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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美文染年华

发表时间:2020-09-03

晕染年华的情谊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晕染年华的情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时间就像被施了魔法,能穿透指缝然后悄悄溜走,握紧十指却怎么也握不住时间的脚步。时间过的很快,快的,我来不急跟你告别。 十年前,你是我的老师。那一年你刚大学毕业可谓是教师中的小鲜肉,那一年我刚上初中可以说是中学生中的小嫩肉。 你没有教师应该有的严厉,还记得第一天上课时你还略带羞涩,低着头把第一节课讲完。 你是初来咋到的年轻教师,既要把全班的整体成绩提高,又要兼顾全班几十个人的日常生活,现在想想当初的你是多么不易,我们却全然不知。 那是瘦弱的我身体一直不好,深夜发烧你一个人带我去医院,陪我挂水直到凌晨。其实这种情况我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后来你了解到我身体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学校食堂的伙食差,所以容易生病。 有一天下晚自习回宿舍,你把我叫到你的教师宿舍,一个很小的单人宿舍。你笑着说:把被子拿过来和我挤一张床,你愿意不?我感动不已,却无法形容。的确那个冬天很冷,可那晚我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看着你脸上的笑容优雅甜美,如同安第斯山脉中的雪莲,在冰天雪地里温暖的盛开。 早上你起的很早,我闻声而起,你说以后每天早上你就不用去食堂吃早饭了,看!我煮了鸡蛋!此时的我眼泪已在眼眶里打转!我不知道我哪辈子修来的福分,上苍如此眷顾我,让我遇到这么好的老师。我只想,也只能用成绩来报答如此待我的老师。我庆幸我没有辜负你,成绩一直在年级遥遥领先。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自古都说李商隐的《无题》形容老师的无私奉献是最为贴切形象,我却觉得春蚕的一生太过单调,蜡炬太过呆板。这些都不足以衬托出你的春风化雨,和颜悦色。你是黑夜中的一速光,给游离在黑暗的人指引道路;更是佛祖身边的一株菩提,明镜亦然,不染尘埃。 在时间这种强有力的催化剂下,我们渐渐成长,最终逃不过曲尽人散,我们毕业了,带着千万的不舍毕业了。 匆匆忙忙的假期结束了,匆匆忙忙的我背起行装踏进高中的学习生活,我说过要用最好的成绩来报答你对我胜过师生的情意。 我想努力做到最好,可是失去你这位良师益友的帮助,我就像失去航向的小船,孤立无援的在水中漂着,不知何处是岸。没有了方向,没有了动力,最终也没有抵挡住潮水的侵蚀,沉入了海底。 我知道后来你有统计过那一届考上大学的人中有几个是你带过的学生,我也知道当你知道我落榜时你是多么失望,更知道你希望我能去看看你,哪怕是不聊学习只聊生活。 时至今日,我都没能有勇气去面对你,也不知道该拿什么样的姿态去见你! 十年了,你一直都是我最爱的老师,而我却没能成为你最好的学生!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从“重情”走向“重用”情谊


黎锐楷

人人都说:大学就是半个社会。我,已然在一个不知名的本科院校渡过了两年的大学时光,越发感受到我们之间的情谊,不断地从重情走向重用。

重情,重视情分,重视彼此间的关系纽带。

这正如,小时候的我们,从呀呀学语到彼此相识,从打闹嬉笑到放学回家,我们都享受着最快乐,最不要思索的时光。在最美好的时光,我们没有算计着谁给谁少了一颗糖,而是我们做好朋友好吗?我跟你们一起玩,好吗?我们彼此间是有最存粹的情谊,我们每天可以无话不说,可以捉迷藏丢沙包;然后,我们会约在一起,去实现我们心中的小九九,一起去摸个鱼,烤和红薯。这也许是我们这一段情谊的有用之处,但这样的有用是建立在我们有情的基础上了。

重用,重视用处,看重于情谊中的用处。

两年的时光,我的朋友圈好友从50个增加到358个,可试问自己,有多少人加了就没有聊个天呢?有多少好友是用处之交?有的是为了举办一次活动添加的,有的是为了拉一次赞助认识,有的是为了托干部盖个章而添加的..我们越来越带有目的去识人,越来越为了做事而去添加好友,建立的情谊都是基于我们需要共同去完成一件事,各自获得自己的利益,而不再如小时候,因为我们相识,慢慢地我们才会共同有志于去完成一件事。我们的情谊,越来越走向了重用的阶段,朋友圈的朋友是在不断增多,有用的人际关系网是在越来越大,但,这就是大学给我们的朋友吗?同时,冷静地审问自己:当下这么多朋友,他们真的真正有用吗

虽然年岁渐长,朋友增多,但我们似乎越来越孤独,找个知心说话的朋友都难。

在半个社会般的大学中,我们的人际关系有了现实的变化,从重情走向重用情谊。这是好的吗?我不晓得,但我知道这是我们踏进社会前,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必然,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成长问题。

熙熙攘攘的社会,无往不利,我们又该如何立足?曾记得有位先贤说过:朋友是我们最大的财富,可,我们又如何寻得这一朋友呢?罢了,我们还是先好好做好本分,在不逾矩地待人吧。

染尘


我是一个调酒师,我叫希恶。

我的店开在城市的角落,店门上挂着一个小招牌:染尘。

店里的卖的酒有很多种,当然,只卖给一些特殊的,和我有缘的“人”。

来店里的客人都是有故事的,比如说,这个曾经的孟婆。

“给我一杯酒,老板娘。”这个曾经的孟婆并不丑,但是眼底却有一丝怨气环绕着——是个有故事的人。

“方便讲讲你的故事吗,我的酒可不是免费的。”

2

阿青是个孟婆。

孟婆是个职业的总称,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子,他们的任务,就是将那些魂魄喂下孟婆汤。而他们大都是一些执念太深的魂魄化成的,阿青就是其中一个。

她在等人。

至于等谁呢,谁也不知道。反正,一旦有人询问她,她的脸上就会露出温柔的神色。

只有阿青知道,她在等谁。

没多久,来了一个叫北辰的新孟婆,见人总爱笑。

“阿青,你在等谁呀?”

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可以和春花秋月媲美了。

“我呀,在等一个男人,他答应我要陪我一生一世的。”

阿青说着,似乎想到了一些甜蜜的事。

“那要是等不到他呢?他要是不爱你了呢?”

“不会的,我们拉了勾的。”

阿青神色一变,但马上又恢复了淡淡的笑容。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阿青偶尔和北辰聊聊天,其余时间就坐在桥边等人。

“你有没有想过,他要是不爱你了呢?”

阿青不假思索地摇摇头:

“不会的,他发过誓。”

她完全没注意到北辰的神色。

直到那一天,阿青看到了她日思夜想的人。

那一天,北辰不在。

“阿瑞!”

她激动地颤抖着。

“离我远点!”男人厌恶地甩甩手,嫌弃地看着她,“听着,我讨厌你。”

“你……”阿青愣在了原地。

“你不是说你爱我吗”

“我从来没爱过你。”男人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走过。

“求你,别讨厌我。”

泪水爬满阿青的脸颊。

男人见状,身形一晃。

“阿瑞!”阿青撕心裂肺地喊道,往事如潮水半淹没了所有的悲欢爱恨,唯独淹没不了他。

那一日日,一年年的等待,换来的,就是一个厌恶的眼神,一句“我从来没爱过你”?

好恨啊!

“最后,我喝下了孟婆汤,但

没喝太多,所以保留了一部分的记忆。”这个叫阿青的女人波澜不惊地讲完了她的故事。

“也许这故事有另一个版本呢?”我挑眉,不等她回答,就讲起来。

3

北辰是个新来的孟婆。

和他一起工作的,还有一人——一个叫阿青的姑娘。

她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坐在桥边等人。

“你在等谁呀?”

北辰中于忍不住了,好奇地问她。

“等一个男人。”

阿青笑得甜甜的。

“哦。”

等人?多么无聊。

但这个傻姑娘,怪可爱的。

和阿青相处久了,北辰发现,阿青真的很可爱,特别是她的笑容,嘴角旁还有一对小酒窝。

北辰喜欢上了那甜甜的笑容。

看着阿青每天都要等着那个男人,北辰竟然有些莫名地嫉妒他。

他想每天都能看到阿青的笑,可是,他也不希望这么可爱的姑娘始终是一缕魂魄。

“与其等着那个人,你就不想当人吗?”

“想呀,可是我要等他,等他和我一起转世呀。”

北辰皱了皱眉,因为孟婆若想转世,除非她自愿,就只能让她绝望——他可不愿意让阿青难过。

那天,阿青似乎听一个魂魄诉说生前的故事,一直闷闷不乐。

坐在桥边,双脚有些心烦地摆动着。

在北辰眼里显得极为可爱。

“哎呀,别难过啦!”

北辰宽慰地拍了拍阿青瘦小的肩膀。

他俯下身子。

嘴唇正好从阿青光洁的额头滑过。

阿青一扭头,故意和他拉开距离。

“北辰,你说,你有喜欢的人吗?”

阿青的眼睛水灵灵的。

“有呀!”

“那一定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吧!”

“对,很可爱……”

北辰瞥了眼阿青。

傻丫头,怎么就不知道我的心呢?

4

那天,阿青不在,北辰看到两个狱官押着一个男人走向地狱之门。

“他怎么啦?”

“他撞死了他的妻子。”

北辰突然想到了阿青一直等着的那个男人。

“你认识阿青吗?”

被押着的男人闻言,瞪大了眼睛。

“她的妻子就叫阿青。”一名狱官说。

什么?那阿青……

她知道了的话……

那个傻姑娘,如果不告诉她,她岂不是要做一辈子孤魂?

该怎样办啊!

“你说,我这样会不会被阿青发现呀!”北辰摆了摆手,对狱官说。

“放心,她越是爱那个男人,就越不会去注意那些细节,不会认出你的!”

“可是……她会伤心的。”

“不让她绝望,她能转世吗?”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听着,你要扮作那个男人的样子,让阿青以为他从没爱过自己,让她绝望,懂吗?”

“嗯……”

北辰扮作那个男人的样子,来到阿青面前。

“阿瑞!”

她果然没认出来,想跑过来抱住他。

北辰深吸一口气,狠下心,对她吼道:“离我远点!”

“阿瑞……”阿青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北辰不敢看她的脸,不敢看她伤心的样子,怕他一时心软,就把真相告诉她。

“我说了,我讨厌你!”

北辰的心揪紧了,似乎在滴血。

“你不是说会陪我一生一世吗?”

“我那,我那都是骗你的!你听着,阿青,我讨厌你!”

北辰看着地上一颗颗的泪珠,只觉得,心似乎缺了一块。

“听着,我不爱你了!知道吗,我,不,爱,你,了!”

“不,不会的……”

北辰身形一晃,他快坚持不住了,他好想告诉她真相,好想将她紧紧地拥在怀里,好想亲吻她的脸颊,好想让她不要哭了。

“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我,不爱你!”

他以为自己不会难过,不会痛苦,可是,他的心——

一直在下沉……

似乎被痛苦一点点吞噬了。

“不……”

“泽瑞你是开玩笑的对吗,开玩笑的,一定是开玩笑的……”

“不,这不是玩笑。”

阿青迭坐在地上。

然后,是久久的沉默。

北辰深吸一口气,猛得抬起头,看见得就是阿青一张绝望的脸——他的目的达到了。

他以为自己会得意,可是,为什么心会这么痛呢?

北辰看着阿青,伸出手,想抚摸她的布满泪痕的脸,却被她不着痕迹地躲开了。

阿青深吸一口气,声音平静得可怕。

“第一眼看见你时,我就喜欢上你了。喜欢你站立的样子,喜欢你坐着的样子,喜欢你微笑的样子,你难过的样子,你吃饭的样子,你说话的样子……究竟喜欢上你哪点呢,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很喜欢你。”

北辰皱紧了眉头。

“泽瑞,你说,你到底爱我吗?”

阿青把玩着脖子上的项链。

“你曾经爱我吗?”

北辰紧紧地握住拳头,手指节骨初煞白。

他的心好痛,站着有些不稳:“……”

阿青瞟了他一眼,觉得好笑。

“你不是骗我说你爱我吗,现在再骗一次不好吗?”

阿青凄然一笑。

“说啊,你怎么不说话啊!说话啊!”

阿青突然抓着北辰的身体使劲摇晃起来。

她的双手紧紧抓住他的手臂。

他的手臂冰凉如铁。

“说啊,说话啊!”

她使劲摇晃他!

“……”

北辰的眼中暗流涌动,深深地望着她。

突然,北辰一把捧起他的脸,他炙热的唇吻上她冰凉的唇!

阿青不断地挣扎!

他死死抱住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嵌入骨肉!

他要把他的温暖传递给她!

他紧紧地吻着她,紧紧地拥着她!

他再也不想让她伤心!

他爱她!

阿青用力去咬他!

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他却依然死死地吻住她,死死地拥着她!

突然,腹上一痛,阿青满脸怒火:

“泽!瑞!”

“怎么了,你不是一直想这样吗?”

北辰装作嘲讽地笑了笑。

他是那么想看她再笑一笑,笑一笑就好,哪怕她再打自己几下也好,只要能让她心情好一点。

“呵……”

阿青突然冷笑道,笑得有些勉强,一把从脖子上扯下一条项链,重重地摔在地上。

那曾经被她视若真宝。

“你曾经送我的项链,现在还给你。”

它是少年的心意,阿青记得,那少年曾经吻过她的脸颊,信誓旦旦的告诉她:“我爱你!”

可是现在……

来了,爱了。

去了,算了。

项链碎了一地,就像北辰的心。

那碎了的项链好像不曾存在过,却又好像可以将北辰的魂魄带走。

“泽瑞,我恨你。”

北辰的眼睛被痛苦填满,像火在烧身,像剑在剔骨,锥心的刺痛翻搅着他的内脏!

不!

他咬紧牙关,不让痛苦显露出来!

他的心似乎被那句话撕裂了!

就算阿青是对那个男叫泽瑞的男人说的。

但是,为什么他好想疯狂地摇晃阿青的身体,逼她把那些令他心痛的话收回去?!

因为她的话让他崩溃,让他痛苦地想死去?!

阿青定定地凝视他。

她弯下腰,将碎了一地的项链扔进了水中。

“这个也该扔了。”

然后凄然一笑,喝了一口孟婆汤,头也不回地从北辰身边走了过去。

如果她再回头看一眼,就会发现北辰被痛苦占满的双眼。

她一定会感到奇怪,不然,就不会这样走了。

可是,她没有。

看着阿青离开的背影,北辰的心似乎也被带走了。

也好,比起让她恨我,总比让她知道是她是被那个男人撞死的好。

他扮作那个男人的样子,想让她死心,转世为人。

现在目的达到了……

可是,心好痛啊……

泪顺着脸颊流下……

此刻,所有的伪装都在她离开时崩塌。

那个傻丫头……

离染


若道尘埃,愿洗去浮华,掸去一身尘灰,回忆辗转来回,痛不过这心扉,愿只愿余生无悔,一场回忆,一杯清酒,一场别离, 生生灭灭,了了心扉。

路旁的梧桐树依旧挺立,这么多年过去了,枝头已被修剪过无数次,主丫也从两侧往中间挪动着,侧丫则使劲往四周伸展着,不知何时已那般浓密,层层叠叠,交错横布。

近来,早晨的天空似乎太过忧愁,太过忧郁,不算浓密的乌云总是在抬头的第一时间感受到她的忧伤。任风如何也吹不散的离愁别绪,哀怨叹息。

不是你的言语不够甜蜜,不是你的怀抱不够温暖,不是你的体贴不够入微,不是你的港湾不够安心,只因你不是对的人,我们从未铭刻在三生里。

若如一寸光阴一壶酒,可以指尖作舞,琴音为伴;若如一纸诗书一年华,可以染墨飞宣,倾情红笺;若如一剪梅花一溪月,可以良夜剪烛,静心安禅;若如一曲云水一盏茶,可以东风携手,倾杯为欢。

你不知,我不知。他亦不知;红尘中,拂过一缕风,带下几片梧桐叶,在空中辗转起舞,缠叠宣飞,是那么轻盈,不曾留下痕迹,亦不曾留下风的气息;云的叹息,叶的忧虑,伴着风的足迹,搜寻你离去的寄语,搜寻你存在的光影;告诉你,告诉我秋已来临,不知何时才遇见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冷冷的忧郁,若如流水浮花,只余淡淡寒香,让人婵媛;清欢岁月难得,若如四季烟雨,倾城往来无常,任凭倚栏拂榭,寻寻觅觅。

若知秋的凉意,执笔书写,那般离愁,不需多么温润如玉,不需清风送明月,不需木棉花绵绵相依。

梧桐衬秋意,不问对错是与非,怎料事无常,生死往来如浮萍;书写那般忧虑,几般期许。梧桐树下,梧桐雨,花开花落,花几许。若道尘埃,愿洗去浮华,掸去一身尘灰,回忆辗转来回,痛不过这心扉,愿只愿余生无悔,一场回忆,一杯清酒,一场别离, 生生灭灭,了了心扉。

梧桐愁染秋,秋不悔,相依,相宜,长相离。

哥们儿情谊醇香


人的一生漫长坎坷,在情感的空间,点缀其中的有温煦的亲情、甜蜜的爱情,还有另外一种日久弥香的情谊,那就是挚友之情。友谊之交有结义交、忘年交、患难交、莫逆交、刎颈交而此篇,我欲为读者叙述的是,蕴含江湖气味儿的称谓,俗称:哥儿们情谊!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有句名言: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远的利益。而我们东方人却不这么认为。老祖宗们说,与朋友交往要重义轻利,故有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之说。并且留下了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的不朽诗篇。

可在现实生活中,我吃惊地发现,真正的朋友,其实就是酒肉朋友。在现代社会中,所有的交际场合,几乎无一例外全都是要靠酒唱主角的,只要酒杯一端,什么话都好说,什么事都好办。所以,你端一杯酒,我端一杯酒,我们一起干杯,就成哥们弟兄。这也是他们于职场、生意场上混口饭吃一种谋略。当然了,他们的情谊只是利益之说罢了。

友谊,相信大家都曾经拥有,也曾经失去过,失去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不懂得友情的真正含义。友谊究竟是什么?友谊是人与人之间长久相处建立起来的情谊,是在交往中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建立的。我们都要有朋友,其实和谁做朋友,自己是可以选择的,就要看他的性格和你合不合得来,和他相处感觉融洽吗?因为要建立友谊就必须一心一意,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毫无诚意。

人们常用形影不离一词来形容好朋友之间的关系,真是再恰当不过了。不过,好朋友之间也难免有一些摩擦或一些矛盾,只要双方互相理解、宽容、原谅,小小的不愉快也会烟消云散,彼此的友谊也会更加深厚,达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境界。他们之间此种交情也是与古代侠士一样,抛头颅洒热血,肝胆相照的哥们儿情谊。

前人鲁迅和瞿秋白,在30年代白色恐怖笼罩下,曾结下一段崇高而感人的友谊。两人深入交谈后,都深深被对方高尚的人格,渊博的学识所吸引,很快成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当时,瞿秋白先后几次到鲁迅家过避难生活。在共同生活的日子里,他们一起评论文章,交流学问,体现了两人真挚的友谊。有此历史足迹可借鉴,证明只要以诚相待,确有此种铭深情谊。

有的人长那么大,交的朋友也不少了,但知心朋友很少。有些朋友,同个所在,打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但是你永远不要指望他会问候你一句,和你聊一聊心事。他有的只是遇到事儿与你张口要求相帮心寒

有些朋友,只能逢场作戏,对你点头唯是,可以和你夸夸其谈,通宵达旦喝酒吹牛他有难的时候,你会帮他一把,而等到你有危及的时候,却不见踪影有些朋友,或许跟你聊得不多,却句句是实在金玉良言。他不会在你面前夸夸其谈,只是在有时候,在你做艰难选择的时候,他当时会毫无顾忌的给予你最好的建议,不会害怕结果可能拖累到他而闭口不谈这就是所谓的哥们和伪哥们。

生活中你可以没钱,可以没饭吃,但是不能没有哥们儿。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哥们儿?真正的哥们儿他和你分享他的秘密,他向你讲述他的梦境,他在你无助的时候陪着你,他在你跌倒的时候会第一时间扶起你,有困难?

哥们儿会第一时间赶到。当你委屈的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哥们儿,你的秘密最想告诉的是你的哥们儿,你有对象时会第一时间告诉他其实什么是真正的哥们儿,很简单就四个字同甘共苦。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人你要毫不吝啬的叫他哥们儿!因为能有一个真正的哥们儿真的很不容易!珍惜哥们儿就像珍惜你最爱的人一样

但有些人存在一种奇怪看法:是朋友就要讲哥儿们义气,不讲哥儿们义气就是不够朋友,这种看法是不对的。真正的友谊是不含有妒忌心理的,当朋友取得某方面的成就时,你应该学会欣赏他的成功。因为妒忌不仅会伤害朋友,还会使自己失去朋友。

有位哲人这样评价友谊: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生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可见,友谊在人生道路上起着重要作用,希望大家都珍惜自己身边的友谊。

我感谢命运的安排也让我有幸拥有一份哥们儿情谊。虽然我只是一介女流,充其量只能称之为红蓝颜知己。但是我想借这篇文章对他道声:谢谢,哥们儿,珍重。这份感知是比任何情谊都珍贵的,感恩精神有你激励而奋发盼望这坛哥们儿情谊佳酿日久醇香

谨以此篇赠予哥们儿,安好幸福!珍重!

染血的戒指


冬天,天早早的就黑了,郭江池站在公交车站的站牌下时,街道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上已是灯光璀璨了。侯车的人很多,凛冽的寒风中,人们裹着厚厚的棉衣,焦虑着,不停的踏着步子摇晃着身体,翘望公交车快点到来。

郭江池心里有些着急不安,他要到火车站赶晚上的火车回家。

去火车站的十五路车还没有停稳,已经等的心急火燎的人们,此刻没有了绅士风度,蜂拥着堵住了车门。后面的人推拥着前面的人,前面的人便不由自主的挪动脚步被挤着上了车。十五路车太少,真不知道公交公司的调度是怎么考虑的,下班时间,客流集中,是应该临时增加运营车辆的。郭江池心里嘀咕抱怨着,他开始担心自己上不去这趟车,便把挎包放在胸前,也跟着人群向车门口挤了起来。就在他好不容易一只脚踏上公交车踏板时,突然感觉自己身上有异样的变化。郭江池警觉的低头一看,果然发现自己胸前的包已经不见了。被刀子割断的挎包带子一头还在自己手里,但不停的被一种力量向后拽着。郭江池瞬间热血上头,心里暗暗叫苦,不好,遇小偷了。回过头的时间,手中最后一截挎包带子也被拽去了。只见一个小伙子正向人群外挣扎着,手里拿的正是他的包。

郭江池大喝一声,抓小偷,抓小偷啊。抢劫了。回转身子急急的向外挤,要知道挎包里装着他在这个城市打拼一年的收入。

当郭江池挤出人群时,小偷已经跑出三十多米了。郭江池在后面一边喊着抢劫了,抓小偷,抓小偷,一边拼命的紧追不舍。

得手的小偷急的似一条疯狗,抱着郭江池的挎包,缩着身子在前面跑,还不时的回过头瞄上一眼,目测丈量着他们之间的距离。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听到郭江池的喊声,只是咧咧身子,像避瘟神似的躲着小偷,没有人帮他。看着郭江池从面前气喘吁吁跑过,像在看一场现场电视直播,目送着街道上两人的追逐,嘴里还不忘为这种画面解说现在的小偷真大胆,光天化日下,什么社会风气!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今年郭江池打工的饭店生意不好做,辛辛苦苦做了一年,老板只给了他半年多的工资和一张欠条。翻过年,郭江池就二十九岁了,两个月前,年迈的老妈给他电话,电话里老妈没有责怪他,只是用带着很浓的家乡话,缓慢的说,乖呀,这年又快抹了。我咋感觉这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干不动了乖,也没一点心劲了,这个家需要一个年轻的女人来支撑了。电话这头,郭江池虽然看不见母亲,但他深切感受到了母亲传递过来的那急切的,带有幽怨的气息,仿佛看到了母亲焦虑的眼神。

自己小时候不懂事,长大了,开始懂事了,发现父母脸上就像脚下这片沧桑的黄土地,已经遍布沟沟壑壑。也是的,和他从小一起玩尿泥的小伙伴如今都已经结婚成家,有的孩子都满地跑了。郭江池家里穷,至今还住在两孔被烟熏的似锅底的窑洞里。凡是登他家门相亲的姑娘,看到这两孔破窑洞,姑娘原本兴致勃勃的脸瞬时就黑了,脸拉的比窑洞还长。小伙子人长得再标致,也不能当饭吃。郭江池强压着青春的欲望和委屈,一咬牙,独自跑到离家近百公里的这座城市打工。

让郭江池没有想到的是,在城市花花绿绿的世界里,带给他的视觉刺激远远超过了乡下。尤其是夏天,打扮得娇媚妖艳,穿着暴露的女人,充斥着他那膨胀着荷尔蒙的眼帘。女人的胸部属于女人的私密处,是不能昭示与众的。可是每每令他不可思议的是,那些女人偏偏穿着低低的胸衣,两个活泼的,白白胖胖的小兔子,就在他的眼前一蹦一跳的,跳得他的心脏也扑通扑通的。尤其是夜晚来临,让郭江池备受煎熬。脑海里全是白天街道上露骨的色情画面,女人白皙的大腿,藕似的胳膊。郭江池是个传统的男人,而且胆小,他不敢,也不愿意出入城市的那些声色场所。他只能神情迷离的把自己硬硬的摁在床板上

郭江池累的气喘吁吁,一手掐摁着有些疼痛的腰,锲而不舍的追着。

前面的小偷年龄不大,还挺能跑,被郭江池追着沿大街跑了一会,扭身跑进了一条背街。背街的两旁有许多窄长的小巷子,像这座城市身上的毛细血管。小偷显然对城市的地理方位很熟习,他跑进背街一百多米后,转身向右钻进了一条小巷。

窄窄的小巷显得悠长,深邃莫测,巷子里只有一排路灯,还是八十年代的那种式样,每隔五十米杵着个高高的冰冷的水泥杆,杆的顶部挂着一盏灯罩,寒风中散发着幽幽的黄色亮光,让人有了一点温暖的感觉。悠长的小巷里没有人,显得很昏暗而惨淡,像一只张着血口的饿狼,随时都可能把郭江池吞下去。跑到巷口,郭江池心里有些打鼓,他迟疑着,没敢立刻进去。人生地不熟的,他害怕小偷有同伙在那里伺候着他,进去会遭暗算,钱没有追回来,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就在郭江池呆呆的站着稍犹豫时,突然,他听到前面哎呀的一声嚎叫,正鼠窜的小偷模糊的身子便扑通倒在地下。小偷的身旁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墨剪影似的人,轮廓很模糊。郭江池心里有些奇怪,刚才并没有发现小巷里面有人啊。但他立马像打了兴奋剂,激动起来,不管怎样,他知道自己遇到救星了。

郭江池大声喊着抓小偷,抓小偷,紧着向巷子里面跑去。只见墨剪影弯下腰,对趴在地上的小偷气势威严的喝道把包留下,滚蛋。伸手去夺小偷手里的包。小偷刚才是被墨剪影不注意绊倒,给来了给壁虎啃墙,趴在地上亲吻了冰冷的路面。小偷稍一缓神,嗨,我就不信了,这年头,还真有爱闲事,自己找不痛快的。只见小偷身体一跃而起,顺手摸到路上的一块砖头,照着墨剪影的头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咣当就给了一下。只听墨剪影啊的叫了起来,但手却紧紧的拽住到手的包不松手。小偷又拿砖向他的手上砸去

你妈的,狗日的王八蛋,给我站住。郭江池嘴里骂着,双腿跑着。小偷看到失主已经快到身边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嘴里嘟囔一声妈的,算老子倒血霉。丢下包,一溜烟的跑了。

这时间,郭江池已经喘着粗气赶到跟前。看到小偷已经跑了,还想追下去。墨剪影一手捂着脑袋,有气无力的说:别别追了。看东西在不在?

从墨剪影手里取过自己的包包,这时,郭江池才发现墨剪影受伤了。血顺着指缝在脸颊上流淌,像蠕动着的蜈蚣。

郭江池刚放松的心又提了起来,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出门没有看黄历,看来自己今天家是回不去了。给人家看伤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郭江池抖动着手打开包包,从里面取出一沓卫生纸,迅速给墨剪影捂到头上。焦急的,有些语无伦次的说:走,大哥,我陪你到医院去看看。

墨剪影神情疲惫的靠在小巷的墙上,摆摆手。郭江池着急了,心想,人家可是为自己受伤的,咋能这样呢。丢下人家不管,自己就不是东西了。他郭江池可不是这种无情无义的人。在郭江池的坚持下,墨剪影被扶到街道社区卫生所。幸亏头部没有伤到骨头,只是手指骨折了。医生给做了包扎,又打了防破伤风针。随后,郭江池按照墨剪影的要求扶着送他回家。郭江池什么也不问,就随着墨剪影在小巷里七转八拐起来,一会时间便来到墨剪影的家。

郭江池悉心的照料着墨剪影躺到床上。这是间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平房,房子中间只有一块巴掌大的空地,周围让床、灶具和其它杂物摆的严严实实。

墨剪影告诉郭江池他叫王越,也是在这个城市打工的。

王越靠在床头的墙上,嘴努了努郭江池,又朝床边努努,示意郭江池坐在他身边。

我知道你。你是春秋味道饭店的领班,我去你们店里吃过饭的。

你住这里?谢谢你,要不是你今天帮我,我会狼狈不堪的,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结果,这里的小偷也太猖狂了。郭江池发自内心的感谢王越。

房间很暗又凉,看着王越,不知为什么让郭江池感到脊背有点森冷。

一样的,天下农民工是一家人,别以为脱下农民的衣服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咱们虽然现在做的是工人的事,但还是姓农都叫民工。再说了,你在饭店不是也出手帮过一个女服务员吗。

王越说的是今年春天,一次,饭店来了几个中年男子,店里一个长相漂亮的女服务员为他们那桌服务。她为一个男人倒酒,当她把倒好的酒正准备放到客人面前时,男子却突然用手去接酒杯。不知道是不是男子故意的,在接酒杯时,男子的手一晃动,酒撒在手腕上了。男子眉头一皱,借题发挥,非让姑娘用舌头添尽他手上的酒。服务员是个年轻姑娘,当时脸憋得通红,结结巴巴的不停的道歉,可是男子借着酒劲仍然不依不饶,说,你不添是吧,可以,你给我把这杯酒喝了,咱们两清。姑娘求告说,她不会喝酒。满座的人看着姑娘手足无措的情景也兴奋得意起来,便跟着起哄,吆喝着,让姑娘用舌头舔酒。这帮人嚷嚷着说,不就是亲一下吗,这算什么呀,在人家西方国家亲吻手不过是行个见面礼罢了。

这时,郭江池远远走过来,接过酒杯,先道了歉,商量着对客人说,她还是个女孩子,这酒我来帮她喝。那男子一听,气不打一处来,眉毛一横,手一扬,说:什么地方蹦出你这个跳蚤?我掏钱买酒,孝敬你喝啊,我傻B啊!好好,这杯酒你可以喝,不过,今天这桌饭钱就归你了。

一边是老板的生意,一边是姑娘的尊严,两头都要考虑。此时郭江池似乎早就预料到会是这个局面似的,也不急不燥。转过身,把酒杯递给姑娘,说:你看,让老板不高兴了。既然你惹下的事,我也没有办法帮你,只能你自己解决了。不就是一杯酒么,芝麻点大个事。说着,对姑娘一挤眼。姑娘接过酒,眼睛盈着委屈泪水,举起酒杯,一仰头,把酒倒进口里。

实际上当郭江池接过酒杯时,就已经给它来了个狸猫换太子,姑娘喝的已经是水了。王越当时就在邻桌坐着,看到此,不由得对郭江池有勇有谋的处理方式伸出了大拇指。这个小伙子,靠谱。

你家是Q县的吧?

听到王越和自己说话,郭江池回过神来,忙答道俺家是Q县槐树沟的。

王越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我们家也是Q县的,铜锣镇知道吧。你看我现在这样了,右手不能活动。头还晕着,这纱布缠的像不像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看这样十天半月是回不成家了。

郭江池像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回道:是是,我一定补偿你,你对我有恩、有情、有德,我会对你负责到底的。

你心里真的这样认为?

一定的。一定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那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这里不要你管,你只需要为我办一件事就行。

一件?十件都应该。郭江池睁大了眼睛。

接下来,王越红着眼睛告诉郭江池去做一件事。并反复嘱咐郭江池不能对任何人说是他王越安排去做的。其次,对方只要不拒绝他的帮助,郭江池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停止做事。

郭江池盯着王越,用劲点着头。

你现在打的去车站,还能跟上回家的火车。我这里有件物件你带上,过一段时间,当你不需要再做这事的时候,你拿出来送给她。记住,东西在不需要再做时才能拿出来。此处不是你呆的地方,快去吧。

你真的一个人能行?

别罗嗦,去吧。再晚可就跟不上趟了。

郭江池是小跑着离开王越的。出了房子,郭江池感觉自己精神有些恍惚。因为什么,他说不清楚。

郭江池回到Q县,连自己的家都没有回,直接去了铜锣镇。按照王越提供的地址,顺利的找到了望隆路12号。

这是一家杂货小商店,商店的门紧闭着。

郭江池敲了好大一会,里面有位女人应着声给开了门。

女人二十多岁的年龄,模样清秀,身材窈窕,只是面露憔悴,神带忧伤。女人看着面前的郭江池,慵懒的说道:对不起,今天不开门。说着,就要关门。

郭江池忙说:别关门,我不买东西。你是封蝶吧?我受你朋友之托来看你。

女人闻言,点点头,是啊。你是女人疑惑的眼光打量着郭江池。

郭江池解释说:我姓郭。嫂子你就是铜锣镇本地人吧,和我一起在城里打工的你的一位老乡,听说我回家,托我过来看看你,说你最近身体不好。

封蝶看郭江池精精神神,清清秀秀的一个小伙子,咋看都不像坏人,就给让进店里,拉了一把椅子。

郭江池随手将带的食品放在地上,对封蝶介绍说自己家是临镇的,但他们家距离铜锣镇比他们的镇还近,他们村与铜锣镇所辖的村地接地。他在城里打工,这是回家看父母。郭江池对封蝶说:嫂子,我回来这些天在家也没有事,你一个女人家家的,店里肯定有不少杂活、脏活什么的,可以交给我来干。如果你不忍心,就算我是来店里打工的。如果你满意,开春我就不去城里了,就在你这里干。到哪里都是出力,你这里离家近,还能照顾老人。

封蝶懵了,怎么突然面前掉下个小伙子。不过想想也是,商店已经多天没有开门了,到处都是乱糟糟的,货架上的酱油、醋瓶,香皂、沐浴露,食品包装盒上都蒙着淡淡的一层灰,地上各种货物乱七八糟的随意放着。郭江池看封蝶没有反对,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在店里自己找活干了起来。

看着面前这位和她同龄的小伙子,封蝶感觉这人还不错。小伙子中等身材,面相清秀而朴实,是属于招女孩子喜欢的那种,也就没有阻止郭江池干活。心想,这小伙子与她兴许有缘,他一进来,自己就感到店里充满了生气、朝气。多天以来自己压抑、悲伤、郁闷的心情似乎开始释放了。再说了,关门一个星期了,老这么下去也不是事,店里的物品和自己的心情都需要好好收拾整理了。心情再不好,生意还是要做的,日子还要继续,自己心里难受,不能让自己的老人也跟着自己难受。

封蝶愣愣的站着看郭江池干活,似乎面前这个男人做的事与她无关。郭江池也不说话,只是埋着头卖力的干着。大冬天的,豆大的汗珠子顺着郭江池的脑门向下淌,封蝶不由得感动起来。

待了一会,封蝶突然转身进了卧室。再出来时,封蝶像换个人似的,郭江池不经意间一扭头,自己整个人像被念了定身符,嘴立马张成一个O字,呆呆的看傻了。只见封蝶蓬乱的一头乌发梳理的整整齐齐,朝后束成一撮翘翘的马尾,洋溢着女性的柔美风韵。原来的一身臃肿棉睡衣已经换上了一身运动装,脸上虽然未施粉黛,却有一种不加修饰的天然俏丽,优雅而大方,只是略显苍白。尤其是一排玉珠似的碎牙咬着一对没有血色的唇,让郭江池心里有了莫名其妙的怜爱感觉,有种想为她毫不吝啬的献出自己所有的冲动。

第二天早上,还不到九点,郭江池就来到店里,这太出乎封蝶的预料了。郭江池告诉封蝶说,他早上刚六点就从家出来了,他害怕晚了赶不上头班车。封蝶关切的问道:还没有吃饭吧。我去给你做,刚好我也没有吃呢。

郭江池变戏法似的举起手里的袋子,说:生活不容易,女人要对自己好些,别忙了老板。来的路上我就分析你一定懒得不会吃早饭,就顺路买了油条,豆腐脑。快去取两只碗来一起趁热吃。

就这样,郭江池白天在封蝶的店里干活,下午坐最后一班车回家。虽然很辛苦,但郭江池整天乐呵呵的,没有一点怨言。让封蝶不可思议的是,郭江池做事很主动,眼睛里很有活,就像这个店是他家开的似的,封蝶心里暗暗高兴。

这天,封蝶和郭江池都在柜台里面忙绿着,就听商店外面一个人不停的喊着小蝶,小蝶。声音落地,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进到店里,小蝶呀,听说你店里新来了个帅男,还藏着掖着不敢让人看啊。

封蝶看是自己的好姐妹悦颖来了,急忙应了声噢,悦颖姐来了。郭江池闻声也抬起头,眼睛追逐着声音。

哟,还真是不错呢。还是俺小蝶有眼力。

快别乱说。都是朋友介绍来帮忙,打工的。封蝶的脸上莫名其妙的泛起了红晕。

是该叫大姐吧。我姓郭,郭子仪的郭。

好,好。小郭啊,对俺妹子好些,妹子不容易。说着,悦颖顺手买了一包方便面,眉飞色舞的说道你们忙。走了。似一阵风旋了出去。

郭江池摇摇头,嗨,这人。

封蝶忙不迭的去送悦颖,两个人又站在店门外聊了起来。女人之间的话题一旦扯开比屎尿还多,这一聊上,就像扯着一团毛线,越扯越长。

猛然,封蝶喊了一声,坏了,坏了。悦颖姐你走吧,我不送你了。一摆手,转身就往店里跑。背后传来悦颖的声音,嘁,着火了呀,神经病。

原来,刚才走的急,她放钱的抽屉没有锁。封蝶害怕出事,总归自己对郭江池还了解太少。她急促促的来到柜台里面,只见郭江池还在忙着查看进货单,抽屉开着三指宽的缝。封蝶不动声色的拉开抽屉,准备进货的两千元钱还原封不动的在那里躺着。一颗吊着的心落了地,她看着郭江池,封蝶心里竟涌出一丝愧意。

日子过的很快,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了。农村人看重过年,城里时兴的什么这个节那个节的,在这里根本忽略不计。那是城市人,年轻人闲扯淡,没事自己给自己找乐呵。可过年,就是农村的头等大事了。一年好不好,就看这年过的怎么样了。日子一进腊月,农村人的心就蠢蠢欲动,开始张罗安排过年的事了。没有办法,老祖宗留下的传统规矩。谁家都有老有小,都希望借着过年,一家人聚在一起高兴高兴。

这些天,来店里买货的顾客明显多了起来,加上店里要不断进货,忙的两个人顾头顾不住屁股,恨不得再生出几只手。封蝶看到店里忙成这样,稍不注意就耽误了郭江池回家的班车。而且,这大冬天的,让他这么来回跑,长久下去也不是事,太不近人情了。封蝶就考虑,把店里放货和杂物的房间整理一下,给郭江池安一张床来。

封蝶把自己的想法一讲给郭江池,郭江池的眉毛都绽放了,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好老板肯定会疼员工的。我早就跑的蹄子磨出泡了,把老板开的工钱都捐给公交车了,心疼啊!

油嘴滑舌。我是为店里事情考虑的,没有你想的复杂。

是是,不管怎样,那都是要感谢老板的。不说了,这个月省下的钱我拿出来请客。

那感情好啊。我现在就帮你动手收拾,热蒸现卖,收拾完搬进去,今晚你就得客,俺可是见好吃的就走不动的主。你可别说话打屁股,给我画个饼子充饥。

日落人稀,镇上家家都开始冒烟做饭了,附近村子的人没有急需要的东西,这会也不会再往镇上跑了。趁店里没有客人,两人就索性关了店门,一头钻进杂物间。

晚上,郭江池兴高采烈的回来,提着从外面买回来的四个菜和几个香喷喷的油酥饼加肉。看着郭江池快乐的样子,封蝶也被感染了,脸上难得的挂着笑容,她从店里的货架上取了一斤白酒,墩到郭江池的面前,说:我不会喝酒,但今天高兴,我舍命陪你喝。

其实,郭江池心里清楚自己对酒精容易过敏,文文雅雅的来个一两杯还凑合,如果要装个男子汉喝酒的派头,立马就会来个现场直播,吐个天昏地暗。今天,他看着封蝶高兴,自己一个大男人的也不多说什么。摆上碗筷,两人吃喝起来。

瓶子里的酒慢慢下着。郭江池趁着酒兴,放肆的对封蝶说:老板,我怎么感觉这大厅里嗖嗖的吹冷风,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咱们去你的房间怎么样?也像个吃饭的地方。别太小气了老板。

封蝶站起来,傻孩子,是你喝下去的酒在挥发,把身上的热量也带走了。刚才不嫌冷,这会就冷了?你呀,走吧,走吧,进屋去。

两人在封蝶的卧室重新摆好阵势,又吃喝了一阵。封蝶就感觉眼睛有些朦胧,粘粘糊糊的。眼前开始出现幻觉,哟!自己的男朋友怎么在对面坐着。封蝶用劲揉揉眼睛,定定了神,自言自语道噢,不是。我说呢。

不是什么?

封蝶摆摆手,不,不是,我不想提。

老板,我想问你个问题。你说,除了在店里我叫你老板,这平时,我是应该叫你嫂子呢,还是叫你妹子?你比我小哦。

封蝶闻言,直直的盯着郭江池不说话。猛然,封蝶端起面前的酒杯,一仰头,一杯酒灌了下去,手颤抖着放下酒杯时,眼睛已经盈满了泪水。随之,呜呜的哭了。封蝶这么一哭,郭江池一时竟不知所以然了。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别让人误认为是他郭江池图谋不轨欺负女人。郭江池嘴笨不会哄女人,他抽出几张纸巾,站起来,递给封蝶,对不起,是我不会说话,我这个人是满嘴跑火车,我收回刚才的话,你别难受了。

封蝶接过郭江池递过来的纸巾,却没有松开郭江池的手,一头埋进郭江池的怀里,双手揽着郭江池的腰轻轻的抽泣着。看着封蝶依偎在自己的怀里哭着,整个后背都在痛苦的抽搐,郭江池的心也颤颤的发痛。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让封蝶这么委屈,这么痛苦,不由得紧紧抱住了封蝶柔弱的身躯。

待封蝶心情稍微平静些,郭江池小心翼翼的伺候她躺到床上,自己把桌上的东西简单整收拾理了,就准备离开。

不要走,你别走。封蝶嘴里嘟囔着。

郭江池来到床前,封蝶的眼睛还闭着。郭江池为她掖掖被子,俯下身子说:你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啥都过去了。说着,起身要走。

封蝶一把揽住了他,你别走,陪陪我。

外面凛冽的西北风嗖嗖的刮着,仿佛能听见树上的枯枝在肆虐的风中那悲切的凄厉声。在这充斥酒精味的房间,整个房子都在旋转,所有的东西都被酒精熏醉了,熏晕了,熏得失去了理性。两个充满酒香味的嘴唇忽地吻在了一起,吻的热烈而疯狂

自从那晚以后,郭江池对封蝶心里多了一份疼爱和关切,虽然,他没有再去触及封蝶隐藏在心底的痛苦。郭江池知道,封蝶在该让他知道时会告诉他的。他什么都不问,只是努力干活。店里的重活、累活都由郭江池包了下来,不让封蝶沾手。

一天,封蝶提出该去城里进一些货物了。郭江池一听,心动了。他想自己回来有一段时间了,对自己有恩的王越也不知道怎么样,伤好些没有?他想如果自己能进城办事,还可以顺便去看看王越。郭江池就向封蝶表示,进货的事可以交给他去办。封蝶答应了。

郭江池进城后没有先去市场进货,而是直接去看王越。

郭江池按照自己的记忆,找到了那条背街。他在那里转了几圈,却始终没有找到王越住的那间小屋。他问人打听,竟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郭江池心里觉得十分蹊跷,自己怎么一走进这块地方,似乎就有一种时空转换的幻觉。抬头看看天空,虽然天气很冷,但太阳却很炫亮。眼看时间已经将近午时,封蝶交代的事情还没有办,第一次出来进货,他不想让封蝶小看他郭江池,为他担心。

在充满困惑和遗憾的心情中,郭江池走了。

春天像与人开着玩笑,人们还没有任性的享受春天柔美的风采,夏天就急匆匆的来了。

这天,天气异常的酷热。瓦蓝的天空肆意的下着炽热的火苗,店门前的沥青路面上蒸腾着令人窒息的热能,大街上空无一人,只能听到浓密的槐树上传来知了沙哑的啼叫声,树下懒懒的卧着一条大黄狗,伸着长长的舌头,呼哧,呼哧热的直喘粗气。

商店的大门是虚掩着的,封蝶在用一切可能的办法,阻挡着外面热气的侵犯。虽然她清楚在这周天炎热的环境中,她的做法显得无济于事,或自欺欺人,但起码对自己的心有一种愉悦的暗示作用,

夏天是女性的世界,姑娘们尽情的裸露着自己的美丽,展示着生活的美好,色彩斑斓的服装把天地点缀的缤纷炫目。这几个月来,尤其那天晚上与郭江池酒后失态的爱恋行为,让封蝶的心情犹如绽放的荷花,显得靓丽起来。

此刻,封蝶身着浅粉色背心,搭配波点小短裙,脚下是一双浅米色高跟鞋,淡雅清甜,展现了清新而迷人的淑女风彩。封蝶像一只蝴蝶般在郭江池面前飘来飞去,飘的郭江池心里发痒发热,色迷迷的眼睛一直追随着封蝶的身子飘来飞去。

蝶,你去躺一会吧。现在又没有客人,我一个人受着煎熬就行了。郭江池心里想,你这个妖精赶快走吧,别再折磨我了。

那我就去了啊,昨晚做了一晚的梦,早上起来头都是沉的。

你梦里又没有我的位置,爱做做去。郭江池嘴里嘟囔着一句。封蝶莞尔一笑,没有理睬他,飘着进了卧室。

店里静悄悄的,脚下面一台不大的风扇在吱吱,吱吱的哼着。郭江池趴在柜台上,上眼眼皮和下眼皮不听使唤的打着架。郭江池晃了晃脑袋,起身去水龙头下拧了一把凉毛巾,随便朝脸上抹了两把。他端起茶缸准备为自己泡一杯铁观音时,却发现茶叶在封蝶的卧室里。

郭江池轻轻推开卧室的门,忽然,他一眼看到床上躺着的封蝶,瞬时僵化了。

封蝶的胴体一览无遗的展现在郭江池的眼前。封蝶上身只剩一抹乳罩,一双白嫩而丰满的乳峰似要从乳罩中喷薄而出,下身着一件巴掌大的柔软滑爽的淡绿色内裤。看着凉席上甜甜睡着的封蝶,随着有节奏的呼吸,洁白的身体也一起一伏,郭江池感觉他那青春的热血在血管里极速膨胀着,连呼吸都感到了困难。那个酒后的夜晚,郭江池疯狂的亲吻了封蝶。由于封蝶处于悲伤情绪中,郭江池不愿意趁人之危,虽然两个人有了肢体的亲密接触,但在最后一刻,封蝶为自己守住了底线,郭江池也没有侵犯她。那个夜晚,在封蝶的房间,他和衣默默的守护着这个有着自己秘密的女人。

郭江池不是柳下惠,一颗心,早已被封蝶的柔情揉碎。面对美丽的胴体,他从心里喜欢的封蝶,郭江池也顾不上店门没有上锁,像一头饿狼朝自己的猎物扑了上去。

封蝶醒了。她清楚的知道,此刻在她的世界里横冲直闯的是郭江池,但她仍然紧闭着眼睛,不愿意睁开。封蝶害怕自己的眼睛一睁开,这美好的情景会演变成虚幻的海市蜃楼,变成失去的梦境。她已经痛苦的失去过一次了,她害怕再次失去。有一种滋味是做爱,轻吟低唱龙腾凤翔,云绕玉峰秀,花丛犹带露,无从拒绝,这天赐的情缘。灿烂梦幻的夜空,演绎爱的精彩。从此,生命被爱牵拥,情感的沙漠不再荒凉。

封蝶闭眼躺着,任由郭江池揉搓着她那娇媚的身体。眼角竟涌出了泪水,一滴,又一滴

太阳不情愿的沉下西山,田野上就开始起风了,风带着温度,夹带着土地、青草、农家畜生粪便的味道,从铜锣镇的街道一遍又一遍的刮过。

铜锣镇很小,只有十字交叉的两条主要街道。在十字路口银行的大门前是个不大却精致的小广场。当夜幕笼罩了铜锣镇时,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结伴从家里出来,自发的聚在这里,随着震耳欲聋的音响,跳起欢快的广场舞。

郭江池在屋里呆不住,中午他与封蝶在床上的情景一直在他的脑海环绕,这让他的心情根本无法平静。

郭江池走到十字路口,稍稍停驻,欣赏了一会疯狂的广场舞,又顺着街道一直向西走去。走了大约五百米,街道的沥青路面就断了,变成了石子路,路面也窄了不少。郭江池继续向前走,路的两旁已是连片的荷塘。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白天的荷花。此刻,月光下一朵朵荷花像一个个美丽的少女,亭亭玉立随风摇曳,恰似仙女弄舞;蛙鸣虫啼此起彼伏,犹如诸神伴乐。郭江池被眼前的情景迷住了,他想,自然界是博大精深的,人有人的快乐方式,其它生物也自有它们自己的生活乐趣。

此刻,天空显得深邃而清澈。环顾四周,村落农舍透出的灯光点缀在田野上,与天上的星光遥相呼应。此情此景,让郭江池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看到自己离开镇子有些远了,郭江池决定转身往回走。才回走了几步,猛地被人撞了一下,郭江池正要责怪对方不看路时,对方却先开了口,你是郭江池吧?我是王越。

郭江池几乎要叫起来,忙说:啊!是大哥呀,你去哪了?我到城里找过你,可惜没有见到。

我知道。王越缓了缓,接着气呼呼的说道你郭江池忘恩负义,我帮助了你,你却侵犯封蝶,欺负我王越的女人?

封蝶是哥的女人啊,我发誓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对我说,封蝶怎么也从不说!哥,是你让我为她做事,过来帮助她的呀。哥,我我喜欢上她了。

你真的喜欢她?你能保证爱她一辈子吗?

一定,一定。我爱封蝶,我会一辈子对她好。郭江池觉得,他可以把自己的心掏出来让王越看。当他进入封蝶身子的那一刻,郭江池知道封蝶已经彻底占领了他的心。这辈子他郭江池就是封蝶的男人。

那好,我就相信你。我交给你的东西还在吗?王越问道。

郭江池一愣,旋即说:我打开看了,盒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你给了我一个空盒子。

我知道。说罢,王越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亮闪闪的戒指,递给郭江池,你如果爱她,你就回去把戒指装到盒子里,一并送给封蝶。

不,封蝶是你的女朋友,我应该离开这里。

王越摇摇头,对郭江池说:有你在她身边我就放心了。我和她已经彻底分手了,今生永远不可能了。你放心,今后,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们的生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郭江池迫切的想知道事情的原委。

王越深深叹了一口气,对郭江池说了一番话。

王越与封蝶是一对相爱至深的恋人,两人的爱情已经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王越为娶封蝶,专门进城为封蝶定制了一枚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蝶字,式样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定的。按照约定,那天王越进城取制作好的戒指,在返回的公交车上,戒指被偷了。对王越来说,戒指是爱的象征,远不是钱的事。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他深切感受到了世事的冷漠。没有人肯帮助他,在那条小巷里,他抓住了小偷。可是,在他毫不防备的状况下,头被他的同伙重重的砸得血肉模糊。他一个人挣扎着,孤零零的躺在小巷里,他仿佛听到了风肆虐的声音和血流的声音。

为了找到那个小偷,他成天在那片地方转悠。果然,小偷以为风平浪静了,又开始出来活动。那天,他遇见了郭江池被偷,便出手帮助了郭江池。后来,他从小偷那里追讨回了这玫戒指。

听到这里,郭江池疑惑不解的问道:不对啊哥,那天晚上,你不是受伤回房子养伤了吗?我走后,你啥时候又出去了?

王越摆摆手。不要问了,你回去吧,封蝶还在等着你。

郭江池只好紧紧攥着戒指,往回走。无意中他回过头,夜色中,长长的路上却没有一个人影。只有月光撒在石子路上,泛着淡淡的碎银似的光泽。

郭江池急匆匆的回到店里,他先去自己的房子用毛巾擦了擦身子上的汗水,又翻出王越交给自己的装戒指的盒子。三步并作两步的敲响了封蝶的房门。

进来吧,门没有锁。

封蝶套着一件薄薄的裙衣,手里拿着电视遥控器,在不停的转换着电视频道。

看到郭江池手里面拿着一个盒子,封蝶戏笑着说:怎么,你送我礼物啊,是求婚吗?

郭江池没有理睬封蝶的话,神色紧张的对封蝶说:你是不是和王越好过?你认识这枚戒指吗?

封蝶拿过盒子,还没有打开,脸色陡的就变了,脸煞白煞白的。这盒子怎么在你的手里?你怎么会有这盒子和戒指?

这是王越让我交给你的,说是做为咱们两个的订婚信物。

什么?王越,他早就死了啊。

闻言,郭江池惊呆了。什么?王越已经死了。

封蝶告诉郭江池,那天,王越去城里为她取订做的戒指,被小偷偷了。王越死心眼,死死的追着窃贼,非要追回那玫戒指。结果在争抢过程中,王越身单力薄,被小偷和他的同伙给打死了。现场只留下这只空盒子,案子至今都没有破,王越他死不瞑目啊。封蝶说,她永远忘不掉躺在殡仪馆的王越,脸上那道被冻结的硬邦邦的泪珠。

盒子你在哪里放着?

一直在我娘家放着,老妈不让我带身上,说我看到盒子会伤心难过。

封蝶打开盒子,一枚刻着蝶字的黄灿灿的戒指躺在那里。

封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她把装着戒指的盒子放在茶几上,头对着盒子重重的磕在地上。砸的地通通的响。郭江池忙过来爱怜的环起封蝶的身子,封蝶抽泣着把头紧紧的扎在郭江池的怀里。

郭江池悲切的嘶喊着王越,王越啊,伴随着封蝶凄厉的痛哭声,这声音划破酷热而凝固的天空,传的很远很远。

飞染洛水


我知道斐程不喜欢我,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我害他失去了第一任女朋友。我知道,他喜欢她,想跟她结婚,可那个女孩儿一直拖延婚事。

他曾无数次的幻想,在婚房里,他的第一任妻子叫他老公的那种满满的甜蜜幸福,那时,他的心就会立即充盈起来,会一辈子对这个老婆好。

这一切,都被我打破了,因为我的到来。

我跟斐程从小一起长大,斐程大了我三岁,自是青梅竹马,两家的家庭条件都差不多。所以,我们是好朋友。

我从自己的大学来到斐程工作的地方,他的女朋友罗琦深深的感到了危机,在某天迫切的让斐程赶紧准备结婚,斐程在她这么大的变化中没反应过来,硬是拖了一个月。

他的女朋友找我谈过几次话,我都说,我跟斐程只是朋友,她还是不信,她说,这是女人的第六感。

我这一刻才明白,她真的爱惨了斐程。

在逼婚无解之后,斐程的女朋友站在大桥上,下边就是滚滚大浪,滔滔不绝的大江,斐程急切的劝她下来,下来就结婚。我也急忙上去安慰她。

终于,她在准备下来的时候,大浪扑了上来,钢管上沾了些水,很滑。斐程的女朋友不小心的一滑,掉了下去。

斐程一直是认为自己的过错,当时没紧紧抓住她,要是抓住了,现在就已经结婚了。并且,他觉得我的到来让他感觉自己踩了狗屎。

可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

我走了,去了我上的那个大学。从那以后我就很少联系斐程,我清楚的认识到,我唯一的一个朋友,就要失去了。

没错,斐程是我唯一的一个朋友,我从小不爱说话,很少交朋友。

我也想过罗琦,我有时也会为她感到后悔,但这似乎并没有什么用。斐程和我之间像是硬碰硬,谁都不愿低头,渐渐隔上了一层纱。

在与斐程失去了两个月的联系之后,他突然在我上课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连忙向老师道歉,去门外接了电话。

斐程这两个月似乎颓废了不少,他的声音嘶哑。他说:荆染,对不起。一直我都认为那件事是你的错,总是逃避退缩。

我满怀期待的准备听斐程接下来的话,我以为他会说,荆染,来我这儿吧。可我始终太异想天开。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觉得我应该面对现实。现在回想起来,你那时也不一定会好受。是我不好,是我误会你了。

没事。我强忍住笑意,说道。

是纱纱让我知道,有时退缩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再也笑不起来了,纱纱,听名字应该是个女生吧。我却还明知故问:纱纱是谁?

那边的斐程的呼吸明显一泄,他道:纱纱是我在咖啡店遇到的女孩,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兴趣,共同的穿衣打扮。纱纱是个好女孩,我们决定明年春天结婚。

祝你幸福。

我并不是个会特别隐藏情绪的女孩,却也在斐程面前控制不住自己。

纱纱。

斐程,我们之间真的隔了一层纱呢!

墨晕江山,何处是相逢


清冷天,无风自来寒,天空中飘散着雨,若隐若现地飞散在房檐屋上,又斜斜的溜远,惊颤了那低低矮矮的满树秋叶。雨打穿叶处,颗颗珠滴缀在叶上、挂在枝间,点点滴滴闪着晶莹的光,刺破了那一世沉醉的梦,有谁会泪流?

青石板上,落叶堆积了好几层,而我踏过岁月曾经,不忘旧时曾经。前世,谁在泪语纷纷,青草青青又到如今,我还在等待你如沐春风的回归。洛阳城旁的老树根,像回忆般延伸。

行转处,水坷横流,沾染了一地的漓酒,引得酒晕爬上了那惊世的脸眸。荆钗布裙,掩不住你的国色天香,如花如画。在这美好的瞬间,尘世宿愿,化作了纸上的云烟,不觉间终作烟消云散。

怀念,那些逝去的岁月,忧愁带着香;想念,那些淡去的曾经,温暖带着伤。等待,我依旧站在岁月初时的路口,待你轻启步履,远归,为你拭去道途的尘埃,如风轻,恰似朝暮的思恋,惆怅夹着烦念

昔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风雨绮靡。岁月偷染枫林醉,我来不及后退。轻走在这悠长的小道上,转看他时风光,岁月的风霜,悄然把人伤,是谁在低吟浅唱?来来回回,行转千遍,无处不相识,回身已是陌路客

马蹄声如泪奔,青石板上苔痕深,月光照进这山城。几世沉沦,我还在等。侧畔的流水声,惊扰了谁的心跳声,苦等你回眸转身。你是那么美,叫我如何不为你迷醉。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热烈,是你最美的风采。

春花秋月,只争朝夕,而你年年岁岁依旧在。你欢心夹着笑语,是我最美好的享受,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一如你纤纤的酥手,在那古色生香的琴弦上,轻拢慢捻,而那弦音就在此间纷飞;青翠的柳丝,怎及你齐肩的秀发,在风里尽情的飞扬,恰似无声问候,叫我如何拒绝

一个人,静静的行走,忽见咖灰色的长椅,古色里泛着木料的香,轻拭去岁月的尘埃,轻缓的坐上去,还是发出了吱呀的声响,一个人坐着总显宽敞,不觉生出寂寥。轻靠在椅背上,仰望着这天,呼吸着雨后清新的气息,闭目凝神,几丝雨滴飘落,湿了衣衫

清风拂衣袖,落叶更生寒。琴筝悠扬,笙箫悦耳,而香尘动处,你是否也在想念。看暮色渐起,远行的人未归,林深雾重妖娆里,何处寻得?

记否,当时的来路,我和你结手相伴,转瞬一世消。你聘婷婉约的风姿,沉淀在记忆的曾经,编缀成岁月的记忆,浮在你我的心间。

想你念你,说不出我爱你;我的爱人,愿你一切安好。

我已染了我的发,染段了所有牵挂


和同学去剪头发,话说开学一个星期了都没出校门,今天来到了学校对面的金牛小区。很久没来,以至于这里有了变化也不知道。我们还是走了原路,这里筑起了围墙,这里是泥泞路,我们说着这里还不如我们乡下的话。走着走着,看到前面那个女生钻了个洞出去,于是我们也效仿了,果真,很快就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来到了这家沙宣,本来我是计划只简单剪下发的,结果被老板一忽悠,说我可以染个发,顿时像被洗脑了一样,也觉得自己都大四了,似乎真的要有一些变化了,于是,就染了一个棕色的头发。

突然发现,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我看着眼前这个人,脸特别大,长的一点也不好看,一张很显幼稚的脸,没在脸上花一分钱,不符合这个年龄段该有的气质,不说要化多浓的妆,至少淡妆还是需要的。说到这点,身为一个女生,我就特别惭愧!首先,这些东西吸引不了我,其次,太多东西我也不会、不懂,活脱脱一个傻妞的形象。我的弟弟都笑话我,说姐姐我太朴素了,这样男孩子不喜欢的!反正也就这样吧,你看,我自己都还无所谓的样子,有点可悲,又有种可恶的样子。

我还注意到了我脸上的那两个小小的酒窝,这点,倒和父亲一样。虽说脸大吧,但大笑的模样还是应该发挥出来的,你说是吧?

待不需要那么认真的坐着的时候,我就打回原形,成了那个低头族。我和我的朋友聊着天,时间也算过得快。那个理发师说什么半小时就可以帮我弄好一切,真是毫无一点时间观念,但更有可能的,这是他作为商人的一种套路先把一个客人稳定,然后中途他可以帮很多人做头发,所以他说的半小时,可能是这种目的。

我记得以前陪同学去做过同学,整整五个小时,让我特别记忆犹新。这里剪头发是20块钱,算是最便宜的了,毕竟是省会城市。我们那的县城好像是10块钱,反正无论如何,都回不到很久很久以前那3、5块钱的状态了。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生活在不断变好,才会生活无论在精神世界还是物质世界有了更高的追求。

后来是到了最后的洗头发阶段了,是那个女老板帮我洗的。别人帮我洗头,总觉得痒,所以我就会缩下头这些,老板问我是不是怕痒,我说是的。这个时候,我也突然想起我的母亲来,此刻她就像我的母亲一样温柔的在给我洗着头。印象中,母亲还是小时候帮我洗过头,现在大了,倒也享受不了这种慵懒了。

原来洗头之后还是要吹很久头的,我是今天洗了头出去的,这下一天倒洗了两个头了。这时候吹头发的老板倒也还算耐心,毕竟这在他们的服务范围之内。

说到理发这门行业,我了解的不多,但感觉挺赚钱的,不过也要技术好,不然你如何在这无数个门面中脱颖而出呢?如何才能让你腰包鼓鼓呢?我只知道,认识一个小伙子,他以前在理发店上班,后来说是适应不了这药水,手脱皮这些,所以没干多久就辞职了。药水这东西,尽管老板当时带了一次性手套给顾客做头发,但怎么说,还是有害的,尤其是皮肤容易过敏的人。理发店的气味也是不好闻,但有时候也会觉得很香,像在烧烤什么东西似的。行行出状元,生活都不易吧!

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染了个头发,也算一次改变。丑与不丑已显得不太重要,好歹和我眉笔的颜色同步了,管它。

说实话,今天心情也的确有点开小差,但就在这尝试了一件新事物之后,顿时不好的心情就烟消云散,有时候新鲜事物的就是如此神奇。

偶遇的人不说话,也会看到彼此的改变,太多活的无论是糊涂还是明白的彼此,都需要心照不宣,太多话不知从何说起,倒不是一笑而过,反正生活,美好的事物还算多。

年华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年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知不觉中,又到了年关的时候,我们即将告别这段年华迎接新的岁月,不管你是否愿意,它任然在我们的成长中,悄悄的从身边流逝,把今天变成了昨天,将如今推向了从前,把一切熟悉的曾经变得陌生,一如,此刻相遇的身影,会变成明朝散去拜别,一如,今天的故事会成为他年回忆,随着年华的步伐,桃花的落下,去向遥不可及的远方。

今夜,我用一支无力的残笔,写下一纸微不足道的心扉,以苍白的文字告别这场将要更新的年岁,不知道多年后的我再次翻开这一页的时侯,是否会像现在那般轻轻的感怀,是否,就能够无悔的走过这一朝?也许,我能够微微的闻到笔墨间溢出的馨香,看见那词间句里徜徉出许多的故事,带领我去往回忆的方向。

走过的这二十多年里,我不但失去了最初的青葱年代,也败送了曾经许许多多的可爱笑颜。那年少的容颜我不再拥有,那当年的相伴也早已不知去向,只有着被岁月洗礼后的苍白与纷乱,纠缠着思索的心绪,撕扯在写下的此刻,兜转在这安静得窒息的夜晚,染湿了这纸无辜的年华。

浸泡在千姿百态的生活中,多年来我似乎早就淡去了过往,忘了年华,只是,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一些断片的画面,迷离着如今眺望的双眸,摸不着,看也不清,儿那一场曾经花样年华,那一场灿烂的过时烟花,躺着岁月的胸怀来到现在的梦醒时分,也只不过是一袭水中月,镜中花。

一路走来,多少的过路成为了携手的共度,又有多少的熟悉,最后慢慢沦为了陌生的插肩。我不知道,在匆忙的岁月步伐里。曾相遇几出回首间的凝眸,也忘了,曾出席过几场离别时的叹息。我只知道,今天的天还飘着昨天的云,明日的年是否还如今朝的天,如今的人更新着昨天的故事,明天的念,该怎样才可把现在一一的呈现。

有人说,流年是指尖中的尘沙,慢慢流逝着时光里的繁华。渐渐修改着我们的容颜,挥毫着有你有我的画面,偷偷把过往更新,变成一副熟悉而又陌生的年华沙画,留下所谓的故事在那里不生不灭,不染不退。而岁月的痕迹还是那番,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只是年华还在,故事已老,故事还在,缘分已了。

岁月还在走动,我们也都在去往未知的方向,它匆忙的脚步把我们一天天的苍老,将故事一页页泛黄,最后换来的只是,一份思念的情怀。聚首的人儿一个个被流光送走,把所有的欢声笑语带去,喜怒哀乐淡忘。来到如今我们老了,成熟了,却越来越孤单了。

摸着脸上浅浅的纹路,想着走过的年轮,似乎这一切都是只在眨眼的一瞬间,就变了模样换了地方。那十里桃花,想念的年华,只不过是一指流逝的沙,曾经的韶华,昨年的梦年,也只不过是一场哑色的烟花。

我知道,年华留下很多个故事给我,而我,却早就忘了它们是怎样的开始与结局,或许,这已经不再重要,起码我留下了一点走过痕迹,也留下了忆起的线索,待到彼岸花开,我品着一壶清茶,翻开昨日的年华,告诉岁月,我曾来过。

也许,我不该总是怀念着昨天,更不该依恋年华,因为我抵不过它的轻狂,手中的笔尖更是赶不上它的步伐。年华无限好,岁月却是在催人老,流光似乎在刹那间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憔悴的鬓发,还在靠着年华未散的影子,寻寻觅觅,痴痴迷迷。

留不住的是时间它老人家,看不清的是那纸残墨的笔花,忘不了的是昨日的年华!

仅以此文祭奠我们老去的年华,送给你,送给他,也送给我自己,送给我们曾经的芳华。

残阳

染血的恐怖雨夜


《血雨》

在一座古老的宅子里住着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珍妮,因为父母在她小的时候因车祸去世,她便由祖母抚养成人,而就在前不久,跟她相依为命的祖母也因为脑梗突然离开了人世,留给她的除了微薄的家产之外还有一座二层楼的老宅子,这栋老宅子远在郊区,周围人迹罕至,珍妮自己不敢住,决定低价出售出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次遇到雷雨交加的夜晚珍妮总会做同一个梦,一个很可怕很可怕的梦,甚至在下雨的夜晚她都会抱着枕头蜷缩在床头不敢入睡,这个梦对于她来说,熟悉又陌生,当她想要努力回忆起梦境的时候,想到的却只是支离破碎的画面。

这是一个多雨的季节,珍妮因为害怕已经好几个晚上没有敢合眼了,可是该死今晚又下雨,珍妮实在熬不住了,最后还是睡着了。“珍妮~珍妮~”朦胧中,珍妮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珍妮起身揉了揉眼睛,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她披了件外套,顺着楼梯走了下去,寂静的夜晚楼梯的木板咯吱咯吱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刺耳,“珍妮~珍妮~来玩啊~”走到门口打开门,这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停了,能闻到一股浓郁的土腥味,珍妮看到离门口不远处站着一个小女孩,纤瘦娇小的身体上套了一件白色的长裙,但是珍妮怎么都看不清她的脸,那个小女孩就那样诡异的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对她招着手,珍妮的腿在此刻也不听使唤,朝着小女孩的方向走了过去,就在这时小女孩突然抓着珍妮的手就往前跑,她的手凉凉的,珍妮只感觉自己的头昏昏的,任由她拉着跑,看得清她的衣着,她的身形,就是看不到她的脸。

不知道跑了多久,她们来到一个废弃的院子,血红色的大门,血红色的门槛,阴森的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珍妮跟着女孩抬腿迈进了院子,里面杂草丛生,也许根本就不会有人来吧。

吧哒吧哒…珍妮感觉有液体滴落在自己的脸上,哦…下雨了,珍妮望向了那个小女孩,此时此刻她转过头来,啊啊啊啊!她她她根本就没有五官,一张雪白的面庞夹在她披散的头发间,而雨水…不,不是雨水,天上下的是血水,顺着她的头发,她所谓的脸流了下来,她白色的裙子也瞬间被染成了血红色!珍妮惊吓的摸着自己的脸,血!血!血!珍妮能感觉到一股血腥的味道扑鼻而来,让她反胃,她捂着嘴干呕起来。“珍妮~珍妮~来陪我啊…我一个人好寂寞,来啊,跟我走吧…”说着,那个被染成血人的小女孩摇摇晃晃的向她走来,她的皮肤开始裂开,头发也在一丝丝的脱落,从肉体里钻出来无数的蛆虫,那张苍白的面庞被那恶心的蛆虫覆盖,血肉模糊…

“啊啊啊啊啊啊!不要,不要,你不要过来!”呕~这样恶心的一幕让珍妮的胃里翻江倒海,而因为恐惧她的身体僵硬无法移动,想要跑但是腿根本不听使唤,就任由那恶心的鬼慢慢的靠近自己。就在这时那只鬼扑向了珍妮,啃咬着她的脸,她的脖子…珍妮绝望了,谁能来救救她啊…“救命啊,不要啊!”珍妮再一次从噩梦中惊醒,汗水已经浸透了她的睡衣,呼~又是那个梦,这次的梦境是如此的清晰,如此的真实…还好…还好只是梦,珍妮望着窗外,淅淅沥沥…外面还在下雨,吧嗒吧嗒…有液体滴在珍妮的脸上,嗯?漏雨了么?珍妮摸索着台灯,在灯被打开那一瞬间,“啊啊啊啊啊啊!血…血…!”珍妮尖叫着…“她来找我了,她来找我了…”“珍妮…珍妮…来陪我玩啊…来啊…!”珍妮发疯似的跑了出去,“救命啊…救命啊…!”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出租车因为超速闯红灯,撞死了一个女孩,鲜血染红了她白色的睡衣,而车轮正好从她的面部碾压了过去,血肉模糊的…“来啊,我是珍妮,你来陪我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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