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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大叔

发表时间:2020-08-07

【www.qg13.com - 大叔恋爱技巧】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香水大叔,欢迎阅读与收藏。

惊闻操香水大叔因病医治无效,于10月19日凌晨在南昌逝世,思绪飘回20多年前,我不能不写下一些关于香水大叔的往事。

香水大叔是我父辈的人,上世纪70年代在鄱阳县金盘岭公社任党委书记。那是我还是孩提时代,好像读小学。他是公社干部,我舅那时是广洲大队支部书记,我父亲是大队会计,香水大叔经常到我们大队和村里去蹲点指导工作。经常在我家吃饭,一来二去,跟我父亲关系很亲密。

我真正接触香水大叔是在上大学时。记得是91年春节期间,我大学即将毕业前夕,为了毕业分配能找一个好点的单位,父亲带着我赶往上饶市去找他,他已经升任上饶市长了,那时设上饶地区,上饶市相当于现在的信州区。记得是一大早赶到他家里,我看到他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头发很短,显得很精神。他招呼我们吃早餐,亲手夹肉包子给我吃。在我心目中,那不是一个县级领导干部,简直就是一个忠厚长者。

因为跟父亲的关系,加上我又是重点大学中文系,香水大叔满口答应工作单位没有问题,毕业后直接来找他,就留在上饶市政府,留在身边工作。

1992年我大学毕业前夕,家里写信来告诉我,香水大叔已经升任省水利厅副厅长了。我毕业后立即赶到南昌,但由于当时大学毕业生是全国统一分配工作的,我已经被学校分配到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报到证都开好了。因对分配单位不大满意,我到南昌后找到香水大叔,想改派。但他自己也是刚刚从上饶调往省里,房子安排、搬家、爱人的工作调动、2个小孩的工作调动(第三个小孩那时还是上大学)等等,忙得不亦乐乎,我的改派之事一下子照顾不过来。我无奈先到鄱阳湖保护区去报到上班。之后还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但香水大叔一直关心着我的工作,不到一年后,1993年他给我安排调往省供销社直属企业,那时还是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是很吃香的单位。上班的地方就在省政府大院内,和香水大叔上班的省政府大楼仅仅相隔一道栏杆。香水大叔基本实现了把我留在身边工作的诺言。

到省供销社工作后,香水大叔经常到我们单位来看望我,我也常常到他家去玩,还在他家吃饭,还记得他亲手夹西红柿炒蛋给我吃。由于我工作积极,不到一年后,1994年即被单位派往驻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工作。在外国工作期间,我经常向香水大叔写信报告国外生活工作的情况,香水大叔则勉励我要努力工作,用成绩证明自己,回报单位的栽培。

1996年,出国2年后,我回国了,回到南昌继续上班。那时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计划经济失去了往日的荣光,市场经济登上历史的舞台,供销社企业如夕阳西下,只剩下落日余晖。我的单位也褪去了历史的光环,逐步没落。终于在1997年启动了国企改制的进程。一大批国企职工被推向社会,自谋职业。

那时,香水大叔仍然没有忘记我,他勉励我,下岗后要改变心态,积极面对社会,重新自主就业,争取能够创业。

1998年以后,我离开了南昌。因为结婚生子、疲于谋生,以后基本上就很少和香水大叔联系了。只知道他后来去省农垦局当局长了,后来在省政协常委的位子上退休了。听说香水大叔经常回鄱阳老家,但我一直未能与他谋面,想想此去已经20余年了。

愿香水大叔一路走好,天堂有您的位置 ! 安息吧,香水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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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逝的大叔


看来,《族谱人物拾忆》系列,要按族谱先长后幼的顺序去写,就存在同一辈,有去世先后的不同,如果不论死活,一律的统写,实属不妥。全按辈分去世的先后写,也可。我觉,倒不如辈分的顺序与家人作古的族人,一块兼顾。这样会省却好多重复的记忆,增加记录的效率,在世的族人,不在考虑之列。

这样算来,今天来到我的记忆中的族人,便是我的早逝的大叔,训了。下一步的续写,就不用如此费脑了。写到今天,总算理出了个头绪。

训,乳名,元顺,学名,广训。十一世二祖善成公长子,第十二世孙。与我的父亲是一个爷爷的堂兄弟。因年龄小于父亲,我称其为大叔。

大叔的过世,已是很模糊了。推算起来,大叔一家,已是从老宅刚刚搬到北新村不久的事。新宅的建设,我曾帮小工,和泥运砖。后来我大约去了县城读书不久,大叔就离开了人间。我的记忆中,要早于他的父亲,我的二祖父。时间应在上世纪七八年左右,故去了四十来年了。不知生于哪年,从弟妹的年龄推算,去世时应不到三十岁。

据爷爷讲,大叔少年英俊,身强健壮,号称罗成。那时不知罗成何许人也,后来读书多了知道,罗成,是隋唐系列小说中人物,排第七条好汉,罗艺之子,与秦琼是表兄弟,精通枪法,因皮肤白皙面容俊俏但却不苟言笑,有绰号冷面寒枪俏罗成。与秦琼、程咬金等于贾家楼结义,居末位。先后助瓦岗军攻破长蛇阵、铜旗阵,反王大会时夺得状元魁。

可见,少年时期的大叔是如何了得。大叔从小学习优秀,识文解字。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家人把大叔送到村南的二郎庙,做了金柱和尚的弟子,如果受戒的话,也就是个沙弥的角色。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可能小时候的比较调皮,是男孩的天性,据说寒冬天里,经常到河里摸鱼,冰冷的河水伤了大叔的筋骨,从此落下了,终身瘫痪在床的人生悲剧。

从我记事起,大叔就躺在老宅的不见天日的东土屋里,如果进去的话,一股浓烈的尿骚味扑鼻而来,躺在床上的大叔,有着一张白皙而无血色的脸,紊乱而不常理的长发和满脸的胡子,总是微笑着,似乎看不出内心的痛苦。从当时的面目轮廓中,还依稀想象到少年时的英俊。

我喜欢大叔,平时去二祖父家,必到大叔屋里去玩一会儿,因为大叔喜欢我,经常给我说些好听的话。我现在知道,因为大叔的不能下床,无人与之交流的孤独寂寞,才使他极力的接触进他屋的人,除了大叔父母兄弟外,也许我是唯一进他屋里,与之沟通交流的人了。

读初中后,就不常进大叔的屋子。直到搬离老宅去了北新村,我去城里读书,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记得读高中的时候,我有次回家,发现了父亲年轻在外工作时,带回来的一本书,书名《红岩》,这是一部经典小说。

我看完后,知道大叔识字,为了解除寂寞,经父亲同意,我把这本书送给了大叔。大叔很高兴,爱不释手。自此,有了心灵孤寂的陪伴。不长见面的几次里,我陆续送给大叔了几本杂志,因为那时的条件,我是无力把厚点的书送大叔的。偶尔的见到大叔,总是到,我送的书始终在大叔的床头,虽然翻阅的有些破旧。直到大叔去世,我送的东西依然在大叔的身旁。

大叔的一生是短暂的,没有享受到一个正常的男人应享受的家庭的幸福和快乐。也许我给大叔的几本微不足道的书籍,会给大叔的寂寞孤寂的心灵带来一丝慰藉吧。

大叔的一生就是如此,如果没有厄运的光临,也许又是不一样的人生。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日

跟我走吧,大叔!


离骁回到这个久别的城市。

你好,好久不见。

告别从前好像已经很久很久了。时间从未冲淡过她心中的期待与念想。那个在她的梦境与现实里出入的人和那把被拨弦的木吉他是她从未后悔过的认真。

是夜。

C市算不上个繁华的大城市,但一片片入目的霓虹和没有消减的喧闹并没有让C市的夜安稳的入睡。

离骁穿过一条条街道,在一家酒吧门口站住脚。

醒目的如虹让她移不开眼,她的眼睛里映着霓虹同时也流露着什么。

卓哥,外面有人说找你。伍夏撬开了包厢的门。

找我?

是的,她指名道姓的说。

嗯,好。

钟少卓离开包厢,撩了撩额前的碎发,抬眼便看到门口熟悉的身影。

钟少卓止住了脚步。

离骁正朝着这边笑得灿烂,右边脸颊上的酒窝无时无刻不表现出她现在有多难以抑制住自己的心情。

好久不见啊 ,大叔!

钟少卓仿佛初醒,才发笑:好久不见,来了怎么不进来?

离骁跑到钟少卓身旁:哈,我就是专门等着你来迎接我的!离骁眼睛突然睁得大大的,闪着光,好不神气。

他们走进酒吧,离骁观望着四周,大致并没有变动,只是换了些摆设。

你这次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不久。

这一年去哪了?

十八岁刚过的那时候,我家里因为生意的问题,都回老家去了。

你呢,你过得怎么样大叔?

我说了不要叫我大叔!没那么老好吧?钟少卓有几分英气的剑眉下那狭长的桃花眼一瞪,倒有了一些严肃。

哈哈哈说啊。离骁月牙般的眼睛充满笑意,她知道,他不会生气。

我还行吧。

大叔?

嗯?

你能给我唱首歌吗?

离骁趴在桌子上,钟少卓注视着她期待的眼神几秒:好。

钟少卓起身,挺拔的身姿如往年一样,完美的侧脸在灯光下更加俊美,也多了一份冷酷。他的肩膀有些宽,从后面看让人很想靠在上面,也给足了人安全感。衬衫仿佛是他的最爱,尤其是白色。

他抱起吉他坐下,对着话筒轻吐着词,眉毛有些轻挑,有时微微闭眼,神情温柔了好多。

让我再看你一眼从南到北,

像是被五环路蒙住的双眼。

请你再讲一遍关于那天,

抱着盒子的姑娘和擦汗的男人。

我知道那些夏天,

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 ,

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

钟少卓醉人的眼睛好像在看着她,她也不确定。她只是突然反应过来,眼眶里已浸满了眼泪。

眼泪滴落,离骁赶忙拭去。

一年前,他也曾这样为她唱歌。

在几年前,离骁就来过这里,台上的钟少卓正在抱着吉他拨弦深情地唱歌,台下人们都安静了,哪里像酒吧。大家都被他的歌声牵引着,包括离骁,都舍不得离开这歌声。

没多少人相信所谓的什么一见倾心,但是那种第一次看见就让人心跳漏了一拍,但又即将要跳出胸口的那种感觉,好像是她从未感受到的。

那一刻,她的眼里全是他。

但不久,就被找来的妈妈教训着拎了出去,她的双脚拖在地上,手乱扒着,眼睛依然紧紧定在那个人的身上。

白衬衣和吉他。

后来她终于有足够的时间和自由了,她便经常到如虹,哪怕是远远地观望,也满足。

后来有一天,离骁依然来到这里。

一如既往,但是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正当钟少卓唱歌的时候,台下这边便哐当一声,也有惊呼声。歌声戛然而止。

只见那人群中有一人举着酒瓶,东倒西歪,却还一副嚣张像。夹在一堆一堆油腻的肉里的一双眯缝眼,不知道睁着还是闭着,手里的酒瓶指着台上的钟少卓。

呵我说呢兄弟,你嗝,你唱的这什么呀,有没有点样子,啊?整个人不成样子,指手画脚,真以为自己在打醉拳。

哈哈要不要哥教教你?给你露两手,让让你看看什么是本事?不知这人是真不知羞耻还是怎么说,殊不知大家都当他小丑。

显然钟少卓不打算理这个醉汉,冰冷的眼神与先前判若两人。但这人好似一副不作死不罢休的样子,嘴里骂骂咧咧,粗俗至极,大家也都小声唏嘘不已。

这显然是砸场子的啊

是啊

诶哟,可真丢人

啧啧

台下一片唏嘘声。

你说说你这干的是什么呀,啊?这tm像个样子嘛?呵特么的唱屁的唱醉汉嘴里不停地骂着。

呵,说得好像你就能唱得服众一样!我还不信这全场人都服你?离骁不知怎么的,哪来的胆儿,就说出这样的话,明知道这样的处境会很危险,但,义无反顾。

离骁这话一出,大家便闻声看来,那个醉汉转过来看着离骁,身体摇摆不定。

呵醉汉轻蔑一笑,什么?服服众?呵呵嗝,你倒是教教我啊?

离骁怒火中烧,走过去顺手抄起桌上的酒杯,一杯红酒便浇得醉汉满头都是。周围便惊起一阵呼声。

浇了啊,会了么?离骁自以为很霸气地抱着手说到。

哐!醉汉砸碎了酒瓶,握着碎片向离骁走去,原来眯缝着的眼睛突然睁大瞪着离骁,臭丫头,我特么的

刚才说话的时候都还没有感到这么恐惧,现在离骁全身上下都在瑟瑟发抖。

醉汉握着碎片的手向离骁砸来,离骁吓得后退了几步,手挡着脸紧闭着眼睛。

啊!!耳边传来醉汉的痛呼声。

李胡,你够了啊!紧接着是钟少卓是怒吼。

离骁立马睁眼,看到的是钟少卓挡在她的身前,而醉汉早已倒地不起,却还像蛆虫一般的在地上爬着,挣扎着想起来。

钟少卓让人把李胡拖去外面,刚刚的场面恢复了平静。

姑娘没什么事吧?低沉有磁性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啊?!没什么事。离骁被突然一吓,抬头一看,正好看到钟少卓的眼睛,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钟少卓此时眼波平静,却有种想让离骁深陷进去的冲动。他高大的身影遮住了离骁眼前的灯光,但他的脸庞更加清晰地呈现在她的眼前。

正当钟少卓转身的瞬间,离骁不知突然哪里冒出的想法,没过脑子就说了出来:那个,我可以唱一首歌吗?

当时离骁脱口而出,立马想反悔,就只想安安静静当只鸵鸟,奈何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收不回。

钟少卓站住脚,偏过侧脸,嘴角轻轻地一勾:嗯。继而又走上前去。

离骁怔住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上台的,晃过神来自己已经站在台中央。

离骁有些紧张,她的心有点摇摆不定,她手足无措,下意识看向了钟少卓,而钟少卓此时也看着她,似笑而非。

我可以借用你的吉他吗?离骁说话的小到几乎只有自己能听见,她再一次看向钟少卓。

但钟少卓仿佛听到她说的话,便点了点头,眼波里微微地荡漾。

离骁回想着往日钟少卓唱歌的样子,那有些昏暗灯光下脸庞和他温柔的眼神。

从看见第一次钟少卓那以后,她便努力做兼职赚钱买了一把有些与此刻她手里这把相似的吉他,每天勤学苦练,好像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天。

离骁抱着吉他的手心微微发烫,拨动着琴弦,歌声从台上慢慢传开,原本躁动的人群也听到歌声逐渐安静了下来。

董小姐,

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样,

渴望着衰老。

董小姐,

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河桥下清澈的水。

董小姐,

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

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

所以那些都可能不是真的,

董小姐,

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爱上一匹野马,

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一曲终了,安静的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

这时,钟少卓走上台来,拉开易拉罐,递给离骁,一瓶啤酒。

离骁又一次怔住了。

台下立马响起一阵喧哗。

喝!

喝,快!

快接着!

快啊!

只有离骁和钟少卓在台上相对视。

然后离骁想也没想,接过钟少卓手中的啤酒,大口大口地向嘴里灌。

喔!好!

台下又是一阵激烈的掌声。

从那以后,离骁更是频繁的来如虹找钟少卓,肆无忌惮地能够再靠近他一点,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当他的不起眼的小小听众,像是朋友一样,或者是更近一些。

离骁喜欢叫他大叔,钟少卓在听到离骁第一次这样叫他就反驳了,他觉得自己并不老,他才25岁而已,长的不赖,有一身艺术细胞,关键还没有女朋友。

但是离骁不听,因为她那时17岁,在她看来,钟少卓在她面前就是个大叔。每次一来看见他就要喊他大叔,后来便由她去了。

接着便是聊天,说笑,渴酒,听他唱歌。

钟少卓知道她未成年,只让她喝啤酒。

小小年纪不学好。钟少卓道貌岸然的说。

离骁心想那也是被你带坏的。

离骁成了这里的常客,和钟少卓熟的人心里也知道这是老板的小贵客,谁看不出老板到某个时间点抽着烟,等的人是谁,唱歌的时候眼睛注视着的是谁,眼底的温柔又是为谁?

过了一年,偶尔提到自己的生日,谁知在自己生日的那天钟少卓竟然为她准备了生日会,离骁喜出望外,不敢相信。

那天酒吧里人不多,不像平常一样有客。

钟少卓说要为她唱首歌,只为她一人。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佛听清?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

请指引我靠近你。

歌声停止,琴声也慢慢消逝,整个空间都安静了。离骁一个人站在台下,她紧紧注视着钟少卓,嘴唇动了动,却再没有说什么。

钟少卓的眼神缱绻,自眼神放到离骁的身上就不曾移开过。他怎么会不知道?那个常常出现在人群中的娇小身影,那动人心弦的双眼,里面不知藏着多少倔强。她的时不时出现,钟少卓早早就记住了她的样子,要说记住,台下人群拥挤,来来往往,有过客也有常客,却偏偏记住了她。

也许是真的是缘分吧,钟少卓不信这说法,但他随性,也不全是不信。

直到后来,钟少卓也没跟离骁提起这个秘密。

那晚过后,十八岁生日一过,离骁就再也没有来过如虹,如消失了一样。

钟少卓迷失了。

钟少卓慌了。

他乱了

那以后,钟少卓再也没有在台上弹吉他唱歌。

那个唱《董小姐》的姑娘,她消失了,了无音讯。

钟少卓想过离骁会回来,但是却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他是大人,他经历了比离骁多,他学会了镇静,稳重。却没有办法在离骁的面前镇静。在离骁回来的时候,他不得不承认,他又乱了

他们不算知己,但是他懂她,她也懂他,这就足够。

他承认自己喜欢她,他只是没说。

他怕,但是如果重来,他依然会这么做。他还想告诉她。

离骁还是离开了。

顿然醒悟,离骁发现她再也止不住如雨倾泄的眼泪,她努力控制住,调整自己的情绪。

当年也就差那么一点儿。

钟少卓唱完歌,眼底含笑向她走来。

离骁站起来,对他一笑:那么,我能为你唱首歌吗?

你唱。

离骁抱着吉他,站在台上,她不用找,她也能一眼锁定钟少卓的身影。

钟少卓站在台下,像往常一样,嘴角上扬。

董小姐 你熄灭了烟,

说起从前 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 ,

还有明天。

董小姐 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在五月的早晨 终于丢失了睡眠。

所以那些可能都不是真的 董小姐,

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爱上一匹野马 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这让我感到绝望 董小姐。

所以那些可能都会是真的 董小姐,

谁会不厌其烦的安慰那无知的少年?

我想和你一样 不顾那些所以 ,

跟我走吧 董小姐。

琴声没有停止,依旧在演奏着结尾曲。

她骗了钟少卓,她家并不是因为生意而搬家,而是因为父亲噬赌,早已被外面的人打死了。如今找上门来,她和母亲被迫离家。

她不得不离开钟少卓,离开这个有钟少卓的城市。

她本打算十八岁生日第二天就向钟少卓表白,大不了钟少卓当她童言无忌,反正在钟少卓眼里,她就是个孩子。

如今回来,她想弥补这个遗憾,她不知道钟少卓还是不是当年的钟少卓,但她抱有一丝希望。

琴声停止,她并没有下台,她闭眼深吸一口气。

我想和你一样,不顾那些所以,所以跟我走吧,钟先生!离骁放大声音,其实她很怕,身体还有些发抖,但依然壮着胆。

你以前总说我是小孩子,但现在我长大了,我已经错过一次了,我不想错过第二次,跟我走吧,大叔!她看着钟少卓,眼里没有后悔,义无反顾。

台下安静了,时间定格。

钟少卓一步一步走上台,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一下一下的敲击在离骁的心里。

在台上,离骁和钟少卓面对面站在台上,眼睛里只有彼此。

台下的人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句在一起!

然后所有人都跟着大喊:

在一起!在一起!

此刻离骁才发现自己早已面红耳赤,看着钟少卓的眼神也有些闪烁。

离骁低下头,不敢看钟少卓。

然后离骁便进入了一个温暖又安稳的怀抱,睁眼发现,自己在钟少卓怀里。

好,我跟你走。钟少卓轻轻抚摸着离骁的头发,温柔的说。

台下又突然安静,反而显得钟少卓的生意很大。顿时台下又一片欢呼鼓掌。

从前的事她不想再说,她只知道她要与钟少卓携手,走过他们的明天。

那个台上唱歌的白衬衫男人,是她从未后悔过的认真。

所以那所谓的一见倾心是真的,至少在她这里。

所以那些都可能会是真的。

所以跟我走吧,大叔!

怀才不遇的恒大叔


他是我写的《骑过战马的善德公》的长子,名,广恒,与我父亲是一个曾祖。死于意外,享年不到六十。

大叔恒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与不幸,聪明,能言会道,但并没有得到命运之神的青睐和眷顾。

知道我们是本家并喊他大叔的时候,他正在本村二郎庙的学校上高年级,那时,我刚刚上小学,推算开来,大叔比我大七八岁的年纪。一年后,大叔因学习优秀,推荐升入高中,是在大约二十来里地的公社驻地,第十二中学住读。

大叔命运的转折,也许就是从上高中前的一次意外发病开始,这是我是亲眼见到的可怕的一幕,那时的他父亲,二爷爷善德公还在学校督学。那天,下课后课间活动,大都去操场玩耍,操场各个年级的学生都有,操场当时的学生几十口子是有的,正在玩的起兴的时候,忽然,发现学生都朝操场西南角跑,不一会儿便形成了圈里圈外的几层,出于好奇,我也跑过去,并钻进里面看,确是一个躺在地上,口吐白沫的人,仔细端详,原来是大叔恒。大叔得到及时救治,后来才慢慢知道,这种病叫癫痫病,农村称之为羊羔疯。

两年的高中生活,很快结束了,据说,在学校也曾反复发生过这病。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整个村子几乎都知道了大叔的病情。村人并不是怀着恶意的目光,实际上多是感到可惜和同情。得了这种病的人,在农村是很难找到可心的对象的,如果家穷,甚至有可能打一辈子光棍,很是可怕,对家庭来说。

那时还没有恢复高考,也没有考大学跳出农门的想法,高中毕业,作为一个有文化的人,只能回农村种地。由于病的原因,大叔只能干些轻体力劳动,在生产队混工分吃饭的年代,是很难养活自己的,幸亏家里还有父母姐弟。

这样年复一年的度着岁月,到了结婚年龄,还没有成亲,这似乎是必然的事情,自己和家人也很是无奈。那是推荐上大学的时代,不但要根红苗正,还要表现突出,身体好。从这一点上就把大叔的大学梦,拒之千里之外。

这样,在农村看不到一点生活的希望,他的二姐,我的二姑,几年前结婚,随丈夫去了北京安家。在家人和二姑的撮合下,大叔不得不离开父母和失望的家乡,投奔二姐去了。后来知道,是在一个比较好的单位干传达,因为身体的原因,只能如此。

春来暑往,十几年过去,大叔回家乡的次数寥寥无几,只是与家人通信联系。那些年来,我们从不曾见过,几乎是音信全无。多年后,再和大叔见面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多年了。

在外面多年,一直没有成家,这次回家是回来说亲的,定下亲,结婚成家,就再不回北京了。事实确是这样,不久,大叔结婚,找了个邻村离异的贤惠媳妇,并带来一个几岁的男孩。一家人和和睦睦,让村人见了也都由衷的祝福和羡慕不已。

毕竟,大叔近五十的人了。由于常年在城市生活,不接触庄稼地,在乡下干的那点农活,早已不知如何耕耩锄割了,农村是靠体力和种庄稼吃饭。但大叔一是身体不许,再就是一般农活也感觉很是吃力。久而久之,贤惠的婶子也会心生不满,大叔也深感内疚,从此家里便有了不和谐的音符。

一晃几年过去,孩子也逐年长大,上学也要花钱,眼看日子过得不如相邻,真是,比上不足,比下不余。婶子成了里里外外一把手。下地干活胜过男人,下地回家还要尽妇道,吃喝拉撒都操心,大叔就像一个门外客,里外都不成手。

有文化的大叔,加上多年大城市人文底蕴的熏陶,只成就了大叔的拉呱说话的本领。有着强烈自尊心的大叔,多年后,心理发生了扭曲,说话做事大不如以前,明显看出有些浑浑噩噩,并表现出种种对生活的无望来。

那年,在一个农忙季节,人们都在地里忙活,包括婶子。而大叔却在家里端起了农药瓶子。当发现送到医院时,大叔已永远合上了人生那双委屈的眼睛。

大叔是得抑郁症,离开了这个人世。大叔本应会有一个好的人生,但人生跟大叔开了个毁灭性的天大的玩笑。

二0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