有体面的工作,每月收入也可以,存点钱可以付个首付,,,,。我总是笑一笑,不作答,其实在我心中,我还是一个恋家的女子,在宁波那个诺大的城市,看惯了太多的分分合合,最忠心的朋友总是相处到感情最深时面临着离别,虽然每次离开的都是最好的朋友,但是还是给缺乏安全感的我,带了很大的感触,敏感的我总是体验不到家的感觉,我渴望固定的生活,固定的朋友,和固定的一群人相处,更渴望找到我的根,所以我始终渴望有一天,重回故里。qG13.CoM

12年7月,无意间在网上上到滁州盛诺电子奠基仪式,于是试着和联系人吴先生(后来的吴涛,以下简称涛哥)发了一份Emal,涛哥给予我最真挚的回答,并相约再联系,和涛哥的相识注定我会成为盛诺的一员,并与涛哥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3年2月,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不安静的日子,职场上的我是幸运儿,职场上我是要风锝风,要雨得雨,我很感谢领导对我的支持和最大的认可,所以我总是加倍的努力,回报我的领导,我的公司;生活上却发生了太多不如意,2岁左右的儿子是医院的常客,我在一天的24个小时内总需要把神经绷得紧紧的,无论那个点,只有儿子有任何异常就需要全家立即去医院,现在想想我所有的休息日,节假日,调休日好像都是陪着儿子在医院里度过的,想想心里还有阴影。还有就是公公婆婆自从儿子出生就一直跟着我们在宁波生活,由于二老以前没出过远门,又不习惯宁波的生活,导致常常想回家,每次带儿子回家的日子,虽然我轻松了,但是也渴望儿子的陪伴,所以我还是渴望会故里。这时,涛哥和我联系,说:公司安排新进人员到天津学习,然后作为后备干部培训。因为当时的我又一次升职,衡量再三,我放弃了。

我以为我和盛诺电子的缘分结束了,同年7月,涛哥再次联系我,问我是否愿意回来上班,这一次刚好赶上我儿子生病,由于儿子生病在宁波住院半个月没有起效,婆婆一心想让我带他回南京来住院,并举例说明这里怎么怎么的好,最终没有熬的过婆婆,我们全家回来南京儿童医院继续治疗。接到涛哥的电话,对于我来说是个机会,经过评估我认为选择同等待遇和条件的公司,盛诺会给我很好的机遇,同时我相信,我会很快融入这个环境,这个大家庭。现在我很庆幸我当初在再三衡量下选择了盛诺电子,虽然我抛弃了我的第一份职业,但是在这份工作中的我同样找到了乐趣,我也相信只要方向对了,就一定会有收获。

不能说我会为了公司牺牲什么,只想告诉自己,不要辜负对你抱有希望的人和公司,努力做到最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和公司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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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和交警的爱情故事:爱情电子眼


她是个外企白领,找了个男朋友却是个交通警察。开始,她抱怨他的工作比她还忙,可是当她买车之后,她就改变了想法,觉得有个交警他也不错。

提上新车那天,她心里别提有多爽了。从此不用挤公交,也不用打的,早上还能有时间好好化个精致的妆容,不用每天一到公司就急吼吼冲向洗手间化装。这些个好处,让她的心情格外舒爽。

新车的性能好,她一兴奋,车开得甭快。不想,快到红绿灯的时候,她的车就让人拦了下来。正当上班时间,她的心里急坏了,因为今天有个谈判她要参加,如果她迟到了,那个鬼子上司肯定会扒了她一层皮。

不过刚下车她的心情就好了,因为拦她的人正是他和他的同事。她赶紧跟他使了个眼色,又对他那位同事陪着笑脸。他的同事也认出她来了,脸色稍稍柔和了下来,用眼光看着她的他,估计是想看他自己怎么处理。

交警他的脸上满是严肃,先是给她敬了一个礼,然后一本正经地让她出示驾驶照。她傻了,然后开始解释。可是她的交警他听了,脸上还是没有表情。她瞅着他,心里那个憋火啊!

扣了她的驾驶照和车证,交警他抬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对她说:先去上班,下班来接受处罚。

她瞪了他一眼,可是没有办法,只好坐上出租走了。还好,赶到公司,没有误了谈判。中午下班后,她一个人躲在办公室生闷气,连他的电话也不接。

一直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多,她才走出公司,手里拿着她的车钥匙。车棚里,她那辆红色跑车静静地停在那里。她知道是他傍晚开过来的,因为他打电话她不接,他就把钥匙放在前台那里。下班前,前台的小妹给她拿电话让她下来拿的。

她开着车,心情平静了一点。车子刚开了一段,车里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宝贝,前面是计速地段,请放慢速度!

她愣住了,什么时候她的车子多了个电子眼?快到红绿灯时,声音又响起了:亲爱,前面是红绿灯哦。

这回,她听清了,是他的声音!还是从方向盘上的一个小眼睛里发出来的!她曾听他说过,有一种新型的电子眼,可以在各个需要提示的路段设置提示音,这些提示音,还可以自己录制。没想到,他竟然把它安装到她的车上了!

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气,只有温暖和感动。经过一天时间的平静,她理解了他的责职。她知道他也是为了她的安全,为了所有开车人的安全!她还知道他本来今天上白班,可为了弄这辆车和处理她的事,他只好跟同事换到了夜班。

她特地把车开向他执勤的路段。看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她的心里暖暖的。车子缓慢开过他的身边,她看见了他的笑脸。然后,她把车开到路边,静静地等他下班。

他偶尔回头望她,眼里尽是爱意。在他看来,有些爱和关怀,不需要说,只需要做。

暮年之诺


我在转角守护你直到暮年。

《题记》

2007年的初夏,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这一年,我6岁,他8岁。这时的他还很美好,像一个被人擦得十分干净的水晶杯,在午后的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第二次见到他时已经隔了一年多,彼此都早已忘记对方,而真正让我们交心的便是这一天。

这一天是他妈妈的葬礼。

当时的他是无助的,是惶恐的。

我不记得当时是出于什么心理会去关心一个不相熟的人,或许是同情吧。唯一记得的是他当时那张苍白而布满泪痕的脸,还有那句我是个没有妈妈的人了。

苏墨林,别去了,据说那边很恐怖的。怕什么?我外公说了,我是大哥哥,我会好好保护你的。这一年我7岁,他9岁。这个夏天成了我们最开心的夏天,亦是最后一个开心的夏天。

再见他时已经隔了三四个月,在他爸的婚礼上。

他不再是我爸。到现在我也很难想象,当时只有9岁的他的脸上的神情怎没会那么漠然,甚至参杂着厌恶,自讽。

那一年他搬出去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家中,一直住在别的房子里,只是偶尔找他家人要钱。也是那一年我和他失去了联系,后来只是听说他跳级了,再后来连他的消息也没了,他,仿佛消失了一般。

一直到我13岁这一年,15岁的他才重新和我联系上。

陈诗诗,还记得我么?他长大了,更帅气了,而我也已经不能再从人群中一眼认出他了,可他却能一眼认出我苏墨林?相似的轮廓,不同的气质,和当年的他简直判若两人。他笑了笑,算是回答了我的疑问,一如既往的揉了揉我的头,而我踮起脚尖也拍不到他的头了。是啊,他长大了,褪去了以前的青涩;我们长大了,时过境迁又怎能像以前一般?

那一夜我们谈了很多,话题基本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夜他那如萤火微光般闪烁的眼睛。

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不平不淡,平静而美好。

我考砸了。或许一切的平静就是从这里打破的。我问过他为什么,因为我曾记得他对我说过他要考一所好高中,然后向他爸证明他没了他照样可以。他说他知道他爸想让他考一所好高中,他,不想按照他的意愿而活。

后来他以艺术生的身份报考了一所艺术学校,在这所学校里理所当然地成了学霸,成了女生心中的男神。而他也理所当然的任性,理所当然的花心,理所当然的玩世不恭。

理所当然的,变了。

在进入高中的短短一个月中,因为外貌出众的他不仅被女生记住了,也被每个老师记住了。他,从刚开始的顶撞老师、闹事打架,再到最后的打架、逃学,一个月,是的,一个月。他把一个不良少年该做的事都做了。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对他,我是心痛的,但,我依然记得,他是记忆中那个说会保护我的大哥哥。

一个学期,说快不快,我已经踏入了初一的第一个寒假,而他也踏入了高一的第一个寒假,没多久,我的生日便到了。

这个生日,不同于往年的热闹,我只是与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唱歌,其中便有他。记得那个昏暗的包厢中,他看着我,没了以往的嬉皮笑脸,摸着我头,对我说陈诗诗,我会在转角守护你直到暮年。那个晚上,我哭了。记忆里的他回来了,或许,我一直都知道,他还是他,一直未变。

寒假只有一个月不到,很快我们又奔波于我们生命的各个角落。

陈诗诗,其实我真心搞不懂你到底哪儿好。这是杨静诺和我说过的一句话。她很讨厌我,不,应该说之前很讨厌我。

杨静诺喜欢苏墨林,之前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直到那一天。

苏墨林,我喜欢你。哈?今天不是愚人节啊。一样的嬉皮笑脸。苏墨林,我说真的,我从小就喜欢你。对于杨静诺来说,只要她认定的,她的执念便会很深。杨静诺,我不喜欢你。冷漠,是的,很久没有冷漠的他又开始像一块冰了。苏墨林,你告诉我哪儿不好。不甘。我就是个人渣,不想祸害别人。他别过头,不再说话。她哭了,边哭边笑不想祸害我么?苏墨林,你真的觉得我这么好骗吗?因为陈诗诗吧。我真的不知道,我哪里比不上她。是的,杨静诺是漂亮的,算得上是女神。我不知道她那里好,在我看来,她就是我妹妹,是我一辈子要守护的人。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的看着杨静诺说话。亦是杨静诺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哭。

没过多久,杨静诺在空间上传了一组照片,写到这副皮囊他不爱。

执念太深,不料无果。

又过了一个星期,苏墨林被劝退了。

我自由了。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

这是你要的吗?他不是这样的。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玩着手机,漫无目的的翻着空间。

这么多年了,你不想回去看看吗?我不想他一直如此,像个没有根的枯叶。

我会回去看看的。唇瓣轻轻动了几下,我知道,他其实开始想开了。

愿一切都能好起来。

我想,会的。

可那时我还不知,一切的未知就像有人拿着刀,找准了我们最弱最不设防的部分温柔地刺进去,然后拉出来,血肉模糊,然后再刺进去,一直到最后痛苦变得麻木,现在变得模糊,未来变得没有人可以知道结局。

我的人生真他妈狗血的像韩剧一样。这句话就像是深冬里朝我泼来的一盆冰水,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寒冷的风冰凉的水,浸入骨髓的冰凉似乎要把身体的所有温暖都抽去,只留下如干絮般散漫的冷一团一团的塞在胸肺间。

原来,上帝早在我们没有丝毫准备的时候,便在前方埋下了一个炸弹,而现在,那颗炸弹爆了,炸的我们猝不及防。

你知道吗,我竟然有一个4岁的弟弟,而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真特么好笑。他低声说着,声音中透着一丝对人生的绝望。我看着他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看着他,算是一点安慰。

不久,他回到了他外公家。

不久,他吞药自杀了,最后被朋友发现,没死成。

陈诗诗,我要出国了。

是的,他爸帮他在澳大利亚联系了一所学校,准备把他送出国。

你会去吗?我怕他会反抗。

嗯,会的,但我会先去新加坡呆几天。

多长时间?

大概3年,其实我也说不准。

三年,嗯,三年。

他说过他三年后回来,而我们亦会在这里等他。

是的,我们。我,杨静诺,徐哲,王杰,我们在这里等他。

你说过,你会守护我,一辈子。

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被重新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

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

波尔金诺的秋天


写吧,快动笔写吧!妹儿!

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在两人享受蒸洋芋的美妙时刻里冷不丁这样来一句。不过她说的这句话确实具有无穷的鼓动性,在一次游山之后像画画一样重新勾勒出大山的脉络,的确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能力。我想到普希金在波尔金诺的秋天给友人写信道:秋天到了,这是我最喜爱的季节,这时我的身体特别健康。我写诗的时节来临了。面对湖泊、白桦和从田野上升起的青烟,他是怎样昼夜颠倒地写诗呢?

我不知道西伯利亚的秋天是什么样子,可我在离开十年之后,再一次回到这里---阿坝州金川县,姑且叫它金村,也可能是最后一次穿行在它那无穷尽的红叶林子。我从学校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翘掉了两天的课程,脚步轻盈矫健地走过很多个站台,汽车载着我渐渐使出这座要命的城市,没有晴天的、总是把衣服晾发霉的城市。更何况我们这样的穷苦学生每天被圈养在拥挤的学校里,听着无聊的课,日子不外乎睡觉、上课(睡觉)、吃饭、睡觉......一如学校里的风景一样单调。可是有谁在十九岁时不向往着远处的山川田野,如果你又喜欢读书,特别是悄悄写过几首小诗,你哪能受得了这样的异化?所以我简直是身体灵魂获得了一场解放。

金村我是记得的,我在那里度过了不知忧伤为何物的童年。金村以梨闻名州县,过去的日子梨子卖得极好,村民疯狂地种下梨树,后来梨子不值钱了,梨树便也无人料理,爆炸一样疯狂长着。有一年春天,早起的农人突然发现遍布山野的梨树好像约好了日子一齐复苏一样,席卷一片雪压的白,在后院、在河岸、在绵延千里的山峦,呼呼地下起梨花雨来。

不远万里前来观赏的游人不知道,漫山遍野的梨花好看,而秋天一阵霜降,梨树叶子渐染黄色,再吹一夜风,叶尖被冻得发红的秋景图更是奇观。高耸的山因着叶子,像披了条红黄杂织的披肩,几乎温柔了起来!多想变成一只小羊,顺着山峦滚下人间来。如果说阳春梨花让人自然而然想到纯洁或是少女,那么秋日远空下的火一般燃烧的红叶是让人为之一振,以至于流泪的。站在瞭望台上俯瞰整个山谷,除了一条清凉碧蓝的水带,其他地方无不在滚滚燃烧,山腰腾起的青烟无根无系,几看成叶深处烧着的烟火。有时你简直不解,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秋天不应该是肃杀萧条的吗?可是面对眼前熊熊燃烧的生命,再怎么苦情的诗人也无法悲秋,此景,只能对之大歌: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我看梧桐落叶易伤,银杏则落得爽利潇洒;平原之秋经不起霜降,往往萧瑟,高原之秋却像皮肤黧黑、双眼明亮的牧羊人,经得起风雪,在死亡的季节还要燃烧成篝火,再跳一次舞。这又有点锦衣夜行的悲伤了,想到冬日的冗长啊单调啊都再没有叶子,你这样无言的热闹是为了什么呢?

我们穿行在树林深处,游人疑是田地,少有人来此,过了收获的时节,农人也极少,四周只余双脚踩在枯叶上的脆响,一两声犬吠和远处的炊烟一样缥缈无定。抬头望天,是被红叶交错遮挡住的几片蓝色玻璃,穿过树梢投射在身上的光影让人想到春天。路遇几家农舍,石头砌成的房子,水里鹅卵石一般清凉,屋外总是整整齐齐码着柴火,还有见到生人狂吠不止的大狗。有的人家一捆玉米、一条辣椒地挂满了门,像一张天然带香的帘子。金黄和艳红,最古老的颜色,真是生活那副鲜活和热闹的模样。一直生活在寂静中恐怕会让人发疯,但对于我这个久居城市,习惯了拥挤嘈杂的人来说,这样的安静恰到好处甚而带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我好像嗅到了某种有关人类本初的味道,不由地想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过去,人们贴着大地生长,思考着树木牛羊,生命是那么容易消逝,因而死亡显得寻常却又庄重。存在和大地上的一切一样微小,我们默默地耕种、养育,我们在节日里跳舞饮酒、在春林里一坐就是一整天。我真想下了这个决定:就做一个山人吧!从那个没有星没有月没有季节的都市里抽身了吧!在一个人人都想证明自己存在的钢筋巨怪里,我们的情感在枯竭,在扭曲。回来,我要回来!逃离了囚禁人的学校,再见!面色苍白的城市人!我马上要去找一间农舍,石头砌成的屋子,刷成灿烂的黄。我要把宿舍里的书全部带来,在一个天气清明的日子躺在青草里和书中故友们神交,有时我读到一篇优美的诗,我就对着空旷的山谷一边朗诵一边流泪。读累了我便眯上眼睡觉,直到天上第一滴雨把我唤醒。在这个辽阔无尘的秋日,普希金的波尔金诺,也是我的波尔金诺,我会在牧羊的途中经过一颗壮烈的山楂树,灵感像闪电一样击中我,我便拿起牧羊的枝条,把我的诗嵌在大地上。某个深夜冷雨敲窗,寂静的夜里我会无法入睡,孤独在这颗易感的心脏里来回冲撞,终于我会掀开被子,奔向书桌,胡乱抓起一支笔肆意地书写,一直把脑海里闪过的无数狂乱意象用尽......也许这时天亮了,怀着欣喜和满足,我推开门,用布满血丝的眼重新发现这雨后的清晨。

停停停,我收不住这一幻想了-----

显而易见,我还是乖乖地回到了学校码下这些文字。天气还是晾不干衣服的尴尬,教授讲课依旧催人入眠。我去过山里吗?我不禁怀疑自己。那场短暂的秋游更像是做了个梦,醒来都还有泥土的气息,趁这气息还未消散,我匆匆记下这些半实半虚的故事。回到村庄做一个山人的幻想,其实是所有被囚禁在城市里的人的共同幻想,如果你问他什么时候回归呢?他准会摇摇头笑道:等我把钱赚了个够再说,毕竟,耕田种地的事我可做不来!哈哈......

守自己的诺


守自己的诺

有一天,齐白石的家人看到齐老呆在画室里一直没出来,心里很是担心,齐老毕竟85岁高龄了。按照以往的习惯,齐老应该出来活动活动了,今天怎么在画室里闷了那么久呢?家人推门进去,齐老一个劲地喊:去去去,别来打扰我。我今天任务还没完成呐。家人看到画桌上已摆了4张新画,而齐老每天只画一幅画的啊。今天画了4幅,怎么说还没完成任务?

过了好一会儿,家人再推门进去,看到齐老趴在桌子上,使劲地想起身,想伸伸懒腰,因为过度劳累,差点摔倒了。家人连忙去扶,看到旁边摆了第5张画,画上还题了一款:昨日风雨大作,心绪不宁,不曾作画,今朝制上一张补充之,不叫一日闲过也。

原来,齐老曾经给自己规定:不论刮风下雨,不论访者多少事情多忙,每天必须画一幅画,不叫一日闲过。

可毕竟齐老不是小伙子啊,如此高龄,却如此辛劳,万一累出个三长两短,如何是好?所以,其家人就说:不就是一天不画嘛,干嘛这样苦自己?齐老说道:你这是什么话呀。自己制的规定,自己违反,对自己都不讲信用,自己的诺都不守,那还能干什么事情?

对自己也要守诺?

呵,不守别人诺的人很多,可是,不守自己诺言的人可能更多。

我们常常不守自己的苦诺。从今天开始,我一定好好读书,再好玩的事也不去干了。可是,外面有一只知了在唱,心就已经飞走了;明天,我一定清早起床,去锻炼身体。可是,第二天太阳升得老高了,还是恋在被窝里;我一定要去找份工作,哪怕擦皮鞋摆小摊,哪怕挑泥浆做小工,可是,一看到外面毒辣的阳光,就去找人搓麻将了

我们常常不守自己的福诺。今年,我要到海边去玩一回。可是,年头到了年尾,还是忙在工作里,没耍过一天;我要去吃一回肯德基,我要买一身贵重衣服,我要奢侈一把。可是,炒菜的油都舍不得多放一勺,到了商店里,把好看的衣服拿在手上良久,又放了下去;儿孙自有儿孙福,不为儿孙操闲心了。可是,给儿孙挑担的依然挑,给儿孙做牛马的依然做;我要常回家看看,享受享受天伦之乐。可是,一年365天,到底没回去几回

我们常常不守自己的志诺。我要当一个大老板。可是,看到老板一天到晚那么辛苦,便打了退堂鼓;我要当一位学者。可是,看到学者夜以继日坐冷板凳,意兴阑珊,没了兴趣;我要当一个画家。可是,画了几次鸡蛋觉得没意思,心已成灰,掉头转向;我要当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可是,最后觉得跟人去派对轻松一些,多赚钱舒服一些,老婆孩子热炕头现实一些,所以,也就将对自己的那些许诺当成了笑话。我们现在去看看自己童年的作文,翻翻自己少年的日记,听听自己青年的演讲,有多少誓言,你在一直为之坚守?有多少理想,你在一直为之奋斗?

人生啊,守别人的诺难,守自己的诺难上加难,谁能像齐白石一样,85岁了,对自己还是一诺千金?

情不知所起,我和初识西装男那夜的露水情缘


失恋之后,我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可是这个为我闪离的男人真的让我纠结万分。

记得刚失恋的那段日子很难受,哭,没用,工作也没有状态。尤其是每天晚上梦到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失落感来袭,带来的那种痛苦让我的心情一直很压抑。想找人倾诉,又不想再去跟朋友诉苦,我就想到了去网络认识陌生人,接着我就在爱惜楼网认识了我现在的男友。

情不知所起 我和初识西装男那一夜的露水情缘

他是在网站买了一套钻石王宫后,通过抢亲的方式认识了我。我不是属于校花级别的,但是完美的身材比例和姣好的面容,还是让我身边不乏有追求者,只不过我从来没有理会。或许因为头像上我的外表吸引了他,让他将我从别人的那边抢过来,看了看他的资料,比我大几岁,外表也很成熟,很符合我心中可以倾诉的对象。

或许因为他的经历比较多,刚开始跟他聊天就对他莫名有一种信赖感。不过主要还是因为彼此不熟悉吧,他也会对我说他的事,说他生意上的烦恼,和妻子相处的不愉快。是的,他很真诚,或许也是因为心里憋了太久的委屈吧!他没有隐瞒他的感情,他说他原本不打算结婚,奈何父母一直催婚,相亲认识了妻子,很平凡的一个女人,可是父母对她特别满意,他反抗不过就听父母话,相识两个月就结了婚,可是他不爱她,结婚以来一直分房睡,每天都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有苦说不出,就在网上倾诉,排解空虚。

我毫无顾忌地跟他吐露我的心情,说我的脆弱和孤寂,他会跟我视频,在镜头那端像一个大哥哥一样,极尽贴心,低声安慰我,还做鬼脸逗我开心。除此之外,我们还经常和对方分享彼此的生活趣事,可以说是他陪我走出了那段阴霾的日子。

后来我们见面了。那晚见到他,他和电脑里的他一样,只是穿的正式了一点,衬衫配着一条西装裤,整个人很清爽,看起来气质很好。我们一起吃了饭,还去看了一场电影,期间,他对我很是照顾,尤其看电影的时候,他看我穿着短裙,在我坐下之后,特意把外套搭在了我腿上,种种举动都让我觉得他好细心。

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那一晚上微妙的暧昧情愫一直在两个人之间存在,走出电影院,回到车上,他吻了我,我没有拒绝,那晚我便没有回家,跟他一起去了酒店。其实当时我的想法很简单,大家都是成年人,跟着心意就好,何必有那么多的顾虑。

之后,我们经常出来见面、约会、逛街。接触的越多,我对他的感情越来越多,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义我们两个人的关系,我听说爱惜楼网上的男男女女大都是因为空虚才相聚,有很多发生线下关系的,有的会成为男女朋友,更多的只是萍水相逢,见过面,解除关系就互不打扰。况且他是已婚的,可是我知道我的内心里是喜欢他的,就这样,一边沉陷一边矛盾着。

有一段时间,他好像特别忙,很少和我联系,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给我打电话,神神秘秘得约我在一家餐厅见面,到了之后,发现那家餐厅很有浪漫格调,不过奇怪的是除了我们两个,竟然没有一个客人,问他什么,他也是胡乱搪塞我。那天上菜很快,我们快要吃完的时候,周围的灯突然灭了,然后响起了我最爱的歌,一个服务员塞给我一大捧玫瑰花,再看他,他已经单膝跪在了地上,手里捧着一枚戒指。是的,他对我告白了,很深情,很动人。最后他还拿出一个绿色的小本子递到我手里,是他的离婚证。

我醉了,醉倒在音乐里,还有他的誓言里,我知道他能离婚,需要很大的勇气,也肯定费了很大的周折,于是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那天晚上,我们就像新婚夫妻一样,把那把火尽情燃烧。可是燃烧殆尽之后,我的心里又开始纠结,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相信他所说的一辈子,或者说我以后会不会也成为她前妻中的一名?每每想到这里,心里都很不确定,但要我就这样放手,我有觉得自己放不下,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抉择这段感情。

美好的情缘


微雨刚过,远山,依旧在浓雾的怀抱里,安静睡去,清澈的湖面上,开放着几朵闲云,偶尔,也有几条欢腾的锦鲤,在水中嬉戏,打扰了它的宁静。

岸边,枝头的鸟儿,扑腾着湿漉漉的翅膀,惊落了柳叶上残留的几滴晶莹,阵风吹过,飘荡着层层青草的气息,沁人心脾!

我与友人,在笑谈中,享受着这份大自然的静谧,尽管,失约的夕阳,仍然尚无踪影,也丝毫没有减弱,暮至时分的醉意!

行至林荫处,目光被一处场景所吸引,近旁的矮桥边,有一对年过花甲的老人,妻子正推着轮椅上的老伴,艰难的在石阶上前行。

我不禁诧异,是怎样的执念,让他们明知道途奇曲,却始终不愿放弃!

当我们前去营救成功之后,交流中,方才明白,丈夫听说对岸的桂花开的繁盛,想带妻子一起去欣赏,而妻子,为了满足他的意愿,也便不再推辞。

而后,在分别之际,妻子从口袋掏出五六粒糖果,慈祥的说道:倒也无法表达谢意,身上刚好持有几颗,因为老伴低血糖,而常常伴及的糖果,你们年轻人,应该爱吃!

说罢,便塞往我们手里,盛情中,一人留下一颗,示意接受这份诚意,毕竟那可是他们的良药。

我站在原地,目送他们的背影,渐渐远去,心中,也凭生几念羡意:羡慕他们这份平淡的幸福;羡慕他们这份白发苍苍的相依;羡慕他们这份含蓄而又温馨的给予;羡慕他们这份浓烈而又无声的爱!

而前路漫漫,莫测万千的未知世界里,我又能否,拥有这样直至终老的陪伴呢!

记得,婚嫁之日,奶奶相言:日子里的琐事,如同树叶一般浓密,而你又必须同它们一一相遇,逐个经历,没有捷径可寻,而也正是这份历练,更加让你明白生活的不易,反而会对眼前所得到的,倍加珍惜!

多年以来,我也一直秉持着这份信念,讨得而今的闲适与安稳,而我,也将继续,用一颗宽容之心,去付出爱;用一颗感恩之心,去感受爱;用一颗赤诚之心去修得此生婚姻的圆满!

常言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万苦千辛而换得的短短几十年的缘份,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珍惜呢?

而那些为了利欲,摒掷所爱,坏其家庭之人,又为何总是执迷不悟呢?或许,等到他们晚年才会恍然明白,那份并肩同行的温暖、那份平凡无声的爱,才是一生都该追逐的清欢!

秋风乍起,天空已泛起繁星点点,黑暗中,我对没有流星的夜晚许了个心愿:希望美好的情缘,可以如此刻的月光一样,洒满人间!

一盏玉钵盛春色


敲击了一晚上键盘,手麻眼花。此刻,电脑桌上的那盏水仙送来扑鼻的醇香,倦意瞬间消逝。自古以来,水仙就是文人墨客的案头宠物,被誉为冬天花中清品。

我虽算不上文人,在此事上也喜欢附庸风雅,元旦的案头总会挑一盆清雅的花草来做为岁朝的清供。岁朝清供向是书房的摆设,而书房的花,讲究的是一个雅字,花中四雅便是最为合适的:兰花、菊花、水仙、菖蒲,并称花中四雅。

我那一隅书房的案头,今年元旦摆上的是一盏水仙。每每读书时间久了,品一品香茗,赏一赏水仙,立时心旷神怡。案头的这盏水仙,碧绿挺秀的叶丛中点缀着玉白莹韵的花朵,金黄的副冠着生在玉盘之上,黄白绿三色和谐映衬,一盆玉蕊满堂春。

水仙天生丽质,淡妆素雅,香醇幽远,飘逸潇洒。它白花黄心,有金盏银台之称。在万物凋零冷寂萧杀的寒冬,带给人们一丝希望,一线光明,一种生机。那盘浅浅清水中是希望的春韵,那盏莹莹玉钵中是明媚的春色。

宋元以来文人歌咏水仙的诗歌数不胜数,据称宋代黄庭坚咏水仙的诗写的最早、最多,也最好。他的《王充道送水仙五十枝,欣然会心,为之作咏》就是其中的名篇。凌波仙子生尘袜,水上轻盈步微月。

我没有做过考证,水仙被称作凌波仙子,是否就来自黄庭坚的这句诗?读过曹植《洛神赋》的人,应该记得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是曹植描写洛神飘然行水的姿态。黄庭坚在这里把植立一盏清水中的水仙,幻化为轻盈漫舞的洛神,让水仙化静为动,可谓凌空取神。这两句诗赞颂水仙高雅的品行和高洁的气质,给人无限遐思。

一位友人对水仙可谓偏爱有加。一次他对我讲:水仙的鳞茎虽说有一定毒性,但水仙花的馨香沁人心脾,而且还有健脑功效,疲劳时嗅一嗅水仙花的香气,有益于右脑保持良好的功能;古人赞誉的岁寒三友,松竹有叶无花,梅有花无叶,而水仙叶翠花娇,色、香、韵俱佳。

一碟清水,一室春光。但我觉得友人的话虽有一定道理,但毕竟春兰秋菊,各逞一时之秀。松竹梅筛风弄月傲霜映雪的大气,是水仙所缺少的;而水仙的玲珑剔透莹韵清幽,也为松竹梅之短。宋代诗人高观国有诗赞水仙云,怀擎清露,醉春兰友与梅兄。说得就是水仙置身于名花嘉卉之中,别有一番风韵。友人特喜欢对水仙雕刻造型。

这些水仙造型栩栩如生,寓意深刻。有一年的元旦,他送我水仙两盆,一曰葫芦献瑞:一小一大上下生长的水仙鳞茎恰似葫芦形状,几枝盛开的水仙花缠绕中间,充分显示了葫芦的如意吉祥;一曰山石水仙:水仙花在镂空的山石间穿空而过,如梅枝悬崖倒挂,令人惊诧。美则美矣,说心里话,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到这种造型的水仙花,总让人想起清代诗人龚自珍《病梅馆记》中的这几句话,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

龚自珍是在借病梅诉说那个时代对人才的戕害。我只是觉得雕刻水仙,人为的阻遏了水仙花正常生长,少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之韵。

水仙借水开花自一奇,水沉为骨玉为肌(黄庭坚)。那金盏银台的花朵,翡翠碧玉般的叶丛,冰清玉洁的神韵,沁人心脾的芳香,让我沉醉其中。郭沫若说它只凭一勺水,几粒石子过活。想想在凌厉如刀的冬日,水仙花没有奢求,她不追求肥田沃土,不追逐浮华虚慕,只要一点点阳光和清水,外加几粒石子陪伴,就茁壮成长,心中不禁对它肃然起敬。

这也难怪古代文人雅士为之倾倒,对它偏爱有加。明代诗人陈淳《水仙》诗云,玉面婵娟小,檀心馥郁多。盈盈仙骨在,端欲去凌波。夜深人静之时,捧一杯清茶,静静的对着玉洁冰清的水仙花,闻其香,赏其叶,揣其神,一缕缕幽香绕怀,心境自然变得超脱宁静起来。

燕子情缘


虽然过了54个年头,我还深深的怀念那两只我喂大的小燕子。

每当见到燕子,心里总是觉的它和我还有着丝丝缕缕的牵挂,关于童年,关于一份不舍的燕子情缘

老家北房屋檐下有个燕巢,那里住着一对燕子夫妻和两个刚出壳不久,身体还没顶出羽毛的雏燕。

这座房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墙壁已出现裂缝,家人打算扒倒重建,那个燕巢可就保不住了。母亲很同情这一家小生灵,用木板钉了个方匣,里面铺上一层旧棉花和绒草,在方匣的外部又糊了层黄泥,挂在东屋的房檐下。

夜晚,我们想乘着燕子一家熟睡的时候,把它们一家老小迁移到新巢,堂哥顺着梯子悄悄地伸手掏小燕,不料受到惊吓的成燕飞了出来,只剩下两只赤条条没毛的雏燕被我们放进了人工巢。天亮后,那对成燕飞回来了,只见它们在院子里盘旋着寻觅自己的家,我忙冲它们喊:窝在那里,在那里!然而,惶恐的成燕没发现人工巢中的子女,盘旋了两圈仓促的飞走了。

两个可怜的小生命张着大嘴巴拼命的叫着,没了父母,它们很快就会夭折。我心里很是着急,于是逮来了几只蚂蚱尝试着喂它们,没想到居然可行,当我把蚂蚱送到它们嘴边时,它们的嘴张的比头还大,偌大的一只蚂蚱被一口吞进肚里。燕子有救了!

从那天起,正上小学的我,除了挖猪草、拣煤核儿,还要精心给雏燕当妈妈。每天早上为了逮蚂蚱,我的鞋和半截裤腿被山坡地野草的露水浸透了。自己肚里还饿得咕咕叫,但想起张着大嘴寻食的雏燕,我又义无反顾的去地里逮蚂蚱了。

渐渐的雏燕身上长出绒毛,它们的食量也随之增大。我邀上几个同学帮着逮蚂蚱,为雏燕多备些食,但又想小燕不会喝水,放久了的蚂蚱会脱水,雏燕吃了会渴,于是我们就当天逮当天喂。一次下大雨,我打着伞到田里逮蚂蚱,可不知蚂蚱都躲到那里去了,最后带着两条泥腿回到家,看到嗷嗷待哺雏燕,我心急火燎。晚上,母亲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用电灯泡贴在玻璃窗的屋里,用灯光引诱窗外扑灯娥之类的昆虫,果然奏效,我拿着蝇拍打下不少,解决了雏燕的无米之炊。

又过了几天。雏燕的身体长出黄黄的绒毛,随后渐渐变成黑色,越来越美丽可爱,每次喂饱它们后,我都要捧在手上抚摸一会儿,渐渐它们的羽毛长丰满了。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碧蓝的天空不见一丝云朵,我想让两只小燕到镇子外见见广阔的天野。在山坡上,我用手托起它俩,上下晃动了几下,突然,小燕腾空而起,飞出我的手掌。飞高了,飞远了,越飞越远,变成两个小黑点,看不见了

这时,一种极大的失落感涌到心头,我担心它俩还不会捕食,如果饿了谁能帮助它们呀?天眼看就要黑了,你们没有窝,去哪里住呀。我向着天空凝望了许久许久,回到家看着它俩留下的窝,难过地掉下眼泪。

我想它俩等会儿一定会回来的,可天黑了还不见回来,一连几天仍旧没有回来,我每天等呀盼呀,一年又一年,盼了几十年,再也没见到小燕子的身影,直到我离开家乡。后悔自己那么早放小燕子飞走,怕它们不能保护自己而受到伤害,也狠小燕子忘恩负义不恋我、还有我和它的家。

打那以后老家的屋檐下再也没有住过燕子,我想,这大概是燕子还在记恨着我们当年毁过它们温暖的家的缘故吧。

洋芋情缘


喂,你们男生是不是都喜欢娶泼辣点的姑娘?

呃.......喜欢归喜欢。娶的话.....

到凉山来,能够待客的就我所知无非杀鸡宰牛,按客人的尊贵和友好层度以及综合自家情况而定。许多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和敬酒好客,彝族也不例外。最能代表这里食客文化风情的首推坨坨肉、荞馍馍以及酸菜洋芋汤。恭喜各位,结识四川男人,特别是大凉山越西小伙子杰出青年的我,在下持家有道的模范煮夫。分担家务乐意下厨,爱洋芋爱生活作为我的口号。拿手菜洋芋饭连老妈都赞不绝口,以后娶了老婆自然也会烧给她吃,如果她爱吃洋芋的话。

洋芋是我们那儿对马铃薯的别称,还有一个熟悉的俗称便是土豆。原产于南美洲得益于哥伦布一众之后的发现并传播,大约在明清时期传入中国。因为产量高,营养丰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迅速的遍布在大江南北。为清朝人口的增加,它和玉米等农作物提供了不可磨灭的自然条件。同理,大凉山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洋芋在这里深深的扎进了根。作为主食之一养活着世世代代与先民结下不解之缘。有趣的是,从它的名字可一窥由来。比如,当地至今仍存在称火柴为洋火,称自行车为洋马儿,称高端大气为洋气等等。这些叫法的背景一定层度上反映出,人为的推动了中西方文化早期交往,有可以共同生长的土壤,是中华文化兼容豁达的内在体现。

过去条件艰苦,能够充饥果腹就是生存的希望。煮一锅洋芋弄点辣椒就充当一家人的一顿饭。直到80年代中期,一般人家还在吃面面饭(大体上是玉米面和大米混合煮的食物)。对上一代人来讲,是他们熬过来的岁月里面珍贵的记忆片段,对我们来说尝尝新奇。论洋芋,我觉得是我们这一代人津津乐道、愈久弥坚的话题。

就拿小时候开始,我们特别淘气,经常拉帮结派不是打架就是偷农民伯伯的庄稼。哪里的长势好,我们了如指掌,放学回家的路上不免顺手牵羊。夏天最爱小河里洗澡,河边生堆火搞点玉米、洋芋炕着。一个个如饥似渴,嘴巴就是鼓风机,那双双眼睛里闪烁的火焰恨不得喷出来助威。想吃熟透的根本不可能,眼明手快身体好抢了就跑。运气好留个扒灰的机会,说不定可以刨出来小不点就地囫囵吞芋。哪管灰灰满脸,下河滚两圈抹一下就是。干过农活深知农民不易,洋芋是农民地里的金馍馍。小孩儿天性不坏,按江湖上说的盗亦有道,我们不会糟蹋庄稼,那是扇自己祖辈的脸!况且农民伯伯有妙招扣下我们的书包,先告班主任再告家长。我不止一次强调小学老师是我童年的梦魇,他们手里的凶器掌握的力度和火候相当自如,轻轻一挥手,不带走一道伤痕。到家里肯定要当着受害人的面怎么说也要演戏一遍吧。瞧,这就是吃不了兜着走的剧本。(突然想起两个小故事,穿插一下。有一次我和萍儿约会偷洋芋,他不慎失足落水打湿了裤子。我就主动承担帮他烤裤子的任务,洋芋熟了连带裤子也糊了。他抱怨我好多天,纠缠我很长时间。我肯定不会告诉他我是故意的,哈哈哈。其二,在贝尔小学六年级时候,班里转来新生耿某某童鞋。因为又瘦又小可以钻校门口,所以每次悄悄买炸洋芋的光荣任务就历史性的落在他稚嫩的肩膀上。一旦发觉偷吃行为,不管他无辜眼神,先捉弄一番再说。)

提起炸洋芋,最开始是在小学门口只要一毛钱一片。精心的挑选了貌似最大的一片,在小伙伴艳羡的眼神里慢悠悠的沾了辣椒尝第一口。然后大家一口接着一口心满意足手拉手,好兄弟齐分享。后来就接触到波罗丝的油炸形式,我怎么看怎么像约等于符号的样子。不管谁取的名字,味道巴适就行。经济发展起来,人们不仅仅是满足吃饱,还要懂生活和玩花样。正如马洛斯将需要层级归纳一样,原先对待洋芋是生理上的需求,而今不难看出对洋芋更是追求一种社交需求。很多时候,我们宁愿选择在一家炸洋芋店谈谈感情、学习、工作等。在这里,每逢和伙伴出去聚餐,洋芋一定会出现在餐桌上。在外飘荡,格外思念家乡的味道,就算一盘不地道的洋芋,也会勾起无限遐想。我个人认为应该命名洋芋情结在作祟。洋芋成泥可做馅儿,成丝可凉拌,成块可烧菜,成片可烘培,成坨可烤。总之形色各异皆可爱。作为吃货界的泰斗的我来说,洋芋融入我生命,俘获我狂野如潮的内心,情愿这样生生不息。

其实说到洋芋就不得不提起辣椒,洋芋是有它独特的魅力,一旦搭配辣椒简直就是锦上添花。无论是颜色上还是味道上来看,辣椒在很大层度上提升了洋芋受欢迎的高度和广度。而其本身也受到我们四川人的追捧,甚至将热情如火、敢爱敢恨的川妹子叫做辣妹子。相对而言,四川男的就显得有些耙耳朵。这点,南昌的朋友不怀疑,以捏过为证。对这个称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捡我喜欢的听就好。一次,有位女生问我会不会娶泼辣点的女孩儿。少女时期为泼辣,中年岂不是泼妇?想想当地骂街的妇女,就是一道耀眼的闪电到哪里都吸引着人们的焦距。我赶忙否定,脑海里回荡着一个声音:哪个男人不希望娶贴心的淑女?人需要一些经历才回体会成长的乐趣,细细发觉,我们那里的女孩儿其实是麻辣才贴切:在外干练在家柔情,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外刚内柔!于是,我便渐渐地接受自己属于耙耳朵大军里面的一员,没什么可嘲笑或可耻的,但也不会自豪的公布。表现的是男子汉的胸襟我是这么安慰的。

写到这里,想必有人猜出开头的局若我为洋芋,必将辣椒娶!

桃花情缘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你看,不知不觉间又到了桃花盛开之季,我又来到了这里,眼前一片粉红的世界,微风轻轻的吹着,给人一种舒畅、享受之感。这里好似一个人间仙境,在这里是那样的安静、优美、清香,走在其中,就好像走进了一副优美的画卷,只是在这画卷之上少了另外一个人的相伴,从而在这美丽的画卷之上,又会凸显丝丝缕缕的冷清之意。看着眼前的美景,我由感而道:

故地桃花开,

不见佳人来。

依稀别离迹,

回首入花怀。

微风的到来不只是清香而至,你看,它还会教桃花跳舞,漫天而舞的花瓣在空中嬉戏,欢笑,甚至还有一些调皮,它会轻轻的抚摸我的脸,一片、两片,这是一种享受,同时也是一种嫉妒,我嫉妒它们的无忧无虑、我嫉妒它们的自由自在,它们是那样的开心,在给你美的享受的同时,又会轻轻的抚摸着你的脸庞安慰你。飞花漫天,一丝丝伤感突然而至,你消失于花海的背影又勾起了我那时的悲伤,回过神来不经感叹:

花海吞佳影,

微风驱痴情。

天涯人去远,

伫立数花心。

看着花开了,又谢了,看着人去了,无期了,不知道佳人可曾安好,是否还会记曾经的友人。我知道,曾经是缘让我在人群中看见你,如今,我更知道,花开花落,一切有缘,只是眼前的美景太美,又让我从头惋惜一翻,再见美景,我也渐渐消失于花海。

景物描写传神逼真,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桃花落了,我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