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来,我们击掌为盟

为什么离婚

发表时间:2020-08-25

来,我们击掌为盟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来,我们击掌为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那年夏至,蔓藤长廊下的石凳上,两个舔着甜筒的女孩认真聊着一个关于未来的话题。

以后,你会去哪里读书?

那要看被哪所大学录取啊

也是

那你呢?如果可以被录取的话

北方,我一直想去北方

提起未来她们总是一脸迷茫,却也愿意一步步做些力所能及的改变,因为相信与其发牢骚,不如着手做一些事情,起码心安。

后来,她如愿以偿考取了北方的一所大学,另一个留在了南方,两人各奔前程前,约好见上一面。

恭喜,如愿以偿

同喜,你很喜欢这里

以后大家都要努力哦

她们算不上闺密,只算是偶遇在备考的路上,相互鼓励。

火车启动的时候,她留言加油!。

她回复一个击掌的表情,一言为定。

后来,她们在各自的圈子里忙碌,每天看书、备课、准备考研,毫无交集的她们却总是步调一致。

她说,不同空间的不同人如果都在努力,看似毫无关联,其实某天真的会遇见。就像眼光相似的客人进了不同的商场,无论你怎样千挑百选,总会有个人穿着和你类似的款,留着你最喜欢的发型走过试衣镜前,这不是缘分,是必然。

她们双双考上了研究生,钻研在不同的领域。她说,从不确定未来在哪里,也不确定努力了会不会成功,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到这里。

看似顺其自然,其实每一步都步履维艰。

我想,信念真的很重要,比你努力的去争夺第一还重要。身边很多人,在不同时期不同比赛中都曾得到过第一,然后呢?反而那些不紧不慢每天活得都很认真的人越来越好。

所以,此时同在路上的我们,一群热爱书籍、怀揣梦想、享受人生的文字爱好者们,让我们击掌为盟,用最美的心灵、最充盈的热情默默耕耘一分土地,用文字插秧、用勤奋灌溉,让它开出花来。

小编推荐qg13.com

让月光为我们无处可藏


麻木的花朵看见自己凋零的羽翼,冷冷的祭奠岁月那把无情的刀。妥协的人生,忘记幸福的微笑,曾为梦想坚持,即使遍体凌伤。太泥泞的温柔,把暴雨的人生洒在炊烟的霓虹。我们昂起头看着心中不灭的火。

破碎的记忆,失去了原本的色彩,静静的在雨中走着,习惯一人在路上的黑,习惯夜的冷,轻轻的叹气,希望等待的是今生的你,不要在错过眼眸中你我的留恋,别害怕寂寞,别害怕今生伤痛。如果降临心碎的声音,我愿把心冰冻起来。多期盼我们有一秒专属的剧情,让月光为我们无处可藏。

无法填满荒凉的心,轰轰烈烈爱个够,爱一场心甘情愿的疯狂,睡不著的双人床,点亮的爱情也为自己的疯狂呐喊着,去吧!让相爱的人今生不会轻言放弃。就算坐在回忆的夜晚,点燃那堆篝火,平静的叹息心中也不会分离。爱淹没了今生相遇的你我。逗留今生的相依伴,让勇气的终点陪伴我们白头到老。

痛哭的眼泪打湿了我心中的柔情,漫长的雪下了一个冬季,飘零的爱情故事,渲染了一个世纪爱的无悔,我多想一辈子好好疼你,多想和你一起牵手在大街上,多想让世人看见我们的幸福。

时光坚硬、梦如此柔软,唱出心中的爱恋,因为爱情我们简单的疯狂,因为爱情,我们彼此守候。又是一段夜曲,又是想念的时刻,沧桑的是时光的轮回,不变的是心中的你。更美的风景,让这景色使你骨气勇气来,让世人见证我们的爱情。我依然在那个夜晚为你孤证难眠。

书缘——我与纳兰的木石前盟


与书的缘份很久,说到书,我很动感情,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温暧与精神上的慰籍。在寂静的日子里,手捧一本书,沉浸在斑烂的文釆与浓郁的诗意中,犹如一坛醇酒,一杯溢香的咖啡,总是令人意犹未尽,沉醉不已。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唯有她,能给我带来一刹那的静谧与闲情。

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品,我都喜欢之至。岁月的年轮走过,留下了流芳千古的文人墨客,但其中的最爱还属纳兰性德。我喜欢纳兰词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曾记得在朋友家看见一本《纳兰.饮水词》,不由得眼睛发亮,央求其帮忙买一本,但因此书

当时市面上已售完,后来干脆找朋友借来此书,全部记录下来,那时的感觉,真似如获至宝。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知道纳兰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他最著名的一首词。水一样的纳兰,诗一样的纳兰。他为词生、为词死,是一个才华绝代的翩翩公子。老天嫉妒英才,他三十一岁就早逝,他来到这世间有如惊鸿一瞥,而他对爱的执着,独特的人格魅力都封存在他留下的《饮水词》中。

一生一代一双人,桃花羞作无情死。写到至此,心中突然泛起他的词句,沉吟之际,不觉泪流满面。以我的性情,爱纳兰,不是什么意外。意外的是,近百年前,蔡子民先生考证,纳兰公子是宝玉前生,而我在很久之前醉意朦胧之际,我自认是潇湘再世。木石前盟,终于有了另一种版本与传说。蔡先生,跨过百年的时光,在不经意间,凑成我与纳兰几经隔世的一段情缘。

拔灯书尽红笺也,依旧无聊。玉漏迢迢。梦里寒花隔玉箫,几竿修竹三更雨,叶叶萧萧。分付秋潮,莫误双鱼到谢桥。坐在床头,点亮台灯,拥被翻阅纳兰词,给人感觉。正如玻璃杯子盛满了醇酒,你痛快地畅饮,酒给了你激情和兴奋,正如悲哀的七弦琴你用纤纤的柔指拨弹,于是,在颤抖的琴弦之处,回响着哀愁的音调,教人微痛的心泛起涟漪......在这种意境中,给人太多的想象,我想起如泣如诉,余音袅袅的箫声,又想起流淌着神话与传说的潇湘,还有《石头记》,《石头记》里扬州黛山林子洞里那只兽可变人的小耗子......与书为伴的日子里,我不止一遍地猜想过自己:在诗经的渌水之阳,采过桑,乐府的江南池塘,采过莲,唐诗的绮窗里,望过月,宋词的朱帘下,倚过楼,等过归舟,而在明清的小品里,传奇中,我愁来抚琴,怨去吹箫。

孤情淡韵的我,在回忆中,在浅醉里,已说不清,说不尽,那就留给别人去说,留给时间去说吧!

社会风气要我们大家来维持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会风气要我们大家来维持,欢迎阅读与收藏。

当代的现实中,物质财富增加了,人们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却下降了。

今天我在早市上,十元钱买了九个 苹果,正好有客人来了,我就洗了摆放在桌子上,递给客人一个,客人只吃了一圈就放下了,客人走后,我拿了一个切了一块品偿,没想到这苹果不但苦,而且还有一股怪味,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味道的苹果,让家人品偿都觉得味道不对,从外表看苹果即大又红,不知道批发商为了卖出好价钱,在苹果上做了什么手脚,使苹果变了味。

现在社会上的人怎么了?为了挣到钱,歪点子想尽了!想钱都想疯了!市场上的辣椒大如茄子、冬瓜大的怕人、西红柿硬如青苹果;催熟的、助 长的、争色的;造假、贩假;遍地开花,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到处可见,使人难以分辨。我奉劝人们,赶快收起你不正当的挣钱理念,摆正思想,放下贪婪,清除精神污垢,守住自己的淳朴,敞开自己的良心!谁也敌不过新陈代谢吐故纳新的循环,人在世上也不过短短几十年,做不了好事,起码不做坏事,不做损人利己的事。孙中山先生说:人生以服务为目的,不以夺取为目的,物种以竞争为目的,人类以互助为目的。

每个人都应该拷问自己的灵魂,没有能力不怕,世界上平凡的人多的是,但不要做祸害别人的事情。人常说;生意场上,无论买卖大小出卖的都是智慧,但不能为了挣钱不考虑一切后果,毒死人怎么办?人与人之间本来短短距离,为了钱把诚信、把道德、把情感,推到九霄云外。人与人的冷漠使人心寒,听说有人落水了,施救者,要先搞好价钱才去救人;有老人跌倒了,好心人帮扶了她,为了钱结果反咬一口;好心人不但破了财,还损了名,这种昧良心的道德歪风何时能止。在帮助人方面使人们战战兢兢,不帮良心过不去,帮了又怕我诈,使人左右为难。什么时候可以纠正这种歪风邪气

做人可以穷,可以平凡,但不能毁了做人的底线,永远不做昧良心的事,不浮华、不喧嚣,用理智说服自己,永远做个阳光的人。

树木活着站在原野上为空气荡涤尘埃,死后走进千家万户变成组合家具为人类利用,庄稼给人以生存的食物,稻草被人加工后,变成了收录智慧的纸张、笔记本,植物来世都这样,我们人难道还不如植物吗?

良好的社会风气,要靠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来维护,人人都做维护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环境的勇士!齐心协力来扭转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使我们生活在平安、放心、和谐的社会里,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等风来,来跟风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等风来,来跟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等风来,来跟风

九十年代初期时,我所在的偏远的农村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你看,原来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穿着朴实,打扮淳朴,一看都是一种淳朴村妇的打扮。可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花姐的女人给改变了。

花姐是一个穿着时髦、打扮艳丽的中年妇女,画着浓浓的妆,抹着红红的口红。打着以收购一种村里的亚麻为主,给出的价钱竟然是当地收购价格的两倍,村里的人不相信,最后,花姐收购了老王家的全部亚麻,却悄无声息地走了。临走时,留下了一瓶口红给了老王的女儿小王。

小王在不经意时也学着花姐的样子,对照镜子抹了口红,化了很淡,但是却是由原来黄皮肤色的嘴巴变成了红红的嘴唇,村里的大姑娘们见了,都争着要给自己抺口红,一时间,老人也管不住,谁让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呢?

花姐第二次来的时候,再也不收购亚麻了,而是带着大量的口红和胭脂等女性化妆品前来,一时间,就被小村的女人们抢购一空,大家这才恍然大悟,这才是花姐真正的生意啊。

花姐的生意改变了村里大姑娘小媳妇的容颜,也向着城里人看齐了一步。放到现在,涂胭抺粉再也不是新鲜事了。当前,国家改革开放的集结号吹响了四十年,我那偏远的乡村也是跟随着时代的风声,快速的修路建桥,把村里的原生态的农产品源源不断地卖往外面,也换来了小村村民的整体富裕,我所在的小村,也在追随碰上时代的风声,向着文明社会大踏步的迈进。

味来


我想,一个人能看到这世间的万物,不光是用眼睛,还可以用一颗心,纯净的心灵。

——阿希

我想,一个人能闻到万物独一的味道,不光是用鼻子,还可以用一双眼睛,注视着心爱之物的眼睛。

——阿瑜

天气不算糟,阳光零零星星地在树叶间洒落,看去,仿佛渡了一层纱,斑驳的光影投射在阿瑜的脸上,她的五官很好看,可独独眼睛是空洞的,即使上天夺去了她欣赏美的权力,但嘴角的微笑还是可以看出她不错的心情,一条导盲犬引着她,有神的眼睛似乎要将主人带到光明幸福的地方,金色的毛发在光影中显得越发光亮。

阿希关注她很久了,每每下班回到家,总爱从那扇窗看去,见到她的身影嘴角竟会扬起。春天,公园里那棵广玉兰开了,她看不见,却也能笑着寻到;夏天,空气弥漫了青草被阳光洗礼的馨香,她很喜欢着着她那条素色的长裙坐在草地上,一下一下的轻抚那只温顺的导盲犬,或者时不时对着它说话......她总乐此不疲。他好奇,这样一个女生。

夏天的雨,毫无征兆的来了,一滴一滴,拍打着窗,他透过窗看到了她,仍笑着,淋着雨。浑然不知风雨的残暴。她伸出手,感受雨水亲吻肌肤的感觉。阿希看着渐渐模糊的窗户,叹了口气,拾起门边的伞便跑出去。

他到了,那片曾有她的草地,却不见她的身影。

她喜欢静静的站在那里,那天,他走到了那里,因为一个借口,催问文章。没错,他是一个编辑,她,是一个自由的写手。或许在冥冥之中,他们已经是很熟悉的人了,可是,她却从来没有和他见过面。

“阿瑜。”他唤出了他在心里叫过许多遍的名字。

“起风了呢。”她不知道是否听到了他的呼唤,自顾的说出了一句话。

起风了,风让她的长裙舞动着,拨弄着她的长发。也吹拂着他的心。

去来


妈妈,我突然间想起了趴在你的身上讨奶吃时的味道,你咀嚼过的花生的浆液的味道,还有那些夏天的风里用洗衣粉洗干净的湿着的床单晾在竹竿上的味道白柘

1979年,西南某省,群山深处。

拉着大轴线缆的解放卡车从碎石子满地的山坡公路上小心翼翼地滑下来,车头对着的方向,驾驶室里的人正可以居高临下俯瞰山洼间豁然出现的那片层层叠叠的白色房屋。

那是一座县城,安详静寂地躺在群山相连处最深的一道沟壑里。

因为总要借着山势修起来,那些挨在一起的灰瓦屋顶的房子看起来就像是一排压着一排。

街道上的房子通常拢共只有一层,间或有两层,从河的这头看过去,竟然一目了然。

傍晚将至,有一些屋子的窗户里已经透出了橘黄的灯光。

一层淡蓝的烟雾,从河边的卵石滩上漫起来,空气里,传来了远处那些白房子里的人家烧柴火煮饭的气味。

不转过那么多的山,外来的人一定想象不到,这儿还有这么一座人口密集的县城。

就比如,坐在驾驶室里的两个人中的一个扎了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儿,正坐直了身子,想努力看清楚那些白房子的样子。

而炊烟的柴火味儿,也让她感到肚子饿了。

只是,还要过了河,解放车才算真正的开进了县城里。

让她庆幸的是,前方下面的不远处有一座看起来挺特别的小桥跨在这时候有些昏暗的小河之上。

她爸刚才说,平时,那下头的河水还是清澈见底的,水很凉,也有鱼。

这座桥,是她在另外的地方都很少见到的,有很多钢架的桥。

嗯,应该是她第一次见。

只是坑洼不平的桥面上只能同时通过两辆汽车,一辆来的,一辆去的。

汽车在中间走,铺了石板稍微抬高的两侧是供行人和所有必须推着过河的其他车辆走的。

跪坐在副驾座位上的女孩儿,趴在车窗户里,看到一个老头赶的驴正停在来来往往打着盘头或者背着背篼的行人中间拉屎。

那边还有一座桥。慢慢开车过桥的男人抬手一指。

她又转头看那不远处的另外一座桥,很明显比这座普通太多,而且看起来只能过一辆大卡车。

妈妈在等我们回家。开车的男人盯着前面的路说,等到了家,就可以吃饭了。

女孩儿点点头,羊角辫晃荡两下。

方才,她确实想起了方酥饼子的味道,酥脆饼皮上烤焦的芝麻,咬在牙齿间轻轻爆开,还有香软的一层层饼子里那些微的椒盐味

如果是在老家,这个时候,喝茶回家的公公已经拄着拐杖从另外一座小桥上慢慢朝家走回来了。

过了那座被无数人用脚底磨穿了好几个窟窿的铁皮小桥,再爬一道又长又缓的土坡,她的公公,就拄着竹杖脚步蹒跚地朝她走过来,然后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个包在纸里揣了一路还温热着的方酥饼子

想罢了方酥饼子和公公,她又想她的外婆了。这个时候,老太太已经做好饭摆好了桌子,她应该端了那条小板凳坐在街沿边的自家屋檐下,等着其他人回来吃饭。

然而,她也想她的妈妈。

其实以前她也不会多么想。

只是每一次,妈妈从这个不可想象的遥远地方,带着漂亮的新衣服,或者好吃的东西回去,再离开的时候,她就会特别特别的想她了。

现在,她穿着她最好看的水红色有银丝线的衣服,衣服上有水果糖一样好看的玫红色塑料纽扣,胸口还绣了一排花。

她坐在爸爸开着的大卡车里头,就要去爸爸妈妈的家了。

她叫白柘,今年,四岁半,老家在桑城。

她认识外婆住在县城南门外小板桥的家,也可以独自一个人穿过整个县城,走路到婆婆住在北门大街王家院坝里的家。

她自己穿衣梳头上幼儿园。

她从来不尿床。

她拿五分钱可以买一个方酥饼子,拿三分钱可以买一个白糖包子。她会数数,也晓得糖包子虽好吃却不划算,并不如方酥饼子一个可以吃很久。

她记得爸爸的名字叫白崇今,妈妈的名字叫黄会芳

为君死,为君生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为君死,为君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当我们的爱情从眼前真切的流逝,那种感觉是生不如死,既然如此,不如永远绝迹。可是又毫不甘心,是决绝还是再生?是妩媚还是冷淡?是满心欢喜还是伤心断肠?

我叫阿萱,生于九重宫阙。

打我记事起,我就知道了我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人,一个是我的母亲,另一个我也不确定他的姓名,或许是纪玎,或许是丁稷。

但至今,我却是孤身一人,看到宫中的男男女女都是成双成对,也不由得去幻想我的爱情会是生命样子,是遇见纪玎,与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还是碰到一个更加令我动心的男子,与他长相厮守?或是不会出现生命的另一半,从此孤独终老?

无论如何,这些只是梦幻,而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如今,命运无故捉弄于我,想着一朝公主落得如此下场,也只有独自彷徨。

其实事情也并非那么糟,但最后我还是毅然赴死,只因在我生命中出现的那个人,扰乱了我的心。就好像我的心成了乱哄哄的一片,我的身体,也已经不属于我。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清晨,我漫步于凉亭之上,正当我要离去之时,他出现了,后来我也无数次的想过,如果我没有因为好奇心去偷听他与皇姐的谈话,会不会一切都不是那般凄寒,只是,人世间哪来的如果?

我站在假山之后,可以清晰的看见他的容颜,高挺的鼻梁,如雪的肌肤,薄薄的嘴唇,冷冷的黑眸,似墨的黑发,一袭绿衣如同一道碧峰。一只大雁飞过,勾起了我曾经的记忆,但不想提起。

我知道,我已经被他深深地吸引了,可听到他与皇姐的谈话,我的心正在抽痛。原来,所有的男人都很看重一个“权”字。

“文代公主,考虑的如何了?”他的声音有一丝懒散,可他的黑眸当真是一动未动。

“丁公子未免也太过心急了吧!”皇姐向来都是个有心计的女人,正因如此,她才能在众多公主中脱颖而出。

“公主说笑了,并非是丁某人心急,而是如今朝野上下动荡不安,这么好的机会,难道公主想就此放过不成?”他死死的盯着皇姐,英俊的外表,多少都与他的黑眸有些不符。

皇姐陷入了沉思,虽然不知道究竟为何事,但我很清楚,此事必定会引起皇城的动乱,这么多年,我对皇姐还是有所了解的,心狠手辣,冰雪无情。

“就依丁公子所言,不成功,便成仁。”皇姐于他的口气中有着不同往日的激动担心。

而他是直接转身离去,直到消失不见,我还是恍惚未定,难道这就是爱?

“丁稷,总有一天,你会跪在我的脚下。”皇姐的双眸已满是恨意,冷哼一声,不见了踪迹。

自那以后,我知道了,他叫丁稷,二十三岁,人称天下第一商,而且富可敌国。我整日站在那日的凉亭之上,仿佛他就在我眼前,本以为,日后我再也就不会见他,谁料,一个月后我再一次见到了他。

父皇召见了所有皇子皇女,于百花庭前,至于他,竟是以皇姐的驸马出现在了百花庭,没想到,短短一个月,他就做了皇姐的驸马,真是世态炎凉,难以预料。

这也就罢了,我真正没想到的,是他和皇姐动手动得竟如此之快。

那一日,百花盛开,红色充满着喜气洋洋,没有人会想到那天的红色就是葬送他们生命的色泽。烽烟四起,边关告急,皇城也被他和皇姐的兵马围的水泄不通。

在我躲避刀剑之际,我清晰的看见,一个箭头从暗中穿过人群,直直的穿过父皇的胸膛,我没有心痛,因为我和那名义上的父皇,有的,也只有名义。

可这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一个男子都有他心狠手辣的一面,就如今日的丁稷,就如七年前我的父皇亲手杀死母亲的那一刻。

果然,无情最是帝王家。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就算他拿下皇城杀了父皇又如何?皇子众多,自会有人继承帝位,那时的他又能算什么呢?说他要登位,又要以怎样的方式去做呢?

但时间太快,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三日后,他与皇姐发生了争执,具体的我并不清楚了,但一日后,皇姐病逝,他以摄政王的身份扶持了我不到五岁的皇弟,这一切还真是可笑。

只是我终究不明白,他要夺位有必要杀光所有的皇室吗?他可谓是血洗皇城,而我也不例外,只是稍微幸运点儿,是他所杀的最后一个对象。

不过更准确点就是倒数第二个了,因为他一定会杀了我那不到五岁的皇弟,然后再自立为帝,他的野心,我也不相信只有这一点儿,如今五国鼎立,只怕他最终的目的是一统天下吧!而我的家国很不幸成为了他第一个所蚕食的对象。

炎炎夏日,荷花盛开,我身穿月牙长裙,站于那凉亭之上,等待着他的出现。微风吹过,满头黑发飘起,有几束遮住了我的脸颊。

他果然来了,一袭黑色劲装看到我的样子,他不由得一愣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摄政王来此,不知有何贵干?”其实我很清楚,今日便是我生命的尽头,可是在他眼前好像也不错,至少他一辈子也忘不了我。

“那不知无忧公主在这凉亭之上一袭长裙,发丝散开,眉间一抹朱砂,又是作何?”他的黑眸中闪过一个白点,站在夏光之中,更显得英俊不凡。

当然,刚才他的话也在我的意料之中,谁让他聪明呢?但有一点不在我意料之中,那就是他竟看见了我眉间的朱砂,第一次和他如此对视,我是毫无底气,加上他刚才的话,没有办法,我只好背对着他。

“乘凉。”反正天气很热,我这么说也是没有错的。

“公主倒是有闲心。”他说着说着居然向凉亭之上走来。“不向丁某人,还要担心那些个想要对王权不利的人。”

说到此时,言中之意已经很明显了,王权不说出皇权,分明是说他自己,不利的人不就是我吗?只是,今日的他没有自称本王,而是用丁某人来代替,好似现在的我们仅仅是朋友之间的谈话。但,显然,毫无可能。

此刻他已经站在我眼前,第一次这么近,不足三尺,不过这样也好,能让我死在他手上。看到他面无表情,我的心早已紧张到了极点,说实话我还是有秘密的人,但这个秘密实在太大,可是能救我的命,但他若不信又该如何既然如此何不放手一搏?

我以极快的速度对他出手,对准他的胸前,果然他躲了过去,我和他就这样厮打在一起。我武功虽不弱,但他的武功早已属于上上乘,再加上出手凌厉,我哪里是他的对手。

他从袖中取出匕首毫()不留情地刺进了

我的心脏。最后一次,我很认真的看了他,这一切我不后悔,哗哗地躺在了冰冷的石板上,闭上眼,对他还是有些不舍。

“为君死。”在最后一口气时我努力的说出这三个字,我从来都没有奢求过什么,但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他能够明白我的心意,记住有我这么个人曾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

恍惚之间是那样的美好,仿若人间仙境,我与他四目相对,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眉目传情,我不知道他的目光,我也不想知道,我不过是在幻想我与他的最后一个瞬间。

后来的事情我又怎能知道,但愿他记得我——阿萱,但愿他记得无忧公主,但愿他能够世世无忧。

凉亭上有夏风吹过,只是地上的鲜血让阳光都变得血腥,可惜时光无法倒流,可恨此时他才知道一切,可笑命运太会捉弄于人,月牙玉佩在发出万丈光环。

无忧公主为护摄政王而亡,普天同哀。

只听宫廷的乐师传来无限悲凉……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他一袭白衣,站于凉亭,寂月皎皎,秋风吹过。他看到了那枚月牙玉佩,可惜只是幻觉,但最终还是留了那不到五岁的皇帝一命“举头望明月,低头思佳人。”他不由得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假若时光可以倒流,假如我早些知道,假若命运不会如此捉弄,阿萱,你可愿为君生?”

人生中最为悲哀的事情,不是你的权利与前途只剩一步之遥,却转眼灰飞烟灭,而是你的爱情近在眼前,却被你亲手摧毁。

尾声

十一年前。

他才十三岁,我在西山寺遇见了他,轻轻地唤他一声:“玎哥哥。”他告诉我,他叫纪玎,我告诉他,我叫忧无。

秋雨里,他为我遮挡脸颊,曾经的我,只当他是我的哥哥我的依赖。

“忧无快看,是大雁。”他拉着我到西山寺的后山。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里怎么会有大雁,于我来说已是怪事,可我那时却是不记得我曾对他说过,我一直都很喜欢大雁。

在他要走的那一天,他拿出一枚月牙玉佩挂在我的脖前,他说:“忧无,我喜欢你,终有一日,我会娶你为妻。”

当时,我只当他是在开玩笑:“那忧无就在这里等着玎哥哥,不过我要告诉玎哥哥一个秘密,其实,我母亲不喜欢我父亲,也从未和父亲圆房,以后也不会,而我只是母亲好心救下的孤儿。”

他一怔,完全没有想到,但他也很快反应了过来,坚定的告诉我:“我不介意。”

“那好,玎哥哥可不能反悔。”我一下下钻进了他的怀里,这时傻傻的我还不知道自己为何这般不由自主。

纪玎笑了,在我看来,他就是个阳光小男孩,他的手指渐渐放到了我的发丝上。一般来说,对于这种行为我是十分厌恶的,可这一次,我居然奇迹般的有些开心,有发自内心的能够永远如此下去。

一恍十一年,爱情,命运,还是缘分。

我的一生,活得好不自在,母亲早逝,又知道太多事情。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即便我的永寂,是为了摆脱爱情的苦难。

为君死,我可以为他舍弃一切,乃至我微不足道的生命,哪怕我的家国。纵使千万铁骑与我一争高下,我也不会犹豫。

为君生,我可以为他重塑我早已死掉的心,为他改变我无论多少年的想法,为他留到最后一口气做殊死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