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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讨好我

发表时间:2020-09-02

我以为我忘了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以为我忘了,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以为我忘了,可是总在不知觉间想起;我以为我忘了,可是熟悉的味道总让我颤动;我以为我忘了,可是夜晚总喜欢去拨动我的血痂;我以为我忘了,原来我只是忘了我自己,还在

每个人都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每个人都有一张不愿意拿出来的面具,每个人都有一块块难以愈合的伤疤,我们称它们叫过去。在街上行走,在路口转弯,在婚纱店驻足,在公园里游荡,在餐厅吃饭,在地摊流连,无不呈现熟悉的身影

百合,乳白色的花瓣,纯洁,高雅,娇贵,亭立在天地间,静静的盛放在耀眼的阳光下,不忍染指。害怕它洁白的花瓣上沾上风尘,又害怕弄坏了它柔美的身姿。而她,就像这百合花一样,只有远远的观望即可,她,是我的梦

我喜欢你,你知道。你喜欢我,我也知道。然而我们并没有因为此而决定在一起,恰恰相反,如此的喜欢才能更长久,直至生命结束。所以,我们都没有说出那句话,哪怕我们彼此都寻得了彼此依偎的伴侣,我们还是很喜欢彼此,我们说,喜欢一个人,并非一定要在一起

那是一段很美好的往事,那是一段很美丽的时间表,我们约定把它存放在那里,当我们寂寞时,哭泣时,烦躁时,就去那里翻一翻,看一看

如果,世间上真的存在如果,我真的很希望我们能再回到那个时候,一起玩,一起笑,静静的望着彼此,甜甜的笑着WWW.qg13.COM

虽然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幻想

你玩笑说,把我们的故事写出来,可是我还是止住了,过去的,就让它继续沉埋在岁月的海洋里吧,请原谅我的自私,我想,这是只属于我们的故事

我想,倘若当初我说出了那句话,我们会不会比现在更好?

这么些年,我以为我真的忘了,可是这个可恶的现实无情的给了我一个巴掌,痛,让我醒了

我的确很想忘了,可是我又舍不得忘,因为没有了梦,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清醒的自己,如何面对陌生的世界

延伸阅读

我以为的以为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以为的以为,欢迎阅读与收藏。

已经很久没有记述自己的生活了,大学的生活琐事令我停止了记述。我以为友情可以天长地久,却忘了花无百日红!我以为友情牢固可靠,却忘了它也是脆弱的。

我和她是在大学认识的,算是大学同学。我们在一起三个学期了,我以为我和她会这样平淡的过完大学生活。然而事情却没有走上预期的路线,我和她冷战了!

很多人都说有吵架的友谊很正常,我认同这句话。但是我却绝对不适合我现在这种特殊的情况。如若说是吵架而冷战,那样我倒是比现在开心,毕竟找到矛头,化解矛头就可以和好了。

谁能告诉我,当朋友被抢走时,我该怎么做!我看着她们越走越近,看着她们越来越亲密,看着她们越来越粘糊。就像曾经的我和她。我想要去挽回,但是看着她们说说笑笑,我便放弃了。因为我忽然想到,没有人逼她呀,我有什么资格去插手她的朋友圈!

以前的我们一起挽着手去教室,去镇上,去任何地方。那时候我觉得这就是微小而确实的幸福呀。然而,现在的我和她一起走时,只留下淡淡的沉默。那种尴尬的气氛挠的人心难受。我们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样。

起初的时候,我觉得都是她的错,现在我却没有这种想法了,我想也许这样情况的造成也有我的不挽留。

我不知道以后得我们会不会和好如初,但如今看来一切都像物是人非。曾经的那些美好约定,现在看来都有点笑话。

我以为友情可以天长地久,却不知友谊的脆弱。我想对你伸出手,但是看到你身边的人,我只能放下手。我承认我的懦弱,所以对不起。

无论以后会怎么样,我还是很感激你。有你的时光,我很快乐!

因为放在心上,所以难过。如若没放心上,那便是无所谓。不知我是否被你放在了心上!

大学生活记录

我以为


我以为你的眼泪,会让我瞬间崩溃,我以为我的颓废,能让你无路可退,我以为转身以后,我可以不再流泪,我以为你能体会,我此刻的意冷心灰。万丈红尘有你作陪,即使心碎我也无所谓,咫尺天涯四目相对,离歌一曲想与你不醉不归,年华已老光阴难追,两鬓斑白我无怨无悔,八千里路的山和水,有你作陪,我无惧也无畏。

《我以为》

原来我以为,只要距离遥远,就可以对你淡然一些;原来我以为,只要离开你身边,就不会对你那么的依赖可是我错了,离开你的这些天,感觉那么忧、那么累,身体在无所事事,心却在不停想念,想有你的那些时间,想有你的那些地方,想有关你的所有!

我发现,纵然你不在我的身边,却一直都在我思绪中,都在我的灵魂里,一秒钟都不曾离开,对你的爱恋,并不随距离而疏远。对你还是太多太多的依恋与渴求无法抗拒回忆中你的身影儿,我知道,原来,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我知道,我已经没有太多的锦瑟年华,可以肆意无忌惮的挥霍,当然,也还没有老到只能捧着回忆度日的年岁。可流年真的太匆匆,就像此刻,我仿佛才凝望过晨起时蓬勃的红日,可窗外已近黄昏,闭了眼,又闻出斜阳的味道。很久没有这样用心的注视傍晚的天空,朦胧中记得,还是曾经年少时,喜欢黄昏时漫天彩霞的绚丽,喜欢凭空织就一个个锦绣的梦!

都说人生似一场虚幻的梦,然而,梦里梦外,都是真实的自己。也许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每当看到夕阳西沉,凝视草木凋零,目睹生离死别,就感觉,是一场戏的落幕,一段故事的结束。仿佛所有虚妄的努力,茫然的追求,到最后,都与心相违,都不过是,为他人作了嫁衣。好在,有你以后,心,虽越发的柔软,但,它有了归宿与方向,我可以握住光阴,可以怜惜心爱的你,我只需要你给的一份寻常持久的偎依,这样,就可以省略去那些无由的风雨!

不知道何时起,每近黄昏,就要掩上帘幕,怕那霞光穿过窗子,落在我的身旁。总觉得它好似在提醒我,我的人生,已经没有多少光阴可以任意的虚度,更没有多少年华可以随意的蹉跎。我一直认为,落日的美是凄美,因为它行将消逝,所以它的美,带着一种惆怅与壮丽。我所能抓到的,只是那一尾稍纵即逝的光影,在寻常的日夜更替里,终究还是会止不住内心的悲伤。

也许,人生就是一场博弈,和时间博弈,和命运博弈,明明是在争什么,到最后,却分不清是敌是友?是对还是错?可任谁都知道,世人注定是输者,输的美丽而颓废,输的决绝而清澈。在年华的路上,看过一树一树的花开,见过一次又一次的日升日西,可谁又能保证,明天,是否还可以再逢花的美丽、再温日的灿烂?

我不敢说自己看过了人间冷暖,但在四季的更迭,人生的患得患失中,我深知生命易逝,年华易老,平静下来,我悟到了我以为的幸福:

就在这样一段安宁的平凡年华里,让我平静的看着你,直到淡淡的老去,纵然坐到白发苍颜,我都会如往的淡然珍惜你。心爱的你,陪伴在身边,不离不弃。就是我今生期许的幸福!

知道吗?相遇你,我赤足而行,只因你真实地存在于我的生命里。隔着时空与你同行,我的心与梦系在你的身上,每一次真诚的接触,我都渗入心底,我用心记录思念掠过的痕迹。我一直都用这种痴傻但真挚的方式陪伴着你,哪怕间或会有思念的刺扎进足心,刺出鲜血。

你站在梦中对我微笑,让我坚持前行,好想将心绪放逐在岁月的流水中,让我们一起漂流,我愿意日日夜夜的兼程远行,在你驻足的地方停顿,在你行走的时候跟随。我不要遥远地看着你,我要在阳光下分享你的笑容,在风雨中倾听你的落寞,在黑暗里拥你入怀!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偏偏与你相遇,相遇便不曾忘记。若说爱在萍水相逢时燃起,那么,思念就在离别那一刻泛滥。相遇相知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不经意,而对你的情却真诚而坚固,所以,我在每一个离别的夜里,用相思煮雨,独自饮尽那杯孤寂。

一路走来,虽算不得经历了万千的风风雨雨,但,聚聚散散,有忧有喜,有欢笑也有哭泣。然而,不管岁月怎样的变迁,想与你共人生的情怀一直都不曾改变过,我依然用蘸满深情的笔,在灵魂的最真处,勾勒着我们相爱的馨香印记。也曾经以为,我会很洒脱的面对短暂的别离,却不曾料到,我可以放下一切,却放不下你。爱上你,我早已低到尘埃里;爱上你,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我以为,总有一天,能与你不离不散,牵着你的手一起共徘徊,望星空,赏日出,听潮涨潮落,看云舒云卷。轻轻拥你入怀,让片片云朵,都绽放成幸福的笑靥这也许就是我想要的爱与人生,简简单单,但此生不变。

时常凝望远方,独自静立,沉浸在这场相逢的烟雨里。日子在指尖上泛黄,而心中却依然跳动着那抹蓝色的梦想。轻轻的闭上眼睛,空气会带来你的芬芳,落在唇边,暖在心上。我知道,你从不曾离开,你就在我的身旁。

一场相思一场雨,一段相遇一段情。漫漫红尘中,蒙蒙烟雨里,何时才能与你十指相扣?朝朝暮暮,岁月在流逝,却无法阻止一颗想你的心。想你,在每个黎明的清晨,每个日落的黄昏。

心爱的人啊,在这个思念泛滥的黄昏,我们无法在邂逅的渡口相依,只能在时空的彼岸两两相忆,但记忆中你娇小的身影儿、美丽的容颜、真挚的心,芬芳了我的灵魂。今夜,无法与你携手望明月,那么,就让我在纯净的星空下,静静的、默默的想你。

在那预知未来的世界里,我依然在等待,如果未知的未来不能更改,那也是我的心不会再改变,我喜欢这个秋天,因为在等待着你的出现,因为心中有你,不牵手也可以漫步风霜雨雪,不相见也心有灵犀,你的笑,你的好,是我人生的信仰,是我前行的动力,等夏天,等冬天,等下一个季节,等待着你的出现。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在思念你,都在等待着你的身影!

我以为,越过黄昏,夜就是我的了。我相信,那就是我三生的等待,放下幕布,没有序曲与期待,上演的精彩,干脆且又缠绵。我以为,关上灯,思绪就是我的了,细碎的思索纷飞,一串与你有关的情节,被摊放在我自己的夜里,唯美、酸楚又甜蜜!我以为雨后的彩虹会更精彩,我以为甜蜜的美梦会成真,我以为我的你会如约而至,我以为

我以为在这上寂寞又寂静的傍晚,轻轻伏笔,写下这一纸相思,守候这一份执着,定会感动你,感到上苍

我以为

我不介意你忘了我


“我要死了,不是明天,就是下个星期。”

谁也没把老王这话当回事儿。

死,老王曾经近在咫尺地经历过一回。

凌晨两点,三里屯的苹果旗舰店依然灯火通明。这个季节少见黄牛,每年的 9 月他们才会在此彻夜徘徊。街边上,给黑酒吧拉客的大龄妇女说一口标准的东北话,她们死命地拉住初来乍到的小鲜肉,想把他们拖到某个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找个小老妹儿玩一玩。

“三里屯 SOHO”几个大字挂在南边的高楼上,代替了月亮,照着躺在路边的、等着被捡回家的、喝大了的姑娘、小伙儿们。

“这可能是我这辈子的最后一杯酒了。”坐在常去的麻辣烫摊子边上,老王沮丧地说。

“不就是脂肪肝、肝硬化什么的吗!”我说,“别搞得像生离死别似的。”

“嗯,我也算没什么遗憾了。”老王语气突然放松了下来。

一周前,老王体检被查出肝功能异常。他本以为只是脂肪肝,谁知道到医院复查,查出肝部有病变,立刻做了切片。最终的结果要一周才能出来。

老王查了很多资料,最终得出的结论恐怕不容乐观。肝癌,这种东西,查出来就是晚期,死亡率极高。

天亮之后,老王就要到医院取结果。是死是活,也就剩下这最后的几个小时了。

死,这件事儿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突然知道了终点就在眼前,却有那么多事儿都还没来得及做。来不及做的可以不做了,但那些做了一半的要半途而废,这让老王无法释怀。

减了又减,放不下的只剩下三件事儿,前妻、父母,还有那个追求了几年的女孩。

该给的得给,该还的得还,依依不舍也得狠下心来说声再见。

前妻

7 月里的一天,暴雨将至,空气闷热,整个世界像一个巨大的巧克力布丁,浑浊不堪。自习课上,老王给刘瞳写了张纸条,那是老王人生中作出的第一个重要的决定。没想到刘瞳看都不看就把纸条给撕掉了,还很生气地从后排走到前排,把纸条狠狠地扔到了垃圾桶里。同学们都心照不宣地回头看老王,老王的第一次表白以羞愧难当作为收场。

放学路上,老王堵住刘瞳想要问个明白,刘瞳正眼都不瞧老王一眼,自顾自地走开了,老王只好在后面跟着。

就这样,一个人在前面走,另一个人在后面跟着。老王说这像极了一部欧洲文艺片,在那样的电影里,男女主角都是这样谈恋爱的。

天越来越黑,白天变成了黑夜,大雨如约而至。

老王和刘瞳只能躲在路边的公交站台里避雨。

雨越下越大,整个世界只能听见雨声和老王的心跳声。在往后的岁月里,老王无数次地说起自己的初恋,总是描绘两个人一起躲雨的画面。他说他想找高更来画这幅画,多少钱他都愿意给,只有高更能够画得出雨中初恋那种炽热和强烈的色彩。可惜高更早就已经驾鹤西去,这幅画没人能够画得出了。

在老王和刘瞳被困在大雨中的时候,刘瞳的父亲用一把水果刀刺进了刘瞳母亲的心脏,然后他决绝地从六楼一跃而下,连句遗言都没留下。

一场大雨,让刘瞳变成了孤儿,老王成了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亲近她的人。对此刘瞳一直心存感激,即使多年之后他们的婚姻走向解体,她也把老王当成是唯一的亲人。

大学毕业那年,老王向刘瞳提出结婚,刘瞳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两个人到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婚后刘瞳考上了公务员,老王在念书的同时也接一些私活,生活平淡而富足。

老王博士毕业之后进入世界 500 强企业,凭着努力和天分快速晋升的同时,工作量也呈几何级数增长。回家成了奢侈,待在飞机上的时间都比待在床上的时间长。

刘瞳并不抱怨,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老王不以为意,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在了事业上。三年左右,老王就做到了公司高管。

其实,老王并不懂得朝九晚五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例行公事般地照顾着刘瞳的生活,却鲜少过问刘瞳在做些什么。直到有一天,陪客户吃饭的时候,撞见了刘瞳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

老王突然感觉自己就像当年那张纸条一样,被刘瞳狠狠地扔进了垃圾桶里,他的人生猛烈地战栗了一下。

老王去找了那个男人,他真想狠狠抽那男人几个耳光,但见了面之后却打消了这样的念头。男人说,刘瞳只是和他玩玩而已,并没有当真。

那男人对老王说:“真羡慕你,有个这么好的女人。”

老王无数次回味这句话的意味,忽然发现关于刘瞳的“好”,自己知道得并不多。一想到别的男人那样细细地鉴赏过自己的女人,不由得心生妒忌。

刘瞳并没有隐瞒,这个男人不是第一个,只不过是老王撞见的第一个而已。她说她只是不喜欢一个人,想要有个人陪着,哪怕只是聊聊天。可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老王却做不到。

离婚那天,气象台发布了暴雨警报。两个人在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两个小绿本子摆在桌子上,工作人员拿起钢印看了看两个人,问:“想好了吧?”

没等两个人回答,章就盖下去了,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哐哐”两声,宣判死刑,两人接过各自的小绿本,外面狂风大作,一场暴雨终于绷不住了。

老王送刘瞳回家,雨越下越猛,开到广渠门桥下的时候车熄火了。水涨得很快,车里也进了许多水。前面的车很快就没了顶儿,没看见有人出来。

车门怎么推也推不开,老王急了开始找东西砸车窗,手机、打火机,用拳头砸、用脚使劲蹬,窗户就是纹丝不动。老王开始慌了,心想,这两条命就交待在这儿了。

刘瞳紧紧握住老王的手,说:“老王,看来咱俩够呛了,有些话本来不想说了,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我对不起你,临死了还得拉着你一块儿。看来老天是不想让咱俩分开。”

老王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他摸摸自己的脑门,对刘瞳说:“瞳,你不能死。你父母的死不是你的错。你这么好,肯定会有人比我更懂得珍惜你的,我拼了这条命也得让你活,我知道你对我感激多过于爱。记住,人活着总得痛痛快快地去爱一回。不要留下遗憾!”

说完,老王开始用头撞车窗,他记得有人说过额头是人身体上最硬的部位,即使是假的他也要试一试。

一下、两下、三下……

头怎么可能撞开车窗呢,伟大的人民消防队员在最后一分钟把两个人从车里拽了出来。

老王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和刘瞳都死里逃生。

婚姻解体,大难不死,两个人似乎都短暂走过了人生的轮回,开始了所谓的新生。

出院后,老王辞去了高管的工作,自己创业,公司做得有声有色。他也开始试着享受慢下来的生活。

刘瞳谈过几次恋爱,但结果都不如人意。再次见到刘瞳,我和小二黑陪着老王参加她的婚礼。据说刘瞳和那个男人只认识了一个星期就闪婚了。

刘瞳过得并不幸福,老王对此一直忧心忡忡,却也无能为力。就在老王查出身体有异常之前,刘瞳的丈夫投资失败,欠下了一大笔钱,几乎陷入绝境。

在得知有可能身患绝症之后,老王在公司收购合同上签了字,正式成为无业游民。

他用刘瞳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出版公司。公司虽然不大,但正常运营起来之后,足够刘瞳生活,前提是她要努力学习和经营。

刘瞳能够生活得幸福,是老王第一个想要完成的心愿。

但幸福这件事儿永远都只能靠自己,谁也帮不了谁。

父母

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儿,老王必定会做两个同样的梦。

在第一个梦里,他梦见刘瞳接过他写的纸条,狠狠地扔进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可怕的是那个吃了情书的垃圾桶会越变越大,把所有人都吞进肚子里。更可怕的是,垃圾桶说什么也不肯把他吞进去,全世界就只留下他一个人,于是他号啕大哭。

在第二个梦里,老王穿越回自己的童年。那个时候父母刚刚离婚,两个人分得极其惨烈。老王被迫生活在一种悲凉的氛围当中。有天早上,老王光着屁股爬起来准备去上学,找来找去竟然找不到一件能穿的衣服。于是他大喊,妈、妈!快给我找件衣服,上学要迟到了。可是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于是他推开父母卧室的房门,看见父亲倒在地板上,几乎被绿色的啤酒瓶子给淹没了。

老王摇醒父亲,说:“爸,给我找件衣服,我要迟到了。”

父亲狠狠抽了老王一个嘴巴,带着满嘴的酒气大声吼道:“滚出去,去找你那个下贱的妈。”

于是老王就哭,光着屁股无助地哭。他站在窗户前,看着同学们往学校走,自己却光溜溜的无能为力。

多少年以来,有很多负面的情绪来自于这样的画面,这似乎成为了父母不爱自己的直接证据,一个凭空消失,一个不闻不问。

老王一个人睡的时候容易做这样的梦,梦醒之后就很难入眠了。他不得不绞尽脑汁地找到一些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缺少父爱或者母爱,以此消解噩梦带来的负面情绪。

是有这样一个片段的。

那年老王考上了大学,要到外地去读书。临行前,父亲办桌庆祝,一方面给老王送行,另一方面也想在亲戚朋友面前显摆显摆。那一次父亲喝了很多酒,却奇迹般地没有醉倒。

回家的路上,父亲一直牵着老王的手,一路走,一路沉默不语。走着走着,老王感觉自己在慢慢变小,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成了那个光屁股的无助小孩。

一路从天亮走到了黄昏,当金黄色笼罩了整个世界,父亲突然一屁股坐在了路边。

老王盯着夕阳出神,却听见父亲在一旁啜泣。

这个一辈子没掉过眼泪的中年男人,竟然也抵不过离别带来的伤感。

老王说,一直想找个画家把这个场景画下来,这样就不用每次都费心回想,到底哪段回忆证明了父亲是爱自己的。

他认为最适合画这幅画的人应该是凡•高,那种绚丽的金黄色,以及绚丽色彩之后的悲伤情绪,只有凡•高才画得出。

可惜连凡•高自己都说过,人是无法把告别画出来的。

眼看着就要被宣判死刑,老王突然觉得一切都很可笑。自己竟然从来没想过为父母做点儿什么,只因为他不确定父母是否爱自己,是否需要自己的爱。

他想,要是临死前一家人能拍一张全家福该多好,这是他想带进棺材的唯一一样东西。

老王先回到了母亲那里,到家时母亲正在看电视台重播的《血色浪漫》,看得两眼放光,老王和母亲简单聊了几句剧情。

晚上吃饭,母亲做了几样老王爱吃的菜,红烧排骨、肉末豆角、麻婆豆腐、尖椒豆皮。母亲做菜的时候,老王一直在厨房看着,时不时拿出小本子记一下。

每一样菜,老王都只吃了一点儿。母亲不太开心,老王说自己不太饿,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

饭后,老王问母亲想不想学用微信,母亲很感兴趣,老王给母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客户端。

讲了几遍,母亲还是不大记得住,于是他找了张纸,把使用的步骤写了下来。

写好一份,他又按照原样写了第二份。

从母亲家出来,老王又来到父亲家里。8 点多了,老王父亲的饭桌上只有一碟子油炸花生米和半瓶啤酒。

老王拿出从母亲家打包的菜,摆上桌。一人一杯酒,爷俩面对面而坐,并不多说什么。

父亲的手有点儿抖,夹了一筷子肉末豆角放进嘴里。吃着吃着,好像想起了什么,眼圈有点儿泛红。

“好吃吧?”老王问。

“哪家饭店买的?”父亲点了点头。

“我自己做的。”老王谎称。

“不像。”父亲有点迟疑。

老王拿出做菜的步骤递给父亲。

“都写下来了,”老王说,“别老是糊弄,没事儿也给自己做点菜什么的,不难。”

父亲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像是发现了珍宝一样,仔细地品味着每一口菜的味道。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父亲依然忘不了母亲饭菜的味道。不知道这味道对于父亲来说,到底是幸福还是痛苦。

饭后,老王打开电视,转到放《血色浪漫》的那个频道,和父亲一起坐在沙发上看。

虽然不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却在看同一部电视剧,过着差不多孤独的生活,同一个儿子是他们唯一的联系。他们一起生活过那么多年,彼此那么了解,却要老死不相往来,这家事远比表面看起来的要悲哀得多。

老王给父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并为他添加了两个好友,一个是自己,另一个是母亲。使用方法是老王在母亲家里写好的。

虽然有点儿不耐烦,但父亲很快也学会了如何和儿子用手机聊天。至于另一位还不能暴露身份的好友,老王谎称是一位邻居,和父亲年龄相仿,也酷爱钟跃民,没事儿可以聊一聊。当然想学做菜什么的也可以。

“你这么干有点儿缺德吧。”我问老王。

“骗自己父母顶多是不孝,算不上缺德。”老王咧着嘴笑。

“他们聊上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问。不过现在两个人应该都在马尔代夫了。同一个老年旅行团。”

给父母提供另一种可能,是老王解决的第二件心事。

但幸福这件事儿,只能走一步算一步,顺坡下驴总比逆水行舟要好得多。

女孩

老王,对这个女孩着了魔。

女孩皮肤白皙,高高瘦瘦的,说话嗲声嗲气,微浓妆,二十出头,喜欢自拍,朋友圈和微博上大量的自拍照,一会儿像杨幂,一会儿像范冰冰。哦,应该说白天像杨幂,临睡前像范冰冰。

自从下定决心要追求人家,老王就拿出了创业开公司的劲头。

姑娘喜欢什么,老王就做什么。大半夜姑娘说想吃碗热干面,老王连夜驱车赶到武汉,第二天一大早把面端到姑娘面前。姑娘说喜欢会音乐的男生,老王苦练吉他,每天十几个小时,手磨烂了好几遍。姑娘说喜欢电影,老王就到电影学院进修。姑娘说想要出书,老王就动用关系给姑娘出书,还让编辑假装是看中了姑娘的才华。姑娘心疼流浪猫,老王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流浪猫住,现在老王家里住了二十多只流浪猫。

最极端的例子是这样的。

女孩在微博里说:“赫本在电影里做舒芙蕾,人家也好想吃啊,多希望有人做给我吃。”

老王看见立马就疯了,在家里研究了一个星期,体重暴涨十斤。

折磨自己就算了,还把我们一票朋友拉到家里去当小白鼠。

老王一个星期没洗澡,头发贴着脑袋,眼看着油就要滴下来,爆肥的肚子上系着一块沾满了面粉和蛋清的小围裙。

他用贪婪的眼光看着我们吃他做的舒芙蕾,两眼冒光。

我们刚咬下去一口,他就问:“怎么样?怎么样?”

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老王露出了胜利的淫笑。

突然角落里传出一个声音,说:“味道是不错,可惜不够蓬松。不够蓬松怎么能叫舒芙蕾呢。”

这一句话让老王泄了气。

小二黑气愤地说:“谁啊,怎么这么缺心眼啊,多好吃啊。”

一大群人被老王连踢带踹地赶出了家门。

两个星期以后,老王又把大家伙儿召集到一块儿。这一次,老王穿着大厨的白色制服,戴着法国厨师那种高高的帽子。大家伙儿都被这阵仗吓得够呛,老王倒是显得很从容。安排大家依次入座,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不锈钢罩子盖着的盘子。

老王微笑着为每一个人揭开面前的盖子,郑重得像是在吃法国国宴。

一口吃下去,所有人都泪流满面,好吃到炸裂!

这两个星期,老王跑到了法国,在蓝带厨艺学校整整学了半个月。

看到所有人都泣不成声,老王露出了死而无憾的微笑。

当天晚上,老王带着自己做的甜点,请姑娘在一家米其林餐厅吃饭。

氛围好极了。老王带着满满的自信,打开包着舒芙蕾的小盒子,推到姑娘面前。

老王说:“你尝尝看,合不合心意。”

姑娘看着老王,眼含泪光,欲言又止。

老王赶紧说:“不急,吃了再说,我们有的是时间。”

在老王热切的注视下,姑娘拿起舒芙蕾,嘴唇微张,准备咬下那一口。

这一口下去,也许她真的就无可救药地爱上老王了。

可是姑娘又把舒芙蕾放下了。

姑娘看着老王一字一句地说:“老王,你为我做这些事情,我真的很感动,你是个好人。”

老王:“我只是想让你……”

姑娘打断了他的话,大声地说:“你太胖了,我讨厌胖子。而且你越来越胖。”

说完,姑娘流着眼泪夺门而出,只留下了这温馨氛围中的老王和那块精致的舒芙蕾。

胖成了老王被姑娘拒绝的一个啼笑皆非的理由,更成了他不可弥补的缺陷。他可以夜奔几百公里去买一碗热干面,他可以拼命地练习吉他,他可以耐着性子学习枯燥的电影理论,他可以忍着恶臭给二十多只猫铲屎,他可以动用各种关系给姑娘出书,他可以花巨资跑到法国去学做舒芙蕾……但是,他从来没想过姑娘竟然喜欢瘦子,多么简单直白的标准,可惜老王没有。

减肥,成了他最后的抵抗,不成功便成人之美,让姑娘旁落他人。他拖着沉重的肉身,开始了生命中最为惨烈的一次修行。

他跑,从一百到一千米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体重不减反增,但他不放弃,继续跑。

跑、跑、跑,拼命地跑,风霜雨雪、沙尘暴,北京马拉松第一次跑进四小时,厦门马拉松三小时四十五分钟,波士顿马拉松跑进前二百名……

女孩,也在不停地相亲,见了各种人,与各种人尝试着交往,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像老王。女孩又一次对老王说:“你是底线了,好不好,我怎么可能找一个比你还差的。”

老王笑而不语,这句话让老王看到了些许的希望。老王已经把事情做到了极致,怎么可能有人做得比老王还要好。

老王真的瘦了,长跑运动员那种瘦。成功在望,肝却出了问题,医生说过度运动是会伤肝的。不管成因如何,老王都觉得这是老天故意开的一个玩笑。他那么努力地想要姑娘爱上他,最终却搞坏了自己的身体。

帮助前妻解决了生计问题,安排父母破镜重圆,而苦苦追求的姑娘,最好的结局就是放弃,这倒是非常简单,反正姑娘永远不会主动找老王的,只要自动消失就好了。

老王还是去见了姑娘一面,还是那家米其林餐厅。

那天晚上姑娘说了很多,老王有点儿心不在焉。

他想,我不介意你就这样忘了我。

“什么时候,做舒芙蕾给我吃啊。”姑娘突然说。

“什么时候都可以啊,你知道我一直都随叫随到的。”

老王第一次对女孩说了谎。其实他想说一句,我爱你,但终究还是咽了回去。对于他来说,随叫随到就是我爱你,可对于女孩来说,随叫随到只是一种不太容易戒掉的坏习惯。

后来女孩有几次打电话过来,老王都刻意不接,他想她很快就会把他给忘了。

凌晨三点,街边上出租车比人多。

热情散尽,一切都开始冷却。

除了麻辣烫锅里眼看着要被烧干了的汤底冒着垂死挣扎的气泡,谁也没有力气再和谁说一句告别。

老王的故事在凌晨就要有一个确切的结果了。

忽然街角传来一阵喧哗,一个穿着婚纱的姑娘跑过人群,人们要么赶快躲闪,要么驻足观望,只有扫地的阿姨不以为意,这种场面她见多了,要么是拍戏,要么是发疯,三里屯最不缺少的就是各种怪物。

姑娘一路跑到麻辣烫摊子前,直勾勾地看着老王。

老王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抹抹嘴。

姑娘大声喊:“王小强,你能跑到哪里去,就算死你也要和我死在一起!

“王小强,你是愿意娶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